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离异男:我把老婆拱手让给了别人

婚姻离异男:我把老婆拱手让给了别人
婚姻离异男:我把老婆拱手让给了别人

爱情,不会在原地等你,这不是生活和我开玩笑,而是我没把爱情当回事后的自食苦果。写在前面

上大学以后,我们正式以恋人的关系开始交往。我发现她会为我做所有的事情,帮我买早餐,洗衣服,甚至会把自己打工赚来的钱分给我做零用钱。大学四年我们相处的相当融洽,毕业以后,她提出结婚。我的家里人都对她赞不绝口,马上就答应了下来。结婚后,她不但自己作为高级财会的工作做得非常出色,而且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说实话,这样的老婆真是没得说。只是到这时我还洋洋自得地以为反正她爱我爱得无法自拔,做这些事都是她心甘情愿的。于是我闲下来时便学会了打麻将,起初只是小玩,后来逐渐的瘾大了起来,玩的很大,而且时间上开始渐渐地很晚回家甚至整晚不回家。有的时候早上掏出手机总会看见几十个未接来电,我知道是她,但奇怪的是,我却从来没有因此自责过。这样的日子大约过了有将近一年。直到那天我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你老婆因为精神恍惚,做饭的时候,不小心菜刀切到了手指上,刚刚做完包扎缝合,你赶紧过来看看吧!

挂了电话,我急忙奔向医院。到病房门口时,我发现站在里边的医生竟然是我的高中同学。我很意外地走过去,他转身面向我,示意和他出去。我随着他走出病房,他丝毫不避讳地说,离婚吧,你根本就没有爱过她,为什么不让她去追求属于她自己的幸福!那一刻,我脑子轰鸣,我不相信她会爱上别人,尤其是眼前的他。他曾经和我一样不是个好学生。不错,那是过去的我,高中时我就喜欢她,虽然读的大学不理想,但是我一直很努力地让自己变得优秀,希望将来有一天能配得上她。我终于明白了,不是她不爱,而是我太不在乎。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还是厚着脸皮问了这个不该问的问题。你玩麻将的第一晚,她出来找你,晕倒在医院旁边的人行路上,恰好我值夜班和同事出去买吃的发现了她。也许你不知道,从那以后,每次你晚上不回家,她就不停地给你打电话,直到摁得键盘发烫。再后来,她渐渐地出现了轻度神经错乱,来我这里治疗。我曾无数次向她表白过,可她从没做出过任何反应。事实上,她是爱你的,但是却爱得很痛苦。听着这些话,我已经泣不成声。再看看眼前的他是那么的优秀,而且对我老婆的爱又是如此的执着专一,我没有理由不让老婆拥有本该就属于她的幸福。

离婚有关法律文章

题目: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研究 姓名:华亚伟 学号: 201010010031 学院:政法学院 专业:法学双学位 年级班级: 2011级 指导教师:刘森 2014年 5 月 4 日

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 本人完全了解有关保障、使用毕业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有关毕业论文管理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同意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机构将本毕业论文通过影印、缩印、扫描等方式进行保存、摘编或汇编;同意本论文被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和查阅。 本毕业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 论文题目: 作者单位: 作者签名: 年月日

目录 引言 (1) 一.离婚经济帮助的概述 (2) 二.离婚经济帮助的问题 (3) (一)离婚经济帮助的对象问题 (3) (二)离婚经济帮助的适用条件问题 (3) (三)离婚经济帮助适用的方法问题 (4) (四)离婚经济帮助的数额问题 (4) (五)离婚经济帮助变更和终止问题 (5) 结语 (6) 参考文献 (7) 致谢 (8)

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研究 摘要: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是夫妻双方离婚时,生活宽裕的一方对生活困难的一方的经济救济。该制度设立的为了使得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人,可以得到配偶的经济帮助以便能够正常的生活。但是,通过这几年婚姻法实践中出现许多经济帮助制度中的帮助对象、适用条件、适用方法、帮助数额、变更和终止情形等问题,因此需要立法完善,以解决社会生活中很多问题。 关键词:离婚;经济帮助;帮助数额 Divorce economic help system research Abstract:Divorce financial assistance system is such a kind of divorce remedy system which is for the sake of respecting the couple’s personality independence and equality and devoting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the weak and for the purpose of achieving the balance of the damage and the relief effectively. That is to say, this system is the form that the law provides right relief and helps to the party whose right was damaged or at a time of hard economic times in the process of divorce. The initial purpose of the system is to make those living a hard life when divorces can get financial assistance from the original spouse so as to maintain normal life demand. However, from recent years’ judicial practice of the marriage law, it reveals that the financial assistance system still needs to standardize and perfect to solve more difficulties and hot issues in the judicial practice. Key words: divorce;economic help;the amount of help;change and termination 引言 如今社会离婚现象存在较为普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家对婚姻的质量要求也提高了,也希望自由的婚姻选择。离婚就是宣告婚姻关系的结束,是男方和女方依照法律解除夫妻关系的的合法行为,它不

