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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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引言和A部分

目录

引言

1 宗旨

2 定义

A部分-强制性衡准

第1章总则

1.1 适用范围

1.2 波浪中的动态稳性现象

第2章-总体衡准

2.1 总则

2.2 关于复原力臂曲线特性的衡准

2.3 强风和横摇衡准(气候衡准)

第3章-某些类型船舶的特殊衡准

3.1 客船

3.2 5,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油船

3.3 载运木材甲板货的货船

3.4 散装运输谷物的货船

3.5 高速船

引言

1 宗旨

1.1 本规则旨在提出强制性和建议性的稳性衡准及其他确保安全操作船舶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这些船舶、船上人员以及环境构成的风险。本引言和规则的A部分涉及强制性衡准,B部分包含建议和附加的导则。

1.2 除非另行说明,本规则载有适用于长度为24 m及以上的以下类型船舶和其他海上运载工具:

.1 货船;

.2 运输木材甲板货物的货船;

.3 客船;

.4 渔船;

.5 特种用途船舶;

.6 近海供应船;

.7 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

.8 平底船;及

.9 甲板上装载集装箱的货船和集装箱船。

1.3 主管机关可以对新颖设计的船舶或本规则未作规定的船舶做出设计方面的补充要求。

2 定义

就本规则而言,下述定义适用。所用术语如未在本规则中定义,则经修订的《1974年安全公约》中的定义适用。

2.1 主管机关系指船舶有权悬挂其国旗的国家的政府。

2.2 客船系指经修正的《1974年安全公约》第I/2条所定义的载运12名以上旅客的船舶。

2.3 货船系指除客船、军事船舶和运兵船、非机动船、原始方式建造的木船、渔船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以外的任何船舶。

2.4 油船系指主要为了在其货物处所散装油类而建造或改造的船舶,包括混装船和《防污公约》附则II中定义化学品船(当其载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为散装油类时)。

2.4.1 混装船系指设计成既可散装运输油类又可散装运输固体货物的船舶

2.4.2 原油船系指从事原油运输的油船。

2.4.3 成品油船系指从事原油以外油类运输的油船。

2.5 渔船系指用于捕捞鱼类、鲸、海豹、海象或其它海洋生物资源的船舶。

2.6 特种用途船舶系指《特种用途船舶安全规则》(第MSC.266(84)号决议)中定义的特种用途船舶。

2.7 近海供应船系指主要从事向近海设施运输补给品、材料和设备,为了在海上装卸货物,居住舱室和驾驶台建筑物设计在船舶前部,后部设有露天货物甲板的船舶。

2.8 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MODU或钻井装置)系指能够为勘探或开采液态或气态的碳氢化合物、硫或盐等海底资源而从事钻井作业的船舶。

2.8.1 柱稳式钻井装置系指用支柱或沉箱将主甲板连接到水下船体或桩靴上的钻井装置。

2.8.2 水面式钻井装置系指具有单体或多体

结构的船型或驳船型排水船体,用于漂浮状态下作业的钻井装置。

2.8.3 自升式钻井装置系指其活动桩腿能将船体升至海面以上的钻井装置。

2.8.4 沿岸国系指对装置的钻井作业行使管理控制的国家政府。

2.8.5 作业模式系指钻井装置在就位或转移过程中可能作业或工作的状态或方式。.1 作业状态系指一钻井装置为开展钻井作业而就位,并且环境和运行的组合荷载处于为该种作业所确定的设计限制之内的状态。装置可以处于漂浮状态或处于被支撑在海床上的状态,视具体情况而定。

.2 抗强风暴状态系指一钻井装置可能受到该装置的设计最重环境荷载的状态。假设钻井作业由于环境荷载的严重性已被中断,装置可以处于漂浮状态或处于被支撑在海床上的状态,视具体情况而定。

.3 转移状态系指一钻井装置从一个地理位置移动到另一个地理位置的状态。

2.9 高速船(HSC)1系指能够以等于或大于米每秒(m/s)的最大航速行驶的船舶:

3.7*▽0.1667

其中▽为对应于设计水线的排水量(m3)

2.10 集装箱船系指主要用于运输海运集装箱的船舶。

2.11 干舷系指勘定载重线与干舷甲板之间的距离2。

2.12 船舶长度。长度应取为量自龙骨上边的最小型深85%处水线总长的96%,或沿该水线从首柱前边至舵杆中心的长度,取大者。对于设计成有倾斜龙骨的船舶,计量本长度的水线应与设计水线平行。

2.13 型宽为船舶的最大宽度,对于金属船壳的船舶,从船中量至两舷肋骨型线,对于任何其他材料船壳的船舶,从船中量至船体两舷的外表面。

2.14 型深为从龙骨板顶部量至干舷甲板舷侧处横梁顶部的竖直距离。对木质和混合材料构造船舶,该距离从龙骨槽口的下边缘量起。如船中剖面下部的形状是凹形,或如装有加厚的龙骨翼板,此距离从船底的平坦部分向内延伸线与龙骨侧边相交点量起。对于有圆弧形舷缘的船舶,型深应量至甲板和船侧形线延伸的交点,即将舷缘当作方角设计。如干舷甲板为阶梯形且此甲板的升高部分延伸至超过确定型深的一点,型深应量至从该甲板较低部分延伸且与升高部分相平行的基准线。

2.15 近岸航行系指在一国海岸附近的航行,由该国主管机关确定。

2.16 平底船通常被视为:

.1 非自航;

.2 无配员;

.3 仅载甲板货物;

.4 方型系数为0.9或以上;

.5 宽/深比大于3;

.6 除了用密封盖封闭的小的人孔外,甲板上没有舱口。

2.17 木材系指锯成的木料或木材、木方、原木、木柱、纸浆木材或其他类型的松散或包装木材。本术语不包括木纸浆或类似货物。

2.18 木材甲板货物系指在干舷甲板或上层建筑甲板无遮盖的部分载运的木材货物。本术语

不包括木纸浆或类似货物3。

2.19 木材载重线系指为符合《国际载重线公约》所规定的若干与其结构有关的条件的船舶所勘定的,在货物符合《1991年载运木材甲板货物船舶安全操作规则》(第A.715(17)号大会决议)的积载和系固条件时使用的特殊载重线。

2.20 倾斜试验压重发证系指对试验压重上标出的重量进行验证。试验压重应采用经核验的磅秤予以证明。称重应尽可能在时间上接近,以确保所测重量的精确性。

2.21 吃水系指型基线至水线的垂直距离。

2.22 倾斜试验涉及到移动一系列已知重量的压重,通常是横向移动,然后测量由此造成的船舶平衡倾角的变化结果。通过使用这些信息和应用基本造船学原理,确定船舶的垂直重心(VCG)。

2.23 空载状况系指船舶的各方面均完备,但船上没有消耗品、物料、货物、船员及其个人物品,除营运所需数量的机器和管道液体如润滑剂和液压剂外,船上没有其他任何液体的状况。

2.24 空载检验涉及在倾斜试验时应对船上增加、减少或重新定位的所有物品进行审查,以便能将观察到的船舶状况调整到空载状况。应对每一物品的重量、纵向、横向和垂向位置做出准确测定和记录。使用这些信息、在船舶倾斜试验时通过测量船舶的干舷或经核证的吃水标志所确定的船舶静浮水线、船舶的水静力资料和海水密度,可确定空载排水量和纵向重心(LCG)。对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MODU)和水线不对称的其他船舶或其内

