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籼稻期货合约、相关细则修改内容及说明

早籼稻期货合约、相关细则修改内容及说明
早籼稻期货合约、相关细则修改内容及说明

早籼稻期货合约、相关细则修改内容及说明一、早籼稻期货合约修改前后对比

说明:以上合约文本中带黑底文字为新加入内容,带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二、早籼稻期货合约主要修改内容及说明

1、交易单位由10吨/手改为20吨/手

早籼稻期货推出后,企业参与积极性较高,早籼稻日最高成交量为2010年11月12日的352.62万手,上市以来日均成交9.56万手,是较活跃的品种之一。

早籼稻上市初期,我国有大米加工企业7000余个,年生产能力14666万吨,单个企业年加工能力2万余吨,月加工能力约2000吨。一般来说,稻谷收购企业如粮食储备库通常都有自己的大米加工厂。不过,不同的企业依原粮收购情况及下游原料需求情况加工重点有所不同,或以中晚籼稻为主,或以早籼稻为

主,或单一加工早籼稻及中晚籼稻。以加工中晚籼稻为主同时加工早籼稻的企业,早籼稻加工规模一般较小;以加工早籼稻为主或常年单一加工早籼稻的企业,通常直接为啤酒厂、米粉厂、饲料厂、味精厂加工原料,由于工业生产的特点,这些加工企业一般规模较大;其中部分加工企业通常实行产、购、存、加、销一体化的综合经营,有一定的仓容,少的数千吨,多的数万吨,这些企业在收购季节除边收边加工外,还储存一定数量的原粮用于非收购季节加工,有的还自建了一定规模的粮源基地。这些企业也是早籼稻期货市场的直接利用者。

近年来,早籼稻加工企业规模略有扩大,每手20吨的交易单位,合约价值5.2万多元(5月14日早籼稻主力合约ER209收盘价为2613元/吨),与产业链企业规模相比,大小适中。同时,可以方便地与主流运输工具灵活匹配,便于交割双方自由选择。后期上市的粳稻、晚稻交易单位拟也设计为每手20吨,方便投资者参与。

2、扩大涨跌停板幅度:由现行±3%扩大至±4%

扩大早籼稻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后,可以减少出现停板的次数,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促进早籼稻期货市场稳定运行。另外,调整后,早籼稻期货涨跌停板幅度与郑商所其它所有品种保持一致。

3、质量标准改为使用最新国标

1999年版早籼稻国标修改已于2009年完成并公布实施,早籼稻期货上市时新国标还没有颁布,但交割细则已将2009标准的内容引入。因此,本次采用2009年新标准后,《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的相应条款也一并修改。

4、最后交易日改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早籼稻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由倒数第七个交易日改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与郑商所其他品种相同。早籼稻上市时的最后交易日设计是为了与同类品种小麦期货一致,小麦期货合约去年修改后早籼稻合约此次也应一并修改。

5、最后交割日改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早籼稻期货合约交割日期由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倒数第五个交易日改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与郑商所其他品种相同。

6、将手续费栏目从合约中删除

参照国际惯例,手续费不再写入期货合约,具体由郑商所另行公告。

7、修改合约交易代码

本次合约修改将早籼稻合约交易代码一并修改,早籼稻合约交易代码由ER改为RI,为其英文RICE的前两个字母。

三、早籼稻期货合约相关业务细则修改及说明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改内容

第二章期货交割标准

早籼稻

第二十五条

【修改说明】与交易单位一致。

第二十六条早籼稻交割适用国家标准、国家相关规定及本细则规定。

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

替代品及升贴水:

(一)早籼稻的整精米率小于50%但不小于44%的,无升贴水。

13.5%的,足量入库。13.5%<水分≤14.5%的,以13.5%为基准,水分每超0.1%,扣量0.2%(仅适用于江西、湖南、湖北等主产区)。

<13.5%的,水分减量部分由提货人承担。水分>13.5%的,以13.5%为基准,水分每超0.1%,补量0.1%,由仓库承担(仅适用于江西、湖南、湖北等主产区)。

1.0%但不超过1.5%的,扣量0.5%。超过1.5%但不超过

2.0%的,扣量1.0%。

【修改说明】本条所删除的(一)内容在新的2009国标中有相应规定,不再赘述。

早籼稻期货交割杂质指标由目前的1.5%放宽到2.0%,既能降低交割成本、提高交割效率,又不影响安全储粮,对各种性质的储备粮入市接货也没有大的影响。因此,从贴近现货、降低交割成本角度考虑,拟将早籼稻杂质由1.5%放宽到2.0%,扣量方法借鉴国粮发[2010]178号,同时考虑延续交割细则原有的扣量方法,以减少对市场的影响。

针对现货企业反映的杂质指标达到交割标准较难,影响参与期货交易的问题,郑商所本着既要贴近现货实际,又要保证交割商品安全储存的原则,对18家早籼稻交割仓库及湖南、江西的收储企业进行大量调研后,认为把早籼稻杂质放宽到2.0%具有可行性,主要理由如下:

