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gb5017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类表格(最全)
表D.0.1 路径复测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记1
桩号杆
塔
型
式
档距(m)
线路
转角
塔位高程
(m)
桩位移(m)
被跨越物
(或地形凸起点)
备
注设
计
值
实
测
值
偏
差
值
设
计
值
实
测
值
设
计
值
实
测
值
方
向
位移
值
名
称
高程
(m)
与邻杆塔最近距
离
塔号杆塔
号
距离m
备注1.请注明直线转角
2.仪器名称:仪器编号:检验证书号: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施工
负责人
监理
工程师
表D.0.2普通(掏挖)基础和拉线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记2
设计桩号#16
杆塔型35B12-Z1 基础型台阶式施工日期2017年 5 月日呼称高21 施工基面0 检查日期2017年 5 月日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结果备注
1 转角杆塔角度设计值/
/
1′30″
2 直线杆塔桩
位置(mm)
横线路:50 20
3
基础根开
及对角线尺寸
(mm)
设
计
值
AB BC CD AB BC
2787 2787 2787 2788 2789
AC DA BD CD DA
3941 2787 3941 2789 2788
±2‰
AC BD
3942 3942
4 基础坑深(mm)
设计值:2500 A 2515 B 2515
+100, -50(+100,0) C 2520 D 2520
5 基础坑底板断面
尺寸(mm)
设计值:1800*1800 A
1800
*
1801
B
1800
*
1800
-1% C
1800
*
1802
D
1800
*
1800
6 拉线基础坑
位置(mm)
设计值:/
A C E
/ / /
±1%L
B D F
/ / /
7
拉线基础
坑深(mm)
设计值:/
A C E
/ / /
+100
B D F
8 拉线坑马道
坡度及方向
符合实际要求
A /
B /
C /
D /
E /
F /
备注1.L为拉线基础坑中心至拉线固定总水平距离。
2.仪器名称:仪器编号:检验证书号:
3.掏挖基础的尺寸不允许有负偏差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总包专业
工程师
监理
工程师表D.0.3地基基坑(槽)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塔3
设计桩号杆塔型基础型施工日期年月日呼称高施工基面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检查(检验)
项目
性质质量标准(允许偏差)检查结果
检查
结论
1 基坑(槽)底土
质类别
关键符合设计要求
A
B
C
D
2
地质基坑草图:
施工单位代表:年月日
3
监理鉴定意见:
监理代表:
年月日设计核查意见:
设计代表:
年月日
备注设计有验槽要求的基础填写本表
表D.0.5铁塔基础浇筑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基2
设计桩号#17
杆塔型35B12-Z1
施工
基面
施工日期2017年5月日基础
型式
台阶式检查日期2017年5月日
序号检查(检验)
项目
性质质量标准
检查结果
A B C D
1
灌注桩
贯入桩
挖孔桩桩深(mm)关键不小于设计要求/ / / /
2 桩径(mm)重要—50(挖孔桩:0,+100)/ / / /
3 钢筋保护层(mm)重要—10 / / / /
4 预制桩规格、数量关键符合设计要求/ / / /
5 桩顶清淤重要符合二次灌注要求,清淤
彻底
/ / / /
6
岩石
锚杆
基础地质(岩石)性能关键符合设计要求/
7
锚杆孔
径(mm)
嵌式固
关键
大于设计值
/ 钻孔式+20,0
8 锚杆埋深(mm)关键符合设计要求/
9 角钢
插入式
基础插入角钢规格关键
设计值:
/ / / /
10 符合设计要求
11 基础立柱倾斜度一般±1% / / / /
12
拉线塔
基础拉线基础埋件及钢
筋规格数量
关键
符合设计要求制作工艺
良好
/ / / /
13 锚杆拉
线基础
角度
重要
2o/ / / / 孔径+20mm / / / /
孔深+100mm / / / /
14 地脚螺栓(锚杆)
规格、数量
关键
设计值:M27*810*16 M27*810*16
符合设计要求√√√√
15 主钢筋规格数量关键
设计值:φ14*2633*48φ14*2633*48
符合设计要求√√√√
16 底层(角钢插入)断面尺寸
(mm)
重要—1%
1802*
1801
1801*
1800
1800*
1802
1801*
1801
17 基础(锚杆)埋深(mm)重要+100,—50 2535 2515 2520 2510
18 钢筋保护层厚度(mm)重要—5 48 49 48 49 备注掏挖、岩石基础的尺寸不允许有负偏差检查结论合格
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
质检员
施工
负责人
监理
工程师表D.0.6 铁塔基础成型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基3
设计桩号
杆塔型施工
基面
施工日期年月日基础型式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检查(检验)
项目
性质质量标准
检查结果
A B C D
1
灌注桩
贯入桩连梁
承台
标高(m)重要符合设计要求
2 断面尺寸
(mm)
重要-1% AB:BC:CD:DA:
3 岩石基础防风化层外观符合设计要求
4
角钢插入
式基础
角钢形心对立柱
中心偏移(mm)
一般10
5 角钢操平印记处相对高
差(mm)
一般 5
6 角钢出基础面斜长
(mm)
一般10 插入角钢倾斜一般±1‰
7
拉线基础
拉环中心与设计
位置偏移(mm)
重要20
8 拉线基础中心
在拉线方向的
位移
左右
一般
1%L
前后1°
9 拉线棒外观拉棒无弯曲、锈蚀,角度方向
一致整齐
10 混凝土强度关键
设计值:试块强度:MPa 不小于设计值试验报告编号:
11 立柱断面尺寸(mm)重要-1%
12 整基基础中心
位移(mm)
顺线路
重要
30
横线路30
13 整基基础扭转(’)重要10
14 回填土重要符合本规范第5.0.5条~第
5.0.11条规定
15 同组地脚螺栓中心与立桩中心偏移
(mm)
一般10
16 基础顶面高差(mm)一般 5
17 基础(插入式角钢顶
棱)根开及对角线尺
寸(mm)
设计值
一般
AB:BC:CD:AB:BC:
DA:AC:BD:CD:DA:允许偏差
播入式±1‰,
螺栓式±2‰
AC:BD:
18 混凝土表面质量外观外观质量无缺陷及表面平整光
滑
备注L为拉线环中心至拉线固定点的水平距离检查结论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施工
负责人
监理
工程师表D.0.7混凝土电杆基础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基4
设计桩号杆塔型
施工基面
施工日期年月日基础型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检查(检验)
项目
性质质量标准检查结果
1 预制件规格、数量关键符合设计要求
2 预制件强度关键设计值:试块强度: Mpa
实验报告编号:
符合设计要求
3 拉环、拉棒规格数量关键符合设计要求
4 底盘埋深
(mm)
关键
设计值:
左右
+100,-50
5 拉盘埋深
(mm)
关键
设计值: A B C D E F G L
+100
6 底盘高差关键±20左右
7 整基基础
中心位移
顺线路
关键
50
横线路50
8 回填土关键符合本规范第5.0.5条~第
5.0.11条规定
9 跟开尺寸
(mm)
一般
设计值:
±20
10 迈步一般30
11 拉盘中心位移一般延拉线方向,其左右:1%L 延拉线方向。其前后:1o
12 拉线棒外观拉棒无弯曲、锈蚀角度方向一致整齐
备注1.底盘高差以立杆后横担安装孔高差为准
2.L为拉线盘中心至拉线挂点的水平距离
3.D为两底盘根开值
检查结论
4.拉线基础的尺寸不允许有负偏差
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
质检员
总包专业
工程师
监理
工程师表D.0.8铁塔组立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塔1
设计桩号铁塔型
呼称高施工日期年月日
塔全高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检查(检验)
项目
性质质量标准检查结果
1
铁塔
钢管塔
拉线塔
节点间
主材弯曲
关键1/750
2 螺栓与构件
面接触及出
扣情况
重要符合本规范第7.1.3条规定
3 部件规格、数量关键符合设计要求
4 转角塔、终端塔向受力反
方向倾斜
重要大于0.并符合设计要求
放线前
紧线后
5 直线塔结构倾斜重要3‰
6 螺栓防松重要符合设计要求紧固及无遗漏
7 螺栓防盗重要符合设计要求紧固及无遗漏
8 脚钉安装重要符合设计要求紧固及无遗漏
