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会计分录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会计分录

工程施工建造合同结算及会计分录

工程施工建造合同结算及会计分录

一)工程未竣工结算前的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1、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

(1)判断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条件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成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

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2)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步骤

按照上述规定,在工程施工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其步骤为:首先,确定施工合同的完工进

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然后根据完工百分比计算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总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在运用上述公式计算确认相关的收入、毛利和费用时,应当关注:(1)在当年开工当年未完工的建造合同的情况下,企业在运用上述公式时,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毛利均为零;(2)在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的情况下,当期确认和计量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当期确认和计量的毛利,等于合同总收入减去实际合同总成本和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后的余额;(3)在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建造合同的情况下,当期确认和计量的合同收入,等于该项合同的总收入,当期确认和计量的合同费用,等于该项合同的实际总成本。

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如下:

第一步:工程开工后,每月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作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

贷:应付工资或原材料或周转材料等

第二步:每月根据合同收取工程款时,作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单位

第三步:每月末,由公司预算部门按施工合同完工进度,开出工程结算价款帐单(见附件),送交财务部门,作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工程结算--**工程

第四步:每月末,财务部门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作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

第五步:每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当期确认的分包单位工程结算,计算代扣代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分包单位工程结算的差额,计算自行完成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并进行财务处理,作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自行完成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代扣代交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自行完成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代扣代交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自行完成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代扣代交

第六步:每月末,将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工程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

2、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

根据规定,在工程施工合同不能可靠地估计的情况下,企业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按照当期实际发生合同费用确认成本,合同毛利可以为零。

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如下:

第一步:工程开工后,每月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作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

贷:应付工资或原材料或周转材料等

第二步:每月根据合同收取工程款时,作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单位

第三步:每月末,由公司预算部门按当期实际收到的工程款,开出工程结算价款帐单(见附件),送交财务部门,作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工程结算--**工程

第四步:每月末,财务部门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确认合同收入,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确认合同成本,按照收入与成本的差额确认合同毛利,合同毛利可以为零,作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可以为零)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

第五步:每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当期确认的分包单位工程结算,计算代扣代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分包单位工程结算的差额,计算自行完成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并进行财务处理,作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自行完成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代扣代交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自行完成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代扣代交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自行完成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代扣代交

第六步:每月末,将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工程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将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当即确认为费用,不确

认收入。其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工程

(二)工程竣工并与业主完成工程结算后的会计核算

第一步:预算部门根据工程结算书中的工程总造价减去截止到本月累计开出的

工程价款结算帐单的差额,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帐单,送财务部一份,做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工程结算—**工程

第二步:财务部根据工程结算书中的工程总造价减去截止到本月确认的工程价

款收入,确认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并计提相应的税金;根据经公司预算部门确认的

分包结算书,按分包结算总值减去截止到本月累计确认的分包结算值的差额,加上本期发生的

间接费用,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作为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处理,同时冲销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自行完成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代扣代交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自行完成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代扣代交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自行完成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代扣代交

借: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贷:管理费用

第三步:将“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相关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结清“工程施工”科目和“工程结算”科目余额,进行财务处理。

借:工程结算—**工程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

第四步:业主已确认了工程结算书后,又收回工程款时,财务

部根据收款凭证,进行财

务处理。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单位

(三)施工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项目的变化

1、“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2、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进行分析,将差额为借方的填入“存货”项目,将差额为贷方的填入“预收账款”项目。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

3、将“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入“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

篇二:建造合同收入确认

2010年2月1日,甲建筑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商(本题下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住宅建造合同,合同总价款为l2000万元,建造期限2年,乙公司于开工时预付20,合同

价款。甲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开工建设,估计工程总成本为l0000万元。至2010年l2月31日,甲公司实际发生成本5000万元。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甲公司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7500万元。为此,甲公司于2010年l2月31日要求增加合同价款600万元,但未能与乙公司达成一致意见。

2011年6月,乙公司决定将原规划的普通住宅升级为高档住宅,经与甲公司协商一致,增加合同价款2000万元。2011年度,甲公司实际发生成本7150万元,年底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l350万元。

2012年2月底,工程按时完工,甲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工程成本l3550万元。假定:

(1)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甲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

(2)甲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报表于2011年1月l0日对外提供,此时仍未就增加合同价款事宜与乙公司达成一致意见。要求:

计算甲公司2010年至2012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并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以及计提和转回合同预计损失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

(1)2010年完工进度,5000/(5000,7500)×100,,40, 2010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12000×40,,4800(万元) 2010年应

确认的合同费用,(5000,7500)×40,,5000(万元)

2010年应确认的合同毛利,4800,5000,-200(万元)。 2010年末应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12500,12000)×(1,40,),30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8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3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300

