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目录2008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8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8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8版)

序号中文名称化学名别名

1 氰氰气

2 氰化钠山奈

3 氰化钾山奈钾

4 氰化钙

5 氰化银钾银氰化钾

6 氰化镉

7 氰化汞氰化高汞;二氰化汞

8 氰化金钾亚金氰化钾

9 氰化碘碘化氰

10 氰化氢氢氰酸

11 异氰酸甲酯甲基异氰酸酯

12 丙酮氰醇丙酮合氰化氢;2- 基异丁腈;氰丙醇

13 异氰酸苯酯苯基异氰酸酯

14 甲苯-2,4-二异氰酸酯 2,4-二异酸甲苯酯

15 异硫氰酸烯丙酯人造芥子油;烯丙基异硫氰酸酯;烯丙基芥子油

16 四乙基铅发动机燃料抗爆混合物

17 硝酸汞硝酸高汞

18 氯化汞氯化高汞;二氯化汞;升汞

19 碘化汞碘化高汞;二碘化汞

20 溴化汞溴化高汞;二溴化汞

21 氧化汞一氧化汞;黄降汞;红降汞;三仙丹

22 硫氰酸汞硫氰化汞;硫氰酸高汞

23 乙酸汞醋酸汞

24 乙酸甲氧基乙基汞醋酸甲氧基乙基汞

25 氯化甲氧基乙基汞

26 二乙基汞

27 重铬酸钠红矾钠

28 羰基镍四羰基镍;四碳镍

29 五羰基铁羰基铁

30 铊金属铊

31 氧化亚铊一氧化(二)铊

32 氧化铊三氧化(二)铊

33 碳酸亚铊碳酸铊

34 硫酸亚铊硫酸铊

35 乙酸亚铊乙酸铊;醋酸铊

36 丙二酸铊丙二酸亚铊

37 硫酸三乙基锡

38 二丁基氧化锡氧化二丁基锡

39 乙酸三乙基锡三乙基乙酸锡

40 四乙基锡四乙锡

41 乙酸三甲基锡醋酸三甲基锡

42 磷化锌二磷化三锌

43 五氧化二钒钒(酸)酐

44 五氯化锑过氯化锑;氯化锑

45 四氧化锇锇酸酐

46 砷化氢砷化三氢;胂

47 三氧化(二)砷白砒;砒霜;亚砷(酸)酐

48 五氧化(二)砷砷(酸)酐

49 三氯化砷氯化亚砷

50 亚砷酸钠偏压砷酸钠

51 亚砷酸钾偏亚砷酸钾

52 乙酰亚砷酸铜祖母绿;翡翠绿;巴黎绿;帝绿;苔绿;维也纳绿;草地绿;翠绿

53 砷酸原砷酸

58 氧氯化磷氯化磷酰;磷酰氯;三氯氧化磷;三氯化磷酰;三氯氧磷;磷酰三氯

59 三氯化磷氯化磷;氯化亚磷

60 硫代磷酰氯硫代氯化磷酰;三氯化硫磷;三氯硫磷

61 亚硒酸钠亚硒酸二钠

62 亚硒酸氢钠重亚硒酸钠

63 亚硒酸镁

64 亚硒酸

65 硒酸钠

66 乙硼烷二硼烷;硼乙烷

67 硼烷十硼烷;十硼氢

68 戊硼烷五硼烷

69 氟

70 二氟化氧一氧化二氟

71 三氟化氯

72 三氟化硼氟化硼

73 五氟化氯

74 羰基氟氟化碳酰;氟氧化碳

75 氟乙酸钠氟醋酸钠

76 二甲胺氰磷酸乙酯塔崩

77 O-乙基-S-[2-(二异丙氨基)乙基]甲基硫代磷酸酯维埃克斯;VXS

78 二(2-氯乙基)硫醚二氯二乙硫醚;芥子气;双氯乙基硫

79 甲氟膦酸叔已酯索曼

80 甲基氟膦酸异丙酯沙林

81 甲烷磺酰氟甲磺酰氟;甲基磺酰氟

82 八氟异丁烯全氟异丁烯

83 六氟丙酮全氟丙酮

84 氯液氯;氯气

85 碳酰氯光气

86 氯磺酸氯化硫酸;氯硫酸

87 全氯甲硫醇三氯硫氯甲烷;过氯甲硫醇;四氯硫代碳酰

88 甲基磺酰氯氯化硫酰甲烷;甲烷磺酰氯

89 O,O'-二甲基硫代磷酰氯二甲基硫代磷酰氯

90 O,O'-二乙基硫代磷酰氯二乙基硫代磷酰氯

91 双(2-氯乙基)甲胺氮芥;双(氯乙基)甲胺

92 2-氯乙烯基二氯胂路易氏剂

93 苯胂化二氯二氯苯胂

94 二苯(基)胺氯胂吩吡嗪化氯;亚当氏气

95 三氯三乙胺氮芥气;氮芥-A

97 六氯环戊二烯全氯环戊二烯

98 六氟-2,3-二氯-2-丁烯 2,3-二氯六氟-2-丁烯

99 二氯化苄二氯甲(基)苯;苄叉二氯;a,a-二氯甲(基)苯

100 四氧化二氮二氧化氮;过氧化氮

101 迭氮(化)钠三氮化钠

102 马钱子碱二甲氧基士的宁;白路新

103 番木鳖碱二甲氧基马钱子碱;士的宁;士的年

104 原藜芦碱A

105 乌头碱附子精

106 (盐酸)吐根碱(盐酸)依米丁

107 藜芦碱赛丸丁;绿藜芦生物碱

108 a-氯化筒箭毒碱氯化南美防己碱;氢氧化吐巴寇拉令碱;氯化箭毒块茎碱;氯化管箭毒碱

109 3-(1-甲基-2-四氢吡咯基)吡啶烟碱;尼古丁;1-甲基-2-(3-吡啶基)吡咯烷

110 4,9-环氧,3-(2-羟基-2-甲基丁酸酯)15-(S)2-甲基丁酸酯);[3B(S),4a,7a,15a(R),16B]-瑟文-3,4,7,14,15,16,20-庚醇计明胺;胚芽儿碱;计末林碱;杰莫灵

111 (2-氨基甲酰氧乙基)三甲基氯化铵氯化氨甲酰胆碱;卡巴考

112 甲基肼甲基联胺

113 1,1-二甲基肼二甲基肼[不对称]

