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

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
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

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目前,世界范围内日益严重的毒品潮,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着全球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遏制、减少直至最终消除毒品犯罪,成为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打击毒品犯罪成为各国司法机关所共同面临的一项严峻任务。而我们在戒毒工作中发现,很多吸毒者都是因为对毒品缺乏了解而被诱骗吸毒,有的为了“治病”而滥用毒品,结果成瘾而不能自拔!为了教育广大青少年,以达到识毒、戒毒、禁毒的目的,我们戒毒中心制定了这个《禁毒宣教》手册,旨在加强对禁毒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禁毒意识,也希望能对控制吸毒这一恶习的蔓延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毒品概述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麻醉品和精神药品,它具有以卜的共同特征:(1)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强制性地使吸食者连续使用该药,并且不择手段地去获得它:(2)连续使用有加大剂量的趋势:(3)对该药产生精神依赖及躯体依赖性,断药后产少戒断症状(即断药后会出现“脱瘾”症状):(4)对个人、家庭、社会都会产生危害性结果。

二、易染人群和环境

从理论上讲,任何人在一定环境中和条件下均有可能成为吸毒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见有些人更易染上毒瘾,被认为是易染吸毒人群。而另一些人,尽管各种条件相同,而吸毒的可能性小,被认为是不染吸毒人群。当然,所以易染人群是相对的,还必须在一定的环境和毒品存在的情况下易感性强。常见的易染人群有以下几种

(一)从小有人格行为不良者

人格不良者有如下表现:不遵守社会习俗,缺乏自尊心、抑郁体验,易受到外部环境的控制,经不起挫折,社会效益差,缺乏耐心和学习欲望;与家庭关系疏远,精神痛苦,无视规章制度,寻求感觉刺激;早年就有饮酒、吸烟习惯,逃学和撒谎,寻求独立和自由,对成绩和目标缺乏兴趣,对社会持批评态度,有越轨行为,与同伴的关系较父母更为密切。行为问题为伙伴强化。

(二)青少年

青少年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较易受骗上当,尤其是那些家庭教育不良、人生观腐朽、虚荣心强、爱讲排场、情绪不稳定、顽固易怒、逞强好胜等而又对吸毒的危害性缺乏认识的青少年更易为诱因所驱使而进入吸毒的行业。

(三)个体户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有些个体户富了,他们有的是钱,吃、喝、玩都有了,只缺少些刺激,另外他们虽然有钱,但是也存在很多烦恼和苦闷,为了追求刺激,消除烦恼,他们走向毒渊。有些个体户的亲人长期处在吸毒的环境中,受到不良的感染也会参与吸毒。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贩毒分子为了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而追寻这些“阔老”,使用种种技俩,诱骗这些“钱老板”吸毒,这也是个体户吸毒多的因素之一。

(四)某些职业人员

一般而言,职业人员吸毒所占比例不高,因他们的实际收入,难以支付昂贵的毒品支出。但一些较为特殊的职业,如汽车司机、采购员等,经常在外接触的人多,较易获得毒品,并由于离开家庭、单位,缺乏约束,一有机会就会染毒。易染环境如下:

(一)交上坏朋友

(二)家庭富有

(三)处于吸毒流行地区

三、吸毒的危害

吸毒影响社会经济财富的创造和积累。据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公布的最新数字,世界上吸毒人员超过5000万人。每年有几十万瘾君子因吸毒丧命。全球毒品交易额约达8000—10000亿美元,吸毒问题严重的国家,不得不拨出巨款用于防治吸毒及相关问题的开支;同时由于长期吸毒而使得吸毒者的劳动能力降低,或者导致劳动力完全丧失,从而影响社会财富的创造,也问接给国家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吸毒与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吸毒引起社会犯罪增加。一方面是吸毒者成瘾后,摆脱不了毒瘾的煎熬,为了满足毒瘾,铤而走险,进行偷扒抢窃,贪污、卖淫,甚至杀人的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是贩毒分子疯狂的报复,恐吓,暗杀等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

吸毒损害本人健康,造成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性病的传播等公共卫生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爱滋病的感染和传播。艾滋病是当前危害人类健康最凶恶的疾病之一,被称为“超级癌症”。其病原体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了HIV的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潜伏期,便会发展为艾滋病。艾滋病患者,通常死于免疫功能严重受损所致的严重感染或恶性肿瘤,且死亡率高。据调查我国目前HIV感染方式主要是滥用毒品(静脉注射)来传播流行。云南艾滋病监测中心负责人指出:“目前,在国外的吸毒者中,艾滋病静脉注射吸毒者的感染率为23%,而我国边境一带的毒品流行重灾区,吸毒群体艾滋病感染率竟高达68%……。”例如1989年在云南德宏地区爆发的HIV局部流行就是典型一例,146例吸毒者使用被污染的针头注射毒品而感染艾滋病病毒。

四、吸毒成瘾的特征

根据《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规定,吸毒行为一般分为吸毒行为和成瘾行为两种。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具备下述三个特征就可认定为吸毒。吸毒成瘾一般有三个主要特征:1.药物耐受性。即指不断地使用同一种药物以后其效果的退化,需要加大剂量才能获得与以前同样的或相似的效果;2.身体上的依赖性。即指在某一段时间内不断服用某种药物带来的生理上的变化,需要继续服用这种药物来维持身体上的要求。3。心理上的依赖性。即指某人精神上需要某种毒品,一般就是习惯。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凡是吸毒成瘾者,其症状普遍表现为身体虚弱,面色腊黄,精神秃废,萎靡不振,一旦毒瘾发作,有的涕涎交流,顿足捶胸:有的站立不起,咳血不止;有的乱碰乱撞,啃墙吃土;有的满地打滚,哭天喊地。种种丑态,不一而足。吸毒者虽然吸毒但未形成瘾癖,也不能认定为吸毒行为。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点,对行为人才能按照关于吸毒成瘾的规定予以处置。

五、美沙酮替代递减法戒毒简介

美沙酮是合成麻醉性镇痛药,具有吗啡样药理作用。能控制阿片类的戒断症状。口服后吸收完全,吸收后85%与血浆蛋白结合,主要分布在肺、肾和脾脏。其生物利用度为90%。胃肠道给药于3小时达血浓高峰,血峰浓度能维持2—6