(2)2011年完工进度,(5000,7150)/(5000,7150,1350)×100,,90,

2011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12000,2000)×90,,4800,7800(万元)

2011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13500×90,,5000,7150(万元) 2011年应确认的合同毛利,7800,7150,650(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 715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800

(3)2012年工程完工,应转回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2012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14000,4800,7800,1400(万元) 2012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13550,5000,7150,1400(万元)

2012年应确认的合同毛利,1400,1400,0(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00

借:存货跌价准备 3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300

篇三: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确认

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确认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确定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有多种方法,

例16:假定某造船企业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5 800 000元的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艘船舶,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已于2006年2月开工,预计2008年8月完工。最初,预计工程总成本为5 500 000元,到2007年底,由于材料价格涨价等因素调整了预计总成本,预计工程总成本已为6 000 000元。该造船企业于2008年6月提前两个月完成了造船合同,工程质量优良,客户同意支付奖励款200 000元。建造该艘船舶的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该造船企业对本项建造合同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为简化起见,会计分录以汇总数反映,有关纳税业务的会计分录略):

新准则下水电施工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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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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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之一,其会计信息质量对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而水电施工企业又是建筑业中的重要行业。在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后,建筑行业实行了招投标制,建筑合同被广泛用于建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合同确定客户和承包商的经济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作为客户支付工程款、承包商结算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是水电施工企业加强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组

成部分;而财政部于199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以下称旧准则),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CAS15),建造合同出台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会计核算,与国际惯例接轨,并最大限度地预测与减少经营风险,体现了会计稳健性原则,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可靠。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能够提供更准确、与决策更相关的成本信息,能够更好地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本文通过学习新的会计准则和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积累的经验,针对水电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结合实际提出解决若干问题的基本思路,进行问题研究,希望对会计实务有所裨益。

一、新旧建造合同会计准则之对比

新会计准则将建造合同定义为: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建造合同按照所含风险的承担者不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与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前者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商承担,后者主要由发包方承担。有关建造合同的核算办法,在旧准则中作了规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业务日趋复杂以及报表使用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高,原有会计制度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已暴露出存在的局限性,为此有必要加以改进。相对于现行做法,建造合同准则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会计核算的账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损失的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一些更为细致的规定,使其更为合理、更为规范、更为科学。

新旧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的中心内容都是规范建筑企业对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关于会计处理的方法的确定方面,CAS15是在旧准则的基础上进行了局部细节的修改,没有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因此,新旧建造合同会计准则主要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是经过比较,CAS15比旧准则更具趋同性、配比性、谨慎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1、CAS15体现了趋同性

会计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需要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并

参与竞争提供真实、公允、可比的会计信息。新准则CAS15从定义、分类、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方法、完工进度的计算方法以及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方法、会计附注的披露等方面都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性。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是经济集团化、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施工企业走向世界已成为现实,一方面施工企业要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机制,把自己融入世界经济潮流,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另一方面,施工企业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科学管理,使管

理方法、管理手段趋于国际化。CAS15充分借鉴国际财务会计准则,除极少数事项外,已与国际财务会计准则体现了趋同,CAS15体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

2、CAS15更体现了配比性

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和各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是CAS15的一个特色,体现了非常强的配比性。建造合同中在建工程的金额一般比较重大,且需较长的时间来完成工程。为此,在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时,必须考虑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配比计算。

3、CAS15更体现了谨慎性

谨慎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原则,是合同收入、合同成本确认、计量的基础,由于建造合同完工期较长,中间过程复杂多

变,谨慎更具重要性。在确认完工进度第三种方法时,CAS15把旧准则中的

“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测量”改为“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前者只规定了确认方法没有规定确认结果,后者既有方法又有结果,使确认更符合实际,更能体现谨慎性;在判断合同成果能否可靠估计条件之一时,CAS15把旧准则中“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改为“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前者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是肯定的,有些不符合客观实际,在建造合同履行中,自然因素、环境因素、工程本身因素变化很多,都会影响经济利益的流入,在预期合同成果时很难作出肯定,后者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是留有余地,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也包含着不能流入企业的成份,使确认要充分考虑因素变化,重视职业判断,更能体现谨慎性。

CAS15第27条规定:合同预计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这条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CAS15的第28条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建造合同有关的下列信息:各项合同总金额,以及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各项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或亏损);各项合同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当期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从这点也看出CAS15对于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的披露持应有的谨慎性,对附注所披露的内容比旧准则内容更完整、更全面,也更重视附注

