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城市水环境应加强综合治理

心得体会:城市水环境应加强综合治理

开展城市水环境治理,要在思想上树立“整体规划,区域治理”的科学理念;在技术体系上采取综合治理技术手段,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在管理上建立科学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

目前大部分地区水环境整治,采取行政区域逐级下分,以单条河道为单位进行单独治理,缺少对区域水系上下游等综合因素进行统筹规划。然而,健康的水环境是一个连通的有机整体,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如果单纯地以河道为单位进行治理,只是“扬汤止沸”。

水环境治理的技术思路方面,还普遍存在着治理“顺直化、均匀化、阻断化、硬质化、面光化”等误区,这样做的问题是改变了河流自然的水文、水动力和生态系统的特性,影响了生物多样性的延续和完整;降低了河流系统对污染物的同化自净能力,阻隔了水陆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连通性;削弱了沟渠河流系统对面源污染物截流净化的能力。

当下的水环境整治以清淤、换水等工程技术手段为主,生态修复技术的运用在水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的重要性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尽管治理之后,河道黑臭能够短期消除,但由于水体并未恢复自净功能,其黑臭将会反复。

此外“重治理、轻管护”的现象较为严重,对水环境的长效运行管理仅停留在水面环境保洁的层面上,尚未建立完善的生态系统综合调控的运行机制。

水环境问题是一个涉及土地利用、多种水体类型的流域间相互关系、多种污染类型的综合性问题,必须根据区域水环境特点和总体治理目标要求进行统筹规划,采用区域水环境治理理念,要充分考虑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系统性、层次性、尺度性,避免将水域空间简单地从自然生态系统中割裂开来进行人工化设计。系统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合理的工艺技术是水环境整治成功的基本保障。

城市水环境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用系统的综合方案加以解决,碎片化的工程措施和技术手段很难从根本上实现治理目标,在“截污纳管”“清淤疏浚”“驳岸整治”等基础生态修复工程完成之后,应根据水体自身特点尽可能构建水体生态系统结构,使其恢复自净能力,利用净化能力减少“存量污染”的同时,还可消纳降雨、地表径流带入水体的“增量污染”。

管理科学化是“智慧环保”的具体体现,从生态系统综合调控的角度出发,发挥水体正常的净化、行洪、供水、灌溉等功能,采用科学的监测与评估方法,对生态系统的长效运行进行综合调控。进行水环境管理的同时,盘活存量资产,在充分保障水体功能不受损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水环境治理的生态资源,探索多种适宜的经济补偿途径,从而减轻水环境管理的财政压力,真正实现水环境为人类生存发展服务。

创新水资源管理体制发挥引洮工程效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2月3日视察引洮工程时指出,引洮工程是造福甘肃中部干旱贫困地区的一项民生工程,工程建成后可解决甘肃六分之一人口长期饮水困难问题,工程的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民生为上、治水为要,要尊重科学、审慎决策、精心施工,把这项惠及甘肃几百万人民群众的圆梦工程、民生工程切实搞好,让老百姓早日喝上干净甘甜的洮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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