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退换货方案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方案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方案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方案

为提高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客户服务,我公司将充分落实“第一人责任制”,充分体现我公司的优质服务水平:

1.任何接到服务差错诉求的公司工作人员,即为该差错处理的“第一人责任人,全权负责该差错的直接处理;

2.处置处理程序:

(l)问题接报(第一责任人落实);

(2)接报人可以直接处理的,立即予以处理;不能直接处理的,向公司内控部门及负责的区域总监汇报;

(3)内控及区域总监商量处置方案,同时落实问题处置、解决人员;如该处置权限超出责权范围,立即向分管领导沟通、汇报;

(4)处置意见反馈部队相关负责人员,取得同意后,立即安排人员办理;

(5)处置结果建档,内部追究责任人事故责任,汇报分管领导。

3、响应及处理时间:

接报人接到问题,必须立即予以响应,任何人不得推诿;汇报及处置方案的作出,不得超过15分钟;处置时体现效率,按照就近原则,在45分钟内予以解决,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小时,并于当日10:00前配送至各伙食单位,以不影响部队官兵正常用餐为最低解决目标。

4、处理方法:

卫生安全质量差错惩处: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直接关系到官兵身体健康,关系到部队战斗力,必须切实抓紧抓好。为确保我司配送物资的质量,我们承诺:

1、加强事前管理,努力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部队;

2、配送期内,如出现卫生安全质量问题,立即配合部队,妥善解决,如尚未流入餐桌,我司立即收回重新发货,并同意扣除该批物资货款10%;

3、配送的食品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自愿中止配送送货并废除协议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配送期内,如确应我司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它严重后果的,我司愿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食品数量差错处罚:食品数量,是配送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数量得不到保证,配送质量就无从谈起。为了提高配送质量,我公司在食品数量保证上作出如下承诺:

1、所有标准包装食材,根据包装上标明的重量,进行抽检,确保份斤充足,保障客户利益;

2、所有非标准自行分装食材,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称重分装。每天称重前,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确保计量器具准确。称重时,不得所缺斤少两,尤其对于一些含水量较多的蔬菜,要适当增加重量,以防止水分流失后验收时份斤不足。

3、贵单位验收称重时,如发现份斤不足,如可以认定是水分流失的因素,同意在配送数量中进行扣除,或按照贵单位要求,立即进行就近补货,决不影响贵部正常用餐。

4、贵单位如有发现我公司在配送中故意短斤缺两情况,愿意按照缺一罚十的标准,接受贵单位的惩罚处理。

退换货流程图

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2. 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3. 职责 3.1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施监控管理,行使药品质量的确认权、不合格药品的处置权。 3.2采购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退货等处理。 3.3 保管员负责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存放。 4. 内容 4.1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2不合格药品的范围 4.2.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4.2.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该种药品的; 4.2.3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4.2.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需批准而未经批准 生产、进口,或必需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4.2.5 变质的;被污染的; 4.2.6 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需取得批准文 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原料药生产的; 4.2.7 所标明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4.2.8 未注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 4.2.9 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 4.2.10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4.2.11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4.2.12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4.2.13 经抽样检验,其内在质量不符合药品标准的; 4.2.14 外包装严重破损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4.2.15 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 量 公告中不合格的。 4.3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4.3.1对不合格药品由质量管理员发出药品停用通知,并及时收回所有问题的药品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和退货产品的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和退货产品的管理制度 篇一:不合格产品和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和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目的:加强不合格产品和退货产品的管理,避免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 试用范围:不合格产品、退货产品的管理 内容: 1、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验收员不得验收入库,应将不合格产品存放于待处理区内,并填写《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说明不合格的具体情况,报质管员。 2、在储存或销售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的不合格产品或退货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由质管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认并签具意见后报药店经理审批。经确认后的不合格产品应及时移入不合格产品区,不得继续销售,若为假劣产品应及时报告当地药监部门并做好销售后质量跟踪和追回工作。 3、不合格产品的销毁: 经确认的不合格产品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理记录》,报药店经理审批后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4、凡药监部门来文或药监部门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药监部门要求处理。 篇二:15、医疗器械产品退货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产品退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退货的管理,对医疗器械产品退货的有效控制。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购进退出和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 三、职责:质管部、采购、仓储部、财务部、销售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 1. 定义: 1.1 医疗器械退货产品系指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的产品。 1.2 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产品是指上级食品产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回收的产品和客户要求退货的产品。 1.3 购进退出的产品是指非质量原因的在库产品退货和拒收产品退货。

