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需要注意十大要点

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需要注意十大要点
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需要注意十大要点

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需要注意十大要点

发布时间:2019-09-18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明确了办理留抵退税有关事项。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又联合制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给制造业带来更大的利好释放。

享受留抵退税需要注意十大要点:

1.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

一共有五个条件,且是同时满足。一是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四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五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

先进制造业不再设置50万元的增量门槛,并且取消了6个月的限制,只要求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符合上述其余四个条件,纳税人即可提出申请。

2.退还留抵税额的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先进制造业取消了60%的限制: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3.增量留抵税额的定义

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也就是说,每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都是和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的结果。

4.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

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5.申请时限

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办理。

6.与出口退税的衔接

纳税人出口业务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7.与欠税处理的衔接

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8.暂停与终止办理留抵退税

(1)税务机关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形,暂停为其办理留抵退税:

①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的;

②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

③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未处理的;

④取得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未处理的;

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上述列举的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已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税务机关继续为其办理留抵退税,纳税人不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

(3)税务机关对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进行排查时,发现纳税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终止为其办理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涉嫌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核查处理完毕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9.准予留抵退税的后续处理

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按照上述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上述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10.部分先进制造业与其他行业留抵退税比较

84号公告的先进制造业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不满3个月的,需待实际经营期满3个月后再计算确定。

【举1个一般行业的例子】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A 级。

2019 年3 月,期末留抵税额为280 万元。2019年4 月销项税额为80 万元,当期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 万元,不动产分两次抵扣政策结余尚未抵扣的待抵扣进项税额200 万元全部转入4 月进项税额。2019年5 ~9 月期间,各月销项税额均为100 万元,进项税额均为80 万元。

假设甲公司没有发生过偷税、骗税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自2019 年4 月1 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各月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全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是否可以办理留抵退税呢?

【解析】

计算过程:

经过计算发现,甲公司4 ~9 月各月的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 个月(即9 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 万元,满足留抵退税的五个条件,可以于2019年10月征收期内申请留抵退税。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120×100%×60%=72(万元)。

【再举1个先进制造业的例子】

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A 级。

乙公司2019 年3 月所属期的期末留抵税额为80 万元,2019年8月所属期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该公司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假设乙公司没有发生过偷税、骗税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自2019 年4 月1 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各月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全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是否可以办理留抵退税呢?

【解析】

乙公司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属于84号公告的先进制造业,其2019年8月所属期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00-80=20万元,大于零,满足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的五个条件,可以于2019年9月征收期内申请留抵退税。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20×100%=20(万元)。

出口退税申报录入内容说明

第一步外部数据采集不做 从第二步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开始做 1、数据录入 打开“出口/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开始做,按顺序录入所有的报关数据,仔细核对,并保存所有录入数据。 1、关联号:年+退税月份+3位流水号 2、申报年月:录入年份+月份 3、申报批次:当年第几批,2位流水号 4、序号:该批次4位流水序号 5、出口进货标志:0——进货及出口 6、税种:V——增值税 7、出口发票号:报关申报时“商业发票”的号码 8、美元离岸价:报关用美元申报时填报关单上的美元总价,用人民币申报时填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美元总价。 9、商品代码:报关单海关商品编码 10、商品名称:报关单出口商品名称 11、进货凭证号:云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左上角10数+右上角8位数 12、分批批次:指一张增值税发票上进的货如果一次出口不完,则按出口第0001批、第0002批填写。 13、供货方纳税号:增值税发票上销货单位的纳税人认识号 14、发票开票日期: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 15、进货数量:增值税发票上数量 16、计税金额:增值税发票上金额 17、业务代码:边境小额贸易时不用填,一般贸易如汇龙公司出口葡萄到泰国时,应填跨境贸易“KJ” 资料录完后,做数据分解,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数据分解后可自动生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和《进货明细数据》 3、审核认可 审核认可数据分解得到的《出口明细表》、《进货明细表》,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即可对所有数据进行审核,审核认可后出现R标识为正确。 第三步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按顺序做“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所有项目为空为正确。 第四步确认免退税明细数据 做第一项“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第五步免退税申报 1、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 点“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后出现录入界面,录入申报年月后即出现汇总表的数据,保存即可。 2、生成退税申报数据 点生成退税申报数据——生成申报软盘——选择保存文件夹,确定即可,生成一个压缩文件夹为正确。 3、打印“出口明细表”、“进货明细表”、“汇总表”,完成出口退税的数据录入。

