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管理制度

廉洁管理制度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制度概况

2.1.收受现金、礼品类现金回馈等:

A、现金:2倍罚金并辞退。

B、礼品、类现金:

1000元以下:

①第一次(初犯):通报批评,2倍罚金并降薪;

②第二次(重犯):2倍罚金并辞退。

1000元(含1000元)~5000元以下:3倍罚金并辞退。

5000元(含5000元)以上:辞退并追回损失,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C、情节特别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2.工作渎职、玩忽职守等造成公司利益受损:

A、1000元以下: 1~3倍罚金,通报批评。

B、1000元(含1000元)~50000元以下:1~3倍罚金,通报批评并降薪(严重者降职)。

C、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追回损失并降职(严重者辞退),且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

任的权利。

D、情节特别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3.未按公司流程制度执行:

A、尚未造成公司损失或损失暂时无法预估的:

○1通报批评并处500~5000元罚金;

○2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并降薪/降职/辞退。

B、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

○1追回损失并处以两倍罚金(严重者降职/辞退),且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情节特别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4.利用职权擅自或与他人勾结开展未按制度审批、未经公司同意的经营性活动:

A、商业范围内发生的:项目负责人辞退并处以罚金,涉及其他人员视情况处理;

B、物业范围内发生的:项目负责人辞退并处以罚金,涉及其他人员视情况处理;

C、项目范围内发生的:项目负责人辞退并处以罚金,涉及其他人员视情况处理;

D、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特别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注:○1瞒报、纵容他人经营者视为擅自经营,处罚标准同上;

○2经营性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摆摊设点、垃圾清理费、砸墙垃圾费、管理范围内兼职、私自出租管理区域场地等。

2.5.其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2.6.下文规定的其他处罚措施。

3.各部门处罚事项(说明:董事长批准意见为最终执行标准)

3.1.投资拓展部门:

3.1.1.将企业财物据为己有、收受贿赂的下列行为:

1)利用工作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挪用、私分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接受或索取

关联企业、潜在合作者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宴请、礼金、有价

证券、贵重物品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或明知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收受了上述礼金物品等好

处而不退还,不上交;

2)将公司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3)利用工作便利或职权影响,无偿或者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关联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

提供的服务、劳务,未出资或者象征性出资收受干股或其他利益,变相收受贿赂;

4)通过故意为难、拖延以达到索贿目的的行为。

3.1.2.损公肥私、损企利己的下列行为:

1)利用工作便利或者公司资源为本人、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其他不当利益;

2)参与关联企业或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企业的经营活动谋取私利,或私自从事与本公司业务关

联的营利性活动及有偿中介活动;

3)利用工作便利对客户或其他服务和管理对象吃、拿、卡、要的,以及收受礼金、有价证券

和贵重物品;

4)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5)超出公司规定的业务招待。

3.1.3.欺瞒作假、谋取不当利益的下列行为:

1)违反财务纪律,隐瞒、占有、截留企业收入或作假账;

2)虚列支付事项,将企业资金转入他人账户日后消费;

3)弄虚作假谎报业绩,骗取荣誉或其他利益。

3.1.

4.其他: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工作渎职、玩忽职守等造成公司利益受损;

2)其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3.2.报建部门:

3.2.1.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事情;

3.2.2.侵吞、窃取、骗取、挪用、私分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3.2.3.公司经济往来中的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3.2.

4.超出公司规定的业务招待;

3.2.5.工作渎职、玩忽职守或因其他原因,严重损害公司声誉者;

3.2.6.弄虚作假、伪造票据、报销各种不合理费用;

3.2.7.其他: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2.8.其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3.3.设计部门:

3.3.1.设计单位招标:泄露我方信息,造成公司损失;

3.3.2.软装采购:以“装修效果”为名义误导定标结果,造成公司损失;

3.3.3.材料选型:样品选型、订购数量、材质要求以“设计效果”为名,误导选型工作、“指定”供

货厂家;

3.3.

4.设计变更:办理有关手续过程中,吃、拿、卡、要及报销个人开支;

3.3.5.竣工验收:刁难并变相要求施工单位请客吃饭、索取红包;

3.3.6.经济损失:因设计人员业务水平、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

3.3.7.弄虚作假、伪造票据、报销各种不合理费用;

3.3.8.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礼品、礼金、信用卡或有价证券

3.3.9.其他: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4.成本部门:

3.4.1.成本部门工作人员、承建商/供应商须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

建设的各项规定;

3.4.2.成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建商/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劳务费回扣等好处费;

3.4.3.成本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建商/供应商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建商/供应商的礼金、

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承建商/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4.4.成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工作事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3.4.5.成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建商/供应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

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3.4.6.成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建商/供应商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分判等经济活动,从而谋取利益;

3.4.7.承建商/供应商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成本部门工作人员就工作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3.4.8.接受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3.4.9.接受供应商购置或者提供的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

