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考核说明

最新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考核说明
最新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考核说明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考核说明

(2006年3月13日编制,2006年7月审定)

一.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1.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考核对象是法律学科类法学专业的学生。

2.民事诉讼法课程按照中央电大法律专业(专科)教学计划安排,课内授课54学时,3学分。

3.本考核说明依据杨荣馨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文字主教材《民事诉讼法学》和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制定。

4.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教学以文字教材为基础,音像教材为基干,采用文字教材与音像教材相结合,直接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多媒体教学方式。

5.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贯彻理论、立法和实践相结合的方针,反映司法解释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全面系统地、深入地论述民事诉讼法的原理、知识和实际。

6.本课程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每一层次都有相应的考核要求和具体的考核内容。识记要求学生对所给的问题有全面和清晰的认识;领会是在识记的基础上, 要求学生对所给定的问题有完整、深刻的理解;应用指在领会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对给定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问题能够准确的记忆,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

7.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范围以文字主教材、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为依据。

8.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考核方式采取形式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形成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20%,终结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80%。形成性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册,由中央电大统一下发。

9.形成性考核的形式多样,一般包括小论文、专题讨论、综合测试、期中考试等形式。

10.终结性考核采取期末考试,考题形式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单选和多选)、名词解释、问答题(简答和论述)、案例分析题等,采取闭卷考,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编绪论

第一章民事诉讼

[考核知识点]

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与民事执行的关系。

[教学要求]

1.识记

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含义;民事诉讼与民事执行的特点。

2.领会

民事诉讼与民事纠纷的关系;民事诉讼在社会平衡中的作用。

3.应用

区别民事执行与民事诉讼的不同。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

[考核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的定义、性质和效力。

[教学要求]

1.识记

民事诉讼法的定义、种类、作用;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的关系。2.领会

作为国家基本法的民事诉讼法的重要作用。

3.应用

从民事诉讼法效力角度,认识民事诉讼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三章民事诉讼法学

[考核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体系、研究对象和方法。

[教学要求]

1.识记

民事诉讼法学的含义和内容;民事诉讼法学的体系构成。

2.领会

民事诉讼法学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3.应用

运用民事诉讼法学理论说明某一审判制度。

第四章民事程序法

[考核知识点]

民事程序法的定义、组成和意义。

[教学要求]

1.识记

程序和民事程序法的含义;民事程序法的内容。

2.领会

提出民事程序法概念的根据;民事程序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在民事程序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3.应用

运用民事程序法理论认识民事程序法治系统。

第二编基本理论

第五章民事诉讼基本理论概述

[教学要求]

领会

基本理论在民事诉讼中所占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增强对基本理论研究重要性的认识。

第六章民事诉讼几本理论分述

[考核知识点]

民事诉讼目的和价值;民事诉讼模式的分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含义;既判力的含义和范围。

[教学要求]

1.识记

各种基本理论的含义。

2.领会

各种基本理论的不同学说,以及研究各种基本理论的意义。

3.应用

各种基本理论目前的研究状况,以及各种基本理论研究对民事诉讼发展的指导作用。

第三编总论

第七章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考核知识点]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教学要求]

1.识记

平等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2.领会

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辩论原则含义和内容;调审结合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3.应用

基本原则与相关程序的联系,提高对基本原则指导性的认识。

第八章民事审判的主要制度

[考核知识点]

民事审判的主要制度。

[教学要求]

1.识记

合议制度的含义和内容;回避制度的含义、回避的对象、方式、条件和程序;公开审判制度的含义、内容和例外规定;两审终审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2.领会

民事审判主要制度与基本原则的关系;各项主要制度在民事诉讼不同阶段所具有的作用。

3.应用

民事审判主要制度与相关程序制度的联系,提高对主要制度的认识。

第九章主管与管辖

[考核知识点]

人民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主管民事案件的关系;管辖的概念、种类与原则;不同种类管辖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教学要求]

1.识记

管辖的概念;管辖恒定;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选择管辖、合并管辖的概念;移送管辖的概念和条件;指定管辖的概念及适用情形;管辖权的转移及适用情形;管辖权异议的概念及条件。

2.领会

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主管民事案件的关系;民事诉讼法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及例外规定和特别规定;专属管辖的规定;协议管辖的规定和适用条件;移送管辖与管辖权异议的区别;管辖权异议的法定程序。

3.应用

熟练掌握某一具体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

第十章诉讼当事人

[考核知识点]

当事人的概念、称谓、类型;适格当事人的含义、标准及当事人的变更;不同类型当事人的概念、特征及法律规定。

[教学要求]