2. 销后退回产品的管理: 2.1 销后退回的产品必须是本公司所售出的产品,并与原销售出库产品批号相符。 2.2 销后退回的产品,由仓储部收货后,存放于有黄色标志的退货区,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记录。 2.3 产品质量验收人员应对销后退回的产品按购进产品质量验收的要求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4 销后退回的产品经验收合格的,由保管人员移入合格品区;不合格的,经质管部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区,并做好记录。 2.5 销后退回的产品验收时质量状况判断不明的,应通知质管部进行复查,必要时,送法定产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6 已办理销后退回手续的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管理制度》处理。 3. 购进退出产品的管理: 3.1 非质量问题的购进拒收产品(超合同、无合同或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分别按以下程序办理: 3.1.1 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手续。 3.1.2 属超合同、无合同的,由采购员与产品供货方联系后,办理相关手续。 3.2 非质量问题的在库产品购进退出(批号调剂、产品滞销等),由购进部与产品供货方联系协商后,办理退货手续。 4.相关记录、凭证齐全,妥善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五、相关记录 1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退货记录 编号 LDMD-FM-16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退货记录 篇三:不合格产品及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及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1、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作拒收处理。 2、质量管理人员在检查产品质量发现或上级明文规定的不合格产 品,应立即通知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由客户处退回货物的交接程序,做到退货与召回整个过程中物物有人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召回过程。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近有效期、终止业务等原因而引起的退货产品。 3职责与权限 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与控制,负责外部损失、退货及收回品的分析 与处理。 2销售部、技术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 3.销售部部、生产部(含车间)、质检部、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4具体程序 4细则 4.1召回或退货原因 4.1.1产品发出前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经评审发货,后又被客户退回的。 4.1.2产品检验合格后发货,在对生产记录的审核等工作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 问题或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用于生产的。 4.1.3产品符合原质量标准或用户要求,但因为用户有了新的要求或因沟通问题 产生异议而造成的退货。 4.1.4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况 4.2产品退货 4.2.1产品退货必须填写《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及《客诉单》经销 售副总批准方可将产品退回,未经批准不得退回,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形成损 失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损失。 4.2.2经批准退回的产品退回后直接退至后工序,由后工序接收并通知品质部进 行复检。 4.2.3品质部接到请验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复验,分析原因,出具复 验报告,并提出返工、返修处置方案或报废处理意见,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后执 行。

4.3产品召回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召回产品,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召回后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交财务部。 4.4客户因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而拒收、扣损或禁退(要求现场报废)我公司产品时,业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业务经理或品质部经理,由其权衡利弊评审后作出收回或同意扣损意见。此情况,业务经办人应立即写出《客户反馈信息表》找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退库和扣损处理。擅自作主同意扣损的,由相关人员按成本价承担扣损。 4.5公司批准退回或召回产品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营销部由其安排司机负责将产品运回公司,司机负责退回装车产品数量的清点。 4.6经品质部复检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由后工序负责对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后的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经返工返修挑选减数部分由成品仓库办理退货单并经生产副总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 4.7经品质部复检需要报废的产品由品质部填写产品报废处置单,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产品报废处置单应传递至生产部及财务部,以方便报废及账务处理。 4.8产品运回后,为了便于追溯相关信息,相关经手人必须在单据上签字,经手人发现此单信息不全可拒绝签字接收并要及时反馈,签字后即代表认同单据上交接内容,出现问题后以此为处理依据。不签字的按20元/次进行处罚,在传递过程中如出现此单丢失的情况则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9品质部在接到质检单后必须及时派人去产品进行复检,并在单据上标明复检结果,因复检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10生产部必须严格按照客户要求或质检标准对退(召)回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再次发货,客户反馈仍不合格的,由相关人员承担全部损失(含返工、返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比例为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返工、返修人员=1:2:7。 4.11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2014-03-11发布2014-05-10实施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产生的损失,加强对对合格品管理,公司技术部根据GB/T19001:2008标准要求,结合XXXXXX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本标准对;各部门的职责、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的处置、不合格品的管理、不合格品的评审程序作了规定,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本办法自2014年5月10日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了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加强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员工的质为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

