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药物的毒副作用及其处理

抗肿瘤药物的毒副作用及其处理
抗肿瘤药物的毒副作用及其处理

抗肿瘤药物的毒副作用及其处理

近几十年来,随着新的抗癌药物的不断研制,肿瘤化疗的广泛应用,疗效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是,目有临床使用的抗癌药物的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机体正常细胞,特别是增殖旺盛的细胞具有损害作用。成为限制用量、阻碍疗效发挥的主要问题。因此,尽早地预测毒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有效的处理,对于保证顺利完成治疗及提高长期生活质量是至关重要的。

(一)、骨髓抑制

大多数抗癌药物均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且常为剂量限制性毒性。由于血细胞半衰期不同,化疗后通常粒细胞减少发生较快,血小板减少次之,而贫血发生较晚。

1.粒细胞减少

除长春新碱、博莱霉素、左旋门冬酰胺酶外,大多数抗癌药对白细胞影响较大,并且出现的早晚和持续的时间不同,如氮芥、环磷酰胺等表现为近期毒性作用,大剂量冲击治疗时停药后3~4天白细胞开始下降。有些药物如长春花碱、甲氨喋呤、羟基脲等,则多在用药后10~14天白细胞开始下降,第20天开始回升,表现为中期毒性作用。而丝裂霉素、卡氮芥、环己亚硝脲、甲基苄肼、6-巯基嘌呤及马利兰等在用药后3周才出现白细胞下降,4~6周后有所回升,表现为延期毒性作用。

粒细胞减少的主要后果为严重感染,严重感染与粒细胞减少的程度和持续时间有关。所以,在临床用药时要注意尽量不要对造血系统近期、中期和延期毒性反应的抗癌药物联合应用。每次疗程前及治疗中定期复查血象,并据此调整药量。当粒细胞降低于1.0×109/L,并且持续7天以上,发生严重感染的机会明显啬,此时病人无论有无发热,均可予预防性抗菌素治疗,新鲜血输注。如病人出现发热,应及时做血培养和可疑感染部位的培养,并尽快联合使用有效的广谱抗菌药物。

近年来,临床开始应用基因重组的集落刺激因子配合舯瘤化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G-CSF和GM-CSF刺激粒细胞/单核细胞的形成和向外周血释放,能显著减轻化疗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加快外周血象的恢复。

2.血小板减少

临床上化疗后血小板减少而导致严重出血的并发症并不常见,当血小板低于2万,内脏出血的危险性加大;当血小板低于1万时,容易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出血、胃肠道大出血,对于化疗引起的血小板显著减少,可使用低剂量糖皮质激素(例如强的松10mg,每日1~2次),并给予血小板悬液输注。最新研究发现了一些能促进血小板生长的细胞因子,例如TPO、白介素-III和白介素-XI。

二、消化系统毒性

1.恶心呕吐是抗肿瘤治疗中的一个重要而常见的并发症,几乎所有的化疗药有致吐潜能。严重的呕吐可导致脱水、电解质失调、衰弱,甚至使患者拒绝再次治疗,呕吐的机理为:

①化疗药物直接刺激胃肠道引起呕吐;②化疗药物可引起肠壁嗜铬细胞释放5-HT,后者作用于小肠的5-HT受体,通过迷走神经传至位于第四脑室的化学感受诱发区(CTZ)(5-HT也可直接激活CTZ的5-HT3受体),CTZ再将神经冲动传至呕吐中枢引发呕吐。

化疗引起的呕吐通常有三种表现形式:①立即呕吐:使用化疗后24小时以内发生的呕吐;②延迟呕吐:是指化疗24小时以后至第5~7天所发生的呕吐;

③先期呕吐:是指病人在第一个治疗周期经历了难受的急性呕吐之后,在下一次化疗给药之前所发生的条件反射性呕吐。

控制呕吐的药物按其机制可分为:①多巴胺受体拮抗剂:如胃复安、氟哌啶醇、氯丙嗪;②5-HT3受体拮抗剂:如司琼类;③抗组胺药:如苯海拉明;④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⑤抗焦虑药:如安定、氯羟安定。此外,甲孕酮或甲地孕酮对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和食欲不振有较好的效果。

值得提出的是,频繁的恶心、呕吐可使病人出现脱水、电解质失调、衰弱。极个别的剧烈呕吐还可引起胃喷门部粘膜撕裂出血,使病人出现呕血,进而导致出血性休克,此外长时间剧烈呕吐降低了患者对化疗的耐受力,并对化疗产生恐惧心理甚至中断治疗。因此,呕吐的治疗需要综合治疗,正确的护理、心理治疗与药物治疗具有同等的价值,控制呕吐的药物通常需要联合应用,其原则是:联合药物通常需要联合应用,其原则是:联合的药物应用不同的作用机理,疗效能相加而不是毒性重叠。如地塞米松和胃复安、5-HT3受体拮抗剂联合应用能增加疗效;安定和胃复安联用,既可减少病人的焦虑,又能减少胃复安的锥体外系症状。

2.粘膜炎、腹泻、便秘化疗药物容易引起口腔炎、口腔溃疡、唇舌损害、食道炎。最常引起粘膜炎的药物是甲氨喋呤、抗生素类和氟脲嘧啶,治疗上以对症为主,如口腔溃疡疼痛可用局麻药止痛等等。

化疗药物还常引起腹泻和便秘。

化疗药物所致腹泻程度,世界卫生组织规定轻度为发生在两天以内的暂时性腹泻;中度为虽然腹泻已超过两天,但病人仍能耐受,不需要治疗;重度为病人由于腹泻已不能耐受,需要立即给予治疗;严重度腹泻为发生血性腹泻。最常引起腹泻的化疗药物有5-氟尿嘧啶类(包括优福啶,嘧福啶,氟铁龙和希罗达),氨

甲喋呤,阿霉素,阿糖胞苷和顺铂等,尤其是当药物剂量提高时,更容易发生严重腹泻;氟脲嘧啶大剂量或连续用药可导致严重腹泻甚至血性腹泻。。因此,病人在化疗期间发生腹泻应及时与经治医师联系。医师应该根据腹泻程度,大便性质,尤其注意是否为血性或肠粘膜排出,所应用的化疗药物种类,剂量,化疗所进行的阶段以及病人的具体情况等综合考虑,做出是否需要停止化疗以及给予对症支持治疗等决定。无论如何,在化疗期间出现中度以上腹泻者,应考虑为药物不良反应,是暂停化疗的指征。对接受氟尿嘧啶类静脉注射化疗期间,特别是剂量较大时,应严防严重腹泻发生。当腹泻伴有腹痛,或血性腹泻或肠粘膜排出者,应立即停止化疗。治疗上以对症为主,明显腹泻可给予易蒙停、思密达等肠道粘膜保护剂;补充足够的液体达到满足机体需要和加速药物排出目的,补充足够营养和电解质,必要时暂时禁食和应用抗生素防治肠道感染,以利肠粘膜恢复正常。