部布置或舣装的偏心重量会造成固有横倾的其他船舶也可测定其横向重心(TCG)。

2.25 服役中倾斜试验系指为验证预先计算的GMC和实际装载状况下的载重重心而进行的倾斜试验。

2.26 稳性仪系指安装在某一特定船上的一台仪器,通过该仪器能够确定该船舶在稳性手册中规定的稳性要求在任何营运装载条件下均满足。稳性仪包括硬件和软件。

A部分

强制性衡准

第1章-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部分第2章下所规定的衡准给出了一系列最低要求,适用于长度为24m及以上的货船4和客船。

1.1.2 第3章下规定的衡准为某些类型船舶的特殊衡准。就A部分而言,引言中的定义适用。

1.2 波浪中的动态稳性现象

主管机关应意识到,某些船舶在风浪中更容易遇到严重稳性状况的危险。为解决此现象的严重后果,在设计中可能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下文确定了航行中可能引起较大横摇角和/或加剧的现象。

考虑到本节所描述的现象,主管机关可以对某一艘或一组特定船舶适用能表明船舶充分安全的衡准。适用此种衡准的任何主管机关应将有关细节通报给本组织。本组织认识到,需要制订和实施以表现为目标的针对本

节所列的已确定现象的衡准,以保证国际统一的安全水平。1.2.1 复原力臂的变化

任何在波谷和波峰状态时复原力臂变化大的船舶可能会出现参数横摇或单纯失去稳性或者出现两种情况的组合。

1.2.2 死船状态下的共振横摇

失去推进和操舵能力的船舶在自由漂浮时可能会受到共振横摇的危险。

1.2.3 横转侧面受风和其他与操纵有关的现象

船舶在顺浪或尾浪时可能无法保持稳定的航线,尽管使用最大操舵,此情况可能会导致最大横倾角。

第2章-总体衡准

2.1 总则

2.1.1 所有衡准均应适用于B部分第

3.3和3.4中所列的所有装载状态。

2.1.2 在B部分第

3.3和3.4中所列的所有装载状态下均应考虑到自由液面效应(B部分3.1)。

2.1.3 如果船上装有防摇装置,主管机关应确认在防摇装置工作时衡准能够得以维持,在供电故障或装置故障时不会导致船舶无法满足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2.1.4 许多因素,例如水线以上结冰、甲板上存水等,对稳性有不利影响。建议主管机关将这些影响考虑在内,只要认为必要。

2.1.5 在航行的各个阶段均应做出安排保持稳性的安全余度,注意到重量的增加,如因吸水和结冰(关于积冰的细节见B部分第6章—对冰的考虑)以及重量的减少,例如由于燃油和物料的消耗而造成的重量减少。

2.1.6 应为每艘船舶提供一份经主管机关批准的稳性手册,手册中载有能使船长按照本规则的适用要求操作船舶的充足信息(见B部分,

3.6)。如果使用稳性仪作为稳性手册的补充,为确定其符合相关稳性衡准,该稳性仪应经过主管机关批准(见B部分,第4章-用稳性仪进行稳性计算)。

2.1.7 如果使用最小营运稳心高度(GM)或最大重心高度(VCG)曲线或图表来确保符合相关的完整稳性衡准,那些限制曲线应延伸到营运纵倾的全范围,除非主管机关同意纵倾的影响不大。如果没有最小营运稳心高度(GM)或最大重心高度(VCG)对应于覆盖全部营运纵倾吃水的曲线或图表,船长必须验证营运状况没有偏离经过研究的装载状况,或者通过计算验证在考虑到纵倾的影响后稳性衡准对此装载状况令人满意。

2.2 关于复原力臂曲线特性的衡准

2.2.1 复原力臂曲线(GZ曲线)下的面积,在横倾角φ=30°或以下时,应不小于0.055米-弧度,在横倾角为φ=40°或以下或者进水角为φf5=40°或以下时,应不小于0.09米-弧度。此外,当横倾角在30°和40°之间或在30°和φf之间,而φf小于40°时,复原力臂曲线(GZ曲线)下的面积应不小于0.03米-弧度。

2.2.2 在横倾角等于或大于30°时,复原力臂(GZ)至少为0.2米。

2.2.3 最大复原力臂应出现在不小于25°的横倾角时。如果这样要求不现实,应经主管机关批准

后,适用基于等效安全水平6的替代衡准。

2.2.4 初始稳心高度GM0应不小于0.15米。

2.3 强风和横摇衡准(气候衡准)

2.3.1 每一船舶承受横风和横摇的综合效应的能力应按下述每种标准装载状况参阅图2.3.1予以证实:

.1 船舶承受到垂直作用于船舶中心线的稳定风压,产生稳定风倾侧力臂(lwl);

.2 假定由于波浪的作用使船舶从合成平衡角(?0)迎风横摇至横摇角(?1)。稳定风的作用所造成的横倾角(?0)不应超过16°或甲板缘淹没角的80%,取小者;

.3 然后使船舶受到阵风压力,产生阵风倾侧力臂(lw2);及

.4 在这些情况下,b区域应等于或大于a区域;如下图2.3.1所示:

图2.3.1 –强风和横摇

图2.3.1中各角的定义如下:

?0 =稳定风作用下的横倾角

?1 = 波浪作用下的迎风横摇角(参见2.3.1.2、2.3.4和脚注6)

?2 =下向进水角(?f)或50°或?c,取其小者,

其中:

?f =不能关闭成风雨密的船体、上层建筑或甲板室上的开口浸水时的横倾角。在适用此衡准时,不会发生连续浸水的小开口不必视为打开。

?c =风压横倾力臂lw2和GZ曲线间的第二截点角。

2.3.2 在2.3.1.1和2.3.1.3中所述的风压横倾力臂lw1和lw2在任何倾斜角度时应为

恒定值并应按下式计算:

lw1 =和

lw2 =

其中:

=504 Pa的风压。经主管机关批准,对于在受限制区域运营的船舶所用的值可酌减=船舶和甲板货水线以上部分的投影侧面积(m2)

=自的中心至水下侧面积的中心或至约一半吃水处的垂直距离(米)

=排水量(吨)

=重力加速度,取9.81米/秒2

2.3.3 如令主管机关满意,可以接受等效于第2.3.2计算的确定风压横倾力臂(lw1)的替代方式。如果开展此种替代试验,应参照本组织制订的导则7。试验中使用的风速应为26 m/s,全范围均匀风速。对于在限制区域中营运的船舶使用的风速值可减少至令主管机关满意的水平。

2.3.4 2.3.1.2中所述横摇角(?1)8应按下式计算:

其中:

X1 = 表2.3.4-1中所示系数

X2 = 表2.3.4-2中所示系数

k =下列系数:

对于无舭龙骨或立龙骨的圆舭型船舶,k=1.0

对于尖舭型船舶,k=0.7

对于有舭龙骨、立龙骨或两者皆有的船舶,k值见表2.3.4-3

r =0.73+0.6 OG/d

其中:

OG = KG-d

d = 船舶平均型吃水(米)

s = 表2.3.4-4中所示系数,其中T系指船舶自然横摇周期。在缺乏足够的信息时,可使用下列近似公式:

横摇周期

其中:

C = 0.373 + 0.023(B/d) –0.043(Lwl/100)。

表2.3.4-1、2.3.4-2、2.3.4-3和2.3.4-4中的符号及横摇周期公式中的符号定义如下:Lwl =船舶水线长度(米)

B =船舶型宽(米)

d =船舶平均型吃水(米)

CB =方形系数(-)

Ak =舭龙骨的总面积,或立龙骨的投影侧面积,或这些

面积之和(m2)

