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 刘猷理

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  刘猷理
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  刘猷理

《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

考试内容:在维护民族团结方面,我国新闻传播媒介应该如何从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方面约束自身?谈谈你的认识。

考核要求:

2、论证充分,说服力强;

3、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4、观点和材料相统一;

5、字数在3000字以上。

我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和衷共济,开创了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良好局面。事实证明,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60年来我国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从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

在我国,大众媒介是党和国家及社会的喉舌,其意见尤其是党报党刊的评论员文章更是代表了党和政府的意见,代表了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主张,是民意的集中体现。而媒介刊登的百姓来信、社会讨论、电视评论、电台电视的谈话节目中的各种观点和要求一般来说都具有一定的社会代表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些民众的某种要求,可以说是民意和众意的表现。媒介舆论从其特点来说具有大众参与性、开放性、相对理性、权威性、影响深等特点和优势,

较之其他舆论形式,媒介舆论由于其自身的诸多优势而成为社会舆论的领袖,居于主导的地位。

新闻传播媒介的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冲突比较明显,媒介舆论在某些方面功不可没。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的义利之辩,如20世纪90年代深圳蛇口提出的“时间就是金钱”的口号,曾经在全国引起强烈的反响,社会讨论的结果是使追求正当利益的行为正大光明化,使得人们认识到追求正当利益是合乎道义的,是可鼓励的,破除了旧道德的求义贬利的观念,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扫除了思想道德上的一个障碍。

通过媒介舆论,可对某些复杂的道德观念、行为和事件、道德人物等进行评判,澄清认识,影响受众。如20世纪80年代初期,第四军医大学学生张华舍身救老农,在全国引起争议,有人认为这样做不值得,在这场讨论中媒体发挥其舆论作用,使得受众明白张华救人的精神价值之所在,批评了只看物质利益不看重精神利益的错误观念。

新闻传播媒介的舆论尤其是论坛的议论、讨论行为本身就是一场道德的教育过程、平等的交流、相互的影响等,而事后的各类纠缠不清,更是一场法律法规的斗争。在现代民主社会和理性多元论的文化条件下,媒体提供各种道德观念争鸣的平台,使得各种观点相互碰撞,百家争鸣,在民主、平等的气氛中形成道德共识,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个道德教育的过程。首先是相互的观念的影响。讨论的过程是一个相互观点碰撞的过程,彼此的观点相互影响的过程;讨论的过程也是一个澄

清认识的过程、修正错误的过程。

其次,这样的议论和讨论也是一场道德民主教育的过程,有助于受众形成主体性道德。在民主、平等的交流争鸣过程中有助于受众形成主体性的道德品质,有助于受众将社会规范内化为自身的道德品质。“同时由于它具有广泛的民主基础,使其普遍有效性或广泛可接受性获得了基本的保证。用伦理学的术语来说,这种道德民主的基础可谓之普遍的道德主体性基础。有了这一基础,社会规范伦理才可能进入社会公民或道德个人的内在美德之中。反过来说,也只有那些可以为广大社会公民或道德个人所普遍接受的社会伦理规范,才是真正有效的普遍道德规范,也才具有真实的社会伦理意义,否则,就只能被人们当作抽象空洞的无意义的道德教条而弃之不顾。”

作为新闻媒介,我们需要在新闻的事实报道上大做文章,只有新闻属实,新闻传播媒介才能站得住脚,而这往往是新闻媒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在做祟,本人认为在保证新闻报道质量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宣传思想工作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宣传思想工作,就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根本方针,贯穿宣传思想工作的各个方面,就要在新形势下坚持做到“两个务必”

第二、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改进新闻报道的着力点

中央领导同志反复强调“人民利益”“人民心声”这个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值得认真思考。公布事实即引导,辨明是非即引导,把出利害即引导,讲清大局即引导,揭示趋势即引导。选择舆论坚督的重点应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而有人拒不执行的,一是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而有人继续损害群众利益的。中央领导同志要求主流媒体在重大事件发生时能够“打主动仗,力争先发制人,先声夺人。

实行分类掌握的原则政治性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政策性策略性的较强,在处理时,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对于非政治性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应体现“先声夺人”的原则,力争掌握影响国内国际舆论的主动权

第三要研究到底如何实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引导水平的统一,把握大局,研究大局。

1、我清楚我所分工宣传报道的是哪一条路线(行业)哪一个方面的事物

2、我了解哪一条路线(行业)哪一个方面当前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是什么

3、我掌握解决那个问问题新矛盾的材料

2010年3月5日,全国政协常委、西宁市东关清真大寺教长马长庆在宗教界委员小组讨论中发言说,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倍加珍惜民族团结,倍加珍惜社会和谐稳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他感情真挚而激昂地说,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在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青海等西部和边疆省份,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民族团结在维护国家统一和长期稳定方面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和分量。

作而为新闻传播媒介,青海日报在新闻报道上把握得很好,它说:民族团结是实现长治久安的前提。目前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和人权问题,对我国“西化”“分化”的图谋一刻都没有停止。从国内来看,也有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民族地区进行分裂和破坏活动。青海

