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实施

法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实施
法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实施

《国外医学》卫生经济分册1999年第十六卷第三期(总第63期)

金委员会制定的新的法定程序表明,合伙原则渗透卫生保健计划和卫生保健管理过程。在签订有关服务的报酬、范围和内容时,社会健康保险制度医生协会与疾病基金协会始终是一对谈判伙伴。其他一些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已被赋予权利,即当他们的责任领域的利益受到侵犯时,有权申诉。

1997年的卫生保健改革的核心是加强卫生保健机构的自我管理,同时稳定保险金收费率。疾病基金会和社会健康保险制度医生协会自我管理是德国卫生保健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自我管理程度有往往恢复甚至超过1993年以前的情况。1997年的卫生保健改革由于增加个人的共同支付部分,并规定如果保险金收费率增加,那么将伴随着共同支付的增加,因此在短期内可能稳定保险金收费率。但是从长期看,特别是从整体上来看德国经济情况,稳定保险金收费率是不可能的。1998年失业人数上升可能会使社会健康保险制度的收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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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实施

李国鸿

内容摘要 本文对法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形成、医疗保险形式及基金的筹集、使用作了介绍,并对法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实施与发展进行了评述。

法国是西欧大陆最大的国家,总面积55.16万平方公里,人口5815万人。全国有75%的人口居住在城市,8%的人口从事农业生产。全国人口中20岁以下年青人约占27%,65岁以上的老人约占14%。人口出生率为13.3‰,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男性73岁、女性81.1岁。婴儿死亡率7.0‰。人口处于稳定略降趋势,人口结构向老龄化发展。

法国全国共分22个行政区,96个省,还有5个海外省。省以下为区、县和市镇。市镇为基层行政机构,全国约有38000个。

法国工农业较发达。国民生产总值13550亿美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23470美元,人均收入居世界前列。

法国医疗体系主要有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两大部分。全国有公立医院1063家,床位33.7万多张。私立医院数多于公立医院,共有2242家、床位18.6万张。但在全国医疗保健服务提供中,公立医院则起着主导作用。

法国公立医院的经费主要来自疾病社会保险基金和政府财政补贴。全国公立医院有多种类型,其中大学医院中心是附设在医学院内的大学医疗和科研机构。这一类医院多具有先进设备和治疗手段,主要治疗各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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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病和疑难杂症。中心医院多设在全国的主要城市,为省级中心医院。地方医院为地方一级医疗机构,多设在各市镇所在地,拥有一般的医疗设备,为普通医院。专科医院主要有精神病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结核病院及口腔医院等,规模大小不等,医疗设备条件不一。急诊医院则主要承担各类急诊救护等服务。

法国私立医院在全国也担负了大量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全国医疗保健服务的三分之一是由私立医疗机构来提供和完成的。尤其是妇产科及一般手术等,很多都是由私立医院担负的,它们对社会医疗服务起了重要的支持作用。私人开业医生一般计酬方式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由病人付钱给他们。因而,他们往往更注意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态度。

法国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近几十年来明显增长。1976年该国医生数为80954人,到1981年增加到108000人,1992年增加到15589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2.59名医生,现在每千人拥有2.79名医生,使该国医生密度居欧洲前列。其中,专科医生比例增长尤为明显。

法国疾病社会保险制度是根据国家立法,按照社会团结、互助共济的原则建立起来的。法国疾病社会保险制度的由来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末期。

十九世纪末期到二十世纪初,法国劳动人民为了争取自身的生存权利和劳动保障权利,进行了一次又一次不屈不挠的群众示威和斗争。这些群众运动震撼了当时各届政府当局,迫使他们实施和颁布了一些疾病社会保险措施和条令。

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法国社会经济的复苏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日趋社会化的要求,法国政府于1956年颁布了《社会保障法》,从而以立法形式在该国建立起了疾病社会保险制度。

法国社会保险担负四个职能:

(1)疾病社会保险(疾病、工伤事故)职能;

(2)老年社会保险(退休、配偶或家属抚恤金)职能;

(3)贫因家庭补助(子女、生育)职能;

(4)社会就业(失业、职业不适应、生活救济)职能。

为进一步完善疾病社会保险,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法国政府于1970年颁布了《医院改革法》。1975年,又颁布了《关于残疾人的指令》、《关于社会和医学机构的法令》,以及包括有老年人医疗保险及家庭内容的《法国第七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76—1980)》等。

这些法律和条令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疾病社会保险的作用与内容,扩大了疾病社会保险的范围,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法国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以法律和条令规定了全国所有领薪的雇员、职工、公务员、自由职业者、学生、退休人员、居民及侨居该国的外国移民,均受该国社会保险体系覆盖,都被要求参加该国疾病社会保险。同时,明确了法国疾病社会保险的组织结构、筹资办法、保险范围及管理办法等,从而使该国疾病社会保险日益社会化和普及化。

法国疾病社会保险覆盖率目前约占人口的99.2%。疾病社会保险种类有两种:(1)一般保险:占参加保险人数的80%。参加者主要有广大居民、手工业者、农民、商人、自由职业者、神职人员、老年残疾人员、寡妇、被离弃者及无子女等人群。(2)特种保险:占参加保险人数的20%。参加者主要是矿工、铁路员工、海员、国家企业职工等人群。

法国疾病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主要有三个渠道:(1)受保者个人交纳一部分;(2)企业雇主交纳一部分;(3)各种社会性资助补贴一部分。国家予以一定的财政资助,但近年来逐渐脱身不管。

