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测算报告

房屋面积测算报告
房屋面积测算报告

房屋面积测算报告

项目名称:XX镇和顺家园住宅小区1#、2#、3#楼

工程

委托单位:

测绘单位:

地址:邮编:731801

电话:

房屋面积测算报告

报告编号:2016001 委托人(单位):

项目名称:XX镇和顺家园住宅小区1#、2#、3#楼工程

项目地址:XX县XX镇尹王村

测算总面积:13445.67平方米

房屋总套数:126套

报告总册数:1册

测量人员:

负责人:

测算单位:2016年8月18日XX镇和顺家园住宅小区房屋建筑面积汇总表

报告书编号:2016001

2016年8月18日房屋面积测算报告

测量单位:

2016年8月18日房屋面积测算说明

房屋面积分户明细表(1#楼)开发单位:编号:

房屋坐落:XX县XX镇尹王村单位:平方米

房屋面积分户明细表(2#楼)开发单位:编号:

房屋面积测算报告

分类号:密级: 编号: 房地产面积测算 技术报告书 甘肃省地勘局测绘勘查院 2004年 4月 18日 1

房地产面积测算 技术报告书 编写单位:测绘公司 编写者:郁万祥 2004 年 4月 18日 审核意见: 审核者: 职务: 日期: 审批意见: 审批者: 职务: 日期: 2

房地产面积测算 技术报告书 受化建公司委托,由甘肃省地勘局测绘勘查院承担化建公司房产科所属四幢 住宅楼面积测算任务。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此项任务,特编写本报告书,望在作业过程中遵照执行。 (一)执行标准: 1、 2000 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二)测量方法: 1、本次外业测量采用钢尺测量法。 实地测量是一项技术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边长测量必须水平测量,每条边必须独立丈量两次,两次交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取两次的平均数作为边长值。首先对每幢楼外围进行控制测量,然后进行分户测量。对于分段测量的边长,每段边长之和与整段测量的边长必须符合限差要求。现场绘制草图。 (三)房地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和方法: 1、房地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 1)房地产面积的测算,指水平投影的面积。 2)边长以米为单位,取至厘米;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平方厘米。 3)量距应采用鉴定合格的卷尺和其它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或工具。 2、房地产面积测算的方法 1)解析法测算面积 将外业测量的边长输入计算机组成几何图形,有专用的面积测算程序 3

进行测算。 (四)房屋面积的测算: 1、一般规定 1)房屋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室外楼梯等。 房屋使用面积:指房屋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房屋产权面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指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2)成套房屋面积的有关规定 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组成。 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三部分组成。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指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 共有共用面积:指多个产权人共同用有共同使用的楼梯,过道,以及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2、计算建筑面积的有关规定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楼梯间,电梯,垃圾道等按房屋自然层计算。 3)挑楼,全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室内相通的,伸缩缝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

房屋面积如何计算

房屋面积如何计算 一、面积计算执行标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2-22发布,2000-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二、房屋丈量方法 1. 丈量整幢房屋的四周边长。 2. 逐户逐间丈量房屋室内边长(以内墙面为准)、墙体厚度,读数取至0.01米。 三、共有共用部位的认定丈量 1. 丈量整幢房屋的楼梯、过道等公共部位的边长。 2. 确认整幢房屋中可计入房屋面积分摊的共有共用部位。 四、房屋面积计算(附算例) 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房屋面积以幢为单位计算。 (注:图上标注尺寸为轴线尺寸,阳台为外墙面尺寸,长度单位:米,面积单位:平方米。)

1. 建筑面积的计算 整幢房屋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走廊、楼梯、地下室等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的建筑面积。 例:本幢总建筑面积 (13.90×6.40+7.10×17.90+1.30×7.10-3.40×2.30)×6+0.9×2.90+10×(1.15×3.70)/2+10×(0.75×3.55)/2+2×(1.15×3.55)/2+2×(1.15×3.70)/2=1351.78 2.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通俗地说就是分户门内建筑中轴线范围内的建筑面积与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例:本幢各套内建筑面积 6×(13.60×6.40+17.60×6.80+1.30×6.80-8.10×2.60-2×1.20×2.10)+10×(1.15×3.70)/2+10×(0.75×3.55)/2+2×(1.15×3.55)/2+2×(1.15×3.70)/2=1181.17 3. 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计算 A. 共有建筑面积的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2)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B. 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 一般多层住宅,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房屋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以及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例:本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楼梯和四周外墙的一半。 1351.78-1181.17=170.61 4.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量测和计算说明