3.4.10.违反招投标管理保密制度,泄露标底、投标价格、资格预审信息等。

3.4.11.集团各部门、城市公司、各子公司未按《招标管理流程》确定合作方、签署合同的。

处罚标准:

1)违反上述制度,一经发现,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承建商/供应商如发现成本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者,应向审计监察中心举报;成本工作人员不

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建商/供应商进行报复;审计监察中心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承建商/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3)审计监察中心发现承建商/供应商有违反本制度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成本部门工作人

员,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建商/供应商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商/供应商承担,承建商/供应商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审计监察中心予以追缴,并根据情节,禁止承建商/供应商在6个月至终身不等时间内参与公司招标活动;

4)成本部门工作人员因业务水平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参照《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指

引》处罚标准处理,造成严重损失的予以辞退;

5)其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参照以上标准报董事长批准执行。

3.5.工程部门:

3.5.1.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礼品、礼金、信用卡或有价证券;

3.5.2.项目实施办理有关手续过程中,吃、拿、卡、要及报销个人开支;

3.5.3.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提供信息、情报,伙同他人私下串通,直接或间接参与工程承包、建材

招投标等活动,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和好处;

3.5.

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不按国家标准规范和公司要求严格把关,有意隐瞒事实或放松监

督管理,降低标准送人情;

3.5.5.不按原则、制度办事,不认真履行职责,该批的不批,不该批的滥批;该查的不查,查出问题

的不处理;

3.5.6.利用工作之便,向施工单位推销、指定或强行摊派建筑材料设备,从中收取回扣、好处费;3.5.7.私自接受企业、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3.5.8.弄虚作假、伪造票据、报销各种不合理费用;

3.5.9.利用交(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工程遗留问题处理等环节谋取私利行为;

3.5.10.其他: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6.营销部门:

3.6.1.违反《销售手册》或其他公司确定的销售口径,对客户做虚假、不实承诺,予以项目销售经理

处于罚款500元/次,予以当事人处于罚款2000元/次;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额的 100%,并予以销售经理处于罚款500元/次,当事人处于罚款2000元/次;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额的 100%,并予以销售经理处于罚款500元/次,对当事人将予以开除处理;

3.6.2.与公司其他部门或客户、外界发表不利于销售部/项目的言辞或公司声誉的言辞,根据情节严重

性予以当事人处于罚款200-1000元/次;

3.6.3.未经书面审批,销售人员在与客户签订《项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书面合同、

协议、文件时,擅自增加、删减、修改合同或协议条款或书面文件内容,对当事人将予以开除处理;

3.6.

4.销售人员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成交登记,对自己的客户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如发生任何形式

向外界泄露客户信息资料、销售机密、公司商业机密的情况,根据情节严重性予以当事人处于罚款200-1000元/次,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额的 100%,并将予以开除处理;

3.6.5.在销售现场或其他销售场所销售人员随意放置内部销售资料(不能对客户公开的资料),予以

当事人处于罚款500元/次;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额的 100%,并将予以开除处理;

3.6.6.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如发生蓄意制

造任何形式的恶性竞争、惹事生非、拉帮结派、诋毁诽谤等破坏业务工作的不正当行为, 予以当事人处于罚款500元/次;若给客户、公司造成损失或麻烦,影响公司利益和形象,由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额的 100%,并将予以开除处理;

3.6.7.房源销控不得由置业顾问管理,落定前必须认真核对确认,不得发生一房两卖的情况,如有特

殊情况应及时通知销售部经理,销售部人员不得蓄意参与任何形式的“炒楼”或私下洽谈转让房号,以上情况一旦发生,若给客户、公司造成损失或麻烦,由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额的 100%,并将予以开除处理;

3.6.8.销售人员擅自收取客户销售定金、房屋款、佣金以及其他类似费用,未造成损失的,予以项目

销售经理处于罚款500元/次,予以销售人员处于罚款2000元/次;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额的 100%,并予以销售经理罚款500元/次,予以当事人开除处理

3.6.9.销售部人员须尽力为客户办理房屋按揭/公积金贷款,如因个人工作不力(如资料遗失、资料不

齐、未及时和银行沟通等)导致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无法及时发放的,予以当事人罚款200元/次;

3.6.10.在执行全员营销以及老带新活动的过程中如出现销售人员未将转介政策向客户宣讲到位,造

成忘报、漏报的现象导致领取转介奖励的纠纷,公司不予承担,该转介奖励将从当事销售人员承担(薪资中扣除),如当事销售人员离职,则由销售经理承担

3.6.11.在执行全员营销以及老带新活动的过程中如出现销售人员采取任何手段篡改客户首次来访记

录或者联合客户骗取奖励暗中操作私自获取转介奖励的情况,除当事人承担各赔偿损失额的100%外,营销总经理、营销总监、项目销售总监销各罚款等值转介奖励金额;项目销售经理予以降级处理,同时罚款等值转介奖励金额;销售主管罚款2000元/次;并对当事人将予以开除处理

3.6.12.部门人员需坚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如部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客户礼品、钱物等,

除没收外,并予以当事人罚款2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予以开除处理

3.6.13.其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3.6.1

4.参照以上标准报董事长批准执行;

3.6.15.情节特别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7.客服部门:

3.7.1.房产证办理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收取办证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7.2.投诉:投诉案件处理中应最大化主张公司权益,减少损失、降低赔偿成本,不得因投诉赔偿从

中获取利益;

3.7.3.交房活动:交房包装以最低成本完成最大包装效果,不得因包装物料价格成本问题从中获取利

益;

3.7.