长春碱类可影响肠道运动而产生便秘,症状于用药后3天内发生,不一定伴有周围神经损害。便秘可适当给予轻泻剂。

3.肝脏毒性许多抗肿瘤药物在肝内代谢转换,可导致不同程度的肝损害。多数以ALT(SGPT)升高为主, 一般情况下为一过性,发生于化疗后7~14天,停药给予保肝治疗后很快恢复。关键在于及时发现,因此在化疗前、中、后应定期作肝功能检查,肝功能异常病人应慎用或禁用肝损大的药物,并根据损伤情况调整用药剂量。

化疗药物引起的肝损害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中毒性肝炎:由于药物或代谢物直接引起急性肝细胞功能障碍,表现为SGPT 升高,可产生胆汁淤积和脂肪浸润,常见的药物有氨甲喋呤、左旋门冬酰胺酶、阿糖胞苷、足叶乙甙等;

②静脉闭塞性肝病:由于肝静脉内皮细胞受损,血栓形成和肝细胞坏死,造成肝小叶小血管闭塞、静脉回流障碍,表现为SGPT升高、腹水、肝肿大和肝性脑病,常见的药物有氮烯咪胺、6-巯基嘌呤、放线菌素等;③肝纤维化:甲氨嘌呤如长期应用可导致纤维化,尤其是牛皮癣患者和老年病人多见,这种纤维化可导致肝硬化,长期小剂量给药较大剂量脉冲治疗更易发生。

化疗中尤其应注意饮食,合理营养、充足营养,以期提高机体对化疗的耐受力,保证化疗顺利完成,促进康复。化疗病人多口渴心烦,宜多吃水果,西瓜等清凉健胃、消渴除烦的食品,不宜过食辛辣及油腻之物。食物以清淡些为佳,此时不适于食生冷食物及水果。一般而言,癌症病人以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饮食为主,主张食谱的多样化,以补充化疗对身体的消耗。

(三)、泌尿系统毒性

1.肾毒性许多抗肿瘤药物及其代谢物以肾脏排出体外,所以肾脏容易受到损害,可在用药时即刻发生,也可在长期应用中或停药后延迟发生。容易发生肾毒性的药物有顺铂、大剂量甲氨喋呤和链脲霉素。长期应用容易发生肾毒性的有丝裂霉素、亚硝脲类。

顺铂的肾毒性最为突出,肾脏毒性是此药的剂量限制性毒性,主要表现为肾小管上皮细胞的变性、坏死、间质水肿,临床表现为用药后3~14天血肌酐升高,剂量低于100mg/m2通常很少引起肾损害,但是超过此剂量则需要水化。

常规剂量的甲氨喋呤很少引起肾毒性,在大剂量用药时,其原形及代谢物可沉积于肾小管而产生急性肾毒性,故在用药期间应给予碱化尿液用水化。

丝裂霉素的肾毒性低于顺铂,临床上可表现为缓慢发展的血肌酐升高或暴发性微血管病溶血性贫血(MAHA),其发生与药物的累积剂量有关,有报告丝裂霉素的累积量超过70mg/m2时,MAHA的发生率可高达25%~30%。MAHA临床表现为严重的溶血性贫血,1~2周后出现肾功能障碍,输血可促发或加重MAHA,所以丝裂霉素给药时应避免或尽量减少输血。

2.膀胱炎引起膀胱炎的主要药物是环磷酰胺和异环磷酸胺,这二种药物在体内代谢产物丙烯醛是引起膀胱上皮损伤的主要致病因素,通常在静脉给药,尤其是大剂量的给药后早期发生。表现为出血性坏死性膀胱炎。故在大剂量应用环磷酰胺和异环磷酰胺时,除大量饮水和碱化尿液外,还需给予泌尿道保护剂,常

用药物为巯乙磺酸钠,其能与丙烯醛形成无毒性化合物硫醚,一般在给予环磷酰胺和异环磷酰胺的0时、4时、8时分别给予上述药物剂量的20%的巯乙磺酸钠。

另外,膀胱炎还可出现在膀胱内灌注化疗或生物调节剂、骨髓移植预处理时。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赣州市肿瘤医院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总则 一、正确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物是提高肿瘤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复发率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重要手段,是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部分抗肿瘤药物有明显毒副作用,可给人体造成伤害,对抗肿瘤药物的应用要谨慎合理。根据卫生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抗肿瘤药物是指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分子靶向和抗肿瘤中成药等药物。 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依法依规对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实施统筹、监督。 (一)主要工作职责 1、定期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对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2、组织有关抗肿瘤药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组织开展我院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工作。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 力求患者从抗肿瘤治疗中最大获益,是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根本目的。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

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即使毒副作用不危及生命,并能被患者接受,也要避免所谓“无效但安全”的不当用药行为。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抗肿瘤药物治疗是肿瘤整体治疗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以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不宜随意更改,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药物疗效相近时,治疗应舍繁求简,讲求效益,切忌重复用药。 (五)熟知病情,因人而异 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种族以及肿瘤的病理类型、分期、耐受性、分子生物学特征、既往治疗情况、个人治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个体化的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并随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 特殊年龄(新生儿、儿童、老年)及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和有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化疗药物外渗处理

化疗药物外渗处理 目前,化疗药物治疗肿瘤以成为肿瘤的主要治疗措施,而化疗药物的外渗指的就是在化疗药物输注过程中漏出或渗浸到皮下组织中。外渗对机体的影响因药物种类不同、渗出药物量的多少而异。外渗引起严重损伤不仅与药物直接作用有关,也与药物的溶解度、输液装置、溶液的pH等有关,护理实践提示腐蚀性药物的渗漏可引起组织坏死,也可能发生医疗纠纷。 一、化疗药物及其渗漏的危害 1、常用的化疗药物按外渗引起局部组织损害程度的不同分为三类①腐蚀性药物,外渗后可引起组织发疱甚至坏死。②刺激性药物,指化疗药物能引起注射部位或静脉径路疼痛,可有局部炎症反应、静脉炎、局部过敏反应。③非刺激性药物外渗后不对组织产生不良反应。 2、药物渗漏的病理生理刺激性药物可引起静脉通透性增高。腐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与核酸结合,可导致局部皮肤及软组织非特异性炎症,会引起进行性的长期组织损伤与溃烂。局部红斑、疼痛、硬结、焦痂、坏死性溃疡可持续数周、数月,甚至病灶不断扩大,原因就是药物从坏死细胞中释出,继而损伤邻近的正常组织,严重时可累及筋膜、肌肉、韧带、骨骼,导致功能丧失、挛缩、神经损伤、灼痛。腐蚀性化疗药物外渗可引起严重的组织损伤,可导致肢体功能障碍、疼痛,长期生存者因后遗症而生活质量下降。各种抗肿瘤药物渗漏炎症反应时间有所不同.

