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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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 规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也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期糖尿病(GDM)。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包含了一部分妊娠期已患有糖尿病但孕期首次被诊断的患者。 一.诊断标准 (一)既往有糖尿病史 (二)既往无糖尿病史 于妊娠24-28周间,应行OGTT,即口服葡萄糖75g,空腹血糖<L,1小时< mmol/L,2小时< mmol/L,任何一项异常(≥正常值),即可以诊断GDM。 具有高危因素者:在孕早期进行血糖检查,符合下列标准诊断为孕前糖尿病:HbAIc≥%;FBG> mmol/L;2h或任何时间餐后血糖> mmol/L。二.治疗原则 (一)糖尿病计划妊娠期前的咨询 糖尿病患者妊娠前要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血压、心电图、眼底、肾功能,以及糖化血红蛋白,确定糖尿病的分级,决定是否可以妊娠。糖尿病患者已并发严重心血管病变、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应避孕,如已妊娠,应尽早终止。糖尿病肾病者,如果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肾功能正常者;或者增生行视网膜病变以及接收治疗者,可以妊娠。准备妊娠的糖尿病患者,妊娠前应将血糖调整到正常水平,HbAIc降至%以下。孕前口服降糖药者,最好在孕前改用胰岛素控制血糖达到或接近正常后再妊娠。 (二)妊娠期治疗原则

1. 饮食控制: (1)妊娠期的饮食控制标准:既能满足孕妇及胎儿能量的需要,又能严格限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之内,而且不发生饥饿行酮症。(2)孕期每日总热量:531-9205kJ,其中碳水化合物占45%-55%,蛋白质20%-25%,脂肪25%-35%,应实行少量、多餐制,分5-6餐,饮食控制3-5天后测定24小时血糖(血糖轮廓实验):包括0点、三餐前半小时和餐后2小时血糖水平和相应尿酮体,应重新调整饮食。 2. 胰岛素治疗: 根据血糖轮廓实验结果,结合孕妇个体胰岛素的敏感性,合理应用胰岛素。孕期血糖理想水平控制标准。 表1 妊娠期血糖控制标准[mmo/L(mg/dl) ] 由于孕期内分泌的变化,显性糖尿病患者孕期胰岛素需要量较非孕期增加,并且孕周变化,需要量不断增加,血糖调整至正常后,仍应每周监测血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 胰岛素常用制剂有可溶性人胰岛素(短效胰岛素),鱼精蛋白锌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及预混型三种制剂,可根据血糖轮廓加用胰岛素,夜间及空腹水平高加用中效和预混行胰岛素,餐后血糖高加用餐前短效胰岛素。 3. 酮症的治疗 尿酮体阳性时,应立即检查血糖,若血糖过低,考虑饥饿性酮症,及时增加食物摄入,必要时静脉滴注葡萄糖。因血糖高、胰岛素不足所发生的高血糖酮

妊娠期糖尿病诊疗常规整理

产科 妊娠合并症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 【概述】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又称糖尿病合并妊娠,占不足20%;另外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潜在糖耐量减退,妊娠才出现或发现糖尿病又称妊娠期糖尿病(GDM),占80%以上。我国发生率1-5%。 入院医嘱】

说明: 1、产前检查,≥ 28周者,Qd,<28周者,Qw。 2、如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建议查肝、胆、脾、胰、双肾、输尿管、膀胱B 超及超 声心动图。 3、糖化血红蛋白反映为1-2 个月(8-10 周)血糖控制情况,正常值应为 6.5% 以下(正常为4-6%),孕晚期只能反映过去2 周的平均血糖水平 了。 【监测】 1、血糖监测应每天进行,入院初期,血糖未达标准时,应行“大轮廓”血糖 试验(三餐前30分钟、三餐后2小时及22时微机血糖,下同)。血糖达标准后可改测“小轮廓”试验(即三餐后2 小时及22时血糖值,下同),如住院时间较长,且一直血糖稳定达标,可每天随机抽查一次餐后 2 小时血糖,但必须每周至少测定一次“大轮廓”式样。 2、大于32周者,每周至少行2次电子胎心监护及每周1 次的羊水指数和 生物物理评分(BPS评分)试验。大于28 周,入院后每周行至少一次胎心监护,如胎心监护有异常者酌情注意复查,当天或第二天早上执行。 每周至少测三次尿酮(尿常规)情况。每周至沙复查一次B 超,以了解胎儿及羊水等情况。每周复查一次血常规、凝血四项、肝功、生化、电解质情况,心功和血脂酌情复查。糖化血红蛋白应1-2 个月(6 周)复查一次(正常值4-6%)。 【饮食、胰岛素使用原则】 1、饮食控制原则为:少量、多餐。每日分5-6 餐,淀粉及碳水化合物相对减少,增加蛋白及脂肪类摄入,其中碳水化合物占50-55%,蛋白质25%,脂肪20-25 %。早餐占10%-20%,午餐占20%-30%,晚餐占30%,各种加餐占30%,特别应注意睡前加餐可减少夜间低血糖的发生。控制3-5 日后收住院测定24 小时血糖(血糖轮廓试验)和相应尿酮体(尿常规),严格饮食控制后出现尿酮体阳性,应重新调整饮食。 2、胰岛素使用原则 (1)指征: ①经正规饮食控制后,空腹血糖>5.8mmol/L ,或餐后血糖≥ 6.7mmol/L ,或经饮食控制后未能达到以下血糖控制标准。 血糖控制标准 ②死胎、死产史或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③病情严重,严格控制饮食后出现尿酮体,只有应用胰岛素才能摄入足够食

糖尿病分级诊疗指南设计(2015年版)