根据1992年7月法国疾病社会保险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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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标准,参保者个人按工资收入的6.8%交纳,企业雇员按雇员工资的12.8%交纳,其余部分主要由社会资助和政府补助。

养老金领取者和失业者也要交纳保险金,他们要交纳养老金的1.4%,若领取的是私人养老金,则交纳其养老金的2.4%;失业者应交纳其最低保障收入的2%,失业救济金和培训补贴的1%。

政府补助主要来自特种税:机动车辆附加保险费的12%、石油制品税、酒税、烟草税、医药广告税、药品批发市场税及汽车税等收入。

目前,法国以领薪者为主体的,大多数工人、职员、雇员所参加的“全国领薪者疾病保险”(CNAM T S)的复盖面已占全国人口的76%。此外,还有为工商业者、自由职业者设立的“全国工商业、自由职业者疾病保险”(CANAM),及为军人设立的“全国军人疾病保险”(CNM)等。

法国疾病社会保险的支付范围包括:通科和专科服务、门诊治疗、住院治疗、药品、化验检查、牙科保险、产科保险、辅助器具及交通费等。

疾病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一般采用事后报销制,即参加保险的患者就诊时,先须向医生支付应付的医疗费用,医生开出收据,患者再凭收据向本地的疾病保险金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报销。地方保险金管理部门一般偿还患者支付的医疗费用的75%左右,余下的25%左右则由患者个人负担。

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视患者治疗的不同类型疾病而各不相同:牙科诊治费用,患者须自理30%;医师出诊或专家咨询费用,患者须自理25%;部分化验、检查费用,患者须自理30%;一般药品费用,患者须自理30%;部分特殊新药或昂贵药品,患者须自理60%;住院治疗,患者须自理20%等。

根据疾病社会保险规定,与医疗机构无协议收费标准的服务项目,一般不报或报销比例很低。但对某些需要长期治疗、花费较高的病人,如糖尿病、肿瘤、脊髓灰质炎、麻风病、结核病等,则可以全部免费。

疾病保险还规定,受保人(残疾儿童、工伤、战争致伤者除外)一般每天要交纳55法郎的住院膳宿费用。工人和职员、政府雇员在疾病的头3天无任何补助,从第4天起到1个月内才能得到工资额50%的补贴;1个月以上才可以得到工资额2/3的补贴。而且,保险照顾不包括与参保者不住在一起的被赡养人口,这些人只能依靠互助计划中质量较低的一般医疗服务照顾。

由于法国现有99.2%的居民享有疾病社会保险的照顾,因此,该国医疗费用负担相当沉重。

据统计,法国的疾病社会保险基金规模占整个社会福利开支的34.6%,仅次于养老保险(44.1%),是第二大开支项目。在法国,每年人均光顾医院14.8次,每年入医院住院治疗有1300余万人。该国医疗费用支出的增长率每年约为10%,几乎为全国生产增长率的两倍。1950年法国医疗费用支出占GDP 的 3.4%,1960年为 4.7%,1970年为6.4%,1980年为7.6%,1991年为9.1%,目前已达10%,占欧洲国家前列。人均医疗费用支出也从1975年不到1800法郎,增加到1984年的6462法郎,目前,已增加到12000法郎。医疗费用的这种持续增长已超出了法国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致使该国疾病保险基金入不敷出、赤字严重,对该国社会保险体制造成巨大压力。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进行医疗保健制度的改革、完善和改革疾病社会保险制度,合理配置和使用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以控制医疗费用的持续增长,已成为法国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一大社会问题。

1995年11月16日,法国政府总理朱佩向国民议会提出社会保险改革方案。这项改革旨在增加全社会摊派税金、减少医疗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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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修改疾病社会保险筹资方式,即从疾病社会保险交费方式向所得税方式转变,以建立一个统一、高效、涵盖全民的疾病保险服务体制,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保险长期以来支大于收的被动局面。

1.扩大资金来源、提高疾病社会保险交费率

(1)提高疾病社会保险的交费率:雇员每月交纳疾病保险金的比例由月工资的4.5%,提高到6.8%;雇主每月交纳疾病保险金的比例由原来参保者月工资的8%,提高到12.8%。

(2)扩大疾病社会保险交费基数,从以前的工资性收入扩大到全部收入为交费基数。即除工资外,还包括股票、债券、存款利息收入、房地产出租收入及其它利润。

(3)扩大课税对象,即除去向劳动力征税外,还向资产征税,或者改为增殖税。

2.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改革支付管理制度

(1)加强对医疗费用支出的监督管理,改革不合理的支付管理制度,设立有关各种审议机构,对医院处方、诊疗的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审议,对不合理的处方予以处罚。

(2)对各种新医疗技术进行审核和评价,对效果不佳、费用昂贵的新医疗技术明确提出疾病社会保险不予支付的意见。

(3)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控制医疗需求。法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行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的配置,以协调供给和需求。政策制定者通过调整共同支付和减免比例,减少和控制对医疗服务的利用和需求。在供给方面,加强控制和审批对私人开业医生和医疗机构的补贴率,并从1971年起降低对某些“非必需”药品限价的补贴率(从70%降至40%)。

(4)树立卫生经济观念,讲求经济效益。政府通过与医务界的协商,确定和颁布能为绝大多数医生所接受的国家统一的医疗收费标准。加强医疗费用管理,加强对医护人员及病人的教育,使医务人员树立卫生经济观念,加强成本核算,讲求经济效益。使病人正确对待医疗服务,加强自我保健护理。政府根据1997年通过的《社会保障资金法》,对疾病社会保险基金的赤字采取限制措施,提出要根据收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做到量入为出,并由国民议会每年审核和通过有关疾病保险开支的预算决议,规定每年疾病保险开支的增幅,并把这一比例层层分解落实下去,严格控制疾病保险开支的增长比例。

