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保护性约束告知书

使用保护性约束告知书
使用保护性约束告知书

患者使用保护性约束告知书

尊敬的家属: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为了确保其安全,防止各种意外发生,需要给患者使用保护性约束,希望得到您的配合。

一、保护性约束使用的目的:

(一)防止患者在不自主的情况下,拔除身上的各种导管。

(二)保护患者安全度过麻醉危险期。

(三)防止坠床、自伤、撞伤及伤人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二、使用保护性约束的方法:

(一)对不能配合的患者,如拔管、抓伤口,用专用的约束带给予手脚约束。用绷带和棉垫束缚手腕及踝部,绷带以及套结的形式套于腕部,并垫以棉垫,保护皮肤,护士在操作过程中会注意松紧度。

(二)对于四肢躁动剧烈、蹬喘、双脚跨越床档者,护士会给予四肢约束,用特制约束带束缚肩部、上肢、膝部,以保持患者皮肤。

(三)在使用约束期间,护士会按护理级别,观察约束部位的皮肤颜色,必要时,护士会进行局部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

(四)在使用约束期间,护士会将肢体处于功能位置,并保证患者安全和舒适。

三、注意事项:

(一)必须留有专人24小时陪护(监护室除外),陪护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须告知护士。

(二)对使用的安全约束用具不能随意进行松紧或捆绑。

(三)应采用专制安全工具对患者进行约束。

(四)患者躁动时不能强行按压四肢,以防引起骨折。

(五)取下患者随身佩带的饰品及活动假牙,以防自伤。

四、保护性约束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患者因过度躁动自行挣脱安全用具。

(二)患者因过度躁动损伤约束部位皮肤。

如您对上述告知内容表示同意并愿意配合,请签字。

家属签名:与患者关系:

评估护士:日期:

保护性约束

保护性约束 保护性约束的概念:保护性约束是指在精神科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针对患者病情的特殊情况,对其紧急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最大限度限制其行为活动的医疗保护措施,它是精神科特殊患者治疗护理方法之一。 (一)保护性约束的目的 1.为了防止精神障碍病人的兴奋,冲动行为或严重消极等导致个人或他人的伤害。 2.为了保证不合作病人的治疗和护理操作能顺利进行。 3.意识障碍,谵妄躁动病人防止坠床。 (二)适用对象 1.有严重消极自己杀之念及行为者。 2.极度的兴奋躁动及行为紊乱者。 3.有强烈出走意图并有行为者。 4.各种治疗护理不合作者。 5.严重躯体疾患伴意识不清者。 6. 木僵病人。 (三)约束带的制作 选用棉质布料,以透气,长—3m,宽—,薄布一般6-8层,这样可以增加带子的弹性及牢固性,防止损伤病人的皮肤。 (四)约束部位 约束的部位常为人体的大关节处,如腕部,踝部,肩关节等。主要将病人的关节固定住限制活动,防止因冲动行为发生意外。 (五)操作 严格来说必须有医嘱才可执行,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如病人出现自伤、伤人行为,甚至危及自身或他人生命时)护士可先执行约束,后请示医生。 1、操作方法及程序

(1)肢体约束法:暴露患者腕部或者踝部,用棉垫包裹腕部或者踝部,将保护带打成双套结套(活结)在棉垫外,稍拉紧,使之不松脱,将保护带系于两侧床缘,为患者盖好被子,整理床单位及用物。 (2)肩部约束法:暴露患者双肩,将患者双侧腋下垫棉垫,将保护带置于患者双肩下,双侧分别穿过患者腋下,在背部交叉分别固定于床头,为患者盖好被子,并整理床单位及用物。 (3)全身约束法:多用于患儿的约束。具体方法是:将大单折成自患儿肩部到踝部的长度,将患儿放于中间,用靠近护士一侧的大单紧紧包裹同侧患儿的手足到对侧,自患儿腋窝下掖于身下,再将大单的另一侧包裹手臂及身后,紧掖于护士一侧身下,如患儿过分活动,可用绷带系好。 2、指导患者: (1)告知患者及家属实施保护性约束的目的、方法、持续时间。使患者及家属理解使用保护性约束的重要性、安全性、并征得化患者及家属的同意方可执行。 (2)告知患者及家属实施保护性约束中,护士随时观察约束部位皮肤有无损伤,皮肤颜色、温度、约束部位肢体末梢循环状况,定时松解。 3、告知患者和家属在约束期间保证肢体功能位置,保持适当的活动度。 (六)注意事项 1、约束和非约束不能安排在一起,(无条件的情况下,必须要在工作人员的视线内)。被约束的病人要安置在单独的病史或者约束室,清楚病房危险物品和一切可搬运的物品,以防患者自行解除约束后出现过激行为。 2、正确使用约束带是防止病人发生意外,确保病人安全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无论病人是否接受约束,在使用约束前都应向病人解释清楚。 3、约束前尽可能脱去病人外衣,尽可能劝说解清大小便。 4、约束位置应舒适,将患者肢体处于功能位置(禁止将病人上肢翻到头部方向) 5、约束只能作为保护病人安全,保证治疗顺利进行的方法,不能作为惩罚病人的手段。 6、保护性约束属于制动措施,故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病情稳定或治疗结束后应及时解除约束,需较长时间约束患者应每隔15分钟巡视一次,观察约束部位的末梢循环情况以及约束带的松紧程度,每2小时解松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必要时进行局部按摩,促进血液循环。 7、实施约束时,约束带松紧适宜,以能伸进1、2指为原则。