4.弄虚作假、伪造票据、报销各种不合理费用;

3.7.5.公司经济往来中的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3.7.6.其他: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8.运营管理部门:

3.9.1.违规操作,损害公司利益;

3.9.2.擅自接受关联或合作单位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3.9.3.接受或索要合作单位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不正当费用;

3.9.

4.利用工作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9.

5.私自处理任何废旧物资,获取利益;

3.9.6.弄虚作假、伪造票据、报销各种不合理费用;

3.9.7.其他: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10.商业部门:

3.10.1.私下接受客户给予的各种红包、礼品等;

3.10.2.向客户索取利益或要客户请客送礼等;

3.10.3.私自承诺为客户调整租金;

3.10.

4.接受客户的宴请;

3.10.5.到客户商铺中进行不合理的消费;

3.10.6.未经批准授权,擅自修改合同条款;

3.10.7.未经市场调研,私自承诺给客户降租;

3.10.8.私自代客转让铺位,私自留铺;

3.10.9.弄虚作假、伪造票据、报销各种不合理费用;

3.10.10.其他: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11.财务部门:

3.11.1.泄露公司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11.2.擅自挪用公款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

3.11.3.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3.11.

4.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

3.11.5.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3.11.6.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

3.11.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3.11.8.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3.11.9.弄虚作假、伪造票据、报销各种不合理费用;

3.11.10.其他: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12.人力资源部门:

3.12.1.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收受他人赠送现金、礼品等;

3.12.2.利用公司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3.12.3.弄虚作假、伪造票据、报销各种不合理费用;

3.12.

4.篡改考勤信息;

3.12.5.代打卡(双方):一经发现,直接辞退;

3.12.6.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

3.12.7.公司员工活动统一报成本部门招标,人力资源部员工不得参加招标活动,亦不得将报价告知

参与招标的相关单位或人员;一经发现,上报公司并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3.12.8.未经允许,泄露员工工资信息:辞退;

3.12.9.其他: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13.行政部门:

3.13.1.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收受他人赠送现金、礼品等;

3.13.2.利用公司机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3.13.3.弄虚作假、伪造票据、报销各种不合理费用;

3.13.

4.用印:模仿领导签字、用印私用、私刻公章:辞退,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3.13.5.擅自出车、公车私用;

3.13.6.档案丢失;

3.13.7.加油卡使用异常;

3.13.8.加班记录异常;

3.13.9.违反招待用品管理制度;

3.13.10.固定资产丢失;

3.13.11.其他: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1

4.项目部:

3.1

4.1.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收受他人赠送现金、礼品等;

3.1

4.2.利用公司机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3.1

4.3.弄虚作假、伪造票据、报销各种不合理费用;

3.1

4.4.竣工验收:刁难并变相要求施工单位请客吃饭、索取红包;

3.1

4.

5.工程款支付:审核、审批拖延、刁难施工单位,吃、拿、卡;

3.1

4.6.签证变更:损害公司利益,不能做到实事求是;

3.1

4.7.渎职、玩忽职守:因工作不认真负责、个人能力等问题造成的公司利益受损;

3.1

4.8.“介绍”工程:以职务之便,介绍关系户承接施工单位承包项目,谋取好处;

3.1

4.9.其他: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15.华诚物业:

1)本制度2015年11月20日制定并颁布,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物业内部已开始实施);

2)本制度所有物业员工进行书面签署,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若违反此规定而被公司辞退的员工,

不予劳动合同解除的各种补偿;

3)处罚标准以华诚物业为主导,重大事件处理需报送集团经总裁、董事长裁夺。

3.16.子公司:

3.17.分公司:

3.17.1.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收受他人赠送现金、礼品等;

3.17.2.利用公司机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3.17.3.弄虚作假、伪造票据、报销各种不合理费用;

3.17.

4.竣工验收:刁难并变相要求施工单位请客吃饭、收取红包;

3.17.5.工程款支付:审核、审批拖延、刁难施工单位,吃、拿、卡;

3.17.6.签证变更:损害公司利益,不能做到实事求是;

3.17.7.渎职、玩忽职守:因工作不认真负责、个人能力等问题造成的公司利益受损;

3.17.8.“介绍”工程:以职务之便,介绍关系户承接施工单位承包项目,谋取好处;

3.17.9.其他: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18.审计监察中心:

3.18.1.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

1)不准由被审计部门(公司)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2)不准使用被审计部门(公司)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

项;

3)不准参加被审计部门(公司)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4)不准接受被审计部门(公司)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5)不准在被审计部门(公司)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6)不准向被审计公司部门(公司)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部门(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

利;

8)不准向被审计部门(公司)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3.18.2.监督、投诉:

1)监督:

A、审计计划报备运营管理部,接受运营管理部监督;

B、审计监察中心工作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2)投诉:

审计工作不妥、不实之处,可向审计监察中心总经理投诉、反映。

4.附则

4.1.1.本制度由审计监察中心负责解释;

4.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4.1.3.本制度不完善之处,各部门提出意见,审计部及时修正;

4.1.4.各部门负责人需将廉洁管理制度精神传达到每个员工;

4.1.

