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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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验收办法

编号:SY-AQ-03794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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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验收办法Acceptance method of special outburst prevention design in mining area

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验收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审查与验收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徽省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安徽省境内的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审查和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省属国有煤矿(含国投新集公司,下同)的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的防突专项验收工作,验收结果抄送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其他突出矿井由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备案。

第二章防突设计的编制、审查

第四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应与新水平、新采区设计一并编制,可以融入到新水平、新采区设计章节,并在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编制完成。

第五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必须按照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满足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的要求。

第六条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顶底板穿层钻孔等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第七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质报告和煤层突出危险性基础资料;

二、区域预测结果;

三、煤层开采顺序;

四、开拓方式和采区巷道布置;

五、防突有关的主要系统;

六、采掘作业方法;

七、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内容和方法;

八、防突工程计划、设备、器材及明细。

第八条省属国有煤矿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由矿负责编制,也可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其他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必须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九条省属国有煤矿防突专项设计必须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其他突出矿井防突专项设计由当地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审批,并按监管权限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备案。

第十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防突专项设计组织施工,因地质条件变化等因素确需改变施工设计的,必须修改防突专项设计并经原审批单位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防突专项验收

第十一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首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按监管权限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验收申请。验收程序如下:

一、在首采工作面回采前,矿井先自行组织验收;

二、省属国有煤矿的突出矿井,必须经煤矿企业组织验收;

三、煤矿企业按监管权限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投产验收申请;

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五、组织现场验收;

六、书面进行批复。

未通过防突专项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提出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验收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防突专项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一);

二、防突专项设计及其批复;

三、煤矿企业对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投产验收材料;

四、经国家授权单位鉴定的新水平内可采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报告,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及区域预测结果;

五、开拓准备期间发生的瓦斯事故情况;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报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

一、未按规定对新水平、新采区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二、未制定区域防治突出计划;

三、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不符合规定的;

四、采掘作业方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五、未建立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瓦斯抽采系统;

六、未建立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

七、不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验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现场组织验收时,应如实填写《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投产验收表》(格式见附件二),同时完成验收

防突知识专项培训考试题 题号 一 二 三 四 总分 审核人 分数 一、 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 2、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是预测工作面煤体的突出危险性,包括(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等。 3、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爆破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的专项措施。 4、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的方法:(钻屑指标法)、(复合指标法)、(R 值指标法)、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5、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包括:(预抽瓦斯)、(排放钻孔)、 (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煤体固化和其它试验证明有效的措施。 6、清理突出的煤炭时,应当制定(防火)、(防尘)、防冒顶、(防瓦斯)、(防片帮)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判断题(每空2分,共20分) 1、矿井应当做好每个钻孔施工参数的记录及抽采参数的测定。(√) 2、钻孔孔口抽采负压不得小于13kpa (√) 3、《防突规定》中的“明显突出预兆一般是指喷孔。(√) 4、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能逃生的就跑掉了,没必要设置采区避难所。(×) 5、石门揭煤是一项危险性极高的工作,只要把煤层揭开就安全了。(×) 6、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参数超前距离采煤工作面3m 。(√) 7、煤矿要努力要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 8、避难所内应根据设计最多的避难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 9、检验孔应不少于3个,深度应当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 10、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三、单选题(每题2分,共10分) 1、新建矿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对矿井内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 B )M 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 A.0.2m B.0.3m C.0.5m 2、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B ) A 、煤层有瓦斯涌出现象的; B 、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 C 、煤层瓦斯压力小于0.74MPa 的。 3、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 A )m ,并且贯通点周围10m 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 A.5 B.10 C.15 4、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 B )m 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 A.50 B.60 C.100 5、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作业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 A )。 A. 隔离式自救器 B.氧气呼吸器 C.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单位 姓名 ………………………………密…………………….……………..封………………………………….线…………………………….