根据自身省情,提出“四个发展”,其中的和谐发展,就是要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大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青海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现在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

经济发展,能够助推民族团结。马长庆建议各方面继续加大力度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在资金项目人才诸多方面,切实加大对青海这个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特别要加大对青海职业教育的支持,这是增加就业的关键,也是建设创新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基础。

作为新闻传播媒介,我们有义不容辞的责任。2009年9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发布的第三个关于中国民族政策的白皮书。白皮书指出,民族团结是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中国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维护民族团结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其一,民族团结是国家统一的重要保证。只有实现了民族团结,才能维护国家统一。没有民族团结,必然是民族矛盾、冲突不断,导致国家四分五裂、一盘散沙。其二,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只有实现了民族团结,社会才能安定和谐,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其三,民族团结是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各民族只有团结一心,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使经济社会取得长足进步、各族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

作为从事新闻记者工作2年余的本人来说,本人觉得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在维护民族团结方面,我国新闻传播媒介应该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力学习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

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的严肃性和声誉,对于发挥新闻舆论和引导作用,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保证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应该是每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操守和富于敬业精神的新闻工作者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西藏暴乱事件更是让我们看到了新闻媒介齐心协力的力量。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2010年1月8日,胡锦涛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推进西藏发展中提出,新闻媒介要坚持中央关心、全国支援和西藏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相结合的报道方针,对加大支援西藏工作力度,完善经济援藏、干部援藏、人才援藏、技术援藏相结合的工作格局进行全面报道。而西藏各族干部群众要紧紧抓住机遇,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化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开创西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运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来约束自身。——刘猷理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复习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一名词解释 1、舆论监督新闻传播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2、名誉权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它具有法定性、人身专有性、财产关联性 3、隐私权是法律保护的,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私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 4、隐性采访不公开记者的身份或公开记者身份但不公开真实意图以获取第一手资料的调查参与活动 5、抗辩事由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和请求提出一切有关免除或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6、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不能直接作用于受众,影响他们的想法,但是大众传播可以通过安排议题和提供的信息来影响受众 7、有偿新闻在新闻活动中,由采编人员介入的一切以金钱或者金钱等价物交易的行为 8、新闻侵权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9、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简答 1、记者需不需要暗访,要考虑哪几点? 答:1所要获取的信息必须具有极大的公众重要性2 一切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都无济于事3披露该事件而阻止的危害明显大于因采取欺骗手段而引起的危害的 2、隐性采访的合理运用? 答:1不得做为常规方式使用,使用了要向上级报告 2 隐性采访的内容必须具有极大的公众利益的重要性 3 不得伪装特定身份如公安、政府官员 4 不得为了获取证据对采访对象进行诱导 5 明确区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 6 进行暗访之前尽量告知上级部门,获取上级的配合 7 隐性采访结束后,应对一些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技术处理 3、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2指向特定的受害人3损害事实的存在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4、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新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存在2受害人可以被指认3导致损害结果的出现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5、新闻侵权案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报导内容无中生有,凭空捏造2采访时偏听偏信,未找被批评人核实情况以至于报道的主要事实失3报道内容是真实的,但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诽谤他人名誉 6、什么是新闻侵权,其特点是什么? 答: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特点是1从形式上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造成侵害,其中由以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最为多见2从传播方式上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3从后果上看,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禁止非法出版【P30】 定义:未经批准的出版物和出版活动都是非法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在我国都是严格禁止的。 1.非法出版:非法出版物是指未经批准印制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七种形式: 1)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 4)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5)承印者以牟取暴利、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7)其他非法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2.非法出版行为及处罚 1)未经批准擅自出版报刊2)假冒报刊名称出版3)转让刊号和出版权4)盗印报刊 新闻传播与肖像权【P51~53】 1.定义: 肖像:是公民以面部为中心的形态和神态的客观表现形式 肖像权: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 2.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1)一般的侵权行为: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他人肖像权;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肖像权 2)网络上的侵权行为 移花接木:是将别人的照片作带有商业目的甚至是色情目的的使用,不仅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更有可能触犯他人隐私权。 恶意侮辱他人肖像:是指故意拍摄、制作丑化自然人形象的作品的行为等 擅自创制他人肖像:是指未经肖像权人许可,改编、创作他人肖像也构成侵权 以上侵害肖像权的方式往往并不单独运用 3)肖像的合理使用情形 A.对于当于国家领导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著名社会活动家、学者、演员、运动员以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为了报道其活动和事迹 而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权 B.使用参加集会、游行、仪式、庆典或其他公共活动的人的肖像 C.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D.为了公民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E.为了行使正当舆论监督而使用他人的肖像 F.为了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需要而有限地使用公民的肖像 G.基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这种使用是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论文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 德课程论文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论文题目:新闻报道的的深度与公民的隐私 姓名:廖振宇 学号: 年级班级:10级新闻专业 在新闻报道中,隐私权一直是受法律保护却又模糊不清的部分。网络上十分流行的“人肉搜索”行为,其实就是一种隐私权的侵犯,却又没有相关法规加以制约。而关于隐私,则更多的是道德伦理方面的制约。 “伦理是一个原则系统,一种行为的道德或规范。它是被个人、群体或文化确认了的价值和生活准则。它寻求指导人们的行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①现在的新闻报道,会去追求更多新鲜,更多爆料,以满足公民的知情欲望。但是更多的时候,仍然需要考虑到道德伦理方面,以及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需要考虑到当事人自己的感受。 正如2003年轰动美国的鹰郡性侵犯案,NBA球星科比布莱恩特涉嫌性侵犯一名18岁的女服务员。经过两次开庭之后,科比虽然不承认强奸,但不否认发生了性关系。诉讼最终转为民事案件,科比支付100万美元来平息这场风波。然而就在科比被捕的日子里,原告的有关信息、照片、闲话、谣言、玩笑以及她——凯特琳·法伯——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已经充斥于互联网。

