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度

(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度
(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度

(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提高生产系统处理安全生产问题效率和质量, 防止管理“真空”、防止问题久拖不解、防止“无头案”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托电运行维护项目部各部门、专业队。

3、引用标准:

3.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度(2006版)》

3.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5年版)》

3.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3.4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

4、内容:

4.1总则

4.1.1安全产问题督办制度(简称“督办制”),是指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和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处理和结案时,通过落实督办单位(部门)、督办人的方法,对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制定措施、总结反馈的问题管理制度。

4.1.2督办制坚持“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督办、谁负责”的原则。

4.2各部门职责

4.2.1生产技术部:负责项目部设备管理、检修管理、技术管理等安全生产问题的督办。

4.2.2安全监察部:负责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人身安全、劳动作业环境、交通、防火等安全问题的督办,并负责项目部督办制的归口管理。

4.2.3质量保证部:负责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等安全问题的督办。

4.2.4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培训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安全问题的督办。

4.3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

4.3.1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的审定。

4.3.2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的制定与实施,并对其管理负总责。

4.3.3总工程师:协助生产副经理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的制定与实施,并对有关技术问题负责。

4.3.4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范围安全生产问题的提出与督办,涉及跨部门问题,当分管部门为牵头部门时,协调跨部门问题的督办。

4.3.4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问题的提出与督办,牵头(或配合)跨部门问题的督办;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问题负责,按领导要求承办或督办有关问题。

4.3.5各管理岗位职责:负责本岗位问题的提出与督办;按领导要求督办有关问题。

4.3.6各专业队队长:负责本专业安全生产问题督办项目的立项及督办工作;负责项目部督办项目的承办及项目部指定督办项目的督办。

4.4督办工作范围

4.4.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上级(大唐托电、天津蓝巢电力检修公司)文件规定中存在的问题。

4.4.2问题库中的重要问题。

4.4.3安委会、安全生产分析会、生产调度会等会议提出的重要问题。

4.4.4领导批示、交办重要事项。

4.4.5其它涉及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等的重大问题。

4.5督办工作要求

4.5.1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每一时期托电公司、天津蓝巢电力检修公司以及项目部的中心工作和各部门、专业队的突出问题开展督办工作,通过督办工作,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

4.5.2实事求是,务求实效。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督办事项实施情况,特别要及时掌握和反映未能落实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注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

4.5.3落实责任,闭环管理。对于督办事项,督办人必须抓紧办理,按督办事项的要求报告办理结果。在要求时限内不能结案的,要按时限要求报送办理进度情况。办理结束后,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4.5.4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专业队、各部门要加强对督办工作的领导,细化督办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因督办工作不力,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依据有关考核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考核。

4.6督办工作程序和时限

4.6.1立项。督办事项通常由上一级主管人员提出,由督办专业或部门将督办的事项和领导批示进行督办事项的立项,填写“督办通知单”(见附表1)。涉及跨部门的督办事项应按问分解立项,按督办项目内容提要、编号、督办人、完成时间等项目进行登记。

4.6.2督办。按立项的督办事项以“督办项目通知单”的形式交有关人员办理。督办人(或专业、部门)接到“督办项目通知单”后,应按照督办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办理,并按时限要求反馈办理结果。凡在时限要求内不能办结的,应逐级向领导说明情况。

4.6.3结案。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督办人应按实事求是,一事一报,文字简洁、准确的要求向主管领导写出“督办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单”(见附表2)。由项目提出人及主管部门按结案制的规定确认结案。

4.7统计报告

4.7.1各专业(岗位)除对每项督办事件进行及时结案外,定期统计本岗位的督办事项并进行总结。

4.7.2各部门根据督办事项的数量,按月进行统计和总结。对其中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安全监察部汇总。

4.7.3安全监察部按月度进行统计和总结,对项目部各部门、专业队落实本制度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4.8管理责任

4.8.1项目部各生产管理岗位,有依据本制度提出本岗位职责范围内重要问题进行立项督办的责任;有按上级要求完成督办事项的责任。

4.8.2各级领导岗位人员除完成本人督办事项外,对本部门、本专业或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督办事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5、考核

