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堤设计规范标准

城市防洪堤设计规范标准
城市防洪堤设计规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 50—92

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防

洪工程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72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224号文和水利部水规(89)4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院主编的《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 50—92,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及水利部归口单位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共同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993年2月8日

1总则

1.0.1为防治洪水危害,保护城市安全,统一城市防洪规划、设计和建设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市范围内的河(江)洪、海潮、山洪和泥石流防治等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矿区可参照执行。

1.0.3城市防洪工程设计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及所在江河流域防洪规划为依据,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统筹兼顾、讲求效益。

1.0.4城市范围内的河道及沿岸的土地利用必须服从行洪要求,各项工程建设及其防洪标准不得低于该城市的防洪标准。

1.0.5重要城市的防洪工程设计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参照现行《水利经济计算规范》进行经济评价,其内容可适当简化。

1.0.6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城市防洪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根据现行《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1.0.7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管理设计内容。

1.0.8地震设防区城市防洪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1.0.9城市防洪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2设计标准

2.1 城市等别和防洪标准

2.1.1城市等别应根据所保护城市的重要程度和人口数量划分为四等,见表2.1.1。

2.1.2城市防洪设计标准应根据城市等别、洪灾类型可按表2.1.2分析确定。

2.1.3对于情况特殊的城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防洪标准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

2.1.4城市分区设防时,可根据各防护区的重要性选用不同的防洪标准。

2.1.5沿国际河流的城市,防洪标准应专门研究确定。

2.1.6临时性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可适当降低,以重现期在5~20年范围内分析确定。

2.2 防洪建筑物级别

2.2.1防洪建筑物级别,根据城市等别及其在工程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划分为四级,可按表2.2.1确定。

2.3 防洪建筑物安全超高

2.3.1防洪建筑物的安全超高应符合表2.3.1的规定。

2.3.2建在防洪堤上的防洪闸和其它建筑物,其挡水部分的顶部标高不得低于堤防(护岸)的顶部标高。

2.3.3临时性防洪建筑物的安全超高,可较同类型建筑物降低一级。海堤允许越浪时,超高可适当降低。

2.4 防洪建筑物稳定安全系数

2.4.1堤(岸)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符合表2.4.1的规定。

2.4.2建于非岩基上的混凝土或圬工砌体防洪建筑物与非岩基接触面的水平抗滑时稳定安全系数,应符合表2.4.2的规定。

2.4.3建于岩基上的混凝土或圬工砌体防洪建筑物与岩基接触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符合表2.4.3的规定。

DL5020-2007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备案号

目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总则 综合说明 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 泥沙 工程地质 工程规模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机电及金属结构 消防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 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设计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节能降耗分析 设计概算 经济评价 附录水电站工程特性表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年行业标 准项目补充计办工业的要对 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本次修订是为了统一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程工作内容和深度以及报告书编写的要 与和相比本标准修 订的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 节能降耗分析章 将工程任务和规模一章拆分为两个章节工程任务和建 取消工程 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和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周建 王惠郭建于庆 牛文王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原工作程工工以及报告编写要 本标准适用于新扩建的中型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称可行性加固 的水电工程和小型水电工程可参照使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 凡是注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的内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然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防洪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泥沙设计规范 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 水电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

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设计

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2.2社会经济 2.3洪涝风险分析 2.4洪涝防御体系 2.5重点防护对象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3.2成员单位职责 3.3办事机构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2预警级别划分 4.3预防预警行动 4.4主要防御方案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6.3供电与运输保障、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6.6社会动员保障 6.7宣传、培训和演习7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7.2抢险物资补充 7.3水毁工程修复 7.4灾后重建 7.5保险与补偿 7.6调查与总结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8.4预案解释部门 8.5预案实施时间 附录