房屋建筑面积量测和计算说明 一、本报告书的面积测算成果用于办理房屋预售。 二、建筑面积测绘和计算依据 1.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 -- 2000) 2. 建住房[2002]74号文 3. 《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三、此份资料使用的长度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1.外业量距采用经检验合格的钢卷尺量测,读数取位至0.01米; 2.内业采用由系统软件进行计算和绘图,面积计算结果取位至0.01平方米,分摊系数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四、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1.量测工具经重庆市技术监督局计量授权机构重庆市测绘仪器计量检定站检定。 五、此份资料共页,包括: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和计算说明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总表 1 页; 公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户汇总表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层平面图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户平面图 3 页; 六、其它说明 七、各负责人签名和公章: 测绘计算:年月日部门检查:年月日检查:年月日所检查:年月日 房屋建筑面积量测和计算说明 一、本报告书的面积测算成果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二、建筑面积测绘和计算依据 a)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 -- 2000) b) 建住房[2002]74号文 c) 《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三、此份资料使用的长度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1.外业量距采用经检验合格的量测,读数取位至0.01米; 2.内业采用由系统软件进行计算和绘图,面积计算结果取位至0.01平方米,分摊系数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四、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1.量测工具经重庆市技术监督局计量授权机构重庆市测绘仪器计量检定站检定。 五、此份资料共页,包括: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和计算说明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总表 1 页; 公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户汇总表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层平面图 1 页; ; 六、其它说明 七、各负责人签名和公章: 测绘计算:年月日部门检查:年月日检查人:年月日所检查:年月日房屋建筑面积量测和计算说明(变更) 一、本报告书的面积测算成果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由于本幢房系一个产权人,无共有面积分 摊,若需分层分零转让,应实施本幢房分户面积测算后方可依法实施该幢房的分层分零转让。 二、建筑面积测绘和计算依据 a)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 -- 2000) b) 建住房[2002]74号文 c) 《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三、此份资料使用的长度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1.外业量距采用经检验合格的量测,读数取位至0.01米;

建筑面积计算当中争议问题技术总结

建筑面积计算当中争议问题技术总结 1、建筑物门前凹进部分的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上部为现浇钢筋混凝土、钢化 玻璃雨篷或露台 下层 操作方法:顶盖是雨蓬的计算1/2;顶盖为房屋的计算全面积。 2、阳台、露台、入户花园的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1)阳台、露台设计上只有虚线分界,实际连为一体,我们该如何处理? 操作方法:按整体考虑,看该阳台、露台的顶盖情况,顶盖投影面积大于1/2的按顶盖投影面积计算;建筑图设计上表示露台但顶盖投影面积大于1/2的,按顶盖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2)入户花园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操作方法:入户花园、与阳台相连的花园均参照阳台计算建筑面积;(当入户花园与玄关和房屋中的过道联系在一起时参照结构施工图,玄关等与入户花园是同一整体的,纳入入户花园计算。) 3、突出屋顶有二层的设备间和电梯机房,是计算两次建筑面积还是一次? 操作方法:计算两次建筑面积

4、在别墅中多出现的底层平台与门斗、有柱门廊混合的情况如何区别? 操作方法:底层有柱、有墙的一个开间或多个开间的平台情况按门斗或柱廊计算全部面积5、电梯间旁的走廊或通道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操作方法:按敞开走廊1/2计算建筑面积。 6、办公楼或高档住宅楼中有的阳台上有部分空间可以利用且为百叶材料围合的放置VRV 设备的部位该如何计算面积?百叶材料制作视为封闭还是不封闭? 操作方法:单独百叶封闭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百叶封闭部分与阳台相通,按阳台封闭与否计算建筑面积。

7、车库层高2.19米,而楼梯、电梯和门厅及车库过道等高度达到2.2米,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操作方法:不计算建筑面积。 8、房屋设计蓝图中表示架空或门厅架空的面积计算问题? 操作方法:有围护的一层局部架空是利用作为房屋入户门厅或入户大堂的要计算建筑面积。 9、关于房屋飘窗的定性及建筑面积计算问题: 操作方法:(1)下图2是飘窗,它强调是突出外墙,按飘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下图1的窗是沿外墙的,不属于飘窗范围,不论室内抬高多少高度均要计算建筑面积。 (2)、落地飘窗中设置搁板,不认为是窗台,按落地飘窗计算建筑面积。 10、涉及综合楼楼梯层平均分摊问题: (1)综合楼楼电梯层平均分摊时,除了楼梯、电梯井是否还包含楼梯、电梯前室部分?操作方法:按实施细则层平均分摊的范围包括楼梯间、电梯井及屋顶机房。 (2)若裙房1-2层为商业,3-4层为办公,塔楼为住宅的情况下,位于裙房中楼电梯1作为直接通向3-4办公的垂直通道需要做层平均分摊吗?

