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危险性物质

火灾危险性物质
火灾危险性物质

一、为了与有关规范协调,将原规范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改为“甲、乙、丙”类液体,以利执行。

二、关于甲、乙、丙类液体划分的闪点基准问题。

为了比较切合实际的确定划分闪点基准,对596种甲、乙、丙类液体的闪点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情况如下:

1.常见易燃液体的闪点多数为<28℃;

2.国产煤油的闪点在28~40℃;

3.国产16种规格的柴油闪点大多数为60~90℃(其中仅“一35号”柴油闪点为50℃);

4.闪点在60~120℃的73个品种的丙类液体,绝大多数危险性不大;

5.常见的煤焦油闪点为65~100℃。

我们认为凡是在一般室温下遇火源能引起闪燃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可列入甲类火灾危险性范围。我国南方城市的最热月平均气温在28℃左右,而厂房的设计温度在冬季一般采用12~25℃。

根据上述情况,将甲类火灾危险性的液体闪点基准定为<28℃,乙类定为>28℃至<60℃。丙类定为>60℃。这样划分甲、乙、丙类是以汽油、煤油、柴油的闪点为基准的,这样既排除了煤油升为甲类的可能性,也排除了柴油升为乙类的可能性,有利于节约和消防安全。

三、关于气体爆炸下限分类的基准问题。

由于绝大多数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均<10%,一旦设备泄漏,在空气中很容易达到爆炸浓度而造成危险,所以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划为甲类;少数气体的爆炸下限>10%,在空气中较难达到爆炸浓度,所以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划为乙类。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基本上是可行的,因此本规范仍采用此数值。

四、关于火灾危险性分类。

为了使用本规范者正确理解、掌握、执行条文,现将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中须注意的几个问题及各项生产特性简述如下: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要看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是否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按其中最危险的物质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中使用的全部原材料的性质;

2.生产中操作条件的变化是否会改变物质的性质;

3.生产中产生的全部中间产物的性质;

4.生产中最终产品及副产物的性质;

许多产品可能有若干种工艺生产方法,其中使用的原材料各不相同,所以火灾危险性也各不相同,分类时应注意区别对待。

各项生产特性如下:

(一)甲类

1.“甲类”第1项和第2项前面已有说明,在此不重述。

2.“甲类”第3项的生产特性是生产中的物质在常温下可以逐渐分解,释放出大量的可燃气体并且迅速放热引起燃烧,或者物质与空气接触后能发生猛烈的氧化作用,同时放出大量的热,而温度越高其氧化反应速度越快,产生的热越多使温度升高越快,如此互为因果而引起燃烧或爆炸。如硝化棉、赛璐珞、黄磷生产等。

3.“甲类”第4项的生产特性是生产中的物质遇水或空气中的水蒸汽发生剧烈的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同时产生热量引起燃烧或爆炸。该种物质遇酸或氧化剂也能发生剧烈反应,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性比遇水或水蒸汽时更大。如金属钾、钠、氧化钠、氢化钙、碳化钙、磷化钙等的生产。

4.“甲类”第5项的生产特性是生产中的物质有较强的夺取电子的能力,即强氧化性。有些过氧化物中含有过氧基(—O—O一)性质极不稳定,易放出氧原子,具有强烈的氧化性,促使其他物质迅速氧化,放出大量的热量而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该类物质对于酸、碱、热,撞击、摩擦、催化或与易燃品、还原剂等接触后能发生迅速分解,极易发生燃烧或爆炸。如氯酸钠、氯酸钾、过氧化氢、过氧化钠生产等。

5.“甲类”第6项的生产特性是生产中的物质燃点较低易燃烧、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引起剧烈燃烧或爆炸,燃烧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如赤磷、三硫化磷生产等。

6.“甲类”第7项的生产特性是生产中操作温度较高,物质被加热到自燃温度以上,此类生产必须是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因设备内没有助燃气体,所以设备内的物质不能燃烧。但是,一旦设备或管道泄漏,没有其他的火源,该物质就会在空气中立即起火燃烧。这类生产在化工、炼油、医药等企业中很多,火灾的事故也不少,不应忽视。

原规范中是“在压力容器内”。我们考虑到有些生产不一定都是在压力容器内进行,故改写为“在密闭设备内”。

(二)乙类

1.“乙类”第l 项和第2项前面已有说明,在此不重复。

2.“乙类”第3项中所指的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是二级氧化剂,即非强氧化剂。这类生产的特性是比甲类第5项的性质稳定些,其物质遇热、还原剂、酸、碱等也能分解产生高热,遇其他氧化剂也能分解发生燃烧甚至爆炸。如过二硫酸钠、高碘酸、重铬酸钠、过醋酸等类的生产。