小时,其半衰期为15小时。口服后能有效地抑制症状24—32小时。美沙酮的治疗血浓度为O。48—0.86毫克/每升,中毒血浓度2毫克/每升,至死血浓度)4毫克/每升。美沙酮主要由肝脏代谢,从尿和大便中排泄。美沙酮替代递减法适用于各中阿片类药物的戒毒治疗,尤其适用于海洛因依赖者,也可用于吗啡、杜冷丁、二氢埃托啡等的依赖者,其用药原则是:单一用药,逐日减量先快后慢,只减不加,停药应坚决。

六、复吸的原因分析

(一)急性脱瘾治疗不彻底

有些患者经过几天的急性脱瘾治疗就出院了,而且末完全脱瘾;有的是在家庭治疗,方法不正规,缺乏严格控制,致使疗效不住。这样自然容易复吸。

(二)精神依赖

患者整天沉溺于对毒品的思念当中,开始还能克制,若处于有利环境,再加上坚强的毅力,继续克制下去,经过较长时间,心瘾逐渐淡化并最后消失,这才算彻底戒毒了。若处于不利环境中,或者毅力不坚强,克制不住毒品的诱惑,会再次成为瘾君子。

(三)旧朋友的压力及旧环境的影响

患者在急性脱瘾后,又回到原来那些吸毒的旧朋友或贩毒者当中,受到他们的诱

惑或压力:看到曾经使用过的吸毒工具,吸毒的地方都会成为暗示物,使其触景生情,刺激患者想到毒品,由毒品想到其给自己带来的快感,这样一来,又迫使他们再次吸毒。

(四)精神刺激

患者脱瘾治疗后,仍然和普通人一样,会受到各种挫折与打击,以及其它精神刺激:家庭问题、工作问题、经济问题等。他们因稳定性差,遇到这些事更容易引起情绪不稳、心烦、悲观、灰心丧气、缺乏自信心,在这样的情况下,重复吸毒也是很有可能的。

(五)错误的认识

有的成瘸者脱瘾后这样想:“戒毒这段时间太苦了,再吸一次后与毒品再决心与毒品告别,就这么一次,而且刚脱瘾结束,不会成瘾的,我会完全控制住自己不吸的”。结果是吸了一次下一次决心,再吸一次再下一次决心,周而复始,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没有止境的吸下

毒品犯罪的特点及侦查对策

毒品犯罪的特点及侦查对策 摘要:毒品犯罪是一种特殊的刑事犯罪,具有隐蔽性、组织性、国际性、暴力性、秘密性等特征。毒品犯罪这些特征使得查缉毒品犯罪组织和犯人具有一定的难度。针对毒品犯罪的特征,文章探讨了毒品犯罪的侦查对策。 关键词:毒品犯罪;秘密性;特殊侦查措施 一、毒品犯罪的特点 毒品犯罪不同于一般刑事犯罪,具有特殊性,其特殊性主要表现于以下几点: (一)作案手段具有强隐蔽性 首先,毒品运输方式的隐蔽性。贩毒分子为了躲避侦查,一般采取在毒品运输过程中采取隐蔽性措施,包括:(1)人货分离,利用合法的运输工具,如铁路、航空、邮轮等,将毒品伪装成邮件邮包邮寄,自己不携带毒品;(2)利用不知情的人做工具运送毒品。自己随车监控;(3)将毒品伪装或藏匿,雇人押运或随车押运;(4)运输毒品的工具躲避各种检查关卡,跨境跨区域贩毒等等。 其次,利用各种隐蔽方式藏毒。毒贩在贩运毒品的过程中,挖空心思,手段不断翻新,凡是能够藏匿毒品的物品均可能作为工具用于藏毒。最常见的有:(1)混装藏毒。常见的混装毒品工具大多为随身携带物品。(2)空心部位藏毒。利用皮鞋、胶鞋底(跟)部,书籍、砧板、家具、电器、机器等中心部位或掏空部位藏毒。(3)夹层藏毒。利用纸箱、木箱、竹萝、水壶、茶杯、饮料筒、帽子、头巾、衣领、衣裤口袋、腰带、棉絮等制作夹层藏毒。(4)人体藏毒。为掩人耳目。将毒品藏匿于身体隐蔽部位。等等。 最后,交易过程的隐蔽性。交易是毒贩最后一道难关(如果不考虑洗钱的因素),在此阶段,由于交易双方不完全信任对方,毒贩会采取各种措施保护自己。包括:(1)交易时利用先进的交通、通讯工具,不断变换时间、地点,待双方谈妥价格,验过毒资后,才在另外一个地方交货;(2)将毒品藏到大型商场存包柜,待买方将毒资存到其指定账户上,再告知其存货柜号码等等。 (二)贩毒有组织化、暴力化

第七讲 我国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防控战略

第七讲我国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防控战略 美国犯罪学家雷克利斯认为,犯罪是个人内在的控制能力和社会中存在的外部控制因素缺乏的结果,当一个社会的控制力量减弱时,这种情况本身就是诱发犯罪的一个直接社会因素。毒品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毒品犯罪的社会防控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毒品犯罪产生原因及条件的复杂性决定了毒品犯罪不能仅依靠打击,而更应依靠社会力量。因此,采取综合治理的社会防控对策,将打击和预防相结合,强化毒品犯罪的社会防控力度,对于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具有重要意义。本章力求在科学的社会防控战略指导下,择其要点论述如下。 一、落实联合国的禁毒战略 毒品问题作为全球性的灾难之一,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为了有效打击和控制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联合国分别于1990年和1998年召开了两次禁毒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 1990年联合国特别会议以“国际合作取缔麻醉品和精神药物非法生产、供应、需要、贩运和分销问题的联大特别会议”为题,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会上各国代表和国际观察员就禁毒工作进展情况和禁毒经验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审议了全球面临的禁毒任务,并通过了关于禁毒的《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动纲领》,宣布1991年至2000年为联合国禁毒十年。会议认为,全球毒品之所以如此泛滥,一方面是大量不法分子从事毒品的非法生产和贩卖,从中攫取非法利益;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吸毒人群的存在,这些瘾君子滥用各种毒品,为毒品贩卖提供了广泛的消费市场。正如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政策分析和公共事务部主任绍拉所说:“永久性解决这一问题唯一的途径就是回到解决毒品控制的首要原则上来,那就是本着保护公众健康的原则把毒品控制起来。”基于此,在此次会议上确立了“减少毒品非法供应”和“降低毒品非法需求

