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2016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月报表(京信软统1表) (5)

四、附录

(一)指标解释 (7)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目录及代码 (10)

(三)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目录及权数 (18)

一、总说明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实施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表》,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是统计工作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数据,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包括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具体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总额、利润总额、税金总额、研发经费、固定资产投资额等。

(二)统计对象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对象为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门类的活动。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三)统计范围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包括北京市入选工信部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以及行业细分领域代表性企业等。

(四)统计原则

遵循“统计在地原则”,即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在外省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成员单位或下属企业,均应以独立核算单位按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对不具备有法人资格的成员单位或下属单位,应归入集团公司或企业集团内统计。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在填报时,必须按规定的目录、代码顺序及指标解释的要求填报,不得擅自改动报表内容,要严格按报表中各种指标的计算单位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报表中各项指标计算单位、指标名称,以免影响指标的真实性。

2.严格按照每张表的逻辑关系审核,审核有数据逻辑关系不符的,一定要在上报时用文字说明。

3.各单位要注意月报统计数据的衔接,保证数据口径一致。有关财务指标的数字出现负数,不得用红笔冲销,一律加填负数符“-”号。表中所列各种指标必须填报齐全,不得空缺不填。如确实无法填写的,一律填“0”表示,不得划“×”或划“—”。

4.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报出,不得虚报、瞒报。

5.本表的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6.报送方式

本报表制度由我市重点监测软件企业直接上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名单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知的企业为准。报送企业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212720115.html,)填报统计数据。

(六)特别说明

本报表制度中标注“●”的表示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统计调查需求,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表》的基础上增加的指标。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57587515、61136072

电子邮箱:hongguohui@https://www.360docs.net/doc/e212720115.html,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月报表

表号:京信软统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京统函[2016]109号

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2016年月有效期至:2017年4月

续表

主管领导:填表人:联系电话:

说明:1.统计范围: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包括北京市入选工信部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等。

2.报送日期及方式:月后10日前网上填报。

3.审核要点:

(1)2020=2021+2022+2023

(2)2021≥20211+BJ01+BJ02

(3)2022≥20221+20222+20223+BJ03

(4)2020≥2030

(5)2020≥2040x6.1(参考换算率)

(6)2030≥2041x6.1(参考)

(7)2040≥2041+2042

(8)2023≥2042x6.1(参考)

四、附录

(一)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总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2.软件业务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从事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三项业务收入的合计。

3.软件产品收入:一是指企业在报告期从事开发研制销售软件产品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外购二次开发的软件产品,但二次开发的增加值必须超过购进价的30%;二是指系统集成中单独开据发票的软件收入;三是指软件企业承担其他硬件厂商委托开发研制的,但不需向硬件产品中镶嵌灌入,其嵌入式软件收入按照合同金额计算。

4.信息安全产品收入:指企业开发的保障信息内容、信息系统和网络不受侵害的软件及支持与应用系统所获的收入。

5.工业软件收入:指工业产品研发类软件和生产控制类软件所获的收入。

6.移动应用软件(APP)收入:指面向移动终端开发的软件产品所获的收入。

7.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信息技术咨询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数据服务、运营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和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所获的收入。

8.运营服务收入:指根据需方的需求提供租用软件应用系统、业务支撑平台、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等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服务所获的收入。

9.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指服务供方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并供其他企业或个人在平台上进行业务经营和交易的服务,包括提供在线交易平台服务和在线交易支撑服务所获的收入,不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交易收入、商品销售收入。

10.集成电路设计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从事集成电路研发设计的收入。包括:

(1)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将IC设计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计作IC设计收入。

(2)集成电路设计、测试收入占主营业务60%以上的企业,其IC设计收入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为: IC设计收入=芯片销售收入-制造(加工)成本-期间费用

11.数据服务收入:指利用信息技术向需方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整理、挖掘、分析等服务所获的收入。

12.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完成的自主研制并镶嵌固化到本企业生产的硬件产品中的嵌入式系统软件(含二次开发后增加值超过购进价50%的嵌入式系统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目录及权数》中规定的产品范围和对应的权数进行计算。

13.软件外包服务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承担发包方(国内或国外)的分包业务,如委托开发软件、软件测试、业务流程设计、安装、维护、数据加工等获得的收入。用外汇结算的外包收入,应换算成人民币价值计算。

14.软件业务出口:指企业在报告期完成的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三项出口额的合计数。(以“万美元”计算)。

