社区警民关系的现状及对策

社区警民关系的现状及对策
社区警民关系的现状及对策

社区警民关系的现状及对策

渊博

内容摘要:警民关系问题目前不仅受到公安机关的重视,也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研究警民关系现状、影响因素及寻求评估警民关系状况的科学方法,探究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意义。

关键词:社区警民关系、现状、对策、原因

引言: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频发,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化,而各类涉警案件也时有发生,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甚至出现严重的失调和冲突。作为公安机关要全力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如果没有良好的警民关系,没有群众的支持,紧紧依靠警察自身的力量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是很难实现的。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人民警察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是推动警务工作的内在动力。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缺乏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公安工作就会脱离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从而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以便将广大群众的政治热情完全发挥出来,将各种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共同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社区警民关系的概念

(一)警民关系是指人民警察在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时,与社会公众自然而然的形成包含权利义务的人际关系。而和谐的警民关系就是要充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

性,从而形成良好的警民关系和构建社会治安环境的新局面。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公安部针对新时期任务,是公安机关今后较长时期的核心工作。

二、社区警民关系的现状

近年来,通过不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公安民警大走访等一系列活动,公安机关逐步拉近了与广大群众的距离,警民关系正朝着良性的轨道发展,较之以前,警民关系得到进一步缓和和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通过开展正规化建设,队伍的整体形象明显得到改观,人民群众的认可度逐步攀升。一段时期以来,公安机关在自身建设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这些活动的开展,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对于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起到了促进作用,使曾经一度被业内人士认为“人心向背”的警民关系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融解,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逐步回升,人民群众对我们党领导下的这支半军事化机构是有信心的。

(二) 通过发挥严打防范职能,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明显得到提高。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各种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通过走访调查,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占85%以上;对人民警察的信任度占90%以上。道路通行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人民生民财产安全进一步得到有力保障。

(三) 通过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和出台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走访,多数群众认为公安民警能积极主动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特别是开展扶贫济困、助学、救助等为民活动,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满意度。经调查,85%以上的群众对窗口单位民警服务作风满意,认为工作效率比较高。

(四)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回访,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了解度得到提升。近期以来,公安机关就执勤执法、办案工作进行大幅度地回访,认真聆听意见和建议。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这一做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三、警民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虽然当前警民关系相对比较融洽,群众对公安工作比较理解、支持和肯定,但受新形势下多种因素的影响,仍有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满意,警民关系在一定程度支持和肯定,但受新形势下多种因素的影响,仍有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满意,警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或多或少一些不和谐音符。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因素

1.警力经费不足,破案率不高,社会治安状况与群众期望值有差距。伴随着经济转型和社会治安环境的日益复杂,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凸现,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对敌斗争日益复杂,加之犯罪的新型化、智能化,使得公安机关面临的任务日益艰巨繁重。警力和经费的严重

不足,直接制约和影响了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致使许多公安机关没有足够的警力参与社会管理和治安防控,导致预防和打击犯罪能力不强,抢夺、盗窃等常态性案件破案率又不很高,治安状况不能令群众完全满意,影响群众安全感。

2.理念偏离轨道,损害警民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广大人民警察紧紧围绕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打击犯罪活动,为维护社会安定和社会安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也存在个别警察执法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缺乏端正的的执法理念;不按章程办事,缺乏责任意识,遇事推诿,推卸责任,导致“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警涉黑案”现象层出不穷,甚至出现徇私枉法和执法犯法现象。虽然这只是在个别警察身上发生,但其影响极其恶劣,它损害了人民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既而降低警察队伍的公信力,严重破坏警民关系的和谐构建。

3.缺乏有效舆论引导,影响警民关系。(1)是人民警察经常以“英雄战士”的形象呈现在广大群众面前,增加了公安工作的神秘感,导致人民群众因不了解人民警察工作,而对警察敬而远之。(2)是舆论引导能力不强,导向不正,误导了警民关系。一些媒体为吸引眼球,在报道涉警案件时以不切实际的扭曲公安工作和丑化公安民警,经过其网上的舆论误导,产生巨大负面效应。(3)是个别媒体对公安机关内部出现的一些负面消息进行无限的扩大和炒作,导致部分网民对警察情绪化否定,使警察失去权威,导致警察的形象受到极大地损坏,加剧警民关系不可调和性。

(二)群众因素

1.人民群众奢望过高,影响警民关系。人民群众存在对公安机关期望值过高,认为人民警察是万能的,既要打击犯罪,侦查破案,又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执法过程中,个别群众存在法律意识淡薄,少数群众只愿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力,不愿承担其应有的责任与义务。一些群众的夙愿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产生不满情绪,就在网络上大肆宣扬消极的看法,产生负面效应,甚至寻衅滋事,干扰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及运行。也有些群众看待公安机关的一些情况时,只看到公安工作存在瑕疵与失误,存在着“一叶遮目”和“以偏概全”的视角问题,又加之少数民警存在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导致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不信任,产生警民关系隔阂的不良现象。