美国主流媒介长期以来避免指出强奸案和其他性犯罪案原告的姓名。理由是,公众对原告的确认会使此类犯罪行为的受害人在最脆弱的时候遭受蔑视和羞辱。指出姓名还可能公开她们的私生活和性史,使她们面对无理的、不相干的审查。因此,性犯罪是新闻报道应该提供完全信息这一惯例的例外。美联社要求:一般不指明那些说他们已遭性攻击的人的身份,不同寻常的情况除外。也不播发能识别这些人身份的图片或视频。成年受害人自己公布身份的是例外。对于例外情形的处理必须咨询高级主编。 然而那些公开资料的新闻人也有自己的理由: (1)新闻行业是散播新闻,而不是隐瞒新闻。 (2)编辑决策应当由制片人、主编和新闻主管做出,而不是法庭、立法机构、新闻发布室或与新闻有涉的人来干预。 (3)不公开受害者的资料就等于做了沉默的共犯,而新闻工作者需要让法律更加公正来对待事实。 无独有偶,在2011年10月23日晚,广东发生了一起强奸案,随后深入的报道也让主人公接近崩溃。(以下内容摘自法制日报新闻原稿) 广东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的一间出租屋里,一个瘦弱女人躺在床上,脸色惨白,瑟瑟发抖,直勾勾盯着天花板,床下还有一大摊血迹。忽然,她从床上坐起,挥舞双手,嚎啕大哭。一有陌生人靠近,她就呼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英国的广告管理: 《广告和促销守则》 《广告标准和从业守则》(独立电视委员会) 二、中外广告管理的具体比较 (一)比较广告 又称“对比性广告”“竞争性广告”利用各种媒介对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同其他产品或… “直接比较广告”(指名道姓的) (二)虚假广告 1、同广告主串通发布虚假广告 2、不能提供广告主的名称及地址 3、被证明其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 三、中外抵制“有偿新闻”的规范措施 有偿新闻:新闻记者、编辑或媒体因接受钱物及其他利益后以新闻的形式发布的信息。 (一)中国对“有偿新闻”的抵制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三是相关自律规范 (二)国外对“有偿新闻”的抵制 “支票簿”新闻:媒介或者媒介从业人员从采访对象手中买新闻。 1、一些国家的相关职业道德规范 2、NBC对“有偿新闻”的抵制措施 新加坡的审查批准制: 注册登记制 瑞典1766 第一个对新闻出版实行保障的国家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二、广播电视管制模式比较: (一)以美国为代表的相对独立模式 (二)以法国为代表的“三位一体”模式 (三)以英国为代表的对应模式 三、对广播电视进行管理的方式 (一)许可证制 (二)竞争规则 (三)公正准则 四、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管制 (一)对节目内容的管理 (二)电视节目分级制度 (三)为保护本国文化进行播放规定 1、加拿大内容 2、欧洲内容 3、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保护方式 五、汲取国外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经验立足点是公众利益,即从公众利益出发,从公众的角度考虑如何制定法律法规 第三节网络传播法 一、对网络传播的管理方式 (一)政府是否应该对网络进行管理 市场派 麦迪逊派 (三)网络信息管理的归属 二、各国对网络信息管理的重点 (一)对社会有害的信息的控制 (二)对个人权益的法律保护 三、我国网络信息立法规范现状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法律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 第三章新闻传播与国家 第一节各国宪法对新闻自由权的法律规定 新闻自由权:主要研究的是传媒与国家关系中传媒所享有的权利和应该遵守的边界 一、方式: (一)宪法规定不得立法限制新闻自由 (二)宪法中有对新闻自由权的保障性规定和限制性规定 (相对性保障的方式:依据法律的保障模式) (大部分国家实行) (三)宪法仅仅对新闻自由做出原则性的规定 二、各国宪法对媒体权利的法律保障 (一)创办媒体的权利①保障新闻自由权(强调国家主动的保障作用) ②出版无须经过检查(强调国家消极的不干涉作用) (二)传播自由权①垄断的事前限制 ②对出版业实行审查→对新闻自由的控制 (三)接近信息权 (四)批评的权利 (五)保护消息来源的权利“深喉” 第二节禁载规定与维护国家安全 一、国际公约中针对维护国家安全的禁载规定 1、《国际新闻自由公约草案》中的禁载规定 2、《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禁载规定 二、若干国家有关国家安全的禁载规定 (一)美国 ①立法禁止 ②战时新闻管理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考试内容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CD) A、新闻记者或新闻从业人员 B、物 C、新闻媒体 D、政府、公民、法人、社会团体、群众团体 2、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BD) A、物 B、智力成果 C、新闻媒体 D、新闻行为 3、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有(ABCD) A、消极的权利和积极的权利 B、约定的权利和要求保护的权利 C、消极不作为的义务和积极作为的义务 D、接受法律制裁的义务 4、有关于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CD) A新闻法律关系是根据新闻法律规范建立的关系。 