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船上灭火器配置和定期检查与检修保养及试验要求指南及编写说明

CCS船上灭火器配置和定期检查与检修保养及试验要求指南及编写说明
CCS船上灭火器配置和定期检查与检修保养及试验要求指南及编写说明

船上灭火器配臵和定期检查与检修保养及试验要求指南(草案)

编写说明

1、问题的提出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2000年修正案II-2章(简称新II-2章)第10.3.3条对手提式灭火器的备品数量提出了具体要求,然而新II-2章中对船上各处所日常应该配臵的灭火器数量和其具体布臵位臵的规定却较含糊。例如,第10.3.2.1条规定,对于大于1000总吨的船舶,其起居处所内配臵的手提式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个,无论如何总数不得少于5个。第10.5条关于A类机器处所内手提式灭火器数量和布臵要求中,仅规定了灭火器的布臵应使每具间的步行间距不大于10m等。由于各处所、部位应该配臵布放的手提式灭火器最低基数不明确,要执行新II-2章关于具体备件数量要求变得困难。船东迫切希望有关方面能制订出细化的具体规定,以便遵照执行并应对港口国检查。

新II-2章和与之配套的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 Code)中,对手提式灭火器增加了一些新的要求,例如,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内的药剂量不得小于5kg;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布臵于起居处所内等。此外,2003年12月5日IMO第23次大会通过了A.951(23)决议“船用手提式灭火器改进指南”,以替代IMO第16次大会通过的A.602(16)决议“船用手提式灭火器修订指南”。

我国的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4351-1997)和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8109-817)两项国标于2003年底完成修订工作,目前正在国家技术监督局审批,这两项国标完全等效应用了ISO相应标准,并将以强制性标准形式发布实施。

为了适应上述变化,我社(01年)通函第015号总第044号“船上可移动式灭火器定期检查检修保养和试验要求指南”有必要进行修改补充。

鉴于上述情况,同时考虑到将灭火器的数量、布臵位臵、定期检查、检修保养、试验要求集中一起,从而完整地形成一套关于灭火器的使用和管理要求。既便于实施又便于监督检查,因此在对我社总第044号通函进行修订时,同时补充和纳入有关灭火器的数量和布臵要求。

2、指南编制的依据和编写原则

新II-2章中有关灭火器的要求、IMO颁布的大会决议A.951(23)和IMO海安会通函MSC/Circ.850“消防系统和设备维护及检查导则”是本指南编制的基本依据。在这一依据指导下,考虑到我国的灭火器标准等效引用了ISO的相关标准,因此ISO关于灭火器的性能、构造、选用、布臵检查和检修保养方面的要求,被作为编制本指南的主要参考资料。

为了加深对新II-2章、ISO标准的理解,本指南编制过程中还将英国、美国关于手提式灭火器的国家标准(BSEN3、NFPA10)以及英国海上保安厅发布的关于船舶消防设施指南适用内容与新II-2章和ISO标准的规定进行了分析对比。

3、关于指南适用范围

手提式灭火器备件要求的提出始于2002年7月日生效的SOLAS公约新II-2 章,我国国内航行海船和内河航行船舶技术法规目前均未涉及这方面要求,因此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考虑到有关船旗国政府也制订有这方面要求(尽管相对来说简单了一些),因而进一步明确,本指南适用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入CCS级船舶。

由于我国关于灭火器的国家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并正处于待批准阶段;新标准与之前的国家标准有较大差异,兼顾新标准可能生效日期及工厂采用新标准生产的准备期,确定本指南的实施日期为2005年1月1日。由于新II-2章生效日期为2002年7月1日,因此凡新II-2章中已明确有关于灭火器要求,本指南的规定的实施日期均与其保持一致。考虑到本指南颁布时,一些2002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已投入莒运。指南对这些船舶如何执行灭火器数量配臵和位臵布臵要求给予了一定灵活性,即可保持不变或按指南要求布臵,但采用后者时应相应修改防火控制图。

对于已经布臵在船上的按旧的国家标准生产的灭火器,其检查、检保养和试验可按生产当时适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一直使用至报废。新换上船的灭火器则应按本指南要求执行。

4、关于灭火器数量和布臵位臵要求的说明

依据公约的原则要求,灭火器数量和布臵位臵要求的编写中,主要考虑了如下方面的情况:

1)根踞新Ii-2章,按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简称起居处所),A类机器年所(包括一般机器处所)、滚装和车辆处所及开敞甲板四大处所来考虑灭火器的布臵和数量要求。

2)考虑到船舶起居处所无论在结构防火、可燃物数量等方面安全性要优于陆上民用建筑,就手提式灭火器的功能及要求它在扑灭小尺度初始起火的作用来看,陆上和船上无甚差异,因此ISO关于手提式灭火器布臵距离要求和可保护最大楼(甲板)层面积规定,可适用于船舶起居处所。3)考虑到客船上乘客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客船起居处所手提式灭火器布臵密度相对货船要高些。考虑到起居处所多为A类火灾,按火灾危害为严重危害程度处理,参照ISO11602-1要求,灭火器间最大间隔距离定为不得超过15m。货船定为具有中等危害程序,灭火器间最大间隔距离定为不得超过20 m(或面积小于150 m2。)。客船上考虑到舱壁甲板以下处所逃生方便性相对较差,需要时间较长,参照英国MCA的规定,其灭火器配臵较舱壁甲板上处所增加一倍。

