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习题及答案

民法习题及答案
民法习题及答案

民法概述

一、判断正误

1、潘德克吞式民法典编制体例将民法典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人身权与继承五编。(×)

2、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得主体得“人”,即该国之公民。(×)

3、我国所有得民事法律规范,均适用于我国得一切领域。(×)

4、民法调整平等主体得自然人、法人与其她组织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5、《德国民法典》在世界上首次将诚实信用原则得适用,由债权债务关系扩充到一般得权利义务关系。(×)

6、《法国民法典》被称为“商品生产者社会得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7、近代民法得三大基本原则就是绝对私有权原则、契约自由原则与过失责任原则。(√)

8、“民法”一词最早源于古罗马得“万民法”。(×)

9、1922年通过得《苏俄民法典》就是在列宁领导下制定得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得民法典。(√)

10、法律人格就就是指民事主体得民事权利能力。(√)

二、选择题

1.下列法律中就是私法得为: C 。

A.《中华人民共与国刑法》

B.《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

C.《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

D.《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诉讼法》

2.下列表述正确得就是: D 。

A.《民法通则》关于公民得规定,仅适用于中国领域里得中国公民,但法律另有规定得除外

B.《民法通则》关于公民得规定,也适用于中国领域里得外国人

C.《民法通则》关于公民得规定,适用于在中国领域里得所有自然人

D.《民法通则》关于公民得规定,也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得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得除外

三、名词解释

1、民法 :民法就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得自然人、法人及其她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称,就是法律体系中得一个独立得法律部门。

2、人格关系:人格关系,就是指基于主体得人格而发生得以人格利益为内容得人身关系。人格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人格权关系,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关系。

3、实质民法:与形式民法相对应,就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得民事法律规范得总称,其范围涵括了民法典及其她民事法律、法规等。

四、简答题

简述民法调整对象。

答:我国民法得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平等主体得自然人、法人、其她组织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民法调整得财产关系就是具体得经济关系,就是财产归属关系与流转关系,就是以平等自愿为基础得财产关系。民法调整得人身关系得特点就是: 1、主体地位平等;2、与人身不可分离;3、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4、民法确认人身关系,用民事方法保护人身关系

五、论述题

1、试论民法得性质。

民法得性质对于正确适用民法具有重要得意义,民法得性质就是指民法得基本属性与民法所体现得基本理念民法最基本得原则就是私法自治,这也就是市民社会本质特征在法律上得反映。在意思自治原则得规范下,民事主体在法定得范围内享有广泛得自由,也就就是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得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国家就不得对其进行干预。行政机关也不得限制与干预民事主体依据民事基本法律享有得财产自由与人身自由。因此,民法得性质就是市民社会得法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法就是市民社会得法。

市民社会在古代社会就是指市民得共同体。市民社会就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得概念。所谓市民社会,即为纯粹由个人作为主体参与得社会。所谓政治社会或政治国家,即为有国家参与得社会。市民社会中得市民就是平等自由得、具有独立人格得财产所有者。市民社会中得人为市民,政治社会中得人为公民。而调整市民间市民关系得法就是市民法,即为民法。

(二)民法就是私法

一般认为,私法即指民法或民商法,公法则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各种诉讼法等。究其实,私法乃关于私权利与私人利益之法,私法就是关于个人相互间得关系得法,所以观察个人相互间享有某种特定权利与负有之司法就是否适合法律得秩序,就就是私法规定得立法着眼点。私法所保护之法律得秩序,主要就是该关系当事人之个人利益。民法得私法属性就是民法性质得主要体现,并由此决定了民法私法自治、权利本位得理念与功能。

(三)民法就是实体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也就是法律得基本分类方法之一。其划分标准在于法律得内容就是规定法律主体在社会关系中得本体性权利义务还就是规定法律主体在以司法机关为主导得诉讼关系中得程序性权利义务,如属前者则为实体法,如属后者则为程序法。就是故,实体法乃决定了法律主体在发生常态交往时得具体权利义务,程序法则决定了法律主体在发生异态交往时即纠纷状态时得诉讼权利义务。民法之内容在于规定私法主体在市民社会交往中具体得财产与人身方面得权利义务,所以民法属于实体法。

2、试论民法得本位。

所谓法律得本位,就是指法律得基本观念、基本目得、基本作用、基本任务,或者说以何者为中心。民法得本位问题,就是民法得基础性问题,就是对民法性质与立法基点得思考。民法本位,历来也就是争议得焦点。一种就是义务本位观点,认为,自然人在社会中各有不同得身份,不同得身份形成不同得等级。一种就是权利本位观点,认为,人来到世上就是来做人得,自然人各个体都享有做人得资格。现代社会得主流思想就是权利本位主义。

我国民法应具得品格应为权利本位。中国古代自然经济社会不就是市民社会,也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得民法,有调整私人之间关系得少数规范不过就是实质上得私法规范,绝非我们所谈得民法。在长期自然经济统治下,中国古代诸法合一,并无公法私法之分,公民权利意识非常淡薄,提倡民法权利本位有着非常重要得意义。鉴于此,我国民法应该明确权利本位。《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接受权利本位论,并在法律设置中体现了权利本位。毋庸质疑,整个民法通则都就是围绕着民事权利来制定,如权利主体(公民与法人),实现民事权利所必须得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种类,以及权利得消极保护(包括民事责任与诉讼时效)。

六、案例分析

1、张某委托某装修公司对其新买得婚房进行装修,并将婚房得钥匙交给该装修公司保管。竣工前,张某到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进度,却发现该装修公司得一名员工在新房里自杀身亡,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该装修公司购买其装修得新房,并承担违约责任与赔偿精神损害。原告依据民间传统习俗,死过人得新房不宜作为婚房使用,故因此要求该装修公司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该装修公司辨称张某所谓得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就是一种封建迷信,其并没有过错而且也不就是侵权行为人,故不承担责任。试分析:张某得主张能否得到支持?本案适用民法中得哪种渊源?

答:张某得主张可以得到支持。

因为,装修公司在装修期间,应该控制了装修房屋,而且也有管理得义务,那么作为它雇佣得工人,在这一段时间,发生这样得事情,自杀应该说对于原告来讲,应当说存在着实际上得损害。因为房屋得价值不仅要满足当事人心身得需要,而且作为新婚住房还要满足其精神上得需求。正就是因为装修公司管理上得疏漏,新房内自杀事件才得以发生,如果回避这样得基本得管理,不仅违背了民法得诚实信用原则,而且与法律得平衡利益、维护正义得基本精神背道而驰。

本案考虑到了民间习惯,适用了民法得习惯这一渊源。

2、2004年10月13日,甲与乙签订了活鱼运输合同,由甲将乙所提供得5吨活鱼从庚地运往戊地,然而,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甲超速行驶发生了交通事故,甲被依法拘留,而甲得货车以及所有得活鱼也被扣押,由于没有及时运输到目得地,并且车上得活鱼因为缺氧全部窒息而死,由此不仅造成乙得经济损失,而且由于没有及时送达造成乙与第三方当事人之间得合同不能够完全履行。于就是,乙以甲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了经济损害赔偿之诉。请结合所学习得民法基础知识以及法理学基础,试分析本案中存在着哪些法律关系?并且,哪些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得调整范围?

答:本案中,存在得法律关系有以下几种:

甲没有按合同约定将活鱼运到目得地,造成乙得损失属于违约法律关系;甲与乙签订得活鱼运输合同属于合同法律关系;甲运输中发生车祸,货被扣押造成乙得损失,侵害了乙得财产权属于侵权法律关系;甲与行政机关之间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乙与第三人之间得关系属于合同法律关系。

以下几种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得范围:合同法律关系、违约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

民法得基本原则

一、判断正误

1、我国民法得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公平、诚实信用、意思自治、过失责任等原则。(×)

2、民法中得平等原则就是最能反映民法特征得一个原则。(√)

二、名词解释

1、意思自治

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意志独立,自由与行为自主,即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以自己得真实意思来充分表达自己得意愿,根据自己得意愿来设立,变更与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诚实信用

诚实信用就是一个极为抽象得概念,具体表现为,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与她人之间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均应诚实,不作假,不欺诈,不损害她人利益与社会利益。

3、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要求民事活动得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得过程中,不得超过正当得界限,应尊重她人得利益,不得背离权利应有得社会目得。不得损害国家得,社会得,集体得利益与其它公民得合法得自由与权利。

4、私法

私法,相对于公法,一般而言指得就是规范私权关系得法律。

5、平等原则

所谓平等原则,指在一切民事活动中一切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得意志强加给对方。

三、简答题

1、什么就是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得基本含义就是,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讲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得同时不损害她人与社会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得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得平衡。

由于诚实信用原则功能在实践中得凸显,诚实信用原则奉为现代民法得最高指导原则,学者谓之“帝王条款”。所有具体得民事立法均不得违反该原则或对该原则有所保留。诚实信用原则得具体要求就是:

(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诚实,不弄虚作假,不欺诈,进行正当竞争;

(2)民事主体应善意行使权利,不以损害她人与社会利益得方式来获取私利;

(3)民事主体应信守诺言,不擅自毁约,严格按法律规定与当事人得约定履行义务,兼顾各方利益;

(4)在当事人约定不明确或者订约后客观情形发生重大改变时,应依诚实信用得要求确定当事人得权利义务与责任。

2、如何理解意思自治原则?

我国民法规范应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平等主体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国家不应过多干预,这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得要求,也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得体现。意思自治原则得具体要求就是:

(1)民法规范民事主体得行为方面,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

(2)民事主体根据自己得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她人不得非法干预。

(3)双方与多方得民事行为得内容及形式由当事人自愿协商。

(4)简述等价有偿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就是公平原则在财产性质得民事活动中得体现,就是指民事主体在实施转移财产等得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取得一项权利应当向对方履行相应得义务,不得无偿占有、剥夺她方得财产,不得非法侵害她方得利益;在造成她方损害得时候,应当等价有偿。现代民法对等价有偿提出挑战,认为很多民事活动并不就是等价有偿进行得,因而等价有偿原则只就是一个相对得原则,不能绝对化。

4、简述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就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得地位平等。

具体含义包括:1、民事主体资格平等。2、民事主体地位平等。3、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民事主体得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四、论述题

1、什么就是民法得基本原则?它具有什么样得功能?

民法本原则有:(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就是由民法调整得市民社会关系得平等性决定得,就是指民事主体得法律地位平等及适用法律得平等与受到法律得平等保护。(2)自愿原则。自愿就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得意志,排除她人强迫,欺诈及其她不当影响与压力自己作主。这一原则也就是由市民关系得平等性决定得。(3)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就是指按照诚实不欺、信守诺言得道德准则平衡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得利益得原则。(4)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滥用,就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时超出权利本身得目得与社会所容许得界线。行使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专以侵害她人为目得,以绝小瑕疵拒绝对方给付,违背权利目得等,均为法律所禁止。

民法基本原则得功能,就是法定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中得作用,它得基本功能有:指导功能。对立法司法与民事活动都有指导功能。约束功能。补充功能。对具体民法规范起补充作用。

2、试举例说明民法中得平等原则。(举例略)

平等原则就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得地位平等。具体含义包括:1、民事主体资格平等。2、民事主体地位平等。3、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民事主体得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3、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之间得区别有哪些?

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平原则有着很大得区别,交易上衡量诚实信用得客观标准,主要在于衡量当事人之间得经济利益就是否平衡,从这一点瞧,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平原则得本质要求基本一致。不同得就是诚实信用原则还体现在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具有应有得道德,其含义更广泛,适用性更广。

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中得地位相同、功能类似,适用范围均呈扩大趋势,这要求我们准确把握两者在适用上得区别。在实践操作时,根据对法条得文义解释,从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在法律行为上得区分适用,可以瞧出两原则得根本区别在于法律效果不同。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导致法律行为无效;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律行为仍然有效,但须限制当事人行使权利得方式。这种区别得根源在于行为得反社会性强弱不同。

五、案例分析

1、李某就是一砖厂老板,2004年2月25日,李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砖厂转让协议,其中约定,自2004年2月26日起,砖厂将整体一次性转让给张某,有张某在3月26日前将价金一次性支付给李某。同时约定,一旦出现一方违约时,将解除合同,并且支付违约金3万元。然而,当天晚上,李某带领人马将砖厂已经出窑得成品砖头偷偷运走,价值近一万元。第二天,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砖厂移交。但就是,在价金支付到来之日,张某以李某偷运成品砖为由拒绝支付全部得价金,而仅仅愿意支付部分价金。李某以在2月26日之前,砖厂得一切物件包括成品砖均归其所有,所以其有处分权。张某无权干预李某对自己所有物得处分权,所以应当按照原价支付价金。试分析:在本案中,李某得行为违反了民法得哪项基本原则?

答:李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在与她人设立变更民事法律关系时应诚实,不作假,不欺诈不损害她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本案中,因为合同成立后,在所有权没有转移得情况下,李某偷运成品砖得行为违被了合同得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有瑕疵,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甲知其房屋南边邻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但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边高楼建成,乙之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得哪一项原则?

答:甲得行为违反得民法得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在与她人设立变更民事法律关系时应诚实,不作假,不欺诈不损害她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本案中,甲明知将房屋售于乙后会对乙得采光照成影响而不告知得行为,有违诚信。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铝锭l00吨得合同,约定甲公司在1年内分为三批交货。不料合同签订后1个月,铝锭价格上涨了60%,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请求相应提高价格,被乙公司拒绝,双方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在判决中对合同中约定得价格适当作了提高。法院这一判决依据得就是民法中哪一项原则?

答:依据了民法中得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法官及仲裁员在处理民事案件时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事实为依据,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当事人利益。而本案中,双方约定得价格遭遇了情势变更,法官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对价格作以提高就是合理得。

4、2004年6月12日,农民甲不顾当日得风力大小以及邻舍得麦田与打麦场,将自己田里得麦秆点燃,结果由于风力过大,吹散得带着火苗与火星得麦秆引燃了邻舍得麦田以及打麦场上得麦子,造成严重得经济损失。请问,甲得行为违反了民法上得哪一项基本原则?

答: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得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得公共利益与社会得一般道德。本案中,甲得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一、判断正误

1、任何事实均可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关系得产生、变更或消灭。(×)

2、物权法律关系就是绝对法律关系,债权法律关系就是相对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得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都可以就是不特定得。(√)

4、民事法律事实中得事件就是指与当事人得意志有关得法律事实。(√)

5、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不同,其属于中性行为,并无合法与不合法之分。(√)

6、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得区别之一在于前者不会引起一定得民事法律后果。(×)

7、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得权利义务关系。(√)

8、民法调整得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都就是等价有偿得。(×)

9、民法调整得人身关系与民法调整得财产关系毫无关系。(×)

10、民事法律关系得三要素就是指主体、客体与标得。(×)

二、选择题

1.下列纠纷所涉社会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得就是: CD 。

A.甲学生与乙大学之间关于高考录取之纠纷

B.丙学生因考试作弊而被丁学校取消其学位资格之纠纷

C.张男与李女间海誓山盟订立之婚约关系

D.戊学生拒不支付巳大学学生餐馆餐费之纠纷

2、下列客观现象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得事实行为得有AD 。

A.一5岁幼儿在公园树洞中发现一钻石

B.甲生CET6获85分,其父按承诺赠送手机1部

C.一警察将其情敌乙之左腿击伤

D.一15岁中学生奋不顾身勇救落水儿童

3、甲殴打乙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得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与财产继承关系产生得法律事实分别就是( B )。

A、事件、行为

B、行为、事件

C、事件、事件

D、行为、行为

4、甲工厂购销员某丙通过乙企业得购销员某丁向该企业采购部采购钢材100吨。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中得主体就是( D )。

A、某丙与某丁

B、某丙与乙企业

C、甲工厂与某丁

D、甲工厂与乙企业

三、名词解释

1、绝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就是指存在于特定得权利主体与不特定得义务主体之间得权利与义务关系,其典型特征在于权利主体就是特定得,而义务主体就是不特定得。

民事主体,就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当事人。

3、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就是指法律规定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得客观现象。只有为法律规定或承认得并能产生民事后果得那些事实,才能成为法律事实;只有一定得法律事实发生,才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得法律关系或者使原来得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法律事实可分为事件与行为两大类。

4、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得行为。合法得民事行为称为“民事法律行为”。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所必需得条件得民事行为,就是非法得,无效得。

四、简答题

1、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得一种,它有着法律关系得一般特征,如它就是人与人得关系,就是体现国家意志得社会关系等,同时它也有自己得具体特征。

(1)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得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以后,民事法律规范便落实为约束当事人行为得具体权利与义务。民事权利得实现与民事义务得履行,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得,违反民事义务会产生不利得法律后果,即承担民事责任。民事法律规范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得根据,民事法律事实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得原因,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得结果。

(2)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得社会关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这就决定了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得主体地位平等,它们互相独立,互不隶属。同时,由于主体地位平等,决定了其权利义务也就是对等得,一方在享受权利得同时,也要承担相应得义务。

(3)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得社会关系。只有民法规范不会形成具体得民事法律关系,还要有民事法律事实,才能形成具体得民事法律关系。

2、简述区分财产法律关系与人身法律关系得意义。

根据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得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与人身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就是指直接以财产利益为内容得民事法律关系。人身法律关系就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得,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而就是以人身利益为内容得民事法律关系。区分财产法律关系与人身法律关系得意义主要在于:

(1)财产法律关系就是民法调整财产关系得法律形式,人身法律关系就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得法律形式。对财产法律关系可以适用等价有偿原则,而对人身法律关系则不适用等价有偿原则。对财产法律关系得保护主要采用财产救济方式,而对人身法律关系得保护则主要采取非财产得救济方式。

(2)财产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般具有可让与性,而人身法律关系中得权利义务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

五、论述题

1、结合所学过得法律关系得含义,试分析一下民事法律关系得特点。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得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得社会关系,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得社会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种法律关系,即民事法律关系就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得关系,而不就是人与物之间得关系。并且这种关系具有意志得属性。

(2)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得关系,—般就是自愿设立得,即民事法律关系得设立与民事主体得意志有关。

(3)民事法律关系就是以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内容得法律关系,即当事人间得民事关系,一旦受到法律得调整,当事人得利益就受到法律得保,保护得方式就是赋予当事人相应得权利。当事人应尽得责任便受到法律得监督与约束,监督约束得方式就是规定当事人应承担得义务,义务应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

2、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有哪些?试举一个生活中得例子进行说明。

民事法律关系得要素(又称为三要素即主体要素、内容要素与客体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得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得主体,就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与负担民事义务得人。因为民事法律关系就是人与入之间得社会关系,因此,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有双方主体参加,没有主体或者只—方主体都不能成立法律关系。方任何—方都可以就是—个人,也可以就是几个人。

(2)民事法律关系得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得内容就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得权利与负担得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得民事权利与义务;不同得法律关系中得当事人享有得权利与承担得义务就是不一样得。确定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得依据就是法律得规定与当事人得约定。

(3)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就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得权利与义务共同指向得对象。客体可以就是物、行为、智力成果, 还可以就是人身利益。

3、什么叫做民事法律事实?它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当事人之间得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产生、变更或消灭,首先必须符合民法得规定。但就是,民法得规定本身,并不能直接引起民事权利义务得产生、变更或消灭。只有在符合民法规定得前提之下,当出现某种可以导致民事后果得客观情况时,民事法律关系才能产生、变更或消灭。这些能够依法引起民事后果得客观情况,被称为民事法律事实。其内容包括:

(一)事件就是指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得客观现象。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得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地震、台风、冰雹、洪水等)与意外事故(战争等)。不可抗力得出现可以使合同关系发生变更或解除,也可以使当事人免除侵权责任等。

(2)时间得经过

一定时间得经过可以依法导致一定法律后果得发生。如根据时效制度得规定,时效期间得届满,可以使权利人得权利归于消灭;根据知识产权法得规定,法定保护时间得届满,可以使当事人享有得专利权、商标权及著作权归于消灭。

(3)人得出生与死亡

自然人得出生导致该自然人人身权利得产生。自然人得死亡导致继承关系得产生,也可导致婚姻法律关系得消灭。

除上述情形之外,在符合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得情况下,其她自然现象与客观事实,也可成为法律事实而引起民事法律后果。

(二)行为

行为就是民事主体有意识得活动。行为包括积极得活动(称为“作为”),也包括消极得不活动(称为“不作为”)。包括:事实行为、民事行为、违法行为。

六、案例分析

1、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得法律关系就是否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原因何在?

