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申请表

南宁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申请表
南宁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申请表

南墙退字[ ]第号南宁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申请表

建设单位(章): 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街道和德村一组

项目名称: 和德村一组三产综合楼1#2#3#楼

项目地址: 南宁高新区高新大道西段20号

申报日期: 年月日

制表单位:南宁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填表说明

建设单位和个人办理墙改基金核退,应在墙体抹灰前(如为复合保温隔热墙体,还应在复合保温隔热墙体完工后),向当地所在墙改办提出验核申请,并填写《南宁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申请表》。在办理墙改专项基金核退时应附以下材料:

1、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缴专用凭证(原件与复印件);

2、施工单位购买新型墙体材料的供货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新型墙体材料发票(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4、购买隔热保温墙体材料发票(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5、《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6、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该项目的隔热保温材料进场的热工性能检验报告(见证复验);

7、审计后的建设工程预算书或投标书(土建部分)(原件与复印件);

8

9、建设单位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证明(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注: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完毕后,原件退回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一览表

1、建筑类型:公建、居住;

2、结构类型:砖混、框架、框剪、剪力墙、筒体、钢结构、其它;

3、保温型式:砌块自保温、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复合保温。

南宁市建筑工程墙体材料使用现场查验记录表

说明:该表由墙改办查验人员现场填写、参验人员签名、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南宁市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施工查验记录表

墙改专项基金核退审批表

注:该表由墙改办核定填写。

深圳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房地产权利证已核发的需提 .预购房地产抵押转现楼办证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办证的见书 .遗失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的,应提交买卖合同复印加开发商或公证处核对和刊有遗失声明的报刊及具结书 .福利房、微利房的提交住宅局房改办的批或与住宅局订的福利房、微利房买卖合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三级市场房地产转移登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身份证同土地使用权初始登 《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原 .有关房地产转移的证明文件 (1房地产买卖合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卖合(2强制性转移、拍卖的房地产过户应提交的文件 ①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拍卖款证原;②人民法院依法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3房地产赠与的应提供:赠与公证书及公证的亲属关系证书 (4继承的应提交:继承权公证书 (5房地产交换应提交:公证的换房协议原 (6房地产调拨的,提交有关房地产调拨文件 (7合并、入股:提交有关合并、入股协议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准文件.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转移时按规定需补地价的,提交付清地价款证明书 .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房地产转移登记的一般规 (一)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制房地产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 .以房地产作为出资与他人成立法人企业的 .收购或者合并企业时,房地产转移为新的权利人所有的 .以房地产抵债的 .国有企业之间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 填写说 .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方便阅读 .申请人的名称请按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批准文件上登记的称填写.有关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务请真实准确,以免无法及时系,造成不必要的延误 .请认真选择和填写申请表的有关事项,以便规划国土部门时、准确地进行审理 .本表所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注明复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备核 .若有疑问,请向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咨询

大连市财政局-墙改基金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财非[2007]668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和《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综[2003]297号)规定,我们制定了《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综字[2003]297号)及相关行政法规,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条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财政部门是专项基金的征收主体,财政部门可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墙体材料革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墙改管理部门)征收,或者经财政部门同意,由墙改管理部门再委托其他部门、单位征收。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专项基金的征收工作由市建筑节能管理处负责。 其它各区、市、县对各自行政区域内专项基金征收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墙改管理部门确定。 第四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总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预缴专项基金。 竣工验收前按照实际建筑面积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及建筑节能效果,确定具体专项基金缴费金额,实行多退少补。按实际缴纳的专项基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填报《大连市墙改专项基金预交回执单》(见附表1)。经墙改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标准预缴专项基金。 在主体工程完工,墙面未装饰前,建设单位应填报《大连市建筑工程墙体(保温)材料使用及建筑节能情况中期核验表》(见附表2),并申请墙改管理部门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和建筑节能施工情况进行核定(以下简称中期核验)。 第六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按下列情况进行专项基金结算。 建筑工程(包括基础、临建、围墙等)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100%返退结算预缴的专项基金。使用限制使用的墙体材料的,新型墙体材料用量在60%以上的,按照新型墙体材料实际用量50%返退额预缴的专项基金。 有下列情况的建筑工程不予返退专项基金: 1、使用禁止使用的墙体材料; 2、新型墙体材料用量在60%以下的; 3、竣工工程未经建筑节能核验或末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