涉及保护性约束措施的相关法律条款

涉及到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公安部关于<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包括使用警械的批复》公法[2002]32号 铁道部公安局: 你局《关于<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包括使用警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包括使用警绳、手铐等约束性警械。此复二OO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

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毒瘾发作或者出现精神障碍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规范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对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戒毒人员,民警和医护人员

保护性约束具使用制度

保护性约束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施保护性约束原则: (一)医护人员尊重每个患者自主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精神病患者除外)。 (二)对患者使用的约束器具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只有当患者自主活动与医疗安全的需要发生冲突或危及他人安全时,在使用其它帮助性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三)使用前须由医生或护士对患者进行评估,在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理解后方可实施操作,并在约束器具使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四)使用过程中应严密观察预防并发症及意外事情的发生,当约束器具使用指征消失后及时解除。 二、身体保护性约束指征: (一)患者的危险行为会导致自伤或伤害他人(如自杀、自伤、极度兴奋冲动、有明显攻击行为)。 (二)小儿、高热、谵妄、昏迷、躁动及危重患者因虚弱、意识不清或其它原因而发生坠床、撞伤、抓伤、拔管等意外。 (三)手术后精神紊乱,影响治疗护理工作正常进行的患者。 三、约束流程: (一)告知、知情同意、患者/亲属签字 医生或责任护士告知约束目的、如果患者完全清醒,其本人同意是先决条件,如果患者为非完全清醒者,由其监护人或委托人签字 如能做到告知充分并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双重同意”,是我们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最佳状态。 (二)医嘱:患者签字后由医师开医嘱“使用保护性约束”,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酌情对患者实施身体约束,再通知医生补开医嘱。 (三)实施约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合适的约束部位。 (四)记录:责任护士必须在护理记录中记录下身体约束使用的原因,约束具使用情况:如约束类型、部位、开始时间。 (五)当需要约束的指征消失后,及时解除约束具并记录。 四、约束中的管理: (一)严格掌握约束应用的适应证,维护病人自尊,不能以约束来对病人进行威胁或处罚。 (二)实施约束时,将患者肢体处于功能位,约束带松紧适宜,以能伸进一、二手指为原则。并协助病人翻身,保证病人安全、舒适。 (三)密切观察约束部位的皮肤情况,每15~30分钟观察一次受约束部位的血液循环,包括皮肤的颜色、温度、活动及感觉等;每2小时定时松解一次,并改变病人姿势,给予受约束的肢体活动,必要时进

2021年身体保护性约束具使用管理制度之欧阳学文创编

身体保护性约束具使用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实施保护性约束原则: 1、医护人员尊重每个患者自主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其中包括不受约束的自由,除非有明确的指征,当患者自主选择的自由和医疗安全的需要发发生冲突时,应考虑两者之间的平衡找到最佳解决方案,以便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2、身体约束不能作为常规手段,只有在病人临床必须使用约束时才能实行。 3、进行身体约束必须是对患者最少伤害,安全又能达到最好效果。 4、必须由医生或护士对患者进行反复评估后,才能对患者使用约束具,以后至少由责任护士每8小时评估患者。 二、身体保护性约束指征: 1、对患者实施约束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并在使用其它帮助性措施 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严重认知障碍或身体功能障碍的患者 3、认知障碍的患者使用医疗设备如监护仪、血管内留置针等。 4、手术后精神紊乱,影响治疗护理工作正常进行的患者。 三、约束流程:

1、告知、知情同意、患者/亲属签字 医生或责任护士告知约束目的、如果患者完全清醒,其本人同意是先决条件,如果患者为非完全清醒者,由其监护人或委托人签字。 如能做到告知充分并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双重同意”,是我们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最佳状态。 2、医嘱:患者签字后由医师开医嘱“使用保护性约束”,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酌情对患者实施身体约束,再通知医生补开医嘱。 3、实施约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合适的约束部位。 4、记录:责任护士必须在护理记录中记录下身体约束使用的原因,约束具使用情况:如约束类型、部位、开始时间。 5、当需要约束的指征消失后,及时解除约束具并记录。 四、约束中的管理: 1.为患者实施约束时,必须有礼貌地对待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为患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以利于患者更有效地得到治疗。2.观察护理:①必须每小时观察1次身体约束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并记录,烦躁病人增加观察频率。②每8小时重新评估以停止约束或减少约束的可能性。③检查约束部位血液循环情况并记录。3.正确使用所有的约束具,并在发生火灾或其它紧急情况时易于取下。 4.患者出院时除非必须解除约束具,以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5.病人和约束物品必须经过反复检查,并定时松解约束,以保证约束使用的有效性。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保护性医疗措施条款。 2、根据病情遵医嘱执行约束。约束过程中要认真,态度和蔼,维护患者尊严,并告知患者或监护人。 3、评估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掌握约束工具的使用方法。 4、约束患者时,要齐心协力,用力均衡,不能强拉一侧肢体,以防患者扭伤与骨折。 5、保护性约束患者安置于单人房间,避免遭到其它患者伤害。(病房条件不允许的,同住一病室的患者需评估无冲动伤人行为,或者同一病室所有患者均需约束。)清除房内危险物品和一切可搬运物品,以防患者自行解除约束后出现过激行为。照顾者离开时应与当值人员交接。 6、保护被约束的肢体。约束带要有内衬,约束在功能位置,约束松紧度以能伸进一指为宜,约束时间不宜过长,一般30分钟到1小时为宜。对需要连续约束的患者,护士应持续评估其约束的必要性。约束过程中应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每2小时松解一次(或更换约束部位),时间15-30分钟,并对局部进行按摩。 7、密切巡视,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观察肢体血运情况及约束带是否脱落或被松解;满足患者营养、排泄、喝水和个人卫生的需要;保持床单、被套整洁;按季节注意保暖和防中暑。 8、保护性约束的患者必须进行床头交接班,每班按要求填写《保护性约束护理单》,并做好护理记录。

9、患者自控力增强时,可逐步松解约束措施,监测结束约束后的反应,做好患者的安抚工作,消除其对立情绪。及时清点收回约束带。 中山同方医院护理部 2016年6月1日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 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保护性约束制度

保护性约束管理制度 1.目的:约束因心理或生理因素而具有自伤或伤人趋势的病人的行为,以确保病人及其他人员的安全,为病人提供安全、有序、周到的医疗服务。同时,充分地尊重病人及家属对病情的知情权及对治疗的选择权,尊重患者人格和尊严。 2.范围:因心理、生理等原因造成不能自主控制行为需要保护性约束的病人。 3.权责: 3.1医生要严格掌握保护性约束的指征,对约束病人行为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及再评估并做好记录。 3.2护士在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时要做好病情的观察、记录及健康教育。 4.定义:保护性约束是指用合适的约束工具约束因心理、生理等原因造成不能自主控制行为的病人,防止其发生自伤、伤人、非计划拔管等意外事件。 5.作业内容 5.1保护性约束一定要严格掌握指征,尽可能减少使用。 5.2医生或护士发现有需要采取措施约束病人行为的情况吋,医护之间要及时相互沟通,由医生下达医嘱,每天再次评估,若病情仍需约束,则重新开立医嘱,且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5.3医生每次下达约束医嘱时必须对必要性进行评估,要向病人或/和家属说明约束病人的必要性和方法、约束病人后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拒绝约束可能造成的后果、家属如何配合等情况,与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5.4护士遵医嘱在采取约束病人行为前要做好病人和家属的健康教育,并记录。 5.5对病人采取约束措施后,护士要加强观察,至少每1小时巡视病人一次,检查约束带松紧是否合适、约束病人的器具是否安全、约束措施是否恰当、病情是否允许终止约束等情况。护士评估可以解

除约束时,要通知医生检查病人,由医生决定是否解除约束。除ICU 病区外,其他病区受到约束的病人一般要求家属留有能力看护病人的陪伴人员。 5.6严重精神疾患病人,如果上约束带后或采取其他约束措施后,仍难以保证病人自身及其他人员安全的,要及时向医务部或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将病人转到心理卫生病房,以确保病人的安全。 5.7在约束病人过程中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充分尊重病人及家属的价值观、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注意对病人个人隐私的保密。