财税-怎么处理留抵税额退税才妥当

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通知规定2018年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由于该通知未提及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引发不少人的提问和猜测。 一、什么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和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国家特别规定退还本应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就是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显而易见,留抵税额退税不是政府补助。 二、收到留抵税额退税款,将其从进项税额中转出的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先例可循 笔者查阅了有关文件规定,发现这些文件对留抵税额退税会计处理方法是一致的。即企业(即纳税人)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未转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7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按规定转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按规定转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与此相配套,现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也将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作为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的组成部分。但是将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作为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的组成部分,似乎有点拉郎配的感觉。 当然,如果援例处理本次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的会计问题,其最终结果是不会错的。 三、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相关处理办法缺位 但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精神,企业收到留抵税额退税款,将其从进项税额中转出的做法值得商榷。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 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称留抵退税)制度。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三、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

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五、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六、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七、税务机关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办理留抵退税。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纳税人。 八、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且不存在本公告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九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上述10个工作日,自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核准之日起计算。 九、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一)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

软件产品申请退税报告的基本要求及计算方法

申请报告的基本要求及格式: 一、基本情况介绍: 注册登记情况及经营范围等、主要产品及软件产品登记认定情况等...... 二、退税期内经营情况说明: 申报销售收入组成包括一般货物收入及随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取得综合收入等,较上年同期增减情况;应交、已交税金分布情况等,较上年同期增减情况等等......。 三、申请退税依据及计算(一)我公司的软件产品......等为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00号文件精神申请退税。 其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一同销售,因硬件部分(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无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故按照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即硬件部分销售额=硬件部分成本×(1+10%)。 (二)本期软件产品销售额计算(附表) 1、(给出账面数据)申报嵌入式产品收入......略;相关的进项税额(硬件部分进项税额、软件部分进项税额)......;分别核算的硬件部分产成品成本及软件产品成本....... 2、硬件部分销售额=硬件部分成本×【1+10%】...... 3、软件产品销售额=本期软件产品和硬件部分销售额合计-硬件部分销售额(三)本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计算 1、本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本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本期软件产品应纳税额=本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本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3、本期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本期软件产品应纳税额-本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四)、税负计算(略) 1、本期嵌入式软件产品税负: 嵌入式产品应交税金÷嵌入式产品收入*100%;其中: 嵌入式软件产品税负=本期软件产品应纳税额÷本期软件产品销售额硬件部分税负率为=本期硬件部分应纳税额÷本期硬件部分销售额 2、一般货物及劳务税负=本期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本期一般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五)经核算本期即征即退应退增值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00号文件......

增值税留抵退税十大要点即问即答

增值税留抵退税十大要点即问即答 时间:2019-09-19 1. 与2018年相比,这次留抵退税还区分行业吗?是否所有行业都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答:这次留抵退税,是全面试行留抵退税制度,不再区分行业,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但要注意,部分先进制造业在退税条件和退税额计算上,与一般行业相比有所不同。 2. 先进制造业与一般行业的留抵退税条件有什么变化? 答: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规定的留抵退税条件相比,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由“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调整为“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可按月申请,不受“连续六个月”限制,其他条件维持不变。 3. 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答:退税要求的条件之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纳税人不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