9 爬梯安装一般符合设计要求紧固整齐美观
10 螺栓紧固一般符合本规范第7.1.6条规定
且紧固率:组塔后95%
架线后97%
放线前
紧线后
11 螺栓穿向一般符合本规范第7.1.4条规定
12 塔材镀锌一般组塔后锌层无脱落及磨损
13 保护帽外观符合设计要求规格统一美观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总包专业
工程师
监理
工程师表D.0.9混凝土电杆组立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塔2
设计桩号杆型
呼称高施工日期年月日
杆全高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检查(检验)
项目
性质质量标准检查结果
1 电杆规格、数量关键
设计值:
符合设计要求
2 拉线规格、数量关键设计值:
符合设计要求
3 电杆焊接质量关键符合本规范第7.3.2条
规定
4 电杆纵向裂缝关键不允许
5 普通杆横向裂缝(mm)关键0.1
6 转角终端杆向受力反方向
倾斜
关键大于0,并符合设计要求
7 结构倾斜重要3‰H
8 焊接弯曲重要2‰L
9 横担高差重要5‰
10 拉线安装重要符合本规范第7.5.2条和第7.5.7条规定
11 爬梯安装一般符合设计要求紧固整齐美观
12 根开(mm)一般30
13 迈步(mm)一般30
14 螺栓紧固一般符合本规范第7.1.6条
规定
放线前
紧线后
15 螺栓穿向一般符合本规范第7.1.4条
规定
16 螺栓防松和防盗一般符合设计要求紧固及无遗漏
17 电杆焊口防腐外观符合本规范第7.3.3条
规定
备注检查结论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总包专业
工程师
监理
工程师表D.0.10 铁塔拉线压接管检查记录表
工程编号:线塔3
设计桩号铁塔
形式
拉线规格施工日期年月日
压接管型检查日期年月日
拉线编号拉线位
置
管位置测点1 测点2 外观检查压接人及
钢印代号d1 d2 平均d1 d1 平均
A 上端 1
2
下端 1
2
B 上端 1
2
下端 1
2
C 上端 1
2
下端 1
2
D 上端 1
2
下端 1
2
E 上端 1
2
下端 1
2
F 上端 1
2
下端 1
2
液压
管测
点位
置图
备注1、外观检查包括管弯曲、裂纹等项目;
2、管压接后推荐值: mm
检查结论
现场技术负
责人
专职质
检员
施工负责
人
监理工程
师
表D.0.11导、地线(光缆)展放施工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线1
设计桩号:号至号放线段长:km 施工日期年月日检查日期年月日
线类相别桩号线别
导线左或
上
1(上或左)
2(下或右)中
1(上或左)
2(下或右)右或
下
1(上或左)
2(下或右)
地线或光缆
左
右
栏内以图表示:→耐张管;○直线管;●增加的直线管;□补修管;■预绞式接续条;W 缠绕补修
序号检查(检验)项目性质质量标准
检查结果
损伤修补档数总档数
1
导
地
线严重损伤压接处理关键
符合本规范第8.2.4条~第
8.2.6条规定
2 中度损伤压接处理关键符合本规范第8.2.4条~第
8.2.6条规定
3 轻微损伤压接处理关键符合本规范第8.2.4条~第
8.2.6条规定
4 同一档内链接管与补
修管数量
关键
每线最多允许:连续管1个,补
修管(预绞式连续条)3个
5 各链接管与线夹间隔一般距耐张线夹大于或等于15m
棒间距距悬垂线夹大于或等于5m
距间隔棒大于或等于0.5m 6 导地线外包装质量外观无任何损伤
7
光
缆光缆型号、规格关键符合设计要求
8 损伤修补处理关键
光缆在同一处损伤、强度损失不超过总拉断里的17%时,应用光缆专
用预绞丝补修
9 放线滑轮直径重要不应小于光缆直径的40倍,且不得小于500mm
10 补修预绞丝
与线夹距离
一般≥5m
备注检查结论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总包专业
工程师
监理
工程师表D.0.11 导、地线液压管施工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直线液压管□耐张液压管线线2
设计耐张段桩号1号至4号
导线
规格
JL/G1A300/25
地线
规格
OPGW-24B1-120
施工
日期
2017年1月3日
设计桩号送
侧
或
受
侧
相
别
线
别
压前铝管
(mm)
压前钢管
(mm)
压后铝管
(mm)
压后钢管
(mm)
外
观
检
查
压
接
人
钢
印
代
号外径
d2 需
压
长
度
外径
d1 需
压
长
度
对边距
压接
长度
对边距
压
接
长
度
最
大
最
小
最
大
最
小
最
大
最
小
1 2
最
大
最
小
平
直
美
观
李
标
23
#1 送
侧
A 左40.1 40 400 14 13.9 90 34.6 34.5 372 374 12.3 12.2 98
#1 送
侧
B 上40.1 40 40014 13.9 9034.6 34.5 372 374 12.3 12.2 98
#1 送
侧
C 右40.1 40 40014 13.9 9034.6 34.5 372 374 12.3 12.2 98
#4 受
侧
A 左40.1 40 40014 13.9 9034.6 34.5 372 374 12.3 12.2 98
#4 受
侧
B 上40.1 40 40014 13.9 9034.6 34.5 372 374 12.3 12.2 98
#4 受
侧
C 右40.1 40 40014 13.9 9034.6 34.5 372 374 12.3 12.2 98
检查结论
注1:d1、d2分别为压前钢管和铝管的外径。
注2:1、2为压后铝管分别两处各自的压接长度。
注3:外观检查包括管弯曲、裂纹等项目。
注4:压后推荐值,钢管为12.23mm,铝管为34.59mm
现场技术
负责人专职
质检员
施工
负责人
监理
工程师
表D.0.13导、地线(光缆)紧线施工检查及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线3
耐张段号#1-#4
耐张
段长
0.842km
导地
线及
光缆
型号
JL/G1A300/25
OPGW-24B1
-120
施工
日期
2017年 1 月 4 日
观测档号#2-#3
观测
档距
0.296km
检查
日期
2017年 1 月 5 日
线类相
别
线别
观测时
温度
设计
弧垂
(mm)
实测
弧垂
(mm)
子导
线偏
差(mm)
相间
偏差
(mm)
子导线间
偏差(mm)
导线左
或
上
1
(上或左)
6℃6702
6713 /
-16
/ 2
(下或右)
中
1
(上或左)
6℃6702
6729 /
/ 2
(下或右)
右
或
下
1
(上或左)
6℃6702
6713 /
-16
/ 2
(下或右)
地线或光缆左6℃4703 4715 / / / 右
序
号
检查(检验)项目性质质量标准检查结果1 相位排列关键符合规范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2 导线同相子导线弧垂偏差
(mm)
重要
无间隔棒垂直双分裂导线100
/
有间隔棒80
3 导、地线弧垂(紧线时)重要+5%,-2.5% +2.5%
4 导、地线相间弧垂偏差
(mm)
重要200 导:100
5 耐张连接金具规格、数量关键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6 耐张线夹(预绞丝)安装关键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7 OPGW光缆弧垂(紧线时)关键±2.5% -1.4%
8 光缆尾纤处理关键缆盘最小盘径大于允许弯曲半径的2倍,
无纽劲,端头密封良好
无纽劲,端头密封良好
备
注
检查结论合格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施工
负责人
监理
工程师表D.0.14导地线(光缆)附件安装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线4
设计桩号#1 杆塔型35B12-J4
呼称高18 m 施工日期2017年 1 月 4 日
塔全高24.5 m检查日期2017年 1 月 5 日
序号检查(检验)项目性质质量标准
检查结果
送侧中受侧
1 金具规格、数量关键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2 开口销及弹簧销关键符合本规范第8.6.16条规定穿向一致、齐全并开口
3 螺栓穿向及紧固重要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4 预绞丝护线条安装一般每条的中心与线夹中心应重合
对导线包裹应紧固
符合规范要求
5 防震锤及阻尼线安装距离
(mm)
一般
设计值;1080
1090
±30
6
导地线项目跳
线
对杆塔
最小间
隙(m)
左或上
关键
设计值:0.45 0.46 6
导地线
项目
中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
计要求
右或下
7
弧垂
(m)
左或上
一般
设计值;/ / 7 中
符合设计要求/
右或下
8
跳线联板及
并沟线夹连接
关键符合本规范第8.6.23条规定平整光洁
9 绝缘子的规格、数量关键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10 跳线制作重要符合本规范第8.6.22条规定曲线平滑美观、无歪扭
