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房管局《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实行分项目收费办法(试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房管局《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实行分项目收费办法(试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房管局《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实行分项目收费办法(试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房管局《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

实行分项目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9〕4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市物价局、房管局《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实行分项目收费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三日

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实行分项目收费办法(试行)

(物价局、房产管理局)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建立服务标准规范、收费公开透明、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的收费行为。非普通住宅及办公房、厂房、经营性用房等物业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是指将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服务等类别,再将每个类别划分为不同的服务等级(服务等级从低到高),每个服务等级又划分为若干个服务项目。每个服务项目均对应相应的收费标准,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之和组成整个服务收费标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商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时,可以结合小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自主选择和组合,最终确定小区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第四条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包含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主管部门制定和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由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另行发布。

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标准(基准价),具体执行标准可根据物业服务的规模、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计价单位为建筑面积:元/月?平方米。

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基准价)中不包括物业小区停车服务费和电梯运行维护费,这两项服务收费应按有关的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实施后,在市区新建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按本办法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分项选择服务等级标准,在相应的收费标准范围内进行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或议标,并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因提供《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未涵盖的公共服务内容,需要提高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前,已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仍按原中标价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可按本办法重新约定,也可按原服务收费模式进行约定。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将合同约定的物业公共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分别报市房产主管部门和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本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市房产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常州市政府领导一览表

2013-1-31 16:26 常州市新一届市政府领导: 代市长费高云: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常务副市长韩九云: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接待办、金融办、驻外机构)、发改委、人社局、旅游局、统计局、物价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集团、工贸国资公司、江南银行、东海证券。 副市长张耀刚:分管市农委、水利局、国土局、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 副市长王成斌:分管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安监局。 副市长尚建荣:分管公安局、司法局、应急办 副市长张云云:分管民政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计生委。 副市长方国强:分管商务局(口岸办)、外事办(港澳事务办)、侨办、文广新局(版权局)、体育局、民族宗教局。 副市长史志军:分管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房管局、环保局(太湖办)、园林局、城管局、民防局(人防办)、地震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副市长豆本加: 常州市新一届辖市区委书记、区(市)长: 常州辖市区书记、区长(市长) 金坛市委书记范寿柏市长狄志强 溧阳市委书记盛建良市长苏江华 武进区委书记周斌区长臧建中 新北区委书记张东海区长吴晓东 天宁区委书记陈正春区长宋建伟 钟楼区委书记徐伟南代区长汤如军 戚墅堰区委书记李林区长董彩凤 常州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 市府办主任潘冬铃 研究室主任高平 发改委主任赵建军 经信委主任蒋自平 教育局局长丁伟明 科技局局长刘斌 公安局局长尚建荣 民政局局长戴士福 司法局局长陈少宝 财政局局长朱志洪 人社局局长吴新法 国土局局长徐建伟 城乡建设局局长何玉清 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文荣 水利局局长周良法 农委主任蒋伯丹 商务局局长戴晓文 文广新局局长陈建共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 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6]9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06 【实施日期】2006.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91号) 各处(局):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确保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协调运行,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一日行为规则 1.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各处(局)长对所属人员每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办公室、研究室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处(局)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保持洁净有序的工作环境。每日提前15分钟到达,打扫室内卫生,整理物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逢节假日前应自觉组织卫生清扫;办公室内不乱堆杂物,办公桌上物品放置整齐;每月25号为办公室、研究室卫生检查日。 3.保持端庄整洁的仪表仪容。平时应注意个人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在公共场所和会议室内禁止吸烟,办公区内不得吸游烟,不得乱扔烟头和杂物。 4.坚持礼貌待客的文明习惯。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接待基层来办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使用规范的文明礼貌用语。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活动,因公外出应坚持请销假制度;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并主动关闭手机或放在振动位置;严格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办事办文时限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 6.切实加强公共财物的管理。非专业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办公室、研究室的公用车辆,因公需派遣和使用公车的,应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统一派车,并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做好节能防火和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脑和各种电器的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二、公文处理规则

常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用房管理办法(2020)