B新闻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C新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D新闻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5、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ABC) A依法行使言论出版自由原则B社会效益第一原则C宪法原则D实际恶意原则 6、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为言论和出版自由,其内涵包括(ABC) A、言论自由 B、出版自由 C、新闻自由D公共利益原则;较少限制手段原则;事后限制原则;明显而即刻危险的原则;法律规定明确、限制精确的原则;绝对禁止原则 7、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三种新闻法规形式有(ABD) A《新闻法》B判例法C英美法系D写在《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 8、英美国家各种判例法案例有(ABCD) A、李尔本叛国案 B、约翰.威克斯案 C、1996年诽谤法案D曾格案和沙利文案 9、境外新闻媒体派出机构与记者的管理方法主要有(ABCD) A、申请批准注册制 B、限制采访许可 C、控制新闻源(接受采访者) D、参看《关于加强对境外记者采访事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10、广告发布的三条基本原则是(BCD) A、禁播丰胸广告、增高广告、医疗广告、保健品广告、减肥广告 B、广告必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C、合法 D、真实 11广告发布中被禁播的有(ABCD) A、丰胸广告 B、增高广告 C、医疗广告 D、保健品广告和减肥广告 12、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有(ABCD) A、违法行为(新闻作品已经发表) B、损害事实 C、因果关系 D、主观过错 13、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有(ABCD) A、行使舆论监督的职能和权利 B、公正评论 C、权威的消息来源、受害人同意 D、公众人物和公共兴趣、合理使用 14、新闻侵权的责任承担有(ABCD) A、停止侵害 B、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一、法的基本概念: 1、法的本质:法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社会控制手段 2、法的基本内涵: ①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②国家意志的表现 ③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④由国家强制力量来保证实施 ⑤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二、新闻传播法规的定义: 新闻传播法规,即广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但也不能滥用) 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 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 四、新闻、广告等各类信息的发布 1、1949年12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发布中央人民政府, 及其所属各机关重要新闻的暂行方法》,规定:一切公告及公告性新闻,均由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并由人民日报负责转载。 2、设立新闻发言人的目的是:加强同外国驻京记者或临时来访记者的联系,向 他们提供中国的情况,阐明中国的立场和方针、政策,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以扭转西方媒体多年来丑化、歪曲中国形象的行为,树立、维护社会主义中国的形象,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的了解。 3、对于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应有国家气象局所属的各级气象台站按照 职责公开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 4、媒体不应以任何形式转播、转载其他来源的气象预报。未经发布气象预报台 站的同意,媒体不得更改气象预报的内容。 5、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这是我国广告发 布的第三条基本原则。 五、煽动,即煽惑,鼓动。它是指通过语言。文字公然宣传,或借助于广播、影 视、喜剧、书画等方式鼓吹自己的观点,以打到其非法的目的。煽动不同于一般的言论。 煽动的四个特点:1、表达方式的非理性。一般使用浮夸的情绪化的蛊惑性的语言。2、内容的非真实性。造谣诽谤,虚张声势,夸大其事。3、表现形式的公开性。它直接面向公众,公然散布。4、有激发他人反常行为的目的。煽动的目标不是“书生空谈”,而是希望激起他人反常性狂热,采取不利于社会的行动。 六、新闻出版保密规定: 1、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保密审查制度。 2、通过内部途径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 3、采访涉及国家秘密识相的批准制度。 4、新闻发布制度。 七、新闻传播如何维护公序良俗从整体把握(详见书本) 1、禁止刊载有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2、禁止淫秽色情内容。 3、禁止宣传邪教、暴力和其他危害社会的内容。 4、禁止宣扬种族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 八、新闻侵权行为:新闻侵权行为也称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 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汇总

