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报表制度讲义

统计报表制度讲义
统计报表制度讲义

《统计报表制度》讲义

内资企业登记情况统计表

一、统计范围

1.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由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设立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以及需要办理营业登记的其他经营单位(即营业单位)。

在上表述上,与以前内资企业的不同。

二、主要内容

内资(非私营)企业登记管理情况,私营企业登记管理情况,内资(非私营)公司登记管理情况,以及查处内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情况。

三、具体修改情况

内资1表:内资(非私营)企业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

反映内资企业(非私营)在行业、组织类型等方面期末实有、本期开业、本期注销等变化情况。

2.结构:

主栏:根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包括门类和大类及调整项(其他),共108项行业分类统计指标。

宾栏:共设期末实有、本期开业、本期注销三组统计指标体系共33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统计标准变化。主要启用了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对企

业行业分类进行了调整;

结构变化。此表由原制度企登1表和企登2表整合优化而来,即将行业分类与组织类型相结合;

指标变化。新表主表中不再单列“股份合作企业”的有关统计指标,将其统计在“其他企业”中。

补充资料中,增加了期末实有企业的规模(注册资本)划分,按照注册资本共分为四档。

报告期别变化。第一,提高报送频率。报送频率由季报、半年报、年报改为月报(以下私营、外资、个体、农合同此)。第二,报送时间提前。较原制度规定提前10天(其他各项统计报表全部如此)。

(三)注意事项

1.对定义、范围界定的准确把握问题。

2.执行行业标准问题。对新旧标准认真研究比对、调整,尽快完成,协调统一,按时按照新的统计报表制度上报。(私营、外资、个体、农合同此)

3.经营主体不存在问题。统计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正在经营的市场主体。

4.报告期企业数据的校验。为确保数据准确,减少人为误差,必须对报告期数据进行校验。(私营、外资、个体、农合同此)

5.部分数据无法从数据库生成问题。有些数据,无法从数据库中生成,比如国有企业改制,要通过查阅台账、档案获得。

内资2表:私营企业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反映私营企业在行业、组织类型等方面期末实有、地域、本期开业、本期注销等变化情况。

2.结构:

主栏:根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包括门类和个别大类及调整项(其他),共22项行业分类统计指标。

宾栏:共设期末实有、本期开业、组织类型、本期注销四组统计指标体系共63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1.统计标准变化。同企登1表。

2.指标变化。主表中将原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人数”改为“合伙人数”,从定义上来讲更为合理。

补充资料中,增加了查处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情况,包括案件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统计指标。这些统计指标由原《查处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情况统计表》删减、优化而来,在统计单位上,不再做违法户次统计,统一标准,而作为案件统计 [内资企业(非私营)、外资、个体、农合同此];增加了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和移送人数统计指标。

(三)注意事项

1.准确理解私营企业的定义。。

2.相关校验。通过对注册资本的校验,判断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户数的准确性。

3.逻辑审核。户数、从业人员、注册资金以及期末实有与本期登记的逻辑关系问题。(个体工商户同此)

4. 查处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的统计范围。仅指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及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查处的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

内资3表:内资(非私营)公司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反映内资(非私营)公司在行业、组织类型等方面期末实有、本期开业情况。

2.结构:

主栏:根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包括门类和个别大类及调整项(其他),共22项行业分类统计指标。

宾栏:共设反映公司期末实有、本期开业、组织类型三组统计指标体系共35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1.统计标准变化。同企登1表。

2.指标变化:主表宾栏“本期登记”的“合计”中增加了“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下增加了“上市公司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下“一人公司”明确为“法人独资一人公司”;补充资料中,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和“债权担保”统计指标。

(三)注意事项

1.相关校验。通过对注册资本的校验,判断内资(非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户数的准确性。

2. 对“法人独资一人公司”的理解。

3. 其他。补充资料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和“债权担保”统计指标为时期数。

内资4表:查处内资(非私营)企业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反映内资(非私营)企业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情况。

2.结构:

主栏: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共列举了共19项违法行为统计指标。

宾栏:共设案件总数、处罚种类、罚没金额、没收非法所得、移送司法机关等11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结构及指标变化:主栏基本未变,还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变化主要在宾栏。一是由“违法户次”统计改为“案件”统计,二是变“违法企业类型”统计为“处罚种类”统计;三是增加了“移送司法机关”统计。

(三)注意事项

1.理解、把握“户次”与“案件”的不同,做到正确填报。

2. 查处内资(非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的统计范围,仅指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及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查处的内资(非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情况统计表

一、统计范围

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二、主要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情况,以及查处外商投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情况。

三、具体修改情况

外资1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按企业类型分组)

(一)表式结构

1.内容:从组织形式上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期末实有、本期登记、注销吊销情况。

2.结构:

主栏: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共设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其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等10项统计指标。

宾栏:设置了外商投资企业期末实有、本期登记、注销吊销等4组指标体系共12项统计指标。(外资2、3表同此)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1.结构指标变化:主要变化在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类型分组上。由原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23种统计指标项,及其他企业、分支机构,简化为现在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其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主栏由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类型分组和行业分类进行分组统计改为只按组织类型统计;宾栏增加了“注销”和“吊销”统计指标。