常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用房管理办法(2020) 各辖市(区)住建局、金坛区城管局、经开区建设局,溧阳市自然资源局、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常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常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用房管理办法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宅物业服务用房管理,保障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用房的规划、设计、建设、权属登记和使用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住宅物业服务用房(以下简称服务用房)是指用于物业服务办公的用房(包括接待、办公、会议、档案、卫生间等用房)、物业服务配套的用房(包括门卫、值班、仓库、消防控制室、安防控制室等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和党建活动用房等。 第三条服务用房由建设单位按规定配置,在交付前不得挪作他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全体业主,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抵押服务用房。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服务用房规划设计的监督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服务用房建设和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服务用房的权属登记。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服务用房建设完成情况的核查工作,并对服

务用房的移交进行监督管理。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服务用房使用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服务用房配置应当遵循相对集中、方便业主、便利服务的原则,配置在住宅小区中心区域或者住宅小区出入口附近,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当将服务用房纳入公建配套计划,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 (二)服务用房应当具有独立的使用空间,设置在住宅楼内的,应当具有独立的通道; (三)服务用房设置在住宅楼内的,应当设置在住宅楼层三楼以下(含三楼);不设置在住宅楼内的,可以设置在三楼以上。服务用房应当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设置在二楼以上(含二楼)的,需有电梯通达; (四)不得将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车棚、车库、人防工程、室内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等计入服务用房面积。 第六条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服务用房,低于一百平方米的按照一百平方米配置。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应当按照配置服务用房的比例合理确定,一般按照建筑面积二十至四十平方米配置。 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配置的服务用房中应当按照不低于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其收益用于弥补物业服务费不足。 鼓励建设单位配置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 第七条住宅项目分期建设,按规划配置的服务用房不在本期项目内的,建设单位应当落实过渡使用方案,满足基本使用条件,并报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第八条服务用房由建设单位负责装修,其装修方案应当事先征求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并对房屋的功能进行合理布置。服务用房交付时应达到以下基本使用条件: (一)已进行简单装修,房屋内墙面涂刷涂料,顶棚吊顶或涂刷涂料,地面铺瓷砖,卫生间墙地面铺贴瓷砖并安装卫生洁具; (二)具备独立使用条件,符合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上下水、供电等设施完善,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并可以独立计费;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通讯、有线电视、宽带传输等设施,应当在服务用房内预留端口或配套相关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6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

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A)(供物业委托管理用)通用版

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A)(供物业委托管理用)通用版 Changzhou property management commission contract (a) (for property entrusted management) general vers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A)(供物业委托管理用)通用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号文颁发的《_________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政府金融办工作总结报告

政府金融办工作总结报告 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二五”谋划之年。市政府金融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金融办的正确指导下,在市财政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有力的推动了全市金融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信贷投放超80亿,增幅连续十二个月居全省第一,并超出全省20个百分点。 截至12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365.67亿元,较年初增加78.16亿元、增长27.19%;截至12月20日,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56.07亿,比年初增加84.43亿、增长49.48%。由于省联社控制信贷规模,到12月底共压降11.96亿元,12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44.11亿,比年初增加72.47亿、增长42.22%,超全省平均增幅20个百分点,完成年底目标任务103.53%,连续12个月增幅稳居全省第一,被省内金融专家誉为“池州金融现象”。至12月底,

全市贷款净增量前3名的是农发行17.75亿、工行13.18亿、建行11.09亿;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继续实现双下降。高速增长的 信贷投放,即有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也推动了银行业 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实现了金融与政府、社会多方共赢的格局。 二、金融创新凸显特色,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根据池州企业融资需要,适时推出助保金、四方担保协议等特色鲜明、合理实用的金融创新产品。4月28 日举办了池州市首届金融创新产品推介会等活动,陆续推出了采矿 权抵押、仓单质押、商标权使用权质押、旅游经营权质押、林权、 水面经营权担保抵押等金融创新产品,大大的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在金融服务创新方面,今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承接产业 转移,创新金融服务”的竞赛活动总体部署和要求,于10月份举办了金融优质服务专题竞赛活动,还先后出台了《池州市金融产品创 新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 融服务十六条意见》、《中小企业还贷周转基金管理办法》、《池 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办法》、《关于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池州市股权投资机构引进及企业上市激励政策》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文件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文件 常新政…2007?146号 ───────────────────────── 关于印发新北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 由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的《常州市新北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1 -

常州市新北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的要求,为全面开展常州市新北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依据。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和平台、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提高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我区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 2 -