名词解释 新闻政策:新闻政策就是关于新闻报道的政策限定。 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与国际民生、社会建设、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里发生的重要新闻。 媒介审判:指新闻报道形成某种舆论压力,妨碍和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的行为。有偿不闻:新闻从业人员借舆论监督之名,接受或变相呗监督方的贿赂而使舆论监督活动中止或改变的行为。实质是新闻敲诈。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国家秘密: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名誉权具有其他人格权所共有的特征,即法定性、人身专有性和财产关联性。新闻职业道德: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在长期的新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新闻规范和准则,是社会道德对新闻记者这一职业所提出的特殊要求。 新闻传播法:广义的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是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法律。 有罪推定:主要是指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被追诉人,推定其为实际犯罪人。 简答题 1、新闻自由与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 P162 新闻传播活动与保守国家秘密绝不是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新闻自由也从来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世界上的任何国家,保守国家秘密都是新闻自由的底线,这是出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而对新闻传播活动所做的必要限制。在我国,做好新闻保密工作,对于有效地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新闻传播事业蓬勃发展,各类媒体百花齐放,新闻报道面日益扩大,媒体出口限制日益放宽,这些新情况同时给新闻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进一步显示了加强新闻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新闻侵害隐私权、名誉权的构成条件 P220 P47 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构成条件:(1新闻侵害隐私权行为的存在.(2)受害人可以被指认。(3)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出现。(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及于全国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活动的总称,是我国中央立法的首要组成部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及于全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的总称,与全国人大立法共同构成中国国家立法的整体,是我国中央立法的非常重要的方面。 国务院立法,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政府依法制定和变动行政法规、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以及从事其他立法活动的总称。 煽动,是指行为人以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鼓吹煽动,意图使他人接受或相信所煽动的内容或去实行所煽动的分裂国家的行为,而非行为人自己实行,这是煽动分裂国家罪与分裂国家罪的根本区别。 名誉,是社会或他人对公民品德、才干、信誉、功绩、资历和身份等方面评价的总和。 名誉权,就是公民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 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媒介审判主要有2个负面影响:1、亵渎了法治原则。2、造成了新闻媒介的角色错位。 抗辩事由,是指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和请求,提出一切有关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曾格案”,是指1733年曾格创办的《纽约周刊》上发表的文章,抨击了省政府管理者的政策,随后曾格因此被指控犯有煽动性(反政府)的诽谤罪,最后陪审团宣判他无罪。该案件是北美殖民地时期有关法律和出版自由的著名案例,标志着美洲殖民地新闻自由的第一次重要胜利。 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一是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二是“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三是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 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一是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二是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不可滥用。 早在建国之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有关部门就颁发过一系列法律规范性文件,确立了重大政务新闻由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的原则与制度。1949年12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关重要新闻的暂行办法》规定:一切公告及公告性星闻,均有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1982年8月23日,新华社是全国集中统一的新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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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的基础知识 一、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什么是新闻传播法? 广义: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狭义: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的法律。 二、我国新闻法制的渊源 在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与法规、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等。 1、宪法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2、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 3、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与批准的、进行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大部分称“条例”。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者,也属于行政法规之列。 4、行政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其他直属机构根据现行的法律与法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称为规定、命令、指示、规章等。 5、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由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其他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规章是由上述各类行政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 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是言论出版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发表意见、交流实现、抒发感情、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干涉的自由。 出版自由是指公民享有通过以印刷或其他复制手段制成的出版物公开表达和传播意见、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的自由。 新闻自由: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活动中体现。既包括公民有通过报纸和新闻期刊等出版物表到思想见解的权利,也包括公民通过广播电视等出版手段发表意见的权利,还包括公民通过新闻媒介了解国内外大事,获取各种信息,表达并传播各种思想见解,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项政治权利。 六、新闻法制中的法律关系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界定 是指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再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第二章新闻传播与维护国家安全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

