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III》的产生原因,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巴塞尔协议III》的产生原因,主要内容及其影响The main content of the "Basel III” and its

influ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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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或许尚未引起人们过多的关注,然而随之而来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国际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恐慌。在金融危机造成经济衰退,失业急剧增加的同时,也暴露出银行业监管体系中存在的很多不足。

而巴塞尔协议作为银行业监管的一个管理协议,对银行业的发展,改革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旧有巴塞尔协议不能为解决金融危机带给银行业问题的情况下,全球银行业监管者要求修改更新巴塞尔协议。

本文将简单介绍巴塞尔协议III产生原因,并就其主要内容以及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等方面来分析讨论目前该协议对银行业监管的实际作用与意义。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III 主要内容影响

ABSTRACT

In 2007 the U.S. sub prime mortgage crisis, may not have been cause for much concern, however, the ensuing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has caused tremendous panic 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Economic downturn in the financial crisis, a sharp increase in unemployment, and also exposed many deficiencies that exist in the banking system.

The Basel banking supervision as a management agreement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sector, its reforms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The old Basel can not solve the financial crisis brought the case of banking problems, the global banking regulators seek to amend the updated Basel.

This article briefly describes the causes Basel III, and to the main content and the impact on the global banking sector to discuss the current aspects of the agreement on the actual role of banking supervision and significance.

Key words: Basel III the main impact content

《巴塞尔协议III》的产生原因,主要内容及其影响一.《巴塞尔协议III》产生原因

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国际社会造成巨大的恐慌,这场全球性金融海啸,给世界带来巨大损失,各大经济体出现不同程度的经济衰退,失业人数急剧增加本次金融危机的产生和发展深化,充分暴露出此前的银行业监管体系中存在的诸多不足。旧有的银行业监管规则中,对于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过低,使得银行体系难以抵御突如其来的全球性金融系统风险。因此早在2010年年初,美国银行监管业者就

提出了回归于最为原始也是最为有效的监管规则,即强调提高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以使银行体系有充分的自有资金应付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为避免全球信贷危机重演,全球银行业监管者于当地时间2010年

9月12日在瑞士巴塞尔达成协议,即《巴塞尔协议III》。

二.《巴塞尔协议II》《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对比

(1)“巴塞尔II”的不足

对风险的认识不足。在“巴塞尔II”的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中,对风险的度量仅限于单个贷款,没有考虑到贷款之间的关联性。第二支柱(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此虽有所述及,但由于该部分在对监管方式的选择、模型设定等方面的规定模糊而复杂,致使贷款之间的关联性不能得到很好度量。在巴塞尔协议的前两个版本中,国际风险一旦被确定,便作为一个常量进入到VAR模型中。而在实践中,模型中的国际风险因子通常很小,以致不能将其作为对真实风险的度量。在美国开展业务的欧洲大型银行在次贷危机中损失惨重,可见国际风险因子并不足以对银行面临的真实国际风险做出有效提示。

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不断试图绕开监管,而“巴塞尔II”对这些金融创新的风险估计显然不足,例如信用违约互换(CDS)作为一种规避监管的创新金融工具,通过风险置换可以使监管者无法确定真实的风险水平,而银行则可通过掩盖风险谋取更多利润,“巴塞尔II”对这种情况无法做出很好的判定。

“顺周期性”问题凸显并广受诟病。按照“巴塞尔II”规定的计算方法,各国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在基于历史数据计算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等指标时,往往会表现出“顺周期性”的特征,即当各经济指标向好时,金融业的坏账率往往也会降低,更多的资产被定义为优质资产。

此时,在《巴塞尔协议II》的框架下,同样多的资本将可支持更大规模的资产,而在经济衰退时,同样多的资本可支持的资产会变得更少。这种“顺周期性”无疑会助长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反过来,波动的加深会对金融体系造成更大“伤害”。

对银行业的监管仍存在较多“盲区”。第一,“巴塞尔II”希望把在第一支柱中“不便表述”的一些监管要求放在第二支柱中,但后者定义中的含混不清使监管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毫无作用。例如,银行的某些柜台交易的价格及价格变化不易被交易对手外的其他人所知,某些历史数据的不完善和某些模型参数设定中的主观性过大等问题在“巴塞尔II”中都没有得到很好地阐释和解决。第二,一些定义阐述仍有待完善。例如,商誉在股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的定位不够明确。这些定义阐述上的模糊之处使各国对协议解读存在偏差,导致各国在执行协议时的做法差异很大,这也使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本数据不一致。第三,在“巴塞尔II”的第二支柱中,监管者的思路和视角在监管执行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监管者一般更多地审视过去,无法做到协议中所要求的“向前看”(Forward-looking)。同时,在“巴塞尔II”的第三支柱中,市场的无效性使高风险的金融机构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些深层次问题在短时间内都无法得到很好解决,但监管层、金融机构与

(2)“巴塞尔III”的改进

提高银行资本质量。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提高资本质量将使银行经营更为稳健。因此,“巴塞尔III”在明确定义一级资本构成的同时修改了“巴塞尔II”中对“商誉”等含糊不清的定义和阐释,明确表示商誉、少数股东权益、递延所得税以及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均不能计入核心一级资本。“巴塞尔III”还建议废除之前协议中提出的“三级资本”的概念,在简化资本充足率要求形式的同时,强化对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的监管。

扩大风险资产覆盖面。相比“巴塞尔II”,“巴塞尔III”对加权风险资产的要求有所提高。“巴塞尔III”鼓励高信用等级的场内交易,减少场外交易,以防范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连锁性信用危机。“巴塞尔III”加大了对防范交易对手信贷风险的资本要求,提高了对柜台交易市场中的衍生品、回购及卖空等的约束。另外,次贷危机的去杠杆化过程给金融体系和整体经济都带来了沉重打击,因此,“巴塞尔III”引入了“杠杆率”概念,通过抑制过度杠杆化,防止去杠杆化过程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杠杆率的计算要从一级资本出发,除现金、现金等价物之外的所有表内和表外风险敞口都以100%的权重纳入核算范围。