纳雍县勺窝乡小龙井煤矿 三采区运输下山掘进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及措施 编制单位:纳雍县勺窝乡小龙井煤矿 编制人: 审核: 负责人: 年月日

会审意见

贯彻学习记录 贯彻学习人员签字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1) 第二章概况 (2) 第一节矿井(采区)基本情况 (2)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情况 (7) 第三章安全系统 (12) 第一节通风系统 (12) 第二节抽采系统 (13) 第三节监控系统 (14) 第四节供电系统 (15) 第五节人员定位系统 (16) 第六节通信联络系统 (16) 第七节矿井压风系统 (17) 第八节紧急避险系统 (19) 第九节供水施救系统 (19) 第四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20)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20) 第二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21)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24) 第四节区域验证 (27) 第五章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0) 第一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30) 第二节工作面防突措施 (31) 第三节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32) 第四节安全防护措施 (33) 第六章组织管理措施 (38) 第一节管理机构 (38) 第二节工作职责 (38) 第三节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管理和突出预兆管控 (41)

第一章编制依据 一、《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安监技装(2019)28号); 三、《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 四、《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GB/T23250); 五、《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AQ/T1 047-2007); 六、《煤与瓦斯英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技术条件》(MT1 066-2008); 七、《贵州省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黔府办函(2018)20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20) 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6号)、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发布《瓦斯抽采设计、防突专项设计、抽采达标评判及区域措施效果检验评价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

标记:发放号: 采煤工作面回采专项防突设计 设计名称:1604采煤工作面回采专项防突设计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负责人: 设计编号:防T—SJ—2010—0803 编制日期:2010年8月3日

会审意见 审批意见 会审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年月日通风科:年月日调度室:年月日技术科:年月日机电科:年月日安全科:年月日安全矿长:年月日生产矿长:年月日总工:年月日矿长:年月日

1604采煤工作面回采专项防突设计 一、概况 (一)、工作面位置 1、1604工作面是一采区一区段西翼M60煤层的采煤工作面。东面以副井筒保护煤柱为界,西面以揭露的断层为界,上下以+1562m~+1544m 标高为界。相对应的地面标高+1650m~1750m ,煤层埋藏深度90m~210m 。该工作面平均长度65m ,推进长度185m 。可采储量2.03万吨。 巷道布置示意图: 1604工作面F 1604面运输巷1604面上风巷 巷道布置示意图 主 斜井副 斜井F 矿井总回 风巷1603面上风巷 1603面运输巷回风暗斜井 井底车场

2、采面与地面对应关系 采面运输巷成北东—南西向。位于副井筒以西,距副井口最近130m ,地表无村寨。采面对应地面属山坡地,标高+1650m~1750m 。 3、采面与邻近煤层关系 采面下距M70煤层12m 。 (二)、地质概况 1、构造 本井田内主要构造为化育向斜,轴向近南北,总体为一宽缓的不对称向斜。 本采面运巷以下10m (掘进施工已揭露)处有一条轴向近煤层走向的背斜构造,背斜两翼倾角较大,达35°以上。 2、顶、底板特征 M60煤层的直接顶板多为粉砂岩、泥质粉砂岩,局部为粉砂质泥岩,厚约1.6~2.6m ,稳定性较好;间接顶板为0.8m 左右中厚层状砂质灰岩;地板为粘土岩,稳定性较差(见柱状图)。 60#煤: 厚1.1----1.7直接顶;粉沙岩 底板:粘土 厚1.1----1.5 米 、泥质粉沙岩、 粉沙质泥岩。 厚1.6----2.6 米 岩0.3----0.8 米 柱状图 3、煤层赋存情况 煤厚:1.1~1.5m ,平均厚:1.2m ,结构:复杂,含1层厚约0.35~0.55m 的夹矸。倾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专项设计和验收实施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审查与验收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审查和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防突设计的编制、审查 第三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应与新水平、新采区设计一并编制,可以融入到新水平、新采区设计章节,并在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编制完成。 第四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必须按照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满足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的要求。 第五条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顶底板穿层钻孔等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第六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质报告和煤层突出危险性基础资料; 二、区域预测结果; 三、煤层开采顺序; 四、开拓方式和采区巷道布置; 五、防突有关的主要系统; 六、采掘作业方法; 七、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内容和方法; 八、防突工程计划、设备、器材及明细。 第七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必须委托具有乙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八条突出矿井防突专项设计由当地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审批,并按监管权限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备案。 第九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防突专项设计组织施工,因地质条件变化等因素确需改变施工设计的,必须修改防突专项设计并经原审批单位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防突专项验收 第十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首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按监管权限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验收申请。验收程序如下: 一、在首采工作面回采前,矿井先自行组织验收; 二、属国有煤矿的突出矿井,必须经煤矿企业组织验收; 三、煤矿企业按监管权限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投产验收申请; 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五、组织现场验收; 六、书面进行批复。 未通过防突专项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提出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验收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防突专项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一); 二、防突专项设计及其批复; 三、煤矿企业对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投产验收材料; 四、经国家授权单位鉴定的新水平内可采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报告,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及区域预测结果; 五、开拓准备期间发生的瓦斯事故情况;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报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 一、未按规定对新水平、新采区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二、未制定区域防治突出计划;