3.“乙类”第4项的生产特性是生产中的物质燃点较低、较易燃烧或爆炸,燃烧性能比甲类易燃固体差,燃烧速度较慢,同时也可放出有毒气体。如硫磺、樟脑或松香等类的生产。

4.“乙类”第5项的生产特性是生产中的助燃气体虽然本身不能燃烧(如氧气),在有火源的情况下,如遇可燃物会加速燃烧,甚至有些含碳的难燃或不燃固体也会迅速燃烧,如1983年上海某化工厂,在打开一个氧气瓶的不锈钢阀门时,由于静电打火,使该氧气瓶的阀门迅速燃烧,阀心全部烧毁(据分析是不锈钢中含碳原子)。因此,这类生产亦属危险性较大的生产。

5.“乙类”第6项的生产特性是生产中可燃物质的粉尘、纤维、雾滴悬浮在空气中与空气混合,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立即引起爆炸。这些细小的物质表面吸附包围了氧气。当温度提高时,便加速了它的氧化反

应,反应中放出的热促使它燃烧。这些细小的可燃物质比原来块状固体或较大量的液体具有较低的自燃点,在适当的条件下,着火后以爆炸的速度燃烧。如某港口粮食筒仓,由于风焊作业使管道内的粉尘发生爆炸,引起21个小麦筒仓爆炸,损失达30多万元。另外,有些金属如铝、锌等在块状时并不燃烧,但在粉尘状态时则能够爆炸燃烧。如某厂磨光车间通风吸尘设备的风机制造不良,叶轮不平衡,使叶轮上的螺母与进风管摩擦发生火花,引起吸尘管道内的铝粉发生猛烈爆炸,炸坏车间及邻近的厂房并造成伤亡。

另外,本规范在条文中加入了“丙类液体的雾滴”。因从《石油化工生产防火手册》、《可性气体和蒸汽的安全技术参数手册》和《爆炸事故分析》等资料中查到,可燃液体的雾滴可以引起爆炸。如1966年11月7日,日本群马县最北部利根河上游的水利发电厂的建筑物内发生了猛烈的雾状油爆炸事故。据爆炸后分析,该建筑物内有一个为调整输出8万kW的水利发电机进水阀用的压油缸。以前该缸是在大约18kg/cm2的压力下使用,而发生事故时是第一次采用70kg/cm2的压力。据计算空气从常压绝热压缩到70kg/cm2时,其瞬时温度上升可达700℃以上,而该缸内油的自燃温度是235℃,且缸内的高压空气中的氧密度是相当高的,故此使缸内的油着火。由于着火使缸内压力异常上升,人孔法兰盖的垫片被冲开,雾状油从这个间隙喷到外面,当达到爆炸浓度后,浮游状态的油雾滴在空气中发生了猛烈爆炸,当场炸死3人,其余人被冲击波推出去发生骨折或烧伤。

(三)丙类

1.“丙类”第1 项在前面已有说明,在此不重述。

2.“丙类”第2项的生产特性是生产中的物质燃点较高,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能够起火或微燃,当火源移走后仍能持续燃烧或微燃。如对木料、橡胶、棉花加工等类的生产。

(四)丁类

1.“丁类”第l 项的生产特性是生产中被加工的物质不燃烧,而且建筑物内很少有可燃物。所以生产中虽有赤热表面、火花、火焰也不易引起火灾。如炼钢、炼铁、热轧或制造玻璃制品等类的生产。

2.“丁类”第2项的生产特性是虽然利用气体、液体或固体为原料进行燃烧,是明火生产,但均在固定设备内燃烧,不易造成火灾,虽然也有一些爆炸事故,但一般多属于物理性爆炸。这类生产如锅炉、石灰焙烧、高炉车间等。

3.“丁类”第3项的生产特性是生产中使用或加工的物质(原料、成品)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碳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而且厂房内是常温,设备通常是敞开的。一般热压成型的生产。如铝塑材料、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等类型的生产。

(五)戊类

“戊类”生产的特性是生产中使用或加工的液体或固体物质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碳化,不会因使用的原料或成品引起火灾,而且厂房内是常温的。如制砖、石棉加工、机械装配等类型的生产。

五、附注

(一)注①中指的是生产过程中虽然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质,但是数量很少,当气体全部放出或可燃液体全部气化也不能在整个厂房内达到爆炸极限,可燃物全部燃烧也不能使建筑物起火,造成灾害。如机械修配厂或修理车间,虽然使用少量的汽油等甲类溶剂清洗零件,但不会因此而产生爆炸,所以该厂房不能按甲类厂房处理,仍应按戊类考虑.

