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常新华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大国,要把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亦是说,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党制定的宏伟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

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十六大提出了6项重要举措,“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

是重要举措之一。同时,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根本组织原则、根本组织纪律。它规范了党内生活的秩序,规定了党员个人与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全党和党中央的关系的原则。因此,我们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中心工作和宏伟目标实现的重要制度去认真贯彻执行。

民主制和集中制的由来与发展

1.民主制和集中制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存在、发展而存在和

发展的。

民主制作为社会现象从原始社会就存在了,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从事集体活动时,常常是民主商定,而当分配劳动成果时,就要讲集中,由一名德高望重的老人出来做合理的(不是绝对平均的)分配。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也有一定的民主,尽管极少,但并不是绝对没有,如皇帝上朝,群臣进言,皇帝拍板,就是民主与集中的形式。再如封建政治家唐太宗就能做到从谏如流,使群臣畅所欲言,造就了大唐盛世。但这仅是几千年封建社会为数不多的个别开明天子。

资产阶级从理论到实践把民主制大大发挥发展了,资产阶

级在同封建阶级的斗争中提出的口号就是“自由、平等、民主”。他们取得胜利建立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后也是大谈特谈“民主”,如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就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总统有很大的权力,同时又受到议会的制约。但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也是有条件、有限度的。当触及它自身利益时,为它的利益所需要时,就会产生专制主义,也就不讲民主了。如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曾经出现过拿破仑的专制主义,20世纪的德国出现过希特勒的法西斯主义,近现代美国出现的霸权主义,等等。

马克思主义产生后,马克思和恩格斯考察了人类历史上民主制和集中制的由来与发展,提出了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列宁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概念,并把民主集中制规定为无产阶级政党“不容争论”的根本组织原则载入了俄共党章。他指出:无产阶级“所以能成为而且必然会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就是因为它根据马克思主义原则形成的思想一致是用组织的物质统一来巩固的”(《列宁全集》第八卷415页)。

2.从国际共运史和我党历史的经验教训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

从国际共运史看,列宁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典范,在他的全部革命实践中,始终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使他亲自领导的俄国十月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列宁的典范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他在党内经常进行直言不讳的批评和争论,在原则问题上从不让步。如对布哈林、托洛茨基就批评得很厉害,甚至骂他们是“犹大”、“叛徒”;但在另外的场合,又赞扬他们的长处和优点,承认他们的功绩,照样和他们在一起共事。能够和反对者合作,尊重反对者的意见,并且能长期共事,这在领袖人物中是很不容易做到的。

二是列宁把领袖自身和集体的关系处理得很恰当。他强调领袖的作用,强调集中,但也十分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集体的决议,并且认为领袖应该是一群人,当自己处于少数地位时,仍能无条件地按照集体的决议办事。

三是列宁最早指出中世纪的残余和小生产的汪洋大海是产生官僚主义的根源。也就是说他预见了官僚主义比资产阶级更可怕,消灭起来更困难。官僚主义只讲集中和个人说了算,不讲客观,不讲民主,是破坏民主集中制的根源。这一预见已被后来的革命实践所证明。斯大林由于受中世纪封建残余和小生产意识的影响,干出了许多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事。他一是摆不正个人和集体的关系,不是要自己服从集体,而是要集体服从自己,官僚主义思想作风相当严重;二是不能和反对自己意见的人共事,往往用杀头解决问题。因此在他的晚年给苏共的事业带来巨大损失,并不是偶然的。

从我党历史来看,我们党一贯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成立之初,就接受了列宁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在1927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此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都重申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之不断丰富和发展。党在全国执政以后,又把这种制度运用于政权建设,在国家机构中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我们党在坚持民主集中制上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初期,陈独秀、王明在推行错误路线的同时,都是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家长制、个人专制那一套,给中国革命带来了严重的损失。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认真总结党的历史上的经验教训,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逐渐不正常,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民主集中制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的灾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恢复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党内政治生活日益正常和活跃,为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了组织保证。

由此可见,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与坏,直接关系着革命事业的成与败。只有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建立和保持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秩序,正确处理和调节党内存在的各种矛盾,使党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的高度一致,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党的智慧,集中全党的力量,发挥全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充分代表

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

深刻认识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

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深刻认识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意义,这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思想基础和动力。

1.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使党组织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

党是由党员组成的。但是它不仅仅是许多党员简单的数字相加。如果只是数字的总和,而不按一定的原则和形式组织起来,人数再多也是一盘散沙,毫无战斗力可言。只有全体党员和党的各个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从中央到地方、到基层组织的完整巩固的有机整体,才能使党成为一个有组织的战斗部队。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党和红军在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仍能顽强坚持斗争并取得胜利,关键是有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党的领导。毛泽东同志曾指出过:“红军之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条重要原因。”

