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 净化效率 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可吸入颗粒物(PM10) 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 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4.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 4.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4.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5 w/cm2 4.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5 卫生检验 5.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送风及风管采用抽样法检验,抽样数量根据系统设置、运行或风管清洗情况确定。 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检验方法见附录A。 5.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的检测方法见附录B。 5.4 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方法见附录C。 5.5 空调送风中微生物的检验方法见附录D。 5.6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卫生安全性检验 5.6.1 卫生安全性检验指标根据装置的工作原理和安装位置确定。 5.6.2 臭氧浓度的检验采用GB/T 15438规定的紫外光度法或GB/T 18204 规定的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5.6.3 紫外线泄露强度的检验采用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 5.6.4 TVOC浓度的检验采用GB/T 18883附录C热解析/毛细管气相色谱法。5.6.5 释放出的PM10浓度的检验采用WS/T 206规定的光散射法。 5.7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检验

空调系统管理规程

海洋王空调系统管理规程 根据空调专业技术标准和要求,按以下规程进行操作、维修和保养。 第一条空调系统管理 (一)保证空调系统运行正常、水塔运行正常且噪音不超标,无漏水现象。 (二)空调日常管理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操作,除工作人员和空调专业人员,其他无关人员均不得擅自出入机房,来访人员进行登记。 (三)机房内无堆放杂物,以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空调人员持证上岗,设备运行记录要清楚准确。 (五)空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 (六)机组设备开启或关闭时挂牌。 (七)空调机组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现场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维修班长,并配合承包单位的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及时维修,对重大事故必须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填写事故报告。 (八)空调设备保持外观清洁,保持机房整体卫生做到每月彻底清洁。 (九)过度季节根据温度湿度的变化调整设备经济合理运行。 (十)空调机组运行时保证电耗,水耗在规定的范围内。 (十一)冷却水水质数值在规定的范围内。 (十二)运行水泵按要求适时倒泵,并记录运行时间。 第二条空调系统维护保养

(一)监督专业维保公司每月对制冷机组进行一次保养,每年供冷期前对制冷机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供冷期后检查一次制冷机冷凝器结垢情况,对明显结垢冷凝器进行清洗。 (二)要求制冷机组配电柜清洁,接线端子牢固;检查、测试制冷机组以下各参数:排气压力、吸气压力、冷凝压力、冷凝温度、油压、油温,排气次数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制冷机组无制冷剂泄露现象,油路畅通,油过滤器清洁;保证制冷机组安全运行,提供冷水温度在7℃以下。 (三)空调机组、新风机组每日巡视检查两次,每周更换一次初效过滤网并清洁箱体,每30天清洗一次过滤网,每年对轴承加注润滑油两次,每年更换一次轴承润滑油,每年对空调进行两次全面检修,并清洗表冷器。 (四)要求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电机轴承、风机轴承运转正常、声音无异常,轴承温度在70℃以下;皮带无跑偏、松弛、断裂、老化;夏季空调冷凝水水流畅,管道无堵塞,冬季无冻裂;风阀开关灵活、正常;出风温度达到设定值;箱体内设施清洁、无细菌滋生;设备底座牢固,调节减振器;风机叶轮及机壳牢固;进出口软连接无损坏、漏风现象。 (五)送风机每三个月紧固电机底座一次,风机轴承注油一次,每年更换一次轴承润滑油,每年进行两次全面检查保养。 (六)要求送风机皮带松紧适度,无跑偏、断裂、老化现象;电机温升正常,在70℃以下;设备稳固,箱体清洁;检查风机进出口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_394-2012

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卫生部于2006年发布的《公 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自2013年4月1日起废止。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孝元、金银龙、刘凡、王俊起、戴自祝、张秀珍、于淑苑、孙波、金鑫、王艳、朱文玲、韩旭。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质量、检验和管理等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新风量airchangeflow 3 单位时间内由集中空调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h·人)。2.2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particlematter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μm,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 吸道的颗粒状物质,简称PM10。 2.3风管表面积尘量ductsurfacedust 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灰尘的量,单位为g/m 2。 3设计卫生要求 3.1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3.2表1新风量要求