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知识材料)

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1 甲类1. 闪点小于 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 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2 乙类1.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3 丙类1. 闪点大于等于 60℃的液体 2. 可燃固体 4 丁厂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5 戊厂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表2.1 甲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及举例 序 号 甲类物品火灾危险性举例作报告中新增 1 闪点<28℃的液体 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脂、硝酸乙脂、汽油、丙酮、丙烯、乙醛、60度以上的白酒等易燃液体 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 乙炔、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 在空气中氧化既能导致 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 赛璐珞棉、黄磷等易燃固体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 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 爆炸下限<10%的气体并 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钾、钠、锂、钙、锶等碱金属和碱土金属; 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等金属的氢化物; 电石、碳化铝等固体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 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 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 起着火或爆炸的强氧化 剂。 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 酸铵等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 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 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易燃固体均属 此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中国国家标准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同样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详细如下: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甲类厂房: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类厂房: 1.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丙类厂房: 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 可燃固体 丁厂房类: 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厂房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甲类仓库: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固体物质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仓库: 1.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类仓库: 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 可燃固体 丁类仓库: 难燃烧物品 戊类仓库: 不燃烧物品

氯碱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析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354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氯碱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析标准版本

氯碱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析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成套设备的引进,氯碱生产企业正朝着生产规模的大型化,产品的多样化,生产过程的连续化,操作控制的自动化以及逐渐向高温、高压、高速、深冷等极限条件方向上发展。然而,火灾的发生与生产的发展是成比例的,从历年火灾统计情况可以看出:生产越发展,火灾危险因素越多,着火几率也就越大,火灾也越难以扑救,故火灾造成的损失也越大,因此生产的发展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防火,灭火管理及技术对策。氯碱企业在提出防火管理及技术对策时,首先要考虑本企业的火灾危险因素特

点——即火灾危险性分析,这样才能抓住重点,兼顾全局,做好防火工作。以下是本人对氯碱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分析所做的尝试,主要从物质的性质和生产工艺条件两方面着手。 1物质的性质氯碱企业可根据生产过程,把物质划分为原料、中间产品、产品三个阶段,列出各阶段具备易燃、易爆性的物质,找到原则解决方案。 1.1原料氯碱生产原料主要涉及原盐,水,电石等。这些物质中,电石遇水产生乙炔的反应伴随放出大量的反应热,乙炔是可燃性气体,在高温条件下与空气发生剧烈的燃烧反应。所以,电石的存放是原料中最大的火灾危险隐患,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存放保管和出入库管理制度。

最新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GB50016-2006)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项别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甲1 2 3 4 5 6 7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1 2 3 4 5 6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 的气体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丙1 2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可燃固体 丁1 2 3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 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注:1 在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的类别。 2 一座厂房内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其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但火灾危险性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丁、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采取防火设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化工火灾危险性分析

编号:SM-ZD-21664 化工火灾危险性分析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火灾危险性分析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化工企业迅速崛起,化工生产日益发达。重庆作为我国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就是化工业。而长寿区又是重庆的化工基地,工业基础雄厚。截止目前,长寿化工园区累计引进企业116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4家,跨国公司17家,引资近500亿元。化工产业的高度发达和集中,也使得当地的化工火灾形势比较严峻。因此,如何有效预防化工火灾的发生,对挽救人民生命、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有幸分配到了长寿消防支队下属的特勤中队进行见习,辖区内就包括长寿化工园区,也开始真正接触到了化工火灾,并对化工火灾的预防产生了一些粗浅的想法,本文将针对化工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分析进行初步的研究。

火灾危险性分类

常见的三类物质是液体、气体和固体。 液体在划分火灾危险性时,以闪点为主要指标,具体如下: 甲类厂房(仓库):闪点<28℃(汽油、甲醇、乙醇等) 乙类厂房(仓库):28℃≤闪点<60℃(松节油、樟脑油、煤油等) 丙类厂房(仓库):闪点≥60℃(沥青、润滑油、机油等) 气体在划分火灾危险性时,以爆炸下限为主要指标,具体如下: 甲类厂房(仓库):爆炸下限<10%(氢气、煤气、天然气、甲烷等) 乙类厂房(仓库):爆炸下限≥10%(一氧化碳、氨气) 注:常见气体中,除一氧化碳和氨气外,其余基本上都是甲类。 固体在划分火灾危险性时,大多数以熔点和燃点为主要指标,具体如下: 甲类厂房(仓库):易或爆炸、遇水易燃烧或爆炸、受外力易燃烧或爆炸的易燃固体乙类厂房(仓库):除甲类外的易燃固体 丙类厂房(仓库):可燃固体(木、纸、塑料、泡沫等) 丁类厂房(仓库):难燃固体(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等) 戊类厂房(仓库):不燃固体(钢材、砖块、、仪表灯) 注:丙、丁、戊类的火灾危险性可和材料燃烧性能等级A、B1、B2合记。 其他火灾危险性补充: 助燃气体:乙类(氧气生产或储存、空气分离厂房) 生产过程中产生可燃粉尘:乙类(面粉、淀粉、煤粉、煤粉、铝粉、金属抛光等)易氧化或积热自燃的物品储存:乙类(漆布、油布、油纸等) 对气体或液体燃烧作其他用的生产:丁类(房、陶瓷烧制厂房等) 特殊情况下火灾危险性的判定: 1、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2、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