11 悬垂绝缘子串倾斜偏差一般5o(最大70mm)/
12 绝缘避雷线放电间隙一般±2 左:/ 右:/
13 铝包带缠绕一般符合本规范第8.6.18条规定统一美观
14 间隔棒安装一般第一个±1.5%L,中间±3%L /
15 光
缆
项
目分流线(接地)
悬垂线夹安装
关键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16 接线盒安装位置重要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17 耐张塔引下线安装一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备注L为次档距检查结论合格
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
质检员
施工
负责人
监理
工程师表D.0.15光缆测试报告
工程名称:线电1 生产厂家测试日期年月日
测试地点温度℃
光缆盘号光纤芯数测试波长μm
测试项目
□开盘测试
标称长度 m 外层损伤光纤封头
实测长度 m 线盘质量
□接头衰减测试接头桩号接头塔号
□纤芯衰减测试测试线路长度 km 方向至
纤芯序号纤芯色别
纤芯衰减(db/km)
纤芯序号纤芯色别
纤芯衰减(db/km)允许值实测值允许值实测值
1 18
2 19
3 20
4 21
5 22
6 23
7 24
8 25
9 26
10 27
11 28
12 29
13 30
14 31
15 32
16 33
17 34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总包专业
工程师
监理
工程师表D.0.16对地、风偏与交叉跨越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电2
□对地
风偏位置档距项目
测量对
地距离
距最近杆
塔设计桩
号及距离
(m)
测量时温
度(℃)
换算至最
大弧垂时
对地距离
(m)
质量标准
允许净空
(m)
判定
□交叉跨越跨越设计
桩号
跨越档档
距(mm)
被跨越物
名称及交
叉角
交叉点净
距离(m)
备注检查结论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总包专业
工程师
监理
工程师表D.0.17接地装置施工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电3
设计桩号#1
接地
型式
TA
测量时
气温
8 ℃
施工日期2017年 1 月 2 日
检查日期2017年 1 月 2 日
序号检查(检验)项目性质质量标准检查结果
1 接地体规格关键设计值:Φ12
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2 接地电阻值关键设计值:15Ω实测值 5.6Ω不大于设计值计算季节系数后8.96Ω
3 接地体
连接
□圆钢双面焊
关键
搭接长度不小于直径的6倍
搭接长度不小于直径的6倍□扁钢四面焊搭接长度不小于宽度的2倍
4 接地体埋深重要设计值:0.8m
0.85m
不小于设计值
5 接地体放射线长度重要设计值:40m
40.8m
不小于设计值
6 降阻剂使用情况一般符合设计要求/
7 接地体防腐一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8 引下线安装一般与杆塔连接应接触良好、牢固、
整齐、统一美观
与杆塔连接应接触良好、牢固、
整齐、统一美观
9 回填土一般防沉层100mm~300mm 200mm
10
接地装置实际敷设简图:受电侧
备注测量接地电阻值时的季节系数为:1.6 检查结论合格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施工
负责人
监理
工程师表D.0.18杆上电气设备安装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电4
设备杆号设备
编号
设备
型号
施工日期年月日
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检查(检验)项目性质质量标准检查结果
1 固定电气设备的支架关键
应为热浸镀锌制品,紧固件及防松零件齐全
2 电气设备接地关键
接地牢固可靠,
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3
隔
离
开
关裸漏带电部分
对地垂直距离
关键不少于4.5m
4 触头分闸重要隔离刀刃合闸时接触紧密分闸时应有不小于200mm的空气间隙
5 外观检查外观绝缘子支撑件无裂纹、破损及脏污,铸件应无裂纹、沙眼及锈蚀
6
避
雷
器相间距离关键不小于350mm
7 上下引线截面重要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铝线截面不小于25mm2
8 外观检查外观完好、无破损裂纹备注检查结论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总包专业
工程师
监理
工程师
电气安装施工规范
电气安装施工规范 电气安装施工规范为加强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确保电气安装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制降阻剂定本规范: 一、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的基础验收合格,且归埋入基础的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变压器进、出线预留孔及相关预埋件进行检查,才能安装变压器、箱式变电所。 1、变压器安装应位置正确,附件齐全,油侵变压器油位正常,无渗油现象;防震装置安装牢固;变压器中性点和零线接地,应分开敷设。 2、变压器一、二次线,相位正确,螺栓压接应紧固牢靠,绝缘良好。 3、箱式变电所及落地式配电箱的基础应高于室外地坪,周围排水通畅;用地角螺栓固定的螺帽齐全,拧紧牢固;自由安放的应垫平放正。金属箱式变电所及落地式配电箱,箱体应接保护导体(接地PE)或中性保护导体(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4、箱式变电所降阻剂内外涂层完整、无损伤,有通风口的风口防护网完好。 5、箱式变电所的高低压柜内部接线完整,低压每个输出回路标记清晰,回路名称准确。 二、成套配电柜(箱)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1、基础型钢安装: 1)型钢预先调直,除锈,作防腐处理;基础型钢宜高出室内地面10MM。
2)基础型钢架按施工图纸所标位置将预制好的基础型钢架或型钢焊牢在基础预埋件上。用水准仪或水平尺找平,校正。垫片最多不超过三片;焊后清理,打磨,补做防锈。 3)基础型钢与接地母线连接,将接地扁钢引入并与基础型钢两端焊牢,焊接长度为接地扁钢宽度的2倍。 2、明装配电箱安装: 1)根据设计要求找出明装配电箱的位置,并按照外形尺寸进行弹线定位。 2)配电箱安装底口距地一般为1.5M,在同一建筑物内,同类箱盘高度应一致,允许偏差10MM。 3)钢件等均应预埋,挂式配电箱(盘)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 4)配电箱(盘)安装应牢固、平正。配管顺直。 5)配电箱(盘)上的电器应牢固、平正、整洁、间距均匀。端子无松动,启动灵活,零部件齐全。 6)配线应排列整齐,并绑扎成束,盘面引出、引进导线应留有适当裕度,以便于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降阻剂损伤芯线和芯线过长,导线接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端部绞紧,且有中端端子或挂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8)配电箱安装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MM,配电箱体高500MM以下,允许偏差1.5MM。
GB-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根 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 —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 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2月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五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主要增加了弱电回路抗干扰、静态保护和微机监控等方面的内容。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直接函寄本规范的管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能源部 1990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DC GB 50171—92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 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配电盘、保护盘、控制盘、屏、台、箱和成套柜等及其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 1.0.3条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的安装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盘、柜等在搬运和安装时应采取防震、防潮、防止框架变形和漆面受损等安