(一)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范围分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1.重点污染源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3)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2.一般污染源 一般污染源是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二)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村生活污染源,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和农场。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农村生活普查范围是我区的农村生活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三)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 - 3 -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7 【实施日期】200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矛盾较为突出。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充实到基层消防单位,有利于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加资金投入,充实消防力量,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常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省政府苏政办发〔2005〕25号文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制定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一、征招对象及要求 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优先录用。 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公开向社会征招,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终止。因工作突出,经本人申请和劳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二、征招时间及步骤 自2005年起分3年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在每年5月底之前,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告征招条件、人数和报名等有关事项及要求;6月份公开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7至9月份,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消防部队基层一线,参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关于2020年第4批常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2020)

关于2020年第4批常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近期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二、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报企业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初审确认并加盖印章后,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将陈述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若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处咨询。 三、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四、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三层(住建局窗口)。邮编:213022;电话(略)。 附件《2020年第4批常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x》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6日 郑重声明 近期,有不法单位或个人,以协助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为由,并以“包通过”、“与住建部或住建厅某某部门有直接关系”、“提前告知审查信息”等幌子进行诱骗,非法收取中介费;或者以某某办公室、某某组委会名义,不正当收取“重质量、守信誉诚信施工单位”宣传评审费;或者通过信息技术非法模拟我中心对外公布的办公电话,冒充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能提供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办理等方面的服务。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4 【实施日期】2010.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三)增加组织和管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常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

合同编号:(二维码) 行政区域: 销售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制定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七年六月

楼市有风险 交易需谨慎 重要提示 1.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商品房预售和现售,买受人可凭合同编号查询合同签订与备案状态,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07697244.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e07697244.html, 2.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证》,查询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e07697244.html,/,https://www.360docs.net/doc/e07697244.html, 3.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售楼说明书》等相关信息,了解合同内容和商品房具体情况。《售楼说明书》同样可在上述网站查询,同时出卖人应在售楼现场醒目处予以公示。 4. 如商品房采用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预售,且涉及交易资金托管的,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还应与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机构签订预售资金托管三方协议。 5.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应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合同备案后,买受人可获得手机提示短信,并可按提示信息进行网上查询。 6.出卖人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在预售时,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不得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 7.预售商品房项目受市场供求、企业经营管理、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未来可能存在价格波动、延期交付、延期办证甚至停工的风险。 8.买受人在填写个人信息时,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便于及时获取合同备案和查询等相关提示信息。 9.买受人在支付预售购房价款时,应将房价款存入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第三方托管帐户。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等关于印发《2011年海南省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琼银发[2011]90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1.05.25 【实施日期】2011.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印发《2011年海南省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琼银发〔2011〕90号) 海口中心支行辖区各市县支行,三亚银监分局、各县(市)监管办事处,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南商(中国)海口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各市县农村信用联社,省内各村镇银行、农村资

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省内各证券公司,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 为了有效推进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省“三农”金融服务水平,现将《2011年海南省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按照《意见》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提高“三农”金融创新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向当地监管机构报告金融支持“三农”工作开展情况。 二、海口中心支行辖区各市县支行、三亚银监分局和各县(市)监管办事处要加大与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力度,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向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监局报告辖区金融支持“三农”工作进展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附件:《2011年海南省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 关于2011年海南省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指导意见农业在海南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热带现代农业发展既是国际旅游岛建设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3]3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3.03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31号) 各处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已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二○○三年三月三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确保完成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为市领导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处、计划政法处、经济贸易处、财税金融处、科教文卫处、农村经济处、对外开放处、城建城管处、督查处,研究室综合研究处、发展研究处、政策研究处,市新闻出版局全体公务员。办公室的秘书处、组织人事处也要积极报送信息。 二、考评办法 以处为单位,采取采用指标和计分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采用指标:每人每年被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信息2条以上,采用综合调研信息1条以上。此为必保指标,全年未完成此项任务视为未完成全年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二)计分办法:凡列入考评的对象,每人全年完成基本得分40分,指标下达到处室。 1、国办或省办约稿的信息每条加10分。 2、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 3、被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其中简讯采用每条计5分;被《江苏信息摘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专报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信息选

金融办职责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工作办公室岗位职责手册 金融办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我市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建设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研究。 (二)负责全市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负责联系国家和省驻郑金融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四)联系各类金融经营机构。负责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服务国有、股份制及(境)外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政府融资、指导企业与金融单位项目对接,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五) 负责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研究拟订全市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参与政府及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工作。跟踪监测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

