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P

(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

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省统计局制订

200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5)

(一)综合年报表式

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5)

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6)

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 (7)

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8)

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 (9)

6.折标煤系数(P303附1表) (10)

7.火力发电投入产出表(P303附2表) (11)

8.供热投入产出表(P303附3表) (12)

9.洗煤投入产出表(P303附4表) (13)

10.炼焦投入产出表(P303附5表) (14)

11.炼油投入产出表(P303附6表) (15)

12.制气投入产出表(P303附7表) (16)

13.煤制品加工投入产出表(P303附8表) (17)

14.损失量行业分摊表(P303附9表) (18)

15.综合能源平衡表(P303附10表) (19)

16.煤炭平衡表(P303附11表) (19)

17.焦炭平衡表(P303附12表) (19)

18.石油平衡表(P303附13表) (20)

19.原油平衡表(P303附14表) (20)

20.汽油平衡表(P303附15表) (20)

21煤油平衡表(P303 附16表) (20)

22.柴油平衡表(P303附17表) (21)

23.燃料油平衡表(P303附18表) (21)

24.液化石油气平衡表(P303附19表) (21)

25.天然气平衡表(P303附20表) (21)

26.其它煤气平衡表(P303附21表) (22)

27.焦炉煤气平衡表(P303附22表) (22)

28.电力平衡表(P303附23表) (22)

29.一次能源生产量和构成(P303附24表) (23)

30.能源消费量和构成(P303附25表) (23)

31.能源加工转换情况(P303附26表) (23)

32.主要能源库存量和周转天数(P303附27表) (23)

33.铁路、航空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P304表) (24)

34.公路、水上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P305表) (24)

35.主要能源调出调入表(冀P305表) (25)

36.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能源消费量(冀P306表) (26)

37.有关行业能源消费量(冀P307表) (27)

(二)综合定报表式

1.石油生产企业石油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 (P402表) (28)

2.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 (P403表) (28)

3.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P406表) (29)

4.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 (29)

5.全省及分市用电量(冀P405表) (30)

6.主要能源品种进出口情况(冀P406表) (31)

(三)基层年报表式

交通运输企业能源消费与库存(P109表) (32)

(四)基层定报表式

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 (33)

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 (34)

3.工业企业用水情况(P206表) (35)

4.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P207表) (36)

(五)联网直报企业报表表式

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 (37)

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 (37)

3.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 (38)

四、附录

(一)P303—2表、P303—3表、P303—5表的行业填报目录 (39)

(二)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填报目录 (40)

(三)冀P306表、冀P407表等填报目录 (41)

(四)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 (42)

(五)能源目录说明 (47)

(六)主要指标解释 (50)

(七)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58)

(八)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 (77)

(九)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78)

(十)热焓表(饱和蒸汽或过热蒸汽) (79)

(十一)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案 (83)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能源消费与库存的基本情况,反映能源系统流程主要环节的基本情况和能源使用经济效益,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国家统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规定,制定了国家统一要求的报表制度。省统计局在国家统计制度的统一要求下,结合本省实际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和省统计调查的一部分,各设区市统计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统计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省统计局拟订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各市、各业务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也可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调查搜集,但尽量避免与本制度调查容相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由五部分组成:1.综合年度报表。2.综合定期报表。3.基层年度报表。4.基层定期报表。5.联网直报。这些报表反映能源的生产、进出口、库存、购进、消费、库存和能源单耗等情况。

(四)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铁路、航空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304表)、“公路、水上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305表)、“石油生产企业石油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P402表)、“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P403表)、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全省及分市用电量(冀P405表)、主要能源进出口情况(冀P406表)由省直有关部门(公司)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以及P303附表调查方法由各市统计局自行确定(建议只搜集计算《能源平衡表》中的“二、三、四、六部分”);其他年、定报报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的围对统计对象进行调查;“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 (P406表)根据相关指标计算和填报。