2.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正确处理党内的各种关系,巩固和发展党的团结和统一。

在党内,由于各个党员经历和所处的地位不同,对实际情况了解的深浅不同,思想方法和觉悟程度不同;由于各个组织所处的地位不同,所在地区、系统、单位的社会条件、工作任务、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党员之间、党员和组织之间、各个组织之间,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是难以避免的。解决这些矛盾,既不能用斗争的方法,也不能用压服的方法,而只能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来加以解决。如在决定某一件事情时,一般情况下,上级或组织是从全局考虑问题,下级或党员个人是从局部考虑问题,难免想法意见不一致,但有时也可能出现上级对下级的情况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做出的决定不符合实际的现象。面对这样的矛盾,只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办就好解决。首先是“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必须在坚决执行上级和组织决定的前提下,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可向上级直至中央反映自己的意见。这样既执行了纪律又体现了民主和自由,党内

生活处于正常健康的状态,党就有了生机与活力。

3.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使党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实现正确的政治领导。

正确的政治路线要以正确的思想路线为基础,以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就是党的领导骨干与广大党员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是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原则。它是党的群众路线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一方面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很好地集中广大党员的智慧和意见,以制定和实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另一方面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无条件地执行党的决议,才能使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实现党的领导。

必须明确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概括地说,党的民主集中制就是在高度民主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它正确反映和规定了党内的各种关系的原则,即: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原则;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关系原则;党员个人与党的组织的关系原则;党的中央及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群众的关系原则。

1.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这六条基本原则,是我们党多年实行民主集中制丰富经验的结晶。它既体现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辩证统一。

2.“四个服从”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容。

在民主集中制六条基本原则中,“四个服从”这一原则从总体上确定了党内生活的秩序,其精神贯穿于其他原则之中,它既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也是党的纪律。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是“四个服从”的基本点。这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和每一位领导干部的起码条件。根据这一规定,每个党员都应该自觉地将自己的言行置于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之下,不能脱离组织自由行动;执行党的决议不能讲条件,尤其是在个人意见同组织决定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无条件地服从党组织的决定。

(二)“少数服从多数”是“四个服从”的实质。在“四个服从”中,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都贯穿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是“四个服从”的重要步

骤。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只有通过一级一级的传达贯彻,才能做到畅通无阻,得到切实的保证。

(四)“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是“四个服从”的核心和归宿。邓小平同志说:“最重要的就是全党服从中央,只有全党严格服从中央的决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才能够领导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为实现宏伟目标的伟大任务而奋斗。”可以说,这一条也是民主集中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

正确理解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提出并确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这就要求每一位党员及党的干部必须正确理解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这是我们做到自觉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的重要保证。

1.民主集中制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毛泽东同志说: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

在党内生活中,民主和集中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我们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时,既不能离开民主讲集中,也不能离开集中讲民主。

2.没有充分的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

如果不充分发扬民主,正确的意见就难以集中起来,即使集中起来了,也会由于缺乏民主的基础而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当前,我们正处在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充分发扬和发展党内民主是实现党制定的宏伟目标、完成新世纪三大历史任务的需要,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需要,是解决党自身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的需要,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所言:“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

带动作用。”因此,党的各级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之前,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不同的意见,坚决反对和防止“家长制”、“一言堂”作风。我们应把群众的意见全面收集起来,经过认真的分析,集中较为全面正确的意见,再做出决定,这样就能减少或避免工作中的片面性和失误,我们的决定就能得到多数群众的拥护和赞成,并得以贯彻落实。

3.没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有高度的民主。

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全国必须保持高度一致。全党同志必须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

因此,当我们经过充分发扬民主而形成组织决定之后,就必须讲集中、讲纪律、讲原则。如果不讲集中,民主就会缺乏正确的方向而不能健康发展,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等错误思潮就会乘机泛滥,严重妨碍甚至破坏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例如:“文化大革命”中的“大民主”,危害至深;再如一个单位(组织)内如果某些人强调个人意见和利益第一,组织又无所作为,势必政令不畅,人心涣散,各项目标任务就难以完成。

由此可见,只有正确理解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才能使民主集中制得到真正实行,才能有效防止极端民主化和专制主义两种错误倾向,才能自觉地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

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实践证明,一个党员能不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往往与这个党员的党性觉悟高低密切相关。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不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现象:有些党员无视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不执行党的决议,不服从党组织的决定;有些党员有意见不在会议上提出,而在会后乱发议论;有的党员甚至在社

会上散布一些攻击诋毁党中央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有些领导干部封建家长制作风严重,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等等。这些现象既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又破坏了党的团结和统一,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因此,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是提高党员自觉按民主集中制办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有效措施。

那么,我们应当从哪些方面加强党性锻炼呢?