GM =按自由液面效应修正后的稳心高度(m)。

表2.3.4-1 -X1系数值

B/d X1

≤2.4 1.0

2.5 0.98

2.6 0.96

2.7 0.95

2.8 0.93

2.9 0.91

3.0 0.90

3.1 0.88

3.2 0.86

3.4 0.82

≥3.5 0.80

表2.3.4-2 -X2系数值

CB X2

≤0.45 0.75

0.50 0.82

0.55 0.89

0.60 0.95

0.65 0.97

≥0.70 1.00

表2.3.4-3 -k系数值

k

0 1.0

1.0 0.98

1.5 0.95

2.0 0.88

2.5 0.79

3.0 0.74

3.5 0.72

≥4.0 0.70

表2.3.4-4 -s系数值

T s

≤6 0.100

7 0.098

8 0.093

12 0.065

14 0.053

16 0.044

18 0.038

≥20 0.035

(这些表中的数据的中间值可通过线性内插法获得)

2.3.5 2.3.4中所述的表格和公式基于以下船舶的数据:

.1 B/d小于3.5;

.2 (KG/d-1)介于-0.3和0.5之间;和

.3 T小于20 s。

对于参数在以上限制之外的船舶,作为替代方法,横倾角(?1)可通过对标的船舶的模型试验通过MSC.1/Circ.1200号通函中所述的程序来确定。此外,如果主管机关认为合适,可以接受对任何船舶使用替代的确定方法。

第3章-某些类型船舶的特殊衡准

3.1 客船

客船应符合第2.2和2.3的要求。

3.1.1 此外,对于客船,当下文所定义的乘客集中在一舷时所产生的横倾角不应超过10°。

3.1.1.1 应假设每位乘客的最低重量为75千克,但经主管机关批准,此值可以增加。此外,行李重量和分布应经主管机关批准。

3.1.1.2 乘客的重心高度应假设等于:

.1 站立的乘客,在甲板水平上1米。如必要可计入甲板的梁拱和舷弧;及

.2 坐着的乘客,在座位以上0.3米。

3.1.1.3 当评定是否符合2.2.1至2.2.4中的衡准时,应假定乘客和行李位于其通常可自行安排的处所。

3.1.1.4 当分别评定是否符合3.1.1和3.1.2中的衡准时,应假定不带行李的乘客的分布会产生在实际中可能出现的最不利的乘客倾侧力矩和/或初稳性高度的组合。在这方面,没有必要取值超过每平方米四人。

3.1.2 此外,在利用下列公式计算时,回转产生的横倾角应不超过10°:

其中:

MR = 倾侧力矩(千牛/米)

v0 = 营运航速(米/秒)

LWL = 水线处船长(米)

Δ= 排水量(吨)

d = 平均吃水(米)

KG = 重心在基线以上的高度(米)

3.2 5,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油船

在引言第2节(定义)中所定义的油船应符合《73/78防污公约》附则I第27条的规定。

3.3 载运木材甲板货的货船

载运木材甲板货的货船应符合2.2和2.3的要求,除非主管机关认可适用第3.3.2条的替代方法。

3.3.1 适用范围

下述规定适用于所有长度为24米及以上的从事运输木材甲板货物的船舶。标有并使用木材载重线的船舶还应符合《1996年载重线公约》第41至45条的要求。

3.3.2 替代稳性衡准

对于载运木材甲板货物的船舶,如果货物纵向延伸于上层建筑物之间(如船舶后端无限制性上层建筑,

则木材甲板货物应至少延伸到最后舱口的后端)9,横向延伸至在适当计入圆形舷缘的余量后的整个船宽,圆形舷缘不超过船宽的4%,并(或)固定住支撑立柱,使立柱在大横倾角时仍能牢固地被固定住,则:

3.3.2.1 复原力臂曲线(GZ 曲线)下的面积,当倾侧达到?=40°或浸水角(如果此浸水角小于40°)时,应不小于0.08米-弧度。

3.3.2.2 复原力臂(GZ)的最大值至少应为0.25米。

3.3.2.3 在航行中的任何时间,稳性高度GM0不应少于0.1米,并考虑到甲板货物吸水和(或)暴露表面积冰情况(关于积冰的细节载于B部分第6章(积冰的考虑))。

3.3.2.4 当决定船舶承受第2.3所述的横风和横摇的组合影响的能力时,应符合在稳定风作用下的16°倾斜角限制,但可以忽略附加的80%甲板缘淹没角。

3.4 散装运输谷物的货船

从事谷物运输的船舶的完整稳性应符合由第MSC.23(59)号决议10通过的《国际散装谷物安全运输规则》的要求。

3.5 高速船

引言第2节(定义)中定义的适用《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X章的1996年1月1日或以后但在2002年7月1日前建造的高速船,应符合《1994年高速船规则》(第MSC.36(63)号决议)的稳性要求。《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X章适用的任何高速船,无论其建造日期,如果经过重大修理、改装或改造,以及2002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高速船,应符合《2000年高速船规则》(第MSC.97(73)号决议)的稳性要求。

第六节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第六节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1.某船舶的宽深比为1.8,稳性衡准数为1.2,按我国法定规则的规定,该船的极限静倾角均可适当减小()。 A.0.8° B.1.5° C.3° D.0° 2.我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船舶稳性的要求应()。 A.开航时必须满足 B.航行途中必须满足 C.到港时必须满足 D.整个航程必须满足 3.根据《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国内航行普通货船完整稳性的基本要求,均应为()后的数值。 A.进行摇摆试验 B.经自由液面修正 C.计及横摇角影响 D.加一稳性安全系数 4.稳性衡准数是()的指标。 A.动稳性 B.初稳性 C.大倾角静稳性 D.纵稳性 5.极限静倾角是()的指标。 A.动稳性 B.初稳性 C.大倾角静稳性 D.纵稳性 是()的指标。 6.GZ 30o A.动稳性 B.初稳性 C.大倾角静稳性 D.纵稳性 7.GM是()的指标。 A.动稳性 B.初稳性 C.大倾角静稳性

D.纵稳性 8.当风压倾侧力矩等于最小倾覆力矩时,稳性衡准数()。 A.等于1 B.大于1 C.小于1 D.以上均有可能 9.《IMO稳性规则》中规定:船舶受稳定横风作用时的风压倾侧力矩可用公式 M W =P W A W Z W 来计算,其中Z W 是指()。 A.A W 的中心至水下侧面积中心的垂直距离 B.A W 的中心至船舶水线的垂直距离 C.A W 的中心至船舶吃水的一半处的垂直距离 D.A或C 10.当风压倾侧力矩小于最小倾覆力矩时,稳性衡准数()。 A.等于1 B.大于1 C.小于1 D.以上均有可能 11.根据《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船舶完整稳性的要求,国内航行的普通货船,在各种装载状态下的稳性衡准数应()。 A.小于1 B.大于1 C.等于1 D.B+C 12.某船舶的宽深比为2.4,稳性衡准数为1.5,按我国法定规则的规定,该船的极限静倾角均可适当减小()。 A.5° B.4° C.3° D.2° 13.我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下列()船舶既提出基本稳性衡准要求,又提出特殊衡准要求。 ①散粮船;②集装箱船;③杂货船;④拖轮;⑤油轮;⑥冷藏船;⑦矿石专用船。A.①②③④⑤⑥⑦ B.①②④⑤⑥ C.①②④⑥ D.①②④ 14.我国《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国内航行船舶完整稳性的基本要求共有()