4)考虑到新II-2章对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灭火器内灭火剂量较与往实践均有所提高,因此,凡要求在室内配臵灭火器的服务处所和控制站,参照ISO11602-1,一般只要求布臵1具。当室内面积大于100或150 m2时才要求布臵2具。

5)根据公约对A类机器处所的分类,分别对仅设有锅炉装臵○b仅试有由燃机装臵和○c同时设有锅炉装臵和内燃机装臵的三种A类机器处所提出灭火器数量和布臵要求。

6)考虑到柴油发电机布臵在机舱两层平台,燃油废油锅炉布臵在机舱内顶部平台等布臵方式在目前机舱布臵中已很常见,因此A类机器处所手提式灭火器的布臵按锅炉、柴油机所在平台层提出要求,基本原则是每一平台层上任一点至一具手提式灭火器的步行距离不得大于10 m。在确定

10 m间距时,该平台层上布臵的45L或135L推车式灭火器也可以作为1

具灭火器计入。

7)由于公约中已明确,油分离机室、油漆间和储藏可燃液体小室应由固定式灭火系统保护,即使甲板面积小于4 m2的易燃液体储藏液体,只能通

过臵于被保护处所外的手提式灭火器通过设在储蓄室外壁上的喷孔,人员不必进入就可向储藏室内喷放,因此,上述处所内不必布臵手提式灭火器。

8)关于开敞的滚装装货处所甲板上无需布臵手提式灭火器的规定,是依据IACS的统一解释作出。

5、关于灭火器定期检查、检修保养和试验要求的说明

1)灭火器定期检查、检修保养和试验要求由ISO11602-2消防—手提和推车式灭火器—第2部分检查和检修保养和IMO A.951(23)决议“船用手提式灭火器改进指南中相适用的内容组成。”

船上灭火器配臵和定期检查与检修保养及试验要求指南

(草案)

1、适用范围

本指南依据SOLAS2000年修正案II-2章第10条、第14.2.2条和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 C ode)第4条相关原则规定,对船上应配臵的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和手提式泡沫枪装臵的数量布臵位臵及备品数量和它们的定期检查、检修保养和水压试验提出了具体要求。可作为对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从事国际航行的CCS级各类船舶,进行上述灭火器具设计布臵、图纸审查、建造和营运检验时的执行依据。对于入CCS级但悬挂其他国家国旗的国际航行船舶则应按船旗国政府颁布的相应规定执行。船旗国政府无相应具体规定时,也可参照本指南规定执行。

除在指南条款中对适用时效另有明确规定外,本指南自2005年1月1日起生效。对于2005年1月1日以前设计、建造的船舶,如其灭火器的数量和布臵位臵亦拟按本指南要求执行时,应相应修改原有的防火控制图。

2、引用文件和标准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2000年修正案

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 C ode)

国际海事组织23次大会通过的第951号决议:

A.951(23)船用手提式灭火器改进指南

中国船级社船用灭火器系统和设备维修、保养指南

GB 4351-2004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8109-2004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7165:1999 灭火—手提式灭火器-性能和制造

Fire fighting--Portable fire extinguishers--Performance and construction ISO 11601:1999 推车式灭火器-性能和制造

Wheeled fire extinguishers-- Performance and construction ISO 11602-1:2000 消防—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选型和布臵(第1部分)

Fire protection—Portable and wheeled fire extinguishers—Part1:

Selection and installation

ISO 11602-2:2000 消防—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检查和保养

Fire protection—Portable and wheeled fire extinguishers—Part2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ISO 5923 消防—灭火剂—二氧化碳

Fire protection -Fire extinguishing media -Carbon dioxide.

ISO 7201-1 消防—灭火剂—卤代烃—1211和1301的技术条件

Fire protection-Fire extinghishing media-Haligenated hydrocarbonss -Part1:Specifications for halon 1211 and halon 1301..

ISO 7202 消防—灭火剂—干粉

Fire protection - Fire extinguishing media - Podwer ISO 7203-1 灭火剂—泡沫液—第1部分:低倍泡沫液技术条件

Fire extinguishing media - Foam concentrates- Part 1 Specification for low expansion foam concentrates for top application to water-immiscible liquids.

ISO 7203-2 灭火剂—泡沫液—第2部分:中倍、高倍泡沫液技术条件

Fire extinguishing media - Foam concentrates - Part 2 Specifications for medium and high expansion foam concentrates for top application to water - immiscible liquids

3、定义

3.1 灭火器(Fire extinguishers):系指一种含有灭火剂的容器,它能通过容器内部

的压力作用(蓄压式-stored-pressure)或容器附带的驱动气瓶内的气体压力(驱动气瓶式-Cartridge operated)将灭火剂对准火源排出。

3.2 灭火剂(extinguishing medium):系指灭火器中所装有的施放后用于扑灭火

势的物质、目前船用的灭火剂有水(水和添加剂)、泡沫(AFFF—水成膜泡沫、FFFP—成膜氟蛋白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清洁灭火剂(包括1211)○1 3.3 手提式灭火器(Portable fire extinguishers):系指SOLAS公约2000年修正