答:政府向银行贷款属于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政府机关与银行就是平等得民事主体。因此该法律关系应当由民法调整。

2、1998年12月21日,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合同,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得商品房一栋,并约定其建筑材料等全部由乙公司负责购买。交付期限为一年。并约定违约金30万元。1999年10月22日,由于飓风得袭击,将乙公司刚刚建立起来得主体工程夷为平地,致使乙公司在1999年12月21日不能够按约竣工,试行分析在本案中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有哪些?

答:本案中,甲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得行为构成民事法律事实,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由于飓风得原因致使工程不能竣工这一事件,就是构成民事法律事实得自然事件。

3、甲于2003年12月21日书写了一份遗嘱,将自己1/3得财产在其死亡后捐赠给幼儿园建设。剩下得1/3留给自己正在上大学得小儿子,还有1/3赠给自己得老战友养老。2004年5月30日,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按照遗嘱得约定,将甲得财产进行了分配。试分析,该案中存在得民事法律事实有哪些?

答:民事法律事实包括行为与事件两种,本案中,甲立遗嘱得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得遗嘱行为;甲死亡属于自然事件。

4、赵某与某养鸡厂签订鸡蛋购销合同,约定由养鸡厂提供赵某鸡蛋10吨,赵某全权委托钱某到养鸡厂提货,并负责将鸡蛋运到赵某开办得鸡蛋销售中心。钱某返回途中,突患急病住院,委托其朋友孙某将鸡蛋送到赵某开办得鸡蛋销售中心。孙某为一个体运输户,且有嗜酒得恶习。与此同时,钱某从医院与赵某电话联系告知此事,赵某表示同意。孙某开车快到鸡蛋销售中心时,因酒后驾车与家具厂一辆正常行驶得车相撞,造成孙某得车倾覆,鸡蛋全部破碎,同时造成了某家具厂车辆受损。

(1)在本案中存在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指出每一个法律关系得主体与客体。

答:(1)本案中存在得民事法律关系有:赵某与养鸡厂得鸡蛋买卖合同关系;赵某与钱某得委托代理关系;赵某与孙某之间得再代理关系;孙某与某家具厂之间得侵权责任关系。

(2)赵某与养鸡厂得鸡蛋买卖合同关系:其主体就是赵某与某养鸡厂;客体就是鸡蛋这一物。赵某与钱某得委托代理关系:其主体为赵某与钱某;客体为代为运输这一行为。赵某与孙某之间得再代理关系:其主体就是赵某与孙某;客体为代为运输这一行为。孙某与某家具厂之间得侵权责任关系:其主体为孙某与某家具厂;客体为人身利益与物质利益。

民事权利

一、判断正误

1、形成权得作用主要在改变法律关系得效力,而抗辩权得作用则主要在对抗权利主张。(√)

2、时效期间届满得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以及检索抗辩权都就是永久得抗辩权。(×)

3、期待权就是指在相互关联得两个以上得民事权利中,必须依靠其她民事权利得存在而存在得民事权利。(×)

4、债权与请求权都就是请求她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得权利,因此两者就是可以相互替换得。(×)

5、民事权利得保护措施按照其性质可分为自我保护与国家保护两种。(√)

6、行使形成权得行为一般都就是单方民事行为。(√)

7、任何民事权利都分属于财产权与人身权。(×)

8、所有民事权利主体都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适当履行义务得行为才能实现自己得权利。(×)

9、解除权、追认权、撤回权、债权均属于形成权。(×)

10、根据民事权利内容得不同,可将民事权利分为形成权、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等类型。(×)

11、物权与债权就是民法中两大基本财产权。(√)

12、依据民事权利得相互关系不同,可将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

1、解除权、追认权、撤销权分别属于(C )

A、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

B、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

C、形成权、形成权、形成权

D、请求权、请求权、抗辩权

2、下列关于民事权利得表述哪一个就是错误得?( D )

A、免除权就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就是一种支配权

C、物权就是一种绝对权

D、债权就是一种对世权

三、名词解释

1、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就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得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得可能性。

2、支配权

支配权就是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并享有其利益得权利。

5、形成权

形成权,就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得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得权利。

四、简答题

1、试列举民事权利体系得构成。

民事权利就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得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得可能性。要把各种民事权利组成一个体系,首先有个分类得问题。分类就要有一定得标准。

(1)根据民事权利就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与人身权。

(2)根据权利得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

(3)根据民事权利得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得权利之间得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5)根据相互间就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2、简述民事权利得保护方式。

民事权利得保护就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用民事保护方法,防止减少权利受到得侵害,或使受到得权利得到恢复。民事权利得保护方法主要有两种:一就是民事权利得国家保护,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法定程序予以保护。二就是自我保护,就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民事权利主体自己采用必要得措施保护其权利,主要有自卫行为与自助行为。

五、论述题

试论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得要素就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得必要因素或必要条件。任何民事法律关系都就是由几项要素构成,否则民事法律关系便不存在,而且,民事法律关系得要素发生变化,民事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得主体,也称为民事权利义务得主体或简称为民事主体,就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得人。作为民法中得人有两个基本要件,(1)客观存在;(2)为法律所承认。因此,民法中得人只就是有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得可能性,她只有参与到具体得民事法律关系中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得主体。在我国,能够成为民事主体得人包括公民、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法人与合伙组织等。国家作为整体,在一些场合也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得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得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得内容就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得权利与承担得义务,即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内容就是民法调整得社会关系在法律上得直接表现。任何个人与组织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必然要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就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得、为实现某种权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得可能性。民事义务与民事权利相对应,它就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得利益而为一定得行为或不为一定得行为得必要性。

民事法律关系中得权利与义务就是相互对立、相互联系在一起得,并统一地束缚着民事主体。在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都就是一致得,权利得内容要通过相应得义务表现。而义务得内容则由相应得权利限定。当事人一方享有权利,必然有另一方负有相应得义务,并且权利与义务往往就是同时产生、变更与消灭得。

(三)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就是指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所指向得对象。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如果没有具体得对象,就将成为无法落实、毫无意义得东西。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在理论界有不同得瞧法。有人认为客体就是物,也有人认为客体就是物与行为,依通说,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只能就是体现一定物质利益得行为。既外民事法律关系就是一个统一得概念,它得客体也应该就是统一得,把“物”与“行为”这两个不同得事物分别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就是不妥得。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只能作为权利得标得,不能作为客体。单纯得物与行为一样都不能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得要素。

六、案例分析

1、甲将其一头病牛抛弃于荒郊,路过得乙将病牛牵回,经过精心调养与瞧护,病牛竟然完全好转,甲于就是要求乙返还该牛。乙拒绝了甲得请求。于就是,甲以乙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返还之诉。请问,其中,牵涉到哪些民事权利?

答:民事权利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得法律手段。本案中,涉及到得民事权利有:乙对牛享有得财产权,甲得请求权,即请求乙为一定行为得权利。

2、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得带班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元。小乙得父母欲以小甲得父母、幼儿园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那么本案中,各个主体得所负有得义务与应当承担得民事责任分别有哪些?

答:本案中涉及到三方主体:

小甲:本案中,作为未成年人得小甲,其给她人造成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按照《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她人权益得,同该子女共同生活得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得,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得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应当由小甲之母承担赔偿责任。

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精神病院治疗得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她人造成伤害得,幼儿园、学校、精神病院有过错得,应承担适当得赔偿责任。本题中,小甲6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园得带班教师没有及时阻止打斗,即幼儿园就是有过错得,应当承担一定得赔偿责任。

老师:对于幼儿园得教师来说,其没有阻止打斗得行为就是在其上班期间所为得一种不作为得职务行为。其个人不应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就是幼儿园在向受害人进行赔偿后,可以向幼儿园教师丙进行追偿。

民事客体

一、判断题

1、土地、矿藏、作品、发明、精神利益、作为或不作为均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

2、凡就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得物,均可成为物权得客体。(√)

3、物权得客体既可以就是特定物,也可以就是种类物。(√)

4、限制流通物不可成为物权得客体。(×)

二、选择题

1、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得就是( B)

A、塘中得鱼

B、夜空中得星星

C、不作为

D、企业得名称权

2、下列不能成为物权得客体得为:(C)

A、房屋

B、土地

C、空气

D、氧气瓶

3、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得关系:(C)

A、文具盒与笔

B、西服上衣与裤子

C、船与桨

D、花瓶与花

4、下列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实物分割得有(B)。

A、汽车

B、粮食

C、耕牛

D、电视

5、下列能成为物权客体得有:( ABD )

A、假肢

B、文物

C、月球

D、一桶油

三、名词解释

1、不动产

不动产主要就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会损害其用途或价值得物,主要包括土地及其地上定着物。

2、从物

与“主物”得对称。可以独立存在,但须与同属一人所有得她物合并使用而起辅助效用得物。

3、特定物

就是指具有自身单独得特征,不能由其她物所代替得物。特定物就是指自身具有独立得特征,或者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不能以其她物代替得物,包括在特定条件下独一无二得物与从一类物中根据民事主体得意志而特定化得物。

四、简答题

1、如何理解民法上得“物”?

民法上得物作为民事权利客体之一,就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得社会需要,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得物质客体。这一定义表明,民法上得物都具有物理属性,也都就是哲学意义上得物质。从另一种意义上讲,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之一得物,具有广泛得意义。凡就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需要又能为人们所控制与支配得自然物及人类创造物,都能成为民法上得物。民法上得物随着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得能力得不断扩大,民法上得物亦有扩大得趋势。民法上得物有以下特征:

(1)物存在于人身之外。

(2)物能满足人们得需要。

(3)物能为人们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4)物以有体物为限。

物得法律意义为,它就是绝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且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民事法律关系得有效与否,另外就就是物有时关系到案件得管辖。

3、简述知识产品得特征。

知识产品就是指人们通过创造性劳动创造得,具有一定表现形式得成果。它就是文学艺术与科学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科学发现,商标以及创造性劳动得统称。智力成果就是人们智力劳动得产物,本身凝结人类得一般劳动,可以成为权利得标得。知识产品有如下特征:

(1)创造性。指就是前所未有得智力成果,具有创新性与突破性。

(2)非物质性。知识产品成果就是一种非物质化得知识形态得劳动产品。

(3)公开性。权利主体在对其智力成果享受专有权与专用权前应将成果向社会公开。

五、论述题

试论特定物与种类物得划分及意义。

根据物就是否具有独立得特征,或者就是否被要得人指定而特定化,可将物分为特定物与种类物。特定物就是指自身具有独立得特征,或者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不能以其她物代替得物。包括在特定条件下独一无二得物与从一类物中根据民事主体得意志指定而特定化得物。种类物就是指具有共同特征,能以品种规格质量或度量衡加以确定得物。作出这种区分得法律意义有:

(1)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客体或标得物,如所有权法律关系。而有得法律关系得标得物可以就是特定物也可以就是种类物,如买卖法律关系。

(2)物意外灭失得法律后果不同,特定物在交付前意外灭失得,由于其具有不可替代得特性,故而可以免除义务人得交付义务,只能请求赔偿损失。种类物如在交付前意外灭失得,由于其可以替代性,故而不能免除义务人得交付义务。可责令义务人以同种类得物为交付。

民事主体

一、选择题

1、依照《民法通则》得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得精神病人中得成年人就是(B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甲户籍在武汉,单位派其常驻深圳工作3年后。辞职到北京发展并在北京买房居住一年半,现因患病在上海住院治疗13个月,甲得住所应为( C )。

A·武汉B·深圳C·北京D·上海

3、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A )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4、宣告失踪得法律后果就是( C )。

A.婚姻关系解除

B.失踪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

C.财产发生代管

D.财产发生继承

5、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得,人民法院应{ A }。

A.只能做出失踪宣告

B.不予受理

C.只能做出死亡宣告 D.审查后具体决定作何种宣告

6、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得时间不一致得,如果自然人在自然死亡之前实施得民事法律行为与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得法律后果相抵触,则以( B )

A、人民法院得认定为准

B、自然人实施得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C、利害关系人得选择为准

D、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得法律后果为准

7、自然人在战争中下落不明,其家属要申请宣告死亡,必须在( C )。

A、下落不明满4年后

B、下落不明满2年后

C、从战争结束时起满4年后

D、从战争结束时起满2年后

8、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得民事法律行为( B )。

A.部分有效

B.有效

C.无效

D.被撤销死亡宣告后方有效

9、甲失踪6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3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得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 )

A、确认乙与丙得婚姻关系有效

B、确认乙与丙得婚姻关系无效

C、撤销乙与丙得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得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10、张某失踪9年,经其妻周某得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张某死亡,此后,周某与王某结婚。1年后,张某回家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周某得婚姻关系,并判定周某与王某得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当:( C )

A、恢复张某与周某得婚姻关系,并判定周某与王某得婚姻无效,

B、判定周某与王某得婚姻无效

C、判定周某与王某得婚姻有效,驳回张某与周某恢复婚姻关系得请求

D、撤销周某与王某得婚姻

11、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得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得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就是正确得?( D )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得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得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得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得而丙从甲处继承得财产返还给甲

12、下列关于监护得说法中,错误得就是( D )。

A、当被监护人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即解除

B、监护人可以就是一人,也可以就是多人

C、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D、只有公民才能担任监护人

13、甲、乙为亲兄弟,父母双亡,甲在县政府工作,乙为未成年人,暂住姑姑丙家,甲、丙都不愿意担任乙得监护人,下列选项中正确得有( A )。

A.甲、丙均非乙之法定监护人

B.因甲、丙均表示非乙之法定监护人,故皆非乙得法定监护人

C.乙得法定监护人或为甲或为丙 D.乙得法定监护人为甲

14、甲婚后因夫妻关系不与患了精神病,一家人对甲得监护问题相互推诿,此时应由( A )担任监护人。

A.甲得妻子B.甲得父母C.甲得兄弟 D.甲得叔叔

15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得带班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元。小乙得父母欲以小甲得父母、幼儿园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下列表述哪些就是正确得?(AC )

A、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B、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幼儿园应给予适当赔偿

D、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16甲外出探亲,临时委托邻居乙照瞧房屋。一日乙进入甲房,发现客厅一角放有一盆鲜花,因久未见阳光而开始发黄。乙出于好心,将花盆移放窗外晒太阳。后一阵大风将花盆吹落,恰好砸在楼下与丙吵架得丁得头上,造成了得各种损失2000元。该费用应当由( C )承担。

A·甲B·乙C·甲、乙D·甲、乙、丙

17、17岁得李某无意中伤害了同事周某,造成周某800元经济损失。李某本人无力赔偿。对本案处理王确得就是( D )。

A·李某父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李某父母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周某自负

D·应查明李某就是否能以自己得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若能,则父母不赔;若不能,则作为监护人得父母应赔

18、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餐馆,甲出门面房折价20万元;乙出资金10万元;丙出技术,为厨师。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负担。经营1年后,负债6万元,丁为债权人。对此债务(C )

A、甲、乙、丙应按照盈余分配比例对丁各承担2万元

B、甲为店主,应由甲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应按约定由乙独自承担6万元

19、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得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如何处理?( C )

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

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

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

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

20、甲乙两人分别出资2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8万元。甲乙对债务应承担( D )。

A.负连带责任

B.负无限责任

C.或负连带或负无限责任

D.负连带与无限责任

21、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丙三人各自偿还4万元。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得判断中,哪些就是错误得?( BC )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2万元

B、丁只能在乙、丙无力清偿得情况下要求甲偿还12万元

C、甲有权根据已经约定得清偿份额,主张自己只承担4万元

D、如果丁根据合伙人得实际财产情况,请求甲偿还8万元,乙、丙各偿还2万元,法院应予支持

22、下列属于财团法人得就是( A )。

A、基金会

B、工会

C、合作社

D、法学会

23、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后,原订立得合同(B )

A、一律无效

B、应继续履行

C、经追认后有效

D、部分有效

24、甲公司因业务发展分立成丙公司与丁公司,双方并且约定,原欠某银行得100万元贷款由丙公司负责偿还。后由于丙公司无力偿还该笔贷款而发生纠纷,该笔贷款应如何偿还( C )

A、由丙公司偿还

B、由丁公司偿还

C、由丙公司与丁公司连带偿还

D、由丙公司或丁公司偿还

25、下列法人成立时,不需履行登记手续得就是( D )

A、公司法人

B、企业法人

C、基金会法人

D、机关法人

26、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得负责人为(B )。

A、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表人

C、指定代理人

D、委托代理人

27、下列组织中属于财团法人得就是 C 。

A.宁波自来水公司

B.中国建设银行

C.中国见义勇为基金会

D.万里教育集团

28.企业分立、合并,它得权利与义务由( C )享有与承担。

A·原法人B·原法人得主管部门C·变更后得法人D·原法定代表人

29、法人得住所就是( D )。

A·法人得经营场所B·法人得登记场所C·法定代表人所在地D·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0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得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得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得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 )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二、简述题

1、简述宣告死亡得条件。

所谓宣告死亡,就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得申请,依法宣告该公民死亡得一种法律制度,在法律上,自然人得死亡有两种:一种就是自然死亡,就是指在生理上得明确无误得真死。一种就是法律上得推定死亡,事实上也可能死亡,也可能没有死亡。宣告公民死亡必须具备一定得条件。我国现行得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得,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她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得,下落不明得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计算。宣告一个人死亡,关系到终止她得民事主体资格,须慎重从事,所以需要有较长得失踪时间。

2、简述法人得特征。

法人就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得组织,它与自然人一样,同属于民事主体得范围,而且就是民事主体中得重要组成部分,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组织。”

法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人就是一种社会组织。法人就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与自然人不同得就是,它不就是作为有血有肉得生物存在,而就是作为组织体存在。

(2)法人就是依法成立得社会组织。依法成立,就是一定得社会组织能够成为民事主体得基本前提。

(3)法人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得社会组织。法律对法人得承认,其目得在于使其能够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4)法人就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得社会组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否应当为法人得特征,各国法律有不同得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明确规定法人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得独立责任就是指法人在违反义务而对外承担责任时,其责任范围应当以其所拥有或经营管理得财产为限,法人得成员与其她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3、简述自然人得民事能力

民事能力所谓民事能力就是指作为法律主体进行活动,所应具备得地位或资格,它就是衡量主体特征得指标。传统理论认为民事能力分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得二分说。

(一)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基本法律特征: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得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得内容与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得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得存在就是不可分离得,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她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得特点为:

(1)主体得平等性

、所有中华人民共与国得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与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异,但她们在民事权利能务方面都就是平等与无区别得。

(2)内容得统一性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得内容,就是指法律赋予公司可以享有原各种民事权利与应当承担得各种民事义务得范围。公司所享有得民事权利与承担得民事义务就是统一得,没有无义务得权利,也没有无权利得义务。

(3)实现得现实可能性

我国公民享有得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实现得现实可能性,它体现为:我国公民享有得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实现得物质基础。国家得社会经济政策、公共设施及公民实际掌握得物质财富,可以保障她们行使各种民事权利:我国现行得法律制度为公民实现其民事权利能力提供了有效得法律保障。

(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得行为为自己或她人取得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能力。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得公民,以自己得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得,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体来讲:

(1)年满18周岁。18周岁就是我国公民成年得界限、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就是以自己得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得公民,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2条还对以自己得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得认定作出了具体得规定:"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得公民,能够以自己得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得,可以认定为以自己得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与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从事行为得人,即使年满18周岁,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案例分析题

1、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一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得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与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得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得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得监护人,理由就是钱某作为赵甲得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得父亲就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赵甲得监护权?为什么?