万吨级散货船破舱稳性评估【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船舶与海洋工程 万吨级散货船破舱稳性评估 背景 20世纪初TAITANIC 号客船首航的沉没,引起了海事组织对船舶事故的重视,并成立了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此后,一系列的海事国际公约相继出台,并与海上航运业的发展相互依存,对保障海上航运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接连几条大型散货船失事,国际海事组织(IMO)及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通过对失事报告进行研究后认为,尽管实施了SOLAS 第XII 章“散货船的附加安全措施”的要求,但是散货船在航行及装卸货等情况下的稳性仍需要进一步提高[4]。 散货船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出现以来,总体上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由于全球对于散货运输的需求量大幅增加,散货船运输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货运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由于货运量大,货源充足,航线固定,装卸效率高等因素,散货船运输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散货船已成为运输船舶的主力军[3]。然而由于大自然之复杂海洋环境之恶劣,船舶的稳性问题已然成为船舶发生海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保证船舶良好的稳性,便可以大大减少船舶事故。因此对散货船稳性的研究和评估是非常有必要的。 现状与发展 20 世纪50 年代以前没有专用散货船,都是用普通杂货船运输散货。粮食、水泥等散货的流动性比液体小,都有一定的休止角,因而装这些散货时在舱口围扳内装满后,舱口四周的甲板下仍留有一个楔形空档。船在海上发生横摇后,散货流向空档,形成横贯整个船宽的自由表面.出现较大横摇时散货将流向一舷,船随即横倾,在风浪中很容易发生倾覆事故[7]。 据统计,20 世纪50 年代全世界有150 余艘运送散货的船发生海损事故。为了解决这个安全问题,才逐步形成了现在广泛应用的典型专用散货船结构型式,典型专用散货船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散货流动问题,改善了散货运输的安

数据库完整性

第五章数据库完整性 一、选择题 1.有一个关系:学生(学号,姓名,系别),规定学号的值域是8个数字组成的字符串,这一规则属于__________。 A 实体完整性约束 B 参照完整性约束 C 用户自定义完整性约束 D 关键字完整性约束 【解答】C 2.完整性约束有两大类型,其中一种是静态约束,下面( c )不属于静态约束。 A.固有约束B.隐含约束C.语义约束D.显示约束 【解答】C 3.数据库的破坏一般来自四个方面,其中__________是属于完整性约束问题。 A.系统故障B.并发所引起的数据不一致C.人为的破坏 D.输入或更新数据库的数据有误,更新事务未遵守保持数据库一致性的原则 【解答】D 4. ________子句能够实现关系参照性规则。 A. PRIMARY KEY B. NOT NULL C. FOREIGN KEY D. FOREIGN KEY...REFERENCES... 【解答】D 二、填空题 1. 数据库的是指数据的正确性和相容性 【解答】完整性 2.完整性约束是指和。 【解答】实体完整性,参照完整性 3.实体完整性是指在基本表中,。 【解答】主属性不能取空值 4.参照完整性是指在基本表中,。 【解答】外码可以是空值或者另一个关系主码的有效值 5.SQL标准使用了一系列概念来描述完整性,包括关系模型的________ 、________和 ________完整性。 【解答】实体完整性参照完整性用户定义 6.数据库完整性的定义一般由SQL的________ 语句来实现。它们作为数据库模式的一部 分存入________中。

【解答】DDL 数据字典 7.关系模型的实体完整性在________ 中用________定义。 【解答】CREATE TABLE 、PRIMARY KEY 二、问答题 1.什么是数据库的完整性? DBMS的完整性子系统的功能是什么? 【解答】数据库完整性是指数据库中数据的正确性、有效性和相容性。DBMS 的完整性控制机制至少包括完整性约束的定义机制和完整性约束的检查机制。 DBMS完整性子系统的功能是: (1)监督事务的执行,并测试是否违反完整性规则; (2)如有违反,则采取恰当的操作,如拒绝、报告违反情况,改正错误等方法进行处理。2.完整性规则由哪几个部分组成?关系数据库的完整性规则有哪几类? 【解答】完整性规则由三部分组成: 触发条件:即什么时候使用规则进行检查; 约束条件:即要检查什么样的错误; ELSE子句:即查出错误后该如何处理。 完整性规则有以下三类: 域完整性规则,用于定义属性的取值范围; 域联系的规则,定义一个或多个关系中,属性值间的联系、影响和约束。 关系完整性规则,定义更新操作对数据库中值的影响和限制。 3.试详述SQL中的完整性约束机制? 【解答】SQL中的完整性约束规则有主键约束、外键约束、属性值约束和全局约束等多种形式。 △主键约束。它是数据中最重要的一种约束。在关系中主键值不允许空,也不允许出现重复,体现了关系要满足实体完整性规则。主键可用主键子句或主键短语进行定义。 △外键约束。根据参照完整性规则,依赖关系中外键或者为空值,或者是基本关系(参照关系)中的该键的某个值。外键用外键关系子句定义,并考虑删除基本关系元组或修改基本关系的主键值的影响,依赖关系可按需要采用RESTRICT、SET NULL、CASCADE方式。△属性值约束。当要求某个属性的值不允许空值时,那么可以在属性定义后加上关键字:NOT NULL ,这是非空值约束。还可以用CHECK子句对一个属性值加以限制以及使用域约束子句CREAT DOMAIN 定义新域并加以属性值检查。 △全局约束。在关系定义时,可以说明一些比较复杂的完整性约束,这些约束涉及到多个属性间的联系或不同关系间的联系,称为全局约束。主要有基于元组的检查子句和断言。前者是对单个关系的元组值加以约束,后者则可对多个关系或聚合操作有关的完整性约束进行定义。 4. DBMS的完整性控制机制应具有哪些功能?

MSC.267_85__《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引言和A部分

《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引言和A部分 目录 引言 1 宗旨 2 定义 A部分-强制性衡准 第1章总则 1.1 适用范围 1.2 波浪中的动态稳性现象 第2章-总体衡准 2.1 总则 2.2 关于复原力臂曲线特性的衡准 2.3 强风和横摇衡准(气候衡准) 第3章-某些类型船舶的特殊衡准 3.1 客船 3.2 5,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油船 3.3 载运木材甲板货的货船 3.4 散装运输谷物的货船 3.5 高速船

引言 1 宗旨 1.1 本规则旨在提出强制性和建议性的稳性衡准及其他确保安全操作船舶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这些船舶、船上人员以及环境构成的风险。本引言和规则的A部分涉及强制性衡准,B部分包含建议和附加的导则。 1.2 除非另行说明,本规则载有适用于长度为24 m及以上的以下类型船舶和其他海上运载工具: .1 货船; .2 运输木材甲板货物的货船; .3 客船; .4 渔船; .5 特种用途船舶; .6 近海供应船; .7 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 .8 平底船;及 .9 甲板上装载集装箱的货船和集装箱船。 1.3 主管机关可以对新颖设计的船舶或本规则未作规定的船舶做出设计方面的补充要求。 2 定义 就本规则而言,下述定义适用。所用术语如未在本规则中定义,则经修订的《1974年安全公约》中的定义适用。 2.1 主管机关系指船舶有权悬挂其国旗的国家的政府。 2.2 客船系指经修正的《1974年安全公约》第I/2条所定义的载运12名以上旅客的船舶。 2.3 货船系指除客船、军事船舶和运兵船、非机动船、原始方式建造的木船、渔船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以外的任何船舶。 2.4 油船系指主要为了在其货物处所散装油类而建造或改造的船舶,包括混装船和《防污公约》附则II中定义化学品船(当其载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为散装油类时)。 2.4.1 混装船系指设计成既可散装运输油类又可散装运输固体货物的船舶 2.4.2 原油船系指从事原油运输的油船。

课后简答题答案 (1)

