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喷淋施工规范(1)

消防喷淋施工规范(1)
消防喷淋施工规范(1)

精心整理

室内消防喷淋系统安装工艺标准

(QB-CNCECJ050104-2004)

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的室内消防喷淋系统的安装。

2施工准备

2.1原材料要求

2.1.1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

2.1.2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经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1.3

2.1.4

2.1.5

抽查1%

2.1.6

2.1.7

2.1.8

2.2

2.3

2.3.1

2.3.2

安装专用扳手(厂家配备和自制)、断管器等。

2.3.3水平尺、线坠、钢卷尺、小线、盘尺、弯尺、压力表等。

2.4外部环境条件

2.4.1土建主体工程完成,配合土建进行了消防管道的孔洞预留,铁件、套管预埋完毕。

2.4.2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已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消防部门进行会审认可。

2.4.3施工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施工队伍有资格证书,经审核认定。

2.4.4现场水、电满足连续施工要求,系统设备材料能保证正常施工。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3.2操作细则

3.2.1安装准备:

认真熟悉图纸,结合现场情况复核管道的坐标、标高是否位置得当,如有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

3.2.2支架制作安装

3.2.2.1按照之间的规定间距和位置确定加工数量,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规定:支架位置与喷头间距≮300mm,距末端喷头间距≮750mm,在喷头之间每段配水管上至少装一个固定支吊架,当喷头间距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

3.2.2.2为防止喷头灭火时产生大幅度晃动,在消防干管立管干支管支管上应安装防晃支吊架,防晃支吊架设置:配水管的中点设置一个(管径在50mm以下时可不设置);消防干管及配水管支管的长度超过15mDN≥50mm时最少设一个,管道转弯处(包括三通、四通)设一个;竖直安装的消防干管在其始端、终端设防晃动支架用管卡固定管道,高层建筑中每个一层距地面1.5~1.8m处安装一个防晃支架。

3.2.3管道安装

3.2.3.1管道安装前,认真清除管内外杂物及污垢,安装过程要经常保持官腔内部的不得有杂物等。管子必须调直待用。

3.2.

4.1总控制阀安装前检查其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验阀件的严密性,且有明显的开闭标志、水流方向标志。根据阀门水流方向的标志、安装位置、接口方式、标高,按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艺标准组装连接。总控制阀上应加设启闭指示标志装置和可靠锁定设施。隐蔽安装主控制阀时,应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3.2.

4.2报警控制阀安装

A)报警阀安装在明显且易于操作的位置上,距地面高度为1.2m,确保两侧距墙不小于0.5m,正面距墙不小于1.2m。在0.8~1.5m范围内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地面有排水设施,警铃安装在报警阀附近。报警控制阀安装见图3.2.4

表3.2.4.2安装尺寸表(mm)

图3.2.4.2(1)湿式报警装置

图3.2.4.2(2)湿式报警阀

1—报警阀及阀芯;2—阀座凹槽;3—总闸阀;

4—试铃阀;5—排水阀;6—阀后压力表;7—阀前压力表

B,阀C

3.2.5

3.2.5.2

A

B

3.2.6

3.2.6.1

3.2.6.2冲洗时应避开用水高峰,以流速不小于1.0m/s的冲洗水连续冲洗,在至出水口处浊度、色度与入水口处冲洗水浊度、色度基本相同为合格,结束冲洗,排净管道内的水。填写冲洗纪录。

3.2.6.3管网在冲洗前,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止回阀和报警阀等应拆除,对感到制假、掉价的稳固性间距等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3.2.6.4冲洗时应保证排水管路畅通安全。

3.2.7其他附件安装

3.2.7.1水流指示器安装:水流指示器用于给出某一水域的水流动态信号从而报警,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垂直或水平安装在消防干支管上侧,安装后须检查其最高不动作流量应符合17L

图3.2.7.1水流指示器安装

(a)DN50DN100螺纹连接;(b)DN150DN200法兰连接;

(c)接线示意图;(d)缓解法兰管座的法兰连接

1—水流指示器;2—蝶阀;3—短管;4—接线柱;

5—叶片;6—叶片杆;7—法兰管座

3.2.7.2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信号阀与水流指示器的间距≮300mm,信号阀是在蝶阀闸阀球阀上加设电信号装置而组成,阀门开关由导线引致消防中心进行电信号显示。

3.2.7.3排气阀在系统试压和冲洗合格后安装,安装在消防干管顶部、消防支干管的末端。

3.2.7.4减压孔板安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直管段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2DN。

