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所举起的和平旗帜

郑和下西洋所举起的和平旗帜
郑和下西洋所举起的和平旗帜

郑和下西洋所高举的和平旗帜,

是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史留下的宝贵财富

庞继先黄春宇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指挥学院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而灿烂的文化,曾为世界文明和人类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伟大贡献。15世纪,是世界航海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时期,中国杰出的航海家郑和七下西洋的伟大壮举,揭开了世界大航海时代中的最早、最生动、最壮观的一页。在1405~1433年的28年中,郑和率领庞大船队七次远航,往来于太平洋、印度洋、波斯湾、红海的辽阔水域,足迹遍及亚洲、非洲沿岸的众多国家和地区。郑和下西洋标志着人类文明交往开始有规模地由陆地向海洋的历史性进发,创造了中国乃至世界航海史上的空前奇迹,谱写了中华民族辉煌文明史上的精彩篇章!

郑和下西洋对人类文明进步的有益贡献可以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外交等多个方面,其中最具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突出贡献当属对倡导与维护地区安宁和共享太平之福的理念与追求,在七下西洋的历程中举起和平旗帜成为这种贡献的集中写照。

从本质上讲,郑和下西洋是国家行为,没有帝王之宏志和国家之伟力,如此规模的下西洋是不可想象的和难以成行的。因此,我们必须从国家的层面上和国策的性质上来定位和理解郑和旗帜问题。我们今天面对这个问题,如果主要从正面的和积极的意义上来说,概括起来郑和旗帜的内涵与意义可以表达为:决策并遵循和平建国方略,创造安全和平发展环境,执行睦邻和平友好政策,迎来和平繁荣盛世,在国际关系史册上写下和平交往范例。

什么是郑和的旗帜?郑和的旗帜就是和平的旗帜!郑和的旗帜昭示着中华民族追求和平幸福的美好愿望与勇敢实践。

以下通过对明初历史的多角度考察,以全面认识郑和下西洋所举起的和平旗帜。

(一)追求安定,选择和平

自秦汉以来,除隋、元两朝曾一度兴兵征讨海外,历代王朝对海外国家都奉行“和平共处”的方针。明朝建国之初,洪武四年九月,朱元璋即根据历史经验,告诫省府诸臣说:“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诛;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如隋炀帝妄兴师旅,征讨琉球,杀害夷人,焚其宫室,俘其男女数千人。得其地

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1对明代诸帝来说,这是一个基本的政治选择,成为必须恪守的祖训。明朝政府在处理与海外国家的关系方面,也以此为既定的国策。对各海外国家,则大力开展和平外交活动,这主要通过郑和使团七下西洋来付诸实现的。永乐七年三月,朱棣命郑和再下西洋,“敕谕四方海外诸番王及头目人等,……祗顺天道,恪守联言,循理安分,勿得违越;不可欺寡,不可凌弱,庶几共享太平之福。”2宣德五年六月,明宣宗朱瞻基“遣太监郑和等赍诏往谕诸番国,诏曰:……其各敬顺天道,抚辑人民,以共享太平之福。”3由明太祖制定,而由明成祖和明宣宗继承下来的中国发展与稳定海外国家间关系的总方针,实际上又成为郑和下西洋的终极目标,即要与海外诸国“共享太平之福”,努力建立起一种国际和平安全环境,使中国免受外患的威胁,并发展与亚非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友好关系,以巩固国内的政治安定局面,促进经济与文化的繁荣。其实,这样做不仅符合国家与民族的根本利益,对巩固当时的封建统治也是一种明智的选

1《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2《郑和家谱·敕海外诸番条》

择。有明一代,基本上执行了这一国策,凡将命海表者,自成为受到海外诸国欢迎的和平使者,而郑和就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人物。