2、部分群众觉悟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对警察正当执法不配合、不支持、不理解。由于受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群众对国家法律和政策知识学习较少,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不高,对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不支持、不理解;有些群众受一些社会负面因素的影响,正义感下降,“事不关己”等消极心理较为普遍,对人民警察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愿协助,不愿配合,不愿作证。反之,在发生重大案件一时侦破不了时,便横加责难;还有少数群众不履行法定义务,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个人要求得不到满足后,就迁怒于公安机关,以至妨碍执法、殴打、谩骂民警的事件时有发生。

(三)民警因素

1、服务群众观念不强,影响警民关系。公安机关一些警察对广大人民群众没有责任心,缺乏真情实感、群众意识淡薄。在接待群众上访

和报案过程中,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且态度蛮横,经常以居高临下对待,使群众产生不满情绪。民警在平时值班时,也存在只接警不出警现象,值班组与值班组遇事互相推诿,服务意识缺失,对人民群众的反映的问题采取消极的措施或者采取命令的方式解决。

2、警察素质参差不齐,影响警民关系。警民关系是最受社会广泛关注的一种关系之一。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然而,由于公安机关个别部门和个别警察的负面影响,如人民警察队伍里少数“害群之马”在工作中,确实存在以执法者高高在上而自居,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行为粗暴、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坏现象,从而使人民群众丧失了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

3、部分民警能力素质不高,违法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民警宗旨观念不强,执法不规范,总认为公安机关就是管理机关,常以管人者自居,耍特权、抖威风,对待群众冷横硬推,办理案件不及时,甚至出现执法不公现象,伤害群众感情。个别民警不会做群众工作,实际工作中缺乏技巧,不善于化解矛盾,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与“三懂四会”的要求相差很远。更有少数民警执法犯法,通风报信,利用职权之便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等,这都严重损害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影响警民关系的和谐。

4、警察职责扩大化,一些非警务活动直接把警察推向群众对立面。一方面,公安机关许多承诺特别是在110服务方面过于宽泛,影响了警民关系的和谐。另一方面,少数地方在处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群众信访、计划生育等问题时,往往要求公安机关直接参与处置,把

警察推到群众的对立面,部分群众便将一些矛盾转嫁到公安机关,加剧了警民冲突,影响了警民关系和谐

(四)警民因素

1.警民之间有隔阂。这种隔阂不是短期内或是一两件事上形成的不理解,是我们警察较长时间没有主动的与群众沟通所造成的彼此之间的敌视状态。

2.警民之间有偏见。偏见就是彼此之间的优点与成绩很难被对方认可,缺点与错误极易被对方接受。由于各种原因,群众对公安局机关办事程序、方式方法并不了解。

四、解决社区警民关系现状的对策

(一)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安机关亲和力。

1.是要进一步完善队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坚持“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的原则,对各警种、各单位职责进行界定和明确。积极实行网上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2.是大力加强和谐警营建设。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整个公安队伍建设之中,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和警营内部亲和力。严格遵守公正执法,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

(二) 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公安机关要公开包括执法在内的各项依据及程序、刑事、行政执法以及警务工作纪律等内容。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工作办事办案准则,大力推行阳光警务工作,除公安工作需要保密事项以外,关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警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三) 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1.执法理念。公安机关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执法理念为指导,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积极探索和尝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新思路、新对策、新方法,不断增进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2.执法方式。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在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实现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把执法办案和促进警民关系结合起来。

(四) 塑造民警良好形象,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一是广大基层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民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在群众中留下深刻印象,警察的作风、形象不过硬会破坏警察的声誉,从而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拥护。二是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要彬彬有礼,热情服务,对待人民群众和蔼可亲;平时注意个人仪容仪表整齐整洁。三是人民警察要关心每一位群众,了解每一位群众的诉求,视人民群众为自己亲人,良好的警察形象和信誉能够赢得公众的信赖、支持和合作,进而建立良好的治安秩序和安全环境。

(五)提高执法办事效率,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出台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为了最大限度的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通过网上服务,预约服务,应以期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期限,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实现公安机关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能速办的事情立即办好,能今天完成的事情不要等到明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理念。从而使各项社会管理工作与服务工作既有利于保障社

会稳定,又有利于警民和谐关系的构建。

(六)加强沟通交流渠道,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搭建社会联络平台,与社会进行有效交流。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警务活动,让社会更多的人了解、支持公安工作,对塑造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和对和谐警民关系构建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结束语:公安机关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注重警察队伍实战培训,讲究执法艺术,能动地开展群众工作,努力建立起和谐的警民关系。人民警察作为警务活动主体, 应主动从思想认识、组织保障工作落实等多角度,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始终走群众路线,对人民群众的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才能打牢坚实的群众基础,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从根本上实现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从而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以便将广大群众的政治热情完全发挥出来,将各种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共同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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