外包根据供应商的地理分布状况划分为两种类型:境内外包和离岸外包。境内外包是指外包商与其外包供应商来自同一个国家。离岸外包则指外包商与其供应商来自不同国家,外包工作跨国完成。

15.软件外包服务出口:指在软件外包服务收入中出口到国际市场(即离岸外包)或在我国境内但由于外包商与其外包供应商来自不同的国家的企业间以外汇结算的收入(以“万美元”计算)。

16.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指报告期出口到国外的嵌入式系统软件,含嵌入在硬件中,随硬件产品一起出口和承担国外硬件厂商需求而研发的独立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以“万美元”计算)。

17.营业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18.费用总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本年累计数加总后填列。

19.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计算公式: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0.税金总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21.研发经费:指软件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软件研究与开发的所有支出。不论何种经费来源,只要实际用于软件研究与开发的经费支出都应计算在内。

22.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23.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人数。其中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不包括临时访问、讲学和因从事某一课题(或任务)进行短期(半年以内)研究或工作的人员。该指标是按国籍或身份统计。

24.订单同比增长:指企业在报告期的软件业务累计订单比去年同期的增长量。本期累计订单是报企业自本年初开始到报告期末累计签订的有效软件业务合同总金额。

25.固定资产投资额:指企业报告期内完成的会计上可计入固定资产的全部投资额。其中境外投资额指境内投资主体在报告期内直接向其境外企业实现的实际投资额,包括股本投资部分、利润再投资部分以及与公司之间债务交易有关的其他投资部分。

26.境外专利申请数: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欧洲知识产权局、美国商标与

专利管理局和日本特许厅等境外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27.技术合同成交总额:指已登记技术合同约定标的金额总和。技术合同的类型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但不包括获得国家和省市各类支持计划所签订的合同。其中技术出口指流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技术合同成交总额。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目录及代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5-2016)》(国统制[2014]95号),将软件行业分为软件产品行业、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和嵌入式系统软件行业三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三)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目录及权数

软件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标准合同模板 Standard contract template 软件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软件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 就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签约外包服务供应商,为甲 方提供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下列条 款签订本协议及相应附件,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软件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本协议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一外包服务的内容、规范与付费标准; 附件二技术服务补充协议——人员名单及使用期限; 附件三人员考核、考勤及工作规范要求; 附件四人员考勤记录单; 附件五人员考核记录单; 本协议为外包服务之人员派遣框架协议,甲乙双方合作只需要签署本协议即可开展工作。 第二条 外包服务的具体内容、规范与付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确定附件二中的人员单价与服务期限,服务完成后或到三个月的结算期后 根据考核与考勤再次确认具体支付费用。 甲方需要终止或暂停某个人员的服务需要提前十五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有权 将终止或暂停的相关服务人员派遣到别的项目组服务。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工程师,乙方接到请求后十五日内安排到位。增加的工程师双方以附件二的形式进行确认。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配置提供乙方人员用办公设备(计算机及系统软件),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服务所需的场所,以使乙方服务人员正常工作。甲方场地应达到国家要求的环保与卫生标准, 不存在危及乙方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危险。 第四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 篇一:20XX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简析 20XX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简析 1行业管理................................................. .. (2) 1.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 (2) 1.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 (2) 2行业市场规模................................................. (3) 3行业进入壁垒.................................................

(5) 3.1技术资质壁垒................................................. (5) 3.2人才壁垒................................................. ................................................... .. (6) 3.3资金壁垒................................................. ................................................... .. (6) 4行业风险特征................................................. (6) 4.1政策依赖风险................................................. (6) 4.2技术更新与产品开发风险.................................................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析报告(2017-2018年版)

2017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析报告 2017年9月出版

文本目录 一.行业介绍 (4) 二.行业的监管体系 (5) 三.行业与行业上下游的关系 (7) 1、上游发展状况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7) 2、下游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 (8) 四.行业发展现状 (8) 五.行业市场规模 (9) 六.行业的发展趋势 (11) 七.行业竞争程度与行业壁垒 (13) 1、行业竞争程度 (13) 2、行业主要壁垒 (14) 1)客户资源与行业经验壁垒 (14) 2)资质和资本规模壁垒 (15) 3)人才壁垒 (15) 4)技术壁垒 (16) 5)品牌壁垒 (16) 八.影响该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7)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7)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17) 2)持续旺盛的外在需求 (18) 3)技术发展为行业带来巨大发展空间 (18) 4)IT 技术人才保障 (19)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9) 1)技术水平与国际领先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19)

2)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 (20) 3)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尚待加强 (20) 九.行业基本风险特征 (21) 1.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21) 2.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21) 3.市场竞争的风险 (22) 4.技术更新的风险 (22) 十.相关公司简介 (22)