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出现管理漏洞、问题久拖不结、出现“无头案”的,按有关人员按岗位职责,视问题的严重程度、后果及其影响,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

6、附录:

6.1运行维护项目部问题督办通知单

6.2运行维护项目部问题督办完成情况报告单

运行维护发电部问题督办完成情况报告单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 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 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 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 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 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

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各公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负有督查义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依法督促隐患单位彻底消除隐患。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列出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便及时或集中进行挂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好对被挂牌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督促工作,确

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实施行之有效的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依法治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预防控制的措施,是检点不安全隐患得到及时纠正,杜绝事故发生的过程体现。 二、安全督查组织结构 组长:孙强 成员:刘强孙建华祝芹富王灿董大龙 郭军昌丁学林朱代峰耿军王乃建 三、职责分工 孙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督查、组织领导工作 祝芹富、刘强: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督查,安全技术方案、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现场旁站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组织设计审查、安全风险耷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审查、应急预案审查。 其他人员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日常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和安全信息联动工作,对现场监理的、巡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安全督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学习、贯彻情况。 2、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的健全情况。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6、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规范、程序进行作业。 7、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计划情况,办理保险情况。 8、劳保用品、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9、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落实情况。 10、施工单位安全目标、安全考核情况。 11、边坡开挖防护安全验算的复核、设执行情况。 12、支架稳定性验算复核、搭设执行情况。 13、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4、易坍塌危险性较大工序安全保障措施的审查、落实情况。 15、用电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 16、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情况。 17、重大危险源点检查、检测、评估、监控。 18、大型机械设备拆装、使用、检查情况。 19、施工现场安全器材的设置检查。 20、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通用版) 1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充分发挥安监等业务部门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作用,狠反“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现场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xx建设项目管理。 3安全检查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 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各类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

协调、统计和考核工作。 专业组:包含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专业。 4职责 4.1安全管理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筹建处各部门、监理公司、各施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情况;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4.2各专业组组长是本专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并执行“谁管理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抓好本专业、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5安全检查类别和周期 5.1安全大检查 由副总及以上领导带队,每周一天上午9:00在筹建处会议室集中,有筹建处相关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 5.2专业检查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督办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施超前防、重点监控,构建经常化、制度化、规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站点实际,制定本制度。 2.围 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北站所辖工作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3.职责 3.1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包括:隐患排查与辨识、隐患整改与落实、隐患控制与消除情况的验证与检查等。 3.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工作,是安全责任工作区域隐患排查的主控部门,负责隐患排查工作实施的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台帐。对本站围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3.3对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进行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

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4.管理要求 4.1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工作方案中应明确排查的目的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 4.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对策,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定期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备。 4.3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中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4.4对上级检查指出或自我检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防和整改措施,并组织整改到位。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备安全主管部门,由其与重大隐患存在部门一起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5.隐患排查 5.1隐患的定义 5.1.1 安全隐患是指: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造成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及 隐 患 排 查 制 度

二O一七年二月 一、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目标实现的必要措施,是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促进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为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特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 1、引用标准与政策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领导职责和安全监督职能 2.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每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组织有关人员或亲自参加)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要求。 2.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2.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2.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3、检查依据 3.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3.2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3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3.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等。 4、安全检查的形式 4.1日常检查:项目安全员、施工班组必须采取这种形式。

4.2定期检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星期不少一次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3不定期检查: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公司领导的巡查、特殊情况检查、整改后的复查。 4.4专业性检查:对特种设备、危险品、季节变化、尘毒防治等的检查。 5、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有其各自的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监督包括以下内容: 5.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5.1.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5.1.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缺; 5.1.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5.1.4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好用、正确使用。 5.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 5.2.1 查各种脚手架包括脚手板、跳板和斜道等的搭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材质、结构和连接方法,防护措施是否齐全有效,脚手板和竹笆是否满铺,有无探头板,是否搭前有措施、有交底,搭后履行分段验收手续,严禁竹木、钢材混合搭设,搭设人员有无符合要求的操作证; 5.2.2 查“三宝”的正确使用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严密有效。检查施工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5.2.3查安全用电,实施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动力与照明是否分线架设并分装触电保安装置,查在建工程的设施与临近高压线是否达到部颁标准要求,查线路架设、现场照明,开关箱、配备熔丝及变配电装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5.2.4查垂直运输架具是否设置可靠灵敏的高度限位,断绳保险(塔吊四限位一保险),缆风绳的设置、钢丝绳、架体、转动系统、避雷等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井架安装验收是否履行规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3篇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3篇 第一篇 一、督促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 各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街道、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股室和联络员,于6月2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 区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15日前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安委会。 二、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 8月份由区安委办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主要督查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具体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

