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监理方法及措施

工程项目监理方法及措施
工程项目监理方法及措施

工程项目监理方法及措施

工程项目监理方法及措施提要: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工程质量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阶段的控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

工程项目监理方法及措施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工程质量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阶段的控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实际上是监理方组织参加施工的各施工单位按合同标准进行建设,并对形成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过程,这是监理方的一项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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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的内容

根据施工阶段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的时间阶段划分,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事前控制

在各工程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和有关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

制工作的重点,应制订切实的控制措施并加以落实。

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及施工人员素质

审查承包单位承担该项任务的施工队伍及人员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可进场施工。

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对各施工单位在采购主要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前提供的样品和有关订货厂家等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后书面通报业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筑材料报审表》和《主要设备选型报审表》。材料、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复核出厂合格证、有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资料,并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试。由业主提供材料设备时,应协助业主进行设备选型,订货并参加业主对该设备安装质量的共同验收。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对所有分项、分部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报送详细的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应着重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主要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安全有效;施工程序是否合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监理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对工程质量有更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查其设备的选型是否恰当;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中所表明的机械性能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未经监理方审查认可和经查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技术资料,了解设计意图和各项技术要求;

核对全套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图中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是否精确和吻合一致。

核对建筑、结构、水电、通讯、设备安装等各种图纸相互之

间有无矛盾;

对重大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特殊技术,应复核其是否能满足施工要求。

工程测量放线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于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据以进行准确的测量放线、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

事中控制

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工序控制体系。

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对重要工序应建立质量管理点,及时检查或审核各分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工作。

项目监理部应按质量计划目标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艺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

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还要做好工作日记,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数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提出专题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送业主及施工单位。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安装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而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整改意见或工地巡视单,如整改不力或坚持不改,由总监理工程师直接向施工单位签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

项目监理部在接到隐蔽工程验收单后,应及时派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但应事先确保各分包单位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单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应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各分包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隐蔽,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如下:

基坑地质验收:主要检验基坑挖掘标高及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要求及勘察报告相

工程项目监理方法及措施提要: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工程质量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阶段的控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

符,如有不符应分析原因。

桩位验收:主要检验桩顶标高及桩位实际偏差,土方开挖后,还须再次验测(施工单位须绘制桩位实测偏差图)。

各项钢筋砼工程中的绑扎(包括预埋件)验收:主要检验钢筋数量、品种、规格、形状、间距,搭接长度和焊接质量。

埋入构件中的避雷导线验收:主要检验导线的连续性电阻值,接头处理,用料规格、数量和焊接质量问题。

埋入构件中的管线验收:主要检验预埋管线的数量、规格、走向、接头质量和试压记录。

安装设备和管道的水压试验验收:主要检查设备和管线的强

度和严密性。

审查技术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

凡因施工原因需个性设计,应通过现场设计代表,请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设计修改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会签并在项目监理部内传阅,经业主认可后交各分包单位施工。总监理工程师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向业主反映。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

如各分包单位违反合同条件施工,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各分包单位停工整改;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坚持记好质量监理日记。

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处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提出报告,加以处理。

事后控制

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验;

工程验收

根据施工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通告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在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基础上,按国家验收规范标准,报请业主确定组织竣工验收的日期和程序,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和签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并进行汇总;

整理工程项目技术文件资料,按要求编目、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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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控制的手段

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连续监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商整改。旁站检查项目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作出明确规定,并留下旁站记录。

工程检测

工程检测是监理工程师实施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监理工作科学性和公正性的体现。

工程检测包括施工现场检测和试验室检测。监理工程师自身必须配备必需的检测工具及时、准确地对现场施工实施检测,合理评价工程质量,并由第三方检测项目实施审核和见证制度,并实施监理平行抽查和复验措施,确保检测结果公正性。

支付控制手段

质量监理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监理可拒绝在支付凭证中签字。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e08696962.html, 2002年8月22日10:44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e08696962.html,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既是高智能、管理型的中介组织,又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应坚持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科学的原则。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火电或送变电工程建设实施监理。 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临理的依据是国家法、法规政策及有关主管部门、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定额和经过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以及依法签订的项目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等。 第四条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承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五条从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 第六条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电力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常规火电、洁净煤发电、核电(常规岛部分)、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扩、改建工程,其他电力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国家电力公司对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工程的监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办法和范本等。 (二)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监理单位的电力建设监理资质管理。 (三)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火电电、送变电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培训管理和资格管理。 (四)指导、监督和协调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总体设想及措施

