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管理系统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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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二、公司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公司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四、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二、公司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出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公司将款项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等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赁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需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短期投资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各种债券。二、公司购入的各种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核算,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包含的已到的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公司收到发放的利息,属于记入“应收利息”科目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属于债券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公司出售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贷记“应收

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四、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各种债券的实际成本。坏账准备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二、公司应于年度终了提取坏账准备。提取坏帐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冲减坏账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三、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四、本科目贷方期末余额,反映公司已经提取的坏账准备。预付代位赔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担保的投资项目,按担保合同约定到期后委托担保方不能归还本息时,代为履行债务,应预付给债权人的代位赔偿款项。二、发生预付代位赔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被担保方延期归还的贷款本息和赔偿损失时,借记“银行存款”、“存入担保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确认并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转销的担保损失,借记“存入担保保证金”、“担保赔偿支出”、“担保赔偿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应按被担保单位明细核算。其他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担保业务往来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金、职工预借差旅费、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暂付的款项。二、公司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二、公司发生各项待

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四、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代管担保抵押财产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代管的担保抵押财产。二、依据担保合同约定或经评估的抵押财产金额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存入担保抵押财产”科目;担保到期退还抵押财产时,借记“存入担保抵押财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担保损失抵补时,借记“存入担保抵押财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预付代位赔款”科目。三、本科目应按担保委托人和抵押财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固定资产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原价。公司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等。二、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原价,登记入账: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安装成本和交纳的在关税金等记账。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原价记账。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5.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账。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记入固定资产价值。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公司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的,记入固定资产成本。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三、公司已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下,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

拆除;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四、购入不需安装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其他单位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借记本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净值,贷记“实收资本”(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资本公积”科目(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其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的差额),按其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五、公司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应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六、公司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晔核算。公司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在用、未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原价。累计折旧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二、公司按月计提固定资折旧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公司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补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四、公司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预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恰当地选用折旧方法。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固定资产清理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

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二、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应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记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价款、残料价值或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货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属于筹建期间的,冲减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递延资产”科目;属于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递延资产,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清理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无形资产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和非专利技术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公司购入的住房使用仅也在本科目核算。二、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自行开发并按法定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三、公司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和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等税费。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等科目。四、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合同规

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受益年限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而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且法津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10 年的期限摊销。公司按上述规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五、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已入账而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递延资产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发生,但摊销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二、公司发生的递延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三、开办费应当从公司开始经营的当月起,按不超过5 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开办费不大的,也可在开始经营的当月一次摊销。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应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应按照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摊销的各项递延资产的摊余价值。待处理财产损溢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三、盘亏和毁损的各种流动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存货”等科目。应由其他单位或个人赔偿的损失,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货记本科目;扣除赔偿后的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净值,借记本科目,按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经批准后,按其账面净值列入营业外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四、盘盈的各种流动资产,借记“存货”等科目,货记本科目。经批准后列入当期损益,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

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贷记本科目,按估计的折旧数,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经批准后,按其净值列入营业外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年度终了时,本科目一船应无余额。短期借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批准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借款。二、公司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归还短期借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存入担保保证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担保合同规定、由被担保人存入的保证金。二、被担保人存入保证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到期退还给被担保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生担保损失时,依据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审议批准作账务处理时,借记本科目和“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支出”科目,贷记“预付代位赔款”科目。三、本科目应按被担保人进行明细账核算。存入担保抵押财产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担保合同规定、由被担保人存入的抵押财产。二、被担保人存入代管抵押财产时,借记“代管担保抵押财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到期退还被担保人抵押财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代管抵押财产”科目。发生担保赔偿时,依据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将抵押财产处理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代管担保抵押财产”科目;同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预付代位赔款”科目。三、本科目应按被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类别进行明细账核算。应付工资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发放给职工的款项,如

