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改革可行性分析

清末改革可行性分析
清末改革可行性分析

清末法制变革的可行性及与现代的关系

清朝末年,清政府“自上而下”地实行了大规模的法制改革,它是20世纪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极其重要的一页。虽然清末法治改革是清政府为了解决当时社会中日益激化的各种矛盾而迫不得已采取的应对措施,但其客观上却促使了中国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的转型。

一、清末法制变革之路

清末法制改革主要围绕着观念转变、修著新律、改革司法这几个方面进行,初步树立了变法图强的现代化法律观念并确立了建设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体系较为完备的现代化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开创了司法制度现代化的先河。

1.现代化法制思想的出现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等级观念和专制集权相互融合,对人们法律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面对来自西方文化的尖锐挑战,千百年来陈陈相因的“祖宗之法不可改”的传统信条再也无法继续维系下去了。此时,维新派人士严复、梁启超是批判人治倡导法治的代表,他们认为法治优于人治,法治是国家强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要运用法律来规范国家制度和经济社会生活。在这种观念影响下,清末法制改革至少在法律条文上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思想观念。

2.现代化法制建设的开端

清末法制改革虽然集中在20世纪初短短的10年中,但制订的法律文件却多达几十种,涉及政治、经济、贸易、文化、教育、司法、外交等各个方面,不仅改变了传统法律结构形式和体例,而且使法律部门趋于完备,法律内容焕然一新。除《钦定宪法大纲》外,还有刑法、民法、商法、文化教育法、诉讼法、行政法等。

3.现代化司法体制的先河

在中国封建社会,行政权与司法权是合一的,地方行政官兼理司法。随着近代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制度和思想的侵入,清政府认识到:“东西各国宪政之萌芽,俱本于司法独立”。清末中央废除“三法司”制度,改刑部为法部,专管司法行政不再兼理审判,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专司审判。明确规定:行政主管官及检察官

“不得干涉推事之审判”。在地方,审判机关设高等、地方、初级三级审判厅,连同中央大理院共四级,实行四级三审制。

二、清末法制变革的可行性分析

1.政治可行性

判断一个新的法律政策是否可行既需要考虑其是否符合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也需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迎合统治阶级利益的问题上,清政府内忧外患的处境决定了此次修律的根本目的是挽救统治危机,拯救民族危机,而不是因势利导发展法制。在法律变革的过程中,中国人仅仅是将法律作为救国良策的最佳选择,单纯的以为只要实行了新律,其他国家就会承认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便会走上富强之路。在这种功利观念的驱使下,统治者将重点都放在了新律的制定及各项制度的建立上,却较少考虑新律的可行性及其保障措施。

在考虑到人民利益时,清末修律在表层形式上建立了近代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但却没有深入人心在民众中形成一种法律意识,法律文化的制度形式和意识形态相脱离。《大清刑律》最为典型,新刑律虽然采用资本主义形式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但在《附则》中规定“凡中国人犯以上各罪,仍按旧律惩处”。可见,人们对于新律的接受与推广进行的并不顺利。

2.经济可行性

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角度分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律的改革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如果社会本身的经济基础还未发展到必须建立一种更高形式的法律规则及其体系的话,法律改革很容易走向失败。从清末中国经济水平来看,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主流经济仍旧是小农经济,经济水平不足以支撑整个法制改革的运行。

当时我国的资本主义经济生产方式依然是在缓慢地发展,并没有形成一种足以支撑整个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强大经济实力,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仍然是最基本的生产方式,以皇帝为首的封建地主阶级仍然享有对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农民依附于土地,并对地主形成人身依附关系,从而缺少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需要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因此,在这种经济基础上产生的新律必定是不稳固的,也不可能得到长久地贯彻和实施。

3.行政可行性

行政可行性是指在特定的行政环境中实施既定的政策或规划到底有多大的可能性。清朝末年,清廷本身的统治危机已经日益严重,中央权力被削弱,地方势力发展迅速,中央己经不能高度集权来全面推行新律。而且地方官僚的势力作大,对中央的上谕阳奉阴违,新律更是不能在地方得到彻底的贯彻。清政府整个官僚队伍昏庸、腐败,满洲权贵政治素质低下,不能控制整个时局,清廷再也不可能依照旧有秩序继续统治下去。

清政权内部的保守化一方面妨碍了新律的制定,另一方面又阻碍新律的实行,以至于新律大多处于未颁布状态,颁布的法律又被束之高阁,难以在社会中形成法律效果。

总而言之,清末法制变革的种种措施在现在看来对于促进清末的发展有着积极地作用,但是由于这套改革方案在政治上可行性低,在执行方面也不尽如人意,虽然具有一部分新兴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但对于推广到整个中国来说还是杯水车薪。这条清末改革之路虽然具有其先进性但是对于中国具体国情来说并不具有可行性,所以后来的变法失败也就不难理解了。

三、清末法制变革与现代法制

综观清末法制改革,不论从法律观念的更新,还是法律条文的改变,或是从司法体制的变革的角度来看,无一不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尽管这次变法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列强的需要和维护腐朽的封建统治,在多方面深深地体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特点,但毋庸置疑的是,清末法制改革对于当时的清末是一种冲击,对于现在的法制也是一个奠基。

1.法律观念影响

清末变法直接导致了传统法的解体,中国延续二千多年的中华法系传统被打破,二千多年的陈陈相因的中华法系终结。文化的发展有着从低级向高级变化的规律,现代文化同传统文化相比较,它无疑比传统文化更合理、科学和先进。清末的法律变革初步实现了传统法律文化向现代法律文化的转变,使现代先进的法制原则、法律概念、法律思想得到广泛传播,逐步取传统法律文化而代之成为主流法律文化,进而使中国的主流法律文化与世界主流法律文化相一致,促进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清末法律变革对其后的中国法律文化乃至当今的法律文化

发展的影响也比较深远。清末法律变革后确定的以日本、德国为样板的大陆法系文化深刻地影响着后世的法律文化发展是不争的事实,从一定意义上说,当今的法文化发展起源于清末的法律变革,清末的法律变革是现代先进法律文化的基础。

2.法制继承与发展

虽然清政府的变革是被动的且具有维护其阶级统治目的,但是其在变革中制定的有关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限制皇权,实行宪政,承认国民权利,实行现代刑罚制度等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近代资本主义法制的意义,同变革前的封建法制相比,无疑具有进步意义。虽然这些变革内容还停留在较为基础、僵化的层面,但却为民国近代化的法制建立创造了条件,一些变革中制定的法律被民国作为过渡性法律暂时适用。没有变革的尝试,近代的法制发展在时间上将会滞后,法制的进程将受到阻碍,清末的法律变革在中国封建法制向近代法制的转变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如今距离清末变法己是一百年,但百年前的变革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却是如此深刻,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处于这一历史进程当中。百年来一代又一代的人,沿着清律的轨迹不断实践着,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从而实现了今天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长足进步。历史的脚步不会停歇,我们的发展也不会,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任重而道远。