喷头溅水盘与吊顶、顶棚、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小于75mm、不大于150mm≥0.5h的非燃烧题,其距离不大于300mm,吊顶型喷头不受此限。在门窗洞口安装喷头时,喷头距洞口上表面的距离不大于150mm,距边墙的距离

不小于75mm、不大于150mm。在吊顶、屋面板、楼板下安装边墙型喷头时,其两侧1m范围内和墙面垂直方向2m 范围内均不应设有障碍物。喷头距吊顶、屋面板、楼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不大于150mm,距边

出口所需时间,均符合设计要求。

C)排水装置调试。按系统灭火最大排水量做排水试验,开启排水阀后,从系统派出的水能全排除。

系统联动试验

用专业测试仪器对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自动报警系统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系统。启动一支喷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应及时动作并发出信号。系统验收

竣工验收由建设主管单位负责人进行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派专人参加,按照国标GBJ300—88、GBJ302—88执行验收。对系统的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及其功能进行验收并填写系统验收表格。

4质量标准

4.1主控项目

室内喷淋灭火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对系统的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及功能进行检查和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系统末端试水检测。

4.2

4.3特殊工序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

4.4质量记录

4.4.1管道安装记录 4.4.2阀门试压记录

4.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记录

4.4.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冲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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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上表仅供参考,现场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7.2环境因素辩识与控制措施

注:上表仅供参考,现场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喷淋设计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合理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火灾危险性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喷水灭火系统类型,做到保障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等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4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第2.0.1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危险等级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可燃物数量、单位时间内放出的热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序等因素,划分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发热量大、燃烧猛烈和蔓延迅速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发热量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迅速燃烧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量少、发热量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举例见附录二。 第2.0.2条各危险等级的建筑物、构筑物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和喷头工作压力等应符合下规定: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数据不应小于表2.0.2的规定。三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数据表03.2.0.2 项目 建、构筑物的危险等级设计喷水强度 (升/分*平方米) 作用面积 (平方米) 喷头工作压力 (帕斯卡) 严重危险级生产建筑物10.0 300 9.8×10000 严重危险级储存建筑物15.0 300 9.8×10000 中危险级 6.0 200 9.8×10000 轻危险级 3.0 180 9.8×10000 注:最不利点处喷头最低工作压力均不应小于4.9×104帕斯卡(0.5公斤/厘米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的方案.doc

三、施工方法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施工流程 安装准备(实物模型安装验收)→干管安装→立管安装→喷洒支干管安装→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及报警阀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冼→喷淋头支管安装→报警阀配件、喷洒头安装→系统通水试验 1、安装准备 a、 认真熟悉图纸,核对有关专业图纸,查看各管道的坐标、标高是否有交叉或排列位置不当,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编制安装分项工艺卡,下达给班组进行技术与安全交底; b、检查预埋和预留孔洞是否准确; c、检查管材、管件、阀门、设备及组件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d、安排合理的施工顺序,避免工种交叉作业的干扰影响施工。 2、管道安装 a、喷淋管道使用热镀锌钢管,大于DN150消防喷淋管道采用热镀锌无缝钢管《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T8163-2008,小于等于DN150消防喷淋管道采用热镀锌焊接钢管《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钢管》GB/T3091-2001中加厚型热镀锌钢管。当主、干管管径大于DN65时采用卡箍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DN65时可采用螺纹连接。每根配管长度不宜超过6m。连接后,均不得减少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 b、先了解和确定干管的标高、位置、坡度、管径等,预先对管段长度进行测量时,应计算出管子加工时下料的尺寸。计算管子的下料度时,应考虑扣除阀件、管件长度,然后架设连接管道。对所安装的干管要拔正调直后,卡固管道,防止局部有“塌”、“拱”现象。 c、在长度大于6英尺(1.8米)立管的顶部和底部24英寸(0.6米)范围内,设置柔性卡箍。 d、管道连接紧固卡箍时,检查卡箍端面是否干净,法兰螺栓的规格应符合规定。紧固螺栓应先紧最不利点,然后依次对称紧固(卡箍接口应安装在易拆装的位置)。 e、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f、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以及支架吊架等进行防腐处理(抗腐蚀涂料一次和环氧树脂两次)。 g、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其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 h、沟槽式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前准备:安装机械滚槽机、开孔机、钢管切割机、滚槽机尾架; 材料准备:待安装管子(符合国家标准)、扳手、游标卡尺、水平仪、润滑剂(肥皂水