5.违反保密管理制度、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损失,给予警告、经济处罚、辞退等,情节严重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1.6.本制度内有的以本制度为准,未涉及到的以其他相关制度为准;

4.1.7.各部门处罚标准不完善的可跨部门互相参考。

2021年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制度5篇

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制度1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员、员工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推进和加强公司员工的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廉洁自律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机制和依法依纪惩治相结合;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确保城镇国有资产安全运行,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促进城镇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条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公司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收看廉政教育警示片,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廉政意识和党纪、法律知识。 第三条公司员工不准擅自决定下列事项 (一)不经集体研究并报政府批准对外投资、借贷、担保、出让银行授信额度等重大事项;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暗箱操作大宗物资商品采购及固定资产修建事项; (三)违反决策程序,超越权限调拨、使用大额资金; (四)违反组织人事工作规定和公司章程,决定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任免、聘用、奖励和晋升,决定对员工的安置。 第四条公司员工不准损害国家、集体、职工利益,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有关合资、合作、股份制等经营活动中,对损害国有资本权益的行为不反对、不制止; (二)在业务活动中,索要和收受关联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贵重物品; (三)收受和变相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所送与的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 (四)私自接受有关联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出资的旅游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其他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公司廉政管理制度

公司廉政管理制度 公司反腐倡廉管理制度是为了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公司防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行为而制定的。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员工在工作活动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司财物、挪用公款,不准收受贿赂以及行贿或介绍贿络。 2.公司员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 规定公款吃喝;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无关活动的人员。 3.公司员工在外出公务活动中,应当有明确的公务目的, 一切从简,不准超标报销差旅费用;不准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 4.公司员工不得索要或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 等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通讯工作、笔记本电脑等贵重

物品,不得在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5.所有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安排的宴请和 娱乐活动原则上予以拒绝,实在不能拒绝的,需报公司批准,私自接受宴请作违纪处理。 6.公司员工对分管的工作,应按程序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徇私舞弊,不准拉帮结派,搞“私人关系”、“人情 关系”。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 施工队伍。 7.严把质量关、价格关,严禁利用采购牟取私利,以次品 充优品,以高价采购低价产品。 8.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 计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9.公司员工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 10.严格遵守工程设计变更制度,对重大设计变更应充分论证,按规定程序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查、审批,防止因工程变更产生腐败行为。 1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资金支付,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禁资金提前支付或故意延后支付,确有需要提前支或延后支付,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并有书面意见。 12.公司员工必须品行端正,遵守社会道德,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迷信以及邪教等活动。 13.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实行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凡违反公司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或对违反反腐倡廉建设规定的行为知情不报、纵容包庇违规违纪责任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坏的,按规定从严追究有关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加强廉洁作风建设,防范和纠正违法违 规行为,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二、廉洁职责 所有公司管理人员、职工都应该做好廉洁管理责任,如发现公 司内有违规行为,必须立即向上级反映。 三、严防违规行为 公司内部禁止一切形式的贿赂与行贿,禁止私下设定款待费支出,禁止开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业务,禁止有关工作流程中的各 种形式的附加收费行为。 四、资产管理 公司采取加强资产管理的措施,对于证券、股票、债券等大宗 资产的管理实施严格的控制,将相关流程和资金分离,确保资产保 值增值的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自然地降低了各种违规事件的发生。 五、费用管理 公司内部实行费用计划管理,管理层对各部门的费用进行统计、分析,并设置额定控制点,确保费用支出合理、透明。

六、风险管理 公司管理层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并及时制定预防措施,控制企业风险;要坚决拒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参与的人员进行处理。 七、廉洁考核 公司管理层针对员工的廉洁行为进行年度考核,并计入个人绩效评估,对于违反公司廉洁管理规定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甚至开除。 八、违规举报 公司内部设立违规举报渠道,员工可通过此渠道向管理层举报违规行为,公司保证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九、追究责任 如果公司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避免公司声誉受到负面影响。 十、维护声誉 公司高度关注外部公众对公司的印象,并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内部廉政建设,保护公司声誉,增强公司国际竞争力。 以上是本公司廉洁管理制度,将共同推进管理规范化,合法经营,负责任,遵纪守法和长远发展。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廉洁自律是一种价值观和道德追求,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 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廉洁自律建设,保 持公务员清正廉洁的形象,我们制定了廉洁自律管理制度。本制度包 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准则和原则 1. 忠诚、敬业:公务员应忠诚国家、忠诚党的事业,忠实履行职责,尽职尽责,保持高度的敬业精神。 2. 正直、廉洁:公务员应廉洁奉公、秉公用权,严禁利用职权谋取 私利,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 3. 公平、公正:公务员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政务,不得被私 人利益、亲情等因素影响判断和决策。 4. 服务、奉献:公务员应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人民群众,用心为他 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为社会做出贡献。 二、廉洁自律内容 1. 严禁受贿行为:公务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严禁索贿行为,不得 利用职务之便敛财,不能接受他人的财物、礼品等,更不能为他人谋 取利益。 2. 公款私用:公务员不得将公款挪作私用,不得将公车私人化,不 得擅自使用公务员待遇和福利。