退抵税申请表

退抵税申请表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退(抵)税申请表

2.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3.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填表说明: 一、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姓名。 二、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三、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四、联系人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六、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七、申请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或“误收退税”。 八、原完税情况: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九、申请退税金额:填写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十、退税申请理由:简要概述申请退(抵)税的理由。如果本次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需在此说明,并须另行提交资料,经税务机关登记确认。 十一、受理情况:填写核对接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资料的情况。 十二、退还方式:退还方式可以单选或多选。对于有欠税的纳税人,一般情况应选择“抵扣欠税”。对于选择“抵扣欠税”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取消该选择,将全部申请退税的金额,以“退库”方式办理。 十三、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或“误收退税”。 十四、退税发起方式:税务机关依据具体情况,选择“纳税人自行申请”或“税务机关发现并通知”。 十五、退(抵)税金额:填写税务机关核准后的退(抵)税总额,应小于等于纳税人申请退税金额。

南京市住建委 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京市住建委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返退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发改局(墙改办)、各区财政局、各开发园区及板块平台:为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工作,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实施细则

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08年11月18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贸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08?43号)、《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法》(2007年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0年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制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项基金遵循先缴后退的原则,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设单位均应依法足额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除国务院和财政部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国家规定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不得减征、免征、缓征专项基金。 第三条凡在市本级报建的项目其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管理工作由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南京市建筑材料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凡在自主征收专项基金的行政区(含开发园区和市级板块平台)报建的项目,其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管理工作由所在行政区墙材管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现场查验及返退工作实行建设单位申报制,建设单位应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样表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样表 收件编号 收件人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日期 申请登记事由 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 抵押权 地役权 其他 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 其他 申请人情况 登记申请人 权利人姓名(名称)张三、李四(买方) 证件类型身份证 联系电话139XXXX0709 证件号码 430382************ 43038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登记申请人 义务人姓名(名称)赵六(卖方) 证件类型身份证 联系电话139XXXX0101 证件号码43038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139XXXX0000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不动产情况 坐落韶山市 X X 路 X X 小区 X X 栋 X X X 室不动产单元号430382002001GB00025F00280016 不动产类型土地/房屋面积100M2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SXXXXXXXX用途商业/住宅构筑物类型林种 四至墙界权属东:共墙南:共墙西:共墙北:共墙建成时间XXXX年XX月

抵押情况 抵押部位抵押面积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地役权情况 需役地坐落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登记原因 因申请办理的登记。 申请证书版式√单一版□集成版申请分别持证□是√否 备注 共有情况:按份共有张三50% 李四50%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到窗口受理处签名)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经办人日期

墙改专项基金收费规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建设厅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3〕7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建设厅拟定的《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节约土地和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进一步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促进我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66号)、《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59号)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专门用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应用节能建筑

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就地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先收后支,专款专用。 第三条各级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财政、审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6元的标准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未按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建设行政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批准开工建设。 第五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行分级征收,省(部)属单位的建设工程,由省墙改办负责征收,委托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区墙改办代收;市、县、区的建设工程,分别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县、区墙改办负责征收。 第六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行依法征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改变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办理减、免、缓征事宜。 第七条各级墙改办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时,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专用票据》(以下简称《专用票据》),缴款单位持墙改办开具的《专用票据》到当地商业银行国库经收处缴纳基金款项,由国库经收处将所收款项划往当地国库。各级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对国库经收处提交的《专用票据》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比例及时办理划分报解及入库手续。 第八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入国库,填列“基金预算收入”科目第80类“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第8019款“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财政部门拨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填列“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第80类“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第8019款“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项目变更申请书模板