114 1,2-二甲基肼对称二甲基肼;1,2-亚肼基甲烷

115 无水肼无水联胺

116 丙腈乙基氰

117 丁腈丙基氰;2-甲基丙腈

118 异丁腈异丙基氰

119 2-丙烯腈乙烯基氰;丙烯腈

120 甲基丙烯腈异丁烯腈

121 N,N-二甲基氨基乙腈 2-(二甲氨基)乙腈

122 3-氯丙腈β-氯丙腈; 氰化-?-氯乙烷

123 2-羟基丙腈乳腈

124 羟基乙腈乙醇腈

125 乙撑亚胺氮丙环; 吖丙啶

126 N-二乙氨基乙基氯 2-氯乙基二乙胺

127 甲基苄基亚硝胺 N-甲基-N-亚磷基苯甲胺

128 丙撑亚胺 2-甲基氮丙啶; 2-甲基乙撑亚胺

129 乙酰替硫脲 1-乙酰硫脲

130 N-乙烯基乙撑亚胺 N-乙烯基氮丙环

131 六亚甲基亚胺高哌啶

132 3-氨基丙稀烯丙胺

133 N-亚硝基二甲胺二甲基亚硝胺

134 碘甲烷甲基碘

135 亚硝酸乙酯亚硝酰乙氧

136 四硝基甲烷

137 三氯硝基甲烷氯化苦, 硝基三氯甲烷

138 2,4-二硝基(苯)酚二硝酚; 1-羟基-2,4-二硝基苯

139 4,6-二硝基邻甲基苯酚钠二硝基邻甲酚钠

140 4,7-二硝基邻甲苯酚 2,5-二硝基邻甲苯酚

141 1-氟-2,4-二硝基苯 2,4-二硝基-1-氟苯

142 1-氯-2,4-二硝基苯 2,4二硝基氯苯; 4-氯-1,3-二硝基苯; 1,3-二硝基-4-氯苯

143 丙烯醛烯丙醛; 败酯醛

144 2-丁烯醛巴豆醛; β-甲基丙稀醛

145 一氯乙醛氯乙醛; 2-氯乙醛

146 二氯甲酰基丙烯酸粘氯酸; 二氯代丁烯醛酸; 糖氯酸

147 2-丙稀-1-醇烯丙醇; 蒜醇; 乙烯甲醇

148 2-巯基乙醇硫代乙二醇; 2-羟基-1-乙硫醇

149 2-氯乙醇乙撑氯醇; 氯乙醇

150 4-己烯-1-炔-3-醇

151 3,4-二羟基-α-((甲氨基)甲基)苄醇肾上腺素; 付肾碱; 付肾素

152 3-氯-1,2-丙二醇α-氯代丙二醇; 3-氯-1,2-二羟基丙烷; α-氯甘油; 3-氯代丙二醇153 丙炔醇 2-丙炔-1-醇; 炔丙醇

154 苯(基)硫醇苯硫酚; 巯基苯; 硫代苯酚

155 2,5-双(1-吖丙啶基)-3-(2-氨甲酰氧-1-甲氧乙基)-6-甲基-1,4本醌卡巴醌; 卡波醌156 氯甲基甲醚甲基氯甲醚; 氯二甲醚

157 二氯(二)甲醚对称二氯二甲醚

158 3-丁烯-2-酮甲基乙烯基(甲)酮; 丁烯酮

159 一氯丙酮氯丙酮; 氯化丙酮

160 1,3-二氯丙酮 1,3-二氯-2-丙酮

161 2-氯乙酰苯苯基氯甲基甲酮; 氯苯乙酮; 苯酰甲基氯; α-氯苯乙酮

162 1-羟环丁-1-烯-3,4-二酮半方形酸

163 1,1,3,3-四氯丙酮 1,1,3,3-四氯-2-丙酮

164 2-环己烯-1-酮 2-环己烯酮

165 二氧化丁二烯双环氧乙烷

166 氟乙酸氟醋酸

167 氯乙酸一氯醋酸

168 氯甲酸甲酯氯碳酸甲酯

169 氯甲酸乙酯氯碳酸乙酯

170 氯甲酸氯甲酯

171 N-(苯乙基-4-哌啶基)丙酰胺柠檬酸盐枸橼酸芬太尼

172 碘乙酸乙酯

173 3,4-二甲基吡啶 3,4-二甲基氮杂苯

174

175 4-氨基吡啶对氨基吡啶; 4-氨基氮杂苯; 对氨基氮苯; γ-吡啶胺

176 2-吡咯酮

177 2,3,7,8-四氯二苯并对二噁英二噁英

178 羟间唑啉(盐酸盐)