护理安全告知书

XXX卫生院入/出院患者安全告知书 科别: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尊敬的病友: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赖,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保证您的安全,请您详细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则: 一、入/ 出院告知书 1、请保管好您所有的物品,谨防钱物丢失。 2、请严格遵守查房及护理治疗时间(8:00-10:00 )。 3、住院三日内请及时到我院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或医保)手续,并请保管好交钱收据及一日清单。 4、出院前一日或当日上午必须告知管床医生,并准备好收费单据,一日清单,出院小结办理出院手续。 5、病区内严禁使用所有家用电器(手机充电器除外)。 二、禁酒告知书 1、因病情需要,需输液或口服头孢类咪唑类(如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等)磺胺类及双胍降糖药物。 2、家属注意:知晓因此类药物饮酒后易产生双硫仑反应导致休克,因此需在用药期间及停药二周内勿饮酒。 3、一周内有饮酒史者要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三、防走失、跌倒、坠床告知书 1、请您在病房活动或洗漱时穿防滑、防水鞋具,不穿一次性拖鞋。 2、若患者出现烦躁,情绪不稳定,意识变化时,请及时告知我们。 3、若陪护需外出时,请及时告知医务人员,经同意后方能外出,但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 4、禁止患者单独上电梯或外出,若需外出,必须有家属陪护。 5、当卧床患者需要翻身或躁动时,将床档正确升起,不要随意放下床档。因病床较窄,禁止陪护者和患者睡一张床,以避免患者坠床。 6、为防止跌倒、坠床,需24 小时留陪守护。对有走失风险的患者,另需佩戴腕带,请您配合。 四、防烫伤告知书 1、患者肢体有感觉障碍(可能因昏迷、休克、脊髓损伤、术后麻醉作用未完全消失、年龄因素等)时,禁用热水袋或暖手宝等,避免食用过热的水和食物。

保护性约束

保护性约束 保护具是用来限制患者身体或身体某部位的活动,以达到维护患者安全与治疗效果的各种器具。 常用保护具: 床档、约束带(肩部约束带、宽绷带、膝部约束带、尼龙扣约束带、支被架) 应用保护性约束具的告知程序: 1.使用保护性约束具的目的是防止患者发生坠床,撞伤,抓伤等意外,以确保治疗,护理顺利进行。 2.对不能配合的患者,如拔管,抓伤口等,给予手脚约束,用绷带和棉垫束缚手腕和踝部,绷带以双套结的形式套于腕部,并垫一棉垫,保护皮肤,我们在操作过程中会注意松紧度。 3.对于四肢躁动剧烈,发生打人,蹬踹,双腿跨越床档者,护士会给予四肢约束,用特制约束带束缚肩部,上肢,膝部,同样内衬棉垫,以保护患者皮肤。 4.在使用约束具期间,我们要经常观察约束部位的皮肤颜色,必要时会进行局部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 5.在使用约束具期间,我们会将肢体处于功能位置,并保护患者安全和舒适。 6.感谢患者,家属的配合。 保护性约束护理流程 (1)首先对患者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确实符合本研究所需三种情况,方可列为实施约束对象。(2)约束前取下患者身上可能会损伤皮肤的物体。(3)在约束时避免对患者粗暴拉扯并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充分说明约束的目的和必要性,取得其谅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4)约束过程中定时巡视患者,对患者进行动态评估。尊重患者隐私,减少身体暴露部位。及时供给食物,处理大小便,保持床单清洁。(5)在护理记录单中真实、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实施保护性约束的原因、约束的时间、约束的部位、约束部位的皮肤及肢体循环状况,约束后患者的皮肤及躯体的变化情况和解除约束的时间、解除人等。如有纠纷时可作为法律凭据。 保护性约束时加强护理 约束之前应向患者解释约束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安全,说明保护性约束的必要性。约束时工作人员态度要和蔼,有耐心,避免态度粗暴,注意患者的尊严。尽量不引起患者的反感,使用约束带时松紧适宜,以能放进2个手指为宜,不可系活结。对于被约束的患者,专人护理,严密观察肢体情况,耐心与患者进行交谈;重视患者的倾诉,避免不良的语言刺激。尽量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对不合理的要求能满足尽量满足,不能满足时耐心解释。经常检查被约束部位的皮肤有无擦伤及受压情况,1~2 h放松调整体位和姿势并进行局部按摩及肢体活动;定时供水,定时供饭,定时协助患者排便,保持床铺干燥平整。 保护性约束的方法:操作

保护性约束管理制度

保护性约束管理制度 1 Women and Children ’s Hospital 1.目的 规范不能自主控制行为需要保护性约束的患者管理,确保患者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充分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权利,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尊严。 2.范围 医院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防者。 3. 定义 3.1 约束具:是指约束患者躯干及四肢的器具。 3.2 保护性约束患者:指因心理、生理等原因造成不能自 主控制行为需要保护性约束的患者。 4. 内容 4.1 应用指征:需要保护性约束的患者,其他帮助性措施 (如镇静、止痛和安慰、家属陪伴等)无效的情况下使用。 4.2 使用原则: 文件名称 保护性约束管理 制度 版本号 2016-10-A 文件编号 QFE/JCI-M-2016- 100 总页数 共2页 制定部门 护理部 生效日期