一.行业介绍 件和信息服务业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作为国家的战略新兴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提高国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产业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我国软件产业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 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完成软件业务收入4.9 万亿元,同比增长14.9%,并有望在未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公司所处的细分类型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共性、非核心的IT 业务和基于IT 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是企业通过重组价值链、

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产业SWOT分析

西南政法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题目:重庆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SWOT分析 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1级 2 班 学号2011101163 姓名张文济 指导教师韩鹏 评阅教师 评阅成绩 答辩成绩 完成日期2015 年 5 月

诚信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在导师韩鹏 指导下独立研究取得的成果。毕业论文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已明确注明出处。除文中已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发表的论文。若有抄袭,愿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完成人签名: 年月日

评阅教师评语: 评阅教师签名: 20年月日

重庆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SWOT分析 张文济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重庆2011101163) [摘要]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部门,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在信 息化时代背景下的市场越来越广阔。进入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以 来,以云计算、物联网为代表的第四次科技革命不断着推动信息化向 纵深方向发展,一场由云计算服务引发的科技变革正在进行中,它对 软件信息服务行业的改变愈发的明显,这种改变不仅体现在软件的开 发方式上,更为重要的是软件和软件及信息服务之间的界限逐渐模 糊。重庆作为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拥有56所高校,每年有数千专 业性软件人才毕业,为软件及信息产业输送了大批人才资源;在政府 和本地企业的大力扶持和推动下,重庆的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产 业已具有相当规模,已从起步阶段逐渐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但在产业 结构等方面任然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中包括产业外向度和产业层次偏 低,软件与服务外包人才的瓶劲等等因素仍然是制约其BPO产业发 展的最大瓶颈。本文即从重庆市软件产业的现状背景,存在问题以及 优势条件进行一定的分析和建议。 [关键词] 信息产业;软件外包服务;重庆;产业结构 一、引言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内陆地区的老工业城市都面临着从传 统的重工业城市转向综合性服务城市的挑战,转变的途径主要有两 条:第一是大力推进科学技术的研发,从而推动以高技术为主的新兴 产业的全面发展;第二是大力发展信息化服务产业,以信息化带动传 统工业的升级改造,以现代化的国际管理理念为核心,为工业化的升 级改造和自主创新提供更加高效的产业环境。 重庆作为内陆西部城市,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产业虽然起步晚, 但发展势头却很强劲,尤其是2008年7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

I 63 631 63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门类包括63~65大类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电信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 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 6311 固定电信服务指从事固定通信业务活动 6312 移动电信服务指从事移动通信业务活动 6319 其他电信服务指除固定电信服务、移动电信服务外,利用固 定、移动通信网从事的信息服务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321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指有线广播电视网和信号的传输服务 6322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指无线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服务 64 65 633 6330 卫星传输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41 6410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642 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9 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1 6510 软件开发 652 6520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653 653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54 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655 6550 集成电路设计 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6591 数字内容服务 指人造卫星的电信传输和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基于基础传输网络为 存储数据、数据处理及相关活动,提供接入互联 网的有关应用设施的服务 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线 信息、电子邮箱、数据检索、网络游戏等信息服 务 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 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外的其他未列明互联网 服务 指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 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所提供的服 务 指为用户提供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者设备 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 术服务时提供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包括基础 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 安全软件、计算机(应用)系统、工业软件以及 其他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 指基于需方业务需求进行的信息系统需求分析 和系统设计,并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缆系统、计 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 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 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支持 的服务;包括信息系统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 护等服务 指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人员培训 、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支撑等方面向需方提供的 管理或技术咨询评估服务;包括信息化规划、信 息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测试评估 、信息技术培训等 指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分析、整理 、计算、编辑、存储等加工处理服务,以及应用 软件、业务运营平台、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等的租 用服务;包括各种数据库活动、网站内容更新、 数据备份服务、数据存储服务、在线企业资源规 划(ERP)、在线杀毒、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信 息服务平台、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等 指IC设计服务,即企业开展的集成电路功能研 发、设计等服务 指数字内容的加工处理,即将图片、文字、视 频、音频等信息内容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加工处 理并整合应用的服务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 企业基本情况 2012年 表 号:电软统企1表 制定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企业标识代码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0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企业基本情况 A.企业名称: B.企业法人代表: C.母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D.邮政编码:□□□□□□ E .企业开业时间: F.企业地址: G .填表人姓名: H.电话号码: I.传真号码: J.电子邮箱(E-mail ): K.企业主页地址(HTTP ): L.软件企业认证号: 认证机关: M.系统集成认证号: 认证机关: N.CMM/CMMI 认证级别: 认证号: 认证机关: O.ISO9001质量认证号: 认证机关: P.企业有无设立研发机构(在相应的□内划√): □有 □无 Q.公司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 % 三、企业开展业务情况 *主要应用或服务领域: (1)通用 (2)安全 (3)电子政务 (4)企业管理 (5)通信 (6)金融 (7)能源 (8)工业控制 (9)交通 (10)教育 (11)娱乐 (12)医疗 (13)其他

