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队伍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

人才队伍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
人才队伍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

人才队伍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

按照《XX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相关目录要求,结合“十二五”行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人才队伍发展目标以及本市人才队伍发展实际,提出本市紧缺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

一、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末,全市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总量达到2.83万人,年均增长6%;人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高学历、高职称人数比例明显提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达到55%以上,45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提高到50%以上;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接近1:3:6;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选拔培养力度逐步加大,人才在行业、产业和区域之间分布相对合理,年均技能培训城乡劳动力3万人,为新农村建设和新能源基地建设提供人才储备;聘请(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100人次,选派出国(境)培训人员100人次,实施重点引智项目50项;

二、主要任务

1.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紧紧围绕“两抓整推”总体部署和“6+2+2”振兴工业行动计划,进一步组织实施好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改革培养模式,加大引进力度,提高使用效能,依托重点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各行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配置。在深入调研的基

础上,全面了解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状况,加大对风光电、装备制造、节水材料等重点产业和啤酒原料、种子、洋葱等农产品深加工行业领域紧缺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引智渠道加快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的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企业家和中青年优秀公共管理人才。探索“课堂接轨车间、专业对准产业”的培养模式,为企业“量身定做”所需人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认真办好月度招聘会,利用月度招聘会、风电企业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报到、个人求职登记等形式为风电和装备制造等企业输送紧缺人才。探索“以才引才”新方式,鼓励支持各行业专家、企业家及中介机构,向我市推荐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2.专业技术人才

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全面落实《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纲要》,着力培养和建设一批风光电和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培养基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改革评价机制,做好评审标准的细化、量化工作,改进评价方式,建立考评结合、考核认定、说课讲课、论文外审等多种评价办法,提高评审质量。拓展职称评价服务范围,建立重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联系制度,做好风电、风电装备制造等新能源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评审工作。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制定出台《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落实高校毕业生深入企业见习制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企业创业。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以培养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

育体系,加快培养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适应教学科研生产需要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激励和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3.高技能人才

建立健全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多层次、多形式培养技能人才。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并与工资福利待遇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把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作为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引导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调整专业方向和教学内容,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着力培养和建设一批风光电和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和培养基地,提高全市技能人才的比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组织实施体系,逐步形成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为主体、以企业业绩评定和学校课程考核为补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格局。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根据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和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的需求,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继续开展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

三、XX市“拔尖人才”项目

结合《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纲要》、《酒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着力为全市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人才支撑,选拔培养2—3批酒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使全市在装备制造、科研教育、文化艺术、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农林牧渔、水利水

电、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等领域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总量达到650名左右。其中装备制造类80名,教育科研类80名,医疗卫生类80名,农林牧渔类200名,支柱产业、重要行业和其它领域210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按照择优选拔、政策激励、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健全动态考核、动态调整和政策支持的长效机制,选拔培养一批业务精通、带动力强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力度,参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每月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并在科研项目、培训等经费上给予倾斜和支持。建立健全拔尖人才信息库,人社部门在定向选拔、目标管理的基础上,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制订拔尖人才中长期培养计划,实施专门培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契机,对入选拔尖人才信息库的,在竞争聘用高一级岗位时,同等条件下拔尖人才优先聘用,激励拔尖人才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人才政策机制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人才工作综合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对行之有效的人才政策进行梳理、整合和进一步规范,逐步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创业扶持、合理流动、公共服务以及促进产学研结合等方面的政策,完善支持各领域各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意见办法,形成较为完备的人才发展政策支撑体系。

1.完善人才培养政策机制。健全完善高层次领军人才、市级拔尖人才培养办法和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办法,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倡导用人单位鼓励员工参加提升学历层次的学历教育,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建立

健全技能人才培训机制,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校企联合培训等方式,大力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在需要,重点对35岁以下青壮年和文化程度较高的城乡劳动者,开展技术含量高、就业前景好的机械制造、电工电子、交通运输、汽车维修、建筑建材、计算机应用等技术工种培训,为新农村建设和新能源产业储备技能型人才。建立起高技能人才业务进修和培训制度,推广名师带徒,开展技术攻关、技能竞赛等活动,鼓励企业培养和个人自学,为社会培养一批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2.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机制。研究制定紧缺人才柔性引才政策,吸引市内外人才采取全职、兼职或短期工作的方式为酒泉新能源基地建设服务。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合同制,打破人才选拔中的区域、行业、体制、身份、岗位等限制,建立人才按岗位需求竞聘上岗的机制,使社会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拓宽引才留才渠道,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和慰问人才制度,坚持每年走访慰问一次、每三年表彰奖励一次。

3.完善人才评价政策机制。按照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建立由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能力评价标准。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实行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等多种评价方法。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办法。

4.完善人才流动政策机制。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和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校人才向企业和基层一线流动,城市人才向农村和民族地区流动。

(二)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1.健全人才激励政策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拔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办法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励制度,对优秀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给予项目和资助经费、物质奖励和评聘优惠等政策支持,加大政府对个人和中小企业进行发明创造的资助和奖励力度,鼓励创造知识性财产。

2.健全人才保障政策机制。完善社会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制定完善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方面人才的社会保障。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优先解决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青年人才的住房问题。建立健全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妥善解决人才流动争议,依法保障各类人才合法权益。

3.完善人才投入政策机制。逐步调整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投入结构,加大人才支持投入力度,推动人才优先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和移民地区人才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创新人才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投资人才开发。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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