一、采区防突专项设计 (一)采区瓦斯地质概况 1. 地质构造及煤层赋存情况 煤层赋存条件及其稳定性、煤的结构类型及工业分析、煤的坚固性系数、煤层围岩性质及厚度、水平(采区)煤层(附综合柱状图说明)、可采储量、地质构造类型及特征、断层与火成岩分布、水文地质情况。 2. 瓦斯赋存情况 分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成分、瓦斯压力、瓦斯放散初速度等原始参数、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邻近区域瓦斯地质情况。 (二)采区设计说明 1. 采区巷道布置 2. 采区供电、运输、行人等生产系统 3. 煤层开采顺序、采煤工艺、工作面接替顺序等 (三)通风系统说明 通风系统必须独立可靠。 (四)防突设施(设备)设置 (五)防突设计 1. 区域综合防突设计 (1)区域预测情况 说明区域预测(开拓前预测)的方法、临界值及区域划分结果等。 (2)区域防突措施 ①开采保护层 保护层的选择、沿走向及倾斜的保护范围及抽采被保护层瓦斯的方式等。 ②预抽煤层瓦斯 预抽煤层瓦斯的方式选择、钻孔控制范围、钻孔参数设计、封孔要求等。

(3)确定区域效果检验的方法 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的效果检验方法的选取,临界值的确定,检验区域内钻孔分布设计。 (4)确定区域验证的方法 石门揭煤、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的方法的选取及临界值的确定。 2. 局部综合防突设计 (1)确定工作面预测方法 采用的临界值、最小预测超前距等。 (2)工作面防突措施工程设计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的专项防突设计、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的专项防突设计。 (3)确定工作面效果检验方法石门及其他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方法的选取及钻孔的布置及临界值的确定。 (4)安全防护措施 采区避难所设置、反向风门、挡栏、远距离爆破措施、压风自救系统等。 3. 首采面防突工程量 主要通风系统、瓦斯治理巷道工程量,各类钻孔工程量等。 (六)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 (七)抽采系统设计(抽采系统、瓦斯计量安设) (八)附图 1. 瓦斯地质图 2. 采区巷道布置平、剖面图 标明瓦斯治理巷道,并要反映钻场、钻孔布置参数等。

纳雍县勺窝乡小龙井煤矿 三采区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及措施 编制单位:纳雍县勺窝乡小龙井煤矿 编制人: 审核: 负责人: 年月日

会审意见

贯彻学习记录 贯彻学习人员签字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1) 第二章概况 (2) 第一节矿井(采区)基本情况 (2)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情况 (7) 第三章安全系统 (12) 第一节通风系统 (12) 第二节抽采系统 (13) 第三节监控系统 (14) 第四节供电系统 (15) 第五节人员定位系统 (16) 第六节通信联络系统 (17) 第七节矿井压风系统 (18) 第八节紧急避险系统 (19) 第九节供水施救系统 (19) 第四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20)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20) 第二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21)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23) 第四节区域验证 (27) 第五章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9) 第一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29) 第二节工作面防突措施 (30) 第三节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31) 第四节安全防护措施 (32) 第六章组织管理措施 (37) 第一节管理机构 (37) 第二节工作职责 (37) 第三节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管理和突出预兆管控 (40)

第一章编制依据 一、《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安监技装(2019)28号); 三、《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 四、《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GB/T23250); 五、《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AQ/T1 047-2007); 六、《煤与瓦斯英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技术条件》(MT1 066-2008); 七、《贵州省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黔府办函(2018)20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20) 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6号)、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发布《瓦斯抽采设计、防突专项设计、抽采达标评判及区域措施效果检验评价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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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验收办法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审查与验收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徽省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安徽省境内的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审查和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省属国有煤矿(含国投新集公司,下同)的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的防突专项验收工作,验收结果抄送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其他突出矿井由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备案。 第二章防突设计的编制、审查 第四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应与新水平、新采区设计一并编制,可以融入到新水平、新采区设计章节,并在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编制完成。 第五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必须按照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满足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的要求。

