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附件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附件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附件

附件1

山东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创新创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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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4份,本人、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存1份2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期满人事关系处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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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山东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情况统计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盖章):填表人: 填报日期:

注:此表每年9月30日前,由主管部门报送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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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标语大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标语大全 点燃创业激情放飞成功梦想 创业成就梦想创新改变未来 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吸纳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氛围! 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创新创业精神,掀起创新创业高潮! 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打造“互联网+”创新平台,提升众创空间服务能力! 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完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 释放创业创新活力,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 创新改变生活创业成就你我 创新无止境创业践于行 创业与时代同行创新携梦想齐飞 睿智创新始于心激情创业践于行 信念信心信自己创新创业创未来

倡导自主创业,建设绿色水城。 潮起水城,业创天下。 崇尚自主创业,缔造美好生活。 创新创业新福地,宜商宜居新环境。 创新创造创辉煌事业,通江通海通广阔世界。创新改变生活,创业成就你我。 创新无处不在,创业只等你来。 创新无止境,创业践于行。 创阳光事业,展青春风采。 创业,改变未来。 创业,就从这个想法开始! 创业,我们能行;创业,我们同行。 创业从行动开始,梦想在青春点燃。 创业大舞台,有你更精彩。 创业点亮生活。 创业艰难百战多,彩虹总在风雨后。 创业路千条,创新加速跑。 创业路书写新人生,小买卖成就大事业。 创业起飞,梦圆水城。 创业全方位,创新无止境。 创业是船,创新是帆,成功是岸。 创业水城,创新中国,创意未来。

创业天不负,立志事竟成。 创业要敢拼,创新才能赢。 创业一起来,水城更精彩。 创业赢天下,创新强中国。 创业有益,梦想向阳。 创业与时代同行,创新携梦想齐飞。 创业转变观念,创富敢为人先。 创意·创业·创新,融智·融资·融合。点燃创业激情,成就人生梦想。 点燃创业梦想,崛起和谐水城。 点燃创业星火,建设魅力都市。 点燃创业之火,照耀创新之城。 耕耘银土地,收获金世界。 和谐水城,创业舞台。 机会稍纵即逝,创业只争朝夕。 崛起新形象,创业我添辉。 开创事业,青春有为。 绿色城市,全民创业。 魅力水城,创业沃土。 梦从青春起步,业从创新开始。 梦起巴蜀地,业创新水城。 梦想在心中点燃,创业在脚下实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规〔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 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X〕32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农牧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开创农村牧区科技创新创业新局面,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省高原现代农牧业发展科技需求,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为重点,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健全农牧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增值和品牌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农牧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不断完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农牧区科技创业和精准扶贫,促进以科技要素为核心的生产要素向农牧区聚集,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实施原则。 ———以改革创新为引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系统推进。立足服务“三农三牧”,不断深化

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带领农牧民共同投入、共同创业、共同受益、科学发展。 ———以创新创业为路径。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加大创业政策落实力度,加快培育农牧区创新创业主体,强化农牧业生产要素结合,优化农牧区创新创业环境,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以分类考评为手段。发挥各级政府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责任主体作用,对公益服务、农牧区创业等不同类型科技特派员分类指导,建立分类考评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提升创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以基层需求为重点。立足基层实际,围绕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适应地方实际的科技特派员在农牧区科技创业的投入、保障、激励和管理等机制。 二、任务目标 到X年,全省科技特派员选派总数稳定在3000人(含法人特派员)左右,形成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以广大乡土人才为补充的农牧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体系,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与农牧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实现人才、技术、信息、管理的一体化。 ———建立3000人的科技特派员队伍,为农牧区科技创业提供人才支撑。 ———建设50个基地,形成科技特派员广泛参与的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