在本项目的监理过程中,一切外部或内在的不利因素,均可能影响本工程的监理工作质量,因此在组建项目监理部以及制订监理工作程序和制度的过程中,应考虑这些不利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这些不利因素对监理工作的影响,从而保证整个监理过程达到监理工作的质量要求。我们将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保证监理工作的优良质量。 3.3.2.1 组织措施 ①选好总监,确立项目监理班子的主心骨 一名优秀的总监,是建立一个优秀的项目监理班子的关键,因此我们在选派本项目总监时,不仅考虑了除具备一般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一切素质外,同时还应具备有一个管理者、组织者所应具备的素质,具体来说一个总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素质: ?除本身专业理论知识、工作实践经验外,还应具备其他各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 ?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应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应具有较高的威信。 ②专业和人数合理搭配,形成高效务实的项目监理班子 一个优秀的项目监理班子,不仅要有一名优秀的总监,还需要选派好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我们在组建本项目班子时,充分考虑了本项目的特点,做到专业配套、人员齐备、技术等级搭配、年龄结构合理,从而形成一个高效、务实的项目监理班子。 ③建立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 虽然本公司有较完整的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程序和相应的监理通

用表格,项目监理部还将会根据这一工程的特点制订更为周密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监理实施细则,但是随着工程的进展,外部变化会导致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发生不相适应的地方,而监理人员也可能由于外界因素而放松对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的执行,这将对监理工作质量造成影响。对此项目监理部的采取的措施是: ?在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及时完善和修订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及工程程序; ?对各分项、分部工程制订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 ?每月召开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工程师会议,分析、讨论监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公司定期对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同时按公司制订的《项目监理部考评实施办法》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监理人员奖惩的依据。 ④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监理服务给业主提供的应是独立、公正、科学的技术服务,要求监理人员不得损害业主利益和任何第三方利益。但在现实生活中,大环境的不良风气和小环境中某些承包商的非法行为,可能会对监理人员产生腐蚀作用,而占小便宜、贪图享受也可能使个别监理人员去损害业主利益,从而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质量。对此,本公司已充分认识到这个不利因素,并且在监理过程中将会采取一系列监控措施排除这些不利因素对监理工作的影响。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监理工作守则,这些措施主要有: ?在项目监理部经常进行《建设监理规程》、监理守则和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将本公司制订的“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最新).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 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可编辑)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7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7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8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8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8 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9 八、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0 九、《人员调配制度》要点:10 十、《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一、《〈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三、《工程会议制度》要点:11 十四、《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1

十五、《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11 十六、《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11 十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12 十八、《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12 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13 二十、《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13 二十二、《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四、《考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16 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7 二十八、《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要点: 17 二十九、《创新管理制度》要点:17 三十、《奖惩制度》要点: 17 三十一、参考文件和配套表格(样本):18 第二章人员调配制度20 一、目的:20 二、项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20 三、项目总监申请调配人员:20 四、工程部调配人员:2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全面贯彻执行本公司各项监理工作制度,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一)、工程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重点及须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 根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特点,拟定本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及需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如下: ⑴、土石方与边坡支护工程监理细则 ⑵、地下室桩基及基坑监理细则; ⑶、地下室工程监理细则; ⑷、主体工程监理细则; ⑸、地下室防水工程监理细则; ⑹、屋面防水工程监理细则; ⑺、给、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⑻、强电工程施工方案监理细则; ⑼、智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细则; 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监理细则。 ⑾、建筑节能监理细则 2、质量控制的要求和方法: ⑴、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 ①