试图解决“顺周期性”问题。为解决《巴塞尔协议II》中广受诟病的“顺周期性”问题,“巴塞尔III”设置了“逆周期”的资本缓冲要求,以应对经济不景气可能发生的坏账。“巴塞尔III”还进一步强调了“向前看”的原则,通过对未来状况的合理预期,制定现阶段的风险防范策略。此外,如果银行的资本缓冲不足,监管者将会限制其的股息、红利发放,与此同时,管理层与员工的福利发放也会受到限制。

稳健实现监管框架过渡。“巴塞尔III”安排了长达9年的过渡期,允许银行在2011~2019年间循序渐进地达到资本监管要求。核心内容在于提高了全球银行业的最低资本监管标准:

(1)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到4.5%。新的一级资本规定在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间执行。总资本充足率要求在2016年以前仍为8%。

(2)增设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的“资本防护缓冲资金”,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此后,“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总资本充足率分别提升至7.0%、8.5%和10.5%。

(3)提出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区间,由各国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未明确具体实施安排。

三.《巴塞尔协议III》的影响

就整体而言,巴塞尔协议III大幅提升了对于银行业的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水平,以有效防范在经济繁荣时期过度放贷而产生大量的隐性坏账风险,并帮助银行在经济下行周期抗击亏损,这一规则虽然未能达成最终一致,但却显示出银行监管业者更加重视加强银行体系在顺境下的资本缓冲储备,这无疑为未来进一步的金融监管规则修订指明了方向。

(一)全球银行业面临较大的融资压力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主席韦林克全球银行业可能需要在未来筹集上千亿美元的新资金。

(二)欧洲银行业最受冲击

欧洲银行业由于其监管规则最松,在金融危机后没有进行大规模的资本补充,此次受到的影响最大。特别是对一些经济困难国家和中小银行。9月初盎格鲁-爱尔兰银行濒于破产的消息再度让欧洲银行业陷入恐慌。为满足更高的资本金要求,爱尔兰银行业要么进行市场融资,要么由国家财政增资,但目前来看均有难度。除爱尔兰和希腊外,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家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当前欧洲债务危机的阴云并未完全消散,股票市场尚未回暖。因此,欧洲银行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扩充资本金的难度可想而知。

摩根士丹利分析师受冲击最大的应该是某些欧洲大型银行。德意志银行、爱尔兰联合银行、爱尔兰银行和奥地利第一储蓄银行都将陷入资本充足率不能满足新规定的麻烦。

瑞银证券我们的分析表明欧洲可能受到的冲击仍然最大。在欧洲,如果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5%,则需要融资300亿美元,7%的话就需要融资570亿美元。

在欧洲,新协议的最大反对者不是深受债务危机困扰的南欧国家,而是欧洲第一经济强国德国。这是由于中小银行在满足新资本协议要求上难度较大,而德国中小银行比重又较高。

目前德国的3000多家银行中,60%以上是总资产不超过3亿欧元的中小型银行。一直以来,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比大银行低。而此次新协议将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从此前的2%骤然提高到7%,对许多中小银行的冲击可想而知。

欧洲央行首席经济学家于尔根·施塔克新协议实施后,德国这一银行体系实际上已经难以为继。

美国的24家银行中有包括花旗和美洲银行在内的7家银行面临一级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这一比例显著小于欧洲银行业者,不过一些小型银行的压力或许会更大。

(2)对中国的影响

中国银监会目前对国内大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底线为11.5%,核心资本充足率底线则为7%。,因此新的巴塞尔协议III并未对中国的银行构成重大影响。

中国大型银行资本指标一览(截止2010年6月末)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由于中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的结构较好,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的风险不大。

申银万国目前银监会对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7%,已经达到巴塞尔协议III 的整体指标要求。巴塞尔协议Ⅲ的核心一级资本定义与我国银监会对核心资本的定义基本相同。鉴于国内不存在优先股及其他可计入资本的创新型证券这一概念,因而对国内银行而言,核心一级资本与一级资本概念基本可视同一致。截至2010年6月末,上市银行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除浦发和深发展外,核心资本充足率均超过8%,而浦发和深发展在下半年都能实现资本补充计划,年底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将超过8%。因而一级资本充足率整体要求提升对我国银行业基本没有影响。

华泰证券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实质影响小。按照进度,我国大型银行在2010年末开始试行巴塞尔新协议,2013年大型银行全部实施。在过渡期间,对大银行实行双轨制,即新老办法同时实施。目前银监会还是巴塞尔协议II作为执行的主要标准,同时参考巴塞尔协议III。由于我国银行资本结构相对欧美银行要简单,虚的成分少;同时批发性融资比例低,所以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实质影响小。

国信证券目前银监会已经把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提到了7% ,中小银行的充足率要求为 10%,大型银行的充足率要求为11.5%,在相当程度上达到了巴塞尔III的标准,加上中国的银行的权益基本都是普通股权益,其资本有最强的吸收风险损失的能力,可以认为中国的银行资本充足程度在全球都较高的。《巴塞尔协议Ⅲ》在此两项上对中国银行业影响不大。

桑福德-伯恩斯坦公司分析师维纳即便马上执行,新的巴塞尔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也将是微乎其微。截至6月30日,在香港上市的七大中国内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超过新规。

此外,如果《巴塞尔协议III》得到严格执行,那么对大多数全球大银行来说都是增加了资本,而降低了利润,也就是降低了利润率,降低了他们的国际竞争能力,这就为中国的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了国际竞争机会。

中国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规模都居世界银行业的前列,工商银行更是雄踞世界第一,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分居二三位,工商银行盈利最多,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盈利分居第二和第四位。中国的几大国有商业银行早就有心到国际舞台上去闯一闯,但是面对国际金融大鳄的竞争力,其底气还嫌不足。

