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管理保密制度

烟草专卖管理保密制度

烟草专卖管理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进行烟草专卖管理,打击卷烟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和消

费都利益,特制订本制度,本局全体专卖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细那么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散布

获取的举报、投诉信息及举报、投诉人的根本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被

投诉、被举报人及有关案件的当事人通风报信。

第四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单位内外无关人员及有关案件当事人等散布、泄漏所办案件、专卖管理的具体措施等方面的机密或涉及相关的机密。

第五条不得向其他专卖管理人员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办案、专卖管理等各方面的机密。

第九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案情、情报

信息等方面的内容。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第三章责任第十一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

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有关机关处理。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范本(一)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一)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0142烟草专卖管理制度(一) Tobacco Monopol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 第三条烟草专卖局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局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烟草专卖局违法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受法律保护。 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或者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烟草专卖局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类。 第七条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

烟草专卖局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烟草专卖局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二)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与**烟草企业文化相一致,能够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和保障全体员工的权利和利益得以实现。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考勤是企业计发工资和绩效薪酬的一项主要原始依据,各单位、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七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机关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经劳动部门批准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岗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安排作息时间。 第八条严格考勤管理 1、各科室(部门)应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每天记录本科室(部门)人员的考勤,并认真填报考勤表。 2、考勤以部门为单位进行,以月为周期,考勤记录必须按每个工作日进行登记,考勤记录须字体工整,次月5日前考勤人员将考勤表交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督察考评部门备案,并将有关考勤整理归档。 3、上报的考勤表不得随意更改,记录考勤错误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考勤员改正,并由负责人签字报督察考评中心(部门)。 4、各单位(部门)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不许弄虚作假。对不执行考勤制度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员工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制度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员工因自身原因在制度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迟到、

早退半小时以内,每次扣罚1分当月考勤得分;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每次扣罚2分当月考勤得分。 2、因特殊情况,员工在上班期间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方可离开,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早退处理,每次扣罚2分当月考勤得分。 第十条旷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未经领导批准,自行不到岗者; 2、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不到岗者; 3、病(伤)假虽有医疗部门建议,未按规定经领导批准,自行休假; 4、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休假证明,虽然领导批准,事后被查实者; 5、经医疗部门鉴定,病(伤)已愈,仍不上班者; 6、未经领导同意,擅自补休者。 旷工1天扣员工本人当月绩效考核10分,超过3天停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15天(含15天)以上或一年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的,当作员工自动辞退处理,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休假和请假 第五章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应及时说明。 第十九条文明礼貌接听电话、接待来访,保持行业良好风貌。 第二十条遵纪守法。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二条具有强烈的安全观念,遵守操作规章,杜绝责任事故。 第二十三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单位以下资料: 1、单位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单位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策划、经营项目及经营

烟草行业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与管理规范

烟草行业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与 管理规范 国烟办〔2003〕17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经济信息中心 二 二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1) 1概述 (2) 2信息安全概述 (3) 2.1P2DR模型 (3) 2.2纵深防御体系 (5) 2.3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 (5) 2.4信息安全的系统工程思想 (6) 2.5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和目标 (9) 2.6系统安全威胁 (9) 2.7烟草行业的信息安全防范对象 (10) 3信息安全法规、政策和标准 (12) 3.1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2) 3.2国家标准和要求 (12) 3.3行业要求和规范 (13) 3.4其它专用安全标准 (13) 4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 (14) 4.1系统的安全结构 (14) 4.2通信系统安全结构 (15) 4.3网络系统安全结构 (16) 4.4主机与系统安全结构 (21) 4.5数据与应用系统安全结构 (24) 4.6安全产品选型原则和依据 (28) 4.7主要安全产品的指标参数 (30) 5烟草行业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的目标、原则和要求 (35) 5.1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的主要目标 (35) 5.2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 (35) 5.3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35) 5.4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 (36) 5.5各级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的具体要求 (37) 6安全管理的组织、制度和职责 (39) 6.1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39) 6.2安全管理体系 (40) 7安全事故处理和汇报 (47) 7.1事件处理目标 (47) 7.2系统安全事件处理优先级 (47) 7.3记录系统安全事件 (47) 7.4系统安全事件核实与判断 (47) 7.5系统安全事件现场处理方案选择 (49) 7.6系统安全事件处理服务和过程 (50) 7.7系统安全事件后处理 (51) 附录一各级网络系统信息安全建设建议方案 (53) 附录二常用端口和网站 (61) 1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有关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有关管理规定(试 行) 为加强国家局、总公司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内部管理,培养机关工作人员的优良作风,创造有序、整洁、文明、安全的办公环境,根据国家局、总公司机关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工作纪律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事情。 (三)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工作的,要按规定程序请假。 (四)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均视为旷工。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月7日前将上月的考勤登记表报送人事劳动司,考勤登记表作为工资发放、年终考核的依据。考勤登记表要如实填报。