评述清末改革

评述清末改革 摘要: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空前加重。这一时期的中国正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中国人民前仆后继,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先后进行了多次变革,这些改革历经了洋务运动、戊戍维新、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四个阶段。改革的目的虽然只是挽救清王朝的统治,但在客观上,改革是朝着民主化的方向迈进的。受形势所迫,政府高层不得不发动改革。此后,改革便成为时代潮流,不可遏阻,而且一次比一次深入。改革没有达到它的最初与直接目的,但改革的启示、经验教训对现实中国的改革依然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引语:清朝末年,内外交困的危局唤起王朝统治者的自救意识,从而上演了一场由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预备立宪四步曲构成的改革运动。这三场改革运动虽然失败了,但是它迈出了面向近代化的重要一步,其经验教训对于今天中国的改革仍有重大借鉴意义。 关键词: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清末新政预备立宪经验教训 一、起步——洋务运动 中国的近代史是从鸦片战争开始的。如果说第一次鸦片战争只是惊醒了魏源等少数中下层政府官员,那么第二次鸦片战争特别是圆明园的那把大火则彻底震惊了整个清王朝。而洋务运动就是在19世纪60年代初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过程中和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兴起的。经过两次战争,中国出现了一批较为开明的统治阶级官员,他们较为关心国家命运,探究失败原因,认为外国只是船坚炮利,若学习了西方造船与制造武器技术,中国便不会失败。虽然他们的思想有很大偏差,但是他们迈出了走出封建的第一步,睁眼看世界由他们开始,限于种种原因,他们的思想并没有付诸行动。封建统治阶级中的部分成员如奕?、曾国藩、李鸿章、左宗堂、张之洞等为了挽救清政府的统治危机接受部分开明思想,他们认为“办洋务,师夷长技,造炮舰,可以剿发捻,勤远略,这是救时第一要务”,在清政府实际掌权者慈禧太后的首肯下,洋务派成员引进、仿造西方的武器装备和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创设近代企业,兴办洋务。他们的指导思想后来进一步概括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历时三十多年的洋务运动虽然兴办了一批企业,建立了海军,但没有使中国富强起来。甲午战争一役,洋务派经营多年的北洋海军全军覆没,这标志着以“自强”、“求富”为目标的洋务运动的失败。 洋务运动的改革范围包括科技、军事、经济、政治等多方面。从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洋务派举办的洋务事业归纳起来有三方面:1.兴办近代企业,他们从自身目的出发,首先兴办军事工业。包括江南制造总局、福州船政局等大的工业项目,对现在仍有很大影

我国基础学制改革研究

研究生课程论文报告 课程名称:科学道德(就业指导) 课程论文题目:试分析当前我国学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姓名:佟超 学号:2016300132 所在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专业:教育学原理 任课教师:温恒福

2016 年 12 月 1 日 试论当前学制对我国中小学学生的影响 摘要:随着现代教育制度的出现,学制也逐渐形成。学制体现了一国的政治、文化、科技、教育等各方面的状况,对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近代学制的构建是在动荡多变的社会环境中曲折前进的,总体上经历了壬寅癸卯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和壬戌学制等近代三大学制。壬戌学制即“六三三”学制,在20世纪初期,美国中小学开始实施“六三三”学制,即初等教育六年、中等教育六年并分为初中和高中各三年的学制。其后,中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相继仿效建立起六三三”学制。壬戌学制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的教育近代化基本完成,其基本框架一直沿用至今。这三部学制的相继建立,标志着中学教育制度在我国的基本确立到渐趋成熟。特别是壬戌学制的诞生在我国中学教育发展史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壬戌学制的确立到如今,中国的学制经过了几次改革,现在基本确定为“六三三”和“五四三”并行的学制体系。但我国目前的学制体系让人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六三三”学制与“五四三”学制实施混乱,当前学制并不能完全完全适切与当前社会状况与新时代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情况等。我国一直持续强调深化教育改革,在新时期进行必要的学制改革,使其能更加适应当前中国的现状和新时期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状况,对我国的教育改革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也是教育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必须给予重视的。 关键词: 学制;中小学学生;教育改革;学校发展 一、研究背景 我国目前的学制基本延续了1922年确立的壬戌学制的基本框架,壬戌学制即“六三三”学制,即初等教育六年、中等教育六年并分为初中和高中各三年的学制。目前在中国,实行的是在“六三三”学制的基础上进行微调而产生的“五四三”学制与“六三三”学制并行的学制制度。“五四三”学制与“六三三”学制相比较之下虽然区别不大,但因为其教材所使用不同,小学与初中的衔接也不同,所以对初中和小学的学生还是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在目前的我国的部分地区,“五四三”学制和“六三三”学制实施的情况较为混乱,有的地区的学制在“五四三”学制和“六三三”学制之间频繁进行切换,这种情况必然不利于中小学教育的平稳发展和教师的对教材的熟悉,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初级教育的健康发展。 当代中国,随着经济腾飞,社会科技文化发展,我国的现行学制却与当代的社会形态产生了许多不适切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我国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发育年龄提前,“六三三”学制和“五四三”学制的分段形式与我国当代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不适切;第二,我国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发育年龄提前,我国当前学制的分段形式与我国当代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发育情况不适切;第三,当前中国经济、文化、科技等等发展不均衡的社会现状要求更具有弹性和灵活性的学制体系来予以适应。第四,当前中国仍然存在发展不均衡的情况,无论是经济发展程度,还是教育发达程度,部分地区都与沿海发达地区具有较大差距,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的发展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差距,所以在学制上也不应采取相同的对待态度。 对比美国与日本的学制历史发现,伴随着社会的发展,美国与日本“六三三”学制都根据各自国情作出了调整。其中,世纪年代开始,美国的初级中学逐渐走向衰落,中间学校兴起,