省糖尿病分级诊疗指南 (2015年版) 糖尿病(diabetes mellitus,DM)是最常见的慢性病之一,危害主要是其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大血管病变等。循证医学研究证明,严格控制血糖、血脂、血压和抗凝等多种危险因素,可显著降低糖尿病患者发生并发症的危险性,对早期糖尿病肾病、视网膜病变和糖尿病足的患者采取特殊的干预措施,可以显著降低其致残率和病死率,有效降低国家的疾病负担。 一、我国糖尿病的现状 (一)、患病率2007至2008年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CDS)在我国部分地区开展的糖尿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在20岁以上的人群中,糖尿病患病率为9.7%,糖尿病前期的比例为15.5%,糖尿病患者中仅有40%获得诊断。最近发表的全国性流行病学调查也进一步验证了这一发现。糖尿病分型包括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特殊类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4种类型,其中,2型糖尿病约占糖尿病患者的90%,其治疗和管理多数可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 (二)、发病率我国糖尿病的发病率尚无权威数据,根据历年数据推算,我国每年新发2型糖尿病患者680万。

(三)、糖尿病患者的就诊情况按照就诊率60%推算,全国围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医疗服务的糖尿病患者数约为2000余万人。目前,2型糖尿病指南所推荐的糖尿病基本诊疗措施和适宜技术中,一些已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随着疾病筛查水平提高,未来所有未出现严重并发症的2型糖尿病患者均可以下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管理。 二、糖尿病定义及分型 (一)、糖尿病是一组由多病因引起的以慢性高血糖为特征的代性疾病,是由于胰岛素分泌不足和(或)作用缺陷引起。长期碳水化合物以及脂肪、蛋白质代紊乱可引起多系统损害,导致眼、肾、神经、心脏、血管等组织器官慢性进行性病变、功能减退及衰竭;病情严重或应激时可发生急性严重代紊乱,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血糖高渗状态。 (二)、糖尿病的分型我国目前采用WHO(1999年)的糖尿病病因学分型体系,分型的基础主要根据病因学证据。糖尿病共分4大类,见表1。 表1 糖尿病因学分类(WHO,1999年) 1.1型糖尿病 2.2型糖尿病 3.特殊类型糖尿病 4.妊娠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基本知识

妊娠期糖尿相关知识 什么事妊娠期糖尿病? 是指在妊娠后才发生或首次发现的糖尿病,是妊娠期常见的并发症,发生率占孕妇的5%~10%,孕妇常无明显自觉症状。分娩结束后,多数患者血糖会恢复政策,部分患者产后数年或数十年可能发展为2型糖尿病。 筛查时间 由于妊娠期内分泌的变化所引起的机体糖代谢紊乱主要发生在妊娠中晚期,孕32~34周达高峰。所以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时间是妊娠24~28周。 国际诊断标准 在进行OGTT(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ralglucosetolerancetest,OGTT)检查前,患者需禁食8~14小时,连续三天每天进食不少于150g碳水化合物,检查期间静坐、禁烟,检查时5分钟内口服75g无水葡萄糖液300ml,分别测定服用前及服用后1h、2h的静脉血糖。 ●空腹:< 5.1nmol/L; ●1h:< 10.0nmol/L; ●2h:< 8.5nmol/L。 妊娠期糖尿病病因 可能与胎盘产生的大量胎盘生乳素、雌激素、孕激素有关,胎盘本身产生的大量激素用以保证胎儿的生长发育,但这些激素可以抵消胰岛素但作用,使得胰岛素但作用不能正常发挥,这在医学上称为“胰岛素抵抗”,胰岛素不能使葡萄糖进入细胞内利用,就会使血糖升高,形成妊娠期糖尿病。 什么人群孕期易患此病 1、有糖尿病家族史; 2、孕妇年龄大于30岁; 3、体重超重及肥胖,体重指数大于25,多囊卵巢综合症; 4、孕期体重增长过快; 5、既往怀孕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6、孕期体重增长过快,孕期有不明原因的流产、早产、死胎者; 7、本次妊娠合并羊水过多、巨大儿、胎儿畸形者。 妊娠期糖尿病对母亲对影响 1、可能并发妊高症、酮症酸中毒; 2、容易发生孕期及产时、产后感染; 3、产程延长、产后出血; 4、羊水过多、胎膜早破、早产发生率增高; 5、难产率增高。

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重点任务及流程图

附件1 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重点任务 及服务流程图 一、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分级诊疗健康档案 根据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病率、发病率、就诊率和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确定适合分级诊疗服务模式的患者数量,评估病情和基本情况。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为适合分级诊疗患者建立联通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电子健康档案(含高血压、糖尿病专病信息)。 二、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疾病临床初步诊断,按照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制定个体化、规范化的治疗方案;建立健康档案和专病档案,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患者年度常规体检,有条件的可以开展并发症筛查;开展患者随访、基本治疗及康复治疗;开展健康教育,指导患者自我健康管理;实施双向转诊。 二级及以上医院负责疾病临床诊断,按照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制定个体化、规范化的治疗方案;实施患者年度专科体检,并发症筛查;指导、实施双向转诊;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效果进行评估。其中,二级医院负责急症和重症患者的救治,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三级医院负责疑难复杂和急危重症患者的