前一时期欧美方面提出征收银行税,以建立银行应对金融危机的基金。

中国不同意。因为中国几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是国有的,因而不存在不能应付危机的问题。而征收银行税则增加了银行的负担,使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本来就具有很强竞争力的国际银行面前仍落下风。而《巴塞尔协议III》则不同,它增加了国际大银行的负担,而对中国的银行没有多大影响。但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国际竞争力不在此,中国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率远高于国际银行坏账水平,中国的银行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也与国际有着不小差距,可能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中国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高于国际水平。因此,中国的大型商业银行要冲上国际舞台,利用《巴塞尔协议III》当然是个机会,但更要控制自身风险、提高自身服务水平。`

四.《巴赛尔协议》的意义

《巴塞尔协议III》的最终通过标志着全球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监管体系发生了重大变革,银行体系的健康与具备充足的抵御风险能力,将会大幅度的降低由于金融体系的单一问题而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的可能,而这也正是应对未来金融危机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在这种意义上,银行业者付出短期的阵痛,而换来长时间的稳定发展,无疑也是投资者所希望看到的局面。

《巴塞尔协议III》的出炉是近几十年来全球银行监管改革重要里程碑,也是近几十年来针对银行监管领域的最大规模改革。

参考文献:

1.陈燕玲,“新巴塞尔协议及其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02年9期

2.国研网金融研究部研究员国研网《金融中国》9月度分析报告

3.刘聪,《巴塞尔协议III》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2010年12月

4.《巴赛尔协议III》全文

5. 巴塞尔协议Ⅲ通过:中资银行长期面临挑战https://www.360docs.net/doc/e618479577.html,

最新巴塞尔协议三中英 对照 https://www.360docs.net/doc/e618479577.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Group of Governors and Heads of Supervision announces higher global minimum capital standards 12 September 2010 At its 12 September 2010 meeting, the Group of Governors and Heads of Supervision, the oversight body of 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announced a substantial strengthening of existing capital requirements and fully endorsed the agreements it reached on 26 July 2010. These capital reforms, together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a global liquidity standard, deliver on the core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reform agenda and will be presented to the Seoul G20 Leaders summit in November. The Committee's package of reforms will increase the minimum common equity requirement from 2% to 4.5%. In addition, banks will be required to hold a capital conservation buffer of 2.5% to withstand future periods of stress bringing the total common equity requirements to 7%. This reinforces the stronger definition of capital agreed by Governors and Heads of Supervision in July and the higher capital requirements for trading, derivative and securitisation activities to be introduced at the end of 2011. Mr Jean-Claude Trichet, 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and Chairman of the Group of Governors and Heads of Supervision, said that "the agreements reached today are a fundamental strengthening of global capital standards." He added that "their contribution to long term financial stability and growth will be substantial. The transition arrangements will enable banks to meet the new standards while supporting the economic recovery." Mr Nout Wellink, Chairman of 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and President of the Netherlands Bank, added that "the combination of a much stronger definition of capital, higher minimum requirements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new capital buffers will ensure that banks are better able to withstand periods of economic and financial stress, therefore supporting economic growth." Increased capital requirements Under the agreements reached today, the minimum requirement for common equity, the highest form of loss absorbing capital, will be raised from the current 2% level, before the application of regulatory adjustments, to 4.5% after the application of stricter adjustments. This will be phased in by 1 January 2015. The Tier 1 capital requirement, which includes common equity and other qualifying financial instruments based on stricter criteria, will increase from 4% to 6% over the same period. (Annex 1 summarises the new capital requirements.) The Group of Governors and Heads of Supervision also agreed that the capital conservation buffer above the regulatory minimum requirement be calibrated at 2.5% and be met with common equity, after the application of deductions. The

信号完整性:信号反射 时间:2009-04-17 21:12来源:未知作者:于博士点击: 12021次 信号沿传输线向前传播时,每时每刻都会感受到一个瞬态阻抗,这个阻抗可能是传输线本身的,也可能是中途或末端其他元件的。对于信号来说,它不会区分到底是什么,信号所感受到的只有阻抗。如果信号感受到的阻抗是恒定的,那么他就会正常向前传播,只要感受到的阻抗发生变化,不论是什么引起的(可能是中途遇到的电阻,电容,电感,过孔,PCB转角,接插件),信号都会发生反射。 那么有多少被反射回传输线的起点?衡量信号反射量的重要指标是反射系数,表示反射电压和原传输信号电压的比值。反射系数定义为:。 其中:为变化前的阻抗,为变化后的阻抗。假设PCB线条的特性阻抗为50欧姆,传输过程中遇到一个100欧姆的贴片电阻,暂时不考虑寄生电容电感 的影响,把电阻看成理想的纯电阻,那么反射系数为:,信号 有1/3被反射回源端。如果传输信号的电压是3.3V电压,反射电压就是1.1V。 纯电阻性负载的反射是研究反射现象的基础,阻性负载的变化无非是以下四种情况:阻抗增加有限值、减小有限值、开路(阻抗变为无穷大)、短路(阻抗突然变为0)。 阻抗增加有限值: 反射电压上面的例子已经计算过了。这时,信号反射点处就会有两个电压成分,一部分是从源端传来的3.3V电压,另一部分是在反射电压1.1V,那么反射点处的电压为二者之和,即4.4V。 阻抗减小有限值: 仍按上面的例子,PCB线条的特性阻抗为50欧姆,如果遇到的电阻是30欧姆,则反射系数为,反射系数为负值,说明反射电压为负电 压,值为。此时反射点电压为3.3V+(-0.825V)=2.475V。 开路: 开路相当于阻抗无穷大,反射系数按公式计算为1。即反射电压3.3V。反射点处电压为6.6V。可见,在这种极端情况下,反射点处电压翻倍了。 短路: 短路时阻抗为0,电压一定为0。按公式计算反射系数为-1,说明反射电压为-3.3V,因此反射点电压为0。 计算非常简单,重要的是必须知道,由于反射现象的存在,信号传播路径中阻抗发生变化的点,其电压不再是原来传输的电压。这种反射电压会改变信号的