二、渗漏的预防 由于化疗药物渗漏后危害严重,在输注化疗药物前必须作好预防。要减少化疗药物的外渗,关键就是要加强使用化疗药物的医生与护士的专业培训。使用腐蚀性化疗药物时,重在预防,避免处渗。 1、首先建立一套静脉使用计划①应选择前臂最容易穿刺的大静脉,切勿在靠近肌腱、韧带、关节等处静脉注药,以防造成局部损伤。也应避免在有皮下血管或淋巴索的病变部位上的静脉选择穿刺点,如曾做过放射治疗的肢体、有动-静脉瘘的肢体、乳腺手术后患侧肢体、淋巴水肿等部位不宜实施静脉穿刺。②穿刺部位应由远而近,左右交替进行,以免抗癌药物从前一次穿刺点外渗以及让受损静脉有一个恢复过程。③如果外周静脉选取有困难,可行深静脉插管给药。由于深静脉插管给药也有渗漏发生,因此不能一开始化疗就选用深静脉插管给药。国内报道发生率为0.9%,并不比外周静脉输液发生率低。国外Boussen等报道在205例肿瘤患者实行可置入式中心静脉通路给药,有1例发生渗漏。 2、化疗给药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护士执行注药前应告知病人,加药时如果有不适或疼痛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即使没有外渗的征象,也应立即停止药物注入。按抗癌药外渗予以处理。强刺激药物给药过程中,护士必须在床旁密切监护直至药物输入体内,一旦发生药物外渗,立即停止输液,按化疗外渗处理。经可置入端口化疗可引起化疗药物的渗漏,腐蚀性药物必须在抽到回血与针头已入端口以后才能注入。危机管理策略包括仔细使用可置入端口化疗,教会病人全面了解渗漏

抗肿瘤药物分类及不良反应-(2)

抗肿瘤药物分类及不良反应-(2)

抗肿瘤药物使用与护理要点 一.烷化类: 异环磷酰胺:和乐生,匹服平缩写:IFO 适应症:肺癌、乳癌、妇科肿瘤、肉瘤、淋巴瘤等配置:1、使用注射用水或药品的专用溶媒溶解。 2、林格氏液或生理盐水500~1000ml配置。用法:1、静脉滴注,静注时间为4小时。 2、输注异环磷酰胺时在第0、4、8小时,给 予美司那(尿路保护剂)400mg,溶解于生理盐水10ml内,静脉滴注(茂菲氏滴管冲入)护理要点:美司那解毒时间为给异环磷酰胺的同时及 其后第4、第8小时,以往经常对使用时间有误解。 注意事项:主要毒性为泌尿道刺激,如不使用美司那 解毒有18%~40%可出现血尿。配合应用美司那及补充液体入量,减少血尿的发生。 二.抗代谢药:

氟尿嘧啶:缩写5-FU PH值:约9.2 适应症:结直肠、胃、胰腺、乳、头颈部、肾、食道、卵巢等 配置:5%葡萄糖500ml或750ml配制。用法:1、静脉滴注,输注时间4-6小时。 2、使用便携式微剂量输液泵44小时或72小时给药。 护理要点:1、外渗可引起局部疼痛、栓塞性静脉炎、 坏死或蜂窝组织炎。静脉上升性色素沉着。 2、便携式微剂量输液泵持续输注时,给予 亚叶酸钙(CF)时要关闭输液泵。(双腔中心静脉导管可以同时输注) 吉西他滨:誉捷,健择,泽菲缩写GEM PH值: 2.7- 3.3 适应症:晚期胰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乳癌 和膀胱癌 配置:生理盐水100ml溶解并配制(也可以使用5%葡

萄糖,但是最常用是使用生理盐水配制)。用法:静脉滴注,输注时间30-60分钟,超过60分钟 会导致不良反应加重。 护理要点:1、已配制的溶液不可以放入冰箱冷藏,以 防结晶。 2、血管刺激性较大应选择中心静脉。 3、可以出现局部疼痛症状。保证用药安全, 注意输液速度。 4、少数病人可有过敏现象首次应缓慢滴 注。注意病人的生命体征。 5、与卡铂联合应用,先用卡铂后用吉西他 滨效果好。 注意事项:1、血小板下降是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观 察口腔粘膜、皮肤有无出血点、柏油便。 2、可出现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皮

抗肿瘤药物静脉外渗的预防及处理

抗肿瘤药物静脉外渗的预防及处理抗肿瘤药物外渗是指抗肿瘤药物输注过程中渗出或渗浸到皮下组织中[1]。外周静脉抗肿瘤药物外渗的发生率国内报道是0.1%-6.0%[2],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起渗漏部位红肿、疼痛、周围组织坏死,严重者须外科清创、植皮,引起医疗纠纷。特别是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定为四级医疗事故,更是增加了医护人员的压力和责任。由此可见,掌握抗肿瘤药物外渗的预防及处理知识至关重要。 1预防 1.1护士培训 1.专科知识培训。(1)掌握化疗药物相关知识:①化疗药物刺激性的分类:区分强刺激性与一般刺激性药物;②化疗药物外渗的危险因素;③化疗药物外渗的预防及处理方法。(2)掌握化疗给药的注意事项:①负责化疗输注的护士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各个化疗药物的特性,规定输注强刺激性化疗药物由高年资护士操作,输注期间密切观察有无回血、疼痛等情况;②不能用有化疗药液的针头直接穿刺血管或拔针,应先输入等渗溶液,确认有回血后再输注化疗药,输注完毕后用等渗溶液冲洗,使输液管中的残余药液全部输入;③联合用药时,先输入非发泡性、再输刺激性发泡性药物,如均为发泡性、刺激性药物,应先输入低浓度,2种化疗药之间用等渗溶液快速冲洗;④在外周血管输注发泡性、刺激性药物时可用三通输液装置,一通路输入发泡性、刺激性药物,一通路快速输入等渗溶液;化疗药物推注时浓度不宜过