(三)注意事项

1.对定义的准确理解。此次修改,在组织类型上,涉及到分类合并的统计问题,因此必须对4种组织类型的概念的界定清楚明了。“合伙企业”是新增统计指标,要对其定义及分类正确把握,进行准确统计。①外商投资企业:指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单独投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主要包括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依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的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③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依据《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

国境内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由中外合作者提供投资或者合作条件进行合作经营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非法人的合作经营企业。④外资企业:指依据《公司法》、《外资企业法》,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是其他责任形式。⑤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依据《公司法》,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股份有限公司。⑥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指依据《合伙企业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二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⑦普通合伙: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⑧特殊的普通合伙: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承担责任上有特殊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⑨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表间关系。正确理解外资1表与外资3表的关系。(加表详解)

3. 查处外商投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的统计范围。仅指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及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查处的外商投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同时注意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金额的变化的合理性。

外资2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按企业行业分组)

(一)表式结构

1.内容:从行业分类上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期末实有、本期登记、注销吊销情况。

2.结构:

主栏:根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包括门类和个别大类及调整项(其他),共22项行业分类统计指标。

宾栏:同外资1表。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1.统计标准: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

2.指标变化:主栏为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分类,宾栏变化与外资1表相同。

(三)注意事项

见外资1表。

外资3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按国别、地区分组)

(一)表式结构

1.内容:从国别、地区上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期末实有、本期登记、注销吊销情况。

2.结构:

主栏:根据地域划分为六大洲及主要在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共35项统计指标。

宾栏:同外资1表。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指标变化:宾栏变化与外资1表相同。主栏变化是,同时综合了原制度外企2、3表国家和地区的划分统计,在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不如原制度外企2表所列全面,但在华投资的重点国家和地区比原制度外企3表增加。

(三)注意事项

1.统计范围。由于受条件限制,本表统计范围仅为企业法人。注意与外资1表的衔接。

2.统计误差。本表主栏第36项“其他”为调整项,注意正确填报。

3.其他。见外资1表。

个体工商户情况统计表

一、统计范围

1.凡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型微型企业均列入统计范围。

2.个体工商户地域上的划分,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地址,设在县城关镇(含城关镇)以上的为城镇户,设在县城关镇以下的为农村户。

3.对农村个体工商户有关情况不再单独列表统计,由合计减去城镇相应指标数值获

得。

二、主要内容

个体工商户总体情况,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台湾农民和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小型微型企业基本情况,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情况,查处个体工商户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情况。

三、具体修改情况

个体1表:个体工商户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从行业分类上反映个体工商户在期末实有、地域、本期登记、本期注销情况。

2.结构:

主栏:根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包括门类和个别大类及调整项(其他),共22项行业分类统计指标。

宾栏:共设期末实有本期开业、本期注销三组统计指标体系共11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1.统计标准变化:启用了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对企业行业分类进行了调整;

2.指标变化:主要变化在主栏,根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包括门类和个别大类及调整项(其他),共22项行业分类统计指标。宾栏与原制度个体1表相同。在补充资料中,删去了临时经营户统计与出口创汇统计。增加了查处个体工商户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移送司法机关情况统计。

(三)注意事项

1.逻辑审核。户数、从业人员、注册资金以及期末实有与本期登记的逻辑关系问题(见内资2表)。

2. 查处个体工商户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的统计范围。仅指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及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查处的个体工商户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

个体2表: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从CEP A协议规定开放的行业分类上反映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在期末实有、

本期登记、本期注销情况。

2.结构:

主栏:根据CEP A协议及一系列后续协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共设33项行业分类统计指标。

宾栏:共设期末实有、本期开业、本期注销、本期吊销四组统计指标体系共16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指标变化:结构基本未变。主栏增加了“建筑物清洁服务、广告制作、个体诊所、经济贸易咨询和企业管理咨询、批发业、婚姻服务(不含婚介服务)、漫画图书动漫电子游戏租赁服务、兽医诊所(宠物诊所)、包装服务、标志牌等设计制作服务、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活动、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商务服务”等14项统计指标;宾栏增加了“本期吊销”情况统计。

(三)注意事项

此表为个体1表的其中数,要进行表间校验。其他见个体1表。

个体3表:台湾农民和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在协商批准的经营领域内反映台湾农民和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在期末实有、本期登记、本期注销情况。

2.结构:

主栏:核准的台湾农民和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项目共10项统计指标。其中,“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为新设统计项目。

宾栏:共设期末实有、本期开业、本期注销、本期吊销四组统计指标体系共8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指标变化:将原制度中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情况与新增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情况整合在一起。主栏增加了核准的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零售业和餐饮业;宾栏增加了“本期吊销”情况统计。

(三)注意事项

此表为个体1表的其中数,要进行表间校验。其他见个体1表。

个体4表:小型微型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从组织形式、行业分布、企业规模、经营情况等方面反映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

2.结构:

主栏:企业的组织类型和行业分类,共25项统计指标。其中,企业类型是以《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规规定,划分的企业类型;行业分类,是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设定的(详见《报表制度》)。

宾栏:共设小型微型企业户数、注册资本金、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共15项统计指标。

(二)注意事项

1.理解掌握小型微型企业的定义。理解掌握《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定义、划型标准与统计方法。

2.统计。根据年检数据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划型标准,正确填报。

个体5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并非只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情况,涵盖整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

2.结构:

表式非常简单。主栏: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宾栏: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员。

(二)注意事项

主要是搞准小微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表

一、统计范围

包括2007年7月1日以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不包括2007年6月30日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其他类别市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主要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情况,查处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情况。

三、具体修改情况

1张统计报表。保留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并做适当优化;删去了《查处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情况统计表》。

农合1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从业务范围、出资总额、出资方式、成员总数、成员类别、规模等方面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2.结构:与原制度没有变化。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指标变化:主表未变。在补充资料中,增加了查处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移送司法机关情况统计。

(三)注意事项

查处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的统计范围。仅指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及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查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同时注意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金额的变化的合理性。

第二部分:监管执法

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执法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统计范围

本统计范围包括:(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平交易部门(包括经检队、检查站)查处

的案件;(2)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依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进口商品管理有关规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查处的垄断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零售商供应商不公平交易行为案件、军服违法案件、非法出版物案件、政治性敏感商品案件、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网络共享”设备产品案件、非法进口商品案件、报废汽车拆解拼装案件、涉毒案件、涉嫌制贩假币案件;(3)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查处的、依据法律法规不能列入其他统计报表的案件。

简而言之,前两项以外,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查处的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能列入其他统计报表的案件,首先要列入其他报表。不能列入的才列入本表。

二、主要内容

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执法查办案件情况,查处垄断行为及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情况,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情况。

三、具体修改情况

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1表: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执法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反映公平交易部门立足职能查处各类市场主体违法违章案件情况。

2.结构:

主栏:列举了“垄断、不正当竞争、零售商供应商不公平交易行为、军服违法、非法出版物、政治敏感商品、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非法进口商品、报废汽车拆解、涉毒、涉嫌制贩假币”等14种违法行为。

宾栏:由“案件总数、案值、罚没金额、违法主体、移送有关部门”等指标体系共16项统计指标构成。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结构指标变化:主栏由原来“违反法律法规类型与违法行为类型”分类,改为直接体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分类。宾栏删去了“按案值划分”的违法违章案件统计;违法主体原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公司、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改为“内资企业(含私营)、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其他”。

(三)注意事项

1.案件总数的范围。第一,指按一般程序处理和简易程序处理案件的总和。一般程序处理即立案查处,延续了以往的叫法。本处案件指报告期已结案案件。第二,本表不是其他行政执法案件的总表,这在统计范围里讲的很清楚。以前有以此为总表的,在执行新制度时要予以调整。

2.案值与罚没金额的校验。注意增减幅度的不合理变化,主要是计量单位问题。

3.罚款金额的统计时间问题。

(以上三点,在下面各项执法报表中都会涉及,不再赘述)

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2表:查处垄断行为及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垄断行为及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情况(经营者集中除外)。

2.结构:

主栏:设置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三组指标体系共13项统计指标。

宾栏:依据《反垄断法》有关规定设置了“案件总数、罚没金额、中止、终止调查案件、宽大处理案件”等8项统计指标。

(三)注意事项

前述相关注意事项以外,加深对“中止、终止调查案件、宽大处理案件”以及三项规定的理解。

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3表: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本表反映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款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情况。

2.结构:结构未变。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结构指标变化:主栏统计指标未变,只是将相关统计指标进行归类。宾栏删去了“按案值划分”的违法违章案件统计;违法主体分类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公司、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改为“内资企业(含私营)、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其他”统计。

(三)注意事项

同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1表。

直销监督管理情况统计表

一、统计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查处的传销案件和违法直销案件,均列入本统计范围。

二、主要内容

查处传销案件情况,查处直销违法案件情况。

三、具体修改情况

直销监管1表:查处传销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传销案件情况。

2.结构:

主栏:设置了“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利用互联网传播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等8项统计指标。

宾栏:反映查处传销案件总数、案值、罚没、违法主体、移送司法机关(电信部门)等12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结构指标变化:与原制度相比变化不大。主栏:将“拉人头传销”与“收取入门费传销”进行合并将某些指标细化。宾栏:取消了“按案值”划分的传销案件;删去了补充资料。

直销监管2表:查处直销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设置

1.内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直销违法案件情况。

2.结构:

主栏: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设置了包括涉及“直销企业设立、培训、直销员招募、产品范围”等20项统计指标。

宾栏:反映查处直销案件总数、案值、罚没、违法主体、移送司法机关等13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结构指标变化:与原制度相比变化不大。主栏:增加了“未经批准发生重大变更”、“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违规培训下细化了“收取培训或考试费用”等统计指标,违反直销企业设了规定下由“擅自从事直销、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变为“未取得直销经营许可从事直销活动、在非直销区域擅自从事直销活动、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许可”。宾栏:取消了“按案值”划分的传销案件;删去了补充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统计表