1.识记

当事人的概念及特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含义;当事人适格的概念及标准;原告、被告的概念及特征;共同诉讼人的概念及特征;必要共同诉讼人、普通共同诉讼人的概念;诉讼代表人的概念及性质;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概念及特点;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的概念及特点;第三人的概念及特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概念、特征;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及特征。

2.领会

当事人的类型;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当事人的变更情形;共同诉讼人与共同诉讼的关系;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诉讼代表人的条件、权限和更换;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3.应用

在不同程序中准确界定当事人的称谓;准确判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第十一章诉讼代理人

[考核知识点]

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特征及种类;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的法律规定。

[教学要求]

1.识记

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特征。

2.领会

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代理权限的范围、代理权的产生、变更及消灭的法律规定。

3.应用

诉讼代理人的划分标准及代理权限。

第十二章民事诉讼保障程序

[考核知识点]

民事诉讼保障程序。

[教学要求]

1.识记

民事诉讼保障程序的含义和作用;期间与期日的区别;送达的含义、特征和方式;财产保全的含义、特征、种类、范围、措施、程序和赔偿;先予执行的含义、条件、范围、担保和赔偿;强制措施的含义、种类和适用。

2.领会

民事诉讼保障程序在民事诉讼中所起的作用。

3.应用

提高运用民事诉讼保障制度的能力。

第四编民事诉讼证据论

第十三章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考核知识点]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及特征。

[教学要求]

1.识记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构成。

2.领会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特征及民事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意义。

3.应用

运用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分析民事诉讼证据。

第十四章诉讼证据的分类与种类

[考核知识点]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

[教学要求]

1.识记

原始证据与派生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本证与反证的概念;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2.领会

不同证据种类之间的区别。

3.应用

能够正确辨别不同的证据类别。

第十五章民事诉讼证明

[考核知识点]

证明与证明对象;证明责任的含义及分配原则;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举证时限的含义及

法律规定;证据交换的含义及程序。

[教学要求]

1.识记

证明的概念与特征;证明对象的概念及分类;证明责任的含义;证明标准的概念;举证时限的含义;质证的概念。

2.领会

免证事实的含义及情形;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证明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举证时限的确定及效力;新证据的法定情形;证据交换的含义及程序;质证的主体与客体;证据审核认定的原则及方法。

3.应用

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及对证明责任的分配;掌握对新证据的确定;正确理解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第十六章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调查和保全

[考核知识点]

调查收集证据的法定情形;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

[教学要求]

1.识记

证据保全的概念及条件。

2.领会

法院主动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证据保全的程序、方法及效力。

3.应用

区分法院主动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不同情形。

第五编通常民事诉讼程序论

第十七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考核知识点]

起诉与受理;审理前的准备事项;开庭审理程序;审理中的特殊情形及对诉讼的影响。

[教学要求]

1.识记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概念及特点;起诉的概念及条件;受理的概念及法律效力;撤诉的概念、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缺席判决的概念及情形;延期审理的概念及情形;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概念及情形。

2.领会

法院审查起诉时对不同情形的处理;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及意义;开庭审理程序;审理中的特殊情形及对诉讼的影响。

3.应用

正确理解起诉条件及具体运用;区分并正确判断审理中的各种特殊情形。

第十八章第一审简易程序

[考核知识点]

简易程序的概念、特点、适用条件及范围。

[教学要求]

1.识记

简易程序的概念、特点及适用条件。

2.领会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3.应用

区分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如何处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实践中适用简易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第十九章第二审程序

[考核知识点]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上诉的提起和受理;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程序和方式;上诉案件的调解;上诉案件的裁判。

[教学要求]

1.识记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上诉的概念及条件;上诉提起的途径;上诉案件审理的方式;上诉案件的裁判种类。

2.领会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上诉与起诉的区别;撤回上诉与撤回起诉的不同;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上诉案件的调解。

3.应用

对上诉案件审理范围的分析;对上诉案件裁判种类的运用。

第二十章审判监督程序

[考核知识点]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特点及意义;法定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程序和再审程序;再审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教学要求]

1.识记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特点;抗诉的概念、特点、条件及法定情形;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概念、条件及法定情形。

2.领会

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程序的条件及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条件及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关系,与起诉、上诉的区别;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与裁判。

3.应用

正确理解和把握人民检察院抗诉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准确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程序规定。

第二十一章法院调解

[考核知识点]

法院调解的概念、原则、内容、效力及意义。

[教学要求]

1.识记

法院调解的概念及原则。

2.领会

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的区别;法院调解的原则;法院调解的效力。

3.应用

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对法院调解的规定。

第二十二章法院裁判

[考核知识点]