1附图 2附表 3附件 l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洪涝、山洪、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已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流域防洪预案及上一级或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洪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市区内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城市地理位置,地形与地貌特点,城区高程范围,气象水文特征;城市水系与河道、水库、湖泊等情况。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00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排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提高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排水工程规划。 1.0.3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在城市排水程规划中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1.0.4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1.0.5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 1.0.6 城市排水工程设施用地应按规划期规模控制,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1.0.7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与给水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竖向、水系、防洪以及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 1.0.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排水范围和排水体制 2.1 排水范围 2.1.1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 2.1.2 当城市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设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时,应将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及其连接的排水管渠纳入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涉及邻近城市时,应进行协调,统一规划。 2.1.3 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城镇,其污水需要接人规划城市污水系统时,应进行统一规划。 2.2 排水体制 2.2.1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城市排水体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当地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地形及气候)2.2.2

城市防洪规划情况汇报

城市防洪规划情况汇报 城市防洪规划情况汇报 市长,各位副市长,各位同志: ****市城市防洪规划工作委托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20XX年9月30日通过省、市专家和相关部门的评审。10月22日、20日分别向市人大常委,政协常委作了汇报,并听取了意见,现将防洪规划情况向政府常务会议作报告。 一、规划范围、原则、依据、标准 (一)规划范围: 本防洪规划范围:东临龙河、沙河,南抵长江,西到管道路、潘家河,北至宁启铁路,保护面积96.67平方公里,覆盖了****城区、经济开发区和汽车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范围。为****城市长期发展留有余地。本规划重点解决****城区和经济开发区防洪治涝问题。化工园区、汽车工业园区、仪化片区的防洪详细规划另行编制。

(二)规划原则: 以流域规划为依托,防洪治涝为主,结合环境改善,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统筹兼顾,分期实施。防洪丘陵山区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平原区拓浚河道、加固堤防、以挡为主,按照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有机结合的要求,采取治理措施。完善以真州镇为中心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排水实现高低分开,分区治理,平原区以自排为主,抽排为辅,圩区立足抽排,相机自排。一般情况下,减少机排,降低防洪排涝成本。在满足防洪治涝要求的同时,兼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生态系统和水陆交通要求。坚持防洪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协调原则,建立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综合防洪体系;防洪规划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防洪规划要服从流域防洪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三)主要依据: 《水法》、《防洪法》; 《江苏省防洪条例》(1999年)、《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防洪标准》(GB50201-9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要求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达到防止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企业及居住区的永久性的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第1.0.3条排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当地城镇(地区)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根据规划年限、工程规模、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埋城镇、工业与农业之间,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通过全面论证,做到确能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第1.0.4条排水制度(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和工业企业规划、当地降雨情况和排放标准,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和利用情况、地形和水体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制度,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分流制。 第1.0.5条排水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与邻近区域内的污水与污泥处理和处置协调。 二、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污水和污泥。 三、与邻近区域及区域内给水系统、洪水和雨水的排除系统协调。

四、接纳工业废水并进行集中处理和处置的可能性。 五、适当改造原有排水工程设施,充分发挥其工程效能。 第1.0.6条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和污泥的排放和利用,且其水质应按有关标准执行。第1.0.7条工业废水管道接入城镇排水系统时,必须按废水水质接入相应的城镇排水管道,污水管道宜尽量减少出口,在接入城镇排水管道前宜设置检测设施。 第1.0.8条排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科研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1.0.9条排水工程设备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备器材的质量和供应情况,结合当地具体条件通过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对操作繁重、影响安全、危害健康的主要工艺,应首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 第1.0.10条排水工程的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1.0.11条在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特殊地区设计排水工程时,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的规定。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020-2007) -书

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Code for preparation of hydroelectric project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DL/T5020-2007) 代替DL5020-1993 和DL5021-1993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总则 (3) 4 综合说明 (5) 5 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 (8) 6 水文、泥沙 (10) 7 工程地质 (14) 8 工程规模 (18) 9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26) 10 机电及金属结构 (33) 11 消防设计 (38) 12 施工组织设计 (39) 13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 (48) 14 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设计 (52) 15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55) 16 节能降耗分析 (58) 1 7 设计概算 (62) 18 经济评价 (6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电站工程特性表 (69) 条文说明 (76)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的要求,对DL5020-1993《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和DL5021-199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是为了统一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深度以及报告书编写的要求。 与DL5020-1993和DL5021-1993相比,本标准补充、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降耗分析章节; ——将工程任务和规模拆一章分为两个章节: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工程规模; ——取消工程管理一章;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5020-1993和DL5021-1993。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王柏乐、周建平、党林才、顾洪宾、王惠明、余奎、戴康俊、蔡频、郭建欣、李岳军、魏小婉、于庆贵、胡平、张东升、钟廷英、涂东花、林朝晖、王善春、张喜华