创新创业工作计划

创新创业工作计划 篇一:创新创业部工作计划 创新创业部 工 作 计 划 创新创业部 二O一五年九月 创新创业部工作计划 一、工作背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教育部“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之一,包括创新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旨在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 二、工作方向 1、为全校学生提供学习和交流机会、负责组织和指导广大同学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与科技创新竞赛、广泛宣传科普知识,活跃校园科技创新气氛; 2、培养广大学生的创业观念和能力、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广阔的创业平台,努力营造创业氛围。

三、工作内容 1、部内建设 (1) 严格按照《天水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规范部员举止,严格记录其日常工作表现。女口,例会请假,旷到记录,出勤率,部门工作积极度,值班情况等,将其作为最终优秀部员的考核参考。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表现积极,工作 认真的部员予以表扬或奖励,表现不佳的部员予以批评惩罚,按照管理规定有必要警告的予以警告,有必要退部的退部,错误后果严重者要上报,交予校团委处理。 (3)部门干部每周开例行会议,明确分工,加强部门内部的交流。 总结经验,改善工作中的不足。 (4)部内干部应以培养个人素质的基础工作做起,并与其他各部保持密切联系。 (5)在日常工作中,部门干部要以身作则,给部员以榜样,分工明确,积极培养部员各项能力,如礼貌、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与其他部门联系。 2、主要职责 (1)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为主题的调研活动,掌握大学生有关科技创新的思想动态,通过深入细致的了解分析,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完善我校科技创新工作:

大学创新创业工作方案实用完整版

X X大学创新创业工作方案 (2019-202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协同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推进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制度保障为支撑,以大赛为抓手和导向,推进教学、科研、实践协同育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明确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完善“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大批创新创业人才。 (二)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创新创业教育机制。 查找自身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全面剖析薄弱环节。打破常规,突破障碍,补齐短板,着力于制度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和服务创新,探索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建立有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创新创业帮扶指导机制,提升学生创业数量和质量,提高学校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三)坚持协同推进,培育学校创新创业文化。 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学校改革发展规划、人才培养体系和教育教学评估指标,营造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的局面,造就创新创业教育文化育人机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普及和深化发展,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和支持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工作目标 2019年起全面启动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体制机制,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打造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体系。

安徽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

安徽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鼓励我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在本省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由此产生的收入归个人所有。 第三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创业岗,让科技人员专职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在创业岗工作的科技人员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其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的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第四条鼓励高等学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休学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休学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重返学校完成学业。 第五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转化、转让等所得收益中单位留成部分,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成果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处置权,转化收

益中单位留成部分,按至少70%、最多95%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 第六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的奖励,经税务部门审核,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股份、出资比例分红和转让时,按国家有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允许在引进的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创业团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中,将地方国有股份3年内分红的一定比例(不超过50%)以及按投入时约定的固定回报方式退出的超出部分,用于奖励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创业团队。 第八条鼓励各市、县针对科技人员探索开展企业股权、期权、分红等奖励试点。 第九条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取得的业绩,可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拟评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用科技类人员,必须在企业或基层一线累计工作至少满1年,其中连续工作时间至少满半年。 第十条本细则由省科技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意见

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源于实践的创新,源于基层的创造。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性作用,有利于形成依靠科学技术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效机制,有利于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人事部和省委、省政府推行“三农”“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富民为本、项目带动、典型示范、市场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的原则,特提出我县振兴“三农”“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发展为主题,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项目实施为纽带,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农业产业化开发为重点,选派科技人员为农民和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将科技直接导入基层,努力构建农村科技服务新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推动我县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选派方式和工作重点 下派科技特派员工作主要有三种形式:①驻村服务。以村为重点,驻点跑面进行技术服务。②进驻农户或企业。科技特派员直接进驻农户或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对服务期间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科技特派员可以领取农户、企业所支付的报酬或分红。③建立利益共同体.坚持市场机制和利益驱动的原则。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要结合当地科技经济和自然基础条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由科技人员与农民双向选择,自愿组合结成“利益共同体”,按市场经济规则,自主兴办农村产业、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和经济实体,或实行有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经济承包、技术入股等协约或合同关系的组合,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