第一章 三、简答题 12、数据模型的主要作用是什么三类基本数据模型的划分依据是什么各自哪些优缺点答:数据模型对现实世界中的事物及其联系的一种模拟和抽象表示,对数据、数据间联系以及有关语义约束规程进行形式化描述。 三类基本数据模型划分的依据是它们的数据结构,按数据结构的不同分为层次模型、网状模型和关系模型。 层次模型的优点有:(1)、层次模型结构比较简单,层次分明,便于在计算机内实现。(2)、结点间联系简单,从根结点到树中任何一结点均存在一天唯一的层次路径,因此其查询效率很高。(3)、提供了良好的数据完整性支持。层次模型的缺点有:(1)、不能直接表示两个以上的实体间的复杂联系和实体型间的多对多联系,只能通过引入沉于数据或创建虚拟结点的方法来解决,易产生不一致性。(2)、对数据插入和删除的操作限制太多。(3)、查询子女结点必须通过双亲结点。 网状模型的优点有:(1)、能更为直接地描述客观世界,可表示实体间的多种复杂联系。(2)、具有良好的性能和存储效率。网状模型的缺点有:(1)、数据结构复杂,并且随着应用环境的扩大,数据库的结构变得越来越复杂,不便于终端用户掌握。(2)、器数据定义语言(DDL)、数据操纵语言(DML)语言极其复杂,不易使用户掌握。(3)、由于记录间的联系本质上是通过存储路径实现的,应用程序再访问数据库时要指定存取路径,即用户需要了解系统结构的细节,加重了编写应用程序的负担。 关系模型的优点有:(1)、其有严格的数学理论依据。(2)、数据结构简单、清晰,用户易懂易用,不仅用关系描述实体,而且用关系描述实体间的联系,此外,对数据的操纵结构也是关系。(3)、关系模型的存取路径对用户是透明的,从而具有更高的数据独立性、更好的安全保密性,也简化了程序员的工作和数据库建立和开发工作。关系模型的缺点有:查询效率不如非关系

船舶稳性校核计算书

一、概述 本船为航行于内河B级航区的一条旅游船。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第六篇对本船舶进行完整稳性计算。 二、主要参数 总长L OA13.40 m 垂线间长L PP13.00 m 型宽 B 3.10 m 型深 D 1.40 m 吃水 d 0.900 m 排水量?17.460 t 航区内河B航区 三、典型计算工况 1、空载出港 2、满载到港

五、受风面积A及中心高度Z 六、旅客集中一弦倾侧力矩L K L K=1 ? 1? n 5lb =0.030 m n lb =1.400<2.5,取 n lb =1.400 式中:C—系数,C=0.013lb N =0.009<0.013,取C=0.013 n—各活动处所的相当载客人数,按下式计算并取整数 n=N S bl=28.000 S—全船供乘客活动的总面积,m2,按下式计算: S=bl=20.000 m2 b—乘客可移动的横向最大距离,b=2.000 m; l—乘客可移动的横向最大距离,b=2.000 m。 七、全速回航倾侧力矩L V L V=0.045V m2 S KG?a2+a3F r d KN?m 式中:Fr—船边付氏数,F r=m 9.81L ; Ls—所核算状态下的船舶水线长,m; d—所核算状态下的船舶型吃水,m; ?—所核算状态下的船舶型排水量,m2; KG—所核算状态下的船舶重心至基线的垂向高,m; Vm—船舶最大航速,m/s;

a3—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a3=25F r?9 当a3<0,取a3=0;当a3>1时,取a3=1; a2—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a2=0.9(4.0?Bs/d) 当Bs/d<3.5时,取Bs/d=3.5;当Bs/d>4.0时,取Bs/d=4.0;

数据库原理复习题

数据库原理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关系中属性个数称为“元数”,元组个数称为( C )。 A、行数 B、列数 C、基数 D、超键 2、SQL的主码子句和外码子句属于DBS的A。 A、完整性措施 B、安全性措施 C、恢复措施 D、并发控制措施 3、概念设计结果是( B )。 A、一个与DBMS相关的概念模式 B、一个与DBMS无关的概念模式 C、数据库系统的公用视图 D、数据库系统的数据字典 4、启动、暂停或停止SQL Server数据库服务器要使用哪种工具?(C ) A、企业管理器 B、查询分析器 C、服务管理器 D、服务器网络实用工具 5、设k元关系R,则σ 表示( B )。 2>’4’ A、从R中挑选第4个分量的值小于2的元组所构成的关系 B、从R中挑选第2个分量值大于4的元组所构成的关系 C、从R中挑选第2个分量值大于第4个分量值的元组所构成的关系 D、σ2>’4’与R相比,基数不变,元数减少 6、在SQL中,与“IN”等价的操作符是( D )。 A、=ALL B、<>SOME C、<>ALL D、=SOME 7、若以选课(学号,课号,成绩)表达“某学生选修某课程获得了某个成绩。”则在( C ) 的情况下,成绩不完全函数依赖于学号。 A、一个学生只能选修一门课 B、一门课程只能被一个学生选修 C、一个学生可以选修多门课 D、一门课程可以被多个学生选修 8、当同一个实体集内部的实体之间存在着一个M:N联系时,那么根据ER模型转换成关系 模型的规则,这个ER结构转换成关系模式个数为( B )。 A、1个 B、3个 C、5个 D、7个 9、SQL Server 2000 企业版可以安装在____D_____操作系统上。 A、Microsoft Windows 98 B、Microsoft Windows Me 和 XP C、Microsoft 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 D、Microsoft Windows NT 10、在SELECT 语句中,与关系代数中π运算符对应的是( A )子句。 A、SELECT B、FROM C、GROUP BY D、WHERE 11、下面所列条目中,哪一条不是标准的SQL语句?B A、ALTER TABLE B、ALTER VIEW C、CREATE TABLE D、CREATE VIEW 12、所谓视图,是指( B )。 A、数据库中独立存在的表,每个视图对应一个存储文件

稳性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稳性的基本概念 一、稳性概述 1. 概念:船舶稳性(Stability)是指船舶受外力作用发生倾斜,当外力消失后能够自行 回复到原来平衡位置的能力。 2. 船舶具有稳性的原因 1)造成船舶离开原来平衡位置的是倾斜力矩,它产生的原因有:风和浪的作用、 船上货物的移动、旅客集中于一舷、拖船的急牵、火炮的发射以及船舶回转等,其大小取决于这些外界条件。 2)使船舶回复到原来平衡位置的是复原力矩,其大小取决于排水量、重心和浮心 的相对位置等因素。 S M G Z =?? (9.81)kN m ? 式中: G Z :复原力臂,也称稳性力臂,重力和浮力作用线之间的距离。 ◎船舶是否具有稳性,取决于倾斜后重力和浮力的位置关系,而排水量一定时, 船舶浮心的变化规律是固定的(静水力资料),因此重心的位置是主观因素。 3. 横稳心(Metacenter)M : 船舶微倾前后浮力作用线的交点,其距基线的高度KM 可从船舶资料中查取。 4. 船舶的平衡状态 1)稳定平衡:G 在M 之下,倾斜后重力和浮力形成稳性力矩。 2)不稳定平衡:G 在M 之上,倾斜后重力和浮力形成倾覆力矩。 3)随遇平衡:G 与M 重合,倾斜后重力和浮力作用在同一垂线上,不产生力矩。 如下图所示

例如: 1)圆锥在桌面上的不同放置方法; 2)悬挂的圆盘 5. 船舶具有稳性的条件:初始状态为稳定平衡,这只是稳性的第一层含义;仅仅具 有稳性是不够的,还应有足够大的回复能力,使船舶不致倾覆,这是稳性的另一层含义。 6. 稳性大小和船舶航行的关系 1)稳性过大,船舶摇摆剧烈,造成人员不适、航海仪器使用不便、船体结构容易 受损、舱内货物容易移位以致危及船舶安全。 2)稳性过小,船舶抗倾覆能力较差,容易出现较大的倾角,回复缓慢,船舶长时 间斜置于水面,航行不力。 二、稳性的分类 1. 按船舶倾斜方向分为:横稳性、纵稳性 2. 按倾角大小分为:初稳性、大倾角稳性 3. 按作用力矩的性质分为:静稳性、动稳性 4. 按船舱是否进水分为:完整稳性、破舱稳性 三、初稳性 1. 初稳性假定条件: 1)船舶微倾前后水线面的交线过原水线面的漂心F; 2)浮心移动轨迹为圆弧段,圆心为定点M(稳心),半径为BM(稳心半径)。2.初稳性的基本计算 初稳性方程式:M R = ??GM?sinθ GM = KM - KG

