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科学史研究中的传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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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科学史与科学哲学- 科学史- 科学史总论:试论科学史研究中的传记方法

加入时间: 200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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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科学史研究中的传记方法

刘兵

在科学史研究中,传记方法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在我国,也有大量的科学家传记问世,然而,对于科学史研究中这种方法所具有的独特性及其与之相关的各方面的问题,进行一些理论性的思考应是有益的。需要指出的是,在科学史中,甚至在一般的历史学中,当历史学家一般地谈到“传记”(biography)这一概念时,除了通常类型的传记之外,有时也可以指利用精神分析心理学理论来对历史人物进行研究的“精神分析传记”(或称“心理传记”),以及以人物群体作为研究对象的“集体传记”。本文,是对科学史中一般传记的问题进行讨论。

一、传记的性质与分类

按照牛津英语词典的定义,传记是“作为文学的一个分支的、关于个人生活的历史”。实际上,关于传记所属的类别或形式,长久以来在不同的传记作者和传记理论研究者中,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众说纷纭的问题。但是到了本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为大多数传记批评家所接受的看法,则是将传记视为一门艺术(art ),是一种具有自己独特的领域和惯用手法的文学的类型,并且是向作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出挑战的文学类型(当然对此看法也依然有不同的意见存在)。美国康奈尔大学研究传记理论的诺瓦尔(D.Novnrr)教授曾这样总结过人们对传记看法的变迁:

对于有关传记的一般性讨论的追溯,明显地展示了一种重要的动向:从口头上尊重传记中的艺术,到意识到传记就是一门艺术。这种意识的出现伴随着承认传记作家远远不仅是一位汇编者,不仅是一位具有戏剧性的表现和艺术描写才能的作者。导致这种意识出现的根源,是人们逐渐认识到,传记在根本上依赖于作者对其撰写对象的个性与行为之反应的灵敏性,依赖于作者与其撰写对象的关系,依赖于作者的想象力以及将想象力具体化的技能。对于这种认识的培养,是通过考查传记与小说有何共同之处,是通过小说家们对思想与情感的内心生活的发掘,是通过小说家们在把握着眼点、距离和时代方面的实验。对于这种认识的培养,也是通过重新将历史作为一门艺术的考虑……是通过对有关传记问题越来越专门化的理论性与批判性讨论的日益关心。

由此可以看出,在最一般的意义上,传记被归入文学的类型,或被视为艺术。而这也反映了绝大多数传记作品的特点。但既使在这种分类中,传记仍表现出了与小说、戏剧等其它文学形式的不同。

但实际上,还存在有另一种研究传统,即认为传记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认为传记方法是一种正统的历史研究方法。因为从历史学家的观点来看,传记就是“对生活的记录”,每部传记都必然包括了有关传记主人公所处时代的某些信息。当然,并非所有的传记都是历史性的传记,进行区分的关键点之一,就是看是否将传记的主人公置于其所处时代的背景之中,是否增进了我们对于那个时代的了解。早在17世纪初,弗兰西斯?培根在呼

吁要进一步发展所有类型的历史研究时,就将传记包括在内,认为传记是学术性历史的一个分支。20世纪初期在传记理论方面较有影响的英国学者尼科尔森(H. Nicolson),在承认牛津英语词典对传记的定义的基础上,着重强调了“历史”、“个人”和“文学”这三个要素,认为它们是成功的传记的基本条件。更有相当多的传记作家和传记理论家,强调传记与历史的共同之处。就连被誉为“现代传记之父”的英国传记作家和批评家斯特雷奇(L. Strachey),也在其最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四名人传》(1918)的序言中,称自己为历史学家,因为“一个伟大的历史学家的首要职责,就是成为一个艺术家”,他认为,最伟大的历史至高无上的光荣,就在于“它以巨大的理解力把我们带入思想的交流,它通过艺术的力量而达到这一结果”,“所有值得提及的历史,都象诗歌一样,是以其自身的方式是个人性的,其价值最终取决于在它背后的人物的力量和品格。” 一部分传记作家或理论家之所以强调传记与历史的共同之处,是因为他们认为传记与其它文学作品的区别之一,在于传记要如实、准确地记录历史事实。就象牛津女王学院院长布莱克(R. Blake)所说的:“一部准确的传记可能会是枯燥的、沉闷的。它可能是这样一种著作,就象有人讲到我朋友的一本书时讲的那样,…当你放下它就很难再拾起来?。但如果它是正确的、准确的,那它至少让人有所收获。一部不正确、不准确的传记可以是生动的、撰写出色的、感人的、引人入胜的、精致的,等等,但其不准确就将它排除在了传记之外。”

总之,传记与历史的联系,或者说它们的共同之处,主要是在于它们所关心、所追溯的均是过去发生的事情,这样,传记就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与历史研究相同的某些问题,如对历史资料和证据的鉴别与整理,以及相关的解释等等。当然,一般地讲,传记与历史的区别,或许可以说是前者关心的个人的(尤其是“伟人”的)生平,而在最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则更关心范围要更为广泛,并不局限于某个个人。相应地,作为与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学相区别的、作为文学类型的传记,也就具有了它自身的特点,除了历史方面的考虑之外,人们还必须从心理学、伦理学以及美学等方面对之有所要求。

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传记都有悠久的历史。在西方,人们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诗人希俄斯的伊翁(Ion of Chios)为当时的名人所撰写的传略,在中国,公元前2-1世纪,西汉司马迁在其《史纪》中,本记、世家、列传部分亦已有了人物传记的形式。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传记无论在形式、风格、撰写方法、强调的重点等等诸多方面都经历了巨大的变迁。从现代的视角来看,《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在其“传记文学”的条目下,曾对传记的形式进行了较细致的分类。参考一下这种分类,对我们理解不同类别的传记及其特点将是有益的。在不考虑自传的前提下,根据是从对传记主人公的个人了解还是根据研究的结果,可以将传记分为主要的两大类,即“根据第一手知识写成的传记”和“根据研究编写的传记”(biographies compiled by research)前者的作者往往与传记主人公有某种关系,后者则更是我们从历史研究的角度所关心的。对于“根据研究编写的传记”,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再分类。据撰写方法的相对客观性,它们可以分为以下6类:⑴资料性的传记(informative biography),它是传记中最为客观的,仅仅通过资料证据来展示传记主人公的生平,除了对资料进行无法避免的选择之外,作者避免任何形式的解释,这类传记大多可以成为后来的传记作者的原始素材;⑵评传(critical biography),是学术性和评论性的,作者要按学术规范通过对原始材料细致的研究而写出,不允许任何虚构,作者的目的主要是评价传记主人公的工作和展示其生平,这类传记通常只能吸引专家们的兴趣;⑶“标准”传记("standard"biography),它在作为一种门艺术的实践中,是传记文学中的主流,形象生动,在客观性和主观性之间保持一种均衡;⑷阐述性的传记(interpretative biography),虽有一定的依据,但却是主观性的,尤其是在根据材料和解释方面,而且没有标准的特征;⑸小说化的传记(fictionalized biography),可以自由地进行虚构,凭想象来撰写场景和对话,而且往往是根据二手材料在粗略研究的基础上写成;⑹传记式的小说(fiction presented as biography),完全是虚构的小说,只不过以传记形式写成而已。此外还可以提到的两类特殊的传记是:参考文集(reference collections)和人物传略(character sketches)。前者是在西方从18世纪末开始出现而且数量上不断增加的传记性史实的汇编,如多卷本的传记辞典等;后者是短篇的传记文学(但不包括早期宗教和政治人物的准传记材料),象中国的《史纪》、《汉书》,在西方对后世传记有巨大影响,被誉为“传记之父”的古罗马作家普卢塔克(Plutarch, 约46-119后)撰写的《希腊罗马名人传》等,均属此类。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在历史的研究中,传记已成为不可缺少并具有重要意义的一种方法。但从上面提到的分类