课程: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B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庄氏史案: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中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由于他当时是文坛的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御史台,一关就是4个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写的诗的由来和词句中典故的出处。由于宋朝有不杀士大夫的惯例,所以苏轼免于一死,但被贬为黄州团练。 2、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新闻源:即“消息来源”,是指向新闻作品的作者提供新闻素材的单位和个人。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将其分为“主动消息来源”和“被动消息来源”,或称“积极的新闻源”和“消极的新闻源”。所谓“积极或主动的新闻源”,指的是明知或应该预见由其所提供的材料可能被新闻媒体报道而自觉地为作者提供新闻材料的人或单位;所谓“消极或被动的新闻源”是指未明示同意由其提供的材料被新闻媒体报道而不自觉地为作者或新闻媒体提供材料的人或单位。 4、媒介审判:又称为“新闻审判”,意指新闻报道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反对和防止新闻以任何形式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制度的尊严,这一点在国际上是有共识的。但也有人认为,这种情况在我国出现的可能性不太大。 5、有偿新闻:其准确的解释难以做出,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提供有偿的版面或播出时间,刊发各种形式的“含金”报道;第二,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大搞“广告性新闻”或新闻性广告;第三,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便利条件,接受企业提供的种种优厚待遇,甚至向被采访报道的对象索取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特殊待遇。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从侵权的具体内容看,新闻侵权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其中尤以新闻传播侵害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最为多见。(还有其他一些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只要任意答对其中两个就能得分) 2、“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是宪法所规定的我国新闻法制必须遵循的根本方针,其中“二为”方向指的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3、依我国相关的保密法规,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4、清代是我国古代文字狱高发时期,你能举出的典型案例有:南山集案、“名教罪人”案、曾静投书案、查嗣庭“维民所止”案等。(本题只要答对三个就可)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 1、新闻传播法规:(1)广义的新闻传播法规指的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用于调整人们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狭义的新闻传播法指的是专门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一部法律。 2、新闻传播法规的渊源:①宪法、②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类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⑤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⑥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内容 3、新闻传播法制: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将本集团的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通过国家机关制定的调节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与制度的总和。 4、新闻传播法制的类型:(1)以立法形式制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2)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传播案件 5、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特点:(1)新闻法制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新闻传播活动;(2)新闻法制渗透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法律法规中,是一套完整的体系;(3)新闻法对新闻自由的规范比较详尽,保障性内容相对不足;(4)新闻法制与党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关系密切,他律与自律相结合。 6、新闻传播法律关系:新闻传播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7、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新闻传播媒体、记者、编辑等新闻传播从业者、政府、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群体组织) 8、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客体: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物、新闻行为和智力成果) 9、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2)“两个服务”方向原则(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原则 10、新闻传播侵害名誉权:侮辱与诽谤 11、新闻传播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2)行为人传播的内容直接指向受害人(3)行为人传播的内容确有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的事实(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第八讲新闻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第八讲新闻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关乎新闻职业道德的一般理解 1、什么是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职业道德,就是新闻传播(大众传播)业的行业道德。新闻从业者或大众传媒本身,遵循一般的社会公德和本行业的专业标准,对其职业行为进行理性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职业道德由两部分组成: 职业规范,即“应该如何做”的技术性要求 职业道德标准,根据一般的社会公德要求所确定的、“不能做”的道德责任 新闻自律(名词):新闻传播行业道德和规范的成文公约或行业公认的惯例,包括现在非法律的新闻行业自律组织的工作规则和处罚条例。新闻自律从报业扩展到广播电视业之后,称为“公众原则” 瑞典1970年制定的“公众原则”: 报道要准确 报道应给重新参与者留有余地(“重新参与者”在我国叫刑满释放人员,也指犯了错的人。这条是指在报道中不要挖重新参与者的黑历史) 尊重个人隐私权 慎重使用照片和镜头 不对未加审讯的人妄加断语 公布人名时须谨慎小心 国际社会关于新闻职业道德要求(自律)的八条原则: 维护新闻自由,具有独立精神(没有独立精神,就很难做到报道客观公正) 献身正义、人道,为公众利益服务 恪守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公正、平衡等工作标准 为新闻来源保密 不诽谤、侮辱他人 不侵犯普通公民的隐私(公务人员的隐私权相对较少) 拒绝收取馈赠和贿赂,以及其他各种影响客观报道的酬谢 不参与商业和广告活动 体现新闻职业道德的自律文件 国际方面:《国际新闻道德公约》、《记者行为基本原则宣言》、《媒介伦理和自律》 我国:《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新闻自律组织 执行自律的组织: 英国、荷兰、印度:新闻评议会 瑞典:新闻业公正委员会 波兰:记者法庭 美国:新闻公评人制度 职权:监督新闻工作,审理涉及自律范围的申诉,进行仲裁或调解,并予以相应的制裁(这种制裁一般是公开批评,要求当事人或媒介公开道歉、说明,同时承担少量的审理费用 作用:对一个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乃至整个行业的建设都是非常有效的 新闻职业道德在政治与市场之间所处的位置 政治上,传媒是党的喉舌;市场上,传媒是市场竞争的主体;职业上,传媒的职责是监测社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整理 1.