《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津国土房测〔2014〕142号)

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 1总则 1.0.1 为规范房屋面积测算工作,统一房屋面积测算标准,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和《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销售、权属登记、租赁等房屋的面积测算,不适用构筑物的面积测算。 2 术语 2.0.1 幢:房屋面积测算和共用面积分摊的单元,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整体。 2.0.2 围护结构:将空间竖向分割成相对独立,不易通行的两个或多个部分的实体,如墙、柱、门、窗、栏杆等。 2.0.3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4 夹层:位于两自然层之间的楼层,一般指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 2.0.5 技术层:指用作水、电、暖通等设备安装的楼层。

2.0.6 避难层:是指高层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的楼层。 2.0.7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斜面结构屋顶高度指由本层地面板上皮到斜屋面板上皮的垂直高度。 2.0.8 过街楼:是指跨越道路(含小区道路),连接道路两侧建筑物的房屋。 2.0.9 骑楼:是指建在道路(含小区道路)旁,底层用做道路通行的房屋。 2.0.10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包括挑廊、檐廊、与房屋相连有上盖的室外通道等。 2.0.11 门廊、门斗:房屋的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12 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3 一般规定 3.0.1 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共用建筑面积和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0.2 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整幢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0.3 房屋共用建筑面积,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住房面积测量规范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 定》的通知 石家庄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监理中心、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各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矿区建设局(住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规范房屋面积测算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近几年测绘实践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依据《房产测量规范》等有关规定,局对《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和规范,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反馈。另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规定实施前已进行竣工测绘,出具测绘报告的房屋,仍维持测绘报告中所认定的面积。 二、本规定实施前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在进行竣工测绘时,仍执行原《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三、本规定实施前已进行竣工测绘或预测绘,且已出具测绘报告的房屋,在进行变更测绘时,仍执行原《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2010年12月24日 附:《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发布时间:2011-1-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规范房屋面积测算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产登记、交易、租赁、评估、抵押及其它房产管理等所涉及的房产面积测算。 第三条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管全市房产面积认定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市、

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产面积认定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房屋面积测算的内容 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等的测算。 第五条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下同),有上盖,结构牢固的永久性建筑部分。 第六条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空间的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七条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第八条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范围 第九条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层高在2.20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内部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且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挑楼、全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属永久性结构的室外楼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

房屋面积计算方法

房屋面积计算方法

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房屋丈量方法 1. 丈量整幢房屋的四周边长。 2. 逐户逐间丈量房屋室内边长(以内墙面为准)、墙体厚度,读数取至 0.01米。 二、共有共用部位的认定丈量 1. 丈量整幢房屋的楼梯、过道等公共部位的边长。 2. 确认整幢房屋中可计入房屋面积分摊的共有共用部位。 三、房屋面积计算 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房屋面积以幢为单位计算。 (注:图上标注尺寸为轴线尺寸,阳台为外墙面尺寸,长度单位:米,面积单位:平方米。) 1. 建筑面积的计算 整幢房屋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走廊、楼梯、地下室等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的建筑面积。 例:本幢总建筑面积 (13.90×6.40+7.10×17.90+1.30×7.10-3.40×2.30)×6+0.9×2.90+10×(1.15×3.70)/2+10×(0.75×3.55)/2+2×(1.15×3.55)/2+2×(1.15×3.70)/2=1351.78 2.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通俗地说就是分户门内建筑中轴线范围内的建筑面积与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例:本幢各套内建筑面积 6×(13.60×6.40+17.60×6.80+1.30×6.80-8.10×2.60-2×1.20× 2.10)+10×(1.15× 3.70)/2+10×(0.75×3.55)/2+2×(1.15×3.55)/2+2×(1.15×3.70)/2=1181.17 3. 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计算 A. 共有建筑面积的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2)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B. 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 一般多层住宅,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房屋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以及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例:本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楼梯和四周外墙的一半。 1351.78-1181.17=170.61 4.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例:本幢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K=170.61/1181.17=0.144442 5.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计算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例:102室套内建筑面积 6.80×6.40+2.10×3.40+0.65×2.40+(1.15×3.55)/2=54.26 102室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54.26×0.144442=7.84 6.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102室建筑面积 54.26+7.84=62.10