高,速度不宜过快。 2.专业技能培训。(1)合理选择血管。①长期化疗的患者,建立系统的静脉使用计划,注意保护大静脉,常规采血和非化疗药物输注选用小血管;非化疗药物一般由小静脉到大静脉,由远心端到近心端交替使用;②对于发泡性、刺激性药物,一般选用前臂静脉或远离关节上下2~3cm处的血管交替给药;③呕吐频繁的患者使用静脉留置针,能防止针头滑出血管;④输入发泡性、刺激性药物前,必须对使用的血管进行正确判断,而且输入发泡剂时,护士必须在床旁密切观察至药物完全输入患者体内;⑤腋窝淋巴结清扫术后的患者应避免在患侧上肢进行化疗,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的患者应避免在上肢进行化疗。虽然下肢静脉血流速度较慢,易于发生栓塞,一般不宜采用下肢静脉,但在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的患者化疗必须选择下肢。(2)熟练穿刺技术。①穿刺前热敷血管,提高一次性静脉穿刺成功率;②对脆性血管采用小力度、小角度,缓慢平行进针,见回血后不再进针的方法;③穿刺成功后正确固定针头,拔针后准确按压针眼2~5min,避免药液沿针眼外渗;④外周血管穿刺困难者,可行中心静脉置管(CVC)或外周深静脉(PICC)置管。 1.2患者宣教 1.签署化疗同意书时,从化疗方案、化疗副作用、药物外渗的原因、外渗漏后的处理原则进行全面教育,提高患者化疗期间的自护能力,而且在护理病历上记录宣教的内容。 2.讲解强刺激性药物首选中心静脉途径给药的优点,以取得患者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恶性肿瘤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的一类疾病,尽管现有治疗手段取得了一定疗效,但多数肿瘤患者生存时间有限,缺乏有效的可以治愈的药物,亟需开发新的药物来满足需要。在抗肿瘤药物的风险效益评估中,医护人员和患者可能愿意承受相对较大的安全性风险,所以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除遵循一般药物临床研究原则外,还应考虑其特殊性。由于肿瘤生物学研究的进展,一些新的作用机制、作用靶点的抗肿瘤药物不断涌现,呈现出不同于以往传统细胞毒类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点;肿瘤疾病的药物治疗也从以往的单纯追求肿瘤缩小向延长患者的生存期、提高生存质量转变,这些改变使抗肿瘤药物临床疗效评价终点指标也出现较大改变。因此,传统的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已经变得不适宜,需要更多地探索能加快和促进开发进程的临床研究策略。 本指导原则将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一般考虑进行阐述,重点阐述在不同临床研究阶段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旨在为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提供方法学指导。申请人在进行临床研究时,还应当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既往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进行,对于一般药物临床研究需要遵从的原则以及与其他指导原则重复内容在本文中不再赘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抗肿瘤新化合物的临床研究,抗肿瘤生物制品也可参考部分内容,不适用于中药制剂。药物类别上主要针对细胞毒

类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由于非细胞毒类药物(如信号传导抑制剂,生物反应调节剂,激素类等)是目前新药开发的主要方向,本指导原则也将尽可能对此类别药物临床研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本指导原则中的观点仅代表SFDA当前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一般性认识,不能涵盖在新药研发中遇到的所有情况,申请人在研究中应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尤其应注意的是,抗肿瘤药物研究理论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可能对将来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产生影响,因此申请人可以积极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并及时寻求SFDA 药品注册部门的建议。 二、临床研究的总体考虑 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过程通常分为Ⅰ期、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Ⅰ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是对药物的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进行初步研究,为后期研究给药方案的设计提供数据支持;Ⅱ期临床试验主要是探索性的研究,如给药剂量探索、给药方案探索、瘤肿有效性探索等,同时也观察安全性;Ⅲ期临床试验则在Ⅱ期基础上进一步确证肿瘤患者临床获益情况,为获得上市许可提供足够证据。 需要指出,这种临床研究的分期并不是固定的开发顺序。在本指导原则中,尽管对Ⅰ、Ⅱ期探索性试验和Ⅲ期确证性试验区别对待,但统计假设的建立和检验也可以成为Ⅱ期临床试验的一部分,同样,部分探索性研究也可能成为Ⅲ期临床试验的一部分。 由于Ⅲ期临床试验需要提供生存获益的疗效数据,试验周期较长,因此可以采用探索的开发模式,按照预定的中期分析计划,依据不断积累的信息,对临床试验方案进行调整。

药物外渗详细处理方法

碳酸氢钠外渗的严重后果以及如何处理 药物外渗详细处理方式 —、药物外渗的概念 药物外渗时指由于输液管理疏忽造成腐蚀性(非腐蚀性)的或刺激性药物(或溶液)进入了周围组织,而不是进入正常的血管通路。 二、药物外渗的分类 0度:无任何临床症状 Ⅰ度:皮肤苍白,水肿小于2.5cm,皮肤触冷伴或不伴疼痛 Ⅱ度:含第一阶段,水肿在2.5-15cm Ⅲ度:含第二阶段,水肿大于15cm,轻度-中度疼痛,可能伴麻木感,任何刺激性或血制品的外渗均可导致。 Ⅳ度:含第三阶段,皮肤紧绷,渗漏,变色,瘀斑,或肿胀,较深的凹陷性水肿,循环受损,中度-重度疼痛;任何腐蚀性药物的外渗均可导致 三、药物出现外渗的原因 1.药物因素与药液的酸碱度、渗透压梯度有关。长期输入高渗性溶液,碱性对血管有刺激性的液体如甘露醇,碳酸氢钠,葡萄糖酸钙可发生血管壁增厚,内皮细胞破坏,血管内淤血,周围组织炎症及水肿等。必要时可以使用微量泵进行调节。 2.物理因素与环境温度、输液量、液体温度、速度、时间、压力及输液器针头的选择有关。3.机械因素与穿刺技术不熟练,体位不当,输液速度过快,时间过长,各种穿刺的损伤是导致血管外漏的直接原因,如针尖刺破血管或针尖斜面未完全进入血管腔,针尖固定不牢,并热不合作而刺破血管,针尖滑脱血管。 4.血管因素与输液局部血管的舒缩状态、静脉管壁是否发生痉挛,通透性是否增加有关。 四、药液渗漏的防护 1.正确选择穿刺静脉由于高渗性、刺激性强的药物,宜选择粗大静脉,由远心端向近心端选择穿刺,穿刺时避免同一部位、长时间、多次穿刺。 2.减少对血管壁的损伤