1.加强学习,增强党规党纪观念。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是共产党员改造自己,提高自己的强大思想武器。党员通过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就能不断地坚定自己的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和增强党性观念,就能切实而不是抽象地理解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是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根本保证,是党的生命力所在,从而提高自己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2.严格遵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

保持同党中央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是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基本条件,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根本要求和体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绝不能只是在口头上表示一致,而必须在行动上也保持一致。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人,尽管他们口头上也讲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但在实际行动上却背道而驰。因此,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切实执行民主集中制,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自己的地区、部门以至于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正确实现,才能保证全党团结,把党的事业推向前进。总之,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把中央及上级的精神一以贯之,落实到行动上,这就是增强了党性,这就是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这就

是做到了与党中央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3.反对自由主义,提倡批评和自我批评。

自由主义是一种低级庸俗的作风,是党性不纯的具体表现,因此必须坚决反对之。

我们党允许党内有不同意见存在,也允许在党的会议上进行争论。我们党同时还要求在党内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自由主义则是不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而是在会后乱发言论,影响党的形象,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加强党性锻炼,一方面必须反对自由主义,并保证自己不犯自由主义;另一方面,在党内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批评者要与人为善,言之有理,和风细雨,以理服人。被批评者,应虚心听取别人意见,诚恳进行自我批评,切不可“讳疾忌医”,固执己见,坚持错误。

加强学习和共产党员的党性锻炼离不开党组织的教育和同志们的帮助,但增强党性主要靠调动党员内在的积极因素,靠加强理论学习、靠自觉的思想改造。因此,每个党员干部必须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自觉加强学习和党性锻炼,并把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作为增强党性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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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 体效能 一个领导班子,能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能否把一个部门或单位的各项工作抓好,能否把经济工作搞上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是关键。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发挥的好,这个部门或单位的各项工作就能顺利开展,就能较顺利的达到各项工作的预期目的。反之,各项工作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使正常工作难以顺利进行。如何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呢?我们认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关键中的关键。 1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的基本保证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邓小平同志指出:“坚持民主集中 制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民主集中制贯彻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是可以变质的,干部也是可以变质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是领导核心的决策者,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直接影响着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实行。”在坚持民主集中制问题上,我们党既有成功的经验,

也有失败的教训,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初期,陈独秀、王明搞家长制、个人专制,给中国革命带来了严重的损失,遵义会议后,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从而保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但是“文革”期间党的民主集中遭到了极为严重的破坏,使党和国家遭受到巨大的灾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恢复和健全了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日益正常和活跃,为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局面提供了组织保证。各项经济工作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各级领导班子要想进一步把经济工作抓上去,要想全面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更需要注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只有这样,领导班子内才能有一个正的风气,才能形成核心,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才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2 只有“一把手”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更好的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党的十五大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维护大局,严守纪律,防止个人专制和各自为政,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从当前情况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大多数都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但在许多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许多不够民主的问题。例如,有些领导干部听不得不同的意见,喜欢“一言堂”,个人随意决定重大问