旧权威的衰亡_清末新政改革的瓶颈

[收稿日期]2005-12-23 [作者简介]杨冬磊(1980-)男,河北邯郸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旧权威的衰亡 ———清末新政改革的瓶颈 杨冬磊 (华东理工大学文化艺术学院,上海 20037) [摘 要]20世纪初的中国,伴随着义和团起义和八国联军战争的爆发,业已拙态百出的清王朝,面临着因 外忧、内患而带来的空前的权威危机。为了挽救其权威的不断衰亡,清廷毅然采取了包括:整顿吏治,调整机 构;整顿军队,编练新军;振兴实业,奖励工商;废除科举制,改变教育体制在内的新政改革。然而,由于改革时 机的把握不及时,策略方式的采取失当,以及改革者自身的能力缺乏、私心作祟等不利因素的局限,改革各项措 施的实施终未能达到改革者的初衷。进而,这场意在自救的改革最终竟成了革命的催化剂,而非是革命的替代 物。旧权威衰亡的改革瓶颈充分彰显。 [关键词]新政;旧权威;整顿吏治;新军;科举制;振兴实业;改革瓶颈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896(2006)01-0070-02 1900年发生了义和团起义与八国联军战争,以慈禧为首的 清朝皇室逃亡西安,清政府遭受了有史以来最为深重的政治危 机。政治危机带来的《辛丑条约》被迫支付的4.5亿元巨额赔 款,以及之后在军事上、外交上主权的丧失殆尽,最终使清廷翻 然醒悟,开始了一场旨在自救的革新运动———即清末新政改 革。此一改革的最终目的无非是试图通过政治、军事、经济、教 育等方面的改革,来挽救因严重的民族危机而带来的旧传统权 威的不断丧失,从而达到统治地位的转危为安。然而民族危机 下传统社会中改革的瓶颈效应(改革之目的乃为旧权威创造新 的通知合法性。其实现同时需要一定旧权威的存在支持,然而 改革的进行却又在不断的消减这样的合法性支持),最终未能 使没落的清王朝达到其改革的初衷,改革出现了大量的问题, 而清政府却没有能力与决心妥善处之。最终,改革反而加速了 传统权威的衰亡。一、业已存在的信任危机戊戌年间,因甲午战败而导致的光绪皇帝的变法运动曾使举国上下一致欢呼,人人皆庆幸“吾国终可富强矣”。这体现在 清末曾任美洲四国出使大臣的张荫棠在一封奏折中所提到的那样:“戊戌变法,新机一开,耸动邻邦之观听,外人与吾国商民遇者,握手称庆,望中邦之将为强国。[1](P360)然而,不幸的是此次变法运动终因领导者———无实权的皇帝采用的过激行为而促成的反对派最大的联合,瞬间将变法扼杀于摇篮。然而,令人啼笑的是,时隔6年之后,这些曾经凶残镇压旨“变法图强” 改革的罪魁祸首们却摇身一变成了又一次改革的倡导者和领导者。其动机和效果自然遭到了国人的怀疑,使国人产生了一种“你刚唱罢,我登场”的政治做秀感。加之改革领导者自身所具有的腐化堕落本性在民众内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最终决定“新政”改革的政治动员是十分有限的,这对于旧权威改革合法性的先天不足无疑是“原罪”性的。“假维新”、“伪变法”之说层出不穷。就连曾是清廷卫道士的梁启超也曾以此等词句相讥。改革者的信任危机由此可见一斑,权威影响已大不如前。二、整顿吏治收效甚微,财政危机引来统治阶层腐败的变本加厉乾嘉以来,统治阶层的腐败业已成风,清末新政却未能在整顿腐败上有所作为,反而使贪官污吏者借以新政巧立名目,聚敛 钱财,情况之严重随着新政期间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实施所带来 的财政危机的加深而更显巨之。众所周知,一项改革的成败除决策的正确与否之外,还要求有强大的经济支持,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然而,清末新政时期,经济困难却出现了某些恶性循环。以新军编练为例,“如果根据36镇的编练计划估算,每年需花5400万两以上,而清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才9000万两左右,编练计划就只能大打折扣。”[2](P306)由此可见,清廷要推行新政,必须投入必要的改革经费。然而,严重的财政危机却使此项经费无从来源。致使,清廷一面对改革的具体措施敷衍了事,一面加重旧税、增设新税,榨取名目之多,手段之苛为民之怨声载道。更严重的是这种恶性的榨取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诚如梁启超1910年上载涛书中所指出的“最危险者,乃在假新政之名,而日日 人民之脂膏以自肥。数年以来,各省所兴种种杂捐,名目猥繁,为古今所未闻,人民之直接间接受其毒害,至于不可纪极。”[3](P309)其腐败之厉不言自明。这样,在民看来,政府已不再是为民之所愿,官吏也不再为民之父母了。改革者的权威遭到了削弱,改革的合法性也开始引发了质疑。三、效忠国家而非效忠王朝的新军“1840年以来外侮的不断屈辱局面亟需一支现代化的强大 武装力量来加以改变;同时,一个愈来愈感到由于人民的不信 任而产生的统治危机的政权也必定更多地依靠掌握在手中的武装力量。”[4](P224)因此,出于对外患与内乱的考量与应对,军事改革,特别是新军的编练顺然成为清末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这支现代化程度在当时看来算是极高的军队却未能 成为改革者用以维护旧权威的利器反而异化为促成其旧权威衰亡的催化剂。首先,新军的编练从筹饷到训练成军,皆由地方督抚直接负责。并且,所募之军均为“土著”———即招募之兵需在此省居住并有家,此一要求无疑增加了所编军队的地方独立性。加之中央对地方财权、军队控制有限,当王朝面临政治危机之时,新军的效忠与否更多地取决于王朝对于各省督抚的 政治威慑与控制(这在当时显然已是 “微不足道”的了),而非取决于旧权威在普通士兵心目中所产生的神圣和不可侵犯性(这 在当时,更是 “驱之即散”的)。其次,新军的官兵,特别是中下级军官大部来源于国内新式武备学堂的毕业生或是被派遣出国学习军事的留学生。这些军官受到西方近代思想的影响更甚,对于历史的发展潮流,特别是介于此种潮流之下的清王朝 的腐败、无能,看得更为清楚。由于民族危机的不断加深,特别是激进反清者的极力拉拢与鼓动,在他们心中,对旧王朝权威的效忠已经转化为对“新国家”的憧憬。至此,旧权威失去了一个最有力的捍卫者和支持者,权威丧失已无可挽回。 四、科举制的废除———一项近似于“休克疗法”的改革1905年9月2日,清廷上谕宣布“自丙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 科考试亦即停止。”[5](P5394)至此,在中国自隋唐以来,历时一千三百年的科举制度遂告废止。首先,科举制的停废就现代化的意义上讲,无疑是革命性的。因为,它不仅加剧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分解与转型,更从观念上转变了士人对传统儒家思想的权威的无知顺从。而后者更是为民 众,特别是为原有社会精英的民主参政意识的提升提供了必不 第23卷 第1期 河 北 建 筑 科 技 学 院 学 报 (社 科 版) Vol 123 No 112006年3月 Journal of H ebei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al S cience and T echnology (S ocial S cience Edition ) Mar 12006