4.2.1医护人员应尊重每位患者自主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其中包括不收约束的自由,除非有明确的指征,当患者拒绝采取约束措施时,应考虑两者之间的平衡找到最佳解决方案,以便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2 身体约束不能作为常规手段,只有在患者必须使用约束时才能实施。 4.2.3 进行身体约束时必须遵循对患者伤害最小、保障安全又能达到最好效果的原则。4.2.4实施约束前,必须由医生对患者进行评估并下达医嘱后,才能使用约束具。 4.3约束流程: 4.3.1知情同意:医生向患者/家属讲明使用约束具的目的和必要性,由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在本次住院期间均有效。 4.3.2医嘱:凡保护性约束患者,须在临时医嘱栏中下达医嘱(注明起止时间)后方可执行,医嘱时效不得超过24小时。24小时后重新评估是否仍需要保护性约束,若仍需要保护性约束则再次下达临时医嘱。 4.3.3实施约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约束具及约束部位。 4.3.4 记录:医生在病程中记录约束的原因,责任护士 在《约束具使用记录单》或《护理记录单》中记录

应用保护性约束告知制度.

应用保护性约束告知制度 1、根据病情对患者实施保护性约束,如有创通气、各类插管、引流管,有精神、神志障碍,治疗不配合等。 2、通知家属,说明目的和必要性,取得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3、对清醒患者需实施保护性约束时,应向患者讲清保护性约束的必要性,取得患者的配合。 4、对昏迷或精神障碍患者,先向家属讲清必要性,取得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后实施强制性约束,以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 5、注意做好约束处皮肤的护理,防止不必要的损伤。 6、对昏迷或精神障碍患者,若家属不同意保护性约束则需要签字注明,由此发生的意外后果自负。 孟津县公疗医院

病区医用冰箱管理规定 1、冰箱要设专人管理,每周由药班护士负责冰箱的清洁除霜。 2、冰箱内药物、试剂等用物要分类、放置有序,药品标签清楚,定期进行清点、检查,贵重药品要登记。 3、冰箱内物品要做到无过期、无爱潮、无霉点及无丢失。 4、冰箱内禁存私人物品。 5、需低温保存配制好的液体,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如肝素封管液、青霉素皮试液,应注明药物名称,配制时间、责任者。 6、抽吸好的针剂,需低温保存,应放在铺好的无菌盘中,注明床号、姓名、药品、有效时间,做好交接班。 7、若有血标本、病理标本应封存保存,防止倾倒污染其它物品,做好交接班及时送检。 8、冰箱内严禁放置痰标本、便标本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孟津县公疗医院

重要护理操作告知制度 1、对高难度、风险性有创操作,实施前必须提前告知。 2、操作前向患者告知该项操作的目的、必要性和操作方法以及由此带来的不适或意外,取得患者配合。 3、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 4、操作中关键环节仍要随时解释,尽量减轻患者痛苦。 5、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性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孟津县公疗医院

身体保护性约束具使用管理规定精编版

身体保护性约束具使用管理规定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身体保护性约束具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施保护性约束原则: 1、医护人员尊重每个患者自主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其中包括不受约束的自由,除非有明确的指征,当患者自主选择的自由和医疗安全的需要发发生冲突时,应考虑两者之间的平衡找到最佳解决方案,以便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2、身体约束不能作为常规手段,只有在病人临床必须使用约束时才能实行。 3、进行身体约束必须是对患者最少伤害,安全又能达到最好效果。 4、必须由医生或护士对患者进行反复评估后,才能对患者使用约束具,以后至少由责任护士每8小时评估患者。 二、身体保护性约束指征: 1、对患者实施约束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并在使用其它帮助性措施无 效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严重认知障碍或身体功能障碍的患者 3、认知障碍的患者使用医疗设备如监护仪、血管内留置针等。 4、手术后精神紊乱,影响治疗护理工作正常进行的患者。 三、约束流程: 1、告知、知情同意、患者/亲属签字 医生或责任护士告知约束目的、如果患者完全清醒,其本人同意是先决条件,如果患者为非完全清醒者,由其监护人或委托人签字。