施工图面积测算合同文档常用版

施工图面积测算合同文档常用版 Common version of contract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 drawi ng area calculat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施工图面积测算合同文档常用版 前言: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本文档根据施工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施工图面积测算合同 委托方(甲方): 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座落于路号的房屋进行施工图面积测算。 第二条测绘内容及承诺服务事项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面积测算结果报告,报告中含有:施工图面积测算结果报告书(2份); 2、在该项目初期,甲方因报建、了解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在施工图面积测算中修改设计方案需进行多次测算的,乙方全程免费修改。 3、第一次测算后,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该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根据不同的建议与方案计算出相应的测绘成果报告,弥补原设计方案的不足和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以达到增加价值的效果。 4、免费为甲方提供该项目所有分摊数据、分摊方法及各种完整的测算数据。 5、在项目计算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可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第三条测绘进度安排 1、乙方收到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整栋建筑面积的施工图测算结果报告并提供该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2、测算成果备案所需时间不在作业期限之内。

南宁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最新版)

南宁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产测绘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第83号文)、《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所有房屋的权属登记、交易、租赁、评估、抵押、行政裁决、拆迁等的房产面积测算。 第三条本细则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房产面积的精度等级启用二级。 限差:±(0.04+0.002S) 中误差:±(0.02+0.001S) 第四条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图示详见《房产测量规范》。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房屋面积的测算系指房屋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计算,它包括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等。 (一)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二)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房屋所有者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四)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1、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使用空间的面积,以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a、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

建筑面积测绘报告范本

附件1 公司自编号: 工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房屋竣工建筑面积)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测绘单位: 年月日

作业声明 一、受托方与委托方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二、本竣工实测项目作业人员于对坐落于进行了实地测量,并由作业人员于形成本测绘成果报告书。 本测绘成果委托方于组织对本测绘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三、本次测绘成果建筑面积计算的标准采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供房屋竣工规划核实使用。 四、本单位保证本测绘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本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五、本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加盖我单位测绘成果资料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外业测量人:内业作业人: 一级检查人:二级检查人: 测绘机构(盖章):

目录 1.项目及作业基本信息…………………………………………… *页1.1项目基本信息………………………………………………… *页1.2作业基本信息………………………………………………… *页1.3测绘房屋坐落分布图………………………………………… *页1.4建筑面积实测技术说明……………………………………… *页1.5房屋现场情况说明…………………………………………… *页 1.6建筑物现状影像图…………………………………………… *页 2.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测绘成果…………………………………… *页2.1房屋竣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页2.2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汇总表…………………………………… *页2.3各楼号房屋竣工建筑面积统计表…………………………… *页2.4各楼号分层竣工建筑面积统计表…………………………… *页2.5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测绘图…………………………………… *页 附件1、房屋竣工建筑面积和房屋产权面积差异对比表 附件2: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产权面积) 附件3:《四川省测绘项目备案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附件4:测绘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附件5:作业人员、一、二级检查人员《测绘作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房产测量规范 面积测算解释

房产测量规范面积测算解释 发表时间:2009-11-12T13:58:34.357Z 来源:《赤子》第14期供稿作者:吴凤华崔路明[导读] 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摘要:针对房产测量规范进行简要分析。关键词:房产测量;规范;面积测算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米以上(2.2米)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房屋的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设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面积测算的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平方米。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层高小于2.2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摘要) 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 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崇州市济协乡济民村、天宫村(原红杨村) 土地整理项目1:20XX测量工程 测量工程技术总结报告 一、概况 (一)任务来源 为了加强崇州市济协乡济民村、天宫村(原红杨村)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与科学管理,全面贯彻中央新农村建设指示精神,崇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旭普信息发展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济协乡济民村、天宫村(原红杨村)土地整理,开展1:20XX地形图测量。测量面积约为4.65 km2(6980.8亩)。 (二)测区概况 1、地理位置 崇州市济协乡位于崇州市的中西部,其概略地理位置为东经103°37′18〞北纬30°38′59〞及东经103°39′5〞北纬 30°40′45〞之间,东隔西河与崇州市区和锦江乡相邻,南临成温邛高速公路、崇州市区,西与白头乡接壤,北与道明乡接壤。幅圆面积16.3平方公里。济协对外交通发达,过境道路街安路由北至南穿境而过,每日有数班客车来往于崇州市区、道明乡白塔湖风景旅游区;成温邛辅道由东至西可达白头乡、王场乡;有济