一、统计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处理消费者申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等情况,均列入本统计范围;《受理处理举报情况统计表》(消保5表)的统计范围是指12315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统一受理,按照工商部门内部职能分工,由相关部门处理的各类举报。

二、主要内容

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情况,处理消费者申诉(包括商品消费申诉和服务消费申诉)情况,受理处理举报情况,受理消费者咨询情况统计。

三、具体修改情况

消保1表: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反映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情况。

2.结构:

主栏: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设置了“消费类型”和“侵权行为”两

类共12项统计指标。

宾栏:由“案件总数、案值、罚没金额、违法主体、移送司法机关”等指标体系共14项统计指标构成。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结构指标变化:主栏基本未变,只是将“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改为“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宾栏删去了“按案值划分”的违法违章案件统计;违法主体分类由原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公司、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改为“内资企业(含私营)、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其他”;删去了补充资料。

(三)注意事项

见前述。

消保2表:处理消费者申诉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反映处理消费者申诉(包括商品申诉和服务申诉)的调解、处理、挽回经济损失等情况。

2.结构:

主栏:设置了消费类型分类(商品和服务)、申诉内容(质量、安全、广告、商标、合同、计量、售后服务、人格尊严)等11项统计指标。

宾栏:设置了申诉案件、调解、争议金额、挽回经济损失、被诉方等指标体系共12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结构指标变化:主栏基本未变,只是将“人格、尊严、人身权”改为“人格尊严”,删去了“价格”统计;宾栏删去了“按申诉涉及的争议金额划分”的申诉案件统计;被诉方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公司、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改为“内资企业(含私营)、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其他”;简化了补充资料。

(三)注意事项

同消保1表。

消保3表:处理商品消费申诉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设置

1.内容:此为消保2表分表,具体反映处理消费者商品申诉的调解、处理、挽回经济损失等情况。

1.结构:

主栏:共设置10类商品共74项统计指标。

宾栏:设置了申诉案件、调解、争议金额、挽回经济损失、质量、安全、广告、商标、合同、计量、售后服务、人格尊严等14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结构指标变化:简化了主栏,合并、删去了一些过细的统计指标,由原来89项减至74项;为与总表保持一致,宾栏将“人格、尊严、人身权”改为“人格尊严”,删去了“价格”统计。

(三)注意事项

见消保2表。

消保4表:处理服务消费申诉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此为消保2表分表,具体反映处理消费者服务申诉的调解、处理、挽回经济损失等情况。

2.结构:

主栏:共设置14类服务共41项统计指标。

宾栏:设置了申诉案件、调解、争议金额、挽回经济损失、质量、安全、广告、商标、合同、人格尊严等12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结构指标变化:简化了主栏,合并、删去了一些过细的统计指标,由原来87项减至41项;为与总表保持一致,宾栏将“人格、尊严、人身权”改为“人格尊严”。

(三)注意事项

见消保2表。

消保5表:受理处理举报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本表主要反映12315机构受理处理的涉及消费维权、市场主体登记、行政执

法等举报情况。

2.结构:

主栏:涉及工商各项业务共18项统计指标。

宾栏:由“受理举报案件总数”、已处理举报案件的“案值、罚没金额、违法主体”等指标体系共12项统计指标构成。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指标结构变化:主栏,将“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与“违反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规”合并,增设“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规”统计;宾栏删去了“按案值划分”的处理举报案件统计;违法主体分类由原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公司、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改为“内资企业(含私营)、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其他”。

消保6表:受理消费者咨询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本表主要反映12315机构受理消费者咨询情况。

2.结构:

主栏:涉及工商业务和非工商业务两部分共20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结构指标变化:在结构上,结合以往的消费者咨询情况,增加了非工商业务统计(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或组织、检测机构);在工商业务方面,进行细化到每一项工商业务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统计表

一、统计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查处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违法、质量违法和行为违法案件,列入本统计范围。

二、主要内容

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基本情况,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三、具体修改情况

食品1表: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基本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反映食品流通许可主体在经营方式、经营项目、主体类型、许可变动等方面情况。

2.结构:

主栏:设立8项统计指标。即经营方式: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宾栏:许可主体情况与许可变动情况共14项统计指标。

食品2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设置

1.内容:反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2.结构:

主栏:三类违法案件(主体违法、质量违法、行为违法)及其细化的相关统计指标共10项统计指标。

宾栏:共设案件总数、案值、罚没金额、违法主体、移送司法机关等指标体系共19项统计指标。

(二)注意事项

除前述以外,主要是对三类违法案件(主体违法、质量违法、行为违法)的理解。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统计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查处的无照经营违法违章案件,均列入本表统计范围。

二、主要内容

按照违法行为、违法程度以及处罚的法律法规分类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情况。

三、具体修改情况

共1张统计报表。保留了原制度无照1表,并进行相应调整;删去了无照2表,即按行业分类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情况统计表》。

无照经营1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表式结构

1.内容:从违法行为、违法程度、处罚法律依据等方面反映查处无照经营情况。

2.结构:

主栏:按照违法行为、违法程度、处罚法律依据分类共16项统计指标。

宾栏:由案件总数、案值、罚没金额、处罚程度、以何种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移送司法机关等指标体系共18项统计指标。

(二)与原报表制度比较

结构指标变化:主栏未变;宾栏删去了“按案值划分”的无照经营案件统计;以何种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公司、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改为“内资企业(含私营)、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其他”;删去了补充资料。

市场情况统计表

一、统计范围

商品交易市场及生产要素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违法违章行为,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规范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或牵头查处的案件均列入统计范围;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负责查处的市场违法违章案件,依据法规,符合本报表目录中市场1-4表内容的,列入本统计范围;其他部门负责查处的市场违法违章案件不列入本表统计范围。

二、主要内容

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2020)

○G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9年统计年报)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1 -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4) 四、主要指标解释 (6)

- 2 - 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一、总说明 (一)统计目的 为及时准确反映全国县域和农村社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规律,为各级政府制定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和参与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县域和农村社区社会经济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内容 本制度包括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和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主要收集县(市)社会经济的年度基本统计资料;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主要收集乡(镇)社会经济的年度基本统计资料。 (三)统计对象 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统计对象,为辖区范围内除城区以外的全部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县级市、旗和辖区范围内有一个及以上乡(镇)的区)。 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统计对象,为全国所有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 (四)统计方法 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由各县级统计局按照所在地原则,根据本县(市)有关部门及其它专业统计资料整理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有关部门或专业没有的指标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取得。 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由各乡(镇)按照所在地原则,通过台账和乡(镇)有关部门及其它专业统计资料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有关部门或专业没有的指标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取得。 本制度采用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编码,各级统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 (五)数据采集 各县(市)、乡(镇)通过联网直报方式,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调查内容、上报时间报送数据。 (六)数据发布 按年度通过《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发布部分统计数据。

P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P (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 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省统计局制订 200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5) (一)综合年报表式 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5) 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6) 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 (7) 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8) 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 (9) 6.折标煤系数(P303附1表) (10) 7.火力发电投入产出表(P303附2表) (11) 8.供热投入产出表(P303附3表) (12) 9.洗煤投入产出表(P303附4表) (13) 10.炼焦投入产出表(P303附5表) (14) 11.炼油投入产出表(P303附6表) (15) 12.制气投入产出表(P303附7表) (16) 13.煤制品加工投入产出表(P303附8表) (17) 14.损失量行业分摊表(P303附9表) (18) 15.综合能源平衡表(P303附10表) (19) 16.煤炭平衡表(P303附11表) (19) 17.焦炭平衡表(P303附12表) (19) 18.石油平衡表(P303附13表) (20) 19.原油平衡表(P303附14表) (20) 20.汽油平衡表(P303附15表) (20) 21煤油平衡表(P303 附16表) (20) 22.柴油平衡表(P303附17表) (21) 23.燃料油平衡表(P303附18表) (21) 24.液化石油气平衡表(P303附19表) (21) 25.天然气平衡表(P303附20表) (21) 26.其它煤气平衡表(P303附21表) (22) 27.焦炉煤气平衡表(P303附22表) (22) 28.电力平衡表(P303附23表) (22) 29.一次能源生产量和构成(P303附24表) (23) 30.能源消费量和构成(P303附25表) (23) 31.能源加工转换情况(P303附26表) (23) 32.主要能源库存量和周转天数(P303附27表) (23)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火炬年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 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6年月

调查表式 (一)企业概况 表号:GQ-00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号 有效期至:201年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表GQ-001指标解释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是2.否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行政区划代码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15年9月30日)填报,由6位数字组成。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2.事业法人3.社团法人4.民办非企业法人5.非独立法人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企业注册地址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子信箱、网址等。 企业隶属关系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属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如属高新区管委会办的企业,在是否高新区管委会直属(QB01_1)选择1,否则选2 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国家标准。请据此划分进行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统计报表工作制度

统计报表工作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1.统计报表工作概述 公司目前共涉及5种统计报表,具体报表名称为:《医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商品购进、销售、库存》表(E202-1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月报》 (E301-7表)、《重点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E203表)、《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B表)。 统计报表对外报送部门为崇文区统计局、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北京医药行业协会3个部门。 2.统计报表工作要求 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客观性、科学性、统一性和群众性的原则。 统计人员应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从事统计工作。 统计数据填报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3.统计报表工作流程 进、销、存报表 3.1.1《医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 每月最后一日由国大药房财务和股份公司信息部分别提供,在电脑里合计出汇总表,此表为基础表。