项目变更申请书模板 项目变更申请书1 __县国土局: 杰兴镇雷鸣村20__年被列入土地整理项目,经过公开招投标,由四川恒峰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在县国土资源局、镇村干部共同努力下,当地群众积极支持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部分设计与实际地形不符,为了使土地整理项目发挥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群众的强烈要求,镇人民政府拟对雷鸣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变更: 一、田间道路 (一)田间道路由原来的200米增加到352米; (二)田间道路由原来的593.7米增加到743.7米; (三)田间道路由原来的132.2米增加到202.2米; (四)田间道路由原来的142.8米增加到367.8米; (五)田间道路由原来的261.7米增加到611.7米; (六)田间道路由原来的443.6米增加到513.6米; (七)田间道路由原来的246.5米增加到442.5米;

(八)田间道路由原来的734.7米增加到936.7米; (九)田间道路由原来的243.7米增加到293.7米; (十)村委会旁边新增田间道路265米; (十一)社新增田间道路100米; (十二)社新增田间道路150米; (十三)社新增田间道路200米。 以上总计增加田间道路长度2180米,宽度为3米,预算共需资金651102.90元。 二、田间道路增长段350米新增为框架网形式护坡,预算增加金额29405.60元。 以上两项合计共需增加资金680508.5元。 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 二○__年七月二十二日 项目变更申请书2 【项目申请报告内涵】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项目申请报告是针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核准制而规定的一个文体,凡是申请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思路】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轮胎更换项目申请报告价值体现】 《轮胎更换项目申请报告》基于国家宏观政策规划、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分析项目设立的政策背景,根据主要工艺和装置的技术资料拟定项目技术方案,根据项目涉及资源情况拟定资源利用方案,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及国家、地方环保法规拟定环保方案,根据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作出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意见,是专门针对轮胎更换项目编制的专业申报文件,该报告的核心价值是: ——作为项目主审机构批复项目执行的依据; ——作为项目后期开展编制其他论证文件的依据; ——作为企业执行项目后期工作的依据。

退抵税申请表(国税2019年第20号)

附件 退(抵)税申请表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退(抵)税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办理汇算结算、误收税款退税、留抵退税。 二、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三、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四、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名称。如申请留抵退税,应填写纳税人名称。 五、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申请留抵退税,应选择“纳税人”。 六、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八、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九、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十、申请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误收退税”或“留抵退税”。 十一、原完税情况: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信息。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

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十二、申请退税金额: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的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十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十四、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的起止时间:填写纳税人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起止时间。 十五、本期已申报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填写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本期申请退还的免抵退税额。 十六、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写纳税人对应属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后一次性转

杭州市关于加强墙改专项基金退返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墙改专项基金返退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省经信委《关于加快我省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意见》(浙经信资源[2009]424号)等省市新墙材的产业政策,更好地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对推进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和建设节能建筑工作中的调节作用,促进我市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保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统一规范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管理的具体操作,提出如下规定: 一、建设工程按规定缴纳专项基金预收款后,在主体工程竣工后根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使用量返退专项基金。 二、专项基金预收款返退范围: 1. 在建设工程中全部使用非烧结类新墙材和使用全部杭州市新墙材示范企业生产的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的,专项基金预收款予以全额返退; 2. 建设工程(含基础部分)使用获《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的非粘土新墙材,按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使用量实际比例退还,对其中使用获《认定证书》的烧结多孔砖(指矩形孔或矩形条孔)、烧结空心砖按实际使用比例的50%退还。 三、专项基金预收款在下列情况下不予返退: 1 .使用未获得《认定证书》的产品; 2. 在主体工程完工粉刷前或中间结构验收时未申请验收的; 3. 使用的新墙材无产品标识的; 4. 使用未经《进杭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备案》的; 5. 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禁用、淘汰的墙体材料产品的; 6. 在办理结算手续时,发现有以骗取专项基金返退款为目的的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建设单位应在主体工程完工未粉刷前向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验收,以便核查工程所使用墙体材料的具体情况。 五、建设单位应在墙体现场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墙改专项基金返退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1.《杭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款表》复印件; 2. 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用票据(预收)复印件; 3. 现场验收记录; 4. 本工程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销售发票(墙材生产厂家开据的); 5.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6. 本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墙体材料《进杭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备案表》; 7. 工程招投标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或有资质审计单位出具的工程决算书; 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完备资料后,应在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办理专项基金结算手续,多退少补。 六、执行的时间: 2010 年8 月1 日起,全市缴纳墙改专项基金的建筑工程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杭州市退还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申请表 : https://www.360docs.net/doc/eb4515452.html,/down/html/?28.html 杭州市建筑工程项目墙体验收申请表:https://www.360docs.net/doc/eb4515452.html,/down/html/?30.html 联系电话:85085243 杭州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 二 O一O 年六月二十六日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A07113《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分类索引】 业务域 征收 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61号 【表单】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备注: 1、本表适用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 2、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3、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表单说明】 1、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姓名; 2、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3、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4、联系人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5、纳税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6、纳税别识别号:填写税务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7、原完税情况: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8、申请退税金额:填写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9、退税政策依据:填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即政策文件名称、文号、适用政策条款等内容,另外如果纳税人本次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申请人需在此注明,并须另行提交资料,经税务机关登记确认; 10、受理情况:填写核对接收纳税人资料的情况。 11、核实情况: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减免性质名称及代