广州城中村的形成和发展 2.1 广州城中村的形成原因 城中村是在我国特有的二元城乡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及其行政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由乡村向城市过度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快速发展进程中遗留下的产物。 城中村的真正形成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城市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不断向外扩展而逐渐形成的。李俊夫认为,城中村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前纯粹的农村聚落阶段、80—90年代的城—村过渡阶段和90年代以后完全的城中村阶段。[9】从广州市城中村的形成与发展看,这个分析是符合广州市的实际的。 2.1.1 城乡分治的二元管理体制是城中村形成的制度性原因。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户口迁移、粮食供应、就业安排、福利保障等当面严格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实施“城市”与“乡村”分属不同的机构管理体制。城乡分治的二元管理体制的存在,使得“城市”与“乡村”分属不同的机构体系管理,城市在对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真空,城市规划管理范围及建设管理法规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留用地等的管理无效,这是造成城中村形成的根本制度原因。 2.1.2 快速的城市化发展是城中村问题形成的主要外部推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都进入了快车道,城市本身的扩展,尤其是大项目的建设带动了城市的向外扩张,加速了乡村向城市的过渡。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建设用地以面状外延式沿交通干道迅速扩展,越来越多原属于郊区的农村居民点被圈入城市发展用地范围,城市开始突破原有界限向外征地扩张,一部分城郊农村的土地被以国家的名义征用,受土地产权限及拆迁补偿等因素的影响,原农村居民点拆迁开发成本较高,政府和建设用地单位为降低补偿成本,在征地建设过程中只征空地,不征村落。致使农村土地转变成建成区后,农村人口、农村居住聚落逐渐成为都市海洋中的“孤岛”。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城中村问题。 2.2 广州城中村的发展现状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和启示 2010年9月12日,由包括中国在内的共27个国家银行业监管部门和央行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召开了央行行长及监管当局负责人会议,此次会议上通过的全球银行业监管改革方案即《增强银行业抗风险能力》和《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与监测的国际框架》两项文件,按照习惯称其为《巴塞尔协议III》。 一、《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布的细节,《巴塞尔协议III》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一)最低资本金比率 一级资本金必须主要由普通股和留存收益构成,下限由4%上调至6%,根据协议安排,过渡期限为2013年升至4.5%,2014年为5.5%,到2015年达到6%,对于非股份制银行将建立合理的标准确保其资产质量,不再符合一级资本金要求的金融工具将自2013年始以每年10%的速度退出;仅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下限水平将自目前的2%提高至4.5%,过渡期限为2013年升至3.5%,2014年为4%,2015年达到4.5%;巴塞尔委员会还首次提出了2.5%的资本留存缓冲(Capital Conservation Buffer)要求,由扣除递延税及其他项目后的普通股权益组成,目的在于确保银行在危机时持有用于“吸收”损失的缓冲资金,资本留存缓冲的规定将于2016年1月起用,到2019年1月完全生效。协议规定银行缓冲资本在危机中可适当减少,但若接近于零,则银行派息、回购股票和发放奖金等行为将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限制。以上各项规定将使得各国银行到2019年时最低核心资本金比率达到7%,最低一级资本金比率达到8.5%。 (二)反周期超额资本缓冲(Counter-cyclical Buffer)

浅析国际贸易中文化因素冲突的表现 【摘要】随着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并没有使全球文化向一体化发展,而是朝着各自特色的多元化方向发展,这些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产生了不同的贸易要求,也相应的出现了冲突,在国际贸易中具体表现在价值观念因素的冲突、思维方式因素的冲突和行为规范因素的冲突。 【关键词】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 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在经济运行、国际贸易交往时,文化与经济日益被连结在一起,经济文化化、文化经济化成了国际化的一个突出迹象。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特殊文化背景与文化环境日益为各国重视,尤其是意识形态层面即政治、法律、艺术、道德、哲学、宗教等方面。然而随着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并没有使全球文化向一体化发展,而是朝着各自特色的多元化方向发展,这些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产生了不同的贸易要求,也因文化差异产生了文化冲突。一方面,经济一体化打破了各种地域文化间彼此隔绝的封闭状态,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和大众文化层面日益趋同;另一方面,经济一体化加剧了文化在深层的价值观方面的差异和冲突,使得全球价值观与本国价值观处于尖锐的矛盾之中。如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道德与法律、合法与不合法等文化因素的冲突。在国际贸易中,文化的冲突会产生贸易壁垒和摩擦,使得贸易受文化因素的影响也越发地突显,世界贸易中文化差异的存在已影响到国际间的贸易活动,国际贸易中的文化因素所产生的各国文化之间的冲突正是全球经济贸易的必然结果和具体体现,使得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与各国文化多元化构成了当今世界的一对矛盾。 一、价值观念因素的冲突 各国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在各自民族的历史传承和文明演绎下都有着截然不同的差别,特别是在现实制度的影响下使得人们在贸易活动中习惯用自己的价值观和认知去左右对方的行为,或是直接忽视对方的价值观和信仰的重要性,这势必会影响到贸易双方的合作,形成贸易中常出现的价值观念的冲突。从宏观上来说,价值观念的冲突主要表现在经济贸易与意识形态、贸易规则中公平与效率的冲突等方面。一方面,欧美经济强国无论是在经济还是在文化科技上都占据强势地位和优势。这些有利的内部条件使得它在政治民主化、人权保障、市场经济制度等方面简化成一套意识形态教条,并把其作为一种普世的行为准则加以推行,人为地制造经济贸易与意识形态的冲突。另一方面,由于价值取向和文化需求的不同,在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制定时,发达国家体现的是要求对人权标准、劳工标准、环保标准、质检标准等严格措施,推行人文贸易;发展中国家体现的是要求摆脱贫困和谋求发展,实行差别与特殊差别待遇,推行农产品和服装等领域的自由贸易。由于这些相互对抗的深层次价值观念势必会造成贸易规则中公平和效率的价值观冲突问题,因而使得在每次贸易谈判中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并且谈判效率极为低下。