所表露的内涵,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企业经营的潜亏起到了一定的防范作用。

4、CAS15增加了灵活性

企业确定合同完工百分比(进度)是实施CAS15的重要内容,旧准则对确定方法没有规定,CAS15规定企业可以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总工作量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三种方法中选用,这一规定赋予了企业选择确定完工进度方法的专业判断空间,有利于企业根据工程特点、相关资料等选择适合自身的方法,合理地确定合同的完工进度。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具体内容,旧准则作了较详细的规定,CAS15没有列举,给企业提供了选择空间,有利于大型施工企业对所属各基层施工单位作具体规定,因同一费用内容在施工企业本部和下属施工单位的分类归集更合理,也有利于企业具体操作。

5、CAS15更具有可操作性

旧准则没有对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和费用的确认方法作具体规定,给操作增加了难度。CAS15第23条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

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根据这个规定,很容易得出如下计算公式: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

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运用上面公式计算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和合同毛利,既有统一性,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二、水电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存在的若干问题

水电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难度主要原因在于:水电工程与一般的工民建工程和大型机械设备制造业相比,投资大、工期长、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如地质条件等;建筑市场不规范、工程结算不及时,如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及索赔的申请,有的到年终得到批复,有的直到项目结束时才得到批复,有的甚至根本得不到批复;另外,施工单位没有形成企业自身健全的内部定额等。建造合同从产生到终止,往往是一个复杂的、时间跨度大的过程,很多因素可以制约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确认,从而使“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和“完工百分比”的确认增加难度。水电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合同总收入难以准确的确定,预计总成本难以合理计算,完工百分比难以准确的确定,对企业纳税的会计核算带来较大的影响。

(一)合同总收入难以准确的确定

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常见的有两种方法,完成合同法和完工百

分比法。完成合同法是指建造工程全部完工或实质上已完工时才确认收入和费用,主要是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工程使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

入和费用,适用于跨越若干会计年度的工程。可靠地确定建造合同的总收入是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前提。

由于合同工程量的不确定性,将影响合同收入的准确估计;设计变更和地质条件的改变对工程量估计影响,合同总收入可能经常发生变化,设计变更时难以确定变更金额,而是要在施工完成后按实际工程量予以确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索赔和索赔的成功与否,也直接影响收入估计的准确性;物价指数波动也将影响合同收入估计的准确性,涉及物价变化按合同有关条款要调整合同总收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但在当期又不能及时确定调整金额。;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风险对合同总收入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方法的实施可能导致人为调节利润指标行为变得更加容易,也将影响合同总收入难以准确的确定。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合同总收入的确定变得十分困难。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水电施工企业来说,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原有的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进行合同收入的确认,按其确认的依据不同通常有三种确认方法:

1、是以企业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清单单价确认本期收入,这种方法优点是当期实耗的材料、人工、机械费与当期确认的收入配比最为接近,便于会计成本核算;缺点是企业实际完成

的工作量没有经过业主的许可,也没有通过监理工程师的验证,当期收入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其中一部分工作量有可能是企业虚报或虽已发生但由于质量或其他原因监理和业主并不认可,这就造成收入进账不实。

2、是以企业上报的计量支付报表,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作量确认为收入。它也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计价基础。确认本期收入这种方法确认的收入虽然没有通过业主的批复,但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业主都会承

认。但是这点很不谨慎,一旦有特殊原因,业主不认可,企业的当期收益就会受到影响。

3、是以业主批复的计量支付表上的工作量确认为收入,这种方法确认的收入最为准确,具有法定效益。但它的缺点是过于滞后,等业主的批复回到企业再作收入时,其发生成本费用已经是下一期的数据了,这就使收入和费用很难再与当期实现合理配比。

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会计分录处理

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会计分录处理 建造承包商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建造承包商的存货,期末应当对其碱性减值测试。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例】甲造船企业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5 800 000元的固定造价合同,为乙客户承建一艘船舶,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已于20x9年2月开工,预计2x11年8月完工。最初预计的工程总成本为5 500 000元,到2x10年年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调整了预计总成本,预计工程总成本已为6 000 000元。该造船企业于2x11年6月提前两个月完成了造船合同,工程质量优良,乙客户同意支付奖励款200 000元。建造该艘船舶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表14-3所示。 表14-3单位:元 年份 20x9 2x10 2x11 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

1 540 000 4 800 000 5 950 000 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 3 960 000 1 200 000 —— 应结算合同价款 1 740 000 2 960 000 1 300 000 实际收到价款 1 700 000 2 900 000 1 400 000 甲造船企业对本项建造合同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为简化起见,会计分录以汇总数反映,有关纳税业务的会计分录略):1. 20x9年 (1) 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xx船舶——合同成本 1 540 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等 1 540 000

