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防灭火技术规范全文(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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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防灭火技术规范全文

矿井放灭火妙技类型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

第三章防灭火装备…………………………………………

第四章一般防火……………………………………………

第五章灭火救灾……………………………………………

第六章火区打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适出产目标,当真实行《煤矿安适规程》,本着"防备为主"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联络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导,特拟定本《矿井防灭火类型》(上称《类型》)。

第2条本《类型》合用于世界国营的出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上有伤害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类型》的贯彻实行在矿务局领域内由局长负周全率领责任,局总工程师负妙技率领责任;在矿井领域内由矿长负周全率领责任,矿总工程师负妙技率领责任;局、矿及其上属有关部门分工认真。

1. 透风部门认真自燃火灾的防备和矿井火灾的措置赏罚赏罚。

2. 机电部门认真电气火灾和机器火灾的防备。

3. 地测、打算和出产部门认真地质、丈量、启示、开采计划和出产工艺方面防备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认真产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事项僻静时配合透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防备措置赏罚赏罚和防火搜检事项。

5. 安监部门认真监督搜查本《类型》的严厉实行情形和一般的井上明火管制。

6. 提供部门认真矿井防灭火所需原料、配置的提供。

7. 财务部门认真矿井防灭火事项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上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情。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上结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年夜事情:

1.造成职员伤亡。

2.造成代价1万元的物质(包孕资本)丧失踪。

3.造成出产间断8小时以下。

4.造成封闭事项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产生矿井火灾事情,均须举做事情统计与剖析,并按规定向下级呈文事情呈报。

第5条每个矿井必需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认真构造拟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筹划和年度打算。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参加矿井出产培植长远筹划和年、季、月度打算,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法子所需的用度和原料、配置等必需参加企业财务和提供打算,并构造执行。

矿井防灭火筹划和打算应包孕以上内容:

1.灌注贯注井口地面火灾风险井上安适的法子。

2.各类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法子。

3.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法子。

4.现有火区的打点和灭火法子。

5.在火区四周举办出产勾当的安适法子。

6.产生火灾时的透风应变法子。

7.产生火灾时灌注贯注瓦斯、煤尘爆炸和灌注贯注灾情扩年夜的法子。

8.产生火灾时的矿工自救和救灾法子。

第6条本《类型》的拟定、改削和诠释权属于煤炭家产部。

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

第7条悉数矿井的悉数煤层都必需举办自燃偏向性鉴定。凡以鉴定属于轻易自燃(Ⅰ级)和自燃(Ⅱ级)的煤层或实践证实有自燃偏向的煤层,均属于自燃煤层(或称自然气愤盼望矿井)。

第8条矿井某一地区呈现如上征象之暂且,即定为产生自燃火灾:

1.因为自燃呈现火炭、火焰、烟雾等征象。

2.因为自燃呈现气氛、煤炭、围岩及其余介质温度升高,并赶过70℃,其风骚中呈现一氧化碳,且有下升趋势。

矿井某一地区呈现如上预兆之暂且,即存在自燃火灾隐患:

1. 风骚中呈现一氧化碳,其产生量呈下升趋势。

2. 风骚中呈现二氧化碳,其产生量呈一升趋势。

3. 煤、岩、气氛和水温度升高赶过正常温度。

4. 风骚中氧含量低落,其耗损量呈下升趋势。

第9条每个自燃矿井的悉数采、掘事项面都必需细心统计煤层的自然气愤盼望期。煤层最短气愤盼望期按如上规定举办统计:

1.巷道。从煤层讦发之日起至煤层产生自燃火灾之日止,为该巷道的煤层自然气愤盼望期。

2.回采事项面。从事项面开切之日起至产生自然火灾之日止,为该回采事项面开采煤层的自然气愤盼望期。

第10条自燃矿井按产生自燃火灾的伤害水等分为四级举办打点。矿井的自燃伤害等级告别如上:

1.一级自燃矿井。凡切合上列前提之一者定为一有自燃矿井:

⑴近10年内每产100万吨煤产生自然火灾的次数(即百万吨气愤盼望率)赶过3次。

⑵自然气愤盼望期小于3个月。

⑶百万吨气愤盼望率赶过2次一时然气愤盼望期小于6个月的上列矿井:

①高沼气矿井;

②凸起矿井;

③开采厚及特厚煤层的矿井;

④开采急倾斜中厚煤层的矿井;

⑤煤层自燃偏向性为Ⅰ级煤尘爆炸指数在30%以下的矿井。

2.二级自燃矿井。凡切合上列前提之一者定为二级自燃矿井:

⑴近10年内百万吨气愤盼望率赶过2次,但不赶过3次。

⑵自然气愤盼望期小于6个月,但不小于3个月。

⑶百万吨气愤盼望率赶过1次一时然气愤盼望期小于12个月的上列矿井:

①高沼气矿井;

②凸起矿井;

③开采厚煤层的矿井;

④开采急倾斜中厚煤层的矿井;

⑤煤层自燃偏向性Ⅱ级,且煤尘爆炸指数在20%以下的矿井。

3.三级自燃矿井。凡切合上列前提之一者定为三级自燃矿井:

⑴百万吨气愤盼望率赶过1次,但不赶过2次。

⑵自然气愤盼望期小于12个月,但不小于6个月。

⑶百万吨气愤盼望率赶过0.5一时然气愤盼望期不小于12个月的上列矿井:

①高沼气矿井;

②凸起矿井;

③开采厚煤层的矿井;

④开采急倾斜中厚煤层的矿井;

⑤煤层自燃偏向性Ⅲ级,且煤尘爆炸指数在10%以下的矿井。

4.四级自燃矿井。凡有自然气愤盼望史,但不切合以下一、二和三级矿井前提者。

矿井自燃等级由矿务局构造,在每年举办矿井沼气等级鉴定的同时构造鉴定,并一路下报审批。

第11条开采自燃煤层必需选择煤层切割量少、丢煤量少、采空区漏风小、回采速率快的采煤要领。

开采厚及特厚自燃煤层应优先选择充填采煤法。授与失陷法必需采纳有效的防火法子。

开采自燃煤层,严厉限定授与高落式或开天窗采煤法。授与这类要领必需体式格局防灭火专门和安适妙技法子,经局总工程师核准,报省(区)煤炭厅(局、公司)立案。

授与顶板失陷法开采自燃煤层,不得留有计划外的煤皮(护顶煤)和煤柱,否则要拟定有效的防灭火法子。

第12条开采自燃煤层必需选择有助于灌注贯注自然气愤盼望的巷道安插和支护型式。

开采单一厚及特厚自燃煤层或近间隔自燃煤层群其启示巷道应授与岩巷。

授与倾斜分层或水平分层采煤法时,采区下山应安插在岩石中或非自燃煤层中。

在自燃煤层中安插的处事于两个及两个以下事项面的巷道必需砌碹锚喷或使用金属支架、不燃性子料背板,碹后空位和处要用不燃性子料举办密实充填。

在自燃煤层中安插沿空留巷要体式格局防灭火专门计划和安适妙技法子,报局总工程师核准。

第13条在自燃煤层中掘进的巷道,胁制空帮空顶,胁制会萃浮煤。较年夜的冒落浮泛(冒高赶过2m或浮泛体积赶过6m3者)和凸起浮泛均要举办防火措置赏罚赏罚。

第14条开采自燃煤层时,采区及回采事项面均应授与猬缩后退式回采,要按照煤层的自燃伤害程度、自然气愤盼望期诟谇、回采速率以及所采煤层的防火法子等身分公道确定采区和回采事项面的尺寸。授与前进式回采,必需有防灭火专门计划和安适妙技法子,报局总工程师核准。