科技创新与创业的关系.doc

科技创新与创业的关系 科技创新与创业的关系 诚如西安光机所米磊博士所言:人类历史就是一部硬科技创业史。社会发展从自然选择到技术选择。先进的生产力必然战胜落后的生产力。创新创业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永恒主题。当今世界正在从传统工业文明向现代信息文明迈进,知识经济初见端倪,而知识经济的核心恰恰在于创新。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国际间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来越多地表现为创新型人才的水平和数量的竞争,创新在竞争力上的优势得以凸显。 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只有通过科技体制的不断创新,才能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撑和保障。笔者在渭南市创新创业中心负责招商工作已有三年,在这期间接触到的项目中,能存活下来的无一例外都是有自己核心专利技术。 创新是创业的基础。创业是创新的载体。创新是对人的发展总体的把握,创业着重的是对人的价值具体的体现。仅仅具备创新精神是不够的,它只是为创业成功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的准备,如果脱离创业实践,缺乏一定的创业能力,创新精神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创新精神所具有的意义,只有作用于创业实践活动才能有所体现,才有可能最终产生创业的成功。因此,创业与创新要有机融入,相辅相成。

在近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使用了“创新”一词。他认为,创新是指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企业家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包括引进新产品,引用新技术,开辟新市场,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实现企业的新组织等五种情况。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影响了后来的经济、管理及工程等领域的创新研究和实践。 创新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创新是指以现有的思维模式提出新思路、新见解,在特定的环境中,为满足个人或社会需求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关系、环境,并能获得一定社会价值的行为,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及其他各类创新等类别。其中理论创新是指导;制度创新是保障;科技创新是动力;文化创新是智力支持。它们相互促进,密不可分。 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无论是新思维还是新发明,都需要有前期基础,根据自己的专业或特长来选择创新领域,更容易在积累的基础上实现突破。 创新思维是创造性实践的前提,是企业竞争的法宝,对培养高素质人才有非常重要性作用。正所谓思路决定出路,格局决定结局。通过创新思维能突破常规思维的界限,以超常规甚至反常规的方法、视角去思考问题,提出与众不同的解决方案,从而产生新颖的、独到的、有社会意义的思维成果。 创新有三个层次,即基础性创新、支撑性创新和应用性创新。在上述分类中,文化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等是属于基础性创新;技术创新、产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归口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 序号姓 名 性 别 学 位 企业名称职务 推荐人 选类型 已入 选的 人才 计划 技 术 领 域 创办 时间 注册资 本与申 报人持 股比例 近两年企业盈 利与收入情况 企业职工 与研发人 员情况 近两年企 业研发投 入强度 企业核心技术、自 主知识产权 创业团队情况 (内容简要,突出重点) 是否承担国家 中小企业创新 基金项目 是否是有效 期内的高新 技术企业 是否是国 家或省创 新型企业 备注 1 *** * ** **** **** 见表格下 方分类 **** **** 年** 月 1、注册 资本:** 万元; 2、申报 人持股比 例:**。 1、2012年总收 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 入:**万元; 净利润**万 元。 2、2013年总收 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 入:**万元;净 利润**万元。 1、企业职 工总数: **人; 2、企业研 发人员总 数:** 人; 3、研发人 员占职工 总数的百 分比: **。 1、2012年 企业研发 费用支 出:**万 元;研发 费用占年 度总收入 的百分比 **; 2、2013年 企业研发 费用支 出:**万 元;研发 费用占年 度总收入 的百分比 **。 一、发明专利**项: 1、专利名称,授权时 间;2、…… 二、软件著作权**项: 1、名称,授权时间; 2、…… 一、创业团队主要成员情况及在创 业项目和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和分 工; …… 二、团队优势。 …… 注:1、请严格按照格式填写,每个申报人不超过一页。 2、表内所填数据应与申报书保持一致;没有数据或内容的请填“0”或者“无”;内容如因篇幅所限,请简要填写;如因表内数据与申报书所填数据不一致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予以退回。 3、推荐人选类型:(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办人;(2)国创新创业大赛入选者;(3)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入选者;(4)科技特派员;(5)其他(清注明)。