码,分别填写应退(抵)税金额。一个税种、品目,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可以对应多个减免性质名称及代码,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为税务机关统一发布,用于减免税核算与日常管理的标准代码及名称,核实确认的每张税票合计的应退(抵)税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中对应税票实缴金额合计,应退(抵)税金额合计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12、退还方式:退还方式可以单选或多选,对于有欠税的纳税人,一般情况应选择“抵扣欠”,对于选择“抵扣欠税”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取消该选择,将全部申请退税的金额,以“退库”方式办理。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武汉市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程序及申请表

如何返退墙改专项基金? 依据: 一、《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37号); 二、《关于墙改专项用费征收、返退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墙改办字[2001]5号文); 三、《关于发展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若干意见》(武建建办字[2003]74号文)。 工作程序: 一、退申请,建设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二)专项基金缴纳收据; (三)墙体材料验收单; (四)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 二、受理,审查资料。 三、办领导批准。 四、回告建设单位。 五、办理返退手续。 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内 责任部门:武汉市墙改办监督管理科 责任岗位:墙改基金管理员 办事地点: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5楼 联系电话:电话:85800759

武汉市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 建设单位(章): 项目名称: 申报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 全称单位负责人 帐号联系人 开户银行电话邮编 缴款收据编号单位地址 缴款日期建筑面积(m2)结构层次 缴纳专项基金金额(元)建筑工程决算总额(元)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工程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 序号 建设单位申报数市、区(县)墙改部门审核数墙体材料名称墙体材料用量(m3)墙体材料名称墙体材料用量(m3) 合计

审核人: 建设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总量新型墙体材 料使用量 占使用总量 的比例(%) 申请返退专项基金金额(大写) 市墙改办核定填写 墙体材料 品种 墙体材料名称 墙体材料 使用总量砌体板材 用量 比例(%) 缴纳专项基金金额(元)返退专项基金(元) 返退专项基金金额(大写) 审核意见: 主任:主管:复核:经办:墙改办:(章) 交审附件:份审核日期:年月日注:填表之前请先看返退程序,用钢笔填写。

退抵税申请表

A07112 退(抵)税申请表 备注: 1、本表适用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汇算结算、误收税款退税和减免退税。 2、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3、本表一式三联,国库一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一联.

【表单说明】 1、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姓名; 2、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3、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4、联系人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5、纳税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6、纳税别识别号:填写税务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7、申请退税类型:选择“算结算退税”、“误收退税”和“减免退税”。 8、原完税和申请情况: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和申请退税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9、申请退税金额:填写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10、退税申请理由:简要概述申请退(抵)税的理由,如果本次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需在此说明,并须另行提交资料,经税务机关登记确认; 11、受理情况:填写核对接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资料的情况。 12、退还方式:退还方式可以单选或多选,对于有欠税的纳税人,一般情况应选择“抵扣欠税”,对于选择“抵扣欠税”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取消该选择,将全部申请退税的金额,以“退库”方式办理。 13、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误收退税”和“减免退税”; 14、退税发起方式:税务机关依据具体情况,选择“纳税人自行申请”或“税务机关发现并通知”; 15、退(抵)税金额:填写税务机关核准后的退(抵)税总额,应小于等于纳税人申请退税金额

