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计算机与网络的管理,确保计算机与网络资源高效

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订本规定。各部门员工应积极配合管理。第一条、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

第二条、公司计算机与网络资源只能用于工作,上班时间禁止使用公司计算机与网络做私人事务。

第三条、本规定计算机与网络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办公地点的局域

网、Internet以及网络上提供的各类服务和Internet电子邮件、所有计算机办公平台等。

第四条、计算机与网络包括计算机及外设设备。

第五条、全公司计算机与网络管理责任部门为办公室,并确定责任人负责计算机与网络管理的各项工作,该部门与责任人有权对公司的每台计算机具有操作,查看的权限。

二、采购

第六条、按照使用计算机与网络的工作需要,各部门提出购置申

请,填写申请单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采购。.

三.计算机使用与管理

第七条、公司的计算机与网络由办公室管理维护、其它部门和个人

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如:(计算机名,网络IP及MAC 地址等)违者罚款50元。

第八条、各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可随意删除硬盘上的系统软件,违者罚款50元。

第九条、严禁在上班时间使用计算机与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看电影、看小说等,一经发现罚款50元。

第十条、各部门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必需统一保存在D盘以使用者为姓名的目录中,个人文件必需保存在E盘以使用者为姓名的目录中;不得将任何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中及操作系统桌面与“我的文档”中。未按规定而造成的文件丢失等原因,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计算机使用者应经常整理计算机文件,以保持计算机文

件的完整。

第十二条、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公司计算机与网络正常运行的

软件(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及不健康的文

件。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无条件删除。

第十三条、禁止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

件,一经发现以更换硬件价值的2倍罚款。

第十四条、由于工作疏忽,造成设备丢失,以设备的当前折算价

格,责成使用人与该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按比例分摊。

第十五条、未经办公室许可,任何人不得因私借走公司信息设备,不得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发现有人为破坏的,责成当事人以设备

价格的3倍赔偿。

第十六条、未经计算机使用人许可,禁止外单位人员使用本公司计算机。一旦发生故障,由计算机使用人负责。

第十七条、禁止设置计算机开机BOIS密码,发现有设置者,办公室有权在不通知使用者的情况下给予清除。

四.网络管理

第十八条、有上网需要的部门及个人,填写上网申请单后,由各事业部主管确认,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网络管理责任人给予开通。

第十九条、未经办公室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入公司局域网。违者罚款50元。

第二十条、因考虑到部份工作人员上网查资料方面的需要,目前暂定在中午午休时间(在不影响网络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开放计算机

上网,以方便大家。

第二十一条、具有上网功能的工作人员,禁止利用网络浏览不健康网站。禁止工作外的网络聊天。

第二十二条、未经许可不得利用网络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更不得下载电影,黑客软件及对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有破坏性的程序。一经发现罚款50元。

第二十三条、禁止工作人员删除、卸载、关闭其安装在计算机上的杀毒软件。对于收取的邮件或新插入的外部存储器(优盘、移动硬

等)应先进行杀毒再打开。MP4、MP3盘或.

第二十四条、未经许可,不得发起工作无关的腾讯等多人对话、广播信息,更不能在多人对话的情况下,发表、讨论、诽谤有损公司员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论。一经发现,给予发起人罚款50元,参与讨

论的每人罚款20元的处分。

五.计算机安全措施及计算机文件备份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许可,严禁任何人将私人的光盘、VCD(工作和学习光盘除外),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违者罚款30元。第二十六条、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如需备份应及时作好备份工作,并将重要数据上传至服务器上,对于特别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管理员申请做光盘备份,管理员需要做登记,由使用人签字。第二十七条、服务器上传账号有本人注意保管,公司员工应注意上传账号的保密性,第一次进入服务器上传账号的,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因个人原因照成个人账号和密码泄露,照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