来看,人们已经可以较有把握地将某些类型的传记排除在历史研究或可信的历史资料的范围之外。

二、传记与科学史

在对有关传记的一般性问题作了上述概览之后,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在科学史研究中传记方法的有关问题。正如(不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历史学的传统要远比科学史久远一样,传记方法自身的历史也远远要比传记方法被用于科学史的历史久远的多。但科学首先是作为科学家的人的活动,因此传记的研究方法在科学史中负载着其它方法所不能涵盖的功能。实际上,杰出的个人科学家的传记也是最古老的科学史形式之一。不同的科学史家,从不同的着眼点强调传记方法的重要性。本世纪30年代,科学史家萨顿,就是以一个人文主义者(或更确切地说是一个新人文主义者)的立场,在其《科学史研究》一书中指出:

体育迷对他们崇拜的英雄有永不满足的好奇,而同样的本性使人文主义者对为知识和文化作出贡献的伟大人物提出一个又一个的问题。为了要满足这种健康的本性,必须为他们写出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表现卓越的那些人物的详细可靠的传记。

如果暂且不说象萨顿这种在更深层次文化意义上的要求,仅就理解科学史本身而言,传记方法也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方面,我国物理史家戈革先生在评价以色列学者雅默尔著名的《量子力学的概念发展》一书时,所讲的一段话可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

……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它是一本“概念史”,它最注意的是“概念”的发展而不是人世间现实事态的发展。在这本书中,几乎找不到什么物理学家的传记材料,而关于具体事实的描述也很不多见。这样一本,历史人物就或多或少地变成了为“概念”发展服务的“棋子儿”,用着哪个就拿过哪个来。于是,学生们读了这本书,甚至会弄不清许多科学家倒底是哪国人,而且除了他们在物理学方面的重要成就以外,对他们的家庭背景、成长过程、平生遭遇、思想倾向以及和其他学者们的关系等等也都不甚了了,而不了解这些,也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生动地、深刻地理解历史的进程,甚至也会影响人们很好地理解“概念”发展本身。

如前所述,传记是科学史最古老的形式之一,而反过来讲,某些最早期的科学史也是传记式的。从这一角度,人们可以追溯到18世纪法国科学家和文人丰特奈尔(B. Fontenelle )为巴黎科学院院士们所写的69篇著名《颂词》(eloges)。可以说它们不仅仅是对死者的赞颂,丰特奈尔通过对传记主人公仔细的研究,既展示了他们的美德,也展示了他们的弱点,既关心科学的方法,也关心科学的哲学。有人甚至认为他对牛顿的《颂词》是在此之后所有牛顿传记的奠基石。

然而在19世纪,大多数所谓“维多利亚式”的传记却是一种英雄崇拜式的、非批判性的传记,这种潮流也影响到科学史中的传记。随着这一传统的延续,

再加上伴随着20世纪初实证主义科学编史观的影响,科学史传记中的主人公常常典型地作为一个与愚蠢的同时代的环境作斗争的天才而出现,他具有天才的思想,这思想的杰出在于,它们或者是预见性的,或者可以加入到我们对现代科学知识的理解中去。而周围的环境则为其天才的思想设置了障碍。但事实上,这些障碍经常并无可靠的根据,而仅仅是对英雄克服障碍取得成功的颂扬手段的一种,或是为其没有成功而辩解的手段。于是“传记作者将经常受到诱惑,与传记主人公站在同一立场,把所描述的科学家作为英雄来表现,而将其对手和竞争者作为反面人物。当这种情况出现时,传记就退化成了所谓的圣徒传记(hagiography),退化成了无批判的黑白分明的历史”。

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在本世纪西方新一代的职业化的科学史家中,传记一度在某种程度上被看作是一种不那么受到敬重的历史形式。这一方面是与在新的职业科学史家当中逐步确立起来的科学史的现代标准有关,如明显的反辉格式编史学倾向;而另一方面则与科学史研究视角的变化有关,即科学史家们更多地转向注意科学发展

外史的侧面,认为传统的传记只给出了有关科学发展的一种狭隘的、个人化的、内在主义的、歪曲了的图象。尽管曾有过这种认识倾向出现,但在实际的科学史研究中,传记方法的发展却从未间断过。例如,在科学史职业化发展中的60年代,仍有人在归纳科学史研究的4种主要途径时,将传记研究列在其中的第一位(另外3种途径是将科学史作为思想史的一个分支的研究、对科学社会史的研究、以及对科学和科学思想在人类生活和思想其它领域中产生的影响的研究)。

传记方法正是由于它集中注意科学家个人活动这一特征,而使它具有了科学史中其它研究方法所无法取代的功能。而且在进一步的发展中,科学史家们认识到,虽然传记集中于突出的科学家个人的方法可能会将大多数其他科学家仅仅置于一种灰暗的背景中,但这并不一定就是缺乏客观性的标志。尤其是,科学史家们开始认识到,传记方法集中注意个人的特征也不一定与外史等方面的诸多研究相矛盾。美国学者威廉斯(L.P.Williams)认为,历史学家都希望能获得一幅完整的历史画卷,然而现代科学是一个思想和活动的奇异复合体,各种不同的科学史研究学派只能给出各自来自不同角度的理解。至于能否有一种更全面的方法呢?比如说综合考虑社会、建制、哲学等诸多方面对科学发展的影响。他认为,一般说来,“要想写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即把各种因素都考虑到的科学史是不可能的”,“然而,有一个领域,在其中可以精确地回答这些问题,并在历史的描述中定出这些因素恰当的相对比重。我们能够找出社会学的、科学的、哲学的和科学机构等的因素对单个科学家的影响,我们甚至还能够相当精确地估计出每一个因素对其科学工作产生的影响。简而言之,正是通过传记,我们才能捕捉到真实的科学史”。这也就是说,“只有当把各种因素都与单独的一个人联系起来,并精确地确立出这些因素的影响以后,才能把各个因素汇总起来,从而揭出科学史里一些真实方面。”