离婚法

离婚法自学练习 班级姓名学号 一、不定项选择题。共计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的标准是( A )。 A.夫妻感情破裂 B.夫妻关系破裂 C.一方有过错 D.已就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2.甲于2005年5月 5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同年10月1日甲再次以同样的理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当( B )。 A.受理 B.不予受理 C.驳回起诉 D.驳回诉讼请求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终止的时间为( B )。 A.自失踪之日起终止 B.自宣告死亡之日起终止 C.自失踪或者宣告死亡之日起终止 D.自另一方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之日终止 4.甲、乙夫妻双方经协商同意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离婚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我国法律,丙( D ) A.可以代理 B.在甲乙双方同意下可以代理 C.在取得甲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代理 D.不能代理 5.按照《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C)。申请登记离婚。 A.人民法院 B.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C.婚姻登记机关 D.公安机关

6. 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 A B C)。 A.离婚 B.夫妻一方生理死亡 C.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 D.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 7.某甲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法院撤销了对其的死亡宣告。这对其原来的婚姻关系产生的后果有( A B D)。 A.如甲妻尚未再婚,夫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B.如甲妻已再婚,则原夫妻关系已不存在 C.如甲妻再婚后又离婚,夫妻关系可自行恢复 D.如甲妻再婚后配偶又死亡,夫妻关系不可自行恢复 8.离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特征有( A B C D )。 A.离婚主体具有限定性 B.离婚条件具有法定性 C.离婚行为具有要式性 D.离婚后果具有多样性 9.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 A B )。 A.行政登记离婚 B.法院诉讼离婚 C.调解组织调解的离婚 D.律师调解的离婚 10.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是( A B)。 A.必经程序 B.先行程序 C.任意程序 D.审前程序 11.从离婚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在裁判离婚的立法原则上,出现过三个基本原则或称三个主义,分别是 ( A B C )。 A.过错主义 B.目的主义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裁判意见大全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裁判意见大全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关系不断演化,婚姻家庭关系也在经济与社会改革大潮的冲击下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给这类案件的审理带来了很大压力,特别是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婚前人身与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分割关系、亲子关系、抚养关系等新型法律关系不断增加。随着新型法律关系的出现,我国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这使得同一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出现迥然不同的结果,同一法庭审理类似案件出现截然相反的情况。 为妥善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统一执法尺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及精神,并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答,供参考。 一、程序问题 1、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第一审婚姻、继承、家庭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

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自行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审理。 2、涉及不动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事实婚姻经调解不能和好的,能否判决不准予离婚? 对事实婚姻在一定条件下予以承认,并不意味着其效力完全等同于登记婚姻,在一方要求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时,不能强行要求双方仍然以夫妻名义继续同居。事实婚姻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4、无效婚姻能否按撤诉处理?对于无效婚姻判决能否申请再审?婚姻在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之前又结婚的,是否构成重婚?当事人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申请时重婚情形已经消失的,如何处理? 为体现国家强制力对无效婚姻的干预和制裁,对于无效婚姻不能按撤诉处理,应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属于非讼案件,应比照适用特别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依照《民诉法解释》第三百八十条的规定,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照《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通用版)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通用版) De facto marriage and divorce agreement (general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通用版)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男方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风险提示:双方信息 信息切记不可填错!这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 身份特征,确保离婚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若是信息有误差,可能导致协议直接无法生效。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开始事实婚姻关系,并生有子女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风险提示:抚养费的约定 一般而言,无特殊情况(例如孩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 能力)离婚协议对抚养费的约定是给付到孩子18周岁或独立 生活为止。但在现实情况中,上大学甚至大学毕业后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的孩子很普遍。如果你们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则默认抚养费支付至高中教育完毕;在你们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你们的约定。比如,你们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根据离婚协议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二、婚生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 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元;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女,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风险提示:探视权的约定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 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你必须十分重视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并作