火灾的危险性分类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本规范对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作了定性或定量的分类原则规定,有关行业,如石油化工、石油及天然气工程、医药等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本规范中的“厂房(仓库)”均表示“厂房或仓库”。 3.1.1 本条规定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原则。 一、表中“使用的物质”主要指所用物质为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或原料,用量相对较多或对其需要进行加工等。 二、划分甲、乙、丙类液体闪点的基准。 为了比较切合实际地确定划分闪点的基准,原规范编制组曾对596种易燃、可燃液体的闪点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情况如下: 1 常见易燃液体的闪点多数小于28℃; 2 国产煤油的闪点在28~40℃之间; 3 国产16种规格的柴油闪点大多数为60~90℃(其中仅“-35号”柴油为50℃); 4 闪点在60~120℃的73个品种的可燃液体,绝大多数危险性不大; 5 常见的煤焦油闪点为65~100℃。 因此,可以认为:凡是在常温环境下遇火源能引起闪燃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可列入甲类火灾危险性范围。我国南方城市的最热月平均气温在28℃左右,而厂房的设计温度在冬季一般采用12~25℃。 根据上述情况,将甲类火灾危险性的液体闪点基准定为小于28℃,乙类定为大于等于28℃至小于60℃,丙类定为大于等于60℃。这样划分甲、乙、丙类液体是以汽油、煤油和柴油的闪点为基准的。 三、火灾危险性分类中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确定基准。 由于绝大多数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均小于10% , 一旦设备泄漏,在空气中很容易达到爆炸浓度而造成危险,所以将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划为甲类;少数气体的爆炸下限大于10% ,在空气中较难达到爆炸浓度,所以将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划为乙类。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划分可行。因此,本规范仍采用此数值。但任何一种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不仅与其爆炸下限有关,而且还与其爆炸极限范围值、点火能量、混合气体的相对湿度等有关,使用时应加注意。 四、火灾危险性分类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一般要分析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是否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按其中最危险的物质确定),通常可根据以下因素分析确定: 1)生产中使用的全部原材料的性质; 2)生产中操作条件的变化是否会改变物质的性质; 3)生产中产生的全部中间产物的性质; 4)生产的最终产品及其副产品的性质; 5)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条件。 许多产品可能有若干种不同工艺的生产方法,其中使用的原材料也各不相同,因而其所具有的火灾危险性也可能各异,分类时应注意区别对待。 各项火灾危险性的生产特性如下: (一)甲类: 1)“甲类”第1项和第2项参见前述说明。 2)“甲类”第3项:生产中的物质在常温下可以逐渐分解,释放出大量的可燃气体并且迅