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按规定手续向银行提取现金准备发放工资,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工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三、月份终了,应将本月发放的工资进行分配: 1.经营部门(包括技术部、评审部、投资部)人员工资,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2.管理部门(包括办公室、财务部、董事会)人员工资,借记“管理费用”,贷记本科目。3.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人员工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4.应由职工福利费开支的人员工资,借记“应付福利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一般无余额。应付福利费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二、公司提取福利费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职工医药卫生费用等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福利费的结余。应交税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二、公司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税金,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所得税”、“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缴纳各种税金(包括补交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交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按税金种类设置明细账。四、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交纳的税金;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多交的税金。其他应交应付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交、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教育费附加等。二、公司发生应交、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转销各种应交、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

款项。预提费用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固定资产修理等。二、按规定预提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各项支出,借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的支出大于已经预提的数额,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三、本科目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支出的费用大于预提数的差额,即尚未摊销的费用。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担保责任期在一年以内的担保业务为承担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二、按规定比例提取本期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时,借记“提存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转回上年同期提取的短期责任准备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转回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科目。三、本科目按本年和上年进行明细核算。担保代偿准备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年末担保余额从成本中提取的担保风险赔偿准备金。二、年末按担保余额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时,借记“营业支出—担保代偿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担保业务发生损失并经确认需赔偿时,借记本科目和“存入担保保证金”等科目,贷记“预付代位赔款”科目。三、本科目期末贷方发生额外负担为当期提取的准备赔偿金,借方发生额为当期赔偿金额。贷方余额为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的结余。长期借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批准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二、借入的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汇总损失等借款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除上述情况之外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发生汇兑收益,作相反会计分录。三、本科目按货款单

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长期担保责任准备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担保责任期在一年以上的担保业务为承担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二、年末按规定比例提取长期担保责任准备金时,借记“提存长期担保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转回上年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转回长期担保责任准备金”科目。三、本科目按业务种类和业务年度进行明细核算。实收资本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实际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二、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应以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应占的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收到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应占的份额,贷记本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其在注册资本中应占的份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收到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等,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等科目,按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应占的份额,贷记本科目,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与其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三、公司按法定程序经批准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四、公司投资者按规定转让出资的,应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出资额,在本科目有关的明细账及备查记录中转为受让方。五、本科目按投资者设置明细账。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实有的资本数额。资本公积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资本公积。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三个明细科目:三、对于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而产生的差额,作为资本溢价。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接受损赠的固定资,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提供的有关赁据所确定的价值及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原值,借记“固定资产”

科目,按估计的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支付的相关费用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接受损赠实物资产);接受捐赠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实物资产,记账方法同。公司处置捐赠的实物资产,按规定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相关捐赠资产价值转入营业外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五、公司按法定程序经批准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实有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二、本科目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法定盈余公积 2.法定公益金 3.补贴基金三、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用盈余公积补亏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结余。风险准备基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年终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补偿代偿风险而设立的风险准备基金。二、年终从税后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基金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担保业务发生赔偿结案后,借记本科目和“存入担保保证金”等科目,贷记“预付代位赔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发生额外负担为当期提取的风险准备基金,借方发生额为当期赔偿金额,贷方余额为提取的风险准备基金的结余。本年利润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 总额。二、期末结转利润时,将各项收入及转回的责任准备金转入本科目贷方,借记“担保费收入”、“评审费收入”、“转回短期责任准备金”、“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各项费用、支出及提存责任准备金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担保赔偿支出”、“担保代偿准备金”、“营业税金及附加”、“提存短期责任准备金”、“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将投资收益净收益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三、年度终了,公

司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全部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年终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利润分配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净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结存余额。二、本科目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盈余公积转入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提取法定公益金4.提取风险准备基金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6.应付利润7.未分配利润三、年度终了,账务处理如下:1.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如为净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2.发生利润分配业务时:3.将本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无余额。四、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公司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亏损)。担保费收入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承保业务所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二、实现的担保费收入,应按实际价款记账。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评审费收入四、本科目核算公司对承保业务进行评审所取得的评审费收入。五、实现的评审费收入,应按实际价款记账。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六、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担保赔偿支出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担保失败向放款单位赔偿损失的支出。二、发生担保损失赔偿时,借记本科目和“存入担保保证金”等科目,贷记“预付代位赔款”科目。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应按担保赔偿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转回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担保责任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担保业务,按规定转回上年同期提存的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二、转回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时,借记“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货记“本年利润”科目。三、本科目应按担保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提存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担