“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结合部的村落已逐渐位于中心城区之中,形成了“城市里的村庄”,即所谓的“城中村”。“城中村”的存在已成为影响城市建设,制约城市发展的一大顽疾。毋庸置疑,破解这一难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消除体制障碍是关键,改革产权制度是根本。 一、“城中村”存在问题的分析 “城中村”是城市急剧膨胀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所产生的结果,其无序化建设和发展给现代城市带来了诸多问题。一是因土地制度的城乡差异,造成“城中村”土地权属和使用混乱,建筑密度大,土地利用率低,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屡禁不止,接吻楼、握手楼、贴面楼比比皆是。二是村内道路等级很低且不成体系,道路狭窄弯曲,消防车、救护车难以进入,安全隐患多,抗灾能力极低。三是村内环境卫生、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缺乏,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不足,“脏、乱、差”现象严重,与城市景观极不协调。四是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大部分随城市发展涌入城市的外来人员多愿意选择租金较低、又接近就业地或交通便利的“城中村”居住。结果一方面,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造成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城中村”人口结构复杂,村民、外来人员、居民混合,“黄、赌、毒”等社会问题突出,各项管理措施严重滞后,社会综合治理压力很大。五是传统农村文化尚未与现代城市文明接轨,私房出租的巨大收益并未带来村民素

质的提高,富裕之后不思进取,不工作、不读书的现象在中青年村民中蔓延。等等这些使“城中村”改造成为必然。 二、“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现象,追根溯源,其形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城乡二元体制并存是“城中村”的主要成因。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户口迁移、粮食供应、就业安排、福利保障等方面严格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城乡分割明确。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不断扩充城市的区域空间,将城郊农村纳入统一管理,由于村落特有的独立性和封闭性,这些村庄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即形成了城市里的农村社区——“城中村”。管理政策存在的巨大差异,导致行政管理制度条块分割,原有的行政区划缺乏科学性,被征用后的村镇始终未被国家同步从制度上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范畴,在城市中逐步形成一个特殊区域,无法与城市同步协调发展。 (二)土地产权模糊也是城中村问题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由规定可知,我国存在国有产权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两种形式,一般而言,城市中实施国有产权制度,农村和城郊中采用集体产权制度。由于城市的向外发展,必然向农村扩张,城郊结合部的土地变得稀缺,土地

昆 明 市 城 中 村 问 题 形 成 的 探 索 班级: 姓名: 学号:

一、昆明市城中村现状特征及原因分析 1.1昆明市城中村形成回顾 1.1.1昆明市城市化发展历程 回顾昆明市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①城市发展恢复期:即 1950—1966 年的全面实行计划经济和建设起步时期,依托老城的商业文化设施,新区和市郊工业片区开始发展,区域城市化开始起步。城市建成区逐年向外扩展,周围的近郊村庄与城市连接,城中村开始萌芽。 ②城市发展停滞期:即 1966—1976 年十年“文化大革命”,城市发展基本陷入停滞状态。 ③城市发展重振期:“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一直到 1992 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城市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增长迅速,城市规模从 1978 年的建成区面积约 28km2和 110 万人增加到 1992 年约 70km2和 180 万人。距离城市较近的村庄慢慢被城市包围,许多城中村逐步形成。 ④城市发展高速期:1992 年至今,昆明由西部改革开放的末梢走向对东南亚开放的前沿,市场经济的转轨使得第三产业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用地快速扩张。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 250km2,人口约 270 万,特别是大量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使得城中村问题日益突出。 1.1.2昆明市城中村发展阶段 昆明市城中村的发展演变是同昆明市的城市发展同步的,昆明城市发展的高潮期,也是城中村快速形成的阶段。因此,昆明城中村的发展有着明显的阶段性,但其最终所形成的土地开发方面的特点是共同的。 一、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 村庄的发展独立于城市的发展进 程,发展速度较缓慢。 80 年代以 前,东庄、大树营等村庄还在城市 建成区的边缘,当时的城市向外扩 展的用地需求有限,城市的发展对 散布在其周围的农村尚未构成较 大的影响。各村的村民以务农为主, 尚无能力建多层住宅,六七十年代 新建和翻建的村民住宅基本上也 都是一、二层的土基房,以村民自 用为主,从建筑外观上看有明显的 特点。 二、进入 80 年代以后,城市化加快,市区内的城中村开始真正萌发。 80 年代以后,昆明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数量的迅速增加和城市建设用地的大量需求使得城市范围不断向外扩展,对城市周围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成为解决用地需求的主要途径。在这一阶段的土地征用过程中,一些农村集体失去了用于进行农业生产的耕地,一部分农民转为非农人口,农民的生产方式也由务农转向做工和经商,人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对住房的需求也有显著增加。此一时期,农民的建房积极性很高,在宅基地上自建的住宅层数多为 4——5 层。靠近城市旧城区的村庄逐渐被包容到城市建成区当中,这一部分村落的村民开始在建房自用的基础上,对外出售或出租住房。与此同时,由于