由于在历史中的诸多因素只有通过科学家个人这一中介,才可能对科学产生影响,因而利用汉金斯(T. L. Hankins)的说法,通过传记这种“文学的透镜”,我们就可以研究外部因素对科学发展的影响。在科学史的现代认识中,能够允许对科学进行一种全方位的、综合性的透视,这被认为是传记方法最大优点之一。当然,这种优点在某种意义上也许可以反过来讲。在现代史学观点中,那种试图从整体上把握历史,或者试图对本体性的历史规律的进行概括的作法,在分析的历史哲学倾向的影响下,不再在历史研究中占主流地位。如果说,在20世纪初科学史仍是一种具有实证主义色彩的对重要发现的编年排序,强调(另一种意义上的综合性)通史概括的话,那么在随后的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中,对科学史的概括性研究则更多地为微观的研究所取代(但在我国,至少在对西方科学史或一般历史的研究中,情况似乎有所不同)。正因为科学家的生平、工作具有鲜明的个人特征和多样性,对之的微观研究表明,科学的变化要远比人们以前所认为的更复杂,更无规则,更富于个人色彩。因此“经仔细研究的传记可以摧毁一切种类的历史概括”。这或许是我们可以意识到的传记方法在科学史研究中的另一重要特色。

三、撰写科学史传记的困难

从严格的学术意义上来说,科学史中的传记是极其难于撰写的,因为它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对科学史家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汉金斯在其《捍卫传记:科学史中对传记的利用》一文中,曾对科学史传记的撰写提出了三个基本要求:⑴必须涉及科学本身,⑵,必须尽可能的把传记主人公生活的不同方面综合成单一的一幅有条理的画面,⑶要有可读性。他认为满足这三个要求的科学传记才是理想类型的。但是,可以说,除了一般历史性研究所面临的同样困难之外,科学史传记的特殊困难,也正是与这三个要求密切相关,而且彼此交织。对存在的困难或许可以分成两方面来讨论。首先,涉及科学家传记的形式和读者对象。这与要求⑴和要求⑶直接相关,也在一定程度上涉及要求⑵。在传统中科学家传记通常采取一种被称为“生平加学问”的形式,其特点是详尽地包括了有关传记主人公的生平与工作的各种材料,卷帙浩繁,作者亦不参与过多的解释。它们虽然从文学角度来说不尽令人满意,但作为历史的长处在价值上胜过了作为文学形式的不足。它们更多地具有一种史料的价值,而不是最佳的科学史形式。因为按照现代的要求,人们将不满足于科学史传记仅仅提供大量的材料,而是允许作者通过自己解释,将科学家生活不同的侧面统一起来。但一般说来,涉及科学与对一般读者而言的可读性是有矛盾的。从19世纪起,许多人就采取了一种相当普遍的作法,在传记中将生平和科学工作分别放

在不同的部分讨论,如第一部分专讲述生平,第二部分再讲科学工作。这样做的结果是,使传记可为更广泛的读者接受,一般读者可以只读生平部分,而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则可进一步了解其科学工作。但这样做带来的一个严重的问题是科学活动与非科学活动之间的联系消失了,产生的是割裂的图象,只阅读了生平部分的读者无法全面了解科学家是怎样从事科学工作、他的科学思想是怎样发展以及他是如何检验这些思想的。科学史家的努力,自然是将生平与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样虽加深了阅读的难度,让只关心伟人生平个性的读者感到冗长乏味,从而失去了若干读者,但按科学史的现代标准及传记对其它科学史家的价值来说,这样的努力却是必不可少的。

困难的另一方面,不纯粹在于形式,而涉及的是科学史家自身的能力。不仅要求作者能够深入理解和掌握传记主人公在科学方面的工作(这已是相当高难的要求),并全面地了解传记主人公所处的时代、社会、有关各种因素,(这也是并非能轻易做到的),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具有一种洞察力,找到在科学思想的链条同与之似乎“平行”的其它智力活动之间的特殊联系,或把各种表面上“分立”的思想史线索和社会诸因素真正恰如其分地综合到一幅和谐的图象中,并将科学家的个人生活与科学工作的技术细节这两个相当不同但又十分重要的侧面统一起来,对采用传记方法的科学史家来说这才是最困难、最微妙的要求。而且从另一个相反的极端来看,也同样存在着过分夸张的综合的危险:如总是力图把传记主人公的科学贡献看成是以非科学事件为基础等等。“正如人为的割裂一样,人为的综合也可以使人误入歧途的。”

最后,可以简要地提及科学家传记中的“传奇”与“神话”的问题。科学家传记几乎可以说是科学史著作中唯一可能的畅销书,这些畅销书中的许多也许并不符合现代科学史标准的要求(象我国已有中译本的伊芙?居里(Eve Curie)所写的关于其母亲的传记《居里夫人》便属此类),但它们却很有助于“传奇”与“神话”的传播。而纠正这些“神话”,以及纠正早期科学史著作中的错误,本应是严肃的科学史研究的职责之一。举例来说,象广为流传的关于数学家伽罗瓦(E. Glois)的遭遇、他为爱情纠纷而与政敌决斗,以及他于决斗前夜在遗言中写下了其数学思想的精华等说法,便是典型。因为最新的学术研究表明,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例如,决斗既不是由于爱情纠纷也不是由于政治所导致的,而只是个人口角的结果;至于决斗前的遗言,则只是对其数学手稿的一般性编辑修改而已。“对伽罗瓦的神话的摧毁,导致了更可靠的历史,而且并没有削弱伽罗瓦在科学上的独创性。如果说这使他的传记不那么激动人心的话,那这也是一种对之不应遗憾的代价。”

原载《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3), No.5, pp.7-12.