(五)汇总上报要求

1.省直各部门(公司)的报表均报送汇总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工业企业用水情况”(P206表)、“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报送企业报表;“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以及P303附表、“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P406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报送综合表。

2.本制度中,除“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P406表)部分指标保留四位小数外,其余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本统计报表制度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综合定期报表

(三)基层年报表

(四)基层定期报表

(五)联网直报企业报表

四、附录

说明:消费合计=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其他行业+城乡居民生活

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采矿业=06+...+11;制造业=13+...+4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4+45+46;建筑业=47+...+5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1+ (59)

P303-2表的消费合计=P303-1表的消费合计;P303-3表的消费合计=P303-1表的终端消费量;P303-5表的消费合计=P303-4表的终端消费量。

(二) 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填报目录

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核算

核算基础资料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1表);

企业数据整理

数据整理的目的是将企业电力当量折标准量系数调整为等价折标准量系数。

1、企业数据整理的原则:

(1)用电企业电力等价折标准量系数采用本地区平均等价折标准量系数(发电煤耗)(按P201—1表计算);

(2)火力发电企业,和有自备电厂且发电量大于本企业用电量的企业,采用本企业等价折标准量系数(发电煤耗);

(3)有自备电厂(或发电机组)且本企业用电量大于发电量的企业,购入的电量(企业电力消费合计-电力产出)采用本地区平均折标准量系数(发电煤耗),本企业生产的电量采用本企业折标准量系数(发电煤耗)。

2、企业数据整理的方法

(1) 电力等价折标准量系数

电力等价系数=火力发电投入的能源合计(P201—1表第30行第3栏)÷电力产出量(P201—1表第24行第11栏)

(2)企业能源消费合计

企业能源消费合计=综合能源消费量(P201表代码37)+非工业生产消费合计(P201表第30行第7栏)

企业能源消费合计(调整数)=企业能源消费合计(报表数)+电力消费合计×(电力等价系数-1.229)-电力产出量×(电力等价系数-1.229)

有自备电厂(或发电机组)的企业按照上述“企业数据整理的原则”分别采用不同系数进行计算。

(3) 综合能源消费量

综合能源消费量(调整数)=综合能源消费量(P201表代码37)(报表数)+工业生产电力消费×(电力等价系数-1.229)-电力产出量×(电力等价系数-1.229)

有自备电厂(或发电机组)的企业按照上述“企业数据整理的原则”分别采用不同系数进行计算。

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核算

居民生活用能的核算

城市居民生活用能

1、核算基础资料:电力部门统计的社会用电量。

2、核算方法:按照上年用电量占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推算,不考虑季节因素,保持两年可比。

城市居民生活用能=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量÷上年用电量占城市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的比重

农村居民生活用能

1、方法一(与城市居民生活用能核算方法相同)

(1)、核算基础资料:电力部门统计的社会用电量。

(2)、核算方法:按照上年用电量占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推算,不考虑季节因素,保持两年可比。

农村居民生活用能=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量÷上年用电量占农村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的比重

2、方法二

用电量采用电力部门提供的数据。其他能源以上年农村居民生活用能(不包括用电)季度平均值为基数,用前5年农村居民户数年均增长指数进行推算。

举例:计算2007年上半年农村居民生活用能。

2007年上半年农村居民生活用能=2007年上半年用电量×等价折标准煤系数+2007年上半年农村居民生活其他用能

2007年上半年农村居民生活其他用能=2006年上半年农村居民生活其他用能×前5年农村居民户数年均增长指数

2006年上半年农村居民生活其他用能=上年农村居民生活其他用能(上年平衡表数据)÷4×2

前5年农村居民户数年均增长指数=52001/2006年户数年户数

单位GDP 能耗的计算

GDP GDP 能源消费总量

能耗单位=

%100)1//(

%?=±—上年上年能源消费总量本年本年能源消费总量)能耗上升或降低(单位GDP GDP GDP

计算“单位GDP 能耗上升或降低(±%)”时,两年单位GDP 能耗数据均保留4位小数。 GDP 采用2005年可比价。

数据评估

数据评估的重点是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

一、电力消费(标准量,等价值)占工业各行业能源消费量的比重。

上年电力消费万千瓦时折标准量系数

本期电力消费万千瓦时折标准量系数

二、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占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按等价值计算)。