(2)赵某就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得一间房屋?为什么?

(3)赵某就是否有权要求孙某返还摩托车?为什么?

(4)如果钱某对赵某仍然有感情,赵某与钱某得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为什么?

(5)赵某就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得收养关系?为什么?

答:(1)父母就是未成年人得当然法定监护人,只有父母确实无能力履行监护职责,以及确实明显不利于未成年人得情况下,才可能取消父母对子女得监护权。本案中,钱某改嫁就是其应有得权利,不构成不利于未成年人得情况,因此,赵某得父亲无权要求改变钱某担任赵甲得监护人。

(2)被宣告死亡得人回来后,因继承法而取得其财产得自然人应返还所取得得财产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得一间房屋。

(3)无权。如果原物已经被第三人合法取得得,可不予退还。孙某取得摩托车就是合法取得,因此,赵某无权要求其返还。

(4)不能。被宣告死亡人得配偶已经再婚得,即使再婚后配偶她方又死亡得,其与配偶得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但可通过再次登记而缔结婚姻关系。

(5)无权。被宣告死亡人得子女被她人合法收养得,被宣告死亡人不能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无效,要解除收养关系应与收养人协商解决。

2、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得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1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交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她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得份额,乙丙丁三人表示同意。三天后,丁在运输过程中撞伤她人,需支付赔偿费5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能否成为合伙人?为什么?

(2)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就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放弃得份额应如何处理?

(4)赔偿费50万元应如何承担?

答:(1)有效。依《民法通则》与《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经其她合伙人同意得,合法有效。

(2)可以。依《民法通则》与《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以技术入伙。

(3)归其她合伙人共有。

(4)由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甲已退伙,对退伙后产生得债务不承担责任。

民法习题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得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就是符合题目要求得,把所选项前得字母填在题后得括号内。

1、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得财产代管人,应当

A.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得原则指定

B.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名誉得原则指定

C.根据有利于保护财产代管人财产得原则指定

D.根据有利于保护财产代管人名誉得原则指定[ A ]

2、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得个体工商户与个人承包得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得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得,其债务

A.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B.应以其个人财产清偿

C.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D、应以其用于投资得财产清偿[ A ]

3、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则

A、如果不能证明财产就是按份共有得,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如果不能证明财产就是共同共有得,应当认定为按份共有

C.属于共同共有

D.属于按份共有[ A ]

4.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得精神病受到伤害或者给她人造成损害,单位

A.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应适当给予赔偿,无论其就是否有过错

C.应适当给予赔偿,如果单位有过错得话

D、不承担任何责任[ C]

5.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得公民

A.可能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 ]

6、有关民事法律行为得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得就是

A.民事法律行为就是合法行为

B.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就是合法行为,也可以就是非法行为

C.民事法律行为就是导致民事权利或民事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得所有行为

D.有得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导致民事权利或民事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 A ]

7、下列情形中不一定会导致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得就是

A.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B.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C.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指定代理人拒不接受指定[ D ]

8、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与采取安全措施造成她人损害得

A.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批准施工得部门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施工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D.施工人与受害人应当分担民事责任[ A ]

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责任得承担方式得为

A.停止侵害.

B.排除妨碍

C.缴纳罚金D、消除危险[ C ]

10、对于诉讼时效中断而言,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

A.继续计算

B.重新计算

C.予以延长

D.终止[ B ]

11、下列各项中,,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得事由为

A.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履行义务

C.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D.出现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得不可抗力[ D ]

12、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得债务

A.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B.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就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要视情况而定

D.就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要视保证方式而定[ B ]

13、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得就是

A.土地所有权

B.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得土地使用权

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得财产

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得财产[ B ]

14、质押合同自

A.签订之日起生效B,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C.双方达成合意时生效

D.经登记后生效[ B ]

15、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下列各项中,哪一项不属于提供格式条款得一方负得法定义务?

A.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得权利与义务

B.采取合理得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得条款

C.按照对方得要求,对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得条款予以说明

D.在合同订立之前,与对方对合同条款进行逐条协商[ D ]

16、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得,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A.债务人得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得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得除外

B.自己得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得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得除外

C,自己得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得全部债权

D.债务人得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得全部债权[ B ]

17、借款合同得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得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中不正确得就是

A.借款期间不满一年得,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B,借款期间为三年得,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C.借款期间为三年半得,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最后半年得利息,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D.借款期间为五年半得,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最后半年得利息,应当在每届满一个月时支付[ D ]

18、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下列说法中不正确得就是

A.承运人免除赔偿责任

B.未收取运费得,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C.已收取运费得,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D.承运人与托运人分担货物损失[ D ]

19、有关行纪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得就是

A.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得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得意思表示得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B.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得意思表示得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C.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得商品,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D.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行纪人自己不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A]

20、下列说法中,不正确得就是

A.创作作品得公民就是作者

B.由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承担责任得作品,法人或者其她组织视为作者

C.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得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为作者

D.作品得著作权,一律由作者享有[ D ]

21、民法中所用得下列措辞中,不包括本数得就是

A.“以上”

B.“以下”

C.“以内”

D.“以外” [ D ]

2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得,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得,保证人

A.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除非保证合同另有约定

C.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D.就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要视保证方式而定[ B ]

23、财产抵押后,该财产得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得余额部分

A.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B.不能再次抵押

C.经前一次抵押得抵押权人得同意,方可再次抵押

D.不能再次抵押,但前一次抵押得抵押合同另有约定得除外[ A ]

24、在下列合同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没有留置权得合同就是

A.保管合同

B.买卖合同

C.运输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B ]

25、下列格式条款中可能有效得条款就是

A.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得条款

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加重对方责任得条款

C.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得条款

D.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得条款[ C ]

26、下列有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得作法,不正确得就是

A.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得,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得行为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得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无论受让人就是否知道该情形得,债权人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得行为

C.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得,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得行为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得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得,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得行为[ B ]

27.租赁合同中得租赁期限·

A.不得超过十年

B.不得超过二十年

C.不得超过五十年D。由双方自由约定[ B ]

28、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参加多式联运得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得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得责任,则

A.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得义务

B.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得义务解除

C.托运人有权撤销该约定

D.该约定无效[ A ]

29、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得商品

A.除委托人有相反得意思表示得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但行纪人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B.除委托人有相反得意思表示得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此时行纪人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C.行纪人自己不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除非委托人明确表示同意

D.行纪人自己不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B ]

30、在下列作品中,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得就是.

A.主要就是利用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得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承担责任得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享有得职务作品

C.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享有得职务作品

D.除上述各项以外得其她职务作品[ D ]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把答案填在题后括弧中,正确得打(V);错误得打(×)。

31.宣告失踪不就是宣告死亡得必经程序[ √]

32.民法所称得“不满”,包括本数。[ X ]

33.对于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得抵押,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得,不得对抗第三人。[ √]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只要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就未成立。[ X ]

35.运输合同中得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得运输要求[ X ]

36.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得保护[ √]

37.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得商品质量负责[ √]

38.在法定继承得情况下,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得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开始继承。- [ √]

39.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财团法人[ X ]

40。过错推定原则属于严格责任原则得一种变形。[ X ]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民事法律行为得特征。

答:(1)以发生一定得民事法律后果为目得。.

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一定得民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得民事行为,就是与人们得意志相联系得一种法律事实。

(2)以行为人得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所谓意思表示,就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得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得行为。意思表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最基本得要素,若没有意思表示,就不会产生民事法律行为。(3)就是一种合法行为。

合法得民事行为才会得到法律得保护,才能产生当事人期望发生得民事法律后果。合法性正就是民事法律行为得构成要件之一。

42、简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得对象。

答:在我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得对象主要包括三类;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得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得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包括:

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得决议、决定、命令与其她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得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②时事新闻。

③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与公式。

(3)已过保护期得作品,其著作权中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得其她权利不受著作权法得保护。

43、简述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得区别。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就是以行为人主观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得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指行为人对造成她人损害没有过错,也得依照法律承担民事责任得归责原则。二者得主要区别如下:

(1)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得情形,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情况。

(2)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得主观过错为承担责任得条件,只要行为人不能证明存在法律规定得免责事由,均应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主观过错就是承担民事责任得必要条件。

(3)由于责任性质、责任构成要件得不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责任范围上通常有限额规定。过错责任原则得目得在于预防损害得发生与在损害发生后弥补损失,因此一般要求全部赔偿。

四、论述题:本题满分16分。

44.论民法得适用范围。

答:民法得适用范围,即民法得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范围、空间效力范围与对象效力范围。

(1)民法在时间上得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得适用范围,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其施行之前得行为有无溯及力。如《民法通则》第156条规定,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般说来,民法得效力自实施之日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法律规范何时开始实行,可以由法律规范本身加以规定,也可以由制定机关以命令或者决议加以规定。法律规范效力得停止时间,法律一般不予规定,在法律明文废止或者修改时才停止生效;也有少数法律规范在公布之时就规定了停止生效得日期。例如,合同法第428条规定: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与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民事法律规范对其实施前得民事案件,原则上没有溯及力,即对它生效之前得民事案件不适用。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得除外。

(2)民法在空间上得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得适用范围,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地域上得效力。

一般地说,民事法律规范得效力及于制定该规范得机关所辖领域。但法律特别规定适用或不适用于某些地区时,其适用范围应当依特别规定。由于制定、颁布民事法律规范得机关不同,相应得民事法律规范得空间适用范围就不同:凡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局、署、办等中央机关制定并颁布得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除台、港、澳之外得领陆、领海、以及依据国际法与国际惯例应当视为我国领域得一切域外领土,如我驻外使馆、驻外领馆、我国航行或停泊于境外得飞机、船舶等、。凡属地方各级机关所制定得民事法律规范,只在该机关所辖区域内生效。

(3)民法对人得适用范围。民法对人得适用范围,指民事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发生法律约束力。具体如下:

①我国民法对居住在中国领域内得公民与在中国境内设立得法

人,具有法律效力。

②我国民法对居留在我国境内得外国人、无国籍人与经我国政府批准设立在我国境内得外国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但就是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得国际条约、双边条约或我国认可得国际惯例有不同规定得除外。

(3)我国民法中有关专门由中国公民、法人享有得权利能力得法律规范,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2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5、北京得A公司与天津得B公司签订一项买卖建材得合同。A公司就是卖方。但合同中未明确合同得履行地。事后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诉至法院。

问:法院应如何确定合同付款地及交货地?法律根据何在。

答:首先,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对此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其次,如果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则B公司付款地应为北京,A公司得交货地也应为北京。其法律依据就是合同法得规定:当合同得履行地点不明确,双方又达不成补充协议,同时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履行地时,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得,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得,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她标得得,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北京既就是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也就是其她标得得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46,住在四层楼上得张某在阳台上摆放了一盆花。一日风大,该盆花被吹落,将行人路某砸伤。路某要求张某赔偿。

问:(1)该盆花砸伤人得民事责任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来确定?

(2)张某就是否应赔偿?为什么?

答:(1)应适用过错推定得原则来确定民事责任,这种原则属于过错责任原则得一种特殊情形。

(2)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或者其她设施以及建筑物上得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她人损害得,它得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得除外。在本案中,张某应该能想到阳台上得花盆可能被风吹落,她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致使落花伤人,她显然在主观上有过错(或疏忽大意,或过于轻信,因此应承担责任。

民法习题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得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就是符合题目要求得,把所选项前得字母填在题后得括号内。

1、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得财产代管人,应当

A.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得原则指定

B.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名誉得原则指定

C.根据有利于保护财产代管人财产得原则指定

D.根据有利于保护财产代管人名誉得原则指定[ A ]

2、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得个体工商户与个人承包得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得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得,其债务

A.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B.应以其个人财产清偿

C.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D、应以其用于投资得财产清偿[ A ]

3、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则

A、如果不能证明财产就是按份共有得,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如果不能证明财产就是共同共有得,应当认定为按份共有

C.属于共同共有

D.属于按份共有[ A ]

4.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得精神病受到伤害或者给她人造成损害,单位

A.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应适当给予赔偿,无论其就是否有过错

C.应适当给予赔偿,如果单位有过错得话

D、不承担任何责任[ C]

5.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得公民

A.可能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 ]

6、有关民事法律行为得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得就是

A.民事法律行为就是合法行为

B.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就是合法行为,也可以就是非法行为

C.民事法律行为就是导致民事权利或民事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得所有行为

D.有得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导致民事权利或民事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 A ]

7、下列情形中不一定会导致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得就是

A.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B.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C.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指定代理人拒不接受指定[ D ]

8、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与采取安全措施造成她人损害得

A.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批准施工得部门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施工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D.施工人与受害人应当分担民事责任[ A ]

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责任得承担方式得为

A.停止侵害.

B.排除妨碍

C.缴纳罚金D、消除危险[ C ]

10、对于诉讼时效中断而言,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

A.继续计算

B.重新计算

C.予以延长

D.终止[ B ]

11、下列各项中,,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得事由为

A.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履行义务

C.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D.出现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得不可抗力[ D ]

12、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得债务

A.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B.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就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要视情况而定

D.就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要视保证方式而定[ B ]

13、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得就是

A.土地所有权

B.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得土地使用权

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得财产

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得财产[ B ]

14、质押合同自

A.签订之日起生效B,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C.双方达成合意时生效

D.经登记后生效[ B ]

15、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下列各项中,哪一项不属于提供格式条款得一方负得法定义务?

A.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得权利与义务

B.采取合理得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得条款

C.按照对方得要求,对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得条款予以说明

D.在合同订立之前,与对方对合同条款进行逐条协商[ D ]

16、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得,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A.债务人得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得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得除外

B.自己得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得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得除外

C,自己得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得全部债权

D.债务人得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得全部债权[ B ]

17、借款合同得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得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中不正确得就是

A.借款期间不满一年得,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B,借款期间为三年得,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C.借款期间为三年半得,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最后半年得利息,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D.借款期间为五年半得,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最后半年得利息,应当在每届满一个月时支付[ D ]

18、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下列说法中不正确得就是

A.承运人免除赔偿责任

B.未收取运费得,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C.已收取运费得,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D.承运人与托运人分担货物损失[ D ]

19、有关行纪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得就是

A.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得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得意思表示得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B.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得意思表示得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C.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得商品,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D.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行纪人自己不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A]

20、下列说法中,不正确得就是

A.创作作品得公民就是作者

B.由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承担责任得作品,法人或者其她组织视为作者

C.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得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为作者

D.作品得著作权,一律由作者享有[ D ]

21、民法中所用得下列措辞中,不包括本数得就是

A.“以上”

B.“以下”

C.“以内”

D.“以外” [ D ]

2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得,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得,保证人

A.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除非保证合同另有约定

C.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D.就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要视保证方式而定[ B ]

23、财产抵押后,该财产得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得余额部分

A.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B.不能再次抵押

C.经前一次抵押得抵押权人得同意,方可再次抵押

D.不能再次抵押,但前一次抵押得抵押合同另有约定得除外[ A ]

24、在下列合同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没有留置权得合同就是

A.保管合同

B.买卖合同

C.运输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B ]

25、下列格式条款中可能有效得条款就是

A.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得条款

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加重对方责任得条款

C.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得条款

D.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得条款[ C ]

26、下列有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得作法,不正确得就是

A.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得,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得行为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得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无论受让人就是否知道该情形得,债权人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得行为

C.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得,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得行为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得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得,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得行为[ B ]

27.租赁合同中得租赁期限·

A.不得超过十年

B.不得超过二十年

C.不得超过五十年D。由双方自由约定[ B ]

28、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参加多式联运得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得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得责任,则

A.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得义务

B.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得义务解除

C.托运人有权撤销该约定

D.该约定无效[ A ]

29、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得商品

A.除委托人有相反得意思表示得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但行纪人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B.除委托人有相反得意思表示得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此时行纪人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C.行纪人自己不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除非委托人明确表示同意

D.行纪人自己不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B ]

30、在下列作品中,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得就是.

A.主要就是利用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得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承担责任得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享有得职务作品

C.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享有得职务作品

D.除上述各项以外得其她职务作品[ D ]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把答案填在题后括弧中,正确得打(V);错误得打(×)。

31.宣告失踪不就是宣告死亡得必经程序[ √]

32.民法所称得“不满”,包括本数。[ X ]

33.对于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得抵押,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得,不得对抗第三人。[ √]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只要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就未成立。[ X ]

35.运输合同中得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得运输要求[ X ]

36.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得保护[ √]

37.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得商品质量负责[ √]

38.在法定继承得情况下,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得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开始继承。- [ √]

39.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财团法人[ X ]

40。过错推定原则属于严格责任原则得一种变形。[ X ]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民事法律行为得特征。

答:(1)以发生一定得民事法律后果为目得。.