1.早籼稻中央储备、省级储备、市级储备、托市、临储5级储备对实际控制杂质上限基本都在2.0以内(见下表)。

统计表明,期货早籼稻杂质标准放宽到2.0%,与国家各级

储备要求基本一致,基本不影响各级存储储备粮的企业入市接粮。

2.各早籼稻交割仓库在储存早籼稻时,大部分对安全储粮中杂质指标的要求是2.0%以内(见下表)。

大部分仓库认为,早籼稻如果要安全储粮一年以上,杂质在2.0%以内是可以接受的。

3.在收购季节,交割仓库周围的现货早籼稻杂质一般都超过1.5%(见下表),需要一定程度的整理才能达到交割标准。

在收购季节,交割仓库周围的现货早籼稻杂质<1.5%的没有,如果杂质放宽到2%,那么有1/4强的现货可以直接入库,有将近40%的稍做整理即可入库,大大降低了交割成本,提高了交割效率。

仓库把杂质从现货收购程度降低到交割标准(1.5%),每吨所需的费用平均21元,平均除杂2次,每小时仅可处理达到交割标准的早籼稻平均23吨。而把杂质放宽到2%以后,处理效率可以提高一倍,成本降低10元/吨以上。

另外,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文),贸易粮油可参照该规定执行。该规定中对杂质未作上限规定,属于商品扣量的协商性标准、非强制性的质量标准。因此,将早籼稻期货交割杂质指标由目前的1.5%放宽到2.0%的做法,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不矛盾。此外,国家粮食系统资深人士表示,只要不危及安全储粮并符合各地仓库经营惯例及实际情况,可以适度放宽杂质标准。

调研中,绝大部分参与早籼稻交易的现货企业反映杂质规定过严。放宽杂质规定,更加有利于满足企业的套期保值需求。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改内容

第六十三条各品种标准仓单有效期分别如下:……

早籼稻:N年8月1日起注册的标准仓单,有效期至N+1年

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到期注销的上生产年度产早籼稻标准仓单,经检验符合交割有关规定的,可以重新申请注册。到期注销的非上生产年度产早籼稻标准仓单,不允许注册。

【修改说明】早籼稻的年度限定不可控,不具操作性,且年度限定内容也应和其他品种表述方法一致。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改内容

第六条一般月份普麦、强麦、早籼稻、菜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为5%,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

其他品种一般月份期货合约按持仓量的不同,适用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具体见下表:

注:N表示某一月份期货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万手。

第七条交割月前一个月份期货合约按上旬、中旬和下旬的不

【修改说明】降低交割月前一个上旬保证金,有利于近期月份活跃,有利于套期保值者参与,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郑商所品种自甲醇后,交割月前一个月上旬所有品种保证金标准改为与一般月份保持一致。

第二十九条期货合约的限仓数量按照该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一般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交割月份”三个期间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限仓标准。

当持有普麦、强麦、早籼稻、菜油、甲醇期货合约各期间单边持

仓量大于或者等于10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大于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小于10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

【修改说明】郑商所品种自甲醇后,对新上市品种或修改合约品种的期货公司会员持仓予以放大,有利于期货公司做大做强。

第三十条一般月份甲醇期货合约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限仓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分别对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

【修改说明】

1.菜油合约单位由5吨改为10吨后,持仓减少一半取整为8000手;

2.早籼稻期货合约单位由10吨改为20吨后,持仓减少一半取整为5000手,但考虑到此次早籼稻修改后交割更加顺畅,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因而此次修改后比实际略大,扩至7500手;

3.强麦合约单位由50吨改为20吨后,持仓应扩大至原来的2.5倍,即由1000手改为2500手。

第三十一条交割月前一个月各品种持仓规定如下:

甲醇、普麦、强麦、早籼稻和菜油期货合约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限仓(含跨期套利持仓)如下表: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分别对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按照上旬、中旬和下旬实行最大单边持仓的绝对量限仓(含跨期套利

【修改说明】甲醇合约以及甲醇之后的普麦、强麦合约均按

三级限仓进行管理,即一般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交割月。在

实际运行中,会员普遍反映,由一般月份降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的

梯度太陡,如甲醇即从1000手突然降至300手,有可能造成客

户无法平仓而被动违约,不利于风险控制。会员认为,原来交割

月前一个月设计的三级的限仓制度更有利于风险管理,本次在修改菜油、早籼稻、强麦三个品种时,我们吸收了这种管理思路,设计了交割月前一个月分三级限仓,按梯度进行调整,交割月前一个月上旬、中旬、下旬持仓分别为交割月持仓一定倍数。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分别对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实行最大单边持仓的绝对量限制(不含跨期套利持仓)(自然人客户

品种,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所拥有的投机持仓与跨期套利持仓之和,不得超过各品种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下旬的最大限仓

量。其中投机持仓不得超过交割月最大限仓量。

不得交割的客户具体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第四条规定。

【修改说明】根据合约交易单位变化情况相应扩/缩。原早籼稻客户和非期货公司按一个标准限仓后,二者平均值为750手,10吨改为20吨后,应该为375手。考虑到本次将不完善粒放开后,交割标的既扩大又方便,成本还低,因此调整为400手。强麦50吨的100手,改为20吨后应该为250手,但考虑到数字的敏感性,改为300手。

第三十七条交易所调整持仓限额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实施。

上述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六条适用于甲醇、普麦、强麦、早籼稻和菜油以外的其他品种。

第四十条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数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

甲醇、普麦、强麦、早籼稻和菜油: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超过持仓限额的,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实行强行平仓。期货公司会员达到或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新仓。

其他品种:会员或者客户超过持仓限额的,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实行强行平仓。

第四十八条强行平仓的原则和程序:

强行平仓前先由会员自行平仓,除交易所特别规定的时限外,一律为开市后至10时15分之前。会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平仓完毕的,交易所强制执行。

