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养老金制度的性别差异研究:一个微观视角

中国公共养老金制度的性别差异研究:一个微观视角
中国公共养老金制度的性别差异研究:一个微观视角

中国公共养老金覆盖率的性别差异研究:一个微观视角1

杨娟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100089)

摘要:本文利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2008年的数据,利用heckprobit模型,从微观个体角度分析了中国公共养老金覆盖率的性别差异问题。本文发现,由于现有公共养老金制度的职业歧视特征,性别可能通过对职业选择的影响而影响公共养老金覆盖率;本研究同时发现子女数量显著地影响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率,女性更可能由于子女照料而尚失为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的机会。基于实证研究结果,本研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构建覆盖全民的统一的公共养老金制度安排;第二,在未来公共养老金制度安排中补充家庭照料时间的缴费核算政策。

关键词:公共养老金 覆盖率 性别差异 微观视角

一、引言

由于女性需要更多地从事家庭照料、中断正规就业的比率较高、从业收入较低等原因,女性群体的养老金覆盖率与养老金待遇水平普遍低于男性(Even and Macpherson, 1994; Barrientos, 1998; Bertranou, 2001)。中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较晚,覆盖面较低,目前,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等公共养老金制度是中国居民普遍享有的养老保障制度安排2。与大多数国家不同,除退休年龄存在性别差异外,我国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没有遗嘱养老金、家庭照料时间核算养老保险缴费等关注女性社会性别的制度安排。同时,我国公共养老金制度具有分割性,即对于不同工作性质的群体而言,覆盖其的公共养老金制度安排具有较大差异,社会性别对于两性的工作性质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相比于其他国家,我国的公共养老金制度的性别差异可能更大。国内学者的研究也关注到了这一点,高庆波与潘锦棠(2007)、刘秀红(2010)和陈奕(2011)等或通过政策分析或通过发放待遇公式的模拟分析了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在受益方面的两性差异,朱玲(2009)利用根据田野调查数据采用案例分析方法解析女性农民工养老保险需求和参保障碍。囿于数据限制,国内鲜有从微观角度探讨公共养老金制度性别影响的研究。本研究拟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经验,利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简称CHARLS)所提供的家庭调查数据,从微观个体视角分析我国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率的性别差异及其原因,以为未来公共养老金制度设计提供参考。

二、我国公共养老金制度的性别差异

(一)数据

本研究拟利用的微观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于2008年7月至9月在甘肃、浙江两省进行的《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简称CHARLS)的预调查数据。CHARLS预调查的样本是浙江和甘肃两省45岁及以上的人,

1感谢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提供CHARLS数据。感谢金成武博士的计量技术支持,文责自负。

2 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主要表现为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截至2010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707万人;由于历史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着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群体,而到2009年年底,事业单位职工达到2867万人,约为国家公务员人数的2.5倍,占全国职工人数的22%,约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76%。截至2010年底,全国27个省、自治区的838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部分区县纳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总覆盖面约为24%,国家新农保试点参保人数达到1.03亿人。

共有来自1570个家庭的2685人,他们代表了城乡,分布涵盖样本各年龄阶段。通过对数据的初步整理,本研究共得有效样本量2681个,其中,在甘肃省的八个城市共获得1258个有效样本,在浙江省11个城市共获得1423个有效样本。有关样本特征与分布的描述性统计请参见表1。根据表1,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无论是已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比例还是未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男性群体均高于女性群体。

为了进一步分析女性群体养老金覆盖率的影响因素,本研究参考Even and Macpherson(1994)的作法,根据子女数和劳动力市场经验分类统计了女性公共养老金覆盖率,同时基于户籍制度对我国公共养老金3覆盖率的显著影响,本研究在上述分类统计中补充了城乡比较,上述信息的描述性统计请参见表2。根据表2,工作年限越长,女性公共养老金覆盖率越高,这一结果与既有制度相关,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求退休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应不低于15年,故工作年限较短的女性很难获得养老金领取资格,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预期工作年限短的女性的缴费意愿。根据表2,子女数越多的女性被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的可能性越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女性的社会性别影响了其获取公共养老金的概率,因为女性会在子女照料上投入更多的时间,从而可能因此在一定时期退出劳动力市场。

为了进一步判断社会性别是否对我国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率产生显著影响,下面本研究将用多变量回归方法进行分析。

表1 样本特征与分布

全部 农村 城镇

全部

男性

女性

全部

男性

女性

全部

男性

女性

甘肃省 46.92 47.0446.8146.8446.6447.0347.25 48.54 45.85省别

浙江省 53.08 52.9653.1953.1653.3652.9752.75 51.46 54.1555岁以下

42.56 37.8946.9641.7836.7146.4145.73 42.34 49.4155~60岁 17.05 18.2215.9418.0619.0817.1312.9 14.96 10.6760岁及以上