海上货物运输须知

文件编号: I-SS-20版本/修改: 2012/2生效日期: 2012-04-16 编 写: 安监部 审 核: 殷焕宇 批 准: 曹致俊 海上货物运输须知 1目的和范围 1.1本须知规定了船舶货物和集装箱积载、装卸和运输的管理要求,旨在保障海上人命安全 和保护海洋环境,做到适货、适航,提高装卸效率,保证货物运输质量。便于公司主管 部门对船舶海上货物运输的情况和质量进行监控。 1.2本须知适用于公司货物监控主管部门和船舶。 2货物积载原则 2.1根据航线、季节特点、货物特性、装载资料和积载要求。 2.2保证船舶稳性和强度。 2.3便于快装快卸、避免倒箱、充分利用装载能力。 2.4合理添加和使用油水为原则编制积载图。 2.5认真复查和核算有关方编制的预配图,积载图应经船长审核确认签字后实施。 3船舶稳性和强度要求 3.1满足国际海事组织《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一般衡准和集装箱船舶建议的设计衡准。 3.2满足船级社的稳性规范要求。 3.3符合本船《稳性手册》中各种装载状态下的要求。 3.4遵守SOLAS II-1中的破舱稳性的规定。 3.5装载前应进行货物预配,核算船舶稳性、总纵强度和局部强度的计算,装船后应以实际 装船情况重新进行稳性和总纵强度和局部强度计算,同时计算途中及到达下一港时的稳 性和强度。 3.6装卸货过程中,应认真进行稳性核算,确保船舶在任何时候都满足稳性要求。 3.7航行途中,大副应测定船舶摇摆周期,核实GM值,一旦发现摇摆周期过长,摇摆复原 过缓时,应立即报告船长,并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8应充分注意和考虑的因素: 1)油水消耗及污水和自由液面的变化; 2)甲板上浪、大风浪航行、结冰等原因导致稳性的损失; 3)抵港前的航行中及中途港减载后出现稳性、船体应力、系固应力等恶化局面。 4船舶干舷和吃水要求: 4.1船舶总载重量应符合相应航区的季节性满载吃水要求,严禁超载。 4.2船舶由海水进入淡水区,应充分注意到因水比重不同引起的吃水和纵倾变化。 4.3船舶装载后的吃水必须符合抵、离港口航道及码头和过运河时的安全富余水深要求。 4.4为提高航速,节约能源以及减少港口使费,船舶装载后应根据船舶线型特点保持适当的

IMO设计与构造分委会第2次会议(SDC 2)要点快报--上网发布版

IMO设计与构造分委会第2次会议(SDC 2) 要点快报 中国船级社 2015年3月2日 一、总体情况 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设计与构造分委会(SDC)第2次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至20日在伦敦IMO总部召开。分委会主席德国Jost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共有24项议程,除全会外,还成立了分舱与破损稳性工作组、完整稳性工作组、消防工作组和工业人员定义起草组。批准了9份决议草案和10份通函草案。中国船级社参与中国组团出席了本届会议并参加了所有的工作组和起草组。现将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二、重点讨论议题 (一)制定SOLAS II-1章分舱与破损稳性要求的修正草案(议程3) 1.关于双层底布置 将“小阱”和“其它阱”底部距离基线的最小距离要求统一为“不小于500mm与h/2之大者”,并相应修改II-1/9.3条。但“其它阱”只适用于主机下的润滑油柜里的阱。 2. 关于主机舱双壳保护与冗余度布置 几个国家表示美国提出的确定性的布置要求建议与SOLAS II-1章概率破损稳性方法不匹配。该问题将在会间通信工作组中继续讨论。 3. 关于水密门防夹功能 欧盟建议的水密门防夹功能建议支持和反对意见各半,全会决定不交给工作组讨论,而是如实向MSC 95汇报全会讨论情况。 4. 关于客船残存性(即提高R指数) 因时间限制,相关文件提交SDC 3讨论。欧盟(SDC 2/3/6、INF.3和INF.4)关于160m以下的小型客船分舱标准FSA研究报告将提交FSA专家组审议。 5. 关于舱底泵数 挪威建议的以R指数为基础修订舱底泵数计算公式未获支持,该公式保持

不变。 6. 关于破损稳性计算中特种处所的积水效应 英国皇家造船学会建议的新的II-1/7-2.3关于滚装处所甲板积水效应的破损稳性要求也适用于特种处所的建议未获支持,理由是术语“特种处所”是II-2章的定义,用于消防目的。对II-1章而言,“滚装处所”对破损稳性而言足够清晰。 7. 关于II-1章解释文件 在通信工作组内获得80%以上支持率的解释性文字获得定稿。剩余部分将在会间通信工作内继续讨论。 8. SOLAS II-1章修正草案 本次会议批准了SOLAS II-1章修正草案,该修正案适用于新造船。相对于SOLAS 2009标准(MSC.194(80)和MSC.216(82)), 新的修正草案修改了舱壁甲班的定义;极限稳性曲线(GM或KG)增加了极限纵倾-吃水曲线或表格的要求;破损稳性计算的排水量规定为完整装状态的排水量;增加客滚船滚装处所积水的稳性要求;设置横贯进水装置的货船要求计算中间进水阶段的稳性;增加要求防撞舱壁之前的舱室破损稳性计算要求;对货船,穿透防撞舱壁的管子上的截止阀可以用蝶阀代替;对没有破损稳性要求的货船,水密门密性试验的水头规定为自门开口下缘至干舷甲板以上1.0m;第20条“客船装载”改为“船舶装载”,以适用于所有客船和货船;长度为91.5 m及以上的客船在小碰擦破损进水情况下,至少有1台动力泵可供使用。 (二)制定客船的安全返港导则(议程4) 提供给船长的资料中没有必要包括船体强度,因此不用修改II-1/8-1条,但后续将在通信工作组中讨论如何将强度事宜纳入MSC.1/Circ.1400通函。 (三)制定第二代完整稳性衡准(议程5) 1. 参数横摇、纯稳性丧失和骑浪/横甩 本届会议针对参数横摇、纯稳性丧失和骑浪/横甩三种衡准取得了重要进展。会议完成了关于参数横摇、纯稳性丧失和过度加速度三种衡准的2008完整稳性规则修正案文本,并推荐工业界有关各方积极开展相关样船计算试用。 依托开展的大量试验研究和样船计算研究成果,我国代表深入参与了工作组的讨论,我国关于骑浪/横甩标准值的修改建议被会议采纳,关于纯稳性丧失标准值的修改建议和进水角计算方法的建议在部分修正后获得采纳。我代表团还表