燃气锅炉火灾爆炸危险性分析

燃气锅炉火灾爆炸危险性分析及其预防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锅炉作为生产热能和动力的工艺设备,在现代工业、电力及人民生活中普遍使用,而燃气锅炉以它优质、环保、清洁的特点满足了人们对环境、安全、自动化的要求,所以很多工程已经采用了燃气锅炉作为其加热设备。但由于各种原因,燃气锅炉爆炸事故的频频发生,它不仅在经济方面造成大量损失,严重的使人们在身心甚至生命都受到威胁。所以研究燃气锅炉爆炸危险性及其预防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燃气锅炉及其应用 1.1燃气锅炉结构简介 燃气锅炉包括燃气燃烧设备和锅炉本体两个系统。燃气燃烧设备主要指炉膛和燃烧器,也包括其他与燃烧过程有关的设备,它的主要作用是将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和空气通入燃烧设备中,通过可燃气体的燃烧将化学能转变为热能,给锅炉本体提供持续的热能。锅炉本体就是借助燃烧设备提供的热能将水转化为水蒸汽,使其成为一定数量和质量(压力和湿度)的蒸汽。整个锅炉生产过程就是将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和相应数量的空气送入炉内燃烧,燃烧所发出的热量传递给水,使水在定压下汽化而形成一定压力和温度的水蒸汽。 1.2燃气锅炉的应用 燃气锅炉作为一种产生热能和动力的工艺设备,广泛地应用于电力、机械、化工、纺织造纸等工业部门及宾馆、居民区采暖供热等方面。我国北方城市由于需要采暖供热,在用锅炉数量更大。燃气锅炉已经逐步进入人们生活的周围。 2.燃气锅炉爆炸事故类型及其危害 燃气锅炉运行中出现的事故大致可分为三类: (1)特大事故:锅炉中的主要受压部件——锅筒、管板等发生破裂爆炸的事故,这种事故常导致设备、厂房破坏和人身伤亡,造成重大损失。 (2)重大事故:燃气锅炉无法维持正常运行而被迫停炉的事故,如缺水事故、炉膛爆炸事故等。这类事故虽不象特大事故严重,但也常常造成设备、厂房损坏和人身伤亡,并使燃气锅炉被迫停运,导致用汽部门局部或全部停工停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3)一般事故:在运行中可以排除的事故或经过短暂停炉即可排除的事故,其影响和损失较小。 燃气锅炉事故属于工业热灾害三种主要事故类型中造成损失最大的爆炸事故。主要可分为两种爆炸原因,一是炉膛爆炸,另一种是炉体爆炸。燃气锅炉发生爆炸事故频率较高。 3.燃气锅炉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3.1燃气的危险特性 燃气锅炉的燃料是可燃气体,主要是天然气或煤气。天然气和煤气的主要成分都是甲烷,还搀杂一些简单的烷烃,这些组分都是高度易燃易爆的气体,天然气的爆炸下限为4%,煤气的爆炸下限为6.2%,极易发生爆炸事故。 3.2炉膛爆炸火灾危险性 炉膛爆炸是由于可燃气体漏入并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这种混合物处在爆炸极限范围时一接触到适当的点火源就会发生爆炸事故。伴随着化学变化,炉

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3.0.1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3.0.1分类。 表3.0.1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0.2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表3.0.2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 2.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3.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 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0.3 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3.0.4 设备的火灾危险类别应按其处理、储存或输送介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 3.0.5 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房间内设备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当同一房间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设备时,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其中火灾

危险性类别最高的设备确定。但当火灾危险类别最高的设备所占面积比例小于5%,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类别较低的设备确定。 防爆等级划分可以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第二节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 第2.2.1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应根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划分为三类八级,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引起爆炸或火灾的事故。三类八级划分如下: 一、第一类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三级。 1、Q-1级场所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2、Q-2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3、Q-3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能性较小的场所。如:该场所内爆炸危险物质的量较少,爆炸性危险物质的比重很小且难以积聚,爆炸下限较高并有强烈气味等。 二、第二类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二级: 1、G-1级场所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2、G-2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三、第三类火灾危险场所分为三级: l、H-1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2、H-1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不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3、H-3级场所固体状可燃物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注:①正常情况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等(如敞开装料、卸料等); ②不正常情况是指装置或设备的事故损坏、误操作、维护不当和拆卸、检修等。 第2.2.2条对某些场所的等级划分,除应遵守本规范第2.2.1条的规定外,尚应根据其具体情况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于气流良好的开敞或局部开敞式建筑物和构筑物或露天装置区域,在考虑比重、闪点、爆炸极限等各种因素的具体情况后,可降低一级。 二、正常情况下只能在场所的局部地区形成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其

火灾危险性分级

火灾危险性分级 表1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注:①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录四。 ②难燃物品、非燃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1/4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表2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注:①在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生产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的类别。 ②一座厂房内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其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但火灾危险性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丁、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丁、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时,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且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时,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应超过20%。 ③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录三。

耐火等级(Fireproof endurance rating):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它由组 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确定。 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防火技术措施中的最基 本措施之一。影响耐火等级选定的因素有: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火 灾危险性、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积、火灾荷载的大小等因素。 1、一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全部为不燃烧性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性,其它为不燃烧性。 3、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屋顶承重构件为可燃性。 4、四级耐火等级建筑:防火墙为不燃烧性,其余为难燃性和可燃性。 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结构构成 1、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3、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4、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闪点(可燃液体挥发遇火源一闪即灭现象的最低温度):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使用某种点火源造成液体汽化而着火的最低温度。闪燃是液体表面产生足够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气体时,遇火源产生短暂的火光,发生一闪即灭的现象。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爆炸下限: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可燃蒸气、气体的浓度,按体积比计算) 所谓的爆炸下限一般是对气体混合物而言,如:氧气与氢气,当二者比例为1:2时爆炸威力最大,当氧气与氢气的最低比例混合的爆炸极限称为爆炸下限,简称%LEL 半定量分析法 准确性比定量分析稍差的分析方法,特点是简单、迅速、费用低。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承压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 2、机电类: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承压类特种设备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安全管理论文》之化工火灾危险性分析