(5)积极采取措施,限制医疗机构及医生的不断增长;限制新医疗设备,仪器的添置与施用;限制非必需的或效果不佳的医疗检查等措施。政府严格限制医学院招生人数和毕业证书的颁发,对医生退休年龄予以明确规定。并制定有关条例,积极鼓励医学院毕业生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密度低的地区流动。

(6)在全国实行和推广新的医院投资与管理方法“总预算法”,以便在确定医疗目的之前提下,有助于医疗经费的计划安排及卫生资源的合理使用,从而有助于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

希拉克出任法国总统后,采取了注重经济发展和减少财政赤字的紧缩政策:一方面增加税收;另一方面削减社会保障开支,试图从根本上改革社会保障长期以来支大于收,逐年赤字的被动局面,争取用10年或更长一些的时间填补社会保险部门的巨额亏空。

这一改革内容已于1996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其内容包括:(1)向包括领取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者在内的所有人征收占其全部收入的0.5%的社会保险债务税(CADES)。(2)提高病人负担的日住院费用。把住院保险这一块拉出来,成立专门住院管理机构,以加强管理。这两项措施已初见成效。前一项措施每年将使该国增加250亿法郎的税收(政府已规定将连续征收13年),后一项措施则提高了病人负担的住院费用,即病人负担的日住院费用由原来的55法郎提高到70法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住院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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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需求的增长,控制了其支出总额占疾病保险总费用近60%的住院保险费用开支。

由于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多量广,不同阶层人士利益调整幅度各异,因而,改革面临来自社会、公众及医生行业组织的阻力。包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内的法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于1995年岁尾公布后,引起了法国社会的强烈反响和震动,由法国各工会组织的罢工浪潮迭起。法国铁路工人首先举行了大罢工,随之地铁、公交、航空工人相继罢工游行,造成了该国许多地区的交通瘫痪。游行罢工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是该国十几年来从没有过的,给该国社会和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

法国政府这一社会保险改革方案所引起的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反应及所造成的社会危机,一方面说明了一些西方国家奉行的超出本国经济支撑能力的从摇篮到坟墓都包下来的高福利社会保险政策,已给这些国家经济带来了无法承受的负担,非改革不可;另一方面也给我们一个启示,医疗保险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循序渐进,医疗保障水平一定要与本国国情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超越了这一点,改革不仅无法实现,还可能会对本国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为保证该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深入进行卫生改革,目前法国政府在保证医疗卫生事业正常运行和发展的前提下,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采取了十分谨慎的态度和循序渐进,逐步加大改革力度的方法。在管理的组织与政策法规上大大加强政府对医疗保险管理和监控的力度,一方面扩大医疗保险基金来源,提高保险交费基数,加强医疗费用支出的监督管理,稳定保险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加强价格的调控机制,严格控制卫生投入总量,控制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的购置,降低医疗成本,压缩服务范围,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与医疗质量,以促进该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这些改革措施与对策无疑给法国卫生改革的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但由于法国国内的经济增长缓慢、社会失业人口不断增长,这一改革目前还遇有许多困难。因此,虽然已经有了改革的方案,但如何实施,尚需拭目以待;在多大的范围内实行,还需打上一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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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不同世界医疗保险制度大对比

各国不同世界医疗保险制度大对比目前,养老和医保都是国民所关注的热点。许多人查看世界医疗保险机制之后,发现我国的医保水平很低。 加拿大:全民保险模式 特点:政府直接举办医疗保险事业,老百姓纳税,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服务。 具体内容:国家立法、两级出资、省级管理,即各省医疗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联邦政府拨款和省级政府财政预算,各省和地区政府独立组织、运营省内医疗保险计划。保险内容上覆薪所有必需医疗服务,医药适当分离。住院保险和门诊保险,除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公众免费享受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鼓励发展覆盖非政府保险项目的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凡非政府保险项目均可由雇主自由投资,其所属雇员均可免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德国:社会保险模式 特点: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其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目前,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采取这种模式。 具体内容:保险金的征收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保险金的再分配与被保险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多少无关,体现了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的投入,无论收入多少都能得到治疗。参保人的配偶利和子女可不付保险费而同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企业主、国家一起筹集保险金,体现了企业向家庭、资本家向工人的投入。在保险金的使用上,是由发病率低向发病率高的地区转移。对于月收低了61O马克的工人,保险费全部由雇主承担,失业者的医疗保险金大部分由劳动部门负担。18岁以下无收入者以及家庭收入低了一定数额的,可以免交某些项目的自付费用。