3. 违规经商:公务员在任职期间不得经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 利益,更不能涉及敏感行业和利益冲突的商业活动。 4. 泄露国家机密:公务员在工作中掌握的各类机密信息,应严守秘密,严禁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将机密信息用于谋取个人或他人的利益。 5. 不得违规从事兼职:公务员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兼职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 三、廉洁自律管理措施 1. 严格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将廉洁自律作为考核 内容之一,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公务员进行严肃处理。 2. 审查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廉洁自律监督机制,加大对公务员的监 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3. 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廉洁自律的教育宣传工作,开展相关培训, 提高公务员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 4. 奖惩激励机制:对廉洁自律表现突出的公务员给予嘉奖和奖励, 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公务员给予严肃处理和惩罚。 四、监督和问责机制 1. 内部监督机制:各级组织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构,加强对 公务员廉洁自律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2. 外部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监督工作中,建立举报和投 诉渠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廉洁方面的规章制度

廉洁方面的规章制度 廉洁方面的规章制度在一个组织或者国家的运行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旨在规范和约束组织成员或者公务人员的行为,提升廉洁意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廉洁方面的规章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反腐败法律法规 反腐败法律法规是廉洁方面最重要的依据,它规定了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明确了行贿受贿、贪污挪用等行为的违法性,同时也规定了举报奖励制度等鼓励廉洁行为的政策措施。参考内容可以包括有关反腐败法律法规的简要介绍,违法行为的定义和处罚幅度等内容,旨在提醒组织成员或者公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洁意识。 二、党风廉政建设条例 针对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条例是非常重要的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党员廉洁自律的要求,党内廉洁建设的原则,纪律处分和奖惩办法等。参考内容可以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宣传教育要点,使党员亲切感受到廉洁的重要性,强化党员的纪律意识,提升整体廉洁水平。 三、组织机构内部规章制度 组织机构内部的规章制度是廉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规定了组织成员行为的底线,包括禁止行贿受贿、公款私用、违规承揽等行为,同时也规定了廉洁行为的奖励机制。参考内容可以包括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执行细则,包括严禁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处罚幅度等,以及廉洁行为的激励政策,

旨在引导组织内部成员遵循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旨在规范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该制度规定了财务决算、资金使用、审计监督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机制和责任追究。参考内容可以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流程,包括公共资金的使用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审计监督的内容和机制等,以提升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廉洁度。 总之,廉洁方面的规章制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通过明确行为准则,规范组织成员和公务人员的行为,提升廉洁意识,保障组织的廉洁运行。参考内容可以包括反腐败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条例、组织机构内部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和内容,以供组织或者国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廉洁方面的规章制度。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引言: 廉洁自律是指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守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不搞权钱交易,不接受贿赂,不违法乱纪。建立健全廉洁自律 管理制度,对于维护组织的正常运作和社会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围绕廉洁自律管理制度展开讨论,包括制度的必要性, 构建的原则和内容以及执行的手段等。 一、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各类行业中存在的腐败现 象和违纪问题,确保组织内部秩序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廉洁自律。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维护公平公正的组织环境,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提升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二、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的构建原则 1. 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管理制度应该以公平公正为基础,确保 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所有成员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 充分参与:制度的构建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级人员的参与和 意见,增加制度规范的可执行性。 3. 监督机制:制度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对制度的执行进行 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的内容 1.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制度应明确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应 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包括公务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相关 行业的职业道德准则。 2. 禁止权钱交易:制度应明确规定禁止员工以职务之便进行权 钱交易,接受贿赂或者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3. 财务管理:制度应规定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资金使用、报销审批等,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与规范。 4. 礼品礼金和接待:制度应明确规定员工在接受礼品礼金和接 待方面的行为准则,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5. 违反制度的处罚措施:制度应明确规定违反廉洁自律制度的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或解职、追究刑事责任等。