GB50061-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66kv or under over-head electrical power transmission line GB 50061-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6月1日 1 总则 1.0.1 为使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做到供电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便于施工和检修维护,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66KV及以下交流架空电力线路(以下简称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 1.0.3 架空电力线路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发展规划,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 艺和新结构。 1.0.4 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 1.0.5 架空电力线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路径 2.0.1 架空电力线路路径的选择,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综合考虑运行、施工、交通条件和路径长度等因素,统筹兼顾,全面安排,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2.0.2 市区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线路路径走廊位置,应与各种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统一安排。 2.0.3 架空电力线路路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减少与其他设施交叉;当与其他架空线路交叉时,其交叉点不应选在被跨越线路的杆塔顶上。
2 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架空弱电线路的交叉角,应符合表2.0.3的要求。 表2.0.3 架空电力线路与架空弱电线路的交叉角 注:架空弱电线路等级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 3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的仓库区域。架空电力线路与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和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 4 应避开洼地、冲刷地带、不良地质地区、原始森林区以及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其他地区。 5 不宜跨越房屋。 2.0.4 架空电力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线路两侧向外各延伸5m。35KV和66KV线路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线路两侧向外各延伸林区主要树种的生长高度。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自然生长高度的个别树木,应砍伐。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m或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应符合本规范表11.0.11的规定,在不影响线路施工运行情况下,可不砍伐通道。 2.0.5 架空电力线路通过果林、经济作物林以及城市绿化灌木林时,不宜砍伐通道。 2.0.6 耐张段的长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 35KV和66KV线路耐张段的长度,不宜大于5km; 2 10KV及以下线路耐张段的长度,不宜大于2km。 3 气象条件 3.0.1 架空电力线路设计的气温应根据当地10-20年气象记录中的统计值确定。最高气温宜采用+40℃。 在最高气温工况、最低气温工况和年平均气温工况下,应按无风、无冰计算。 3.0.2 架空电力线路设计采用的年平均气温,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 当地区的年平均气温在3-17℃之间时,年平均气温应取与此数邻近的5的倍数值; 2 当地区的年平均气温小于3℃或大于17℃时,应将年平均气温减少3-5℃后,取与此数邻近的5的倍数值。 3.0.3 架空电力线路设计采用的导线或地线的覆冰厚度,在调查的基础上可取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doc 30页)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doc 30页)
2 施工及验收 2.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7-1990 第4.4.1条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二、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三、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正确可靠。 四、密度继电器的报警、闭锁定值应符合规定;电气回路传动正确。 五、六氟化硫气体压力、泄漏率和含水量应符合规定。 六、接地良好。 第4.4.2条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三、安装技术记录; 四、调整试验记录。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8-1990 第2.3.2条当含氧量未达到18%以上时,人员不得进入。 第2.7.1条绝缘油必须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变压器、电抗器中。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或同牌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
混合使用前,必须做混油试验。 第 2.10.2条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如下: 一、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且不渗油。 五、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七、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应可靠。 铁芯和夹件的接地引出套管、套管的接地小套管及电压抽取装置不用时其抽出端子均应接地;备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端子应短接接地;套管顶部结构的接触及密封应良好。 