3.1.2《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商品购进、销售、库存》表(E202-1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月报》(E301-7表),北京市统计局报表。 根据《医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手工填写E202-1表和E301-7表,加盖公章后于每月月底当日或月后1日报向崇文区统计局(可先传真,联系人:张珍怡)。 3.1.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库存情况》表(E202-1表),国家统计局报表。 根据《医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填写E202-1表(Excel表格),加盖公章后于月后2日前传真给总公司办公室(联系人:于莉)。经济指标报表 3.2.1《重点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E203表),国家统计局报表。 每月根据股份公司财务和国大药房财务提供手填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E203-1表,市统计局报表),做出汇总,并填写E203表(Excel表格),加盖公章后于月后7日前传真给总公司。 3.2.2《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B表),国家经贸委报表。 每月根据股份公司财务和国大药房财务提供手填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E203-1表,市统计局报表),做出汇总,再加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对调查总体中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目录抽样,没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整群抽样。 (五)调查频率: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 全面反映企业集团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满足国家宏观管理需要。 (二)统计范围: 1. 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 2. 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 3.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 4. 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集团; 5. 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内部统计范围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子公司。 (三)调查内容: 包括统计报表和调查问卷两部分。统计报表内容分为五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特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指标;五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基本情况

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报送渠道与方式: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母公司统一编制报表,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中央企工委管理企业集团中的非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统一由母公司编制报表,直接上报企业集团所在省(区、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再由各省(区、市)企业调查队审核、录入后,以电子邮件远程传输方式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 (五)调查频率: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半年报。 三、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一) 调查目的: 系统反映和深入研究我国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情况。 (二) 统计范围: 1.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 2.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企业; 4.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

公司数据统计分析人员报表管理制度

1.总则 ●明确报表接口人员与相关职责,保持统计分析的稳定性。 ●确定报表数据种类,统一报表统计口径,保证报表数据统一性。 ●制定报表开发与作业流程,保证报表工作有序性。 ●规范报表周边信息以及报表归档工作,确保报表数据的可查性和追溯性。 2.细则 2.1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要求 2.1.1统计分析人员职责描述 ●负责与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确定报表统计口径与固定报表体系。 ●负责制作财务报表、集团报表、经营分析报表等固定报表。 ●负责提取统计分析类临时数据。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数据的稽核、报送及归档工作。 ●负责就统计分析类报表相关事宜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问题的核查与处理。

2.1.2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分工 ●需设立统计分析岗与统计分析稽核岗,即填表人与审核人。 ●填表人负责报表的制作与报送工作,审核人负责报表的稽核与归档工作。 ●填表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可采取交叉复核的方式,即此报表的填表 人可作为另一份报表的审核人。 ●填表人和审核人均确认后方可报送,由填表人和审核人共同承担责任。 2.1.3 对统计分析报表接口的规定 ●对于各业务部门需要省公司或分公司定期提供的数据,业务部门把已审批的 《统计数据需求登记表》报表需求给信息部,由支撑共享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统计分析岗处理。 ●对于业务需求,若不需系统开发的,转由统计分析岗处理,对于需系统开发 的,则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开发。 ●财务部在统计数据中若有程序开发或改动的需求,在办公软件中向信息部需 求管理员提出需求,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处理。 ●各业务部门须指定统计分析报表接口人。统计分析人员直接向报表接口人提 供报表和有关信息,由报表接口人向对应分公司或部门发布。 2.2 相关报表规范 2.2.1 统一报表统计口径 ●报表统计口径由集团信息中心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确定,一般在一年内不作

统计报表制度


综合机关名称: 甲
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表式
1、综合报表
按行业分组法人单位和 产业活动单位数
200 年
表 号:J 3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5)85 号
计量单位:

有效期至:2 0 0 6 年 6 月
法人单位数
产业活动单位数
代码 乙
合计 1
单产业 法人单位
2
多产业 法人单位
3
合计 4
多产业法人 所属的产业 活动单位
5
总计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门类、大类、中类、小类)
汇总说明: 宾栏按 101-1 表、101-2 表汇总单位数 (1)宾栏第 1 栏:汇总所有 101-1 表单位数=第 2 栏+第 3 栏 (2)宾栏第 2 栏:汇总所有 101-1 表 16 产业活动单位数=1 的单位数 (3)宾栏第 3 栏:汇总所有 101-1 表 16 产业活动单位数>1 的单位数 (4)宾栏第 4 栏=第 2 栏+第 5 栏 (5)宾栏第 5 栏:汇总所有 101-2 表单位数
单位负责人: 月日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说明:1.本表统计范围是报告期内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2.报送时间为 5 月 15 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综合机关名称:
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
200 年 半年
表 号:J 4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5)85 号 有效期至:2 0 0 7 年 6 月
单位 部门登记 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
行政区划 邮政
单位类别 变动类型代码 变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行业代码
序号 证号 代码
(负责人)
代码 编码
代码 (可复选) 时间
甲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单位负责人: 日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说明:1.本表范围是报告期内全部变更和注销的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活动单位。 2.本表报告期别为半年报;报送时间为 5 月 15 日前和 10 月 15 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 反映公司各项工作 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公司科 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2、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二、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等) 2、专业统计(包括工程统计、财务统计等) 3、基层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及班组原始记录, 如:工长日记、机械班组记录等) 三、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应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四、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构报告本部门在生产、业务、经济等方面活动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布置本公司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统计人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N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制定 200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年报(N111 表) (4) 2.企业(集团)调查问卷(N112 表) (7) 3.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N113 表) (15) (二)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N211表) (18) 2.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N212 表) (20) 四、指标解释 (22)