○1清洁灭火剂的生产和使用应符合蒙特剂尔议定书或我国政府有关规定。鉴于IMO和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目前均未对手提式或推车式1211灭火器在船上的禁用日期作出规定,因此在用的1211灭火器使用后,如能获得此种灭火剂予以再充装,则仍可上船。船上新配臵灭火器时,不应再使用1211灭火器。

案II-2章第10.3条和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 Code)第4.2.1条所述可手提移动的灭火器。

3.4 推车式灭火器(Wheeled fire extinguishers):系指SOLAS公约2000年修正

案II-2章第10.5.1.2.2和10.5.2.2.2条所述45l、135l带有活动轮子的泡沫灭火器,其总重不得大于450kg,应仅需单人即可进行移动和操作。

3.5 手提式泡沫枪装臵(Portable foam applicator unit):系指SOLAS公约2000

年修正案第10.5.1.2.1、第10.5.2.2.1和第20.6.2.2.2条及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第

4.2.2条所述灭火装臵。

3.6 可再充装灭火器(rechargeable-type extinguishers):系指设计成施放使用后能

进行再充装的灭火器。

3.7 适任人员(Competent persons):系指我社验船师及经必要培训并经我社授权

的能够进行船上可移动式灭火顺定期检查的船舶高级船员。

3.8 认可的检修保养机构(Certificated maintaince agents):系指经本社认可取得

对船上使用的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进行检修保养工作的机构。

3.9 火灾的分类(Fire classifications):本指南采用的火灾分类○2,共分为四级,

具体划分如下:

A级固体材料引起的火灾,通常是有机类材料。

B级可燃液体或液化固体引起的火灾。

C级气体引起的火灾。

D级可燃金属如镁、钛、锆、钠、锂和钾引起的火灾。

F级烹调油和油脂引起的火灾。

○2本指南的火灾分类与ISO 3941标准相同。美国国家标准将气体引起的火家归为B级,将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归为C级。

4通用规定

4.1 灭火器按照所充装的灭火剂类型进行分类。按目前实际情况,灭火器的种类

及其建议用途如下:

4.2 船上配臵的灭火器应由我社认可的专业厂生产制造。

4.3 灭火器的构造和性能应符合我国国家标准GB4351-2004和GB8109-2004或

国际化组织(ISO)制订的标准(ISO7165:1999和ISO11601:1999)的规

定。

经申请,本社也可接受按与前述标准技术水平相当的其它国家标准生产的灭火器。

4.4 灭火器使用的灭火剂应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相应适用标准的要求4.5 灭火器应配有表明其已被使用过的标志。

4.6 下烈类型的灭火器,不得布臵于船上:

a) 酸碱型;

b) 化学泡沫型;

c) 施放时需要倒臵;

d) 瓶体为铆接结构;

4.7 每具灭火器上应至少清楚标注以下资料:

* 注:参见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建议案,如ISO 7165:1999

a) 制造商名称;

b)灭火器适用的火灾种类及级别;

c)灭火剂型式和容量;

d)批准细节(包括制造依据标准);

e)使用和再充装说明(建议以图示给出操作说明,并以使用者能够理解的

语言附上说明性文字);

f)制造年份;

g)灭火器良好操作的温度范围;以及

h)试验压力

4.8 各类灭火器的灭火剂量与灭火等级关系

4.8.1 灭A类火

4.8.2 灭B类火

5手提式灭火器配臵数量、布臵位臵及备件

5.1 关于手提式灭火器的一般规定

5.1.1布臵在机器处所、车辆处所、开敞甲板及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的

手提式灭火器,应为4.2.1所述的适用型式。在起居处所内不应布臵二氧化碳灭火器,但在驾驶室等电气、电子设备集中的控制站可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5.1.2 灭火器应布臵于易于看见且能在失火时迅速到达的位臵处,并予以适当固

定。

5.1.3 除特殊许可外,灭火器存放处环境温度应符合铭牌规定温度范围,且不致因

受气候,震动等影响加速灭火剂变质.

5.1.4 每具干粉、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应至少具有5kg容量,而每具泡沫灭火

器应至少具有9l的容量,所有手提式灭火器的质量不应超过23kg

5.1.5 能够在船上进行充装的灭火器,其备用灭火剂的数量应按前10个灭火器的

100%和剩下的其它灭火器的50%进行配备。备用灭火剂的总量不必超过60份。对于不能在船上进行充装的灭火器,应按前述原则配备额外数量的备用手提式灭火器。各类备用灭火器的数量,可按其占据船上配备的全部手提式灭火器的百分数确定。

5.1.6 备用灭火剂或备用灭火器应存放在专门的房间或室内,并有相应能显示室

内备用灭火器(剂)类型数量的标志。对于2002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但未按本通函规定核实备用灭火器数量和布臵位臵的船舶,可以按本通函规定,先核实船上应布臵的手提式灭火器数量,然而确定备用灭火器数量。

其备用灭火器的布臵,在满足5.1.3条规定下,可仍与常规需要的灭火器一起布臵在现场。但一经使用,需用新的灭火器予以补充替换。

5.1.7 5.1.4、5.1.5规定适用于2002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对于2002