西方城市公共空间理论_探索全面的公共空间理念_陈竹

59【摘要】指出公共空间虽广泛被认为是城市规划和 城市设计学科的重要关注对象,但对于其跨学科 的概念和研究方法国内学术界还未形成清晰的共 识。文章通过对西方城市及相关学科领域的公共 空间理论文献的回顾,对其中主要研究角度和主 要理论进行了分析,以期形成较完整的公共空间 的理论框架,并有助于全面了解公共空间的价值。 【关键词】公共;空间;公共空间;公共领域 WESTERN THEORIES ON URBAN PUBLIC SPACE: AN EXPLORATION FOR A COMPRE- HENSIVE DEFINITION CHEN Zhu; YE Min ABSTRACT: The public space is considered as the study target of urban planning and urban design, but a clear definition of public space still remains absent in domestic academic field. Through a literature review of related western theories,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multi- dimensional value of urban public space. Further, it stresses the significance of a comprehensive under- standing of the value of urban public space and sug- gests building up a complete and multidisciplinary framework in the study of urban public space. KEYWORDS: public; space; public space; public sphere 近年来,“公共空间”(public space)这一术 语被广泛运用于各类学术讨论和大众媒体中,似 乎显示“公共空间”的概念是简单明确被普遍认 知的。然而笔者在查阅相关学术理论和研究中发 现,目前国内对城市公共空间尚未形成统一和明 确的定义①,该方面的讨论也并不活跃。而在西 方,“公共空间”作为建筑、城市规划,以及社会、 人文学科的重要关注对象,学术界从不同角度出发进行的广泛探讨显示出“公共空间”并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定义的概念。这一概念的复杂性首先来自于“公共空间”(public space)中包含“公共”(public)和“空间”(space)这两个重要概念。仅就“空间”这一概念而言,西方学术界就缺乏一个普遍认同和清晰简洁的定义。城市研究学者马丹尼波尔(A.Madanipour,1996) 在《城市空间的设计——社会空间的探寻》一书中在对“空间”进行了大量理论探究的基础上指出,从根本释义而言,广义的“空间”在哲学以及物理学层面上具有“绝对空间”(absolute space)和“相对空间”(relational space)的不同定义。“绝对空间”是指“清晰的、物理上的、切实存在的”物质空间;与此相反,相对空间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是通过人的主观观察所感知的空间,因而与特定的时间或背景环境相关。从这两个基本概念出发似乎决定了“空间”同时具有客观和主观的双重属性。与之相对应,科洪(Colquhoun)将城市空间划分为“建成空间”(built space)和“社会空间”(social space)(Madanipour, 1996)。这一概念表明城市空间不仅作为城市发展的物质的存在,包括视觉和使用上的功能,还包括了时间、运动等的主观体验过程;空间的发展变化蕴含客观规律性,又表现了社会机构运作的机制,是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另一方面,“公共空间”概念的复杂性来自于“公共”(public)的概念。对于什么是公共/私人的定义区分实际构成近代西方哲学、社会学、政治经济、人文历史等学科讨论的核心问题。“公共空间”中包含“公共”这一社会和政治领域的概念,显示“公共空间”具有较一般城市空间更突出的社会价值属性。本文中的“公共空间”主要关注作为建成环境的城市学科领域的城市公共空间。为便于分析讨论,本文按照将公共空间作为“建成空间”或者“社会空间”西方城市公共空间理论 ——探索全面的公共空间理念 陈 竹 叶 珉 【作者简介】陈 竹(1973-),女,香港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系博士生,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叶 珉(1954-),男,香港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系副教授,城市设计课程主任,博士生导师。【收稿日期】2008-02-03 【文章编号】1002-1329(2009)05-0059-07【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城市防洪规划