信息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的管理,提高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及时掌握全行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状况,为协调组织相关力量进行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理奠定基础,降低信息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全行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订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 第三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信息系统。 第四条定义:信息安全事故是指对任何信息技术资源合法使用、操作造成威胁的事件,或对信息技术资源具有潜在危险的任何一种情况。 第五条总部DXC负责信息安全事故的接报、汇总、通报和处置工作。DXC 安全科负责人为信息安全事故协调员,并指定代理信息安全事故协调员。 第二章信息安全事故的范围 第六条公司信息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 (一)系统感染计算机病毒。 (二)公司网络遭遇外部入侵或攻击。 (三)内部人员利用公司网络进行破坏。 (四)信息系统敏感数据泄露或失窃。 (五)公司数据处理设备失窃。

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信息安全事故必须报告: (一)导致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断或运行不正常超过4小时。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 (三)严重威胁公司资金、信誉安全。 (四)因计算机安全事故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营,且影响范围超过一个县级行政区域。 第三章信息安全事故的监控和处理 第八条安全事故管理分为安全事故监控和安全事故处理。安全事故监控完成对安全事故迹象的检测和分析,发现和报告安全事故的存在。安全事故处理是对被发现的安全事故的响应处理过程,包括四个主要阶段:控制、证据收集、根除与恢复以及事后分析。 第九条安全事故监控包括信息安全事故监测、预测和预警,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类信息安全事故和可能引发信息安全事故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 第十条员工发现公司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后,需向信息安全事故协调员报告,确认故障情况,确认故障处理时间,准确定性故障级别,如果不能联系上信息安全事故协调员,则向代理信息安全事故协调员报告。 第十一条生产运行环境出现的安全事故按照《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执行。 第十二条信息安全事故协调员接到报告后,需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如断开受病毒感染的系统的网络连接,及时通知DXC安全科和用户部门负责人,协调控制事件的影响。保留相关的防火墙、路由器、入侵检测系统、操作和应

(完整版)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分厂、部门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用电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电气工作 是指直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工作。 2.2 用电 是指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3 职责 3.1 工厂管理部 3.1.1 组织贯彻国家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制定公司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3.1.2 对公司贯彻执行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2 分厂 3.2.1 贯彻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 3.2.2 负责本分厂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2.3 编制本分厂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安全基本要求 4.1.1 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应由设备主管,并设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电气专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承有电气工作的车间,日常电气安全管理事项应由电气工作负责人担任。 4.1.2 要建立电气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对电气作业、电气防护设施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日检、巡检、特殊检查和专项预防性测试检查。电气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群众性的电气安全检查活动,及时修正、消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的遗漏和偏差,消除电气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 电气安全检查内容:

a)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是否健全落实; b)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已执行、人员无违章; c)设备安全状况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d)电气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e)电气作业人员的个体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等。 4.2 电气工作人员要求 4.2.1 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当于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疗部门(医院)的身体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电气工作条件要求,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4.2.2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电气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见习或学徒期满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技术等级的电气工作。 4.2.3 安全主管部门应向每名电气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和参照执行操作的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考试,凡未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电气工作;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须重新温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电气工作。 4.2.4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当地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培训,未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电气工作。 4.2.5 工程设备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站(所、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等人员,应按当地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参加当地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 4.2.6 参加电气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气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电气安全知识、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在电气人员的严格监护下参加指定工作;外单位派来支援电气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由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介绍与工作有关的电气系统运行方式和设备状况,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在完成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从事电气工作。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2289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懂技术、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各负其责,科学操作,当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3、司炉工当班时,严禁饮酒、睡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有急事需要处理时,应在停炉后或带班人来后方可离开锅炉房。

4、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保持各种设备的完好,清洁无污,消除跑、帽、滴、漏。 5、认真做好锅炉和辅助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在保证供暖温度的前提下,尽量节省燃料。 7、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熟悉锅炉各部位的性能和主要结构。 8、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故障未处理不得交班,待处理后方可交班。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信息安全,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以《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环保部制定)等标准为基本管理操作准则,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信息与监控中心,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岗位管理 第三条业务信息工作人员(包括监控与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及机关业务系统管理人员)、机房运维人员(包括外包机构人员),应遵循《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等规定。 第四条机房运维人员根据运维合同规定由机房管理部门对其实行管理。 第五条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为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 人员岗位及职责 (一)系统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是从事服务器及存储设备运行管理的人