论清末改革(近代史论文)

由于帝国主义不断的对中国的入侵掠夺,以及各种不平等条约等签订,中国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日益加深,社会上的各个阶层都从他们的自身利益出发,探索着如何能使中国拜托种种困境。他们先后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案,这些方案也是在维护他们的自身利益。 在这些变革中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洋务运动应该算是一个典型的实例,经过了两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的统治阶级对如何解决一系列的内忧外患问题分裂为洋务派和顽固派,洋务派主要是以恭亲王奕欣、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为首的主张引进西方的武器装备和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创设近代企业,利用资本主义发展工商业的手段来维护清的封建统治。 洋务派举办的洋务事业归纳起来主要有三方面,首先就是兴办近代企业,他们首先兴办的是军用工业,例如:曾国藩支持李鸿章筹办的上海江南制造总局;张之洞创办的湖北枪炮厂。但是由于军事工业中资金奇缺,原料和燃料供给不足及交通运输落后等困难,因此兴办了一些重点在采矿、冶炼、纺织、工矿、航运、铁路、电讯等方面的事业。例如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等。由于受到官僚的控制,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基本上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近代企业,其次是建立了新式的海陆军,京师、上海、天津等地方的军队纷纷用上了洋枪洋炮,聘用外国教练。同时由于日本对中国台湾的侵略,清政府筹办建设了海军,随之兴起了以北洋水师为主力的福建水师、广东水师、南洋水师的晚清海军部队。所有水师共有舰艇八九十艘。最后就是创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从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间创办新式学堂30多所,学堂主要分为翻译学堂、工艺学堂、军事学堂,先后派遣赴美留学生200多人。 洋务派兴办的一系列的事业主要有两个目的,第一是购买洋枪洋炮以镇压农民起义,加强海防空防;第二是为了发展本集团的政治、经济、军事、经济实力。所以奕欣提出“探源之本在于自强,自强之本在于练兵”。李鸿章认为“但求外敦和好,内要自强”,而“中国欲自强,则莫如学习外国利器,欲学习外国利器,则莫如觅制器之器”。他们的主张基本一致,就是认为俄国、英国等资本主义列强均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进行和谈!而主要的心腹之害是像太平天国这样的捻民组织的农民起义。 令人惋惜的事情终于发生了,甲午海战爆发了,洋务派经营了多年的北洋水师全军覆没,对于洋务运动的失败我个人觉得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首先洋务派创办的近代企业虽然已经具有的资本主义的性质,但是都几乎是官督商办的民用企业,发展极大的受到了限制,同时在管理上大多是由政府的“专派大员”直接管理,他们在企业内部非常腐败,充斥着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挥霍浪费等官场的恶习。更重要的是这些官吏只知道之乎者也,根本不懂任何先进的技术,造成了生产力极低,商品质量难以保证!从制度上讲的话洋务派既想学习西方的先进工业生产方式,又想维持封建阶级的上层建筑,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这就导致的他们最终的失败。因为新的生产力是同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是不相容的,是不可能在封建主义的桎梏下充分发展起来的。他们既要发展近代工业,却又采取垄断经营、侵吞商股等手段压制农民资本;既想培养洋务人才,却又不想改变封建科举制度。再次就是洋务派对西方国家的过于依赖,西方国家已经与中国签订了各种的不平等条约,他们不断的对中国进行掠夺、侵犯,他们要的是中国的资源,而非洋务派心里

从鸦片战争到清末新政高考真题汇编

中国近代史高考复习真题训练(一) 从鸦片战争到清末新政 一、选择题(本部分共63小题) 1.(2012年北京卷)有西方学者在分析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原因时说:“欧洲人渴望中国做出更大的让步以实现其贸易扩张。”若对此进行补充,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西方国家希望通过“最惠国待遇”获得更多权益 B.西方国家想借“修约”名义摄取更多的在华利益 C.清政府没有遵守《南京条约》各项条款的规定 D.总理衙门拒绝了西方提出的公使进驻北京的要求 2.(2012年大纲卷)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海关进口税则》确定进口货物税率为7.5~27.5%,这废止了近代某一条约的相关规定。这一条约是 A.《南京条约》 B.《天津条约》 C.《马关条约》 D.《辛丑条约》3.(2012年重庆卷)法国政府曾向各国递交一份备忘录,为将要到来的议和定调子。其中写道:“由于各国使馆希望前往沿海或各国部队想要从沿海前往首都(北京),为了保持道路始终畅通起见,各国对某些地方进行军事占领。”该条文的核心内容最终写入了A.《黄埔条约》 B.《天津条约》 C.《北京条约》 D.《辛丑条约》 4.(2012年大纲卷)张謇评论某人时说:“以四朝之元老,筹三省之海防,统胜兵精卒五十营,设机厂、学堂六七处,历时二十年之久,用财数千万之多……曾无一端立于可战之地,以善可和之局。”张謇评论的是 A.曾国藩 B.李鸿章 C.张之洞 D.袁世凯 5.(2012年海南卷)1870年前后,湖南、江西、江苏、湖北、直隶等地教案频发。民间传言,“或称教堂拐骗人口,或称教堂挖眼剖心,或称教堂诱污妇女”。此类传言盛行的主要原因在于 A.清政府允许传教士在华传教 B.民众与外国势力的矛盾加剧 C.普通民众受教育程度较低 D.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 6.(2011年高考福建文综18题)林则徐在给道光皇帝的奏稿中提出:“迨(等到)流毒于天下……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白银)果皆散在内地,何妨损上而益下;无如(无奈)漏向外洋,岂宜籍寇资盗,不亟(急迫)为计?在这里,林则徐强调鸦片泛滥的最大危害是 A.损害身体,削弱军人战斗力 B.国库空虚,无饷银供给军队 C.藏富于民,但损害国家利益 D.白银外流,为列强增加财源7.(2009年高考广东文基24题)某年,清政府明令各省督抚放宽民间设置工厂的限制。促成这一政策出台的是 A.《南京条约》 B.《北京条约》 C.《马关条约》 D.《辛丑条约》8.(2011年高考全国文综Ⅱ卷31题)1900年6月21日,清政府颁布“向各国宣战懿旨”。6月26日,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等与列强驻上海领事商定《东南保护约款》,规定“上海租界归各国公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均归各督抚保护,两不相扰,以保中外商民人民产业为主”。这表明