郑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细则

郑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细则 一、返退程序: 建设单位申请墙体验收→郑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墙改办)墙体验收→建设单位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市建委行政审批中心专项基金返退审核→市财政局办理结算 二、返退步骤 (一)申请墙体验收 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且未进行墙面隐蔽处理30日内,向市节能墙改办书面申请墙体验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进展情况、结构形式、建筑面积、交费日期、交费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交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所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确认书复印件(加盖所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公章); 4、所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所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公章);

5、本工程所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发票复印件(加盖所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公章); 6、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原件及《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二)墙体现场验收 市节能墙改办收到建设单位(含个人)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该项建设工程进行墙体现场验收,填写《新型墙体材料现场核查表》(附件1)。 郑州市节能墙改办墙材科:淮河西路39号市建委七楼707房间。电话: (三)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后,持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等资料到郑州市节能墙改办706房间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表》(附件2)。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 (2)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4)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监督和执法部门对节能专- 2 -

退(抵)税申请表

退(抵)税申请表

备注:1. 本表适用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 2. 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3.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填表说明: 一、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姓名。 二、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三、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四、联系人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六、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七、申请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或“误收退税”。 八、原完税情况: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九、申请退税金额:填写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十、退税申请理由:简要概述申请退(抵)税的理由。如果本次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需在此说明,并须另行提交资料,经税务机关登记确认。 十一、受理情况:填写核对接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资料的情况。 十二、退还方式:退还方式可以单选或多选。对于有欠税的纳税人,一般情况应选择“抵扣欠税”。对于选择“抵扣欠税”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取消该选择,将全部申请退税的金额,以“退库”方式办理。 十三、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或“误收退税”。 十四、退税发起方式:税务机关依据具体情况,选择“纳税人自行申请”或“税务机关发现并通知”。 十五、退(抵)税金额:填写税务机关核准后的退(抵)税总额,应小于等于纳税人申请退税金额。

贵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还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返还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贵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还暂行规定》已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财政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贵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 基金征收、返还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6〕27号)和《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黔财综〔2009〕79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统称专项基金)的征收和返还。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预缴专项资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实后预收并开具《贵阳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第四条建设单位预缴专项基金后,应填写《贵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登记备案表》(附后)并送墙革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未成立墙革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的,可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行职责。下同),作为专项基金首次返还和结算的依据。 第五条贵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属及云岩、南明、小河、花溪、白云、乌当区、金阳新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项目专项基金进行征收和返还。三县一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在县(市)项目征收的专项基金进行征收和返还。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收取建设单位专项资金的同时,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缴款人专项基金核返、结算程序。 第六条专项基金按照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10元的