员,业务上应具备熟练掌握操作系统、熟练操作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能力。 1、负责指定的服务器、存储等设备的资料登记、软件保管及设备报修。 2、配合完成指定的业务软件运行环境的建立,正式运行后的服务器系统软硬件操作的监管,执行中心的备份策略。 3、在所负责的的服务器、存储设备发生硬件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恢复系统的运行,针对系统事故找到系统事故原因。 4、负责指定的服务器操作系统的管理口令修改。 5、负责制定、执行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二)业务管理员(业务联系人) 业务管理员是部署在应用服务器上的操作系统及业务系统运行管理的人员,业务上应具备业务系统安装及基本调试操作的能力(业务软件厂家负责培训),业务系统及部署操作系统故障分析的能力,预防系统风险的能力。 1、负责维护业务系统的运行及业务系统的安装环境。 2、负责制定、执行业务系统及其数据的备份计划。 3、负责业务数据的数据备份及数据恢复。 4、负责制定执行本业务系统的故障应急预案。 (三)网络管理员

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doc

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 文号:版本号: 编制:审核:批准: 一、目的 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公众利益,维护正常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局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导致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本局其它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冲突的,按照本预案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职责 本预案由局信中心制订,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局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局信息中心备案。 结合信息网络快速发展和我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配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四、要求 1.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在法律、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快速反应: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财产遭受损失。

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部门间、地局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常备不懈: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实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2 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成立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局协调小组),为本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全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并与公安网监部门进行联系。 3 先期处置 (1)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部门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相关局级主管部门通报。 (2)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3)局级主管部门在接到本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最新发展态势。对Ⅲ级或Ⅳ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由该局级主管部门自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可能演变为Ⅱ级或Ⅰ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要为局协调小组处置工作提出建议方案,并作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局级主管部门要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支援力量,支持事发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指挥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局协调小组会议的部署,担任总指挥的领导和参与指挥的领导迅速赶赴相应的指挥平台,进入指挥岗位,启动指挥系统。相关联动部门按照本预案确定的有关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我厂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施工工地及现场。 凡本规定未明确的,应遵守国家其他专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例: 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病症者(如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四肢残疾等),体检约二年一次。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工厂企业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3、学会紧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三、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电气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经技术监督局职业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才能独立操作,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自行安装、拆除、修理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 四、电气工作人员应每年组织一次<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并领取“临时操作证”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操作。 五、电气工作人员在进行电气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无锡市供电局《工矿企业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无锡地区低压电气装置规程》

及《关于加强移动电具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六、供配电部门对本部门分管工作要加强严格的安全管理,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制定变(配)电所、(间)安全保卫制、巡回值班制以及各种电气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制度。 七、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实行保证安全的工作票制度, 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八、基动处应建立和健全电气设备及设施的技术档案,包括全厂的电缆及管网线路分布示意图,高压设备检修及测试资料,防雷击,防静电设备技术资料和其他电气设备管理资料。 九、高压配供电系统的检修,一律停电进行。严格执行“二票一制”。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的,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带电作业规定,经电气管理部门负责批准,选派批准指定的电工进行。施工时要有专人监护,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一切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验明有电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冒险碰触。 十、因生产、工作急需按设临时性电气线路,应安装电流型触电保安器或漏电开关,并按电气临时接线申请制度办理手续,得到基动处与综合部批准后方可进行。用后及时拆除,逾期不拆除,造成事故由申请部门承担责任。一般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基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推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安全管理,是指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数据及环境受到有效保护,信息系统的连续、稳定、安全运行得到可靠保障。 第三条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各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运营和使用单位各自履行相关的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管理的义务与责任。 第四条信息安全管理,包括管理组织与职责、信息安全目标与工作原则、信息安全工作基本要求、信息安全监控、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培训、信息安全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企事业单位及其全体员工。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信息安全政策、制度和体系建设规划的审批,部署并协调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领导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 第七条公司建立和健全由总部、企事业单位以及信息技术支持单位三方面组成,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的信息安全组织和责任体系。各级信息安全组织均要明确主管领导,确定相关责任,设置相应岗位,配备必要人员。 第八条信息管理部是公司信息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实施公司信息安全建设与管理,确保重要信息系统的有效保护和安全运行。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安全政策标准、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项目和培训,组织信息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公司保密部门负责信息安全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建立有效的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重大事件是指需要保供电的国家、省政府层面的重大活动,如重大会议、重大体育赛事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要坚持以加强领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地;高度重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周密部署,加强各相关方协作为原则,以确保重大事件期间不出现因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确保重大事件期间不出现因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 第四条集团公司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包括:集团广域网、各局域网、电力二次系统、重要信息系统以及信息安全。各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工作组应在集团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和整改工作。