三、能源消费量增长速度与行业产值增长速度。

四、各产业全部节能、结构节能、技术与管理节能,及单位GDP能耗上升或降低率。

表中指标计算公式:

节能量(12)=[本期某行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9)×本期某行业增加值比重(2)-上年同期某行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10)×上年同期某行业增加值比重(4)]×本期增加值合计(1)

结构节能(13)=[本期某行业增加值比重(2)-上年同期该行业增加值比重(4)]

×上年同期该行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10)×本期全部增加值(1)

技术节能(14)=全部节能量(12)-结构节能量(13)

五、规模以上工业各行业全部节能、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量。

表中指标计算公式:

全部节能量(11)=[本期某行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9)×本期某行业增加值比重(2)-上年同期某行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10)×上年同期某行业增加值比重(4)]×本期增加值合计(1) 结构节能量(12)=[本期某行业增加值比重(2)-上年同期该行业增加值比重(4)]×上年同期该行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10) ×本期增加值合计(1)

技术节能量(13)=全部节能量(11)-结构节能量(12)

六、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P207汇总表)节能量。表8

计算公式:

直接节能量(10)=(本期某种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2)-上年同期该种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

×本期该种产品产量(4)/换算系数

按照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的节能量,是上述计算的技术节能数据的重要参考。

数据上报格式及要求

二、附报资料

第一产业、建筑业、第三产业要求附报的数据

1、核算方案表1

2、上年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

上年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可比价)

上年交通运输业单位增加值(可比价)能耗

当期交通运输业可比价增加值

3、核算方案表2

工业要求附报的数据

1、上年地区能源平衡表核算的电力等价折标系数

2、核算方案表3

居民生活要求附报的数据

1、城市居民生活

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量

上年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量

上年城市居民生活用能

上年用电量占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的比重

要求附报的资料

核算方案表4,核算方案表5,核算方案表6,核算方案表7,核算方案表8,评估表的各项数据。

P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P (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 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省统计局制订 200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5) (一)综合年报表式 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5) 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6) 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 (7) 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8) 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 (9) 6.折标煤系数(P303附1表) (10) 7.火力发电投入产出表(P303附2表) (11) 8.供热投入产出表(P303附3表) (12) 9.洗煤投入产出表(P303附4表) (13) 10.炼焦投入产出表(P303附5表) (14) 11.炼油投入产出表(P303附6表) (15) 12.制气投入产出表(P303附7表) (16) 13.煤制品加工投入产出表(P303附8表) (17) 14.损失量行业分摊表(P303附9表) (18) 15.综合能源平衡表(P303附10表) (19) 16.煤炭平衡表(P303附11表) (19) 17.焦炭平衡表(P303附12表) (19) 18.石油平衡表(P303附13表) (20) 19.原油平衡表(P303附14表) (20) 20.汽油平衡表(P303附15表) (20) 21煤油平衡表(P303 附16表) (20) 22.柴油平衡表(P303附17表) (21) 23.燃料油平衡表(P303附18表) (21) 24.液化石油气平衡表(P303附19表) (21) 25.天然气平衡表(P303附20表) (21) 26.其它煤气平衡表(P303附21表) (22) 27.焦炉煤气平衡表(P303附22表) (22) 28.电力平衡表(P303附23表) (22) 29.一次能源生产量和构成(P303附24表) (23) 30.能源消费量和构成(P303附25表) (23) 31.能源加工转换情况(P303附26表) (23) 32.主要能源库存量和周转天数(P303附27表) (23)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火炬年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 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6年月