化工火灾危险性分析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化工企业迅速崛起,化工生产日益发达。重庆作为我国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就是化工业。而长寿区又是重庆的化工基地,工业基础雄厚。截止目前,长寿化工园区累计引进企业116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4家,跨国公司17家,引资近500亿元。化工产业的高度发达和集中,也使得当地的化工火灾形势比较严峻。因此,如何有效预防化工火灾的发生,对挽救人民生命、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有幸分配到了长寿消防支队下属的特勤中队进行见习,辖区内就包括长寿化工园区,也开始真正接触到了化工火灾,并对化工火灾的预防产生了一些粗浅的想法,本文将针对化工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分析进行初步的研究。 2.化工生产的特点 2.1化工物质的特点 在化工企业中,所涉及的绝大多数化工原料、中间体、成品、半成品、副产品等都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或者有毒有害等特点。以长寿化工园区内的四川维尼纶厂为例,就有乙炔、甲醇、甲醛、醋酸乙烯、乙酸丁酯、醋酸、天然气、乙醇、液氯、氧气、双氧水等多种危险化学品物质,而且储量都比较大。 2.2化工生产装置的特点 (1)化工生产装置种类繁多,各种塔、釜、槽、罐、阀门比比皆是; (2)高度密集,设备紧凑; (3)各种管道(线)纵横交错,上下串通,左右贯穿。 2.3化工生产工艺的特点 (1)自动化生产程度高,连续性强; (2)生产中的处理量比较大;

(3)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多样,工艺控制参数多; (4)要求高,操作严格,通常都是在高温、高压、低温、真空等条件下进行,并且伴有复杂的化学反应。 3.化工火灾的特点 上诉化工生产的不同特点,也决定着化工企业的各个环节中都容易发生火灾甚至爆炸的事故。一旦发生火灾,通常会出现以下的特点: (1)火势猛烈,燃烧强度大,火场温度高,热辐射强; (2)火灾蔓延速度快,极易形成立体火灾、大面积火灾和流淌火; (3)容易复燃和多次爆炸; (4)往往需要投入较多的参战力量和较长时间; (5)组织指挥、扑救和处置的难度都相当大; (6)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大; (7)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有毒有害物质一旦泄漏到大气或排放到江河中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大气、水资源污染,影响持久、治理难度大。 4.化工火灾危险性分析 按照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化工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是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而进行火灾预防的前提就是应该清楚化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火灾危险种类、分布及可能产生的危险方式和途径等。火灾危险性分析是化工火灾预防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分析是否全面、准确、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预防措施的正确性。 4.1化工生产中典型化学反应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化工生产的核心是化学反应,这些化学反应过程中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火灾危险性,不同的化学反应过程的火灾危险性往往不同。结合长寿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的生产状况,这里将着重针对几种典型的化学反应过程的火灾危险性展开分析。 (1)氧化反应 在化工生产中,常把加氧去氢的反应叫作氧化反应。氧化反应需要加热,绝大多数又都是放热反应,反应热若不及时移去,会使温度迅速升高引发爆炸。在反应

火灾危险性分类

一、生产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注】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建规》(厂房)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例题】某面粉加工厂的面粉碾磨车间为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建筑高度为25m,建筑面积共3600㎡。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标准,该面粉碾磨车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确定为().(2015年) A.甲类 B.乙类 C.丙类 D.丁类 【思考题】某戊类生产车间内,甲类生产部分占该车间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乙类生产部分占该车间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丙类生产部分占该车间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丁类生产部分占该车间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则该车间应判定为哪类火灾危险性? 【解析】当同一厂房或防火分区内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建筑面积占比大于5%时,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甲类占比2%,乙类危险性及以上占比4%,丙类危险性及以上占比6%,故该车间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主讲老师一只船教育郝老师 学员刘叙麟整理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