2.4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 2.5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在16℃~20℃之间;夏季室内温度在26℃~28℃之 间。 2.6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湿度的设计宜使游泳场(馆)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他 2.7公共场所相对温度在40%~65%之间。 2.8集中空调系统送风风速的设计宜使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 2.9座、理发店、美容店及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风速不大于0.3m/s。其他公共场所风速不大于0.5m/s。 2.10对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场所室 内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得高于设备设施关闭状态时室内环境噪声值5dB(A计权)。 2.11集中空调系统应具备下列设施: a)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b)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c)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不小于300mm×250 mm的风口。 2.12集中空调系统宜设置去除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空气净化消 毒装置。 2.13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 接吸取新风。 2.14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应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并符合以下要求: a)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的地点,远离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 b)低于排风口; c)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 d)进排风不应短路。 2.15集中空调系统的送风口和回风口应设置防虫媒装置,设备冷凝水管道应设 置水封。 2.16集中空调系统加湿方式宜选用蒸汽加湿,选用自来水喷雾或冷水蒸发的加 湿方式应有控制军团菌繁殖措施, 3.312集中空调系统开放式冷却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a)开放式冷却塔的设置应远离人员聚集区域、建筑物新风取风口或自然通风口, 不应设置在新风口的上风向,宜设置冷却水系统持续消毒装置; b)开放式冷却塔应设置有效的除雾器和加注消毒剂的入口; c)开放式冷却塔水池内侧应平滑,排水口应设在塔池的底部。 3.13集中空调系统风管内表面应当光滑,易于清理。制作风管的材料不得释放 有毒有害物质,宜使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采用非金属材料制作风管时,必须保 证风管的坚固及严密性,具有承受机械清洗设备工作冲击的强度。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

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 卫生部, 2006 年) 1 总则 为配合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的实施,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 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的卫生要求 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 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 净化效率 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 度比值的百分数。 3.3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 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 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新风量卫生要求 场所 新风量 (m /h. 人) 3~5 星级 ≥30 饭店、宾馆 1~2 星级 ≥20

4.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4.5.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 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 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 求 非星级 饭馆(餐厅) 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 游艺厅、舞厅 酒吧、茶座、咖啡厅 体育馆 商场(店)、书店 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 飞机客舱 4.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 表 2 ≥20 ≥20 ≥20 ≥30 ≥10 ≥20 ≥20 ≥20 ≥25 2 的要求。 送风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求 PM10 ≤0.08 mg/m 3 细菌总数 真菌总数 ≤500 cfu/m ≤500 cfu/m 3 3 -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4.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 不得检出 3 的要求。 表 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积尘量 致病微生物 ≤20 g/m 不得检出 求 2 细菌总数 真菌总数 ≤100 cfu/cm ≤100 cfu/cm 2 2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要求、运行管理要求以及日常检查与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传染病流行期间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204.5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办公场所office buildings 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3.2 低、中、高风险地区low-, medium-, and high-risk regions 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的疫情风险等级。 3.3 空调通风系统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以空气调节和通风为目的,对工作介质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1

3.4 全空气空调系统all-air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空气调节区的室内负荷全部由经过加热或冷却处理的空气来负担的空调系统。 3.5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fan coil system with fresh air 空气和水共同来承担空调房间冷、热负荷的系统,除了向房间内送入经处理的室外空气外,还在房间内设有以水作介质的末端设备对室内空气进行冷却或加热。 3.6 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fan coil system without fresh air 风机推动室内空气流动,末端设备对室内空气进行冷却或加热,使室内空气温度降低或升高,以满足人们的舒适性要求。 3.7 多联机空调multi-connecte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由一台或数台风冷室外机连接数台不同或相同型式、容量的直接蒸发式室内机构成的单一制冷循环系统,它可以向一个或数个区域直接提供处理后的室内空气。 3.8 分体式空调split air conditioner 由室内机和室外机组成,分别安装在室内和室外,中间通过管路和电线连接。 3.9 新风量air change flow 单位时间内由空调通风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3/(h·人)。 4卫生质量要求 4.1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应符合WS 394的要求。 4.2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量应符合GB 37488的要求。 5运行管理要求 5.1 全空气空调系统 5.1.1 开启前准备 5.1.1.1应掌握新风来源和供风范围等。当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供风范围等情况不清楚时,应暂时关闭空调系统。 2