第15条同一自燃煤层中差别分层(幅)的事项面之间必需贯串毗邻充足的超前间隔,以休止采空区之间漏风。

第16条自燃煤层中悉数煤柱的计划都要思量防火的要求,煤柱宽度一样寻常不应小于6m.间断中断煤柱中不许掘进巷道。

第17条自燃矿井中,采区和回采事项面回采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需全数撤出配置,举办永世封闭。因故不能守时封闭,必需采纳有效的防灭火法子,报矿长、总工程师核准。

第18条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均应实时充填或封闭,以简化透风体系和贯串毗邻透风体系风骚的不变性。

第19条自燃矿井的主扇风压不得赶过3000Pa(约300mmH2O),已赶过者应参加矿井透风体系改革筹划,尽快降至3000Pa。

第20条开采自燃煤层的采区和回采事项面必需授与分区透风,并贯串毗邻充足的透风断面;采区和回采事项面进、回风两端风压差不宜赶过200Pa(约合20mmH2O),如已赶过,应采纳降压法子。

第21条开采有自燃煤层的矿井中,风门、风窗等透风行动措施均应按防灭火的要求精确选择位置,休止增进采空区、煤柱裂隙、火区的漏风压差。可能种行动措施的阻力不宜赶过100Pa约10mmH2O。

第22条开采自燃火灾主要的采区或事项面,应思量成立局部反风体系,并每年由矿长构造举办一次局部反风训练。

第23条矿井每产生一次自然气愤盼望事情,待火灾措置赏罚赏罚完毕后7日风要向下级主管部门呈文由矿长签定的火灾呈报书。该呈报书要下报省局(公司、厅),煤炭部立案。自燃火灾呈报书的名目见表1。

自燃火灾事情呈报书表1

气愤盼望地点气愤盼望日期

火灾地区自然轮廓采掘情形

顶板情形

采区透风状况(透风体系、透风参数)

火灾措置赏罚赏罚经由

火灾造成的丧失踪职员伤亡亡名封闭事项面个数影响出产时刻时

伤名

配置丧失踪台冻结煤量直接经济丧失踪万元

火灾缘故起因及教导

火灾区有关情形附图声名及其相邻区相关

此后法子

第三章防灭火装备

第24条每一矿井均必需按《煤矿安适规程》(上称《规程》)的要求计划和成立灭火供水体系,并在矿井、水安然安祥采区投产同时使用,并保证送到用水滴时,管中水压不低于39.2kPa(4kg/cm2)水量不小于0.6m3/min。

消防水管路的上列地点必需设置三通和阀门:

1..悉数竖井、斜井僻静硐井口。

2.井底车场临近的首要硐室内。

3.井底车场内每隔100m处。

4.首要石门、岩石年夜巷每隔400~600m处。

5.首要煤层年夜巷每隔200m.

6.倾斜巷道每隔100m。

7.皮带运输道每隔50m处,皮带机头、机尾临近15m以内。

8. 授与可燃性支护原料的巷道内每50m处。

9. 回采事项面进、回风巷口40m以内。

10. 掘进事项面入口处。

11. 其余易产生火灾的地点。

三通和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查验,必需有较着易辨的标识表记标帜,其出口胁制对着电机车架线及其余电气配置。

第25条每一矿井都必需在井上机电硐室、炸药库、风动工具洗濯硐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门。