如能做到告知充分并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双重同意”,是我们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最佳状态。 2、医嘱:患者签字后由医师开医嘱“使用保护性约束”,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酌情对患者实施身体约束,再通知医生补开医嘱。 3、实施约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合适的约束部位。 4、记录:责任护士必须在护理记录中记录下身体约束使用的原因,约束具使用情况:如约束类型、部位、开始时间。 5、当需要约束的指征消失后,及时解除约束具并记录。 四、约束中的管理: 1.为患者实施约束时,必须有礼貌地对待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为患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以利于患者更有效地得到治疗。2.观察护理:①必须每小时观察1次身体约束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并记录,烦躁病人增加观察频率。②每8小时重新评估以停止约束或减少约束的可能性。③检查约束部位血液循环情况并记录。 3.正确使用所有的约束具,并在发生火灾或其它紧急情况时易于取下。 4.患者出院时除非必须解除约束具,以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5.病人和约束物品必须经过反复检查,并定时松解约束,以保证约束使用的有效性。 6.被约束肢体必须定时被动活动(至少4小时活动一次)。 7.关爱患者,保证患者对食物、水分、排泄和舒适的需求。 8.及时向护理部报告约束相关不良事件。

保护性约束具使用制度

保护性约束具使用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保护性约束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施保护性约束原则: (一)医护人员尊重每个患者自主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精神病患者除外)。 (二)对患者使用的约束器具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只有当患者自主活动与医疗安全的需要发生冲突或危及他人安全时,在使用其它帮助性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三)使用前须由医生或护士对患者进行评估,在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理解后方可实施操作,并在约束器具使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四)使用过程中应严密观察预防并发症及意外事情的发生,当约束器具使用指征消失后及时解除。 二、身体保护性约束指征: (一)患者的危险行为会导致自伤或伤害他人(如自杀、自伤、极度兴奋冲动、有明显攻击行为)。 (二)小儿、高热、谵妄、昏迷、躁动及危重患者因虚弱、意识不清或其它原因而发生坠床、撞伤、抓伤、拔管等意外。 (三)手术后精神紊乱,影响治疗护理工作正常进行的患者。 三、约束流程: (一)告知、知情同意、患者/亲属签字 医生或责任护士告知约束目的、如果患者完全清醒,其本人同意是先决条件,如果患者为非完全清醒者,由其监护人或委托人签字 如能做到告知充分并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双重同意”,是我们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最佳状态。 (二)医嘱:患者签字后由医师开医嘱“使用保护性约束”,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酌情对患者实施身体约束,再通知医生补开医嘱。 (三)实施约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合适的约束部位。 (四)记录:责任护士必须在护理记录中记录下身体约束使用的原因,约束具使用情况:如约束类型、部位、开始时间。 (五)当需要约束的指征消失后,及时解除约束具并记录。 四、约束中的管理:

保护性约束告知书

邳州安康医院 应用保护性约束的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由于患者病情异常和治疗、护理的需要,医护人员将不得不对患者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和风险告知如下: 一、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目的 防止患者发生自伤、自杀、冲动伤人、毁物,不合作拒绝治疗;防止坠床、撞伤及抓伤等意外,以确保治疗、护理顺利进行。 二、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实施 1.对于以上患者护士、医生会进行沟通,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医嘱对自伤、自杀、冲动伤人、毁物,不合作拒绝治疗;防止坠床、撞伤及抓伤等,给予手、脚约束。用绷带和棉垫束缚手腕、踝部,绷带以双套结的形式套于腕部,并垫以棉垫,保护皮肤。护士在操作过程中会注意松紧度。 2.对四肢躁动较剧烈,发生打人、蹬踹、双腿跨越床档者,护士会给予四肢约束,用特制束缚肩部、上肢、膝部,内衬棉垫,以保护患者皮肤。 3.在采取约束措施期间,护士会按护理级别,观察约束部位的皮肤颜色,肢端血液循环。必要时,护士会进行局部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 4.在采取约束措施期间,护士会将肢体处于功能位置,并保证患者安全和舒适。 5.在采取约束期间,家属及陪护人员也应当注意观察患者的情绪状况、病情变化、约束部位皮肤颜色情况,如有异常,尤其是发生呕吐等情况,及时通知护士。 6.采取约束措施可能会给患者局部造成一定的损伤,请家属理解。 以上风险请家属理解并配合我们的治疗。 对患者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目的、具体方法、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我们陪护人员的观察病情异常的义务,病房护士已向我详细告知,对此我们理解并同意采取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因此发生的风险,我们愿意承担。 科室:床号: 患者或家属签名:与患者关系:日期:年月日护士签名:日期:年月日