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工程部员工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操作行为,加强对空调系统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保证空调系统正常运行。 2.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空调系统运行和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审批空调系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空调工操作 行为,并组织安排相关工作。 3.2工程部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定空调系统管理制度,负责对空调工进行 安全、技术培训,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空调工操作的规范性。 3.3工程部空调工遵守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和内容。 4.管理制度 4.1值班制度 4.1.1值班人员按照公司规定着工装。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4.1.2当值人员服从管理,按班次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严格执行 交接班制度。只有在专业负责人批准后,有人接班的情况 下,方可离岗。 4.1.3值班人员应熟悉配空调设备设施性能、原理和运行方式, 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对本站设备负有监视、维护、 操作及事故处理的责任。

4.1.4值班人员按规定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设备, 使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4.1.5值班人员应按时、按规定线路巡视冷冻机、水泵、水箱、 软化水装置、冷却塔设备,检查设备运行参数值是否在规 定范围内,声音、温度、气味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现象迅 速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4.1.6检查冷却水水质,监督软化水化验结果,定期对冷却水系 统排污,保证空调水质。保证空调系统正常补水和水量。 4.1.7按规定运行方式和温度供冷。需改变运行方式或停止供冷 时,应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4.1.8值班人员应根据天气情况调整空调设备运行时间,达到节 能降耗的效果。 4.1.9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无法处理的及时报告上级。 4.1.10当发生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紧急情况下,有权利立即 停止设备运行,事后向上级汇报。 4.1.11值班人员均需掌握发生灾害事故和设备运行故障处理 方法,应正确判断事故原因并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主动上报上级,在未找出原因和排除故障之前,不得重新 启动空调设备。 4.1.12熟练使用消防报警器材和灭火器材。注意防止小动物 进入机房,外来人员须经部门领导同意许可方可进入,并 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完整版)WST395-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卫生学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运行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卫生学评价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 3 卫生学评价机构 3.1 基本要求 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实验室。 3.1.3检测项目应当获得省级以上实验室资质认定。

3.2 人员要求 3.2.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3.2.2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不少于5名与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工作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卫生检测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专业人员总数的40%。 3.2.3 专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3.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并有完善的符合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质量的管理体系。 3.4 设备要求 3.4.1拥有量值准确可靠、性能良好,与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项目相配套的仪器设备,基本仪器设备见附录A。3.4.2仪器设备的配置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能良好运行。 3.4.3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定量采样机器人应编制自校规程并定期进行不确定度评定。 3.4.4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4 卫生学评价 4.1 评价依据 4.1.1 国家标准、规范,主要包括: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文档

起草背景 1、公共卫生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美国90年代对450座办公楼调查结果:50%人集中空调房间空气质量恶化,且一半污染来自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1992年欧洲国家对室内空气质量调查结果:在集中空调的环境中,42%的污染来自集中空调系统 2003年香港“陶大花园”非典流行 非典期间,北京、广州等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全部关闭 2004年卫生部抽检结果:风管最高积尘量达到486g/m2;微生物污染属严重污染的占47.1%,中度污染的占46.7%,合格的仅占6.2%。 起草背景 2、社会经济发展 集中空调广泛应用于宾馆、商场、医院、大型超市、写字楼等公共场所,调节室内空气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微小气候。 集中空调系统创造了节能、高效、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具有制冷/热快速、使用方便、噪声小等优点 起草背景 3、目前各类公共场所存在的问题 建筑物采用封闭性节能措施,室内新风量不足 集中空调系统长期使用,截留来自室内或室外空气中一些污染物,没有清洁消毒或清洁消毒不彻底,造成通风系统内部污染,成为污染物传播和扩散的媒介 设计不合理,使用不当等 几个术语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目的 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 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卫生要求 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 符合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卫生要求 二、新风 新风的来源: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空调通风系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总则 为了预防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一般卫生要求、传染病流行期卫生要求、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场所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9663-9673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GB/T18204.1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4、术语与定义 4、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给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4、2空气传播性传染病 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传染病 4、3空气净化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 4、4可吸入颗粒物(PM10) 能够进入人体呼吸道的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 5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 5、1要求 5、1、1空调系统新风量和运行参数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和开放式冷却水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5、1、2空调系统的过滤器(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5、1、4空调文章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5、1、5空调系统的机房内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5、1、7空调节器系统的冷却水、冷凝水及送风的卫生要求见表达1。