保责任期在一年以内的担保业务,按规定提取的短期责任准备金。二、按规定提取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应按担保业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转回长期担保责任准备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担保责任期在一年以上的担保业务,按规定转回上年提取的担保责任准备金。二、年终转回长期担保责任准备金时,借记“长期担保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担保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提存长期担保责任准备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担保责任期在一年以上的担保业务,按规定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金。二、年终按规定提取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担保责任准备金”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应按担保业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营业税金及附加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由担保费收入、评审费收入等负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公司按规定计算应负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应付款”等科目。三、本科目按税金及附加种类设置明细账。四、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经营费用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产生的除担保代偿支出、担保赔偿准备金以外的各项费用。包括:折旧、工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交通费、通讯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劳保费、董事会费、办公房租金、办公费、递延资产摊销等。二、发生各项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交应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三、本科目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四、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投资收益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或发生的亏损。二、公司出售短期持有的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短期投资

的实际成本,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三、公司购入发行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债券,应按期确认投资收益,按当期应计利息,借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当期应分摊的溢(折)价,贷(借)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出售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本金,贷记“长期债券投资—面值”科目,按已计未收利息,贷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按尚未摊销的溢价或折价,贷记或借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按投资收益种类设置明细账。五、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财务费用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各类存款、代理款发生的利息收入、支出等费用,以及因外币兑换、汇率变动等原因实现的汇况收益及损失。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利息收入2.利息支出3.汇兑损益4.其他三、公司收到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借款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四、发生汇兑收益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汇兑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五、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营业外收入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和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接受损赠的现金以及处置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转入等。二、取得营业外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按营业外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四、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营业外支出五、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和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开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六、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

理”等科目。七、本科目按营业外支出种类设置明细账。八、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所得税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二、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计算缴纳所得税。按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实际上缴时,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和年度财务报告出前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事项,也在本科目核算。二、公司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公司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作相反会计记录。经上述调整后,应同时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三、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报出日前发生的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企业会计制度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系统信用等级评价与衡量管理系统规定

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等级评价管理规定(试行) 1.目的 为加强对我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更好地识别、度量和防范担保公司作为我行客户融资担保方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级相关原则,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行经营部室、各分行、北京地区管理部、在京各支行。 本办法适用于与我行开展合作,办理公司信贷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同时办理公司、个人信贷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委托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以基金额度承担风险的担保基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3.定义、缩写和分类 3.1定义 (1)融资性担保公司:本文件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为向银行申请办理公司或个人类融资性业务的企事业法人或个人提供居间担保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等级评价:指对担保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和连带清偿义务的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是对其债务偿还风险进行的综合评价。 (3)客户信用等级:是反映融资性担保公司违约风险大小的相对尺度,共分为六等十个级别,分别是AAA级、AA级(AA+、AA、AA-)、A级(A+、A、A-)、BBB级、BB级、B 级。其中: AAA级:融资性担保公司具有行业所要求的经济规模、很好的发展前景、很稳定可靠的利润来源、很强的担保履约能力,市场竞争力很强,管理水平很高,信誉状况很好,从而对降低我行融资风险有很高的业务价值。 AA+级: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管理水平、净收益、担保履约能力有部分处于优秀水平、部分处于良好水平,从而对降低我行融资风险有较高的业务价值。 AA级: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管理水平高,有着稳定可靠的利润来源,担保履约能力强,信誉状况良好,从而对降低我行融资业务风险有较高价值。

最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最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范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处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督促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 国务院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负责拟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 第五条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资本金投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 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第八条申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制造业的会计科目设置