文言文人物传记的阅读方法。2018

文言文人物传记的阅读方法 一、定义: 传记以写人为中心,作者通过人物的言行和典型事例来塑造人物形象。 二、分类:自传、他传、评传等 三、人物传记阅读材料的特点 1. 所选材料以人物传记为主,辅之以与官职、法律有关的内容。 2. 所选文章的内容都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一般肯定赞扬所记人物,弘扬正义,贬斥邪恶。 3. 所选的材料篇幅较短,500字左右,文后有一定量的注释。注释往往给阅读提供一定的信息,有时是重要的信息。 4. 涉及到的实词和虚词及考题中的例句越来越贴近教材。 四、建立正确的阅读观——整体阅读 1、看整体 文言文阅读不仅要关注一字一词一句,还要关注文章的整体,看文章整体写了什么内容,哪些人、哪些事、什么性格品质,这些是先要把握住的。不要急于做题,不要急于破解哪个词、哪句话,首先要弄清文章整体的内容及行文特点,这是整体阅读的核心内容之一。 2、整体看 不要以为阅读完文本材料,就算整体把握了。文本本身固然重要,但标题、尾注、试题这些内容也绝不可忽视,它们是整体把握文意、解决疑难的重要辅助内容。整体看,就是先抓住文本本身;其次,看标题、选文出处、尾注及题目,看这些项目为整体把握提供了哪些或明或暗的辅助信息。总之,就是要看标题,看正文,看出处,看注释,看试题。全都看完了,才能整体把握文意。 五、根据传记特点去阅读 1.选文特点 高考传记类文本一般包括史传文、各类文人笔记及小说中的人物传记。多为四五百字的浅易文言文,一些疑难生僻的字句都有恰当的处理,或加注释。一般记载几个人,有的人物关系简明,有的人物关系复杂。所选人物不仅有帝王将相,更有普通的清官廉吏、良母孝子、义士隐士、贩夫走卒等。这些人的品格,不外乎“忠、孝、仁、义、礼、智、信、勇”。选文以叙事为主,含有一定的议论和抒情。虽然经过了命题人的删减调整,但不管是一篇还是一段,都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2.行文特点 传记文体结构固定,行文线索明显。古人作传,常在文首介绍人物的籍贯、字号、家世、官职以及主要性格特点等,这些文字对把握全篇内容往往能提供有效的信息。接着,以时间为序,依次介绍传主何时何地做了何事有何结果,这是传记的主体内容。我们在阅读时要特别注意表示时间、地点、事件起始的词句。这些文字有助于我们划分主体部分的层次,理解全文内容。传记的结尾一般为对传主的逝前身后作一交代,或作“盖棺论定”。有的结尾作者通常以“赞”等形式作出自己对传主的评价。这些文字特别有助于我们把握人物的性格品质。 3. 用语特点 传记的语言通常凝练概括,间有传神的细节描写,尤其是对传主的评价或用“春秋笔法”,或用最概括的几个字词点到为止。这些特点告诉我们要细读,不放过每一个字。

什么是比较法

什么是比较法 一、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中国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问题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目前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内容。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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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宗灵:论法律移植与比较法学 法律移植(legal transplant)是西方比较法学中经常使用的一个词,其含义一般是: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当于中国国内所讲的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的借鉴或吸收等。但有时,移植的含义似乎又比借鉴等词有稍多的意义。但也没有太大的差别。例如前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于1988年12月6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座谈会上曾讲到:“为了加快立法步伐,外国、香港一些有关商品经济发展的成熟法律,我们也可以移植和借鉴,不必事事从头搞起。[①]”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亦曾讲到:“制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对我们是个新课题。制定法律和法规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也要广泛地研究借鉴世界上所有国家的立法经验,吸收对中国有用的东西……立法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但这并不排除我们吸收国外的经验。凡是国外立法中比较好的又适合我们目前情况的东西,我们都应当大胆吸收:他们走过的弯路,也值得我们借鉴,有些适合我们的法律条文,可以直接移植,在实践中充实、完善。[②]” 在西方比较法学作品中所使用的与“移植”相当的词还有“借鉴”(drawing on,borrowing),“吸收”(assimilation),“模仿”(imitation)和“转移”(transfer)、传播(Spread)、引进 (reception)(introducing)等,但较普遍的还是“移植”。与“法律移植”对应的词是法律的“接受” 等。 法律移植与比较法学的关系极为密切,后者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通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比较研究,有选择地借鉴或移植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从而改进本国立法。 在法律移植问题上,在国内外法学中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它们不限于法律移植的词义、法律能否移植及其程度、范围,以及移植的对象、原因、方式、效果等问题,而且还往往涉及到法律本身的许多重大理论问题。 本文试图对国内外法学中的不同观点作一概述和分析。 一、西方比较法学中关于法律移植的不同观点 在这一问题上最有代表性的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在两个英国法学家之间的争论。英国比较法学家奥·卡恩—费罗因德(O.Kahn Freund)在1973年作了题为《比较法的应用和误用》的讲演[③]。他首先引用了被视为比较法学的创始人之一的孟德斯鸠的一个论述:“为某一国人民而制定的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的人民的;所以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竟能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④]这就是说,一个国家的法律应该是适合本国情况的,是难于适合另一国家的,用现代比较法语言来讲,也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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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三国志·关羽传》,有删改) 1.解释下面加点的词。 ①既而辽以问羽()②时羽 适请诸将饮食相对() 2.翻译下面句子。 曹公禽羽以归,拜为偏将军,礼之甚厚。 译文: 3.下列与“羽尝为流矢所中”句式不同的一项是() A.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B.中峨冠而 多髯者为东坡 C.百里溪举于市D.帝感其诚 4.汉封侯、宋封王、明封大帝,儒称圣、释称菩萨、道称天尊。根据选文内容,概括说明关羽被尊奉神化的原因。 答:

2.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后面题目。 强项令 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后特征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课程论文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课程论文论文题目:论述地域特色给城市设计带来的影响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2016年月日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课程论文目录摘要.............................................................................................Ⅲ关键词...........................................................................................Ⅲ 1.引言............................................................................................1 1.1 研究背景....................................................................................1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1 1.3 论题的阐述..................................................................................2 2.城市的地域特色及 现实问题........................................................................3 2.1城市地域特色的 形成...........................................................................3 2.2城市地域特色的现 实问题.......................................................................3 2.2.1城市面貌的紊乱与 相似.....................................................................3 2.2.2传统历史街区的破坏.......................................................................3 2.2.3攀比与跟风现象严重.......................................................................3 2.3城市地域特色问题的形 成原因分析...............................................................4 2.3.1科学技术的发展打 破了地域的限制...........................................................4 2.3.2经济利益的驱

中考文言文人物传记类阅读10篇(含答案)

中考文言文人物传记类阅读10篇 1.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后面题目。 柳宗元传 元和十年,例移①为柳州刺史。时郎州司马刘禹锡得播州②刺史,制书下,宗元谓所亲曰:“禹锡有母年高,今为郡蛮方,西南绝域,往复万里,如何与母偕行。如母子异方,便为永诀。吾与禹锡执友,何忍见其若是?”即草奏章,请以柳州授禹锡,自往播。裴度亦奏其事,禹锡终易连州。 柳州土俗,以男女质③钱,过期则没④入钱主,宗元革其乡法。其以没者,乃出私钱赎之,归其父母。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千里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元和十四年十月五日卒,时年四十七。观察使裴行立为营护其丧及妻子还于京师,时人义之。 (选自《旧唐书》柳宗元传》,有删改) [注释] ①例移:古代官员按惯例调任。②得播州:今责州遵义,当时为偏远荒凉的地方。③质:抵押。④没:没收。⑤营护:料理,护送。 1.下列句子朗读节奏划分正确的一项是() A.吾与/禹锡执友B.裴度/亦奏其事 C.宗元革其/乡法D.请以柳州/授禹锡 2.解释文中加点的词 偕()易()妻子() 3.翻译文中画线句子 (1)吾与禹锡执友,何忍见其若是 (2)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千里随宗元师法 4.选文体现了柳宗元为友、为官、为师三个方面什么样的特点?试用自己的话概括。 (1)为友: (2)为官: (3)为师: 2.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后面题目。 杨继盛七岁失母。庶母妒,使牧牛。继盛经里塾,睹里中儿读书,心好之。因语兄,请得从塾师学。兄言于父,听之学,然牧不废也。年十三岁,始得从师学。家贫,益自刻厉。 贬狄道典史①。其地杂番②,俗罕知诗书,继盛简子弟秀者百余人,聘三经师教之。鬻③所乘马,出妇服装,市田资诸生。县有煤山,为番人所据,民仰④薪二百里外,继盛召番人谕之,咸服曰:“杨公即须我曹⑤穹帐,亦舍之,况煤山耶!”番民信爱之,呼曰“杨父”。 (节选自《明史》卷二百九) 【注释】:①典史:知县下属最低级官吏。②杂番:指汉人和少数民族杂居。③鬻柳宗元灌水之阳,有溪焉,东流入于潇水。或曰:冉氏尝居也,故姓是溪为冉溪。或曰:可以染也,名之以其能,故谓之染溪。余以愚触罪,谪潇水上。爱是溪,入二三里,得其尤绝者家焉。今予家是溪,而名莫能定,土之居者,犹龂龂然,不可以不更也,故更之为愚溪。 愚溪之上,买小丘,为愚丘。自愚丘东北行六十步,得泉焉,又买居之,为愚泉。愚泉凡六穴,皆出山下平地,盖上出也。合流屈曲而南,为愚沟。遂负土累石塞其隘为愚池。愚池之东,为愚堂。其南,为愚亭。池之中,为愚岛。嘉木异石错置,皆山水之奇者,以余故,咸以“愚”辱焉。