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必须把民主集中制切实贯彻落实好,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好党内关系,强化党的正确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作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对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采取相应的对策,使之不断健全完善。 一、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并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活动。长期以来,我们党在建立和发展中,对主民集中制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概括和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这一原则是科学的、正确的,也证明了我们党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好的,是富有成效的。改革开放以来,民主集中制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又得到进一步发扬,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有力的保证。但也应当看到,在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着党的建设。当前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总的来讲,既有民主不够的一面,又有集中不够的一面,但主要是民主发扬的不够。具体突出表现以下四个方面。 1、存在决策过程中强调领导个人的意志,忽视走群众意见的倾向。有些领导在党内生活方面,特别是选拔干部问题上,不充分征求别人的意见;在领导经济工作方面,对一些重大决策,有时不经过民主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就拍板定案,个人说了算。有的则强调自己是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不注意发挥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这些做法,使党内民主不能充分发扬,集中也无法做到真正准确。 2、存在有些党员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的倾向。有些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不讲意见,只讲服从,不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有些时候对正确的东西不坚持,对错误的东西不批评、不反对,特别是在关系到利益调整和领导切身问题时,不闻不问,只等领导最后做决定,使党内民主流于形式。 3、存在对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少数人不执行的倾向。有些党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党组织的关系,不服从党的决定。甚至有的党员无视党的原则,在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与个人意见不一致时,不执行集体决定或在执行中阳奉阴违。以致党的集体决定无法落实,民主集中制也无法贯彻。 4、存在强调地方和局部和利益,忽视全局利益的倾向。有的领导摆不正地方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总是把眼睛盯在自己的地方利益上在工作上,安排部署和决定本地本部门的多,考虑全局的较少。有的在执行上级决定中,对地方有利的就执行,对地方不利的就消极对待。这样,集中制也得不到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全局。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既有现时因素,也有历史因素,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三点:一是受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漫长,封建主义思想残余根深蒂固,加上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资产阶级思想乘机而入,对许多党员干部的思想影响很大。在党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的影响,个人主义、主观主义、等级观念比较严重,对“家长制”、“一言堂”的作风习以为常。二是党内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严。虽然我党内各项制度日趋完善,但在党的许多制度和规定中还有不足之处,对党员的民主权力保障不够。同时,这些制度在执行中也存在执行不严、监督不力的一面,使民主集中制没有充分的制度保证。三是有些党员的参与意识不强。一方面表现在有些党员自身的科学文化程度较低,对事物的认识分析能力、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差,参与决策能力比较低,以致想参与也参与不了。另一方面,有些党员政治素质较差,不能正确执行党的各项原则和制度。有的把发表个人意见与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混淆起来,认为自己只有服从,不能提意见。有的私心杂念较重,担心提意见给领导找麻烦,情面上过不去,不愿提意见。还有担心遭打击报复,不敢提意见,特别是不敢提批评意见。 二、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几点对策 民主集中制贯彻的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建立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锲而不舍坚持抓下去。对目前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及早加以解决,若是

民主集中制的解析

民主集中制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民主集中制是苏联布尔什维克派提出并实行的一种国家机构实行的制度,意思是国家机构不采纳权力互相制约原则。由书记主持工作,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把它贯彻落实到部门系统的工作中。 目录简介 基本含义 我国民主集中制 由来基本内容表现反思简介 基本含义 我国民主集中制 由来基本内容表现反思 展开 编辑本段简介基本含义 集权制。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它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下级、部分和整体、组织和个人的正确关系,是胜利推进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 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它的基本含义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结果。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民主集中制既

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与目标,就是要在党内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我国民主集中制对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构来说,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生活的内在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防止和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 编辑本段由来一般认为K.马克思、F.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已经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思想。1847年,在正义者同盟改组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主要由恩格斯和W.沃尔弗起草的新章程。章程规定同盟由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构成;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执行权属于中央委员会;各级委员会都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这些规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1864年,马克思为第一国际起草的《协会临时章程》,也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但是,他们都没有用过“民主集中制”的提法。第一个明确地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是В.И.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立之初,由于组织松散软弱和处于秘密状态的特殊条件,列宁强调党要实行严格的集中制。1905年俄国革命爆发后,党的斗争环境发生变化,列宁适时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同年9月,他在《德国社会民主工党耶拿代表大会》一文中说:“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1906年3月20日,他又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一文中说:“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同年党的“四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载明:“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十月革命后,民主集中制推广成为各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机

民主集中制学习心得体会一

民主集中制学习心得体会一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和领导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搞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无论在过去还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集中制始终是衡量一个领导班子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点在于实施集体领导,在涉及单位的重大问题上,特别是政策性强、事关大局和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上必须充分发扬发主,正确实施集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提高领导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在讨论研究问题时坚持党性原则,保持理性思维,遵守议事纪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民主的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发每一个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民主集中制从本职上讲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内在统一。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方针、政策和路线,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思想意思,就会违背民主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是防止和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的有力武器,是民主集中制的

本质关键。实行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地集中所有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智慧,凝聚全部的力量;同时,又实行多数原则,按照多数人的利益、意志和要求决定问题,可以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另一方面,它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允许互相扯皮、议而不决,一经决定立即实施,可以避免那咱互相掣肘和力量分散的弊病,具有简捷便利的特点,所以它有较高的办事效率。加强民主集中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党能否作到决策的科学和正确,这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只有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起信息反馈灵敏,及时的决策机制和纠错机制,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不广泛听取意见,不按规定和程序实行正确的集中,就会因决策而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正确党内、外各种关系,不断强化党内民主监督的根本保证。我们党内生活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要疏通和拓展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的意见、建议、批评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上来。同时还要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把党员的建议意见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决策,用于指导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包括党的纪律监督、会议监督、党代会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监督。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