民事判决的概念、种类、内容及效力;民事裁定、决定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教学要求]

1.识记

民事判决的概念、种类和内容;民事裁定和民事决定的概念、特征。

2.领会

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和民事决定三种法律文书在效力上的区别。

3.应用

民事判决书的制作要求、民事裁定和决定的适用范围。

第六编特殊民事诉讼程序论

第二十三章特别程序

[考核知识点]

特别程序的概念、特点及适用范围;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及审理程序。

[教学要求]

1.识记

特别程序的概念;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

2.领会

特别程序的特点,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及选民资格案件的特点。

3.应用

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条件。

第二十四章督促程序

[考核知识点]

督促程序的概念和适用条件;支付令的概念及效力。

[教学要求]

1.识记

督促程序的概念和特点;支付令及支付令异议的概念;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2.领会

督促程序的适用条件;支付令的效力及督促程序在哪些情况下终结。

3.应用

债权人如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如何向法院提出支付令异议?

第二十五章公示催告程序

[考核知识点]

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及公示催告案件的申理程序。

[教学要求]

1.识记

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和特点,除权判决的概念。

2.领会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除权判决的申请及效力,

3.应用

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法院如何审理公示催告案件。

第二十六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考核知识点]

申请破产的条件,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解的概念及效力,破产宣告的概念及其法律效力。

[教学要求]

破产的概念和特征,破产程序的概念,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及性质,和解的概念。

2.领会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解的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效力。

3.应用

申请破产的条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在什么情况下召开债权人会议?

第六编执行程序论

第二十七章执行程序概述

[考核知识点]

执行与执行程序的概念;执行的原则;执行当事人。

[教学要求]

1.识记

执行与执行程序的概念;执行当事人的概念。

2.领会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关系;执行的原则;执行的意义;执行当事人的变更与追加。

3.应用

执行原则的正确理解及其运用。

第二十八章执行的一般规定

[考核知识点]

执行机构的概念、设置与职责;执行管辖的概念、种类及争议的解决;执行根据的概念及种类;执行异议;执行担保与承担;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的法律规定;执行竞合的概念及原则;执行救济的种类;执行监督的内容。

[教学要求]

执行机构的概念;执行管辖的概念及种类;执行根据的概念及种类;执行异议的概念,执行担保的概念和效力;执行承担的概念;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的概念;执行竞合的概念及原则;执行回转的概念及条件;执行监督的概念。

2.领会

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规定;人民法院对执行异议的处理;执行承担的法定情形;委托执行的程序;拒绝协助执行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执行竞合的类型;执行回转的程序;执行监督的内容。

3.应用

掌握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程序;人民法院对执行异议的处理程序;委托执行的程序;执行承担的法定情形。

第二十九章执行开始

[考核知识点]

申请执行及移送执行的法律规定。

[教学要求]

1.识记

申请执行的概念、条件及期限;移送执行的概念及范围。

2.领会

申请执行的主体。

3.应用

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执行根据有错误时的处理。

第三十章执行措施

[考核知识点]

法定执行措施的种类;人民法院对动产、不动产及行为的不同执行手段;在执行过程中的

特殊执行措施和制度。

[教学要求]

1.识记

执行措施的种类;特殊执行措施的种类及其含义。

2.领会

人民法院对动产、不动产及行为的不同执行手段;各种特殊执行措施的适用条件;对妨害执行行为强制措施的适用。

3.应用

掌握各种执行措施的运用。

第三十一章执行程序的变化和结束

[考核知识点]

执行过程中暂缓执行、执行和解、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执行终了的含义及适用情形。

[教学要求]

1.识记

暂缓执行、执行和解、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执行终了的含义、法定情形及效力。

2.领会

执行和解的效力及当事人翻悔后的处理。

3.应用

暂缓执行、执行和解、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执行终了的适用。

第八编涉港澳台民事诉讼与执行程序论

第三十二章涉港澳民事诉讼与执行程序

[考核知识点]

涉港澳民事诉讼与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教学要求]

1.识记

涉港澳民事案件的特征。

2.领会

涉港澳民事案件的一般规定。

第三十三章涉台民事诉讼与执行程序

[考核知识点]

涉台民事诉讼与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教学要求]

1.识记

涉台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

2.领会

涉台民事案件的期间、送达及审理程序和执行程序。

第九编涉外民事诉讼与执行程序论

第三十四章涉外民事诉讼与执行程序概述

[考核知识点]

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审理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则。[教学要求]

1.识记

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特点。

2.领会

审理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则。

3.应用

审理涉外民事诉讼案件原则的运用。

第三十五章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管辖

[考核知识点]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概念及原则;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教学要求]