城市设计的基本理论

城市设计的基本理论 2.1 城市设计部分理论简介 2.2 城市社会学等学科对城市空间的研究 2.3 场所 2.4 生态城市的理念和绿色城市的设计 《城市设计概论》 2.1 城市设计的基本理论简介 2.1.1卡米诺·西特2.1.2 凯文.林奇 2.1.3 克里斯托夫.亚历山大2.1.4 波纳 2.1.5 诺伯格.舒尔兹2.1.6 芦原义信 2.1.7 罗杰.特南西克2.1.8 比尔.西列尔 2.1.9 稹文彦2.1.10阿尔多.罗西 2.1.11 黑川纪章 2.1.1卡米诺·西特 卡米诺·西特(Camillo Sitte,1889)在《城市建设艺术》一书中,运用艺术原则对城市空间的实体(主要是教堂等)与空间(主要是广场空间)的相互关系及形式美的规律进行的深入的探讨,并通过于19世纪末欧洲工业化城市空间的比较分析,对当时欧洲工业化城市空间的平淡,缺乏艺术感染力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认为工业化城市空间主要有三个体系和若干他们的变体,即矩形体系,放射体系,三角形体系,变体是这三者混合的产物.从艺术的眼光来看,所有这些都是毫无价值的,没有艺术气息.这些体系除了标准化的街道模式之外一无所成,它们在概念上是纯粹机械性的.在这些体系中道路系统仅仅是交通设施,从来不是服务于艺术目的的工具,它们不具有任何感染力,因为只能从地图上才能看出它们的特征. 卡米诺·西特主要是从视觉及人们对城市空间的感受等角度来探讨城市空间和艺术组织原则.卡米诺·西特认为,现代城市规划的骄傲是圆形广场,没有比这更能说明艺术感情的完全缺乏以及对于传统的蔑视的了,而这现代城市规划的特征.当围绕这样一个广场步行时,眼前的景象持续不变,使得人们不能知道自己正确的确切位置.转一个弯就足以使一个陌生人在这种旋转木马的广场上无所适从,迷失方向. 卡米诺·西特的城市空间艺术原则,是基于城市物质空间形态中,各实体要素之间功能关联及组合关系而得出的,其艺术原则的核心表现在注重整体性,注重关系,注重关联的内在性. 卡米诺·西特的城市空间艺术原则有其历史的局限性,正如亚瑟·霍尔登(Arthur C.Holden,1945)所言,西特从未体验过摩天大楼.他未必曾经想到过我们的城市有朝一日会为高层的巨大体量所充塞. 2.1.2 凯文·林奇 凯文·林奇是从探求城市的形念,结构和组织开始的,《关于对城市满意情况的记录》(Notes on City Satisfaction,1953)是1952~1953年间他在欧洲考察对于有关城市的理论基础的回答.在《城市的形式》(The Forms of Cites,1954)一文中,他从历史和形态的角度对城市形式的不同属性进行了探讨,例如城市的大小,密度,特征和模式等. 凯文·林奇的城市美不仅指构图与形式,而是将之分解为人类可感受的城市特征,如易识别,易记忆,有秩序,有特色等.他对于人们对环境的感知与体认有着格外的重视,并认为,好的城市形式也就是这种感知和体认比较强烈的城市形式.林奇1959年发表《城市的意象》一书,从视觉心理和场所的关系出发,利用居民调查和实地体验的方法,研究使用者认知图式(cognitive map)与城市形态的关系,从而确定了一种全新的城市分析与设计方法. 人对环境的感知,也就是一种格式塔.人总是将感知对象加以组织和秩序化,从而增强对环境的适应和理解.林奇从市民的认知地图入手,探求城市内在关系的秩序.他调查了美国的三个

人教部编版七年级下册人物传记类文言文阅读方法

人教部编版七年级下册人物传记类文言文阅读方法 【知识梳理】 一、定义:传记以写人为中心,作者通过人物的言行和典型事例来塑造人物形象。 二、感知步骤: (一)、“阅读”文本 “读书千遍,其义自见”,可见读书的重要性,对于课外文言文更是离不了“读”,通过不同方式的“读”,由易到难,由整体到局部,由现象到本质地把握文本,领悟主旨,并从中获得启示。 例如语段1: 有白日入人家偷画者,方卷出门,主人自外归。贼窘,持画而跪曰:“此小人家祖宗像也,穷极无赖,愿以易米数斗。”主人大笑,嗤其愚妄,挥叱之去,竟不取视。登堂,则所悬赵子昂画失矣。 (二)、“圈划”文本 重要信息指传主的姓名、官职及其变动情况、工作地点及其变动情况等等。 干扰信息指文中的一些名词术语,如人名、地名、官职名、官府宫廷名、科举考试和官职升降专用术语等。 【如】 李尚隐,其先赵郡人,世居潞州之铜鞮,近又徙家京兆之万年。弱冠明经累举,补下邽主簿。时姚珽为同州刺史,甚礼之。景龙中,为左台监察御史。时中书侍郎、知吏部选事崔湜及吏部侍郎郑愔同时典选,倾附势要,逆用三年员阙,士庶嗟怨。寻而相次知政事,尚隐与同列御史李怀让于殿廷劾之,湜等遂下狱推究,竟贬黜之。 例如语段2: 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将军自吮其疽,何哭为?”母曰:“非然也。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旋踵,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 (三)疏通文本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文本思想内容,对于短文中出现(注释中未出现)的关键字词句的理解,也要学会适当的方法,从而更好地疏通文意,为把握人物,感悟中心服务。