第六条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顶底板穿层钻孔等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第七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质报告和煤层突出危险性基础资料; 二、区域预测结果; 三、煤层开采顺序; 四、开拓方式和采区巷道布置; 五、防突有关的主要系统; 六、采掘作业方法; 七、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内容和方法; 八、防突工程计划、设备、器材及明细。 第八条省属国有煤矿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由矿负责编制,也可委托具有乙级及以

六盘水市XX煤矿 xxx运输巷专项防突设计 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编制日期:xxx年x月x日

xxxx运输巷专项防突设计会审意见表 参加部门签字日期参加部门签字日期施工队机电科 安全科通防科 调度室技术科 会审意见: 总工程师意见: 签字:日期: 矿长意见: 签字:日期:

措施贯彻签字表 措施名称xxxx运输巷专项防突设计 贯彻人贯彻地点贯彻时间 签字签字签字签字签字签字

xxxx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 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版 2、《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3、《xx煤矿安全专篇》 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5、《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2006) 6、《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7、《xxx运输巷巷作业规程》 第一章工作面基本概况 第一节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情况 xxx运输巷主要沿xx煤层掘进,该巷道上方xx m为xxxx采面采空区,地面无建筑物。 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表 水平名称xxxx水平巷道名称xxxx运输巷 地面标高(m)+1850 井下标高(m)+1650 地面的相对位置及建筑 物 该区地面为山区地形,地势切割较深,相对高差崎岖,东高西低,有一条小河由东向西流经该巷顶部的地表,该巷上部无建筑物。 井下位置及掘进地面设施的影响 该巷上部为xxx采空区,北部未开采区,下部为xxx水平,南部xxxxx采空区,东部为xxxx采面。 邻近采区 开采情况 该巷上部40米以上为xxx采面采空区 煤层走向120°倾向长度100m

防突专项设计 ****公司区域专项防突设计 2010年5月~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为我公司3#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结论为我公司3#煤层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2010年7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正式批复我公司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我公司依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编制掘进、回采、揭煤专项防突设计。 一、掘进区域专项防突设计 掘进工作面主要采用三巷,双巷,并进~中间巷超前~副巷、正巷滞后的掘进方式~超前巷道执行煤头预抽~滞后巷道采取由超前巷道向滞后巷道的未掘区域~施工不低于42米的区域钻孔进行预抽。 1、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区域预测预报 ?超前巷道:在推进工作面施工三个区域预测预报钻孔~煤头中间部位布臵一个钻孔~孔深为30米~两帮各布臵一个钻孔~距帮0.5米,角度与掘进方向成26?夹角,由地质测量部负责拉线给出角度,~孔深33.8米~保护巷道两侧15米轮廓线。 ?滞后巷道:在超前巷道内使用ZYJ---380/210型钻机~每间隔10米布臵1个预测预报钻孔~打钻方向垂直于滞后巷道煤帮~钻孔孔径为89mm~孔深不低于42米。 以上钻孔在施工过程中~利用DGC型仪器测定煤层瓦斯含量~测 1 3定结果W?8m/t时~该区域为突出危险区~执行钻孔预抽的防突措 3施,W,8m/t时~采取局部预测预报。

,2,区域防突措施 三巷、两巷并进的超前巷道~在煤头及两帮范围内~使用ZDY---4000S型钻机~第一个循环,巷道开口或过构造见煤后,施工23个钻孔~正前9个孔~孔间距和角度不同~分两排布臵~第一排距顶板向下1.3米~排距0.3米~孔径120mm~孔深不低于120米。在巷道的两帮距煤头6米、8米、10米、12米、14米、16米~18米~距顶板往下1.6米设计不同的角度和深度的钻孔,具体见煤头预抽钻孔参数表,两帮共设计14个钻孔~以保护巷道两帮轮廓线15米范围内的区域预抽。第二个循环以后钻机施工时~共设计15个钻孔~其中正前9个孔不变~巷道的两帮距煤头6米、8米、10米处设计的钻 2 孔与第一次相对应的钻孔角度与深度相同~两帮共设计6个钻孔。在掘进过程中以最浅预抽钻孔为准~超前预留20米。掘进的滞后巷道~由超前巷道向滞后巷道施工区域钻孔~钻孔方向垂直于掘进方向~孔间距1米~孔径为89mm~保护单巷钻孔深度不低于42米~保护双巷时钻孔深度不低于75米~每个钻孔施工后~使用8米封孔管与聚氨酯封孔~并连接管路进行区域预抽。 3