1.识记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概念;协议管辖、默示管辖、专属管辖的概念。

2.领会

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默示管辖、专属管辖的法律规定。3.应用

运用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的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章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仲裁

[考核知识点]

涉外仲裁的概念、原则、程序及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

[教学要求]

1.识记

涉外仲裁的概念、原则。

2.领会

涉外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

3.应用

正确处理涉外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

第三十七章涉外民事诉讼送达、期间和财产保全

[考核知识点]

涉外送达、期间和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

[教学要求]

1.识记

涉外送达、期间和财产保全的概念;送达途径;期间的具体规定;财产保全的特点及程序。

2.领会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期间和财产保全与国内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期间和财产保全的异同。

3.应用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正确适用送达、期间和财产保全的规定。

第三十八章司法协助

[考核知识点]

司法协助的概念、条件及种类。

[教学要求]

1.识记

司法协助的概念、条件;一般司法协助和特殊司法协助的含义。

2.领会

司法协助的途径;一般司法协助的条件和程序;特殊司法协助的内容。

3.应用

正确运用司法协助的条件和内容。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完整版)

民事诉讼法 民事纠纷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 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又称为民事争议、民事冲突。 特点:1、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内容是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 内容A、关于事实主张,法院能够调查认定的事实只能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加以主张并予以争执的事实; B、关于自认事实,只要自认就排除法院的认定,法院不仅没有必要审查其真实性,而且也不允许作出与此相反的事实认定; C、认定所争事实需要的证据资料,必须是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方法中获得,不允许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 特点:①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主导 ②程序公正。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加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 ③当事人有主动权。当事人主义给予当事人极大地权利。 ④法官中立。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 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旨在揭示民事诉讼程序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分为: (一)程序的内在价值(目的性价值) 指民事诉讼程序自身所具有的满足程序主体需要的独立价值。内在价值的实现可以排斥法官的恣意,保障人的尊严,吸收当事人的不满,确立理性而为公民所信赖的司法权威。 程序自由价值主要指程序价值主体能够合乎目的的支配民事诉讼程序,自由的选择,判断和接受民事诉讼程序。 公正价值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参与、程序公开、程序维持等。 效益价值包括效益和效率价值。等 (二)程序的外在价值(工具性价值) 外在价值是人们用来评价和判断民事诉讼程序在保护民事权利、维护

2014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2014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 民事程序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适用的方法性法律,是由诸多法律组成的法律体系。 2.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3.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 原告,是指因民事使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5.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 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理由”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10 分 ) 1.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B )。 A. 一审终审制 B.二审终审制 C. 三审终审制 D.复审制 2.《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 B )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A. 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 公民 D.党组织 3. 《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在障碍消除后的( D )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A. 3日 B. 5日 C. 7日 D.1 0日 4.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 A )主持。 A. 审判员一人 B.审判员二人 C .陪审员二人D.陪审员三人