高考语文人物传记阅读题技巧 教案

人物传记类文本阅读作为高考选考实用类阅读文本形式一种,也是一种热门文体。因为人物传记对当前青少年的影响程度远远超过了传统小说和诗歌,因而高中语文教材在必修中单列1个人物传记单元,并单独编辑了选修《传记选读》,所选内容涉及古今中外的政治、科学、文学、艺术等名人,包括项羽、苏武、文天祥、徐霞客、谭嗣同、孙中山、华罗庚、邓小平、袁隆平、梁思成、富兰克林、爱因斯坦、罗曼罗兰、贝多芬、盖茨等世界级名人的生平事迹或人生观、价值观的文篇。 高考之所以特别青睐人物传记类文本,还有一个原因是人物传记,往往可以让我们学习人类的先进文化、科学思想和美好情操;传记人物的人生经历、所作所为、所思所感可以对我们的思想观念、生活学习、为人处世起到表率和榜样作用,而且可以理解许多素材,有利于我们的写作、表达和交流。 一、定义和类型?●○ 传记是记录人的生活历程和生命轨迹的文体。 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传记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从叙述人称看,传记可分为自传和他传(通过对传主的典型事迹的叙写,突出传主形象、性情、品格、成就,表达出对传主的崇敬之情(为反面人物立传则相反)。),前者是作者自己撰写的,后者是他人撰写的。

根据篇幅的长短,传记可分为大传和小传。 根据创作方法看,传记可分为史学性传记和文学性传记。 从表达方式看,一般的传记以记叙为主,还有一类传记则记叙与评论各半,叫评传。评传是人物传记夹杂着作者评述的一种带有文学评论色彩的体裁。它由传主、本事、作者的思考与评析三要素构成。“传中有评,评中有传,评传结合”是其特点。“传要真实,评要中地”是评传写作的基本要求。(高考重点) 二、传记的特点?●○ 传记属应用文体,同时兼具真实性和文学性这两个特点。其中,真实是传记的生命。因为传记叙写的是历史或现实中存在的活生生的人,有真名实姓、居住地点、活动范围等,写作时不允许任意虚构。但传记不同于一般的枯燥的历史记录,它具有文学性。它是写人的,有人的生命、情感在内;它通过作者的选择、剪辑、组合,倾注了爱憎的情感;它需要用艺术的手法加以表现,以达到传神的目的。 人物传记类文本的阅读方法: 理清文本陈述的基本事实,按时间顺序逐一整理,把握传主的人生经历。一般来说,可以按照下面要素去归纳整理,即:什么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

胎儿利益保护之比较法研究(发表版)

胎儿利益保护制度比较研究 作者简介:王鹏,郑州大学法律硕士。 张英,郑州大学法学学士。 在国际上,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尤其法制发达国家)均陆续发生关于胎儿期内遭受不法侵害的诉讼,原告主张其于出生前遭受不法侵害,而向加害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案件日益增多;在我国近年来也多有此类案件发生并引起众多法律、道德上的讨论,如四川省延津县法院审理的“遗腹子”索赔抚养费案。①以及发生在广州的“女婴出生少右臂,父母向医院索赔”案。②事实上,出生前之侵害,自古有之,最近所以倍受关切,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工业社会之意外事故,层出不穷,胎儿虽在母体之内,遭受侵害之机会较前大增。二是医学进步,有助于确定出生前侵害事由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三是以前“生命”被认为是上天或父母之赐予,纵有残障,亦属命中注定,无可奈何。今者,社会价值观念变化,强调生育是一个具有责任之行为,父母亦须负责。昔日可以逆来顺受者,如今则须有适当之救济。③从 ①最高人民法院应用研究所:《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出版社1994年版,第79~80页。 ②《山东商报》,2001年11月7日,第24版。 ③ [台]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4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5页。

中国的具体情况,除了以上共同原因,也有一些特别因素,如: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促进了法制完善化的同时,也前所未有地唤醒了人们的法律意识,诉诸法律赔偿以保护自己的权益逐渐成为一般观念,人们除了关心自己的利益,也对与己相关、潜在的利益倍加关注。 从立法的角度来看,世界绝大多数的国家已对胎儿利益保护问题作出了规定。反观中国,对该问题的研究则几乎处于真空状态。立法上,仅有《继承法》第28条的规定;学术界对该问题的关注也少之又少。有鉴于此,一些有识之士已发出了倡议,如我国著名学者梁慧星先生在《民法总论》一书中急呼:“立法界应重视胎儿的权益,改变目前民通所采取的绝对主义立法例为总括的保护主义,以强化对胎儿的保护,顺乎人情及民法进步之潮流”。 ①只是令人遗憾的是,梁先生主持完成的《中国民法典:总则编条文建议稿》第14条对胎儿利益保护问题作出了规定,但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总则编》中对此未予采纳。胎儿保护问题在立法上所遭受的冷遇,以及无法回避的胎儿损害赔偿问题日益增多的趋势,促使笔者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将围绕胎儿利益保护的历史沿革、主要制度和立法体例等问题进行分析,以求进一步深化对胎儿法律 ①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90页。

比较法的比较方法论

比较法的方法论 ——丁? 比较法容提要: 比较法是一门独立的处于边缘位置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其研究围包括世界各个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通过观察分析研究其相同点和不同点方法比较法律体系,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论本文提出比较法的研究方法,比较法法律文化解释学随着人类的历史进人崭新的世纪比较法这门学科迈人了其发展进程。 关键词: 比较法的框架比较观念主要类型 一.比较法的框架 比较法的框架解释何为比较法及怎样界定比较法。它不是一门法律而是法律;不同法律制度的比较。通过观察分析研究其相同点和不同点方法比较法律体系,法律秩序的比较,并不是一切法的比较都是比较法,并不是一切法的比较都是比较法,同一国家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法的比较、同一法律制度的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比较以及单一制国家的不同地区的法的比较都是比较法的畴。 二.比较观念 比较法的方法比较以外国法为比较研究的基础,研究不同法律制度的相同与不同和他们的发展趋势,一些比较法学家,对于比较法的研究方法的争议问题有不同的理由,基于研究的视角

和目的的不同,比较法的方法论大体有以下几种观点。 宏观比较:是把法律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比较主要是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与社会主义法系的不同法系国家的法律、法律制度的与法律理论相联系的一般的法律比较研究,是关于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宏观比较。宏观比的理论性的结论多运用于比较宪法和政治学方面的研究。 微观比较:是对同一法系的法律、法律制度的具体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比较研究,将具体法律制度、法规放在其法律的和“非法律的背景和环境中进行考察”是法律部门和法律制度一级的直接的社会功能比较。当然,二者是相互交错的。瑞典比较法学米凯尔?博丹认为,比较可以是双边的(即两个法律制度之间)或者是多边的即三个以上法律制度之间。宏观比较是指不同法系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法律、法律制度的比较。 大体一下三种情况:一,不同法系之间的相同社会制度国家的法律之间的比较,比如普通法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之间比较。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相同法律、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三,同一国家的属于不同社会制度或不同法系的法律和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对具体法律细节的比较指包括法律概念、规则、制度、部门法等方面的具体细节比较。比如,“合同”具体细节之间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的比较;“占有” 具体细的大陆法系中不同国家法国与德国法之间比较等均属于微观比较。