企业主要指标 2012年 表号:电软统企2表 制定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企业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0号 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注:*A5、A82两项仅由行业代码归属到“E6205”的企业填报。 审核要点: 1.C01≥A0 2.A0=A1+A2+A3+A4+A5+A6 3. A0≥A7 4. A0≥A8x6.4(参考) 5. A8≥A81+A82 6.A7≥A81x 6.4(参考)7.A5≥A82x 6.4(参考)8.C06≥C061+C062 9.C08=C01-C02-C03+C04-C05-C06-C07-D01+D02+D03 10.C14=C12-C13 11.B1≥B11+B12 12.B1=B15+B16+B17 13.B1、B2、B3不能为0 14.. 10<(T12+T13+T14+B3)/C01*100<60(参考) 16.允许C04、C07、C071、D01、D02、 D03、C08、C09、C121、C131、C14、C15、C16、C17、T13、T14为负值。17.A1、A2、A3、A4、A5、A6必须分别 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电软统企3表)中相应类之和。 18. A8必须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电软统企3表)中本年出口之和。 19.A82必须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中“E5 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合计。

信息服务业概念界定

信息服务业概念界定 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逐步完成了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的过渡和传统服务业向信息服务业的转移,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步入这个过渡阶段。世界信息经济的发展不仅影响到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和各国经济结构的调整,而且对各国政府的行为和国际关系准则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工业基础薄弱,面临着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大任务,如何在工业化的同时确立信息化战略,发展信息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形成我们自己的信息化战略,首当其冲的是对信息、信息经济以及信息服务业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有正确的初步了解。 一、信息服务业概念 根据现有的文献考察,国内外很多学者的研究都涉及到了信息服务业的概念和范围,但是一般来说,大多数学者仅仅是在论述信息产业的结构和范围时,介绍和论述了信息服务业的概念和范围,真正深入的专题研究还很少。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1、1962年马克卢普在《美国知识的生产与分配》中将所谓的“知识产业”(现在学者们一般认为与广义的信息产业范围大致相同)分为教育、研究开发、通信媒介、信息设备和信息服务这几个部门。而信息服务部门又包括法律服务、医疗服务、金融服务、会计、工程服务、中介代理服务等。显然,马克卢普眼中的信息服务的范围过分狭窄,他所认为的信息服务可归纳为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两类,这与现在学者们所讨论的信息服务业相去甚远。 2、传统的美国信息产业协会的观点。美国信息产业协会将信息产业分为广播网、通信网、通信技术、集成技术、信息服务、信息包、软件服务和信息技术这八类。我们可以看出,美国信息产业协会是以信息的应用为核心来分类信息产业的,他对信息服务业的范围界定的仍然较窄。 3、日本科技与经济协会的观点。日本对信息产业的研究一直比较重视,日本学者对信息产业的分类坚持自己的标准,其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日本科技与经济协会的信息产业分类体系。即信息产业包括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商品产业,而前者又包括机器产业、软件产业、媒介产业,后者含有报道产业、出版产业、数据库产业、咨询产业、代理中介产业、教育产业、教养产业。应该说这个定义既清晰又模糊,清晰是因为罗列了各个具体的行业,模糊则是因为这个分类甚至没有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路线图大纲-范晓亮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含信息消费产业) 技术路线图大纲 ?第一阶段产业背景和趋势分析 o步骤1:产业基础 ?2013年厦门市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总产值592亿元。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三网融合试点城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电子商务示 范城市,北斗导航产业化基地,动画产业基地等 ?正在建设电信光网城市、无线宽带城市 ?已建成软件园二期,正在开发建设软件园三期 o步骤2:产业趋势 ?呈现出“网络化、服务化、智能化、平台化、融合化”的趋势 ?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消费、可穿戴计算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迅猛发展 ?新一代软件和信息技术在移动支付、位置服务、信息安全、智能交通、健康医疗等信息消费领域的融合应用遍地开花 o步骤3:问题挑战 ?厦门缺乏面向新兴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的政策层面的顶层设计 ?厦门缺乏国内领先的龙头企业,产业集聚效应不强 ?缺乏高端人才团队 ?第二阶段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核心技术产业 o步骤4: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系统 ?云计算公共平台和应用系统的现有解决方案回顾 ?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开发的现有解决方案回顾 o步骤5:信息消费与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 ?信息消费在智能交通领域的大数据分析系统的现有解决方案回顾 ?信息消费在健康医疗领域的大数据分析系统的现有解决方案回顾 o步骤6:物联网技术应用系统