调查表式 (一)企业概况 表号:GQ-00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号 有效期至:201年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表GQ-001指标解释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是2.否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行政区划代码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15年9月30日)填报,由6位数字组成。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2.事业法人3.社团法人4.民办非企业法人5.非独立法人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企业注册地址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子信箱、网址等。 企业隶属关系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属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如属高新区管委会办的企业,在是否高新区管委会直属(QB01_1)选择1,否则选2 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国家标准。请据此划分进行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H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9年定期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3) 四、指标解释 (4)

- 7 -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投资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不含军工、国防项目。 (三)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四)调查对象 有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的法人或单位。 (五)调查范围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 (六)调查组织方式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按照项目在地原则进行统计。采用“先入库,后有数”的管理模式,规范项目单位和项目入库管理,投资专业负责报表统一布置、催报、审核、验收和汇总。通过中国投资信息管理及监测系统报送。 (七)数据使用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长速度,在使用和研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与其他经济指标关系时,要注意考虑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因素的影响。 (八)数据发布 国家统计局在月度发布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数据,发布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以及分行业、分产业、按构成分、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等分组指标的增速。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各级统计部门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对调查总体中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目录抽样,没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整群抽样。 (五)调查频率: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 全面反映企业集团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满足国家宏观管理需要。 (二)统计范围: 1. 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 2. 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 3.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 4. 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集团; 5. 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内部统计范围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子公司。 (三)调查内容: 包括统计报表和调查问卷两部分。统计报表内容分为五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特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指标;五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基本情况

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报送渠道与方式: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母公司统一编制报表,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中央企工委管理企业集团中的非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统一由母公司编制报表,直接上报企业集团所在省(区、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再由各省(区、市)企业调查队审核、录入后,以电子邮件远程传输方式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 (五)调查频率: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半年报。 三、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一) 调查目的: 系统反映和深入研究我国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情况。 (二) 统计范围: 1.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 2.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企业; 4.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

公司数据统计分析人员报表管理制度

1.总则 ●明确报表接口人员与相关职责,保持统计分析的稳定性。 ●确定报表数据种类,统一报表统计口径,保证报表数据统一性。 ●制定报表开发与作业流程,保证报表工作有序性。 ●规范报表周边信息以及报表归档工作,确保报表数据的可查性和追溯性。 2.细则 2.1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要求 2.1.1统计分析人员职责描述 ●负责与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确定报表统计口径与固定报表体系。 ●负责制作财务报表、集团报表、经营分析报表等固定报表。 ●负责提取统计分析类临时数据。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数据的稽核、报送及归档工作。 ●负责就统计分析类报表相关事宜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问题的核查与处理。

2.1.2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分工 ●需设立统计分析岗与统计分析稽核岗,即填表人与审核人。 ●填表人负责报表的制作与报送工作,审核人负责报表的稽核与归档工作。 ●填表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可采取交叉复核的方式,即此报表的填表 人可作为另一份报表的审核人。 ●填表人和审核人均确认后方可报送,由填表人和审核人共同承担责任。 2.1.3 对统计分析报表接口的规定 ●对于各业务部门需要省公司或分公司定期提供的数据,业务部门把已审批的 《统计数据需求登记表》报表需求给信息部,由支撑共享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统计分析岗处理。 ●对于业务需求,若不需系统开发的,转由统计分析岗处理,对于需系统开发 的,则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开发。 ●财务部在统计数据中若有程序开发或改动的需求,在办公软件中向信息部需 求管理员提出需求,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处理。 ●各业务部门须指定统计分析报表接口人。统计分析人员直接向报表接口人提 供报表和有关信息,由报表接口人向对应分公司或部门发布。 2.2 相关报表规范 2.2.1 统一报表统计口径 ●报表统计口径由集团信息中心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确定,一般在一年内不作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 反映公司各项工作 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公司科 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2、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二、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等) 2、专业统计(包括工程统计、财务统计等) 3、基层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及班组原始记录, 如:工长日记、机械班组记录等) 三、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应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四、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构报告本部门在生产、业务、经济等方面活动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布置本公司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统计人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N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制定 200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年报(N111 表) (4) 2.企业(集团)调查问卷(N112 表) (7) 3.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N113 表) (15) (二)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N211表) (18) 2.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N212 表) (20) 四、指标解释 (22)