ZHEJIANG W ATER CONSERV ANCY AND HYDROPOWER COLLEGE 《城市规划与管理》(说明书、报告、√论文) 课题名称:城市规划与管理 班级: 建管10-2 姓名:邵杰 学号: 201035090 建筑工程系

城市防洪规划 [摘要]: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而采取的各种工程和非工程预防措施,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关键字]:城市、防洪规划、问题 (一)防洪规划的基本原则和防洪标准 一、基本原则 我国许多滨临江河,常受洪水威胁。因此,做好城市防洪总体规划是直接关系到城市安全,工程技术、经济是否合理的大事,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1. 做城市防洪总体规划时,要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在充分发挥堤防作用的同时,进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以达到提高防洪标准、保护城市工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城市防洪总体规划不仅要与流域防洪规划相配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而且还要兼顾市政建设各有关部门的要求。 3. 根据城市大小及其重要性,在充分分析防洪工程效益的基础上,合理选定城市防洪标准。重要城市,对超过设计标准的特大洪水要作出对策性方案。 4. 要充分发挥城市防洪工程的防洪作用,并考虑与流域防洪设施的联合运用。修建水库和分(蓄)洪工程时,要尽可能地考虑综合利用。 5.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提高投资效益。 6. 区别轻、重、缓、急,近、远期相结合,全面规划,分期实施。随着城市不断发展,逐步提高城市防洪设施的抗洪能力。 7. 结合城市特点,考虑保护环境、美化城市。 8. 强调非工程措施的防洪作用。 二、防洪标准 防洪保护对象达到防御洪水的水平或能力。一般将实际达到的防洪能力也称为已达到的防洪标准。防洪标准可用设计洪水(包括洪峰流量、洪水总量及洪水过程)或设计水位表示。一般以某一重现期(如10年一遇洪水、100年一遇洪水)的设计洪水为标准;也有以某一实际洪水为标准。在一般情况下,当实际发生的洪水不大于设计防洪标准时,通过防洪系统的正确运用,可保证防护对象的防洪安全。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设计洪水标准有时也称为防洪标准(criterion of flood control)。二者有一定的联系。防洪标准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实施方案GB50318_2000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00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排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提高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排水工程规划。 1.0.3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在城市排水程规划中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1.0.4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1.0.5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 1.0.6 城市排水工程设施用地应按规划期规模控制,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1.0.7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与给水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竖向、水系、防洪以及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 1.0.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排水范围和排水体制 2.1 排水范围 2.1.1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

2.1.2 当城市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设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时,应将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及其连接的排水管渠纳入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涉及邻近城市时,应进行协调,统一规划。 2.1.3 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城镇,其污水需要接人规划城市污水系统时,应进行统一规划。 2.2 排水体制 2.2.1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2.2.2 城市排水体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当地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地形及气候)和废水受纳体条件,结合城市污水的水质、水量及城市原有排水设施情况,经综合分析比较确定。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 2.2.3 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开发区或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在有条件的城市可采用截流初期雨水的分流制排水系统。 2.2.4 合流制排水体制应适用于条件特殊的城市,且应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3 排水量和规模 3.1 城市污水量 3.1.1 城市污水量应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用户和自备水源供水的用户排出的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组成。 3.1.2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3.1.3 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生活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规划方案(最新)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规划方案 一、项目区自然地理概况 X市城市防洪工程系指X市中心城市的X、X、xx三个区的防洪工程,其中X区座落于X河与X交汇处的平原滩地,X区座落于X 河中下游X与X河汇合口处x区位于X河中游右岸的河漫滩上。三区的城区位置为:东起X右岸,西至x山脚下,东西长22公里,南北为山地,平均宽3.2公里,地理座标为东经128°38′~128°55′,北纬47°42′~47°45′,城区总面积70平方公里。地势西高东低,地面高程在223米~265米之间。 X由北向南流经市区东侧,市区以上集水面积10270平方公里。X河自西向东纵贯市区,于X区东北角汇入X,流域面积2472平方公里。X自南向北流经X区汇入X河,流域面积667平方公里。X 市中心城区洪水主要来源于上述三条河流,此外,南北山坡洪水对城区也构成较大威胁。 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X市中心城区是X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也是铁路、公路交通枢纽。现有人口29.7万人(X、X、xx三区)。主要产业有木材加工、机械、建材、制药等。城区地处X山区腹地,被X、X河、X和南北山地所包围,是X省的暴雨洪水高值区和山洪易发区。特定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使得我市洪水灾害频繁发生。建国50多年来,我市先后有12年发生了大洪水或特大洪水,山洪则是年年发生,给