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 4.增值税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要求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对于正处于建设期或者投产初期的即征即退纳税人,可能存在(1)完全零申报,(2)有进项但收入为零,(3)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4)已产生应纳税额但未申请退税等四种情况,纳税人未实际取得即征即退税,请问以上四种情况纳税人是否属于“未享受即征即退”,可以退还留抵税额? 答:纳税人如在2019年3月31日前申请即征即退且符合政策规定,在4月1日后收到退税款,属于“未享受即征即退”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后申请并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则不属于“未享受即征即退”。 5.如果即征即退企业(例如融资租赁企业)放弃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是否可以享受留抵退税政策? 答:根据39号公告第八条规定,可以申请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因此,选择放弃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并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留抵退税政策。 6. 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如何计算增量留抵税额?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附件 退(抵)税申请表

退(抵)税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办理汇算结算、误收税款退税、留抵退税。 二、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三、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四、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名称。如申请留抵退税,应填写纳税人名称。 五、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申请留抵退税,应选择“纳税人”。 六、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八、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九、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十、申请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误收退税”或“留抵退税”。 十一、原完税情况: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信息。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 (缴款)凭证原件 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十二、申请退税金额: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的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十三、申请退税前36 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 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自2019 年4 月1 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 或“否。” 十四、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的起止时间:填写纳税人自2019 年4 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 万元的起止时间。 十五、本期已申报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填写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本期申请退还的免抵退税额。 十六、2019 年4 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写纳税人对应属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 年抵扣后一次性 转入的进项税额,视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填入本项。 十七、2019 年4 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写纳税人对应属期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 十八、2019 年4 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写纳税人对应属期抵扣的解缴税款完税凭证

地税退税申请报告

篇一:地税申请退税说明 情况说明 镇海区税务局: 我公司在2月17日申报1月份职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操作失误原本一月份职工工资薪金收入没超过应征税起点,不用交税,结果工资薪金收入输入二次多缴了税金436.2元。现申请要求办理退税手续,望协助办理。 宁波市镇海九龙有机涂料厂2013年2月19日篇二:退税申请报告 退税申请报告 **********税局: 本公司********************(纳税编码:********)。因2013年6月7日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12年1月0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时误将该税款所属期错报为2013年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申报成功,该笔税款是¥131.96元,已扣款成功(电子税票号:***********)。因报错税款所属期要求申请退回该笔税款¥131.96元。 在2013年6月8日直接(上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12年1月0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已申报成功,无欠税现象。 税务登记类型:私营合伙企业 开户行:**银行 银行账号:******** 特此说明! ******单位名字 2013-7-25篇三:申请退税说明 申请退税说明 尊敬的地税局: 因1月10日地税申报系统故障,****在申报综合通用申报表时系统提示与服务器连接失败,造成了1月10日申报了四次,并与1月11日再次申报了一次,五次申报均已扣款成功,因此本公司与贵局联系要求申请退税; 该次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11年12月0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该期间共实现收入人民币***(¥**元),应缴纳税额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壹佰柒拾元壹角叁分(¥26170.13元),其中:营业税-饮食¥23241.69元,城建税-县城、建制镇¥1162.08元,教育附加费¥697.25元,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64.83元,印花税¥139.45元,地方教育附加费¥464.83元;因系统故障已报税额为¥130850.65元,应退税费共计为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仟陆百捌拾元零五角贰分(¥104680.52元),其中应退营业税¥46483.38元,城建税¥4648.32元,教育附加费¥2789元,水利建设专项资金¥1859.32元,印花税¥557.8元,地方教育附加费¥1859.32元。无欠税现象。税务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农行 银行账号:19-*************** 特此说明! ***单位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