中央空调系统管理规范.doc

谢谢阅读【免费下载】SFGC01 WI01中央空调系统管理规范7 页码:第1 页共13 页中央空调系统管理规范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 谢谢阅读

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应急预案

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空气传播性疾病对我单位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空气传播性疾病对群众和我单位工作人员造成的危害,保障人们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一、中央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措施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应严格遵照执行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要求。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2、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3、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4、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1)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2)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3)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4)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6、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7、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8、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1、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2、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3、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4、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三)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2、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12、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工程部员工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操作行为,加强对空调系统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保证空调系统正常运行。 2.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空调系统运行和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审批空调系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空调工操作 行为,并组织安排相关工作。 3.2工程部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定空调系统管理制度,负责对空调工进行 安全、技术培训,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空调工操作的规范性。 3.3工程部空调工遵守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和内容。 4.管理制度 4.1 值班制度 4.1.1 值班人员按照公司规定着工装。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4.1.2 当值人员服从管理,按班次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严格执行 交接班制度。只有在专业负责人批准后,有人接班的情况 下,方可离岗。 4.1.3 值班人员应熟悉配空调设备设施性能、原理和运行方式, 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对本站设备负有监视、维护、 操作及事故处理的责任。

4.1.4 值班人员按规定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设备, 使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4.1.5 值班人员应按时、按规定线路巡视冷冻机、水泵、水箱、 软化水装置、冷却塔设备,检查设备运行参数值是否在规 定范围内,声音、温度、气味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现象迅 速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4.1.6 检查冷却水水质,监督软化水化验结果,定期对冷却水系 统排污,保证空调水质。保证空调系统正常补水和水量。4.1.7 按规定运行方式和温度供冷。需改变运行方式或停止供冷 时,应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4.1.8 值班人员应根据天气情况调整空调设备运行时间,达到节 能降耗的效果。 4.1.9 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无法处理的及时报告上级。 4.1.10 当发生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紧急情况下,有权利立即停止 设备运行,事后向上级汇报。 4.1.11 值班人员均需掌握发生灾害事故和设备运行故障处理方 法,应正确判断事故原因并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主 动上报上级,在未找出原因和排除故障之前,不得重新启 动空调设备。 4.1.12 熟练使用消防报警器材和灭火器材。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 机房,外来人员须经部门领导同意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 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技术要求 4.1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4.2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4.2.2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风管清洗 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4.2.4部件清洗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位置,可调节部件还应恢复到原来的调节位置。 4.2.5冷却塔清洗消毒 定期清洗应当首先将冷却水排空,然后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做到表面无污物。 当冷却水中检出致病微生物时,应首先采用高温或化学方法对冷却水和塔壁进行消毒处理,然后将塔内的水排空,并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 4.2.6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空调系统冬季运行防冻管理规范 1、目的: 确保购物中心空调系统的冬季正常使用,预防设备损坏。 2、范围: 购物中心内所有空调系统的设备。 3、空调系统设备的操作流程图: 3.1各项目工程部应该在冬季来临之前制订本购物中心的各项防冻措施。 3.2 在供暖季来临之前,专业主任带领员工完成换季保养的各项检修工作。 3.3换季检修时重点检测空调机组的防冻开关,保持其动作的准确性和灵敏性。温 度设定为5℃。 3.4 供暖设备有楼宇自控系统的需设置为冬季运行模式。 3.5 供暖设备无自控设置的,应采取以下措施: 3.5 1. 回水手动阀门开度应大于等于最小开度(20%--30%的开度不能完全关闭). 3.5 2. 机组运行时,新风阀开度保持最小满足最小新风量即可(机组停运后手动关 闭风阀降低冷空气侵入冻坏翅片的危险性). 3.6 进入供暖季后,供暖循环泵必须要保证24小时运行(夜间运行供水温度可根 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7进入供暖季后,多使用室内回风,空调机组回风阀开到最大,新风阀调到最小 (回风与新风混合后焓值提高,减小翅片冻坏的机率) 3.8 当室内空气质量较差,需要加大室外新风量时,应尽量选取白天室外温度较高 时段,开启新风阀,并做好记录及交接,在闭店前(或室外温度急降前)必须关闭新风阀。 4、夜间机组停运后要注意加强巡视和记录. 巡视内容: 1.电机停运. 2. 新风阀关闭. (以上两项确保无冷空气侵入) 3. 手动水阀及回水电动阀常开 4.循环泵运行. (以上两项保证机组翅片内水流循环)