关于建造合同及收入确认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集团建造合同表格填报及相关收入确认有关问题的说明 1.合同完工进度百分比的确定 解答:根据**集团会计核算办法的讨论,目前集团已初步确定: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统一按照成本法确定完工百分比;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原则上按照成本法确定完工百分比; ?设计院的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执行已经达到的重要节点(key milestone)确认完工进度百分比及合同收入。设计合同重要节点及对应完工百分比的确定,各级公司可以参照本公司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执行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但需向审计师提供设计合同重要节点及对应完工百分比确定的依据。 2.鉴于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设计合同一般无法归集出本合同对应的成本,在总承包合同合并且按照成本法确定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情况下,实际操作中应如何处理? 解答:对于EPC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设计部分,如果单独签订了设计合同且其合同价值合理(关注设计合同部分的收入占EPC总承包合同的比例),由于设计合同部分成本较小,则可考虑对于设计合同收入采用根据已经达到的重要节点(milestone)确认完工进度百分比及合同收入。 如果设计合同部分没有单独合同或合同价值明显不合理,EPC总承包合同需要按照成本法计算总承包合同收入,具体的处理方法: 总承包合同的完工百分比=实际发生的设备 (具体设备成本确认时点参考问题解答 3) 、工程成本÷预计的总设备、工程成本 总承包合同确认的收入=总承包合同的预计总收入(该预计收入包括设计部分)×总承包合同的完工百分比 3.设备、材料成本确认时点 解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 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 (二) 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在实务操作中,建造合同设备成本的确认可参考如下处理方法: 1. 如为一般设备,其单位价值较低,可在单台设备开始安装的时候全额把设备部分的 成本确认为项目成本并作为实际发生成本的一部分; 2. 如果是价值较高的单台设备(如设备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较高),需考虑根据 安装进度确认设备成本。 4.预计总成本的确定依据及定期调整 解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 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 (二)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 (四) 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 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否可靠确定,关键在于建造承包商是否已经建立了完善的

中级会计实务同步练习题:建造合同收入_1

中级会计实务同步练习题:建造合同收入 导语:应于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工程收入的实现,是中级会计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小编整理了其练习题,一起来测试下吧: 【计算分析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住宅建造合同。合同总价款为8000万元,建造期限为两年,乙公司于开工时预付了30%的合同价款。甲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开工建设,估计工程总成本为7000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实际发生建造成本3000万元,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甲公司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5000万元,为此,甲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要求增加合同价款1000万元,但未能与乙公司达成一致意见。 2018年6月,乙公司决定将原规划的普通住宅升级为高档住宅,经与甲公司协商一致,增加合同价款1000万元。2018年,甲公司实际发生建造成本为450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还将发生成本1875万元。2019年2月底,工程按时完工,甲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成本9375万元。 假定: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甲公司按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建造合同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要求:计算甲公司2017年至2019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并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以及计提和转回合同预计损失的相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1)2017年工程完工进度=3000÷(3000+5000)×100%=37.5% 2017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8000×37.5%=3000(万元) 2017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3000+5000)×37.5%=3000(万元) 2017年应确认的合同毛利=3000-3000=0 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 (2)2018年工程累计完工进度=(3000+4500)÷(3000+4500+1875)×100%=80% 2018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8000+1000)×80%-3000=4200(万元) 2018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3000+4500+1875)×80%-3000=4500(万元) 2018年应确认的合同毛利=4200-4500=-300(万元) 应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3000+4500+1875-8000-1000)×(1-80%)=75(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4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2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00 借:资产减值损失75 贷:存货跌价准备75 (3)2019年工程完工,应转回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2019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9000-3000-4200=1800(万元) 2019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9375-3000-4500=1875(万元) 2019年应确认的合同毛利=1800-1875=-75(万元) 会计分录为:

施工合同会计分录

会计里的建造合同问题 一、主要业务流程 登记发生的合同成本→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并登记入账→(若发生减值,则计提跌价准备)→合同完成时将‘存货跌价准备’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和?工程结算?的科目余额对冲 工程施工科目相当于?在建工程?或存货类科目,实际上就是施工企业的?在产品?,用于归集执行合同过程中的耗费 工程计算用来累计工程款的结算情况,是收入类账户,在合同执行完毕后一并结算完毕,无余额。20100803 事实上,工程施工科目余额-- 工程结算科目余额相当于存货 二、主要会计分录 1、登记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等 2、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3、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确认计量低昂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并登记入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合同价*完工进度-之前已经确认的累积数)如果预计亏损:则 借:资产价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总亏损额*未完工百分比) 5、合同完成时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二、带增值税主要会计分录 1、登记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等 2、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工程结算款*0.17) 3、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确认计量低昂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并登记入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合同价*完工进度-之前已经确认的累积数)如果预计亏损:则 借:资产价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总亏损额*未完工百分比) 5、合同完成时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三、例题 [ 标签:会计,建造,合同] 某建筑企业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2 700 000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已于20×7年2月开工,预计20×9年9月完工。最初预计的工程总成本为2 500 000元,到20×8年年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调整了预计总成本,预计工程总成本已为3 000 000元。该建筑企业于20×9年7月提前两个月完成了建造合同,工程质量优良,客户同意支付奖励款300 000元。 建造该工程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表ll-2所示。 该建筑企业对本项建造合同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为简化起见,会计分录以汇总数反映,有关纳税业务的会计分录略): [答疑编号911110408:针对该题提问] (1)20×7年账务处理如下: 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 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等800 000 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外币建造合同业务及会计核算方法探析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国际化生产和运营的步伐逐步加快,由此催生了外币建造合同业务及会计核算的问题。本文通过精心梳理和研究,探索新时期我国企业外币建造合同业务及会计核算的优化方法。 关键词:外币建造合同;会计核算;方法 一、外币建造合同会计核算概要 (一)现有会计准则下建造合同会计处理 在现有会计准则下建造合同会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按照权责发生制合同成本在实际发生时进行如下确认:借方: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方: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其次,按照权责发生制合同进度款在实际发生时进行如下确认:借方:应收账款,贷方:工程结算。第三,项目合同在实际收款时的会计核算与处理:借方:银行存款,贷方:应收账款;其中,银行存款为本月记账汇率与应收外币金额的乘积,应收账款为上月调整汇率与应收外币金额的乘积。第四,在项目合同完工时,对工程项目和工程结算科目进行结转,具体按以下进行确认:借方:工程结算,贷方:工程施工;其中,工程结算为全部合同收入,工程施工为全部合同成本及毛利。 (二)外币建造合同会计核算的主要特点 根据我国现有的会计制度即《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我们会发现企业在资产确认与损益确认方面不同步,这一点有别于其他企业在资产和损益确认时的同步性,同样也体现在外币建造合同方面。理论研究和实践表明,企业在涉及到外币建造合同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鉴于外币建造合同价款结算与收入确认的不同步性,在操作中收入确定与价款结算的折算方法以及折算汇率选择明显不同。尤其是,关于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的科目折算汇率以及核算原则的确定方法,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外币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及合同损益的确认,是否具有合理性与公允性。综上所述,在涉及到的外币建造合同业务及其会计核算时,通常会由于预计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收入以及工程结算的确认,尤其是汇率的变动,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的损益产生很大的影响,其会计核算很值得深入研究。 二、外币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工程结算问题及分析 总体来看,在现有会计准则下,外币建造合同业务及其会计核算主要存在三大问题即工程结算、核算汇率以及折算汇率,尤其是工程结算科目问题可谓首当其冲。从某种意义而言,我国很多企业在外币建造合同操作中,对工程结算科目的认识很片面,大都将其理解为货币性项目或者理财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尤其是企业财务人员将其设置双币种进行核算,其目的是为了在账套反映外币合同额的完成情况并便于及时查询,与此同时在会计期末,根据当局提供的即期汇率进行实时调整。从某种意义而言,在外币建造合同中,涉及的工程项目预算从早期的合同签订,到最后的工程交付使用涉及到的结算情况,重在反映建造合同的工程进度,根本不属于货币性项目,其涉及到的汇率变动情况也不属于财务费用范畴。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外币建造合同中的工程结算科目,在完工当天按照即期汇率进行一次性折算即可,根本不需要日后再进行汇率调整。 (二)核算汇率问题及分析 在外币建造合同中,会计业务及核算存在的第二个突出问题就是核算汇率,比如企业在收到海外建设单位即业主的工程进度款时,通常的做法是:借方:银行存款,贷方:应收账款;其中,前者是指实际收到的外币金额与记账汇率的除数,后者是指应该收到的外币金额与记账汇率的除数。不可否认,这样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抵消涉外合同的应收账款,不过由于外币建造合同的项目收款日和相应的权责发生日有很大的出入,加上各自所采用的汇率也有很大的区别,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外币建造合同涉及的应收账款与本位币无法平衡,往往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8885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标准 范本 The agreement rights and obligation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not only restricts the performance of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two parties, but also provides a written basis for their differences (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合同文件适合在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引言 1.本准则规范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本准则的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定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

为: (1)建造合同,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2)固定造价合同,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3)成本加成合同,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4)完工百分比法,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 4.一般情况下,本准则适用于单项建

建造合同会计核算

建造合同会计核算 基本要求 (一)应当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二)必须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三)必须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四)必须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五)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设置的会计科目 工程施工 工程结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 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用),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结平。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