Group of Governors and Heads of Supervision announces higher global minimum capital standards 12 September 2010 At its 12 September 2010 meeting, the Group of Governors and Heads of Supervision, the oversight body of 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announced a substantial strengthening of existing capital requirements and fully endorsed the agreements it reached on 26 July 2010. These capital reforms, together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a global liquidity standard, deliver on the core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reform agenda and will be presented to the G20 Leaders summit in November. Increased capital requirements These capital requirements are supplemented by a non-risk-based leverage ratio that will serve as a backstop to the risk-based measures described above. In July, Governors and Heads of Supervision agreed to test a minimum Tier 1 leverage ratio of 3% during the parallel run period.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the parallel run period, any final adjustments would be carried out in the first half of 2017 with a view to migrating to a Pillar 1 treatment on 1 January 2018 based on appropriate review and calibration. Transition arrangements The Governors and Heads of Supervision also agreed on transitional arrangements for implementing the new standards. These will help ensure that the banking sector can meet the higher capital standards through reasonable earnings retention and capital raising, while still supporting lending to the economy. The transitional arrangements, which are summarised in Annex 2, include: National implementation by member countries will begin on 1 January 2013. Member countries must translate the rules into national laws and regulations before this date. As of 1 January 2013, banks will be required to meet the following new minimum requirements in relation to risk-weighted assets (RWAs): 4.5% Tier 1 capital/RWAs, and

国际贸易对国际物流的影响研究 【 论文摘要 】 国际物流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并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国 际贫易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国际物流与国际贫易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系。 要实现国 际贸易, 完成把商品从一国运送到另一国指定的地点并交给客户, 必须实现国际物流。 国际 物流的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国际贾易的环境, 建立以服务国际贾易为导向的现代物流体系, 将 会为国际贸易提供各种便利的条件,使国际贸易得到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国际贸易 国际物流 政策 一、国际贸易的发展过程 (一) 、国际贸易的现状与前瞻 进入 21 世纪,西方国家受周期性和结构性因素的影响而先后陷入衰退,再加上美元汇 率的变化、 国际债务、战争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国际贸易的增长速度连年下降,而且波动较 大,国际贸易增长率从 2001 年的 2 %上升到 2005 年的 3 %, 2008 年又下降到 2

%, 2009 年 回升到 3.5 %, 2011 年上升到 4 %, 2012 年可望增长到 6 %左右, 2012 年后,增长速度还要 加快。但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 21 世纪头十年,国际贸易的基本走势是初期快速增长,中后期增速减缓,其推动力主要来自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 但是与产业结构变动直接关联的技术大周期正处在上升阶 段, 还没有重大突破, 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发展以及发展中国家沉重的债务负担等因素的制约, 国际贸易出现大幅度增长的可能性不大。 (二)国际贸易发展的动力 1 、生产力发展 生产力发展为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准备物质基础, 生产力的进步, 分工细化, 导致生 产效率的极大提高,在满足本国之后有剩余出口。 国际贸易是在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 定的阶段时才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它是一个历史范畴。 国际贸易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基本的 条件, 一是要有国家的存在, 二是产生了对国际分工的需要, 而国际分工只有在社会分工和 私有制的基础上才可能形成。 这些条件不是人类社会一产生就有的, 而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

功率MOSFET的寄生振荡和振铃 概述: 本文档说明了功率MOSFET发生寄生振荡和振铃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应用说明 目录 概述: (1) 目录 (2) 1.单管MOSFET的寄生振荡和振铃 (3) 2.形成振荡网络 (3) 2.1. 振荡现象 (3) 2.1.1. 反馈电路(正反馈和负反馈) (4) 2.1.2. 振荡条件 (4) 2.2. MOSFET振荡 (5) 2.2.1. MOSFET反馈环路 (5) 2.2.2. 科尔皮兹振荡器 (6) 2.2.3. 哈特利振荡器 (7) 2.3. 用于开关应用的MOSFET(MOSFET独立运行)的寄生振荡 (7) 2.3.1. 寄生振荡电路(寄生振荡环路) (8) 2.3.2. 寄生振荡的条件 (10) 2.4. 缓解寄生振荡 (10) 3.漏极电感导致的电压振铃 (11) 3.1. 机理 (11) 3.2. 缓解振铃 (12) 4.源极引线和线路杂散电感引起的电压 (12) 4.1. 缓解振铃 (13) 5.模拟和减少MOSFET的振荡和振铃 (14) 5.1. 振荡器 (14) 5.1.1. 振荡现象 (14) 5.1.2. 缓解振荡 (16) 5.2. 漏极杂散电感导致的振铃 (17) 5.2.1. 振铃模拟 (17) 5.2.2. 缓解振铃 (18) 5.3. 源极引线和线路杂散电感引起的振铃 (19) 5.3.1. 振铃模拟 (19) 5.3.2. 缓解振铃 (21)

1. 单管MOSFET的寄生振荡和振铃 本节讨论了MOSFET在开关应用中的寄生振荡和振铃。栅极电压的振荡和振铃会导致发生误开关,增大功率损耗并导致MOSFET发生永久损坏。 MOSFET振荡和振铃的主要原因如下: (1) 形成振荡电路 电路中形成了振荡网络,并导致MOSFET发生寄生振荡。 (2) 漏极和源极中的浪涌电压 关断期间漏极和源极之间的振铃电压会通过栅漏电容C gd的正反馈环路回到栅极端子,并导致栅极电压发生振荡。 (3) 源极电感 关断期间由漏源电流的di/dt引起的电压和源极引线和线路杂散电感可能导致MOSFET的栅源环路发生LCR谐振。(由源极电感引发的振铃) 其它因素也可能导致发生振荡和振铃,但杂散电感在使用MOSFET时重点关注。 2. 形成振荡网络 2.1. 振荡现象 振荡是电子电路在未从外部源接收振动能量的情况下使其自身发生电压和电流振动的现象。实际上,由于电路中有电阻,因此振荡会随时间而衰减(除非为电路供应所损失的能量)。 发生振荡的条件包括: (1) 相位条件 从输出到输入的反馈信号在振荡频率下与输入信号同相。(正反馈环路) (2) 振幅条件 电路中无源元件导致的损耗低于放大器获得的增益。 电路有正反馈且提供补偿该损耗的增益时,会发生振荡。