论述控制下交付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的应用

论述控制下交付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的 应用 引言 1980年以来毒品这股污流在各个国家迅速蔓延,其发展势头也日益迅猛,逐渐发展为世界一大公害。全球化发展,我国受国际毒品发展形势的影响以及一些不法分子在毒品暴利的驱使下,我国国内的毒品制造、走私、贩卖等违法活动逐渐出现。国内部分贩毒集团在国内生产毒品,然后通过各种途径将其走私出境销往亚洲其他国家,同时国外传统毒源也加快了入境速度,东南亚地区成为了我国传统毒品的基本来源之一。根据中国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禁毒形势报告显示,2015年前三季度报告显示,我国查获来自“金三角地区”海洛因和冰毒片剂占全国总量的93.8%和87.9%。随着毒品犯罪案件向跨区域、跨国家犯罪的转变,具有隐蔽性、合法性等特点的控制下交付措施成为了当前查获大宗毒品犯罪案件的一项专门的有效措施。控制下交付手段近年来在中国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侦破了许多大宗毒品犯罪案件,对我国具有特殊意义。但是,在毒品犯罪案件中使用控制下交付措施,仍具有其局限性,控制下交付仍亟需完善。 一、什么是控制下交付 (一)控制下交付的定义 控制下交付是在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广泛使用的一项特殊的比较隐秘的侦查措施,主要用于应对跨地区、跨国际的走私、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我国国内关于控制下交付的概念是由《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公约》演变而来。根据公约规定:“控制下交付”(controlled delivery)是指禁毒执法人员或机构,

在涉案地区或国家主管当局明了的前提及其监视下,暂时允许货品中的毒品或可疑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或其替代品运出、通过或进入其管辖区域,让可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其替代品继续流通,以期查明所有毒品犯罪事实,查获所有犯罪嫌疑人的一项特殊侦查措施。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控制下交付主要由侦查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人员专门负责,侦查人员在发现毒品后立即对该案进行判断与评定,制定相应的侦查措施。一般情况而言,进行毒品走私、运输的都只是该宗毒品犯罪链里最底下的“马仔”。因而,为了抓获毒品犯罪份子的主要的“上线”人员,最大限度抓获该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成员,对有需要且具备进行控制下交付前提条件的毒品犯罪案件制定相对应的控制下交付方案:继续放任已发现的毒品或使用替代品继续流通,在毒品沿线及其运输终点进行严密布控、蹲点守候,待时机成熟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二)控制下交付的分类 1.跨国性的国际控制下交付和跨地区的国内控制下交付 控制下交付根据毒品是否跨越国边境将其分成国际控制下交付 和国内控制下交付。国际控制下交付即毒品在被贩运的过程中至少跨越两个或以上国家的国边境,在此情况下由多个国家联合协作对该毒品的流向进行监视和控制,各个国家及时互相分享所获情报信息,以达到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案件的效果。反之,毒品仅在一个国家境内各个地区之间流通,侦查人员对此类的毒品进行监控则为国内控制下交付。国际控制下交付与国内控制下交付的本质区别为是否跨越国边境,因此侦查人员在实施的过程中需注意它们的区别之处。相比较而言,国际控制下交付实施的可能性更小、难度更大。国际控制下交付涉及了多个国家,需要事前一一沟通,且每个国家国内实行的法律、规则不尽相同,需要慢慢磨合,这对于实施控制下交付的组织机构与实施人员而言都存在难度。而国内控制下交付,由于其在国内,各地区人

禁毒小常识

禁毒小常识 1、什么是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每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⑴依赖性⑵危害性⑶非法性⑷耐受性 3、什么是毒品犯罪? 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事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4、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⑴已满16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毒品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⑴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⑵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⑶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 ⑷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 6、吸毒会对身体造成哪些损害? 吸毒严重损害人的身体健康,造成:营养不良;损害呼吸道;损害免疫系统,引起许多疾病的传播和感染;损伤血管;损害神经系统;造成性功能障碍,男性多表现为阳萎、早泄、射精困难;女性多表现为闭经、痛经、性欲缺乏和不孕。吸毒孕妇分娩婴儿死亡率高;引发多种精神病症状;肾脏疾患。 7、吸毒对家庭有什么危害? (1)危害家庭经济;(2)危害家庭关系;(3)危害孩子的健康成长。 8、吸毒对国家和社会有哪些危害? ⑴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的发展;⑵严重危害社会治安;⑶严重影响廉政建设。 9、青少年如何防止吸毒? ⑴接受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了解毒品的危害,懂得"吸毒一口,掉入虎口"的道理; 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找刺激,赶时髦; ⑶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 ⑷不结交有吸、贩毒行为的人。 ⑸进歌舞厅要谨慎,决不吸食摇头丸、K粉等兴奋剂; ⑹即使自己在不知情况下,被引诱、欺骗吸毒一次,也要珍惜生命,不再吸第二次,更不吸第三次。 10、我国的禁毒方针是什么? 四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 11、哪一天是国际禁毒日? 每一年的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 供参考,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编辑版word