保护性约束管理制度

K2MG-E《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练习与答案 保护性约束管理制度 1.目的:约束因心理或生理因素而具有自伤或伤人趋势的病人的行为,以确保病人及其他人员的安全,为病人提供安全、有序、周到的医疗服务。同时,充分地尊重病人及家属对病情的知情权及对治疗的选择权,尊重患者人格和尊严。 2.范围:因心理、生理等原因造成不能自主控制行为需要保护性约束的病人。 3.权责: 3.1医生要严格掌握保护性约束的指征,对约束病人行为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及再评估并做好记录。 3.2护士在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时要做好病情的观察、记录及健康教育。 4.定义:保护性约束是指用合适的约束工具约束因心理、生理等原因造成不能自主控制行为的病人,防止其发生自伤、伤人、非计划拔管等意外事件。 5.作业内容 5.1保护性约束一定要严格掌握指征,尽可能减少使用。 5.2医生或护士发现有需要采取措施约束病人行为的情况吋,医护之间要及时相互沟通,由医生下达医嘱,每天再次评估,若病情仍需约束,则重新开立医嘱,且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5.3医生每次下达约束医嘱时必须对必要性进行评估,要向病人或/和家属说明约束病人的必要性和方法、约束病人后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拒绝约束可能造成的后果、家属如何配合等情况,与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5.4护士遵医嘱在采取约束病人行为前要做好病人和家属的健康教育,并记录。 5.5对病人采取约束措施后,护士要加强观察,至少每1小时巡视病人一次,检查约束带松紧是否合适、约束病人的器具是否安全、约束措施是否恰当、病情是否允许终止约束等情况。护士评估可以解除约束时,要通知医生检查病人,由医生决定是否解除约束。除ICU病区外,其他病区受到约束的病人一般要求家属留有能力看护病人的陪伴人员。 5.6严重精神疾患病人,如果上约束带后或采取其他约束措施后,仍难以保证病人自身及其他人员安全的,要及时向医务部或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将病人转到心理卫生病房,以确保病人的安全。 5.7在约束病人过程中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充分尊重病人及家属的价值观、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注意对病人个人隐私的保密。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 1

保护性约束管理制度

保护性约束管理制度 1.目的:约束因心理或生理因素而具有自伤或伤人趋势的病人的行为,以确保病人及其他人员的安全,为病人提供安全、有序、周到的医疗服务。同时,充分地尊重病人及家属对病情的知情权及对治疗的选择权,尊重患者人格和尊严。 2.范围:因心理、生理等原因造成不能自主控制行为需要保护性约束的病人。 3.权责: 医生要严格掌握保护性约束的指征,对约束病人行为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及再评估并做好记录。 护士在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时要做好病情的观察、记录及健康教育。 4.定义:保护性约束是指用合适的约束工具约束因心理、生理等原因造成不能自主控制行为的病人,防止其发生自伤、伤人、非计划拔管等意外事件。 5.作业内容 保护性约束一定要严格掌握指征,尽可能减少使用。 医生或护士发现有需要采取措施约束病人行为的情况吋,医护之间要及时相互沟通,由医生下达医嘱,每天再次评估,若病情仍需约束,则重新开立医嘱,且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医生每次下达约束医嘱时必须对必要性进行评估,要向病人或/和家属说明约束病人的必要性和方法、约束病人后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拒绝约束可能造成的后果、家属如何配合等情况,与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护士遵医嘱在采取约束病人行为前要做好病人和家属的健康教育,并记录。

对病人采取约束措施后,护士要加强观察,至少每1小时巡视病人一次,检查约束带松紧是否合适、约束病人的器具是否安全、约束措施是否恰当、病情是否允许终止约束等情况。护士评估可以解除约束时,要通知医生检查病人,由医生决定是否解除约束。除ICU病区外,其他病区受到约束的病人一般要求家属留有能力看护病人的陪伴人员。 严重精神疾患病人,如果上约束带后或采取其他约束措施后,仍难以保证病人自身及其他人员安全的,要及时向医务部或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将病人转到心理卫生病房,以确保病人的安全。 在约束病人过程中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充分尊重病人及家属的价值观、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注意对病人个人隐私的保密。

保护性约束护理常规

保护性约束护理常规 1、遵医嘱执行约束。 2、评估患者年龄、意识、活动能力、心理状态,以及需要约束部位皮肤和四肢循环情况。 3、告知患者及家属约束的目的、等级、约束工具及类型、时间、并发症及配合事项,征得理解和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4、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掌握约束工具的使用方法: ⑴严格掌握约束适应症,维护患者尊严。 ⑵身体约束只能在短期内使用。对需要连续约束的患者,护士应持续评估其约束的必要性,制订解除约束的计划,尽早结束约束。 ⑶保护被约束肢体。保持约束肢体的功能位,松紧度以患者活动时肢体不易脱出、不影响血液循环为宜。 ⑷约束带必须系活结,且系在患者无法接触到的地方。 5、为约束患者提供生活照顾: ⑴每15~30min巡视患者1次。 ⑵保持患者舒适体位,预防误吸和皮肤受损。 ⑶协助患者定期更换体位。 ⑷协助满足患者营养、排泄、喝水和个人卫生的需要。 ⑸为患者进行翻身或擦浴等护理,需松开身体约束时,应用抓握方法抓住患者的手,防止损失。 6、严密观察患者对身体约束及解除约束后的反应: ⑴观察约束部位皮肤完整性及肢体末端的颜色、温度和感觉。发