救治,对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三、建立团队签约服务模式 签约团队至少包括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含相关专业中医类医师,下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医师,下同)和社区护士等。签约服务以患者医疗需求为导向,将二级及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与全科、健康管理与疾病诊疗服务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诊疗、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可以在签约团队中增加临床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人员。结合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推广以专科医师、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签约服务。全科医生代表服务团队与患者签约,将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以患者为中心,按照签约服务内容,与专科医师、其他相关人员共同提供综合、连续、动态的健康管理、疾病诊疗等服务。 四、明确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流程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流程。 签约服务流程:接诊患者并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对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的患者,判断是否能够纳入分级诊疗服务→对可以纳入分级诊疗服务的,经患者知情同意后签约→建立专病档案→按签约内容开展日常治疗、体检、健康管理。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一、范围:本标准于2011-7-1由国家卫生部发布,于2011-12-1实施,本标准规 定了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和诊断。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 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对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二、定义 1.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发生的不同程度糖耐量异常。不包括妊娠前已存在的 糖尿病。 2.葡萄糖负荷试验GCT:随机口服50g葡萄糖(溶于2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 从饮糖水第一口开始记算时间,1h后抽取静脉血,用葡萄糖氧化酶法 测血浆葡萄糖值。 3.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进行OGTT前一天,晚餐后禁食8-14h至次晨(最迟 不超过上午9时)。试验前连续3d正常体力活动、正常饮食,每日进 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检查期间禁食、静坐、禁烟。 检查方法:先测定空腹血糖,然后口服75g无水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再分别测服糖后1h,2h的静脉血糖(从饮糖水第一口开 始记时)。葡萄糖氧化酶法测血浆葡萄糖值。 三、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和诊断 (一)孕前糖尿病的筛查: 1、具有孕前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需在确诊妊娠后的第一次孕期保健时进行 孕前糖尿病的筛查。 2、高危因素包括: (1)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 (2)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 (3)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或大于胎龄儿分娩史 (4)有多囊卵巢综合征病史 (5)反复尿糖阳性 (二)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诊断 1、糖化血红蛋白≥6.5﹪ 2、空腹血糖≥7.0mmol/L 3、OGTT2h血糖水平≥11.1mmol/L 4、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症状,同时任意血糖≥11.1mmol/L 注:如果没有明确的高血糖症状,1—3需要在另一天进行复测核实。(三)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 1、孕妇因素:年龄≥35岁、孕前超重或肥胖、OGTT异常史、多囊卵巢综 合征 2、家族史:糖尿病家族史 3、妊娠分娩史:不明原因的死胎、死产、流产史、巨大儿分娩史、胎儿畸 形和羊水过多史、GDM史 4、本次妊娠因素:妊娠期发现胎儿大于孕周、羊水过多;反复外阴阴道假 丝酵母菌病者。 (四)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时间:孕24—28周进行 (五)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及步骤 1、诊断一步法:不必行50gGCT,而妊娠24—28周直接行75gOGTT。

糖尿病项目计划书

糖尿病项目计划书 健康会所计划书) 一、国际糖尿病患者的现状: 当今世界,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人类健康面临的非传染性疾病的威胁正日益增加,糖尿病患病率和糖尿病患者数量急剧上升。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给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担。根据国际糖尿病联盟(International DiabetesFederation ,IDF)统计,在2000年全球有糖尿病患者 1.51亿,而目前糖尿病患者已达 2.85亿,按目前的增长速度,估计到2030年全球将有近5亿人患糖尿病。值得注意的是,糖尿病已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富贵病”,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也已成为糖尿病的重灾区。由于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其庞大的人口基数使中国背负着极大的糖尿病负担,糖尿病患者人数占全球糖尿病患者总数的1/3。2008年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CDS)组织的糖尿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在20岁以上的人群中,年龄标化的糖尿病患病率为9.7%,而糖尿病前期的比例 更高达 1 5.5% ,相当于每4个成年人中就有1个高血糖状态者,更为严重的是我国60.7%的糖 尿病患者未被诊断而无法及早进行有效的治疗。糖尿病的慢性血管并发症对患者的生命和生活质量威胁极大,给家庭以及患者个人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2010年全世界11.6%的医疗 卫生费用花费在防治糖尿病上,世界卫生组织估计2005年至2015年中国由于糖尿病及相关心血管疾病导致的经济损失达5577亿美元。而糖尿病复杂的发病过程使人类至今尚未找到根治的方法,这就意味着患者需要终身接受治疗,但遗憾的是,即使是在发达国家,也有约2/3的患者得不到有效管理。在发展中国家,糖尿病控制状况更不容乐观,据我国2003年、2004 年、2006年大中城市门诊的调查表明,仅有1/4的糖尿病患者糖化血红蛋白(HbA1c )达标 (<6.5%)。(摘自糖尿病学会-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0版) 二、中国糖尿病患者群体的现状(本部分介绍西医学在糖尿病领域的情况,不代表本机构观点) (一)中国糖尿病的患病率 2007年至2008年,在CDS组织下,在全国14个省市进行了糖尿病的流行病学调查。通 过加权分析,在考虑性别、年龄、城乡分布和地区差别的因素后,估计我国20 岁以上的成 年人糖尿病患病率为9.7%,成人糖尿病患者总数达9240 万。我国可能已成为糖尿病患病人数最多的国家。 (二)中国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本指南仍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1999 年的标准。近几年对HbA1c 用于糖尿病诊断指标的研究很多,并得到了广泛的关注。HbA1c 作为反映平均血糖和评价血糖控制的金标准已经被广泛应用。流行病学和循证医学研究证明HbA1c 能稳定和可靠地反映患者的预后。 2010年美国糖尿病学会(ADA )已经把HbAlc》6.5%乍为糖尿病的首要诊断标准,最近WHO 也建议在条件成熟的地方采用HbA1c作为诊断糖尿病的工具,并建议HbA1c>6.5%作为诊 断糖尿病的切点。然而由于我国HbA1c 诊断糖尿病切点的相关资料相对不足,尤其是我国HbA1c 测定的标准化程度不够,这包括测定仪器和测定方法的质量控制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因此,在我国应用