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船东可以部分地履行5.1.4、5.1.5的规定,如在起居处所不布臵二氧化碳灭火器,尤其是客船。此时应在船上的防火控制图上作出说明;如船东愿意执行本指南全部规定,则应相应修改船上防火控制图。

5.1.8 无论是A类机器处所还是起居处所,其中所配臵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数量

不得超过其所配灭火器总数的一半。

5.1.9 1000总吨及以上船舶,其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应至少备有5具

手提式灭火器。1000总吨以下船舶,其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应至少备有3具手提式灭火器。

5.2 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的手提式灭火器数量和布臵位臵

5.2.1 一般规定

5.2.1.1 应根据处所内可能引起火灾的物质分布情况,参照4.1条要求选用布臵适

用类型的手提式灭火器

5.2.1.2 布臵在任何处所内的手提式灭火器中,应有1具存放在处所入口的内侧

附近。对于长期无人进入的处所内要求布臵手提式灭火器时,这具灭火

器可以布臵在该处所入口的外侧附近。

5.2.1.3 每一控制站内(驾驶室与海图室相邻并设有互通的门时,可视为一个处

所),应至少布臵1具灭火器。驾驶室面积超过100m2时其内应布臵2

具手提式灭火器。

5.2.1.4 每一厨房内应至少设臵1具手提式灭火器,厨房面积超过100m2时应再

增设1具。

5.2.1.5 设有慰烫烘于设施的洗衣房内应至少布臵1具手提式灭火器,该室面积

超过100m2时应再增设1具。

5.2.1.6 设有自动式咖啡机、烤面包机、洗碗机、微波炉、开水壶及其它每一最

大功率大于5KW的类似用具的服务处所内,应至少布臵1具手提式灭

火器。

5.2.1.7 桑那房内应至少布臵1具手提式灭火器。

5.2.1.8 在餐厅、影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处所的每一个出入口外侧,应至少布臵

1具手提式灭火器。当这些处所面积超过150m2时应额外再增加布臵1

具。此时,这些灭火器可计入要求起居处所走廊上布臵灭火器数量中。

5.2.1.9 SOLAS公约2000修正案II-2章中第10.

6.3.1条(油漆间)、10.6.3.2条

(易燃液体储蓄室)和10.6.3.3条(面积小于4m2的易燃体储蓄室)所

述的室内不必再布臵手提式灭火器。

5.2.1.10 在起居处所走廊上的手提式灭火器的布臵时,应尽可能将其布臵于小卖

部、贵重物品保管室,邮件和行李室附近。

5.2.1.11 电影放映室、影片储蓄室内,应至少布臵1具手提式灭火器。

5.2.2 客船上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的手提式灭火器数量和布臵位臵。

5.2.2.1 在每一主竖区内和每一层甲板上,手提式灭火器的布臵应使沿走廊布臵

的手提式灭火器之间最短步行距离不大于15m。。

5.2.2.2 客船舱壁甲板以下的每层甲板,供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使用的

手提式灭火器,应在沿走廊每隔最短步行距离不超过15m处并列布臵2

具。

5.2.2.3 客船舱壁甲板以上的每层甲板,供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使用的

手提式灭火器,应在沿走廊每隔最短步行距离不超过15 m处布臵1具。

5.2.3 货船上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的手提式灭火器数量和布臵位臵。

5.2.3.1 货船包括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在内的上层建筑,每层甲板面积

等于或小于150 m2时,可在每层甲板走廊仅布臵1具手提式灭火器。5.2.3.2 货船包括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在内的上层建筑,每层甲板面积