喷淋系统设计规范标准

喷淋系统设计规范: 1、短立管:连接喷头与配水支管的立管 2、信号阀:具有输出启闭状态信号功能的阀门 3、环境温度不低于4 C,且不高于70C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环境温度低于4C,或高于70C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 (1)应设有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等组件和末 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供水设施。 (2)控制管道静压的区段宜分区供水或设减压阀,控制管道动压的区 段宜设减压孔板或节流管。 (3)应设有泄水阀(或泄水口)、排气阀(或排气口)和排污口 (4)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 5、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 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6、报警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 1.2m。 7、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宜采用信号阀。 & 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9、仓库内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 10、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信号阀。 11、末端试水装置由试水阀、压力表及试水接头组成。 12、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 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

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管道: 1、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当报警阀入口前管道采用内壁不 防腐的钢管时,应在该段管道的末端设过滤器。 2、管道连接应采用沟槽式卡箍,或丝扣、法兰连接。 3、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径不应小于25mm 4、减压孔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在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直管段上,前后管段的长度均不宜小于该管段直径的5倍。 (2)孔口直径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30%,且不应小于20mm (3)应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 水泵 1、系统的供水泵、稳压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 2、供水泵的吸水管应设控制阀;出水管应设控制阀、止回阀、压力表和 直径不小于65mm的试水阀。 3、当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能力不能满足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的流量和压力 要求时,应采取增压措施。

主动喷淋灭火系统施工计划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该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工程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是中国石油北京润滑油厂(华北物流中心)成品库房的配套完善工程。 二、编制依据 1、中国石油北京润滑油厂(华北物流中心)成品库房给水及消火栓管线轴测图、喷淋管线平面图。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施工及验收规范 三、施工部署 1、施工人员组织: 项目主管一名、安全员一名、质检员一名、作业人员根据作业进度部署。(见表3) 2、施工组织顺序 总原则:根据现场条件配合土建施工。先地下后地上,先预制后安装,先总管后支管,先立管后水平管,同一作业层按先高处后低处的顺序施工。先系统试压后冲洗,最后进行油漆、防腐、保温及隐蔽验收。 主要程序:施工准备→材料进场及检验→预留、预埋→管道预制、管道放线→支、吊架制安→管道安装→附件安装→管道系统组件安装

→消防供水设施安装→管道试压→水冲洗→防腐→保温→成品保护→交付使用。 3、主要机具计划 工具规格数量电焊机B×1 -315交流弧焊机1台 电焊机Z×7-315逆变直流弧 1台 焊机 切割机380V1台 套丝机380V1台 套丝机220V1台 压槽机380V 1台 开孔器220V 1台 台钻380V 1台 电锤/ 1把 手枪钻/ 1把 电源箱/ 1个 水平尺/ 1个 压力钳/ 2个 平台/ 1台

4、主要材料计划 序号材料名称进场时间 1 初期材料等2011/10/27 2 镀锌钢管、弯头及三通等材 待定 料 3 喷头,喷淋系统阀门等材料待定 5、施工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规施工,按图纸施工,保质保量。 四、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1、施工准备 熟悉图纸,核实图中所用设备材料、准备工机具,根据工期安排及进度要求合理配备劳动力,提出备料及采供计划。 2、预留预埋 本工程质量要求高,因此施工时须与土建和装修密切配合,熟悉图纸,做到预留预埋一次到位,位置准确,严禁漏留少埋。 施工人员配合土建按图预留预埋,与土建结构矛盾之处,由技术人员协商处理,不得随意损伤建筑结构,预留预埋按设计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预留孔洞:预留孔洞应在土建绑扎钢筋前确定位置,根据需留孔洞的尺寸加工木盒,待结构绑扎钢筋完毕后,再放置木盒,核实放置处孔洞尺寸,将木盒嵌入、固定,待混凝土浇注完,拆模后再进一步

自动喷淋施工技术

自动喷淋系统施工技术 一、支架制作 1、管道支架选型:自喷主管道DN150、DN100支架选用DN50角钢制作,DN80-32管道选用DN40角钢,DN25管道选用L30角钢,喷头末端防晃支架选用L30角钢。 2、支吊架最大间距符合下列规定:DN25管道支架间距3.5米;DN32管道支架间距4米;DN40管道支架间距4.5米;DN50管道支架间距5米;DN70、DN80管道支架间距6米;DN100管道支架间距6.5米;DN150管道支架间距8米。 3、自动喷水管道支架与喷头的距离应不小于300毫米,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应大于700毫米,吊架应位于相邻喷头间管段上,喷头间距不大于3.6米时可设一个支架。 4、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 1 个,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 3.6m。 5、当管道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 50mm 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 1 个,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 15 米;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6、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除中间用管卡固定外,还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 1.5~1.8m。 7、安装技术要点: 1)安装位置选择:DN100以上管道支架宜安装于次梁底部。 2)安装长度选择:贴梁的长度约为25cm,加上管道的程度中心垂直距离,然后减去管道的半径。 3)支架安装要领:拉一支线作为支架安装的程度线,随后沿着这支线按划定的间距安装若干支架。 4)安装间距确定:同一支管的支架间距≤3米。 5)支架制件类型:DN150-100管道制作成龙门架,DN100以下管道制作为吊架。6)管道支架的固定:主管道选用¢12膨胀螺栓;支管道选用¢10膨胀螺栓; 7)管道支架上加木托,以便保温。固定木托用L25扁铁制作卡环固定。 8)支架位置要准确,安装平整牢固,与管子接触紧密。 9)水泵房内应采用减震吊架及支架。 8、支架除锈刷漆:

国家标准《喷淋设计规范》

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3.0.1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危险级 2中危险级 Ⅰ级 Ⅱ级 3 严重危险级 Ⅰ级 Ⅱ级 4 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3.0.2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3.0.3 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宜按各场

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选型与火灾危险等级。 4 系统选型 4.1 一般规定 4.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人员密集、不易疏散、外部增援灭火与救生较困难的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设置。 4.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 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 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火灾特点或环境条件确定,露天场所不宜采用闭式系统。 4.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闭式喷头或启动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应能有效探测初期火灾; 2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自动启动; 3 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的强度持续喷水;

4 喷头洒水时,应均匀分布,且不应受阻挡。 4.2 系统选型 4.2.1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4.2.2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2.3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1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水; 2 严禁系统误喷; 3 替代干式系统。 4.2.4 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4.2.5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 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 2 室内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6.1.1条的规定,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 3 严重危险级Ⅱ级。 4.2.6 下列场所应采用设置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货品堆积高度等于或大于4.5m的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步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步骤 一设计依据: 建筑图和相关设计规范及市政给水资料 二.设计步骤: 1.判断建筑物性质和火灾等级(轻危;中危;严危级). 2.>选择设计参数:喷水强度,作用面积,最小水压等. 3.确定喷头形式(垂直式;下垂式;装饰式;边墙式)和保护面积 4.在建筑图上布置喷头.包括喷头的形状(正方形;矩形;菱形)和间距(根据火灾等级确定). 5.在建筑图上布置立管,连接管和管网的布置(中分式;侧分式;环状式). 6.确定作用面积内的喷头数 n=A/Ac 确定作用面积的形状(正方形;矩形;多边形). 7.绘制系统图→根据系统图绘制计算简图(确定最不利点;确定计算管线、:最不利点→支管→横管→立管→报警阀→喷淋泵→吸水口). 8.水力计算: ①确定第一个喷头的压力(P1=10m)确定第一个喷头的流量:Q=qA或Q=K√10p ②计算第一个喷头到第二个喷头的水头损失:∑h=iL L=l1+l2 ( i:水力坡降;l1:管段长度;l2:附件及管件的长度<见表2-22>) ③确定第二个喷头压力P2=P1+∑h 1+2 确定第二个喷头的流量Q2=K√10p2 ④重复上述计算-算到第n个喷头( n个喷头流量=设计流量)其中Q不再增加,∑h-H 计算到水泵的吸水口处.。注意:确定第i支管的流量Qi=Q1√Hi/H1 (H1、Hi分别为第1和第i支管处水压。)至∑Q=系统设计流量止。 ⑤确定系统的总水压.H=△Z+∑h+P1 Q=1/60∑qi

⑥确定不计算管段的管径-按最小管径负担的喷头数(见表2-19). ⑦校核:H>120m;调整管径. 9.选择喷淋泵QP≥QX; HP≥HX. 选用多级泵,使泵N小;η大;HS大。 10.㈠确定高位水箱的容积,容积=10min消防水量;㈡确定高位水箱的高度(高度:最不 利点喷头出水口到水箱的出水口的高差.[高层建筑≥7m;超高层建筑≥15m].若不满足则要增设增压设备.〈增压设备的Q≤1L/S;H=保证最不利点喷头的出水水压〉)保证最不利点喷头的出水水压). 11.选择加压,稳压设备. 12.确定消防水池的容积.水池容积=火灾持续时间内的室内,室外消防水量=T*(Q1+Q2). 注:T=1h 13.进行水泵房工艺设计(①确定水泵的基础;②水泵基础的平面布置;③绘制水泵管路系统图;④材料表,控制(设计)说明. 14.将计算结果写到图纸上(管径,标高,间距). 15.编写设计说明,统计材料表. 16.整理设计计算说明书.包括:设计依据.参数来源;设计方案、计算书;成果评价等.