我市的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惨重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建国以来我市因洪涝灾害共造成112万人次受灾,死亡9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40亿元。 三区现有堤防防洪标准普遍偏低,大部分为10~20年一遇,只有局部达到50年一遇,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中等城市50~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而且部分城区处于无堤保护状态。坡水只有局部得到治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嫩江松花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方案》(X发[]31号)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为保障我市防洪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完善和加固X市城市防洪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三、防洪工程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堤防工程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堤防工程现状 三区现有堤防长25.48公里。 2、存在问题 现有堤防主要存在以下5方面问题: (1)防洪标准低。只有X河左堤和X河右堤二道坝以下段共计8公里堤段基本达到设计标准,其余17.48公理堤防均未达标。 (2)堤防不连续,部分城区处于无堤保护状态。在xx区和X 区之间存在8公里长无堤段。X市工业园区和xx木材小区以及正在建设的X市循环经济园区处于无堤保护状态。

水利标准类别

水环境 综合技术 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备注 114 BCaa2-02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SL348-2006 拟编水资源管理 司 管理 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备注118 BCda2-01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 已颁水文局 材料及试验 >>> 试验 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备注121 BCeb2-02 水质采样技术规程SL187-96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电导率的测定(电导仪法)SL78-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矿化度的测定(重量法)SL79-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游离二氧化碳的测定(碱滴定法)SL80-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侵蚀性二氧化碳的测定(酸滴定法)SL81-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酸度的测定(碱滴定法)SL82-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碱度(总碱度、重碳酸盐和碳酸盐)的测定(酸滴定法)SL83-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硝酸盐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SL84-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硫酸盐的测定(EDTA滴定法)SL85-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水中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SL86-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透明度的测定(透明度计法、圆盘法)SL87-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叶绿素的测定(分光光度法)SL88-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硫化物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SL89-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硼的测定(姜黄素法)SL90-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锑的测定(5-Br-PADAP分光光度法)SL92-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氧化还原电位的测定(电位测定法)SL94-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水中痕量铜、锌、镉、铅的测定--流动注射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 SL/T220-98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水质总硒的测定氢化物铁(II)邻菲罗啉光度法SL/T272-2001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水质总汞的测定硼氢化钾还原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SL/T271-2001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多泥沙河流水环境样品采集及预处理技术规程SL270-2001 已颁水文局

加强城市防洪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加强城市防洪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 部 附件: 加强城市防洪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制定城市防洪规划~切实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现就加强城市防洪规划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城市防洪规划工作组织领导 (一)城市防洪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我国城市绝大多数坐落在江河湖海之滨~不同程度遭受洪水、海潮和内涝积水威胁。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对保障防洪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目前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城市存在防洪排涝标准低、工程布局不合理、体系不完善、设施老化失修、应急手段和措施薄弱等突出问题~一旦遭受洪水或暴雨袭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正常运行面临严重威胁。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十分重要而紧迫。 ,二,城市防洪规划体系亟待完善。城市防洪规划是指导城市防洪工作、依法加强城市防洪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城 1 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世纪90年代~我部组织指导各地开展了城市 防洪规划编制工作~对有序安排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提高城市防洪减灾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近年来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或修改~城市防洪保护区扩大~防洪保

