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整理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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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整理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

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

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韩振祥

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延长石油管道运输公司成立以来,先后制订了大量规章制度,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和廉政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综合实力的迅速增强以及形势的变化,过去制订的部分制度已不能适应企业的发展需要,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文对管输公司制度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做好下一阶段的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

一、管输公司制度建设的现状及问题管输公司目前已拥有各类公司级规章制度73种,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党建和后勤服务等各个方面,基本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脱节的主要表现一是制度与企业的行业特点、生产经营现状脱节。这个现象的原因是管输公司组建之初,制度的制定是从上而下的,为了尽快搭起台子,起草班子仓促上阵,大部分制度都没有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采取了拿来主义,参考借鉴了兄弟单位和同行业企业的同类制度。二是与职工群众脱节,主要原因是制度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好多制度出台了,却没有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有些单位也没有认真组织职工群众学习,领导例行公事,职工敷衍了事,大家都不当回事,使制度沦为一纸空文。

程度,干好了怎么奖,干不好怎么罚,由谁来罚,由谁来监督等

等,这些保证制度执行的制度,没有形成体系。

6、制度与企业文化脱节。其表象是制度和企业文化是两个个体,制度高高在上,如悬在职工头上的达摩克斯利剑,而企业文化却冷眼旁观,事不关己。制度和企业文化没有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

7、制度的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大部分单位和职工都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但仍有部分单位和个人置若罔闻,缺乏执行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比较突出。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当前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引起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以解决。

二、制度建设应该遵从的原则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完善管输公司制度体系,需要我们实事求是的分析、深入细致的调查、大胆无谓的创新,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制度与程序脱节。所谓程序,就是制度执行的流程。企业建立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制度规范管理,执行管理决策,因此每一种制度的本身就应该包含操作流程。管输公司目前制度与程序脱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制度,无流程,部分制度就所涉及的事项都制订的很全面,唯独在如何操作,如何执行方面没有涉及。二是制度少,流程多。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如计划审批相关制度、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审批部门多,流程复杂,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

1、制度的种类繁多,但制度与制度之间缺乏系统关联。公司成立以来,制订各类制度,内容几乎面面俱到,种类五花八门,但执行不彻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多而不精。条款多,规定多,程序多,执行比较繁杂。二是制度多却不系统,制度之间缺

乏关联性,甚至相互抵触,没有形成合力。这些原因导致制度的执行相当困难,一些制度形同虚设,严重损害了制度的严肃性。

1、坚持制度制定的一般性原则。制定制度,首先要明确制度的特性。即确定性、强制性、程序性、封闭性。基于这些基本特征,我们在制定制度时,要遵从六项原则:一是切合实际原则;二是系统化原则;三是简明化原则;四是协调配合原则。

4、制度与目标脱节。企业建章立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企业的经营目标服务。个别制度从起草时就是为制度而制定,制度本身看不出针对性和有效性。而制度如果失去了针对性和有效性,就几乎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因此,制度的目的性一定要明确,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发挥制度的真正作用。

2、制定制度必须要切合实际,必要时可适当超前。制定制度

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切不可照搬或盲目引进,这就需要事先进行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考虑现有的做法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并考虑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和企业未来的发展需要。如果制定制度有难点或不够成熟,可以先行试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

2、部分制度与现实脱节。有些制度执行起来没有现实基础,不切合实际,即使制定了,也得不到有效执行。这是因为在制定制度时,有关部门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闭门造车,缺乏实践基础。仔细观察,公司制度建设与现实

5、制度与执行脱节。这是在整个制度建设体系里面暴露出来的最严重最普遍的问题,其表象是执行不力,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因为有制度,但缺少执行制度的制度,谁来干,干什么,干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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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第三条规定明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即社会主义性质。《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培养专门人才等活动来对社会的发展起作用,而这些活动通常是由其专门机构高等学校来实现的。

高等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如何确保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如何确保高等教育任务的完成呢?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途径是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建设。高校管理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管理各项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高等教育的性质及任务规定了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办学理念是高校发展的灵魂,应与各项具体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其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渗透到具体制度规定中,将其本质要求制度化、成文化、具体化,以确保学校办学理念得以具体实现。

第二,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完成培养目标的有效保障。制度对于高校活动主体,如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具有普遍的、平等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它使分散的、无序的个体活动变得统一、有序、高效。只有这样才能为高校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第三,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基本路径。

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的前提。

[1]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学校教育领域的必然延伸,这就要求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必须走法制化之路,使学校内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法律上切实保证高校管理的高水平。