179 5-[双(2-氯乙基)氨基]-2,4-(1H,3H)嘧啶二酮尿嘧啶芳芥; 嘧啶苯芥

180 杜廷羟基马桑毒内酯; 马桑苷

181 氯化二烯丙托锡弗林

182 5-(氨基甲基)-3-异恶唑醇 3-羟基-5-氨基甲基异噁唑

183 二硫化二甲基二甲二硫; 甲基化二硫

184 乙烯砜二乙烯砜

185 N-3-[1-羟基-2-(甲氨基)乙基]笨基甲烷磺酰胺甲磺酸盐酰胺福林—甲烷磺酸盐

186 8-(二甲基氨基甲基)-7-甲氧基氨基-3甲基黄酮回苏灵;二甲弗林

187 三-(1-吖丙啶基)氧化瞵涕巴,绝育磷

188 O,O-二甲基-O-(1-甲基-2-N-甲基氨基甲酰)乙烯基磷酸酯(含量>25%)久效磷;纽瓦克;永伏虫

189 O,O-二乙基-O-(4-硝基苯基)磷酸酯对氧磷

190 O,O-二甲基-O-(4-硝基苯基)流逐磷酸酯(含量>15%)甲基对流磷;甲基1605 191 O-乙基-O-(4-硝基苯基)苯基流代磷酸酯(含量>15%)苯流磷;一皮恩

192 O-甲基-O-(邻异丙氧基羰基苯基)流代磷酰胺酯水胺硫磷;羧胺磷

193 O-(3-氯-4-甲基-2-氧代-2H-1-苯并吡喃-7-基)-O,O-二乙基流代磷酸酯(含量>30%)蝇毒磷;蝇毒;蝇毒硫磷

194 S-(5-甲氧基-4-氧代-4H-吡喃-2-基甲基)-O,O-二甲基硫赶磷酸酯(含量>45%)因毒磷;因毒硫磷

195 O-(4-溴-2,5-二氯苯基)-O-甲基苯基硫代瞵酸酯对溴磷;溴苯磷

196 S-[2-(乙基磺酰基)乙基]-O,O-二甲基硫代磷酸酯磺吸磷;二氧吸磷

197 O,O-二甲基-S-[4-氧代-1,2,3-苯并三氮苯-3[4H]-基)甲基二流代磷酸酯(含量>20%)保棉磷;谷硫磷;谷赛昂;甲基谷硫磷

198 S-[(5-甲氧基-2-氧代-1,3,4-塞二唑-3(2H)-基)甲基]-O,O-二甲基二流代磷酸酯(含量>40%)杀扑磷;麦达西磷,甲塞硫磷

199 对(5-氨基-3-苯基-1H-1,2,4-**-1-基)-N,N,N',N'-四甲基磷二酰胺(含量>20%)威菌磷;**磷胺

200 二乙基-1,3-亚二流戊环-2-基硫酰胺酯(含量>15%)硫环磷;棉胺磷;棉环磷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李中元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相关要求,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等十部委历经几年完成了《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2015版目录”)的修订工作,并于2015年3月9日正式发布,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届时《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以下简称2002版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同时废止。 2015版目录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规定了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和判定界限,说明了《危险化学品目录》各栏目的含义和其他的相关注意事项,这使得使用者对《目录》的使用更加清晰和准确。 一、分类标准与国际接轨 2015 版目录依据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从物理危险、健康危害、环境危害三个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中确定。其中危险化学品的分类采用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X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是我国执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ing of Chemicals,简称GHS,又称“紫皮书”,是由联合国出版的指导各国控制化学品危害和保护人类健康与环境的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措施之一,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通过合理使用GHS制度中的“积木块”原则,得到适应于我国的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其关于化学品危害的分类标准与联合国GHS 第4修订版完全一致,将化学品的危害分为物理危险、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三大类,28个大项和81小项,详见表1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化学品危害分类一览表所示。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及相关解读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名录解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 录》 2011年6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名录》的制定背景、发布《名录》的意义、贯彻措施以及相配套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发布《名录》 答:危险化学品应用广泛,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易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财产损失。 