初等教育改革与发展

期末作业考核 《初等教育改革与发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初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对象 概括的说是研究初等教育改革中的事实或实践活动。具体说,可以包括初等教育改革的本质、初等教育改革与其他社会改革的关系、初等教育改革的规律、过程、评价、设计等方面。 2、“两基”、“两全” “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两全”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教育投资体制 是一个国家组织、领导和管理教育投资活动所采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方式、方法。 4、幼小一贯学校 2004年,日本中教审提出要将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一体化的建议,并具体提出了建立“幼小一贯学校”的计划。文部科学省决定从2005年试行、2006年正式设立“幼小衔接推动班”制,为未来正式实行“幼小一贯学校”作准备。其基本特点是:小学低年级教育“幼儿园化”;教师之间的深度合作受到重视;研究工作成为教育实践的有力支撑。 5、“两个必须”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 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试述初等教育改革的一般过程。 准备阶段;动员阶段;实验阶段;巩固和反思阶段;实施阶段。 2、简述当前学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过去的学制改革未充分重视教育根本目的的实现。 (二)过去的学制改革缺乏历史眼光、世界眼光与未来眼光。 (三)过去的学制改革未能处理好学生身心潜能充分发展与健康发展的关系。 (四)过去的学制改革有不顾条件而盲目蛮干之弊。 (五)过去的学制改革缺乏教育事业整体改革的配合。 (六)过去的学制改革未能充分考虑全国各地和学生之间的差异。(七)过去的学制改革中政治与行政干预过多。(八)过去的学制改革未能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

2021高考历史通史版一轮复习课时练习:选修1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含解析)

课时作业 1.(2019·百校冲刺)[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东汉自和帝开始,继位的皇帝大多年幼,且不长寿,并多次出现皇帝无嗣的情况。东汉中后期的政治形势是,上层外戚、宦官专权,兄弟子侄、姻亲故旧罗列朝廷、布列州郡。秦汉时期是回避制度的萌芽时期,这一时期在官员的任官过程中实际执行了一些回避。东汉桓帝时,政府对官员的任官回避制度有了第一次的明文规定,即“三互法”,规定:州刺史不用本州人,郡守国相、郡丞、长史不用本郡国人,县令长丞尉不但不用本县人,且严格意义上也不用本郡国人;地方长官自行辟用之属吏原则上用本籍人,也可用外籍之人。如果分居不同的州郡的两家结为姻亲,那么两家人任官之时要回避对方之籍。如果甲州人在乙州任刺史,那么乙州人就不能在甲州任刺史。郡县亦然。 ——摘编自籍晓蕊《东汉“三互法” 及“幽、冀尤甚”探析》 (1)根据材料,概括东汉“三互法”实施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东汉的“三互法”。 答案(1)背景:东汉中后期,社会政治日益黑暗;外戚、宦官专权;朋党之风盛行;皇权旁落。 内容:地方长官回避本籍,而属吏原则上用本籍;任官时两州(郡)婚姻之家回避对方的籍贯;两州(郡)官员的籍贯回避。 (2)简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东汉中后期政治正常运行;在一定程度上也防止了地方官员在本籍形成地方割据势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但是,“三互法”的实行并没有能够完全遏制割据势力的形成,也并不能挽救日益衰落的东汉王朝。 解析第(1)问,第一小问,结合所学可知,东汉中后期,社会政治日益黑暗;根据材料“上层外戚、宦官专权”可知外戚、宦官专权,皇权旁落;根据材料“兄弟子侄、姻亲故旧罗列朝廷、布列州郡”可知朋党之风盛行。第二小问,根据材料“州刺史不用本州人,郡守国相、郡丞、长史不用本郡国人,县令长丞尉不但不用本县人,且严格意义上也不用本郡国人;……属吏原则上用本籍人”可知地方长官回避本籍,而属吏原则上用本籍;根据材料“如果分居不同的州郡的两家

清末官制改革

清末官制改革 清政府“预备立宪”的第一步,是进行官制改革。就在发布“仿行宪政”谕旨的次日,即1906年9月2日,清政府按“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的原则,颁布改革官制的上谕,并著派载泽、世续、那桐、荣庆、铁良、戴鸿慈及袁世凯等共同编纂官制改革方案,命除袁世凯之外的各总督派可道大员至京随同参议,而由奕劻、瞿鸿?、孙家鼐总司核定。 编制官制大臣奉命后,经过会议研究,奏陈厘订官制宗旨大略5条,并得到清廷的批准。所谓5条“宗旨大略”,也就是厘定官制的原则,其主要内容为:1A采用君主立宪国官制;2A先订行政、司法官制,暂不议及议院。其它官署,一律照旧;3A把官员分为特简官、请简官、奏补官、委用官4种;4A厘定各官,俱有专守;5A妥善安排因改革而致闲散的官员。 此时,袁世凯野心勃勃,多方贿赂钻营,买通了那拉氏亲随左右,拉拢一些编纂大臣。9月6日,于海淀奕劻府成立官制编纂馆。袁世凯把亲信党羽塞进其内部,把整个编纂工作完全控制在自己手中,并同外放两江总督的端方拉得很紧,企图通过此番改革,废去军机处,仿效君主立宪各国的体制,设立内阁,拥奕劻出任内阁总理大臣,而他则当上副总理大臣,一举取得左右朝政的大权。 经过一个多月的编制、评议,官制改革的草案拟订出来。11月2日,奕劻等将改革草案进呈朝廷。该草案由《厘定中央各衙门官制缮单》、《内阁官制清单》、《各部官制通则清单》、《军咨府官制清单》、《阁部院官制节略》、《法部节略》、《资政院节略》、6个《各院官制清单》、12个《各部官制清单》共25个折件组成。其主要内容为:1A实行三权分立。立法属议院,今日尚难实行,暂设资政院以为预备;行政属内阁各部大臣;司法属法部,以大理院任审判,法部监督之,不受行政官节制。设集贤院、资政院、都察院、审议院、行政裁判院5院以制衡内阁。2A内阁设置。内阁由原内阁和军机处改并而成,设总理大臣1人,左、右副大臣各1人。内阁下设11个部:外务部、吏部、民政部、度支部、礼部、学部、陆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各部设尚书1人,左右侍郎各1人,不分满汉,尚书均为内阁政务大臣,参加政事,除外务部外,不得兼充他职。 这一方案传出后,“朝论大哗,部院弹章蜂起”,纷纷指责这样做必将导致“大臣陵君”、“大权旁落”。袁世凯的野心也引起了西太后本人的疑忌和不快。11月6日,清政府厘定官制的上谕正式颁发。它宣布:内阁、军机处照旧,各部尚书均充参预政务大臣,轮班值日,听候召对;外务部、吏部、学部仍照旧;巡警部改为民政部;户部改为度支部,以财政处、税务处并入;礼部以太常、光禄、鸿胪三寺并入,兵部改为陆军部,以练兵处、太仆寺并入;应行设立的海军部及军咨府,未设以前,均暂归陆军部办理;刑部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轮船、铁路、电线、邮政设立专司,名为邮传部;理藩院改为理藩部;除外务部堂官照旧外,各部堂官均设尚书1员,侍郎2员,不分满汉;都察院改设都御史1员、副都御史2员,六科给事中改为给事中,与御史各员缺仍暂如旧;资政院为博采群言,审计院为核查经费,均著以次设立。其余衙门毋庸更改。同日,清政府命奕劻、瞿鸿?仍留军机处,世续补为军机大臣,林绍年以侍郎用,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鹿传霖、荣庆、徐世昌、铁良均开去军机大臣,专管部务。 这次中央官制改革,不过是“改换几个名目,淘汰几个无势力之大老而已”。因此各界对它的最终结果大为失望。它除了明显地暴露清王朝继续加强其集权的国家机器外,还导致了亲贵大臣之间一场争权夺势的讧争,这可以说是它的全部内容。 在公布中央官制案后,清廷又指示编纂大臣继续拟订各省官制。编纂大臣的意见有两