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2.邻接权:又叫“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的成果所享用的权利。 3.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基于创作某种作品而享有的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4.名誉权:就是公民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平评价的权利 5.记者证:是新闻机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核发。 6.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7.煽动罪:是指通过演讲、文字乃至广播电视、书画等方式公然散布虚假的信息,以蛊惑人们的反常情绪,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为罪名。 8.诽谤:是指散布虚假事实,无中生有、无事生非,损害他人名誉造成新闻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的后果。 9.两个分开:是指新闻报道活动与经营管理活动分开、新闻采编队伍与经营管理队伍分开。 10.国际公认的三大抗辩事由:内容真实、公正评论、特许权 1.报纸出版秩序方面存在的较为突出的违法、违规现象有哪些? ①擅自改变刊期、随意改变开版或版数、临时增版、增刊、增加“号外”,或是将专版、专刊、临时增版增期转由社外编辑部或个人承包,或是用一个刊号办多份报纸,或是故意把专版、专刊名的字号放大并让其占据报头位置,造成一种假象。 ②擅自出版各种增刊、专刊或者搞“一号多报”。 ③以“周末版”为代表的专版、专刊的刊头字样直接或间接取代报头名称,专刊、专版俨然是一份单独的报纸。 ④直接或变相转让,出卖报刊号或版面的行为。 ⑤未经申请批准就私自编辑出版报刊 ⑥擅自编印非法报刊 2.在我国,有哪些特殊新闻信息须由国家指定的统一部门发布? ①地震等震况和抗震救灾信息由国务院统一发布 ②有关传染病疫情的新闻与信息的发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③核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④气象类消息由国家气象局统一发布 ⑤有关防汛新闻与信息由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 ⑥一切国际新闻均由新华总社统一发布 ⑦重大政务新闻有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1.新闻传播法制与新闻传播法律关系 新闻传播法制定义:新闻传播法制是指新闻传播法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掌握着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将本集团的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通过国家机关指定的调节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与制度的总和。 两大类型:(一)以立法形式制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1)以立法形式制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新闻法) (2)根据具体情况在特殊领域指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同时在《宪法》、《刑法》、《民法》以及其他法律中包含有调整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 (二)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传播案件。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定义:指新闻传播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权力与义务关系。 特点:1.国家意志的体现 2.以法律上的权力和义务为内容3.由国家强制力做保障主体: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1.新闻传播媒体(最重要)。具有法人主体资格 2.记者、编辑等新闻传播从业者。 3.政府、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群众团体 客体: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新闻行为、智力成果三种。 内容: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是指由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义务是指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行为行为的必要性。 2.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 (1)言论出版自由原则(新闻传播自由) 两层内涵:①、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 公民有通过报纸和新闻期刊等出版物表达思想见解的权利;公民通过广播、电视、国际互联网等出版手段即复制手段发表意见;公民通过新闻传播媒介了解国内外大事,获得各种信息表达并传播各种思想见解,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新闻传播学理论前沿》讲座报告二 张铮 在报告一中,笔者主要根据本学期的新闻传播学前沿讲座各讲的重要内容——传媒产业化进程及其现状进行了总结。在一共十五次讲座中,笔者印象最为深刻和感受最为强烈的是2005年3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力丹进行的题为《我国传媒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的讲座。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一直是笔者十分关注的话题,但是一直以来并没有进行系统的调查和研究,陈教授的讲座有翔实的调查数据,也有精辟的理论分析,同时也有对现实的批判和对未来的展望,让我深入地了解了现实也引起了深刻的思索。 陈力丹教授的讲座首先从2004年发表的2003年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状况调查谈起,这个调查针对全国55家传媒进行了调查。此后2003年3月22日,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颁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针对新闻从业人员做出了规范。之所以这个问题引起了这样的重视,陈力丹教授分析了这样的几个原因: 1、体制转型:中国社会长期以来是党政机关的一部分,不是一种社会职业。传媒从业人员给别人一种“错觉”,虽然不是公务人员,但是似乎具有某种“权力”。当传媒在市场经济中的资源和空间不足时,在新闻道德意识弱化和职业规范不明确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上述的那种“权力”寻租的现象,以党政“权力”违法换取广告和发行量。 2、商业利益:市场经济后传媒成为经济利益的单元,这样就有了维护和扩张自身利益的驱动力。市场机制引发了利益、生存、发展之争,引发新闻从业人员行为的多种选择,外部的诱惑越来越多。但是,并非市场经济会带来道德缺失,而是目前的市场还不规范。 3、行业混岗:现实传媒体制内部编辑部与经营部混岗,这是造成“有偿”新闻屡禁不止的原因。编辑部人员不得不利用手中的“报道权”(这本来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来要求所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订阅。特别是拉广告,丰厚的回报对于传媒业人员诱惑大,新闻价值和政治宣传价值会受到利益的诱惑而扭曲。 4、记者岗位聘任违规和人员流动率过高。处在生存焦虑下的传媒和记者,职业意识和责任感下降,记者的生存困境和激烈的竞争带来生存的困境,有些记者甚至没有正式的身份,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下降是必然的。此外,媒体人员的流动性过高,很多记者或者编辑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媒体经过很短暂的培训就上岗,甚至有时候要“来之则战”。因此这必然使得从业人员缺少对岗位的责任感和对职业的珍惜,“能赚一笔是一笔”成为很多从业人的信条。 接下来,陈力丹教授论述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内涵。一是专业(行业)意识,即监督社会环境的责任意识,二是职业规范意识和评价标准,三是专业知识、技能和培训,四是专业资格的认可,五是专业内部的自律,六是专业精神的范例,总之是要将传媒的责任、使命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目前首先要做的是:

我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观

作为一个合格的传媒人,我认为一名媒体工作人员就要在工作中做到适时适势把握政策,多学多干熟练技能,深入生活、关注民众,从多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媒体人,还要有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就是关注民众利益,维护新闻真实,民生大众的利益无小事,挖掘新闻事件背后的真实面目就是媒体人的社会责任。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了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了什么。我十分喜欢这句话,我们在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时候应该做到,新闻要真实、客观、公正;清正廉洁,以正当方式从事本职工作;自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合法权利;提倡公平竞争,加强协作与交流;同情弱者,注意保护少年儿童等易受伤害者。 近年来,我国传媒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媒体职业道德建设的步伐却未能与之同步,媒体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已被推到了风口浪尖这让我想到连续多年评选每年度的十大假新闻。 例如:2010年十大假新闻的之一的——西安市已经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 2010年7月7日《甘肃日报》在新闻报道中向受众传达了“西安市已经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的相关消息,社会舆论哗然而起。两日之后,《甘肃日报》果断发表《重要更正》,对该则新闻报道进行了更正,并向读者致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也对其下达了《警示通知书》。这则消息涉及的是国家政策与社会发展的重大议题,作为一家省级党报,披露如此重大的新闻,没有官方文件,没有权威性的新闻源,仅仅凭一个专家的演讲,而且未经采访核实便仓促见报,是媒体发展中职业理念与工作原则严重失误的体现。这样的虚假新闻的出现,是记者、编辑、校对、审核人员的多重责任。求真务实地报道,传达正确的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新闻工作者工作的基本理念与原则。事后追惩是挽回新闻工作失误的必要措施,但在新闻报道时如果坚持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真实全面的了解事实,全方位的对事件进行采访调查,再向社会受众传达信息,对记者来说,不失为一种更明智的选择。记者在新闻采访中怎样做到负责任的报道是当下新闻界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 首先,利益的驱动是新的社会条件下虚假新闻出现的重要因素。媒介商业化是当下新闻领域发展的重要趋势,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及媒体发展竞争的背景下,新闻记者为了迎合受众的心理需求,报道虚假新闻,从而使得媒体收益显著。作为传媒人,我们应该追求新闻要真实、客观与公正并且要清正廉洁,以正当方式从事本职工作。其次,新闻记者求实精神与责任意识的缺失。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合法权利。也要同情弱者,注意保护少年儿童等易受伤害者,要有人文关怀,要注重当事人和受众的感受。第三,新闻记者的职业素质不足。近年来,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大量新人扩充到记者队伍中来,他们为新闻事业带来生机和活力的同时,缺乏基本常识与专业素质的人员也不乏存在其中。媒体竞争激烈,往往让很多人觉得新闻出彩就是好新闻,忽略了新闻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这也说明要提倡公平竞争加强协作与交流,不要为了所谓的抢头版增销量,就不顾一切,做出一些不公平的事,我们应该公平竞争,也可以加强协作出一些更好的新闻。 我也很喜欢柴静,她是记者出生一步一步才坐上现在的主播台,我记得她说过:“记者这个工种,干什么活之前不必要宣扬,更不会挟以自重。大家的关切与期望我是知道的,但不用相信这类的话,《大公报》总编辑张季鸾曾说过,大时代中的中国记者,下笔切忌嬉笑怒骂,要出自公心与诚意。所以,我们做这个工作,报道事情不论大小,不求轰动,但愿事事能践行这一条,才算是配得上自己期望的世界。”是的,报道事情不论大小,不求轰动,记得柴静的汶川大地震报道,进入灾区去做深度报道,从她的身上我看见了人文关怀,看见了感情至深。关于柴静“调查动车”事件,不管是真是假我都觉得如果我作为一个记者,也希望能靠自己的力量报道出这些事件的真相,公众也有知情权,我们需要去做的事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报道,澄清事情原样。 2008年5月14日中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主持人赵普在直播新闻时,忍不住潸然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300477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学大纲RegulationandProfessionalEthicsofJournalism 执笔人:吴倩 编写人员:吴倩 审核人:田萱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学大纲

[注:以上表格字体均为五号宋体,表格中所要填写的内容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五号楷体]

[注:以上表格字体均为五号宋体,表格中所要填写的内容均为五号楷体] [理论教学内容与要求]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的基础知识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掌握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和主要内容,对新闻法制有整体上的认识。 [重点难点]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教学时数]2 [教学内容] 第一节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及核心问题 一、法与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二、新闻法制与其他规范 三、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 1.依法保障言论出版自由 2.依法限制滥用言论出版自由 3.新闻界本身的自律 第二节新闻法制中的法律关系 一、新闻法律关系及其特点 二、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 四、新闻法律关系的内容和类型 [练习题] 1.什么是新闻法制?其特点是什么? 2.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3.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二章新闻法的历史发展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英美法系新闻法,大陆法系新闻法,掌握新闻法 产生的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新闻法有宏观上的认识,并能够理清中国的新闻法制的历史发展。 [重点难点]英美法系新闻法及大陆法系新闻法,旧中国新闻法及社会主义新闻法的历史发展。 [教学时数]4 [教学内容] 第一节新闻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经济条件 二、思想条件 三、政治条件 第二节国外新闻法的历史发展 一、英美法系国家新闻法的历史发展 二、大陆法系国家新闻法的历史发展 三、电视字幕与声画搭配 第三节我国新闻法的历史发展 一、旧中国新闻法的历史发展 二、社会主义中国新闻法的历史发展 [练习题] 1.试述“曾格案”在美国新闻法发展中的意义。 2.简述清末新闻法的历史进步性 3.如何加强我国当前的新闻法制建设 第三章新闻传播与行政管理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掌握新闻媒体的创办过程,了解新闻媒体从事经营活动的规范以及对它的行政监管。 [重点难点]新闻媒介日常运作秩序的行政监管,新闻媒介经营活动的规范。[教学时数]2 [教学内容] 第一节新闻媒体的创建 一、批准登记制 二、境外媒体派出机构与记者的管理 第二节新闻媒介日常运作秩序的行政监管 一、出版与刊播秩序监管 二、广播电视传输设备管理 三、新闻媒介经营活动的规范 1.媒介产权国有原则 2.新闻机构及媒介常规经营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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