?基于RFID(射频识别)的物联网应用系统的现有解决方案回顾 ?基于GPS(全球定位系统)或北斗导航的物联网应用系统的现有解决方案回顾 ?基于红外线感应器或激光扫描器的物联网应用系统的现有解决方案回顾 ?嵌入式系统的现有解决方案回顾 ?第三阶段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核心技术产业和应用的求解 o步骤5 方案方向 ?云计算系统的技术发展方向之一:中小企业和智慧园区云平台 ?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发展方向之一:智能手机应用程序APP商店 ?信息消费系统的技术发展方向之一:情境感知的交通移动轨迹大数据分析与预测系统 ?信息消费系统的技术发展方向之一:健康医疗与个性化诊疗大数据分析平台与应用系统 ?物联网技术应用系统的技术发展方向之一:嵌入式与可穿戴计算系统o步骤6 概念方案 ?提高已有技术方案 ?找到新的解决方案 ?第四阶段方案生成 o步骤7 选择适用、有利于厦门的方案 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融合的改进升级方案 a) 中小企业云平台 b) 移动互联终端与应用程序 信息消费与大数据分析的改进升级方案 a) 智能交通大数据分析系统 b) 城市交通应急管理系统 c) 个性化诊疗大数据分析系统 物联网技术的改进升级方案 a) 可穿戴计算系统和应用 新方案及专利整体布局方案 o步骤8 重点任务和项目建议 厦门相关软件和信息服务(信息消费服务)产业的发展目标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 篇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 (20XX-2020年) 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灵魂,“软件定义”是信 息革命的新标志和新特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核心支撑。建设强大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我国构建全球竞争新优势、抢占新工业革命制高点的必然选择。“十二五”以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深入,国内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迎来更大发展机遇。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

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国家战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部署,落实《信息产业发展指南》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质量、效益全面跃升,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在由大变强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产业规模快速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业务收入从 20XX年的1.3万亿元增长至20XX年的4.3万亿元,年均增速高达27%,占信息产业收入比重从20XX年的16%提高到20XX年的25%。其中,信息技术服务收入20XX年达到2.2万亿元,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的51%;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业态快速兴起和发展。软件企业数达到3.8万家,从业人数达到574万人。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突显,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业务收入合计占全国比重超过50%。 创新能力大幅增强,部分领域实现突破。20XX年,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研发强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9.6%。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达29.24万件,是20XX年的3.8倍。基础软件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产品质量和解决方案成熟度显著提升,已较好应用于党政机关,并在

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前景2011

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前景2011 (1)软件与信息服务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空间 当今世界正发生着人类有史以来最为迅速、广泛、深刻的变化。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突飞猛进,正对全球经济、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信息技术成为提高竞争力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对经济运作效率的提高、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新兴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娱乐方式的变革也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信息技术在现代社会扮演的重要角色,决定了信息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稳定而持续的巨大需求,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了巨大的IT服务市场,IT 服务正在成为重要的日常消费品和电信、金融、交通、医疗、教育等基础行业的重要支撑。 在上述经济社会变革和市场竞争的驱动下,软件与信息服务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根据IDC 报告,2009 年全球ITO 服务支出为5,885.01 亿美元, 2009 年全球BPO 服务支出为2,214.10 亿美元,并呈显著增长的趋势。巨大的市场需求将带动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业务的快速发展。 (2)国内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市场正在蓬勃发展 受益于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成为全球IT 服务市场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尽管如此,中国IT 服务方面的花费仍然比较低,根据Gartner 的调查数据以及IMF 公布的数据,2009 年中国IT 服务花费方面的GDP 只有0.2%,而同一时期英国为3.2%,美国为2.1%,日本为2.1%,印度为0.5%,中国国内IT 服务市场还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同