自动喷淋系统施工方案

第一节自动喷淋系统施工方案 1 施工条件 喷淋管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已测定并标明。各机电专业管道综合标高已制定完成,具备安装条件。 2 施工流程 准备施工→材料入场→放线定位→材料加工→主管路安装→管道试压、冲洗→支管安装→管道试压→阀门设备安装→系统灌水→功能试验→联动调试→验收。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工艺 1)设备材料要求 ⑴喷淋系统的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等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参照发包方提出技术规范配置,配件齐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 ⑵喷洒头的规格、类型,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型规矩,丝扣完整,感温泡无破碎和松动。 ⑶自动喷水系统采用镀锌钢管,管径≥100的沟槽连接,管径<100的丝扣连接。 ⑷管道的规格、压力等级、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⑸管道表面应无斑疤、裂纹、严重锈蚀等缺陷,管子的厚度均匀一致,圆度符合规范要求。

⑹消防专用设备应有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消防部门的检测报告或使用许可证;材料应有材质单和合格证。 2)安装质量标准 (1)丝扣连接: A、截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截管宜采用锯床,不得采用砂轮切割。当采用盘踞切割时其转速不宜大于800r/min。 b)当采用手工锯截管时,其锯面应垂直管轴心,并应加润滑剂油冷却、润滑也要用水冷却。 B、套丝应符合下列要求 套丝应采用自动套丝机或手工管螺纹铰板进行; 套丝及应用润滑剂油润滑; 圆锥型管螺纹应符合GB/T7206的要求,并应用标准螺纹规定检验. C、管端清理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用细锉将金属管端的毛边修光; 应采用棉回丝和毛刷清除管端和螺纹内的油,水和金属切屑; 管端、管螺纹清理加工后,应进行防腐、密封处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范文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84—8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6年7月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第三章消防给水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 第四章喷头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仓库的喷头布置 第三节舞台、闷顶等部位的喷头布置 第四节边墙型喷头布置 第五章系统组件 第一节喷头 第二节阀门与检验、报警装置

第三节监测装置 第四节管道 第六章系统类型 第一节湿式喷水灭火系统 第二节干式喷水灭火系统 第三节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 第四节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第五节水幕系统 第七章水力计算 第一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第二节减压孔板和节流管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举例 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合理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火灾危险性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喷水灭火系统类型,做到保障

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等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4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 第2.0.1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危险等级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可燃物数量、单位时间内放出热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发热量大、燃烧猛烈和蔓延迅速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发热量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迅速燃烧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量少、发热量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 注:危险等级举例见附录二。 第2.0.2条各危险等级的建筑物、构筑物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和喷头工作压力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加密喷淋灭火系统的施工方案 总体要求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安排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最终完成系统整体调试,直至正常运行。 1、施工程序: (1)搭建临时办公、住宿及材料存放的场所:接到中标通知之后,根据现场管理的要求,搭建临时办公、住宿及材料存放的场所,应严格按照现场管理的规定要求及标准执行,将不同用途的场所分开搭建,保持环境卫生。 (2)施工机械及设备材料进场:搭建住房的同时,应将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各种设备的运输及装卸应采用必要的运输及起重设备,应按照被动设备的重量、高度、振动要求,选择主动设备的荷载能力,以确保安全、稳妥的进行。 (3)各种材料进场时,应采用专用的运输及起重设备来完成根据不同材料的重量、长度、高度的因素,合理选择起重车、钢索、卡环、手动葫芦及承重件的强度。 (4)各种设备材料的装卸过程中,应由专职起重工统一协调指挥,无关人员,应远离运输及起重设备,以防不测。 (5)、材料采购及供应: 确定图纸中的管材量--材料采购—管材的挑选----管材调直-------质保部检查---业主检查---运至现场---施工下料连接----主干管安装----支管安装----报警阀、泵安装----管道试压、冲洗--施工记录----检查、修整--检查记录----管道防腐修补----调试交验---交付使用。 管材、管件的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 b. 镀锌钢管内外的镀锌层应完整,不得有镀锌层脱落等现象 c. 各种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d. 阀门及附件应完好齐全,不得有任何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且均应是合格

全套消防的自动喷淋系统的施工技术交底(通用)