退抵税申请表2018最新

退(抵)税申请表 申请人名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申请退税类型汇算结算退税□误收退税□开户银行行号105653019002 原完税情况 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增值税设计服务3201707190000 合计(小写) 申请退税金额人民币(大写) 退税申请理由由于购货方财务规定,不允许代领报酬,所以拒收贵局代开05767620发票,特申请作废本联发票并申请退税。 经办人:法定代表人:(公章) 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 理 情 况受理人:年月日 核实部门意见: 退还方式:退库□抵扣欠税□ 退税类型:汇算结算退税□误收退税 退税发起方式:纳税人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发现并通知□退(抵)税金额: 经办人:负责人: 年月日税务机关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公章) 备注:1. 本表适用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 2. 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3.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全称。 二、申请单位(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三、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四、联系人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五、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全称 六、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七、原完税情况: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八、申请退税金额:填写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九、退税政策依据:填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即政策文件名称、文号、适用政策条款等内容。另外如果纳税人本次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申请人需在此注明,并须另行提交资料,经税务机关登记确认。 十、受理情况:填写核对接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资料的情况。 十一、核实情况: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减免性质名称及代码,分别填写应退(抵)税金额。一个税种、品目、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可以对应多个减免性质名称及代码。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为税务机关统一发布,用于减免税核算与日常管理的标准代码及名称。核实确认的每张税票合计的应退(抵)税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中对应税票实缴金额合计,应退(抵)税金额合计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十二、退还方式:退还方式可以单选或多选。对于有欠税的纳税人,一般情况应选择“抵扣欠税”。对于选择“抵扣欠税”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取消该选择,将全部申请退税的金额,以“退库”方式办理。 十三、原完税情况中品目名称和预算科目项目可咨询税务所。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返规定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返 事项内容一、申请办理退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款项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未超过30天;2、在建筑工程基础完工回填土前和主体工程完工抹灰前建设单位已向项目报建属地质监部门提出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验收申请并已完成现场验收;3、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使用量实际比例不低于60%;4、执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验收的质监部门已在退款申请表上签署核验意见;5、申请退款单位是原缴款单位。二、重要提示1、一次性备齐有关新型墙体材料的购买发票及复印件;2、新型墙体材料购买发票上应注明新型墙体材料的种类、尺寸规格、数量和所使用工程名称。 法律依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条件 下列情况不予办理专项基金还退 1、逾期未申请还退专项基金的; 2、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未达到60%的; 3、建筑工程基础完工已回填土或主体工程完工已抹灰而难于查验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的; 4、使用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型墙体材料的; 5、使用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墙体材料的; 6、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或未通过建筑节能工程分部验收的。在办理返退手续时,发现有以骗取专项基金返退款为目的弄虚作假行为的。 申请材料 1、包含市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意见的《深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深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款申请表》一式四份,在窗口领取,也可在网上下载; 2、《深圳市建设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表》(蒋武有)(在窗口领取,也可在网上下载,主要由监理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填写); 3、包含项目竣工面积、结构类型信息的主体工程验收备案报告资料; 4、工程投标预算书中涉及基础和墙体部分的内容(验原件,留复印件); 5、缴款收据,核原件留复印件; 6、购买新型墙体材料的发票,核原件留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表格深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深圳市建设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表 申请受理机关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原特区内各区住建局报建的建筑工程,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申请办理;在宝安区建设局、龙岗区住建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报建的建筑工程,到其项目报建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退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款项,其中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资料递交到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业务办理中心窗口,咨询、投诉电话:83788067、83788939 。 决定机关市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龙岗区住建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 程序1、建设单位在基础完工回填土前和墙体未抹灰前预约质监部门验收墙材使用情况,并由质监部门拍摄录像;2、原缴款单位向原征收机关(其中市属项目及原特区内各区属项目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窗口)递交有关申报材料;3、15个工作日后,退款申请单位到原征收机关(其中市属项目及特区内各区属项目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综合组)领取同意退款审批意见并办理退款手续。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doc资料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附件 退(抵)税申请表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退(抵)税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办理汇算结算、误收税款退税、留抵退税。 二、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三、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四、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名称。如申请留抵退税,应填写纳税人名称。 五、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申请留抵退税,应选择“纳税人”。 六、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八、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九、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十、申请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误收退税”或“留抵退税”。 十一、原完税情况: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信息。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

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十二、申请退税金额: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的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十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十四、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的起止时间:填写纳税人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起止时间。 十五、本期已申报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填写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本期申请退还的免抵退税额。 十六、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写纳税人对应属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

《退抵税申请表》

《退(抵)税申请表》 备注: 1、本表适用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 2、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3、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表单说明 1、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姓名; 2、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3、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4、联系人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5、纳税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6、纳税别识别号:填写税务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7、申请退税类型:选择“算结算退税”或“误收退税”; 8、原完税情况: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9、申请退税金额:填写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10、退税申请理由:简要概述申请退(抵)税的理由,如果本次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需在此说明,并须另行提交资料,经税务机关登记确认; 11、受理情况:填写核对接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资料的情况。 12、退还方式:退还方式可以单选或多选,对于有欠税的纳税人,一般情况应选择“抵扣欠税”,对于 选择“抵扣欠税”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取消该选择,将全部申请退税的金额,以“退库”方式办理。 13、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或“误收退税”; 14、退税发起方式:税务机关依据具体情况,选择“纳税人自行申请”或“税务机关发现并通知”; 15、退(抵)税金额:填写税务机关核准后的退(抵)税总额,应小于等于纳税人申请退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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