时,我国政府也充分认识到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对提升我国产业结构的重要性,开始将发展服务外包作为未来经济的增长点,从而进一步推动国内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的快速发展。 (3)软件与外包服务业务的发展前景 首先,在全球IT 服务市场快速发展的趋势下,公司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其次,在国内人才、成本、速度、市场等因素的驱动下,全球IT 服务市场正在快速向国内转移,基于中国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呈快速增长趋势,且远高于全球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市场的增长率。第三,受我国政策引导和经济快速增长的驱动,国内IT 服务市场呈快速增长趋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数据, 2010 年1-4 季度我国软件业收入增速分别为25.7%、31.8%、32.3%和34%;2011年上半年,软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9.3%,显著高于全球市场增速。

201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析报告

201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析报告 2014年10月

目录 一、行业监管体制 (4) 1、行业主管部门 (4)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5) 二、行业概况 (6) 1、产业规模稳步扩大 (6) 2、效益保持平稳增长 (6) 3、研发投入持续提升 (7) 4、对社会经济贡献日益提升 (7) 三、行业市场规模 (7) 四、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8) 1、行业发展前景 (8) (1)产业规模 (8) (2)技术创新 (9) (3)应用推广 (9) (4)产业组织 (9) (5)人才建设 (10) (6)区域布局 (10) 2、行业发展趋势 (10) (1)网络化 (10) (2)服务化 (11) (3)体系化 (12) (4)融合化 (12) 五、行业主要壁垒 (13) 1、经验壁垒 (13) 2、人才壁垒 (13) 六、行业主要风险 (13)

1、行业风险 (13) 2、市场风险 (14) 3、政策风险 (14)

一、行业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及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订信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等。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信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软件行业的行业组织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主要从事软件行业市场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及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建议等。其主要职能是: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定、修改软件行业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以及推荐性标准等。 软件产品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经审查合格的软件产品由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国产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报税务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备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 保护中心和中国软件登记中心,由国家版权局授权中国软件登记中心

基于信息技术服务外包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基于信息技术服务外包 篇一: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课堂作业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实验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1)服务外包二、简答题 1.服务外包与制造业外包的区别与联系?2.服务外包的有哪些类型? 3.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的宏观因素有哪些? 4.中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现状如何?未来的趋势如何? 三、论述题 1.利用交易成本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全球价值链理论、核心竞争力理论论述服务外包产业的特点及其价值。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实验作业(一) 学号:姓名: 20XX-9-1 一、名词解释1.服务外包

答: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的、共性的、非核心的IT业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因此,服务外包应该是基于信息网络技术的,其服务性工作(包括业务和业务流程)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并采用现代通信手段进行交付,使企业通过重组价值链、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了成本并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简答题 1.服务外包与制造业外包的区别与联系? 答: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IT系统开发和架构、应用管理以及企业业务流程优化等自身业务需求,通过外包交给第三方(即服务外包提供商)来完成,企业由此专注自己的核心业务,更好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经济活动。服务外包和传统制造业外包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属于服务业分工的范畴,后者是制造业分工的范畴。 从概念上讲,一些服务外包就是制造业企业将一系列以前由内部提供的生产型服务活动(研发、设计、内部运输、采购等)进行垂直分解,实施外部化,外包给服务接包企业。这是两者的关联之处,也是在合作内容方面的根本不同。值得一提的是,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与制造业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 计算机服务贸易: 含义:计算机服务贸易是位满足是为满足使用计算机或信息处理的有关需要而提供软件和服务的行业,是一种附加值搞、知识密集的新型行业。计算机服务贸易内容包括处理服务、软件产品、专业服务和统合系统等方面,以及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租赁、维修和维护等。 信息服务贸易: (一)含义:信息服务贸易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等现代化科学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搜集、处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利用,并以信息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专门行业的综合体。 (二)分类:我国的信息服务业分为5个大类,信息提供业、信息处理业、软件开发服务业、系统集成服务业、咨询业及其他。 一.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的进步,计算机与服务业的结合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后,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开始蓬勃发展,世界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的年均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5%一20%之间。在国际贸易方面,据IMF统计,1997年至2006年之间,世界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从185.63亿美元增长到1234.19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6.65倍,年均增长率为23.44%。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起步较晚,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开始逐步发展,但是近年来一直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加强了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吸收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更扩大了海外市场,从而使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的产值从2001年的726亿元增长为2006年的4800亿,在短短5年之间增长了5.6倍。在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方面,1997年中国的进口额为2.31亿美元,出口额仅为o.84亿美元,贸易逆差达1.47亿美元。而到2006年,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进口额为17.39亿美元,出口额为29.58亿美元,贸易顺差高12.19亿美元。此外,在IMF的国际收支平衡统计中,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进出口处于世界前20名的领先地位。可见我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在近些年有迅猛的发展。到2009年,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达到6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进口32亿美元,同比增长1.1%;顺差33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1亿美元。咨询进出口总额为3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出口186亿美元,同比增长2.5%;进口134亿美元,同比下降1%;顺差5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亿美元。 从表1可以看出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出口排名前20的国家占据了世界市场将近95%的份额。主要的世界市场份额被较早发展该项贸易的印度和爱尔兰占有,他们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一直处于14%以上。尤其是在近几年,基本保持在20%左右,是世界市场最重要的出口国。与此同时,英国、德国和美国的世界市场占有率也较高,属于国际市场的主要供应国。以色列、加拿大、西班牙三个国家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在2001至2006年均达到了3%以上,是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上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中国的世界市场占有率在这些国家中仅处于中下等水平,但是近些年来这一数值有所上升,从2001年的0.91%上升为2006年的2.40%,国际市场占有率的排名也由2001年的第15位上升为2006年的第11位。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图1所示,近3年来大部分国家的世界市场占有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爱尔兰和英国的下降幅度相对较大。与此同时,只有中国和印度保持着国际市场占有率的增长趋势。因此可以得到结论,由于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发展的起步较晚,起点较低,所以与其他强国相比,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占有率仍然很低。特别是和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相比,在规模和发展速度上都有很大的差距。但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