2型糖尿病诊疗常规

2型糖尿病诊疗常规 一、诊断标准 【临床表现】 1 .典型症状(多饮、多尿、多食、体重下降)及非典型症状(头 晕、乏力、外阴瘙痒、反复皮肤疖肿等)出现的时间、程度; 2 .注意急、慢性并发症出现的时间、程度及进展情况,如有急性 并发症,注意询冋可能的诱因,如摄入咼糖、中断治疗、应激状态等; 3 .诊治经过:有关诊断的检查结果(血糖、葡萄糖耐量试验、胰 岛素释放试验等),有关控制饮食及药物治疗情况,特别是降糖药的 具体使用情况及其疗效;使用胰岛素者应注意询问首次使用胰岛素的 原因,治疗中有无低血糖症状及体重的变化; 4 .既往有无高血压、肾病史及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女性有无 巨大胎儿分娩史及妊娠期糖尿病史; 5 .糖尿病家族史。 【体格检查】 除常规体检外,还需测身高、体重,计算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辅助检查】 1. 急性并发症: 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血酮、尿酮、尿糖、血渗透压及肾功、电

解质等。 2?慢性并发症: 1)眼底检查:眼底镜检、眼底照相、眼底荧光血管造影等 2) 肾脏检查:尿常规、尿白蛋白/肌酐、24小时尿蛋白定量、血肾功能检查。 3) 神经系统检查:神经电生理检查。 4) 心脏检查:心电图、心脏B超、24小时动态心电图。 5) 血管检查:ABI、双下肢血管B超、血管造影等。 【诊断标准】 1 ?无论有无糖尿病症状,均可根据血糖作出糖尿病诊断: (1)有糖尿病症状者符合下列一项可诊断为糖尿病:一次空腹血 糖》7.8mmol/L,或一次随机血糖A 11.1mmol/L,或0GTT2h血糖》 11.1mmol/L ; (2)无糖尿病症状者符合下列一项者可诊断为糖尿病:两次以上 空腹血糖A 7.8mmol/L,或两次以上随机血糖A 11.1mmol/L ,或一次 空腹血糖》7.8mmol/L及一次随机血糖A 11.1mmol/L ,或一次空腹血 糖A 7.8mmol/L 及一次OGTT2h 血糖A 11.1mmol/L ,或两次以上 OGTT2h 血糖A 11.1mmol/L。 2 ?根据发病年龄、起病缓急、有无自发性酮症倾向、对胰岛素依 赖与否及胰岛素、C肽水平、ICA、IAA、GAD免疫学指标等综合判定,予糖尿病分型。

2018年版糖尿病诊疗指南(药物篇)

一、免疫接种 ★按照常规接种疫苗。 ★≥6个月的患者,每年均应接种流感疫苗。 ★19~59岁的糖尿病患者,如未曾接种乙肝疫苗的,应接种3次乙肝疫苗;≥60岁的糖尿病患者,如未曾接种乙肝疫苗,可以考虑接种3次。 二、预防2型糖尿病 ★对于糖尿病前期患者,特别是BMI>35kg/m2,年龄<60岁和有妊娠糖尿病史的妇女,应考虑使用二甲双胍预防2型糖尿病。 ★长期使用二甲双胍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服用二甲双胍的糖尿病患者,尤其是伴有贫血或周围神经病变的患者,应定期监测维生素B12。 三、AIC目标值 ★多数非妊娠成人合理的AIC目标是<7%; ★对于有严重低血糖病史、预期寿命有限、有晚期微血管或大血管病并发症、有较多的伴发病、应用了包括胰岛素在内的多种降糖药物治疗仍难达标者的糖尿病患者,AIC目标值<8%。 ★对于更改治疗方案的患者,每3月检测AIC一次。 四、2型糖尿病药物治疗 ★无禁忌症者,起始治疗首选二甲双胍。 ★新诊断的2型糖尿病患者,如AIC≥9%应考虑起始两药联合治疗。 ★新诊断的2型糖尿病患者,如有明显高血糖症状和/或AIC水平≥10%和/或血糖≥16.7mmol/L,考虑开始胰岛素治疗。 ★如果单药治疗或两药联合治疗在3个月内没有达到或维持AIC目标,加用另外一种降糖药物。 ★对于没有达到血糖目标的2型糖尿病患者,不应推迟药物强化治疗,包括考虑胰岛素的治疗。

★没有明确的证据支持对不缺乏的患者饮食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中草药或香料,而且长期摄入抗氧化剂如维生素E、维生素C和胡萝卜素可能存在安全性问题。 五、抗血小板药 ★伴有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病史的糖尿病患者,用阿司匹林(剂量75~162mg/d)作为二级预防治疗;对阿司匹林过敏的糖尿病患者,应该使用氯吡格雷(75mg/d)。 ★包括至少有一项其他主要危险因素(高血压、吸烟、血脂异常或蛋白尿)的大多数>50岁男性或女性,且不伴出血高危因素者,可考虑阿司匹林(75~162mg/d)作为一级预防。 ★急性冠脉综合征发生后,双联抗血小板治疗一年是合理的,继续治疗或许也有益处。 六、糖尿病合并高血压 ★多数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降压目标值为<140/90mmHg;如果不增加治疗负担,降压目标值为 <130/80mmHg,可能适合心血管疾病高危的患者。 ★妊娠期糖尿病合并高血压者,降压目标值为120-160/80-105mmHg,以减少胎儿生长受损。 ★诊室血压≥140/90mmHg的患者,应立即开始接受药物治疗;≥160/100mmHg的患者,应立即启动两种药物联合治疗。 ★对于糖尿病合并高血压者,推荐使用的药物类型包括:ACEI、ARB、噻嗪类利尿剂以及二氢吡啶类CCB,以减少糖尿病患者心血管事件。 ★对于糖尿病肾病合并高血压者,推荐采用ACEI或ARB的可耐受最大剂量治疗。一种药物不能耐受时,应采用另一种药物替代。 ★对于三种降压药物(包括利尿剂)未达到降压目标的高血压患者,应考虑用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治疗。 ★禁止将ACEI和ARB、ACEI和直接肾素抑制剂联用。 ★服用ACEI、ARB类或利尿剂的患者,应监测血肌酐/估计肾小球滤过率和血钾水平。 七、糖尿病合并冠心病 ★已知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考虑应用ACEI或ARB以降低心血管事件风险。 ★有既往心肌梗死的患者,应该在心梗后持续使用β-受体阻滞剂至少2年。 ★对于2型糖尿病合并稳定型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若eGFR>30ml/min应采用二甲双胍治疗,但不稳定或正在住院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应避免使用。