六、创新创业激励政策

五、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 任务分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出台职务发明条例。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保护办法。建立创新人才维权援助机制。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防控知识产权风险。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机制。 (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系。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司法保障力度,健全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机制和程序、调整损害赔偿标准、建立举证责任合理划分和惩罚性赔偿制度。支持建设申请、预警、鉴定、维权援助、纠纷调解、行政执法、仲裁、司法诉讼一体化的知识产权维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流通和利用。对符合条件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机构落户和办公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专利创新激励作用,对国内发明专利维持时间达到7年以上或境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促进企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单位)参与知识产权国家标准认证。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支持(单位)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处理具有重大行业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支持建立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机制。搭建知识产权 1

融资服务平台,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制度,对银行向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实际坏账损失,予以一定比例、单笔最高200万元的事后风险补偿,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成本。 参考:深圳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2016.3)43.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健全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机制和程序、调整损害赔偿标准、建立举证责任合理划分和惩罚性赔偿制度。44.支持建设申请、预警、鉴定、维权援助、纠纷调解、行政执法、仲裁、司法诉讼一体化的知识产权维权制度,逐步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体系、多元化国际化纠纷解决体系和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体系。45.支持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支持企业查明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条约、规则等,建立涉外案件的案情分析与通报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46.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知识产权托管、评估、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引进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PCT国际专利受理审查机构落户深圳。47.支持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用于核心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的收购、转移转 2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0)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0)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省直事业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请各地各部门结合以下要求,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l1)?的高度出发,支持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要结合《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等文件,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完善奖惩措施,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实施中要依法依规维护参与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表彰奖励等合法权益。 二、优化审批工作。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参与创新创业应书面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依规及时审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作审批或备案。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提出的创新创业书面申请,审批单位应积极支持。不同意的,应书面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强化监督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要共同促进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平稳有序投身创新创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宣传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搭便车”。在批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同时,单位应按要求签订协议并相应变更或者补充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工作调研、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指导意见》政策宣传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力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附件: 见》(人社部发〔2019〕139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关于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的具体意见

关于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的具体意见

四川农业大学文件 校科发〔2016〕2号 关于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十六条政策》的具体意见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1.对于符合《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川组通〔2016〕25号)的动态管理人员试行协议工资制,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负责组织核定的年度入选人员及岗位激励标准,学校每学年度按1:2予以

配套激励,作为协议工资的组成部分。 2.事业编制新进博士均列入学校特设岗位,按学术业绩、水平、能力和经历等方面综合评定的特聘教授或特聘副教授各级岗位,享受同职级人员校内各项待遇。 3.国家自然(社科)基金项目按规提取的间接费用,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25%,项目组绩效支出70%。 4.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按规提取的间接费用,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30%,项目组绩效支出65%。 5.四川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按规提取的间接费用,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35%,项目组绩效支出60%。 6.地方财政资金项目按规提取的间接费用,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40%,项目组绩效支出55%。 7.非财政资金的横向项目经费,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10%,项目组绩效20%,其余65%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和合同约定合理自主安排。在项目委托方认可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结余经费可全额用于奖励项目组人员。 8.科技成果转让经费及后续收益,按学校5%、院(所)20%、课题组奖励75%的比例进行分配。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9.事业编制人员可从四川省各级各类财政资金的科技计划项目劳务费中领取报酬。事业编制人员劳务费总额原则上不得超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解读

2017《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解读 2017《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解读 为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人社部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根据人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其他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创新创业形式主要为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都不在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的范围内。主要考虑到这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有关''逐步实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不再新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的规定精神相一致,与事业单位改革事企分开的目标相一致,同时也避免出现一些地方和部门担心的规避国家收入分