自燃矿井的回采事项面进、回风巷口以及年夜概产生自燃的巷道

或硐室必需预先砌筑防火门套,并在其临近贮放足足数量原料。

第26条授与皮带运输机的矿井,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配和自动洒水灭火装配。

第27条井底车场、机电硐室、炸药库、风动工具洗濯硐室等火灾隐患主要的地点,必需配备足足数量的灭兵器械,其数量可参照表2确定。

第28条每一矿井均须成立井下、上消防原料库,库存备用品的种类与数量由矿长确定。

井下消防原料库备用品确定可参考表3,井上消防原料库备用品确定可参考表4。

井上灭兵器械配备表表2

序号配备地点灭兵器种类数量备注

1 出产水平井底车场 10L泡沫灭兵器 4 有液压装配时至少另加0.5m3砂子或岩粉

CO2灭兵器 2

2

非晋升水平井底车场 10L泡沫灭兵器 2

3 箕斗停放间 10L泡沫灭兵器 2

8kg干粉灭兵器 1

4 箕斗节制间 CO2灭兵器 1

5 暗井井口及井底 10L泡沫灭兵器 2 分袂配备

8kg干粉灭兵器 2

6 暗井绞车房 CO2灭兵器 1

8kg干粉灭兵器 1

7 井上水泵房 CO2灭兵器 2

8kg干粉灭兵器 1

8 井上变电所 CO2灭兵器 2

8kg干粉灭兵器 2

9 移动变电整流站 CO2灭兵器 1

10 充电室 CO2灭兵器 1

11 电气修配间 10L泡沫灭兵器 1

8kg干粉灭兵器 1

12 电机车库 10L泡沫灭兵器 1

CO2灭兵器 1

13 机器维修室 10L泡沫灭兵器 1

CO2灭兵器 1

14 液压动力装配供电室 10L泡沫灭兵器 2

8kg干粉灭兵器 2

50kg干粉灭兵器 1

15 钢丝绳牵引室 10L泡沫灭兵器 1

16 工具室 10L泡沫灭兵器 1

17 油类贮存室 10L泡沫灭兵器 2 至少另加0.5m3砂箱8kg干粉灭兵器 2

18 电、气焊硐室消防喷头 2

10L泡沫灭兵器 2

8kg干粉灭兵器 1

灭火毯 2

19 皮带修复室 10L泡沫灭兵器 1 至少另加0.5m3砂箱

8kg干粉灭兵器 1

20 液压支架维修室 10L泡沫灭兵器 1 至少另加0.5m3砂箱

8kg干粉灭兵器 1

21 绞车房 CO2灭兵器 1

22 井上压风机房 10L泡沫灭兵器 2 每台压风机至少另加0.5m3砂箱

CO2灭兵器 1

23 充电硐室 8kg干粉灭兵器 2 以每台电机车计

24 爆破原料库 10L泡沫灭兵器 3 1台泡沫灭兵器配于发放室,另2台配于贮存室

50kg干粉灭兵器 1

25 爆破原料发放硐室 10L泡沫灭兵器 1

8kg干粉灭兵器 1

26 液压泵站 10L泡沫灭兵器 4 配于泵站进风侧

60kg干粉灭兵器 4

井下消防原料库备用品表表3

序号备品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 净水泵台 1 或存放于配置库中

2 泥水泵台 2 或存放于配置库中

3 φ100mm消火水龙带 m 200

4 φ75mm消火水龙带 m 300

5 φ52mm消火水龙带 m 300

6 φ52mm平常消火水枪支 5

7 φ52mm多用消火水枪支 2

8 φ52mm喷雾消火水枪支 2

9 高倍数泡沫产生装配套 1 或存放于配置库中

10 消防泡沫喷枪套 2 或存放于配置库中

11 高倍数泡沫剂 t 0.5 或存放于配置库中

12 消防泡沫剂 t 0.2 或存放于配置库中

13 分流管个 4

14 集流管个 2

15 消火三通个 4

16 阀门个 4

17 φ52mm斜喷消火阀门个 4

18 φ110mm快速评论申辩及帽盖垫圈套 30

19 φ75mm快速评论申辩及帽盖垫圈套 20

20 φ52mm快速评论申辩及帽盖垫圈套 40

21 吸液器个 2

22 管钳子把 8

23 折叠式帆布水箱个 1

24 轻型钩杆个 2

25 重型钩杆个 1

26 救生绳根 4

27 撬棍根 2

28 木棍把 2

29 平板锹把 4

30 伸缩梯副 1

31 组装梯副 1

32 平常梯副 2

33 小靠梯副 2

34 10L泡沫灭兵器个 25

35 CO2灭兵器个 10

36 8kg干粉灭兵器个 14

37 1211灭兵器(2L) 个 14

38 喷雾喷嘴个 4

39 泡沫灭兵器起泡药瓶个 50

40 灭火岩粉 kg 500

41 石棉毯块 5

42 20L汽油桶个 1

43 20L平常油桶个 2

44 风筒布 m 500

45 水泥 t 5

46 水玻璃 t 1

47 石灰 t 4

48 φ1/4"速接钢管节 50 每节15m

49 φ1/2" 速接钢管节 50 每节10m

50 φ1' 速接钢管节 50 每节10m

51 φ100mm钢管 m 500 焊成快速评论申辩

52 φ150mm钢管 m 100 焊成快速评论申辩

53 φ200mm钢管 m 50 焊成快速评论申辩

54 φ75mm胶管 m 500

55 28kW局扇台 3

56 11kW局扇台 3

57 接监工具套 4

58 φ15mm胶管 m 500

59 φ10mm胶管 m 500

60 单相变压器台 3

61 电力开关台 3

62 电缆 m 500

63 轻型溜子台 2

64 探照灯盏 4

65 玻璃棉 kg 1000

66 风镐台 2

67 安适带条 5

68 钢绳梯 m 100

69 φ12mm镀锌钢丝绳 m 200

70 担架副 2

71 麻袋或塑料纺织袋条 500

72 潜水泵台 2 或存于配置库中

73 砖 m3 10

74 料石 m3 10

75 方木 m3 3

76 木板 m3 5

77 铁钉(2"、3"、4") kg 50蘑菇点点////0>. 井上消防原料库备用品表表4

序号备品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 φ100mm消火水龙带 m 100

2 φ75mm消火水龙带 m 300

3 φ52mm消火水龙带 m 400

4 φ52mm平常消火水枪支 2

5 φ52mm喷雾消火水枪支 2

6 φ110/75mm变径管节个 4

7 φ75/52mm变径管节个 10

8 φ110mm喷嘴个 6

9 φ75mm喷嘴个 8

10 φ52mm喷嘴个 14

11 分流管个 3

12 集流管个 1

13 消火阀门主柱个 4

14 斜喷消火阀门个 4

15 φ110mm垫圈套 10

16 φ75mm垫圈套 20

17 φ52mm垫圈套 40

18 管钳子把 6

19 救生绳根 4 每根长20m

20 撬棍根 2

21 木锯把 2

22 平板锹把 4

23 伸缩梯副 1

24 10L泡沫灭兵器个 25

25 CO2灭兵器个 10

26 8kg干粉灭兵器个 10

27 1211灭兵器(2L) 个 4

28 喷雾喷嘴个 4

29 泡沫灭兵器起泡药瓶个 50

30 灭火岩粉 kg 500

31 石棉毯块 4

32 风筒布 m 500

33 水泥 t 2

34 石灰 t 2

35 φ150mm钢管 m 100

36 φ100mm钢管 m 300

37 φ75mm钢管 m 500

38 φ75mm胶管 m 300

39 φ52mm胶管 m 500

40 φ50mm伸缩风筒 m 150

41 接监工具套 1

42 φ15mm胶管 m 200

43 φ10mm胶管 m 200

44 安适带条 5

45 绳梯副 2

46 镀锌钢丝绳 m 200

47 麻袋或塑料纺织袋条 500

48 砖 m3 10

49 砂子 m3 2

50 方木 m3 2

51 木板 m3 5

52 铁钉(2",3",4") kg 20

第29条每一矿井均必需成立矿井反风体系(包孕主扇反风行动措施和井上反风行动措施),用于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总进风

巷产生火灾时授与。多风口、多风机的反风体系应举办专门计划和论证。反风体系必需在10min风完成反风操纵,实现反风。反风落后入火灾地点的沼气浓度不得%。

矿井反风装配必需每月搜检一次,每年举办一次反风训练。

确实不必要成立矿井反风体系的矿井和风井,必需编写妙技论证呈报,报省(区)煤炭厅(局、公司)核准。

第30条自燃矿井在矿井和新水平计划中应按照自燃伤害等级采纳响应的综合防灭火法子,成立响应的矿井防灭火体系,并纳入矿井出产和培植打算,与矿井出产、培植打算同时进。

1.一级自燃矿井应成立以灌浆(或注砂)为主、以阻化剂或均压为辅的防灭火体系和展望预告体系,并配备惰气灭火装配。

2.二级自燃矿井应成立以灌浆(或注砂)为主、以阻化剂或均压妙技为辅的防灭火体系和展望预告体系。

3.三、四级自燃矿井由矿总工程师按照详细前提参照一、二级矿井标准,选择成立得当的体系,并报局总工程师审定。

4.同时存在自燃和凸起伤害的矿井应配备惰气灭火装配。

第31条矿井防灭火灌浆体系应切合以上妙技要求:

1.灌浆原料必需是不成燃原料,一样寻常可选择粘土、砂、电厂粉煤灰、不成燃岩粉等。

2.灌浆体系必需配套,包孕制浆、输浆和灌浆以及供料、供水等配置。输浆管路应直到灌浆地点,并形成充足的、有效的灌浆手段。

3.灌浆体系的安插方法应适应防灭火灌浆的详细要求。灌浆站可

授与齐集式或分区式安插,其位置选择应仔细休止搬迁。

4.应有灌注贯注跑水、跑浆和疏水、防冻等安适法子。

第32条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或矿区应成立气体剖析化验室,并装备如上仪器仪表:

1.剖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沼气可燃气体和氧气的气相色谱仪。

2.检测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沼气和氧气的便携式检测仪表和现场气体取样装配。

3.测定水温、岩温及气氛温度、湿度、风速、气压及压差的仪表。

4.矿井酸度的装配。

第33 条每一矿井应以矿井疗养室为中央成立井下、上灾变紧迫通信联结网,用于灾变时通报紧迫呼吁和转达井下、上信讯。

第四章一般防火

第34条每一矿井都必需按《规程》要求严厉实施明火管制,成立健全明火打点轨制,确切做到:

1.严禁带明火上井。

2.家产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炊火。

3.井上严禁使用电炉。

4.井上严禁使用灯泡取温顺。

5.井口和井上电气配置必需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掩护装配。

6.井上电焊、气焊功课必需严厉按《规程》规定举办。

7.严禁使用孕育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械和爆破工艺。

8.严厉火区打点。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新版)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85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新版) 矿井防灭火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技术与管理并重的综合性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灭火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综合防治对策。按照发火煤层的自然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因地制宜落实防灭火措施,健全完善了防火工作的基础手段,不断探索了一些新的技术途径,有效控制了矿井自然发火事故。在推广应用防灭火新技术、新工艺、健全完善防灭火手段的基础上,加强各个生产环节、质量环节的制度管理,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为此,针对历史上发火的经验教训,根据发火煤层发火的规律和特点,集团公司、矿研究制定了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 (一)矿每季要制定防灭火工作计划,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根据下季度采场接续,布置防灭火工作进度,安排季度防灭火工作,并由分管矿长组织落实季度计划及其当季计划完成情况,每季末报

局通防处备案考核。 (二)合理选择开拓布局,正确选择开采方法 1、尽可能采用集中岩巷布置,煤层内尽量少掘进巷道。 2、不留或少留煤柱,如留煤柱,其尺寸和巷道支护要合理符合标准要求。 3、采煤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开采,合理安排发火煤层的生产接续时间,发火煤层工作面形成后要尽快投入生产,争取在自然发火期内采出封闭;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同一区段内九层、三层上分层回采结束后要及时开采十层、三层下分层,以减少漏风氧化时间。 4、3下分层开采,10层煤开采一律采用内错式或重叠布置式开采。 (三)加强通风管理,尽量减少漏风。 1、在井下通风构筑物(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墙)和安装局部通风机时应当选择正确位置。一切控制风流的设施都应设置在围岩

煤矿防灭火技术规范范文

煤矿防灭火技术规 范

矿井防灭火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 第三章防灭火装备………………………………………… 第四章日常防火…………………………………………… 第五章灭火救灾…………………………………………… 第六章火区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中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规范》(下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危险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3. 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 5.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范》的严格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 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价值1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 3.造成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 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第5条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

MT701-1997煤矿用氮气防灭火技术规范

煤矿用氮气防灭火技术规范 前言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查阅了大量国内外的有关资料,特别是德国和法国的氮气防灭火资料和使用氮气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有关科研和应用报告等,并对其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后,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的相关内容相一致的原则,同时结合我国煤矿应用氮气防灭火所取得的成功经验,确定了本标准的基本内容。 本标准中对氮气来源方式作了原则规定,但供氮能力必须满足最大防火注氮流量的需要,这是氮气防灭火成功与否的关键。注氮工艺和方法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防灭火效果好与否的关键。但由于煤矿条件复杂,各矿井、各工作面的条件都不一样,因此在应用时需合理选择使用。均压、堵漏和火灾监测是注氮防灭火的配合措施,也是提高氮气防灭火效果的可靠保证,应因地制宜地选择与实施。 本标准是在总结实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首部《煤矿用氮气防灭火技术规范》,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氮气防灭火技术提供全煤炭行业的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是一个独立性标准。本标准规定的技术内容均独立于其他标准之外而独立成体,独立执行。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长元、邵启胤、徐承林。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氮气防灭火的氮气源设备、注氮防灭火工艺和方法及主要技术参数等。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煤炭自然发火而又有条件建立氮气防灭火系统的矿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 1992—1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 198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注氮防灭火方法 method of fire fighting by nitrogen injection 将氮气通过管路输送到需要防灭火的区域,使之降低该区域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达到阻止煤炭氧化或窒息火源。 3.2 采空区三带 three zones of gob 工作面采空区沿走向方向,按其氧气浓度不同而划分的区域,即冷却带、氧化带、窒息带。

矿井防灭火规范正式版

矿井防灭火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规范》(下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危险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3. 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 5.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范》的严格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 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价值1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 3.造成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 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第5条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矿井防灭火规划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安全的措施。 2.各种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措施。 3.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