料(包括附件1、2),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第二篇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区所有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注重与日常工作相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达标创建活动、日常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四)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禁区”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各企业必须坚持日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二、检查督查原则 1、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集中负责的原则。 ①开发区成立由各室、局、所、中心及相关企业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组,领导组实行一把手全权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成员及责任单位直接负责的原则。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区内安全生产的工作调度,检查督查组具体负责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②由各室、局、所、中心组成并组织相关专家参加的专项检查督查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③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在市建设局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开工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查。 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实行谁检查、谁督促、谁负责的一揽子到底责任制度。 2、实行重点检查督查原则。 ①、检查督查工作应结合阶段性和季节性工作重点,深入生产一线和作业场所进行检查。 ②、检查督查组对事故频发、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督查。 三、检查督查方式 安全督查、检查分为定期性、经常性、季节性、专业性、综合性的安全检查。 1、定期性检查。开发区检查督查组(由各室、局、所、中心等职能部门组成)组织的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周期一般为:每季组织检查一次,企业每月组织一次,车间每周一次,班组、岗位按一定周期进行检查。定期检查的面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经常性检查。各生产单位分管负责人或安全人员根据生产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的经常性检查。检查中要狠抓易发生和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 3、季节性检查。各生产单位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这种检查可提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专业性检查。由开发区检查督查组组织,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根据各专业特点而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如锅炉、压力容器、防火、防爆、电气等专项检查)。此类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进行技术改造,及时消除隐患。 5、综合性检查。开发区检查督查组组织专家一起参与,对下属各企业或生产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综合性检查各个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整改措施要及时落实,必要时也可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四、检查督查方法 1、检查督查组要听取被检查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向被检查企业询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有效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专业与职工检查相结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和有检查、有督办、有整改、有奖惩、有总结的开展。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组织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者,主持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总结、相关报表和奖惩决定的审批工作。 第六条交通安全部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的统筹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具体承办公司安全监督联合检查的计划、通知、组织、总结和汇报工作。负责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和意见,向被检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三)承办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报表、报告等资料的收集、汇总、起草、编制、上报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四)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相关部室参与本单位安全监督联合检查,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的计划、检查、下达整改通知、督办、总结和奖惩建议工作。 第八条本级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安全监督检查的被检单位,承办整改事项的计划、提报、落实、总结和本单位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及奖惩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督检查的形式 第九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

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各级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 实,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在以下重大事项的,由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挂牌督办。 (一)企业安全生产机构、人员配备不满足国家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的; (二)违反集团公司重点反事故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未整 改的; (三)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可能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影响或对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四)集团公司检查发现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 (五)所属 生产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风险度大于30%的; (六)集团公司已考核问题隐患仍未按要求整改的; (七)分子公司、直属企业未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的; (八)集团公司认定应挂牌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第三条

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工程管理部、煤炭与 煤化工产业部、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职能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进行挂牌督办。 第四条挂牌督办工作程序 (一)挂牌。符合挂牌督办条件的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建立档案,并加入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库。 (二)督办。相关部门向相关二级企业下发《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挂牌督办通知书》(见附件1)。 (三)反馈。被挂牌督办的二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督办部门提交整改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 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要求等; 3. 采取的安全预防措施或应急预案; 4. 负责整改的部门和责任人。 (四)整改。整改期间,被挂牌督办的二级企业每周以书面形式向督办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五)验收。整改完成并经二级企业验收后,由二级企业向督办部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和验收申请书,督办部门组织进行验收。 (六)销号。督办部门验收合格后,下达《安全生产重大 事项摘牌销号通知书》(见附件2),并将该事项移出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库。 (七)归档。督办部门负责对督办资料归档。归档资料包括挂牌