(六)各类假期、请假审批权限、有关待遇以及检查和考核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规定》(国烟人[2006]253号)执行。 二、办公秩序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要穿戴得体,仪容整洁、大方,不得穿拖鞋及其他暴露透明等有碍观瞻的服装。 (二)办公室内布置力求简洁、整齐、庄重,办公家具摆放布局合理,整体效果好。桌面文件、文具放置有序。公用部位及柜顶、台面不得堆放杂物。 (三)涉及机关的资产由机关服务局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登记。需要配置或调换办公用具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签字报机关服务局统一办理立项、预算等相关手续。 (四)爱护公物,文明使用公用设备和各种公用物品,不准随意挪动、拆卸、占用和损坏公用设施。 (五)自觉维护办公楼的环境卫生,办公室要做到窗明几净、无积尘。不得随地吐痰、泼水,乱扔烟头及杂物;废弃物品、垃圾要按规定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准擅自在楼道、庭院等一切公共场所堆放器材、箱柜和其他杂物,保持环境优美。 (六)培养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节约用水用电和办公用品。 (七)要文明礼貌办公。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待基层办事人员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前言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烟草专卖行业的管理、规范销售 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协调烟草专卖工作,促进烟草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是烟草专卖行业的一项基础性管 理制度。 定义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独家经营烟草的特殊经营行业。烟草专卖机构 是指在国家烟草专卖局授权下,依法开展烟草专卖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和个体经营者。烟草专卖管理制度是国家对烟草专卖行业进行的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度,包括各级烟草专卖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的管理办法 和规定。 管理原则 服务消费者,维护公共利益 烟草专卖机构必须树立服务消费者的意识,时刻关注消费者需要,尽可能地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要注重从维护公共利益的 角度出发,合理控制烟草消费,规范销售行为,防止烟草专卖行业对 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宁构成影响。

规范经营,强化管理 烟草专卖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依照规定开展烟草专卖业务。要加强对经营者的管理,规范 销售行为,遏制烟草非法交易和烟草产品的虚假宣传。 市场竞争,促进发展 烟草专卖机构要正确看待市场竞争,把握市场机遇和发展趋势, 积极开拓市场,拓展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效率。要加强对行业信息的 收集、分析和研判,推动烟草行业向着健康、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 主要内容 烟草专卖机构的设立和管理 烟草专卖机构的设立、扩建和变更,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烟草专卖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履行烟草专卖的各种 义务。 烟草专卖机构的销售和监督管理 烟草专卖机构进行销售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保证 烟草产品的质量。同时,要加强对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防止烟草非 法交易和烟草产品的虚假宣传。 烟草专卖行业的宣传和媒体监督 烟草专卖行业的宣传必须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不得含 有虚假、夸大和误导性内容。同时,在对烟草专卖行业进行宣传时,

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2011修订)

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2011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1.07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1.07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已被修订 •【主题分类】专卖、专营 正文 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2011修订) (2001年8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发布根据2003年4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1年1月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第二次修订自 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 第三条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