中庭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编号:SM-ZD-75311 中庭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分 析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中庭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中庭”能使建筑的内部空间达到最大范围连接性,并形成整体的内部空间视觉效果以及大面积自然采光,其庄重美观、内部采光性能好、环境舒适,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例如:1967年比利时布鲁塞尔伊若巴施格百货商店二楼起火,共造成325人死亡,其中260人死于四楼食堂,损失约70亿丹。此次火灾是由于建筑中中庭部分未设防火分区,中庭设置的感烟探测器未动作,由于中庭的烟囱效应,使烟气迅速扩散,火势扩大,起火45分钟后,玻璃屋顶很快遭到破坏,一部分钢结构被烧而倒塌,楼内人员无法安全、迅速的疏散,从而造成了此次悲惨事件。 中庭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1.易燃、可燃物多 中庭大部分都设置于宾馆和商贸楼等公共场所,满足诸多功能的需求,建筑标准高,内部装修豪华,在装潢过程中,

火灾危险性分类

本规范对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作了定性或定量的分类原则规定,有关行业,如石油化工、石油及天然气工程、医药等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本规范中的“厂房(仓库)”均表示“厂房或仓库”。 3.1.1 本条规定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原则。 1 表中“使用的物质”主要指所用物质为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或原料,用量相对较多或对其需要进行加工等。 2 划分甲、乙、丙类液体闪点的基准。 为了比较切合实际地确定划分闪点的基准,原规范编制组曾对596种易燃、可燃液体的闪点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情况如下: 1)常见易燃液体的闪点多数小于28℃; 2)国产煤油的闪点在28~40℃之间; 3)国产16种规格的柴油闪点大多数为60~90℃(其中仅“—35#”柴油为50℃); 4)闪点在60~120℃的73个品种的可燃液体,绝大多数危险性不大; 5)常见的煤焦油闪点为65~100℃。 因此,可以认为:凡是在常温环境下遇火源能引起闪燃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可列入甲类火灾危险性范围。我国南方城市的最热月平均气温在28℃左右,而厂房的设计温度在冬季一般采用12~25℃。 根据上述情况,将甲类火灾危险性的液体闪点基准定为小于28℃,乙类定为大于等于28℃至小于60℃,丙类定为大于等于60℃。这样划分甲、乙、丙类液体是以汽油、煤油和柴油的闪点为基准的。 3 火灾危险性分类中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确定基准。 由于绝大多数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均小于10%,一旦设备泄漏,在空气中很容易达到爆炸浓度而造成危险,所以将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划为甲类;少数气体的爆炸下限大于10%,在空气中较难达到爆炸浓度,所以将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划为乙类。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划分可行。因此,本规范仍采用此数值。但任何一种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不仅与其爆炸下限有关,而且还与其爆炸极限范围值、点火能量、混合气体的相对湿度等有关,使用时应加注意。

化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分析及预防措施研究

化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分析及预防措施研究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化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分析及预防措施研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安全问题也目趋明显,各类重大工业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不断增加,给人们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2000年工矿企业共发生职工伤亡事故817140起,死亡108990人。2001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1000629起,死亡130491人。2002年全国共发生事故1073434起,死亡139393人。200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963976起,死亡137070人,2004年会国共发生各类事故966159起,死亡136755人。 进入新世纪,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不断出现,从而产生了新的危险。人类在发展现代科学技术,拥有现代科学技术所创造的巨大财富和享受现代美好生活的同时,也尝到了现代人类文明的苦果。尤其是随着化工行业的发展,化工产品在工业和居民日常生活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人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它。而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易燃、易爆、有毒及强腐蚀性原材料,所以在其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及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放射等事故也越来越多,造成危害也越来越大。 1974年英国的弗利克斯保罗工厂发生了环已烷蒸气云爆炸事故,使28人世生,89人受伤,2450幢房屋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700万美元。1985年,发生在墨西哥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导致650人死亡,2500多人受

伤。直接损失470余万元。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发生的爆炸着火事故,导致5人当场死亡,更为严重的是lOOt左右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使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 自建国以来,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发生重大典型泄漏事故共50余起,其中由泄漏导致的中毒、火灾、爆炸事故40余起,而由爆炸等原因导致的泄漏中毒事故10余起。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1,在人类为维持生命、延续种族而产生的最原始、最基本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会产生安全需要。安全是人类最重要的生存条件之一,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 这些事故的共同特点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物质损失、环境污染非常严 重,其影响范围往往超出工厂的围墙,威胁公众安全,甚至威胁邻国居民安全。 一个国家的安全生产水平是其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也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实 力、科技发展水平和职工素质的具体体现。