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验收办 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验收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 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审查与验收工 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防治煤 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 体系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徽省煤 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安徽省境内的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 突专项设计编制、审查和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 法。 第三条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省属国有煤矿(含 国投新集公司,下同)的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的防突

专项验收工作,验收结果抄送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其他突出矿井由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备案。 第二章防突设计的编制、审查 第四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应与新水平、新采区设计一并编制,可以融入到新水平、新采区设计章节,并在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编制完成。 第五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必须按照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满足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的要求。 第六条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顶底板穿层钻孔等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第七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XX煤巷进工作面防突专顶设计 附件9 XX有限公司XX煤矿 XX煤巷掘进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 (非保护层开采卸压范围内) 编制单 位.编制 人: 单位负责人: x年x月x日

XX煤巷进工作面防突专顶设计 会审意见 会审时间.年月日 主持人:(必须是总工程师或矿长)会审 意见: 会审意见共条 会审人员签字 会审人员必须包括通防副总、地质副总、安全副总,通风、技术、安监、地测、调度室、施工单位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有助理以上职称)参加。 审批意见:(必须经总工程师和矿长审批) 审批人签字: 目录

XX 煤巷进工作面防突专顶设计 第一章编,依据第 二章概况 、矿井(采区)基本情况 “ 、 综 合 防 突 措 施 实 施 过 程 管 哩 和 突 出 预 兆 管 控

、掘进工作面情况 第三章安全系.. 、这风系统 、抽采系统、监 控系统西、供电系 统五、人员定位系 统,亠这信联絡系 统-E、矿井压风系 统八、紧急避险系 统九、供水施救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西、区域验证 西、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章组织管理措施 、成立领导小组 、明确职责 XX煤巷进工作面防突专顶设计

XX煤巷进工作面防突专顶设计 XX煤巷掘进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第一 章编制依据 煤矿安全规礻(20巧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安监肢苌〔2m9〕28号)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苌〔2011〕巧3号)四、煤层瓦斯 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 T2325D) 五、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0/11049-2001) 煤与 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肢术条件(MT1066-2008) 七、贵州省相关规定及要求。 (相关规定如有变化,以最新版本为准)

兴文县金河煤业责任有限公司375m抽放巷石门揭煤 防 突 专 项 设 计 二0一三年 会审意见

目录 第一章概况 (33)

第一节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情况 (33) 第二节煤(岩)层特征 (44) 第三节地质构造 (44) 第四节水文地质 (44) 第五节瓦斯、煤尘、及突出危险性 (55) 第二章通风及监控系统 (66) 第一节通风系统 (66) 第二节压风系统 (77) 第三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77) 第四节供电系统 (88) 第三章石门揭煤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88) 第一节石门揭煤实施流程 (88) 第二节区域预测 (1010)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 (1010) 第四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1111) 第五节区域验证 (1212) 第四章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313) 第一节揭煤工作面预测方法 (1313) 第二节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 (1414) 第三节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00) 第四节安全防护措施 (11) 第五章防突管理 (33) 第一节防突组织管理 (33)

第二节揭煤防突安全措施 (44) 第三节防突主要设备 (88) 第四节避灾线路 (99) 附图: 1.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示意图 2. 区域检验孔布置图 3. 预测(检验)孔布置图 4. 瓦斯排放孔布置图 第一章概况 第一节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情况 一、地面相对位置 该系统巷道相对应地面为大园顶以东山脊东面斜坡一带(西高东低);巷道距地表埋深300m,为一小型背斜构造,位于背斜轴东翼。