由27个国家的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0年9月12日宣布,世界主要经济体银行监管部门代表当日就《巴塞尔协议III》达成一致。《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 由27个国家的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2日宣布,世界主要经济体银行监管部门代表当日就《巴塞尔协议III》达成一致。根据该协议,全球各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提升至7%,是现行标准2%的三倍多。 《巴塞尔协议III》的出炉是近几十年来全球银行监管改革重要里程碑,预计该协议将于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获得批准。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其中,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此外,各银行还需增设“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由此被提高至7%。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间分阶段执行。 分析人士认为,各国央行和监管部门希望这些改革能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同时确保银行持有足够储备金。《巴塞尔协议III》将撼动全球金融业,降低银行高风险业务比重,压缩盈利空间,改变金融行业现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顾问朱民13日在2010夏季达沃斯论坛就这一话题指出,尽管《巴塞尔协议III》向全球银行提供了一定时间作为缓冲适应期,仍可能有一部分银行无法达到资本新规的要求,需要从市场上筹集资金。 《新巴塞尔协议无碍中国银行业业,8年过渡期刺激海外银行股大涨》“经过近九个月的磋商和讨价还价,旨在加强全球银行体系资本要求的《巴塞尔协议III》终于在上周末出炉。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7个成员经济体12日共

第三章新古典贸易理论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C 3、A 4、A 5、C 6、A 7、B 8、B 9、C 二、名词解释 1、生产要素和要素价格:生产要素指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的主要因素或在生产中必须投入或使用的主要手段,通常指土地、劳动、资本、企业家的管理才能等。(技术知识、经济信息);要素价格指生产要素的使用费用,又称为要素的报酬。例如:土地的租金、劳动的工资、资本的利息、管理的利润等。 2、要素禀赋与要素丰裕:要素禀赋指一国所拥有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数量。要素丰裕度指一国所拥有的各种生产要素的相对丰富性。 3、要素密集度和要素密集型产品:要素密集度指单位产品生产中某种要素投入比例的大小。 要素密集型产品指根据产品里面投入的所占比例最大的生产要素不同,把产品分成不同的种类,即哪种生产要素在这种产品中所占比例最大,就把这种产品叫作这种生产要素密集型产品。如生产小麦投入的土地占的比例最大,就把小麦称为土地密集型产品。 4、里昂惕夫之谜:指里昂惕夫运用投入产出法对于1947年美国进出口贸易构成分析后得出了与要素禀赋论结论相反的结果。根据要素禀赋理论,资本丰裕的美国应该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但里昂惕夫验证的结果确是美国出口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 5、H-O定理:各国将出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丰富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而进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稀缺要素生产的产品。 6、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国际贸易将使生产要素的实际收益均等化。 7、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国际贸易有益于一国使用其丰富要素进行的生产,但减少稀缺要素的实际收入。 8、罗勃津斯基定理:如果商品和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不变,在两种生产要素中,其中一种要素的数量增加,而另一种的数量保持不变;那么密集使用前一种生产要素的产品其绝对产量将增加,而密集使用另一种生产要素的产品其绝对产量将减少。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四、简答题 1、为什么俄林认为要素价格均等化只是一种趋势? 答:(1)影响市场价格的因素复杂多变,不同地区的市场又存在差别,价格水平难以一致。(2)生产要素在国际间难以充分流动,即使是在国内,生产要素在部门间的移动也不是完全充分的。(3)某一产业对几个要素的需求往往是“联合需求”,而且这种结合具有整体性和固定性,从而影响了要素价格的均等。 (4)集中的大规模生产必然使一些地区要素价格相对较高,而另一些地区要素价格相对较低。 2、俄林生产要素禀赋说的三个主要结论是什么? 答:(1)每个区域或国家利用它的相对丰富的生产要素从事商品生产就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反之就处于不利地位,所以每个国家在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体系中应生产输出密集使用其丰裕要素生产的商品,进口密集使用其稀缺要素生产的产品; (2)区域贸易或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是各个国家之间的价格差; (3)商品贸易一般趋向于消除工资、地租、利润等生产要素收入的国际差别,导致国际间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趋于均等化。

巴塞尔协议1、2、3内容总结 巴塞尔协议Ⅰ 1988年巴塞尔协议全称为《统一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其目的是通过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减少各国规定的资本数量差异,加强对银行资本及风险资产的监管,消除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1988年巴塞尔协议基本内容由四方面组成: 1、资本的组成。巴塞尔委员会认为银行资本分为两级。第一级是核心资本,要求银行资本中至少有50%是实收资本及从税后利润保留中提取的公开储备所组成。第二级是附属资本,其最高额可等同于核心资本额。附属资本由未公开的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普通呆账准备金)、带有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长期次级债务和资本扣除部分组成。 2、风险加权制。巴塞尔协议确定了风险加权制,即根据不用资产的风险程度确定相应的风险权重,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总额:一是确定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风险权数,即将不用资产的风险权数确定为五个档次:分别为0、10、20、50、100。二是确定表外项目的风险权数。确定了1、20、50、100四个档次的信用转换系数,以此再与资产负债表内与该项业务对应项目的风险权数相乘,作为表外项目的风险权数。 3、目标标准比率。总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之比为8%(其中核心资本部分至少为4%)。 银行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加权风险资产 4、过渡期和实施安排。过渡期从协议发布起至1992年底止,到1992年底,所有从事大额跨境业务的银行资本金要达到8%的要求。 1988年巴塞尔协议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确立了全球统一的银行风险管理标准;二是突出强调了资本充足率标准的意义。通过强调资本充足率,促使全球银行经营从注重规模转向资本、资产质量等因素;三是受70年代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的影响,强调国家风险对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作用,明确规定不同国家的授信风险权重比例存在差异。 巴塞尔资本协议Ⅱ 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 ①第一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仍然是新资本协议的重点。该部分涉及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有关的最低总资本要求的计算问题。最低资本要求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受规章限制的资本的定义、风险加权资产以及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最小比率。其中有关资本的定义和8%的最低资本比率,没有发生变化。但对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问题,新协议在原来只考虑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总的风险加权资产等于由信用风险计算出来的风险加权资