交底内容: 一、管材 1、消防系统管道的管材材质必须按照图纸要求。 2、各种管道及其配件的等材料必须认真检查其外观质量,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入库。 3、各种管道及其配件的等材料在运送、储存及安装期间,应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以确保管材在任何情况下不受破损和锈蚀。 二、质量要求 1、喷淋系统水压试验结果及使用的管材品种、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2、水泵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规定。 3、自动喷洒喷头位置,间距和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4、镀锌管道螺纹连接应牢固,接口处无漏油漏麻且防腐良好。 5、卡箍连接应对接平行、紧密且与管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长度不大于螺杆直径的1/2。 6、现场用的支架材料,进场必须报验,现场防腐刷漆必须经过验收后才能使用,管道的弯头和三通处需要架设支吊架。 7、水平管道安装坡度在0.002~0.005之间。 8、吊架与喷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 9、吊架应设在相邻喷头间的管段上,当相邻喷头间距不大于3.6m,可设1个。小于1.8m,允许隔段设置。管道支架设置原则: 9.1管道不允许由因介质通过发生作用而产生位移的部分,应设置固定支架,固定支架要牢固地固定在可靠的结构上。 9.2在管道无垂直位移或垂直位移很小的地方,可装设活动支架或钢性支架。9.3喷淋、喷雾系统的分支管道设置吊架,主管的每条分支管道设置一个防晃支架。 9.4管道支架设置间距: 9.5墙柱三角支撑

10、为确保现场标高,所有管道和其他专业管道撞架时,需向高处调整标高时,必须管道调整管道标高。 三、工艺流程:安装准备→支吊架预制安装→干管安装→支管安装→分层分区强度试压及冲洗→喷头支管安装→喷头、水流指示器安装→报警阀组安装→系统调试。 四、操作工艺: (一)干管安装 1、喷淋干管用卡箍连接,每根配管长度不宜超过6m,可调直后编号依顺序安装,吊装时应先吊起管道一端,待稳定后再吊起一端。 2、管道连接紧固卡箍配件时,检查卡箍端面是否干净。卡箍螺栓的规格应符合规定。紧固螺栓应先紧固最不利点,然后依次对称紧固。卡箍接口应安装在易拆装的位置。 3、水平安装管道的支架一般以吊架为主,每隔两吊架加一固定支架,在三通或配件处必须加支架。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固定支架。 (二)立管安装 1、立管暗装在竖井内时,在管井内预埋铁件上安装卡架固定,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距离宜为1.5~1.8m,层高超过5m应增设支架。 2、立管明装时每层楼板要预留孔洞,立管可随结构穿入,以减少立管接口。(三)支管安装: 1、管道的分支预留口在吊装前应先预制好。丝接的采用三通定位预留口。所有预留口均加好临时堵板。 2、当管道变径时,采用异径接头。不得采用补心。 3、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每隔两个吊架加一固定支架,每段支管的末端喷头处必须加固定支架。管道支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

《GB修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修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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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局部修订条文 现批准《自动喷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1、5.0.1A、5.0.5、5.0.6、5.0.7、6.2.7、6.5.1、7.1.3、8.0.2、10.3.2、12.0.1、12.0.2、12.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7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条文 3.0.1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危险级 2 中危险级 Ⅰ级 Ⅱ级 3 严重危险级 Ⅰ级 Ⅱ级 4 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3.0.2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4.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 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 洒水将导至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2.1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4.2.2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2.5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 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 2 室内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6.1.1条的规定,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 3 严重危险级Ⅱ级。 4.2.6 符合本规范5.0.6规定条件的仓库,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并宜采用湿式系统。 4.2.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 1 应设有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等组件和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供水设施; 3 应设有泄水阀(或泄水口)、排气阀(或排气口)和排污口; 4 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有压充气管道的快速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 4.2.10 防护冷却水幕应直接将水喷向被保护对象;防火分隔水幕不宜用于尺寸超过15m(宽)×8m(高)的开口(舞台口除外)。 5.0.1 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参数不应低于表5.0.1的规定。

国家标准《喷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of design for sprinkler systems GB 50084—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1 年 7 月 1 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4系统选型 4.1一般规定 4.2系统选型 5设计基本参数 6系统组件 6.1喷头 6.2报警润组

6.3水流指了器 6.4压力开关 6.5末端试水装置 7喷头布置 7.1一般规定 7.2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 8管道 9水力计算 9.1系统的设计流量 9.2管道水力计算 9.3减压措施 1O供水 10.1一般规定 10.2水泵 10.3消防水箱 10.4水泵接合器 11操作与控制 附录A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举例附录B塑料、橡胶的分类举例 附录C当量长度表 附录D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 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 1.0.5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自动喷淋技术要求