40.36 43.8137.140.1144.1136.4741.37 42.7 39.92年龄 组 缺失值

0.04 0.08 0.050.1 就 有非农就业史 48.56 42.5854.239.4232.7245.5285.96 79.56 92.89业

无非农就业史

51.44 57.4245.860.5867.2854.4814.04 20.44 7.11人均年龄 59.03 60.2157.9259.0560.2757.9358.95 59.97 57.85人均子女数 2.74 2.62 2.86 2.84 2.7 2.96 2.36 2.32 2.4养老金领取情况

领取养老金 8.54 10.077.1 1.86 2.14 1.635.86 39.78 31.62未领取养老金 91.46 89.9392.998.1497.8698.464.14 60.22 68.38参与养老保险情况

参加养老保险 10.22 11.768.77 6.697.01 6.3924.67 29.56 19.37未参加养老保险 89.78 88.2491.2393.3192.9993.6175.33 70.44 80.63观测值数

2681 13011380215410271127527 274 253

注:除人均年龄、人均子女数、观测值数外,表中各数值均表示百分数。

3

由于2008年,新农保刚刚试点,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启动,因此,本研究所界定的公共养老金

制度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表2 根据子女数和劳动力市场经验分类统计的女性公共养老金覆盖率

观测值占所有女性观测值的百分比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率 所有女性 1380 100% 7.61%

按城乡统计

城镇 253 18.33% 36.36%

农村 1127 81.67% 1.15%

按子女数量统计

0 7 0.51% 0

1 20

2 14.64% 26.73%

2 478 34.64% 5.44%

3 321 23.26% 4.05%

≥4 372 26.96% 3.23%

按工作年限、子女数量统计

工作年限<15年 176 12.75% 2.84%

子女数量=0 1 0.07% 0

=1 22 1.59% 9.09%

≥2 153 11.09% 1.96%

工作年限≥15年 1204 87.25% 8.31%

子女数量=0 6 0.43% 0

=1 180 13.04% 28.89%

≥2 1018 73.77% 4.72% (二)计量模型与变量

既有关于养老金制度覆盖率性别影响的实证研究主要是采用概率模型进行分析。Even and Macpherson(1994)采用概率模型运用分解技术分析了美国公司养老金覆盖率与养老金水平的性别差异,该研究方法可以获得两性养老金覆盖率的差异估计值,并说明各因素的贡献程度,但其研究样本是有工作经历的个体,因此不存在选择性偏误问题;Barrientos(1998)采用概率模型分别分析两性养老保险参保意愿的影响因素,并使用边际效应比较的方法说明两性参保意愿产生差异的原因,由于该研究的样本为选择参加养老保险的人群,因此亦不存在选择性偏误问题。

尽管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但根据笔者的了解,灵活就业自愿参保人员往往是以往有过非农正规就业经历的人群,这些人由于历史上有缴费账户,而在离开非农正规就业岗位时尚未达到缴费年限要求或者由于希望通过提高缴费年限而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故而在离开非农正规就业岗位(例如,辞职或下岗)后仍然自我缴费。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制度实施前,从未有过非农正规就业经历的人群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自我参保的比例非常低。可以说,在2008年,是否有非农正规就业经历基本成为是否能够被公共养老金制度所覆盖的前提条件,由于本研究的样本为包含无工作经历的群体,因此,用probit模型会存在选择性偏误问题。参考既有研究的研究方法,结合我国的制度特征和本研究的样本特征,本研究选用Heckprobit模型进行分析。

(1)选择方程:Prob(WORK=1)=Φ(w’γ)

(2)回归方程:Prob(COV1=1|WORK=1)=Φ(x’β|WORK=1)

选择方程用以判断非农正规就业经历的影响因素;回归方程用以判断在有非农正规就业经历的条件下,个体是否被公共养老金制度所覆盖的影响因素。除社会性别外,年龄、户籍、

经济发展水平、受教育年限等都对个体是否能够进入非农正规就业岗位有影响,故而本研究在考察非农正规就业经历的影响因素时除控制性别与社会性别(以婚姻状况和子女数代表个体的社会性别特征)外,还控制了年龄、户籍、当地GDP水平、省份等因素。

在回归方程中,本研究主要考察社会性别对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率4的影响。回归方程的主要解释变量为性别与社会性别,依然以婚姻状况和子女数代表个体的社会性别特征。除上述因素外,还有诸多其他因素对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率有重要的影响。第一,由于我国公共养老金制度,尤其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多次出现政策变革,制度区分老人、中人、新人,故而不同年龄的群体在缴费期与支付期所面临的公共养老金政策可能有一定的区别,上述政策区别亦会影响个体的参保意愿,基于此,回归方程中控制了个体的年龄特征。第二,2008年,农村公共养老金制度基本处于缺乏状态5,户籍特征对于个体的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概率有重要影响,故而回归方程中控制了个体的户籍特征。第三,家庭收入能力会影响个人的缴费能力,在回归方程中控制了家庭人均收入因素。第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尚处于省地级统筹阶段,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保障政策亦会对个体的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率产生影响,故而回归方程控制了地方GDP水平与省份这两个因素。第五,我国公共养老金制度的分割性特征决定了单位性质对员工是否被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回归方程中本研究通过五个虚拟变量政府机关、事业单位、NGO、企业、个体户控制单位性质。第六,如前所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才具有公共养老金领取资格,因而回归方程控制了个体的工作经验特征。表3给出了主要回归变量的基本统计信息。