二、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等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与之相应,也需要有完善的、科学的制度制定规范以及制度执行、监督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管理制度的效力。具体地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应涵盖以下内容:不仅包括从制度起草前的调研、立项工作,到制度的起草、修改、通过和发布,还应包括制度的执行、落实和督察工作。

[2]因此,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考察,至少应从制度本身、制定程序、制度执行与监督、制度配套体系建设等几方面进行。(一)制度内容存在的问题

第一,制度内容不合法。目前不少高校的内部规章制度却存在诸多内容不合法的问题,如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较为严重的是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

第二,制度内容不科学。制度内容过于笼统、粗糙,制度规定和具体措施缺乏可操作性。

第三,制度内容不规范,用语含混,责任不明确,权责不对等,制度的实际效力较低。

第四,制度内容不完整,往往重责任轻权利,重认识轻措施,重约束轻处罚,重制定轻执行,等等。

第五,制度内容不稳定。

制度从本质上说就是共同信息,在接受了这一共同信息的人群中,就能减少个体在群体中行动的不确定性。因此,健全的、被高校所有教职工认可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减少其行动的不确定性。[3]如果高校制度内容不稳定,不连贯、朝令夕改,就形不成有效的引导规范作用,甚至会导致学校内部各类行为主体行为混乱、步调不一。(二)制度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缺乏整体和长远的规划,随意性强,没有统筹规划,影响规章制度的整体效率和生命力,也影响到相关规章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配套性,也必然会影响到制度制定部门以及规章制度本身的权威。

(三)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仅仅是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一个基础和前提,并不能代表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全部内容,因为高效率的制度执行,确保学校人才培养任务的完成,才是学校制度建设追求的根本目标。因此,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问题上,后者尤为重要。

但是目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问题也相当突出,尤其是单纯重视制度的制定、满足于制度的制定,却轻视甚至忽视制度的执行的错误认识和行为,在当前高校中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这从根本上削弱了既有制度的实际效力,结果使各项制度束之高阁,丧失实际意义。(四)制度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这类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体系残缺,对相关问题缺乏配套的制度建设,缺乏必要的相关制度支撑;制度之间相互矛盾,缺乏呼应,形不成合力,职能部门的工作有时会出现口径不一致,相互矛盾乃至相互掣肘;制度内容相互交叉,权责不明,一方面会造成利

益冲突,另一方面又可能会造成职能部门之间的推诿与扯皮,等等。

三、高校内部制度建设问题存在的成因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具有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管理学生权、颁发证书权、管理教师权、管理设施经费权、拒绝非法干涉权和其他权利。这些国家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是学校进行法制化管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和核心。除了这些法定权限之外,高等学校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也就没有行政处罚权限。有些学校超越权限制定规章制度,其根本原因就是对高等学校的性质及其定位认识不清。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体制的改革,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再单纯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不仅仅是施教者与受教者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具有服务合同形式的民事法律关系。[4]

传统的不平等关系变成了平等关系,这无疑对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新的挑战。高校的教育目标与任务转变为既要满足为社会培养、输送合格人才的社会化需要,又要满足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求学成才的个性化需要。这就要求高等学校立足现实,转变管理观念,以更好地顺应社会的发展。

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没有得到应有、足够的重视。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人治传统的惯性很大,人们习惯于把高校的前途与命运寄托于管理者(尤其是校长)的智慧与名望,把在新形势、新任务下的高校内部管理自发地寄希望于管理者的学识与经验。

二是高等学校的个性化,驱使高等学校追求独特的办学理念,确立独特的办学方针,力求突出个性化,在竞争中强化自己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这在客观上也为高等学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以约束为主要内容的管理设置了障碍。当然,除了校内的制度建设环境之外,还有众多复杂的社会因素制约着学校的内部制度建设。

由于受传统的影响以及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够,致使目前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程度普遍不高,也就是说,没有形成一套规范化的制度建设理念与措施,例如缺乏规章制度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详尽计划的制定,没有形成一套加强职能部门之间制度配套建设的有效机制,同时,还存在较为普遍的轻视制度执行的错误思想,等等。

这些只是目前我国高校制度建设存在诸多问题技术层面的原因,或者说是微观层面的原因,但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和后果却是不容忽视的。

四、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的原则

合法性首先是指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否则,就会失去合法性基础,自动丧失效力。其次,高等学校对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学校的法律地位和身份,要依法行使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权,不能超越法定权限,行使无效管理。

除此之外还有程序的合法性要求,以及执行与监督的合法性要求。合理性原则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高校内部管理模式应由指令控制型向服务支持型发展。[5]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主体,如教师、学生、