(二)借助国势,推动和平

明初4,农、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带来了社会经济的高度繁荣,“是时5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6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汉朝有过“文景之治”,成为封建社会初期的盛世;唐朝曾出现“贞观之治”,成为封建社会中期的盛世;到了明朝“洪、永、熙、宣之际,百姓充实,府藏衍溢”7,“仓廪充积,天下太平”8,又出现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盛世。“衣食足而知礼义”,当时社会风气也为之一新,“一时士大夫崇向礼义,百姓乐利而重犯法,家给人足,外户不阖。”9“人间道不拾遗,有见遗钞于途,拈起视,恐污践,更置阶圯高,直不取也。”10在一个统一的封建大国中,出现这样的太平盛世,这在中外历史上都是罕见的。虽然,当时封建统治阶级的上层,还存在着比较尖锐的矛盾,以致出现了建文时期的

4明初,通常指洪武、永乐、洪熙和宣德四帝先后在位的70年时间。

5指洪武、永乐年间,引者注

6《明史》卷七十八《食货志·赋役》

7《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序》

8《明仁宗实录》卷五下

9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一《革新》

“靖难之役”,但这对国家大局并无严重影响。总体来看,从洪武至宣德年间,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比较安定向好,阶级矛盾趋于缓和,因此在对外方针上,封建统治者既不必发动对外战争以转移国内人民的视线,又用不着靠掠夺别国来增补财富。相反地,国内升平日久,封建皇权进一步强化,又使封建统治者能以凭借着政治经济的强大实力,在发展对外邦交和改善周边环境方面去作巨大的努力。

与洪、永、熙、宣之际国内政治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明初对海外各国采取了以和平外交手段广为联络,建立以中国为主导的国际和平局势的方针。在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于洪武元年颁诏于安南,即明确宣称:“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日月所照,无有远近,一视同仁,故中国奠安,四方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之也。”由此定下中国建立与发展对外关系的总方针,就是要“与远迩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11

(三)积极交往,构建和平

在郑和第三次下西洋归国时,永乐朝已进入鼎盛时代,政治经济实力更为强大,加以南北均无后顾之忧,此时转至远航活动的第二阶段的时机便完全成

熟了。郑和下西洋的第二阶段,也就是说,郑和下西洋的后期,包括了郑和第四次到第七次的西洋之行。在郑和撰写的《娄东浏家港天妃宫石刻通番事迹碑》与《天妃之神灵应记》中,“记诸番往回之岁月”,概述历次下西洋经过,前三次均以古里为限,不出东南亚和南亚的范围;从第四次出使开始,每次均往忽鲁谟斯以远西域诸国。在郑和撰文之时,第七次“往诸番国,开读赏赐”,尚未离国。但这次航海目标仍在“诸番国远者”,“历忽鲁谟斯等十七国而还。”12由此看来,郑和下西洋前三次与后四次可划为两个阶段,与郑和本人对下西洋历史所作的总结,也是相符合的。郑和后期航海的主要任务,是向南亚以西继续航行,到达波斯湾以远地方,向未知世界前进,通过开辟新的航路,让从来不通中国的海外远国,重译而来,“宾服”于中国。正如《明史》所说:“永乐十年,天子以西洋近国航海贡琛,稽颡阙下,而远者犹未宾服,乃命郑和赍玺书往诸国。”13“宣德五年六月,帝以践祚岁久,而诸番国远者犹未朝贡,于是(郑)和、(王)景弘复奉命历忽鲁谟斯等十七国而还。”14在郑和下西洋的后期,郑和船队经过南洋群岛,横渡印度洋,取道波斯湾,穿越红海,沿东非之滨南下,

12《明史》卷三百四《宦官·郑和传》

13《明史》卷三百二十六《忽鲁谟斯传》

最远到达赤道以南的非洲东部沿岸诸国及马达加斯加岛一带。郑和在后期航海的过程中,除了重访东南亚及南亚诸国之外,通过发现新航路,又新访问了许多阿拉伯及东非沿岸国家,与之建立了友好的外交关系,使明王朝声威远播,为历代所未有,“联数十国,翕然而归拱,可谓盛焉。”15