表3 主要变量的基本统计描述

变量名均值标准差变量描述

被解释变量

是否被公共养老金制度覆

盖0.10 0.30

1=被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0=未被公共养老金制度覆

解释变量

性别与社会性别

性别0.49 0.50

1=男,0=女

婚姻状况0.01 0.11

1=未婚,0=其他

子女数 2.74 1.48

样本子女数量

企业性质

政府机关0.010 0.098 1=政府机关,0=其他

事业单位0.010 0.099 1=事业单位,0=其他

NGO 0.001

0.039

1=NGO,0=其他

企业0.064 0.244 1=企业,0=其他

个体户0.045 0.207 1=个体户,0=其他

其他控制变量

年龄59.03 10.58 连续变量

户籍0.80 0.40

1=农村户口,0=城镇户口

家庭人均收入7156 57334 家庭人均年收入值

地方GDP 24968.59 19409.61样本所在城市2007年人均GDP数据6

4 领取公共养老金或参加养老保险或在职的公务员、政府机构的其他正式编制的员工、或比照政府机构运行的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制的人员被界定为被公共养老金所覆盖。

5 由于老农保制度在2008年基本已经退出,而新农保尚未实施,因而本研究得出以上结论。

6 由于临夏市为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下属的县级市,本研究中该市样本的人均GDP取2007年临夏州的人均GDP数值,该数据可由《中国区域统计年鉴2008》获得。

省份0.47 0.50

1=甘肃省,0=浙江省

1=工作年限大于等于15年,0=其他

工作经验0.90 0.30

(三)计量结果

具体计量结果见表4。由表4可知,性别通过影响工作概率进而影响公共养老金覆盖率。男性比女性更可能有非农工作经历,但有非农工作经历的女性更可能为公共养老金计划所覆盖。如前所述,我国公共养老金制度在享受待遇条件方面不存在性别差异性政策,因此,同样具备非农就业经历的前提下,男性的公共养老金覆盖率并不显者高于女性;但是,由于在就业方面的性别差异,男性进入非农正规就业领域的概率显著高于女性,从而本研究认为性别本身对公共养老金覆盖率有间接的影响。

本研究发现婚姻状况对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率没有显著影响。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在于结婚后中国城镇女性一般并不退出正规就业岗位。本研究同时发现子女数量对非农就业经历没有显著的影响但对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率有显著的负影响,因为女性在生育子女前可取得非农就业经历,而生育子女后女性可能由于家庭照料需要退出正规就业市场。

表4 公共养老金覆盖率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结果

变量 系数估计值 稳健标准差 z值 p>|z| 回归方程

性别‐0.379240.100501‐3.770.000

婚姻状况 ‐0.544970.627636‐0.870.385

子女数量 ‐0.138750.067755‐2.050.041

政府机关 0.8217670.263731 3.120.002

事业单位 ‐0.914080.273572‐3.340.001

NGO ‐0.613160.496384‐1.240.217

企业 0.5316140.135604 3.920.000

个体户 ‐0.670160.270733‐2.480.013

年龄0.059970.008725 6.870.000

户籍‐0.897760.25622‐3.50.000 家庭人均收入 9.67E‐08 3.87E‐070.250.803

地方GDP 6.15E‐06 3.36E‐06 1.830.067

省份 0.8743620.154424 5.660.000

工作经验 ‐0.244290.223582‐1.090.275

常数项 ‐2.543950.514786‐4.940.000 选择方程

性别 0.3125740.060404 5.170.000

年龄 ‐0.023030.003353‐6.870.000

户籍 ‐0.932030.075026‐12.420.000

当地GDP 7.09E‐06 2.26E‐06 3.150.002

省份 ‐0.670220.08932‐7.50.000

婚姻状况 ‐0.017910.239824‐0.070.940

子女数量 ‐0.035180.02579‐1.360.173

受教育年限 0.0566790.0074867.570.000

常数项 1.3934530.221512 6.290.000

观测值数 2679 χ2 126.11

截断观测值数 1852 p>χ2 0.000

Wald检验 (rho=0): χ2= 15.23 p>χ2=0.0001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利用CHARLS数据,从微观个体角度考虑了中国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率是否存在性别差异问题。本文发现,我国现有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没有直接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政策,但该制度有职业歧视特征,性别可能通过对职业选择的影响而影响公共养老金覆盖率,因此应着力构建覆盖全民的统一的公共养老金制度安排。另一方面,由于子女数量显著地影响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率,而女性更可能由于子女照料而尚失为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的机会,因此,有必要在未来公共养老金制度安排中补充家庭照料时间的缴费核算政策。

参考文献

Barrientos, A., 1998, “Pension Reform, Personal Pension and Gender Differences in Pension Coverage”, World Development, Vol.26(1).