小型制造业或工业企业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2001 根据各银行设置二级科目明细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122001 根据客户名称设置二级科目明细 1221 其他应收款:企业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1221001 根据明细设二级 1231 坏账准备: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1303 贷款: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 1401 材料采购: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 1403001 根据企业情况是否设置明细 1404 材料成本差异: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 1405 库存商品: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406 发出商品: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407 商品进销差价: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1408 委托加工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

成本。 1411 周转材料: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1431 贵金属:企业(金融)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存货的成本。 1441 抵债资产:企业(金融)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1451 损余物资: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成本 1461 融资租赁资产:企业(租赁)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产的成本。 1471 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511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1521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1531 长期应收款: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1541 存出资本保证金:企业(保险)按规定比例缴存的资本保证金。 1601 固定资产: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 1602 累计折旧: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1604 在建工程: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1605 工程物资: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1606 固定资产清理: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1611 未担保余值:企业(租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原价。

中小企业融资系统解决方案

中小企业融资系统解决方案 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 价值整合资本运营商

中小企业融资系统解决方案 长期以来,广大中小企业因其资产规模小、经营记录差、部控制弱、融资经验少等诸多原因,整体融资能力较差。主流融资体系是以国有企业及大型企业为主要对象设计运行的,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特别是贷款难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 实践中,中小企业融资具有透明度低,资信度不高,用于抵押、质押的财产存在一定的瑕疵,资金需求量少、急、频等特点;而银行相对门槛较高,融资手段变通性差,难以直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为帮助广大中小企业突破资金瓶颈、实现快速发展、做强做大,德信公司采用创新的融资模式,整合各方面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度身定做了个性化、系统化的融资解决方案,加快融资进度,显著降低了融资门槛,提高了融资成功率。 融资模式简介: ?融资主体: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中小民营企业,或该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及高管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个人(以制造业为主,不排除服务业)。 ?融资用途:用于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及其他合理的资金用途。 ?融资金额:企业融资金额一般在200—1000万元(企业资产/经营规模大,则融资金额可以进一步增加);若以个人为融资主体,则每个人申请金额一般在100万—800万之间,每家企业申请人不超过3人。 ?担保措施:由银行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具体由德信公司负责安排落实)。 ?反担保措施(即融资主体为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 ?不动产抵押——主要是指由于产权不清晰或没有产权证、银行难以认可的物业等。 ?动产质押——主要是指车辆、设备等。 ?股权质押——主要是指融资企业的股权(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难以得到中立第三方的有效监管,故银行一般不接受公司股权作为担保措施,但担保公司可以接受)。 ?贷款期限:1—3年。 ?还款安排:银行利息的收取是按月或按季的,本金的偿还可以按月等额偿还,或在融资到位后半年/一年后开始按月偿还,具体的还款方式要根据融资主体的实力、融资用途、还款来源以及贷款银行的意向为准,协商确定。

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门令[2010]3号)2010030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2010年第3号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 二○一○年三月八日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可编辑版)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 (2006年11月版)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和主要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80 2202 应付账款 1 1001 库存现金81 2203 预收账款 2 1002 银行存款82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83 2221 应交税费 4 1011 存放同业84 2231 应付利息 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85 2232 应付股利 6 1021 结算备付金86 2241 其他应付款 7 1031 存出保证金87 2251 应付保单红利 8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88 2261 应付分保账款 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9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 10 1121 应收票据90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11 1122 应收账款91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

企业会计科目表及使用说明

企业会计科目表 编号名称顺序号编号名称顺序 号 (一)资产类(二)负债类 1 1001 库存现金73 2001 短期借款 2 1002 银行存款80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82 2201 应付票据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83 2202 应付账款 11 1121 应收票据84 2205 预收账款 12 1122 应收账款85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13 1123 预付账款86 2221 应交税费 14 1131 应收股利87 2231 应付利息 15 1132 应收利息88 2232 应付股利 21 1231 其他应收款89 2241 其他应付款 22 1241 坏账准备97 2501 长期借款 28 1401 材料采购98 2502 应付债券 30 1403 原材料103 2701 长期应付款 32 1406 库存商品四、所有者权益类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104 4001 实收资本 42 1461 存货跌价准备105 4002 资本公积 44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116 4101 盈余公积 45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118 4103 本年利润 46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9 4104 利润分配 47 1511 长期股权投资五、成本类 48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21 5001 生产成本 53 1601 固定资产122 5101 制造费用 54 1602 累计折旧六、损益类 55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9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56 1604 在建工程135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57 1605 工程物资137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8 1606 固定资产清理138 6111 投资损益 65 1701 无形资产142 6301 营业外收入 66 1702 累计摊销143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67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4 6402 其他业务支出 68 1711 商誉145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69 1801 长期待摊费用155 6601 销售费用 72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156 6602 管理费用 157 6603 财务费用 159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160 6711 营业外支出 161 6801 所得税费用