九、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十三、变压器、电抗器的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9-1990 第2.4.9条母线施焊前,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1992 第5.2.4条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1m,交叉时不应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第5.4.3条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第一章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的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况和开发公司对项目质量的要求做适当调整) 一、基本技术要求 1、本工程必须实现的技术功能:_住宅的基本功能 2、本工程执行的技术规范、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5-201-9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 J73-91、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221-95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98、 非承重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技术规程SJG 06-1997、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7-94、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DBJ15-19-97、_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GB50168-92、GB50169-92、 GB50170-92、GB50171-92、GB50182-93、GB50182-93、GB50254-96、 GB50256-96、GB50257-96、GB50257-96、GB50258-96、GB50259-96、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310-88、 施工应主要根据以上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 3、本工程技术要求:严格按有关规范组织施工,解决住宅施工通病,杜绝渗漏。 二、施工技术操作细则 第一部分土建及室外工程 第一条屋面工程 1.1.屋面施工做法:
1.1.1.上人平屋面构造做法:(露台) (1)10mm厚铺地缸砖面层,用干水泥擦缝,设分格缝≤2m×2m,留10mm宽缝,填1∶3水泥砂浆 (2)撒素水泥面(洒适量清水) (3)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筋?4@150双向,设分格缝≤2m×2m,(钢筋必须断开),缝宽20mm,缝内嵌PVC防水油膏 (4)25厚发泡聚苯乙烯板保温层(容重:30kg/m3) (5)体积比1:3:8(水泥:砂:陶粒)陶粒混凝土找坡2%(累计)并压平,最薄处20厚 (6)4厚APP防水卷材(热粘),接缝处用抹刀热抹平 (7)2厚JS防水涂料在山墙四周、屋面管道周围涂刷加强层,宽度至少250,卷起高度至少250 (8)C20细石混凝土找坡1%并压平(最薄处20厚) (9)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1.1. 2.非上人平屋面构造保温做法:(主楼屋面) (1)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筋?4@150双向,设分格缝≤2m×2m(钢筋必须断开),缝宽20mm,缝内嵌PVC防水油膏 (2)25厚发泡聚苯乙烯板保温层(容重:18kg/m3) (3)体积比1:3:8(水泥:砂:陶粒)陶粒混凝土找坡2%(累计)并压平,最薄处20厚 (4)4厚APP防水卷材(满贴热粘),接缝处用抹刀热抹平 (5)2厚JS防水涂料在山墙四周、屋面管道周围涂刷加强层,宽度至少250,卷起至少250 (6)C20细石混凝土找坡1%并压平(最薄处20厚) (7)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1.1.3.非上人平屋面构造不保温做法:(核心筒塔楼屋面) (1)15厚1:2水泥砂浆粉面抹光 (2)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筋?4@150双向,设分格缝≤2m×2m(钢筋必须断开),缝宽20mm,缝内嵌PVC防水油膏 (3)4厚APP防水卷材(满贴热粘),接缝处用抹刀热抹平 (4)2厚JS防水涂料在山墙四周、屋面管道周围涂刷加强层,宽度至少250,卷起至少250 (5)C20细石混凝土找坡2%并压平(最薄处20厚) (6)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1.1.4.种植土屋面:(汽车库顶板) (1)250-400厚种植土 (2)聚脂无纺布滤水层(120G/M2),四周上翻100高,端部通长用粘结剂 50 高 (3)80厚粒径15-20陶粒排水层
电气安装施工规范
配电箱安装施工要点 (1)设备要求 1)柜(盘)本体外观检查应无损伤及变形,油漆完整无损。柜(盘)内部检查:电器装置及元件、绝缘瓷件齐全,无损伤、裂纹等缺陷。 2)安装前应核对配电箱编号是否与安装位置相符,按设计图纸检查其箱号、箱内回路号。箱门接地应采用软铜编织线,专用接线端子。箱内接线应整齐,满足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2)作业条件 配电箱安装场所土建应具备内粉刷完成、门窗已装好的基本条件。预埋管道及预埋件均应清理好;场地具备运输条件,保持道路平整畅通。 (3)配电箱定位:根据设计要求现场确定配电箱位置以及现场实际设备安装情况,按照箱的外形尺寸进行弹线定位。 (4)基础型钢安装 1)按图纸要求预制加工基础型钢架,并做好防腐处理,按施工图纸所标位置,将预制好的基础型钢架放在预留铁件上,找平、找正后将基础型钢架、预埋铁件、垫片用电焊焊牢。最终基础型钢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 2)基础型钢接地:基础型钢安装完毕后,应将接地线与基础型钢的两端焊牢,焊接面为扁钢宽度的二倍,然后与柜接地排可靠连接。并做好防腐处理。 (5)配电柜(盘)安装 1)柜(盘)安装:应按施工图的布置,将配电柜按照顺序逐一就位在基础型钢上。单独柜(盘)进行柜面和侧面的垂直度的调整可用加垫铁的方法解决,但不可超过三片,并焊接牢固。成列柜(盘)各台就位后,应对柜的水平度及盘面偏差进行调整,应调整到符合施工规
范的规定。 2)挂墙式的配电箱可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在墙上,但空心砖或砌块墙上要预埋燕尾螺栓或采用对拉螺栓进行固定。 3)安装配电箱应预埋套箱,安装后面板应与墙面平。 4)柜(盘)调整结束后,应用螺栓将柜体与基础型钢进行紧固。 5)柜(盘)接地:每台柜(盘)单独与基础型钢连接,可采用铜线将柜内PE排与接地螺栓可靠联结,并必须加弹簧垫圈进行防松处理。每扇柜门应分别用铜编织线与PE排可靠联结。 6)柜(盘)顶与母线进行连接,注意应采用母线配套扳手按照要求进行紧固,接触面应涂中性凡士林。柜间母排连接时应注意母排是否距离其他器件或壳体太近,并注意相位正确。7)控制回路检查:应检查线路是否因运输等因素而松脱,并逐一进行紧固,电器元件是否损坏。原则上柜(盘)控制线路在出厂时就进行了校验,不应对柜内线路私自进行调整,发现问题应与供应商联系。 8)控制线校线后,将每根芯线煨成圆圈,用镀锌螺丝、眼圈、弹簧垫连接在每个端子板上。端子板每侧一般一个端子压一根线,最多不能超过两根,并且两根线间加眼圈。多股线应涮锡,不准有断股。 (6)柜(盘)试验调整 1)高压试验应由当地供电部门许可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及产品技术资料要求。 2)试验内容:高压柜框架、母线、避雷器、高压瓷瓶、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各类开关等。 3)调整内容:过流继电器调整,时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调整以及机械连锁调整。
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 —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2月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五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主要增加了弱电回路抗干扰、静态保护和微机监控等方面的内容。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直接函寄本规范的管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90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DC GB 50171—92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 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配电盘、保护盘、控制盘、屏、台、箱和成套柜等及其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GB50173-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方案D类表格