Bertranou, F. M., 2001, “Pension Reform and Gender Gaps in Latin America: What are the Policy Options”, World Development, Vol. 29(5).

Even, W. E. and Macpherson, D.A., 1994, “Gender Differences in Pensions”, The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 Vol. 29(2).

James, E., A.C. Edwards and R. Wong, 2003, “The Gender Impact of Pension Reform: A Cross- Country Analysis”,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3074, The World Bank, Poverty Reduction and Economic Management Network, Gender Division.

陈奕,2011:《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中性别利益差异原因探讨》,《统计与决策》第1期。

高庆波、潘锦棠,2007:《中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转变前后性别利益的比较分析》,《妇女研究论丛》第9期。

刘秀红,2010:《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的性别受益变化分析》,《人口与经济》第5期。

朱玲,2009:《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村迁移工人生计的影响》,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论文集:《农村迁移工人养老保险设计的性别影响》。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养老保险已经实行多年,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整理的关于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仅供参考!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模式。就是用养老基金收上 来的钱付给现在的退休人员。1997年,政府开始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 容是实行双轨制,在继续推行“现收现付”的同时,建立起个人退休账户。 自养老制度改革伊始,虽起步就明确养老金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由统筹资金主要是财政补贴、企业年金及个人缴费资金三块构成。但由于综合配套改革迟迟未能启动和到位,同期财政分灶吃饭后客观上加剧了地方与中央之间、地方各级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及受制于片面追求政绩为取向的发展观,导致统筹资金———三大资金板块中最主要的一块资金长期“缺斤少两”,经日积月累,加上“上梁不正下梁歪”———直接和间接造成企 业少缴、赖缴、欠缴风行,致使养老金缺口创下2.5万亿元的天文数字。 对于个人账户这个概念,仅仅是作为一个计发方法,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名义账户,无论是在财务上还是在金融体系上,个人账户并不存在。由于个人账户仅仅是一个虚拟账户,所以在对养老基金财务的管理上,实行的是混账管理的办法,即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这种调剂完全是单行道:个人退休账户里的钱被挪用,填补“现 收现付”制度的窟窿。 养老金巨额缺口原本首先缘于政府没有“身体力行”,而已纳入保障体系内的养老金又 必须月月发放,这又迫使地方政府“刮肉补疮”,挪用个人账户资金用以消解养老金拖欠问题———日积月累,个人账户从此成为“空账”,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增加,到2005年末将达到8000多亿元。 照这样下去,政府的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可能出现严重的支付危机,上亿人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退休以后却领不到养老金。为此,政府于2000年开始在东北进行社保改革的试点,明年开始将向全国推广,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做实个人账户。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制度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该制度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社会统筹部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筹集,个人帐户部分则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 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 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销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于部分都用于了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经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2)国家统筹型的另一种类型是苏联所在地创设的,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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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2010-3-31 13:36 任舸【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文章简要肯定了近年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取得成绩,指出了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诸多问题,从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扩大非缴费型和基本养老覆盖范围、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和建立城乡有别的养老保障模式等方面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次缺失 我国养老金制度模式从1993年提出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但作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年金养老制度推进缓慢,覆盖率小,大部分城镇职工依然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而且,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能源、金融和通讯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一般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障,形成企业年金缺位。 (二)基本养老金制度覆盖率低 2006年我国就业人口为76990万人,其中城市就业人数为28310万人,城市就业人口比例为36.77%.数据显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理论覆盖率从2001年的38.8%增长到2006年的42.8%,覆盖率仍不足50%.显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有效覆盖面较狭窄。 (三)养老保险基金“所有者缺位” 当前,我国个人帐户中的养老基金实质上是缴费人的资本或劳动收入的一部分,所以,从经济学上产权明晰这一原则出发,理应成立一个代表缴费人利益的组织来对这部分基金进行管理。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却是由政府代管,政府成为养老基金的托管人。所以,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就处于“所有者缺位”继而“所有权悬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发生融资困难和基金被挪用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健全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使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养老保障制度。与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社会救助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内容,作为现代社会保障核心