卖许可证和准运证制度。 第二章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构 第四条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省烟草专卖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为主。 各级公安、工商、海关、质量技术监督、物价、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有关监督管理职责,并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实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三)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运证等证件的审查发放和管理; (四)制定有关地方烟草专卖管理的具体工作规则; (五)依法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 (六)承办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七)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派出机构,监督、检查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活动。 第七条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与违法案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范文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范文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烟草专卖管理的监督和实施,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烟草销售企业和烟草零售商,包括 烟草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烟草销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的烟草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烟草销售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 第四条烟草销售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 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烟草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体系,包括销 售记录、库存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以确保销售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第六条烟草零售商应当遵守国家的烟草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 第七条烟草零售商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额,合理安排货 架和商品陈列,使顾客可以方便地购买到所需的烟草产品。

第八条烟草零售商应当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提供烟草产品的专业咨询和指导。 第九条烟草零售商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包括销售记录、库存管理等,以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烟草销售许可证的办理和管理 第十条烟草销售企业和烟草零售商必须依法办理烟草销售许可证,未取得烟草销售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草销售活动。 第十一条烟草销售企业和烟草零售商在办理烟草销售许可证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烟草销售企业和烟草零售商必须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销售活动,不得超范围销售、超期销售和销售未经许可的烟草产品。 第十三条烟草销售企业和烟草零售商应当及时更新销售许可证信息,并按规定办理许可证的换证、补证手续。 第十四条烟草销售企业和烟草零售商应当妥善保管销售许可证,不得私自转让、出租或出借。 第十五条烟草销售企业和烟草零售商应当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销售记录,保留销售记录至少三年,并按规定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管理。 三、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科学、规范、高效、公开、便捷。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本单位设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二、行政事务管理部门分内部管理、对外服务两个职能,分别设置内部管理科和对外服务科,实行分工管理。 三、内部管理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内部管理工作;编制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监督落实;负责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对外服务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各项对外服务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回答问题,解决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相关问题;收集、整理、分发烟草专卖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需要,组织人员及物资的调配和移交。

五、行政事务管理部门有权向本单位领导提出有关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建议,对本单位的有关行政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工作职责 一、内部管理科的工作职责: (一)审批烟草专卖行政事务部门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和重要决策; (二)监督并及时反馈烟草专卖行政事务部门的各类工作情况和成果; (三)负责烟草专卖行政事务部门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二、对外服务科的工作职责: (一)接待来访人员,回答问题,解决问题; (二)收集、整理、分发烟草专卖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 (三)根据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需要,组织人员及物资的调配和移交; (四)负责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 一、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处理流程

烟草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烟草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双方公司之间在烟草信息领域内的保密信息,确保相关信息不被泄露、被恶意利用或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双方公司都应当遵守该协议,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护。 二、定义 1. 保密信息:指双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在烟草信息领域内所涉及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商业计划、市场分析、客户数据、价格策略等。 2. 泄露:指未经授权或违反本协议要求,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或在未设立必要的安全措施下,致使保密信息透露给非授权的人员。 三、保密义务 1. 甲方和乙方均应当认识到保护保密信息的重要性,并通过签署本协议予以保护。双方公司仅能在必要的范围内、出于业务目的的需要,使用保密信息。 2. 甲方和乙方都应在其内部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并确保员工知晓并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3. 甲方和乙方都应合理使用、存储和处理保密信息,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泄露和非法使用。

4. 甲方和乙方都应将授权的使用保密信息的员工的数量控制在最小限度,并建立相应的权限管理制度。 5. 甲方和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护保密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和机密性。 6. 甲方和乙方应确保保密信息仅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给合作方,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合作方对保密信息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7. 甲方和乙方都应对违反保密义务的员工或第三方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保密期限 1.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保密期限为三年。 2. 保密期限届满后,甲方和乙方可以继续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或者协商延长保密期限。 五、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造成保密信息的泄露或者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2. 经济赔偿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未果,则按照泄露方赔偿给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六、协议终止