干散货船稳性安全探析

第10卷 第7期 中 国 水 运 Vol.10 No.7 2010年 7月 China Water Transport July 2010 收稿日期:2010-05-03 作者简介:孙永煜(1971-),男,烟台海员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程师。 干散货船稳性安全探析 孙永煜 (烟台海员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山东 烟台 264000) 摘 要:近年来,因为稳性问题导致多艘干散货船发生事故,对此,笔者分析了船舶稳性的要求,研究了即将强制实施的IMSBC Code,结合自己的经验提出了应对措施。 关键词:船舶稳性;易流态化;安全;平舱 中图分类号:U6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0)07-0004-02 一、前言 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干散货船得到了迅猛发展,据Drewry 统计,目前干散货船队规模已达到4.5亿载重吨左右。虽然近几年国际航运市场低迷,船队运力闲置情况较严重,但据辛浦森航运咨询有限公司(SSY)研究中心主管John Kearsey 预测,依靠中国和印度等新兴市场的贸易大幅增加和发达国家经济的缓慢复苏,2010年的干散货海运贸易仍将呈现超过8%的增幅。的确,今年第一季度全球干散货船队运力规模净增长1,700万吨,而且还有持续上升的趋势。 干散货船兴盛的背后,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些不谐现象:刚刚过去的4月份,一艘由辽宁锦州驶往江苏常熟的“上源9”货轮在大连海域沉没,事故原因就是满载炼钢铁矿砂的干散货船“上源9”因货物位置发生偏移,船员调整压载舱过程中,造成船偏向另一侧,从而导致沉船;3月份,满载黄沙的“豫信货2699”轮在38°23′N,118°33′E 遇险沉没…… 海损事故的不断发生,让我们不得不深思干散货船的安全问题。从今年刚发生的这几起案例来看,稳性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元凶。我们再看看前几年发生的干散货船海难事故,看看在港外沉没但却仅有一人生还的“铭扬洲178”轮,也会同样感觉到稳性是影响散货船安全的重要原因。 二、船舶稳性要求 船舶稳性是指受外力矩作用,船舶发生倾侧而不致倾覆,当外力矩作用消失后,仍能回复到原平衡位置的能力。船舶的稳性可分为静稳性、动稳性、初稳性和大倾角稳性、完整稳性和破损稳性,营运中的船舶必须满足船舶稳性要求。鉴于稳性对船舶安全的重要性,IMO 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85次会议于2008年12月4日通过了MSC.267(85)决议——《通过<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根据随后通过的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修正案,《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简称《2008年IS 规则》)的引言和A 部分规定成为强制性要求,将于2010年7月1日正式生效。 《2008年IS 规则》的篇章结构为: 前言(Premeale)——回顾; 引言(Introduction)——目的与定义; PART A——强制性的衡准; PARTB——适用于某些类型船舶的建议和附加指南。 《2008年IS 规则》PART A 部分第二章对船长为24m 及以上的货船和客船提出了稳性最低衡准要求,第三章对某些其他类型船舶也提出了特殊衡准要求。对于干散货船装运谷物时,由于谷物的特性对船舶稳性的不利影响,除应满足对所有货船的稳性要求外,还应满足: 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初稳性高度应大于或等于0.30m。 由于谷物移动而引起的船舶横倾角应小于或等于12度,1994年1月1日以后建造的船舶应同时满足横倾角小于或等于12度及甲板边缘浸水角。 船舶剩余动稳性值应大于或等于0.075m.rad。 上述衡准要求是满足稳性安全的最低限,一般的,各海运公司为确保航运安全,在IMO 规定的最低限值的基础上,还会提出自己的强制要求。 三、干散货船稳性安全 理论上,船舶满足了《2008年IS 规则》,就能保证稳性安全,但是,从大量的海损事故看,干散货船事故往往是出发时能够满足稳性要求,而在航却发生了问题。2005年12月21日,满载陶土的“铭扬洲178”沉没,事后调查时没有获得散装陶土得到有效平舱处理的证据,经分析,散装陶土在船舶过度横摇时产生移位,从而导致在航船舶倾斜丧失稳性而发生事故。一般说来,在航干散货船极易因货物流态化或平舱不当、货物移位而影响稳性。 1.货物流态化影响船舶稳性 易流态化货物(Cargoes which may liquefy),在《国际海运固体散货安全操作规则》(IMSBC Code)中归为A 类散货,该类货物一般由较细颗粒状的混合物构成,包括精矿、煤粉或类似物理性质的货物。这类货物在海运时的潜在危险是:当它们的含水量超过其“适运水分限量”(TML—Transportable Moisture Limit)时,由于大量含水,在航行中因船舶的颠簸、振动,其水分逐渐渗出,表面形成可流动状态。表层流态化的货物在风浪中摇摆时会流向一舷,而船回摇时却不能完全流回,如此反复,将会使船舶逐渐倾斜

货运思考题2015(1)(1)全

1.简述船舶常数产生的原因。 1)船舶定期修理和局部改引起空船质量该变量 2)船舱内货物,物料和垃圾的残留重量 3)液体舱柜,污水井内油,水的残留物和沉淀 4)船上库存的废旧机件,器材等 5)散装液货船满载时,各舱货物重量分配应保证过浅时平吃水且无初始横倾 6)船体外附着的海生物重量与浮力的差值 2、简述货物包装和标志的主要作用。 船舶包装的作用: 1)防止货物水湿,破损,污染等,保证货物运输质量 2)防止货物脱落,丢失等,保证货物数量完整 3)防止货物本身的危害及危险性的扩散,保证人身,财产和环境安全 4)便于货物的搬运,堆垛,装卸及理货 货物标志的作用: 1)便于工作人员在运输环节中识别货物,和利于货物的分票,理货和交接 2)显示货物重量等相关信息等,提醒工作人员正确操作,保证货物完整和人身安全 3、简述货物自然减量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1)概念:货物在运输保存中,因自身性质,自然条件和运输技术条件的限制产生的重量上不可避免的减少2)表现形式:干耗,散失,流失 4、货物亏舱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货物包装与货仓周界间存在空间容积,货物包装形式和货仓形状不适应,还有其他原因引起未利用空间2)货物系固所用容积 3)货物衬垫物及隔票物所占容积 4)给货物留出通风道而损失的容积 5)货物装货不可能装满整个舱,该空挡所具有货仓的容积 6)货物堆垛不紧密,空隙大,造成容积损失 5、简述货物积载因数SF的主要用途。 1)区分货物轻重2)舱内配货重量及舱容计算3)舱内配货后占容积计算4)船舶装载状态判断

6、简述提高船舶载重能力的措施。 1)根据航线上的限制吃水正确确定船舶的最大装载吃水 2)合理确定燃料,淡水补给方案,尽可能减少不必要储备 3)清除船上垃圾废物,排除不必要的压载水,定期清理船体海生物,减少船舶常数 4)合理编制配载计划,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为调整船舶稳性而打入的压载水 5)散装液货船满载时,清除舱内的地脚和垫水 6)吃水受限时,仓库重量分配保证过浅时平吃水且无初始横倾。 7、简述提高船舶容量能力的措施。 1)确保船舱和其他载货除结构设备完好,保证适货性,使所有载货处处可用状态 2)对于散货船,应对不同杂件货选择合适仓位,督促工人提高装卸质量 3)固体散装货物装载时应做好平仓工作,最大限度提高舱容利用率 4)对集装箱船,提高配载计划编制水平,使所又箱位充分利用。 5)装载轻液体的液体散装货船,根据航线油温变化合理确定膨胀余量 8、简述静稳性曲线的特征。 1)在原点处斜率等于处稳性高度 2)反曲点即为甲板浸水角 3)极点值反映出船舶在横倾中所具有的最大稳性力矩和对应船舶倾斜状态 4)稳性消失点对应的横倾角及稳性消失角 5)静稳性曲线存在静平衡位置和静平衡角 9、我国《法定规则》对国内航行普通货船的稳性要求有哪些? 1)初稳性高度不小于0.15m 2)横倾角等于或大于30,静稳性力臂不小于0.2m,进水角小于30,其静稳性力臂不小于该值 3)最大静稳性力臂应对横倾角不小于25,进水角不小于最大静稳性力臂对应横倾角 4)稳性衡准数k不小于1 10、IMO《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对普通货船的稳性A部分要求有哪些?1)1)初稳性高度不小于0.15m 2)复原力臂GZ曲线下的面积:一。横倾角0-30,面积不小于0.055m/rad 二.横倾角0-40,角不小于0.090 三:横倾角30-40,不小于0.030 3)横倾角=或大于30处复原力臂应不小于0.2m 4)最大复原力臂对应的横倾角不小于25