我国的学制改革的历史

我国的学制改革的历史 我国的学制改革的历史 (一)建国以前的学制改革 1. 壬寅学制 1901年,清政府在内外形势的压迫下,开始实行“新政”,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学制改革是一项重要内容。 1902年,在管学大臣张百熙的支持下拟定了一系列学制系统文件,统称为《钦定学堂章程》。因该年为壬寅年,又称“壬寅学制”。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制定的全国性学制系统。由于不够完备,所以只是公布没有实行。很快被“癸卯学制”所取代。 2.癸卯学制 1903年,由张百熙、张之洞和容庆依据日本学制,重新拟订了一系列学制系统文件,统称为《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这是中国近现代由中央政府颁布并首次得到施行的全国性法定学制系统,较“壬寅学制”更为系统。 学制主系列分三段七级。第一段为初等教育,包括蒙养学院、初等小学和高等小学;第二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5年,设修身、读经讲经、算术、外国语等课程;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分为三级: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大学堂、通儒院,属于研究院性质。

在主系列之外,主要有实业类、师范类等。 3.壬子癸丑学制 1911年的辛亥革命,建立了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12年1月成立教育部,教育部仍以日本学制为基础,通过颁布一系列法规,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学校系统,称为“壬子癸丑学制”。 壬子癸丑学制主系列分为三段四级。初等教育段分初等小学和高等小学;中等教育段设中学校4年,不分级,并专为女子设立了女子中学。高等教育不分级,设立大学。大学分为预科、本科、大学院三个层次。其外,有师范类和实业教育类。壬子癸卯学制是民国的第一个学制,体现了资产阶级对教育的要求,是民国初期的中心学制。4.1922年学制由于原有学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美国影响的日益扩大,1922年民国教育部又制定和实行了一个新的学制,于11月1日以大总统令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这就是1922年的“新学制”或称“壬戌学制”。由于采用的是美国式的六三三分段法,又称“六三三学制”。 新学制增加了职业教育、师范教育的分量,更加注重中等教育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清末新政改革——教育类

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 内容摘要:19世纪末20世纪初,清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改革试图保留自己的基业,这些措施虽然是在腐朽的清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的,但对中国的影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是教育改革措施,学制的颁布,科举的废除,教育体制的变更对20世纪的中国的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铺垫的作用。 关键词: 新政教育改革学制 一、教育改革的背景 19世纪末,正当日本和欧洲列强为瓜分中国而矛盾重重的时候,美国抛出了“门户开放”政策,被大多数国家接受,为了达到加速瓜分中国,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协调,旨在最终完全瓜分中国。于是在新世纪的第一年,八国联军大举进攻,天津北京相继沦陷,最终通过签订《辛丑条约》,才撤出中国。此时各列强的势力范围已经到达了最广泛的程度,中国几乎一半的土地都沦为了列强的势力范围。他们主要的行动在于对中国矿山,铁路的争夺,外国在华的投资也大大的发展起来。事实上他们通过《辛丑条约》来控制中国,主宰中国。据统计“甲午战争之前,帝国主义在华投资总不过二三亿美元,但是在实施新政的那天达到了1.5亿美元。”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也控制了晚清政府。为此,1901年1月29号,慈禧太后以光绪的名义在西安颁布了“预约变法”的上谕,承认了“世有万古不变之常,无一成不变之治法”,并且指令“各个部门,各举所知,各抒所见”。事实

上揭开了新政的序幕。事实上作为清政府的实际统治者,慈禧的心态的变化对本次的新政的事实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历经庚子之变,慈禧深切地感到自己的权力和地位面临着威胁,同时出于对造成庚子之变的愧疚心理,希望振兴国家以及迎合列强巩固政权等方面的原因,于是决定实行新政。慈禧心态的变化,成为清末新政启动的契机。”1901年4月,清政府成立了督办政府处,作为督化“新政”的机构,命李鸿章、荣禄等6人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遥为参预。从此逐步推出“新政”,事实上主要包括改革管制,改革兵制,改革学制,奖励工商四个大的方面,本篇只对改革学制的内容以及教育当中其他的内容进行探讨。 二、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 1. 清末学制的建立 1902年在管学大臣张百熙的主持下拟定了一系列的文件,这些文件被合称为《钦定学堂章程》,因为该年使壬寅年,所以被称为“壬寅学制”,这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个中央政府名义制定的学制,具体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的性质,培养目标,入学条件,在学年限,课程设置和相互的衔接关系。学制主系分为三段7级。第一段为初等教育,包括蒙学堂4年,寻常小学堂3年。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4年。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分为三级,高等学堂,大学堂和大学院。由于“壬寅学制”颁布以后,受到了众人的怀疑,所以事实上并没有得到实施。1903年“学堂为当今第一要务,张之洞为当今第一通晓教务