廉政管理制度

廉政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廉政建设愈发成为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廉政是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预防和打击腐败现象,维护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各级政府建立起廉政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推行清正廉洁的政治文化,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廉政管理制度的分类 1. 纪律审查制度:包括问责制度、纪律处分制度、党纪国法制度、监察机关制度等等。这一类制度通常为政府内部制度,主要起到规定政府机关里各级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奖罚机制的作用。 2. 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审计制度、财政监督制度等等。这类制度主要针对政府机关内的财政管理和预算支出,规定财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如何执行、如何督促等等。这类制度的重点在于规范权力的运用,更好地防范利用权力谋取个人私利的风险。 3. 案件查处制度:包括行政追责制度、司法调查制度、反腐败制度等等。这类制度与纪律审查相似,但需要依据法律程序,以行政、司法等各种手段去调查和追究行政机关内部的违法行为并惩处。 二、廉政管理制度的作用

1. 清正廉洁的政治文化 廉政制度能够树立政府廉政形象,通过制度的规范与倡导,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文化。各级领导必须在廉政制度的约束下,时时保持政治意识和廉洁意识,不断提高廉政意识。 2. 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制定严格的廉政制度,保障监督制度的健全,能有效地降低腐败的风险,避免出现公款私用、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达到防腐倡廉的目的。 3. 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和公信度 政府身处民众之间,所拥有的权力和财力来自于民众衷心的信任。通过建立健全的廉政制度,可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公信度,为政府的协调管理工作,推动社会和谐提供保障。 4. 推动政治民主的发展 廉政管理制度能够推动政治民主的发展,使民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参与和口号能够竞争。通过这样的一种方式,政府工作也能够更好地为民主服务。 三、廉政管理制度的完善方向 1. 完善系统

廉洁规章制度

廉洁规章制度 廉洁是一种高尚的品质,是一种公职人员应当具备的素质。为了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保持廉洁作风,我部门特制定了一套廉洁规章制度,以确保公职人员的廉洁形象和工作效率。 一、遵守组织纪律 1. 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执行各项决策。公职人员在实施工作任务时,要严格遵守领导的决策,不得擅自改变计划或行动,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 严守工作时间,不早退、不迟到。公职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规时间安排,保证工作时间的合理利用。 3. 不以任何形式参与党派活动。公职人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不得参与政治活动或加入任何党派组织,确保个人行为不影响公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廉洁从业 1. 禁止收受贿赂。公职人员要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贿赂行为。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礼品、款待等,要及时主动报告,以防范腐败风险。 2. 不得纵容违法行为。公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纵容、包庇任何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清正廉洁的司法公正。

3. 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或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拉关系、行贿受贿等违背廉洁原则的行为。 三、廉洁生活 1. 不得接受礼品、礼金等。公职人员在工作及日常生活中,不得接受他人的礼品、礼金,不得索要、敛财。对于礼品依法规定的接受情况,要及时上报。 2. 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公职人员在任期内,不得从事与职务无关的营利性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个人利益。 3. 廉洁家风。公职人员应当引导家人培养廉洁意识,不得利用家人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取私利,严格遵守家庭廉洁底线。 四、廉洁监督 1. 受监督、回避纠纷。公职人员应当接受党群、群众和相关组织的监督,如发现自己或他人存在廉洁问题,应该主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回避可能引发纠纷的活动。 2. 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廉洁规章制度并严重损害组织和公职人员廉洁形象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纪律处分,保持组织纪律的严肃性。 3. 严禁报复行为。对于针对举报人、监督人进行报复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确保举报人和监督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廉政管理制度

廉政管理制度 廉政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公平公正的政治环境和社会 秩序,建立起来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一个国家或组织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详细介绍廉政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制度目标和原则 廉政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廉洁政治环境,防止和惩治腐败行为,保障公民的 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其原则主要包括公正、透明、严肃、依法、公开、有效等。 二、制度框架和内容 1. 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全员廉政教育体系,包括入职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题教 育等,提高全体公职人员的廉政意识和法律观念。 2.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审计监 督等,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管。 3.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防止公车私用和滥 用现象的发生。 4. 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包括信息公开、决策公开、财务公开等,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5. 选人用人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制度,包括公务员招录、干部选拔 任用等,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6. 举报投诉制度: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保护举报人权益,及时处理举报案件,打击腐败行为。

7.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包括廉政风险评估、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有效预防和控制腐败风险。 8. 廉政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包括舆论引导、宣传报道、警示教 育等,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制度执行和监督 1. 执行责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廉政管理职责,加强对廉政制度 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2.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廉政监察机构,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纪律处分,确 保廉政制度的有效执行。 3. 反腐败工作:加强反腐败工作,包括侦查、审判、惩治等环节,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反腐败机制。 四、制度效果评估 定期对廉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综上所述,廉政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公正、透明、依法的基础上,为防止腐败现 象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通过建立和完善廉政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同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加强,以及廉政宣传教育的开展,也对于全体公民的廉政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范本(5篇)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根据《中国____党章》、《中国_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廉洁从业谈话制度是对集团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廉洁从业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三条廉洁从业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廉洁从业谈话由集团党委书记、____书记按照工作职责负责,集团____统一____协调实施。 第五条廉洁从业谈话主要分为定期廉洁从业谈话、任职廉洁从业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四种类型。廉洁从业谈话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或____谈话两种方式。 廉洁从业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一)定期廉洁从业谈话 1、本年度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____ 1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进展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4、执行“十不准”及《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情况; 5、其他需要向____说明的有关情况。