由会员自行平仓的,属前条第(一)、(二)、(三)项情形的,由会员自行确定,平仓结果符合交易所规定即可;属前条第(四)、(五)、(六)项情形的,由交易所确定。

由交易所强行平仓的,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交易所按照会员提供的平仓名单进行强行平仓。

(二)会员没有提供平仓名单,属前条第(一)项的,按照上一交易日闭市后期货合约总持仓量由大到小顺序,先选择持仓量大的期货合约作为强行平仓的期货合约,再按照该会员客户该期货合约的净持仓亏损由大到小确定。多个会员均需要强行平仓的,按追加保证金由大到小的顺序,先强平需要追加保证金大的会员。

(三)甲醇、普麦、强麦、早籼稻和菜油品种属前条第(二)项的,按照超仓量由大到小的顺序,对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进行强行平仓。其他品种会员没有提供平仓名单的,属前条第(二)项的,按照先强平客户超仓后强平会员超仓的原则进行。客户超仓的,按照超仓量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强行平仓;多个会员超仓的,按照会员超仓量由大到小的顺序作为强行平仓的对象;对具体会员的强行平仓,由交易所按会员超仓数量与会员持仓数量的比例确定有关客户的平仓数量,并对客户按持仓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强行平仓。

(四)会员没有提供平仓名单,属前条第(三)项的,按照上一交易日闭市后自然人期货合约持仓由大到小顺序进行强行平仓。

(五)会员没有提供平仓名单,属前条第(四)、(五)、(六)项的,强行平仓头寸由交易所根据涉及的会员和客户具体情况确定。

(六)会员同时满足属前条第(一)、(二)、(三)项情况,交易所先按第(二)、(三)项情况确定强行平仓头寸,再按第(一)项情况确定强行平仓头寸。

由于市场原因无法满足上述原则和程序的,交易所有权择机强行平仓。

四、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早籼稻期货合约修改后适用甲醇、普麦、强麦套期保值管理

办法。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市场基础知识》历年真题和解析答案0330-44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市场基础知识》历年真题和解析答案0330-44 1、下列关于价差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若套利者预期不同交割月的合约价差将扩大,则进行买进套利 B.建仓时计算价差,用远期合约价格减去近期合约价格 C.某套利者进行买进套利,若价差变大,则该套利者亏损 D.在价差交易中,交易者要同时在相关合约上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建仓时计算价差,用较高的期货价格减去较低的价格;某套利者进行买进套利,若价差变大,则该套利者盈利。注意理解买进套利的定义。 2、与现货市场的风险相比,期货市场的风险具有放大性的特征,主要原因是( )。【多选题】 A.与现货价格相比,期货价格波动较大,也更为频繁 B.期货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征,投机性较强

C.期货交易是连续性的合约买卖活动,风险易于延伸,引发连锁反应 D.期货交易具有远期性,未来不确定因素多,若行情发生突然变化,风险会持续扩散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风险因素的放大性的内容。 3、由于近期整个股市行情不明朗,股价大起大落,难以判断行情走势,某投机者决定进行双向期权投机。在6月5日,某投资者以5点的权利金(每点250美元)买进一份9月份到期、执行价格为245点的标准普尔500股票指数美式看涨期权合约,同时以5点的权利金买进一份9月份到期、执行价格为245点的标准普尔500股票指数美式看跌期权合约。当前的现货指数为245点。从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股市波动很小,现货指数一直在245点徘徊,6月20日时两种期权的权利金都变为1点,则此时该投机者的平仓盈亏为()。【单选题】 A.盈利2000美元 B.盈利2250美元 C.亏损2000美元

中金所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

(2015年3月6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交割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交割涉及的国债托管业务由国债托管机构依其规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前款所称国债托管机构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第二章可交割国债 第五条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 (二)同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6.5至10.25年; (五)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 (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本合约的交割单位为面值100万元人民币的国债。每交割单位的国债仅限于同一国债托管机构托管的同一国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托管的国债分别计算。 第七条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及其转换因子数值由交易所确定并向市场公布。 第三章交割流程 第八条本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由卖方主动提出交割申报,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割。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的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交割。 客户参与交割视为授权交易所委托相关国债托管机构对其申报账户内的对应国债进行划转处理。 第九条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当日收市后,交易所按照客户在同一会员的申报交割数量和持仓量的较小值确定有效申报交割数量。所有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进入交割。 交易所按照"申报意向优先,持仓日最久优先,相同持仓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买方有 效申报交割数量大于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的,按照买方会员意向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未进入交割的意向申报失效。 所有进入交割的买方和卖方持仓从客户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中扣除。 第十条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应当在当日14:00前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卖方申报意向内容应当包括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买方申报意向内容应当包括交割数量和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买方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会员应当确保申请交割的客户具备交割履约能力。 第十一条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同一客户号的净持仓进入交割。

证券投资基金国债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

证券投资基金国债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 目录 一、总则 (3) 二、科目设置 (5) 三、主要账务处理 (6) (一)存入保证金 (6) (二)提取保证金 (6) (三)开仓 (6) 1、买入合约:记录初始合约价值 (6) 2、卖出合约:记录初始合约价值 (6) (四)平仓 (6) 1、买入合约卖出平仓 (6) 2、卖出合约买入平仓 (7) (五)交易费用 (7) (六)日终结算 (7) 1、买入合约日终估值 (7) 2、卖出合约日终估值 (8) 3、确认平仓损益 (8) 4、当日无负债结算 (8) (七)调整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 (8)