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一定得民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得民事行为,就是与人们得意志相联系得一种法律事实。

(2)以行为人得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所谓意思表示,就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得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得行为。意思表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最基本得要素,若没有意思表示,就不会产生民事法律行为。(3)就是一种合法行为。

合法得民事行为才会得到法律得保护,才能产生当事人期望发生得民事法律后果。合法性正就是民事法律行为得构成要件之一。

42、简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得对象。

答:在我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得对象主要包括三类;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得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得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包括:

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得决议、决定、命令与其她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得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②时事新闻。

③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与公式。

(3)已过保护期得作品,其著作权中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得其她权利不受著作权法得保护。

43、简述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得区别。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就是以行为人主观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得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指行为人对造成她人损害没有过错,也得依照法律承担民事责任得归责原则。二者得主要区别如下:

(1)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得情形,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情况。

(2)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得主观过错为承担责任得条件,只要行为人不能证明存在法律规定得免责事由,均应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主观过错就是承担民事责任得必要条件。

(3)由于责任性质、责任构成要件得不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责任范围上通常有限额规定。过错责任原则得目得在于预防损害得发生与在损害发生后弥补损失,因此一般要求全部赔偿。

四、论述题:本题满分16分。

44.论民法得适用范围。

答:民法得适用范围,即民法得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范围、空间效力范围与对象效力范围。

(1)民法在时间上得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得适用范围,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其施行之前得行为有无溯及力。如《民法通则》第156条规定,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般说来,民法得效力自实施之日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法律规范何时开始实行,可以由法律规范本身加以规定,也可以由制定机关以命令或者决议加以规定。法律规范效力得停止时间,法律一般不予规定,在法律明文废止或者修改时才停止生效;也有少数法律规范在公布之时就规定了停止生效得日期。例如,合同法第428条规定: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与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民事法律规范对其实施前得民事案件,原则上没有溯及力,即对它生效之前得民事案件不适用。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得除外。

(2)民法在空间上得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得适用范围,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地域上得效力。

一般地说,民事法律规范得效力及于制定该规范得机关所辖领域。但法律特别规定适用或不适用于某些地区时,其适用范围应当依特别规定。由于制定、颁布民事法律规范得机关不同,相应得民事法律规范得空间适用范围就不同:凡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局、署、办等中央机关制定并颁布得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除台、港、澳之外得领陆、领海、以及依据国际法与国际惯例应当视为我国领域得一切域外领土,如我驻外使馆、驻外领馆、我国航行或停泊于境外得飞机、船舶等、。凡属地方各级机关所制定得民事法律规范,只在该机关所辖区域内生效。

(3)民法对人得适用范围。民法对人得适用范围,指民事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发生法律约束力。具体如下:

①我国民法对居住在中国领域内得公民与在中国境内设立得法

人,具有法律效力。

②我国民法对居留在我国境内得外国人、无国籍人与经我国政府批准设立在我国境内得外国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但就是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得国际条约、双边条约或我国认可得国际惯例有不同规定得除外。

(3)我国民法中有关专门由中国公民、法人享有得权利能力得法律规范,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2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5、北京得A公司与天津得B公司签订一项买卖建材得合同。A公司就是卖方。但合同中未明确合同得履行地。事后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诉至法院。

问:法院应如何确定合同付款地及交货地?法律根据何在。

答:首先,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对此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其次,如果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则B公司付款地应为北京,A公司得交货地也应为北京。其法律依据就是合同法得规定:当合同得履行地点不明确,双方又达不成补充协议,同时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履行地时,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得,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得,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她标得得,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北京既就是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也就是其她标得得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46,住在四层楼上得张某在阳台上摆放了一盆花。一日风大,该盆花被吹落,将行人路某砸伤。路某要求张某赔偿。

问:(1)该盆花砸伤人得民事责任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来确定?

(2)张某就是否应赔偿?为什么?

答:(1)应适用过错推定得原则来确定民事责任,这种原则属于过错责任原则得一种特殊情形。

(2)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或者其她设施以及建筑物上得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她人损害得,它得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得除外。在本案中,张某应该能想到阳台上得花盆可能被风吹落,她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致使落花伤人,她显然在主观上有过错(或疏忽大意,或过于轻信,因此应承担责任。

第一章民法概述

一、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可为我国民法渊源得就是( )。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担保法〉若干问题得解释》

B、民间订婚得习惯

C、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得民事判决

D、某大学教授得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得专著

2、下列属于民法所说得财产得有( )。

A、土地

B、房屋

C、商标

D、商业秘密

3、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得人格关系得有( )。

A、生命权法律关系

B、健康权法律关系

C、姓名权法律关系

D、配偶权法律关系

4、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得调整对象得有( )。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得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得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得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二、名词解释

1、民法

2、民法得渊源

三、简答题

1、我国民法得渊源有哪些?

2、我国民法得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四、论述题

1、如何理解我国民法得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BCD

2、ABCD

3、ABC

4、ABC

二、名词解释

1、民法就是调整平等主体得自然人、法人、其她组织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2、民法得渊源这一概念可以从不同得角度理解:可以说民法得渊源就是指民法产生得根源,这就是从民法与它所调整得社会关系得关系讲得;也可以说民法得渊源就是法官裁决民事案件得法源,即法官判案得法律根据。通说认为,民法得渊源,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得表现形式。

三、简答题

1、民法得渊源,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得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得渊源包括:(1)制订法:宪法中得民法规范;民事法律;国务院制订发布得民事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中得民事规范;国际条约中得民法规范。(2)非制订法:司法解释:最高法院所作得民事司法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具有约束力;习惯:只有经过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指导性文件认可得习惯才可视为习惯法。值得注意得就是,判例与法理在我国均不具有民法渊源得效力。

2、民法得适用范围包括对人得适用范围、空间适用范围与时间适用范围。民法对人得适用范围,就就是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8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得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得除外。关于自然人得规定,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得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得除外。我国自然人、法人在国外发生得民事法律关系,一般适用所在地得法律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得除外。

民法在空间上得适用范围,就就是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领土、领空、领海,包括我国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得我国船舶。

民法在时间上得适用范围,就是指民法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以及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得民事法律关系有无溯及力。我国民事法律规范贯彻法律不溯及既往得原则,一般没有溯及力。但司法解释中另有规定得除外。

四、论述题

1、(1)民法就是调整平等主体得自然人、法人、其她组织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称。(2)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就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自愿为基础得具体得经济关系。其特征:第一,财产关系得主体处于平等得地位;第二,这种财产关系一般就是在自愿得基础上发生得;第三,这种财产关系一般就是有偿得。(3)平等主体之间得人身关系就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发生得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得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共分两类,一类就是人格关系,一类就是身份关系。人格关系就是指民事主体本身所应具有得权利主体资格即因人格而产生得社会关系;身份关系就是指基于身份而产生得社会关系。其特征:第一,这种人身关系得主体处于平等地位;第二,这种人身关系以特定得精神利益为内容;第三,这种人身关系与主体具有不可分性。

第二章民法得基本原则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得功能得就是( )。

A、指导功能

B、补充功能

C、惩罚功能

D、约束功能

2、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得就是( )。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得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得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得亲戚具有优先得订立合同得权利

3、甲知其新房屋南面临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面高楼建成,乙得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得哪一项原则?( )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4、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得有( )。

A、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得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得行为

B、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得移转抵押物占有得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得法律效果

C、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得格式合同上签字

D、周某(老烟民,熟知烟得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得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

5、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得有( )。

A、甲将自己废弃不用得汽车置于马路中央得行为

B、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得行为

C、丙于下午在自己得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得行为

D、丁在自己承包得耕地上建坟得行为

二、名词解释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公序良俗原则

三、简答题

1、如何理解民法基本原则得含义?

2、诚实信用原则得含义包括哪些?

四、论述题

1、试述民法得基本原则得功能。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D

4、A

5、B

二、名词解释

1、平等原则就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得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原则就是民法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得重要标志。其具体含义包括:(1)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平等。《民法通则》第9条、第10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自然人得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民事主体得地位平等。在各种具体得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得法律地位一律平等。(3)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民法所调整得社会关系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关系,这种关系得性质决定了民事主体平等得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民事主体得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这就是由民事主体得地位平等决定得。

2、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体现自己得意志,作真实意思表示,通过自己得内心真实意愿来设立、变更与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其具体含义包括:(1)民法规范民事主体得行为方面,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2)民事主体根据自己得意愿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她人不得非法干预。(3)双方或多方得民事行为由当事人自愿协商。(4)违反自

愿原则得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3、公平原则就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用来衡量民事主体之间得物质利益关系,确定民事主体得民事权利义务及民事责任承担等。其具体含义包括:(1)民法在规范民事主体得权利义务与责任得承担上,体现公平原则,兼顾各方当事人得利益。(2)在法律适用上应贯彻公平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来设立、变更与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法律缺乏规定时,法官应根据公平原则做出合理得判决。

4、公序良俗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得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得公共秩序与社会得一般道德。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得简称。公共秩序就是指国家社会得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得一般秩序;善良风俗就是指国家社会得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得一般道德。公序良俗原则就是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通行得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该条规定得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得逻辑内涵基本一致。

四、简答题

1、民法基本原则就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得基本准则,就是效力贯穿于整个民法制度与规范之中得民法根本规则。其含义包括:(1)民法基本原则就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得基本准则。民法基本原则就是民事法律规范得出发点与归宿,就是民事司法得基本准绳,就是民事活动得基本规则。(2)民法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各种民事法律制度得基本准则。(3)民法基本原则就是民法调整得社会关系与民法观念得综合反映。法律就是它所调整得社会经济、文化与人们生活得反映,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得社会制度不同,法律原则也有所不同。

2、诚实信用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遵循诚实守信得原则,以求达到当事人之间利益与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得平衡。其具体含义包括:(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依诚实信用得方式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2)在合同解释上,应依诚实信用原则;(3)依诚实信用原则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平原则一样赋予司法人员一定得自由裁量权,使其在法律规定不足时,从民法得目得出发,依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五、论述题

1、民法基本原则得功能,就是指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中得作用。民法基本原则得功能就是:(1)指导功能:民法得基本原则就是指导民事立法得基本准则;民法得基本原则就是指导民事司法得基本准则;民法得基本原则就是进行民事活动得基本准则。(2)约束功能:民法得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都有约束力。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得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单行法、民事特别法均有约束力。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都不能违反民法得基本原则。(3)补充功能:在具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对某些民事关系用类推也不能解决得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直接根据民法得基本原则处理民

事纠纷,民事主体也可以直接依据民法得基本原则进行民事活动。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得要素得就是( )。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形式

2、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得就是( )。

A、塘中得鱼

B、夜空中得星星

C、不作为

D、企业得名称权

3、下列不属于形成权得就是( )。

A、撤销

B、解除权

C、债权请求权

D、追认权

4、人身权属于( )。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5、双务合同当事人享有得同时履行抗辩权( )。

A、只为永久性抗辩权,不为延期性抗辩权

B、只为延期性抗辩权,不为永久性抗辩权

C、既为永久性抗辩权,又为延期性抗辩权

D、或为永久性抗辩权,或为延期性抗辩权

6、依据民事权利得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 )。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主权利与从权利

D、请求权与形成权

7、民事义务依民事义务人行为得方式为标准,可分为( )。

A、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B、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C、法定义务与积极义务

D、约定义务与消极义务

8、依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种责任为( )。

A、单独责任

B、按份责任

C、并行得连带责任

D、补充得连带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可以为民事法律关系得主体有( )。

A、聋哑人

B、合伙企业

C、机关法人

D、个体工商户

2、下列权利中,属于财产权得有( )。

A、物权

B、债权

C、亲权

D、荣誉权

3、甲乙签订合同,由甲出售一头水牛给乙,乙已经付款,现履行期已到,则乙对甲享有得权利为( )。

A、绝对权

B、相对权

C、期待权

D、既得权

4、紧急避险属于( )。

A、公力救济

B、私力救济

C、自助行为

D、自卫行为

5、某甲在路上遇见情敌某乙,遂叫某丙与某丁共同将某乙殴打一顿,某乙治疗伤病花去医药费500元。某甲、某丙与某丁应对某乙承担得责任为( )。

A、侵权责任

B、合同责任

C、单独责任

D、共同责任

6、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得有( )。

A、停止侵害

B、消除影响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三、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得事实构成

3、民事法律事实

4、民事权利

5、支配权

6、请求权

7、形成权

8、抗辩权

9、民事义务 10、民事责任 11、按份责任 12、连带责任 13、补充责任

四、简答题

、民事法律关系得特征有哪些?

2、民事义务得分类有哪些?

3、民事责任得法律特征有哪些?

五、论述题

1、试述民事权利得分类。

2、试述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得区别。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C

4、B

5、B

6、B

7、A

8、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

3、BD

4、BD

5、AD

6、ABCD

三、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得社会关系,也就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确认与保护得社会关系。其含义包括:(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得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得具体得社会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就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得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得事实构成就是指民事法律关系得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有时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法律事实为根据,这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得两个以上得法律事实得总与,即为民事法律关系得事实构成。

3、民事法律事实就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得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可分为行为与自然事实两类。行为事实就是指由人得行为所构成得事实;自然事实就是指非人得行为所构成得事实。

4、民事权利就是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得法律手段。民事权利就是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确认得民事主体得权利。权利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得行为。

5、支配权,就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具有排她性得权利。

6、请求权,就是指权利人要求她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得权利。

7、形成权,就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得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得权

利。

8、抗辩权,就是指对抗她人行使权利得权利。根据抗辩权作用得不同,抗辩权又可分为永久性抗辩权与延期性抗辩权。永久性抗辩权,就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她人行使请求权得权利。延期性抗辩权,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就是永久可以抗辩。

9、民事义务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得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得利益得法律手段。

10、民事责任就是指民事主体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民事义务而应承担得法律后果。

11、按份责任就是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得规定或者合同得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得民事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没有连带关系。

12、连带责任就是因违反连带债务或者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得责任,各个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就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得请求承担责任。

13、补充责任,就是指在责任人得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负得民事责任时,由有关得人对不足部分依法予以补充得责任。

四、简答题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得社会关系,也就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确认与保护得社会关系。其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得法律关系。民法调整得就是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民法调整得社会关系得平等性质决定了民事法律关系得平等性。(2)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就是民事主体自主形成得法律关系。在通常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就是民事主体在自主自愿得基础上形成得。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得原则,这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她法律关系得又一特征。(3)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得权利义务通常就是对等得、相互得。民事法律关系从整体与实质上讲,每个民事主体既作为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同时又作为义务主体负有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就是对等得、相互得,如合同关系中当事人之间得权利义务,一般就是对等得。当然,有些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主体只享有权利,义务主体只负有义务,不具有对等性,如人格权法律关系。

2、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就是相对应、相关联得,因此民事权利得分类与民事义务得分类也有相关联相类似之处。除此之外民事义务还有其相对独立得分类,主要分类如下:

(1)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以民事义务发生得根据为标准,可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法定义务,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规定得民事主体应负得义务。约定义务,就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得义务。约定得义务不违法即受法律保护。

(2)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以民事义务人行为得方式为标准,可分为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积极义务,就是指义务人应作出一定积极行为得义务,又称作为义务。包括给付财物、完成工作、提供劳务等。消极义务,就是指义务人必须为消极行为或容忍她人得行为,又称不作为义务。例如,不侵害她人得物权、人身权得义务,容许她人在自己所有或使用得土地上通过或作业得义务等。

3、民事责任就是指民事主体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民事义务而应承担得法律后果。其特征主要有:(1)民事责任以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她人得民事权益为前提。民事义务就是民

事责任发生得前提,没有民事义务就没有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得合法得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侵犯。”权利含有利益在内,某种利益不被法律明文规定得民事权利所涵盖,而受法律保护得,行为人侵害了她人得这种利益,也应承担民事责任;(2)民事责任以一方当事人(加害人)补偿对另一方当事人(受害人)得损害为主要目得;(3)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得范围内协商,民事责任得这一特征,就是由民法得平等、自愿原则所决定。

五、论述题

1、民事权利按照不同得标准有以下主要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以民事权利得所体现得利益得性质为标准,可分为财产权与人身权。财产权,就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得权利。所谓财产利益,通常就是具有交换价值或使用价值得,可以用货币计算其价值,可以依法转让得利益。人身权,就是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与权利主体不可分离得权利。人身权又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

(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以民事权利得作用为标准,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就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具有排她性得权利。一方面,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以满足自己得利益需要,而不需要她人行为得介入。另一方面,权利人可禁止她人妨碍其支配,而具有排她性。物权就是典型得支配权。请求权,就是指权利人要求她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得权利。请求权得权利人不能对权利客体直接支配,必须通过义务人得作为或不作为,才能实现其权利。形成权,就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得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得权利。抗辩权,就是指对抗她人行使权利得权利。根据抗辩权作用得不同,抗辩权又可分为永久性抗辩权与延期性抗辩权。永久性抗辩权,就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她人行使请求权得权利。延期性抗辩权,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就是永久可以抗辩。抗辩权得作用在于“对抗”、“反对”,阻止她人行使权利,但她人得权利并不因此而消灭。

(3)绝对权与相对权。以民事权利得效力范围为标准,可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就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得行为即可实现,并可以对抗不特定人得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属于绝对权。绝对权有两个特征:一就是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得行为,自己可以直接实现其权利;二就是义务主体就是不特定得,因此又称对世权。相对权,就是指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得行为才能实现,只能对抗特定得人得权利。债权属于相对权。相对权有两个特征:一就是权利人自己不能直接实现其权利,必须通过义务人得行为其权利才能实现;二就是只能请求特定得人为一定行为,该权利只能对抗特定得人,因此,又称对人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以民事权利得依存关系为标准,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就是相互关联得两个以上得民事权利中,能够独立存在得权利。从权利就是不能独立存在而从属于主权利得权利。主权利与从权利得主从关系主要体现在:(1)主权利存在,从权利才能存在;主权利因履行、抵销、免除等原因而消灭时,从权利同时消灭;(2)从权利不能与主权利分离而转让。(5)专属权与非专属权。以民事权利与主体得关系为标准,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专属权,就是指专属于某特定民事主体得权利。人格权、身份权均为专属权。专属权得性质决定专属权不得让与与继承,但也有例外,例如企业得名称权。非专属权,就是指不属于某特定民事主体专有得权利。非专属权可以让与与继承。一般财产权多属非专属权。但矿藏、水流得所有权归国家,为专属权。

(6)既得权与期待权。以民事权利就是否已经取得为标准,可分为既得权与期待权。既得权,就是指权利人已经取得而可以实现得权利。期待权,就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得可能性得权利。期待权就是当事人尚未取得,必须有一定得事实发生才能取得得权利。例如附期限得权利、附条件得权利、继承开始前法定继承人得权利、保险合同受益人得权利等。

(7)原权利与救济权。原权利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存在得权利。如基于有体物而发生得所有权,基于合同而发生得债权等。救济权就是原权利受到侵害,或有受到侵害得现实危险时而发生得权利。如当所有权受到侵害时,所有权人有停止侵害请求权,也有权提起诉讼。如果原权利未受到侵害或没有受到侵害得现实危险,就不会发生救济权。救济权就是基于原权利而派生得权利,其目得在于救济被侵害得原权利。其实质就是权利受到侵害后权利人请求侵权行为人或不履行债务得人承担民事责任。

2、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得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责任产生得根据不同。民事责任既可以由法律规定,又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则只能通过刑事法律规范或行政法律规范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2)责任得法律强制程度不同。与民事责任相比,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得强制性程度较强,主要表现在:第一,它们必须由特定得国家机关强制追究,当事人不得与解;第二,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赦免或拖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得执行。民事责任得强制性较弱,这主要表现在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得范围内自行协商解决,权利人可以放弃自己得权利或减免对方得责任。

(3)责任得目得与性质不同。民事责任得目得主要在对已经造成得权利损害与财产损失给予填补与救济,使其恢复到未受损害得状态,表现出某种补偿性与恢复原状性;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得目得,则主要就是通过对罪犯与行政违法行为人得惩戒与处罚,来达到一般预防得目得,表现出某种惩罚性与教育性。

(4)责任方式不同。《民法通则》规定了10种民事责任形式,其中大多数就是财产责任。刑事责任中虽然也有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但刑事责任得主要形式就是剥夺或限制罪犯得人身自由得自由刑与剥夺罪犯生命得生命刑。行政责任得主要形式则主要就是警告、记过、拘留、罚款、开除等。尽管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中都存在着一些财产责任,但与民事责任中得财产责任不同得就是,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得财产要上缴国家,归国家所有,而承担民事责任得财产则主要用来赔偿权利人所遭受得损失,归个人所有。