护对象增多~防洪标准要求提高~亟需重新编制或修订城市防洪规划~以统筹协调城市防洪排涝与城市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关系~合理安排洪水出路~科学制定防洪排涝减灾体系布局~确定今后一个时期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项措施。 (三)建立城市防洪规划工作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城市防洪工作由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防洪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要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建立分级组织、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规划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城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实施。城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统筹兼顾,合理确定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布局 ,四,明确城市防洪规划指导思想。城市防洪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综合考虑洪水防御、城市排涝、市政建设、环境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城市水文 2 化等需要~合理确定城市防洪排涝标准~科学安排防洪排涝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五,确立城市防洪规划基本原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确保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二要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考虑城市防洪保安、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保护、水文化建设~兼顾流域与区域、新区与老城防洪要求~外洪与内涝治理相结合~市政建设与防洪建设相结合~促进城市发展与防洪排涝相协调。三要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既注重制订治本之策~着力构筑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和监测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又着力加强防洪排涝管理。四要坚持远近衔接。根据城市发展需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协调衔接好城市防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修订工作大纲 水利部天津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修订组 二○○三年五月

批准:谢熙曦审定:郑永良计划处:孙继栋技术处:牟广丞水工处:武永新规划处:孙建峰编制:许学伟

一、修订的目的及必要性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由建设部、水利部于1993年2月8日以建标[1993]72号文发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该规范执行以来,对指导城市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998年长江大水以来,各地修建了大量城市防洪工程,从治水政策到工程实践,对城市防洪工程的认识在逐渐深化,同时在执行规范过程中,也发现原规范有些内容需要增补或修订。本次拟补充或修订的内容如下: 1.对原规范“总体设计”一章的内容进行补充。主要补充以下内容: (1) 补充城市防洪总体安排。城市防洪工程是流域防洪体系的组成部分,城市要达到预定的设计防洪标准,需通过合理、有效运用该城市(或流域的)防洪工程体系来实现。因此,合理确定各项治理工程措施的防洪作用,并从调度上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助于确保城市防洪目标的实现。总体设计一章,需从宏观上阐明城市防洪工程的总体安排。 (2) 城市防洪需考虑上游水库和蓄滞洪区的作用,增加城市上游水库和蓄滞洪区规划安排及汛期控制运用的内容。 (3) 总体设计一章中,增加环境保护、工程管理等内容。 结合环境保护,增加城市防洪工程综合利用、改善环境、绿化、美化等内容; 加强工程管理,增加工程实施后,工程运行管理的有关内容; 2.增加城市排涝工程设计的内容 3.增加城市防洪减灾非工程措施的内容。 4.对其它章节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订。 5.鉴于防潮工程的特殊性,将“海堤工程”一章单独列出。 通过对规范的补充或修订,使规范在内容上进一步完善,为城市防洪工程设计提供技术依据。 二、修订依据与原则 (一) 修订依据 1.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水总局科[2002]15号文“关于下达2002年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及主编单位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精选版

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 纲要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二部分规划图纸 第三部分规划说明 第四部分基础资料汇编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1.1 规划目的。说明规划编制背景及目的。 1.2 规划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划、有关政策和其他相关资料。 1.3 规划范围。 1.4 规划原则。 1.5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明确规划基准年和近、中、远期的划分。 第二章规划目标 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保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明确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建设排水体制适当、系统布局合理、处理规模适度的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实现控制水污染,保护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维护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配置适宜的雨水收集排除系统,消除水涝灾害等目标。 第三章排水体制与分区 3.1排水体制。根据城市发展水平、环保要求等综合因素,明确城市排水体制。 3.2排水分区。划分城市排水分区。

第四章 污水管网工程规划 4.1污水受纳水体。 4.2 污水管网布置。根据污水排水分区,明确污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管材等。 4.3 污水处理厂、站。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控制,以及周围防护距离控制、污泥处理处置等。对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安全运行提出要求。 4.4 污水资源化回用。明确污水资源化回用的途径或提出建议。 第五章 雨水管网工程规划 5.1 雨水受纳水体。确定雨水受纳体及排放口的位置、数量。 5.2 雨水管网系统。根据雨水排水分区,明确雨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管材等。 5.3 雨水泵站。雨水泵站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控制,以及周围防护距离控制等。提出雨水工程系统的安全运行要求、城市内涝应急措施等。 5.4 雨洪调蓄及资源化利用提出雨、洪调蓄利用及雨水资源化途径。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明确各类排水设施及排水管道近期建设内容,并对近期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等。第七章规划实施措施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提出政策措施、政策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城市排水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职责。第八章附则规定本规划的调整修改、审查批准、解释权归属等程序性内容。对规划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规范性解释。 第二部分 规划图纸