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后结平。

3.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记入本科目的贷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设置"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设置“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核算建造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在建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在建合同完工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调整“管理费用"科目。 主要的会计账务处理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原材料”、“银行存款”、“机械作业”等科目; 发生的不能区分归属对象的间接费用,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临时设施摊销”等科目;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间接费用计入合同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2.与业主结算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 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合同会计分录及操作

一、甲方批量单 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 二、报产值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贷:主营业务收入三、归集间接费用 借:间接费用-工资-办公费-差旅费-营销费用-招待费 -其他 贷:现金等 四、分摊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贷:间接费用-结转五、构建临时设施,先归集借:在建工程-临时设施 贷:现金、预付账款、存货等 六、临时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应有竣工验收单 借:固定资产-临时设施或房屋建筑物 贷:在建工程-临时设施 七、购设备、汽车、发电机等不需安装的资产 借:固定资产贷:现金或应付账款 八、计提折旧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费-折旧 辅助生产-搅拌站-折旧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总包服务费-折旧

累计折旧 (注明:账上折旧用KD ,转为上报公司财务报表用人民币数(即历史原值和月折旧数) 九、预付分包款 借: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某某分包贷:现金、库存材料等十、结转分包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贷: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某某分包十一、平时归集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周转材 合同成本--材料费-机械 合同成本--材料费-机具 合同成本--材料费-材料 合同成本--材料费-其他等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费-折旧 合同成本--机械费-机械 合同成本--机械费-修理费合同成本--机械费-燃 油费合同成本- -机械费-人工费 合同成本--机械费-其他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工具使用费-合同成本- 其他直接费-检验费-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劳保合同成本 --其他直接费-临设合同成本- -其他直接费-其他等等贷:

《建造合同》会计核算案例

《建造合同》會计核算 案例基本内容 ?基本要求 ?设置地會计科目 ?主要地會计账务处理 ?核算举例 基本要求 ?(一)应当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地會计核算對象。 ?(二)必须合理判断建造合同地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三)必须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地各项基础工作。 ?(四)必须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五)必须真实、准确、及時、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所发升地各项经济业务。 设置地會计科目 ?工程施工 ?工程结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管理费以——合同预计损失 ?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以),核算实际发升地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升地合同成本和确认地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地借方,确认地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地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對冲后结平。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地价款。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地备抵科目,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地款项记入本科目地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對冲后结平。 ?3.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当期确认地合同收入。当期确认地合同收入记入本科目地贷方,期末,将本科目地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当期确认地合同费以。当期确认地合同费以记入本科目地借方,期末,将本科目地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设置"管理费以——合同预计损失"科目。核算当期确认地合同预计损失。当期确认地合同预计损失,记入本科目地借方,期末,将本科目地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设置“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核算建造合同计提地损失准备。再建合同计提地损失准备,记入本科目地贷方,再建合同完工后,应将本科目地余额调整“管理费以"科目。 主要地會计账务处理 ?1.实际发升合同成本地账务处理 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原材料”、“银行存款”、“机械作业”等科目; 发升地否能区分归属對象地间接费以,发升時借记“制造费以”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临時设施摊销”等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 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一条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奖励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二)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四章合同成本 第十二条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020年中级会计实务同步练习题:建造合同收入

中级会计实务同步练习题:建造合同收入导语:应于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工程收入的实现,是中级会计考试的重要知识点,了其练习题,一起来测试下吧: 【计算分析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xx年12月31日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住宅建造合同。合同总价款为8000万元,建造期限为两年,乙公司于开工时预付了30%的合同价款。甲公司于xx年3月1日开工建设,估计工程总成本为7000万元。至xx年12月31日,甲公司实际发生建造成本3000万元,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甲公司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5000万元,为此,甲公司于xx年12月31日要求增加合同价款1000万元,但未能与乙公司达成一致意见。 2018年6月,乙公司决定将原规划的普通住宅升级为高档住宅,经与甲公司协商一致,增加合同价款1000万元。2018年,甲公司实际发生建造成本为450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还将发生成本1875万元。2019年2月底,工程按时完工,甲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成本9375万元。 假定: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甲公司按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建造合同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要求:计算甲公司xx年至2019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并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以及计提和转回合同预计损失的相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1)xx年工程完工进度=3000÷(3000+5000)×100%=37.5% xx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8000×37.5%=3000(万元) xx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3000+5000)×37.5%=3000(万元) xx年应确认的合同毛利=3000-3000=0 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 (2)2018年工程累计完工进度=(3000+4500)÷(3000+4500+1875)×100%=80% 2018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8000+1000)×80%-3000=4200(万元) 2018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3000+4500+1875)× 80%-3000=4500(万元) 2018年应确认的合同毛利=4200-4500=-300(万元) 应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3000+4500+1875-8000-1000)× (1-80%)=75(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0