3.提高一次性穿刺成功率可使用血管扩张剂,如:硝酸甘油贴。血管扩张剂具有增强局部血流,并中和药物酸性作用。 4.使用静脉留置针留置针对血管刺激性小,易固定,减少了穿刺的次数,同时减少了对病人浅表静脉的破坏。 5.熟悉药液的性质选择合适的给药方式,适当调节室温及穿刺部位的保暖,提高注射液的温度。 6.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加强工作责任心,经常巡视病人,尤其对意识障碍、感觉丧失、循环不良的病人更需要经常观察,不能只看有无回血来判断,一旦发生渗漏,立即更换输液部位并积极采取治疗措施。 五、出现药物外渗的处理方法 1、一般肿胀:输入的一般性药物维生素类给以热敷即可,常用热水袋、湿热敷、温度在50℃左右,10-15分钟观察皮肤情况。可给予25%一50%硫酸镁或75%一95%酒精热湿敷,硫酸镁效果比较好但冷结晶。局部组织出现大片红肿,沿血管出现条索状的红线,局部肿痛。抬高患肢增加热敷擦药的次数。 2、输入特殊药物时,化疗药物、升压药、高渗性药物等不管是否出现红肿炎症反应应立即采取封闭治疗。 3、根据药物性质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 4、局部封闭:用41/2一51/2门肌肉针头,在红肿皮肤的边缘呈点状或扇状封闭。进针深度以15—20°为宜,注射药物量以能使红肿范围明显突出皮肤,进针长度以针尖最好在红肿的正中处,使药物均匀地向四周扩散。根据情况2—3天封闭1次,一般封闭3—5次。 5、血管收缩药:如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垂体后叶素等,立即用654—2药物热敷或一般热敷;0.9%生理盐水5ml+酚妥拉明5mg局部封闭。 6、钙剂:热敷;1%普鲁卡因2ml+生理盐水2ml-5m1或1%普鲁卡因2ml+地塞米松5mg+生理盐水2ml-5ml局部封闭。 7、高渗溶液、强酸、强碱药物:如50%葡萄糖、甘露醇、碳酸氢钠等,立即停止给药,给予冷敷;1%普鲁卡因2ml+生理盐水2ml-5ml或1%普鲁卡因2ml+地塞米松5mg+生理盐水2ml-5ml局部封闭。 8、红霉素、安定:冷敷 9、化疗药物:一般处理:立即停止给药,保留静脉通路(要更换输液器)。立即用0.9%生理盐水10—20m1快速沿原静脉滴入,以稀释局部药液浓度。拔针并按压针眼2—5分钟。冰袋冷敷1 5—30分钟,3天内每天4次,并抬高患肢,以便收缩血管、减少药物吸收、缓解疼痛。一般局部封闭:用1%普鲁卡因2ml十生理盐水2m卜5m1。 10、出现坏死,可选用超短波治疗,严重的植皮。发生任何不良反应,都应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减少进一步的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肿瘤化疗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肿瘤化疗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国家卫计委《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及分级管理制度。 一、肿瘤化疗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一)分级管理: 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我院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1.特殊管理药物是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一类肿瘤化疗药物,该类药物应设专柜并专人保管、明显标识、账物相符,保存条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执行。 2.一般管理药物是指未纳入特殊管理的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该类药物应设专柜,明显标识,做到账物相符。 3.临床试验用药物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目录》见附件一。 (二)采购、验收入库、贮存管理 1、抗肿瘤药物的采购、验收入库、贮存、发放各环节必须严格按高危药品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2、抗肿瘤药物贮存应划定专门区域。 (三)配置管理 应制定完善的静脉用抗肿瘤药物配置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相关配置人员,应经过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配置流程及安全防护等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抗肿瘤药物的配置工作。 抗肿瘤药物配置成品的保存条件,如放置时间、储存温度、是否需要避光等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以保证药效。

用药过程中,应注意抗肿瘤药物的保存条件、给药方式、输注速度、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四)使用管理 1.调配抗肿瘤药物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并由药师复核药品,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配置。 2.护士在执行化疗医嘱或处方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核对药品配伍、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特殊管理的抗肿瘤药物使用时必须由护师复核。 3.抗肿瘤药物输注过程中,应注意抗肿瘤药物的保存条件、给药方式、输注速度、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4.渗漏处理:医护人员应掌握抗肿瘤药物的相关不良反应及药液渗漏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一旦出现给药部位药液漏出,需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症处理,以减轻对患者造成的局部损害。有较大刺激性的药物应采取深静脉给药方式。 5.安全用药:在选择和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及相互作用。密切关注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发生立即对症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超说明用药 临床需要超说明书、超剂量使用抗肿瘤药物时由主管医生和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临床实验依据或循证医学/药学证据,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专家组审核批准。 (五)人员资质管理 应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专业资质,并经过相应的专科培训且考核合格。特殊管理抗肿瘤药物中可能造成比较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需由有经验的医师开据处方,使用时须具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和相应的抢救设备,必要时须医师在场。 二、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

抗肿瘤药物分类及不良反应 (2)

抗肿瘤药物使用与护理要点 一.烷化类: 异环磷酰胺:和乐生,匹服平缩写:IFO 适应症:肺癌、乳癌、妇科肿瘤、肉瘤、淋巴瘤等配置:1、使用注射用水或药品的专用溶媒溶解。 2、林格氏液或生理盐水500~1000ml配置。用法:1、静脉滴注,静注时间为4小时。 2、输注异环磷酰胺时在第0、4、8小时,给 予美司那(尿路保护剂)400mg,溶解于生理盐水10ml内,静脉滴注(茂菲氏滴管冲入) 护理要点:美司那解毒时间为给异环磷酰胺的同时及 其后第4、第8小时,以往经常对使用时间有误解。 注意事项:主要毒性为泌尿道刺激,如不使用美司那 解毒有18%~40%可出现血尿。配合应用美司那及补充液体入量,减少血尿的发生。 二.抗代谢药: 氟尿嘧啶:缩写5-FU PH值:约9.2 适应症:结直肠、胃、胰腺、乳、头颈部、肾、食道、卵巢等 配置:5%葡萄糖500ml或750ml配制。用法:1、静脉滴注,输注时间4-6小时。 2、使用便携式微剂量输液泵44小时或72小时给药。 护理要点:1、外渗可引起局部疼痛、栓塞性静脉炎、 坏死或蜂窝组织炎。静脉上升性色素沉着。 2、便携式微剂量输液泵持续输注时,给予 亚叶酸钙(CF)时要关闭输液泵。(双腔中心静脉导管可以同时输注) 吉西他滨:誉捷,健择,泽菲缩写GEM PH值: 2.7- 3.3 适应症:晚期胰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乳癌 和膀胱癌 配置:生理盐水100ml溶解并配制(也可以使用5%葡 萄糖,但是最常用是使用生理盐水配制)。用法:静脉滴注,输注时间30-60分钟,超过60分钟 会导致不良反应加重。 护理要点:1、已配制的溶液不可以放入冰箱冷藏,以 防结晶。 2、血管刺激性较大应选择中心静脉。 3、可以出现局部疼痛症状。保证用药安全, 注意输液速度。 4、少数病人可有过敏现象首次应缓慢滴 注。注意病人的生命体征。 5、与卡铂联合应用,先用卡铂后用吉西他 滨效果好。 注意事项:1、血小板下降是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观 察口腔粘膜、皮肤有无出血点、柏油便。 2、可出现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皮 肤瘙痒、脱皮、水泡和溃疡。

抗肿瘤药物合理应用培训试题(附答案)