5、长期停止运行机组操作巡视注意: 1.翅片内水泄干净(泄水丝堵收好)水阀关严.(如阀门不严,可加盲板封堵)。 2.风阀关闭. 3.电机关闭. 4.电源关闭. 5.轿厢门打开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法 一、范围和时间 1、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一次。 2、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3、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次。 二、消毒方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工作记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一、指定专业人员负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日常卫生维护管理,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维护管理档案、日常清洗维护、定期检测、安全隐患排查等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期间,对开放式冷却塔的冷却水进行持续消毒,并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进行检测。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初次启用或者停用一定时间后再次使用的,要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对 开放式冷却塔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四、专人负责管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房,确保机房内干燥,不得在机房内存放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无关的物品。 五、及时对机组、过滤网、通风管、通风口、风机盘管等设备设施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清除粘附积尘、污物、铁锈、菌斑等污染物,集中收集、排放冷凝水。 六、发现建筑物内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可能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扩散的,要采取关闭通风口等措施,防止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对其他区域造成污染。 七、严格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自行清洗或者委托专业清洗服务机构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为用户提供满意服务。 2.适用范围 公司所辖物业的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 3.职责 3.1 中央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由工程部统一负责。 3.2 日常的空调供应由空调运行班和中控室负责。 3.3 冷水机组、水泵、风柜、冷却塔和膨胀水箱等设备与装置的日常巡检及制冷机房、空调机房的管理由空调运行班负责。 3.4 各设备装置及风、水管道系统的维护保养和应急抢修由空调维修班负责。 3.5 各设备的电动和配电部分的维护保养和应急抢修由电工维修班负责,空调维修班配合。 3.6 监督、验收外委单位对宅洞水质的处理及冷却塔和冷水机组冷凝器的清洁工作,由空调运行班负责。 4.工作程序 4.1 空调供应程序 4.1.1 空调运行值班人员按照冷水机组开停机程序,

在规定的时间开停冷水机组及启停相应的冷却水系统和冷冻水系统; 4.1.2 中控室值班人员按规定开关集中控制的风柜和各层新风机; 4.1.3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期间,空调运行值班人员应每隔一小时将冷水机组和水泵、冷却塔的运行数据记录在相应的运行记录表上; 4.1.4 如有用户需要延时空调服务,按有关有偿服务规定执行; 4.1.5 用户有空调使用效果方面的投诉时,由空调维修值班人员去现场了解情况并给予解决。 4.2 空调设备管理程序 4.2.1 工程部负责建立各类空调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及检修档案; 4.2.2 工程部负责对空调设备进行标识,以便统一管理; 4.2.3 由空调工程师制订空调设备及装置维护保养的规程,经工程部经理审定后发放到相关班组,并依此制订和下达相关工作计划; 4.2.4 如用户装修涉及到空调设备或装置的变动、按有关装修规定执行。 4.3 空调设备维修程序

DB31.405—2012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ICS C 50 备案号: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the management of central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设计卫生要求 (2) 5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3) 6卫生标准 (5) 7检测规则 (6) 8检测方法 (7) 9卫生学评价要求 (7) 10清洗要求 (8) 附录A(资料性附录)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测方法 (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检测方法 (11) 附录C(资料性附录)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方法 (12) 附录D(资料性附录)送风中微生物检测方法 (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冷却水、冷凝水、加湿设备水中嗜肺军团菌检测方法 (16) 附录F(资料性附录)新风量检测方法 (18) 附录G(资料性附录)采样框 (21)