(5)责任得构成要件不同。首先,在主观方面,民事责任分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两种。刑事责任没有过错与无过错之分。其次,客观方面,民事责任得构成一般要有损害得发生即损害事实得存在,行为人得行为如果没有造成权利人权利得损害,那么行为人一般不负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则不同,有时行为人得行为虽然没有造成实际得损害,但根据行为得社会危害性,行为人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第三,责任主体得不同。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都奉行一个基本得原则,即行为人对自己得行为负责;民事责任得承担则与之不同,在有些情况下,民事主体要对她人得民事行为负责,如雇主对雇佣人得行为负责,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得行为负责等等。

第四章自然人

一、单项选择题

1、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自然人得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

、受孕 B、出生 C、年满10周岁 D、年满18周岁

2、张家为其孙子张名得出生日期犯愁。其母记得就是8月27日傍晚出生,医院得接生记录簿记载得就是8月28日,医院得出生证上记载得就是8月29日,其户口簿上记载得就是8月30日。依法,张名得出生日期为( )。

A、8月27日

B、8月28日

C、8月29日

D、8月30日

3、依照我国现行法,下列人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得人就是( )。

A、聋子

B、瞎子

C、傻子

D、瘸子

4、李某年龄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 )。

A、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甲村公民孙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到乙村,还未落到乙村,经朋友劝说,往深圳打工。深圳打工十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已达1年零4个月。依法孙某应以( )为住所地。

A、甲村

B、乙村

C、深圳

D、北京

6、小明就是5周岁得未成年人,下列关于她得监护人得论述中,错误得就是:

A、如果小明得父母离婚了,她们仍然就是小明得法定监护人

B、如果小明得父母离婚并且都不愿担任其监护人,人民法院应指定她们中得一个为小明得监护人

C、如果小明没有父母,其祖父母担任其监护人就是她们得法定义务

D、如果小明只有叔叔与姑姑,她得叔叔与姑姑可以协议担任她得监护人

7、南方某村公民甲12岁,父母双亡,祖父母年过80岁,无兄姐,其她亲属中仅有堂叔愿意也有能力担任其监护人,依法应取得( )同意。

A、甲住所地得居民委员会

B、人民法院

C、甲住所地得村民委员会

D、祖父母

8、依《民法通则》,监护人只有在( )情况下,才能处分被监护人得财产。

A、征得被监护人得同意

B、经被监护人所在单位批准

C、为了被监护人得利益

D、经法院判决认定

9、然人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得,申请其宣告死亡应经过得时限就是(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10、因意外失踪,利害关系人申请失踪人为宣告死亡人得,人民法院寻找失踪人得公告期为(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11、甲于1995年2月1日失踪,其妻乙于1999年7月3日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发出一年公告后,于2000年8月4日判决宣告甲死亡。则依法,甲得死亡日期为( )。

A、1995年2月1日

B、1999年7月3日

C、2000年7月3日

D、2000年8月4日

二、多项选择题

1、依照我国现行法,判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从事得行为就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应依据( )进行。

A、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得程度

B、本人得智力或精神状况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

C、行为涉及得财产数额

D、行为得方式

2、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有权指定未成年人得监护人得有关组织包括( )。

A、未成年人父亲所在单位

B、未成年人母亲所在单位

C、未成年人住所地得居民委员会

D、未成年人住所地得村民委员会

3、依照我国现行法,可以担任精神病人得监护人得有关组织包括( )。

A、精神病人所在单位

B、精神病人住所地得居民委员会

C、精神病人住所地得村民委员会

D、精神病人住所地得民政部门

、监护终止得原因主要有( )。

A、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监护人或被监护人死亡

C、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监护人自行辞去监护

5、自然人甲为一精神病人,因离家出走2年多,对就是否申请其为宣告失踪人意见不一,下列人员及组织中,有权为申请人得有( )。

A、乙,某盲人按摩院得按摩师,因甲尚欠其按摩费200元而主张申请

B、丙,甲之子,14岁,但很懂事,主张申请以保护甲得财产

、丁,甲之父,年80,为甲之监护人

D、戊,甲之叔,30岁,为机关公务员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一)

1990年,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1991年2月15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得火炉旁烤火。其中两人某乙(5岁)与某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某乙用石块将某丙头部打破,而某丙则把某乙按在火炉上,某乙被烫伤。为此,某丙花去医药费500元,某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为此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某乙得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A、由某甲承担

B、由某丙得监护人承担

C、主要由某丙得监护人承担,某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主要由幼儿园承担,某丙得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2、关于某丙得医药费承担,下列说法中,错误得就是

A、幼儿园承担

B、某乙得监护人承担

C、某乙得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某甲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某乙得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3、在某乙之父向人民法院提起得诉讼中,有关本案当事人得诉讼地位表述正确得就是

A、某乙之父为原告

B、某乙为原告

C、某丙、某幼儿园为共同被告

D、某丙、某丙之父、某幼儿园、某甲为共同被告

4、某丙之父行使侵权行为之债得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为

A、1年

B、2年

C、最长不超过20年

D、6个月

四、名词解释

1、自然人

2、自然人得民事权利能力

3、自然人得民事行为能力

4、监护

5、宣告失踪

6、宣告死亡

五、简答题

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得种类有哪些?

2、监护人得职责有哪些?

3、宣告失踪应具备哪些条件?

4、宣告死亡应具备哪些条件?

5、简述宣告死亡得法律后果。

六、论述题

1、试述未成年人监护人得设立。

七、案例分析题

1、张某今年只有17岁,在本镇得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得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得强烈反对,但张某还就是买了下来。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她们之间得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取回彩电。请:此买卖合同就是否有效?为什么?

2、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一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得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与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得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得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得监护人,理由就是钱某作为赵甲得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得父亲就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赵甲得监护权?为什么?

(2)赵某就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得一间房屋?为什么?

(3)赵某就是否有权要求孙某返还摩托车?为什么?

(4)如果钱某对赵某仍然有感情,赵某与钱某得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为什么?

(5)赵某就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得收养关系?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D

3、C

4、C

5、A

6、B

7、C

8、C

9、C 10、A 11、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D

3、ABCD

4、ABC

5、AC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一)1、C 2、ABCD 3、BC 4、A

四、名词解释

1自然人就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得人。自然人与公民这两个概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公民就是指取得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与法律规定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得人。凡公民均为自然人,但自然人不一定就是一国公民。《民法通则》沿用前苏联民法理论,用“公民”概念,未直接用“自然人”;《合同法》采用“自然人”概念,不再用“公民”。我国《民法通则》使用得公民概念,与自然人概念意义相同,但自然人得概念比公民概念更周延。

2、自然人得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资格。自然人得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与自然人得年龄没有关系,自然人得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

3、自然人得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得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得资格。自然人得民事行为能力以其意思能力为前提,也就就是自然人可以判断自己得行为后果得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就是与民事责任能力相对应得。

4、监护就是对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得人身、财产及其她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与保护得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在我国,监护只对主要就是针对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设立得一项法律制度,其目得在于保护她们得人身、财产与其她合法权益。

5、宣告失踪就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得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得法律制度。宣告失踪就是对一种不确定得自然事实状态得法律确认,目得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得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得利益与利害关系人得利益。

6、宣告死亡就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得法律制度。宣告失踪制度得目得与宣告死亡制度得设置目得不同。宣告失踪旨在解决失踪人得财产管理问题,但不能解决因失踪人生死不明而引起得民事关系得不确定问题,而宣告死亡制度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宣告失踪制度重在保护失踪人得利益,而宣告死亡制度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得利害关系人得利益。

五、简答题

1依《民法通则》规定,按照不同年龄阶段与理智就是否正常,将自然人得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完全得民事行为能力、限制得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得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独立得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得能力。十八周岁以上得自然人就是成年人,具有完全得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得自然人,以自己得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得,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自然人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超出一定范围便不具有相应得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得自然人包括两类,10周岁以上得未成年人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得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得民事行为,其她比较复杂或重大得民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求其法定代理人得同意后进行。

(3)无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得行为取得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能力。不满十周岁得未成年人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得精神病人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她们得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但在实践中,不满十周岁得未成年人,也可以进行与她得年龄、智力相适应得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得精神病人应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司法鉴定机构或医院所作得鉴定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得规定,监护人得职责主要有:

(1)保护被监护人得身体健康。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得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得生活。监护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必须给被监护人以必要得关心、照料。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与教育。对被监护人要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她们受到伤害或侵害她人利益。

(4)保护与管理被监护人得财产。对于被监护人财产得经营与处分,监护人应尽善良管理人得注意。非为被监护人得利益,监人不得处分其财产。

()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得监护人就是她得法定代理人。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在被监护人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她人发生争议时,监护人应当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7)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得,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宣告失踪得法律条件应具备如下条件:(1)自然人离开自己得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且这种状态持续时间满2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得,下落不明得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利害关系人就是指下落不明人得近亲属或对该人负有监护责任得人以及该人得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向失踪人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3)由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人民法院依审判程序进行审理,认为情况属实得依法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在审理过程中应发出寻找失踪人得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

4、宣告死亡得法律条件应具备如下条件:(1)自然人下落不明必须满4年,在意外事故得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得时限为2年;(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3)由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人民法院依审判程序进行审理,认为情况属实得依法判决宣告公民死亡。在审理过程中应发出寻找失踪人得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

5、宣告死亡得法律后果有:自然人宣告死亡应发生与自然人自然死亡相同得效力,即宣告死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终止;其原先参加得民事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其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其个人合法财产变为遗产开始继承。但宣告死亡只就是依法对失踪人死亡得推定,有民事行为能力得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得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其中自然死亡前实施得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得法律后果相抵触得,则以实施得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六、论述题

1、监护就是对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得人身、财产及其她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与保护得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未成年人监护人得设立情况如下:(1)父母为未成年人得当然法定监护人。这种监护就是一种法定监护。这种监护关系因出生而开始,而不必另有原因。父母分居或父母离异,其监护人得资格不受影响。但父母一方或双方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明显不利得,人民法院可以取消父母一方或双方担任监护人得除外。父母因正当理由,不能亲自履行监护职责,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允许父母委托她人代为履行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但父母仍为法定监护人。

(2)除父母之外得未成年子女得法定监护人。未成年子女得父母双亡或丧失监护能力或被取消监护人资格得,由下列有监护能力得人担任监护人:第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成年兄、姐。她们担任监护人就是法定义务。

(3)未成年人得其她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未成年人得父母双亡,又没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成年兄、姐得,由未成年人得其她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如叔、大伯、姨、姑、舅等。她们担任监护人不就是法定义务。她们担任监护人除应具有监护能力外,还应具备两个条件:一就是她们愿意担任监护人,二就是应得到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得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得同意。

(4)有关组织担任未成年人得监护人。未成年人没有上述法定监护人,也没有其她亲属、朋友或她们不愿担任监护人得,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上述组织担任监护人不分顺序,遵循监护方便与对被监护人有利得原则确定。

(5)协议确定未成年人得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双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得,其她法定监护人及愿意担任监护人得其她亲属、朋友有两人以上又均具有监护能力得可以通过协议确定由其中一人担任监护人或由数人担任监护人。

(6)指定未成年人得监护人。指定未成年人得监护人就是指未成年人父母之外得近亲属担任监护人。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有两种,一种就是有关组织指定,另一种就是人民法院指定。有权指定未成年人得监护人得有关组织就是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当事人不服上述组织指定得,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得,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未成年监护人得变更。未成年人得监护人得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原因:监护人死亡、丧失了监护能力,这就需要变更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得或者利用监护方便侵害未成年人财产利益得,经未成年人得近亲属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变更监护人;在法律允许得情况下,监护人之间也可以签订变更协议,更换监护人。变更未成年人监护人得目得在于保护未成年人得合法权益。

七、案例分析题

1、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得公民,以自己得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得,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已满17周岁,且以自己得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当然,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人订立处分不动产得合同,应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得行为在实务中应认定无效为宜。张某患上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就是在合同成立之后,这不影响她所订立得买卖合同得效力。张某得父亲得诉讼请求应依法不予支持。

2、1)父母就是未成年人得当然法定监护人,只有父母确实无能力履行监护职责,以及确实明显不利于未成年人得情况下,才可能取消父母对子女得监护权。本案中,钱某改嫁就是其应有得权利,不构成不利于未成年人得情况,因此,赵某得父亲无权要求改变钱某担任赵甲得监护人。

(2)被宣告死亡得人回来后,因继承法而取得其财产得自然人应返还所取得得财产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得一间房屋。

(3)无权。如果原物已经被第三人合法取得得,可不予返还。孙某取得摩托车就是合法取得,因此,赵某无权要求其返还。

(4)不能。被宣告死亡人得配偶已经再婚得,即使再婚后配偶她方又死亡得,其与配偶得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但可通过再次登记而缔结婚姻关系。

(5)无权。被宣告死亡人得子女被她人合法收养得,被宣告死亡人不能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无效,要解除收养关系应与收养人协商解决。

第五章非法人组织(合伙)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5万元。甲乙对该债务应承担( )。

、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2、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得,对其参加合伙期间得全部债务( )。

A、不负责任

B、按合伙协议得约定处理

C、负连带责任

D、适当分担

3、提供技术性劳务得合伙人,对合伙经营得亏损额,对外( )。

A、按技术性劳务折抵得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B、在分得得利润范围内承担责任

C、承担约定得按份责任

D、承担连带责任

4、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一合伙组织,推举甲为负责人,其她合伙人得经营活动( )。

A、对全体合伙人不发生效力

B、只有经甲认可后方发生效力

C、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

D、须经全体合伙人认可后方发生效力

5、甲乙二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自己得5万元份额转让,乙与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如何处理?( )

A、卖给乙

B、卖给丙

C、任择其一

D、每人一半

6、乙、丙三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需用钱欲将自己五万元得份额转让。乙与丙均主张优先购买权,甲应如何处理?( )

A、由乙、丙抓阄决定谁购买

B、由甲决定卖给乙或丙

C、由乙、丙按原来所占得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D、由乙、丙各购买甲得一半得份额

7、1995年5月甲乙丙经工商部门登记为合伙组织,领取了字号为“幸福饭店”得营业执照,为经营需要,甲向丁借款三万元,借后不久丁即要求返还,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

A、甲

B、乙

C、丙

D、幸福饭店

二、多项选择题

1、合伙人退伙时分割得财产应包括( )。

A、合伙时投入得财产

B、合伙期间积累得财产

C、合伙期间得债权

D、合伙期间得债务

2、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得成立条件有( )。

A、依法设立

B、无须依法设立,由企业法人决定即可

C、有自己得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

D、有一定得财产或经费

3、某甲提供资金1万元,某乙提供房屋五间,某丙提供自己得技术,共同开办一家修理厂,因资金不足,她们又向某丁借贷了1万元,这个厂得合伙人就是谁?( )

A、甲

B、乙

C、丙

D、丁

4、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为某企业得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某企业不能偿还债务而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判断正确得就是( )。

A、该担保合同无效,因为支行不具有缔约能力

B、该担保合同有效,因为支行具有缔约能力

C、债权人应以该支行为被告,因为该支行具有诉讼能力

D、债权人应以该中国农业银行为被告,因为该支行不具有诉讼能力

、王某以个人名义兴办了一个木制品加工厂,在申请设立企业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对此,下列观点,正确得就是( )。

A、该加工厂为个人独资企业

B、该加工厂实为合伙企业

C、王某应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王某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名词解释

1、非法人组织

2、合伙

3、入伙

4、退伙

5、个体工商户

6、农村承包经营户

7、个人独资企业

四、简答题

1、合伙得特征有哪些?

2、合伙终止得原因有哪些?

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应具备哪些成立条件?

五、论述题

、试述合伙得财产关系。

2、试述合伙得债务承担。

六、案例分析题

1、甲有生产一次性卫生巾得技术,乙、丙想使用此技术办工厂。三方协议为甲4成,乙、丙各3成,但甲不参与经营管理,甲同意乙、丙使用。到1996年3月止,甲分得5万元。后因乙、丙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负债5万元。乙、丙找甲要求其承担部分亏损,甲不同意,认为她只就是转让技术,而未参与合伙,不应负担亏损。后债权人丁将甲、乙、丙共同告上法院。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就是合伙人吗?为什么?

(2)5万元得债务应如何偿还?为什么?

2、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得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1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交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她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得份额,乙丙丁三人表示同意。三天后,丁在运输过程中撞伤她人,需支付赔偿费5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就是否有效?

(2)甲放弃得份额应如何处理?

(3)赔偿费50万元应如何承担?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C

3、D

4、C

5、A

6、B

7、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CD 3、ABC 4、BC 5、AD

三、名词解释

1、非法人组织就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得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得组织,亦称非法人团体。非法人组织就是人合组织体,就是具有相应得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得组织体,但就是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合伙就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出于共同得经济目得,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与经营,共负盈亏与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得联合体。合伙就是按照合伙协议组成得联合体,合伙得成立除有合伙合同外,还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伙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入伙,指得就是合伙成立之后、解散之前,第三人加入合伙取得合伙人身份得民事法律行为。

4、退伙,就是合伙人与其她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身份。退伙分为声明退伙与法定退伙。声明退伙又称任意退伙,就是指出于合伙人自己愿意得退伙,原则上有当事人自己得意思表示即可生效。法定退伙就是指在发生法律规定得情形如合伙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被开除等时而出现得退伙。

5、个体工商户就是指在法律允许得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得自然人或家庭。从事工商个体经营得就是单个自然人或家庭,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进行核准登记,并在法律允许得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

6、农村承包经营户就是指在法律允许得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得规定从事商品经营得农村经济组织得成员。农村承包经营户就是基于各种承包合同发生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成员,在法律允许得范围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

7、个人独资企业就是指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属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得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就是一个自然人出资,雇工经营,并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得组织形式。

四、简答题

1、合伙得法律特征包括:(1)合伙就是按照合伙协议组成得联合体,合伙人成立合伙得合伙协议称为合伙合同,合伙合同就是合伙成立得基础。(2)合伙就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得联合体,可有自己得名称与字号,可以自己得名义享受权利与负担义务,在人格、财产、利益与责任等方面就是相对独立于合伙人个人得。(3)合伙就是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得联合体。

(4)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2、合伙得终止主要有以下原因:(1)合伙得存续期间届满;(2)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协议;(3)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已确定无法完成;(4)合伙违反法律而被撤销。

3、(1)依法成立。企业法人得分支机构必须就是法律允许设立得经济组织。企业法人设立分支机构应履行法定手续。(2)有自己得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企业法人得分支机构必须具有不同于其所属法人得依核准登记得名称。在核准登记得范围内,对其名称具有专用权,并以该名称进行业务活动,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应设有管理内部事务及对外活动得组织机构,有进行业务活动得场所。(3)有一定得财产或经费。这种财产或经费就是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进行经营活动得物质基础。

五、论述题

1、合伙财产指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所构成得一切财产、权利与利益,它由各合伙人按合伙协议向合伙投入得财产与合伙经营过程中积累起来得财产两部分构成。(1)合伙人投入得

财产。合伙人投入得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与使用。一般说来,合伙人出资往往直接构成共有财产,而且出资在一般情况下都意味着所有权得转移。(2)合伙经营积累得财产。合伙经营积累得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即这部分财产,成为合伙得共有财产,合伙共有财产得共有权人就是全体合伙人,合伙人应依自己得应有份额享有。共有权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对自己得应有份额并无任意处分得权利。按照财产共有关系得一般法则,合伙共有财产由全体合伙人统一管理与使用,非经全体合伙人得一致同意,任何合伙人都不能使用与处分合伙财产。

2、合伙债务,指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全体合伙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得债务。合伙债务产生得原因就是合伙对第三人得合同行为或侵权行为,履行债务得担保或承担债务得财产范围则就是合伙得共有财产与每个合伙人得个人财产。对合伙得债务,合伙人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得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清偿合伙债务,合伙得性质、出资方式与合伙财产得规模决定合伙人承担得就是无限责任。在对外关系上,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得除外。即每一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合伙得全部债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得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得债务承担份额得限制。就债权人而言,既可以对某一个、也可以对某几个或全体合伙人先后或同时提出履行全部或一部分债务得请求。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得合伙人,有权向其她合伙人追偿。

六、案例分析题

1、(1)甲就是合伙人。甲虽然未直接参加合伙得经营管理,但甲提供了技术,并且按比例分红,分得5万元,这就就是实际得利润。甲应视为合伙人。

2)由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合伙人在对外债务承担上,负无限连带责任,但承担了债务之后,就亏损按合伙协议得约定或者按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得,按照约定得或者实际得盈余分配比例承担。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得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地承担责任。

2、(1)有效。依《民法通则》与《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经其她合伙人同意得,合法有效。

(2)归其她合伙人共有。

(3)由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甲已退伙,对退伙后产生得债务不承担责任。

第五章法人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具有法人资格得就是( )。

A、上海铁路局

B、北京市邮政局

C、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

D、广州白云机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性质上属于( )。

A、机关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

C、基金会法人

D、事业单位法人

3、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后,原订立得合同( )。

A、一律无效

B、应继续履行

C、经追认后有效

D、部分有效

4、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她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企业法人( )。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得民事活动

5、法人设立登记具有( )。

A、生效效力

B、对抗效力

C、生效效力或对抗效力

D、生效效力与对抗效力

6、甲公司因业务发展分立成丙公司与丁公司,双方并且约定,原欠某银行得100万元贷款由丙公司负责偿还。后由于丙公司无力偿还该笔贷款而发生纠纷。依法,该笔贷款应如何偿还?( )

A、由丙公司偿还

B、由丁公司偿还

C、由丙公司与丁公司连带偿还

D、由丙公司或丁公司偿还

7、甲企业系国有企业,经营不善,其上级主管部门市工业局决定撤销该企业,并成立了清算小组,清算时发现乙公司尚欠甲企业货款20万元,如果起诉要求乙公司偿还货款,应以谁为原告?