2017年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 1.公示催告程序属于(特别)程序。 2.民法和民事诉讼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和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经人民法院认可和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是(共同诉讼)· 4.在代表人诉讼中,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商定产生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从而维护全体当事人及自身民事权益的人,是(诉讼代表人)。 5.法院、诉讼参加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行为时,依法应遵守的期限,为民事诉讼中的(期间)·6.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作出裁定,对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利害关系人一定范围的财产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产采取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是(财产保全)。 7.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 8.民事主体向法院提出司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为(诉)· 9.在民事诉讼的实践中,当事人对本证提出反驳,证明对方当事人所提的本证是虚伪的、不合法的。这种反驳叫做(证据抗辩)。 10.人民法院通过对原告起诉的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叫做(受理)。 11.我国的民事诉讼为(两审)终审。 12.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来源于(诉讼地位)的平等。 13.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 14.法院和诉讼参与人会合在一起共同为诉讼行为的时间叫做(期 日)。 15.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 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法 院提出独立的反请求,被称做(反 诉)。 二、单项选择题 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 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 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A )日 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A.十B.十五 C.三十D.三个月 2.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 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 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 B )。” A.拘留B.拘传 C.缺席判决 D.判决其败诉 3.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 件时通常适用的最基本的一种诉讼 程序,是( D )。 A.督促程序B.特别程序 C.简易程序D.普通程序 4.对票据持有人丧失票据进行 补救的一种程序是( D )。 A.特别程序B.督促程序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D.公 示催告程序 5.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 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C )。 A.3个月B.6个月 C.1年D.2年 6.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法院是 ( B )。 A.基层人民法院B.中 级人民法 C高级人民法院D.最 高人民法院 7.以下属于诉讼参加人的是 ( A )。 A.当事人B.证人 C.审判人员D.代理人 8.人民法院依法对必须出庭参加诉 讼的被告人,迫使其到庭而采取的强 制措施是 ( D )。 A.拘留B.拘役 C.传唤D.拘传 9.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经审 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 C )日内立案。 A.3 B.5 C.7 D.9 10.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C )。 A.庭审笔录当庭宣读 B.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被 告知在五日之内阅读 C.庭审笔录不能改动 D.庭审笔录要由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三、多项选择题 1.广义的诉讼,以( BCD )作为诉 讼的三个基本阶段。 A.侦察B.起诉 C.审判D.执行 2.委托代理人,是指接受( ABCD ) 的委托和授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 A.当事人B.法定代理人 C.法定代表人D。诉讼中的 第三人 3.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与刑事诉 讼中强制措施的区别在于 ( ABCD )。 A.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能由 人民法院实施 B.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适用的 对象是不特定的 C.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依据的 是民事诉讼法 D.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主要是 排除性的,排除妨碍诉讼的行为,保 障诉讼的正常进行 4.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以下 ( ABCD )条例:。 A.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B.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 观事实 C.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 的客观事实 D.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 观事实 5.法庭辩论的程序有(ABCD )。 A.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 B.被告及其代理人答辩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2、两审终审: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终结诉讼的审级制度。 3、专属管辖:法律规定的某些民事案件专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此类管辖具有独占性和排它性。 4、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发现自己无管辖权,从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5、当事人:因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6、诉讼行为能力:以自己行为的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7、诉讼代表人: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诉讼中,依法律规定产生的代表众多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其本身也是当事人。 8、诉讼标的:诉讼中,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要求法院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也指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请求。 9、举证责任倒置:特殊情况下,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不负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事实主张不能成立。 10、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或处罚手段,目的在于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11、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指法院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进行的判决。 12、执行根据:当事人据以申请,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13、执行回转:执行完毕后,因执行根据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将财产恢复到执行前状况的情形。 14、司法协助:两国法院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的原则,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相互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以及其他诉讼行为等活动的总称。 15、民事程序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适用的方法性法律,是由诸多法律组成的法律体系。 16.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17、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8原告,是指因民事使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19、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20、民事主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决民事、经济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群众组织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 21.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

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

国家开放大学期末统一考试民事诉讼法学试题试卷代号2099 一、填空题。 1.以下基本原则中,属于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的是(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3.关于法院院长回避的决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d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4.以下关于对民事诉讼中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d法院可以指定期间)。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6.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属于(c形成之诉)。 7.下列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正确的是(d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c依法改判)。 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b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10.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时,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成立的,法院应当(b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11.(c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向群众、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1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a延期审理)。

13.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c包括行为和事件)。 14.下列选项中关于宣告判决的说法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15.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c处分权的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16.下列关于回避程序相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c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17.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是(b 一般地域管辖)。 1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a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19.合议庭评审案件,实行(c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a依法改判)。 21.下列属于需要移送执行的案件是(b给付瞻养费的判决书)。 22.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c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23.就民事诉讼法本身的特征而言,可以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概括为:部门法、基本法和(b程序法)。24.下列关于民事证据说法正确的是(b.证据必须与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 25.在执行程序中,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完毕之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人民法院应当裁定(d执行回转)。 26.合议庭评审案件,实行(c少服从多数原则)。 27.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指的是(d诉讼权利的同一性和对等性)。

2017年6月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年6月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2099; 适用专业:法学专科; 成绩统计:形考(纸质;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诉权理论采取的是(B)。 A.多元诉权说 B.二元诉权说 C.公法诉权说 D.司法诉权说 2.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处分权的对象只涉及诉讼权利 B.处分权的对象只涉及实体权利 C.处分权的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D.处分权的主体除了当事人之外,还包括诉讼代理人 3.下列关于回避程序相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回避的方式只能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B.审判长的回避应当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C.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D.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决定 4.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是(B)。 A.级别管辖 B.一股地域管辖 C.移送管辖 D.专属管辖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A)。 A.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B.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D.未成年人 6.合议庭评审案件,实行(C)。 A.庭长负责制 B.院长负责制 C.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D.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原则 7.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B)。 A.指证 B.质证 C.认证 D.举证 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A)。 A.依法改判 B.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C.发回重审 D.报告上级法院再审 9.下列属于需要移送执行的案件是(B)。 A.离婚判决书 B.给付赡养费的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单选题库