自动喷淋系统安装技术要求 一、管道支、吊架安装 1、横管坡度、标高的确定: 支、吊架要按设计要求给定的标高和坡度敷设,为此可先确定安装横向管道的两端的标高,中间支吊架的标高可由该两点用拉线的办法按支点间距确定。 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当喷头数量小于或等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2、吊架预制: 屋面板下配水管和配水支管的吊架,采用L40X40X4角钢制作,其根部焊接一长度为100mm的支承座,构成丁字形,该支座应和吊杆垂直,在支承座上以中点平分钻双孔2-φ10.5或2-φ11,间距为70mm。另在吊杆下端钻孔2-φ10下孔中心距下端10mm,未安装喷洒管的另一侧角铁做45°倒角,用于安装“U”型卡子,把紧配水管或配水支管(DN25-50)。 A、吊架根部支承基面至待卡钢管中心位置距离: L1=屋面板标高-管中心标高,或L1=屋面板标高-管底皮标高+1/2管外径。 B、吊杆上安装“U”形卡子2孔中心距离(以钢管中心为对称点,上下布置): L2=钢管外径+“U”形卡子直径+6mm。 C、吊架总长度: L0=L1+L2/2+20mm 3、“U”形卡子采用镀锌的,螺纹长度足够,应超出螺母2~5mm。 4、不同管径u型卡、螺栓及角钢的选用参照下表: 公称直径 DN25 DN32-50 DN70-150 DN200-250 (DN)

U型卡圆钢规 格 ? 6 ? 8 ? 10 ? 12 角钢选型L40×40× 4 L40×40× 4 L50×50× 5 L63×63× 6 公称直径 (DN) DN25-50 DN70-100 DN125-200 膨胀螺栓规格M8 M10 M12 5、管道支、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公称直径(mm)25 32 40 50 70 80 100 150 距离(mm) 3.5 4 4.5 5 6 6 6 6 6、管道支、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为此和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和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7、每一直配水支管上,相邻两喷头之间设置的吊架不宜少于一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 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8、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条配水干管和配水管应设置防晃支架,且不少于一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一个防晃支架。 9、干支管90度转弯处,两侧加固定支架,距弯头为500mm。支、吊架的安装位置距沟槽卡箍及喷头500mm。 10、立管安装支架:楼层高度小于等于5米,每层必须安装1个;楼层高度大于5米,每层不得小于2 个。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除中间用管卡固定外,还应在起始端和末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为1.7米,2个以上管卡应均匀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同一高度。 11、竖井内、地下室、湿式报警室的排管采用槽钢做支架。

自动喷淋系统施工方案(精)

自动喷淋系统施工方案 自动喷淋系统调试 方案一、概况自动喷淋系统是该工程的主要灭火设施之一,除变电站及配电室外,全楼均设有自动喷淋管道及喷头,按区域划分,I、Ⅱ、Ⅲ段的喷淋系统均独立构 成系统,同时I、Ⅱ、Ⅲ段主干管在地下一层相互联通,上面设电动蝶阀控制其启闭 状态,可实现相互支援。 各段设备数量如下: 二、编制依据1.新航站楼消防水专业和电气专业图纸(由广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三、调试内容与方法1.喷淋泵功能调试喷淋泵功能调试在其2h 全负荷单机试运行合格后进行,利用临时管道进行调试。 (1调试前应确保气压罐已安装、充气合格,远传压力表安装合格,控制线连接到位。 (2手动启泵:关闭临时管出口处阀门,手动启动稳压泵,使临时管路系统内充满水,并逐渐升压,当远传压力表升至0.55MPa后停泵。 (3将稳压泵调至自动工作状态。 (4缓缓开启临时管出口处阀门,使系统降压,当压力降至0.5MPa

时,稳压泵应自动启泵补水。当满足上述要求时,继续下一项试验,否则将设备切换至检修状态,对控制系统进行调整,直至符合要求后继续进行下一项试验。 (5重复上述第(2、(3条操作,然后缓缓开启临时管出口处阀门,使系统降压,当压力降至0.5MPa时,稳压泵应自动启动补水,此时,缓缓关闭临时管出口处阀门,系统压力升高,当压力升至0.6MPa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泵。当满足要求时则进行下_项试验,否则将设备切换至检修状态,对控制系统进行调整,直至符合要求后进行下一项试验。 (6将一台稳压泵切换至检修位置,重复第(2~(5条操作,另一台泵应能自动工作。 (7将稳压泵切换至检修状态,当将系统压力调至0.5MPa以下,然后将稳压泵切换至自动状态,稳压泵应能自动启动。关闭系统出口处阀门,用主泵将系统升压至0.6MPa以上,然后将稳压泵切换至自动状态,稳压泵应不启动,否则将设备切换至检修状态,对控制系统进行调整,直至符合要求。 (8喷淋主泵应能满足压力开关启泵和消防中心启、停泵的功能要求。 水泵功能调试完成后,将设备切换至检修状态,将临时管路拆除,将系统恢复至设计要求的正式工作状态。 2.喷淋系统调试 (1调试前提 1检修自动喷淋系统管路,确保喷头全部装上,喷头无损坏,无跑水隐患,管道支、吊架,防晃支架齐全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2将系统上各湿式报警阀和水流指示器前的阀门,以及末端检验装置处的阀门均关上。 3水泵单机试运行已合格,稳压泵自动功能调试已完成,管路冲洗已合格。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