(二)任职廉洁从业谈话 围绕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洁从业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____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有关内容进行。同时提出廉洁从业要求,勉励他们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诫勉谈话 纪检监察部门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违纪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1、在工作中,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群众有反映的; 2、在廉洁自律、选人用人、道德品质方面群众有反映的; 3、在工作和社会交往活动中有不良表现,群众有反映 2的; 4、群众有反映,____认为应该提醒、劝勉或需要由本人说明的其它方面问题的。 谈话中注意讲清群众反映或____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____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四)警示谈话 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有关单位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 1、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集团党委、纪____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不力或有抵触表现的;

廉洁管理制度

廉洁管理制度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廉洁管理在各个领域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廉洁管理制度是为了提升公共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廉洁意识,规范行为举止,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本文将着重介绍廉洁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有效实施的方法。 一、廉洁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1. 遵守法律法规:廉洁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及其成员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进行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2. 公正廉洁:廉洁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及其成员在工作中保持公正廉洁,不以权力为谋取私利,不接受贿赂,不搞权钱交易。 3. 透明公开:廉洁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及其成员的决策和行为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4. 依法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廉洁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及其成员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坚决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措施,维护组织内部的稳定和廉洁。

二、廉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廉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权力运行监督和职务行为规范等方面。 1. 党风廉政建设: 廉洁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道德水平。 2. 反腐败工作: 廉洁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加强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反腐败机制,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预防和打击腐败的能力。 3. 权力运行监督:廉洁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确保权力的公正行使。 4. 职务行为规范:廉洁管理制度要求组织明确职务行为规范,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促使组织成员按照规范要求履行职责。 三、有效实施廉洁管理制度的方法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组织成员对廉洁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廉洁意识。 2.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和对廉洁管理制度的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 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及时表彰廉洁表现,激励组织成员遵守制度;同时,对违反廉洁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威慑。 4. 加强培训和培养:加强对组织成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廉洁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结论 廉洁管理制度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廉洁、透明公开和依法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等基本原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权力运行监督和职务行为规范等主要内容,可以有效实施廉洁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和加强培训和培养等方法也

廉政管理制度

廉政管理制度 一、引言 廉政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为了预防腐败行为、维护廉洁政治环境而制定并实施 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本文将详细介绍廉政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腐败问题成为制约国家和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 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政治环境,各级政府和组织机构纷纷制定了廉政管理制度。 三、廉政管理制度的目的 1. 预防腐败行为:廉政管理制度的首要目的是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通过建立 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减少腐败的可能性。 2. 维护廉洁政治环境:廉政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组织成员的廉洁意识,营 造廉洁政治环境,为公正行政提供保障。 3. 提升组织形象:廉政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能够提升组织的形象和信誉,增 强公众对组织的信任度。 四、廉政管理制度的内容 1. 廉政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应定期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成员的廉洁意 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2. 职务行为规范:明确组织成员的职责范围和行为规范,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 取私利。 3.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4. 重要岗位监督:对重要岗位的成员进行定期监督和审查,防止权力滥用和腐 败行为的发生。 5. 举报投诉机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成员积极 参与腐败行为的揭发和打击。 6. 处罚与奖励机制:对于违反廉政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于 廉洁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7. 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廉政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 改进。 五、廉政管理制度的执行 1. 领导示范:组织机构的领导要带头遵守廉政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榜样作用。 2. 建立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廉政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廉政管理制度的 执行情况。 3. 建立问责机制:对廉政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成员依法追究责任,确保制度的 严肃性和权威性。 4. 加强培训:定期组织廉政管理制度培训,提高成员的法律法规和廉政意识。 六、廉政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 1. 定期评估:组织机构应定期评估廉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 问题并进行改进。 2. 反腐败成果评估:根据廉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反腐败成果,对组织机构 进行评估和排名,激励廉洁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七、廉政管理制度的挑战与对策

廉政管理制度

廉政管理制度 廉政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维护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廉洁 和公正,确保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制度安排和管理措施。下面将详细介绍廉政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廉政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廉政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应对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建立和完善廉政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透明度和效能,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二、廉政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廉政教育和培训制度:建立廉政教育和培训机制,对公务人员进行廉政法律 法规、廉洁从政理念和道德规范的培训,提高廉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2. 廉洁从政管理制度:建立廉洁从政管理规定,对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行为 准则、利益冲突等进行规范,防止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 反腐败机构和监察制度:建立独立的反腐败机构和监察制度,对公职人员的 腐败行为进行监督、调查和惩罚,保障反腐败工作的独立性和效力。 4.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可能引起腐败的环节和 领域进行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减少腐败的发生。 5. 建立廉政宣传和监督机制:加强廉政宣传,提高公众对廉政的认知和参预度;建立公众监督机制,鼓励举报腐败行为,增强廉政管理的公众参预度。 三、廉政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效果