妊娠期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 【概述】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又称糖尿病合并妊娠,占不足20%;另外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潜在糖耐量减退,妊娠才出现或发现糖尿病又称妊娠期糖尿病(GDM),占80%以上。我国发生率1-5%。 【入院医嘱】

说明: 1、产前检查,≥28周者,Qd,<28周者,Qw。 2、如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建议查肝、胆、脾、胰、双肾、输尿管、膀胱B超及超声心动图。 3、糖化血红蛋白反映为1-2个月(8-10周)血糖控制情况,正常值应为6.5%以下(正常为4-6%),孕晚期只能反映过去2周的平均血糖水平了。 【监测】 1、血糖监测应每天进行,入院初期,血糖未达标准时,应行“大轮廓”血糖试验(三餐前30分钟、三餐后2小时及22时微机血糖,下同)。血糖达标准后可改测“小轮廓”试验(即三餐后2小时及22时血糖值,下同),如住院时间较长,且一直血糖稳定达标,可每天随机抽查一次餐后2小时血糖,但必须每周至少测定一次“大轮廓”式样。 2、大于32周者,每周至少行2次电子胎心监护及每周1次的羊水指数和生物物理评分(BPS评分)试验。大于28周,入

院后每周行至少一次胎心监护,如胎心监护有异常者酌情注意复查,当天或第二天早上执行。每周至少测三次尿酮(尿常规)情况。每周至沙复查一次B超,以了解胎儿及羊水等情况。每周复查一次血常规、凝血四项、肝功、生化、电解质情况,心功和血脂酌情复查。糖化血红蛋白应1-2个月(6周)复查一次(正常值4-6%)。 【饮食、胰岛素使用原则】 1、饮食控制原则为:少量、多餐。每日分5-6餐,淀粉及碳水化合物相对减少,增加蛋白及脂肪类摄入,其中碳水化合物占50-5 5%,蛋白质25%,脂肪20-25%。早餐占10%-20%,午餐占20%-30%,晚餐占30%,各种加餐占30%,特别应注意睡前加餐可减少夜间低血糖的发生。控制3-5日后收住院测定24小时血糖(血糖轮廓试验)和相应尿酮体(尿常规),严格饮食控制后出现尿酮体阳性,应重新调整饮食。 2、胰岛素使用原则 (1)指征: ①经正规饮食控制后,空腹血糖>5.1mmol/L,或餐后血糖≥6. 7mmol/L,或经饮食控制后未能达到以下血糖控制标准。 血糖控制标准 时间血糖(mmol/L)血糖(mg/dl) 空腹 3.3-5.1 60-100 餐后2小时 4.4-6.7 80-120 夜间 4.4-6.7 80-120

美国糖尿病协会(ADA)糖尿病诊疗指南

2012年ADA糖尿病诊疗指南 美国糖尿病协会 目前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A1C≥6.5%。试验应该用美国糖化血红蛋白标准化计划组织(National Glycohemoglobin Standardization Program,NGSP)认证的方法进行,并与糖尿病控制和并发症研究(Diabetes Control and Complications Trial,DCCT)的检测进行标化。或空腹血糖(FPG)≥7.0 mmol/L。空腹的定义是至少8小时未摄入热量。或OGTT 2h血糖≥11.1 mmol/L。试验应按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进行,用相当于75 g无水葡萄糖溶于水作为糖负荷。或在有高血糖的典型症状或高血糖危象的患者,随机血糖≥11.1 mmol/L。如无明确的高血糖,结果应重复检测确认。 在无症状患者中进行糖尿病筛查 在无症状的成人,如超重或肥胖(BMI≥25kg/m2)并有一个以上其他糖尿病危险因素(见“2012年糖尿病诊疗标准”中的表4),应该从任何年龄开始筛查糖尿病并评估将来糖尿病的风险。对没有这些危险因素的人群,应从45岁开始筛查。(B)如果检查结果正常,至少每3年复查一次。(E)为筛查糖尿病或评估未来糖尿病的风险,A1C、 FPG或2h 75g OGTT均可使用。(B) 对于那些已经明确未来糖尿病风险增加的人群,应该进一步评估并治疗其他心血管疾病(CVD)危险因素。(B) 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和诊断 在有危险因素的个体中,产前首次就诊时用标准的诊断方法筛查未诊断的2型糖尿病。(B)未知是否具有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用75g 2h OGTT 筛查妊娠糖尿病,诊断切点见“2012年糖尿病诊疗标准”表6。(B)妊娠糖尿病的妇女在产后6~12周用除A1C以外的方法筛查永久性糖尿病。(E)有妊娠糖尿病病史的妇女应至少每3年筛查是否发展为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B)如发现有妊娠糖尿病病史的妇女为糖尿病前期,应接受生活方式干预或二甲双胍治疗以预防糖尿病(A) 预防/延缓2型糖尿病 对于糖耐量异常(IGT)(A)、空腹血糖受损(IFG)(E)或A1C 在5.7~6.4%之间(E)的患者,应转诊到具有有效持续支持计划的单位,以减轻体重7%,增加体力活动,每周进行至少150分钟中等强度(如步行)的体力活动。(B)定期随访咨询对成功非常重要。(B) 基于糖尿病预防的花费效益比,这种咨询的费用应由第三方支付。(E) 对于IGT(A)、IFG(E)或A1C 在5.7~6.4%之间(E),特别是那些BMI