性建议。协调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配股增发及再融资工作。协调、监督辖区内证券中介机构规范管理与运作。 (六)负责和指导市属金融企业和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指导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产权交易市场等各类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规范运作;指导县(市)、区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七)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 (九)负责承办全市金融方面的文电和会议。 (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十一)打击地下炒金公司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融办人员岗位职责: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郝伟主持金融办的全面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郭文燕 负责拟订全市地方金融证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促进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

常州概况

常州概况 简介 常州,简称常,位居长江之南、太湖之滨,处于长三角中心地带,与上海、南京等距相望,与苏州、无锡联袂成片,构成以经济发达、民生富庶而著称的传统意义上的苏南三市(江苏的吴文化地区),即苏锡常都市圈。常州是一座有着3200年左右文字记载的历史文化古城。春秋末期(前547年),吴王寿梦第四子季札封邑延陵,开始了长达2500多年有准确纪年和确切地名的历史。武进郑陆镇三皇庙村寺墩遗址,距今约4500年,良渚文化时期,出土的玉璧和玉琮为国家一级文物。武进春秋淹城位于武进区中心城区,距今约3000年,春秋晚期。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改称毗陵。西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年),改置毗陵郡。自此,常州历朝均为郡、州、路、府治所,曾有过延陵、毗陵、毗坛、晋陵、长春、尝州、武进、中吴、龙城等名称,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始有常州之称。于1949年设市。现辖金坛、溧阳两个县级市和天宁、武进、新北、钟楼、戚墅堰五个市辖区,以及两个新区------常州高新区和武进高新区;37个镇、25个街道办事处,807个行政村、323个居委会,总面积438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500万。境内名胜古迹众多,历史文化名人荟萃。历史古迹有武进郑陆镇三皇庙村寺墩遗址、圩墩村新石器遗址、春秋淹城遗址、武进阖闾城遗址、天宁寺、红梅阁、文笔塔、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北宋藤花旧馆)、苏东坡舣舟亭、篦箕巷(文亨桥)、青果巷、双桂坊、太平天国护王府遗址、瞿秋白纪念馆等;风景名胜有红梅公园、中国春秋淹城旅游区(淹城春秋乐园、淹城野生动物世界)、武进太湖湾旅游度假区(环球动漫嬉戏谷、中华孝道园)、环球恐龙城(中华恐龙园、恐龙谷温泉)、溧阳天目湖旅游度假区、金坛茅山风景名胜区等。王安石曰:“天下名士有部落,东南无与常匹俦。”陆游赞常:“儒风蔚然,为东南冠。”自古以来,常州人杰地灵、崇文重教、名家辈出,市内名人居旧址众多。从隋唐开科取士到清末,共出过9名状元,1546名进士。建国后,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常州籍院士有60多名,目前有56名,在全国位列第4,与苏州、杭州、北京并列历代出文人学者最多的四个城市。 古代名人 常州人文始祖季札;南朝宋孝懿皇后萧文寿;南朝齐高帝萧道成;南朝梁武帝萧衍;《昭明文选》主编昭明太子萧统;南宋政治家季札薛极;明代《永乐大典》主编陈济;明代学者谢应芳;明代文学家、抗倭英雄唐顺之(唐荆川);明代东林领袖顾宪成之师、经史学家薛应旂;明代“东林八君子”中的薛敷教、钱一本;明代政治家孙慎行;明末清初的“乱世佳人”陈圆圆;清代“阳湖文派”代表人物恽敬;清代“常州词派”代表人物张惠言、陈廷焯、况周颐;清代“常州画派”代表人物恽寿平;清代“常州学派”代表人物庄存与、刘逢禄;清代“江左才子”钱名世;清代文史学家赵翼;清代著名学者洪亮吉;清代政治家赵申乔、管干贞;清康熙朝状元赵熊诏;清代著名诗人黄景仁;清代著名文字训诂学家、经学家段玉裁;《骈体文钞》作者李兆洛等 近现代名人 晚清宫廷史官恽毓鼎;讽刺小说家、《官场现形记》作者李宝嘉;常州“孟河医派”代表人物费伯雄;洋务派代表人物、天津大学和交通大学的创始人盛宣怀;“辛亥革命”元老吴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2008?22号 关于对溧城华盈浴场等1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和省公安厅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常州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单位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有效整改火灾隐患,保障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公安消防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通过广泛动员,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对火灾隐患进行检查,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目前,仍有部分火灾隐患迟迟不能得到整改,对社会政治稳定和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经市公安消防机构组织论证,各辖市、区安委会确定,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对溧城华盈浴场等10家单位进行挂