自考毒品犯罪案件

1.N毒品犯罪案件:违反我国禁毒法律、法规,从事与毒品有关的犯罪活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立案侦查或者起诉审判的事件 2毒品犯罪案件的分类:(1)按刑法的罪名规定分类为12种(2)按照毒品犯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分类:经营牟利型犯罪、非法持有型、妨害司法机关禁毒活动型、帮助毒品消费型。(3)其他分类:根据贩毒数量分为大宗毒品犯罪案件(鸦片>50克;海洛因或冰毒>10克)和零星毒品犯罪案件(鸦片<50克;海洛因或冰毒<10克) 3(简答)毒品犯罪案件的特征:(1)没有特定的报案人,毒品犯罪案件一般是从获取有关情报、线索开始的(2)没有明确的具体的发案现场(3)没有特定的作案人和被害人,毒品犯罪案件虽有具体的“作案人”,却没有特定的“被害人”(4)与普通刑事案件的表现形式不同(5)与普通刑事案件的侦查方式不同:侦查的起点、指导思想和方法、顺序方向不同 4(简答)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任务;(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毒品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毒品犯罪分子(2)保证无毒品犯罪行为的人不受法律追究(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禁毒法律、法规,积极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4)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5)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5(简答)公安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职责:依照法律对毒品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预审;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立为刑事案件,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缴获的毒品进行收缴、保管、存储、运输、销毁等工作 6(简答)针对毒品犯罪的规律特点提出“四个总结”的逻辑侦查工作模式:坚持专家侦查与公开查缉相结合、查缉大宗贩毒与打击零星贩毒相结合、堵截毒品内流与查处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相结合、追缴毒品与收缴贩毒非法所得相结合 7(单选或填空)针对国内制贩新型毒品犯罪突出的实际,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工作思路 8《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时间是2008.06.01 9毒查的基础工作有特定内容和工作范畴:毒情调研、涉毒人员调控、阵地控制和涉毒信息系统 10.按情报在毒查工作的作用:(1)线索性情报:指为毒品案件侦查提出立案依据的情报。(2)行动性情报;z直接为侦查或公开查缉指明行动方向的情报。(3)资料型情报:在侦查案件中没有具体指导意义,但对今后或其他地区的禁毒工作室可能有所帮助 11.毒情调研的方法:情报收集;情报研判;情报利用;情报管理 12.(简答):毒情调研的作用:(1)为立案侦查提供依据,可以广泛获取毒品情报线索(2)提高侦查破案效果和质量(3)为制定缉毒全局防空对策提供服务,把握客观毒情变化,预测毒品发展趋势,为制定相应防空对策提供依据(4)推进缉毒侦查工作现代化 13;:(多选)涉毒人员调控对象:(1)吸毒人员(2)零星贩毒人员(3)贩毒团伙(4)外流贩毒团伙(5)易接触毒品人员14:(简答)涉毒人员的线索来源:(1)从毒情调研中发现涉毒嫌疑人(2)从侦查办案中,,,(3)从其他部门日常行政管理中,,,(4)从人民群众的举报中,,(5)从人口管理中 15(多选):涉毒人员调控方法:(1)利用秘密力量控制(2)治安秘密力量监控(3)立线侦查(4)技术侦查 16(简答)涉毒人员调控作用:(1)能够主动进攻,发现掌握案件线索(2)可以迅速破案,提高破案效率(3)可以促进隐蔽力量的建设和发展 17N阵地控制:指缉毒侦查部门在毒品犯罪嫌疑人经常活动地点、行业、场合建立公开和秘密力量,用以发现侦查线索和查缉毒品犯罪嫌疑人的一项防范性的侦查措施 18(多选)阵地控制的范围(1)边境和各城镇的交通道口(2)交通工具(3)重点地区(4)复杂场所(5)特殊行业 19(简答)阵地控制的方法措施:(1)组织专门力量控制(2)布建秘密力量控制(3)采用公开管理控制(4)发动行业职工控制(5)组织治安联防控制(6)充分利用技术手段 20(多选)阵地控制的作用(1)发现毒品案件线索(2)收集动态犯罪信息(3)适时开展打击行动(4)强化侦查协作 21N公开查缉;执法部门在毒品运输的主要通道上依法对特定范围内可能藏匿毒品的人、物、车辆、飞机、轮船等进行公开检查,以期查获毒品、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的一项专门工作 22(填空)公开查缉的特点分为有目标的公开查缉和无目标的公开查缉 23(多选)根据查缉方法的不同分为查车验证、巡逻盘查、堵卡伏击、跟踪查缉 24:根据查缉对象不同分为人、物、交通工具三种检查 25:N定点检查:在交通沿线或毒品犯罪的必经之地专门设立长期堵卡检查点,对过往的人、物、车检查 26公开查缉的意义:(1)具有堵源截流的作用构筑起遏制毒品流通的“三道防线”(2)可造成强大的缉毒声势给贩毒分子一种心理压力(3)获取毒品情报线索的重要渠道(4)是侦破贩毒案的重要形式 27(填空)查缉点可分为常设点(固定点)和临时点(流动点)两种28(多选)设置查缉点应考虑的因素:路线、安全、隐蔽 29(简答)证据收集的基本要求:(1)收集毒品做到“五个做到”(2)对查获的毒品实行专人管理,部门之间移交毒品时要采取原物封存的措施固定、保全毒品并将犯罪嫌疑人核实等详细情况记录在案(3)物证收集应全面(4)旁证收集要充分,记录翔实 30:(多选)证据收集的“五个当场”:当场讯问;当场获取旁证材料;当场固定证据;当场称量毒品做好记录;当场取样送检 31(简答)公开查缉注意事项;(1)"人货分离"的对策(2)对“武装贩毒”的查缉(3)公开查缉与情报调研相结合(4)依法查缉,方便群众,文明执法(5)提高警惕,注意安全(6)公开查缉人员要有专案意识 32.内线侦查概述:指利用侦察员、秘密力量或被控制逆用的人员以各