(八)实物交割 (8) 1、意向申报日(T日:减少待交割持仓) (9) (1)减少空头待交割持仓: (9) (2)减少多头待交割持仓: (9) (3)其他会计分录参照(六)(七)处理。 (9) 2、交割空头持仓:(T+1日:交券日) (9) 3、缴款交收(T+2日:配对缴款日) (9) (1)空头交收,并减少待交割债券持仓: (9) (2)多头缴款,并确认待交割债券投资: (10) (3)保证金调整参照(七)处理。 (10) 4、交割多头持仓:(T+3日:收券日) (10) (九)交割违约 (10) 1、违约方: (10) 2、被违约方: (11) 附件:参考范例 (12)

一、总则 (一)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国债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其会计核算可参照本细则办理。 (二)本细则所称国债期货,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国债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三)基金国债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本细则处理。若基金开展国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条件的,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四)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形成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并对套期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 (五)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基金管理公司应在业务管理制度中进一步明确相关估值监控程序,根据市场情况建立结算价估值方法公允性的评估机制,完善相关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交割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交割涉及的国债托管业务由国债托管机构依其规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前款所称国债托管机构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第二章可交割国债 第五条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 (二)同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至7年; (五)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 (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本合约的交割单位为面值100万元人民币的国债。每交割单位的国债仅限于同一国债托管机构托管的同一国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托管的国债分别计算。 第七条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及其转换因子数值由交易所确定并向市场公布。 第三章交割流程 第八条本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客户可以申请交割。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的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交割。 客户参与交割视为授权交易所委托相关国债托管机构对其申报账户内的对应国债进行划转处理。 第九条本合约的最小交割数量为10手。客户申请交割的,在同一会员处的有效申报交割数量不得低于10手;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同一客户号收市后的净持仓不得低于10手。 第十条客户申请交割的,其交割在四个交易日内完成,

境外期货合约细则

CME外汇 交易所合约名称交易所代号 香港交易 最低波幅合约大小合约月份 首次通 知日 最后交易日涨跌停交割方式保证金比例手续费 手续费 (保本) 开仓按金维持按金 时间(夏令) CME 澳元 (Australian Dollar) AD电子盘 : 0600–0500 公开叫价: 2020 – 0300 0.0001= USD10AUD 100,000三月、六月、 九月、十二月 N.A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三之前两个 交易日 NA实物交割 5.32%204*0.0001USD 5,670USD 4,200 CME英镑(British Pound)BP电子盘 : 0600–0500 公开叫价: 2020 – 0300 0.0001= USD6.25GBP 62,500三月、六月、 九月、十二月 N.A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三之前两个 交易日 NA实物交割 3.06%207*0.0001USD 3,038USD 2,250 CME 加元 (Canadian Dollar) CD电子盘 : 0600–0500 公开叫价: 2020 – 0300 0.0001= USD10CAD 100,000三月、六月、 九月、十二月 N.A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三之前一个 交易日 NA实物交割 3.46%204*0.0001USD 3,440USD 2,550 CME 欧元 (Euro Currencies) EC 电子盘: 0600–0500 公开叫价: 2020 – 0300 0.0001= USD12.5EUR 125,000 三月、六月、 九月、十二月 N.A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三之前两个 交易日 NA实物交割 4.84%204*0.0001USD 8,100USD 6,000 CME 日元 (Japanese Yen) JY 电子盘: 0600–0500 公开叫价: 2020 – 0300 0.000001 = USD12.5 JPY 12.5M 三月、六月、 九月、十二月 N.A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三之前两个 交易日 NA实物交割 4.70%204*0.000001USD 7,290USD 5,400 CME 纽元 (New Zealand Dollar) NE电子盘 : 0600–0500 公开叫价: 2020 – 0300 0.0001= USD10NZD 100,000三月、六月、 九月、十二月 N.A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三之前两个 交易日 NA实物交割 6.08%204*0.0001USD 5,063USD 3,750 CME 瑞士法郎 (Swiss Franc) SF电子盘 : 0600–0500 公开叫价: 2020 – 0300 0.0001= USD12.5SWF 125,000三月、六月、 九月、十二月 N.A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三之前两个 交易日 NA实物交割7.87%204*0.0001USD 10,935USD 8,100 注:保本手续费点位根据手续费公开报价计算。 最后更新日:2012年3月23日 1/13

棉纱期货业务规则及设计说明

棉纱期货业务规则及设计说明 棉纱期货业务规则制度包括交割制度和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这些制度涵盖了现货和期货转换规则、期货商品的在库管理及期货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等。根据贴近现货市场实际、遵循期货市场运行规律、严格控制交易交割风险、降低交易交割成本等原则,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进行了如下相关业务规则制度设计。 一、棉纱期货交割制度设计说明 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的基础。作为联系两个市场的纽带,实物交割在促进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紧密结合、实现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两大功能等方面发挥“桥梁”作用。通过深入现货市场调研,广泛听取现货企业意见和建议,根据棉纱现货供给、贸易、消费、流通、质检等特点,在已有品种交割框架的基础上,设计了棉纱期货交割制度体系,包括交割细则和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两部分。 (一)交割细则相关条款设计 1.交割方式:上市初期实行厂库交割;待市场平稳运行后,适时启用仓库交割 【说明】棉纱适宜采用仓库交割。第一,仓库交割可满足棉纱多种经营主体的交割需求。第二,棉纱较易存储,对