、声反馈产生地原因 声反馈是音箱声音能量地一部分通过声传播地方式传到传声器而引起地啸叫现象,在出现啸叫前地临界状态,会出现振铃声(即声音停止后地高频尾声),此时一般也认为是声反馈现象.将音量衰减后,定义为最高可用增益,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声反馈现象发生. .声反馈产生地条件 ()传声器与音箱同时使用; ()音箱放送地声音能够通过空间传到传声器; ()音箱发出地声音能量足够大、传声器地拾音灵敏度足够高. 在扩声系统中,当使用传声器拾音时,由于传声器地拾音区域与音箱地放音区域不可能采取隔离措施时,音箱发出地声音通过空间传到传声器,由于放大电路增益过高而导致声反馈(回授).一般来说,只有在扩声系统中才存在啸叫问题,在录音和还音系统中根本不具备产生啸叫条件.如录音系统中只有监听用音箱,录音棚中传声器地使用区域与监听音箱地确良放音区域是互相隔离地,不具备声音回授地条件;而在电影还音系统中几乎不使用传声器,即使偶尔使用传声器,也是在放映室中做语言近讲拾音,放映音箱距传声器很远,所以也就不可能发生声反馈.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扩声系统出现啸叫地主要原因是系统中某些频率地声音(信号)过强,当提升传声器通路增益时,由于这些过强地频率率先到达声反馈所需要地强度条件如果该频率地反馈类型恰为正反馈,则必然在此频率上出现自激振荡现象,自激振荡频率地高低,表现为啸叫声音音调地高低.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声反馈产生地原因 ()房间地形状及声学状况 任何一个房间都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声学共振腔体,共振会使某些频率地声音被除数格外加强.按建声原理,不同体形和容积地房间其共振频率是不同地,通过房间简正共振公式,可算出一个房间地共振频率;另一方面,吸声材料对不同频率地反向和吸收也是不同地,不同材料对不同频率地吸声系数差异很大,吸声结构地不同也会导致对不同频率地吸收不尽相同.故房间地声学状态(主要是声染色情况)对于声反馈地作用不可低估.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音箱频响地起伏与振铃模态 音箱地发音单元为扬声器,由于材料和结构等多方面原因,任何一只扬声器都不可能保证频响曲线绝对平直,肯定会有某些频率出现尖峰地情况.于是,在音箱放音时,扬声器发出地声音就会出现某些频率声音过强地现象,这个过强频率地声音就有可能造成啸叫.扬声器安装在音箱中,音箱腔体地机械共振和腔体地声学共振会产生一种振铃模态(),这种振铃模态会导致声染色地发生,即音箱发出地声音中某些频率成分过强,在此频率上也可能产生声反馈.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传声器对某些频率地拾音灵敏度过高 传声器地频响特性是决定传声器音色和适用范围地重要条件.与扬声器一样,传声器地频响曲线也不可能保证绝对平直,对某些频率地拾音灵敏度过高地情况在所难免,这就是说,传声器对于各个频率地拾声灵敏度不同,这就会造成对某些频率地声音输出过强,其结果就可能在这些频率出现声反馈现象.一般来说,传声器在高频段中地某些频率灵敏度偏高,故更容易在高频产生啸叫.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声反馈地危害 声反馈现象一旦发生,轻者会造成传声器通路音量无法调大,调大后啸叫非常严重,对现场演出会造成恶劣影响,或传声器声音开大后出现声音振铃现象(即位于声反馈临界点时

“城中村”问题的制度成因及治理思路——城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 王华春/唐任伍/陆劲 2012-10-14 21:57:19 来源:《宁夏社会科学》(银川)2005年06期第77~80页 【作者简介】王华春,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内蒙古财经学院经济学系兼职教授(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 唐任伍,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北京100875); 陆劲,浙江工商大学财务处会计师。(浙江杭州310012) 【内容提要】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管理体制、集体土地产权的“虚位”及城乡二元管理混乱等是“城中村”形成的制度根源。“城中村”问题的本质在于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城市化过程中弱势群体的利益。随着房地产业的繁荣及城市的不断扩张,相应地段的级差地租日益增大,各方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土地资产收益,出现了许多不协调的现象。建设节约型社会重大战略抉择的提出为“城中村”的治理和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巨大的动力。 【关键词】城市化/城中村/治理思路/优化配置 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4年的41.8%,1978~1998年城市化年均增长速度为0.77,1999~2004年年均增长速度提高到1.40。在城市规划方面表现为人口增长与面积的扩张,由于城市扩张速度快,大量地区

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社区被城市建设用地所包围,形成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成为“城中村”。“城中村”是指被现代化城市建筑所包围的破旧城区,它被形象地称为“城市包围农村的运动”。“城中村”已成为掣肘城市可持续发展、集约使用城市有限土地资源的矛盾焦点。“城中村”成为城市化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城中村”的制度成因 1. 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是形成“城中村”的根本原因。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目前没有实质性改变。在类似的二元管理体制存在条件下,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投资方面存在偏重于城市,相对忽视原来城郊接合部即已形成的“城中村”地区。二元管理体制也使得两者在教育投入上出现向城市倾斜而对城郊接合地区投入相对较少,从而形成就业技能上的差别。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户口、就业、福利等方面严格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城中村”村民尽管已生活在城市,但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即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民没有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 2. 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城中村”形成的直接原因。在实际上已经城市化的地区或者即将城市化的地区,由于土地性质存在差别而采取不同的土地管理形式,因而集体土地实际上从事国有土地的一些功能。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土地产权归国家所有,而农村土地产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国家可以征用农用地,但不能征用宅基地,已被城市包围的“城中村”的住宅用地和部分村集体房产用地至今仍归村集体所有。村民仍被固化在集体土地上,身份还是农民。 土地归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但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主体不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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