抗肿瘤药物合理应用培训试题 科室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每题3分,共21分) 1、关于化疗药物的用药顺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 先用多柔比星后用紫杉醇 B 先用亚叶酸钙后用氟尿嘧啶 C先用培美曲赛后用顺铂 D先用甲氨蝶呤后用氟尿嘧啶 2、只能用5%葡萄糖做溶媒的化疗药是() A 吉西他滨 B 奈达铂 C 依托泊苷 D奥沙利铂 3、经临床长期应用证实安全、不良反应轻微、用药方法简单、价格低廉的普通药物,在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中属于( ) A 一般使用抗肿瘤药物 B 限制使用抗肿瘤药物 C 特殊使用抗肿瘤药物 D 以上都不是 4、以下关于化疗药物引起的不良发应说法错误的是() A长春新碱和奥沙利铂易引起手足麻木等周围神经损害 B 多柔比星等蒽环类药物易引起心脏毒性 C平阳霉素和博来霉素易引起肺纤维化 D 卡铂比顺铂引起胃肠道反应的几率更大,更严重。 5、抗肿瘤药物进入体内的最主要途径是() A. 经口摄入 B.直接接触 C. 经呼吸道吸入 D. 经皮肤吸收 6、异环磷酰胺引起的出血性膀胱炎,需预防性使用的特效解毒剂是 ( ) A氟尿嘧啶 B美司那 C 美法仑 D美司坦 7、不能加入含有电解质的水溶液的药物是() A 吉西他滨 B 奈达铂 C 依托泊苷 D 水溶性维生素 二、多项选择(每题4分,共12分) 1、抗肿瘤药物分哪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A 一般使用 B 限制使用 C 特殊使用 D 随意使用 E 经验使用 2、属于我院“限制使用”类别抗肿瘤药物的有 ( ) A. 比卡鲁胺 B. 长春瑞滨 C. 戈舍瑞林 D. 卡培他滨 3、抗肿瘤药物使用时,需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的有() A 抗肿瘤药物品种 B 抗肿瘤药物给药途径 C 抗肿瘤药物给药时间和治疗疗程

化疗药物外渗的紧急处理SOP

化疗药物外渗的紧急处理 一、概述: 恶性肿瘤患者在化疗的过程中,由于抗癌药物的反复应用与长期静脉穿刺给药,易引起静脉炎及药物外渗。一旦发生药物外渗,给病人造成极大的痛苦,也造成不必要的医疗纠纷,甚至患者留下终身残疾。 二、病因病理 (一)、病因 1、药物因素:如药物的PH值过高或过低、渗透压高、配置药物浓度过高等; 2、血管因素:经常采集血标本、或静脉注射均可使血管脆性增加,血管栓塞、腋窝淋巴结清扫术后、肿瘤压迫、上腔静脉压迫征等引起上游血管阻力增加,在这些情况下如果外周静脉化疗可能会出现外渗; 3、操作因素:穿刺技术的不熟练,一次给药多次穿刺选择血管不当针头固定不牢拔针后按压针眼不准确等; 4、其它因素:如淋巴水肿、输液量大、病人不合作而穿破血管、针头滑脱、病人血小板数量少、静脉注射部位弯曲等等。 (二)病理 药物外渗,主要通过以下机制对机体造成损害:化疗药物对血管的刺激而引起管壁化学性炎症导致血管通透性增加,组织炎性渗出,加之药物渗出浸润皮下组织,造成受损静脉皮肤周围形成水肿。同时

化疗药物的强酸、强碱或高渗性刺激可诱导增殖细胞成熟停滞也可导致局部组织毒性,造成内皮损伤。配制药物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加药环境污染,也可使小的微粒进入血管,刺激损伤血管内壁,产生组织水肿,形成炎症。药物外渗后与组织细胞的DNA结合,如蒽环类渗出后嵌在DNA链,引起的慢性、严重的组织反应、坏死,正常存在的细胞吞噬坏死细胞的链性反应使得愈合很慢;同时抑制炎性细胞的生成,造成局部坏死迁延不愈;引起成纤维细胞的受损,组织修复困难。 二、临床表现: 1 在输液过程中常表现为沿血管走行烧灼样疼痛或局部肿胀。 2 外渗注射部位局部出现红、肿、热、痛、炎性反应,如处理不及时或未加处理严重出现大水泡及簇泡疹,随后出现局部紫斑溃疡、坏死。 3 紫色红斑坚硬,烧灼样疼痛,皮下组织受累,并活动受限。 4 由药物刺激皮下组织,组织受损,刺激神经末稍引起放射性疼痛并累计颈、腋下淋巴结肿大、败血症等。 5 溃疡形成,由中心向外逐渐蔓延皮下组织坏死,边缘明显有表皮增生,并不整齐。 6 “静脉怒”反应主要反应特征是沿血管静脉通路方向串状皮疹,沿血管走向局部有浅表的红斑、水肿、硬结、奇痒、触痛,个别患者表现为心悸、不适的感觉,停止用药约一天内症状消失,且无残留组织损伤。此反应占3%,多在阿霉素应用中。

抗肿瘤药物分类

抗肿瘤药物的分类和临床应用 抗肿瘤药物的分类和临床应用 1.根据药物的化学结构和来源分: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抗肿瘤抗生素、抗肿瘤植物药、激素和杂类。 2.根据抗肿瘤作用的生化机制分:干扰核酸生物合成的药物、直接影响DNA结构与功能的药物、干扰转录过程和阻止RNA合成的药物、干扰蛋白质合成与功能的芗、影响激素平衡的药物和其他。 3.根据药物作用的周期或时相特异性分: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和细胞周期(时相)特异性药物。 恶性肿瘤是危害人类健康的最危险的疾病之一,肿瘤的治疗强调综合治疗的原则,化疗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手段。近年来抗肿瘤药物的研究取得了飞速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型的抗肿瘤药物,作用于肿瘤发生和转移的不同环节和新靶点。按照抗肿瘤药物的传统分类和研究进展,将抗肿瘤药物分为细胞毒药物;影响激素平衡的药物;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生物反应调节剂和新型分子靶向药物等;抗肿瘤辅助用药。 一、细胞毒药物 1.破坏DNA结构和功能的药物 氮芥烷化剂类的代表药物,高度活泼,在中性或弱碱条件下迅速与多种有机物质的亲核基团结合,作用强但缺乏选择性。进入血中后水解或与细胞的某些成分结合,在血中停留的时间只有几分钟,作用短暂而迅速。G1期及M期细胞对氮芥的作用最敏感,大剂量时对各周期的细胞和非增殖细胞均有杀伤作用。主要用于恶性淋巴瘤及癌性胸膜、心包及腹腔积液。目前已很少用于其他肿瘤。不良反应包括消化道反应、骨髓抑制脱发、注射于血管外可引起溃疡。 环磷酰胺周期非特异性药,作用机制与氮芥相同。在体外无活性,主要通过肝p450酶水解成醛磷酰胺再形成磷酰胺氮芥发挥作用。抗瘤谱广,对白血病和实体瘤都有效。环磷酰胺口服后易被吸收,约1小时后血浆浓度达最高峰,在体内t1/2 4—6小时,约50%由肾脏排出,对泌尿道有毒性。大部分不能透过血脑屏障。环磷酰胺临床广泛应用,对恶性淋巴瘤、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均有效,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赣州市肿瘤医院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总则 一、正确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物是提高肿瘤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复发率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重要手段,是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部分抗肿瘤药物有明显毒副作用,可给人体造成伤害,对抗肿瘤药物的应用要谨慎合理。根据卫生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抗肿瘤药物是指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分子靶向和抗肿瘤中成药等药物。 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依法依规对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实施统筹、监督。 (一)主要工作职责 1、定期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对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2、组织有关抗肿瘤药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组织开展我院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工作。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 力求患者从抗肿瘤治疗中最大获益,是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根本目的。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对可能出现