《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单项选择题库 1、1997年6月,刘某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2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2005年8月,刘某觉得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儿子的基本生活与学习,在与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加以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2、2006年8月,丁银行依据法院判决责令丙公司向其支付贷款150万元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丙公司已停业,无偿还能力。经查,丙公司是2004年8月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各出资300万元成立的独立法人,但是,甲公司按时出资,但乙公司只出资200万元。此时,下列何种做法是正确的?裁定追加乙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向丁公司支付100万元 3、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4、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违反了辩论原则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C)。C.缺席判决

5、不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D)。D.离婚 6、此时,受指令法院应当按照何种程序进行审理?二审程序 7、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回避 8、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人数应该是(B)。 B.1-2人 9、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0、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C)。C.有责任提供证据 11、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A)。A.延期审理 12、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指的是(D)。D.诉讼权利的同一性和对等性 13、当事人提出上诉二审民事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受到上诉状,应当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的期限为(A)。A.5日 14、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中人数众多是指十人以上 15、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B)。B.上诉权 16、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D)。D.视为撤销 17、第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要预交,预先交者是(A)。A.原告 18、第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由(A)预交。A.原告 19、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A)人民法院管辖。A.原告住所地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简答题 、起诉的条件 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成因:126页 念: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是共同的诉讼。 因说法一: 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共同关系,如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共同。 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 人与被保证的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着连带清偿关系。 数人共同致他人损害,他人向数个加害人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在损害发生前,数人之间既没有共同关系,也没有连带关系,只是因为发生了加害的事实,才使共同诉讼人之间有了连带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诉适用意见》第43、46、47、50、52条至56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应列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 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 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

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4.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5.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6.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 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7.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8.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9.在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 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 人为被告。 、终止、延期审理的区别(终止、中止):257——258页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情形的出现而使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受诉人民法院暂时裁定停止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学》2017-2018期末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10分) 1.调整仲裁当事人和仲裁组织及其人员仲裁活动的法律是( )。 A.仲裁法 B.公证法 C.诉讼法 D.调解法 2.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属于( )。 A.地域管辖 B.级别管辖 C.指定管辖 D.选择管辖 3.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期间届满的日期为( )。 A.节假日前一天 B.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C.节假日当天 D.重新计算 4.拘留是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之一,期限为( )。 A.5天以下 B.7天以下 C 15天以下 D.1个月以下 5.以下关于宣告判决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B.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送达判决书 C.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D.宣告判决时,可以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有二至四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 6.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实行的制度有( )。 A.合议制度 B.回避制度 C公开审判制度 D.两审终审制度 7.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A.救助地人民法院 B.海难发生地人民法院 C.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 D.船舶目的地人民法院

8.关于证据和证明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用文字、符号或者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书证 B.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C.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D.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没有义务出庭作证 9.财产保全的方式可以采取( )。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罚款 10.起诉状可以采取( )。 A.口头形式 B.书面形式 C.电子邮件形式 D.电话形式 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11.合议庭人员的人数必须是____。 12.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也有权提起____。 13.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____。 14.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____组成合议庭。 15.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____ .。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6.特殊地域管辖 17.指定期间 18.先予执行 19.质证 五、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20.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7 21.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22.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可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23.抗诉的主要特征有哪些7 六、案例分析题(共10分) 24.刘某家住甲区,向家住乙区的朋友张某借款20万元,家住丙区的赵某为刘某担保,三