从控制毒品运输谈打击毒品犯罪

从控制毒品运输谈打击毒品犯罪【摘要】毒品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严重危害着社会安全,是各种暴力犯罪的罪魁祸首,而毒品运输是毒品犯罪的咽喉,控制了毒品运输也就基本上控制了毒品犯罪。 关键词:控制;毒品犯罪;毒品运输 一、毒品犯罪历史以及现状 毒品以及毒品犯罪在全世界范围内早已蔓延已久,是各国政府重点打击的最严重的犯罪之一。然而,从毒品犯罪打击的效果来看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毒品的非法生产、加工、制造、走私以及运输的规模越来越大和数量上升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使毒品像瘟疫一样从原产地蔓延到世界各地,毁坏了数千万个家庭的和谐,导致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由此引发日益严峻的治安问题和广泛的社会问题。 毒品和毒品犯罪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其所具有的历史意义、政治意义是其他犯罪无法取代的。鸦片战争导致的丧权辱国的历史成为每一个中国人心中永远抹去不了的阴霾,正是因为这种历史情节,导致毒品犯罪让人“谈毒色变”,所以在对付毒品犯罪时尽管国家采取了比较严厉的惩治力度,但是还是跟预期的目的相差甚远,毒品犯罪对社会的威胁依然巨大。放眼全世界,毒品之危害几乎已经蔓延到每一个国家,毒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在新中国成立的一段时间内,由于历史毒品的长期影响,再加上被打倒的反革命分子的捣乱和破坏,制毒、贩毒问题仍然相当严重。据统计,1949年全国吸食毒品的人数高达200万之多,制造、贩卖毒品的也有30万之众,罂粟种植面积达100万公顷①。毒品犯罪的泛滥,严重威胁着社会的安定和刚刚建立的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为了不重蹈覆辙,在中央政府的引导下在全国范围内风风火火的展开了一系列禁烟运动,从周恩来总理面对外国记者的提问时毫不犹豫的说道毒品在中国大陆已经彻底根除,从这些话中就可以反应出禁烟运动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自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世界毒潮的泛滥以及我过改革开放的开展,毒品——这一犯罪的代理人又一次进入到我们的视野之中,我国的毒品犯罪问题再一次死灰复燃,而且愈演愈烈,走私、贩卖、种植毒品案件时有发生。90年代初,在我国海洛因等毒品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冰毒、摇头丸又开始泛滥,导致我国毒品犯罪情势更加复杂和严峻。进入21世纪后,各种新型犯罪更是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让缉毒人员应接不暇,措手不及,而且大有向内地蔓延的趋势。虽然全国各级公安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破获了一系列毒品犯罪案件,抓获了大批毒品犯罪分子,搅和了为数不少的各类毒品,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国的毒品犯罪形式依然十分严峻,毒品犯罪活动呈现居高不下的特点并且持续在全国范围内蔓延,惩治与防范毒品犯罪的任务十分艰巨。 2012年上半年恩施州组织开展了禁毒严打、社会面扫毒、破案攻坚“三大”行动,破获各类毒品罪案245起,比上年同期上升380.39%,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83名,比上年同期上升356.45%,缴获各类毒品9911.42克(其中,海洛因4299.6,冰毒4199.67克,冰毒片剂1140.39克,吗啡145.76克,氯胺酮126克),破案数、缴毒数较上年均有大幅增长。成功破获我州建国以来制贩毒品第一大案--“利川7.7制贩毒案件”,此外,、还组织破获了“恩施4.2运输贩卖毒品”、“巴东6.4种毒案”、“恩施5.17跨省贩卖运输毒品团伙案”和“建始6.4蜗居贩毒案”等大要案件②。从数据上看,这些数据从正面反应了恩施州打击毒品犯罪所取得的成绩,对毒品犯罪防控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些数据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的毒品犯罪情势是相当严峻的。恩施自治州位于湖北西南边境,地处我国内陆腹地,全州地势是三山鼎立,呈现北部,西北部和东南部高,逐渐向中、南倾斜而相对低下的状态。然而就是在这一被群山环绕的中国内陆腹地,其毒品犯罪情势确实如此严峻,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提高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质量,依法、公正、规范地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诉讼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确保案件质量。 第二条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下领导和监督指导,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侦查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检察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审查、核实证据,审判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认定、采信证据。 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加强联系沟通,积极协调解决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第四条应查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应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必要时应通过同案犯、家属、村委会、社区(街道)或者其所在单位人员辨认等方式加以确认。 第五条应查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前科犯罪,是否构成累犯、毒品再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构成累犯、毒品再犯的证据材料应当包括前罪的生效裁判文书、释放证明等材料;材料不全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提供。 如果前科犯罪涉及剥夺政治权利,而释放证明中未注明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变动的,必要时侦查机关应调取刑罚执行机关相关证据,证明是否存在减免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对于经审查没有前科犯罪的,应当将《前科犯罪情况查询表》等相关材料附卷,并加盖办案单位的印章,由办案人员签名,不能仅以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作为依据。

毒品知识教案

毒品知识教案 一、毒品常识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通过学习,了解毒品的分类与名称; (2)能初步识别常见的毒品。 2、能力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对“什么是毒品”基本知识有个初步的了解,有助于增强青少年对毒品的识别能力及其危害性识别能力的提高。 3、情感、态度、价值观使广大小学生从小树立起对毒品的预防意识及与远离毒品的坚强信念。 【教学准备】:请学生通过各种形式,了解毒品的知识,农村学生注意观察在自己学校、村庄附近是否有偷种罂粟的现象。 【教学手段】:多媒体、图片、小组合作等。 【教学过程】导入新课毒品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受国际毒潮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毒品问题在我国死灰复燃,逐步蔓延、发展,成为社会的一大毒瘤,威胁到广大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一些青少年学生由于对毒品的无知,沾染上吸毒的恶习,不仅毁掉了青春、毁掉了前途,有的还失去了生命。今天,我们就来一起认识一下毒品。多媒体:出示常见的一些毒品——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 (一)什么是毒品?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所闻,指出自己所知道的毒品名称。同时,一定要让学生明白,我们这里所讲的毒品并不是指砒霜、毒药之类能够使人致死的有毒物质,而是能够使人成瘾的那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而且麻醉药品并不都是毒品,医院里病人做手术开刀用的麻醉药品就不是,只有在连续使用后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才属于毒品范畴。精神药品同样也不都是毒品。 (二)我国常见的毒品 1、我国吸毒人群经常滥用的毒品多媒体:《青年期防范毒品系列教育片》 ①海洛因,俗称白面、白粉、四号等,是鸦片中危害最大的品种,目前被世界各国称为“头号毒品”。我国吸毒人员主要以吸毒海洛因为主,大约占70%以上。滥用海洛因、鸦片、吗啡的吸毒者,毒瘾发作时,涕泪交流,大哭大叫,难受之状犹如万箭穿心。②鸦片,俗称大烟、烟土。多媒体出“妖艳的罂粟花”。出示罂粟生产过程中不同时期的图片,特别展示罂粟开的美丽花朵。拓展:割过浆的罂粟壳也是国家规定管制的一种麻醉药品。一些不法商人做火锅底料,使人成瘾。所以,大家在外用餐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一旦发现,不要在去该餐厅用餐。③吗啡,由鸦片提炼而成。在医学上,吗啡是麻醉药性的镇痛药,一直是解除剧痛最有效的传统止痛药。它的最大缺点是容易成瘾,能够使人产生强烈的依赖性,还能造成人的记忆衰退、注意力下降。长期大量使用甚至会引起精神失常。④杜冷丁,是人工合成的吗啡替代品,一般制成针剂,是医疗上常用的麻醉品,在世界各国广泛运用。它的作用与吗啡相似,但镇痛作用低于吗啡,也能够使人成瘾。 ⑤冰毒,又名安非他明,其主要化学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因其形状与冰块相似,