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

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 本文试着归纳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转型的基本特征,研究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公平与效率取向的选择,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转型期的相关问题,进而提出了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对策。 第一,养老保险制度对策研究与基本理论研究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具有明显的应用性研究特点,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目的应该是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服务,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决策依据和政策选择。 第二,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模式、经验和教训都具有历史性,与此同时,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不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也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养老保险制度时,既要研究当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也要研究社会保障的基本历史发展进程。 最后,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本文采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转型时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研究,试着总结出转型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提出了关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中关于平等与效率协调的建议和政策主 7 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研究 张。 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试着归纳出转型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以公平与效率的视角对转型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进行分析,试着总结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理念提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措施。 8 第一章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第一章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第一章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机制,亦被称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五大支柱之一。近年来,社会保障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04年3月,“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写入宪法。将社会保障制度写进宪法,适应了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启动了我国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有着重要意义。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针对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个人账户没有做实、计发办法不尽合理、覆盖范围不够广泛等不适应的问题加以改革和完善。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之一,提出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把长期忽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上日程。要求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①。随着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摆脱为国企改革配套和为市场经济服务的附属角色,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相继建立在全国基本上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二)从效率优先向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性回归 价值理念和政策取向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基础和前提,一般认为,兼顾公平与效率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应遵循的核心理念。原有制度下形成的是国民靠国家、靠单位、靠集体的传统保障观念,并且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从效率优先、公平不足到公平、正义理念的理性回归这一发展过程。 1986年国家“七五”计划提出“社会化管理与单位管理相结合”的目标明确了社会保障社会化的改革方向,标志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新旧的改革阶段,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传统。1994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代写教育论文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脱离于单位所有制之外的、社会化的保障体系。但是,作为国企改革的配套措施,在经济领域内追求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甚至于“效率至上、不顾公平”的原则,也逐步的成为当时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理念与政策取向。事实上,从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时,我国的改革便开始了近二十年的强化效率和弱化公① 杜飞进、张怡恬:《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1期。 11 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研究 平的历程。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从平均主义转向效率优先的取向,主要表现保险基金筹集时对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规模的比例安排上。这一时期,体现公平具有再分配性质的社会统筹账户规模较小,而反映效率的个人账户规模则很大。虽然养老保险制度中在进行社会统筹现收现付的同时引入个人账户机制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账户制度设计欠合理,既不够公平,也缺乏效率 目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设计欠合理,权利与义务不对等,效率与公平未能有效结合。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各方面: 1.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指统筹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与个人所缴的基金的结合)的个人账户制度在结构上欠合理,即个人账户“统账”不分,不能体现个人账户的法律主体地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在制定养老保险政策时,必须制定责权明确,产权明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政府、企业和个人本是三个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个人账户中的“统账”不分既不能理顺职工个人与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能理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还不能理顺企业集团内部不同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严格来讲,企业按比例上缴的养老保险费应属于社会统筹基金,是一种公共财产;而个人账户应属于个人基金,是一种私人财产,这两种基金应严格区别开来,不能混淆。可是,目前,个人缴费比例是 5%,而个人账户的建账(或提取)比例为11%(即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这样,个人账户增加了6个百分点,而社会统筹账户少收6个百分点。可见这样的个人账户不是一个正规的个人账户,而是一个公私混合账户,这里的“个人”就有一点名不符实。 2.按照现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执行的结果是一定比例的统筹基金(单位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结合形成的个人账户不但不能体现参保个人独立的经济法人地位,而且,一旦因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而在社会保障部门未按规定记足个人账户时,个人有权提出申诉,企业和政府就成了被告,形成被动的局面。不仅如此,由于企业全额缴费与企业欠缴(即由于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没有分开核算,所欠缴部分是统筹基金还是个人基金并不清楚)在记账上是一个样(即都按11%比例记账),从而形成了企业多缴或欠缴养老保险费在计算职工待遇上不受影响。因为,现行政策没有因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而扣职工个人账户的严格规定。这造成了吃社会统筹的“大锅饭”的现象。 3.从目前制度实际运行情况看,无论企业多缴费还是职工个人多缴费,按政策规定账户规模都为1l%,不能扩大,所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不愿意多缴费,尤其是个人。实际上,个人账户只是计算待遇的一种方法,且目前为“空账”,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资本账户,这就会导致企业与职工产生信任危机,不利于基金征缴。 (二)养老保险制度总体设计不够合理,既损害了公平,也损害了效率 首先是制度分割,覆盖面窄。由于国家在设计养老保险制度方案时,没有把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因此,在城镇三大社会系统组织中的三类人群的养老保险制度各不一样。机关公务员及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仍实行由国家财政统包。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虽然实行了社会统筹,个人缴费,但在具体政策和业务操作上,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性:(1)基本政策不统一,包括实施范围、缴费工资基数(双基数)、缴费比例。(2)与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衔接。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只处在社会统筹阶段,个人缴费未与计发待遇挂钩,还没有建立职工个人账户,人员流动频繁,而基金无法转移。(3)养老金计发办法与企业不一致,养老金调整也不一样。(4)退休审批权与业务经办相分离。即退休审批权在人事部门,而业务经办和养老金发放在社会保障部门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存在着统筹层次低、覆盖面不高,待遇不统一等现象。部分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仍游离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在全社会分担风险的功能,存在着制度起点上的不公平,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