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上市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

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上市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 IT 服务和支持部 负责公司IT 系统的规划、管理、维护和公司信息、物理安全的管理和发展建设,同时负责对第三方运营商、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的评估、沟通及必要的管理控制。 客户管理一部 主要有两个发展方向:一是以通信行业为主要发展方向,辅以移动互联网、企业服务等;二是GES((工程解决方案中心)部门业务发展和运营方面提供行政支持 测试中心 测试中心致力为客户提供涵盖从测试策略、测试计划,测试部署实施和测试结果分析评估等领域的高效灵活、定制化的测试服务;并且与软件生命周期中的其他相关的活动紧密的结合起来,满足客户的产品质量需求,确保客户产品的高质量交付。

事业部ADM ADM-Service Delivery-提供技术开发;ADM-Enterprise Service-测试;ADM-SystemsIntegration-与系统集成的外包服务,主要针对境内外大型客户 行业解决方案事业部 主要业务方向为SAP 系统实施和运维;Oracle e-business suite 咨询和实施;应用系统开发和测试;数据仓库系统开发和维护,数据和BI 服务;银行系统功能和性能测试服务;银行中间业务,CRM,电子银行开发和测试;基金证券IT 规划和应用系统开发测试;制造业仓储管理系统开发和实施;票务,旅游和酒店业核心系统开发和实施 客户管理二部 主要业务覆盖行业有高科技、互联网、金融、证券、保险、电信、电力、汽车、制造业等。拥有国内外诸多优质客户。 互联网事业部 互联网业务部主要服务于国内外互联网公司,在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软件开发、测试以及运营维护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部门积极投入研发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 CRM/CMS 解决方案,为行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系统开发服务 全球化业务部 国际化(l18N) 咨询;项目管理;工程;35 种语言服务/翻译(8 种亚洲语言、27 种欧洲语言);测试;工具/平台开发 大客户管理和软件工程事业部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2016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1-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月报表(京信软统1表) (5) 四、附录 (一)指标解释 (7)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目录及代码 (10) (三)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目录及权数 (1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2- 一、总说明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实施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表》,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是统计工作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数据,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包括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具体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总额、利润总额、税金总额、研发经费、固定资产投资额等。 (二)统计对象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对象为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门类的活动。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三)统计范围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包括北京市入选工信部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以及行业细分领域代表性企业等。 (四)统计原则 遵循“统计在地原则”,即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在外省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成员单位或下属企业,均应以独立核算单位按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对不具备有法人资格的成员单位或下属单位,应归入集团公司或企业集团内统计。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在填报时,必须按规定的目录、代码顺序及指标解释的要求填报,不得擅自改动报表内容,要严格按报表中各种指标的计算单位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报表中各项指标计算单位、指标名称,以免影响指标的真实性。