一、总说明 (一)为了反映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更好地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集团的定义及统计范围:企业集团是指以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的统计范围包括:一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二是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三是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四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六是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只报一套报表。除企业集团外的重点企业以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为统计调查单位。 (三)调查表式及内容: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集团)统计年报、企业(集团)调查问卷(年报)、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二是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企业集团统计报表、企业集团调查问卷为上报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仅供集团内部汇总使用,不上报(成员企业报表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应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合并)填报。统计报表的调查内容分为四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企业(集团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1)企业集团的财务指标应按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合并会计报表中没有的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位)的财务指标大部分直接取自于企业会计报表,少部分应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填列。(2)企业集团概况、劳动工资等统计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除企业集团以外的重点企业按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 (五)报送渠道与方式: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和半年报,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统一编制企业(集团)报表后,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一式一份,连同软盘一并上报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邮编:300020,电话:、。联系人:曾祥菊齐永玲刑春荣。

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8245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 Energy measurement statistics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由企业的计量机构(企业计量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企业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促进企业实行能源定量化管理,做到能耗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为制订节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水平。 2、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应做到企业用能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 3、在企业的计量主管部门中,设置能源计量的机构,并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计理的管理、检定、测

试和维修工作。 4、计量主管部门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工艺流程路线,设计绘制本企业能源计量点网络图,编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5、计量主管部门为实施企业能源计量的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有关能源计量的具体、管理制度。 6、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范围应做到: ⑴进出厂的一次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焦炭、成品油、煤气、蒸汽等)以及含能(或称载能)工质(压缩空气、氧、氮、水等)的计量; ⑵自产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及能源生产单位自用的一次能源的计量; ⑶生产过程中能源和含能工质的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计量; ⑷生活和辅助部门(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等)用能的计量; ⑸为能源平衡测试所需要安排的计量。 7、第6项所涉及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做到不少于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 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业园管理办: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管理制度统计工作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代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6月11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信息传输畅通并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经营状况,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集团本部和所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公司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统计工作实行两级(集团公司为一级,各成员企业为二级)组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各二级统计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在业务上受产业发展部管理。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享有所辖区域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六条各级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第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属内部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有对外发表的统计数据,包括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重要会议报告和公开发表文章引用数据,必须由资料提供人员与产业发展部进行核对,以保证数字的一致性。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计算办法

一、能源统计及其研究对象 能源统计学是能源经济学与统计学的交*,它同政治经济学、哲学、逻辑学、数学、能源经济学、能源管理学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构成了能源统计研究方法论的基础。 能源统计是运用综合能源系统经济指标体系和特有的计量形式,采用科学统计分析方法,研究能源的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转换、输送、储存、流转、使用各个环节运动过程、内部规律性和能源系统流程的平衡状况等数量关系的一门专门统计。能源统计的研究对象是能源统计实践所决定的,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研究经济系统运动的全过程以及相互联系的数量表现及其关系,揭示能源内部运行规律。 2、研究能源利用状况,挖掘节能潜力,促使合理有效使用能源。 3、研究能源综合平衡状况及其规律,反映能源资源的形成及能源使用方向,揭示能源供需之间的矛盾。 4、研究如何搜集、整理和分析能源系统数量关系的方法论。