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把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②既应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又应热情帮助承包人改进工作,健全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等工作。对于技术困难、质量要求高的工程或部位,还可以为承包人出主意,提出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供其参考。监理人员还可以将其它工程上发现的质量通病和采取的技术措施向承包人提出建议等; ③在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应尊重科学,立场公正、谦虚谨慎、以理服人,做好协调工作。 ⑵、工序质量控制要求: ①、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有关的建筑安装作业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工艺规程和施工验收规范; ②、凡属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工程,事前应进行试验,在此基础上制定施工工艺规程,并应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 ⑶、质量控制的内容与方法: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中,主要通过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和直接进行现场检查或必要的平行检验等方式。 ①、审核有关的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A、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所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本工程监理重点与难点分析 我们在研究监理招标文件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后,结合我司类工程的监理经验分析,我司认为本工程要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预定目标的全面实现,有以下监理工作重点及难点必须加以解决。 (1)本工程建筑总面积约16.3万m2(含地下车库及人防),高层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多层为框架结构。本工程属于大型且高层的项目,所以在工程的平面定位放样及竖向高程控制等方面均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大的工作难度。 (2)因未有工程设计图纸,无法定出工程其他的工程特点,待领取工程图纸会,我司会根据图纸内容,分析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工程监理细则》。 1.针对本工程重点、难点所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1)本工程中测量控制工作的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本工程拟建建筑物属于大型且高层建筑设计,均需要有高标准的工程测量监控作保证,方能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完整实现。因此,在本工程测量监控中,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测量控制工作: 1)加强对项目业主所提供的城市座标及水准点的复测,在对承包商所报送的测量控制网进行认真审核的同时,监理工程师将另行

分布设本工程的测量控制网(高程及方位坐标网),并达到国家工程建设测量规范所规定的精度要求;在工程实施中与承包商所报测量放样数据进行平行检校,以确保本工程测量控制工作万无一失。 2)加强对承包商所上报测量放样数据的检验,并督促承包商对其所使用的测量仪器进行定期检验评定,以确保其所提供的测设数据的准确可靠。 3)针对本工程的平面特点,应督促承包商在本工程的外围建立一个闭合的导线及水准测量控制网,以确保在各个方向、各个建设时期均能提供良好的通视条件,确保其测控精度。 4)对本工程中钢筋砼墙面的位置及高程控制,其重要性在本工程中尤为突出。对此,监理工程师将在对承包商所报控制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复测,并采取对预埋件进行逐个检查和在此处砼浇筑中,进行不间断跟踪旁站监理的工作方法,来确保本工程质量。 5)对本工程中的大型设备及工程所用的安装管网水平及高程控制问题,将在设备安装工程中做详细安排,此处不做过多论述。 (2)架空层钢筋砼大面积底板的监理方法及相应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应在现场建立计量准确的中心搅拌站,充分保证砼的搅拌质量,砼宜采用泵送方式。 2)低收缩砼的质量控制应以原材料及施工工艺等入手。如水泥选质量可靠的名牌水泥,砂选中砂以上,碎石选2~4石子中的级配较合理的,再适当掺入瓜米石,使期堆积密度能达到1.6~1.7吨

完整版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和措施 1.1质量控制内容 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有: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必须实行旁站监监督。 1.2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依据 1)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件与技术规范; 2)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法律与行政法规; 设计图纸与设计技术要求;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 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 1.3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替代了原技术 标准,从新标准生效之日起,依据新标准执行; 2)当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 时,应按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 3)当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包括推荐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低于合 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按合同技术标准执行; 4)在征得公司批准后,对工程质量控制所执行的合同技术标准与质量检验 方法进行补充、修改与调整。

1.4质量控制目标 材料控制目标:确保所有进场和使用的材料满足和符合规程规范及设计标 准。 2) 设备控制目标:加强进场设备检查,确保进场设备质量和数量满足合同要求。 土建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85%以上。 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安装合格率达100%,安装优良率达85 以 上。 1.5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技术措施:设计阶段,协助设计单位开展优化设计和完善设 计 质量保证体系;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质量价格比选,正确选择生产供应厂家,并协助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阶段,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2)经济措施:质量不合格者拒付工程款,达到质量优良者,按 合 同规定支付。 3)合同措施: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严格质检和验收。 1.6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控制主要分为“预控、程控、终控”三个阶段。 1)“预控”阶段 预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和措施有: 1)参加工程招标工作,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 2)审核和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并组织设计交底和澄清 对设计文件、图纸提出的问题。 3)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成本造价和费用控制为重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招标,编制、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 2.核查施工图预算;

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737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和 方法(正式版)

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安全审查制度、检查制度、安全报告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 3、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2)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5、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1999.8.6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7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长王太华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根据省政府令2002.3.12第143号、2004.8.10第175号、2008.4.22第21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以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分为设计阶段、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 第七条设计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主要内容: (一)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二)核查设计方案和设计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主要内容:(一)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二)确认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四)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五)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的审查;(六)负责建设工程保修期工程质量状态的检查以及责任鉴定,督促施工单位保修,复核保修结算。 第三章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监理资质,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的企业法人。 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工程监理人员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在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设立工程监理单位,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 (三)有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资质等级条件和业务范围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