服务人员、管理人员都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各项规章制度都必须坚持人性化服务的原则,充分尊重行为主体的权利,维护行为主体的利益。只有充分地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的原则,才能从根本上确立学校规章制度的普适性和权威性,确保得到各类行为主体的自觉遵守和执行。

(二)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统一的原则

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规章制度要符合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解决问题的方法、标准和程序,也就是说,规章制度是适应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否则制度就不会有生命力,也就没有制定、维护和执行的必要。其次,规章制度要使前瞻性和现实性相统一。

非科学规章制度的生命力很短暂,因无效而遭废止或名存实亡;而科学的规章制度的生命力是长久的,是把高等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与当前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再次,规章制度的科学性最终要体现在实效性上。对学校规章制度的实效性的考察,既要注重其现实效力,也要注重其长远效力,也就是说,科学的规章制度既有现实效力,又有长远效力,既能解决现实问题,又能解决长远问题。所以说,好的规章制度应是科学性与实效性的统一。

(三)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6]

高等学校规章度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在学校内部建立一套行为规范,通过统一的、规范的、共同的行为实现学校的教育教学目的。因此,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方针的具体化、成文化、制度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项具体的规章制度都需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才能够发挥持久的效力,约束并引导人们的行为,使之成为行为的规范。如果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原则朝令夕改,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就会让人无所适从,就不可能发挥应有的规范和引导人们行为的作用。因此,高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必须具有稳定性。强调规章制度的稳定性,并不意味着拒绝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及时的修订、完善和创新。

从一定意义上讲,在坚持制度稳定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是把那些已经不适应发展变化的制度的某一环节、某一项规章制度加以修改、完善。因此,在规章制度建设中,应当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以确保制度持久的生命力。

(四)系统性与完整性兼顾原则

现代学校管理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多方面的动态综合管理过程,是一项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要求任何具体的管理工作在独立发挥作用的同时,必须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相互协调和配合,使管理工作产生综合效力,保障学校内部管理目标的实现。

因此,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原则是指要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配套建设,对此,有学者提出了高校规章制度配套建设的三个类型:

一是高校与外部关系的配套建设;

二是高校内部制度的配套建设;

三是高校内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纵向配套建设。[7]

我们认为,第一种类型涉及的是高校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问题,第二

种类型实质上是指高校内部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问题,相比较而言,第三种类型较为典型,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制度配套建设问题。

高校内部制度的配套建设要求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否则,就浪费了学校的管理资源,提高了管理成本,却降低了管理效率。制度建设的完整性原则强调一项完善的规章制度必须具有完整的内容。

内容的完整性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内容与程序的统一;制度规定的权利与责任的统一;制度执行保障措施的奖励与处罚的统一,等等。对于某一项具体的规章制度要注重其完整性,对于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则要强调它们相互之间的系统性。

五、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性建议

高校要形成以办学理念为核心内容的办学特色,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供纲领。高校的办学特色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校风、校训、学风、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及发展规划、优势学科及专业,等等,这些特色是一所学校独树一帜、长远发展、持久保持蓬勃生命力的源泉,因而是高校制度建设的指导性纲领,否则,将会影响到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稳定性与系统性,影响到管理制度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因此,对高校来说,尤其是对于不少初建或者处于高速发展期的高等学校来说,尽快形成较为科学的、明确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探索形成统一的制度制定机制,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我国现行的体制,同级各部门之间地位平等、业务分割、互不交叉,因此,极易形成利益冲突的矛盾对立关系,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各部门之

间相互配合、协调、通力合作的难度。受这一行政管理机制的影响,高等学校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以及权限划分的混乱,极大地增加了高等学校的管理成本。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可行的思路是在高校内部建立统一的制度制定机制和机构,原来由各个职能部门制定制度的权限统一收归学校的立制机构,杜绝部门规章制度不协调、不配套甚至相互抵触、形不成有效合力的弊病。

在技术层面上,要加强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形成一整套规范、科学的规章制度制定规划、制定程序以及监督执行办法,从制度的酝酿规划、调查研究和组织论证到规章制度的起草、审议、颁发、执行直至规章制度的清理与废止,都要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制度规定,这是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点,也是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高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体现。

只有这项基础性工作做好了,高等学校的依法治校目标才会得以实现。

总之,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畏首畏尾,抱残守缺,而是需要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在坚持基本理念的前提下,根据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地调整、创新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既是一项关系到高校未来的发展与命运的战略举措,又是一项日常不可或缺的经常性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唐永康,雷章富.高等学校健全规章制度依法治校的必要性与重要