民路、桤泉路、文昌街、新义路、双凤路、红杨路6条,村道辐 射全乡各村,与相邻场镇相联。济协乡地处川西平原地区,境内 地势平坦,略显西北高东南低,海拔为534—XXX米。主要水系有 西江河由北至南流,主要灌溉渠系有济民堰、桤木河、泉水河、 黄泥河、韩家堰、光明堰、 向阳河,水资源丰富。济协乡处于成都平原凹陷区,系深厚 的第四纪冰水堆积、冲洪积的松散堆积物,土壤肥沃属中性。气 候属亚热带湿润常绿阔叶林区,树木种类繁多,由于近年人类活 动的影响,思想汇报专题原生植被逐渐被次生和人工培育的农业 植被所代替。动物物种包括常见的野兔、松鼠等兽类;鲤鱼、草鱼、鲫鱼等鱼类;青蛙等两栖类;蛇、草蜥等爬行类。气候属亚 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6℃,降雨量950毫米左右;日照时数为1177小时左右;无霜期达260 天左右。常年主导风为东北风。济协乡济民村、天宫村(原红杨村)土地幅员面积为6980.8亩,约为4.65 km2,项目区树木较多,通 视较差,这给测绘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2、行政隶属 成都市崇州市济协乡。 3、已经完成工作量 1)GPS控制测量; 2)图根控制测量; 3)1:20XX地形图测量,4.65平方公里;

《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

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房屋面积测算工作,统一房屋面积测算标准,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交易、租赁、拆迁等房屋的面积测算,不适用古建筑及构筑物的面积测算。 1.0.3新建房屋面积计算依据的房屋建筑施工图纸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 术语 2.0.1 房屋:具有承重支柱(墙),有上盖及围护墙(柱)体,以钢、钢筋混凝土或以钢筋混凝土、砖、石、木等材料建造的作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或经营场所的建筑物。 2.0.2幢:是指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整体。 2.0.3 围护结构:将空间竖向分割成相对独立,不易通行的两个或多个部分的实体,如墙、柱、栏杆等。 2.0.4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室内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5 斜面结构屋顶高度:指由本层地面板上皮到斜屋面板上皮的垂直高度。 2.0.6 地上层数:即房屋的自然层数,指室内地坪±0.00以上的按楼板结构分层的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层数。地上层数用自然数表示。 2.0.7地下层数:室内层高在2.20米以上的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的层数。地下层数用负数表示。 2.0.8房屋总层数:房屋的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夹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2.0.9夹层:位于两自然层之间的楼层,一般指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 2.0.10 技术层:指用作水、电、暖、通风等设备安装的局部层。 2.0.11避难层:是指高层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的楼层。 2.0.12阁楼:是指位于斜面结构屋顶层,层高不是全部为2.20米以上的非正式层。 2.0.13过街楼:是指跨越街道,连接街道两侧建筑物的房屋。 2.0.14骑楼:是指建在道路旁,底层是行人道的楼房或底层用做街巷、道路通行部分的房屋。 2.0.15露台:指供人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及露天平台。 2.0.16 檐廊:房屋檐下方两端有支撑墙体无柱的通道。 2.0.17挑廊:二层以上挑出房屋墙体外,有围护结构,无支柱有上盖的外走廊。 2.0.18 门廊:房屋门前突出的有上盖,有支柱支撑的进出通道。 2.0.19门斗:房屋门前突出的有上盖,有墙体支撑的进出通道。 2.0.20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房产测算面积细则