办税指南-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流程

办税指南-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流程 【事项描述】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主要包括: 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因购进设备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予以退还。 3.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4.纳税人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5.其他符合条件(具体条件详见【纳税人注意事项】第6项)的纳税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报送资料】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1.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留抵退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2.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企业、新支线飞机生产销售企业的留抵退税事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3.其他符合条件(具体条件详见【纳税人注意事项】第6项)纳税人的留抵退税事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税务事项通知书》。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应于每月申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大飞机/新支线飞机未明确规定时限及资料,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具体文件要求时限报送) 3.纳税人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4.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购进的设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因购进该设备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5.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6.其他符合条件纳税人具体范围如下: (1)行业范围 ①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等18个大类行业,详见附件《2018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行业目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申请表(含填表说明)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备注:1. 本表适用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 2. 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3.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填表说明: 一、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姓名。 二、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三、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四、联系人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六、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七、原完税情况: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八、申请退税金额:填写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九、退税政策依据:填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即政策文件名称、文号、适用政策条款等内容。另外如果纳税人本次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申请人需在此注明,并须另行提交资料,经税务机关登记确认。 十、受理情况:填写核对接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资料的情况。 十一、核实情况: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减免性质名称及代码,分别填写应退(抵)税金额。一个税种、品目、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可以对应多个减免性质名称及代码。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为税务机关统一发布,用于减免税核算与日常管理的标准代码及名称。核实确认的每张税票合计的应退(抵)税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中对应税票实缴金额合计,应退(抵)税金额合计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十二、退还方式:退还方式可以单选或多选。对于有欠税的纳税人,一般情况应选择“抵扣欠税”。对于选择“抵扣欠税”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取消该选择,将全部申请退税的金额,以“退库”方式办理。

退税申请表

退(抵)税申请表

备注:1. 本表适用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 2. 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3.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填表说明: 一、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姓名。 二、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三、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四、联系人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六、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七、申请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或“误收退税”。 八、原完税情况: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九、申请退税金额:填写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十、退税申请理由:简要概述申请退(抵)税的理由。如果本次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需在此说明,并须另行提交资料,经税务机关登记确认。 十一、受理情况:填写核对接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资料的情况。 十二、退还方式:退还方式可以单选或多选。对于有欠税的纳税人,一般情况应选择“抵扣欠税”。对于选择“抵扣欠税”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取消该选择,将全部申请退税的金额,以“退库”方式办理。 十三、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或“误收退税”。 十四、退税发起方式:税务机关依据具体情况,选择“纳税人自行申请”或“税务机关发现并通知”。 十五、退(抵)税金额:填写税务机关核准后的退(抵)税总额,应小于等于纳税人申请退税金额。

房地产企业地产预售阶段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吗

房地产企业地产预售阶段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吗 公司在地产预售阶段全是留抵税额(取得的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退税吗? 回复 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如果同时满足39号公告中规定的5项条件,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在申请留抵退税需要考虑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留抵退税的取数区间是以2019年4月1日起至申请退税前这一段时间内已抵扣的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完税凭证三种票对应进项占全部进项的比重来计算。然后,在此基础上叠加了一个60%的退还比例。政策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第八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doc资料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附件 退(抵)税申请表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退(抵)税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办理汇算结算、误收税款退税、留抵退税。 二、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三、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四、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名称。如申请留抵退税,应填写纳税人名称。 五、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申请留抵退税,应选择“纳税人”。 六、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八、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九、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十、申请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误收退税”或“留抵退税”。 十一、原完税情况: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信息。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

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十二、申请退税金额: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的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十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十四、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的起止时间:填写纳税人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起止时间。 十五、本期已申报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填写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本期申请退还的免抵退税额。 十六、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写纳税人对应属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

纳税评估情况说明退税申请报告

纳税评估情况说明 我公司XXX年X月至XXX年XX月止,总收入为元,税款为元,其中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多孔砖销售额是元,税款为元,不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标砖为XXXX.元,税款为XXXX.元。 XXX年X月至XXX年XX月止,收入为元,应交税款为XXX.元,其中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多孔砖销售额是元,应交税款元,不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收入为元,税款为元,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收入XXX年同期比XXX年的收入为元,比XXX年约收入元,减少XXXX.元,减少X.%,应交税金元,与去年同期的元,减少XXX.元,减少了X%。 XXX年X—XX月不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多砖销售额是XXXX.元,比XXX年X—XX月的不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多砖销售收入为元增加了元,增长了%,XXX年X—XX月应交税款为XXXX.元,与XXX年X—XX月的税款元,增加了元,增加了元%。 今年X—XX月与去年同期相比,总的减少过半,收入税金也减少XX.%,主要原因是XXX年房地产总体销售形势不好,XXX年X月份以后税率调整由%下调到X%,XXX年X月修村级公司,货拉不出去,库存存货太多,存货在X 万元左右,在XX年销售。 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年月日 申请报告