郑和从第四次下西洋开始,每次都远至阿拉伯及东非遥远之国,以当时对世界地理的知识水平,这似乎囊括了极远的海外国家。这些远方国家纷纷随郑和船队来中国朝贡,以当时所能达到的认识水平,被看作是体现了“际天极地,罔不臣妾”,16似乎实现了明初对外交往的终极目标。马欢曾这样记述郑和第二阶段的航海历程:“弱水南滨溜山国,去路茫茫更险艰。欲投西域遥凝目,但见波光接天绿。舟人矫首混西东,惟指星辰定南北。忽鲁谟斯近海傍,大宛米息通行商。曾闻博望(即张骞——引者注)使绝域,何如当代覃恩光。……俯仰堪舆无有垠,际天极地皆王臣。圣明一统混华夏,旷古于今孰可伦。”17郑和使团的广大成员们,正是这样在发展中国海外交通,以及实现明初对外的总方针上,怀有如此远大的抱负和理想,才能不畏险艰,在郑和下西洋的后期,远航“际

15黄省曾:《西洋朝贡典录·序》

16 郑和:《天妃灵应之记》

天极地”的海外,在航海事业上写下了壮丽的华章宏篇。

郑和在下西洋的后期,对发展中国与亚非国家间的友好关系,作出了杰出的贡献。那些位于“绝域”的远方国家,出自对中国的敬慕,沿着郑和所开辟的航路,不远万里,纷纷来宾,向明王朝进呈珍贵的献礼。诸国王多有亲身携带妻子亲戚与陪臣一同入朝,表达宾服中国的热忱。“旷古于今”,历代帝王均未能在海外获得如此的成就,明朝统治者在政治上的抱负和虚荣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因而感到非常高兴和满意,也就更加赏识郑和,更加支持郑和使团的航海事业。正如佚名《明史稿》上所说:永乐大帝“命和及其同官王景弘等通使西洋,……以次遍历诸番,所至颁天子诏,宣示威德,因给赐其君长及诸大臣,不服,则耀武以慑之。……自是蛮邦绝域,前代所不宾者,亦皆奉表献琛,接踵中国;或躬率妻孥,梯航数万里,面谒阙庭。殊方珍异之宝,麒麟、狮、犀、天马、神鹿、白象、火鸡诸奇畜,咸充廷实。天子顾而乐之,益泛海通使不绝。”18

(四)制服恶行,保卫和平

郑和使团在亚洲沿岸各国“宣德化”时,也遇到了一些自持武力强大,不

听宣渝,反而企图抢劫郑和船队钱粮财物的“蛮王”、海盗或武装集团的首领,向郑和舟师发动袭击,挑起武装冲突,造成紧张局势。郑和使团通过在第一次下西洋时发生的“旧港之役”,在第三次下西洋时发生的“锡兰山之役”,第四次下西洋时发生的“苏门答刺之役”,铲除了当时对中国周边沿海国家安全最具威胁性的祸源,终于结束了东南亚和南亚沿海地区动乱不安的局面,保障和巩固了地区和平,“海道由是而清宁,番人赖之以安业”19。

郑和下西洋的前期,从永乐三年起,至永乐九年郑和第三次下西洋回国止。在这一历史时期中,郑和使团的活动范围,不出东南亚和南亚,而主要往来于东南亚各国之间。当时,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各国之间,东南亚、南亚各国相互之间,存在许多矛盾需要解决,如海盗祸患、小国内乱、邻国侵扰以及反明势力的逆动和武装走私的活跃。这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不加以解决,郑和使团是不可能超越东南亚和南亚的范围,向着更远大的目标前进。

在郑和下西洋的前期,东南亚的局势动乱不安,最突出的问题,是安南奉行侵略扩张政策,严重地危及邻国的安全。安南自宋朝以来,陈氏为王,世代称蕃于中国。明建国之初,洪武二年六月,安南国王陈日煌即遣大臣来朝贡,