建筑工地火灾危险性分析及预防对策

编号:SM-ZD-12252 建筑工地火灾危险性分析 及预防对策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建筑工地火灾危险性分析及预防对 策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建筑工地如雨后春笋般在祖国各地出现。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规定。但是建筑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建设管理者和施工操作人员普遍对建筑工地火灾的潜在危险性和防范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建筑工地火灾时有发生。10月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经纬360度”在建工程发生火灾,由于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尚未投入使用,且现场可燃物质较多,给火灾扑救带来一定的困难,经过消防官兵一个多小时的搜救,现场施工人员61人全部安全疏散。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认定起火部位为建筑工程A栋一层商服第四、第五轴之间,火灾原因系电焊工违章电焊,引燃天棚上的装修材料,导致火灾发生。从这起事故中,我们不难发现,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建设顺利进行的一

电气火灾危险性分析及防范

电气火灾危险性分析及防范 要】文章从对电气火灾统计数据的分析入手,剖析了家庭电气火灾的原因和紧迫性,探讨了居民住宅的电气设计,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插座系统照明设计接地防雷 1 家庭电气火灾形势严峻? 据统计,近年来居民家庭火灾起数、人员伤亡所占的比例呈整体上升趋势,其中由于电线和用电器具短路、超负荷、接触不良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火灾高居榜首。以成都市为例,电气火灾在该市家庭火灾总起数中占的比例在1998~2003年一直高达40%。 2 导致居民住宅电气火灾的原因 (1)电气线路引发火灾:1)建筑在布线时设计的用电量少,选择的电线截面较小,且经过长时间使用,电线绝缘层部分可能已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常常因漏电、短路、超负荷引起火灾;2)敷设线路时留下太多接头,又没有经过技术处理,由于铝线表面极易氧化,当大电流通过时,所产生的热量引燃周围可燃物;或经过长时间使用,接头、接线端处松动、接触不良,接触处也容易产生高温进而导致火灾;3)住宅设计的固定插座偏少,为了解决插座不够用的问题,过多长期使用插座板,而且乱接插座板易导致电气短路或异常高温进而产生火灾;4)未分路设计,住宅内负荷未分流,在同一线路使用多个大功率电器导致过负荷引发火灾。 (2)电器设备引发火灾:1)开、关电器频繁,导致电动机电流骤

增,温度急剧上升而引起电动机等元件过热而烧毁起火;2)电线受潮,产生漏电打火,从而引起火灾;3)电器质量低劣、发热过高且绝缘隔热、散热效果差而引起火灾。 3 居民住宅电气设计 3.1 照明设计 (1)电光源的选择。照明应满足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设施功能的要求,保证光源的显色性适度、亮度分布合理、眩光少、视觉舒适,并尽可能节能。 (2)灯具的选择。灯具应根据使用环境、房间用途、光强分布、限制眩光等因素进行选择。在满足上述技术条件下,应选用效率高、维护检修方便的灯具。 3.2 配电系统型式的选择 我国低压配电有单相二线式、单相三线式、三相三线式、三相四线式4种配电型式。其中三相四线式损耗最小,是最佳的设计方案。尤其是多层住宅用户的单相负荷越来越多,当采用单相电源配线入户已不能满足时,可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入户,这样可以消除三相负荷不平衡的弊端,使电网运行更加合理,节能效果更显著。 3.3 电源插座系统 (1)插座的回路划分:国标《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中6.5.2条规定,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2)插座的选择与安装:1)插座的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插座的

火灾危险性分类

1 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主要是根据生产过程中使用和加工的物质的火灾危险性的高低进行分类,生产的火灾危险按高低顺序共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具体分类及举例见表5—6: 生产厂房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上述分类原则。厂房和构筑物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 16—87)》。对石油化工企业还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的有关规定。 表5—6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 类别 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举例 甲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的易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1.闪点<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工段及其泵房,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二硫化碳工段及其应用部位,金霉素车间粗晶及抽提工段,农药厂乐果车间,磺化法糖精车间,氯乙醇工段,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工段,苯酚车间磺化、蒸馏工段、焦化厂吡啶工段,胶片厂片基车间,汽油加铅室,甲醇、乙醚、丙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的合成或精制工段 2.乙炔站,氢气站,石油气体分馏(或分离)午间,氯乙烯工段,乙烯聚合工段,天然气、水煤气或焦炉气的净化(如脱硫)工段及其鼓风机室,丁二烯及其聚合工段,醋酸乙烯工段,电解水或电解食盐工段,环己酮工段,乙基苯和苯乙烯车间 3.硝化棉工段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璐车间,黄磷制备工段及其应用部位,三乙基铝工段,染化厂某些能自行分解的重氮化合物生产工段,甲胺车间,丙烯腈车间4.金属钠、钾加工车间及其应用部位,聚乙烯车间的一氯二乙基铝工段,敌百虫车间三氯化磷工段,多晶硅车间三氯氢硅工段,五氯化磷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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