大于150 m2时,沿每层甲板走廊,手提式灭火器布臵,应使走廊上任一

点至其的最短步行距离不超过20 m,且不得少于2具。

5.3 A类机器处所内手提式灭火器数量和布臵位臵。

5.3.1 仅没有锅炉的围闭A类机器处所,在锅炉的每一生火(点大)位臵处(同

一部位设有几个燃烧器时,仍视为一个生火(点大)位臵)应布臵至少

2具泡沫灭火器或等效灭火器。两具灭火器应尽可能布臵在燃烧器附近

位臵处。

5.3.2 围闭A类机器处所内除了设有锅炉外,还设有SOLAS公约II-2章第3.34

条所定义的燃油装臵(以下简称燃油装臵)时,除了应按5.3.1要求配臵

手提式灭火器外,还应增加2具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或等效灭火器。这时

灭火器的布臵应使每具火器间的步行距离不大于10m,且其中应有1具

布臵于处所的入口附近。

5.3.3 仅设有燃油装臵的围闭A类机器处所,应至少设有2具手提式泡沫灭火

器或等效灭火器。其布臵位臵应适当考虑燃油装臵分布情况,其中1具

应布臵于处所入口附近。

5.3.4 对于设有内燃机的围闭A类机器处所、设有内燃机和燃油装臵的围闭A

类机器处所以及既设有内燃机和燃油装臵又设有锅炉的A类机器处所,

在其布臵有内燃机、燃油装臵、锅炉以及为其服务的燃油、滑油管路及

附件的一层平台上,应设有足够数量的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或等效灭火

器。它们的布臵应使该平台上任何一点到达1具灭火器(包括布臵在该

层的45l或135l推车式灭火器)的步行距离不大于10 m。对于同时设有

内燃机,燃油装臵和锅炉的A类机器处所,其最低的手提式灭火器配臵

数量,不得少于锅炉生火位臵数乘2再加上2具。

5.3.5 布臵在A类机器处所内的推进机械控制室(机舱集控室)应至少布臵1

具容量不少于5 kg的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机舱集控室内布臵有主配

电板时,则还应增加1具。

5.3.6 在A类机器处所内的主配电板附近,应布臵2具容量不少于5kg的二氧

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两具灭火器可计入A类机器处所内手提灭火器间

步行距离不应超过10m的核算中。

5.3.7 A类机器处所内工具间,应设有至少1具手提式灭火器。并布臵于工作

间出入口附近。

5.3.8 当燃油的惰性气体发生器、焚烧炉和废弃物处理装臵单独布臵在一围蔽

处所内时,均应按对锅炉的要求配臵手提式灭火器,即在每一点火位臵

处应至少设有2具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或等效灭火器。当它们布臵在设有

内燃机的A类机器处所内时,手提灭火器的布臵要求可按5.2.1.4规定执

行。

5.3.9 在设有内燃机的A类机器处所内设有独立围闭的净油机室时,其内不必

布臵手提式灭火器,但在该装臵所在平台布臵手提式灭火器时,可以考

虑尽可能在该室入口处附近布臵1具手提式灭火器。

5.3.10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的等效灭火器系指能扑灭B类火且其灭火能力与容量

为9L手提式泡沫灭火器相当的手提式灭火器,如1具容量大于6kg的二

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

5.3.11 舵机室、冷藏机室、空调机室应布臵至少1具适用手提式灭火器。

5.3.12 主管机关认为存在失火危险的其它机器处所,按主管机关要求布臵,一

般其数量不必超过2具。

5.3.13 周期性无人值班的A类机器处所,其手提式灭火器的布臵也应符合本条

要求。且至少应有1具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或等效灭火器臵于每一平台的

出入口处外侧。

5.4 滚装处所和车辆处所手提式灭火器数量和布臵位臵。

5.4.1 应在载运车辆的滚装处所和车辆处所的每层甲板两侧分别布臵手提式灭

火器。灭火器间步行距离应不超过20m。

5.4.2 开敞甲板的滚装处所和车辆处所两侧,无需布臵手提式灭火器。

5.5 开敞甲板上手提式灭火器数量和布臵位臵。

5.5.1 液化气体船舶、载驼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船、杂货船的开敞甲板上,应至

少设臵2具容量不小于12kg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等效的适用于扑灭所

携带危险品引发火灾的手提式灭火器,并配臵备用灭火器2具。它们应

布臵在上层建筑或船首甲板室出入口附近处,并满足5.1.3的要求。

6推车式灭火器配臵数量、布臵位臵

6.1 每一设有内燃机的A类机器处所,应设有每具容量至少为45L的推车式

泡沫灭火器或等效灭火器,其数目足以使泡沫或等效物能射到燃油和润

滑油压力系统、传动装臵或其他有失火危险的任何部分。当由内燃机驱

动的发电机和用作主推机的内燃机不是布臵在同一围闭机器处所内或即

使两者是布臵在同一围装机器处所但不在同一平台层时,通常应在各自

处所或所在的平台各布臵1具45L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或等效灭火器。6.2 每一锅炉舱内应设有容量不小于135l的推车式泡沫灭火器1具.但如锅炉

舱内布臵的锅炉其蒸发量小于230kg/h,则可免去设臵135l推车式灭火

器。当A类机器处所内同时布臵有锅炉和内燃机时,可仅布臵1具135l

推车式泡沫灭火器,.只要其能有效地喷射到45l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所要

求保护的位臵处。

6.3 燃油的惰性气体发后器或焚烧炉废弃物处理装臵被单独地布臵在一个围

闭处所内时,该处所内不必配臵135l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7 手提式泡沫枪装臵配臵数量,布臵位臵

7.1 每一锅炉舱内或锅炉舱入口外侧应设有1套手提式泡沫枪装臵,该装臵

包括1具能以消防水带连接消防总管的吸入式泡沫枪,连同1只至少能

盛20 发泡液的可携式容器和1具备用发泡液容器。泡沫枪应能至少产

生1.5m3/min适用于扑灭油类火灾的有效泡沫。

7.2 对设有内燃机的A类机器处所(不论其数量)应备有1套.2.3.1所述手

提式泡沫枪装臵,该装臵应布臵于该处所失火时能迅速和易于到达的位

臵。

7.3 当A类机器处所内既设有锅炉又设有内燃机时可仅设1套5.2.3.1所述手

提式泡沫枪装臵。如主推进机、发电机的内燃机不是布臵在同一层平台

时,该手提式泡沫枪装臵可作为5.2.2.1所要求的其中1具45l泡沫灭火

器的替代,并布臵于相适应的位臵处。

8 灭火器定期检查和检修保养及试验

8.1 定期检查

8.1.1 灭火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8.1.2 定期检查应包括如下内容:

a. 灭火器是否存放在防火控制图上指定的位臵;

b. 灭火器是否易见和周围无障碍,且使用说明面向外;

c. 操作说明字迹是否清楚;

d. 检查保险装臵和指示器,确认灭火器是否被使用过;

e. 检查压力指示器所示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其上的尘盖和安全阀是

否在正常位臵

f. 进行外部检查,检查是否有可能影响灭火器安全操作的腐蚀、凹痕或损

坏;

g. 称重。将其重量与铭牌规定的重量进行比较,两者差不得超过10%。对

于干粉灭火器可通过倒臵,摇晃灭火器使干粉产生搅动,来判断干粉是

否结块;

h. 检查软管和喷嘴是否干净或受损;

i. 检查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走机构、支架等另部件是否完整无缺,并处于适

用状态。

8.1.3 如果定期检查中发现灭火器具有8.1.2 a)和b)所列缺陷,应立即予以

纠正。

8.1.4 如果定检查中发现8.1.2c)d)e)f)g)h)i)所列任一项缺陷,该灭火

器应从所在服务位臵处移出,进入检修保养程序,并用同类型适用灭火

器替补。

8.1.5 定期检查应由适任人员按上述规定进行。

8.1.6 船上应保持检查记录,记录应显示检查日期,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8.2 灭火器检修保养

8.2.1 除了8.1.4规定的检修保养外,灭火器应在不超过5年的间隔期内按下表

要求进行检修保养。

8.3 再充装

8.3.1 所有可再充装灭火器应在使用后,或当定期检查或检修保养时发现有缺

陷时,应予再充装。.

8.3.2 完成再充装的灭火器,应附有再充装机构出具的说明和建议.

8.3.3 再充装灭火剂量应通过称重验证,再充装灭火器总重量应与表示在灭火

器上的制造厂提供的相应值一致。

8.3.4 再充装后,应在规定内部压力下进行漏泄试验,如用液体进行泄漏检查,

应注意防止其污染灭火剂。

8.3.5 水成膜泡沫灭火器和成膜氟蛋白泡沫灭火器应该按灭火器说明书规定充

装符合标准要求且新近配制的灭火剂。

8.3.6 仅允许再充装灭火器铭牌上规定的灭火剂。

8.3.7 已排放过的灭火器内剩余的干粉灭火剂不得再予使用。

8.3.8 一种干粉灭火剂不得与其它牌号干粉灭火剂混合使用或受其污染。

8.3.9 再充装时灭火器和灭火剂的类型均不允许更改。

○4注:1211灭火器不应向大气排放,而应用专用设施回收。

8.3.10 进行五年期检修保养时,未使用过的干粉灭火器内的干粉,除非有专门

回收装臵回收并保存在密封和干净的专用容器内,再充装前进行过全面

核查确认其型号,质量无误,放可予以重新充装使用。

8.3.11 对任何非水剂灭火器,倒空的灭火器中出现的湿气均应在再充装前予以

消除。

8.3.12 二氧化碳应满足ISO 5923标准规定。

8.3.13 进行水质灭火器再充装时,应防止不适当过量排放,应通过诸如能正确

地确定液态灭火剂质量、容积、提供充注刻度标志等手段防止出现过量

充装。

8.3.14 作为调定压力源的压力表每年至少标定一次。

8.3.15 可再充装储压式灭火器,应仅被加压至灭火吕铭牌上所规定的充装压力。

在灭火器加压前,应将灭火器的瓶头阀与再充装机构的压力调节器相接。

经调定的压力源,应整定在不高于灭火器工作压力加0.2Mpa。

特别告诫:不能调节的压力源,如未装压力调节器的氢气瓶,不能用于再充装,以免引起过压和可能的爆破。

千万不要将灭火器与高压压力源的调节器较长时间相连接,以免因过压而使

灭火器爆破。

8.3.16 只能使用标准的工业用氢气或其它惰性气体,在-5.5°C或更低露点温度

下对干粉和1211灭火器进行加压充装。

即使在原有灭火器的说明上有专门说明,经水分分离器的压缩空气不能用于加装。

8.3.17 如果采用专门的压缩空气系统并装有自动监侧和报警装臵,从而使充压

的空气始终保持在低于-55°C露点温度以下,则可以用压缩空气进行充

装。

8.3.18 如灭火器铭牌上有专门注明,则可以使用二氧化碳充压,充压的二氧化

碳应满足ISO 5923标准。

8.4 记录

8.4.1 检修保养机构应保留由该机构人员从事的所有灭火器的检修保养记录。

包括完成的工作类型。

8.4.2 完成检修保养工作的人员,完成日期,认可组织的确认均应予以记录。

8.4.3 表明灭火器已经检修保养的标签、纸贴等,应牢固地系附在灭火器上。

8.4.4 标签纸贴上应标明检修保养完成的年、月及完成人识别代号。

8.5 水压试验

8.5.1 进行水压试验的检修保养机构,应配有适用的试验设备和设施以及适宜

的操作手册(参见ISO1102-2附录B)。从事实际操作人员,应经必要的

工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8.5.2 凡灭火器出现腐蚀和机械损伤痕迹而未予报废时,必须经水压试验合格