2018年ACOG《妊娠期糖尿病临床实践指南设计》[翻译[完整版]]

2017ACOG《妊娠期糖尿病临床实践指南》(翻译完整版) 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妊娠期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然而,尽管最近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研究,但是对于GDM的诊断和治疗仍然存在争议。本文的目的如下: ?提供对GDM理解的简要概述; ?回顾性分析经过适量临床研究验证的管理指南; ?找出目前知识理论的不足之处以确定未来的研究方向。 定义 妊娠期糖尿病是妊娠期发生的碳水化合物不耐受。无需药物即可控制好的GDM常常称为饮食控制的GDM或GDM A1型,需要药物以使血糖达到正常水平的GDM称为GDM A2型。由于许多女性在怀孕前没有接受过糖尿病检查,所以区分妊娠期糖尿病和孕前糖尿病是很有挑战性的。 流行病学 据估计,糖尿病孕妇中有6%~9%是糖尿病合并妊娠,其中约90%是妊娠期糖尿病。另外,在特定人群、种族或民族中,GDM的发病率与2型糖尿病的发病率成正比。白人女性GDM 的发病率最低,西班牙裔、非裔美国人、印第安人、亚洲和太平洋岛国女性GDM发病率有增加趋势。 GDM随着2型糖尿病高危因素(如肥胖和高龄)的增加而增加。随着肥胖和久坐生活方式的盛行,全球育龄女性GDM发病率也越来越高。 孕产妇和胎儿并发症 GDM女性发生先兆子痫(空腹血糖低于115 mg/dL占9.8%,空腹血糖大于或等于115 mg/dL占18%)和剖宫产的机率会更高(25%接受药物治疗的GDM女性和17%饮食控

制的GDM女性需要剖宫产分娩,非GDM女性为9.5%)。 此外,GDM女性在以后的生活中患糖尿病的风险也会增加(主要是2型糖尿病)。据估计,有70%的GDM妇女将在怀孕后22~28年发展为糖尿病。糖尿病的进展也受到种族、民族和肥胖的影响。例如,60%拉丁美洲GDM妇女可能在她们怀孕5年会发展为2型糖尿病。 GDM产妇的后代发生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症、高胆红素血症、肩难产和产伤的风险在增加。还有死产的风险也增加了,但这跟血糖的控制有多大关系目前还存在争议。 由多个国家参与的高血糖与妊娠不良结局(Hyperglycemia and Adverse Pregnancy Outcome,HAPO)研究结果表明,母儿不良结局的发生风险也随血糖水平升高而增加,多数合并症(剖宫产、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症、新生儿高胰岛素血症)的发生与血糖水平呈线性关系。 其他研究表明,妊娠期母体患糖尿病会增加胎儿在儿童和成年后患肥胖和糖尿病的风险,这与肥胖和遗传倾向性相关的风险无关。 筛查方法、诊断阈值和治疗效果 从病史上看,GDM的筛查包括获取患者的病史,主要关注过去的孕产期检查结果和2型糖尿病的家族病史。1973年的一项研究提议使用50g,1小时OGTT作为GDM的筛查工具,自此,这一试验被广泛接受,95%的美国产科医生将其作为孕妇全面筛查的工具。 使用病史(家族或个人糖尿病史、以前不良妊娠结果、糖尿和肥胖症)来筛查会使一半的GDM妇女漏诊。 虽然某些因素使女性患GDM的风险较低,但对这类女性进行葡萄糖耐量筛查可能并不划算。但是,这些低风险的女性仅占孕妇的10%,如果确认哪些女性不用接受筛查可能会增加筛查过程不必要的复杂性。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美国糖尿病学会(ADA)2011年GDM诊断指南 ADA 2011年1月发布的指南,对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标准进行了更新,主要变更如下[8]:GDM的诊断标准建议采纳IADPSG(2000年)制定并推荐的标准,妊娠24~28周直接进行75 g OGTT,不需要先进行50 g葡萄糖筛查试验(glucose challengetest,GCT)。同时,重新规定了糖尿病分类和产后复查细则。 详细情况如下: (1)诊断标准更为简单,由原来的行100 g OGTT试验,检测空腹、糖负荷后1小时、负荷后2小时、负荷后3小时四点血糖,改为行75 g OGTT试验,仅检测空腹、负荷后1小时、负荷后2小时三点血糖; (2)OGTT血糖界值下降,将空腹血糖的诊断标准由5.3 mmol/L降至5.1 mmol/L,将负荷后2小时血糖的诊断标准由8.6 mmol/L降至8.5 mmol/L; (3)诊断方法更加灵活,OGTT三项血糖中任意一点血糖值异常即可诊断为GDM; (4)诊断划分更加明确,进一步区分出孕前糖尿病和GDM,即在第一次妊娠检查时检测血糖情况,如果空腹血糖≥7.0 mmol/或HHHbbbAAA11c≥6.5%、或OGTT负荷后2小时血糖≥11.1 mmol/L、或随机血糖≥11.1 mmol/L且伴有糖尿病典型症状者,即可判断孕前就患有糖尿病。如果正常,则在孕24~28周进行75 g OGTT检查,以筛查有无GDM的存在;(5)规范产后糖尿病筛查,新标准更加重视GDM患者产后转归为糖尿病的可能,规定对GDM患者在产后6~12周进行糖尿病筛查,如果血糖正常,则今后每隔3年筛查1次。 强调妊娠期首次检查应进行血糖检测,将孕前漏诊的糖尿病患者及时诊断出来,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妊娠24~28周以及28周以后直接进行75 g OGTT。对于资源落后的地区没有条件对所有孕妇在24~28周都进行75 g OGTT,可以考虑先进行空腹血糖(fasting plasma glucose,FPG)检查,如果FPG>5.1 mmol/L,直接诊断GDM,FPG<4.4 mmol/L,可暂不进行75 g OGTT,仅需要对FPG在4.4~5.1 mmol/L者进行75 g OGTT。