一、总说明 (一)为了反映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更好地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集团的定义及统计范围:企业集团是指以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的统计范围包括:一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二是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三是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四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六是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只报一套报表。除企业集团外的重点企业以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为统计调查单位。 (三)调查表式及内容: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集团)统计年报、企业(集团)调查问卷(年报)、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二是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企业集团统计报表、企业集团调查问卷为上报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仅供集团内部汇总使用,不上报(成员企业报表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应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合并)填报。统计报表的调查内容分为四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企业(集团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1)企业集团的财务指标应按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合并会计报表中没有的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位)的财务指标大部分直接取自于企业会计报表,少部分应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填列。(2)企业集团概况、劳动工资等统计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除企业集团以外的重点企业按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 (五)报送渠道与方式: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和半年报,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统一编制企业(集团)报表后,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一式一份,连同软盘一并上报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邮编:300020,电话:、。联系人:曾祥菊齐永玲刑春荣。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 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业园管理办: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管理制度统计工作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代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6月11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信息传输畅通并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经营状况,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集团本部和所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公司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统计工作实行两级(集团公司为一级,各成员企业为二级)组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各二级统计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在业务上受产业发展部管理。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享有所辖区域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六条各级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第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属内部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有对外发表的统计数据,包括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重要会议报告和公开发表文章引用数据,必须由资料提供人员与产业发展部进行核对,以保证数字的一致性。

202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

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 修订说明 216年1月 随着“智能制造”、“互联网+”深入推进,迫切需要加强对相关智能硬件产品和融合性产品的统计工作。本次“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制度”的修订工作,经过召开专家座谈会、征求专业司局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意见,采纳了部分急需调整及较为成熟的指标。 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统计范围 提高纳入统计的规模标准。将统计范围“在我国境内 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年主营业务收入 5万元及以上的,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加工及研发的企、事独立法人单位”中规定的企业规模,修改为“年主营业务收入 1万元及以上”。 2、统计方法 增加关于“加工企业和委托加工企业的填报方法”。根 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原则,计算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等生产数据时,凡自备原材料生产的,由生产企业填报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数据;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的,加工企业只以加工费计入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企业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一般由委托企业统计,委托企业为非工业企业或境外企业的,仍由加工企业统计产品产量。 3、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目录 增加“智能硬件设备工业”行业分类。这一行业下设 四个子行业“智慧家庭终端设备制造、个人可穿戴智能设备 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其他智能硬件设备制造”。 4、电子信息产品分类目录 (1)删除“ D56六、智能穿戴设备”。 (2)删除“ D556 (六)车载导航终端”、

“ D5561 其中北斗导航终端”“ D571 (一) 汽车电脑报站器”等产品。 (3)增加“智能硬件设备”类19种产品,包括 “智慧家庭终端设备”项下智能家居产品、家用智能 服务机器人、智能健康管理终端、智能养老看护终端。 “个人可穿戴智能设备”项下智能手表、智能眼镜、 智能手环、智能首饰、智能服装。 “虚拟现实设备”项下头戴式虚拟现实设备、虚拟现 实外围设备、虚拟现实相关应用电子设备。 “其他智能硬件设备”项下智能车载设备(含车载导 航终端等5小类)、智能无人机、其他智能化硬件产品。 5、企业基本情况表 (1)基本格式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的企业基本情况11 表式调整。 (2)删除省市、单列市、地市、产业基地、产业园、 单列集团等代码,删除上级主管部门、IS91质量认证号 指标。 新增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区划代码、城乡代码、单位注册地址、企业集团情况、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情况、主要产品网上交易情况指标。 6、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表 删除彩色电视显像管、彩色显像管玻壳。 增加液晶面板。 7、电子信息产业主要产品产、销、存月报表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H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报表制度 (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天津市统计局补充、印制 2018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天津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一)2018年统计年报 (2) (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2)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7) (一)基层年报表 (7)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情况(H108表) (7) (二)基层定报表式 (8)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8) 2.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 (10) 3.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2表) (12) 4.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6-3表) (14) 5.投资项目申请表(H202表) (15) 四、附录 (17) (一)隶属关系、建设性质、控股情况、期末项目建设状态目录及代码 (17) (二)计划总投资、开工年限和投产年限(工期)划分目录及代码 (17) (三)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 (18) (四)企业与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 (23)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行业目录及代码(GB/T4754-2017) (24)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编码填写方法 (25) (七)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27) (八)2019年我市投资专业接收、报送时间表 (47)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1.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 2.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 3. 企业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 织 领 导 和 协 调 全 厂 统 计 4. 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班组 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 (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XX 根据厂内各职能科室的职责 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XX 召集有关 部门协商编制。 2. 厂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XX 审查同意,并经主管厂长 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厂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XX 制订“报表目录”,颁发全厂执行。 未经厂部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 厂内统计报表有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将修改后的 式样送XX 备经营活动 中 的重要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提供统计资料,实 计划管理科负责组