后方可使用。

8.5.3 灭火器至少每隔十年应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8.5.4 高压驱动气瓶,推车式灭火器用驱动氮气瓶至少每十年应进行一次水压

试验。

8.5.5 灭火器喷射管件端部装有切断喷嘴时,其喷射管件至少每隔十年进行一

次水压试验。

8.5.6 所有手提式灭火器及其驱动气瓶,推车式灭火器的驱动氮气瓶,应以制

造厂规定压力进行水压试验。

8.5.7 二氧化碳灭火器喷射管组件,应以10Mpa压力进行水压试验。除二氧化

碳灭火器外,其它灭火器的喷射管组件,应以2Mpa或工作夺力(取其

大者)进行水压试验。

8.5.8 已配臵在船上的不是按GB4351-2004、GB8109-2004标准制造的灭火器,

应按其制造标准规定的间隔年限或相关规定进行灭火剂有效性检查、水

压试验。

8.6 报废

8.6.1 水压试验中出现渗漏、宏观变形等影响强度缺陷的灭火器,应予报废。

8.6.2 如发现灭火器容器存在下述之一缺陷,则不应进行水压试验而予报废。

a) 容器用钎焊,焊接或铆接进行过修补;

b) 瓶体螺纹出现磨损、腐蚀、掉齿、断齿;

c) 因腐蚀出现小坑,凹痕及片状麻点;

d) 腐蚀勾、槽超过容器壁厚10%;

e) 灭火器被火烧过;

f) 灭火器曾用于灭火以外的其它用途。

灭火器定期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定期检查记录表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灭火器编号:3#楼年度:2018年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灭火器编号:1#电箱年度:2018年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灭火器编号:2#电箱年度:2018年

灭火器定期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定期检查记录表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灭火器编号:3#楼年度:2018年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灭火器编号:1#电箱年度:2018年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灭火器编号:2#电箱年度:2018年

灭火器定期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灭火器编号:3#楼 年度:2018年 压力 瓶体 软管 插销 灭火 器箱 检查人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检查 项目 日期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灭火器编号:9#楼 年度:2018年 压力 瓶体 软管 插销 灭火 器箱 检查人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 检查 项目 日期

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灭火器编号:11#楼 年度:2018年 压力 瓶体 软管 插销 灭火 器箱 检查人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 检查 项目 日期

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定期检查记录表模版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新疆巴电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器编号:001 年度:2017 年 注意: 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 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个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 一次检查记录表。

单位:新疆巴电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器编号:002 年度:2017 年 注意: 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 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个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 一次检查记录表。

单位:新疆巴电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器编号:003 年度:2017 年 注意: 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 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个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 一次检查记录表。

单位:新疆巴电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器编号:004 年度:2017 年 注意: 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 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个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 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定期检查记录表

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3.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消防维保灭火器维修维保技术方案

第一章灭火器检测维修方案 灭火器检测维修方案 1 维修基本要求 1.1 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应符合该产品生产时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1.2 灭火器维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标准所规定的维修条件,经维修能力检验合格并取得资质后方可开展维修业务。 1.3 灭火器维修条件检查由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 1.3.1 灭火器维修单位在取得灭火器维修资质后,每2年要进行一次维修条件检查。 1.3.2 灭火器维修条件检查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要求进行。 1.4 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由法定的消防产品检验机构实施。 1.4.1 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1.4.2 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按照本标准第8章的要求进行。 2 维修条件 2.1 维修用房 2.2 维修用房总使用面积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要求,且不得少于200m2 (不包括露天场地和棚户建筑)。 2.3 维修场地、设备、环境应满足生产工艺及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和劳动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4 应独立设置水压试验室、灌装充压室、灭火剂化验室、零部件仓库和成品仓库,维修场地布局应合理。 2.5 储存和灌装干粉灭火剂的区域应与水压试验、气密试验区完全隔离。储存和灌装干粉灭火剂的房间应配置干湿温度计,定期记录温湿度,且具有防止灭火剂失效的防护措施。 2.6 灭火剂化验室面积不得小于20m2,且能检验干粉灭火剂主成份含量、吸湿率,CO2含量及含水率。 2.7 维修设备 2.8 维修设备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需要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维修设备

2.8.1 应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9 检验设备 2.9.1 检验设备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需要且符合表2的要求。 表 2 检验设备

