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盐与亚硝酸盐的危害

硝酸盐与亚硝酸盐的危害

硝酸盐(N03)与亚硝酸盐(N02)分别是硝酸(HN03)和亚硝酸(HN02)的酸根,它们作为环境污染物而

广泛地存在于自然界中,尤其是在气态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中以及动植物体与食品内。

环境中硝酸盐与亚硝酸盐的污染来源很多,如: 1.人工化肥:有硝酸铵、硝酸钙、硝酸钾、硝酸钠和尿素

等;2.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与人畜粪便,据测试 1 升生活污水在自然降解过程中,可产生110毫克硝酸盐;1 公

斤垃圾粪便堆肥在自然条件下经淋滤分解后,可产生492 毫克硝酸盐;3.食品、燃料、炼油等工厂排出大量的

含氨废弃物,经过生物、化学转换后均形成硝酸盐进入环境中; 4.汽车、火车、轮船、飞机、锅炉、民用炉等

燃烧石油类燃料、煤炭、天然气,可产生大量氮氧化物,平均燃烧 1 吨煤、1 千升油和1 万立方米天然气可分

别产生二氧化氮气体9、13 与63 公斤,这些二氧化氮气体经降水淋溶后可形成硝酸盐降落到地面和水体中; 5. 食品防腐与保鲜:硝酸盐与亚硝酸盐被广泛用在肉品和鱼的防腐和保存上,以使肉制品呈现红色和香味,在每公斤肉食品中加入亚硝酸盐(一般为亚硝酸钠) 5 毫克以下,在一定时间内肉色观感良好;加入20 毫克以上,

可呈现商业上需要的稳定色彩;加入50 毫克则有特殊气味。

环境中化肥施用、污水灌溉、垃圾粪便、工业含氮废弃物、燃料燃烧排放的含氮废气等在自然条件下,经降水淋溶分解

后形成硝酸盐,流入河、湖并渗入地下,从而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硝酸盐污染。如污水下渗、污灌和滥施化肥可使地下水硝酸盐含量由数毫克/升剧增至400 毫克/升以上(国家生活饮用水硝酸盐含量卫生标准小于88.6 毫克/升,以氮计小于20 毫克/升);滥施化肥、污灌、用硝酸盐污染的水源灌溉也使农作物吸收了大量的硝酸盐类,如过分施肥所产的菠菜中

每公斤干重可含亚硝酸盐达3600 毫克。还有腌制的渍酸菜、经

过长途运输和长期贮存的蔬菜以及隔夜的熟蔬菜不仅硝酸盐含量大量增加,而且在硝酸盐还原菌的作用下,硝酸盐被还原为亚硝酸盐。

上述含有大量硝酸盐与亚硝酸盐的饮水、蔬菜、粮食、鱼、肉制品、渍酸菜、隔夜炒菜等经人食用后,大量亚硝酸盐可

使人直接中毒,而且硝酸盐在人体内也可被还原为亚硝酸盐。亚硝酸盐与人体血液作用,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从而使血液失去携氧功能,使人缺氧中毒,轻者头昏、心悸、呕吐、口唇青紫,重者神志不清、抽搐、呼吸急促,抢救不及时可危及生命。不仅如此,亚硝酸盐在人体内外与仲胺类作用形成亚硝胺类,它在人体内达到一定剂量时是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了防止硝酸盐与亚硝酸盐的危害,除了要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禁止使用污水灌溉、实行污水、垃圾与粪便无害化处理等环保措施以保护地表水与地下水源不遭受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污染外,还应尽量少吃腌制、熏制、腊制的鱼、肉类、香肠、腊肉、火腿、罐头食品、渍酸菜、盐腌不久的菜;不买存放过久、隔日或发蔫的蔬菜;当日买的菜当日吃完;不吃隔夜的熟蔬菜;不可将剩饭菜长久存放;不可将工业用亚硝酸盐(如亚硝酸钠)当做食盐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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