简评清朝末年三大改革

清朝末年三次改革失败导致灭亡的历史教训 ----从洋务运动、维新变法到预备立宪 姜平 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后,请王朝被迫与英国签订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从此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应该如何挽救国家的危亡,便成为全国官民最关心的大问题;同时,以林则徐、魏源为代表的一批爱国志士,认真开展了对西方列强的研究工作,逐步认识到列强不仅“船坚炮利”,而且其政治、军事、经济制度比中国先进得多,因而提出了必须学外人之长、补我之不足,即所谓“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主张。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从19世纪60年代起,到1911年清王朝覆灭,在半个世纪中、我国曾先后兴起了三次大规模的改革运动。这三次改革都有成功的可能。但由于统治者方面的原因,三次改革都以失败告终,并导致了清王朝的灭亡。这段历史是值得后人认真总结、思考和借鉴的。 下面我们就来回顾一下这三次改革失败的情况。 第一次改革:洋务运动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清王朝中以恭亲王奕 为代表的满洲贵族和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为代表的一些汉族官僚,看到了英、法等国的军舰和洋枪洋炮的厉害。从维护清王朝统治的目的出发,为了“求强”、“求富”,开始提倡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他们用大量资金购买洋人的机器和技术,先后在各地创办了一些制造船舰、枪炮和弹药的工厂,并用这些近代武器来训练和装备军队。后来又陆续办了一些采矿、冶炼和纺织厂等工矿业,以及航运、铁路、电讯等企业。为了创办这些事业,还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同文馆或西学馆,并派一些人出国留学,来培养人才。这一切被称为“洋务运动”。提倡办洋务的人,被称为“洋务派”。洋务派虽然比清王朝中那些极端愚昧无知、主张复古守旧的顽固派要开明些,但他们不敢认真学习西方的文化思想,害怕触动我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也不愿放弃封建官僚阶级的特权地位,因而始终没有提出过学习西方政治制度、改革我国政治制度的主张。甚至还为封建专制制度唱赞歌。他们说:“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不能及。”认为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和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是绝对不可改变的,只要将西方的近代军事装备和先进技术学过来,中国就一定能富强起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就是洋务派的根本主张。由于清王朝的封建专制制度未做任何改革,在洋务派办的一些近代工矿企业的经营管理上,也完全采用一套腐败的官僚制度,大小官僚任意安插亲信,结党营私,朋比为奸,贪污中饱,使先进的机器设备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由于腐败的政治制度的影响,使得洋务派提倡的学习西方的努力收效甚微。虽然经过了20年之久的所谓“富国强兵”的洋务运动,中国军队在1883年爆发的中法战争中仍然打了败仗,中法战争的失败,已经暴露出如不改革落后的封建专制的政治制度和腐败无能的军事制度,仅靠学习外国的一点科学技术,要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洋务派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特权,仍然不愿对专制制度进行改革,而是继续坚持走老路。 他们迷信军事力量,认为只要建设好一支强大的军队,国家就能在战争中打胜仗,成为强国。因此,洋务派官僚李鸿章从60年代开始,花了国家和人民巨大的资金,用了30年时间,先后建立起了一起似乎很强大的陆海军,并建立了军事工业,表面上盛极一时;他们大肆吹嘘标榜,认为这样就能使中国渐臻于富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日本本来也是一个受封建专制制度束缚的贫穷落后的国家,而且是一个小国,但它因认真学习西方的文化思想和

清末法制变革评价与启示

第四章清末法制变革评价与启示 第一节清末法制变革结果及评价 一、法制变革的先进性清末法制变革是清末新政的一部分,是清政府为了挽救行将就木的专制统治而被迫做出的一次自上而下的变革。虽然在变革开始后不久,清王朝就灭亡了,法制变革对清王朝而言,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但是,它对后世的影响却是十分深远的,它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开始,被誉为世纪法律变革之里程碑。从这个角度看,清末法制变革颇具进步意义。 (一)法制变革引进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改变了中国传统法律“诸法合体”的状况,初步形成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与法律制度。中国的历代法典发展到清朝,虽然“体例复杂,体系详备”但是一直遵守“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原则,不存在独立的法律体系,公法和私法、实体法与诉讼法相互交织在一起,缺乏一个科学的结构。这次变革在所修订法典的外在形式上移植了西方法律体系和制度,不仅建立了一个相对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还引进了西方法律编纂的某些原则和制度。 1、西方的法典编纂体例。彻底废除了中国两千多年以来“诸法合体”的法典编纂体例,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采用了大陆法系的编订体例,如《大清新刑律》正式以总则、分则分篇,《大清民律草案》仿德国民法,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5篇,这些都体现了近代法律体例。此外,还把实体法、程序法分开,民法、商法等从刑律中剥离出来,各自单独成篇,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一个全新的、基本符合近代法制规范的法律体系。从此中国有了实体法和程序法、刑法和民法、商法、行政法的明确分工。尽管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是为封建专制统治服务的,但是,在客观上全面突破了原有的“诸法合体”的法律体系。这样的法律体系就为中国建立完全近代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成为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基石,并且,它也影响到了在此之后的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通过这次法制变革,中国基本上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 2、西方的宪政制度。在清政府仿照日本明治宪法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中的《附臣民权利义务》中规定了臣民的九项权利义务,尽管它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不可操作性,但却是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明确规定民众的权利、义务,开创了中国宪政制度的先河。 3、西方的“民商分立”体制。仿照德国民法制定了《大清民律草案》,仿日本商法制定了《大清商律草案》及《公司律》、《票据法》、《商人通例》等单行商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标志着中国法律开始走上了民商分立的发展道路。 4、西方的“六法”体系。仿效法国、日本建立中国“六法”体系雏型,初步形成近代法律体系,并开始与大陆法系接轨。 (二)法制变革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思想和主张,并在新律中援用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原则。 1、开始建立现代法律观念中国封建社会中的等级观念和专制集权相互融合,对人们的法律观念的影响甚深。但是随着西方先进法律思想的传入,一部分先进的知识分子改变了原有的看法。康有为最先提出:“所谓变法者,须自制度法律先为改定,乃谓之变法。”;“今变法行新法,故为治强之计,然臣窃谓政有本末,不先定其本而徒从事于其末,无当也。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庶政与国民共之,行三权鼎立之制,则中国之治强可计日待也。”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入侵的内忧外患,也使得清王朝认识到变法图强的必要性。因而在1901年放弃了“祖宗成法万世不变”的思想,承认“法积则弊,法弊则更,要归于强国利民而已。”“须知国势至此,断非苟安补直所能挽回厄运,惟有变法自强,为国家安危之命脉,亦即中国民生之转机。”“法令不更,痼习不破,欲求振作,须议更张。”清末最终确立了“变法图强”、“以法为治”的法律观念。 2、确立罪刑法定原则中国法制存在的“比附援引”制度根深蒂固,流弊深远,它适应了古代司法、行政不分的混乱局面,导致了一系列弊端:“第一,司法之审判官,得以己意,于律无证条之行为,比附类似之条文,致人于罚,是非司法官,直立法官矣。”“第二,法者与民共信之物,律有明文,乃知应为与不应为,若刑律之外,参与官吏之意见,则民将无所适从。以律无明文之事,忽援类似之罚,是何异以机井杀人也。”“第三,人心不同,亦如其面,若许审判官得据类似之例,科人以刑,即可恣意出入人罪,刑事裁决难期统一也。”针对这种弊病,又根据“欧美及日本各国无不以比附援引为例禁者”的世界形势,清末修律中引进并确立了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大清新刑律》第十条规定:“凡律例无正条者,不论何种行为,不得为罪。”《违警律》第二条:“凡本律所未载者,不得比附援引。”这就是沈家本所说的“一切犯罪须有正条乃为成立,即刑律不得比附援引之大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这个原则直到现在仍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3、吸收轻刑重教思想中国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一直以来就实行残酷的刑罚。西方法律中的一些轻刑重教思想对清末法制变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欧美各国死刑从前极为惨虐,近年则日从轻减”,西国之刑法,“近数百年以来,逐渐改而从轻。”70这种改重为轻的人道主义,在清末法制改革中得到了体现。沈家本在《删除律例内重法折》中提出“刑法之改重为轻,固今日仁政之要务”,建议删除法中重者,而现