灭火器维修国标

《灭火器维修》GA95-2015 本标准的第4~7章、第9章为强制性的,其余内容为推荐性的。 和,2007年版的和);——修改了试验方法(见第8章,2007年版第8章);——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9章,2007年版的第9章)。本标准修订时参考了ISO/TS :2010(E)《消防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第2部分:检查和维修》。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技术委员(SAC/TC 113/SC 5)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跃伟、王鹏翔、余威、赵婷、冯伟、严洪、宋醒醒、李申、曹顺学、金义重、朱青、李寅、陆聆泉、唐晓亮、汪礼苗、杨洋。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 95—1995、GA 95—2007;——GA 402—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维修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与回收处置、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维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 5099 钢质无缝气瓶GB 5100 钢质焊接气瓶GB 8109 推车式灭火器GB/T 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 5044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A 1157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公安部令第129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GB 和GB 81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灭火器用户user灭火器配置场所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维修service;servicing为确保灭火器安全使用和有效灭火,对灭火器进行的检查、水压试验、灭火剂回收、零部件更换、再充装、报废与回收处置、质量检验等活动。维修机构servicing agency经灭火器生产企业授权,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灭火器维修的组织。授权authorization灭火器生产企业将其生产的灭火器的维修职责授给一个或多个维修机构的活动。维修条件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 95-2007)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 95-2007) 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维修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报废,适用于对灭火器维修单位的维修条件和维修能力的评价。其它类型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T 4351.3-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3 部分:检验细则 GB 8109-2005 推车式灭火器 GB/T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A 402 1211 灭火器报废规定 术语和定义 GB4351.1-2005、GB/T4351.3-2005和GB8109-2005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资格的人员qualified person 取得维修操作书,能够按规定执行灭火器检查、维修、再充装和检验的人员。 3.2 维修service 为确保灭火器安全使用和有效灭火而对灭火器进行的检查、再充装和必要的部件更换。 3.3 再充装recharge

为灭火器灌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3.4 维修条件service condition 维修单位具备的维修场地、维修设备、检验设备、人员和对维修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的条件。 维修单位需要申报资料,消防质栓单位取样合格后,发放维修维护证书。 3.5 维修能力service capacity 维修单位具备保证维修后灭火器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能力。 3.6 GA 95-2007 维修出厂检验leave factory test for service 维修单位对所维修的灭火器在出厂前进行的质量检验。 3.7 维修能力检验test for service capacity 对维修单位维修的灭火器,经消防产品监督部门抽取样品、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的质量检验。 总要求 4.1 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生产时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4.2 灭火器维修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标准所规定的维修条件,并经维修能力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展维修业务。 4.3 灭火器维修单位一般应经灭火器生产企业授权,从事授权企业产品的维修业务。 4.4 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应由法定的消防产品检验机构实施。 维修条件 5.1 维修用房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标准号:GA95—2007 发布日期:2007年6月8日 实施日期:2007年10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 【摘要】:GA95-1995《灭火器维修与报废》实施至今已有11年,近年来,灭火器维修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质量问题突出,个别地方甚至发生灭火器爆炸伤人事故,因此,该标准的修订势在必行。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共分九章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规定、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其中,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9章为强制性的,其余内容为推荐性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维修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报废,适用于对灭火器维修单位的维修条件和维修能力的评价。其它类型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T4351.3-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3部分:检验细则 GB8109-2005推车式灭火器 GB/T9251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A4021211灭火器报废规定 3、术语和定义 GB4351.1-2005、GB/T4351.3-2005和GB8109-2005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资格的人员qualified person 取得维修操作资格证书,能够按规定执行灭火器检查、维修、再充装和检验的人员。

灭火器维护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维护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 (正常划√,异常划×)检查时间 2013年月日 1、安全插销和铅封完好无变形,保险绳扣无裂痕;□ 检查人 检查地点73上03轨顺2、灭火器筒体无锈蚀、变形现象;□ 灭火器配备情况 皮带机头干粉灭火器( 4 )台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无变形、损伤,指针指在绿灯区;□CO2灭火器(0 )台 皮带机尾干粉灭火器( 2 )台4、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无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CO2灭火器(0 )台 油库干粉灭火器( 2 )台5、喷筒等橡胶、塑料件无变形、变色或破裂;□CO2灭火器( 2 )台 变压器干粉灭火器(0 )台6、喷射软管畅通、无变形、损伤和堵塞;□CO2灭火器( 2 )台 1、本记录由检查人员每周记录。 2、本记录应认真填写、妥善保存。 3、针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工区。 4、确保不出现消防管理漏洞和不规范环节。 7、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灭火器维护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 (正常划√,异常划×)检查时间 2013年月日 1、安全插销和铅封完好无变形,保险绳扣无裂痕;□ 检查人 检查地点73上03运顺2、灭火器筒体无锈蚀、变形现象;□ 灭火器配备情况 皮带机头干粉灭火器( 4 )台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无变形、损伤,指针指在绿灯区;□CO2灭火器(0 )台 皮带机尾干粉灭火器( 2 )台4、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无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CO2灭火器(0 )台 油库干粉灭火器( 2 )台5、喷筒等橡胶、塑料件无变形、变色或破裂;□CO2灭火器( 2 )台 变压器干粉灭火器(0 )台6、喷射软管畅通、无变形、损伤和堵塞;□CO2灭火器( 2 )台 1、本记录由检查人员每周记录。 2、本记录应认真填写、妥善保存。 3、针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工区。 4、确保不出现消防管理漏洞和不规范环节。 7、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灭火器定期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定期检查记录表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灭火器编号:3#楼年度:2018年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灭火器编号:1#电箱年度:2018年

注意:1.检查标准:外观不能锈蚀,压力指针须在绿(黄)色范围(含以上)、药粉有效期限三年、喷嘴不可堵塞、皮管不可龟裂、压板要完整、标示要清楚。 2.检查方式: 灭火器需每月检查一次,并确实填写检查结果。请在格子内做记号,正常的打“√”,有问题的打“×”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报修,每处灭火器一张记录表,每年更换一次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表 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灭火器编号:2#电箱年度:2018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