烟草保密协议

烟草保密协议 近年来,电子烟、加热烟草等新型烟草产品的兴起使得烟草市场更加多元化。烟草公司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时,常常需要借助保密协议来保护其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本文将从保密协议的概念、内容、执行和纠纷解决等方面,对烟草保密协议进行阐述。 一、保密协议的概念 保密协议又称保密合同,是指为了保护保密信息而订立的合同。通常情况下,保密协议由信息提供方和信息接收方双方签署,并约定保密期限和保密范围等内容。在烟草业中,保密协议主要用于保护烟草公司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以及其他重要信息。 二、保密协议的内容 烟草保密协议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1.协议双方的认证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保密信息的定义和范围,明确哪些信息是保密的; 3.保密期限,即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期限届满后保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 4.保密义务的约定,明确接收方要履行的保密义务; 5.解密权限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只有信息提供方才有权解密,接收方需要获得信息提供方的授权;

6.免责条款,包括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第三方的侵权行为等情况 下的免责条款; 7.违约责任,即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后果和责任。 三、保密协议的执行 保密协议签署后,信息提供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保密信息不会 被泄露。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加强内部管理,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 2.限制信息的传播范围和范围,同时建立审批程序; 3.对相关人员实施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 接收方则应当严格遵守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确保保密信息不会被泄露。接收方应当尽可能地采取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建立安全管理系统,采取物理隔离、逻辑隔离等措施; 2.加强审计和监测,确保信息的安全。 四、保密协议的纠纷解决 在保密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因保密信息泄露、无授权公开、不当使 用等问题引发纠纷,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重新约定协议内容、扩大保密范围等,从而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2.仲裁解决,双方可以根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进行仲裁调解;

烟草 涉密 案例

烟草涉密案例 一、案情回放 我区从2011年7月开始对烟草行业涉密人员实施涉密信息知悉范围内的全程保密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全部涉密人员的定级和分类。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少数单位存在违规现象,如未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等问题时常发生。为此,市国家安全机关向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提出严肃批评,同时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名录予以跟踪督办。二、典型做法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能划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布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召集辖区所属各县(市)局及直属单位就落实好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覆盖面广、层次清晰的三级联动格局。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微博、短信平台等媒介载体,采取多样式、高频率的宣传手段,积极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涉密人员管理工作的意义与价值,使之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增强依法履行保密义务观念,切实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3.注重源头防范,抓住教育培训。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特征的涉密人员,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帮助他们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突出检查指导,狠抓贯彻落实。紧盯薄弱环节,逐项排查隐患漏洞,研究解决措施办法,真正让基础扎得更稳、队伍带得更活、风气搞得更浓厚。 5.创新服务举措,优化配套设施。适应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舆论环境,探索构建符合涉密人员身份特殊需求的心理疏导、医疗

救助、子女托管等综合服务模式,努力打造温馨舒适的软硬件条件,最大限度满足涉密人员的迫切愿望。 6.畅通投诉渠道,严厉追究处罚。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申请调离审核备案登记制度,凡被撤销或者降低涉密人员等级的,两年内禁止再担任涉密人员。同时,还可以给予警告、扣减绩效奖金、停职反省、吊销许可证等惩戒措施。 烟草专卖局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全程保密管理前签订《涉密信息保密承诺书》,并且在今后的工作中都要随时携带承诺书,若无故遗失则按照规定赔偿损失。 有着近30年烟草经验的资深公司负责人徐树林说:“涉密人员进入这个岗位后,感触很深,也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遇”。