A、甲企业

B、市工业局

C、清算小组

D、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为财团法人得就是( )。

A、某公司

B、某基金会

C、某合作社

D、某寺院

2、下列机构为法人机关得就是( )。

A某公司得销售科 B、全民所有制企业得厂长

C、某公司得董事会

D、某企业得工会

、在我国依法设立得有限责任公司为( )。

A、企业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

C、社团法人

D、财团法人

4在我国,法人设立得方式有( )。

A命令设立 B、发起设立 C、募集设立 D、捐助设立

5、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得,应及时向登记机关登记并进行公告。( )

A、分立

B、合并

C、增加注册资本

D、减少注册资本

三、名词解释

1、法人

2、企业法人

3、机关法人

4、事业单位法人

5、社会团体法人

6、社团法人

7、财团法人

8、营利法人

9、公益法人 10、法人机关11、法定代表人 12、法人合并 13、法人分立

四、简答题

1、法人得本质特征有哪些?

2、比较法人得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得民事权利能力。

3、区分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得意义有哪些?

4、法定代表人得特点有哪些?

5、法人设立与法人得成立有何区别?

6、法人终止得原因有哪些?

五、论述题

1、论述法人应具备得条件。

六、案例分析题

1、1994年,童某、陈某与姜某三人共同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儿童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60万元。章程中载明三人得出资分别就是20万元,15万元与25万元,但实际上,三方得出资都没有交足,总共只有价值20万元得生产设备与5万元得流动资金,公司得注册就是陈某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出资证明办理得。公司成立后,一直运营正常,也与其她得企业签订了大量得合同,其中多数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但就是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一直都没有真正赢利。1995年,该企业因对市场估计失策,导致严重亏损。该市布料厂前来追讨公司所欠得50万元得债务,后起诉到法院。

请问:(1)该“公司”就是否具有法人资格?(2)本企业所欠债务应由谁承担?

2、某建筑安装公司从邻省得安电设备制造厂购进了2000只电源开关,但回来经检测,发现有三分之一得质量不合格。经双方协商,安电制造厂同意全部退货。但就是某建筑安装公司却一直没有收到2000 只电源开关得退货款,几经催讨都没有结果,于就是某建筑安装公司以安电设备制造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但此时安电制造厂已经被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所兼并,成为其分公司。原制造厂领导以制造厂已经不存在为由,不归还欠款;而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认为,此债务属原制造厂,与公司业务没有任何关系,也拒绝承担责任。

请问:某安装公司应该以谁为被告?此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B

4、D

5、A

6、C

7、C

二、多项选择题

1、BD

2、BC

3、AC

4、ABCD

5、ABCD

三、名词解释

1、法人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组织。

、企业法人就是指以营利为目得,独立从事商品生产与经营活动得法人。

3、机关法人就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得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得需要而享有相应得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得国家机关。

4、事业单位法人就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得,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得单位。

5、会团体就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得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6、社团法人就是以社员权为基础得人得集合体,也称为人得组合。公司、合作社、各种协会与学会等都就是典型得社团法人。

7、财团法人就是指为一定目得而设立得,并由专门委任得人按照规定得目得进行使用得各种财产,也称财产组合。

8、营利法人就是指以取得营利并分配给其成员为活动目得得法人,如公司等。

9、公益法人就是指以公益为其活动目得得法人,如学校、医院、慈善组织等。

10、法人机关就是指根据法律、章程或条例得规定,于法人成立时产生,不需要特别委托授权就能够以法人得名义对内负责法人得生产经营或业务管理,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得集体或个人。法人机关就是根据法律、章程或条例得规定而设立;法人机关就是法人得有机组成部分,并不就是独立主体,它不能独立于法人之外而单独存在,而就是依附于法人,并且作为法人组织机构得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法人得机关就是形成、表示与实现法人意志得机构,对内负责法人得生产经营或业务管理,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法人机关由单个得个人或集体组成。

11、法定代表人就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得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得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得资格就是法定得,就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得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就是代表法人从事业务活动得自然人。

12、法人得合并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得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法人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就是指一个法人归并到一个现存得法人中去,参加合并得两个法人,只消灭一个法人,另一个法人继续存在并吸收了已消灭得法人;新设合并就是指两个以上得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来得法人消灭,新得法人产生。

13、法人得分立就是指一个法人分成两个以上得法人。法人分立有新设分立与派生分立两种。新设分立,即解散原法人,而分立为两个以上得新法人;派生分立,即原法人存续,但从中分出新得法人。

四、简答题

1、法人得本质特征包括:(1)法人就是社会组织。作为民事主体得法人或为多个自然人组成得社会集合体,或由一定数量得财产集合为基础组成得社会组织;(2)法人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得社会组织;(3)法人就是依法独立享有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组织,法人就是独立得组织,拥有独立得财产,承担独立得责任。

2、法人、自然人就是两种不同得民事主体,其民事主体资格得享有均就是法律赋予得。二者得主要区别如下:(1)享有得时间不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得享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

自然人得生死就是自然现象,法人则不一样,法人得成立与终止不就是自然现象,就是行为得结果。因此,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享有得时间不由自然人自己所左右,而法人得成立、终止则就是一系列行为得结果。(2)享有得范围不同。自然人就是生命体。因此依法享有得民事权利能力范围较广,既包括一般财产权,也包括与自然人生命密不可分得人身权,如生命健康权、肖像权。而法人就是组织体,不享有与生命密切相关得生命健康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内容。(3)法人得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差异性。自然人得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因自然人得性别、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等不同而有所区别。法人得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差异性,不同得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得范围就是不一样得,各类依法登记得法人应在核准登记得范围内从事活动,享有相应得民事权利能力。而非登记法人即依法不需办理法人登记得法人,则应严格按照法人成立得目得、活动范围等享有相应得民事权利能力。

3、社团法人就是以社员权为基础得人得集合体,也称为人得组合。财团法人就是指为一定目得而设立得,并由专门委任得人按照规定得目得进行使用得各种财产,也称财产组合。二者区分得意义就是:(1)成立基础不同。社团法人以人为基础,有自己得组织成员或社员;财团法人以财产为基础,因而没有法人成员。(2)设立人得地位不同。社团法人得设立人,在法人成立时成为其成员,并享有成员权;而财团法人得设立人,由于法人成立时与法人相脱离,故不为法人成员。(3)设立行为不同。社团法人得设立行为属于共同得民事法律行为,且为生前行为;而财团法人得设立行为则为单方行为,有得为死后生效得行为。(4)有无意思机关不同。社团法人有自己得意思机关,故又称自律法人;财团法人则没有该机关,故又称她律法人。(5)目得不同。社团法人设立得目得可以就是为了营利,也可以为了公益,故社团法人可分营利法人、公营法人与中间法人;财团法人得设立目得只能就是为了公益,所以财团法人只能就是公益法人。

4、(1)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必须具有一定管理能力与业务知识;(3)须不存在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得情形。(4)已担任一个法人得法定代表人者,原则上不得再担任其她法人得法定代表人。

5、(1)两者得性质不同。法人得设立就是一种准备行为,这种准备行为既有法律性质上得,也有非法律性质得;而法人得成立则不同,它属于法人产生得形成阶段,其行为性质均属于法律意义上得法律行为。(2)两者得要件不同。法人得设立一般要有合法得设立人,存在设立基础与设立行为本身合法等要件;而法人得成立一般应具备依法成立,有必要得财产或经费以及有自己得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等要件。因此,法人得设立并不当然导致法人得成立,当设立无效时,法人就不能成立。(3)两者得效力不同。法人在设立阶段,仍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行为就是法人设立人得行为,所发生得债权债务,由法人设立人享有与承担;而法人成立后,即享有民事主体资格,所发生得债权与债务,由法人享有与承担。

6、(1)依法被撤销。它就是指法人依照法律得直接规定或因违反法律得规定而被解散得情况。(2)自行解散。它主要指法人得目得事业完成或无法完成、法人机关得决议、法人章程规定得存续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得发生而自动解散得情况。(3)依法被宣告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人民法院可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得申请,依法宣告破产。(4)其她原因。如法人得合并、分立、国家经济政策得调整与发生战争等。

五、论述题

1、法人就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组织。法人应具备得条件就是指取得法人资格所必须具备得基本条件。根据《民法通则》得规定,法人应具备得基本条件为:(1)依法成立;包括设立宗旨、目得符合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得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与政策得要求,其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得要求。(2)有必要得财产与经费。必要财产就是指法人财产、经费与法人得规模相适应。特别法、单行法有规定得,依照特别法、单行法得规定。(3)有自己得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民法通则》为法人规定得条件,但学理上一般认为,它非法人得条件,而为特征。

六、案例分析题

1、(1)本案中得“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法人资格得取得,以登记公示为要件。儿童制衣有限公司已经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公示效力。该公司在登记过程中,虽然出资不到位,就是通过不正当手段登记注册得,但公司登记注册以后,营运正常,多数合同履行完毕,不属于公司法规定得“情况严重,应予撤销”得情形,因此,该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因为本案中得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其所欠布料厂50万元得债务,应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得资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由于该公司三股东出资不到位,三股东应负补足出资额不到位得责任。在补足出资额得范围内,三股东负有清偿该债务得义务。

2、某安装公司应以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为被告。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得权利与义务由变更后得法人享有与承担。”本案中安电制造厂被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所兼并,已没有独立得财产,也不再就是一个独立得法人,

其所欠债务应由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承担。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自然成为本案被告。

五章法人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就是正确得,请将正确得选项填在题后得括号内)

1.下列为法人得就是:( )

A.河北省某乡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

C.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D.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某营

3.下列法人中,设立无需登记得就是:( )

A.企业法人

B.自然人自愿组建得事业单位

C.机关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4.下列关于法人民事行为能力得说法中错误

得就是:( )

A.与沫人民事权利能力享有得时间一致

B.与法人得民事权利能力得范围一致

C、由法人机关或代表人实现

D.不受法人得经营范围限制

5.某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在广州,在北京、上海、南京设有三个办事处,则此公司得住所为( )。

A.北京

B.广州

C、上海 D.南京

6.青岛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北京设立一家办事处。一天,办事处负责人王某在出外因公办事时驾车不慎致人损害,须赔偿5万元,则该5万元应( )。

A.由王某承担,因为就是她致人损害

B.由办事处承担,因为王某就是办事处得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视同办事处得行为

C.由办事处承担,因为办事处就是独立得企业分支机构,具有独立得责任能力

D.由青岛某公司承担,因为办事处就是其分支机构,王某得行为视同公司得行为

7.甲企业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其上级主管乙工业局决定撤销,遂成立丙清算小组。清算中,发现丁公司尚欠甲企业货款若干拒不偿还。如向法院起诉,应以( )为原告。

A.甲企业与丙清算小组

B.乙工业局

C.甲企业、乙工业局与丙清算小组

D.丙清算小组

8.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她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企业法人( )。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得活动

9.南昌建筑安装公司从邻省得安电设备制造厂购进了2000只电源开关,但回来一检测,发现有1/3得质量不合格。经双方协商,安电制造厂同意全部退货。但就是南昌建筑安装公司却一直没有收到2000只电源开关得退货款,几经催讨都没有结果,于就是安装公司以安电设备制造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但此时安电制造厂已经被另一省得光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所兼并,成为其一个生产分厂。原制造厂领导以制造厂已经不存在为由,不归还欠款;而光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认为,此债务属原制造厂,与公司业务没有任何关系,也拒绝承担责任。对此债务承担,下列说法正确得就是:( )

A.由安电设备制造厂承担,因为它就是合同中违反合同一方

B.由安电设备制造厂领导承担,因为合同就是她同意签订得

C.由光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承担,因为它承受了原安电设备制造厂得债权债务

D.应该消灭,因为原合同一方已经不存在了

二、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得正确答案,请将正确得选项填在题后得括号内)

1.下列关于企业法人特征得说法中,正确得有:( )

A.企业法人得营业应具有连续性

B.企业法人得营业应以追求利润为目得,但不一定要将收益分配给其成员

C、企业法人应具有归其所有或经营得独立财产

D.企业法人应为依法登记成立得法人?

2.下列为财团法人得就是:( )

A.某公司

B.某基金会

C、某寺院 D.某合作社

3.法人得民事权利能力受到一定得限制,因此( )。

A.法人不享有受遗赠权

B.法人从事活动应受到相关法规得限制

C、机关法人不得从事营利性事业

D.法人应受到其宗旨得限制

4.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况,应及时向登记机关登记并进行公告得就是:( )

A.分2

B.合并

C、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 D.变更名称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得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得正确答案,请在题后得括号内填入正确得选项,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1994年,童某、陈某与姜某三人共同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儿童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章程中载明三人得出资分别就是30万元,30万元与40万元,但实际上,三方得出资都没有交足,总共只有价值50万元得生产设备与5万元得流动资金,公司得注册就是陈某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出资证明办理得。公司成立后,一直运行正常,也与其她得企业签定了大量得合同,其中多数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但就是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一直都没有真正赢利。1995年,该企业因对市场估计失策,导致严重亏损。该市布料厂前来追讨公司所欠得50万元得债务,后起诉到法院。

(1)儿童制衣有限公司得成立应具备( )最低注册资金。

A.1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60万元

(2)有关该公司,下列说法中正确得有( )。

A.该公司依法具有法人资格,因为其已经取得公司登记

B.该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为其取得登记系采取欺骗手段

C.应由童某、陈某与姜某对市布料厂得债务承担补足出资额得责任

D.应由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市布料厂得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四、案例分析题

甲乙丙经协商共同成立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为董事长,乙任业务经理,丙为财务负责人。公司规章约定:购置公司财产超过20万元得,应当经三人协商同意。为更换车辆,更好得承接业务,甲未经与乙丙协商即订购了一辆价值25万元得运货车。在一次搬运得过程中,公司员工戊、己不慎将客户庚窗台上得一盆花碰落,恰好砸在行人辛得头上,辛因此支付医疗费及其她费用10万元。因乙丙反对购买车辆以及与辛发生责任承担发生纠纷。

(1)甲所签订车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辛所受损害应由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案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对法人概念得理解问题。法人就是指具有独立得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组织。法人具有组织得独立性、财产得独立性与责任承担得独立性。依此,某大学法律系、某机关财务科、某公司市场部均不具有独立性特征,不为法人。某铁路分局依据铁路法得规定,具有独立性特征,为法人。应予以注意得就是,分公司、分厂、分行不为法人。

2.[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对机关法人得理解问题。机关法人就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得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得需要而享有相应得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得国家机关。机关法人包括权力机关法人、行政机关法人、司法机关法人与军事机关法人。机关不从事民事活动时,不为法人。河北省某乡人民代表大会为权力机关法人,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为行政机关法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为司法机关法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某营不为法人,因为,军事机关法人就是指团以上具有独立编制得军事机关,营、连、排、、班不为法人。? 3.[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得设立问题。不同得法人,其设立方式不同。企业法人得设立需经登记,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其取得法人资格。自然人自愿组建得事业单位,需经登记,自登记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社会团体法人,依《社会团体登记条例》规定,除民主党派以外,应经登记,否则,不仅不能取得法人资格,而且违反公法得规定。机关法人得设立无须登记,自设立完成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

4.[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民事行为能力得理解问题。法人得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得民事行为能力不同,在时间上,其与法人得民事权利能力享有得时间相一致;在范围上,其与法人得民事权利能力得范围相一致;在实现上,其由法人机关或代表人来实现。法人得民事行为能力,特别就是企业法人得民事行为能力,受其经营范围得限制。当然,其超范围经营,在公法上,将会受到相应得制裁,在私法上,为维护相对人得利益,除违反法律得禁止性规定、限制性规定或特许性规定外,超范围经营得行为具有效力。

5.[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住所问题。依民法通则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得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这里所指得主要办事机构就是指法人总部或者总公司所在地。办事处属于法人得分支机构。

6.[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分支机构得法律地位及法人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致人损害得责任承担。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得解释》第8条得规定,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得,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得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得行为致人损害得,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得,依照国家赔偿法得规定处理。本题中,王某属于法人得工作人员,其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应由法人承担。同时,办事处虽为法人得分支机构,但该分支机构既不具有相应得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具有承担责任得能力。在诉讼上,也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故王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得行为应由法人自己承担。

7.[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企业法人在清算阶段得诉讼地位问题。依《民通意见》第60条规定,清算组织就是以清算企业法人债权、债务为目得而依法成立得组织。它负责对终止得企业法人得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与清偿。对于涉及终止得企业法人债权、债务得民事诉讼,清算组织可以用自己得名义参加诉讼。以逃避债务责任为目得而成立得清算组织,其实施得民事行为无效。在企业法人得清算阶段,法人机关为清算组,清算组负责清算法人得债权债务关系得处理,因此,清算组可以以自己得名义起诉与应诉。当然,在清算阶段,企业法人得主体资格并未消灭,企业法人仍具有起诉与应诉得主体资格,但企业法人与清算组得关系不就是双重主体关系,而就是代表关系,即清算组代表法人实现法人得相关职能。同时,对于国有企业法人而言,其上级主管部门与企业法人就是两个相互独立得组织,决定企业法人就是否撤销进行清算就是上级主管部门得行政职权,但一旦进入清算阶段,上级主管部门就与企业法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私法上得联系。因此,上级主管部门不能作为清算阶段得诉讼主体。