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由于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80%以上是小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我国目前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而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有3823种,每种化学品危险特性差异很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大不一样。因此,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重点监管,目前已成为各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共识。本着全面加强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我们研究制定并公布了《名录》,指导各地安监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突出加强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推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问:《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是如何确定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我们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了1年多的专题研究,从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中进行了认真筛选,综合考虑了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2002年以来国内化学品事故情况、近40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量的情况、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品种等五个要素,研究了国外相关安全管理名录,包括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署《高度危险化学品的工艺安全管理》中的高危化学品名录,《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EPCRA)中的关于危险源设施报告和应急反应制度的极度危险物质名录及有毒化学品释 放报告管理清单(TRI),美国环境保护署《清洁空气法》(CAA)风险管理计划(RMP)中的特定易燃和有毒化学品名录,美国国土安全部《化学品设施反恐标准》中的关注化学品名录,加拿大优先物质名单(PSL)。经有关化学品安全专家多次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了《名录》。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列入《名录》的60种危险化学品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新版)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27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新版) 《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同时予以废止。 制定背景 2003年3月,根据《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布公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包括危险化学品条目3823个。2003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包括剧毒化学品条目335个。 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由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主要采用爆炸品、易燃液体等8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体系,与现行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有巨大差异。现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同时,《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列入的品种偏多,不符合剧毒化学品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调整。 制定过程

剧毒化学品目录[1]

产监 理 环 卫 质量监 检验检 2003年 2 剧 录 2002年 理 例 令 344 规 现将 产监 理 环 卫 质量监 检验检 剧 录 2002年 年六 剧 录 2002年 说 剧 1.剧 剧 剧烈 2.剧 验 LD50≤50mg/kg LD50≤200mg/kg LC50≤500ppm 2.0mg/L 0.5mg/L 尘 雾 LD50 试验数 试验数 录为2002年 录335 剧 录将 对 鉴别 认识 不 进行 订 录 录 栏 1.“ ” 录录 剧 顺 2.“ ” 给 称 “别 ” “ ” 习惯称谓 “ ” 该剧 量来 标 货 GB12268-90 “ ” 该剧 量来 预 职 卫 检 验报 3.“CAS ” 为 质 索 编 4.“UN ” 货 专 员 关 货 议书 书 对 货 编 录 标 2 UN 该剧 2 不 态 货 编 5.“ 围” 该剧 围 “ ” 令 剧 “ ” 令 “ ” 树 茶 不 录 标 为 录 不 现行 关 理 现行 标 货 编 GB6944 应 监