最新烟草涉案物品管理制度

最新烟草涉案物品管理制度 烟草涉案物品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烟草涉案物品的各种管理措施和规定,确保烟草涉案物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防止其被非法买卖和使用。随着社 会的不断发展和对烟草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制定最新的烟草涉案物品管理 制度是必要的,并且需要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一、烟草涉案物品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范围 1.目的:确保烟草涉案物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维护烟草市场的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范围:适用于所有烟草涉案物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环节, 包括烟草制品、烟叶、烟草设备等。 二、烟草涉案物品的分类和管理要求 1.烟草制品:根据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将烟草制品分为高、中、低 三个等级,分别设立相应的销售和使用限制。高等级烟草制品应设立专门 的销售通路,低等级烟草制品应设立专门的警示标识和销售限制。 3.烟草设备:烟草设备是指用于制造烟草制品的机械设备和技术设备,应设立专门的烟草设备管理机构,加强对烟草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 监管,禁止非法买卖和使用烟草设备。 三、烟草涉案物品的生产管理 1.生产许可证:烟草制品的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国家烟草专营局颁发的 生产许可证,确保生产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 2.生产环境:烟草制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生产 车间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烟草涉案物品的流通管理 1.流通许可证:烟草涉案物品的流通企业必须获得国家烟草专营局颁 发的流通许可证,确保流通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 2.流通环节:烟草涉案物品的流通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流通网络和物 流系统,确保烟草涉案物品的无缝流通和及时配送。 3.防伪技术:烟草涉案物品的流通企业必须使用先进的防伪技术,在 产品包装上标注相应的防伪标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 五、烟草涉案物品的销售管理 1.销售许可证:烟草涉案物品的销售企业必须获得国家烟草专营局颁 发的销售许可证,确保销售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 2.销售场所:烟草涉案物品的销售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销售场所,并 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和禁烟区,禁止销售给未成年人和非法人员。 3.销售记录:烟草涉案物品的销售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销售记录系统,记录销售时间、销售数量和销售对象等信息,确保销售过程的可追溯性。 六、烟草涉案物品的使用管理 1.使用限制: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烟草涉案物品的使 用范围和使用场所进行限制,禁止在公共场所和特定场合使用烟草涉案物品。 2.信息宣传:加强对烟草涉案物品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烟草涉案 物品的认知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烟草涉案物品的滥用和危害。 七、烟草涉案物品的监管和处罚

浅谈烟草企业保密管理

浅谈烟草企业保密管理 我学保密法 浅谈烟草企业保密管理 纵观古今,我们就可以看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远的不说,就说革命战争时期的谍报战,一个秘密能顶几万,甚至几十万大军,就能瞬间扭转战局,就如伟大的思想家韩非子在《说难》中所说的:“事以密成,语以泄败。”由此可见,保密工作对国家和集体何等重要。哪怕就是在现在,无论是敌对国还是友好国之间,无不在千方百计地窃取对方秘密。 不仅如此,保密工作对于企业同样重要,烟草也不例外。 第一,保密工作是维护烟草企业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任何一种企业秘密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是企业利益的信息表现形式,是企业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企业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企业秘密一旦泄露,必将直接危害企业的经济平安、科技平安,直接危害广阔员工、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烟草作为我省的重要产业支柱,每年给国家带来丰厚的税收,烟草企业利益的损失,也就意味着国家利益的损失。因此,只有加强对企业秘密的保护,才能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第二,保密工作是表达和保障烟草企业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保守企业秘密是我们每个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在当今的信息时代,信息成为更加重要的一种资源,是一个企业独领风骚的资本、表达和保障。从保密工作涉及的领域和手段看,保守企业秘密的能力,直接表达了我们烟草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管理能力。只有全面提高保密能力,才能切实保障烟草企业开展壮大。

第三,保密工作是烟草企业生死存亡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机密是企 业开展壮大的根基,很多时候还能决定着企业生死存亡。虽说烟草企业具 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其可观的利益还是吸引着不少不法份子,秘密的泄露,不仅会严重影响本地烟草生产工作,使不法份子逍遥法外,让烟草企业蒙 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严重影响烟草企业的健康开展,给国家造成 严重的经济损失。 经过这次新保密法学习活动,让我认识到保密工作任重而道远。 第一,思想认识方面。我们不仅要对保密措施和制度有深入认识和了解,而且在工作中,什么是秘密,对谁是秘密,什么秘密可以公开,什么 时候公开,对谁公开,这些都需要我们有一个很清楚的认识。保密意识的 缺乏,公共场所或朋友间的信口开河都是我们思想认识不高所造成的。 第二,身体力行方面。保守秘密对于每一为工作人员来说,不是嘴上 说说,纸上谈谈就行,需要每一个工作人员一言一行、持之以恒做出来的。 第三,相互监督方面。秘密的泄露,有时就是不经意的一句话或一个 疏忽,监督措施不可能面面俱到,时时跟踪,这就需要我们勇于担当监督者,保密是我们的责任,同时守密也是我们的义务。 针对这些,作为生产技术部门,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点:一、加强新《保密法》的学习,增强保密思想认识。 二、全员参与,身体力行,全面提升保密水平。 保密工作,人人有责,是烟草企业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对于烤烟生 产中的各类生产技术、数据和各合作供给商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随着 信息时代窃密手段、窃密技术的千变万化,保密工作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情 况和问题,保密工作靠传统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已不能适应形势开展需