产生的损失,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权限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全过程的采购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生产车间的零件、部件不合格品。 3 管理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技术原因及报废件的技术评审。 3.2 检验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断和标识。 3.3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零件、部件及产成品不合格品的隔离及报废申请。 3.4 采购部负责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品的隔离。 3.5 市场(销售)部负责已交付使用不合格品的处理。 4 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4.1.1进厂原材料、配套件及辅助材料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2 外协件进厂检验的不合格品。 4.1.3 车间机械加工的零件、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4 焊接部件、胶管压制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5 前处理的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6 表面涂覆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7 产品装配过程中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8 产品试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1.9 产品最终检验、验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2 不合格品的识别4.2.1产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即采购合同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订单规定; 4.2.2不符合外协加工合同的技术协议要求或不符合图纸规定; 4.2.3 零、部件不符图纸及技术要求; 4.2.4 焊接件不符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规定要求; 4.2.5 表面前处理、表面涂覆层不符工艺文件要求等视为不

医疗器械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处理程序 (一)、目的:建立一个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标准操作程序,以达到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控制性管理的目的。 (二)、范围:适合本企业出现的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 (三)、责任人:业务部、配送中心、质管部及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本SOP 负责。 (四)、程序 1、购进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员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质管部鉴定后明确拒收意见的医疗器械入退货库(区),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并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原发货单位;或入不合格品库报废处理。 2、(1)在库养护检查,出库复核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挂黄牌暂停发货,养护员填写“质量复查报告单”报质管部。 (2)、质管部立即进行电脑停售,并填写“停售通知单”报业务部门。(3)、质管部经复查确认合格的则办理电脑解除停售手续,并填写“解除停售通知单”送业务、仓储部门摘去黄牌继续销售;确认不合格的,则由业务员办理“不合格品移库单”,商品移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

入“不合格品台帐”,已配送出库的,由业务部门发出“产品收回通知单”进行回收。 3、配送退回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 4、经确认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质管部根据《医药商品调拨责任制》的规定,明确鉴定处理意见,即:由供货方负责的按退货处理,由业务部门填写“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退货;超出供方负责范围期限的按报废处理,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报业务、质管、财会部门审核,由总经理审批报损。 5、已办理报损审批手续的报废医疗器械,定期由保管员列出清单,质管部写出“销毁医疗器械报告”(附销毁产品的清单),经分管业务经理审批和有关部门核对签字后,由质管部组织人员进行销毁,销毁过程质管部应做记录,特殊管理医疗器械的销毁应报药监部门监毁。 6、各级医疗器械监督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和文件通知,禁止销售的医疗器械,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质管部建立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报损、报告、销毁记录等内容的质量问题档案 8、每半年质管部应会同责任部门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情况分别进行

2021新版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2021新版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Standard text of safety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规范 ) 单位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

2021新版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

不合格商品及退货商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商品及退货商品管理制度 1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不合格商品及退货商品管理制度 入库前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应暂存不合格品库(区),标挂红牌,由质管科填写“医疗器械拒收报告单” ,及时发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假冒商品就地封存,同时上报上级监督管理部门。 对需销毁的不合格商品,由保管人员造表,经质管科负责人签字,报公司经理审批,并由质检、业务、财务负责人共同到场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购进调入退出商品的程序和要求:一是退货商品依据主要是不执行合同,超期发货,多发货,价格变动等;二是入库验收发现质量、规格、包装等问题;三是其他原因需要退货;四是确定为退货商品必须分别存放进入退货库(区)并设明显标记;五是退货商品的发票收到应作拒付处理。 属退货(退出或退回)按分工由业务、质管等部门具体经办,发争议的由公司经理决定,并认真管理好退货手续,以备查验。 质量查询、质量投诉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在经营过程中,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查。 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医疗器械和做好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在产品售出后三年。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发生部门于六小时内报告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24 小时内报告当地药

品监督管理局。其余重大质量事故由发生部门于二日内报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三天内向药监局汇报。 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在总经理领导下,及时、慎重、从速处理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和部门,事故经过,以事故调查经过为依据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凡发生质量事故不报者,作隐瞒事故论处,哪个环节不报,就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或行政处分,处罚。