国务院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范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处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督促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 国务院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负责拟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 第五条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资本金投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 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第八条申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本公司工作、业务、经营、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和最大限度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地把公司的事业向前推进,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照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结合本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公司由业务部、法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组成。 第三章组织制度 一、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责、权、利有机结合。 二、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以执行董事为核心,负责公司经营方针、方向、发展目标、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董事会对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 三、执行董事以及监事、总经理特别任命人员组成公司高级经营管理层的核心,即公司领导班子负责按照执行董事的决定和要求制定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监事监督制约机制,依法合规业务制度。总经理直接聘任或解职中层干部及下级的员工。监事、总经理的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四、中层干部负责各种经营管理及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 五、总经理对部门员工有人事任免建议权力。认为不称职的员工报执行董事批准后可予辞退。员工聘用均以公司名义统一聘用。 六、公司组织原则:遵纪守法,敬忠职守,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员工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七、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并经董事会审批会,可定岗位、定员工、定责任。 八、综合办受总经理授权,负责代为下达有关工作任务、催办检查验收工作任务及检查、监督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管理机构 公司管理机构设5个部门,分别是业务部、法务部、财务部、风险控制部、综合办公室、。这些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业务部 1、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全面的业务方案战略; 2、制定并组织实施完整的业务方案; 3、与客户、同行业之间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4、开展多种业务手段,完成业务及回款任务;

2019年会计初级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常用部分)(通俗解释)

常用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1001库存现金:指企业存放在财会部门用于零星开支的款项,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 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如果企业收付的库存现金中有外币,还应在“库存现金”下设置外币库存现金专户进行核算。 2.1002银行存款:指企业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 数,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银行存款的实际结存数。 3.1012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之外的货币资金,包括企业的外埠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借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减少数,余额在借方,表示其他货币资金的结存数额。 4.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 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5.1121应收票据:为了核算应收票据的取得和回收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商 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6.1122应收账款: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 取的款项。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数及确认的坏账损失数,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登记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数。 7.1123预付账款: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所购物资时,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本科目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8.1131应收股利: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9.1132应收利息: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 利息。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doc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1001】库存现金:核算单位为了满足经营过程中零星支付需要而保留的现金,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督盘点,可以确定库存现金的真实性和库存现金管理的有效性,对于评价企业的内控制度将起到积极作用。 2.【1002】银行存款:核算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本科目分别按各开户银行进行明细核算。 3.【1012】其他货币资金:核算除现金、银行存款以下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本科目分别按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4.【1101】交易性金额资产: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5.【1121】应收票据:核算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6.【1122】应收账款:核算企业应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本科目分别按购货单位及项目进行辅助核算。 7.【1123】预付账款: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等。本科目分别按供货单位及项目进行辅助核算。 8.【1131】应收股利:核算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买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9.【1131】应收利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10.【1221】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本科目主要核算企业除应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融资担保公司专注主业、审慎经营,确保融资担保公司保持充足代偿能力,优先保障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经营管理各级资产。本办法中的资产比例应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非合并财务报表计算。 第三条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对融资担保公司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产分级 第四条融资担保公司主要资产按照形态分为Ⅰ、Ⅱ、Ⅲ级。第五条Ⅰ级资产包括: (一)现金; (二)银行存款; (三)存出保证金; (四)货币市场基金; (五)国债、金融债券; (六)可随时赎回或三个月内到期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七)债券信用评级AAA级的债券;