最新浅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浅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一、我国养老社会保险的制度变迁 1、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建立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成果。1951年原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但在之后的三十余年里,由于受到国家经济体制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什么变化,直到1984年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垒面启动。 2、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初步改革 1984年我国城市经济休制改革全面启动,在国营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展开的过程中,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缺陷显现出来。随着企业更新职工队伍,企业退休人员骤然增多,企业养老金负担迅速增长,由于实质上的企业保险,企业之间负担轻重不一的矛盾十分突出。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在80年代首先开始进行了还原养老社会保险基本职能的养老社会统筹的工作,1986年国务院颁发的77号文件,建立了市一级层次上的国有企业养老金的社会统筹机制。在社会统筹机制内,养老金资金由人口结构年轻的国有企业向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国有企业的转移,实际上构成传统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再保险机制。传统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在部分企业层面上的支付危机在这样的社会统筹机制的设置上在一定时期内解决了。1990年,劳动部又开始进行养老社会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试点工作,提出养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按职工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第二部分按职工本人缴费年限和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额计发。随后,地方各级政府又建立了专职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归属劳动部监管。1991年为扩大传统养老社会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在《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要求国营企业的所有职工(包括固定工与合同工)都要以标准工资的3%为起征点向该计划缴费。《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立了我国养老社会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个层次构成的基本模式,初步确定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逐步建立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在这个多层次的养老社会保险体制中,基本养老保险是核心,由国家立法,在全国统一强制实施,适用于城镇各类职工。第二个层次是单位依靠自己的经济力量举办的,体现不同单位在经济条件上的差别性的养老保障。第三个层次是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根据经济能力和不同需求自愿参加,国家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引导,在储蓄利率上给予相应的优惠。 3、新型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构建 4 新型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 2000年,中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研究提出了完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试点方案,并于2001年7月起在辽宁省进行试点,目前已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吉林和黑龙江两省。中央政府提出修改和完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最直接的动因是拯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从1998年起,中国养老社会保险制度面临两方面的巨大压力:其一,养老基金收不抵支,养老金拖欠十分严重。其二,个人账户有账无钱,是空账,个人账户取舍问题再次引人关注。放弃它,统账结台的制度设计落空;保留它,需要财力支撑。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调整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与方向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与方向 高爱娣刊发时间:2010-03-18 10:30:20《理论前沿》[字体:大中小] https://www.360docs.net/doc/e112264.html,/content/2010-03/18/content_1074528.htm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碎片化”特点,妨碍了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人员流动,不能有效发挥社会互济功能,也不能有效应对养老保险面临的财务困境。因此应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重构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打破城乡界限和职业界限,建立基于国民身份的单一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 2009年新年伊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启动的消息。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基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推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破除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存在的“二元结构”,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人人皆有保障,才是改革的出发点和终极目的。 一、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构成复杂、模式多样,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两大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分为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两种,共计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农民工四种养老保障模式。这些养老保障模式费用来源不同、保障程度不一,彼此独立,缺乏衔接,具有明显的“碎片化”特点。“碎片化”的制度设计,无助于体现公平公正,妨碍了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人员流动,不能有效发挥养老保险的社会互济功能,也不能有效应对养老保险面临的财务困境,革弊图新已呈必然之势。 (一)“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导致待遇差距。 至上个世纪90年代,企业完成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则未列入改革范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从而形成了养老资金来源上的“双轨制”。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养老金与当地社会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挂钩: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是由国家和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核计发放。养老金的缴费和发放体制上存在的“双轨制”,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差距逐渐拉开,退休前收入基本相当的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收入差距可能相差两倍甚至更多。事业单位职工特别是公务员养老被视为“游离”于社会保险制度之外,而享受另一种“超稳定”、“超水平”养老方式的特殊群体。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边缘的农民工养老,由于缴费门槛高、跨区域转移难及15年的缴费年限等政策限制,一直存在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等现实问题,实际上根本起不到养老的作用。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保的农民工2416万人,只占在城镇就业的2.3亿农民工的17%。 (二)“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淤塞了社会成员的职业流动。 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在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差别,不仅导致了他们退休后的待遇差距,还在相当程度上淤塞了这两类职业之间的人员流动。企业职工调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无法衔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到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没有来源,从而在客观上形成并加剧了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职业壁垒,严重妨碍了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如果要离开,由于没有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没有个人养老保险金积累,原本退休后可以领取的退休金又没有了,明智的选择当然是留在行政单位不动;公务员选择离开和退出原来工作单位,同样意味着他将失去将来的养老保障;由于涉及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政府机构在辞退公务员问题上顾忌重重,导致公务员退出机制不畅,形成公务员管理中“只进不出”的格局。 (三)“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将使“城保”陷入财务困境。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学校: 专业: 年级: 班别: 姓名: 指导教师及姓名; 摘要:我国自2003年开始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2009年10月正式试点推行。试点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文献资料。文章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于新农保的焦点问题,如新农保启动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新农保启动的可行性、新农保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新农保可持续发展思路等问题进行整理和总结,分析了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并给出了最终评价。 关键词:新农保;制度研究;老龄化 Abstract: China has been exploring to establish a new type of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since 2003,which pilot implementation in October of 2009.Rich experience and literature was accumulated while the pilot was introduced. Based on plenty of document resources, some focus problems of this research were summarized, such as the necessity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 the feasibility analysis, problems exist in the Trial implementation and the feasible measure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sues need to be researched in the next step were put forward, and evaluation of the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was given. Key Words: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tudies on system; Aging of population; Literature review 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水平而实行的一种福利制度,它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可以解除农民对养老送终的顾虑和担心,能有效保证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1986~2003年,我国探索性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旧农保”),经历了摸索期与停滞期,从2004年开始,一些地方进行了有政府财政投入的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 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 (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 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 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 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 (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 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 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 (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 (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 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 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 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