(精品)《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民事诉讼法 民事纠纷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又称为民事争议、民事冲突。 特点:1、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内容是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 内容A、关于事实主张,法院能够调查认定的事实只能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加以主张并予以争执的事实; B、关于自认事实,只要自认就排除法院的认定,法院不仅没有必要审查其真实性,而且也不允许作出与此相反的事实认定; C、认定所争事实需要的证据资料,必须是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方法中获得,不允许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 特点:①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主导 ②程序公正。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加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 ③当事人有主动权。当事人主义给予当事人极大地权利。 ④法官中立。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 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旨在揭示民事诉讼程序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分为: (一)程序的内在价值(目的性价值) 指民事诉讼程序自身所具有的满足程序主体需要的独立价值。内在价值的实现可以排斥法官的恣意,保障人的尊严,吸收当事人的不满,确立理性而为公民所信赖的司法权威。 程序自由价值主要指程序价值主体能够合乎目的的支配民事诉讼程序,自由的选择,判断和接受民事诉讼程序。 公正价值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参与、程序公开、程序维持等。 效益价值包括效益和效率价值。等 (二)程序的外在价值(工具性价值) 外在价值是人们用来评价和判断民事诉讼程序在保护民事权利、维护法律秩序以及解决纠纷等方面是否有效的标准,包括实体公正价值秩序价值等 诉的概念诉是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 诉讼请求指原告获得实体法上的具体法律地位或具体法律效果的诉讼主张。当事人就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要求法院作出的特定的判决,决定法院裁判的内容和范围。 诉讼标的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实体权利。 我国界定;主要根据诉讼标的来确定案由。民事诉讼案件案由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主张得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的,对于少部分案件也依据请求权形成权或者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标准进行确定。诉的分类 分类标准:诉讼请求内容的不同 (一)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分积极的和消极的确认之诉。 特点:在于要求法院对某种现存的、有争议的法律关系的存在状态作出确认,结果不需要执行。(二)给付之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诉。 特征:1、当事人就权利行使或者义务履行存在争议; 2、给付判决需要执行。 分类:1、现在、将来给付之诉2、实物、行为给付之诉 三)形成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变更或者消灭其与被告之间的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分为:1、有广泛形成效力的形成之诉2、无广泛形成效力的形成之诉 特点:1、法定性2、现实性 反诉:指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与本诉相关的诉。 反诉的要件:1、反诉是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 2、反诉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3、反诉与本诉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与本诉具有一定的牵连性(1)法律上的联系(2事实上的联系 5、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民事诉权是当事人享有的请求国家给予民事诉讼保护的权利。 基本原则的概念指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 特点为:概括性、稳定性、包容性 合议制度的含义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和评议的审判制度。 意义在于发挥集体智慧,防止个人擅断。弥补个人能力上的不足和知识上的缺陷,保证正确处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具体表现:1实行合议制使事实的认定更趋客观全面和准确,防止和减少单个人在事实认定上的片面性。2有利于审判人员更加准确理解适用法律防止和克服其认识上的偏差,从而使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简答题 1、起诉的条件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成因:126页 概念: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是共同的诉讼。 成因说法一: 1、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共同关系,如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共同。 2、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 人与被保证的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着连带清偿关系。 3、数人共同致他人损害,他人向数个加害人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在损害发生前,数人之间既没有共同关系,也没有连带关系,只是因为发生了加害的事实,才使共同诉讼人之间有了连带关系。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诉适用意见》第43、46、47、50、52条至56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应列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

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 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2 同诉讼人。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 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4.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5.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6.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 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7.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8.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9.在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

最新十次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题题库

最新十次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题题库 (2015年1月至2019年7月试题) 说明:试卷号:2099 课程代码:01109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专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基本原则中,属于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的是(A)。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独立审判原则 C.对当事人适用法律平等原则 D.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C) A.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3.关于法院院长回避的决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D)。 A.院长的回避由上级法院决定 B.院长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C.院长的回避由院长本人决定D.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4.以下关于对民事诉讼中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D)。 A.期间是关于法院审理案件所需要的时间 B.期间是关于法院与当事人共同进行审判、诉讼所需要的时间 C.期间只有法定期间 D.法院可以指定期间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C)。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B.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D.未成年人 6.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属于(C)。 A.给付之诉 B.确认之诉

C.形成之诉 D.反诉 7.下列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正确的是(D)。 A.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B.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应予受理 C.当事人撤诉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C)。 A.发回重审 B.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C.依法改判 D.报告上级法院再审 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B)。 A.5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B.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C.10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D.15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10.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时,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成立的,法院应当(B)。 A.裁定中止公示催告程序B.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C.判决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D.决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二、多项选择题 11.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的下列哪些规定,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ABC) A.《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规定,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

2019年秋中央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9年秋中央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2099 课程代码:01109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专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一、单项选择题 1.民事案件审判权的行使机关是(A)。 A.法院 B.检察院 C.公安局 D.各级政府 2.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A)。 A.先行判决 B.先行裁定 C.先行决定 D.延期审理 3.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组成合议庭的人员是(B)。 A.陪审员 B.审判员 C.法院院长 D.法庭庭长 4.我国诉权理论采取的是(B)。 A.多元诉权说B.二元诉权说 C.公法诉权说 D.司法诉权说 5.以下选项中关于宣告判决的说法错误的是(D)。 A.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B.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送达判决书 C.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D.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七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6.民事诉讼的内在价值除了程序公正外,还包括(D)。 A.法官中立 B.当事人地位平等 C.程序安定D.诉讼效率 7.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行使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A)。A.最先立案的法院 B.最先接到起诉状的法院 C.最后接到起诉状的法院 D.各个法院

8.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B)。 A.指证B.质证 C.认证 D.举证 9.拘留是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之一,期限为(C)。 A.5天以下 B.7天以下 C.15天以下 D.1个月以下 10.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C)。 A.可以提供证据 B.可以不提供证据 C.有责任提供证据 D.无责任提供证据 二、多项选择题 11.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BCD)。 A.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B.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C.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 D.侵权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 1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论的环节包括(ABCD)。A.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发言 B.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C.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D.相互辩论 1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是(AD)。 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D.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14.委托代理人可以是(ABCD)。 A.律师 B.当事人的近亲属 C.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D.对当事人负有保护责任的社会团体