二、相邻采区情况 巷道掘进层位全范围均为实体煤岩层,东翼330m处为K5煤层回风上山,上方100m处为+410mK5回风巷;下部102m处为+330mK5瓦斯抽放巷,西翼+230m 处为矿井田边界,其上部是k6煤层,均未布置回采巷道。 第二节煤(岩)层特征 井田含煤地层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厚90~105m,含煤10余层,其中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3层,自上而下为: K6煤层(大汉炭或高炭):位于煤系顶部,上距长兴灰岩6.0~9.4m,煤层厚1.0~2.36m,平均厚1.91m,全区可采。煤层结构简单,局部含1~2层粘土岩或炭质泥岩夹矸,夹矸单层厚0.02~0.15m,煤层顶、底板均为粉砂质泥岩或泥岩、细砂岩,有时直接底板为粘土岩。泥岩细砂岩为较稳固岩石,粘土岩具弱膨胀性,易底鼓,遇水尤为严重。 K5煤层(小汉炭):上距k6煤层6.0~10.0m,煤层厚约0.8m,局部可采。 K1煤层(细花炭):位于煤系底部,其下为黄铁矿层,厚约0.9m,结构复杂,局部可采。 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煤矿只开采K6煤层。 煤层综合柱状图见附图一。 第三节地质构造 巷道掘进范围内无大的地质构造。根据已掘的K5瓦斯抽放巷及K5回风上山地质资料反映,在巷道掘进范围内无大型地质变化,巷道在掘进过程中,不会遇到大的地质变化,但不排除遇到小的褶皱等地质构造,故在巷道掘进时应加强现场管理及先探后掘的措施。 第四节水文地质 巷道位于K6煤层底板内,即含水性较弱的长兴灰岩下方,由于其与长兴灰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2706 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验收办法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验收办法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审查与验收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徽省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安徽省境内的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审查和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一章瓦斯概述 一、矿井煤层特征及地质构造 一)、煤层特征屑砂岩为主、夹菱铁矿及煤层。中部岩性为灰色及灰绿色细砂岩、粉砂岩、粉砂质粘土岩、灰色及紫灰色菱铁质鲕状粘土岩、页岩及煤层;下部岩性为细砂岩、页岩、炭质页及含铁绿泥粘土岩、煤层等组成。总厚度280—350m,平均320m,共含煤10~20余层,煤层平均总厚度19.57m,平均含煤系数3.65%,其中可采煤层为3层(C407、C409、C501)。 矿区主要可采煤层为C407、C409、C501三层,由上往下叙述如下; C501煤层: 位于龙潭组上含煤组上部。距C409煤层底部约8—15米,煤层厚度相对稳定,煤层结构复杂,煤层厚度0.96~1.23m,平均1.08m。该煤层呈层状,产状与地层产状一致。该煤层局部含1层夹矸,岩性为灰黑色炭质粘土岩。结构较简单,煤层层位较稳定,属较稳定煤层。 顶底板为粉砂岩、泥砂岩、砂质页岩,裂隙较发育,抗剪强度较低,稳定性较差: 底板为粘土页岩,强度较低,遇水易软化,易发生底鼓现象,为不稳定底板。 C409煤层 位于龙潭组中含煤组顶部,煤层厚度变化不大,煤层结构简单,煤层厚度0.93~1.12m,平均厚度1.02m。 顶底板为粉砂岩、泥砂岩、砂质页岩,裂隙较发育,抗剪强度较低,稳定性较差: 底板为粘土页岩,粘土页岩强度较低,遇水易软化,易发生底鼓现象,为不稳定底板。 C407煤层 位于含煤地层龙潭组第二段(P 1)下部,全区稳定可采。上距C409煤层约 3 18m。煤层厚度1.15~2.06mm,平均1.42m。 顶板为砂岩、粘土质砂岩、粉砂岩,裂隙较发育,抗剪强度较低,稳定性较差: 底板为粘土质页岩、页岩、泥质页,强度较低,遇水易软化,易发生底鼓现

附件13 关于规范防突专项设计专项防突设计和 区域防突措施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和石门揭煤、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以及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编制工作,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安徽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和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石门(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开拓工程首次揭穿高瓦斯矿井各煤层、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时,在揭煤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防突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突出煤层每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都应当编制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突出危险区工作面必须编制区域防突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三条防突专项设计是该区域煤层区域防突的原则、方法与要求,指导石门揭煤、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和突出危险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的编制,煤矿相关单位管技人员依据批准的防突专项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专项防突设计与区域防