表D.0.1 路径复测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记1 桩号杆 塔 型 式 档距(m) 线路 转角 塔位高程 (m) 桩位移(m) 被跨越物 (或地形凸起点) 备 注设 计 值 实 测 值 偏 差 值 设 计 值 实 测 值 设 计 值 实 测 值 方 向 位移 值 名 称 高程 m 与邻杆塔最近距 离 塔 号 桩号距离m 备注1.请注明直线转角 2.仪器名称:仪器编号:检验证书号: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施工 负责人 监理 工程师
表D.0.2普通(掏挖)基础和拉线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记2 设计桩号杆塔型基础型施工日期年月日呼称高施工基面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结果备注 1 转角杆塔角度设计值: 1′30″允许偏差:1′30″ 2 直线杆塔桩 (mm) 横线路:50 3 基础根开 及对角线尺寸 mm 设计值 AB BC CD AB BC AC DA BD CD DA ±2‰ AC BD 4 基础坑深/mm 设计值: A B C D +100 , -50 5 基础坑 底板断面尺寸 设计值: A B C D -1% 6 拉线基础坑 位置(mm) 设计值: A B C D ±1%L E F G L 7 拉线基础坑 坑深(mm) 设计值: A B C D +100 E F G L 8 拉线坑马道 坡度及方向 符合实际要求 备注1.L为拉线基础坑中心至拉线固定点水平距离。 2.仪器名称:仪器编号:检验证书号: 3.掏挖基础尺寸不允许有负偏差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职 质检员 总包专业 工程师 监理 工程师表D.0.3地基基坑(槽)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线塔3 设计桩号杆塔型基础型施工日期年月日呼称高施工基面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检查(检验) 项目 性质质量标准(允许偏差)检查结果 检查 结论 1 基坑(槽)底土 质类别 关键符合设计要求 A B C D 2 地质基坑草图: 施工单位代表:年月日 3 总包核查意见:设计核查意见:监理鉴定意见: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ion of electric lighting device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9—96 1 总则 1.0.1 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 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1.0.5 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0.5.1 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7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0.7.1 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
1.0.7.2 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 1.0.8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破损部分,应修补完整。 1.0.9 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当设计无规定时,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 1.0.10 在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 2.4m 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1.0.11 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导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 1.0.12 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1.0.13 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灯具 2.0.1 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0.2 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27—9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四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6]337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建设部(91)建标技字第6号文的要求,由电力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四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第七篇“低压电器篇”、第六篇“硅整流装置篇”、第八篇“起重机电气装置篇”、第十六篇”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 1 总则 1.0.1为保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环境 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of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in building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满足建筑物预期使用功能要求的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适用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 1.0.3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相应的设计规范配套使用。 1.0.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布线系统 wiring system 一根电缆(电线)、多根电缆(电线)或母线以及固定它们的部件的组合。如果需要,布线系统还包括封装电缆(电线)或母线的部件。 2.0.2 电气设备 electrical equipment 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物件,诸如电机、变压器、电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布线系统的设备、电气用具。 2.0.3 用电设备 current-using equipment 将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例如光能、热能、机械能)的设备。 2.0.4 电气装置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2.0.5 建筑电气工程(装置)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in building 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由电气装置、布线系统和用电设备电气部分的组合。这种组合能满足建筑物预期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也能满足使用建筑物的人的安全需要。 2.0.6 导管 conduit 在电气安装中用来保护电线或电缆的圆型或非圆型的布线系统的一部分,导管有足够的密封性,使电线电缆只能从纵向引入,而不能从横向引入。 2.0.7 金属导管 metal conduit 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导管。 2.0.8 绝缘导管 insulating conduit 没有任何导电部分(不管是内部金属衬套或是外部金属网、金属涂层等均不存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管。 2.0.9 保护导体(PE) protective conductor(PE) 为防止发生电击危险而与下列部件进行电气连接的一种导体: ——裸露导电部件; ―—外部导电部件; ―—接地电极(接地装置) ―—电源的接地点或人为的中性接点 2.0.10 中性保护导体(PEN) PEN conductor 一种同时具有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功能的接地导体。