法国:全民保险模式 特点:在法国社会保险的众多项目中,最人注目、涉及面最广、覆盖人数最多的一项保险就是医疗保险。在全国6000多万人口中,医疗保险覆盖了全体国民。 具体内容:在通常情况下,投保者有权自由选择普通科医生。享受医疗服务,必须由社会保险部门认可的医生开出处方,所享受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都制定了严格的范围和目录。患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方式(如住院或门诊)、疾病谱、药品功能的差异而有所差别。为体现国家鼓励生育,照顾危重患者,防止疫情扩散,抚恤等社会政策,患者医疗费用自理部分费用。 美国:商业保险模式 特点:参保自由,灵活多样,有钱买高档的,没钱又低档的,适合需求方的多层次需求。美国这种以自由医疗保险为主、按市场法则经营的以盈利为目的制度,往往拒绝接受健康条件差。收入低的居民的投保,因此其公平性较差。 具体内容:美国实行的是私立型商业保险模式。在私立型商业保险模式之下,医疗服务以个人消费为主,政府对特别人群(老年、残疾、低收入等)提供费用补助,或采用特殊医疗保险方式。国家仅负担医疗保险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转移给患者或企业。 英国:全民保险模式 特点:英国实施公费医疗即“全民健康服务”(NHS)。所有合法居民,哪怕是外国人,都可以在NHS所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基本上免费的医疗服务。国家为NHS付账的大头儿(80%)来自财政,一小部分(大约12%)来自国家保险基金(类似于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负责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还有一小部分来自向病人收费,因为“大体上免费”不等于什么都免费。由于英国是这一制度的鼻祖,而且最典型,这种做法被称为英国模式。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2010-3-31 13:36 任舸【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文章简要肯定了近年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取得成绩,指出了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诸多问题,从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扩大非缴费型和基本养老覆盖范围、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和建立城乡有别的养老保障模式等方面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次缺失 我国养老金制度模式从1993年提出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但作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年金养老制度推进缓慢,覆盖率小,大部分城镇职工依然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而且,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能源、金融和通讯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一般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障,形成企业年金缺位。 (二)基本养老金制度覆盖率低 2006年我国就业人口为76990万人,其中城市就业人数为28310万人,城市就业人口比例为36.77%.数据显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理论覆盖率从2001年的38.8%增长到2006年的42.8%,覆盖率仍不足50%.显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有效覆盖面较狭窄。 (三)养老保险基金“所有者缺位” 当前,我国个人帐户中的养老基金实质上是缴费人的资本或劳动收入的一部分,所以,从经济学上产权明晰这一原则出发,理应成立一个代表缴费人利益的组织来对这部分基金进行管理。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却是由政府代管,政府成为养老基金的托管人。所以,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就处于“所有者缺位”继而“所有权悬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发生融资困难和基金被挪用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健全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使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养老保障制度。与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社会救助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内容,作为现代社会保障核心

中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问题之我见 摘要:虽然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距改革目标仍有相当差距。目前医改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影响了我国医疗保险水平的前进,我们需要进一步努力解决问题,完善医疗保险体系。 关键词:医疗保险;改革;问题; 城镇自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简称《决定》)以来,至今已过去两年半的时间,尽管目前大多数地区已经按照文件的要求出台了新的医疗保险改革方案,但是进展缓慢,与改革目标相比还有相当差距,体制转换和制度创新还未达到预期目的。究竟是哪些原因影响了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进程?如何汲取世界各国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成功的设计和实施改革策略,解决这一世界级难题,值得我们探索和思考。 改革目标及其核心 我国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直接动因是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整体改革的需要,以及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和医疗卫生服务的供需矛盾。1998年,国务院在《决定》中初步勾勒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的目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并指出“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国务院及其有关领导在讲话中多次强调,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来说,改革的核心和着眼点是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制度创新就是把原有的福利型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转为社会化管理的医疗保险制度;机制转换即要建立医疗保险费用的筹措机制、支出的制约机制和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机制。为了实现这一改革目标,有关领导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急迫性”;以及“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的任务。为此,2000年2月,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委等八部委《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及其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关系,指出要“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进行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促进卫生机构和医药行业健康发展,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由此可见,我国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起因和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平稳进行。 难点与原因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最深入、最彻底、最全面的改革,由于其调整范围最大,涉及利益范围最广,涉及到每一名职工和各个有关部门的切身利益,因此改革的难度最大;尤其是在制度转轨、社会转型和观念转变的时期,必定面临许多难点和困惑。不仅我国如此,世界各国均面临类似的问题。正如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曾比喻的,医疗保险改革是一个“世界级难题”。 从目前各地实施情况来看,我国医改主要的问题和难点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基金难筹集、渠道难统一。《决定》中提出“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合理分担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使广大职工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的保障。”原有分级

