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执业律师转所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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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执业律师转所申请书姓名

性别

执业证号

执业类别

何时起在

原所工作

拟转入律师所名称

基本情况

执业证是否上缴(是)(否)

财务案源是否结清(是)(否)

是否有未办结的投诉(是)(否)

是否正在处罚、处分期内(是)(否)

是否有受处罚、处分经历(是)(否)

是否转出所合伙人(是)(否)

是否转出所派驻律师(是)(否)

转所理由

申请人签名:

案件交接情况登记案由

案号

交接情况

登记

案件交接情况

意见

转出律师所

(盖章)

年月日意见

转入律师所

(盖章)

年月日

公律科意见

转出所所在区县

(盖章)

年月日

公律科意见

转入所所在区县

(盖章)

年月日

公律科(处)意见所在市司法局

(盖章)

年月日

省厅律管处备案

(盖章)

年月日

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板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板 xx,性别,身份证号,于X年X月X日与xx结婚登记,初婚未育,特此证明。盖上单位公章和日期。 兹有(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子女姓名:①(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板2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

查孕证明;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3、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4、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板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要求

律师转所需要准备材料

律师申请变更执业机构材料 来源:发布时间:2014-05-20 04:22:00 司法行政机关接受变更执业机构申报每年二次,具体时间为每年三月和十一月。 新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合伙人、派驻律师,跨省迁出迁入的律师,申请变更执业机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变更执业机构: (一)被举报投诉正在处理的; (二)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的; (三)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是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律师的; (四)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是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律师的; (五)在原执业机构执业不满一年的; (六)本省持C类编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2003年以后取得B类编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仍未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跨县级行政区域变更执业机构的; (七)其他规定不得变更执业机构的。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转入地直接管理执业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补领)律师执业(工作)证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直接管理原执业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三)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一张(背面注明拟变更执业机构及姓名); (四)律师执业(工作)证; (五)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申请人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七)原执业机构出具的关于业务、档案、财务等办结,解除劳动关系及同意申请人转出的证明,申请人是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还应提交退伙协议原件一份; (八)拟转入执业机构出具的同意申请人转入的证明; (九)申请人与拟转入执业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十)申请人(不包括兼职律师)有效的人事档案保管合同和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申请人转入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需提交转入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二)申请人原为国家出资设立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的,需提交人事部门和编制部门意见。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完整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退还本人。 第十二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验所辖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的婚育变更情况在其《婚育证明》中如实记载,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在得知持证人婚育变更情况后,应当及时在管理档案中予以记录。 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领新证。 第十四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应当责令限期补办并交验《婚育证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伪照、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有其他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婚育证明》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确定格式并在全国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第十九条《婚育证明》自201X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01X年3月1日后作废。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X-09-09 发布机构:浏览38次 【字体: 大中小】 (国计生委 100号1999年11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那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怎么样的呢?大家可以通过下面这份样本去了解。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2 婚育证明: XX,性别,身份证号,于X年X月X日与XXX结婚登记,初婚未育,特此证明。盖上单位公章和日期。兹有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子女姓名:①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3 兹有我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属未婚无违法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婚育状况证明

——,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年——月——日与——登记结婚,系初婚,未生育子女,未办理过生育服务证。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情况属实 (街道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4 兹有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该夫妻二人均属初婚,未育、未抱养过子女。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x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办理律师执业证、转所、遗补、注销须知

办理执业证、转所、遗补、注销须知

一、律师调档须知 鉴于律师调档是部分在外地参加司法考试人员在我省申请执业或外地律师调入我省执业的前置程序,为方便申请人,减少重复提交材料,现将调档所需材料简化如下:一、未执业,只调法律职业资格档的,提交:1、调入申请表一份;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二、已是执业律师,在上述两份材料基础上,再加一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其余材料因在申请律师执业时要提交,调档时无需提交。请按此规定办理。 注意事项:调入申请表尽可能填全,尤其是联系电话要写,方便不清楚沟通。 二、组织形式变更: 1、《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2、组织形式变更申请书; 3、律师事务所章程; 4、变更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还须提交全体合伙人签名的合伙协议和推举拟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会议决议; 5、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合伙所申请变更的应提交合法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7、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正、副本; 8、住所证明; 9、符合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条件的资产证明; 10、承诺书。 11、清算报告 三、外地分所变更主管局,合伙人会议决议需提交总所的。 四、律所办理退伙时需要的证明材料中将三清证明换成股份转让协 议,其它材料一样。