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行政福利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各科室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XX会签。上报时,应抄送XX。 6.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XX传阅。 7.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科室、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2.各级党政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3.凡厂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厂索取统计资料时,统由 XX接洽提供,或由XX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4.企业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XX综合统计员掌管,科室、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掌管。

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

○U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 上海市统计局印制 201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表) (5) 2.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非四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U104表) (6) (二)基层定报表式 1.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U201表) (7) 2.重点互联网出行平台基本情况(U202表) (8) 3.重点互联网医疗平台基本情况(U203表) (9) 4.重点互联网教育平台基本情况(U204表) (10) 5.合约类电子交易平台情况(U205表) (11) 四、主要指标解释 (12)

一、总说明 为了解本市互联网经济发展有关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一)调查范围和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简称“四上”单位),“四上”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中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及年交易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行全面调查;上述范围以外的出行、医疗、教育重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行重点调查。 (二)调查内容及表式 1、调查内容: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非四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重点互联网出行平台基本情况、重点互联网医疗平台基本情况、重点互联网教育平台基本情况、合约类电子交易平台情况等。主要指标有:计算机数量、网站数量、信息化投入、平台交易额、网络预约交通服务交易额、互联网医疗交易额、在线教育交易额、期末注册用户数等。 2、调查表式: 年报报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 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非四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U104 表)。 季报报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U201 表)、重点互联网出行平台基本情况(U202表)、重点互联网医疗平台基本情况(U203 表)、重点互联网教育平台基本情况(U204 表)、合约类电子交易平台情况(U205 表)。 (三)报送方式 所有调查单位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数据。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网络平台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区统计局负责对调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查询。 调查单位直报网址: (四)其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业统计处:卫冬(电话:)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摘要:统计报表制度是我国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简要阐述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关键词:统计报表制度特点局限性方法 统计报表制度是我们根据《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的产生是我国强化国家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了解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一种基本方法。简单地说,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报表表式设计,报表中指标体系的确定,报表的实施范围、报送程序、报送时间的确定以及报表管理办法等。调查项目中的报表表式和文字说明必须规范;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必须科学;调查内容要简明扼要,不能与其他调查重复、交叉、矛盾。诸多因素确定了统计报表制度特点、缺点及其分类方法。根据本人对统计报表制度认识,简要阐述其特点、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一、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1)统计报表的表格形式、指标内容、计算方法以及报送时间、报送程序都由国家统一规定,并受《统计法》及相关统计制度的约束,在报表实施的范围内各单位都必须执行。 (2)统计报表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这不仅可以满足基层单位和整个国家管理的需要,而且还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了经济管理的基本数据。 (3)统计报表制度是一种定期的连续的调查方式,而且统计报表中的调查项目相对稳定,有利于系统地积累资料并进行动态对比分析研究。 (4)统计报表制度是建立在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基础之上的,因此,原始记录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统计报表提供的数字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统计报表的种类繁多,对各种报表人员要求不同,在很多环节需要我们利用先进的科学分析方法,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统计报表个人操作的环节,杜绝统计报表作假;加强统计报表计算机程序处理等等都是统计报表减少误差,杜绝作假的重要手段。国家统计局要求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保,不得伪造。这同时也是统计法的基本要求。 二、统计报表制度虽然有许多优点,但仍然存在着许多局限性。

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开发)

○X房地产开发统计 报表制度 (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印制

- 2 -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201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 1 -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5) (一)基层年报表式 (5)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5) 2.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101-2表) (7) 3.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 (8) 4.财务状况(X103表) (9) 5.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表) (10) (二)基层定报表式 (11)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11) 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13) 3.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表(X202表) (14) 4.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 (15)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X204-2表) (17) 6.生产经营景气状况(X210表) (18) (三)综合定报表式 (19) 1.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X401表) (19) 2.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销售和待售情况(X402表) (20) 四、附录 (21)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21) 企业控股情况 (21) 五、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2) (一)单位基本情况 (22) (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30) (三)财务状况 (34) (四)经营情况 (38) (五)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 (43)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9: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2年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水路运输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石油、煤炭、冶金、商业、供销、外贸、林业、电力、化工、水产部门,必须按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和统计主管部门提供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统计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水路运输经营人报送的统计资料及时上报,并为水路运输经营人保守商业秘密。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国内航运企业分类统计表(交水运21表) (3) (二)国内航运船舶分类统计表(交水运22表) (5) (三)国内水路客运运力及运量统计表(交水运23表) (7) (四)国内水路客运码头能力及吞吐量统计表(交水运24表) (9) (五)国内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情况统计表(交水运25表) (11) (六)老旧运输客船报废情况统计表(交水运26表) (13)

统计报表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统计报表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统计报表制度(通用版) 一、目的 1、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 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2、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二、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等) 2、专业统计(包括工程统计、财务统计等) 3、基层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及班组原始记录,如:工长日记、机械班组记录等) 三、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

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应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四、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构报告本部门在生产、业务、经济等方面活动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布置本公司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统计人员及时、准确地填制,送呈总经理签发。个别由上级专业管理部门直接布置给本公司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表,由专业部门按上级要求填写,同时抄送公司统计人员一份备案,保证本公司统计资料的统一性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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