前言 本标准4.1.1、4.1.3、4.2、4.3.1、4.3.2、4.3.3、4.3.4、4.4.1、4.5、4.6、4.7、4.8.1、4.8.3、4.9.1、4.9.2、4.9.3、5、6、7、10为强制性条款,其余技术内容均为为推荐性条款。 本校准自实施之日起,原DB31/ 405—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与DB31/ 405—2008比较主要有以下修改: a)更改了标准名称; b)在适用范围中新增加了设置建筑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行政办公楼、商务写字楼、学校、医疗机构、住宅等场所; c)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d)调整了部分章节编排顺序及逻辑关系; e)增加了设计卫生要求的内容,包括:室内环境设计参数、卫生设施、新风及新风口、送风口和回风口、冷凝水系统、冷却水系统、风管; f)根据适用范围,在新风量卫生标准值中调整了建筑分类,将“2星级及2星级以下”改为“其它旅馆”,增加了公用事业及金融机构的营业建筑、公共浴室、行政办公楼、商务写字楼、科技 馆、档案馆、学校、住宅等建筑的卫生要求; g)在部位或部件的卫生要求中增加了对于新风机、空气处理机组、风管内部和冷却水系统杀菌剂的卫生要求; h)增加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的要求; i)增加了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的卫生要求; j)调整了档案要求; k)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标准值中,调整了送风中PM10的卫生要求,增加了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以及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卫生要求; l)在检查项目中增加了日常运行检查时需要进行检测的项目; m)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组)抽样量比例统一调整为不应少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总数量的5%; n)增加了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和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检测方法; o)增加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的具体要求; p)增加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范围和频率、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B、C、D、E、F、G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同济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冷冻空调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伟、徐天强、陈健、翟清、王频、王晓东、苏谨、王凯、张莉萍、吴立明、李竹、周利红。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郭常义、仲伟鉴、吴世达、高玲、葛燕萍、周艳琴、吴凌放、胡红、陈振华、孙谨、刘英涛、刘燕敏、莫伟文、张昀。 本标准于200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制度是贯彻管理方针、完成管理计划、达到管理.目标的重要保证。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管理质量和效益,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很难做好管理工作的,更谈不上使管理工作达到专业化要求。因此,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要能真正起到应起的作用并产生效益,就必须有一套规章制度来作保证。否则,即使中央空调系统再好、设备再先进,也难以保证长期、稳定地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此外,进行科学规范管理的基础也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否则就谈不上科学规范管理。 在制订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①本规章制度应与酒店上级部门的相应规定、要求协调一致,不能有冲突或产生歧义的条文; ②各规章制度之间要相互协调,不能有矛盾和遗漏; ③规章制度的编写要力求表达清楚、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文字条款要易于理解、记忆、接受和执行,要注意惟一理解性; ④保证制订出的规章制度既结合实际,又科学合理,并在实际工作中能完全做得到,而且有利于整体管理质量的提高。 此规章制度出台后,在总结执行中产生的问题和发现的不足,经过一段时间后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使之更加完善。 一、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 1.空调班领班的岗位职责

①协助部门主管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直接向其负责; ②全面主持班(组)工作,合理安排班(组)成员的日常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③严格要求,大胆管理,以身作则,督促全体班(组)成员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④组织班(组)的各种学习,使全体班(组)成员都能提高素质、敬业爱岗; ⑤负责班(组)考勤和公用工具、仪器仪表、小型检修设备(装置)的管理工作; ⑥审查、保管各种记录表,保证数据准确、资料齐全; ⑦督促落实修旧利废、节约能源、降低费用的工作。 ⑧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注意新技术:新装置的引进与应用; ⑨提出本专业技术改造方案(画出图纸、做出预算)或设备更新方案,并组织实施; ⑩听取各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吸收消化有关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技术革新; ⑨注重修旧利废和综合利用,搞好能源管理,降低水、电、汽、气的耗用量。2.空调运行人员的岗位职责 ①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开停和调节中央空调系统的各种设备,并做好相应的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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