五、律师事务所变更主管机关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律师事务所变更主管机关申请表》(已上传至群文件) 2、变更申请书 3、合伙人会议决议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市局。《律师事务所变更主管机关申请表》上请加盖区局的公章。执业许可证副本同时上交。 六、厅审批处祁颖 各市负责机构审批的同志请注意,机构设立申请表中要填写设立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司法部制证系统中必须要填写 七、兼职律师转专职律师,先注销兼职律师证再按申请专职律师的提交材料。 备注: 1、从机关、事业、国企辞职的需另提供辞职文件及原单位品行证明;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已接转至区局或市律协的证明。 2、南京以外户籍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和租房协议各两份。 3、中止执业而重新申领执业证的,不须提供实习方面的相关材料,但要提交原执业地省辖市司法局出具的品行证明。

律师执业变更跨转所用申请表

律师执业变更(跨市转所用)申请表 业务受理号:XXXXXXXXXXX 姓名张XX 性别男\女执业证号14403XXXXXXXXXXXX 变更前律师事务所名称XXXX律师事务所(全称) 变更后律师 事务所名称 XXXX律师事务所(全称) 变更前律师执业类别专职/兼职变更后律师 执业类别 专职/兼职 基本情况执业证书是否上缴(是√)(否) 财务案源是否结清(是√)(否) 是否有未结的投诉(是)(否√) 是否正在处罚、处分期内(是)(否√) 是否有受处罚、处分经历(是)(否√) 是否合伙人(是)(否√) 是否派驻律师(是)(否√) 变更事由因XXX原因(如:与原执业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等),现申请转所。 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手签) 年月日 案件交接情况登记 案由案号交接情况XXXX与XXXX纠纷XXX 已交接/已办结归档XXXX与XXXX纠纷XXX 已交接/已办结归档XXXX与XXXX纠纷XXX 已交接/已办结归档XXXX与XXXX纠纷XXX 已交接/已办结归档XXXX与XXXX纠纷XXX 已交接/已办结归档XXXX与XXXX纠纷XXX 已交接/已办结归档XXXX与XXXX纠纷XXX 已交接/已办结归档

案件交接情况登记 XXXX 与XXXX 纠纷 XXX 已交接/已办结归档 XXXX 与XXXX 纠纷 XXX 已交接/已办结归档 XXXX 与XXXX 纠纷 XXX 已交接/已办结归档 变更前律师事务所意见 填写意见(同意),签署日期,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盖章) 年 月 日 变更后 律师事 务所 意 见 填写意见(同意),签署日期,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盖章) 年 月 日 变更前律师事务所 所在县区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变更后律师事务所 所在县区管理部门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变更前律师事务所 所在市局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变更后律师事务所 所在市局管理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登记管理机关 管理部门经办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登记管 理 机关 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填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填写 流动人流婚育证明是现代人经常需要办理的一种证明材料,现在越来越多的育龄夫妻出门打工,很多人并不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这样的话想要进行管理的话就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那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填写才好呢? 1、发证机关需填写内容(序号为按表格内容顺序排列) (1)证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编号由五部分构成,即省代号、市(地、州)的编码,县(市、区)顺序号,年度号、乡(镇、街道)办证流水号。编码填写分配的英文字母大写。县(市、区)顺序号、乡(镇、街道)办证流水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如甘肃省(代号)张掖市(G)山丹县06老军乡(10)2003年(03)办理的吴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假定办证明流水号4551)。编号填写:甘G0610034551。 (2)照片:贴申请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压盖发证机关公章; (3)发证机关:直接填写××县城或××乡(镇、街道)××机关。 (4)发证机关地址:填写详细通讯地址; (5)邮政编码:填写发证机关所在地邮政编码; (6)电话:填写发证机关电话号码; (7)发证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8)有效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废止日期。 (9)经办人:加盖本人印章; (10)持证人;填写申请办证人姓名; (11)性别:填写男或女; (12)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 (13)身份证号码;从第一个空格开始填写。(现表格设计了18位,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公民身份证明增加三位号码。由于只有公民新领或变更身份证时方使用新号码,故对使用原身份证的,仍填原号码,后三位空置。) (14)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或者再婚)、离异、丧偶; (15)结婚时间:填写现婚姻缔结时间,未婚或离异、丧偶则空置。 (16)常住户籍所在地:可省略省、市,直接写县或乡(镇、街道)、村、组; (17)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在电话号码前加区位号; (18)配偶姓名 (19)常住户籍所在地: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0)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不论计划内或计划外,按实有子女数分别男、女性别,用大写“壹、贰”等填写,若无则以“/”表示;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4)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2、查验证明机关需填写内容 (25)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6)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7)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记录: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28)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每次查验填写一栏,内容简明扼要;在“验证机关”处盖章,“经办人”处填写查验人姓名(如多人查验,填写一人姓名即可),并注明时间(年、月、日)。