煤矿防灭火技术的现状及展望 雷杰

煤矿防灭火技术的现状及展望雷杰 摘要:我国是全球矿产资源消耗大国之一,所以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近几年来,我国对于矿产资源的消耗越来越大。但是,由于煤矿所在的环境较为复杂,从而使得在实际开采中存在很多外在因素的影响。煤矿矿井时常发生火灾,火灾对煤矿开采人员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本文将从煤矿火灾的特点及发生的原因分析、煤矿火灾防治技术应用分析、中国煤矿火灾防治技术的发展趋势这三个方面进行重点阐述,同时本文研究内容也可供相关部门和广大同行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煤矿;防灭火技术;现状及展望 引言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我国是全球矿产资源消耗大国之一,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但是在煤矿的开采作业中,时常发生煤矿火灾,煤矿井下发生的重大灾害其中一项就是煤矿火灾。煤矿火灾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对其进行研究分析就显得很重要。 1.井下火灾的特点及发生的原因分析 1.1井下火灾的特点 矿井火灾按引火热源的不同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任何火灾都离开可燃物、引火源、氧气三要素。 对外因火灾而言,可燃物都是现场存在的,在有人作业的地点氧气符合火灾发生的条件,在日常管理中,仅需要加强对引火源的管理及尽可能的减少井下可燃物即可避免火灾的发生。其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汹涌,如不及时发现、控制,将造成恶性事故。 对于外因火灾而言,内因火灾是煤炭在一定环境条件下,自身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引起的,即空气进入破碎煤体,煤中固定碳被氧化放出热量,煤体积热发生隐燃,经潜伏期、自燃期到燃烧,产生明火,形成煤炭自燃。内因火灾发生的基本条件: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煤炭成破碎状态堆积;良好的蓄热环境,氧化产生的热量难以散出;连续的供氧条件并大煤的自然发货周期;其特点是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重则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缓慢发展、前期难以发现、火灾后难以找到发火点、难以将火势扑灭。 1.2发生的原因 导致井下火灾的原因有很多,主要为一是过于追求开采效率,采矿企业把大量资金用于开采设备的购买、租赁,但是并没有关注煤矿的防灭火工作,认为只要煤矿不发生火灾,就不需要相应的防灭火设备。二是对于防灭火人员的培训不足,导致煤矿专业的防灭火设备操作人员对煤矿防灭火设备性能、操作、维护不熟悉,即便投资购买了先进的防灭火设备不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三是未对井下采煤面采空区进行“三带”划分、未研究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的临界值,不能为矿井的防灭火工作提供科学有力的保障。四是管理上的不到位,井下不用的可燃物未及时升井、采空区大量的丢煤、采空区漏风未进行及时治理、对于已封闭的采空区不予管理或无监测手段。 2煤矿火灾防治技术应用分析 2.1灌浆防灭火技术。 目前现用灌浆防灭火材料主要有:黄泥浆、水砂浆、煤矿石泥浆、粉煤灰、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某某煤矿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目录 第一章矿井概况 (1) 第二章矿井火灾隐患性分析 (3) 第三章矿井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指标体系 (9) 第四章矿井自燃火灾监测系统 (15) 第五章矿井防灭火系统 (20) 第六章矿井工作面重点区域防灭火技术方案 (34) 第七章矿井外因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36) 第八章矿井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41) 第九章防火构筑物及井上、下消防材料库 (43) 第十一章矿井防灭火技术管理制度 (50)

某某煤矿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为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矿井火灾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矿井生产正常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编制了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第一章矿井概况 一、井田位置及交通 某某井田位于国家规划的“*********”的*部,地处******处,行政区划隶属*******管辖。 地理坐标为: 东经*********** 井田交通十分便利,*******对外交通和内部运输条件均较便利。 井田向东南距****约32km,*****城区距各大城市或火车站距离为:*******。 井田交通位置详见图1-1-1,井田在矿区中的位置见图1-1-2。 二、地形地貌 井田地处***接壤地带,井田东部地势较平缓,多被沙漠覆盖,分布沙丘、沙梁;其余全部为第四系黄土覆盖,呈现沟壑纵横的黄土梁峁地貌景观。井田地势总体南高北低,一般标高+1290~+1320m;黄土梁峁区地势

较高,一般标高+100~+160m。井田内最高点位于***,高程+***m;最低点位于井田北部的冲沟沟谷,高程+**m,相对高差***m。 三、地表水系 井田地表无大的水系,但冲沟较发育,主要为秃尾河支流红柳沟之上游支沟,其中贺家沟沿井田中部自东南向西北流过,流水受降雨影响非常大,虽流量有限(常断流),但下蚀作用强烈,切割深,造成地形破碎。 四、地震情况 根据国家地震局和建设部2010年颁发的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本区地震烈度为Ⅵ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图1-1-1 井田交通位置图 图1-1-2 井田在矿区中的位置示意图 五、气象特征 井田属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季风气候。天气多变,春季干旱而多风沙,夏季炎热多雷雨,秋季凉爽而短促,冬季干冷而漫长,日照充足,雨热同季。年平均气温8.1℃,7~8月最高气温36.7℃,元月份最低气温-29.7℃,日温差15~20℃。年平均降水量414mm,年平均蒸发量1907.2mm。7-9月份为雨季,10月中旬降雪,翌年2月解冻,无霜期155天。冬季至春末夏初多风,最大风速可达18.7m/s,风向多为北西。最大冻土深度1460mm。 六、矿井通风概况 1. 通风方法 矿井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防灭火技术规范AQ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 1044-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的使用范围、使用通则、技术方案的制定、实施、管 理和防灭火效果的检验等。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矿井火灾防治。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technology on prevention and extingush of mine fire by fire seal 以建筑密闭为主要封闭措施,将井下需要防火或灭火的区域进行封闭后断绝其氧气来源,防止火灾发生或阻止火灾持续与蔓延,达到防火或灭火的目的。 注:封闭措施指封堵漏风的措施。包括建筑各种密闭、建立隔绝带、留隔离煤柱、堵塞 各种裂隙和空隙、形成采空区压实带、人工假顶及水封等。建立密闭是最常用的封闭措施。2.2 密闭(吊词) air stopping 建筑在矿井生产区与欲封闭区之间的连通巷道中,用于切断连通巷道中的空气流动,同 时防止人员进入的隔离构筑物。 2.3 密闭(动词) seal 建筑密闭的行为。 2.4 封闭区sealed area 矿井中用封闭措施隔离的区域。 2.5 火区sealed area of fire 矿井中发生火灾时被封闭的火灾区域。 2.6 漏风通道passageway of air leakage 漏风流经或可能流经的道路。 2.7 危险漏风dangerous air leakage 能为井下煤炭自燃或火灾蔓延提供足够氧气的漏风。 3 总则 3.1 密闭的分类与命吊 3.1.1 按墙体倾角分 3.1.1.1 垂直密闭 墙体垂直布置,用于水平巷道和倾角小于等于30°的倾斜巷道中,墙体自重主要由基础 支承。 3.1.1.2 倾斜密闭 墙体垂直于巷道轴线,用于倾角大于30°的倾斜巷道中,墙基表现为基座形式,墙体自 重由基座支承,底板一侧受有侧压。 3.1.1.3 水平密闭 墙体水平布置,用于垂直巷道中,墙体自重由基座支承,基座四周均受有侧压。 3.1.2 按墙体受力特点及使用性能分 3.1.2.1 普通密闭 墙体主要承受地压与自重,用于一般场合。 3.1.2,2 防爆密闭