仓库储存条件要求简单,保持干燥通风即可。第三,满足棉纱期货交割储存要求的仓库资源充足。棉纺企业一般有自建仓库,可提供专业的仓储管理服务;且棉纱的仓储要求及物流节点均与棉花基本一致,郑商所可根据需要选择棉纺企业自建仓库或棉花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设为棉纱期货交割仓库。 现阶段,我国棉纺织企业多以订单生产,实行送货制,现货贸易的中转仓储量及纺企库存较低。在该行业发展环境下,棉纱采用厂库交割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可提供提货方基准交割品及替代交割品以外的品种规格,满足其个性化的交割需求,间接地扩大了交割品种范围。提货方仅需在提货前与厂库协商一致,根据商定的品种自行结算差价。第二,注册仓单成本低。厂库可通过提供银行保函或其他交易所认可的担保形式形成仓单,不需要提前将货物生产出来,减少企业资金及资源占用。第三,减少入库环节,降低交割成本。提货方可从生产厂库直接提货,减少了从厂家到仓库的中间搬倒及出入库装卸等环节。第四,利于保障期货交割安全。当期货市场因现货资源不足而出现交割风险时,厂库因其注册仓单成本低、时间短、速度快,可以有效防范逼仓风险。 为保证交割商品质量、有效防范交割风险的发生,棉纱期货上市初期实行厂库交割,待市场平稳运行后,适时启用仓库交割。设计理由如下:一方面,初期厂库交割为主,可有效监督交割质量,确保交割顺利进行。一是棉纱生产企业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险,依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以下简称衍生品办法)等规章办法,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国债期货,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国债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二、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衍生品办法的规定,做好制度、岗位、人员及信息系统安排,遵守管理规范,强化风险管理。 三、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不得用于投机目的,应当以对冲或规避风险为目的,包括: (一)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风险; (二)对冲未来半年内拟买入资产风险,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 (三)对冲或规避资产负债错配导致的利率风险。 本条第(二)项所称拟买入资产,应当是机构按其投资决策程序,已经决定将要买入的资产。未在决定之日起的半年内买入该资产,或在规定期限内放弃买入该资产,应当在

规定期限结束后或做出放弃买入该资产决定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终止、清算或平仓相关衍生品。 本条第(三)项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按其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决策程序,决定缩短资产负债久期缺口,从而对冲由此带来的利率风险。风险对冲方案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未经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决策,不得更改。 四、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以确定的资产组合(以下简称资产组合)为基础,分别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实行账户、资产、交易、核算等的独立管理。 五、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要求,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六、保险机构自行或受托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衍生品办法规定,制定风险对冲方案,明确对冲目标、工具、对象、规模、期限、风险对冲比例、保证金管理、风险敞口限额,对冲有效性的相关指标、标准和评估频度,相关部门权限和责任分工,以及可能导致无法对冲的情景等内容,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包括征求风险管理部门的意见。对于对冲资产负债错配导致的利率风险的策略,保险公司还应当进行风险对冲策略对公司偿付能力和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情景测试,并与风险对冲方案一并提交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审批。

国债期货培训考试题目

国债期货培训考试题目 一、单选题。 1、国内债券的主要交易场所是()B A 交易所 B 银行间 C 柜台 2、目前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是()C A 直接发行 B 代销发行 C 承购包销 3、中金所即将上市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B A.合约价值的3% B. 合约价值的2% C. 合约价值的4% D. 合约价值的5% 4、(接上题)此合约的合约标的为()。D A.面值为10万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 B. 面值为100万人民币、票面利率为2%的名义中期国债 C. 面值为10万人民币、票面利率为2%的名义中期国债 D. 面值为100万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 5、(接上题)此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为()。B A.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 B.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 C. 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2% D.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6、中金所即将上市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C A.9:30-11:45,13:00-16:30 B. 10:00-11:30,13:00-16:15 C. 9:15-11:30,13:00-15:15 D. 9:30-11:45,13:00-16:15 7、中金所即将上市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为()。B A.现券交割 B. 实物交割 8、利率与债券收益率的相关性表现在()。C

A.利率上升,债券收益率下降 B. 利率上升,债券收益率不变 C. 利率上升,债券收益率上升 9、下列有关基差的计算公式,正确的为()。C A.实际基差=现券报价-期货结算价格 B. 净基差(BN0C)=实际基差-持有成本 C. 实际基差=现券报价-期货结算价格*转换因子 D. 净基差(BN0C)=实际基差-持有成本*转换因子 10、中金所即将上市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D A.0.01元/百元 B. 0.02元/百元 C. 0.001元/百元 D. 0.002元/百元 11、金融机构承销债券时,从债券招标到债券上市交易有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为了规避利率风险,金融机构可以进行()交易? B A、买入国债期货套期保值 B、卖出国债期货套期保值 C、卖出债券现券 D、买入债券现券 12、下列哪项不是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原因()? D A、对冲利率风险 B、投机利率波动 C、套利 D、对冲信用风险 13、国债价格和市场利率之间呈现()关系? B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债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第三条 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 交割涉及的国债托管业务由国债托管机构依其规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前款所称国债托管机构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第二章可交割国债 第五条 国债期货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 (二)同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符合合约规定的范围;

(五)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 (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合约的交割单位为面值100万元人民币的国债。每交割单位的国债仅限于同一国债托管机构托管的同一国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托管的国债分别计算。 第七条 国债期货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及其转换因子数值由交易所确定并向市场公布。 第三章国债托管账户审核 第八条 参与交割的客户应当事先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户的,应当分别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客户、会员应当确保所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真实、有效,且属于客户所有。 客户申报中央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的,只能申报一个国债托管账户。客户申报中国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且只能分别申报一个国债托管账户。 第九条 会员申报客户的国债托管账户,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并加盖公章: (一)客户国债托管账户申报表; (二)客户国债托管账户证明材料; (三)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期货塑料的套保案例