2018年1月1日实施《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 2018年1月1日实施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の通知》(建标[2008]102号)の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 意见の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の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4 系统基本要求; 5 设计基本参数; 6 系统组件; 7 喷头布置; 8 管道; 9 水力计算;10 供水;11 操作与控制;12 局部应用系统。 本规范修订の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净空高度为12m~18m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采用湿式系统の设计基本参数;湿式系统保护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の设置要求;家用喷头、扩大 覆盖面积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の设置要求以及系统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消防专用管の设置要求和部分术语等; 2、调整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の设计基本参数、喷头布置参数和局部应用系统の设置要求等; 3、删除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の设置要求; 4、修改现行规范中不便操作の一些条款,协调与其他规范の关系。 1总则 1.0.1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 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の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 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の设计。 1.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の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の功能和火灾特点,积 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喷淋系统施工方案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制铁公司料场抑尘喷淋工程施工 组织方案 一.工程综述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制铁公司南侧,系天津钢管有限公司煤堆场喷淋场系统工程,管线长度主干管ND150,1500M ,分支管DN50,44M,煤堆喷淋每个喷淋水枪工作时间为1min ,每个喷枪最大喷水量为100L/MIN,设喷淋泵三台,本工程系统采中水供水系统,平时压力由稳压泵和气压罐保持;由加压泵、稳压泵、喷水水枪、电动阀、手动球阀组成;喷水水枪最低工作压力为,流量为500—1000L/MIN,射程为30米。1编制依据: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2《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2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5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其他设计规范及标准,承包合同或协议。 6施工图及其它设计文件。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二工程总体布暑 按照合同要求,做好进度控制、总承包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等;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保证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施工环保、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满足天津市文明施工要求。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工程成本,积极采用“四新”技术。 表2 -1 工程施工总体目标

三、劳动力计划 、合理而科学的劳动力组织,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时调配劳动力。我们将通过考察指定最优秀的成建制的劳务队伍进驻本现场,并分级签定劳务合同。进场前进行入场安全知识教育,认真组织技术交底。,按时入场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在道路铺筑工人相对投入较多。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投入机械设备。 、根据施工总体控制计划、工程量、流水段的划分、道路铺筑需要。四、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我方保证按投标书提报的机械设备力量和人员组成投入施工,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期。 .实现机械化、标准化作业,以加快施工进度。 .抓好施工黄金季节的计划安排,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根据优化的网络安排,从技术、设备、劳力上保证关键线路的需要,实施平面、立体交叉作业,同时抓好非关键线路,同步展开,整体推进工程进度。 4.4.建立健全完善的技术保障体系,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展和加速施工进度,实行总工程师质量总负责的技术责任制,配备足够的有施工技术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除编制好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外,对关键工序还必须

《GB50084-2001(2005修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局部修订条文 现批准《自动喷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1、5.0.1A、5.0.5、5.0.6、5.0.7、6.2.7、6.5.1、7.1.3、8.0.2、10.3.2、12.0.1、12.0.2、12.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7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条文 3.0.1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危险级 2 中危险级 Ⅰ级 Ⅱ级 3 严重危险级 Ⅰ级 Ⅱ级 4 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3.0.2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4.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 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 洒水将导至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2.1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4.2.2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2.5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 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 2 室内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6.1.1条的规定,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 3 严重危险级Ⅱ级。 4.2.6 符合本规范5.0.6规定条件的仓库,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并宜采用湿式系统。 4.2.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 1 应设有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等组件和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供水设施; 3 应设有泄水阀(或泄水口)、排气阀(或排气口)和排污口; 4 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有压充气管道的快速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4.2.10 防护冷却水幕应直接将水喷向被保护对象;防火分隔水幕不宜用于尺寸超过15m(宽)×8m(高)的开口(舞台口除外)。 5.0.1 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参数不应低于表5.0.1的规定。 表 5.0.1 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参数 5.1.1A 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1A 的规定。 表 5.0.1A 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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