浅议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112264.html, 浅议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作者:常青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01期 摘要目前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不仅有助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靠且能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本文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其一一提出了完善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立法建议 作者简介:常青,重庆大学法学院2009级法律硕士。 中图分类号:D922.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1-056-01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69亿,预计2050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占三成,达31%①。而依据“生存保障原则”②,为了保障在这个市场经济体制中处于弱者地位的老年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刻不容缓。 一、我国现行养老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法律的相关配套法规立法存在缺失 尽管我国已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但对其具体实施细则未作规定,实际操作较为困难。 (二)我国养老保险参保率不高 造成此现象的原因有:没有对该保未保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大力度的惩处;许多企业只顾利润,不愿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农民工因为诸如换工的保费接续等问题,愿意参保者不多;当今还普遍存在由于养老保险关系异地接转不畅所带来的退保等现象。另外,在一些发达城市,即使缴费达到一定年限,由于未拿到当地户口,仍不能在当地领取养老金,而是被“打回”户籍所在地。例如张三一直在发达城市工作,所缴的社会保险中用于社会统筹的部分远大于个人部分(即为发达城市的养老保险做了贡献),由于未在发达城市落户,退休后却要到未做贡献的原籍领取养老金,其原籍地也很不乐意对张三进行养老金支付。 (三)基本养老保险未全面覆盖到各种群体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研究 摘要: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针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特点,比较我国养老保险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借鉴国外的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从而逐步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努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简介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历史传统各异,不同国家之间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比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其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 (一)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保险对象一般为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待遇水平适中,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以智利、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的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法定的经营管理者。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国家为代表, 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在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国民,均可无条件地从政府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维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维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须同时加入到其他养老保险计划中。 (四)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这种养老保险制度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培养劳动者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目前,正在退出国际社会保障领域。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现状及主要特点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主要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51年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该制度持续实施到1956年底。 第二阶段,恢复性改革阶段。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制度被废除,劳动保险基金被用于其它用途。这一时期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企业办保险,其特征是: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资金有企业从生产收益中筹集,并在企业营业外项目列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养老保险金,而职工个人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内容

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内容 *导语: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内容?你了解了养老保险制度吗?养老保险作为人们老年人生活的保障,需要引起重视,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您介绍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又称老年保险,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费(税),并形成养老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重要内容之一。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又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以保证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其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自由职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我国当前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统账结合的管理模式,要求参保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工资总额的20%和8%的比例,分别参加社会统筹调剂和存入职工个人账户中,缴费满15年并达到退休年龄者可以领取养老金,计发办法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新规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逐步过渡的方式。 从现状来看,我国公平方面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显着的。截至2014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107万人,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也同时实现了城乡居民之间养老保险的公平。2015年初国务院颁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公务员也进入了社保体系,实现了真正的并轨,在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方面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然而,我国养老金制度在可持续方面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近日公布的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显示,剔除财政补贴后全年基本养老保险亏空将超过三千亿元,制度可持续性堪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PPT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 摘要:文章简要对比了国际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侧重比较了中美保险制度的差异。肯定了近年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诸多问题,从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扩大非缴费型和基本养老覆盖范围、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和建立城乡有别的养老保障模式等方面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养老保险中美制度对比制度改革成就现存问题发展趋势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以及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我国养老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尤其是和国外各种保险制度比较,更能发现我国保险制度的缺陷,对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国际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 由于世界各国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历史传统各异,不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尽管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五花八门,但几乎都是由一些基本要素所构成,对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具有成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一比较,对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会提供一些借鉴。 从制度特点来看,国外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模式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投保资助型、福利国家型、国家保险型和储蓄积累型等。目前,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属于投保资助型,英国、瑞典等北欧国家是福利国家,前苏联、东欧诸国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实行国家保险模式,智利和新加坡等国则实施储蓄积累模式。这些模式在具体设计上各有特点,以下对它们进行简要的比较。 (一)资金来源基金的负担方这一问题来说,一般以雇主、雇员及政府三方出资为主或至少是其中两方出资。就各国实际而言,投保资助型国家主要以三方负担为主,政府的责任主要是间接的;而储蓄型模式中,政府基本不承担责任。具体来看,福利国家的基金来源于一般税收,基本上由国家和企业负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或缴纳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例如,瑞典退休者在工作期间不必缴纳任 何保险金或保险税。在投保互助型的美、德、日等国中,美国的养老金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负担,主要由雇员和雇主缴纳,国库原则上不负担,典型的依靠目的税负担费用,根据所得最高税率可达27%;欧洲大陆国家养老金来源比较多样,主要来自保险费,但以国库的部分负担为补充,其中德国除主要由保险费(占所得比例的17.7%)负担外,国库也分别负担12-15%;东亚的日本也是雇主、雇员、国家三方负担型,日本对其基础部分除有定额保险费负担外,国库负担高达33%。 (二)给付水平从计算基数的对比看,即按照不同期间的平均所得作为养老金计算的基数,一般采用的期间越短,给付水平越高。有的国家以加入养老金计划的整个期间为基数,例如德国就以加入全期间平均所得为基数,还有些国家以退休前几年的平均所得为基数,例如意大利仅以退休前5年间平均所得为基数。从替代率标准的对比看,替代率是养老金额相对于过去所得的比例,是有效的衡量给付水平的工具,替代率越高,给付水平越高。并且计算替代率的标准也各不相同。由于依据不同的计算基准,不仅会使替代率大相径庭,而且使养老金的实质水准相差悬殊,无论各国采取什么办法,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尽量不让替代率过高,以防止福利刚性。 (三)支付条件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通常有四个:一是退休年龄,西欧、北欧国家和美国、加拿大、智利、澳大利亚等国,均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而亚洲、非洲等国家规定的年龄为55或60岁。二是工龄,即必须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通常为男25年左右,女