建造合同核算办法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造合同核算管理办法(修订) 路桥财字…2009?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本部、有关事业部、所属子公司、各驻外机构(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四条合同分立 如果资产建造只是形式上签订了一项合同,而各项资产在商务谈判、设计施工、价款结算等方面都是相互分离的,那么,其实质上便是多项合同,在会计上应当作为不同的核算对象。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3项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如果不同时满足上述3个条件,则不能将合同分立,而应将其作为1个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第五条合同合并 如果资产建造虽然形式上签订了多项合同,但各项资产在设计、技术、功能和最终用途上是密不可分的,那么,其实质上只是一项合同,在会计上应当作为1个核算对象。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3项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 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预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对于固定造价的合同,如果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则该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1)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1) 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和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持有待售存货的收入是在卖方将该项目所有权上的重大风险和报酬转让给买方时予以确认。这类销售通常是在存货被购买或生产后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发生,相对建造工程而言,单项金额往往不是很大。相反,建造合同中在建工程的金额一般比较重大,且需较长的时间来完成工程。为此,在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时,必须考虑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 有关建造合同的核算办法,《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作了规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业务日趋复杂以及报表使用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高,现行制度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已暴露出存在的局限性。为此有必要加以改进。相对于现行做法,建造合同准则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开单结算的账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较大改革。

二、关于建造合同的类型 建造合同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固定造价合同,另一种是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的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从而确定工程价款款的建造合同。这两类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所包含风险的承担者不同。固定造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而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则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在实际工作中,现行会计制度没有对建造合同作按上述分类标准进行的分类。从合同价款的确定上看,有几种不同的方式:施工图预算造价方式。即企业按施工图纸所提供的资料和计算出的工作量,依据预算定额和单位造价以及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造价;对某些军需品采用按实际成本加一定比例利润确定造价的方式;投标造价方式。即施工企业依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提出自己的报价,经扣标单位说标后决定造价并依此签订合同。 可见,我国原先的三类合同中,第、类类似于固定造价合同,第类类似于成本加成合同。目前在我国,以投招标形式确定工程造价的方式占多数,由于风险承担者不同,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确定的标准也不同,本准则将建造合同划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大类。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 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 建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分配计入实工程的和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持有待售存货的收入是在卖方将该项目所有权上的重大风险和报酬转让给买方时予以确认。这类销售通常是在存货被购买或生产后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发生,相对建造工程而言,单项金额往往不是很大。相反,建造合同中在建工程的金额一般比较重大,且需较长的时间来完成工程。为此,在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时,必须考虑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 有关建造合同的核算办法,《施企业会计制度》作了规定,随着市经济发展和经济业务日趋复杂以及报表使用者对上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高,现行制度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已暴露出存在的局限性。为此有必要加以改进。相对于现行做法,建造合同准则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开单结算的账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较大改革。 二、关于建造合同的类型 建造合同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固定造价合同,另一种是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的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从而确定工程价款款的建造合同。这两类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所包含风险的承担者不同。固定造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而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则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在实际工作中,现行会计制度没有对建造合同作按上述分类标准进行的分类。从合同价款的确定上看,有几种不同的方式:(1)施工图预算造价方式。即企业按施工图纸所提供的资料和计算出的工作量,依据预算定额和单位造价以及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造价;(2)对某些军需品(如船舰)采用按实际成本加一定比例利润确定造价的方式;(3)投标造价方式。即施工企业依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提出自己的报价,经扣标单位说标后决定造价并依此签订合同。 可见,我国原先的三类合同中,第(1)、(3)类类似于固定造价合同,第(2)类类似于成本加成合同。目前在我国,以投招标形式确定工程造价的方式占多数,由于风险承担者不同,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确定的标准也不同,本准则将建造合同划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大类。 三、关于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内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及合并抵销