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特点

[摘要]证据是案件的生命和灵魂,是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是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活动中的核心任务。如何针对毒品犯罪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充分的收集、运用毒品犯罪的证据,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课题。本文首先归纳了毒品犯罪证据收集的特点,然后着重分析了运用证据打击毒品犯罪时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特点运用 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继续呈蔓延发展趋势,毒品种类不断增加,犯罪分子手段越来越狡诈、反侦察意识越来越强。而随着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打击毒品犯罪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高,毒品犯罪案件查处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案件侦破难、起诉难、审判难的问题较为突出。笔者通过调研发现,2007年至2009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53件84人,其中翻供(包括全部翻供和部分翻供)的犯罪嫌疑人有61人,比例达72%;翻供后存疑不起诉或由公安机关撤回的犯罪嫌疑人有15人,比例达到了17%。有关毒品犯罪案件中的证据问题,成为值得探讨的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毒品犯罪的证据种类及特点 我国现行刑法第6章第7节对毒品犯罪作了专门的规定,该节共9条,12种罪名。所谓毒品犯罪,是指违反禁毒法规,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从广义上讲,能够证明毒品犯罪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毒品犯罪的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毒品犯罪的证据也包括这些证据形式。 毒品犯罪属隐蔽型犯罪,它不像暴力型犯罪那样有明显的作案现场和痕迹。与其它犯罪相比,毒品犯罪有其特殊性:犯罪双方都是自愿的,没有通常意义上的被害人;隐秘性强,很难被外人发现;流动性强,点多、面广、线长;情报工作和技术手段在侦破毒品犯罪中起重要作用。因此毒品犯罪证据与其它普通刑事犯罪证据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没有被害人陈述 在普通刑事犯罪中,大多有被告人和被害人。被害人基于对被告人的憎恨,通常会主动向司法机关举报犯罪。在普通刑事犯罪中,被害人陈述是一项重要证据。被害人陈述能准确地指明犯罪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谁,无论是在侦查、起诉、还是审判中,都有其独特作用和价值。 而在毒品犯罪中,犯罪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买卖毒品赚取巨额的利润,其它种植、制造、贩运毒品等犯罪都是为买卖毒品犯罪服务的。买卖毒品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卖活动,一个愿买,一个愿卖,毒品交易即成功。尽管毒品买卖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但对于毒品买卖双方来说都能给其带来巨额的非法利润,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毒品买卖双方通常不会相互举报犯罪。因而,在毒品犯罪中缺少普通犯罪意义上的被害人。缺少被害人陈述,是毒品犯罪案件证据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2、缺少证人证言 在普通刑事犯罪中,通常都会有证人证言。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是当事人之外知道案情的第三人,证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在通常情况下证人证言的客观性较强,对查明案件

毒品犯罪死刑限制适用问题研究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 I I 引言. (1) 1毒品犯罪死刑适用各国刑罚考察 (3) 1.1中国毒品犯罪刑罚历史演变 (3) 1.2世界各国毒品犯罪刑罚考察 (3) 2国内立法与司法对毒品犯罪重刑化的体现 (5) 2.1毒品犯罪重刑化在立法中的体现 (5) 2.2毒品犯罪重刑化在司法中的体现 (5) 3 我国毒品犯罪死刑限制适用理由 (7) 3.1不符合死刑适用条件 (7) 3.2死刑的威慑作用有限 (8) 3.3顺应国际废除死刑浪潮 (9) 4 毒品犯罪死刑限制适用路径设想 (10) 4.1消除“唯数额论”对死刑的影响 (10) 4.2将纯度纳入定罪量刑考量范围 (10) 4.3扩大毒品犯罪中死缓的适用 (10) 4.4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 (11) 4.5秉承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11) 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6)

摘要 国际范围内毒品犯罪态势愈加猖獗,与毒品相关犯罪的死刑适用问题日益凸显,我国对毒品犯罪从始至终都是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从立法上看,对待毒品犯罪,从制作毒品原材料、培育、运送至吸食者手中,各个环节都严格细致地在我国刑法上被规定为犯罪,法网庞大缜密,罪名全面,因对毒品犯罪的敏感关注和治理,我国对待毒品犯罪始终重刑规制甚至动用死刑。在实践中,我国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率一直过高,仅次于严重暴力性犯罪故意杀人罪,与我国严宽相济政策相背离。现阶段越来越多人重视到问题的严重性。国内刑法、社会政策均日益成熟完善,对待毒品犯罪的相关制裁法律也从未减弱过,可为何毒品犯罪数量仍旧日益高升,毒品犯罪分子仍然不顾一切奔向亡命之路,由此观之,想要切实有效地治理毒品犯罪,并非是重刑打击即可控制的,而是需要找到问题存在的根源。在短时间内,我国想废除死刑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可以在保留死刑的基础上,限制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这是目前来说最现实可行的做法。 关键词:毒品犯罪;刑罚适用;限制死刑;量刑情节;宽严相济

防范毒品小知识

防范毒品小常识 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新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教育渠道与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充分认识摇头丸、氯胺酮等新型毒品的特点和危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针对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是新型毒品传播高危点的事实,要教育青少年学生拒绝进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远离吸毒人群,引导学生自觉抵御新型毒品的诱惑。 学校如何防范新型毒品 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新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教育渠道与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充分认识摇头丸、氯胺酮等新型毒品的特点和危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讲解有关正确对待青春期、提高自尊心、调节情绪、面对压力、对待挫折等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学生不借毒解闷、借毒消愁。 针对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是新型毒品传播高危点的事实,要教育青少年学生拒绝进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远离吸毒人群,引导学生自觉抵御新型毒品的诱惑。 积极组织和鼓励学生参与禁毒活动,如“不让毒品进校园”、“禁毒志愿者行动”,等等。 家庭如何教育子女不沾染新型毒品 经常耐心听取子女的意见,和孩子交知心朋友,培养孩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随时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家长要掌握了解新型毒品的危害和禁毒知识,成为子女拒绝毒品的教师。 以身作则,在孩子面前更要做榜样,首先不能沾染毒品。 尽量少让孩子去治安复杂场所。 教育孩子慎交朋友。 教育孩子从小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礼物。 发现孩子性格和行为有异常表现,应引起警惕。 娱乐场所如何拒绝新型毒品 对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宣传和教育,督促其自觉履行防毒、拒毒义务。 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公安机关举办的禁毒培训。 在场所内设定、张贴禁毒警示牌、宣传画和举报电话。 实时巡查,积极预防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开展禁毒承诺活动,有效推动娱乐场所内部建立禁毒自律管理制度。 发现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业主以及场所内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立即报警,并积极保护现场和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等。