高考政治复习练习题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新人教版

高考政治复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1.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列选项中,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基本原则的是( ) ①各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②在法律的制定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③在贯彻执行上实行严格的责任制 ④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大常委会负责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2.宪法修正案是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先拟订草案,后报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最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可见( ) 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最高决定权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 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多位代表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不少规定体现了对被调查人的权益保障,建议将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原则在总则中加以明确,最终监察法总则第五条加上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内容。这表明( ) ①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②人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③人大代表具有审议权和决定权 ④人大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度和公平性,C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对“两院”工作进行专题询问。这表明( ) ①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人大常委会的执行机关 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③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了监督权和质询权 ④民主集中制的组织与活动原则得以贯彻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5.历经五年、四审、三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2018年8月3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该法的通过体现了( )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运行

民主集中制制度

***住建局党支部工作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围绕部门职能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建立一支适应现代化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以改革和求实精神,不断探索现代税收征管制度条件下党支部工作的新路子。 六、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做好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机关和所属单位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八、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负责审查发展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九、领导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建局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要管党的工作,局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二、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 1、检查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交换意见,谈心通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分清是非,解决矛盾。 2、增强党性,端正党风。 3、理顺关系,加强团结,统一思想,不断改进工作,发挥党支部的监督作用。 四、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求做到: 1、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中心内容,并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2、局党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解决好党内矛盾。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座谈会或工作讨论会。 五、作好会议记录和考勤。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2009-06-16 10:05:17) 转载 标签: 杂谈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存在的问题 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民主不够,集中也不够的问题”。具体说,当前在党组织内存在的不符合甚至违背民主集中制的问题主要有: (一)对民主集中制认识模糊,理论上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一些干部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还有种种模糊认识,在对民主集中制自我认识的评价上,只有48%的调查者认为很了解,仍有52%只停留在了解一些上。在接触的党员干部中,有人甚至认为,民主集中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适应发展市场经济,还有人认为,民主集中制在一定程度上会束缚人们的手脚,不利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发展;大多数人任为,民主集中制教育尚存在内容比较单调,文件传达多,系统教育少;原则说教多,解疑释惑少;书本灌输多,实际操作少等问题,导致党员领导干部缺乏系统的党性教育,民主集中制意识比较淡漠,对一些基本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不很清楚。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同理论上模糊是分不开的。理论上的模糊,必然导致思想上的混乱,如果不引起重视会带来政治上的不良后果。容易出现搞一言堂,口头上讲的是民主集中,实际搞的是独断专行。(二)不能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领导和决策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比较突出。 在回答“您所在单位党委决定重大问题方式”这一选项中,被调查者的选择“由党委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只占42%,认为“委员先讨论最后书记拍板”和“少数几个人或书记决定”的占58%。显而易见,不能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的问题比较突出。

调查中发现,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决策时不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规定、措施的制定和废止,重要的人事任免,不拿到党委会上集体讨论,而是由个人说了算;或者是把个人决定了的问题,拿到党委上走一下形式,要求成员表一下态,名义上集体讨论决定,实际上是个人说了算。座谈中有些同志把这种现象描绘为“书记太主观,委员只能旁观”。二是由书记办公会代替党委会决策。有的是书记办公会直接决定重大问题,有的是把书记办公会决定了的事情拿到党委会上表决一下,走一下形式,名曰征求意见。三是个别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不尊重副职,大权独揽,只重用、信任办公室主任等身边一两个人,被副职形象的说成书记是“一把手”,办公室主任是“二把手”。“一把手”说了算,“二把手”抓紧办,副职只是听人家说,看人家办。 同时,调查问卷还表明:“您对单位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现状和评价”满意的只有%,%认为一般,%认为不满意。可见一些部门的“一把手”以“集中”的幌子要绝对权力,独断专行,存在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的情况,甚至在公开的操作规则后面存在少数人或个别人决定问题的“潜规则”。 (三)推进党的生活民主化、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还存在着一定差距。 在党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和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平等的,决定事情的原则应当是少数服从多数。然而在回答“您认为单位”一把手“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只有%的调查者选择“每次都参加”,可见领导干部对民主生活会重视程度不够。同时,调查发现,由于片面强调和过分夸大主要领导的作用,加上党内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拍领导的马屁,看领导眼色行事的不正常现象,成员在与领导意见不同时,怕穿“小鞋”,不敢坚持自己意见。在一个班子中,正、副职之间不能平等的研究讨论问题,副职对正职存在绝对服从心理。在回答“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有%的调查者认为“不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座谈会中有的同志谈到“批评上级怕会丢官,批评下级怕丢选票,批评同级怕得罪人。”这些都是党内难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主要思想障碍。