最新浅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浅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一、我国养老社会保险的制度变迁 1、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建立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成果。1951年原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但在之后的三十余年里,由于受到国家经济体制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什么变化,直到1984年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垒面启动。 2、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初步改革 1984年我国城市经济休制改革全面启动,在国营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展开的过程中,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缺陷显现出来。随着企业更新职工队伍,企业退休人员骤然增多,企业养老金负担迅速增长,由于实质上的企业保险,企业之间负担轻重不一的矛盾十分突出。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在80年代首先开始进行了还原养老社会保险基本职能的养老社会统筹的工作,1986年国务院颁发的77号文件,建立了市一级层次上的国有企业养老金的社会统筹机制。在社会统筹机制内,养老金资金由人口结构年轻的国有企业向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国有企业的转移,实际上构成传统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再保险机制。传统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在部分企业层面上的支付危机在这样的社会统筹机制的设置上在一定时期内解决了。1990年,劳动部又开始进行养老社会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试点工作,提出养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按职工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第二部分按职工本人缴费年限和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额计发。随后,地方各级政府又建立了专职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归属劳动部监管。1991年为扩大传统养老社会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在《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要求国营企业的所有职工(包括固定工与合同工)都要以标准工资的3%为起征点向该计划缴费。《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立了我国养老社会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个层次构成的基本模式,初步确定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逐步建立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在这个多层次的养老社会保险体制中,基本养老保险是核心,由国家立法,在全国统一强制实施,适用于城镇各类职工。第二个层次是单位依靠自己的经济力量举办的,体现不同单位在经济条件上的差别性的养老保障。第三个层次是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根据经济能力和不同需求自愿参加,国家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引导,在储蓄利率上给予相应的优惠。 3、新型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构建 4 新型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 2000年,中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研究提出了完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试点方案,并于2001年7月起在辽宁省进行试点,目前已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吉林和黑龙江两省。中央政府提出修改和完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最直接的动因是拯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从1998年起,中国养老社会保险制度面临两方面的巨大压力:其一,养老基金收不抵支,养老金拖欠十分严重。其二,个人账户有账无钱,是空账,个人账户取舍问题再次引人关注。放弃它,统账结台的制度设计落空;保留它,需要财力支撑。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调整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整版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从80年代中期开始酝酿,90年代初期启动,达到初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城镇,建立由国家统一规划和立法,覆盖各类单位全体人员,医疗费用由单位、个人、国家合理负担,医疗保险基金在地区范围统筹使用,医疗保险待遇由基金和个人共同支付的医疗保险制度。具体改革内容为: (1)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医疗保险费用由单位、个人和国家合理负担的原则,医疗保险基金來源于三个方面:(1)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个人按本人工资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费;(3)国家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用于医疗保险金入不敷出时的资助。 企业缴费标准是参照本地区上一年度实际支出的职工医疗费用换算成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其中,该比例不超过10%的,由省一级政府决定,并根据今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医疗费用变动情况做出调整;超过10$的,由省一级政府核实,报经国家财政部批准。 雇员个人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部分,先从氓起步,由企业从雇员工资中代扣,并随经济发展和工资水平的提高,适当增加个人缴纳比例。雇员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属地原则,所有企业必须参加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制度,执行当地统一的缴费标准。企业雇员的医疗保险费用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退休人员在劳动保险费中列支。 (2)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和共济金制度。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要求和对雇员个人有所制约,在医疗保险改革中实行个人专户与社会共济相结合的办法。医疗保险金分为个人专户和共济金两部分。个人专户即为雇员设立的医疗金个人账户,个人专用账户主要用丁雇员的门诊和住院治疗。雇员医疗保险基金中扣除了个人专户后余下的部分为共济金,共济金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 企业为雇员交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大部分(不低T 50%)和雇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记入个人账户,专款专用,用于支付个人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企业为雇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由地方医疗保险机构管理,集中调剂使用。作为一种过渡办法,经市医疗保险机构批准,原实行劳保医疗的企业,可以管理一部分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在原单位内部调剂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超出,可按规定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雇员患国家认定的特殊病种的医治费用,全部由社会统筹医疗费用支付。 (3)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雇员个人除了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之外,在就医时还须负担部分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数额与其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并规定上限,超出个人负担上限的医疗费用由共济金支付。具体支付程序是:医疗费用首先从个人医疗账户中支付;不足部分先由本人垫支,按年度结算雇员在个人医疗账户之外口付的医疗费: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以上部分,由社会统筹支付,个人要承担一定比例。该比例随费用升高而降低:超过工资5$以上,不足5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10?20%:达到5000^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8%" 10%:超过10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2$。离退休人员在不须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同时,还可适当的减免个人医疗费用负担。(4)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后,将改变劳保医疗由企业口管的状况,由医疗保险事业的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的社会化的管理。中央和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医疗保险政策及进行宏观管理;同时建立医疗保险

法国社会保障制度

法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着显着的特征,即全民性、民主性、互助性和一致性。法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称得上是“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完备复杂,覆盖面广。 法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它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国内消费及投资、储蓄、失业的影响日渐显现。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水平的日益提高,法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却日趋缓慢,就业机会严重不足,财政赤字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性、稳定性和持久性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社会福利“综合症”已成为萨科齐上台后面临的重大改革课题之一。 第一,社会福利支出过大,企业和政府的财政负担加重。 二战后,法国的社会福利支出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年增加。到20世纪90年代法国每年向社会保障机构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障基金之和,相当于企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60.9%,其中雇主占42.63%,职工占18.27%。2004年法国的社会保障亏空高达150亿欧元。为了满足规模不断扩大的福利开支,法国政府不得不增加社会保障税。其结果是导致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下降,形成法国社会保障水平虽然高,但并未形成有效积累,进而对投资产生积极作用的局面。目前,法国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费已达9.8%,而且随着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企业的缴费负担仍有上升的可能,这势必打击法国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和雇佣年轻人的热情。 此外,庞大的社会福利计划使消费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过大,影响了经济增

长速度。由于福利开支与工资水平的增长超过生产率的增幅,使法国的产品成本率上升,服务质量下降,削弱了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近年来,法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经从世界第7位跌落到第17位。实行多年的福利主义经济政策不仅造成政府开支过大和巨额的财政赤字,而且导致国内投资大幅度下降、劳动力成本增高、资金外流,最终给经济增长造成负面影响。 第二,过高的社会福利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惰性。 这突出表现在很多法国人、特别是年轻人变得越来越懒惰。因为在支付过高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的环境中,加上可以领取高额失业救济金,许多失业者宁愿失业也不愿接受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工作。在萨科齐执政前,法国法律规定了每周35小时工作制和累进税率。过高的累进税率,造成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挫伤了人们追求收入的积极性。 法国社会的现实,基本上处于“富者更富”的状态,据统计,从2004年至2007年期间,法国人财富一直处于增长状态,但增长的比例却差距很大。 正因为如此,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底层社会财富增长最慢。而这次退休制度改革,却将重负主要放在劳工阶层身上,怎么可能不引发强烈的抗争呢? 各国解决财政危机主要是通过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减少支出或者发放债券和货币。但是法国作为欧盟的成员国,要严格遵守欧盟内关于通货膨胀的指标,所以萨科奇政府就只能通过延长退休年龄,提高全额养老金的领取年龄来减少财政支出缓解一下财政危机。 他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主张包括延长工作时间,改革特殊退休金,实现退休