现皮肤苍白、冰冷、肿胀、麻木、刺痛时,应立即解除约束,抬高肢体,观察变化。必要时给予局部按摩。 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轮流松开约束措施,让患者适当活动肢体,一次只松开一处。连续使用约束的患者,一般每2h松解1次,时间15~30min。 7、根据患者自我控制程度、身体条件和能力,提供活动和锻炼。 8、必要时遵医嘱给予镇静等药物治疗。 9、当患者自控力增强时,可逐步松解约束措施。每次松开一个肢体。 10、监测结束约束措施后的反应。 11、记录约束原因、方法、约束起止时间、松解与间隔时间,患者对约束的反应,全身和局部情况,约束相关并发症的处理措施及效果,做好交接班。 中山同方医院护理部 2016年6月1日 (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养老院消毒隔离规章制度 (2).doc

养老院消毒隔离制度 1.护理副院长/副主任负责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一次性物品管理等制度,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预防、控制机构内感染有关知识的培训。 2.设机构内感染监控人员,检查督促本单元消毒隔离工作,养老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隔离原则。 3.护理人员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等。 4.体温计、便器、尿壶等专人专用,若给他人使用必须先消毒。毛巾、脸盆、牙刷、剃须刀专人专用。 5.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护理每位前后要洗手,协助老人餐前便后洗手。 6.各护理单元应定期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床头桌、椅每日湿式擦拭,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用有效消毒剂拖净。抹布、拖把应分区专用,用后消毒、洗净、晾干。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洗手用的肥皂或液体皂应保持清洁,可用纸巾、风干机、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一次一用。 7.老人出院或死亡后,居室及室内物品必须做好终末消毒。对人住后患传染病的老人,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通知其托养人或亲属转送专门的医疗机构治疗。其用过的物品、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 8.定期消毒老人使用的餐具,定期清洗老人的被褥和衣服,老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月至少更换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更换。脏被服不能在护理单元及走廊清点。 9.建立消毒工作记录册。

养老院保护约束制度 1.严格掌握保护具应用的适应证,维护被约束者的尊严。实施保护约束时,工作人员态度和蔼,说明目的,消除和家属的恐惧,取得监护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避免动作粗暴,严禁采取约束来惩罚老人。 2.对被保护约束的老人,应定时喂水喂食,保证足够营养,及时处理大小便,保持床褥清洁干燥,防止压疮发生。 3.保护性约束措施只能短期使用。约束时必须使肢体处于功能位置,保护带松紧度应适中,经常检查有无肢体发绀、肿胀情况,观察受约束肢体的末梢循环,及时协助被约束者翻身和进行皮肤护理。 4.保证被约束者可随时与护理员联系,如呼叫对讲器放在被约束者手可触及之处,或有陪护人员监测其约束情况,保障被约束者的安全。 5.记录使用保护具的原因、目的、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使用效果及相应的护理措施。

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

肥城矿业中心医院中专科病区 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 根据《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学分册中的精神科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参照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相关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 一、保护性医疗措施指约束、隔离等具有治疗或保护患者安全的医疗措施。 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原则: 1、医护人员应当尊重每个患者自主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 2、保护性医疗措施不能作为常规手段,只有在其它医疗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保护性医疗措施。 3、保护性医疗措施必须是对患者最少伤害,安全又能达到最好效果。 4、必须由医师或护士对患者进行反复评估后,才能对患者使用保护性医疗措施。 5、保护性医疗措施仅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在医疗机构以外不得使用,除需要转院(外出就诊)的患者,且不配合转院(外出就诊)或在转院(外出就诊)途中有伤害自身或他人的行为或危险的。 6、禁止利用保护性医疗措施惩罚患者。 三、保护性医疗措施的适应症: 1、患者本人提出的。 2、有伤人自伤的行为或危险的。 3、有破坏行为的。 4、极度兴奋躁动、各种原因引起的谵妄状态、癫痫伴有意识障碍,用药一时难控制其行为紊乱的。 5、紧张性兴奋或木僵的。 6、危及诊疗操作安全的,如不配合使用医疗设备的(监护仪、血管内留置针等)。 四、以下情况在实施保护性约束时应慎重: 1、入院前已合并有骨折的。 2、戒酒治疗的。 3、年龄大于60岁,且躯体消瘦的。 4、有发生窒息危险的,如大量咯浓痰、疑似胃出血的等。 五、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的流程: 1、告知:告知患者本人。向患者监护人就实施医疗保护措施可能导致意外情况履行书面知情同意。 2、医嘱:由医师评估后开具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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