北京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以及最新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

北京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以及最新事实婚姻 离婚协议书 北京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以及最新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男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风险提示:双方信息 信息切记不可填错!这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离婚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若是信息有误差,可能导致协议直接无法生效。 男女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儿子________。现因_____________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 风险提示:抚养费的约定

一般而言,无特殊情况(例如孩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离婚协议对抚养费的约定是给付到孩子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但在现实情况中,上大学甚至大学毕业后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的孩子很普遍。如果你们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则默认抚养费支付至高中教育完毕;在你们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你们的约定。比如,你们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根据离婚协议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二、儿子________由男方监护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 ________元/月,一年一付,每年月_____日前支付,上述款项包括学费、生活费、女方应付至儿子大学毕业。(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每年适当递增_____%),但如遇儿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需较大开支,由双方各半承担; 风险提示:探视权的约定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你必须十分重视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并作出明确约定,要强调细节。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协议范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16727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协议范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协议范本) 男方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事实婚姻关系,并生有子/女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元;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女,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子/女________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________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________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男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女方自离婚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________件,总计约________元; 银行存款________元,归女方________元,男方________元;________车,作价________元,归女方________元,男方________元。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从本案看事实婚姻离婚与解除同居关系的区别

从本案看事实婚姻离婚与解除同居关系的区别 黄登雄[案情] 原告乙女(1968年生)与被告甲男(1954年生)经人介绍认识于1986年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乙女嫁到甲男家开始同居生活。后乙女将自己的户口迁往甲男户口所在地,双方于1991年生育一个儿子,于1995年生育一个女儿,两个子女均已落户,且在户口簿上登记甲乙为夫妻,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甲男有祖遗土木结构房屋四间,1997年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出力将其中两间拆除翻建为两间砖混结构房屋,产权仍登记在甲男名下。同居期间双方没有财产归属约定。2006年,乙女以双方感情不和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并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要求判决将同居期间建盖的砖混结构房屋两间归其所有,两个子女跟随乙女生活,抚养费由其自己承担,起诉案由明确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纠纷,被告甲男答辩应诉亦认为与乙女系同居关系,并同意解除同居。经法院征求子女意见,两个子女均表示愿意随母亲一起生活。 [问题]

1、本案应按同居关系还是按事实婚姻进行审理?法院可否依职权主动认定为事实婚姻?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在诉讼权利上有何不同? 2、认定为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对认定同居共同财产或事实婚姻夫妻共同财产有何影响?本案所涉房屋是否属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出资出力建盖的砖混结构房屋并非将甲男的祖遗房屋翻建,而是在甲男祖遗的空地基(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建盖,该房屋的归属又当如何认定? 3、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争议] 关于第一个问题存在两种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本案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年龄均已超过结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按事实婚姻进行审理; 另一种看法认为,事实婚姻作为同居关系的一种特例,《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应理解为将同居关系认定为事实婚姻进行审理应符合主观、客观两个要件。(1)客观要件: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

婚姻家庭法学一体类测试答案

婚姻家庭法学一体类测试答案 判断 1.狭义的亲属仅指有血缘关系的人们之间因血缘而形成的关系。错 2.一夫一妻制是指成对的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错 3.姻亲在我国婚姻法上无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 4.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对 5.人类婚姻家庭制度大约经历了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类型。对 6.我国对亲属采广义概念。对 7.根据血缘来源的不同,血亲分自然血亲和旁系血亲。错 8.1980年婚姻法第一次明文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 9.亲属因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收养抚养关系而产生。对 10.我国直系血亲计算法:从自己算起为一代,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至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对 11.血亲又分为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两种。对 12.广义的婚姻法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错 13.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制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等。对 14.婚姻自由是指结婚自由。错 15.群婚制经历了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个发展阶段。对 16.根据血缘联系不同,血亲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对 17.我国婚姻法具有明显的伦理性的特征。对 18.1980年婚姻法增加了“实行计划生育"原则。对 19.对偶婚制是指成对的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对 20.婚姻自由是指离婚自由。错 21.法定财产制即配偶在婚前或婚后未有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或财产约定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律规定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对 22.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只有婚姻当事人。错 23.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对 24.《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 25.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对 26.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 27.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对 28.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对 29.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对 30.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 31.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错 32.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错 33.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对 34.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对 35.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对 36.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对 37.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撒诉的,不予准许。对 38.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错 39.《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不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