(民主集中制)

一、民主集中制 1.民主集中制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提出并实行的一种国家机 构制度,意思是国家机构不采纳权力互相制约原则。由书记主持工作,各委员集 体研究制定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把它贯彻落实到部门系统的工作中。 民主集中制主要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实行,而西方政治学者对于它的民主性抱有很大的争议态度,尤其苏联时代。 民主集中制在中国的具体表现是中共决策,政协参议,人大立法,政府执行。 这一制度被西方学者约翰·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中称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纵向民主”。 提出者 布尔什维克 2.发展历程 (1)名称 民主集中制最初的中文翻译为“民主主义的集中权”、“民主主义的中央集权”、“德莫克乃西的中央集权”。 包括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等早期中国共产党党员,称之为中央集权制。 1923年5月10日,施存统发表的文章中,提出了“民主的集中制”[1] 1924年1月,刘仁静发表的文章中,首次以民主集中制来描叙列宁创立的布尔什维克党,这是民主集中制首次出现在中文文献中[2]。 (2)含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据潘志恒《论行政诉讼法的宪法基础》一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采纳权力分立互相制约的原则,而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该宪法第三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大会上,把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概括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据《中国论文网》所载《论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宪法中的地位》一文,共产主义的创始者马克思与恩格斯从未倡导过民主集中制原则;被马克思充分肯定的巴黎公社,它所实行的,不是民主集中制,而是议行合一。该文认为,议行合一与民主集中制不是同一概念;而列宁是在反对党内小组主义和战争背景下强调民主集中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涵盖宪法的全部内容,而主权,基本人权,法治等宪法基本原则所决定。[4]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检察委员会是中国检察机关民主集中制的体现 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对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构来说,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生活的内在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防止和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 由来 一般认为K.马克思、F.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已经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思想。1847年,在正义者同盟改组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主要由恩格斯和W.沃尔弗起草的新章程。章程规定同盟由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构成;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执行权属于中央委员会;各级委员会都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这些规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1864年,马克思为第一国际起草的《协会临时章程》,也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但是,他们都没有用过“民主集中制”的提法。第一个明确地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是В.И.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立之初,由于组织松散软弱和处于秘密状态的特殊条件,列宁强调党要实行严格的集中制。1905年俄国革命爆发后,党的斗争环境发生变化,列宁适时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同年9月,他在《德国社会民主工党耶拿代表大会》一文中说:“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1906年3月20日,他又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一文中说:“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同年党的“四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载明:“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十月革命后,民主集中制推广成为各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在

如何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如何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第56期科级进修班施宣博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实际运用,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无产阶级先进性和世界观的必然要求。下面,我结合实际,就如何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谈谈自已的看法: 1、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前提。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次上,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定,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对此,决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坚持民主集中制也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坚持集中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生活中的体现。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有力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着重要意义。要提倡领导干部敢于负责的精神,反对遇事推诿、互相扯皮和无人负责。党的委员会成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3、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

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党内民主是党内集中的前提和基础,党内集中是党内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我们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增强班子的疑聚力和战斗力

“瞄准平安大运、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征文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班子的疑聚 力和战斗力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实际运用,也是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如何,对党组织集体领导核心的形成和实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消防部队是由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纳入武警部队编制的专业消防队伍,既不同于人民解放军,又有别于公安队伍;既有鲜明的公安性,又有很强的军事性,担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消防监督、灭火执勤和社会抢险救援的神圣职责。消防部队疑聚力和战斗力如何,取决于是否坚持的领导班子,而领导班子的疑聚力和战斗力如何,又取决于是否坚持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只有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的正确和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因此,要增强班子的凝集力和战斗力,就

必须进一步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本领和自觉性。 一、当前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组织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方面做了很大努力,总体上来讲比较好,收到了明显成效,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圆满完成了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个别党组织民主意识不强、民主素质不高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能正确处理党组织班子与行政领导的关系,以及正副书记的关系,书记与委员的关系,统不住班子,形不成核心;有的党组织正副书记集体领导观念不强,不重视、不善于发扬民主,民主作风较差,搞个人说了算,影响委员意愿的充分表达;还有就是党内民主集中制生活渠道窄,影响党员民主权利的广泛实行。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受封建专制主义思想影响,缺乏民主与科学理念封建社会历史长期沿袭下来的等级、尊卑观念至今在党内生活中还有一些影响,许多同志头脑中残留着“唯我”、“唯上”等落后意识,表现在党内生活中习惯于搞“家长制”,“一元化”。有的甚至把发扬民主看成“软弱”、“没骨气”,把“个人说得算”看成是“果断”、“有本事”。这种旧的传统观念存在,严重地阻碍了党内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开展。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党政议事规则