糖尿病分级诊疗指南(2015年版)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安徽省糖尿病分级诊疗指南 (2015年版) 糖尿病(diabetes mellitus,DM)是最常见的慢性病之一,危害主要是其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大血管病变等。循证医学研究证明,严格控制血糖、血脂、血压和抗凝等多种危险因素,可显著降低糖尿病患者发生并发症的危险性,对早期糖尿病肾病、视网膜病变和糖尿病足的患者采取特殊的干预措施,可以显著降低其致残率和病死率,有效降低国家的疾病负担。 一、我国糖尿病的现状 (一)、患病率2007至2008年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CDS)在我国部分地区开展的糖尿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在20岁以上的人群中,糖尿病患病率为9.7%,糖尿病前期的比例为15.5%,糖尿病患者中仅有40%获得诊断。最近发表的全国性流行病学调查也进一

步验证了这一发现。糖尿病分型包括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特殊类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4种类型,其中,2型糖尿病约占糖尿病患者的90%,其治疗和管理多数可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 (二)、发病率我国糖尿病的发病率尚无权威数据,根据历年数据推算,我国每年新发2型糖尿病患者680万。 (三)、糖尿病患者的就诊情况按照就诊率60%推算,全国范围内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医疗服务的糖尿病患者数约为2000余万人。目前,2型糖尿病指南所推荐的糖尿病基本诊疗措施和适宜技术中,一些已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随着疾病筛查水平提高,未来所有未出现严重并发症的2型糖尿病患者均可以下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管理。 二、糖尿病定义及分型 (一)、糖尿病是一组由多病因引起的以慢性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是由于胰岛素分泌不足和(或)作用缺陷引起。长期碳水化合物以及脂肪、蛋白质代谢紊乱可引起多系统损害,导致眼、肾、神经、心脏、血管等组织器官慢性进行性病变、功能减退及衰竭;病情严重或应激时可发生急性严重代谢紊乱,如糖尿病酮症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也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期糖尿病(GDM)。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包含了一部分妊娠期已患有糖尿病但孕期首次被诊断的患者。 一.诊断标准 (一)既往有糖尿病史 (二)既往无糖尿病史 于妊娠24-28周间,应行OGTT,即口服葡萄糖75g,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 10.0 mmol/L,2小时<8.5 mmol/L,任何一项异常(≥正常值),即可以诊断GDM。 具有高危因素者:在孕早期进行血糖检查,符合下列标准诊断为孕前糖尿病:HbAIc ≥6.5%;FBG>7.0 mmol/L;2h或任何时间餐后血糖>11.1 mmol/L。 二.治疗原则 (一)糖尿病计划妊娠期前的咨询 糖尿病患者妊娠前要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血压、心电图、眼底、肾功能,以及糖化血红蛋白,确定糖尿病的分级,决定是否可以妊娠。糖尿病患者已并发严重心血管病变、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应避孕,如已妊娠,应尽早终止。糖尿病肾病者,如果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肾功能正常者;或者增生行视网膜病变以及接收治疗者,可以妊娠。准备妊娠的糖尿病患者,妊娠前应将血糖调整到正常水平,HbAIc降至6.5%以下。孕前口服降糖药者,最好在孕前改用胰岛素控制血糖达到或接近正常后再妊娠。 (二)妊娠期治疗原则 1. 饮食控制: (1)妊娠期的饮食控制标准:既能满足孕妇及胎儿能量的需要,又能严格限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之内,而且不发生饥饿行酮症。 (2)孕期每日总热量:531-9205kJ,其中碳水化合物占45%-55%,蛋白质20%-25%,脂肪25%-35%,应实行少量、多餐制,分5-6餐,饮食控制3-5天后测定24小时血糖(血糖轮廓实验):包括0点、三餐前半小时和餐后2小时血糖水平和相应尿酮体,应重新调整饮食。 2. 胰岛素治疗: 根据血糖轮廓实验结果,结合孕妇个体胰岛素的敏感性,合理应用胰岛素。孕期血糖理想水平控制标准。 表1 妊娠期血糖控制标准[mmo/L(mg/dl) ] 由于孕期内分泌的变化,显性糖尿病患者孕期胰岛素需要量较非孕期增加,并且孕周变化,需要量不断增加,血糖调整至正常后,仍应每周监测血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胰岛素常用制剂有可溶性人胰岛素(短效胰岛素),鱼精蛋白锌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及预混型三种制剂,可根据血糖轮廓加用胰岛素,夜间及空腹水平高加用中效和预混行胰岛素,餐后血糖高加用餐前短效胰岛素。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年)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GDM) 和妊娠期糖尿病(GDM),PGDM 可能在孕前已确诊或在妊娠期首次被诊断。随着糖尿病发病率日益升高,以及GDM筛查诊断受到广泛重视,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不断增多。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曾于2007年制订了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在指导临床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现对指南(草案)进行了修改,制订了《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简称本指南),主要参考了我国现行的GDM诊断标准、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IADPSG)、国际糖尿病联盟(IDF)以及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制订的妊娠合并糖尿病指南,并参照国内、外临床研究的大量循证医学证据。本指南推荐的证据分级见表1。