(八)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Ⅱ级资产包括: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含第五条第六项); (二)债券信用评级AA级、AA+级的债券; (三)对其他融资担保公司或再担保公司的股权投资;(四)对在保客户股权投资20%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股和普通股); (五)对在保客户且合同期限六个月以内的委托贷款40%部分; (六)不超过净资产30%的自用型房产。 第七条Ⅲ级资产包括: (一)对在保客户股权投资80%部分以及其他股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股和普通股); (二)债券信用评级AA-级以下或无债券信用评级的债券;(三)投资购买的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产支持证券等; (四)对在保客户且合同期限六个月以内的委托贷款60%部分,以及其他委托贷款; (五)非自用型房产; (六)自用型房产超出净资产30%的部分; (七)其他应收款。 第三章资产比例管理

完整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制度

江苏Ⅹ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文件 Ⅹ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安全运行,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现根据《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后管理是指本公司对申请担保人和反担保人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现状及变化趋势,包括资信状况、资金流向、现金流量、经营管理、项目进度、竞争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改组、改制等一系列影响担保风险的因素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保后管理方式包括常规检查、重点检查等风险监控措施;业务发展部负责常规检查的组织工作,必要时可请风险控制部保后监管人员或法规事务部(律师)参与;风险控制部负责重点检查或专项检查以及风险监测工作。 第四条风险控制部是保后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管理职责

第五条在保后管理阶段,业务发展部和风险控制部应依照岗位设置、发展规模、管理目标、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页8 共页1 第 江苏Ⅹ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文件 具体划分客户经理和保后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客户经理和保后监管人员应相互协作,共同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申请担保人的关系维护; 2、负责申请担保人、反担保人(包括含抵押人和质押人,下同)的年审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3、负责申请担保人、反担保人财务报表的收集、核实; 4、负责保后管理期间,金融部门对申请担保信用评级和债务承担额的动态调整; 5、负责申请担保人和反担保人资金使用和回流的跟踪、监控管理; 6、负责监控被担保人自筹资金到位、经营管理等情况; 7、负责保后过程管理日志、所担保的贷款台账和资金流向监控表等管理信息的创建、记录和维护; 8、负责对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经营、财务、行业等方面情况的保后现场检查、分析和研究; 9、负责拟写被担保人的跟踪管理,定期形成保后检查书面报告;

版会计科目明细表及借贷方向使用说明

总体原则: 等式的左边一般情况借增贷减,等式的右边一般贷增借减以下是对每类的具体阐述:注意在记忆的时候不光要考虑一般,还要考虑特殊。 一、资产类一般借增贷减,备抵账户除外(比如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XXXX准备这种科目都属于备抵类科目),余额一般在借方,备抵除外,在贷方。余额两个特殊要记牢,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余额可借可贷,在借方性质为资产,如为贷则由资产变为负债。 二、成本类借增贷减,一般有余额在借方,制造费用可能没余额。 三、费用类借增贷减,期末无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参与利润的计算。(属于损益大类) 四、负债类贷增借减,余额一般在贷方,两个特殊要记牢,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余额方向可借可贷,在贷方性质为负债,如在借方则由负债表为资产。 五、所有者权益类贷增借减,余额一般在贷方,两个特殊要记牢,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为分配利润,余额方向可借可贷,在贷方表示盈利(利润大于零),如在借方则亏损(利润小于零)。本年利润年末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无余额。 六、收入类贷增借减,期末无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参与利润的计算。(属于损益大类)。 七、损益类无余额,期末转入本年利润 期初:(期初)资产=(期初)负债+(期初)所有者权益 期内:资产(变动)+费用(发生)=负债(变动)+所有者权益(变动)+收入(取得) 期末:(期末)资产=(期末)负债+(期末)所有者权益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1132 应收利息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应该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1221 其他应收款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融资担保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综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制定目的全面、客观评估管理岗员工绩效,提高工作效率,培养优秀人才,通过上级领导对下级员工工作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的评价,使员工充分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职位晋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二、制定原则 1、根据2008 年集团公司提出的“利润最大化”要求,本业务绩效考核办法只按照实际业绩奖励,无业绩无奖励。 2、双重考核标准。即业务考核与日常岗位考核相结合,全面评估员工工作; 3、公平、公正、公开。 三、绩效考核的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四、任务指标确定每月下达两个任务指标,即基础任务和目标任务,基础任务为每月必须完成的任务指标,与个人绩效提成挂钩,完成即执行绩效考核方案,不完成不执行;目标任务为每月需努力完成的任务,与部门奖励挂钩,完成一定比例即享受部门奖励。 五、执行前提 1、各业务部门每月应有明确的任务指标; 2、各部门经理须把部门月任务指标分解到人(或项目组); 3、及时准确的报表反馈体系。 六、绩效考核的实施 考核的实施期为每月一次,次月10 日兑现该兑现部分; 七、绩效奖金构成: 绩效奖金由三部分构成,分别为:风险保证金(40%);个人绩效奖金 (40%);营销费用(20%) 八、考核执行方式: 1、日常岗位考核采取逐级考核方式。即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副总经理负责所管辖部门经理的考核;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的考核。无副总经理考核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负责考核,次月3 日由部门经理将本部门考核表上报综合管理部; 2、业务考核:根据各部门业务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每月 3 日财务及业务内勤提供销售数据,由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现金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二)企业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企业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以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或“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 六、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由企业财务部门单独拨给企业内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