2020届 河南省新乡市高三上学期 第一次模拟考试文综历史试卷(解析版)

2020届河南省新乡市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模拟考试 文综历史试卷(解析版) 考生注意: 1.本试卷分第I卷(选择题〉和第II卷(非选择题)两部分,共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请将各题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 3.本试卷主要考试内容:高考全部内容。 第I卷(选择题共140分) 本卷共35小题,每小题4分,共14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 目要求的。 24.夏商君主依据当时的“天命说”,宣称自己得天命。而周人认为天命需要德行来相配,天对于任何部族都是公平的;周朝建立后,周公又提出周的先祖们长期得到天的信任,因而能配命于天。这反映出()A. 早期政治中神权与王权逐步分离B. 传统学说维持政权合法性的功能强化 C. 周朝继承了商代的中央政治体制 D. 宗法制确保了周朝王权继承的稳定性 25.东汉时期,太学中“三奸”现象突出,即虚说妄言、抄袭成说、生搬硬套;与此同时,私家经学大师的影响力明显超过太学博士。这说明当时() A. 太学的学术性降低 B. 太学的政治地位衰退 C. 儒学的影响力减弱 D. 察举制度的弊端暴露 26.宋代各宗族编写的家训中充斥着大量防止破家的教训和以义田为代表的族内公产的条例。这一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是() A. 社会流动性的加强 B. 新兴市民阶层的崛起 C. 宗法制的重新建立 D. 士大夫义利观的转变 27.李时珍足迹遍布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地,访问了农、大夫、车夫,猎户、矿工等人,由此获得了大量的药物学珍贵资料和许多民间有效的单验方,为《本草纲目》的写作准备了翔实的资料。材料可以用来说明() A. 古代医药学注重分析与实证精神 B. 古代科技凝聚着劳动人民的智慧 C. 经济中心转移支撑医药学者研究 D. 古代科技的传播运用了市场机制 28.1902年,《续改内港行船章程》规定:英、日两国“可向中国人民在河道两岸租栈房及码头”,如果遇有浅水河道,不便通行,“即行禁止英轮(或日轮)行驶该河,但华轮亦应一律禁止”。上述规定()A. 危害了中国国防安全 B. 扩大了外国的租界管辖权 C. 使洋货畅销中国内陆 D. 缓解了清政府的财政危机 29.1919年4月,蔡元培说:“北大不但未提倡‘铲伦常’,而且大倡父子有亲,兄弟相连,夫妇有别,朋友有信;言仁爱、言自由、言秩序、戒欺诈。”据此可知,蔡元培() A. 改造北大以服务政府的要求 B. 肯定了传统文化中的伦理价值 C. 认识到西方文化存在的缺陷 D. 主张以儒学为主兼容其他思想 30.如表反映的是1924年和1927年全国棉纺织业中心(上海、青岛、汉口、天津),国产机器棉纱输出量占当地机器棉纱总产量的比重。 上表可以用来说明当时() A. 上海棉纺业对外部市场依赖度高 B. 北方自然经济解体的速度快于南方

清末社会改革对今天的影响

清末社会改革对今天的影响 摘要: 上承鸦片战争,下至辛亥革命的晚清是一段特殊的历史时期,李鸿章说这一时期的中国正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清王朝面对内忧外患,为了维系自己的统治,上演了一场由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和新政三步曲构成的改革运动。三次改革在认识层面逐步深入推动了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虽然三次变革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但其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关键字: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新政运动 一、洋务运动:改革的起步 洋务运动的改革范围包括科技、军事、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对于改革者来说,政治改革难度最大,遭遇的阻力也最大,改革者自身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也对政治改革认识不足。因此,洋务运动这个阶段的政治改革,力度很少,只是针对旧有的行政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但从晚清政治改革的全过程看,洋务运动是政治改革的起步。其改革的内容有: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设立南、北洋通商大臣;设立总税务司署;设立同文馆。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职权很广泛,总揽了清政府的外交、国防、经济建设大权。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设立,标志着中国政府第一次拥有了正式的外交机关。设立南、北洋通商大臣最初目的是为了避免外国人直接进京,让外交活动的场所远离京城,在政治改革方面没有多大意义,这两个重要职位长期被湘、淮军阀势力所攫取。总税务司署的特点是聘请洋员管理,英国人赫德长期担任总税务司。总税务司署有洋员数百人,他们大胆引进西方管理模式,尽力让中国海关与国际接轨赫德执政期间,积极改革海关制度,把西方的海关制度、人事制度和财务制度引入中国,并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财务纪律及其审查制度,海关财务舞弊现象被有效扼制,海关的行政效率也大幅度提高,海关税收增长迅速。同文馆的设立标志着中国近代教育的开始。 洋务运动这一阶段的政治改革只是动了行政体制的一些皮毛,然而就是这点皮毛的触动却遭遇了极大的阻力。改革的领导人恭亲王奕訢被讥讽为“鬼子六”(恭亲王行六),洋务派官员被斥责为数典忘祖的卖国贼,曾经有限度的支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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