法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评析11页word文档

法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评析 一、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及实施过程 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国外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一直是各国政治家、经济学家及朝野所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由于西方工业化国家大多都面临的经济低速增长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的巨大压力,包括法国在内的诸多西方工业化国家政府纷纷把改革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各国采取诸多改革措施、调整医疗保险政策,改革和完善本国医疗保险制度。 法国医疗保险制度是按照社会团结、互助共济的原则,依据该国立法强制建立起来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法国医疗保险制度是该国社会保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由来可追溯到十九世界末期。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该国劳动者为了争取自身的生存权利和劳动保障权利,进行了无数次不屈不挠的示威和斗争。这些群众运动震撼了当时的法国政府当局,迫使他们实施和颁布了一些疾病社会保险措施和条令。如在1910年,法国政府即已就“老年、残疾、死亡”社会保障进行了立法,后于1945年、1967年、1971年、1975年、1980年修改和完善。1928年法国政府就“疾病社会保险”首次立法,二战后又于1945年、1656年、1967年、1971年和1980年分别进行了修改和完善。1905年法国政府对“失业保险”首次立法,以解决雇员“失业保险”问题。其后又于1958年、1967年(1958年失业保险劳资协议的延伸)、1972年(60岁及以上失业者保障收入)、1974年(农业)和1984年予以修订和完善。1898年法国政府首次就“工伤保险”予以立法,后又于1946年及1972年两次进行修订。为解决“家属津贴”,根据普遍保障的原则,法国政府于1932年首次进行了修正,对多子女家庭及低收入贫困家庭予以津贴补助。

公司员工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雇员疾病保险 ?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费用,提供合理的医疗福利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范围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按属地化、社会化原则,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其中,公司缴费率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员工缴费控制在本人工资收入的2%。视情况,按规定相应调整费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病假 第五条员工享有有薪病假。请假程序及请假标准见员工请假办法。 第六条员工请病假须出具公司认可医院的医疗证明。 第四章帐户分立及支付 第七条公司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约30%)计入当地统筹基金,其余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确定不同比例计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第八条规定当地确定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和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职工个人也应承担一定比例。 第九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由统筹基金支付,公司可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第五章医疗费报销范围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公布的就医和购药清单确定可报销或不可报销范围。公司定期向员工公布。 第十一条一般而言,公司暂确定以下标准: 1. 下列费用属报销范围: 药品费、住院费、理疗费、注射费、手术费、检验费、X光透射费、照片费、计划生育费、接生费(独生)、针灸费、敷料费、住院煎药费、危重输血费、公司体检费。 2. 下列费用不属报销范围: 挂号费,出诊费,门诊煎药费,押瓶费,装配假眼、牙齿、假肢、皮钢背甲、腰围、眼镜、胃托、鞋垫、拐杖、助听器,割狐臭,矫形,整容,证书费,配药用肉、鸡、酒、蛋、蜂蜜、桂圆等,取暖费,陪侍费,转院费,特护费,娩期婴儿护理费,环卫防疫设备费,医学研究费,以及违法乱纪造成伤害、酗酒、自杀发生的急救住院费,体检性质的X光透视、照片,一般报考学校、出国、进修、婚前检查费用。 第六章医疗程序 第十二条员工须到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 第十三条依据医生诊断证明,决定病假、住院、转院等,并及时向人事部通报。 第十四条病愈或长病者中填报医疗费报销单,经人事、财务部审查、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病假期员工应与其主管保持联系,使公司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六条病愈后交付医院证明,回本部门安排继续工作。 第七章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积极入院治疗,公司有必要时,应调动人员照顾。 第十八条公司组成医务鉴定小组,对员工伤残状况进行鉴定,鉴定范围: 1. 员工病伤残的状况及程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与方向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与方向 高爱娣刊发时间:2010-03-18 10:30:20《理论前沿》[字体:大中小] https://www.360docs.net/doc/e05225333.html,/content/2010-03/18/content_1074528.htm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碎片化”特点,妨碍了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人员流动,不能有效发挥社会互济功能,也不能有效应对养老保险面临的财务困境。因此应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重构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打破城乡界限和职业界限,建立基于国民身份的单一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 2009年新年伊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启动的消息。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基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推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破除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存在的“二元结构”,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人人皆有保障,才是改革的出发点和终极目的。 一、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构成复杂、模式多样,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两大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分为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两种,共计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农民工四种养老保障模式。这些养老保障模式费用来源不同、保障程度不一,彼此独立,缺乏衔接,具有明显的“碎片化”特点。“碎片化”的制度设计,无助于体现公平公正,妨碍了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人员流动,不能有效发挥养老保险的社会互济功能,也不能有效应对养老保险面临的财务困境,革弊图新已呈必然之势。 (一)“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导致待遇差距。 至上个世纪90年代,企业完成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则未列入改革范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从而形成了养老资金来源上的“双轨制”。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养老金与当地社会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挂钩: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是由国家和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核计发放。养老金的缴费和发放体制上存在的“双轨制”,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差距逐渐拉开,退休前收入基本相当的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收入差距可能相差两倍甚至更多。事业单位职工特别是公务员养老被视为“游离”于社会保险制度之外,而享受另一种“超稳定”、“超水平”养老方式的特殊群体。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边缘的农民工养老,由于缴费门槛高、跨区域转移难及15年的缴费年限等政策限制,一直存在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等现实问题,实际上根本起不到养老的作用。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保的农民工2416万人,只占在城镇就业的2.3亿农民工的17%。 (二)“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淤塞了社会成员的职业流动。 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在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差别,不仅导致了他们退休后的待遇差距,还在相当程度上淤塞了这两类职业之间的人员流动。企业职工调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无法衔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到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没有来源,从而在客观上形成并加剧了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职业壁垒,严重妨碍了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如果要离开,由于没有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没有个人养老保险金积累,原本退休后可以领取的退休金又没有了,明智的选择当然是留在行政单位不动;公务员选择离开和退出原来工作单位,同样意味着他将失去将来的养老保障;由于涉及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政府机构在辞退公务员问题上顾忌重重,导致公务员退出机制不畅,形成公务员管理中“只进不出”的格局。 (三)“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将使“城保”陷入财务困境。