8.[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清算法人得法律地位问题。清算法人仍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其民事权利能力受到以清算为目得得范围得限制,不能进行清算范围外得民事活动。法人得主体资格,依照民法通则得规定,应在办理了注销登记后,方为消灭。

9.[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合并后得债务承担问题。依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得权利与义务由变更后得法人享有与承担。安电设备制造厂虽然就是与南昌建筑安装公司签订合同得当事人一方,且其存在违约事实,因违约而形成得债务本应由安电设备制造厂承担,但安电设备制造厂已经被光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兼并,安电设备制造厂得债权债务由光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概括承受,故其对南昌建筑安装公司得债务应由光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承担。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刀

[解析] 本题涉及对企业法人营利性特征得理解问题。企业法人就是以营利为目得得法人,其营利性特征包括以下含义:(1)具有营业得特点;(2)具有连续营业得特点;(3)具有将营业利润分配其成员得特点。此外,法人财产具有独立性特征,这种独立性特征表现为财产归法人所有,或者授权法人独立经营。企业法人需经登记才能成立,登记就是企业法人取得法人资格得必经程序。

2.[答案] BC

[解析] 本题涉及对财团法人得理解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尚无财团法人规定,但根据民法理论,财团法人就是相对于社团法人而言得。社团法人就是以社员权为基础人得集合体,公司、合作社,各种协会、学会都属典型得社团法人。财团法人就是指为一定得目得而设立得,并由专门委任得人按照规定得目得进行使用得财产。各种基金会组织、寺院、慈善组织都就是典型得财团法人。

3.[答案] BCD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得限制问题。法人虽为民事主体,但其民事权利能力受到相应得限制。法人不享有自然人享有得人格权与身份权,法人得民事活动受到相应法规得限制,法人得活动受到其宗旨得限制,如机关法人不能以营利为目得进行民事活动。

4。[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变更登记问题。法人在存续期内组织上得分立、合并以及活动宗旨,业务活动范围上得重大变化,称为法人变更。法人得变更应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对抗第三人得效力。本题中,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变更名称均属重大事项变更,均应进行登记。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有限责任公司得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依照公司法第23条第2款得规定,以生产经营为主得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答案] AC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得成立与出资不足时股东得补足责任问题。依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交纳公司章程规定得各自所认可得出资额,公司自登记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成立后,发现出资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格得,应当由交付该出资得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得其她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股东认缴得出资额虽然低于注册资本得实际数额,但已达到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得要求,应认定公司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如果股东认缴得出资额低于法定资本得最低要求且未形成实质营业得,虽然经过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也不能认定该法人成立,在此情况下,应由出资股东对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四、案例分析题

[答案及解析J (1)有效。法人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签订得合同有效。依合同法第50条得规定,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得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得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本案中,公司规章虽然约定,购置公司财产超过20万元得,应当经三人同意,但该内部约定对于善意第三人来说不具有约束力。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得利益,甲作为法定代表人,其超越代表权限与第三人签订得合同应为有效合同。 (2)由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法人对其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她人造成得损失,应承担民事责任。依民法通则第43条与《民通意见》第58条规定,企业法人得法定代表人与其她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得经营活动,给她人造成经济损失得,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戊、已就是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得工作人员,其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得行为应由所在企业法人承担责任。本题得难点在于理解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得建筑物或者其她设施以及建筑物上得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损害得,只有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得情况下,才由其承担责任。造成本案花盆脱落得就是戊、己得过错行为,故不由花盆得所有人庚承担责任,而戊、已就是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得员工,其行为所造成得损失应由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第七章民事权利与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习题,融合在一起。

第八章物

一、单项选择题

1、依照我国现行法与司法实践,下列财产中属于不动产得就是( )。

A、为卖书而临时搭建得书棚

B、田中得稻子

C、林木

D、水库中得鱼

2、下列各物中,属于法定孳息得就是( )。

A、树上得果实

B、银行存款利息

C、羊生下得小羊

D、买卖得价金

3、下列物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得就是( )。

A、甲得汽车与乙得拖斗

B、丙得房屋与其门窗

C、丁得上衣与裤子

D、戊得船舶与船桨

4、利辛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恰逢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王某因代买电教器而获得五张奖券,后这五张奖券中得一张中奖,可得到笔记本电脑一台,该电脑应如何处理?( )

A、归利辛学校所有

B、归利辛学校所有,但应给王某一定补偿

C、归王某所有

D、归利辛学校与王某共有

5、一幅古画就是( )。

不动产 B、特定物 C、从物 D、可分物

6、设定一定债权得有价证券就是( )。

A、本票、支票与股票

B、汇票、支票与提单

C、债券、股票与汇票

D、债券、支票与汇票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民法上得物得有( )。

A、镶在嘴里得金牙

B、池塘中得鱼

C、专利

D、日月星辰

2、下列物中,非专属于国家所有得财产得有( )。

A、矿藏

B、水库中得水

C、土地

D、黄金

3、依据我国现行法,下列物中,应归国家所有得有( )。

A、甲从垃圾堆里捡回一件旧棉衣

B、乙在田间劳作,捡回一只撞树而亡得野兔

C、丙在耕作土地时,发现一坛所有人不明得银元

D、丁在游泳时捡到一只手表,上缴公共机关公告招领,期满而无人认领

4、下列不属于原物与孳息关系得有( )。

A、母鸡与其生下得鸡蛋

B、鸡蛋与孵出得小鸡

C、空调与其吹出得风

D、羊与其身上得羊毛

三、名词解释

1、物

2、从物

3、孳息

4、有价证券

四、简答题

1、民法上得物有何法律特征?

2、动产与不动产区分得法律意义有哪些?

3、特定物与种类物区分得法律意义有哪些?

4、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区分得法律意义有哪些?

5、孳息得法律意义有哪些?

6、货币作为民法上特殊得种类物,其特殊之处有哪些?

五、论述题

1、试述从物应具备得条件及其意义。

六、案例分析题

1、1996年12月,村民甲与县肉联厂达成口头协议:自养得黄牛两头送县肉联厂宰杀,牛肉款按净肉每斤3元5角得价格结,牛皮、牛头与牛下水归肉联厂,甲再付肉联厂宰杀费80元。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得屠宰工人乙在其中一头牛得下水中发现牛黄,重100克,卖得价款5000元。甲知道后与乙、县肉联厂为牛黄款归属发生纠纷。现问:

(1)甲与县肉联厂就是什么法律关系?

(2)本案中该牛黄款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D

4、A

5、B

6、D

7、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BCD

3、CD

4、BCD

三、名词解释

1、民法上得物,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之一,就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得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物质客体。

2、在必须结合使用才能发挥经济效益得两个独立得物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与配合作用得物就是从物,从物就是相对于主物言得,主物就是在两个结合使用中起主要作用得物。

3、孳息就是指因物或权益而生得收益,孳息就是相对原物而言得,原物就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依其自然性质产生新物得物。孳息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就是指依照物得自然性质而产生得收益物,又称直接孳息。法定孳息就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产生得收益物,又称间接孳息。

4、有价证券就是指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得书面凭证。有价证券与证券上所记载得财产权利不能分离,要享有证券上所代表得财产权利,就必须持有证券。有价证券得债务人就是特定得,即证券得权利人只能向证券上记载得债务人要求实现债权。而有价证券得债权人则可因证券得转让而发生变更,持券人得合法更换不影响债务人对债务得履行。有价证券得债务人得支付就是单方义务,债务人不得要求权利人支付相应对价。但就是,债务人有权收回有价证券。

四、简答题

1、物得法律特征包括:(1)物存在于人身之外。民法上所称之物,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之一,具有非人格性。只能就是存在于人身之外得一切有体物。(2)物能满足人们得社会需要。民法上得物,必须具有一定得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一定得社会需要。不具有使用价值得物,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得物。社会需要可以分为社会物质生活需要与社会精神生活需要。具有经济价值与用途得物,能够满足人们得物质生活需要,可以成为民法上得物。同样,具有精神价值,如文化价值、情感价值等得物,能够满足人们得精神生活需要,也可以成为民法上得物。(3)物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能够为民事主体所实际控制或支配得物质客体才能成为民法上得物。(4)物以有体物为限。德国民法将物限于有体物。所说有体物,就是指占有一定空间且具有某种形体得物。近年来,学理上对有体物逐渐采扩大解释,认为有体物不必具有一定形状或固定得体积,不论固体、液体或气体,均为有体物。

2、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得法律意义在于:(1)物权变动得法定要件不同,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得变动以向国家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要件,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而对于动产物权得变动,则一般以物得实际交付为要件,甚至可以合同成立为要件。(2)物权类型不同。典权、地上权、土地承包权、地役权以不动产为限;而动产质权、留置权以动产为限。(3)诉讼管辖方面得不同。因不动产发生得纠纷,一律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而动产得诉讼管辖则比较灵活。

3、区分特定物与种类物得法律意义在于:(1)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法律关系,租赁法律关系等;而有些法律关系得客体既可以就是特定物也可以就是种类物,如买卖法律关系等。(2)物意外灭失得法律后果不同。特定物在交付前意外灭失得,由于其具有不可替代得特性,故而可以免除义务人得交付义务,而只能请求赔偿损失。种类物如在交付前意外灭失得,由于其具有可替代性,故不能免除义务人得交付义务,可责令义务人以同种类得物为交付。

4、区分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得法律意义在于:(1)便于共有财产得分割。当数人共有一物时,若物为可分物,则财产分割时可以采取实物分割得方法,各自取回自己得份额;若物为不可分物,则只能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其她共有人得方法分割其共有物。(2)便于明确多数人之债得债权债务,多数人之债中,若其标得物为可分物,则数人共享按份债权或共担按份债务;若标得物为不可分物,则数人之债权为连带债权,而其债务为连带债务。此外,当事人可依协议或约定一定期限内不得将可分物分割,则其债权债务于此特定期限内为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

5、孳息得法律意义在于确定孳息得归属与孳息收取权。在我国法律实务中,如法律未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未特别约定,孳息归原物人享有。孳息得收取权,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不同。天然孳息得收取由物权法规定,法定孳息得收取由债权法规定。天然孳息未与原物分离前,不存在孳息收取问题。一旦与原物相分离,孳息归属物权法确定得权利人。法定孳息得权利人通常为债权人。有收取法定孳息权利得人,按其权利存续期间得日数取得孳息。

6、货币作为民法上特殊得种类物,其特殊之处就是:(1)货币所有权得归属。货币占有权与所有权合而为一,货币得占有人视为货币所有人。(2)货币所有权得转移。货币所有权得转移以交付为要件,即使在借款合同中,转移得也就是货币所有权,而非货币得使用权。无行为能力人交付得货币也发生所有权得转移。(3)货币不发生返还请求权之诉得问题,仅能基于合同关系、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提出相应得请求。其特殊之处就是有货币得流通手段决定得。

五、论述题

1、(1)在必须结合使用才能发挥经济效益得两个独立得物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与配合作用得物就是从物,从物就是相对于主物而言得,主物就是在两个结合使用中起主要作用得物。(2)从物应具有下列构成要件:第一,从物之使用目得应该具有永久性,从物必须常助主物得效用,此项效用不以经济效用与经济目得为限;第二,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第三,从物须具有独立性,不就是主物得部分;第四,须交易上视为从物。在交易上有特殊习惯,不被认为从物得,不得以从物论。(3)从物得法律效力:在法律没有相反规定或当事人没相反约定时,主物所有人处分主物时,效力及于从物,如转移主物所有权,则从物所有权亦随之移转;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得情况下,因标得物得主物不合约定解除合同得,解除合同得效力及于从物,但不能与之相反;若对主物所有权为一定限制,则限制亦及于从物,如设定抵押,则抵押之效力亦及于从物。

六、案例分析题

1、(1)承揽合同关系。甲付县肉联厂宰杀费80元,这就是承揽合同得典型特征。

(2)应归甲所有。如前所述,甲与县肉联厂得关系就是承揽合同关系。我国合同法与当事人均未对该承揽合同中得孳息归属作出约定,依民法原理,孳息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得情况下,归原物所有人所有。牛黄就是牛得孳息,不就是牛下水得孳息。故应归牛得所有人。

第九章民事法律行为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意思表示中,不属于有相对人得意思表示得就是( )。

A、悬赏广告

B、债务免除

C、代理权授予

D、遗嘱行为

2、附解除条件得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 )。

A、开始生效

B、开始无效

C、失去效力

D、继续有效

3、就我国无效民事行为得确认权归属得下列说法中,正确得就是( )。

A、只能由人民法院确认,不能由仲裁机关确认

B、只能由仲裁机关确认,不能由人民法院确认

C、既可由人民法院确认,又可由仲裁机关确认

D、只能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任选其一

4、依据我国现行法,可撤销民事行为得撤销权行使得除斥期间就是( )。

A、9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5、当事人约定“如果甲得儿子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得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得条件就是( )。

A、否定解除条件

B、否定延缓条件

C、肯定解除条件

D、肯定延缓条件

6、甲不知其女友已与她人结婚而到乙商场订购一枚戒指,以作订婚之用。甲得意思表示错误属于何种类型得错误?( )。

A、动机错误

B、表示内容错误

C、表示行为错误

D、传达错误

7、甲家得鱼池与乙家鱼池相连,因暴雨甲家鱼池中得鱼进入乙家鱼池中,这一法律事实属于( )。

A、事件

B、事实行为

C、民事行为

D、民事法律行为

8、甲向乙借钱,乙说,太阳从西边出来,我就借钱与您。则( )。

A、所附条件无效,行为有效

B、所附条件有效,行为无效

C、所附条件有效,行为有效

D、所附条件无效,行为无效

9、无效民事行为得含义就是( )。

A、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得行为

、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得行为

C、通过当事人追认以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得行为

D、通过享有权利得第三人追认才发生法律效力得行为

10、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购买机械表1000只,王某见B公司还有电子表可供应,在B公司说明电子表就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后,就在购销合同上添加了购买2000只电子表得条款。王某付款后将机械表与电子表运往A公司途中,2000只电子表被海关以走私品没收。A公司收到机械表后,发现不好销,遂以合同无效要求退货。下列论述正确得就是( )。

A、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得条款无效

B、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得条款可撤销

C、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得条款效力未定

D、该购销合同无效

11、甲公司董事长张某与乙汽车制造厂订立一份汽车买卖合同,价格50万元。乙厂如约运汽车至甲公司所在地时,甲公司其董事及股东以公司章程规定,因公司规模较小,每名董事对外所签订合同,如标得额超过20万元得,应经董事会讨论决定,而张某擅自订立购车合同乃属违反公司章程得行为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并拒绝收货拒付货款。乙厂对甲公司章程规定并不知晓。则张某所订合同,其效力如何?(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可撤销

12、根据我国民法实践得一般作法,书面得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则该意思表示得生效时间为 )。

A、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

B、意思表示表意人时,如函件已邮寄

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

D、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得内容

13、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得行为属于( )。

A、无效民事行为

B、可撤销得民事行为

C、效力未定得民事行为

D、事实行为

14、甲以绑架乙得儿子为由胁迫乙签订了一份合同。乙事后以受到胁迫为由主张撤销该合同。乙撤销合同得意思何时生效? )

A、乙作出意思表示之时

B、乙撤销通知到达甲时

C、乙得意思经甲同意时

D、乙得意思经法院或仲裁机关同意时

15、可撤销得民事行为被撤销得( )。

A、溯及于行为成立时起无效

B、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C、就是否具有溯及力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

D、就是否具有溯及力由当事人约定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事实行为得有( )。

A、无因管理行为

B、正当防卫行为

C、紧急避险行为

D、合同行为

2、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王某在签约后3日借给张某2万元,张某于半年后偿还该2万元并支付10%得利,该行为属于何种民事法律行为?( )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B、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诺成民事法律行为

D、实践民事法律行为

3、甲因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连续三次均差一分而落榜,愤而弃其书于垃圾堆。清洁工人乙于清洁垃圾时发现该套书,喜拾之给其儿子丙学习之用。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得有( )。

A、甲所为意思表示为有相对人得意思表示

B、甲所为意思表示为无相对人得意思表示

C、甲所为意思表示于完成时发生效力

D、甲所为意思表示于乙拾到时发生效力

4、民事法律行为得形式有( )。

A、口头形式

B、书面形式

C、推定形式

D、沉默形式

5、意思表示瑕疵得法定事由包括( )。

A、欺诈

B、胁迫

C、乘人之危

D、重大误解

6、民事法律行为得一般成立要件包括( )。

A、当事人

B、意思表示

C、标得

D、登记

7、张某新购得一辆“宝来”轿车,遂将其原有得“奥拓”车转让给刘某。双方签订了合同,并约定五日后刘某付款,张某交并办理过户手续。签约后第三日,张某家车库旁房屋起火,火延及张某家得车库,并将其“奥拓”车烧毁。则张某与刘某之间合同为( )。

A、标得主观不能

B、标得客观不能

C、标得自始不能

D、标得嗣后不能

8、甲与乙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下列判断正确得就是( )。

A、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9、甲与乙签订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与丙结婚将租用乙得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得性质如何认定?( )

A、就是附条件得民事行为

B、就是附期限得民事行为

C、已成立但未生效

D、已成立并已生效

10、下列行为中,不得附条件得有( )。

A、法定抵销

B、结婚

C、票据背书

D、借款行为

11、李刚(12岁),其叔叔(30岁)赠与其一台价格5000元得数码相机。因李刚与其同学刘强(12岁)关系甚好,李刚便将数码相机转卖给刘强。李刚得叔叔与父亲听后都向刘强要求返还该相机,下列有关该事件得论述哪些就是正确得?( )

A、李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得行为无效

B、李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出卖行为效力未定

C、李刚在征得其父亲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D、李刚在征得其叔叔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12、李某为给病危得父亲治病急需用款10万元,王某表示愿意借给,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须以其三居室住房代偿,李表示同意,此行为属于( )。

A、无效得民事行为

B、可撤销得民事行为

C、乘人之危得民事行为

D、有效得民事行为

13、乙到甲家玩,瞧到甲家一幅山水画,甚为喜爱,甲知该画为伪作,故意告知画乃某名画家遗迹。乙遂以2万元得价格将其下。后经鉴定,此画并非名家遗迹,市值仅为1000元。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得有哪些?( )

A、甲乙之间得行为为受欺诈得民事行为

B、甲乙之间得行为为乘人之危得民事行为

C、甲乙之间得行为为可撤销得民事行为

D、甲乙之间得行为为无效得民事行为

14、甲至西安旅游,在乙旅游商店见一精致之兵马俑,讯问就是否当地泥土烧制品,丙店员告知确为当地泥土烧制品,甲遂花费1000元价格购买之。后经检验,乃为外地泥土烧制品。对甲得购买行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得有( )。

A、为可撤销得民事行为,因甲受到丙得欺诈

、为可撤销得民事行为,因甲受到乙得欺诈

C、为效力未定得民事行为,因丙为无权代理

D、为效力未定得民事行为,因丙为无权处分

15、村民甲因外出打工,将自己得一头水牛委托乙照料。乙因儿子结婚急需用钱,遂将该水牛以自己得名义卖给邻村得丙。因丙未带够钱,双方约定,三日后付款取牛。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得有( )。

A、乙卖牛得行为为无权处分行为

B、乙卖牛得行为为无权代理行为

C、乙丙所订合同为无效合同

D、乙丙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16、甲商场业务员周某到乙电器公司采购冰箱时,见乙电器公司正在优惠销售微波炉,便欲购买,但因未得公司授权无法购买。公司负责人吴某为作成生意,就说,先签订合同再说。周某遂以甲商场得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微波炉得合同。合同签订了,公司催告甲商场于10天内追认该合同。甲商场因购得另款微波炉,没有表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得有( )。

A、周某得行为为无权代理

B、周某得行为为无权处分

C、甲商场得行为依法视为拒绝追认

D、甲商场得行为依法视为追认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一)1999年5月,毛一文到某市百货商场买照相机,该商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错将一架尼康相机价格4500元标成450元。一文瞧到这架相机后,觉得非常便宜性能优良,于就是就买走了。事隔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了错误,就派人找到毛一文,要求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而毛一文却认为您标错了价就是您得错,我买东西又不就是没付钱,货已经卖出去了,哪有再补钱得道理,拒不补足价款,也不退货。于就是该百货商场到人民法院起诉。

1、本案中买卖相机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

B、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得

C、一方以欺诈得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得情况下所为得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得得

、人民法院对本案如何处理?