诊断多年来,针对GDM的诊断方法和标准一直存在争议。为此,2001年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支持下,进行了一项全球多中心的前瞻性研究,即“高血糖与不良妊娠结局(HAPO)”研究。根据这一研究结果,IADPSG在2010年提出了GDM诊断的新标准,美国糖尿病学会(ADA)在2011年对GDM的诊断标准进行了更新,WHO在2013年也制订出妊娠期高血糖的诊断标准。同时,研究表明,妊娠期轻度高血糖的严格管理可显著改善母儿结局(A级证据)。因此,本指南推荐采用国际和国内推荐的新GDM诊断标准。 一、PGDM 符合以下2项中任意一项者,可确诊为PGDM。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的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需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PGDM。 (1) 空腹血浆葡萄糖(FPG)≥7.0mmol/L(126mg/dl)。 (2)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服糖后2h血糖≥11.1mmol/L(200mg/dl)。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随机血糖≥11.1mmol/L(200 mg/dl)。 (4)糖化血红蛋白(HbAlc)≥6.5%[采用美国国家糖化血红蛋白标准化

2014年美国糖尿病协会(ADA)糖尿病诊疗指南(文档版-全)

2014年美国糖尿病协会(ADA)糖尿病诊疗指南 美国糖尿病协会(王新军王转锁译) 目前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A1C≥6.5%。试验应该用美国糖化血红蛋白标准化计划组织(NGSP)认证的方法进行,并与糖尿病控制和并发症研究(DCCT)的检测进行标化。或 空腹血糖(FPG)≥7.0 mmol/L。空腹的定义是至少8小时无热量摄入。或 口服糖耐量试验(OGTT)2小时血糖≥11.1 mmol/L。试验应按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进行,用相当于75 g无水葡萄糖溶于水作为糖负荷。或 在有高血糖典型症状或高血糖危象的患者,随机血糖≥11.1 mmol/L。 如无明确的高血糖,结果应重复检测确认。 在无症状患者中筛查糖尿病 ● 无症状的成人,如超重或肥胖(BMI≥25kg/m2)并有一个或以上其他糖尿病危险因素,应该从任何年龄开始筛查2型糖尿病和糖尿病前期。对没有这些危险因素的人群,应从45岁开始筛查。B ● 如果检查结果正常,至少每3年复查一次。E ● 可使用A1C、空腹血糖或75g OGTT 2h血糖筛查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B ● 对于糖尿病前期的人群,应该进一步评估并治疗其他心血管疾病(CVD)危险因素。B 在儿童中筛查2型糖尿病 ● 在超重并有2项或2项以上其他糖尿病危险因素的儿童和青少年,应考虑筛查2型糖尿病和糖尿病前期。E 筛查1型糖尿病 考虑将1型糖尿病的相关亲属转诊到临床研究机构进行风险评估。E 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和诊断 ● 在有危险因素的个体,首次产前就诊时用标准的诊断方法筛查未诊断的2型糖尿病。B ● 在无糖尿病史的孕妇,妊娠24~28周筛查妊娠糖尿病(GDM)。A

糖尿病合并高血压诊疗方案流程图

糖尿病合并高血压 ↓----------------------------------------↓-----------------------------------------↓ 血压<130/80mmhg 收缩压达130-139mmhg 血压≥140/90mmhg ↓ (老年患者140-150mmhg ) (老年患者≥150/90mmhg ) 和/或舒张压达80-89mmhg 并经随后不同日测量证实 并经随后不同日测量证实 否 是 临床评估 糖尿病患者每次复 诊需测量血压,评估 血压是否达标 血压控制目标 ·一般控制目标为血压≤130/80mmhg 。 ·老年人血压应≤140/90mmhg 。 ·24小时尿白蛋白≥1g 的患者血压应≤125/75mmhg 。 ·药物治疗24小时内的谷峰比应≥50%。 A 非药物治疗 ·改善生活方式 临床处理 ·血压达标,维持原有效治疗 ·继续定期监测血压。 随访 3个月内血 压是否达标 4治疗 A 非药物治疗---改善生活方式 ·戒烟:力荐所有吸烟患者戒烟。 ·维持正常体重:超重10%以上者应至少减重5kg 。 ·限盐:推荐每日摄入氯化钠≤6克。 ·加强体力活动:如快步行走或游泳,每周5次,每次30分钟。 ·优化饮食结构:多吃水果和蔬菜,减少脂肪摄入。 ·节制饮酒:男性每天乙醇摄入应≤25克,女性≤15克。 ·减缓心理压力,保持乐观心态。 B 药物治疗 ·单药治疗:血压<160/100mmhg 和/或 ·联合用药:血压≥160/100mmhg 低危及部分中危患者选用以下1种药物, 和/或高危/极高危患者采用2种药 采用低起始剂量: 物或含有2种成份的复方制剂,从 -A:ACE Ⅰ或ARB 低剂量开始用药: -B :β-受体阻滞剂 --A+C -C:钙拮抗剂 --A+D -D 利尿剂(噻嗪类) --B+C --C+D ·其他可选用的降压药:α-受体阻滞剂、醛固酮拮抗剂、中枢作用的降压药物、肾素抑制剂。 后续处理 ·血压达标,维持原有 效治疗。 ·监测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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