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实施行之有效的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依法治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预防控制的措施,是检点不安全隐患得到及时纠正,杜绝事故发生的过程体现。 二、安全督查组织结构 组长:孙强 成员:刘强孙建华祝芹富王灿董大龙 郭军昌丁学林朱代峰耿军王乃建 三、职责分工 孙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督查、组织领导工作 祝芹富、刘强: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督查,安全技术方案、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现场旁站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组织设计审查、安全风险耷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审查、应急预案审查。 其他人员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日常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和安全信息联动工作,对现场监理的、巡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安全督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学习、贯彻情况。

2、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的健全情况。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6、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规范、程序进行作业。 7、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计划情况,办理保险情况。 8、劳保用品、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9、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落实情况。 10、施工单位安全目标、安全考核情况。 11、边坡开挖防护安全验算的复核、设执行情况。 12、支架稳定性验算复核、搭设执行情况。 13、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4、易坍塌危险性较大工序安全保障措施的审查、落实情况。 15、用电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 16、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情况。 17、重大危险源点检查、检测、评估、监控。 18、大型机械设备拆装、使用、检查情况。 19、施工现场安全器材的设置检查。 20、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 21、施工现场应设的安全警示标志。 22、施工便道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

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长,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以及其他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隐患。 第三条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设区市政府负责整改落实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第四条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包括: (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或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来我省督查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二)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或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各市督查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三)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提交省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四)设区市政府报请省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五)群众举报经核实后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六)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第五条省安委会收到上级关于挂牌督办的指示和有关部门及各市关于挂牌督办的申请后,向设区市政府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内容包括: (一)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名称; (二)督办事项; (三)整改完成期限。 第六条省安委会办公室登记汇总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台账,负责起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报请省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后发设区市政府。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为推进和规范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检查督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督查的对象和范围 安全检查督查的对象为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设施。 三、安全检查督查的内容 1、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层层进行分解,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3、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经费的情况;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档案情况; 5、现场安全管理,执行操作规程,反“三违”情况; 6、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 7、开展危险源调查、登记、建档以及搞好监控的情况;

8、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情况;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以及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10、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取安全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新、改、扩建工程坚持“三同时”的情况; 1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12、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报告、认真调查、按时结案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四、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坚持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专业性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相结合。 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包括生产过程中检查、班前班后检查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新区指挥部)、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地区和行业特点每月组织一次重点检查。区政府或区安委会每年组织四次综合检查。 五、安全督查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由区安委会统一组织进行,相关执法部门参加,根据行业共分8个组,各组组成单位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组 组长单位: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成员单位:区交通局、区农业局 2、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组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消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由市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确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整改销号等制度,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四条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按照分级属地和行业主管的原则进行。各县(市)区能够自行组织、督促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领域突出的重大隐患,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涉及到跨县(市)区和多个部门的、或是问题特别严重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威胁严重情况特别紧急的重大隐患,可报请市安委办挂牌督办。 第五条被挂牌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并将有关情况报挂牌单位摘牌。 第六条对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跟踪督办。对按期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销号处理,对不认真整改的予以警示通报。 第七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单位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八条被挂牌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完成整改后,应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并经挂牌单位复查验收合格后摘牌。 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取消评先资格,并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 为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一下制度: 一、督查科应在安全指挥中心的直接领导下,围绕隐患查 处、追究落实为目标,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根据信息科上报的信息,指挥中心分类后进行专项督 查、整改。 三、对能直接处理的隐患要及时汇报。及时整改,对可能造 成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做出专项督查计划,计划要包括责 任人、主管单位、处置单位、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批 准后方可进行专项处置。 四、对专项整治项目,必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通过相关 领导、职能科室会审通过后,督查其相关人员贯彻学习,必须做到相关人员真正掌握,然后通过督查科的验收,各项合格后方可开工,并由督查科跟踪督查落实,并要 派专人进行督查。 五、落实专项整治内容时,要现场跟踪督查,确保每一步骤 都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六、督查科要针对督查的项目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对一 些特殊的环节实行紧盯死守,直到把隐患完全排除后,方可进行验收签字。