第五条重大事件期间在时间上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时间划分为重大事件起始日期前两个月为准备阶段;从重大事件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为实施阶段;从重大事件结束日期后半个月为总结阶段。各阶段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内容有所侧重。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和系统各单位。 第七条集团公司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归口管理。 第二章准备阶段管理 第八条组织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查检工作,网络与信息安全采取自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开展各单位内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专项检查。 第九条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管理制度建设、网络边界完整性检查和访问控制、电力二次系统安全分区、电力二次系统网络接口及防护、电力二次系统通用防护措施、安全审计、已采取的防范网络攻击技术措施、重要网站网页自动恢复措施、网络设备防护、系统运行日志留存及数据备份措施等。具体的检查内容见附件1《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表》。 第十条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陷患,各单位应制定整改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67-77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生产区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分公司生产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和改变接线方式。 2、站内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6、进行场站施工作业时,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停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8、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9、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

用电气安全护具。 10、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器、擅自换规格不相符合的保险等。 11、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扑救。 12、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 13、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5、遇雷雨时,所有电气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16、每次停电和恢复供电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春检,利用春检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每年对其它用电设备进行两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平时保持低压配电室清洁;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

信息安全监控规范---含表格及流程

信息安全监控规范 1.0目的 为了预防和遏制公司内各业务系统由于用户权限滥用或管理不善所导致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及时处理由此引起的各类信息安全事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公司网络通畅、各生产和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规范。 2.0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东风通信维护东风裕隆机房、办公厂区网络及办公运行。 2.1安全监控范围 2.1.1设备安全日志 其中包括网络中防火干墙、入侵检测系统(IDS)、DDOS检测系统、鉴权系统、主机系统日志、路由器、交换机等 2.1.2应用系统操作日志 包括数据库操作、应用系统操作日志、设备操作日志 2.1.3网站内容安全监控 监控人员需要进行发布的网站内容监控和审计,实时监控网站出现非法、敏感类信息以及网站可访问性。 3.0安全监控和监控事件总体要求 3.1 监控要求 安全监控包括了解系统面临的威胁以及这些威胁出现的方式,有些事件可能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要求进行进一步调查。 系统日志通常包括大量的信息,多数与安全监控无关。为了识别用于安全监控目的的重要事件,应该考虑对日志进行过滤,重点关注安全性事件。 应定期将日志进行备份以保证事后分析和监控时使用。 分配安全监控责任时,应该考虑把监控人员和被监控者的角