并请封爵。明太祖于是封陈日煌为安南国王,谕以“克恭臣职,以永世封”;“法尔前人之训,以安遐壤之民。”20直到洪武末年,陈氏各王都能恪守祖训,归顺于中国,中国与安南之间倒也相安无事。建文二年,安南国相黎季犛在握有兵权之后,发动军事政变,一举夺取安南国政权,自立为王。黎氏上台后,大杀陈氏宗族,对内“暴征横敛,酷法淫行,百姓愁怨,如蹈水火。”对外“攻扰城方,杀人掠畜”,“攻劫占城,欲使臣属。又侵掠思明府”,“此乃中国所疆,……夺而齐之,肆无忌惮。”21明朝政府对安南的侵略行径极为愤怒,永乐二年八月,朱棣遣使指责安南“越礼肆虐,有加无已。”严正警告安南王胡提(黎季犛之子)“所为如此,盖亡者也。”22但安南黎氏政权对此置若罔闻,侵略凶焰更加嚣张,“占婆之阿摩罗波月氏(Amaravati)全土尽失,北方膏腴可耕之地,皆入于越23,所保存者广义以南山岳贫瘠之地而已。”24在南侵的同时,其对北方的中国,除继续侵占广西思明府土官之地,又进而将侵略的魔爪伸向云南。永乐三年正月,云南宁远州土官同知刀吉罕就安南大规模入侵,进京告急:“臣所辖猛慢等七寨,本臣祖宗故地,近被安南攻夺,又掳掠臣婿及女并人民畜产,征纳差发,驱使

20《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二

21《明成祖实录》卷三十

22《明成祖实录》卷三十

23即安南,引者注

百端,……横被虐害,实所不堪。”25此时正值郑和第一次下西洋的前夕,由于安南对外肆无忌惮地侵略扩张,造成了中南半岛以及中国西南边疆的严重紧张局势。

当时,东南沿海以至南海、南洋群岛一带,局势也颇不稳定。在东南沿海及南海诸岛屿,各种反明势力活动十分猖獗,这些反明势力,有元朝的余孽,有方国珍、张士诚的余党,还有沿海一带反抗明朝统治的豪强地主。这一部分反明的武装力量,人数不多,能量很大。“诸豪亡命,往往纠岛入寇。”26不时窜上大陆,骚扰捣乱。有的则以沿海岛屿为据点,“私自下番,交通外国”,27“因而为寇”。28此外,还有一些犯事亡命之徒,出走海外,纠众滋事。洪武年间,广东人陈祖义等因犯事全家逃亡海外,占据通往西洋诸国海上交通要道的旧港,随后不断有“广东漳泉州人逃居此地”,陈祖义“充为头目,甚是豪横,凡有经过客人船只,辄便劫夺财物。”29陈祖义“为盗海上”,不仅掠夺商旅,阻挠中外贸易,而且劫持西洋诸国来华使节,“梗我声教”,“贡使往来者苦之。”30在占城

25《明成祖实录》卷三十三

26《明史》卷三百二十二《日本传》

27《明成祖实录》卷十

28《明成祖实录》卷二十七

29马欢:《瀛涯胜览·旧港国》

沿海,又有海寇张汝厚、林福等,“自称元帅,劫掠海上。”31在兰玉案中株连被害者卢江何某,其第四子逃亡出海,“集舶为寇”,势力甚强。32凡此种种,对明朝统治者来说,犹如郁积在心的病患。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发生。胡惟庸及其党徒,为了颠覆朱明政权,不仅与蒙私通,而且通倭,企图“借兵助己”,33搞一个里应外合的政变。“初胡惟庸之通倭也,倭人遣僧如瑶率兵卒四百余人,诈称入贡,且献巨烛,藏火药刀剑其中,既至,而胡惟庸已败,计不行。然上是时尚不知也。越数年,而其事始著。”34“胡党”勾结外国发动叛乱,其阴谋竟如此险恶,这足以使明朝最高统治者闻之惊心,深感与海外国家的关系实际如何,对皇权统治的安危,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不仅如此,在东南亚地区,因“胡惟庸谋乱,三佛齐遂生异心,绐我信使,肆行巧诈。”35使明朝政府在处理与东南亚各国的关系方面,遭遇到一系列的困难,影响所及,此后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外交关系一直不能正常发展。