初中语文人物传记阅读答题技巧

初中语文人物传记阅读答题技巧 学会了一分不丢! 人物传记答题技巧一、人物传记基础 1.概念 传记以写人为中心,作者通过人物的言行和典型事例来塑造人物形象。 传记是记载人物事迹的文章,它可以由别人叙述,也可以由自己叙述,可以记载一个人的一生,也可以记载一生中的某一段,但必须忠于史实,并刻画出人物性格和形象,通过人物再现历史。好的传记应该透出历史的价值,有时代的气息;让读者经历传主的成功、失败、起伏。 2.特点 传记的文体特点是真实性和文学性。其中,真实性是传记的第一特征,因为传记叙写的是历史或现实中存在的活生生的人,有真名实姓、居住地点、活动范围等,写作时不允许任意虚构。但传记不同于一般的枯燥的历史记录,它具有文学性。它是写人的,有人的生命、情感在内;它倾注了作者爱憎的情感;它需要用艺术的手法加以表现,以达到传神的目的。此外,还具有概括性和通俗性。

3.传记分类 (1)从叙述人称看,传记可分自传和他传。前者是作者自己撰写的,如:鲁迅写的《鲁迅自传》。后者是他人撰写的,如:《“布衣总统”孙中山》。 (2)从表达方式看,一般的传记以记叙为主;还有的传记,一面记述人物的经历,一面加以评论,记叙与评论各半,这种传记则被称为“评传”。如:卞毓方的《留取丹心照汗青》。 (3)从篇幅的长短来说,它可以分为大传和小传。 (4)从创作方法分:传记文学,多用形象化手法,描述人物的生活经历、精神风貌及其活动的历史背景等,以史实为依据,但又不排斥某些联想性的文学描写。历史性传记:以记叙翔实的史实为主,用语比较平实。 二、重要考点 1.阅读古今中外的人物传记、回忆录等作品,能把握基本事实,了解传主的人生轨迹; 2.了解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和细节,能分辨所陈述的客观事实与作者个人所持见解、观点之间的区别及联系;

《比较法》总论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 李慎之 《比较法总论》是外国学者茨威格特及其高足和合作者克次二人合著,旨在通过比较法这一思维活动来为广大的法学研究者提供一种更为广阔的法学研究视野。比较法是指一方面以法律为研究对象,另一方面以比较为其内容的法律研究。法学家们努力地争取从本土狭窄的圈子中解脱出来,所以他们不再满足于只是解释本国的法律,那样很可能因为立法者的一纸命令而使得他们辛苦研究的成果化为泡影。此时,通过比较法而使得法学成为一门普通科学越发显得重要。 一.只有超越本国现实法律规范之上的研究才能称之为科学。 运用通常的手法只能解释现行法律是否具有科学性。而不能发掘出法学本身的规律性所在。比较法通过揭示各个法律原则的社会条件,对不同国家的法律秩序以及它们通常所使用的思想方法相互比较。进而对整个法学的研究起到提纲掣领的作用。一切的认识、知识均可溯源于比较,所以比较法对于法学来说是必须的,也是有益的。 二.只有在探讨作为比较研究对象的问题的过程中进行的特殊的比较考察时,才能称之为比较法。 比较法必然的会以外国法律作为探讨对象,此时要分清比较法的本质,单纯的对外国法进行研究并不是比较法研究。因此,比较法必须同那些特别注意或者附带注意外国法律秩序的其他法学部门加以更加细致的区别。经验表明,比较法最好是这样进行:作者首先在各国报告中说明外国法的主要资料,然后用这些资料作为研究的真正核心继续进行深入的比较,最后作为此种比较的结果,进行批判性的

法律政策的考察或者得出关于本国法律的解释的结论。 三.博采众家之长才是法学未来的方向,将目光局限于一域则是固步自封。 比较法是为了法学研究者提供一个平台,就好像天文学家无法凭借肉眼看到亿万光年以外的景象,要借助天文望远镜一样,法学研究者借助于比较法,可以更为清晰地了解法律规则的本质并且通过对照发现本土法律秩序的不足,从而取长补短。不能因为一种方法是国外先行采用而因此弃之不用,那样法学研究就等于为自己套上了枷锁,无法挣脱。 《比较法总论》第一编为罗马法系。罗马,这个强大且辉煌的文明同时也留下了让人赞叹不已的法律。罗马消亡之后其法律在多年之后为后世所继承。其中以德国及法国为首。法国人制定了《法国民法典》,其以精美的语言和进步的内容著称于世,以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为根本原则,法国当时建立了统一的政权,为制定一部统一的法典奠定了基础。德国在中世纪之后开始走向分裂,而不是如法国一样成为一个中央集权的王朝,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德国大量的继受罗马法,而不是像法国那样将本国的习惯法与之结合。 与之相对的则是起源于英国的普通法系,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其法律规则并未物化为成文法典,英国在实行殖民统治的同时,其本身的法律制度也随之传到了殖民地,美国在受其影响的同时发展出了具有本国特色的法律,所以普通法系又称为英美法系。 罗马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主要在于:英国普通法一直是按照从

高考英语 阅读理解分类汇编之人物传记类

2011高考英语阅读理解分类汇编之人物传记类 1.(2011·山东卷)A Arthur Miller(1915-2005)is universally recognized as one of the greatest dramatists of the 20th century. Miller` s father had moved to the USA from Austria Hungary,drawn like so many others by the“Great Ame rican Dream”. However, he experienced severe financial hardship when his family business was ruined in the Great Depression of the early l930s. Millers' s most famous play, Death of a Salesman , is a powerful attack on the American system ,with its aggressive way of doing business and its insistence on money and social status as indicators of worth. In Willy Loman , the hero of the play, we see a man who has got into trouble with his worth. Willy is “burnt out” and in the cruel world of business there i s no room for sentiment : if he can't do the work, then he is no good to his employer, the Wagner Company, and he must go. Willy is painfully aware of this, and at loss as to what to do with his lack of success. He refuses to face the fact that he has failed and kills himself in the end. When it was first staged in 1949 ,the play was greeted with enthusiastic reviews ,and it won the Tony Award for Best Play, the New York Drama Critics` Circle Award, and the Pulitzer Prize for Drama. It was the first play to win all three of these major awards. Miller died of heart failure at his home in Roxbury, Connecticut ,on the evening of February 10,2005,the 56th anniversary of the first performance of Death of a Salesman on Broadway.56. Why did Arthur Miller' s father move to the USA? A. He suffered from severe hunger in his home country. B. He was attracted by the "Great American Dream. C. He hoped to make his son a dramatist. D. His family business failed. 57. The play Death of a Salesman A. exposes the cruelty of the American business world B. discusses the ways to get promoted in a company C. talks about the business career of Arthur Miller D. focuses on the skills in doing business 58. What can we learn about Willy Loman?