城市防洪排涝总体规划

城市防洪排涝总体规划 (一)总体规划基本原则 总体规划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江河流域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洪水特性及其影响,结合城市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和城市发展需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统筹兼顾、讲求效益。 总体设计应实行工程防洪措施与非工程防洪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有水库、堤防、防洪闸以及修梯田、植树造林等;非工程措施有洪水预报、防洪保险、防汛抢险等。根据补贴洪水类型(河洪、海潮、山洪、泥石流),选用各种防洪措施,组成完整的防洪体系。 (二)城市防洪规划的基础资料 城市防洪工程规划具有综合性特点,专业范围广,涉及的市政设施也多。因此在工程设计中要搜集整理各种有关资料。一般包括地形图、河道(山洪沟)纵横断面图、地质资料、水文气象资料、社会经济资料等。 (三)城市防洪设计标准 城市防洪标准是指城市应具有的防洪能力,也就是整个城市防洪体系的综合抗洪能力。在一般情况下,当发生不大于防洪标准的洪水时,通过防洪体系的正确运用,能够保证城市的防洪安全。具体表现为:防洪控制点的最高水位不高于设计洪水位,或者河道流量不大于该河道的安全泄洪量。防洪标准与城市的重要性、洪水灾害的严重性及其影响直接有关,并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防洪建筑物的防洪标准 城市防洪标准与城市防洪建筑物的防洪标准是有区别的。前者根据城市防洪等别和洪灾类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后者则根据其在城市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各种防洪建筑物可以采用不同的防洪标准。例如,大型水库大坝,因为防洪安全非常重要,其防洪标准可以高于城市防洪标准;堤防在城市山洪防治体系中,往往只保护市区的一部分,其防洪标准可以低于城市防洪标准,只有当堤防是城市唯一的防洪措施时,其防洪标准才等于城市防洪标准。

无锡市城市防涝规划

无锡市城市防涝规划 前言 无锡是全国防洪重点城市之一,也是新时期一个重要的经济大市,根据国家颁布的《防洪标准》(GB50201-94)以及无锡城市的规模和重要性,水利部在办规计[1998]91号文和批复同意的《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大纲》中明确要求:无锡市中心城区为特别重要城市,其防洪标准应达到200年一遇;另外,由于人口集中、经济发展加快和治污措施滞后,无锡城区河道水质恶化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扭转。为进一步提高无锡中心城区的防洪标准及通过水利工程的优化调度达到改善水环境的目的,特编制《无锡市城市防洪规划》。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无锡市区(即中心城区),包括北塘、崇安、南长、郊区、马山、新区等六区,以及原锡山市靠近市区的部分地区。2001年锡山市撤市设区部分不在本次规划范围之内。 第一章城市概况 第一条无锡市总面积4650平方公里,其中无锡市市区(即中心城区)面积517平方公里。目前有建成区面积97.8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京杭运河两侧。市区西南部为低山丘陵剥蚀构造区,东北部为堆积平原区,东北部地势低平,地面高程大多在3~5米(吴淞高程系,下同)。境内河网密布,京杭大运河穿城而过,北侧有锡澄运河、白屈港、北兴塘河与长江相通,南侧有梁溪河、骂蠡港等与太湖连接,东有九里河、伯渎港流入望虞河。 第二条无锡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湿润。受海洋季风影响,春夏之交多“梅雨”,夏末初秋有台风。年平均气温15.4℃,极端最高气温37.7℃,极端最低气温-8℃;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12.3mm,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25天,年最大降雨量为1630.7mm (1991年),年最小降雨量为552.9mm(1978年),5~9月份的汛期雨量占全年平均降雨量的60%以上,汛期最大降雨量为1216.1mm(1991年)。 无锡市1952~1999年48年的平均梅雨日约27天,平均梅雨量246.1mm,最大梅雨日56天(1954年,梅雨量410mm),最大梅雨量792.2mm(1991年,梅雨日55天)。 无锡南门水位站1923~1999年的多年平均水位为3.06米,1954年最高水位4.73米(7月28日),1991年最高水位达4.88米(7月2日),为该站历史最高水位;最低水位为1.92米(1934年8月26日)。无锡南门警戒水位为3.59米。自八十年代以来,无锡南门超过4米的水位几乎每1~2年就出现一次。 第三条本次防洪规划所称无锡市区即为中心城区,包括崇安、南长、北塘、郊区、新区、马山共6区,共辖乡镇13个,街道29个;1999年末人口111.69万人,人口密度2158人/平方公里。 1999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1138亿元,占全省的11.8%,人均2.63万元,是全省人均值的2.43倍,在全国主要经济城市GDP排名表中列第10位;1999年无锡市区GDP 为377.95亿元,占全市33.2%,人均3.38万元,是全市人均值的1.29倍。