融资担保系统操作说明-融资担保系统全功能解析-互融云

融资担保系统功能解析 (互融云科技创新推动企业信息化管理步入新台阶) 一、融资担保系统产品介绍: 互融云为满足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管理、风险控制、资金周转等需求,携长期工作在金融战线的业务及技术团队共同研发了担保业务管理系统。 系统实现了在线担保申请、办理、资信评估、逐级审核、签订合同、保后跟踪、逾期代偿追偿、绩效考核、报表管理等的全过程化管理;系统根据角色分工的不同,多人协同处理担保业务,展现了项目的业务处理过程;另外系统可对担保项目状况进行动态统计分析,便于决策层对各项业务指标进行全面监控,从而控制并降低了业务风险。 系统包含项目代办事项、项目信息库、客户信息库、财务信息库、统计分析库、业绩管理、协同办公以及适用于任意客户业务配置的系统管理等多个模块。每个模块都结合担保公司最真切的需求,采用最先进的技术以保障系统的精确性、稳定性、安全性及权威性,并采用可配置的工作流引擎使工作的传统模式实现了向更高工作效率的任务式工作模式的转变。 ●标准产品版本号:V4.0 ●知识产权登记号:2015SR268057

●支持版本类型:基础版、流程版、增强版、集团版 ●业务整合类型:线上线下整合、资产端多业务整合、资金端业务整合二、融资担保系统特色: ●业务合流程信息化管理,各部门协同高效办公 ●提供完事保前保后风控控制手段,全程动态跟踪分析 ●定性/定量风控评分模型,帮助科学评估决策 ●完善的账务管理,标准会计科目式管理 ●精准统计查询,丰富的报表样式 ●支持多家征信对接,综合核查客户征信 ●多类型提醒机制,实时掌握项目动态 ●支持移动化办公,实地调查照片海量上传 三、融资担保系统功能结构图:

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处理公司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和部门。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原始记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变卖,都要按照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格式、内容的填制要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2.计量验收工作:公司各种财产物资的购置、领用、转移,产品的入库、销售及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3.定额工作: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利用、消耗等方面制定合理的定额,参与考核修订。 4.内部计划价格工作:财务中心牵头负责公司内部价格的制定工作,根据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种产品、在产品、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计划价格。 5.财产清查工作: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调出、调入、收发、领退、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处理,都要履行严格的报批审核手续。每年11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工作,及时处理财产变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第六条本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第七条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进、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二.资金管理 第八条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第九条:资金筹集: 1.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 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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