安全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检查,目的上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把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防患于未然,他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不可短缺的重要作用。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生产部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 机电动力部组织的机电设备检查。 生产部组织的运输检查。 通风部组织的“一通三防”检查。 安监处组织的安全检查。 各业务部室组织的联合大检查。 安检员盯面、包片、管线的监督检查。 各级领导、业务部室人员的日常检查。 二、检查要求 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监部门组织的检查,按照本部门业务范围,自行组织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 各业务部室组织的联合大检查,每逢10、20、30日组织检查,联合检查由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各业务部室安排人员参加。 安全员盯面、包片、管线的监督检查,由安监处负责安排。各级领导、业务部室人员的日常检查,按照矿规定各项指标

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消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结合本街道实际确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整改销号等制度,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四条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按照分级负责和行业主管的原则进行。各行业主管部门能够自行组织、督促整改的重大隐患,由部门挂牌督办。行业领域突出的重大隐患,由街办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挂牌督办。涉及到跨乡(镇)和多个部门的、或是问题特别严重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威胁严重情况特别紧急的重大隐患,上报市安委办处理。 第五条被挂牌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并将有关情况报挂牌单位摘牌。 第六条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由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跟踪督办。对按期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销号处理,对不认真整改的予以警示通报。 第七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重大事

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单位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八条被挂牌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完成整改后,应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并经挂牌单位复查验收合格后摘牌。 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情况纳入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取消评先资格,并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监督检查机制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部门。 4、我局(营销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5、所属各部门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相关领导,帮助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各部门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目的、分类、组织和整改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害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2.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要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及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并由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4.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达到“群查、群管、群防、群治”的目的。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三条各类检查的内容: 日常安全检查 一、日常安全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日常安全检查分公司车间、班组、岗位三级;时间安排是车间每天进行一次,班组每班进行一次,岗位每小时进行一次。 二、车间日常安全检查由车间主管安全员组织,采取自检的方法,检查要有记录。车间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如下:

广东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办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办法 粤安…2014?1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办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8月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分类、内容与频次 第三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三大类。 第四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牵头或组织单位结合地区和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形势、工作部署等因素,可从以下重点内容中选择确定督查检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的督促检查,由各级政府、安委会直接组织实施或由各级安委办提请政府组织实施,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参与。对下级政府重点督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对部门重点抽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抽查贯彻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获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后的活动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投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项目施工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公司的管理方法,特制订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调度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管理员由公司单独管理。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安全工作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部门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监督检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机械设备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各部门做好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公司技术负责人,对各项性能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止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营运、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营运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部门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

安全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中铁一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V标五公司分部 隧道安全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管质【2011】3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五公司分部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确保五公司分部隧道施工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五公司分部隧道实际情况及项目经理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五公司分部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史红军 副组长:薛骞、刘军、李建宏、 成员:赵晓军、程志军、任洪武、罗来红、唐加刚、许晏勤及分部各部门(室)负责人 2、领导小组职责 ①分部项目经理、领导小组组长史红军负责五公司分部隧道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全面领导责任。 ②领导小组副组长、分部生产副经理薛骞负责消除安全隐患

措施的落实整改。 ③分部总工程师刘军负责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方案的制定。 ④分部副经理李建红负责现场的安全及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对现场治理整改情况负监督和督促责任。 ⑤一工点点长赵晓军负责庵源山隧道进口安全隐患治理全面工作,对一工点安全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⑥一工区队长程志军负责庵源山隧道出口安全隐患治理全面工作,对第一工区安全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⑦二工区队长任洪武负责金岭头隧道、东泽村隧道安全隐患治理全面工作,对第二工区安全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⑧三工区队长罗来红负责凤凰山隧道、童游隧道安全隐患治理全面工作,对第三工区安全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⑨四工区队长唐加刚负责范墩坪隧道、九台山隧道进口安全隐患治理全面工作,对第四工区安全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⑩二工点点长许晏勤负责九台山隧道出口安全隐患治理全面工作,对二工点安全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⑾各部门(室)成员对自身安全质量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施工生产安全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构建“标本兼治、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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