规范比较_结构比较与功能比较_比较法方法论研究

法 商 研 究1997年第1期(总第57期) 法学比较研究 规范比较、结构比较与功能比较 ——比较法方法论研究 饶 艾 在比较法理论的研究中,比较法方法论的研究应该说是薄弱的一环,中外学术界概莫能外。当代著名的比较法学家德国学者K ?茨威格特和H ?克茨就曾这样说过:“迄今关于比较 法的方法很少有系统的论著。”①在我国,即使是比较法大家沈宗灵先生的权威著作《比较法总 论》对此问题也着墨甚少。究其原因,除了比较法学科的研究本身仍处在起步阶段,其诸多理论均需建立完善,以及该理论有一定的难度之外,没有受到学术界应有的足够重视,恐怕也是一个方面。有学者这样说过:“某些学科如果必须忙于从事探讨自己的方法论,就是带病的科 学。”②或许,为避嫌,比较法学家便纷纷远离该学科方法论的研究,而将注意力放在比较法领域的其他方面,如比较法的学科性质、比较法的功能作用、法系理论,等等。然而,比较法方法论的研究却有着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它不仅是“思想方法”,而且还是“工作方法”,即它不仅是比较法研究的方法论,而且还是一种可供研究者操作的具体的工具或技术。 一 关于比较法方法论问题,中外学者的有关论著均认为就是“比较”的方法。而众多学者在关于比较法方法的论述中又是对“比较”的对象从不同的角度及范围进行具体的分类,从而形成了比较法研究方法上的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宏观比较和微观比较、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双边比较和多边比较,等等。其实,这仍是对比较法学的一种潜意识的误解。比较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研究所采用的方法不应该仅仅是比较的方法;反过来,比较的方法对于任何一门学科都是重要的方法。笔者认为,比较法的研究方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研究方法,是比较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所普遍使用的一般的方法。关于法律学科的研究方法,“英国19世纪末著名的法学家詹姆斯?V ?布赖斯在其所著《历史与法理学研究》一书中对此最早作了专门论述,他将法律科学中所运用的方法归结为四种,即形而上学方法或先验方法、分 析方法、历史方法、比较方法。”③在我国,法学的研究方法一般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社会调 查方法、历史考察方法及比较分析法。比较法学的研究对这些方法都必须重视并给以理论上的承认。实际上,在比较法的研究中,在运用比较方法的同时,必然交替地运用其他方法。而且,比较法学者应以更敏锐的眼光、更广阔的视野吸收其他学科最先进的方法以充实自身的研究 ①②③徐国滢:《法学研究方法的历史演进》,《法律科学》1992年第4期。 [德]K ?茨威格特、H ?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米健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3页。[德]K ?茨威格特、H ?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米健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3页。

七年级语文 文言文阅读--人物传记类阅读10篇

华海建明英语七年级语文文言文阅读-人物传记类阅读10篇 1.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后面题目。 柳宗元传 元和十年,例移①为柳州刺史。时郎州司马刘禹锡得播州②刺史,制书下,宗元谓所亲曰:“禹锡有母年高,今为郡蛮方,西南绝域,往复万里,如何与母偕行。如母子异方,便为永诀。吾与禹锡执友,何忍见其若是”即草奏章,请以柳州授禹锡,自往播。裴度亦奏其事,禹锡终易连州。 柳州土俗,以男女质③钱,过期则没④入钱主,宗元革其乡法。其以没者,乃出私钱赎之,归其父母。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千里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元和十四年十月五日卒,时年四十七。观察使裴行立为营护其丧及妻子还于京师,时人义之。 (选自《旧唐书》柳宗元传》,有删改) [注释] ①例移:古代官员按惯例调任。②得播州:今责州遵义,当时为偏远荒凉的地方。③质:抵押。④没:没收。⑤营护:料理,护送。 1.下列句子朗读节奏划分正确的一项是() A.吾与/禹锡执友B.裴度/亦奏其事 C.宗元革其/乡法D.请以柳州/授禹锡 2.解释文中加点的词 偕()易()妻子() 3.翻译文中画线句子 (1)吾与禹锡执友,何忍见其若是 (2)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千里随宗元师法 4.选文体现了柳宗元为友、为官、为师三个方面什么样的特点试用自己的话概括。 (1)为友: (2)为官: (3)为师:

杨继盛七岁失母。庶母妒,使牧牛。继盛经里塾,睹里中儿读书,心好之。因语兄,请得从塾师学。兄言于父,听之学,然牧不废也。年十三岁,始得从师学。家贫,益自刻厉。 贬狄道典史①。其地杂番②,俗罕知诗书,继盛简子弟秀者百余人,聘三经师教之。鬻③所乘马,出妇服装,市田资诸生。县有煤山,为番人所据,民仰④薪二百里外,继盛召番人谕之,咸服曰:“杨公即须我曹⑤穹帐,亦舍之,况煤山耶!”番民信爱之,呼曰“杨父”。 (节选自《明史》卷二百九) 【注释】:①典史:知县下属最低级官吏。②杂番:指汉人和少数民族杂居。③鬻柳宗元灌水之阳,有溪焉,东流入于潇水。或曰:冉氏尝居也,故姓是溪为冉溪。或曰:可以染也,名之以其能,故谓之染溪。余以愚触罪,谪潇水上。爱是溪,入二三里,得其尤绝者家焉。今予家是溪,而名莫能定,土之居者,犹龂龂然,不可以不更也,故更之为愚溪。 愚溪之上,买小丘,为愚丘。自愚丘东北行六十步,得泉焉,又买居之,为愚泉。愚泉凡六穴,皆出山下平地,盖上出也。合流屈曲而南,为愚沟。遂负土累石塞其隘为愚池。愚池之东,为愚堂。其南,为愚亭。池之中,为愚岛。嘉木异石错置,皆山水之奇者,以余故,咸以“愚”辱焉。 夫水,智者乐也。今是溪独见辱于愚,何哉盖其流甚下,不可以溉灌。又峻急,多坻石,大舟不可入也。幽邃浅狭,蛟龙不屑,不能兴云雨,无以利世,而适类于余,然则虽辱而愚之,可也。 (节选自《古文观止》,略改动) 【注释】①灌水:水名;后文“潇水”也是水名。②家:安家。③龂龂(yín yín):形容争辩的样子。④见……于:古代汉语表示被动的一种格式。见辱于愚:被愚这个名称污辱。 1.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意思相同的一项是() A.灌水之阳,有溪焉本在冀州之南,河阳之北 B.故更之为愚溪湖中焉得更有此人 C.皆山水之奇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D.大舟不可入也潭中鱼可百许头 2.用现代汉语写出下面句子的意思。 愚泉凡六穴,皆出山下平地,盖上出也。 3.用“/”给文中画线文字断句。(限断两处) 遂负土累石塞其隘为愚池 4.“是溪”“名莫能定”的原因是什么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5.作者文中说自己“愚”,他的“愚”和《愚公移山》中愚公的“愚”有什么不同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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