剧 录 2002年 别 CAS UN 围 1 460-19-5 1026 2 钠 143-33-9 1689 3 钾 钾151-50-8 1680 4 钙 592-01-8 1575 5 钾 钾506-61- 6 1588 6 镉 542-83-6 2570 7 592-04-1 1636 8 金钾 金 钾13967-50-5 1588 9 506-78-5 3290 10 氢氢 74-90-8 1051 11 624-83-9 2480 12 氢 2-羟 75-86-5 1541 13 103-71-9 2487 14 -2 4- 2 4- 584-84-9 2078 15 硫 硫 57-06-7 1545 16 铅 料 78-00-2 1649 17 10045-94-0 1625 18 7487-94-7 1624 19 7774-29-0 1638 20 7789-47-1 1634 21 降 红降 丹21908-53-2 1641 22 硫 硫 硫 592-85-8 1646 23 1600-27-7 1629 24 151-38-2 2025 25 123-88-6 2025 26 627-44-1 2929 27 铬 钠红 钠10588-01-9 3086 28 镍 镍 镍13463-39-3 1259 29 13463-40-6 1994 30 铊金 铊7440-28-0 3288 31 铊 铊1314-12-1 1707 32 铊 铊1314-32-5 1707 33 铊 铊6533-73-9 1707 34 硫 铊硫 铊7446-18-6 1707 35 铊 铊 铊563-68-8 1707 36 铊 铊2757-18-8 1707 37 硫 锡 57-52-3 3146 38 锡 锡818-08-6 3146 39 锡 锡1907-13-7 2788 40 锡 锡597-64-8 2929 41 锡 锡1118-14-5 2788 42 锌 锌1314-84-7 1714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同时予以废止。 制定背景 2003年3月,根据《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布公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包括危险化学品条目3823个。2003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包括剧毒化学品条目335个。 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由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主要采用爆炸品、易燃液体等8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体系,与现行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有巨大差异。现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同时,《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列入的品种偏多,不符合剧毒化学品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调整。 制定过程 2011年7月21日,《目录》首次制修订工作会议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民航局10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目录制修订办法》,成立了《目录》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设立《目录》制修订工作组,承担目录制修订的具体工作。 2011年7月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组织召开多次《目录》制修订工作会议及专题会议,就《目录》有关问题进行反复研究讨论。期间,《目录》制修订专家组和工作组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深入研究了国内外有关危险化学品的资料,尤其是GHS和联合国危

最新易燃危险化学品名录

篇一:《《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同时予以废止。 制定背景 2003年3月,根据《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布公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包括危险化学品条目3823个。2003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包括剧毒化学品条目335个。 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由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主要采用爆炸品、易燃液体等8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体系,与现行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有巨 大差异。现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同时,《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列入的品种偏多,不符合剧毒化学品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调整。 制定过程 2011年7月21日,《目录》首次制修订工作会议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民航局10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目录制修订办法》,成立了《目录》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设立《目录》制修订工作组,承担目录制修订的具体工作。 2011年7月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组织召开多次《目录》制修订工作会议及专题会议,就《目录》有关问题进行反复研究讨论。期间,《目录》制修订专家组和工作组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深入研究了国内外有关危险化学品的资料,尤其是GHS和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以及欧盟、日本和新西兰等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的相关内容,对《目录》栏目的

危险化学品名录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 2 2002 制定过程 2011年7月21日,《目录》首次制修订工作会议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民航局10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目录制修订办法》,成立了《目录》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设立《目录》制修订工作组,承担目录制修订的具体工作。

2011年7月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组织召开多次《目录》制修订工作会议及专题会议,就《目录》有关问题进行反复研究讨论。期间,《目录》制修订专家组和工作组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深入研究了国内外有关危险化学品的资料,尤其是GHS和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以及欧盟、日本和新西兰等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的相关内容,对《目录》栏目的构成,纳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类别范围及其危险性信息、数据源,剧毒化学品的判定界限及选取办法,增加或删除的化学品条目等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目录(征求意见稿)》,经过《目录》领导小组成员10部门同意,于2013年9月26日向社会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通用版)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同时予以废止。 制定背景 2003年3月,根据《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布公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包括危险化学品条目3823个。2003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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