配政策规定的行为。 以下是《指导意见》提出的具体政策措施: 一、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1、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2、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 3、事业单位应当与专技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 4、事业单位、专技人员、企业应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权益分配等内容 5、合作期满,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6、专技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1、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2020鼓励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

2020鼓励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 政策一 解读:这将给小微企业带来“真金白银”般的实惠。由于小微企业往往创业资本少,风险承受能力低,税费方面的优惠将给“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带来动力。 政策二 解读:这是以创新的模式支持创新。比如股权众筹、种子基金等都是随着形势发展需要提出的新概念、新方式,体现了与时俱进。 鼓励国有资本和外资开展创投业务,可以扩大资金来源和融资范围。 政策三 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 解读:这是一举两得之策。取消对人才发展的限制既能解决人才就业问题,又让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得到充分补充。 政策四 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 解读:这为创业创新提供了便利条件。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了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 等第三方服务。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有助于进一步 解决小微企业“创业难”问题。 政策五 免费进行创业培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告诉我们,目前,我国很多地市正在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创业培训补贴逐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由各地确定。 于法鸣介绍,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各地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培训水平。在教学方式上,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优先安排创业场地 同时,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 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创业 在贷款额度上,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最初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妇联已经把妇女创业贷款提高到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 在国家层面上,中央财政综合考虑各地财政部门当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增长和代偿情况等因素,每年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地方财政部门小额担保基金的奖补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的经费补助。 减免行政收费 于法鸣说,创业初期往往是最艰难的阶段,为此,国家出台了很多关于税费减免的政策。根据规定,凡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2017)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2017)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等文件精神,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本意见适用于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人员除外。 (二)事业单位在切实履行所承担的公益性服务职能的前提下,应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以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一)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相关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二)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在挂职企业或项目合作单位领取薪酬。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在挂职企业或项目合作单位获得的其他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原单位,由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四)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 (五)合作期满,专业技术人员应返回原单位,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科技型企业

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1、“超级讨债人”年挣700万美元 创富者:肯凯奇金创富地:美国 2、浪漫女孩凭“吻印”致富 创富者:赵建君创富地:吉林长春 那时还没工作赵建君对男友这句玩笑动心了。二○○五年中,“以吻定情”个性小店在东莞正式开张了。半年之后,结婚并怀有身孕赵建君回到家乡长春休养,又在当地开了“爱吻唇”实体旗舰店,乘势推出亲情吻唇、天使吻印(宝宝吻印)、周年吻印、新婚吻印等等。这些吻印不但可以做成卡片,还可以做成T恤、项链、手机链等相关产品。现在,赵建君月收入已近万元。 3、加拿大华裔写博月入3万美元 创富者:周嘉良创富地:加拿大 周嘉良每晚花大约2小时更新博客。打响知名度后,周嘉良开始通过出售文字链接以及收费评论等途径赚取广告费。随着流量攀升及赚钱方式不断“拓宽”,最终成就了如今每月超过3万美元稳定收入。 4、80后给宠物当“月老” 创富者:兰胜东创富地:福建福州 兰胜东于二○○五年十一月创立“宠物婚介网”。当时他在福州一家台资企业上班,老板养了3只名犬。狗狗繁殖季节,老板四处张罗着找“亲家”,可就是没遇上血统纯正。老板“不将就”,让兰胜东萌生了淘金宠物婚介想法。 “月老”本可收取中介费,市场行情价从几十到数百元不等。虽然目前会员已近千,但兰胜东一直没收费。他想法是,在多个二级