法国养老体系和养老市场报告

法国养老体系和养老市场报告(上) 一、法国人口结构分布的基本情况 在欧洲联盟成员国之中,法国是一个人口自然增长率较高的国家。 根据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INSEE)发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止到2013年1月1日止,法国本土总共有6370万居民,海外省总共有190万居民,再加上马约特(自2011年3月底以来成为海外省)的20万居民,法国全国人口达到6580万人,比上一年增加了30万,增幅为0.47%。 2012年,平均每个法国育龄的妇女生育2.01个小孩,连续5年保持稳定状态,在欧盟国家位居第二,仅次于爱尔兰。但仍低于维持人口规模正常更迭所需的2.1标准水平。在全球发达国家中,法国是唯一没有因金融危机而大幅降低生育率的国家。 2012年,法国男性的人均预期寿命为78.4岁,与前几年相比基本上保持稳定状态;法国女性的人均预期寿命则减少了两个月,降至84.8岁。 2012年,法国育龄妇女生育头胎的平均年龄继续延后,达到30.1岁,在10年之中延长了一岁,比八十年代更是推后了两年之多。

二、法国是一个人口老龄化问 法国在欧盟成员国中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法国早在1985年便成为一个老龄化国家,目前退休总人数超过1500万,在全国人口总数之中所占比重已高达23.8%。法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体现在65岁以上人口数量的大幅度增长,目前法国本土6370万人口中,65岁以上老人所占的比重高达19.1%之多,75岁以上老人的总数也已升至560万,与10年前相比增加了三分之一左右。预计到2015年,法国8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200万;2020年,将进一步扩大到400万。 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预计,到2050年1月1日法国60岁以上人口与20至59岁人口的比率为7比10。人口快速老化的背景,促使法国政府高度重视养老问题,法国退休老人因而过得舒适安逸。 三、法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历程 法国退休后生活风险的社会化分摊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的工人互助组织,但是制度化的养老保险是从19世纪中期公共部门养老金制度而起步的,1946年法国政府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开始将养老保险的受益对象扩大到全体公民。 法国养老保险体系具有高福利性质,目前已经形成一个全面覆盖、差别分类的普惠型养老保险制度。根据社会上不同行业和

法国移民的医疗保险制度(最新)

【篇一】法国移民的医疗保险制度 1、医疗保险受众广 法国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1945年,发展到今天,保险内容覆盖了百姓的绝大部分医疗需要,被称为世界上最慷慨的医疗保险制度之一。根据受保人的收入方式划分,参加医保的人群包括领薪者(即领取雇方工资的从业者);自由职业者(包括手工业者、商人、从艺人员、农业经营者及神职人员等);无职业活动收入者(包括失业者、退休人员、学生、家庭主妇、服刑人员等)。此外,该原则对所有合法逗留在法国的外籍人士同样适用,即便无合法身份者在一定条件下也能获得有关医疗服务。由此可见,医疗保险在法国属于一种全民基础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政府对保险费的强制征收也确保了人人参保的广泛性。 对领薪阶层来说,员工的医疗保险费占工资总额19.6%左右,由企业和员工按比例分摊,通常情况下从员工工资总额扣除6.8%,其余由企业承担缴纳。自由职业者根据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而无收入人员则只需缴纳少额甚至免交保险费就可享受医疗保险,如在校大学生一年缴纳190欧左右,就能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失业人员则可以申请免费的疾病统保(CMU)。 2、看病报销保障高 通常说的疾病医疗保险指全民均享的基础医保,除此之外,社会还提供各种自愿参加的互助保险服务。后者是一种补充性保险,主要填补基础医保不能报销的开支部分。根据医保规定,受保人看病费用的70%由基础医保报销,剩下30%属于病人自理费用,如果同时参加了互助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就能再次甚至完全被报销。这种多层次、互补性的医保服务最后终形成一个覆盖全民范围的医疗保险网。 虽然就诊程序复杂,但让病人欣慰的是绝大多数治疗费、药费,甚至住院费可以高额报销。法国崇尚的平等、博爱、互助团结的精神在医保体系中得到充分体现,越是疑难杂症、重病大病,参保人员越能享受到近乎百分百的医疗报销。生活困难、接受社会救助的弱势群体甚至可获得免费医治待遇。 首先,治疗费和参保人就诊的医生有关。根据医生和社保机构签订的协议关系,医生身份不同,诊费标准不同,继而影响报销权益。第一类协议医生,即采用统一的固定就诊费向病人收费;第二类协议医生,在固定诊费基础上可以“适度提高”收费标准;第三类非协议医生,他们则完全自由决定诊费,病人在医保机构得到报销补偿极少。因此,选择合适的医生达到治病、报销两不误,是非常重要的考虑。根据规定,非协议医生必须在治疗前向病人出示各项诊费的价格情况。如果是在前两类医生处就诊,通过全民医保可报销诊费的70%,余下部分再通过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或由病人自己承担。 其次,各种检查费用如化验、拍片、出具报告等费用可在基础医保和补充保险里实现互补报销。然后是用药报销,本着大病优先、贵药优先的原则,法国医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 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 (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 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 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 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 (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 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 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 (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 (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 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 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 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摘要: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如今也初具雏形,但是由于其本身所固有的、制度的、经济的和思想的根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依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它的期待。本文则通过了解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现状,找出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找到更多的改革方向,改革方案,使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完善。 关键词:医疗保险消费水平问题对策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新制度会带来一定的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2.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美国医疗概况及医疗保险制度介绍