阳朔县国家税务局: 根据朔国税增减批字[XXX]X号文件批准,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期限从XXX年X月X日起所生产销售的页岩多孔砖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阳朔县伟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XXX年X月X日至XXX年XX 月XX日止,所属期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销售额是元(不含税)应交增值税额是元,依%的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我企业申请退增值税额XX.元。 xxxxxxx有限公司 XX年月日

退(抵)税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1 退(抵)税申请表

退(抵)税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办理汇算结算、误收税款退税、留抵退税。 二、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三、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四、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名称。如申请留抵退税,应填写纳税人名称。 五、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申请留抵退税,应选择“纳税人”。 六、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九、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十、申请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误收退税”或“留抵退税”。 十一、原完税情况: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信息。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 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十二、申请退税金额: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的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十三、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

月(或实际经营期至少3个月)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 “否” 十四、_____ 年_____ 月至_____ 年____ 月生产并销售非金属 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 ________________ ,同期全部销售额______ ,占比_____ %。:如十 三选“是”填写本栏。 如申请退税前经营期满12个月,本栏起止时间填写申 请退税前12个月的起止时间;本栏销售额填写申请退税前12个月对应项目的销售额。 如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本栏起止时间填写实际经营期的起止时间;本栏销售额填写实际经营期对应项目的销售额。 十五、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的起止时间:如十三选“否”,填写本栏。 本栏填写纳税人自2019 年 4 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 万元的起止时间。 十六、申请退税前36 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 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自2019 年4 月 1 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根据实际情

退(抵)税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1 退(抵)税申请表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退(抵)税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办理汇算结算、误收税款退税、留抵退税。 二、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三、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四、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名称。如申请留抵退税,应填写纳税人名称。 五、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申请留抵退税,应选择“纳税人”。 六、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九、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十、申请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误收退税”或“留抵退税”。 十一、原完税情况: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信息。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

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十二、申请退税金额: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的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十三、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或实际经营期至少3个月)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十四、年月至年月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同期全部销售额,占比%。:如十三选“是”,填写本栏。 如申请退税前经营期满12个月,本栏起止时间填写申请退税前12个月的起止时间;本栏销售额填写申请退税前12个月对应项目的销售额。 如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本栏起止时间填写实际经营期的起止时间;本栏销售额填写实际经营期对应项目的销售额。 十五、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的起止时间:如十三选“否”,填写本栏。

增量留抵退税十五个问答

1.什么是增量留抵?为什么只对增量部分给予退税? 答: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对增量部分给予退税,一方面是基于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基于财政可承受能力的考虑,若一次性将存量和增量的留抵税额全部退税,财政短期内不可承受。因而这次只对增量部分实施留抵退税,存量部分视情况逐步消化。 2.与2018年相比,这次留抵退税还区分行业吗?是否所有行业都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答:这次留抵退税,是全面试行留抵退税制度,不再区分行业,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3.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如何计算增量留抵税额?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为0,因此其增量留抵税额即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4.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共有五个条件。一是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四是申

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五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 5.为什么要设定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条件? 答:这主要是基于退税效率和成本效益的考虑,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说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常态化存在留抵税额,单靠自身生产经营难以在短期内消化,因而有必要给予退税;不低于50万元,是给退税数额设置的门槛,低于这个标准给予退税,会影响行政效率,也会增加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6.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答:退税要求的条件之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纳税人不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 7.为什么要限定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留抵退税按照刑法标准做了规范。 8.退税计算方面,进项构成比例是什么意思?应该如何计算?