过期食品退货制度

10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货制度,主要是指那些质量不;二、对下列食品应坚决退货、停止销售;(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2)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3)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食品;;(4)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5)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货制度,主要是指那些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学校应采取停止销售,退货制度。 二、对下列食品应坚决退货、停止销售。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食品; (4)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5)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6)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8)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 解的虚假表示或者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9)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对不合格食品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 取以下措施: (1)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2)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 (3)通知生产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理; (4)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 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条款。

不合格品退货制度.doc

有---------------------------------------------- Q/AUX G13.20.105-2008 五、不合格品退货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产品在检验、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退货进行控制,确保不良品调换、退货按程序有序、合理的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进货检验、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包括原材料)的退货、调换、罚款处理。 3 职责 3.1 检验员在进货检验中对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退货处理。 3.2 操作工对工序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3.3 巡检员对操作工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判定。 3.4 车间退料员负责对评审的不合格品办理调换手续。 3.5 不良品库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贮存、标识并退回所属供方。 3.6 如供方业务终止,剩余货款已结清,不良品库内的不合格品由生产制造部负责报损处理。 3.7 如供方业务终止,剩余货款未结清,由采购部负责处理。 4工作程序

有----------------------------------------------

有----------------------------------------------

有---------------------------------------------- 4.4.1不良品库在接到调换单和不合格品后,核实调换单中内容和不合格品实物是否相符。如相符,在调换单上签字,将调换单第四联交车间退货员送零件仓库,第三联为不良品库保存,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和 分类堆放,做好帐、卡、物登记;如不相符,可拒绝接收,并反馈给品管部零检负责人。 4.5零件仓库对不合格品退货的处理 4.5.1零件仓库在接到第四联调换单后,按调换单中的内容将合格品调换给车间退货员(应在暂领 单中减去数量),并单独立帐。 4.5.2零件仓库在下一次收到供方的合格零部件时,应将总数量减去调换单中的该零件不合格品 数,作为这一次供方的入库数量。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消费者客户投诉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司的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长沙市芙蓉区乐够量贩式娱乐城所销售的产品。包括客诉表单编号原则,客诉的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三、原则: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遵循质量原因解释清楚、赔偿合理和顾客满意的原则,及时妥善解决问题。对市场反馈质量问题应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存在安全问题的产品要按规定做产品召回处置。 四、食品回收及处理步骤 1、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2、顾客发现的问题,由超市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报告。 3、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确定存在危害的因素,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协助; 2)立即通报本公司最高领导; 3)库房负责追溯食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 4)追溯加工前后的食品与质量记录。

4、回收程序:问题发现→报告当班最高主管→追踪库管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识→生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处理。 一旦确认问题食品具有危害性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组织回收,对已销售产品进行调查,并通报卫生和技术监督部门。回收的产品应登记造册,确保未售出产品全部收回。库房应立即停止销售,对未销售食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负责采购的人员、质检人员与单位负责人确认问题的发生点,如与国外供应商有关,应找出根源。必要时,查找收集详细的问题产品资料,包括批号、规格、照片、以免造成危害。 乐够集团长沙大润发店 2016年1月1日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正式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 确保守法经营,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市制度, 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 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 采取停止销售, 推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本企业必须遵守, 不得违反。 三、经自查, 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 本企业停止销售, 推出要经营单位: 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的食品; 2、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 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完整版)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处置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

【食品安全】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第七条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1、药剂科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和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2、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 3、不合格药品、必须由药剂科质量负责人确认。不合格品库区应有明显标志,应有专人保管、专帐记录。 4、对来货经验收确认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得入库。并应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表,通知药剂科质量负责人处理,属于假劣药品的应及时向药监部门报告。 5、对养护、复核及使用各环节出现明显质量问题(破损、过期、包装污染等)的药品,应停止使用,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表(见附表),及时上报药剂科,并将该品种即时移入不合格库区,作好记录。由药剂科在规定时限内(30天)对该不合格品进行审核处理。 6、由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停止使用,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库(区),作好记录,等待处理。对于各级药检所检验出的以及药监部门质量通报列出的不合格品,应听候药监部门处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作出处理。 7、药剂科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通知库房停止出库、使用,同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库区。 8、凡需销毁的不合格药品应对实物如实登记(即销毁记录),记录内容必须有数量、品名、批号、生产厂商、原因等。药剂科负责人核对实物与登记,准确无误后实施监销,并在监销栏签名。 9、对不合格药品由药剂科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定期汇总和分析,按季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作为进货质量评审的依据之一。 10、药品使用部门或科室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药品应当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并将其放置在不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当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不合格药品报告、报损、销毁程序: (1)怀疑药品质量不合格→报告→药剂科分析确认(如过期)→使用部门或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召回→报损或销毁→记录。 (2)怀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质量不合格→报告→药剂科分析确认(如过期、损坏)→召回→主管领导批准→向增城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增城市卫生局负责监督销毁→记录。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等产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所谓食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 (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 (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 (五)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 (六)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业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 (二)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三)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五)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 (六)召回的食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产品召回应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产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不合格食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 实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食品召回后,应当对该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处置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