性[J].广西高教研究,XX年来,铁路各运输企业以确保安全为重点,以基本规章为依据,通过修、改、补、废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技术规章制度,增强了技术规章的系统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但目前仍然存在技术规章制度管理不规范、内容不严密、规章间存在着矛盾等问题,亟需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1、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存在的问题段按照铁道部和路局的要求,以专业技术规章为依据,分系统、分层次建立和完善各项技术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科学严谨、统一规范、动态优化、具体可行”的规章制度保障体系。但在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修订、完善环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数量繁多、交叉问题突出。段虽然对规章制度进行了多次清理,但各种规章文件仍然不断出台。特别是有些技术规章文件存在“一事多规”现象,针对路局的下发技术规章,各专业科室纷纷出台规定、办法,使各种规章制度数量增加,导致规章之间存在相互矛盾、冲突的问题。虽然清理之后有所精简,但数量仍然较多,这给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管理造成很大困难。

(2)无效过时仍然存在。随着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大量投入以及养修组织的方式的变化,有些规章制度已经过时或有些规章试行、暂行已超过3年,需要继续执行时,未重新公布。

(3)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这主要是宽严失准,存在过严和过松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应急性的临时性的规定要求,大多数是从本单位,本科室、本专业的利益出发,片面强调加大安全系数而出台的“土政策、土办法”或专业部门的“自我保护”,缺乏全局意识的和整体考虑,有的甚至与上级规定相偏离,而对一些要害环节却失之于宽。

(4)内容杂乱。现行技术规章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办法界定不清,有的文件中既有规章性质的条款,也有管理上的指导意见。有的规章是用于指导作业的,却存在大量干部管理考核的内容和泛泛的要求,导致规章的可操作性不强。有的规章制度过于繁琐,有些内容不完整、不严密,甚至存在严重疏漏。还有的涉及多部门管理的事项,由于统筹协调不够,设置各行其是,造成内容相互抵触或重复。

(5)重视度不够。各科室专管人员对规章制度管理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认为规章制度的核心工作是抓落实,而对管理的源头问题有所忽视。规章管理人员变动频繁,致使规章制度管理缺乏连续性。

(6)重制定、轻规范。有些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不规范,临时变动大,特别是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匆忙制定下发,而跟踪、落实、清理、完善工作跟不上,从而影响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系统性和规范性。2、规范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措施(1)严格落实《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杭州工务段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实施细则》(杭工安[2013]139号)的有关规定。

①各科室在制定发布与行车有直接关系的技术规章时,要由相关部门会签。同时,强化规章的归口管理职能和对安全的源头控制职能,提高结合部问题的协调力度,使规章制度切实体现安全、效率、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②要明确各科室职责与权限,明确规章制定、修改、收集、发放、汇编、培训、检查工作的各项规定,有效控制“土政策、土办法”。

③加强规章管理工作的检查力度,段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对技术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不及时、细化措施不具体、配备保管不全、贯彻

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认真组织清查,迅速纠正,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管理新机制考核内容。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促进规章的调研和分析整改工作。

(2)积极推进规章制度目录管理。按照《杭州工务段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实施细则》(杭工安[2013]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段安全管理组织的方式和特点,研究整理一套相互衔接,系列完整,简洁使用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将现有全部规章内容进行分解、整合、吸收后纳入,有效解决目前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

(3)实行制定规章准入制,修改规章计划制,落实规章跟踪制,发生事故溯源制。

①凡属于技术规章范围的文件必须全部纳入《有效技术规章目录》,由安全科统一编号,在未纳入前一律不得发布。

②各科室要提前确定规章制定计划,纳入目录管理。依据《有效技术规章目录》开展修、建、补、废工作。对同一事项、设备只制定一个技术规章,有效控制规章数量。

③新的规章下发后,要及时跟踪检查培训、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对标”工作,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④对发生的每起行车事故,发现的每件行车安全隐患,首先从规章制度入手,检查有无漏洞,以及执行和培训情况,找出既有规章在现场的不适用性,不便于操作、不通俗易懂的问题,通过组织专题调研,弥补规章空白,堵塞规章漏洞。

(4)对技术规章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路局规章制度电子文件库的要求,段要将有效规章及时在办公网上公布、实时更新、动态管理、信息共享。

(5)加强规章管理队伍建设。对各科室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考核,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教育、现场补课。对不胜任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但要尽量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3、总结和认识随着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成立,铁路的改革正式进入快车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转变观念,充分利用科学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做好技术规章长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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