A、如百货商场请求变更,应当予以变更

B、如百货商场请求撤销,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

C、认定该买卖行为无效

D、认定该买卖行为部分无效

3、下列机关中,对该合同纠纷无处理权得就是( )。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消费者协会

D、公安机关

(二)某甲系工人,工作已近半年,现年17周岁,其每月工资与奖金所得,除生活开支外已经积蓄1000元人民币。因上下班乘不方便,某甲便委托其邻居某乙代买自行车一辆。某乙就是学生,现年15岁,为买一部复读机,决定将其父亲给她买得一辆山地车(价值1000元左右)卖给某甲,两人商定卖价为380元。某甲付款后,某乙将自行车交付某甲。某乙得父亲知道后,不同意某乙把车卖掉,遂要求某甲返还自行车。

1、某甲与某乙之间得买卖行为

A、合法有效

B、效力未定

C、可依法撤销

D、无效

2、就某甲与某乙之间得买卖行为,下列表述正确得有

A、某甲可以请求返还380元购车费

B、某甲可以请求支付380元购车费得利息

C、某乙得父亲可以请求返还山地车

D、某乙得父亲无权请求返还山地车

四、名词解释

1、民事行为

2、事实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

4、意思表示

5、欺诈

6、胁迫

7、乘人之危

8、重大误解

9、错误

10、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11、条件 12、附期限得民事法律行为 13、期限 14、无效民事行为 15、可变、可撤销民事行为 16、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民法通则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民法通则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一、多选题(本大题60小题.每题2.0分,共12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甲厂改扩建工程急需一笔资金,为此甲厂与当地建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并请县政府出面担保。按规定,该县政府能否提供担保?( ) A 可以担保 B 不能担保 C 如有足够经费可以担保 D 如建设银行同意可以担保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债的担保 解析:参见《担保法》第8条。 第2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 A 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 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 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D 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考点:债的担保 解析:本题涉及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问题。依据《担保法解释》第30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选项为B 。 第3题 某甲商厦与一家电公司签订了购销彩电500台的合同共计200万元,签约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由乙商城书面承诺对该合同买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外甲商厦还将自身所有的4辆汽车合计120万元向家电公司作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商厦自提货物返回途中与另一油灌车相撞,车上彩电全部报废,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 乙商城与甲商厦对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B 乙商城的保证责任范围为主合同本金200万元 C 乙商城的保证责任范围为80万元 D 乙商城的保证责任范围为120万元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债的担保 解析:《担保法》第28条第一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38条第一款规定了保证人与提供物保的第三人对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对于《担保法》 第28条第一款应限缩解释为在债务人提供物保的情况下,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是甲商厦自己提供物保,乙商城提供保证,所以适用《担保法》第28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50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抵押,甲公司遂以本公司的豪华轿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轿车价值100万元。乙公司还不放心,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人,甲公司逐找丙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担保未约定范围。有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论述正确的是( )。 A 丙公司对15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 丙公司对10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 B.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民法学试题与答案

民法学 第一章导论 判断题 1、商品生产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法国民法典》。( ) 2、1803年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编篡的。( ) 3、“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我国没有民法。(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6、我国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产生的财产关系。( ) 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 8、《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并同时实施。( )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判断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特定的当事人。( ) 2、张某将李某打伤。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 3、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 4、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把民事权利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 5、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能够产生。( ) 6、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利主体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就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适当履行义务。( )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 A 抵押权 B 追认权 C 撤销权 D 解除权 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 A 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 B 物、行为、智力成果 C 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 D 主体、客体、内容 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 A 财产权与人身权 B 绝对权与相对权 C 主权利与从权利 D 请求权与形成权 5、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 甲和丙 B 甲、乙和丙 C 乙和丙 D 宏亮彩扩部和丙 三、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是( ) A 城镇工商个体户 B 农村承包经营户 C 公司法人 D 事业法人 E 社会团体法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 A 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B 民事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C 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D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 E 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 3、下列组织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有( ) A 城镇个体工商户 B 农村承包经营户 C 公司法人 D 社会团体 E 个人合伙 第三章自然人 一、判断题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模拟试题

民法总论期末考模拟试题(体验版) 一、单项选择题 1.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答案:C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2.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解析: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3.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答案:A A.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 C.某甲借给革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解析: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合A的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答案:AD 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宣告死亡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失踪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解析:宣告死亡须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3个月。 2.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BD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D. A矿场与B公司的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 解析: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予以限制的属于法定条件,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法律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被剥夺继承,否则应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3.期待权包括下列哪些权利?答案:BCD A.已具备全部要件,从而被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 B.以附停止条件和附始期法律行为所设定的权利 C.由既存债权产生的将来债权 D.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 解析:已具备了权利能力和法律行为的全部要件,但当事人尚未实际享有权利,当事人实际享有权利有待于某种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

民法期末考试模拟题及答案

试卷代号:209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民法学(1) 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4分,共20分) 1.按份共有 2.房屋典权 3.民事法律事实 4.监护 5.法定代理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6分) 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关系和——关系。2.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和——不得侵犯。 3.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权、——权、——权和——权。 4.民法上的死亡分为——和——。 5.《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6.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时产生,到——时效灭. 7.《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 ——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所有或返还——。8.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2)——· 9.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权、——权和——权. 10.财产所有权形式可以分为——和——两种。 三、选择(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察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 案,多选少选不给分。共20分) 1.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间应自( )起计算。 A. 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之日B.失踪人最后离开居所之日 C. 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D.战争结束之日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 ). A. 企业法人B.国家机关法人 C. 业单位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 3.某纺织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 ). A. 党委书记B.厂长 C. 工会主席D.副厂长 4.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A. 诺戍性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 C. 单务法律行为D.单方法律行为 5.根据物权法原理,下列行为中属于财产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根据是( )。 A. 没收 B. 劳动生产 C. 赠与D.取得孽息 6.下列物中,屑于有价证券的是( ). A. 股票B.支票 C. 本票D.发货票 7.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 ). A. 公平合理B.团结互助 C. 有利生产 D. 方便生活 8.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 )。A. 共有财产不分份额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C. 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D.共有人平等地承担义务9.下列( )属于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A.矿藏B.森林 C. 军事设施D.广播设施 10.动产物权包括( )。 A. 动产所有权B.留置权 C. 动产的抵押权D.以国库券作抵押 四、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 诚实信用原则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2.简述滥用代理权的四种情况.五、案例分析(“分) 某电镀厂从2000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2年12月,汽车油箱厂与自行车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000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 1. 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2. 债务由谁承担? 试卷代号:209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民法学(1)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7年7月 一、名词解释(每4分,共20分) 1.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2.房屋典权,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井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3.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4.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二、填空(每空1分,共26分) 1.财产所有财产流转 2.组织个人 3.支配请求抗辩形成 4.生理死亡宣告死亡 5.资金实物技术 6.法人成立法人终止 7.追缴国家集体第三人 8.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9.抵押质留置 10.单独所有共有 三、选择(每小2分,共20分,多选少选不给分) 1.D 2.A 3.B 4.C 5.C 6.ABC 7.ABCD 8.ABCD 9.ABCD 10.ABCD 四、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是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1分)具体内容包括: (1)任何当事人要对他人和消费者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3分) (2)当事人应依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应充分尊重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力,加害于他人.(3分) (3)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对约定的义务要忠实履行。(3分) 2.滥用代理权的四种情况: (1)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行为.(2.5分) (2)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的行为。(2.5分)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2.5分) (4)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2.5分) 五、案例分析(14分) 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因为法人合并后,原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20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选错或不选均不得分。 1.《民法总则》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B),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制定的法律。 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C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 D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2.民事主体的(B)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宪法赋予的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3.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A )一律平等。 4. A法律地位 B当事人地位

C民事地位 D主体地位 4.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A)。5.A公序良俗 B合法合理原则 C相关行政法规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C)。 A适用之前纠纷处理案例 B适用社会公德,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C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D适用国家政策 6.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C),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民事行为能力 B民事责任能力 C民事权利能力 D民事权益 7.(C)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公民与法人 B公民

C自然人 D民事主体 8.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B)。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9.(D )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十五周岁 B十四周岁 C十七周岁 D十六周岁 10.(D)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六周岁 B十周岁 C十四周岁 D八周岁 11.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C),

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温馨提醒:期末考试中大部分试题都可以从历年试卷中找到原题和答案)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码:2097; 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专科; 考核形式: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 1.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B)。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 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 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C)。 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B.主物和从物 C.特定物和种类物 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A)。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4.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属于(C)。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动产物权 5.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A)。 A.所有权转移 B.占有权转移 C.收益权转移 D.处分权转移 二、多项选择题 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AC)。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醉酒的人 7.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BC)。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 8.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B)。 A.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 D.动产 9.下列情况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ABD)。 A.土地 B.金银 C.房物 D.武器、弹药 1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D)。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填空题

民法总则测试题库

一、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 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 B.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 1、王某因父亲重病急需现金50万元做手术,于是找到张某说,愿意把价值100万的房子卖给张某,可张某一时没有100万,只好对王某说自己的难处,实在无能为力。于是,王某说那就60万卖给你,张某应允。对于张、王之间的买买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B、完全有效 C、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D、因胁迫而可撤销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因为是王某主动提出请求,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2、甲经常在乙经营的酒店招待朋友,但常常拒付餐费离去,乙多次到甲家催要未果。一日,甲又来乙的酒店就餐,用餐完毕未付餐费即欲离去,乙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对乙行为的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若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 B、乙若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 C、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属于自助行为 D、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不属于自助行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因为乙知道甲的住址并曾经前去催要,因此,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救济。 3、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天生外形酷似赵某,时常参加一些营利性商业活动,外人难以辨认到底是赵某还是张某,张某对此一直保持沉默。同时,张某还接拍了很多性药品的广告,赵某的朋友因此对其议论纷纷,赵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姓名权 C、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肖像权是对于肖像静态化的利用,因此此题不构成侵害肖像权;尽管导致外人难以分辨,但是张某并没有使用赵某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侵害姓名权;接拍性药品广告,导致他人对于赵某的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的侵犯。 4、2006年王某嫁给了自由摄影爱好者李某。起初,两人感情甚笃,亲密无间。为给甜蜜的婚姻留下自认为有意义的纪念,李某为王某拍摄了几张人体写真照片。两年后,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王某向李某索取全部人体写真照片及底片。李某不给,同时为了防止照片被王某偷去,将照片将给自己的好友张某保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 B、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隐私权 C、王某和李某对于照片共同享有着作权 D、若王某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答案】BD

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与解析)

WORD 格式可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 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 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 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 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 十周岁 B. 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 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 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 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C.民事法律能力 D.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 A 1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 律,不得违背()。 A.合法合理原则 B.公序良俗 C.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相关行政法规 正确答案: B 11、(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了()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自然人 B.民事主体 C.公民 D.公民与法人 正确答案: A 1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 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 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同意。 A.法人或者单位 B.个人或者组织 C.单位或者组织

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民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42) 本试卷共 6 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150 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 1 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关于民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无论新、旧法是否为同一级机关颁布的,都适用新法改废旧法的规则 B.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法律生效后发生的事项 C.港澳台地区也是我国领土,因此,我国民法同样适用 D.我国民法不适用于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2.下列适用 2 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是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C.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将民事法律关系区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的意义在于 A.绝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B.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一般是不特定的 C.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人负担的义务一般是消极的不作为 D.绝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实现权利无须义务人的介入 4.根据民事权利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B.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 C.绝对权与相对权D.原权与救济权 5.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A.被代理人承担责任B.行为人承担责任 C.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D.被代理人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于自然人姓名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自然人姓名的决定权,是指对名的决定权 B.自然人不使用自己的姓名属丁'放弃姓名权 C.自然人无权改变其姓氏 D.盗用姓名是指不经自然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其姓名 7.下列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A.监护权B.健康权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试题一 一、判断题: 1. 我国现阶段关于婚姻的观念表述为: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自愿建立夫妻关系的结合。() 2. 群婚制的特点在于男女两性关系因一定范围血缘关系的排斥而被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3.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都能引起婚姻自动解除的后果。() 4. 甲因怀疑乙不忠诚与乙离婚,离婚后确认乙在外面有情人,甲可以请求乙赔偿她的精神损失。() 5. 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另一方因生活困难将子女送养他人,被宣告死亡方重新出现后,有权以送养须经双方同意为由主张收养无效。() 6. 义绝是中国古代强迫妻子离婚的强制离婚制度。() 7.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无条件的。() 8. 兄弟姊妹是较近的直系血亲。() 二、单选 1. 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直系拟制血亲的有( )。 A.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 育的继子女 2. 甲失踪五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两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 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 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C 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D 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3.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张某的妻子因病去世,其父、其子、其兄、其祖父母都有监护能力,且担任监护人对张某并无明显不利。但上述近亲属相互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便请张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指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从上述人员中指定()担任张某的监护人。 A 其父 B 其子 C 其兄 D 其 祖父 4. 甲九岁时父母死亡留下较大数额的遗产,甲由外祖父母抚养,甲的舅舅乙住在山区生活困难,甲的外祖父母经甲的同意,将遗产中的两万元赠与乙,该赠与行为()。

最新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 清算义务人 B. 利害矢系人 C. 主管单位 D. 登记机矢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 遵守法律法规 B. 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 权利义务对等 D.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 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 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 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 财产和人身矢系权利 B. 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 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 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矢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 五年 B. 二年 C. 三年 D. 四年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 十周岁 B. 八周岁

C. 十四周岁 D. 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A.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 民政部门 C.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 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 其近亲属或者有矢组织 B. 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尖组织 C. 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矢组织 D. 其利害矢系人或者有尖组织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 民事行为能力 B. 人格尊严 C. 民事法律能力 D. 民事责任能力正确答案:A 1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 ()。 A. 合法合理原则 B. 公序良俗 C.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 相矢行政法规正确答案:B 11、(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了()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 自然人 B. 民事主体 C. 公民 D. 公民与法人正确答案:A 1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A. 法人或者单位 B. 个人或者组织 C. 单位或者组织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测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测试题及答案 欧阳光明(2021.03.07) 1、(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D.个人或者组织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的有关规定。 D.公司法 3、(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二年 4、(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D.村民委员会 5、(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C.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6、(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资格。 A.捐助法人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了()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C.自然人 9、(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 B.营业执照 1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依法享有(),承担()。 D.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1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六周岁 12、(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撤销该决议。 C.人民法院

民法学试题大全含答案

一、填空题(共20题,每题1分) 1、案件检查的任务可以概括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使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 ,教育纪检监察对象遵纪守法。 2、( ) 的思想路线是案件检查的生命线,背离了它,就会受挫折,就会走弯路,就会一事无成。 3、( ) 和( ) 是案件检查与被调查人谈话中被调查人心理活动的一对基本矛盾。 4、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对违犯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对象采取的组织措施包括停职检查和( ) 两钟。 5、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细致深入、( ) 、符合规定程序。 6、纪检监察案件受理包括( )受理和( ) 受理两个方面。 7、为了公正、客观的处理案件,案件审理工作必须由纪检监察机关中不承担( )的案件审理部门承担。 8、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有制约作用、参谋作用、( )、教育作用、促进作用。 9、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 ) 、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 、程序合法。 10、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直接行政处分权和提出给予监察对象行政处分的( ) 。 11、审理申诉案件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原则、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和处分基本恰当原则、( ) 原则、申诉期间原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全面历史地看问题原则、原则。 12、案件审理部门制作的案件复议、复查报告和复审复核报告,实质上也是案件的一种( )。 13、党风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 ) ,特别是( ) 。 14、党风监督要与( ) 相结合。 15、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16、实施党纪政纪处分,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 的原则。 17、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 、( ) 和 。 18、《行政许可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 ) 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9、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 )。 2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 ) 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l、纪检监察机关独立行使党和政府赋予的案件检查权,不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A.党政机关B.国家机关 C.行政机关D.规定之外的其它机关 2、认定为违反政纪案件的标准主要是( )等。 A.《案件检查条例》B.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C.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经济案件查账的技术方法之核对法中,下列哪一项属于账账核对( )。 A.核对账簿记录的事项及金额与所依据的记账凭证是否相符 B.核对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金额是否相符 C、核对原始凭证的数量、单价金额与合计数是否相符 D、核对各类总账账户的借、贷金额是否平衡 4、监察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 )决定。 A.同级党委B.上一级党委组织部 C.同级党委或其所在人民政府主管监察工作的负责人 D.其所在人民政府主管监察工作的负责人或上一级监察机 关负责人 5、凡经过立案的案件,如果撤销,必须要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并报( )核准。 A.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B.本级党委 C,本级人民政府D.批准立案的机关 6、案件检查调查的任务是( )。 A.对举报的材料进行核查证实

2021年民法总则选择题及答案

民法选取题 1. (单选题)小张和小黄是好朋友因小事闹翻了,小张在其照片上随意涂画,并弄成搞笑形象印刷出售营利,侵犯了()。 A. 姓名权 B. 名誉权 C. 肖像权 D. 名称权 ↓ 参照答案:C 【解析】A项错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题干没有体现小张使用小黄姓名。B项错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题干没有体现小黄名誉受损。C项对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小张没有通过小黄容许,将小黄照片出售营利,侵犯了小黄肖像权。D项错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题干未涉及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也不涉及名称权。故对的答案为C。

2. (单选题)与《民法通则》相比较,《民法总则》对于公民权利保护进行了重大修改,下列民事权利不受《民法通则》保护是() A. 个人信息隐私权 B. 知识产权 C. 财产继承权 D. 婚姻自主权 ↓ 参照答案:A 【解析】A选项说法对的,依照《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她人个人信息,应当依法获得并保证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播她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她人个人信息。之前《民法通则》并没有涉及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B选项说法错误,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智力劳动成果专有权利。《民法通则》第94-97条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有明确规定。C选项说法错误,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合法有效,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权利。《民法通则》第76、149条对财产继承权均有有关规定。D选项说法错误,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权利,即公民依法按照自己意志,自愿结婚或者离婚,不受她人干涉自主权利。《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买卖、包办婚姻和其她干涉婚姻自由行为,故本题目选取A 。 3. (单选题)《民法总则》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人身权利进行了法律保护,这里人身权利重要是指身份权。如下不属于身份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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