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讲解学习

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二部分规划图纸 第三部分规划说明 第四部分基础资料汇编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1.1 规划目的。说明规划编制背景及目的。 1.2 规划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划、有关政策和其他相关资料。 1.3 规划范围。 1.4 规划原则。 1.5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明确规划基准年和近、中、远期的划分。 第二章规划目标 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保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明确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建设排水体制适当、系统布局合理、处理规模适度的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实现控制水污染,保护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维护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配置适宜的雨水收集排除系统,消除水涝灾害等目标。 第三章排水体制与分区 3.1排水体制。根据城市发展水平、环保要求等综合因素,明确城市排水体制。 3.2排水分区。划分城市排水分区。 第四章污水管网工程规划 4.1污水受纳水体。 4.2 污水管网布置。根据污水排水分区,明确污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管材等。 4.3 污水处理厂、站。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控制,以及周围防护距离控制、污泥处理处置等。对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安全运行提出要求。 4.4 污水资源化回用。明确污水资源化回用的途径或提出建议。 第五章雨水管网工程规划

5.1 雨水受纳水体。确定雨水受纳体及排放口的位置、数量。 5.2 雨水管网系统。根据雨水排水分区,明确雨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管材等。 5.3 雨水泵站。雨水泵站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控制,以及周围防护距离控制等。提出雨水工程系统的安全运行要求、城市内涝应急措施等。 5.4 雨洪调蓄及资源化利用 提出雨、洪调蓄利用及雨水资源化途径。 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明确各类排水设施及排水管道近期建设内容,并对近期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等。 第七章规划实施措施 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提出政策措施、政策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城市排水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职责。 第八章附则 规定本规划的调整修改、审查批准、解释权归属等程序性内容。对规划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规范性解释。 第二部分规划图纸 1、城市区位图 2、城市总体规划总图。图纸中要明确标注规划居住用地、公共建筑用地、工业用地、绿地用地,河流、铁路等要与其他用地明确区分。 3、城市污水设施及污水管渠现状分布图。标明现状设施的位置、占地界线、服务范围,现状管渠的分布、管径、控制点的埋深等。 4、城市污水排水分区图。标明各个分区的界线、分区面积。 5、城市污水管道水力计算简图。以简图的形式标明污水管网各管段的流量、坡度、管径、管长、排水方向等。 6、城市污水工程规划图。以城市规划总图为底图,标明污水管网的实际敷设路径、管径、管长、排水方向等,标明污水厂站的位置,用地界线、防护距离等。 7、城市雨水设施及雨水管渠现状分布图。标明现状设施的位置、占地界线、服务范围,现状管渠的分布、管径、控制点的埋深等。 8、城市雨水工程排水分区图。标明各个分区的界线、分区面积。 9、城市雨水管道水力计算简图。以简图的形式标明雨水管网各管段的流量、坡度、管径、管长、排水方向等。 10、城市雨水工程规划图。以城市规划总图为底图,标明雨水管网的实际敷设路径、管径、管长、排水方向等,标明污水厂站的位置,用地界线、防护距离等。 11、城市污水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图。以城市规划总图为底图,标明城市近期建设管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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