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即使毒副作用不危及生命,并能被患者接受,也要避免所谓“无效但安全”的不当用药行为。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 抗肿瘤药物治疗是肿瘤整体治疗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 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以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 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不宜随意更改,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药物疗效相近时,治疗应舍繁求简,讲求效益,切忌重复用药。 (五)熟知病情,因人而异 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种族以及肿瘤的病理类型、分期、耐受性、分子生物学特征、既往治疗情况、个人治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个体化的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并随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 特殊年龄(新生儿、儿童、老年)及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和有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第三节 化疗药物外渗的正确处理

第三节化疗药物外渗的正确处理 化疗药物造成局部组织损伤常发生于以下情况:给药期间细胞毒性药物刺激静脉内壁造成静脉炎;细胞毒性药物由皮肤脉管系统渗出扩散至周围组织,导致局部炎症反应称化学性蜂窝织炎;局部炎症进一步发展造成局部组织坏死,称为渗出性坏死。 一、概述 局部皮肤毒性反应占抗肿瘤药物所致各种反应的2%~5%是肿瘤化疗中严重的并发症之一。许多抗癌药物在静脉注射时,由于各种原因渗漏到注射部位周围的皮下组织,会引起严重的局部毒性反应。据统计化疗药物在静脉给药过程中意外渗漏的发生率为0.1%~6%,实际的发生率可能更高,尤其是在用药护士未受过严格系统的专业技术训练情况下最易发生。 药物渗漏后通常表现为局部渗出区域的皮肤出现红斑、肿胀、皮下硬结及轻中度疼痛。有时可为剧烈地烧灼样疼痛,严重者可出现皮肤及皮下组织坏死,形成经久难愈的溃疡。如果侵及脉管系统及肌腱组织,有时需手术切除甚至截肢。另外,神经压迫症状、肌肉挛缩及并发感染也较常见。因此,药物外渗可导致栓塞性静脉炎和局部组织坏死。 栓塞性静脉炎为注人化疗药物所用的静脉部位疼痛、皮肤发红,以后沿静脉走向皮肤色素沉着、脉管成条索状变硬和导致静脉栓塞。 局部组织坏死:当刺激性强的化疗药外漏或渗出至皮下时,即可引起局部皮下组织的化学性炎症,表现为局部红肿、疼痛严重,可持

续2~3周,未及时处理时,则可引起局部皮肤坏死、形成溃疡,需要数月溃疡才能愈合。 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的损伤程度,可以将化疗药物分为两大类: 1.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的药物。如阿霉素、表柔比星、柔红霉素、放线菌素D、丝裂霉素、光辉霉素、氮芥、长春新碱、长春碱、去甲长春碱、长春地辛、胺苯吖啶、美登素等。 2.非发疱性化疗药物 (1)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的药物。如卡莫司汀、达卡巴嗪、依托泊苷、替尼泊苷、链脲霉素、丙脒腙等。 (2)无明显刺激作用的药物:如甲氨蝶呤、替加氟、阿糖胞苷、门冬酰胺酶等。 二、化疗药物造成组织损伤的发生机制 抗癌药物渗漏后引起组织损伤的详细机制尚不十分清楚,一般认为是通过与正常组织细胞的核酸(DNA)结合或不结合等两种方式产生损害。前者的代表药物是阿霉素,能够迅速引起组织损伤,并在所浸润组织中长期滞留,有时达5个月之久,产生持续性损害;后者如长春碱类,并不与DNA结合,也可迅速损害正常组织,但通过代谢作用、灭活或排泄等方式,组织的修复机制可以正常进行,因而恢复较快。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2-08-01 10:16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 五、熟知病情,因人而异 六、不良反应,谨慎处理 七、临床试验,积极鼓励 第二章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一、抗肿瘤药物的管理 (一)分级管理 (二)使用管理 (三)配置管理 (四)人员资质管理 二、落实与督查 第三章各类抗肿瘤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一、细胞毒类药物 (一)作用于DNA化学结构的药物 (二)影响核酸合成的药物 (三)作用于核酸转录的药物 (四)作用于DNA复制的拓扑异构酶抑制剂 (五)主要作用于有丝分裂M期干扰微管蛋白合成的药物 (六)其他细胞毒药物 二、激素类药物 (一)芳香化酶抑制剂 (二)雌激素和抗雌激素 (三)雄激素与抗雄激素 (四)孕激素 (五)RH-LH激动剂/拮抗剂 三、肿瘤分子靶向和生物治疗 (一)生物反应调节剂 (二)单克隆抗体

(三)细胞分化诱导剂 (四)细胞凋亡诱导剂 (五)新生血管生成抑制剂 (六)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抑制剂 (七)基因治疗 (八)多靶点小分子抑制剂 四、肿瘤治疗辅助药物 (一)造血生长因子 (二)止吐药 (三)镇痛药 (四)抑制破骨细胞药 (五)神经精神用药 第四章各类肿瘤的治疗原则 一、头颈部恶性肿瘤 (一)鼻咽癌 (二)鼻腔和鼻旁窦恶性肿瘤 (三)喉癌 (四)甲状腺癌 二、胸部肿瘤 (一)非小细胞肺癌 (二)小细胞肺癌 (三)胸腺肿瘤 (四)恶性胸膜间皮瘤 三、消化系统肿瘤 (一)食管癌 (二)贲门癌 (三)胃癌 (四)结直肠癌 (五)胆管癌、胆囊癌 (六)胰腺癌 (七)肝癌 四、乳腺癌 (一)复发转移乳腺癌药物治疗 (二)可手术乳腺癌术后抗肿瘤药物治疗 五、泌尿系统、男生殖系统肿瘤 (一)肾上腺肿瘤 (二)肾脏肿瘤 (三)尿路上皮癌 (四)前列腺癌

化疗药物外渗处理

化疗药物外渗处理 目前,化疗药物治疗肿瘤以成为肿瘤的主要治疗措施,而化疗药物的外渗指的是在化疗药物输注过程中漏出或渗浸到皮下组织中。外渗对机体的影响因药物种类不同、渗出药物量的多少而异。外渗引起严重损伤不仅与药物直接作用有关,也与药物的溶解度、输液装置、溶液的pH等有关,护理实践提示腐蚀性药物的渗漏可引起组织坏死,也可能发生医疗纠纷。 一、化疗药物及其渗漏的危害 1、常用的化疗药物按外渗引起局部组织损害程度的不同分为三类①腐蚀性药物,外渗后可引起组织发疱甚至坏死。②刺激性药物,指化疗药物能引起注射部位或静脉径路疼痛,可有局部炎症反应、静脉炎、局部过敏反应。③非刺激性药物外渗后不对组织产生不良反应。 2、药物渗漏的病理生理刺激性药物可引起静脉通透性增高。腐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与核酸结合,可导致局部皮肤及软组织非特异性炎症,会引起进行性的长期组织损伤和溃烂。局部红斑、疼痛、硬结、焦痂、坏死性溃疡可持续数周、数月,甚至病灶不断扩大,原因是药物从坏死细胞中释出,继而损伤邻近的正常组织,严重时可累及筋膜、肌肉、韧带、骨骼,导致功能丧失、挛缩、神经损伤、灼痛。腐蚀性化疗药物外渗可引起严重的组织损伤,可导致肢体功能障碍、疼痛,长期生存者因后遗症而生活质量下降。各种抗肿瘤药物渗漏炎症反应时间有所不同.

