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保健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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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保健服务手册

附件1

早产儿保健服务指南

(讨论稿)

第一部分出院后早产儿治理

一、出院前告知

早产儿母亲出院前由经治医护人员与家长谈话,发放早产儿保健的健康教育材料,告知早产儿的风险、随访的重要性及随访的相关内容,指导并督促家长定期带早产儿同意随访。

二、出院后专案治理

早产儿出院后依照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具体情况,安排NICU/新生儿科大夫和/或儿童保健大夫负责制定随访打算并定期随访。在第一次随访时对早产儿建立专案,实行专案治理。

(一)随访频率

乡级(社区)在早产儿出院后7天内至少做一次家庭访视。在早产儿6个月内每月随访一次,7-12个月每3个月随访一次,1岁后每半年随访一次。建议每次随访在相应矫正月龄±1周内完成。依照早产儿健康情况可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本指南按照矫正月龄提出各月龄段的保健要求。在随访时可依照早产儿实际月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矫正月龄:

矫正月龄的计算方法:矫正月龄=实际月龄—{(40—孕

周)/4}

(二)随访流程

1.采集病史:首次随访时了解家庭差不多情况,并依照出院

诊断书(或询问)了解母婴健康情况,将结果记录在《早产儿专案治理记录表》的“家庭差不多情况表”和“母婴健康情况表”中。每次随访时询问两次随访间喂养、护理、发育训练及早产儿健康情况等。

2.全身检查

(1)一般检查:每次随访时对早产儿进行全身检查。

(2)专项检查

1)听力筛查:建议使用筛查型耳声发射仪和/或自动听性脑

干诱发电位或便携式听觉评估仪(6个月后)等筛查工具,在矫正月龄6、12、24月龄时由通过培训的人员分不进行1次听力筛查。

2)眼底病变筛查:

●筛查对象:出生体重<2000g的早产儿;对发生严峻合并症、长时刻高浓度吸氧者重点筛查;关于患有严峻疾病的早产儿筛查范围可适当扩大。

●筛查时刻: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开始,随诊直至异常血管消退或进展成3期及以上予以手术治疗。

●筛查方法:用间接眼底镜或眼底数码相机检查眼底。

●筛查人员:由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筛查的指定

医院或科室进行首次筛查,依照第一次检查结果决定随访及治疗方案,随访工作应由新生儿医师与眼科医师共同合作。

3)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在矫正月龄9、12、18、24月龄时由专业人员进行。早期发觉斜视、近视等常见异常及时转眼科治疗。

4)实验室检查:在矫正月龄1、3、6、12、24月龄时分不进

行1次血常规检测,依照情况酌情增加检测次数。

5)膳食分析:在矫正月龄9、12、18、24月龄时进行膳食分析,重点为体格生长不良儿。

6)其他检查:依照早产儿具体情况选择检查项目。关于新生儿期有并发症的早产儿,依照病情定期做相应的检查(头颅B超、核磁、CT、脑电图等),监测病情变化。

3.生长监测与评价

(1)测量:身长、体重、头围;

(2)记录:将测量结果记录在《早产儿专案治理记录表》的早产儿体格生长测量结果表中;

(3)计算、比较增长值:计算两次测量间的增长值并与参考标准的平均值进行比较;

(4)绘制曲线图:将测量值点画在《早产儿专案治理记录表》的附件1中相应的生长曲线图上;

(5)评价生长趋势:确定生长指标的百分位数范围,与临近百分位曲线相比确定生长曲线趋势(升高、低偏、变平或下降),评价身长、体重、头围间增长趋势是否同步;

(6)发觉问题:依照6个月内乳类喂养和/或辅食添加情况,结合生长监测结果和/或血红蛋白测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原则上2岁以内均使用矫正月龄进行体格生长评估和记录。但当给家长解释评估结果时,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当早产儿生长水平赶上足月儿水平常(正常范围通常为P25百分位及以上)可用实际月龄进行评价后向家长解释评估结果。

4.神经心理行为发育评估

(1)20项神经运动检查:在早产儿矫正月龄1、3、6、9个月时进行评价。

(2)发育筛查:在早产儿矫正月龄3、9、18个月时利用丹佛发育筛查量表进行评价。

(3)心理行为发育测查:在早产儿矫正月龄6、12、24个月时,利用贝利婴幼儿进展量表进行评价。

(4)语言发育筛查:在早产儿矫正月龄24个月时利用汉语沟通进展量表(PCDI-短表)进行评价。

原则上2岁以内均使用矫正月龄进行评估和记录。但当给家长解释评估结果时,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当早产儿发育水平达到足月儿正常范围时,可用实际月龄进行评价后向家长解释评估结果。

5.解释随访结果与指导

(1)将评估结果和指导意见填写在《早产儿专案治理记录表》上,并将早产儿要紧问题和保健指导填写在由家长保存的《早产儿保健手册》上;

(2)向家长解释此次随访的评估结果;

(3)下个时期的喂养指导:依照生长监测及营养评价结果,结合喂养史,指导家长科学喂养。

(4)下个时期的发育促进指导:了解两次随访间神经心理行

为发育促进(以下简称发育促进)方法实施情况,依照神经运动和/或神经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指导;

依照早产儿矫正月龄将发育促进的相关内容教给家长,由父母或其他要紧养育人在家中对早产儿进行认知、语言、运动、情绪、

社会交往及生活能力等方面的促进。

6.可疑及异常的处理

(1)对生理方面(包括体格生长)的可疑或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2)关于出现中枢性运动功能障碍、肌张力异常、姿势异常和姿势反应异常、异常神经反射等可疑异常情况的早产儿,以及神经心理行为评估异常的早产儿及时转诊到神经科、康复科、同级专科机构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转诊早产儿的治疗或康复情况应进行定期追踪,并将结果记录在随访记录表中。关于无明确诊断的早产儿,由专业机构或本机构通过规范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个体化干预。

(3)对转诊早产儿的诊断、治疗或康复情况应定期进行追踪,并将结果记录在《早产儿专案治理记录表》中。

7.将随访结果和指导意见记录在《早产儿专案治理记录表》上,预约下次随访日期。

三、要紧随访设备及使用方法

1.体重

(1)体重计:可用婴儿秤、杠杆秤或电子秤等。测量工具应定期通过专业机构检验合格,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测量前预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秤零点。儿童脱去外衣、鞋、帽,排空大小便,婴儿去掉尿布。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让儿童仅穿单衣裤,准确称量并除去衣服重量。

(3)测量方法:婴儿取卧位,1岁以上儿童可坐位或站立,儿童不要接触其它物体。使用杠杆式体重秤进行测量时,放置的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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