LLDPE套期保值案例 一、LLDPE品种概况 LLDPE中文名叫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主要应用于农膜、包装膜、电线电缆、管材、涂层制品等领域。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由于较高的抗张强度、较好的抗穿刺和抗撕裂性能,主要用于制造薄膜。 世界LLDPE产能主要集中在北美、亚太、西欧和中东地区,其中美国、沙特阿拉伯、加拿大、中国和日本位居世界产能的前五名,五国的产能之和约占世界总产能的55%。亚洲、西欧、中南美、大洋洲、非洲均为净进口地区,亚洲为最大的净进口地区。加拿大和沙特是全球最大的LLDPE出口国,而中国则为全球最大的LLDPE进口国。我国LLDPE的产量在未来2~3年内增幅预计在8%~11%。有关专家预计2010年我国LLDPE产能将达到585.3万吨/年,需求量将达到486万吨。 LLDPE的价格受到很多因素影响,价格呈大幅度波动、并且很频繁。其中原油、天然气和乙烯市场变化对LLDPE价格有着最直接、最重大的影响。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的价格很大程度与原油有关,并呈现出与原油共舞的态势。从2002年至今,受原油价格、天然气和乙烯市场变化的影响,LLDPE的价格6000元/吨,最高涨到15500元/吨。同时,宏观经济发展通过影响下游产业需求,如:农业、建筑业、汽车制造业等相关行业,进而对LLDPE市场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关税、运输、天候等其它条件也对LLDPE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对LLDPE进行套期保值,规避价格频繁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对企业而言,这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二、套期保值的概述 (一)套期保值的涵义 套期保值是指生产经营者在现货市场买进(或卖出)一定量的现货商品的同时,在期货市场卖出(或买进)与现货品种相同,数量相当,但方向相反的期货商品(期货合约),以一个市场上的盈利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控制成本,锁定利润的目的。 (二)套期保值的原理 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是两个独立的市场,但他们会受到相同的经济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同种商品的期货价格走势与现货价格走势基本一致,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随期货合约到期日的临近,两者趋向一致,套期保值就是利用这两个市场的价格关系,分别在两个市场作方向相反的交易,从而在现货与期货之间,近期和远期之间建立一种对冲机制,以使价格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三)套期保值的操作原则 1、商品种类相同原则;在套期保值交易时,所选择的期货商品必须和套期保值者将在期货市场中买进或卖出的现货商品在种类上相同,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才有可能形成密切的关系,才能在价格走势上保持大致相同的趋势,从而在两个市场上同时或前后采取反向买卖行动才能取得保值效果。 2、商品数量相等原则;在套期保值交易时,所选择的期货合约上所载的商品数量必须和套期保值者将在期货市场中买进或卖出的现货商品数量上大致相等。这样才能使得一个市场上的盈利额与另一个市场上的亏损额相等或最接近。 3、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在套期保值交易时,所选择的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最好和现货市场上实际买进或卖出商品的时间相同或相近。这样,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受市场因素的影响会更加趋于一致,增强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联系,增强保值的效果。 4、交易方向相反原则;套期保值者必须在相同或相近时间内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采取相反的买卖行动,即进行方向相反的操作。在两个市场上置于相反的买卖位置。只有遵循交易方向相反原则,

国债期货基础知识及套利策略

一、国债期货的基本介绍 国债期货是指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预先确定买卖价格并于未来特定时间内进行钱券交割的国债派生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属于利率期货的一种。 利率期货 ?短期利率期货:短期国债期货、欧洲美元期货、90天存单期货?中期国债期货:10年、5年、2年 ?长期国债期货:大于15年 ?市政债券期货 2008年全球场内期货及期权结构分布 二、我国国债及衍生品情况 我国国债期货的发展 1992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率先推出向机构投资者开放的标准国债期货合约; 1993 年10 月开始向个人投资者开放,其后国债期货交易在多个交易所推出; 1994年2季度后,国债期货成交趋活跃,仅上交所全年成交量就近2 万亿; 1995/2/23 日,“327 事件”爆发; 1995/5/11 日,“319 事件”爆发; 1995/5/31 日,全国14个国债期货交易所全部被平仓,国债期货至此消失。

我国早期国债期货的缺陷 没有市场化利率; 没有完善的监管体制; 没有发达的国债现货市场 恢复和发展我国国债期货市场的必要性 国债期货交易可以有效地管理利率风险,为我国国民经济体系提供利率风险防范机制和工具; 国债期货交易能提升国债市场功能,促进国债市场发展,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 开展国债期货交易能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最终实现创造条件; 恢复和发展国债期货交易是完善期货市场,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和参与国际金融竞争的现实需要。 重新推出国债期货可行性分析 利率市场化取得阶段性进展,为国债期货的恢复提供了现实依据; 快速发展的现货市场为恢复和发展国债期货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商品期货(特别是股指期货)的推出和交易为我国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我国国债的发展现状 国债期货的目标群体 2011年各机构共交割债券285万亿左右,是GDP的6倍,其中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期转现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期转现交易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期转现交易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未规定的,按照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交易参与人 第三条 客户进行期转现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单位客户; (二)可以参与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易; (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或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四)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客户所在金融机构或其管理机构应当通过会员向交易所进行备案。申请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国债期货期转现交易业务备案申请书; (二)会员提供期转现交易服务承诺书或者包含期转现交易服务承诺的经纪服务合同; (三)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者材料。 前款规定的备案材料应当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会员应当尽职审核备案材料,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交易所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会员。 第三章交易 第六条 期转现交易申报应当包括下列信息: (一)交易时间信息:期转现交易协商一致日期、期转现交易协商一致时间等; (二)交易双方信息:期货合约卖方会员、卖方客户、卖方交易员和期货合约买方会员、买方客户、买方交易员等; (三)期货合约交易信息:合约代码、成交价格、买卖方向、数量等; (四)有价证券或者相关合约交易信息:有价证券或者相关合约交易场所名称、成交编号、有价证券名称或者相关合约标的有价证券名称、有价证券代码或者相关合约标的有价证券代码、成交日期、买卖方向、券面总额、有价证券成交净价或者相关合约成交价格、相关合约结算日期等。 第七条