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和措施 1.1 质量控制内容 监理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有: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1.2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依据 (1)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件与技术规范; (2)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法律与行政法规; (3)经监理单位签发实施的设计图纸与设计技术要求; (4)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 1.3 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替代了原技术标准,从新标准生效之日起,依据新标准执行; (2)当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时,应按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 (3)当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包括推荐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低于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按合同技术标准执行; (4)监理单位可以依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在征得业主批准后,对工程质量控制所执行的合同技术标准与质量检验方法进行补充、修改与调整。

1.4 质量控制目标 (1)材料控制目标:确保所有进场和使用的材料满足和符合规程规范及设计标准。 (2)设备控制目标:加强进场设备检查,确保进场设备质量和数量满足合同要求。 (3)土建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85%以上。 (4)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安装合格率达100%,安装优良率达85以上。 1.5 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理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2)技术措施:设计阶段,协助设计单位开展优化设计和完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质量价格比选,正确选择生产供应厂家,并协助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阶段,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3)经济措施:质量不合格者拒付工程款,达到质量优良者,按合同规定支付。 (4)合同措施: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严格质检和验收。 1.6 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控制主要分为“预控、程控、终控”三个阶段。 (1)“预控”阶段 “预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和措施有: 1)参加工程招标工作,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 2)审核和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并组织设计交底和澄清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Xxx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落实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一些具体要求,工程科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江宁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xxx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从业简历,书面报工程科核查备案。

第五条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并须通过区建工局的备案审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名单要求组织落实人员,保证人员的姓名、证件、从业资格等信息同名单相符。园区内小型工程,通过摇号确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须同监理合同一致。工程科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核对人员情况,若发现备案或合同名单和现场人员不一致的,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一致的,视其存在欺诈行为,无履行合同能力,应向建工局反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联系招标部门重新确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 第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应与监理工作匹配,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精编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第三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 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条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第五条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质量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一)质量控制方法 1、质量的事前控制 1)请建设单位提供监理依据的文件、资料(施工合同、投标书、施工图纸、放线册、政府有关批文)。 2)在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认后交建设单位。 4)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应签认。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上岗证书、

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7)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严格审核其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保证书。对装饰材料、制品等还必须审查其样品后方能订货。对试验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或试验,送样实行监理现场见证。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必须按其技术说明书进行质量验收。 8)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并签署意见。 9)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介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建设单位宣布对监理工权,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介绍开工前的准备情况,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的意见与要求,介绍监理规划的内容、监理程序,制定工地共同遵守的会议制度及其监理过程中各方配合协调事宜。 2、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按照国家规范及实际图纸的要求,采用巡视、旁站、检测、试验等等手段检查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工艺过程的各个质量控制点,施工各工序进行跟班巡视和检查,对施工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督施工,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施工人员整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全面贯彻执行本公司各项监理工作制度,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一)、工程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重点及须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 根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特点,拟定本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及需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如下: ⑴、土石方与边坡支护工程监理细则 ⑵、地下室桩基及基坑监理细则; ⑶、地下室工程监理细则; ⑷、主体工程监理细则; ⑸、地下室防水工程监理细则; ⑹、屋面防水工程监理细则; ⑺、给、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⑻、强电工程施工方案监理细则; ⑼、智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细则; 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监理细则。 ⑾、建筑节能监理细则 2、质量控制的要求和方法: ⑴、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 ①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把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②既应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又应热情帮助承包人改进工作,健全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等工作。对于技术困难、质量要求高的工程或部位,还可以为承包人出主意,提出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供其参考。监理人员还可以将其它工程上发现的质量通病和采取的技术措施向承包人提出建议等; ③在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应尊重科学,立场公正、谦虚谨慎、以理服人,做好协调工作。 ⑵、工序质量控制要求: ①、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有关的建筑安装作业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工艺规程和施工验收规范; ②、凡属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工程,事前应进行试验,在此基础上制定施工工艺规程,并应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 ⑶、质量控制的内容与方法: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中,主要通过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和直接进行现场检查或必要的平行检验等方式。 ①、审核有关的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A、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B、审核承包人的正式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后,下达开工指令;

监理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及措施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监理工作指导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监理工作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监理工作总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工程投资控制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部分监理工作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部分常见监理工作处理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开工报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工程延期审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备忘录的使用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会议记录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监理日记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监理月报的编写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填写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报单的批复注意事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写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解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开始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建立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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