突措施,指导现场具体实施。 第四条防突专项设计、专项防突设计和区域防突措施的制定依据为:《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安徽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和验收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章防突专项设计的编制 第五条防突专项设计必须按下列目录内容编制: 第一章采区(水平)地质和煤层瓦斯基本参数 第一节采区范围与地质 第二节煤层赋存及瓦斯基本参数 第三节开拓前预测情况与结果 第二章采区(水平)生产布局 第一节开拓方式与巷道布置 第二节煤层开采顺序与采掘作业方法 第三章防突有关的主要系统 第一节通风系统 第二节瓦斯抽采系统 第三节安全监控系统 第四节避灾与安全防护系统 第四章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区域预测(开拓后预测) 2.区域防突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工作(以下简称防突工作),预防煤矿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突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或者经鉴定、认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突出矿井应当建立突出预警机制,逐步实现突出预兆、瓦斯和地质异常、采掘影响等多元信息的综合预警、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依据本细则,结合矿井开采条件,制定、实施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㈠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㈡区域防突措施; 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㈣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㈠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㈡工作面防突措施; ㈢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㈣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矿井应当加强区域和局部(以下简称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质量可靠、过程可溯。 第六条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按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要求,实现“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突出煤层必须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否则严禁采掘活动。 在采掘生产和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或者发生突出的区域,必须采取或者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分析查找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细则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配备安全装备,实施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效果后,方可恢复生产。

贵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专项设计 30万吨/年 总经理: 总工程师: 项目负责: 贵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五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矿井概况 (6) 第一节井田概况 (6) 第二节地质概况 (9) 第三节矿井瓦斯情况 (26) 第四节矿井设计概况 (37) 第二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总体方案 (48) 第三章矿井各系统合理性论证及调整 (52) 第一节开拓系统及开采方法合理性论证及调整 (52) 第二节开采顺序及保护层选择合理性论证 (53) 第三节通风系统合理性论证及优化 (54) 第四节矿井瓦斯抽放合理性论证及优化 (56) 第五节矿井安全防护的合理性论证及优化 (57) 第四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方案 (60)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60) 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 (65) 第三节区域性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71) 第四节区域验证 (74) 第五章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76) 第一节掘进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方案 (76) 第二节采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方案 (81) 第三节石门(斜井巷)揭煤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方案 (83) 第四节矿井安全防护措施 (91) 第六章矿井防突管理 (98) 第一节防突组织管理 (98) 第二节防突技术管理 (102) 第三节防突现场管理 (106) 第四节矿井采掘设计及装备管理 (110)

第七章防突仪器、装备 (112) 附录一煤层瓦斯压力测定方法 (113) 附录二钻屑指标法 (114) 附录三防突措施有效半径的测定方法 (115)

附件目录 1、防突专项设计《委托书》。 2、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9月9日颁发的贵州**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整合)《采 矿许可证》(副本),证号为C5200002010091120075272; 3、贵州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文件(黔整规发[2010]1号)“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2010年7月2日) 4、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文件(黔国土资储备字[2010]73号)“关于《贵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整合)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2011年4 月20日) 5、六盘水市煤炭管理局文件(市煤通字[2007]25号)“关于对省煤炭局《对六盘水市煤矿2006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有关要求的通知”。 6、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煤炭[2011]531号)《关于对贵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整合)开采设计的批复》。(2011年8月16日) 7、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水城监察分局文件(黔煤安监水字[2013]24号)《关于对贵州**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批复》。(2013年3月11日) 附图目录 1、开拓系统、采区巷道布置及采掘设备配备平面图(1:2000) 2、开拓系统、采区巷道布置及采掘设备配备剖面图(1:2000) 3、矿井移交生产时期通风系统及通风网络图(示意) 4、井下避灾线路图(1:2000) 5、井下压风及自救管路布置图(示意) 6、井下瓦斯抽采管路高、低负压抽放管路布置图(示意) 7、区域综合防突防突措施钻孔布置示意图(示意)