不合格品退货制度

Q/AUX G13.20.105-2008五、不合格品退货制度 1 目的为了对产品在检验、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退货进行控制, 确保不良品调换、退货按程序有序、合理的进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进货检验、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包括原材料)的退货、调换、罚款处理。 3 职责 3.1 检验员在进货检验中对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退货处理。 3.2 操作工对工序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3.3 巡检员对操作工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判定。 3.4 车间退料员负责对评审的不合格品办理调换手续。 3.5 不良品库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贮存、标识并退回所属供方。 3.6 如供方业务终止,剩余货款已结清,不良品库内的不合格品由生产制造部负责报损处理。 3.7 如供方业务终止,剩余货款未结清,由采购部负责处理。4工作程序 4.1 检验中不合格品的退货处理流程执行人备注序号组织研发、销售、品管人报检 1 采购主管员参与机组评审并判定等级发现不合格品 2 根据检验规程判定标示、隔离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隔离 3 通知采购部门或供方办理退进货检验员货。对批量、关键项和重复出现的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表” 4 不合格品,要求供方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表”限期进行整改退货 5 采购部 4.2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退货处理序流程执行人备注号 1 自检发现不合格缺陷旁边贴上红色不合格品操作工标签,并立即隔离,填写不合 2 格品记录单1~5行标示、隔离 必要时研发中心、主管副总等参加评审。确认 3 巡检员由操作工造成的,应在调换单上注明,并对生产制造部进行调换代用考核分类后填写“不合格品调换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38-29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

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非预期转序和出厂,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职责 1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原辅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判定、记录、评审。 2总经理负责对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的处置决定。 3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其他处置。 (三)工作程序 a)采购产品不合格的控制 1)记录:应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2)采购不合格品的评审 ◆评审时限:发现不合格品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目的:通过评审决定对不合格采购品的处置方式,包括: ——拒收:退货应为首选方式; ——让步接收:仅限于辅料(外包装材料)的情况下方可。 ◆评审程序与权限:质检科主管组织综合科、生产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明确处置方式。 ◆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拒收 ①有检验员向综合科主管退交不合格品,说明理由; ②供销部主管办理退货,将处理结果(如时间等)通报质检科主管。 ——让步接收 ①由质检员在检验记录上注明让步情况,向综合科主管移交让步产品; ②供销部主管组织办理入库。 b)不合格的半成品及成品 1)不合格品的鉴别

◆由检验员负责,生产中发现不合格品或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时,当事人应及时通知质检员鉴别。属于不合格品时,质检员应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对以前涉及的产品进行检查,情况严重者应向质检科和总经理报告。 ◆记录:发现不合格品后,质检员应明确不合格品的责任人,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2)不合格品的隔离 ◆不合格品应进行隔离放置,不得与合格品或待检品混放,不合格品应标志清楚,以防误用。 ◆生产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可放在车间的不合格区内,不合格品在未经评审前不得动用。 3)不合格品评审 ◆评审时限:应在24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目的:确定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包括:返工、改为他用(降级)、报废(对于成品,只能采取改为他用(降级)、报废的措施)。 ◆评审程序与权限: ——现场发现的个别缺陷明显的不合格品,评审工作由检验员负责。 ——进货物资,最终产品批量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质检科主管组织生产科主管、质管人员评审不合格品,明确处置意见。 ——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间隔时间不能太长。 4)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质检部主管向车间下达《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检验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进度及结果进行跟踪。 ◆返工的控制 ①质检部主管应对返工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②返工作业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返工,完成后提交重新检验; ③检验员对返工品进行检验,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载检验结果。 3)报废的控制 ①生产车间对判报废的产品移放到指定的废品区; ②生产部主管每天组织对废品进行清理、处置,质检科主管予以监督、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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