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品与质控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校准品与质控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校准品与质控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的计量实物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的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标准和技术资料,技术

资料的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产品标准格式和具体容如下(不限于):

一、围

应明确述本标准规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使用的界限。

二、规性引用文件

应包括引导语和规性引用文件的一览表。一览表中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规性文件等。

例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ISO 17511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质控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

ISO 1815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

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中酶催化浓度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

三、分类和组成及其它

(一)组成成份

应说明主要组成成份及其生物学来源。

(二)标示值

应注明校准品赋值及不确定度、质控品的赋值及允许围,非定值质控品没有指定的参考围,可以通过在标贴上标示目标浓度(如:低、高、中)表示。

(三)规格

应注明规格。

(四)用途

应详细注明校准品、质控品的预期用途。

(五)稳定性

应提供包括至少一批成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有效期后的稳定性、开瓶稳定性研究资料,必要时应当提供加速破坏性试验资料。该资料可放入产品标准的规性附录中。

(六)校准品溯源性,校准品、定值质控品互换性、赋值统计学处理

校准品应有溯源性要求。计量学溯源链的说明应始于校准品产品的值,止于所使用的计量上最高参考标准。

定值质控品和非定值质控品无溯源性要求,定值质控品应有赋值准确度要求。

应至少提供一批校准品靶值的赋值程序及测量不确定度资料,并应提供校准品互换性验证时对其赋值进行统计学处理、修订的研究资料。

应至少提供一批定值质控品靶值的赋值程序及测量不确定度资料,并应提供定值质控品通过多个实验室测量后进行统计学处理、修订的研究资料。

上述资料可放入产品标准的规性附录中。

(七)生物安全性

生物源性基质(如血清、血浆、羊水等)的校准品、质控品需提供生物安全性资料。生物安全性检测应采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不低于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体外诊断试剂灵敏度的检测试剂,对校准品、质控品的HBsAg、HIV抗体、HCV抗体等进行检测。该资料可放入产品标准的规性附录中。

(八)校准品、质控品主要原材料、工艺及半成品等质量控制

对于按第三类产品申请注册的校准品、质控品,其主要原材料、工艺及半成品等质量控制研究资料应参照《生物制品规程》(2000版)编制。

校准品、质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生产环境,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应当按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和记录,加以实施并保持有效运行;应当通过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考核评定标准(试行)》的考核。校准品、质控品生产过程中所用的各种材料,涉及生物安全性时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1、校准品、质控品原材料质量控制

该部分列出主要原材料质量控制要点,关键原材料,如抗原、血清等应注明来源,性质和质控指标等。

(1)主要生物原料

与生产的产品质量最密切相关的生物材料包括各种活性抗原、抗体、细胞等生物原料。按照工艺要求对这类生物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以保证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2)生物辅料

生物辅料指的是在生产过程中作为蛋白保护剂用途的一类生物原料,主要包括牛血清、羊血清、牛血清白蛋白等。这类生物原料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辅材料质控标准》上规定的标准要求,并且要适合于本企业的生产。

(3)化学原材料

参照《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辅材料质控标准》分析纯级别检定。主要的检测指标包括一些基本的一般盐类检测、溶液pH值、重金属检测、溶解情况检测、干燥失重的检测等。可由供应商提供合格报告。

(4)其他原辅料

其他原辅料如铝箔袋、包装盒、干燥剂和分装小瓶等都应建

立适合本企业的质量控制标准。可由供应商提供合格报告。

2、校准品、质控品生产工艺

应重点列出各组分生产中应写进质量标准(规程)的工艺要点及质量控制要点,应尽量做到在检查时可依照其容考察企业是否按照所报工艺生产。

3、校准品、质控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

(1)校准品、质控品半成品质量控制

生产企业检验人员按批号抽取规定数量的半成品。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若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对所抽样的半成品进行均一性、稳定性和准确性等方面的检测。

(2)校准品、质控品成品质量控制

生产企业检验人员按批号抽取规定数量的成品。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若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对所抽样的成品进行均一性、稳定性和准确性等方面的检测。

上述资料均可放入产品标准的规性附录中。

四、要求

(一)外观

应注明试剂(如冻干品或干粉试剂复溶后)的外观。

(二)装量

校准品、质控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中的实际质量或体积与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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