色分离开来。 要注意日志记录工具的安全。因为该工具如果随意使用,就可能在安全问题上产生错觉,应制定控制措施防止日志工具的非法更改和操作问题。 3.2 监控职责 3.2.1、网络运行管理部门 1)、统管整个网络运行情况,以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为第一重任。 2)、指挥调度各专业维护人员及时处理全网故障,同时调集各专业维护人员确认故障原因,尤其对安全事件重点关注。 3)、要对相关事件进行认真分析并及时上报信息安全管理小组,涉及到重大安全事件的并要上报到公安机关等。 3.2.2、监控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负责7X24小时实时监控本专业网络运行情况,对异常事件进行分析及时上报,并协助相关人员派发故障工单,协助维护部门处理故障,并做好配合工作。 及时跟踪工单完成情况,对处理完安全事件后进行安全事件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3.2.3、维护部门 监控人员所发现的安全事件以工单为据进行第一时间的处理,并返回处理情况。 4.0 故障处理流程 安全事故发现及处理流程:

信息安全事件管理规范

信息安全管理部 信息安全事件管理规范 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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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事件管理规范 年07月 1.0 目的 明确规定“信息安全事件”的范围和处理流程,以便及时地对信息安全事件做出响应,启动适当的事件防护措施来预防和降低事件影响,并能从事件影响中快速恢复;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信息安全部负责管理的所有信息资产上发生的对业务产生影响的异常事件的处理及后续响应流程。 3.0 相关角色和职责 ●信息安全总监:负责制定《信息安全事件管理规范》,并督促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信息安全部经理: ?负责《信息安全事件管理规范》中各项流程制度的日常督促执行; ?负责对各类信息安全事件进行第一时间响应,区分信息安全事件的类别及后续 处理流程; ?负责跟踪各类信息安全事件的后续处理,确保公司能从中汲取教训,不再发生 类似问题; ●信息安全事件发起人:在具体工作中发现异常后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完成后续处理 工作。 4.0 信息资产 信息安全管理部负责以下信息资产的安全运行: ●机房环境、硬件设备正常运行: ?互联机房; ?北京办公室机房; ?上海办公室机房; ?机房内的所有硬件设备,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和其它设备; ●办公室网络环境正常运行 ?互联机房内网/外网环境; ?北京办公室内网/外网环境; ?上海办公室内网/外网环境; ●机房内系统工作正常; ?服务器操作系统工作正常 ?应用系统工作正常 ●机房内设备中存放的各类业务信息安全 以上信息资产出现异常情况时,均属于信息安全事件处理的范畴。 5.0 信息安全事件分级、分类

对信息安全事件分级、分类是有效开展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评估备案等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工作的必要条件。 5.1 信息安全事件分级 根据信息安全事件所涉及的信息密级、对业务所造成的影响和相关的资产损失等要素,对信息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级:本级信息安全事件对公司业务造成了重大影响,例如机密数据丢失,重大考试项目考中异常等; 2级:本级信息安全事件对公司业务造成了一定影响,例如短时间的设备宕机、大规模的网站异常造成客户投拆等; 3级:本级及息安全事件指己发现的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重要影响的潜在风险事件,例如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异常事件等; 1级的信息安全事件又称为重大安全事件。 与“信息安全事件”分级相关联的名词解释: ●常规工作:指影响超出单点范围,可能/己经造成了部门/小组级的工作异常,但未造成 实质性损害的信息事件; 5.2 信息安全事件分类 对信息安全事件分类是有效开展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评估备案等响应工作的重要依据。信息安全事件可分为: ●环境灾害: ?自然/人为灾害:水灾、火灾、地震、恐怖袭击、战争等; ?外围保障设施故障: ◆机房电力故障: 由于供电线路、供电设备出现故障或供电调配的原因而导 致的信息安全事件 ◆外围网络故障:由于外围网络传输信道出现故障而导致业务系统无法对外 正常服务 ◆其它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例如拖管机房的服务器、服务器故障等; ●常规事故: ?软硬件自身故障: ◆软件自身故障:由于软件设计存在漏洞或软件系统运行环境发生变化等原 因而导致软件运行不正常的信息安全事件 ◆硬件自身故障:由于硬件设计不合理、硬件自然老化失效等原因引起硬件 设备故障而导致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信息安全事件 ?无意事故: ◆硬件设备、软件遗失;与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和使用相关的硬件设备和软件 遗失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 ◆数据遗失:系统中的重要数据遗失 ◆误操作破坏硬件;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67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167 2 / 2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银行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 (下称“本行”)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技术风险,保障本行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管理,是指在本行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运行、维护及废止等过程中保障信息及其相关系统、环境、网络和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行信息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由分管领导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部门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使用本行网络或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五条常设由本行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及信息安全员组成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决策信息安全重大事宜。 第六条各部室、各分支机构应指定至少一名信息安全员,