毒品知识介绍知识讲解

毒品知识介绍

毒品知识介绍 一、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毒品的种类和危害 毒品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毒品的分类方法也很多,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如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天然类和合成类、软性的和硬性的、传统的和新型的。 ★、传统毒品。传统意义上的毒品指鸦片、海洛因、大麻等。“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源于罂粟植物蒴果,鸦片呈黑色或褐色,有氨味或陈旧尿味,味苦,气味强烈;“吗啡”是从鸦片提取出的一种生物碱,为无色或白色的粉末或结晶,其主要药用价值是镇痛、镇静、和镇咳,但同时又具有很强的成瘾性;“海洛因”是吗啡的半合成品,化学名称叫二乙酰吗啡,多为白色、无色、浅灰褐色和褐色粉末。海洛因比吗啡、鸦片更具毒性,只要偶尔吸食几次就会上瘾,而且极难戒除,长期服用海洛因者,会产生嗜睡、涕泪交加、疼痛、发痒、忽冷忽热、出汗、恶心和腹泻等症状,并极易感染病毒性肝炎等一系列疾病,严重时还会引起昏迷、呼吸减弱、血压过低,并伴随肺水肿,甚至导致呼吸困难而死。 ★、新型毒品。新型毒品是相对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的,主要指由人工化学合成的冰毒、摇头丸等。“冰毒”化学名称叫甲基苯丙胺,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lce)。冰毒的精神依赖性极强,已成为目前世界上危害最大的 毒品之一。吸食后会产生强烈的生理兴奋,能大量消耗人的体力和降低免疫功能,严重损害心脏、大脑组织甚至导致死亡。吸食成瘾者还会造成精神障碍,表现出妄想、好斗等。“麻谷”实际就是冰毒片,其主要成分是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外观与摇头丸相似,通常为红 色、黑色、绿色的片剂,同样具有很强的成瘾性。“摇头丸”以MDMA、MDA等苯丙胺 类兴奋剂为主要成分,由于滥用者服用后会出现长时间难以控制随音乐剧烈摆动头部的现象,故称为摇头丸。摇头丸外观多呈片剂,形状多样,五颜六色,具有兴奋和致幻双重作用,服用者会出现时间概念和认知的混乱,表现出超乎寻常的活跃,整夜狂舞,不知疲劳,同时在幻觉作用下使人行为失控,常常引发集体淫乱、自残与攻击行为,并可诱发精神分裂 症及急性心脑疾病。“K粉”本名氯胺酮,是一种静脉麻醉剂,外观呈白色结晶性粉末,无 味且易溶于水,吸食后短时间内身体瘫软,一旦接触到节奏狂放的音乐,便会条件反射般强烈扭动、手舞足蹈,一般会持续数小时甚至更长,直到药性渐散身体虚脱为止。氯胺酮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服用后会产生意识与感觉的分离,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表现为头昏、精神错乱、过度兴奋、幻觉、幻视、幻听、运动功能障碍、抑郁以及出现怪异和危险行为,同时对记忆和思维能力都造成严重损害。 三、对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如何处理

从数据里看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形势

从数据里看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形势 大数据时代,我们享受着巨量信息带来的便利,却也在这些信息的压迫下感到怅然若失,仓惶无措。每年6·26都会披露一大波毒品犯罪的相关数据。作为法律人,特别是一线的公检法及律师同行对这些数据都具备一定的敏感度,如何从这些数据中汲取有用的信息呢?下面让我们切入正题: 一、毒品犯罪案件持续大幅增长,五年一番,三年两番;毒品犯罪在刑事犯罪中跃居第二位 图一

图二:2014年刑事一审收案排前15位的罪名 从图一数据显示,全国法院刑事一审案件收案总量变化并不大,但毒品犯罪案件却持续大幅增长。2008年,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947件,在同年的768130件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为5%;2014年新收毒品案件增长为10.7万左右,在同年的104万的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近一层。2011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毒品犯罪案件69754件,比2006年的34350件增长了1.03倍,五年翻了一番。到2014年,这个数据增长至10700件,比2011年增长近2倍,三年翻了两番。再看这两个时期的的刑事一审案件排名情况,毒品犯罪的排名迅速上升,目前已排名第二位。短短几年时间,毒品犯罪案件增长速度令人咋舌。 另外,据中国法院网数据统计显示:2010年至201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06777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88%;年均增长率达15.88%,高出全部刑事案件增长率8.85个百分点,其中2014年审结106803件,比2010年增长80.31%。2015年1月至5月,全国法院共新收毒品案件59616件,审结50123件,同比分别上升36.23%和32.70%。 二、毒品犯罪各类罪名变化明显,容留他人吸毒等类毒品犯罪成倍增长 图三