塑料期货品种手册

塑料期货品种手册 LLDPE概述 聚乙烯(以下简称PE)是五大合成树脂之一,其产量占世界通用树脂总产量的40%以上,是我国合成树脂中产能最大、进口量最多的品种。目前,我国是世界最大的PE进口国和第二大消费国。PE主要分为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以下简称LLDPE)、低密度聚乙烯(以下简称LDPE)、高密度聚乙烯(以下简称HDPE)三大类。 LLDPE产品无毒、无味、无臭,呈乳白色颗粒,主要应用领域是农膜、包装膜、电线电缆、管材、涂层制品等。LLDPE由于具有较高的抗张强度、较好的抗穿刺和抗撕裂性能,主要用于制造薄膜。 世界LLDPE产能主要集中在北美、亚洲、西欧和中东地区,其中,中东是产能增长最快的地区。分国家看,美国、沙特阿拉伯、加拿大、中国和巴西位居世界产能的前五名,五国产能之和约占世界总产能的50%。2001~2006年,世界LLDPE产量年均增长率约为6.3%。2006年世界LLDPE产量达1830万吨,同比增长5.4%。2006年我国LLDPE产量为216.5万吨,消费量为370万吨(见表),按照当前市场价格12000元/吨计算,我国LLDPE的市场规模已经超过了400亿元。 伴随着世界原油价格的剧烈波动,五大合成树脂等化工产品开始受到国际期货交易所的关注,成为新兴的期货品种。2005年5月27日,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在全球率先推出了LLDPE期货合约。近年来,我国PE产量和消费量逐年增加,市场价格变动日趋剧烈,国内塑料相关企业迫切需要利用期货机制回避风险,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性。为满足广大现货企业的需求,大连商品交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经过系统深入的论证调研,设计并推出了LLDPE期货合约。 LLDPE的生产与消费概况

期货交易中最重要的一些规则

学费,是每天个参与期货交易的人都一定要交的,只是交的学费多少不同,交学费的时间长短不同。有些人,可能交几年,有些人可能一辈子都在交学费,却一直不能从中获得回报。持续盈利的人,可能只有百分之一不到。因为我进过很多群,跟千人以上聊过期货,而稳定盈利的,只是个位数(说是稳定盈利,实际上也只是跟踪了几个月的时间)其他人,都是亏损,多数是亏损一半以上本金。 期货市场并不复杂,复杂的是自己的内心。真正理解了市场的运行特点,市场就会成为我们的提款机。从市场上赚钱,就如同探囊取物一样。关键是,能不能从根本上改造自己的思难模式,从而适应市场的运行轨迹。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自己的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模式,这些现实生活中形成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模式,跟期货市场的运行规律是正好相反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按照生活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套路来操作期货,那你正好是亏钱的。这一点,极难理解。 以下,是一些操作期货交易中最重要的一些规则(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规则1:永远轻仓 重仓必死。不是说重仓一次就死,而是说,经常重仓一定死。原因很简单,作期货久了,必然遇到某些极端情况,一次极端行情或突发事件,重仓交易都就可能损失一半以上本金,甚至爆仓。夜路走多 了,早晚会遇到鬼。日内在严格控制止损的情况下,偶尔重仓,也许可以接受,但隔夜重仓,绝对是自杀的行为。

规则2:严格止损,下单时,就必须确立好止损的,到了止损的位置,必须无条件止损。 大的亏损,或者是重仓引起的,或者是不果断止损引起的。期货市场的行情,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下了单,感觉很有把握,但是,下单后开始亏损了,然后越亏越多,到了止损点位,感觉亏钱太多了,不愿意接受。于是放弃止损。结果亏损越来越大。由小亏变成大亏。套进去一只手指,不肯割掉,然后是套进去一只手,更不肯割了,然后是套进去一条胳膊,更难以下手了,结果最后是脑袋也套进去了。死扛可能解套,但是,如果不解套,那就死定了。亏损是交易的一部分,如果经常有不愿意止损的习惯,那么,只要遇到一次一去不返的行情,也就爆仓了。还是那句话,从概率上来说,必然会遇到一去不返的行情。所以,不严格止损,也是一种自杀的行为。下单同时确定一个不可更改的止损点,到了止损点,无条件止损。设好设不好,是技术的问题,设不设止损点,是生死的问题。 规则3:顺市(顺大市而逆小市) 期货的行情,有人愿意以更高的价来买入,就会涨,有人买意以更低的价格卖出,就会跌。市场上,一个馒头5 角钱的时候,在期货市场上,如果有很多人争着买,这个馒头可能会涨到 5 块,或者50 块,也是可能的。在这个馒头5 块钱一个的时候,你感觉这个馒头太贵了,就去卖出,可是对不起,馒头继续上涨,你亏损了,你不肯止损,可能一路涨到20块,30 块,直到你爆仓。你爆仓以后,亏光以后,馒头的价格总会跌下来,跌到3块,1块,甚至跌到1 角钱。当馒头跌到3角钱的时候,你感觉