66kV与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 50061-97 条文说明 主编单位: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 1 总则 1.0.2 原规范的适用范围为35kV及以下交流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力负荷的增大,原规范的适用范围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本规范确定为66kV及以下交流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 1.0. 3 架空电力线路设计包括线路安装设计和线路杆塔结构设计两大部分。线路安装设计包括路径设计、杆塔定位设计、架线设计、防雷设计和附属设施设计。线路杆塔结构设计包括杆塔及其基础的设计。条文中的共性要求,即针对上述设计内容制定。对新技术应持既积极又慎重的态度,这是根据电力线路不同于其他建筑设施的特点而制定的。1.0.4 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是当前国际上结构设计较先进的方法。这种方法以结构的失效概率来定义结构的可靠度,并以与其对应的可靠指标来度量结构的可靠
度,能够较好地反映结构可靠度的实质,使概念更科学和明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标准》 (GBJ68—84)的要求,本规范杆塔结构设计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 架空电力线路架线设计是以导线或地线的最大使用张力和平均运行张力同时作为控制条件进行计算的;而连接导线或地线的绝缘子和金具是以安全系数设计法进行选型计算的。这些均属于定值设计法。 2 路径 2. 0. 1 架空电力线路路径的选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架空电力线路的造价和安全性、适用性的影响至关重要。近年来由于工农业设施、市政设施的不断发展,线路路径的选择越来越困难。因此在选择线路路径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对各种影响因素,如地理条件、地形条件、交通条件、运行和施工条件等,应进行综合比较。 对影响路径选择的重要环节,应在选线时即进行比较深入的技术经济比较。 2.0.2 市区线路路径的选择具有与一般地区完全不同的椿点,其中最首要的依据就是规划。城市的总体规划均包括电力线路走廊及各种管线位置的安排,旧市区改造和电力负荷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工业标准汇编 电气卷 1996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编 中国电力出版社 汇编说明 为使已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具有连续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从1996年起,按综合、电气、火电、水电四卷每年将编辑、出版上年度标准汇编,以满足当前电力系统广大技术人员的需要。本卷为《电力工业标准汇编·电气卷1996》。 本标准汇编收集了1996年颁布的有关电力工程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应标准的编制说明和条文说明,还收录了以前汇编中遗漏的几个标准。 本标准汇编中所有的标准都是最新颁布的,其名称和编号均采用已颁布标准最新版本的用名和编号,并按顺序号列出,以方便查检、使用。但是,在有的标准内容中引用的标准,其编号可能不是最新的,请读者在使用时注意。凡本年度标准汇编中收入的标准与在此以前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中的标准重复时,以本年度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并替代原标准,被修订或被替代的标准即废止。此外,在汇编各标准时,对原标准内容中的编校、印刷方面的疏漏、错误也尽可能地进行了改正。 此卷的编辑、出版工作,是在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 1997年6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96 GB 50255—96 GB 50256—96 GB 50257—96 GB 50258—96 GB 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ow-voltage apparatus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4—96 1 总则 1.0.1 为保证低压电器的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装后的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电压120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且在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 1.0.3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4 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
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册说明 一、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电压等级10kV及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配管配线、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内容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发电机与电动机检查接线、金属构件、穿墙套板、滑触线、配电及输电电缆敷设、防雷及接地装置、电压等级10kV及以下架空输电线路、配管、配线、照明器具、低压电器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装置等安装及电气设备调试内容。 二、本册定额编制得主要技术依据: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6-96;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与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 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12、《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完整word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篇适用于具有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篇不适用于矿井井下和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如火药、炸药、起爆药等)场所以及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第1.0.2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第l.0.3条防爆电气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运输、保管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规定。 