在南洋群岛,元时命将史弼、高兴征伐爪哇,给中国与爪哇之间的传统友

31《明太祖实录》卷八十四

32《卢江何氏家记》,《玄览堂丛书续集》第十一册

33《明史》卷三百二十二《日本传》

34《明通鉴》卷七

谊带来很大损害。明朝建立之初,明朝政府又没有通过积极的外交努力,恢复中国与爪哇之间的友好关系。由于明王朝没有及时地在爪哇建立起威信,以至洪武十二年明朝政府“遣使赐三佛齐王印绶,爪哇诱而杀之。”36大明“天子亦不能问罪。”37这样,爪哇更不把明帝国放在眼里。这种状况,直至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时仍末改变,以至永乐四年爪哇在内讧中杀死郑和部卒多人。明朝使者在南洋国家中遭遇的种种厄运,与明初按既定对外方针所要达到的目标,相去甚远,不啻天渊,这不能不引起明朝统治者的严重关切和注意。

洪武至永乐初年,海商勾结“诸番夷”,武装走私的问题,也很严重。唐宋以来,福建、广东沿海人民,以及部分沿海守军,纷纷靠经营海外贸易谋生,豪富者更以海外经商为发财致富的主要手段。另一方面,海外诸国商贩与中国海商贸易,赢利也是很可观的。洪武以来对中外的民间贸易加以各种限制,又实行海禁以防内外勾结,遂断海民衣食之源,又绝豪富外商发财之机。中外海商被迫联合武装走私,有些恶徒甚至勾结倭贼或海盗,“遂同为劫掠。”38洪武三十五年九月,“使臣有还自东南夷者言,诸番夷多遁居海岛,中国军民无赖者潜

36《明史》卷三百二十四《爪哇传》

37《明史》卷三百二十四《三佛齐传》

与相结为寇。”39消息传来,又在明朝统治者的心头上增添了一层忧虑。

在郑和下西洋的前夕,不仅在东南亚,就是在南亚,明朝政府也遭遇到各种困境,有损明帝国的威信。据锡兰40史籍记载,“一千四百零五年(永乐三年),有中国佛教徒一队,来锡兰献香火于佛齿圣坛,为国王维哲耶巴虎六世(King Wijayabahu VI))所虐待。”41在永乐大帝朱棣执政前夕,洪武时厉行海禁和忽视发展与海外诸国的关系,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已日益明显。由于中国与东南亚及南亚沿海国家之间的关系遂渐削弱,外交活动瘫痪,中国的国际地位随之降低,以至洪武末年颇有“诸蕃久缺贡”42之感。这种状况的存在和继续,不仅有损于明朝统治者的声望,也不利于明帝国的进一步巩固与发展。尤其是明代最具雄心壮志的君主朱棣登基以后,高居于“临御天下”43的大国帝位之上,“居中夏而治四方”44,为实现既定的对外方针,就更不能容忍这种不利状况继续存在下去。为此,郑和奉命出使,在第一阶段的航海中,即前三次下西洋,行踪不出东南亚和南亚沿海诸国范围之外,主要为解决中国在东南亚和南亚所面临

39《明成祖实录》卷十二上

40今斯里兰卡

41张星粮:《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六册第一百五十节注(二)引YuLe,Catn ay I、9,76

42《明史》卷三百二十四《三佛齐传》

43《皇明通记》卷二《明太祖元年谕》

的一系列问题,树立起中国在东南亚和南亚各国中间的威信,进行广泛的外交活动。锡兰史籍称,永乐三年中国佛教徒在锡兰受维哲耶巴虎六世虐待后,“明成祖怒王之暴行,欲重振已坠之国威,故遣和率舟师远征也。”45应该说,在郑和下西洋的前期,“重振已坠之国威”,的确是明成祖朱棣派遣郑和下西洋的动机之一。郑和下西洋前夕的国际形势,决定了郑和第一阶段的航海活动的方针,关键是要缓解中国与海外诸国的紧张关系,建立东南亚和南亚沿海国家间之区域和平局势,得这还不是实现明初开展对外交往的终极目标。为了最终实现明初对海外交往的总方针,明王朝和郑和使团是棋分二步来走的:只有第一步先在东南亚和南亚打开局面,才能走第二步棋,开始郑和使团第二阶段的航海活动,以在海外建立新的更广泛的关系。