一、在美健康注意事项 在美国,就医十分昂贵。中国驻美使领馆不能资助医药费。赴美人员最好享有全面的旅行和医疗保险。行前,须做好医学咨询,确保已接种最新的疫苗。 需注意的是,包括蝙蝠等的野生动物可能会传播瘟疫、狂犬病,另几种传染病有洛基山斑疹热、野兔病、源于节肢动物的脑炎、季节性流行感冒。源自啮齿动物的汉坦病毒已证实主要存在于美国西部地区。莱姆病是美国东北部、中部大西洋沿岸地区的地方病。最近,西尼罗河病毒案例在纽约地区有所发生。近年来,食源性疾病如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病发病率在某些地区有增长。其他病害还有如被毒蛇咬伤、被毒葛扎伤等。在北部地区,冬季低温可能造成冻伤。 二、美国医疗概况 美国医疗条件总体水平较高,设施完善,提供医疗的机构主要有医院、医生诊所、护理院、康复中心、独立的诊疗中心和独立的药房等。大型医院配备有先进的医疗检测设备和手术室,主要是为急诊病人和重大疑难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普通病人看病通常到社区的医生诊所。社区医生诊所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就医方便等特点,通常提供全身体检、病程随访、家庭保健、普通内科、儿科、妇产科、矫形外科、眼科等基本医疗服务。 美国药品分为处方药(prescxxxxription drugs)和非处方药(non-prescxxxxription)。购买“处方药物”必须凭医生开的“处方”(prescxxxxr iption),“处方药物”必须由在该“药房”任职的有执照药剂师售出。有些超级市场和折扣商店内也设有药房,可以在那里购买不需医生开处方的非处方药(non-prescxxxxription),如阿司匹林或普通的感冒药。总体而言,常用药品在当地均可买到。 医疗保险机构对医院的制约度很大。由于住院费用昂贵,保险公司为控制医疗费用,尽量降低病人住院天数,要求病人在急性病医院(Acute Hospital or Short-term Hospital)住院5-7天后(进入恢复期),即转到费用相对低廉的护理院(SNFs Skilled Nursing Facilities)或家庭护理中心(Family Care Center),或者直接到社区医生诊所随诊。 三、医疗保险

2019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2019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备受瞩目。会议提出,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以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动作频密。今年首次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上涨6.5%左右。人社部在10月25日透露,今年下半年,养老金并轨工作目前研究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研究启动了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工作,在老龄化社会程度日益加深、养老金收支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作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出台非常必要和迫切。 养老服务水平是城市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方面资源,同时由于养老需求的多元化,需要有效整合不同的养老服务方式,进行有效融合。 养老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中国目前面临的人口老龄化挑战愈来愈明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都是新移民较多、经济高速发展的城市,人口结构很独特。例如深圳虽然是一个年轻的城市,但却是一个高速发展的移民城市,所以它的人口结构非常独特。为了应对这样一个独特的问题,深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老龄工作。在深圳市的12项重大民生工程中,养老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一项。 为了加快各养老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深圳养老工程专责小组分级与各职能部门建立了沟通机制,每月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整合现有资

源,推进落实养老民生工程。深圳已经把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作为“十三五”时期的战略任务,全力在打造完成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国家级 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的两个改革探索任务。在致力于打造养老企业总部经济中心、养老金融创新中心、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科研中心、高科技老年用品研发制造中心、养老用品会展营销和国际分销中心的同时,尽可能地发挥经济特区的优势,将金融、产业、科技、人文等优势,大力发展集“养老+医疗+保险+文化+科技+ 金融+地产+购物+休闲”于一体的现代养老服务业。 深圳现在正在创新完善扶持老年人服务事业和产业体系,将在未来几年着 重加强老龄服务队伍建设,保障养老设施用地供给,加强财政扶持保障功能,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鼓励自由物业转换养老服务,探索养老保险创新制度,积 极应对深圳未来将遇到的老龄化问题,营造尊老、敬老、助老、孝老的社会氛围,提高全市老年人的福利和保障水平。此外,深圳市还在加快养老服务设施 的建设,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满足市民多元化的养老需求。积极发动社会 各个阶层高度关注社会老龄化问题,倡导社会各个层面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 任。 2018年9月20日,深圳市民政局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面向养老服务等健康产业,致力打造集呼叫救助、居家照料、健康服务、档案管理为一体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的养老服务。 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深圳还要充分发挥科技企业领先的优势和政府的现代 服务理念,推动养老服务模式的创新,充分发挥深圳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 改革试点先行先试的作用。 发展老龄产业需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 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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