烟草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信息安全保密承诺书(三篇)

烟草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信息安全保密承诺书 (三篇) 烟草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信息安全保密承诺书篇一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爱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烟草行业《关于加强烟草行业办公计算机安全和保密治理的若干规定》(国烟办综〔〕号)、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乙方向甲方严肃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公布、转摘、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根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隐秘,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卑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惧或者教唆犯罪的; 8. 污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制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办公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制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公司业务的各项数据。 八、不外传公司员工资料。 九、不外传其他公司经营治理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十、确需外传的,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烟草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信息安全保密承诺书篇二 甲方: 乙方: (教师)

烟草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 烟草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烟草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以下简称等级保护)工作,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依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和《烟草行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国烟办〔2011〕529号),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局、总公司机关,行业各直属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等级保护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是指行业自行建设(或采购)和使用的非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测评、安全保护和整改等。 第四条行业等级保护工作实行逐级审核、自主保护的原则,所有信息系统均要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并明确业务主管部门或专门设立的跨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业务主管部门)。未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和未明确业务主管部门的信息系统,不得竣工验收和支付运行维护期的维护费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烟草行业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行业等级保护工作领导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行业等级保护工作。 第六条烟草行业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行业等级保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订行业等级保护制度和标准,审核行业各直属单位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指导、检查行业等级保护工作。 第七条国家局烟草经济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局、总公司机关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测评、安全保护和整改工作。行业各直属单位信息化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等级保护工作,按照行业等级保护有关要求,审核所属单位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组织实施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测评、安全保护和整改工作。 第八条信息系统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提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需求并确认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 第三章信息系统定级 第九条信息系统定级是指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行业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信息化部门要协助信息系统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定级。 第十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遵循《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等级划分,共分为第一级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制度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制度 在了解了卷烟零售户业态的基本常识后,必须要进一步了解的业态的识别,从而才能加强零售业态的管理,规范、引导、帮助零售业态的发展。同时,在这一节我们将进一步介绍烟草专卖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要求,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生产环节的特点不一样,烟草专卖品的复杂性、垄断性、适度性决定了其生产环节的特殊性,从而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烟草专卖品生产环节监管的具体要求。 一、卷烟零售户的业态 20XX年10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实行重新修订的《零售业态分类》标准。该标准作为商贸标准化体系框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指导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重要依据,界定了我国对零售业态的定义,设定了分类的具体标准,划分了当前我国零售业态的类别,规范了各类零售业态的名称。20XX 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了《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准确地运用业态信息进行烟草零售业态的识别是做好烟草营销和专卖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 (一)业态识别的基础知识 1.业态识别概述 (1)业态识别的定义

所谓业态识别,是根据各类零售业态划分的标准和依据,结合零售经营者的经营特点和要素,对其业态归属于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中的哪一个具体类别进行判断的一种认识活动。业态识别的结果,是将具体的零售经营者的业态对应到《零售业态分类》中的确定类别,或者发现零售经营者经营形态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2)业态识别的作用 在千变万化的零售市场中科学识别千千万万零售经营者的业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①有利于对各种零售业态的本质属性、外在特点、发展和变化规律进行准确把握和深入研究。 ②有利于指导零售业态实践,使零售业态向多样化、个性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③有利于在零售业态发展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建立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产业种类、消费水平、购物习惯相适应的零售业态体系,促进零售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④有利于政府职能部门对零售业态的管理,规范、引导、帮助零售业态的发展。 ⑤有利于企业选择适合的零售业态形式,依据零售业态的特性、内涵和分类等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的运作,促进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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