配合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在本部室的落实。。 第七条本行应建立与信息安全监管机构的联系,及时报告各类信息安全事件并获取专业支持。 第八条本行应建立与外部信息安全专业机构、专家的联系,及时跟踪行业趋势,学习各类先进的标准和评估方法。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九条本行所有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岗位或工作范围,履行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职责。 第一节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包括本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成员。 第十一条应选派政治思想过硬、具有较高计算机水平的人员从事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凡是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受到过处罚或处分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第十二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信息安全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工作小组在如下职责范围内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一)组织落实上级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协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工作,监督检查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审核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方案,组织实施信息安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

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推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信息安全政策、制度和体系建设规划的审批,部署并协调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领导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 员。 包括:在本单位宣传和贯彻执行信息安全政策与标准,确保本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项目和培训,追踪和查处本单位信息安全违规行为,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检查,完成公司部署的信息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技术支持单位在信息管理部的领导下,承担所负责的信息系统和所在区域的信息安全管理任务,主要包括:在所维护系统和本区域内宣传和贯彻信息安全政策与标准,确保所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各级信息管理部门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岗位,包括信息安全、应用系统、数据库、操作系统、网络负责人和管理员,重要岗位 制度 技 完整性、真实性、可用性、保密性和可控性,保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支撑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十六条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统一。信息安全体系必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

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保障应用。保障网络和信息系统,特别是全局网络和重要业务信息系统不间断稳定运行及其信息的安全,实现以应用促安全,以安全保应用。 符合法规。信息安全体系要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国家对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企业内部控制要求,积极采用法律法规允许的、成熟的先进技 第十八条建立全面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制定并实施统一的信息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实行信息系统资产管理责任制,保护信息系统,特别是核心信息系统的设备、软件、数据和技术文档的安全。

信息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公司

版本信息 当前版本: 最新更新日期: 最新更新作者: 作者: 创建日期: 审批人: 审批日期: 修订历史 版本号更新日期修订作者主要修订摘要

Table of Contents(目录) 1. 公司信息安全要求 (5) 1.1信息安全方针 (5) 1.2信息安全工作准则 (5) 1.3职责 (6) 1.4信息资产的分类规定 (6) 1.5信息资产的分级(保密级别)规定 (7) 1.6现行保密级别与原有保密级别对照表 (7) 1.7信息标识与处置中的角色与职责 (8) 1.8信息资产标注管理规定 (9) 1.9允许的信息交换方式 (9) 1.10信息资产处理和保护要求对应表 (9) 1.11口令使用策略 (11) 1.12桌面、屏幕清空策略 (11) 1.13远程工作安全策略 (12) 1.14移动办公策略 (12) 1.15介质的申请、使用、挂失、报废要求 (13) 1.16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流程 (14) 1.17电子邮件安全使用规范 (16) 1.18设备报废信息安全要求 (17) 1.19用户注册与权限管理策略 (17) 1.20用户口令管理 (18) 1.21终端网络接入准则 (18) 1.22终端使用安全准则 (18) 1.23出口防火墙的日常管理规定 (19) 1.24局域网的日常管理规定 (19) 1.25集线器、交换机、无线AP的日常管理规定 (19) 1.26网络专线的日常管理规定 (20) 1.27信息安全惩戒 (20) 2. 信息安全知识 (21) 2.1什么是信息? (21) 2.2什么是信息安全? (21)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宝坻渠阳医院

电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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