艺术设计学院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党政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设团结、廉洁、开拓的好班子,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参照下发的有关文件,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科学地运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规范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政治生活,正确处理学校党政关系,维护党政领导班子的高度统一和团结,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意义深远。党政议事和决策过程,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既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又要按个人分工负责承担各自工作责任。 第三条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坚持学校的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在讨论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参加讨论人员应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允许不同意见的争论,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充分发场民主的基础上,对与会人员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及时形成系统的决策意见,并按集体讨论形成的正确意见办理。 第四条 学院行政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对于事关学院全局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实行“三不”,即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两个以上方案作比较不决策,没有经过咨询论证或可行性研究不决策。 第五条必须由党政领导干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有: 1、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教育党委、行政重要指示、决定; 2、讨论研究贯彻教育方针、事关学院办学方向的重大工作部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改革方案等; 3、讨论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层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4、讨论研究有关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命中层干部等; 5、讨论教职员工的人事变动,考核奖惩; 6、讨论决定学年教职工课务职务安排及岗位聘任; 7、讨论研究年度财务预算、重大经费开支及其他重要财务问题; 8、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原则、程序等; 9、讨论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职称、推荐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事项; 10、研究部署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学校党建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1、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议一般由院长或书记召集成主持,党政领导必须参加,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者必须请假。决定重大问题的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议至少要有3/4的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富组通字(2005)14号文件精神,为了不断提高我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对我镇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回顾,查漏补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制度建设方面1、“无规则,不成方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是抓好学习和搞好工作的依据和保障。镇党委通过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建立了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一把手作表率,带头学习,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学习《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廉政制度》等,每周集中学习一次,由党委书记亲自主持,系统地进行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提高了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2、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能够做到重要情况在领导会上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在党委会上传达,重大事项召开领导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能力,避免个人偏见,使工作失误降到最低。在我镇党沟村、雷村村的两起上访案件、以及仇石村奶牛场的纠纷等问题中,镇党委领导班子通过广泛调查,采取村组干部意见,走访党员群众后,能够及时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拿出解决方案,化解矛盾,使存在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又如退耕还林、救灾救济、产业结构调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镇党委领导班子都能够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策,使群众真正享受到党的优惠政策,防止了新矛盾的产生。3、为了使各项工作有安排、有督促、有检查,建立完善了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所有工作按业务归类,详细分工,各负其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并实行领导包村、干部包组,能够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了党委的各项决定及时贯彻落实。二、干部任务方面镇党委对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非常重视,通过组织学习,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年初利用春训,组织干部集体学习,并在干部中开展了竞争上岗活动,经过民主推荐,在任免中层及重要岗位的干部时,召开全体领导会研究决定,并在任职前进行公示,坚决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了干部个人潜力和特长,优化了干部队伍,使工作效率大大加强。同时,镇党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在农村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及时将结果给予公示。三、财务工作方面在财务上,我镇始终能够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于大笔财务支出,能够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领导会,集体研究决定,做到“能少开支的钱少支;能不开支的钱不支;违反原则的开支,坚决不支”,并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监督。四、民主生活会方面镇党委按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各班子成员都能够认真总结工作,并与各站所负责人、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进行交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寻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民主生活会由党委组织召开,会上,各成员都能够认真总结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能够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帮互助,查找原因,共同商讨,拿出解决办法,合理高效地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使工作水平有了共同的提升。同时,镇上半年召开一次由各所负责人、村干部、部分党员参加的会议,会上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由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五、其他方面镇党委领导班子能够经常深入基层,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积极及时地解决基基层存在的问题,为基层干部分忧解难,同时,也得到了基层党组织的在力支持。镇党委为了使民主活动开展得更深入,不定期的召开民主大会,由各站所负责人,村干部、部分党员、政协和民主人士参加,分发问卷,征求他们的建议和意见,每次都能收到很多可行性的好建议,促进了党委政府工作的健康发展。回顾前一段的工作,我镇党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如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不够系统、全面,开展得不够广泛深入,存在以干代学和轻学习,