男方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事实婚姻关系,并生有子/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元;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女,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子/女________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________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________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女方自离婚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________件,总计约________元; 银行存款________元,归女方________元,男方________元;________车,作价________元,归女方________元,男方________元。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________元;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男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女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离婚中的条件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中的条件都有哪些 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办理了结婚登记; 2、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4、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有的夫妻认为只要双方分开一段时间,并且也没有履行夫妻义务的话,那婚姻关系就能自动解除。但其实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毕竟我国不允许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要办理了离婚手续才行。而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不一样,那协议离婚中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中的条件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二、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_________ 年M 日开始事实婚姻关系,并生 有子/女, __________________ 年M 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凄感情已完全破裂,就白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白愿解除夫凄关系。

二、婚生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女,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子/女,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 ,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 )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白收入归各白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男方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男方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男方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女方白离婚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凄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总计约 ; 银行存款________ 元,归女方 ________ 元,男方________ 元; ,作价 ,归女方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3) 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 否则承担违约金。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白行处分白己的行为和财产。

(浙江专用)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专题二十三家庭与婚姻考点二婚姻及夫妻关系试题

考点二婚姻及夫妻关系

(2) 主要内容:夫妻○28共同财产、夫妻○29个人 财产和夫妻○30约定财产 7.夫妻财产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夫妻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 (3)夫妻约定财产按照约定来处置 (4)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 1.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和合法婚姻的区别 (1)同居关系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意义。 (2)事实婚姻因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本质上也是一种不合法的关系,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具体分析。 (3)而合法婚姻则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 2.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要结合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1.男女双方有了婚约,便可视为结婚。 纠错婚约不是成立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结婚一方面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履行结婚程序,包括三个步骤:申请、审查、确认。 2.在夫妻财产问题上,“离婚各一半”。 纠错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即“离婚各一半”。但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则不是这样。 结婚的条件和程序

例1(2016·湖州模拟)甲男和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拒绝,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乙得知,甲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 乙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 答案B 解析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该婚姻关系无效,因此,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关系无效,而非撤销该婚姻,选B,排除A;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适用调解,且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上诉,C、D 说法错误。变式训练1 (2015·浙江二模自选)某村19周岁女青年王某,因家境贫寒,其父母为了5万元彩礼,强迫她嫁给个体户李某。王某不同意,父母便威胁与她断绝关系,无奈之下,王某与李某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 (1)王某的婚姻违背了合法婚姻应当具备的哪些法定条件? (2)王某的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吗?为什么?答案(1)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王某受到父母威胁被迫结婚,不是自愿结婚。②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王某只有19周岁,违背了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女不得 早于20周岁的规定。 (2)①不具有法律效力。②因为王某的婚姻不符合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婚姻登记 条例》规定的程序,即申请、审查和确认三个步骤,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夫妻财产的处置方法 例2【加试题】(2016·浙江10月选考)婚后,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同时,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上述全部财 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是( ) B.58万元 A.8万元 D.38万元 C.32万元 答案D 解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材料中夫妻共有的财产是宋某婚后购买股票获利的6万元,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和购买债券获利的2万元,共38万 元,D项正确。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是其个人财产。

最新如何界定事实婚姻

如何界定事实婚姻 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以外,对于其他单纯的同居关系的确认解除等纠纷,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因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后,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即事实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而两者的处理结果又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地对事实婚姻关系予以界定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关键问题。 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若男女双方是在1986 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同居的,同居时虽然结婚的某些实质要件不具备,但只要起诉到人民法院时,双方均已符合结婚法定条件的则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是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后同居的,则要求双方必须在同居时均具备结婚的法定条件,才能被承认具有事实婚姻关系。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其余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为同居关系。 2001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对事实婚姻的界定又作出了变动。该解释参考1994年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以前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坚持过去司法解释中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原则的情况下,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界线划分了一个时间分界点。

该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事实婚姻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进行界定: 一是结婚条件,即男女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欠缺的仅是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这一形式要件; 二是时间条件,即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就已具备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对于《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即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虽具备结婚实质要件但欠缺形式要件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则应按同居关系处理。由于《婚姻法》解释(一)中明确规定:“解释施行后,此前最高人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所以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应严格的将以上两个条件来作为判定是否属于事实婚姻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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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男方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事实婚姻关系,并生有子/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元;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女,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子/女________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________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________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