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

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防灭火专项设计

实施时间:2012年度

红岩煤矿防火专项设计 为有效防止矿井火灾,根据煤矿煤层条件、井田采掘计划安排,特编制此2012年防灭火设计。 一、矿井概况: 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采煤方法为倾斜长壁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煤炭种类为焦煤。矿井瓦斯等级属低瓦斯矿井,煤层属一级自燃发火煤层,自燃发火期为3-6个月。防灭火方法以灌浆为主,以喷洒阻化剂、移动式注氮防灭火系统为辅的防灭火方法,灌浆防灭火系统现在建设中。 二、防灭火总体要求 根据2012年度的采掘计划安排,防灭火重点为:矿井各采掘工作面为有效防止煤层自然发火,防灭火设计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依靠科技进步,采取多种形式防灭火”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2012年度,井下所有掘进巷道高冒区、巷道透采空区或接近采空区、有自然发火征兆的其它架棚巷道及综采采空区、老采空区必须采取装帮顶灌浆措施;对部分灌浆地点使用凝胶防灭火新材料替代黄泥灌浆或与黄泥灌浆混合使用。 2、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管路必须按规定铺设到位。井下消防管路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皮带道消防管路每隔50米设置一组支管和阀门。消防管路距离采掘工作面不超过20米。 3、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灌浆系统,灌浆管路距掘进工作面不超过100米,采煤工作面风道必须接至距工作面40米,运输道必须接至停采线位置。2012年度主要灌浆地点:掘进工作面透老塘及巷道高冒区和自然发火隐患地点。 4、灌浆防灭火是按适当比例混合制成一定浓度的浆液,并通过管路注入到容易自然发火区域,利用浆液中的固体沉淀充填浮煤缝隙堵塞漏风通道,减少供氧量,并且包裹浮煤,隔绝氧气与煤体的接触,防止氧化。浆液中的水分能够抑制煤自热氧化发展,利用浆液中的沉淀及其粘性和包裹性,与周围破碎煤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灌浆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一)通风队负责地面永久灌浆站的使用管理责任。 (二)机电科负责检查地面永久灌浆站机电运转方面情况,对机电方面出现故障影响井下灌浆负相应管理责任。 (三)灌浆系统管理责任具体划分: 1、地面永久灌浆站永久管路、临时管路由机电队负责管理维护。建立灌浆站、管路系统检查记录,定期检查灌浆系统存在问题,并记录维修处理结果,由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井下灌浆各中巷永久灌浆管路由机电队敷设(包括横川口留设的三通、巷道低洼处设置的放渣孔),完成后仍由机电队负责管理。机电队建立井下灌浆系统检查记录,定期检查管路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由检查人签字认可。 3、井下横川口至工作面灌浆地点管路由机电队负责敷设和维护,向上隅角埋管和永久管路回收工作由综采队负责。 二、处罚规定 1、地面永久灌浆站必须做到随用随开,如出现设备使用不正常,影响灌浆超出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对单位罚款1000元。井下灌浆系统由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做到随用随开。如使用时出现管路不通或漏浆跑浆现象,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2、地面灌浆单位必须按矿安排对异常发火区域灌浆,如不按要

求灌注,随意改变灌浆土水比,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3、不按时完成矿安排的灌浆任务的一次对单位罚款1000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破坏井下灌浆管路或挪做它用。如故意损坏灌浆管路,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完善。挪做它用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4、施工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地点灌浆管路进行保护。如发现人为损坏灌浆管路或造成管路漏浆对当班负责人处以100~300元罚款,对集体罚款1000元处理,并责令整改。 第二章喷洒阻化剂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一)综采队负责井下移动阻化泵的使用管理责任。 (二)综采队负责检查井下阻化泵站运转方面情况,对机电方面出现故障影响井下阻化剂喷洒负相应管理责任。 (三)灌浆系统管理责任具体划分: 1、阻化泵的安设、检修由检修班传动组负责,定期检查阻化泵存在问题,并记录维修处理结果,由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管路的敷设及管路系统检查由检修班液压组负责,定期检查阻化剂喷洒系统存在问题,并记录维修处理结果,由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二、处罚规定 1、阻化泵必须做到随用随开,如出现设备使用不正常,影响灌浆超出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如使用时

煤矿防灭火规范

矿井防灭火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第三章防灭火装备…………………………………………第四章日常防火……………………………………………第五章灭火救灾……………………………………………第六章火区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规范》(下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危险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3. 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 5.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范》的严格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 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

灾事故。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价值1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 3.造成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 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第5条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矿井防灭火规划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安全的措施。 2.各种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措施。 3.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 4.现有火区的管理和灭火措施。 5.在火区周围进行生产活动的安全措施。 6.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应变措施。 7.发生火灾时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防止灾情扩大的措施。 8.发生火灾时的矿工自救和救灾措施。 第6条本《规范》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于煤炭工业部。 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

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方案

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股份****矿 2012年11月

十一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1、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东围。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门,防火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否则,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不低于200m3的存水量,并有备用水池,能满足矿井2小时的供水要求。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围。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设置消防材料库,地点设在矿供应站,必须有轨道直达井口。 7、其它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制度。 二、井下火灾防治

1、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尽量布置在岩层中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已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巷道,要进行锚喷。 3、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4、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进行永久性封闭。 5、掘进巷道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并定期检查。 6、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