在明朝初年,一些犯事亡命之徒逃往海外,纠众滋事,严重损害了明帝国在海外的利益,使明朝政府深切地感受到来白海上的挑战。洪武年间,广东人陈祖义因犯事全家逃亡到旧港(今印尼苏门答腊东南部巨港),接着不断有广东及福建漳州、泉州等地的一些不轨之徒前来投靠。旧港是中国通往西洋诸国的海上交通孔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陈祖义占据此地,成为海盗集团的首领,

十分贪婪凶狠,凡有客人船只从此路过,财物都被他们劫夺一空。陈祖义海盗集团不仅抢劫商旅,阻断中外贸易,而且劫掠西洋诸国来华使节,使各国往来经此的贡使吃尽了苦头,不敢来华通好。在占城沿海,又有海寇张汝厚、林福等,自称元帅,专事在海上劫掠。在兰玉案中株连被害的庐江何某,其第四子逃亡出海,集聚了一帮海寇,拥有不少船只,势力甚强。在东南沿海及南洋一带海盗猖獗的同时,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发生,受其影响,三佛齐(在今印尼苏门答腊岛,其都城在今苏门答腊岛巨港一带)对中国顿生异心,哄骗明朝政府的信使,肆行敲诈。此事虽然让明朝政府感到愤怒,但为海上实力所限,对三佛齐也未能兴师问罪。明朝政府在海外的威望由此进一步下降,加以海路不畅,中国与海外各国的关系从此更加疏远。在这种情况下,朱元璋也始终没有通过积极的外交努力来改善中国与海外诸国的关系,到洪武末年时,中国与东南亚及南亚沿海30余国之间,商贸和外交关系处于瘫痪状态。

海盗陈祖义问题。郑和第一次下西洋,即予以解决。郑和初至旧港,先是派人招谕,“祖义诈降而潜谋发兵邀劫”,这一阴谋为郑和所觉察,预先已做好防备,待陈祖义率众来偷袭时,“官军力战,贼大败,生擒祖义,馘其众五千。”

46旧港一带于是平定。

爪哇问题。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时至爪哇,因部卒170人无辜被杀,欲兴师问罪,爪哇“西王懼,遣使谢罪。帝赐敕切责之,命输黄金六万两以赎”47可是郑和一旦回国,爪哇西王都马板看已避过风头,对交纳赎金一事即不予理睬。明成祖朱棣见爪哇还是负固不服罪,命郑和第二次下西洋时再至爪哇交涉,都马板这才畏服,“献黄金万两谢罪”。礼部臣以尚欠五万两,请法司治爪哇使者罪,明成祖说:“朕于远人,欲其畏罪而已,岂利其金耶?今既能知过,所负金悉免之。”48郑和数使爪哇施加影响,并以武力威慑,迫使其畏罪,加以明成祖宽大为怀,实行怀柔政策,爪哇“自后比年一贡,或间岁一贡,或一岁数贡。”49对中国怀德畏威,心悦诚服。

锡兰问题。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来到锡兰,即针对国王亚烈苦奈儿“崇祀外道50,不敬佛法,暴虐凶悖,縻恤国人,亵慢佛牙”;劝“敬崇佛教,远离外道”,改邪归正,做一国贤明的君主。可是事与愿违,郑和好心的劝告非但没有奏效,

46南京图书馆藏清佚名《明史稿·郑和传》

47《明史》卷三百二十四《爪哇传》

48《明成祖实录》卷六十

49《明史》卷三百二十四《爪哇传》

“王怒,即欲加害。郑和知其谋,遂去。”51郑和第三次下西洋时,再至锡兰山,“王益慢不恭,欲图害使者。用兵五万人,刊木塞道,分兵以劫海舟。”52郑和临危不惧,以智取胜,“生擒亚烈苦奈儿及其子官属”。53永乐九年六月,郑和献俘于朝。明成祖朱棣宽大为怀,以亚烈苦奈儿无知,予以赦免,“命礼部议择其属之贤者,立为王,以承国祀。”54锡兰岛上以前即多海盗,55在郑和航海时代,亚烈苦奈儿“近处海岛,素蓄祸心”,56称霸海上,海盗由是极为横行。郑和在生擒陈祖义之后,继之又俘获亚烈苦奈儿,“海道由是而清宁,番人赖之以安业。”57于是“海外诸邦,益服中国威德。是时交耻58已破灭,郡县其地,诸邦益震耆,来者日多。”59