养老保险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2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2.1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养老保障制度则是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早期的养老问题研究出现在西方经济学的相关文献中,自西方现代福利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并经历了数年的快速发展以来,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效率研究则更加盛行,出现了大量关于养老保险理论的经典性文献。 1.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 虽然许多国家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普遍认为农民应该同城市职工享有同样的福利待遇。实际上,也是把农民直接纳入全民基本保障制度之中①,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期达到福利公平。所以,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是涵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理论是综合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历史等多学科的研究领域,西方国家有两个主要流派对养老保险理论进行研究:政治经济学派和新古典经济学派。前者以经验描述的方法重点研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过程,指出非经济因素尤其是政治因素在变迁过程中的作用,后者运用新古典主义研究方法重点研究不同养老金制度对其他经济变量的影响和各种养老金制度安排产生的经济绩效。在遭遇改革和实践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中,两派理论出现汲取对方精华,相互融合、互相补充之趋势。目前,西方国家关于养老保险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和市场职能问题、养老保险效应研究、关于政府的行政效率和财政支持等。 关于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和市场职能问题,政治经济学派以政治因素在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为出发点,注重研究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中政治因素赋予公民养老的社会权利,提出工业制度论、社会民主论、国家中心论等。工业制度论认为,经济发展促使社会对服务以及提供这些服务的劳动需求增加导致公共支出包括养老金支出增加,而这是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社会民主论认为,政府的养老金计划和其他社会福利计划是阶级斗争的结果,社会养老金政策反映了分别代表资本和劳动的组织与政党之间斗争的结果。国家中心论认为,民主水平对社会保障支出有积极影响。新古典经济学派以莫迪利亚尼的生命周期理论为基础,以人在生命周期内效用最大化为出发点,注重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角度研究养老保险制度及政府介入的起源,提出市场失灵论、个人短视与父爱主义论、再分配论等。市场失灵论认为,逆向选择引起市场失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是由三个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险计划组成,即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和个人养老保险计划。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构成职工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层次或第一支柱,政府倡导但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原来称为补充养老保险)构成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层次或第二支柱,团体或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性人寿保险则构成第三层次或第三支柱。 我国的养老改革大体分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以及20世纪90年代至今三个阶段。 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养老保险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借鉴苏联的经济运行模式我国过实行计划经济,我国在城镇地区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中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前身为国家劳动保险。建国伊始,政务院就于1951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对劳动保险的实施范围、基金的征集与保管、待遇水平都作了详细规定。 1953年,政务院又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改意见的决定》。该决定统一了劳动保险待遇的开支渠道,规定企业要按工资总额的3%提留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基金由企业的工会管理,其中70%留给基层工会用于支付各种劳动保险待遇,30%上缴全国总工会,由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 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针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负担,并由人事部门进行管理。 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该规定放宽了退休条件,男性和女性退休养老的工龄要求分别从25年和20年降低为20年和15年,同时将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纳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 至此,几乎所有的城镇全民所有制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从筹资方式看,这种制度属于现收现付制①。由于当时人口年龄结构轻,国家承诺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比较高。这为以后我国改革现收现付制增加了难度。 这种退休费用全国统筹的局面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之前。 在1966—1977年“文革”期间,工会组织被撤销,社会保险工作陷入一片混乱无序之中,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处于停滞、倒退的状态。为了应对这种局面,财政部于1969年2月下发了《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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