内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及合并抵销 推荐 例甲方与外部业主签订建造合同的总额为3,500万元,施工期2年。甲方所属两个子公司参与施工,一公司合同额为1,600万元,二公司合同额为1,4 00万元。 项目第一年 一公司第一年工程施工总额为1,000万元,年末向局指(甲方)上报预验工计价表,金额为1,200万元,甲方12月21日前批复预验工计价表1,100万元。 二公司第一年工程施工总额为500万元,年末向局指上报预验工计价表80 0万元,甲方于12月21日前批复预验工计价表400万元。 第一年情况: 1)局指的工作程序和会计核算 假设局指当年发生管理费用20万元,业主当年没有给局指验工计价,只支付预付工程款1,800万元。 第一步:计算预计总成本,填报建造合同相应表格 实际成本=1100+400+20=1520万元,预计将要发生成本1680万元,预计将要发生成本要有明细,预计毛利300万元。 第二步:计算完工百分比 完工百分比=(1500+20)÷(1520+1680)=47.5% 收入=3500×47.5%=1662万元 毛利=300×47.5%=142万元 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2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4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62 2)一公司工作程序和会计核算 第一步:计算预计总成本,填报建造合同相应表格 假设预计将来要发生的成本为500万元(需由明细资料支持),则预计总成本=1000+500=1500万元。

第二步:计算完工百分比 完工百分比=1000÷1500=66.67% 第三步:计算建造合同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1600×66.67%=1067万元 第四步:计算毛利 毛利=(1600-1500)×66.67%=67万元 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1100 贷:工程结算 1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6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67 3)二公司工作程序和会计核算 第一步:计算预计成本,填报建造合同相应表格。 假设预计将来要发生的成本700万元(要有明细项目支持),则预计总成本=500+700=1200万元。 第二步:计算完工百分比 完工百分比=500÷1200=41.66% 第三步:计算建造合同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1400×41.66%=583万元 第四步:计算毛利 毛利=(1400-1200)×41.66%=583-500=83万元 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400 贷:工程结算 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83 贷:主营业务收入 583

建造合同成本核算

建造合同成本核算 建造合同成本核算 1、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2、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对象:施工企业按单个工程项目,而不是单个合同,确认项目成本、收入、费用。 3、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4、项目预计总收入:是指预计完成全部项目可从工程发包方收回的全部价款,由合同初始收入、合同变更收入、合同索赔收入、合同奖励收入组成。 (1)、合同初始收入,是指工程承包方与工程发包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确定的合同总价款。 (2)、合同变更收入,是指工程发包方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所形成的价款,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a.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b.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3)、合同索赔收入,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款项。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a.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这项索赔;b.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合同奖励收入,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工程发包方同意支付给工程承包方的额外的价款。 说明:合同奖励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a.根据合同目前的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成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b.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约(预算)管理部门应按月分别根据与工程发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签认的变更及索赔文件、实际收到的奖励款项确认合同初始收入、变更索赔收入、奖励收入,加总计算项目预计总收入。 5、项目预计总成本:是指为完成项目预计要发生的全部耗费,由项目累计发生实际成本和项目尚需发生的预计成本组成。 1、项目累计发生实际成本,是指截止某月末,为完成项目已经发生的实际成本性支出。累计发生实际成本由财务部门根据发生的实际成本性支出归集。 2、项目尚需发生的预计成本,是指自某月末至项目竣工日,为完成项目预计仍要发生的全部成本性支出。尚需发生的预计成本由合约(预算)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预算资料进行合理预计。 3、项目预计总成本按月根据确定的完工进度计入项目当月的主营业务成本。 合同预计总毛利:是指合同预计总收入减去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差额。 完工进度:是指截止某时点,累计发生实际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完工进度= 累计发生实际成本 ×100%当月项目(合同)预计总成本 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财务部门在当月项目预计总成本大于当月项目预计总收入时,应按单个项目计提当月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1、当月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项目预计总毛利×(1-完工进度)-以前会计 期间累计计提的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2、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待项目竣工结算时转回。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练习题: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练习题:建造合同 收入确认和计量 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与建造合同相关的会计处理表述,不准确的是()。 A、建造合同完成后相关残余物资取得的零星收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B、处于执行中的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C、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D、建造合同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理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答案】A 多项选择题 1、建造施工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属于与执行合同相关的直接费用的有()。 A、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成本 B、施工人员的工资 C、财产保险费 D、经营租入施工机械的租赁费 【答案】ABD 【解析】选项C,财产保险费属于间接费用。

判断题 1、总承包商在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 的比例确定总体工程的完工进度时,应将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 预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计入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 【答案】错 计算题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4年发生部分事项如下: (1)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A商品1000件, 商品已全部移交乙公司,每件成本为50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 每件不含增值税的固定价格6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每件30元向乙 公司支付代销商品手续费,代销期限为6个月,代销期限结束时,乙 公司将尚未售出的A商品退回甲公司,每月月末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交 代销清单。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 注明已售出A商品400件,乙公司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 售价格为24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08万元,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 开具了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扣除手续费1.2万元后的 净额26.88万元与乙公司实行了货款结算,甲公司已将款项收存银行,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在收到代销清单时产生,上述 业务甲公司2014年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 借:应收账款6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 借:主营业务成本50 贷:库存商品50 借:银行存款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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