(五)调解矛盾,巩固和平

当时,在中国周边海洋国家之间,局势也很不平静,成为滋生直接对中国形成海上威胁的温床。造成这种不安定局面的原因,是基于中国周边沿海各国

51明嘉兴藏本《大唐西域记》卷十一《僧伽罗国》

52明嘉兴藏本《大唐西域记》卷十一《僧伽罗国》

53《明史》卷三百四《宦官·郑和传》

54《明成祖实录》卷七十七

55Nin K:Die Reine dev Aralen Zbn Aatirta duvvh Zndien and Cnina,p.354

56《明成祖实录》卷八十四

57郑和:《娄东刘家港天妃宫石刻通番事迹碑》

58交耻即安南,今越南境内,引者注

之间存在着的一系列矛盾。其中既有各国之间历史遗留下来的矛盾,也有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领土、宗教、民族、经济等之间的矛盾。

明王朝要在东南亚和南亚打开局面,建立威信,除了要克服中国发展海外交通在这一地区遇到的各种障碍以外,还必须要解决当时东南亚、南亚各国之间存在的一系列矛盾。这些矛盾,有各国之间或历史遗留下来的,或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宗教、民族、经济等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姑且不论,就国与国之间比较尖锐的矛盾而言,主要有:其一,安南与占城之间的矛盾。这是由于安南对占城屡次大规模入侵而造成的,本文前面已有介绍,兹不赘述。其二,满刺加与暹罗之间的矛盾。当时,满刺加名五屿,“无国王,止有头目掌管”,一向受暹罗控制、欺凌,“令其岁输金四十两60,否则差人征伐。”61这是满刺加所不堪忍受的。其三,爪哇与三佛齐之间的矛盾。当时,在南洋诸岛国中,“爪哇强,已威服三佛齐而役属之。”但三佛齐并不甘心受爪哇奴役,遣使来中国,寻求明王朝的庇护,以摆脱爪哇的控制,争取独立。明王朝因是封三佛齐酋长为国王,使三佛齐与爪哇处于平等地位。爪哇“闻天朝封为国王,与已埒,则

60也有四千两之说,引者注

大怒,遣人诱朝使邀杀之。”62这样一来,爪哇与三佛齐旧有的矛盾没有解决,反因明的封王而变得更加尖锐了。其四,锡兰与诸邻国之间的矛盾。当时,锡兰为东南亚和南亚的强国之一,国王亚烈苦奈儿“暴虐凶悖,縻恤国人”,63“又不辑睦邻国,屡邀劫其往来使臣,诸番皆苦之。”64成为南亚及东南亚地区海道不靖、局势紧张的祸源之一。

明帝国建立起来之后,要发展海外交通,要恢复和建立中国与亚非各国的邦交,上述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是亟待解决的,明朝统治者当然明白,单靠往这些国家派遣几个使节,凭几道文书,是无济于事的。永乐大帝朱棣凭借着政治经济的强大实力,委命郑和统领着当时世界上最庞大的船队,载着二万七千多人的精锐部队,三次开赴西洋,历时数年,才使这一系系列问题得以解决。

如满刺加问题的解决。永乐三年九月,明成祖朱棣封满刺加酋长拜里迷苏刺为满刺加国王,赐以印诰,使其取得与暹罗平等的地位。“暹罗强暴,发兵夺其受朝廷印诰,国人惊骇,不能安生。”65为此,郑和在永乐七年再次来到暹罗和满刺加,一面对暹罗的强暴行径进行谴责,告诫其不得再对满刺加肆行欺凌;

62《明史》卷三百二十四《三佛齐传》

63明嘉兴藏本《大唐西域记》卷十一《僧伽罗国》

64《明成祖实录》卷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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