第1.0.4条凡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5条所有电气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一、开箱检查清点,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配件齐全; 二、产品的技术文件齐全; 三、防用电气设备的铭牌中,必须标有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 第1.0.6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除应遵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外,在扩建与改建工程中,尚必须严格遵守生产厂安全生产(运行)规程中与施工有关的安全规定;对重要的施工工序,尚应事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第l.0.7条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其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1.0.8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前,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现场清理工作结束; 二、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在埋有电气管路的设备基础模板上,应标明测量电气管路引出口坐标的标高用的基准点或基准线: 三、会使防爆电气装置发生损坏或严重污染的抹面或装饰工作,应全部结束; 四、电气装置安装用的基础、预埋件、预留孔(洞)等,应符合设计。 第1.0.9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完毕,土建应完成下列工作: 一、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中,造成建筑物个别处的缺陷,应进行修补或粉刷; 二、电气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的抹面。 第1.0.10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除符合本篇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其它各篇中本篇未作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l.0.11条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镀锌制品。 第1.0.12条电气装置在施工与交接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 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三、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 四、按本规范规定提交的技术资料的文件,是否齐全。 第1.0.13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级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及其区域范围的划定见附录二和附录三。 第二章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 第一节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
GBJ1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来源:发布时间: 2004-5-23 16:17: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698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高压电器篇,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篇,母线装置篇同时废止。 该三项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12月30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适用范围扩大到电压为500kV; 2 补充了铝合金管形母线和封闭母线的相关内容; 3 与国家现行标准相协调,修订了室内、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 4 硬母线螺栓紧固连接的搭接面的质量检验,取消了沿用多年的用塞尺检查的落后方法,规定采用力矩扳手紧固螺栓,强调对接触面的加工质量要求; 5 明确规定用性能较好的“电力复合脂”替代沿用多年的“中性凡士林”; 6 肯定了一些对保证施工质量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相应淘汰了一些比较落后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如:硬母线的弯制应采用冷弯而不得采用热弯,铝及铝合金母线的焊接应采用氩弧焊,不宜采用氧焊和碳弧焊等; 7 软母线与线夹的连接规定应采用液压压接或螺栓连接,在电厂升压站或变电站不推荐爆炸压接的施工工艺; 8 其它相关条文的部分修改和补充。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善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89年12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硬母线、软母线、绝缘子、金具、穿墙套管等母线装置的安装质量,促进安装技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9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7年2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6]47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4号文的要求,由电力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七年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第十三篇“配线工程篇”和第十四篇“电气照明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六日 1总则 1.0.1为保证电气装置配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1KV及以下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配线工程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采用的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0.5.1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配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7配线工程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0.7.1对配线工程施工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杂物应清除。 1.0.7.2对配线工程会造成污损的建筑装修工作应全部结束。 1.0.7.3在埋有电线保护管的大型设备基础模板上,应标有测量电线保护管引出口座标和高程用的基准点或基准线。 1.0.7.4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支架、螺栓等预埋件,应在建筑工程施工时预埋。 1.0.7.5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埋设牢固。 1.0.8配线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将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孔、洞、沟、槽等修补完整。 1.0.9电气线路经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导线应留有余量。 1.0.10电气线路沿发热体表面上敷设时,与发热体表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1.0.11电气线路与管道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1.0.12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钩、拉环和盒(箱)等黑色金属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腐漆。 1.0.13配线工程中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和接零应可靠。 1.0.14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