二、能源统计的任务 能源统计的总体功能是提供信息咨询和监督,基本任务是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整个能源系统流程的统计资料,如实反映能源经济的发展水平、能源经济效益、能源综合平衡状况等发展变化情况,为宏观决策和管理,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供统计信息及依据。具体有以下几项任务: 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方针、政策、编制能源计划提供可靠资料。 对能源经济活动和能源方针、政策、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和监督。 为加强能源科学管理,挖掘能源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服务。 为企业生产、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能源消耗服务。 对能源生产及需求进行统计预测。

三、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是由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为完成能源统计任务定期搜集和整理能源基本统计资料的调查组织形式,是各企业、各地方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表格形式,统一的报送程序和报送时间自下而上地向国家和各级领导机关履行的一种报告制度,具体又可分为定期报表制度和年度报表制度。 能源统计专业起步较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在不断地加以改革和完善。目前实施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能源生产、销售和库存统计(目前纳入工业统计报表制度)。是视能源为产品,由能源生产企业执行的报告制度。这里,库存指企业的产品库存,这项统计调查的作用是观察能源生产环节的运行状况。 2、能源消费与库存统计。是视能源为消费资料,将能源作为原料或燃料来消费时,由全部有能源消费行为的单位执行的报告制度。这里,库存不包括能源生产企业的产品库存。这项统计调查的目的是观察能源消费环节的活动和状况。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1.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 2.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 3. 企业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 织 领 导 和 协 调 全 厂 统 计 4. 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班组 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 (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XX 根据厂内各职能科室的职责 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XX 召集有关 部门协商编制。 2. 厂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XX 审查同意,并经主管厂长 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厂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XX 制订“报表目录”,颁发全厂执行。 未经厂部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 厂内统计报表有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将修改后的 式样送XX 备经营活动 中 的重要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提供统计资料,实 计划管理科负责组

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行政福利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各科室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XX会签。上报时,应抄送XX。 6.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XX传阅。 7.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科室、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2.各级党政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3.凡厂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厂索取统计资料时,统由 XX接洽提供,或由XX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4.企业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XX综合统计员掌管,科室、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掌管。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摘要:统计报表制度是我国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简要阐述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关键词:统计报表制度特点局限性方法 统计报表制度是我们根据《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的产生是我国强化国家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了解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一种基本方法。简单地说,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报表表式设计,报表中指标体系的确定,报表的实施范围、报送程序、报送时间的确定以及报表管理办法等。调查项目中的报表表式和文字说明必须规范;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必须科学;调查内容要简明扼要,不能与其他调查重复、交叉、矛盾。诸多因素确定了统计报表制度特点、缺点及其分类方法。根据本人对统计报表制度认识,简要阐述其特点、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一、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1)统计报表的表格形式、指标内容、计算方法以及报送时间、报送程序都由国家统一规定,并受《统计法》及相关统计制度的约束,在报表实施的范围内各单位都必须执行。 (2)统计报表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这不仅可以满足基层单位和整个国家管理的需要,而且还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了经济管理的基本数据。 (3)统计报表制度是一种定期的连续的调查方式,而且统计报表中的调查项目相对稳定,有利于系统地积累资料并进行动态对比分析研究。 (4)统计报表制度是建立在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基础之上的,因此,原始记录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统计报表提供的数字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统计报表的种类繁多,对各种报表人员要求不同,在很多环节需要我们利用先进的科学分析方法,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统计报表个人操作的环节,杜绝统计报表作假;加强统计报表计算机程序处理等等都是统计报表减少误差,杜绝作假的重要手段。国家统计局要求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保,不得伪造。这同时也是统计法的基本要求。 二、统计报表制度虽然有许多优点,但仍然存在着许多局限性。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9: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2年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水路运输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石油、煤炭、冶金、商业、供销、外贸、林业、电力、化工、水产部门,必须按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和统计主管部门提供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统计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水路运输经营人报送的统计资料及时上报,并为水路运输经营人保守商业秘密。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国内航运企业分类统计表(交水运21表) (3) (二)国内航运船舶分类统计表(交水运22表) (5) (三)国内水路客运运力及运量统计表(交水运23表) (7) (四)国内水路客运码头能力及吞吐量统计表(交水运24表) (9) (五)国内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情况统计表(交水运25表) (11) (六)老旧运输客船报废情况统计表(交水运26表) (13)