二、渗漏的预防 由于化疗药物渗漏后危害严重,在输注化疗药物前必须作好预防。要减少化疗药物的外渗,关键是要加强使用化疗药物的医生和护士的专业培训。使用腐蚀性化疗药物时,重在预防,避免处渗。 1、首先建立一套静脉使用计划①应选择前臂最容易穿刺的大静脉,切勿在靠近肌腱、韧带、关节等处静脉注药,以防造成局部损伤。也应避免在有皮下血管或淋巴索的病变部位上的静脉选择穿刺点,如曾做过放射治疗的肢体、有动-静脉瘘的肢体、乳腺手术后患侧肢体、淋巴水肿等部位不宜实施静脉穿刺。②穿刺部位应由远而近,左右交替进行,以免抗癌药物从前一次穿刺点外渗以及让受损静脉有一个恢复过程。③如果外周静脉选取有困难,可行深静脉插管给药。由于深静脉插管给药也有渗漏发生,因此不能一开始化疗就选用深静脉插管给药。国内报道发生率为0.9%,并不比外周静脉输液发生率低。国外Boussen等报道在205例肿瘤患者实行可置入式中心静脉通路给药,有1例发生渗漏。 2、化疗给药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护士执行注药前应告知病人,加药时如果有不适或疼痛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即使没有外渗的征象,也应立即停止药物注入。按抗癌药外渗予以处理。强刺激药物给药过程中,护士必须在床旁密切监护直至药物输入体内,一旦发生药物外渗,立即停止输液,按化疗外渗处理。经可置入端口化疗可引起化疗药物的渗漏,腐蚀性药物必须在抽到回血和针头已入端口以后才能注入。危机管理策略包括仔细使用可置入端口化疗,教会病人全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全文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4) 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 (4)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 (4)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 (4)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 (5) 五、熟知病情,因人而异 (5) 六、不良反应,谨慎处理 (5) 七、临床试验,积极鼓励 (6) 第二章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7) 一、抗肿瘤药物的管理 (7) (一)分级管理 (7) (二)使用管理 (8) (三)配置管理 (9) (四)人员资质管理 (9) 二、落实与督查 (10) 第三章各类抗肿瘤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11) 一、细胞毒类药物 (11) (一)作用于DNA化学结构的药物 (11) (二)影响核酸合成的药物 (15) (三)作用于核酸转录的药物 (19) (四)作用于DNA复制的拓扑异构酶抑制剂 (20) (五)主要作用于有丝分裂M期干扰微管蛋白合成的药物 (21) (六)其他细胞毒药物 (23) 二、激素类药物 (24) (一)芳香化酶抑制剂 (24) (二)雌激素和抗雌激素 (27) (三)雄激素与抗雄激素 (29) (四)孕激素 (31) (五)RH-LH激动剂/拮抗剂 (32) 三、肿瘤分子靶向和生物治疗 (33) (一)生物反应调节剂 (33) (二)单克隆抗体 (36) (三)细胞分化诱导剂 (40) (四)细胞凋亡诱导剂 (41) (五)新生血管生成抑制剂 (42)

(六)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抑制剂 (43) (七)基因治疗 (43) (八)多靶点小分子抑制剂 (44) 四、肿瘤治疗辅助药物 (45) (一)造血生长因子 (45) (二)止吐药 (51) (三)镇痛药 (53) (四)抑制破骨细胞药 (55) (五)神经精神用药 (57) 第四章各类肿瘤的治疗原则 (61) 一、头颈部恶性肿瘤 (61) (一)鼻咽癌 (62) (二)鼻腔和鼻旁窦恶性肿瘤 (62) (三)喉癌 (63) (四)甲状腺癌 (66) 二、胸部肿瘤 (67) (一)非小细胞肺癌 (67) (二)小细胞肺癌 (71) (三)胸腺肿瘤 (73) (四)恶性胸膜间皮瘤 (74) 三、消化系统肿瘤 (75) (一)食管癌 (75) (二)贲门癌 (77) (三)胃癌 (77) (四)结直肠癌 (79) (五)胆管癌、胆囊癌 (82) (六)胰腺癌 (83) (七)肝癌 (85) 四、乳腺癌 (86) (一)复发转移乳腺癌药物治疗 (87) (二)可手术乳腺癌术后抗肿瘤药物治疗 (89) 五、泌尿系统、男生殖系统肿瘤 (91) (一)肾上腺肿瘤 (91) (二)肾脏肿瘤 (93) (三)尿路上皮癌 (94) (四)前列腺癌 (97) (五)阴茎肿瘤 (100) (六)睾丸肿瘤 (101) 六、妇科肿瘤 (103) (一)宫颈癌 (103) (二)卵巢癌 (105) (三)子宫内膜癌 (108) (四)外阴癌 (110) (五)阴道癌 (112)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51865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加强抗肿瘤药物的监督与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同时保证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避免环境污染,按照《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 力求患者从抗癌治疗中最大获益,是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根本目的。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 抗肿瘤药物治疗是肿瘤整体治疗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 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 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不宜随意更改,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药物疗效相近时,治疗应舍繁就简,讲求效益,切忌重复用药。 (五)熟知病情,因人而异 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种族以及肿瘤的病理类型、分期、耐受性、分子生物学特征、既往治疗情况、个人治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个体化的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并随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新生儿、儿童、老年及妊娠期、哺乳

期妇女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六)不良反应,谨慎处理 必须参见说明书谨慎选择、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充分认识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施治前应有相应的救治预案,毒副反应一旦发生,应及时处理。 (七)临床试验,积极鼓励 药物临床试验是在已有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探索、拓展患者治疗获益的新途径,以求进一步改善肿瘤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应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加。进行药物临床试验须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严格按《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严禁因药物临床试验延误患者的有效治疗。 二、抗肿瘤药物的使用管理 (一)抗肿瘤药物的储存及保管抗肿瘤药物的保存条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执行。药品包装具有明确毒性药品标识的抗肿瘤药物须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特殊管理抗肿瘤药物应设专柜加锁,专人保管、明显标识、每日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二)处方医师资格应用特殊管理和限制使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专业资质,并经过相应的专科培训且考核合格。特殊管理抗肿瘤药物中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需由有经验的医师开掘处方,使用时须具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和相应的抢救设备,必要时须医师在场。(三)药品调配调配抗肿瘤药物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并由药师复核药品,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配置。 (四)药品配置静脉用抗肿瘤药物的配置应依据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制定完善的静脉用抗肿瘤药物配置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进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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