增值税留抵税额的5种特殊处理情形

【留抵处理】增值税留抵税额的5种特殊处理情形,请您留意~ 增值税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然而实务中,诸如一般纳税人能否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发生资产重组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留抵税额能否结转到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类似这种特殊情形您是否清楚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梳理增值税留抵税额的5种特殊处理情形。 情形一一般纳税人注销时留抵税额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 情形二一般纳税人拖欠增值税税款且有留抵税额时的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有进项留抵税额,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 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169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第二条。 情形三发生资产重组时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

所得税退税情况说明

所得税退税情况说明 所得税退税情况说明 所得税退税情况说明篇一 黄浦区税务局: 我公司于20XX年度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7490.61元,符合财税[20XX]117号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条件,计算应缴所得税额为3749.06元。而在20XX年所得税第四季度申报时,Etax网上报税系统是直接按20%计算的,因此当时预缴了所得税额7294.35元,比汇算清缴数多缴3545.29元,现申请退税3545.29元。 请给予批复! 此致 为盼 上海上咨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6日 所得税退税情况说明篇二 东城区国税二所: 本企业20XX年度年终汇算调整后所得131991.95元,弥补(20XX 年度)未弥补亏损额:84608.99元,弥补(20XX年度)未弥补亏损额:22245.89元,20XX年公司总计亏损:181796.08元,实际弥补亏

损额:25137.07元,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为:156659.01元,本企业20XX年度亏损金额45564.44元可转以后年度弥补,因此,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总计为:202223.45元。(20XX年度未弥补亏损额为:156659.01元,20XX年度45564.44元)本企业20XX年度实现利润108352.28元,四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为:12557.57元,(计算:108352.28-45564.44=62787.8462787.84*20%=12557.57)经鉴证本企业实际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12557.57元应退回,故向国税局提出退税申请。 致此 北京市京电锦福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6月6日 所得税退税情况说明篇三 尊敬的地税局: 因1月10日地税申报系统故障,****在申报综合通用申报表时系统提示与服务器连接失败,造成了1月10日申报了四次,并与1月11日再次申报了一次,五次申报均已扣款成功,因此本公司与贵局联系要求申请退税;该次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XX年12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该期间共实现收入人民币***(¥**元),应缴纳税额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壹佰柒拾元壹角叁分(¥26170.13元),其中:营业税-饮食¥23241.69元,城建税-县城、建制镇¥1162.08元,教育附加费¥697.25元,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64.83元,印花税¥139.45元,地方教育附加费¥464.83元;因系统故障已报税额为

留抵税额用不完可以退还吗

留抵税额太多用不完,有些企业是可以申请退还的,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将留抵税退还呢?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发布后,对之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留抵税额退税政策进行了细化。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这里有几个要点大家要注意: 第一,强调“增量”留抵税额。这里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简单来说,从所属期2019年4月开始,需要有连续六个月或者连续两个季度,每期留抵税额相对于3月底的留抵税额都是增加的,且最后一个月(第六个月)留抵税额相比三月底增加不能低于50万元。这里所有的要求都是针对留抵税额的增量,而非存量,换句话说4月前有多少留抵税,和这次能否退还留抵税无关。

第二,有重大违法行为影响退税。如果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存在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不能申请退还留抵税额,强调了合法守信纳税人才有享受国家政策扶持的权利。 第三,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影响退税。从增值税改革实施开始(4月1日开始),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政策,就不能享受退留抵税政策。例如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如果享受了,就不适用这次留抵退税政策。 第四,不是所有留抵税都可以退。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什么是进项构成比例?是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换句话说,其他增值税扣除凭证如农产品收购发票、过桥过路费发票、旅客服务票证等涉及的部分要扣除。 第五,注意退还时间和会计处理。和其他退税不同,纳税人必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同时,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并在会计上将这部分金额从“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转出到“银行存款”。 助力企业,让创业变简单。汇桔网的公司财税服务给您业务可靠的支持。工商注册,公司变更,财务报表,代理记账,出纳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需求,我们全力满足您的需求,给您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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