城市,以网站为依托,建立类似狗狗会所概念游乐场,吸引玩家特 别是在周末来遛狗,建立起同城宠物主人之间关系网。当聚集了足 够数量消费者时,可以为商家带来更多客户,收费则水到渠成。眼下,二十五岁兰胜东认为该是做大时候了,正积极寻求外援。 最热门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1、专业“家教”网站答疑赚大钱 创富者:尼克熙尔史云勒斯和西恩麦克勒斯创富地:美国 2006年,年仅24岁尼克熙尔史云勒斯和西恩麦克勒斯创办“学生富翁”网站。在这个网站注册后,你可以把问题贴到网站上,并 标注愿意支付价格,然后等待“专家”为你解答,或者由网站负责 寻找可以答疑家教。当问题解决后,“学生富翁”网站从中提取18%交易额作为佣金。 现在,网站上平均每次辅导价格为15美元,网站年营业收入高达数百万美元。 2、南京小伙向老外“零售知识” 创富者:黄鹏创富地:江苏南京 3、一口气开七十多家淘宝商铺 创富者:临安大亨食品公司创富地:浙江临安 为了宣传自己家山核桃,浙江省临安市浙皖农贸城商家们最近都在忙着做一件事:开网店。最牛要数临安大亨食品有限公司,他们 聘请了大批林学院学生,在2009年9月下旬到10月之间二十多天里,开出了七十多家淘宝商铺。营销部经理杨林说:“可以设想一下,你在淘宝里搜索临安山核桃,出来百来个卖家中有七十多个是 大亨,你觉得,我们被选中几率会低吗?” 创富者:陈富云创富地:重庆

人社部印发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印发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其在“双创”活动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一是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在保证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并可与兼职或所创办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二是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需经事业单位批准,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三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理顺选派人员的人事管理,充分调动选派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四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岗位和流动岗位,健全创新岗位设置和选人用人办法,优化创新岗位科研人员管理,动态管理流动岗位。 《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科研人员所在事业单位的领导把关责任,对于科研人员参与“双创”活动既要充分给予支持和鼓励,又要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搭便车”,出现新的“吃空饷”问题。同时,要求科研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双创”活动中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参与“双创”活动不作审批或备案,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

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 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一、申报条件 2重点支持在建文化科技产业园,鼓励企业创建国家或省级的文 化产业园以及新媒体、虚拟现实、创意设计、互联网广告、数字出 版等产业园,鼓励文化科技企业集聚发展; 3申报企业须在统计中心备案,纳入东湖高新区统计范围,积极 申报东湖高新区规上文化企业; 4积极支持大学生创业企业,优先支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技术 先进型服务企业、瞪羚企业等认定的企业; 5本次申报针对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已发生且符合规定的相关事项; 6今年已经在管委会享受过其他政策支持的申报企业,本政策不 重复支持。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提交一个完整pdf版(文件名称为 公司名字全称)至各园区办联系人的邮箱 4提交纸质版材料时,企业带相关材料原件备查,申报原创精品 上线补贴的企业须提供已经上线的原创精品电子影音资料及证明。 一是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 补贴。 2.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设了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和创业实践活动,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另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开办 了创业培训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申请,参加有补贴的培训,以提高创业能力。如“GYB”(产 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 3.国家有哪些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 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 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 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等文件规定,髙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 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 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5.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政策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 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和 贴息支持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 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 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安排,主要目的是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繁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增值和品牌化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实施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立足服务“三农”,不断深化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大力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 ——突出农村创业。围绕农村实际需求,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农村创业主体,构建创业服务平台,强化科技金融结合,营造农村创业环境,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加强分类指导。发挥各级政府以及科技特派员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对公益服务、农村创业等不同类型科技特派员实行分类指导,完善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提升创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尊重基层首创。鼓励地方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试点,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的投入、保障、激励和管理等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三)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 面向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需求,重点围绕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现实需要,引导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在良种培育、新型肥药、加工贮存、疫病防控、设施农业、农业物联网和装备智能化、土壤改良、旱作节水、节粮减损、食品安全以及农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新型实用技术成果,形成系列化、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提供技术支撑。 (四)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 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为引导,加快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推动解决农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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