固定资产投资基层统计报表制度

劳动统计基层统计报表制度(2008年年报和2009年定期报表) 杭州市统计局制定 2008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㈠年报表式 劳动情况(I102-1)…………………………………………………………………………………………………㈡定期报表表式 2009年劳动情况季报(I202-1表)……………………………………………………………………………… 四、杭州统计数据采集系统网上直报操作手册……………………………………………………………… 五、主要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一、总说明 一、为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有关企业和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资料,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浙江省统计局制定的《劳动统计报表制度》,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和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和职工素质情况。 三、本报表制度的填报范围: (一)年报为:独立核算的城镇集体以上企业和单位、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包括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私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年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私营房地产企业、资质以上的私营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私营服务业)、规模以下满足100人以上标准的私营企业;抽中的规模以下满足100人以下私营样本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二)季报为:独立核算的城镇集体以上企业和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四、审报要求:企业和单位应依据制度规定的填报要求认真填报统计资料,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对于说明性审核信息,应重点加以核实,如确属实应认真填写原因;还应特别注意报表间相应指标间的关联性,以加强衔接能力。 五、上报要求:企业均应通过市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报送各统计报表。企业上报报表后还需通过当地统计局和市统计局验收,因而企业应在该报表的最晚报送时间前一天再次登录直报系统,查询该报表是否已通过验收,如通过验收表明该报表已上报成功,如未通过验收企业应根据反馈信息认真修改或核实后再次上报报表。企业应将上报成功的报表打印一式二份,盖章后一份寄上级统计部门,一份本企业存档。 六、本统计报表制度由杭州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企业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

企业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 1、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由企业的计量机构(企业计量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企业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促进企业实行能源定量化管理,做到能耗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为制订节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水平。 2、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应做到企业用能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 3、在企业的计量主管部门中,设置能源计量的机构,并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计理的管理、检定、测试和维修工作。 4、计量主管部门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工艺流程路线,设计绘制本企业能源计量点网络图,编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5、计量主管部门为实施企业能源计量的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有关能源计量的具体、管理制度如下: ⑴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⑵能源计量测试实验室的工作制度;

⑶能源计量测试人员岗位责任制; ⑷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⑸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测试、修理定额管理制度; ⑹能源计量器具采购、入库、流转、降级、作废核准制度; ⑺能源计量测试原始数据,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⑻能源计量测试档案,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制度。 6、企业能源计量配备的范围应做到: ⑴进出厂的一次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焦炭、成品油、煤气、石油气、蒸汽等)以及含能(或称载能)工质(压缩空气、氧、氮、氢、水等)的计量; ⑵自产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及能源生产单位自用的一次能源的 计量; ⑶生产过程中能源和含能工质的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计量; ⑷生活和辅助部门(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等)用能的计量; ⑸为能源平衡测试所需要安排的计量。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范本参考)第一条本制度的目的:为科学、有效、合法地组织本企业的统计工作,严格遵守统计法定义务,防止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发挥统计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企业(单位)一套表工作总体规划的通知》、《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管理体制:本企业将统计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部分,积极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保障统计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企业统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可指定一名企业管理层人员负责分管统计工作,具体管理和协调本企业各项统计事物,并就较大统计事项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告。企业还需明确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具体岗位责任。 第三条统计队伍建设:本企业应当配设专(兼)职统计人员,聘请、任用具有较强统计业务能力或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应做好统计人员梯队建立,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应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统计工作考核奖惩措施,明确责任追究。应加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法律素养培育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对于镇(街道)和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普法和业务培训活动,应积极参与,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条上报报表要求:本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政府各类统计调查报表,不得迟报、拒报,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企业内部应细化原始统计数据取得、汇总、保存的方法、途径和要求,确保数据准确。应积极