煤矿井下防灭火技术

煤矿井下防灭火技术 煤矿井下煤炭自燃发火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我国是产煤大国,目前有50%的煤矿有煤自燃威胁,而且随着我国中西部新的褐煤煤田开发及老矿井进入深部开采、煤自燃的威胁更加严重。煤自燃火灾有一个或长或短的发生发展过程,且因煤炭及岩体导热性差,不易及早发现。多数火源隐蔽,往往发生在人们难以进入的采空区或不能进入的煤柱内,及时扑灭较难。而一旦形成火灾,又来势迅猛。甚至迫使工作面停采,几千万乃至上亿元的机械设备封在火区内被损坏,已开拓、准备出的煤量被冻结直接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和接续。同时,煤矿井下属半封闭空 间,火灾在发生、发展期间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如CO、CO 2、SO 2 )及有毒烟 尘,严重威胁矿工生命安全。而灭火时产生的水蒸汽、水煤气等只能向一个方向移动,救灾人员的工作空间小,回旋余地小,给救灾人员带来很大的威胁。 鉴于煤自燃火灾对煤矿生产严重的破坏性,对煤矿安全的严重威胁,我国在防治煤自燃方面进行了大量地研究,研发出不少行之有效地材料与方法。例如采用黄泥、粉煤灰等的灌浆防灭火技术,至今已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并创造了洒浆、埋浆和钻孔灌浆等防灭火方法,取得了成功。但此法是以量取胜,浆体较难注入煤体,在许多区域和地方难以应用。使用范围、区间有局限;灌浆时还会带大量的水进入井下,污染环境,极大增加了矿井排水、排污工作量和能量消耗。使用黄土时需要大量挖取矿井周边农田、破坏生态环境。灌浆时工艺及操作若不当,直接影响工作面生产(例如在俯采工作面)。采用惰气(氮气及CO 2 等)防灭火时,灭火使用较多,防火较少使用。且两种气体各自适用不同条件(如仰斜开采或俯斜开采)的工作面,同时需有配套的束管或其它检测系统与之相配套。初期 投入较大,在灌注氮气及CO 2 的过程中还要时刻避免大量惰气漏入工作面降低工作区域的氧浓度,导致窒息事故发生。据统计60%以上有注惰气设备的矿井,设备经常有故障不易正常连续工作,使用效果有局限性。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 一些阻化剂(如CaC1 2、MgCl 2 、NaCl 2 等)开始应用于煤矿井下,其原理皆是当 它们附着在煤粒煤体表面时,可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在煤的表面形成含水液膜,从而阻止煤与氧的接触,起到隔氧阻止煤自燃发展的作用;但实践证明这种阻化剂很难进入有问题的区域,加之材料本身吸水量很小,经不起采空区的高温蒸发,实际效果有限,而且对矿井水的污染严重,现很少在用了。目前,在我国还有由基料水玻璃和促凝剂(碳酸氢铵,偏铝酸钠等)与水混合成凝胶防灭火使用。但碳酸氢胺凝胶成胶会析出大量的氨气,造成作业环境恶劣并影响下风流工人作业与身体健康。同时,这种凝胶在操作中稍一不慎极易损伤工人眼睛及皮肤;以偏铝酸钠配胶,操作要求较高,不易溶于水,搅拌强度大,有一定腐蚀性,对人体健康也有损害。 徐州吉安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普瑞特防灭火技术集凝胶、黄泥灌浆、三相泡沫、氮气和阻化剂的防灭火优点于一体,特别是继承了泡沫的扩散性能和凝胶良好的固水特性。一方面,水浆生成泡沫之后,缓慢形成凝胶,能把大量的水固结在凝胶体内,避免了浆液中大量水流失或者溃浆的缺点,大幅度提高了浆水在采空区里的滞留率;另一方面,形成的凝胶能以泡沫为载体对采空区的高、中、低位火源或浮煤大范围全方位的覆盖,且能固结90%以上水分并形成凝胶层,防火时能持久保持煤体湿润并隔绝氧气,灭火时能长久地吸热降温,防止火区复燃。

2018注氮防灭火设计

板石煤矿注氮防灭火专项设计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分别于2010年、2013年、2014年对我矿19#、19b #、20#、22#、22a #、23#、23a #煤层煤炭自然倾向鉴定,属于Ⅰ类容易自然煤层。板石煤矿 采取的防灭火措施为注氮防灭火,特编制《板石煤矿注氮防灭火设计》,设计如下: 一、氮气防灭火原理及特点 空气中的氮气体积含量为78.1%,氮气比空气略轻,在标准状态下,1立方米氮气的质量为1.25 kg 。氮气在常温下常压下是无色、无味、无毒的不可燃气体,对振动,热、电火花等都是稳定的,无腐蚀作用,也不轻易与金属化合。氮气防灭火的原理见以下框图: 氮气防灭火的特点为: 氮气比空气略轻,可以充满封闭范围内的所有空间,特别有利于工作面采空区上部和巷道冒顶区的防灭火。

通过管道输送,不需用水,输送方便。 灭火过程中不损坏井巷设备,使灾后恢复工作简单。 氮气本身无毒,使用安全。 使用方便,投入防灭火速度快,采空区有发火征兆时,只需开启阀门,便可迅速向采空区注入氮气。 灭火速度快,能迅速降低封闭区的氧含量使火区窒熄。 目标注氮时,能迅速降低巷道冒顶区的一氧化碳含量,保证灭火人员的安全。 能提高火区内气体压力,减小火区漏风。 火区漏风过多时效果下降,故氮气灭火时需一定程度的严密性。 封闭注氮时对火源的降温效果较差,因此氮气灭火后或者将火源点甩入采空区窒熄带,或者进入封闭区内(巷道火灾)直接降温。 二、注氮防灭火措施和有效性分析 氮气是一种无色、无味、无嗅、无毒的气体。由于氮气分子结构稳定,其化学性质相对稳定,在常温、常压条件下氮气很难与其它物质发生化学反应,所以它是一种良好的惰性气体,随着空气中氮气含量的增加,氧气含量必然降低。当氧气含量低到5~10%时,可抑制煤炭的氧化自然;氧气含量降至3%以下时,可以完全抑制煤炭等可燃物的引燃与复燃。用氮气防灭火和阻止瓦斯爆炸的过程称为惰化,惰化后的火区因氧气不足而不能燃烧和爆炸。氮气的防灭火作用,即时使采空区等有关区域惰化。具体地说,氮气的防灭火作用和特点是:(一)氮气可以充满任何形状的空间并将氧气排挤出去,从而使

AQ1044-2007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 AQ 1044-200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的使用范围、使用通则、技术方案的制定、实施、管理和防灭火效果的检验等。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矿井火灾防治。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technology on prevention and extingush of mine fire by fire seal):以建筑密闭为主要封闭措施,将井下需要防火或灭火的区域进行封闭后断绝其氧气来源,防止火灾发生或阻止火灾持续与蔓延,达到防火或灭火的目的。 注:封闭措施指封堵漏风的措施。包括建筑各种密闭、建立隔绝带、留隔离煤柱、堵塞各种裂隙和空隙、形成采空区压实带、人工假顶及水封等。建立密闭是最常用的封闭措施。 2.2 密闭(名词) (air stopping):建筑在矿井生产区与欲封闭区之间的连通巷道中,用于切断连通巷道中的空气流动,同时防止人员进入的隔离构筑物。 2.3 密闭(动词)(seal):建筑密闭的行为。 2.4 封闭区 sealed area:矿井中用封闭措施隔离的区域。 2.5 火区 sealed area of fire:矿井中发生火灾时被封闭的火灾区域。

2.6 漏风通道 passageway of air leakage:漏风流经或可能流经的道路。 2.7 危险漏风 dangerous air leakage:能为井下煤炭自燃或火灾蔓延提供足够氧气的漏风。 3、总则 3.1 密闭的分类与命名 3.1.1 按墙体倾角分 3.1.1.1 垂直密闭:墙体垂直布置,用于水平巷道和倾角小于等于 30°的倾斜巷道中,墙体自重主要由基础支承。 3.1.1.2 倾斜密闭:墙体垂直于巷道轴线,用于倾角大于 30°的倾斜巷道中,墙基表现为基座形式,墙体自重由基座支承,底板一侧受有侧压。 3.1.1.3 水平密闭:墙体水平布置,用于垂直巷道中,墙体自重由基座支承,基座四周均受有侧压。 3.1.2 按墙体受力特点及使用性能分 3.1.2.1 普通密闭:墙体主要承受地压与自重,用于一般场合。 3.1.2,2 防爆密闭:墙体能承受一定爆炸压力和冲击波,用于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场合。 3.1.2.3 防水密闭:墙体能承受较大静水压力,用于尚需堵水的场合。 3.1.3 按服务期限分 3.1.3.1 临时密闭:发生火灾时,为了紧急切断风流控制火势或