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资料整理

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资料 民诉的期间和期日: 民诉的期间:1.申请回避:3日,可以复议一次,同样是3日。 2.公告送达的界满期间:60日。 3.诉前财产保全: ①申请:48小时内答复。②解除:申请人在财产保全后15日不起诉的 4.拘留:15日以下 5.立案:①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②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6.不得起诉及其例外情况: ①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不得离婚;②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除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受理; ③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例,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④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起诉或被告方起诉或6个月后原告方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受理。 7.立案后,法院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涉外的是30日);法院应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8.上诉的期间:原审法院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涉外的是30日);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9.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10.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并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11.受委托调查的法院:应在30日内完成调查。 12.判决:当庭判决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13.审限: ①普通案件,6个月审结; ②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 ③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14.简易程序:3个月审结,不得延长。15.上诉的期间: ①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②不服裁定,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16.上诉案件的审限: ①不服判决的上诉:3个月(二审立案之日后); ②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③对不服裁定的上诉:30日审结。 17.特别程序:30日或公告期满后30日审结。 18.选民资格:选举日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19.宣告失踪:下落不明满2年,公告期为3个月。 20.宣告死亡: ①下落不明满4年,(公告期为1年); 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21.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2年 内提出。 22.督促程序:①发出支付令应在15日内; ②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 债务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3.公示催告:①法院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 ②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60日;③利 害关系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 法院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判决公 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 院起诉。 24.破产还债程序: (1)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应当 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 发出公告。 (2)向法院申报债权: ①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收到通知后30日 内;②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3个月内;③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 债权。 25.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收到委托函件15 日内执行。 26.申请执行的期限: ①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1年; ②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6个月。 27.涉外的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 月。 28.涉外的公告送达:6个月。 名词解释: 1合议制:合议制是指由审判员,陪审员共 同组成审判集体或者由审判员组成的审判 集体,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的制 度,这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组织形 式。 2.执行担保: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程序中, 被申请执行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生效法 律文书的实现,向人民法院提供保证的行 为,对担保行为,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 可缓期执行。 3.公开审判原则:公开审判原则是指在民事 审判过程中,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所谓向群 众公开,即是审判过程,包括审理过程和宣 告判决都允许群众旁听,所谓向社会公开, 即是允许记者对庭审进行采访,报道和披露 案情。 4.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 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 使其合法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而在起 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根 据其中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有争议的 财产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5.同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 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享有该国规定的诉讼 权利的原则。 6法院调解:法院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 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当事人双方平 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 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 7。司法协助: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法 院之间,根据自己国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 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在司法事务上相 互协助,代为一定的诉讼上的行为。 8.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独任审 判员或者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在当事人和 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民事诉讼法 规定形式和程序,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 责任,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所进行的诉讼活 动。 9。证人证言: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 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 人对案件事实所做的陈述就是证人证言。 10。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 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 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又称 事务管辖,确定级别管辖是明确案件管辖权 的先决条件。 11。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 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且只有通过破产程 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 权。 12。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 落不明或者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 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所采用的一 种特殊送达方式,由人民法院以张贴公告, 登报等方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法定 期间即视为送达。 13.公式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 丧失或其他权利丧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 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告知并催 告利害关系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 申报权利,如不申报权利,则依法作出判决 宣告票据或其他事项无效的特殊程序 14.执行措施: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执行组 织依法强制执行所采取的方法和手段。 15.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管辖是确定同级 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 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6.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采用先进科学技 术,利用图像,声音,音响以及电脑储存的 数据和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种证 据,包括录像带,录音带和电话录音等。 17。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指在法律规 定,法院指定或者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依该 当事人的名义代理该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 行为,并维护当事人利益的人。 18。仲裁:仲裁是指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之 间事前或事后达成的协议,按照有关规定, 由一定的仲裁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 发生争议的事实作出判断,对争议的权利义 务作出裁决。 19。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民事 案件,经过两个审级法院运用一审和二审程 序进行了审判,即宣告审判终结的制度。 20。管辖恒定:管辖恒定是指原告起诉时, 若受诉法院依民事诉讼法规定享有对本案 的管辖权,则此后不论确定管辖权的事实在 诉讼中发生何种变化,均不会影响受诉人民 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 21。普通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共同 诉讼人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宜于合并 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 22。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有监督 权的机关或组织,或者当事人认为法院已发 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发动或 申请再审,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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