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整改措施

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整改措施 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整改措施省委六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并在全省县级以上领导班子中全面开展民主集中制学教活动,这是在对我省情况正确认识的基础上,立足于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团结一致促进我省工作全面发展所做出的英明决定,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本人作为一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在省、市、区三级党委的指导下,对民主集中制这一常谈常新的课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新形式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必要性的认识,也查摆出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为了巩固学教成果、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水平,特制定整改措施如下:一、加强理论学习,促进思想解放,强化民主意识。理论学习是每一个共产党员适应新情况、保持先进性的法宝。要在新形式下贯彻实施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将学习当作自身发展的第一要务,当作作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基础。自觉的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时俱进的改造自己的思想,抵制官本位等不良作风的侵袭,在日常工作中切实作到自觉自愿的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其重点在于强化民主意识。1、强化党的意识,反对个人主义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不论在哪个岗位,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是党的干部,是干党的事业,这就必须对党负责。在班子内部要自觉接受党的原则和纪律约束。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四个服从”是党的政治纪律。作为班子成员,必须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党的原则,接受集体约束。2、化平等意识,反对居高临下党内民主,就是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列宁曾阐明党内民主的内涵,他说:“党内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这就是说发扬民主,就必须平等待人,要进一步端正自己的认识:在党委班子内部,成员之间的地位是平等关系,而不是等级关系,党内经常见到的上下级关系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工作分工,并不是封建色彩的等级象征和标志。在研究问题时,要以商量的态度、讨论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听到群众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心声,才能摸透情况,才会有真知灼见,做出正确决定。3、强化团结意识,反对自以为是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坏直接影响到班子团结与否。作为班子成员,与领导班子成员共事、处理相互关系时,要有宽阔的胸怀,不计较个人恩怨,要善于团结班子其他成员,不仅要团结同自己意见一致的同志,更要团结那些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大家在一起搭班子,在工作意见上不可能没有分歧,但从维护班子团结出发,必姿态地处理这些矛盾,求同存异。当然,这种团结也不是无原则的团结,还要注意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特别对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定,要坚决反对,不能为了所谓团结放弃原则,形成班子集体错误。4、强化群众意识,反对家长作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求我们各级干部要有群众意识。群众有伟大的创造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领导者之所以能够领导群众,就在于善于向群众学习,集中和综合他们的创造经验。因此,贯彻民主集中制,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在自己的分管部门中要善于把群众的意见、经验集中起来,形成集体智慧,然后再交给群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在领导班子内部又要当好群众,将自己的聪明才智融入到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中去,协助班子“一把手”作好全区各项工作。5、强化集中意识,反对议而不决要正确理解“集中”的含义,并不是简单地将分散意见聚集在一起,而是通过“集中”把“群众意见”化为“领导意见”,化为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地集中群众分散的、零碎的感性经验,在丰富的意见材料基础上进行科学抽象,使之上升为理性认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就要乐于倾听群众意见,善于集中群众的正确意见,形成正确决议。如果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得不到正确的集中,这种民主作风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因此,必须在自己的分管工作中敢于集中,同时也要善于在领导班子通过集中否决自己的意见时调整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决策行为,完善决策机制, 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的原则。 二、重大决策由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 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其他形式代替会议议决。 三、各科室站负责人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专业性 咨询等有关服务。办公室负责为重大决策活动提供综合服务。 四、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 贯彻落实上级机关重要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和 措施; 2. 研究制定林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安排,及阶 段性重点工作; 3. 下达责令改正或者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 4. 审定机关重大活动事项和重大建设项目; 5. 研究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事项; 6.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 研究讨论干部录用、 推荐、 任免、奖惩、教育、考核和监督等问题; 2 7. 研究和决定机关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等方面的重 大问题; 8.

审定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大额度经费开支,及林业专 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有关重大事项; 9.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的采取; 10. 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五、重大行政决策前期准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调查研究。决策前,由相关职能科室、事业单位深入开 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 (二)提出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 论证,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个或多个决策方案。在拟定决 策备选方案时,不得有以下情形:所采集信息失真或过时,遗漏必 需的信息,隐瞒、歪曲真实情况,违反保密纪律。 (三)听取意见。对全市林业规划、政策等综合性事项,按涉 及范围进行协商,并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对规划制定 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 论证。 六、重大事项进入决策阶段,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确定议题。 会议议题由局长根据分管副局长和相关科室、 事业单位的提议确定。 (二)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审议需要的决策方案、草案 及说明等资料,由分管副局长组织相关科室、事业单位提前准备。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集中的制度。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它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下级、部分和整体、组织和个人的正确关系,是胜利推进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 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它的基本含义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结果。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与目标,就是要在党内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构来说,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生活的内在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防止和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 民主集中制表现: 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民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对违反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或不称职的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2 、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去贯彻执行。国家的行政机关,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政府;国家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什么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相统一的制度。说详细一点,也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相统一的制度。关于民主和集中的这种辩证统一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构成的民主集中制,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就作了系统的论述:“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62页)1979年,邓小平同志又一次强调了这个问题:“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5页)这样的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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