船舶稳性和吃水差计算

船舶稳性和吃水差计算 Ship stability and trim calculations 1.总则General rules 保证船舶稳性和强度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在船级社认可的稳性计算书规定范围内,防止因受载不当,产生应力集中造成船体结构永久性变形或损伤。Ensure stability and strength of the ship at all times to maintain stability within stability calculations approved by the classification societies in order to prevent due to load improperly resulting in stress concentration which will cause the ship structure permanent deformation or subversion. 2.适用范围Sphere of application 公司所属和代管船舶的稳性、强度要求 To satisfy the requirement of company owned and managed ships stability and strength 3.责任Responsibility 3.1.大副根据本船《装载手册》或《稳性计算手册》等法定装载资料,负责合理配载或对 相关部门提供的预配方案进行核算,确保船舶稳性及强度处于安全允许值范围。Based on the ship "loading manual" or "stability calculations manual" and other legal loading information, the chief officer is responsible for making reasonable stowage plan or adjust accounts of the pre plan from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ensure stability and strength of the ship in a safe range of allowed values. 3.2.船长负责审批大副确认的配载方案和稳性计算。 The captain is responsible for checking and approving the stowage plan and stability calculation that has been confirmed by chief officer. 4.实施步骤Implementation steps 4.1.每次装货前,大副必须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预配方案仔细核算,报船长审核签字后才可 实施。 Every time before loading, the chief officer should carefully adjust accounts of the pre stowage plan from the relevant department and transfer it to captain, the stowage plan should be implemented after captain reviewing and signing. 4.2.船舶装货前后大副应认真进行船舶稳性及强度计算校核,包括装货前的预算和装货后 的船舶局部强度和应力状况的核算,货品发生变化后,要重新进行计算。计算时充分考虑自由液面,油水消耗,污水变化及甲板结冰等对船舶稳性产生的影响,确保船舶在离港、航行、抵港的过程中均满足要求。 Every time before loading, the chief officer should carefully calculate and check the ship’s stability and strength, including calculation before loading and the partial strength and stress condition of the ship after loading, if cargos changes, the stability and strength should be re-calculated. When calculating, should fully consider the free surface, water and oil consumption, sewage and water ice on deck and other changes on the impact of ship stability, to ensure that the ship departure, navigating and arriving at port in the process can meet the requirements. 4.3.开航前,大副应完成初稳性高度和强度的计算。稳性计算结果应满足: Before departure, the chief officer should complete the calculations of height of initial stability and strength. Stability calculation results should be satisfied as below: hc - ⊿h > hL 式中:hc:计算的初稳性高度The calculating height of initial stability ⊿h:自由液面修正值Free surface correction value hL:临界初稳性高度The critical height of initial stability 船舶静水力弯矩和剪力以及局部强度不得超过允许值。 Hydrostatic moment of force, shear force and partial strength of the ship can not to exceed the allowable values. 4.4.大副要将每航次的稳性计算资料包括积载图留存,并将稳性计算中的重要内容摘录记 在航海日志中,报船长审核确认签字。 The chief officer should preserve such documents including stability calculation information and stowage plan, and records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the stability calculation into the log, which shall be reported to captain to verify and sign.

大工19春《船舶与海洋工程法规》在线测试2

(单选题)1: ()系指对舱内散装谷物经一切必要的和合理的平舱,即将谷物自由表面整平以便使甲板和舱口盖下方的所有空间尽可能装满,并将谷物装载到可能的最高水平面的任何货舱。A: 经分舱的满载舱 B: 经平舱的满载舱 C: 未经平舱的满载舱 D: 部分装载舱 正确答案: (单选题)2: 《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生效时间为()。 A: 2008年7月1日 B: 2009年7月1日 C: 2010年7月1日 D: 2011年7月1日 正确答案: (单选题)3: 一般通过合理的()布置来满足船舶的浮态与完整稳性及破舱稳性的要求。 A: 空间 B: 平面 C: 分舱 D: 平舱 正确答案: (单选题)4: 根据油船的破舱稳性衡准,油船在浸水的最后阶段,不对称浸水所产生的横倾角不得超过()。 A: 10° B: 15° C: 20° D: 25° 正确答案: (单选题)5: 《MARPOL73/78公约》附则Ⅳ为()。 A: 防止油类污染规则 B: 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C: 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 D: 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 正确答案: (单选题)6: 集装箱船所核算的各种装载情况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初稳性高度GM均应不小于()。 A: 0.2m B: 0.3m C: 0.4m D: 0.5m 正确答案:

(单选题)7: ()是指船舶未受破损时受到外力作用发生倾斜而不致倾覆,当外力的作用消失后,它仍能回复到原来平衡位置的能力。 A: 破舱稳性 B: 完整稳性 C: 破损稳性 D: 完全稳性 正确答案: (单选题)8: 污油水舱(或一组污油水舱)的布置,应有留存洗舱后所产生的污油水、残油和污油压载水残余物所必需的容量,此总容量不得小于船舶载油容量的()。 A: 1% B: 2% C: 3% D: 5% 正确答案: (单选题)9: 计算集装箱船的稳性时,每只集装箱重心垂向位置应取在集装箱高度的()处。A: 1/2 B: 1/3 C: 1/4 D: 1/5 正确答案: (单选题)10: 海洋环境污染中有35%的污染是船舶造成的,而造成污染危害最严重的是()。A: 客船 B: 散装货船 C: 渔船 D: 大型油轮 正确答案: (多选题)11: 货船典型载况包括()。 A: 满载出港 B: 满载到港 C: 压载出港 D: 压载到港 正确答案: (多选题)12: 船舶与海洋平台造成的污染来源包括()。 A: 轮机设备 B: 货物 C: 船员及乘客 D: 压载水 正确答案:

特种用途船舶安全规则(SPS2008)

附件1 : 《特种用途船安全规则》2008版与前SPS规则(见《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2008)国际航行篇第4A分册)的主要内容对比 章节主要变化 1、第7章标题“爆炸品的贮存”改为“危险品” 2、第11章增加新的一章“保安” 3、前言1、新增第1条的内容 2、删除原第5条有关对近岸航程的放宽要求 3、新增第8条的内容 4、第1章,第1.2条适用范围1、增加“适用于所有在2008年5月13日或以后发证” 2、增加“不适用于符合MODU规则的船” 3、增加“不适用于用以运输和装载不在船上工作的工业人员的船舶。” 5、第1章,第1.3条定义1、删除近岸航程的定义 2、1.3.12款增加脚注,对“非机械推进”和“客船”进行 说明 6、第1章,第1.7.4条删除原“提示”的内容 7、第2章1、完整稳性标准改为“应满足《2007年完整稳性规则》B 部分第2.5节的规定”; 2、原2.2至2.8的要求删除,由现在2.2至2.5条替代。 8、第3章第3.2条中“200名”改为“240名” 9、第4章第4.2和4.3条中的“50名”改为“60名” 10、第5章第5.2条中“200名”改为“240名” 11、第6章第6.1至6.3条中的“200名”改为“240名”,“50名” 改为“60名” 12、第7章整体修改,全面引进IMDG规则 13、第8章1、第8.2至8.4条中的“50名”改为“60名” 2、第8.3条的要求有较大变化 14、第9章删除原9.2条 15、第11章新增内容

附件2: 特种用途船舶安全规则(2008) 目录 第1章 通则 第2章 稳性与分舱 第3章 机械装置 第4章 电气装置 第5章 周期性无人值班机器处所 第6章 防火 第7章 危险品 第8章 救生设备 第9章 无线电通信 第10章 航行安全 第11章 保安 附件特种用途船舶安全证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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