诱惑侦查在毒品犯罪侦查中的合法性

诱惑侦查在毒品犯罪侦查中的合法性 论文关键词:诱惑侦查;毒品犯罪;合法性 论文摘要:诱惑侦查手段在犯罪侦查中存在合法性不足的问题,在实践中的运行处于封闭状态,不符合侦查法治化原则。学界对诱惑侦查合法性界定的“两分法”标准存在缺陷,不能合理地解决诱惑侦查手段在毒品犯罪侦查中的合法性及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对诱惑侦查合法性标准实行“三分法”,可以较好弥补“两分法”标准的不足。最后以“数量引诱”和“打预谋”侦查方法为例,分析其合法性及其刑事责任。 诱惑侦查作为秘密侦查手段的一种,尽管一直受到各种非议和质疑,但由于其在侦查中取证及抓获犯罪嫌疑人的高效、准确而深受侦查机关青睐,在当前各国毒品犯罪的犯罪侦查中,已被普遍运用。然而诱惑侦查手段本身具有无法克服的缺陷,如侵犯公民隐私权和人格自主权、易被侦查机关滥用而制造犯罪、可能使人们对侦查方法的公正性失去信赖等,各国对诱惑侦查手段尽管都在司法实践中使用,但对合法性如何把握却是各有看法。我国在毒品犯罪的侦查中,也广泛采用诱惑侦查手段,但诱惑侦查手段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而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也比较混乱。本文拟对在毒品犯罪侦查中运用诱惑侦查手段的合法性进行具体分析。 一、目前诱惑侦查在毒品犯罪侦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实在法角度来看,诱惑侦查的合法性不足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易于侵犯公民人权的侦查手段,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授权侦查机关可以采用诱惑侦查手段进行侦查,而在侦查实践中却大量运用这种手段进行侦查,这与侦查法治原则相违背。《人民警察法》第16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人们往往以此作为公安机关实施诱惑侦查的根据,但是技侦手段多指监听、密搜密取,能否包括诱惑侦查行为尚值得怀疑。并且《人民警察法》仅仅是一部行政组织法,并非专门规范刑事诉讼行为的程序法,即使此处的技术侦察措施包括诱惑侦查手段,其合法性根据也不足。另一方面,诱惑侦查手段的运用也与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相违背。《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式收集证据。”而诱惑侦查手段显然具有引诱和欺骗因素,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而言,诱惑侦查手

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e512517104.html, 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毒品犯罪的特点】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1、犯罪主体的职业结构、学历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都各有特点 从已生效的268件327人毒品案件中,可以看出犯罪人员职业结构仍以无业人员为主,无业人员为202人,占61.8%。学历层次普遍偏低,以初中及以下文化为主,初中文化205人,小学、文盲或半文盲96人,两者占92%。受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影响,加上一些外来人员好逸恶劳、游手好闲,更是因为贪图毒品犯罪的高额利润,外来务工人员(指具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外来人员)贩毒数量急剧上升,人数达71人,占21.7%,同比上升近10个百分点。犯罪分子呈现明显区域特点,以四川、贵州、江西、湖北为主,其中四川、贵州两地为188人,占57.5%。浙江省内74人,占22.6%,其中瑞安本地34人,占10.4%(详见图三)。 从犯罪人员年龄结构来看,以中、青年为主,占88.17%,未成

年贩毒也不少。生效判决中,未成年犯52人,占15.9%。从犯罪人员性别结构来看,毒品犯罪中女性犯罪已不容忽视,女性逐渐由毒品犯罪的受害者变成实施者。生效判决中,女性19人,占6.98%,高于全部犯罪案件女性比例的3.4%。 2、毒品种类不断翻新,呈现多样化趋势,但仍以海洛因为主 新型毒品隐蔽性强、携带方便、易服食,更便于小量贩售,给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困难,而且较高的科技含量对侦查机关也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原来人们所熟知的毒品主要有鸦片、海洛因,但近年来,在法院审理的各类毒品案件中又涉及到许多其他类型的毒品,如:大麻、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麻古、摇头丸、甲基苯丙暗胺、三唑仑、吗啡等应有尽有,但海洛因仍占据“大壁江山”。 图四:生效判决案件中毒品种类分析 海洛因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其他合计 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50克以上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50克以上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

毒品犯罪的现状和对策研究概要

毒品犯罪的现状和对策研究 关键词:毒品,刑法,相应对策 摘要:本文以毒品犯罪的现状及对策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国外刑事法律、国际公约为借鉴,对毒品犯罪这一国际性问题进行了简述。本文包括前言、正文、结论三个部分。正文部分共分为五部分。一、毒品的含义及其特征,首先简述了刑法学界对毒品的定义,分类,制作,并分析了毒品的特征。并且简述我国和国际社会对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二、毒品犯罪的立法演进。在此部分对我国对毒品问题立法演进进行介绍。三、毒品犯罪的概念、刑罚。在此部分,通过对毒品犯罪的论述,尤其是对刑事责任的阐述,突出其与其他刑事犯罪的区别。四、我国毒品犯罪的现状。介绍我国毒品犯罪的历史和现状。透视毒品犯罪的成因。首先从历史的角度探求毒品犯罪的成因,接着从现实的角度探求毒品犯罪的成因。五、毒品犯罪的防治与对策。阐明我国如何防治毒品犯罪。前言:毒品自从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便对人们的生活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毒品犯罪已经成为全球共同的难题,世界各国都进行了极其艰苦而而持久的斗争,而毒品犯罪并未就此消亡,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将就毒品犯罪的现状和对策进行研究,以求达到对打击毒品方面做出贡献。 正文:毒品的含义及其特征 一、刑法学界对毒品的几种定义。 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毒品的分类。 品种类很多,范围很广,分类方法也不尽相同。 ● 从毒品的来源看,可分为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三大类。天然毒品是直接从毒品原植物中提取的毒品,如鸦片。半合成毒品是由天然毒品与化学物质合成而得,如海洛因。合成毒品是完全用有机合成的方法制造,如冰毒。 ● 从毒品对人中枢神经的作用看,可分为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等。抑制剂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镇静和放松作用,如鸦片类。兴奋剂能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如苯丙胺类。致幻剂能使人产生幻觉,导致自我歪曲和思维分裂,如麦司卡林。 ● 从毒品的自然属性看,可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的药品,如鸦片类。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如苯丙胺类。 ● 从毒品流行的时间顺序看,可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传统毒品一般指鸦片、海洛因等阿片类流行较早的毒品。新型毒品是相对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在我国主要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在歌舞娱乐场所中流行。 三、毒品的制作。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用于非法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物品,包括用以制造毒品的原料前体、试剂、溶剂及稀释剂、添加剂等。 毒品制造是一个复杂的化学反应过程,常使用一些化学药品、化学试剂。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本身不是毒品,但由于其在毒品生产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生产合成毒品的重要辅助原料,因而,经常被毒品犯罪分子用来生产毒品。 四、毒品的特征。 依赖性:毒品的依赖性又称为成瘾性,分生理依赖性和心理依赖性两个方面。生理依赖性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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