采区防突专项设计 (一)采区瓦斯地质概况 1.地质构造及煤层赋存情况 煤层赋存条件及其稳定性、煤的结构类型及工业分析、煤的坚固性系数、煤层围岩性质及厚度、水平(采区)煤层(附综合柱状图说明)、可采储量、地质构造类型及特征、断层与火成岩分布、水文地质情况。 2.瓦斯赋存情况 分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成分、瓦斯压力、瓦斯放散初速度等原始参数、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邻近区域瓦斯地质情况。 (二)采区设计说明 1.采区巷道布置 2.采区供电、运输、行人等生产系统 3.煤层开采顺序、采煤工艺、工作面接替顺序等 (三)通风系统说明 通风系统必须独立可靠。 (四)防突设施(设备)设置 (五)防突设计 1.区域综合防突设计 (1)区域预测情况 说明区域预测(开拓前预测)的方法、临界值及区域划分结果等。 (2)区域防突措施 ①开采保护层 保护层的选择、沿走向及倾斜的保护范围及抽采被保护层瓦斯的方式等。

②预抽煤层瓦斯 预抽煤层瓦斯的方式选择、钻孔控制范围、钻孔参数设计、封孔要求等。 (3)确定区域效果检验的方法 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的效果检验方法的选取,临界值的确定,检验区域内钻孔分布设计。 (4)确定区域验证的方法 石门揭煤、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的方法的选取及临界值的确定。 2.局部综合防突设计 (1)确定工作面预测方法 采用的临界值、最小预测超前距等。 (2)工作面防突措施工程设计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的专项防突设计、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的专项防突设计。 (3)确定工作面效果检验方法 石门及其他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方法的选取及钻孔的布置及临界值的确定。 (4)安全防护措施 采区避难所设置、反向风门、挡栏、远距离爆破措施、压风自救系统等。 3.首采面防突工程量 主要通风系统、瓦斯治理巷道工程量,各类钻孔工程量等。 (六)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 (七)抽采系统设计(抽采系统、瓦斯计量安设) (八)附图

贵州省xxx煤矿 专项防突设计 工作名称:9101切眼专项防突设计 施工单位:安顺煤矿 编制人: 编制日期:2018年01月31日 《9101切眼专项防突设计》 会审签字 通防部: 生产技术部:

机电部: 调度室: 安监部: 掘进队: 防突队: 通风队: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9101切眼专项防突设计》 会审意见

9101切眼专项防突设计 第一节工作面简况 9101切眼以南为9101采煤工作面,北为未开采煤体,以西为9101运输巷,东为9101轨道巷。工作面煤层层位稳定,结构简单,厚度变化不大,平均约为1.6m,煤层倾角3o~5o;顶板为无伪顶,9101工作面切眼开采的M9 煤层,该煤层为矿井的主要可采煤层,煤层产于龙潭组三段中部,上距S4标志层灰岩平均厚度为5.36M。顶板:直接顶为暗灰色粘土岩、暗灰色粘土质粉砂岩,厚

度5-6m。老顶为暗灰色粉砂质粘土岩、暗灰色粘土质粉砂岩、灰 色灰岩,厚度0.6-4.2m。底板:直接底为粉砂质粘土岩、暗灰色 粘土岩、泥质粉砂岩,厚度1.2-4.4m。老底为浅灰色细砂岩、暗 灰色粘土质粉砂岩、灰色粉砂岩,厚度为5.8-8.3M。煤层结构简单,层位稳定,厚度变化不大,平均约为1.6m。 该煤层物理性质为黑色暗亮型,较脆易碎。断口呈参差状,沥清光泽。水分平均含量2.01%,灰分19.86%,含硫量1.48%, 挥发分10%以下,发热量超过34.75MJ/KG。 <见附图一:9101切眼布置图)。 第二节地质简况 地质构造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地质因素,也是其它地质变化的主要控制因素,将直接影响工作面的生产和管理,根据已揭露煤层顶板和矿井地质图可知,9101切眼无顶板裂隙情况无可 能影响9101切眼掘进的地质构造。本工作面为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工作面,在掘进过程中应加强顶板管理和瓦斯治理,并采取有掘必探,边掘边探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1、瓦斯含量及赋存情况 根据安顺煤矿精查地质报告及瓦斯地质图显示: M9煤层平均瓦斯含量9.23m3/t;煤层的瓦斯压力 0.45~2.25MPa;煤层透气性系数为0.056553~0.11062m2/MPa2·d。根据重庆煤科院瓦斯鉴定结果M9煤层为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安顺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煤尘、自燃与地温 <1)煤尘与煤的自燃:根据重庆煤科院鉴定,该掘进工作面M9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三类。煤尘不具爆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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