信息服务业发展态势及思路

信息服务业发展态势及思路 信息服务业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利用,并以信息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专门行业的综合体,主要分为三大类:即信息传输服务业;IT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资源产业(主要指信息内容产业)。 信息服务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产业之一,是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必要技术支撑,也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提高各行各业技术水平、效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把信息服务业作为重点产业进行支持和培养,正是体现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迫切需求。 信息服务业以其“产业带动能力强,转型提升作用大,提供就业机会多,创新关联范围广”等特点被各国和各个行业所关注。加快推进信息服务业技术创新和行业应用,对我国摆脱经济危机,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国务院最近陆续出台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技术创新和重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信息服务业的广泛的应用,能够促进钢铁业,汽车,机械制造,纺织、服务业等众多产业生产方式和管理流程转变,能够促进产业重组、机构调整和升级,因而,对国家十大振兴规划具有基础化推动作用。 一、信息服务业发展态势 1.产业比重逐渐增大 发达国家的高技术服务业(或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迅速。欧盟进行的一项

研究表明,服务业现在已占发达国家工业活动的50%-70%,在美国和瑞士等国家,服务业的产值甚至达到制造业的3.5倍以上,其中增长最快的是软件服务业、通讯服务业和信息资源产业。 2.外包活动日趋活跃 信息产业为代表的全球制造业投资转移热潮趋于稳定,以服务业外包为标志的新一轮投资转移已初现端倪。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服务业有望成为最受外国直接投资青睐的领域,其中以信息技术领域最为突出。目前,全球服务业外包市场规模已从2001年的1500亿美元发展到2008年的6500亿美元,服务业吸收的跨国直接投资存量已从1990年的不足50%上升到70%左右。2009年在全球实体经济收到重大冲击的情况下,一季度全球服务外包业务转移额达到1600亿美元。 3.服务内涵逐步延伸 信息服务业更加强调“服务”这个本质特征,反映了社会综合化信息服务的强烈需求。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广泛深入推进,社会各行业、各领域以及人们的信息需求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特征,单一形式的信息服务已不能适应丰富的社会需求,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更有效的支撑。电信正在突破原来概念和内涵的局限,向更加全面、丰富的综合信息服务转变;互联网发展催生了各种新兴业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博客、播客、虚拟社区等;在公司策略上,越来越多的公司定位于“服务”。 4.商业模式推陈出新 新技术不断涌现,培育新的市场空间,成为丰富信息服务模式的重要途径。

软件服务外包合同协议.doc

外包服务协议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2012年10月签订地点:上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上 电话:021- 传真:021-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技术人员外包服务。鉴于甲方希望从乙方获得技术服务,而乙方希望遵照以下提出的条款给甲方提供所委托的服务,考虑到以上前提和相互协商,甲方和乙方同意如下: 1. 协议约定项目 1.1现甲方因项目需要,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人员。具体需要人员的类型、人数、时间,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来确定。 1.2在本协议规定时间内,乙方所派人员根据甲方项目组安排,服从甲方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进行相关项目技术服务工作。 1.3服务范围之内的有关变动只能由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书面的形式来签订。乙方在双方对费用和/或变动给进度所造成的影响达成书面协定之前,没有义务开始进行与变动有关的工作。 1.4除前款约定外,本协议任何变更、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2.工作安排 2.1工作地点:____上海市___ 2.2工作量及福利待遇

在指定地点提供5天×8小时技术服务。 工作时间为每周每人40小时,每人月按21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甲方可调整上下班时间,但一周的工作总时数不超过40小时。如需加班,甲方另行支付加班费用:工作日加班按人月/21天/8小时;双休日按平日计;法定节日按1.5倍计。 3.人员费用 3.1甲方自协议签订日起每自然月为一期,根据具体人员配置及数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人月费用的单价请见附件一。在协议框架内的人员需求数量,将填列另外的人员需求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行生效。 3.2本价格在协议有效期内有效,如需调整价格,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签署相应附件后,方可执行。 3.3具体的人员数量用另一附件限定。 3.4甲方单个项目的技术人员需求工作量(连续性需求,非间断性需求)超过三个月/人(21天/人×3=63天/人)的,按月度价格与乙方进行结算。即:(人月价格÷21天)×工作天数 4. 人员管理 4.1乙方在甲方提出人员需求后,乙方需尽快推荐符合标准的相应技术人员,并请甲方面试确认后,确定为项目组成员。 4.2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如有工程师以任何原因中途退出项目组,乙方应提前十(10)个工作日申请,并在甲方同意后十(10)个工作日内补充上相当于退出工程师条件的工程师;如甲方主动退回或释放人员,同样需要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4.3在服务过程中,甲方如需要乙方增派工程师,甲方应提前十(10)个工作日填列人员需求单进行人员新增申请,乙方收到甲方人员需求单后,在十(10)个工作日内补充上相应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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