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女方自离婚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________件,总计约________元; 银行存款________元,归女方________元,男方________元;________车,作价________元,归女方________元,男方________元。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________元;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元。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题库4-4-10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题库4-4- 10

问题: [单选]小威和小凤准备结婚,两人在一个单位工作,但家乡不是同一个地方。根据相关法规,结婚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以当事人的()为依据。 A.工作地 B.居住地 C.户籍 D.学籍 结婚登记机关。

问题: [单选]病后康复的王女士住院期间与张医生产生感情并结婚,结婚后才发现张先生之前就有个妻子,并且没有离婚,所以他俩的婚姻因违反了一夫一妻制而是无效婚姻,因此()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A.当事人的近亲属 B.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C.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D.与当事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

问题: [单选]赵某是当地的混混,一次在酒吧看上了小莉,并展开追求,可是小莉始终不同意,因此赵某威胁小莉,如果不跟他结婚就会对她和她家人下手,由于受到胁迫,小莉最终嫁给了赵某。婚后不幸的生活使小莉想到离婚,()有权提出离婚。 A.只有小莉 B.小莉及其家人 C.基层组织 D.公安机关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 辽宁11选5 https://www.360docs.net/doc/e19881249.html,

问题: [单选]法律婚姻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程序结婚的婚姻,作为法律婚姻的对称,事实婚姻是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事实上、客观上形成婚姻关系。区别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的首要标志是() A.是否有孩子 B.是否感情美满 C.是否举办酒席 D.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事实婚姻的概念。

问题: [单选]赵女士由于意外落下残疾,没有了收入,老公不但不好好照顾,还和别的女人租住到一起。开始时其老公每月还给一定的抚养费,自赵女士将老公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后,其老公不再支付抚养费,法院在半年后宣布俩人离婚。对于抚养费法院应该()判决。 A.虽然双方已没有感情,但由于赵女士没有劳动能力,所以应该继续支付 B.由于双发感情早已破裂,且已离婚,其老公自提出离婚之日起可以不再支付 C.虽然没有了感情,但其老公仍应支付离婚前半年的抚养费 D.给不给法律无法强制执行,只能靠道德约束 扶养的权利义务。

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历史演变

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历史演变 一、新中国婚姻登记制度的发展 我国先后颁布了1950 年、1980 年二部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于2001年进行修订,其中均规定了婚姻登记的相关内容。1950 年婚姻法首次在我国确立了婚姻登记是结婚、离婚的必经法律程序。为落实新的婚姻登记制度,我国原内务部或民政部,曾在1955 年、1980 年、1986 年和1994 年先后颁行过4 个婚姻登记办法或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不少司法解释。婚姻法都是坚持婚姻登记成立的原则,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又经历了三个不同阶段,具体如下:第一个阶段是建国初期到1994年2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生效以前。在这个阶段,没有彻底坚持登记成立婚姻的原则。早在1953年3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有关婚姻问题的若干解答》中,其问题九是:“结婚为什么要到人民政府登记?婚姻法施行后结婚没有登记是否必须补登记?”答:婚姻法规定:‘结婚须男女双方亲到所在地(区、乡)人民政府登记’。为的是人民政府应具体查明:结婚是否出于双方自愿,是否已够法定婚龄,是否买卖婚姻,是否合乎一夫一妻制,有无违背亲属间禁止结婚规定等情况;经查明合法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给以法律保护。同时可以使男女在结婚前慎重考虑结婚问题,婚后更好地巩固夫妻关系,严肃地处理家庭问题。因此,结婚必须男女双方亲到人民政府登记。婚姻法施行后,婚姻登记机关已建立而不去登记是不应该的。对事实上已结婚而仅欠缺婚姻登记手续者,仍认为是夫妻关系,可不必补行登记。如其自愿补行登记者亦可补行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在1953年3月贯彻婚姻法运动后,男女结婚时,男女双方均应遵守婚姻登记制度,进行婚姻登记。”这一问答明确两个问题:一是实行婚姻登记的意义所在;二是明确了没有登记而“结婚”的性质——仍然可以视为夫妻关系。可见,这一时期未登记同样可以结婚,没有彻底坚持登记成立婚姻原则。 我国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采取的是有条件的承认;这期间的法律文件有最高人民法院于1956年11月14日颁行的《关于未登记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问题的复函》和1957年3月6日颁行的《关于男女双方已达婚龄未进行登记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这两个文件将社会现象意义的同居称为“事实上己经结婚,’,将法院的定性称为“有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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