牌督办。 希望各地认真对照消防安全标准和《关于建立和实施常州市消防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常消联[2008]1号)要求,严格、彻底地督促整改,并于北京奥运会开幕之前整改到位;不能全部整改到位的,各级政府应采取强制措施,该关停的一律关停,不能关停的要落实责任“死看死守”,绝不能发生任何事故。挂牌督办整改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火灾隐患督办整改通知 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9日印 共印50份

附件: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金坛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溧阳市溧阳市溧城华盈浴场 溧阳市和平宾馆有限公司 武进区常州市同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合力兴业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北区常州铭河休闲浴场 天宁区常州白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陵影剧院)钟楼区常州市顶顶新大红灯龙歌厅第一分店 常州市王府商贸有限公司 戚墅堰区常州市戚墅堰化工有限公司

常州市房产管理局

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房发〔2007〕5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和《常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引导前期物业管理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市房管局和市工商局联合修订了《常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常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

一、要充分认识上述两个示范文本的重要性,及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深刻领会合同条款的实质意义,确保合同和协议订立的正确性; 二、在订立合同或协议时,对于选择条款及空格部分需填写的条款,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充分协商,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体现合同和协议的公平性; 三、以上两个示范文本在签订前要以物业为单位,将合同和协议的电子文本报市工商局备案并公告,并在签订后报市房管局备案; 四、本合同和协议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常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常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未范文本)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物业管理合同通知 常州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2007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350份 —2 —

附件1: 常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方式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为保障本物业的正常运行,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臵:区街道路号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 —3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2020~2021语文期末试题模拟卷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2017-2018学年度七年级上学期期中语 文试题 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 一、字词书写 1.给下列加点的字注音或根据拼音写出相应的汉字。 ⑴ 一点点黄晕.(______)的光 ⑵ 与轻风流水应和.(______)着 ⑶ 热烈而又粗ɡuǎnɡ(____) ⑷ 近处菜qí(______)里的油菜 ⑸ 由chénɡ(______)清的河水慢慢往上看吧 二、名著阅读 2.下面是《朝花夕拾》相关内容的叙述,先画出错误之处,然后在横线上改正。 ⑴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是个纯朴、善良、热情且给幼年鲁迅以极大关爱的劳动妇女,作者以“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表达对长妈妈的深切怀念;作者也真实描述了长妈妈长期受封建思想的毒害,说“我实在很佩服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⑵ 《藤野先生》中的藤野严九郎是个生活随便、不拘小节的人,但是治学严谨,对留学日本的作者虽有一点民族偏见,照样给予真诚的帮助和指导,使作者终身难以忘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语言表达 3.请至少运用三个动词与一个比喻句描述校内的一处美丽风景,40字左右(写好后用横线标出运用的动词与比喻句)。 四、基础知识综合 4.下面是某学生的习作片段,请你用学过的符号修改划线部分的不妥之处。 蝉叫声就在眼前,火辣辣的阳光透过榆树叶在柏油马路上跳跃晃动,铺成闪烁的光影带。爷爷拄着根拐杖,缓缓地走在树荫下,一帮人簇拥着爷爷来到学校门口。“来来来,这门口给首长我拍一张!”他微笑着,倚靠在一棵大树上,目光深邃而又平静地注视着照相机。“咔嚓”一声,画面定格在那一瞬间。他又急急忙忙地坐到另一棵树下的躺椅上,眼睛眯成一条缝,说:“快再给我拍一张!给我拍得年轻一点啊!”一阵风凉爽地拂过他的几缕银发,阳光在他的脸上留下星星点点的光斑,异常耀眼。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7]92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09 【实施日期】2017.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7〕9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常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大政务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预期引导,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及时公布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最新政策,同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政策亮点等。及时公开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通过邮寄、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权益记录。(市人社局牵头落实)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围绕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交流沟通,及时传达政策意图,同步深入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增强宏观经济引导,提振市场信心,稳定社会预期。(市发改委、财政局、人行常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媒体推送、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公布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月(季、年)统计资料,诠释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统计数据,注重反映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新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民生以及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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