配合各级统计部门部署的政府统计报表任务,统计报表在统计制度规定上报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报,并积极配合各级统计部门报表的催报、审核、查询工作。若接到统计部门或镇(街道)统计办公室电话、短信、法定文书等提醒,应确保在4个小时内部署落实。若发现网上直报系统中统计报表数据存在差错,应在系统关库前修改完毕。若因系统原因无法更改或纸质报表已经上报,应当在发现问题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联络企业所在镇(街道)统计人员或区统计局专业科室,主动告知具体情况。 第五条统计资料管理: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报表数据数出有据。原始记录可通过电子版或纸质保存,统计台账要根据统计部门下发和部署的台账形式登记,要按时、连续登记,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三者之间的数据应当一致,不得有出入。如有不一致的,应当注明具体原因。 第六条统计数据审核:本企业报送的纸质统计调查表应当有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的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实行网上直报的报表,要加强报送前的数据审核,统计报表在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审核签署之后上报,并对网上报送的报表进行下载备份,逐级签名后加盖企业公章保存。统计调查表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调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统计基础工作:本企业应当将统计资料档案化保存管理,当年统计资料在次年3月底前整理装订完毕。在接到统计部门要求提供统计资料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按要求整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应当配合统计人员清查核对工作,统计人员调整前需做好统计工作交接和岗前培训。应当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制度,增强统计法制意识。应当积极做好统计基础建设,创建统计基础规范化企业和统计诚信单位。 第八条配合检查调研:在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工作检查、指导、调研、执法等工作中,本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类文件资料报送程序,保障公司各类报表的及时、准确和保密性,参照《集团文件、资料管理与保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部门各类针对公司对外的报表或资料的审查、审批、报送和保密管理。 3.原则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的报送管理及保密工作实行“业务谁主管,管理谁负责”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先审后报、先审后发”为主要原则。 4. 管理办法 4.1职责及分工:对外报表由公司办公室按要求统一组织外报,各类报表报送责任部门负责填写报表内容,报表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转至办公室。 4.2审批流程: 4.2.1对外提供资料涉及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数据应执行以下流程: 制表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集团管理部/财务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批-报送 4.2.2报表报送责任部门应在规定报送报表时间的前3个工作日内将分管领导审核完成的报表转至公司办公室,办公室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提交集团管理部/财务中心审核确定,并在规定上报日期前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送。 4.2.3报送材料前需填写《对外报表登记台账》,并由公司总经理签批。当公司总经理外出办理业务无法书面签批时,报送材料由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后,经集团管理部/财务中心审核,由公司办公室向总经理说明报送内容和相关数据,经总经理允许后方可报送。报送材料由办公室做好留存,在总经理返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查确认。 4.2.4凡对外提供公司系统的统计数据等资料,一律以集团管理部提供的数据为准,财务数据以集团财务中心提供数据为准,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提供和使用与其不一致的数据。 4.3备案及保密: 4.3.1报送材料由责任部门和公司办公室进行备案,其他部门、个人一律不得留存。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doc 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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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0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交统投1表) (3) (二)建设规模及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交统投2表) (5) (三)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新增生产能力快报(交统投3表) (6) (四)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快报(交统投3-1表) (10) (五)中央及地方安排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快报(交统投3-2表) (12) (六)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交统投4表) (16) (七)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交统投5表) (21) (八)沿海水运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统计(交统投6表) (28) (九)公路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统计(交统投7表) (29) 四、附录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代码 (31) (二)企业与个体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 (31) (三)交通行业分类及代码 (32) (四)项目隶属关系等属性分组及代码 (33) (五)计划下达机关等属性分组及代码 (34) (六)投资国别、地区分类及代码 (36) (七)交通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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