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钟山区大湾镇钟山一矿 井上下防灭火的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钟山区大湾镇钟山一矿 2012年1月1日

大湾镇钟山一矿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一、成立防灭火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工程师,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设专职防火员,将防火设施、器材作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地面防灭火措施 1.地面油库、抽风机房、配电室、木料场、充电室、仓库安装水管配备二台灭火器。 2.井口和主扇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和用明火取暖。 3.木料场、炉灰场距井口不少于80米,木料加工场严禁明火。 4.地面设置消防材料库和3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并保持满水。 5.供电线路、开关、插座要合理设计配置,开关要有过流、漏电保护定期检查,防止过载老化产生隐患,严禁使用与线路负载不符的大功率电器(电炉、电热器等),家用电器离人必须切断电源、突然停电要切断电源。 6.供电系统和机电设备防雷设施必须符合规定,井口轨道有合格的隔雷装置。 7.井下和井口20m范围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8.各井口检身站,必须对所有入井人员严格检查,杜绝携带烟火入井和穿化纤衣服下井。

三、井下防火措施 1.消防水管每50米要设个三通闸阀,每0米要放一根25米长与闸阀相配套的消防软管,井下所有进回风巷、采区上下山、车场、采煤工作面作面必须设置水管及支管、阀门。 2.井下要设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工具不得挪作它用,各机电硐室要配足灭火器2个,灭火砂200㎏及相应工具。 3.井下电缆必须按部颁质最标准化标准进行悬挂,严禁拖地,不得出现“死弯”,严禁延燃电缆入井。 4.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炮泥充填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严禁使用非矿用的变质的火工品。 5.强化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电气设备“三大保护”齐全,杜绝失爆,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 6.井下使用的油、纱、纸要放在专用有盖铁桶内,严禁乱丢乱放及泼洒油、废油。 7.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严禁乱放或不带。 8、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 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9、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 (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 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 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10、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方案

陕西刘家村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总工程师: 通风矿长: 通风副总: 审核: 编制: 二〇二一年二月

目录 前言 (5) 1 矿井概况及安全条件 (9) 1.1井田概况 (9) 1.2矿井四邻 (9) 1.3井田地层 (10) 1.4地质构造 (10) 1.5可采煤层 (13) 1.6煤质 (14) 1.7安全条件 (14) 1.8矿井开拓开采 (15) 2 矿井自燃风险评价及总体设计方案 (17) 2.1刘家村煤业内因火灾(自燃火灾)风险评价 (17) 2.2矿井防灭火技术简介 (18) 2.3刘家村煤业自燃防治技术对策 (19) 2.4刘家村煤业矿井防灭火设计总体方案 (20) 3 煤自燃监测系统和预测预报制度 (22) 3.1煤自燃标志气体测试及优选 (22) 3.2刘家村煤业2号煤自燃标志气体及预测预报指标体系 (26) 3.3矿井火灾观测点设置 (27) 3.4煤自燃监测系统 (27) 3.5人工检测和取样分析 (31) 3.6矿井火灾预测预报管理 (31) 4 灌浆防灭火系统 (33) 4.1灌浆防灭火技术特点 (33) 4.2灌浆材料选择 (33) 4.3主要灌浆参数计算 (34) 4.4灌浆系统选择 (35) 4.5灌浆设备及方法 (36) 4.6灌浆方法 (38) 4.7输浆管路 (38) 4.8灌浆操作规程 (40) 4.9灌浆管理 (41) 4.10灌浆防灭火技术指标 (46) 5 阻化剂防灭火系统 (47) 5.1阻化剂防灭火特点 (47) 5.2阻化剂的选择 (47) 5.3阻化剂浓度的确定 (48) 5.4阻化剂防火系统选择 (48) 5.5阻化剂防灭火工艺 (48)

关于开展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关于开展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 检查(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关于开展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新编 版) 一、安全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防灭火、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各级各岗位人员防灭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2、矿井电缆和机电设备的管理情况。井下电缆和机电设备等是否取得“MA”标志,带式输送机安全保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短路、过热、欠压等保护齐全情况;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非防爆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等情况;是否按有关标准规定对重要设备、材料进行检测;有无违规存放油料现象。 3、煤矿井下使用的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断油(或断

水)保护、过流保护、超温保护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压缩机油闪点、压缩机的安装位置及周边环境是否符合规定。 4、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鉴定及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巷道布置、支护方式、开采方法、防灭火系统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是否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是否设置专用的回风巷。采用放顶煤方法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是否采取灌浆、注氮、注凝胶、喷洒阻化剂等综合防灭火措施;采区、工作面开采后是否及时封闭采空区,防火密闭、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按规定安设一氧化碳、温度等传感器且正常运行;防灭火仪器仪表数量是否按规定配备、完好并定期检测标校,消防水池、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设置,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入井人员是否随身携带自救器。 6、煤矿企业是否制定并报批矿井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培训、演练并定期修改完善;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是

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矿井火灾是煤矿的严重自然灾害之一,矿井火灾一旦发生,往往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使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扩大。除煤炭自燃外,随着矿井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发生外因火灾的危险性也有所增大,这就给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威胁。因此,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矿井火灾的预防与管理,是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邢党政吕沁军 副组 长: 赵哲成文明崔志国张宏飞郭耀武 李宗强王兵胜牛建吉袁振华 成 员 : 王利军张永进孟存存王珏王锋锋司海云李涛李培育杨铄铄闫雨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4 条规定: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字【2005】162 号)等相关标准与规范制定本措施。 制定本措施的目的,是预防井上火灾事故对井下的影响。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井口附近,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并形成灾害一切非控制燃烧。煤矿为地下作业,但供风来源于地面,若地面发生火灾,不仅对井上造成危害,产生的火灾烟流可能进入煤矿井下,威胁井下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做好煤矿井下防火同时,必

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预防内、外因火灾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二、井上防灭火措施 1、木料场、矸石山等堆放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表土10m以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漏风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2、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3、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 路系统应当铺设到采掘工作面,每隔100 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当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oom的水量。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根据矿井自然发火危险程度等级、防治火灾能力和所采用的灭火手段等因素确定,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容量不小于2h的连续用水量,并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用的水量; ②供水压力要保持不小于1Mpa ③每支灭火用设备的耗水量不小于50m3/h。 (2)井下消防管路 消防管路直径应能满足供水压力和耗水量,保证用水管中水压不 低于0.4Mpa,水量不少于0.6m3/min。消防管路在下列地点必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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