房产测算面积细则 一般规定2.1 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走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2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3 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权属人(或称产权主,下同)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2.4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权属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2.5 房屋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过程面积取至0.001平方米,最终面积取至0.01平方米。 2.6 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钢卷尺、玻璃纤维尺、掌上型测距仪等能达到相应精度仪器和工具,边长取位至0.01米。 3 房屋墙体定位及归属确认 3.1 房屋勒脚以上的外墙体包括阳台与房屋的分隔墙体,其墙体面积应包括粉刷层、贴面等外墙保护层,不包括凸出外墙面的结构柱、装饰柱或装饰性的挂墙体(如玻璃幕等)。 3.2 单产权的房屋、独立幢或独立宗地的连体别墅不存在共有建筑面积,其房屋外墙体全部归入房屋建筑面积内;毗连房屋四至墙体归属由相邻各方指认确定。 3.3 墙体归属分为自(有)墙、共(有)墙和借(他)墙三类。 3.4 成套房屋的外墙(包括山墙),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归属不同功能区的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均为共有墙。共有墙的权属线绘于共有墙中线处,其墙体面积以权属线为界各自归入相关建筑面积中,其中房屋的外半墙面积归入共有建筑面积。连体别墅不属于成套房屋的范畴,可分割成独立的产权单元房屋。 3.5 成套房屋的架空楼层、局部架空等无墙体的外围,包括底层楼梯入口处、店面或车库的卷闸门或铁栅门等,其墙体厚度可参照本层其它外墙或承重墙的实体厚度确定,本层无可参照的可套用上层外墙体厚度确定。地下室外围墙厚可按审定的设计图纸墙厚计算建筑面积。 3.6 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以结构楼板外沿至玻璃幕等外墙面的间距确定为外墙体厚度。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厚度计算。栏杆、矮墙等维护结构的不视为主墙。金属幕墙及其它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 4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4.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4.1.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4.1.2 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结构转换层及楼梯间、电梯间等,其层高在2.20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4.1.3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通往回廊(或夹层、跃层)的室内楼梯,不论梯位是否在回廊(或夹层、跃层)范围内,该梯均按楼层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4.1.4 楼梯间、电梯(含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通风井、排气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4.1.5 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设备用房等以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1.6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1.7 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1.8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有两根以上柱),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1.9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与房屋相连属永久性的(不论是否突出墙外)且有非独立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动产测量报告(范本)

编号: 不动产测量报告 宗地代码: 房屋等定着物代码: 宗地位置: 项目名称: 测量员: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测量单位: 2016年01月15日

目录 一、概况 二、测量技术依据 三、控制测量 四、界址测量 五、其他要素测量 六、图件的测制 七、房屋面积测算 八、质量评价 九、成果目录 十、成果附件

一、概况 1、任务来源: 2、不动产简况: 权利人: 宗地位置: 权属性质: 3、测量内容: 4、测量工具:RTK南方S82T、TS02,检验日期2015年11月5 曰 二、测量技术依据 1、《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 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 1-2007); 4、《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 73-2010); 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 8、房产测量规范《GB/ T17986. 1》 9、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作规程《NY/T2537》 11、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 1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13、《物权法》 1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控制测量 1、控制点坐标来源: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2、坐标系统:1980西安坐标 3、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4、本宗地勘丈前经检查,控制点E010、E024保存完好,采用RTK (C0RS系统)已校正七参数检查控制点精度,经检测精度满足规程要求,平面坐标较差不大于±5 cm、高程较差不大于±7cm。可以进行测绘。 四、界址测量 1、界址点检查 界址点共计20个,部分界标丢失,多数界标保存完好。 2、界址放样 据放样放样坐标恢复界址点位置。利用校正后RTK参数,输入放样坐标,重新设立界标,每个点均应有两次独立的观测结果,两次测量的平面坐标较差不得大于±3 cm、高程较差不大于±5 cm。在限差内取平均值作为界址点平面坐标和高程 3、界址测量 宗地现场空旷,RTK四周上空无明显遮挡,RTK精度因子 (PDOP)小于6.0,利用RTK 现场釆取界址点位置,点位误差小于±5 cm。界址位置正确。 五、其他要素测量 1.地物测量 图根点运SDC0RS采GPS-RTK方法施测,以直接满足测图需要、便于利用为原则, 点位一般布设在道路、街巷的交叉口及其他利于采集碎部点的地方。 本次测量只在铺装路面设置固定标志,每幅图不少于4个图根点。图根点编号共5位,如T00001、T00002、T00003……等。 采用SDC0RS系统进行图根控制点测虽时,应使用三角架模式,不得采用单杆模式。每点均应独立测量2次,每次不少于 20个历元,两次测量的平面坐标之差不应大于4cm,高程之差不应大于4on,取两次测量的中误数为最后的成果。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应按现行的《城市测量规范》(CJJ8—9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 部分:1:500 1: 1000 1: 2000 地形图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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