廉政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预。通过建立和完善廉政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提高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廉洁度和效能。同时,廉政管理制度的实施还可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四、廉政管理制度的案例和经验 廉政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新加坡通过建立严格的廉政管理制度,成功打击了腐败行为,提高了政府的廉洁度和效能,成为世界上最干净的国家之一。中国也通过建立反腐败机构和监察制度,加强廉政教育和宣传,取得了显著的反腐败成果。 综上所述,廉政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维护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廉洁和公正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廉政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效能,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廉洁制度的具体内容

廉洁制度的具体内容 廉洁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制度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腐败现象也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为了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加强廉洁建设,保障干部队伍清正廉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本单位特制定本廉洁制度。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治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以人为本。尊重干部职工权利和人格尊严,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生命安全。 3.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制约,让群众知晓权力运行情况。 4.严肃纪律。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进行警示教育。

三、廉洁从业规范 1.禁止接受礼金礼品等物品。干部职工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工作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财物。 2.禁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干部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或他人的不正当利益。 3.禁止违规经商办企业。干部职工不得在本单位及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中经商办企业。 4.禁止参与赌博和色情活动。干部职工应当自觉抵制赌博和色情等不良行为,遵守社会公德。 5.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请托。干部职工应当自觉拒绝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请托。 四、廉洁管理措施 1.加强廉洁教育和培训。对新进人员进行廉洁教育和培训,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廉洁知识培训。 2.建立举报制度。建立健全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及时查处

违纪行为。 3.加强审计监督。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4.加强考核评价。将廉洁纪律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违反纪律的干部实行问责制度。 五、廉洁制度宣传 1.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宣传。通过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廉洁知识宣传。 2.建立廉政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廉洁文化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3.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与其他单位开展廉洁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六、廉洁制度执行 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廉洁管理制度(审订版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各单位员工廉洁从业行为,维护集团的利益,真正爱护员工,避免其犯错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 第三条原则 1、授权与监督相结合原则 具体工作人员在接受授权的同时必须接受领导、审计监察部门和广大员工的监督。 2、红线原则“零容忍” 违反廉洁行为规范的人员绝不姑息养奸,坚决清除出员工队伍: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3、惩防并举原则 不仅要惩罚违规的人员,更要提前做好教育和预防工作。 4、直接责任人和领导双重负责原则 出现违反廉洁行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职能 1、制定、宣贯和修订廉洁管理相关制度规范; 2、根据审计监察部门的调查报告,提出对违反廉洁规定的相关 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根据审批的结果进行相关人事处理; 3、开展廉洁相关的专门教育培训。 第五条内审部职能 1、清查可能涉及廉洁行为的制度、规范、流程、授权文件和记录表单等,提出风险规避措施; 2、对廉洁线索或案件展开调查,提交调查报告。 第六条各级领导 1、对下属人员开展日常廉洁教育培训; 2、监督下级人员廉洁地处理工作事务。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七条集团员工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以权谋私、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假公济私,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占有集团的财物; 2、利用职务影响,授意、指使、强令相关人员违反集团规定为自己或利益相关人谋取利益;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营利性活动,公款私存,报销

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4、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 5、利用职权要求上级或指使下级为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6、利用集团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资源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利; 7、在各种业务活动中接受业务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的回扣、礼金、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 8、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业务单位或个人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 9、接受下属单位或业务单位为个人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观光旅游等提供的方便; 10、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八条集团系统各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或对外业务交往过程中,应坚持拒绝合作单位或个人及潜在合作单位或个人馈赠的财物或礼金。确实未能拒绝的,收受单位或个人应填写《财物或礼金上缴清单》。三个工作日内通报集团办公室进行备案、评估并由集团办公室确定最终处理方式。具体处理方式和程序如下: 1、红包、存折、储蓄卡、购物卡等现金类馈赠,经集团办公室核实金额并登记备案后,由上交部门或个人与内审部人员一同交集团资金管理部入账;资金管理部开具收据,内审部签字确认;

廉洁从业管理规定

廉洁从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廉洁从业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构建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公职或职务的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廉洁从业是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包括以下方面: (一)严守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 (二)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三)诚信守约,维护公平正义; (四)克己奉公,抵制腐败; (五)自我约束,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和职业素养,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监督和问责机制,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严守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参与非法聚会、赌博等活动。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守廉洁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违反纪律规定,不得收受礼品、礼金、宴请和其他非法所得。对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积极报告和揭发。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道德底线。不得夸大虚报业绩,不得损害他人权益,不得利用职权进行打压、报复和搞恶意竞争。 第三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时刻牢记公仆身份,心系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必须以廉洁的态度履行职责,依法执政,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滥用权力,不得违反廉洁纪律,不得懒散怠工。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当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不得参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国家财产等腐败活动。对于知情不报、纵容不管的行为也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章诚信守约,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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