国债期货基本知识

国债期货基本知识 国债期货属于金融期货的一种,是一种高级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不稳定的背景下,为满足投资者 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美国当时先后发生的两次“石油危机”导致美国通胀日趋严重,利率波动频繁。 固定利率国债的持有者对风险管理和债券保值的强烈需求,使得具备套期保值功能的国债期货应运而生。 1976年1月,美国的第一张国债期货合约是美国芝加哥商业交 易所(CME)推出的90天期的短期国库券期货合约。在整个70年代后 半期,短期利率期货一直是交易最活跃的国债期货品种。1982年5 月又推出了10年期中期国债期货。此后,国债期货交易量大幅攀升,美国国债期货的交易量占整个期货交易量的一半以上,10年期国债 期货交易量由1995年的2527万手迅速发展为2011年的3.17亿手。 1、交易单位:国债期货合约,每份价值100万。 2、最小变动价位:最小变动价位是0.002元。 4、每日价格波动限制:涨跌停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 5、交易时间: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 6、最后交易日: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 7、交割安排:,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的第三个交易日,采 取实物交割的交割方式。 期货交易是一种复杂的交易方式,它具有以下不同于现货交易的主要特点:

⒈国债期货交易不牵涉到债券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转移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价格变化的风险。 ⒉国债期货交易必须在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期货交易市场以公开化和自由化为宗旨,禁止场外交易和私下对冲。 ⒊所有的国债期货合同都是标准化合同。国债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是一种杠杆交易。 ⒋国债期货交易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 ⒌国债期货交易一般较少发生实物交割现象。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品种与合约 第三条交易所上市品种为股票指数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第四条股指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 第五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沪深300指数。 第六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为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 第七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 第八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2指数点,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为0.2点的整数倍。 第九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 第十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

第十一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00(第二节)。 第十二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 第十三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 第十四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第十五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期货交易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第三章席位管理 第十六条席位是指会员参与交易所期货交易,享有及行使相关交易权利,并接受交易所监管、服务及相关业务管理的基本单位。会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席位。 第十七条会员申请席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二)通讯、资金划拨条件符合交易所要求; (三)配备符合交易所要求的业务系统及相关专业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交易管理办法; (五)业务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行业和交易所相关技术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十八条会员申请席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近两年期货交易基本情况; (二)包含申请席位的理由、条件、可行性论证等内容的申请报告; (三)机构、人员现状及拟负责交易管理事务的主要人员的名单、简历、专业背景等基本情况; (四)交易管理的业务制度(包括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五)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包括通讯线路)、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配置清单;

中金所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

(2015年3月6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以下 简称本合约)交割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交割涉及的国债托管业务由国债托管机构依其规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前款所称国债托管机构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第二章?可交割国债 第五条?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 (二)同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 6.5至10.25年; (五)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 (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本合约的交割单位为面值100万元人民币的国债。每交割单位的国债仅限于同一国债托管机构托管的同一国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托管的国债分别计算。 第七条?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及其转换因子数值由交易所确定并向市场公布。 第三章?交割流程 第八条?本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由卖方主动提出交割申报,并由交 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割。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的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交割。 客户参与交割视为授权交易所委托相关国债托管机构对其申报账户内的对应国债进行划转处理。 第九条?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当日收市后,交易所按照客户在同一会员的申报交割数量和持仓量的较小值确定有效申报交割数量。所有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进入交割。 交易所按照"申报意向优先,持仓日最久优先,相同持仓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买方有 效申报交割数量大于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的,按照买方会员意向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未进入交割的意向申报失效。 所有进入交割的买方和卖方持仓从客户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中扣除。 第十条?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应当在当日 14:00前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卖方申报意向内容应当包括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买方申报意向内容应当包括交割数量和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买方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会员应当确保申请交割的客户具备交割履约能力。 第十一条?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同一客户号的净持仓进入交割。

国债期货合约、规则及基础概念

https://www.360docs.net/doc/e810560556.html,

主要内容
国债期货合约、规则及基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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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国债期货合约
期货品种 合约标的 保证金 最小变动价位 交易时间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交割方式 92( 3) 国 债 合 计 面 值 20000元 国 债 初 始 每 手 500元 , 维 持 每 手 300元 0.01元 /百 元 10:00-11: 45, 13:00-16:30 无 现券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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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规格(中金所草案)
合约标的 可交割国债 报价方式 最小变动价位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最低交易保证金 最后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交割方式 交易代码 上市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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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值 为 100万 元 人 民 币 、 票 面 利 率 为 3%的 名 义 中 期 国 债 合 约 到 期 月 首 日 剩 余 期 限 为 4-7年 的 记 账 式 附 息 国 债 百元净价报价 0.002元 最 近 的 三 个 季 月 ( 3月 、 6月 、 9月 、 12月 中 的 最 近 三 个 月 循 环 ) 9:15-11: 30, 13:00-15:15 9:15-11: 30 上 一 交 易 日 结 算 价 的 ± 2% 合 约 价 值 的 2%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 实物交割 TF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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