律师业务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合伙、合作)业务工作流程 1.申请 1.1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3名以上的律师。 1.2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2)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合伙所需);(3)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保证书;(4)资金证明;(5)办公场所证明;(6)材料真实保证书。 1.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申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具体初步受理单位为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开办地的属地司法局,属地司法局统一将申请材料上报苏州市司法局。 1.4申请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受理和初审 2.1受理及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请合伙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执业证书号码;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总额,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③合伙人的权利、义务;④合伙人收益分配比例、方式以及债务的承担方式;⑤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⑥合伙协议的解释、修改;⑦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合伙协议应承担的责任;⑧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和程序,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⑨律师事务所的解散与

清算;⑩合伙人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内容。 (3)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执业场所; ②律师事务所的宗旨;③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④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⑤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职责以及产生和变更的程序;⑥律师的权利和义务;⑦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⑧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债务承担方式;⑨律师事务所变更、终止的条件和程序;⑩律师事务所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5)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6)有三名以上的律师; (7)申请人必须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并在申请之日前三年的执业活动中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申请合作所的发起人仅要求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8)若申请人曾经是其它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该律师事务所成立两年内,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则该申请人在申请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时应说明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原因;登记机关也可以向该律师事务所调查申请人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原因。若申请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且应受停止执业以上处罚的执业行为退出合伙或被除名,则不得作为申请人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仅限合伙所的申请人)。 (9)申请人原为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且该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法律规定被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若该申请人对此处罚行为应负重大责任,则该申请人三年之内不得申请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仅限合伙所的申请人)。 本岗位责任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进行查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 2.2初审 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当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齐、补正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符合标准的,将初审材料上报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对不符合标准,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本岗位责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初审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初审。 时限:15日。 3.交纳费用、发证及归档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事对象具备地资格、条件: 户口在本地,年龄在周岁,外出经商,打工地人员. 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 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居委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本人近期已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已生育子女地育龄妇女,还应提供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提供地避孕节育措施证明政策外生育地,须提供社会抚养费限收决定书及票据.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每半年在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参加一次孕(环)情检查. 流动人口“一单制”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服务对象:凡在我街道辖区居住满一个月地流动人口,需要实施上环、取环、引产、流动等国家规定地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手术,均可在现居住享受“一单制”免费服务.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办理程序:服务对象凭身份证向现居住地区申请,社区受理后,应及时查验相关信息并提交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符合条件地服务对象需上环、取环、人流、引产可在本区免费计划生育计划服务定点医疗机构中自行选择一家医院.根据手术对象地选择,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向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合肥市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通知章)(附件,下称(通知单)并在通知单正本上粘贴手术对象身份证复印件.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实施手术:服务对象凭(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疗机构,即可实施指定地手术项目,手术完成后,服务对象在(通知单)地手术实施情况反馈栏上签字即可,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独生子女光荣证 办事对象应具备地资格、条件: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地夫妻. 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并填写(独生子女光荣证申领表) 经夫妻双方所在社居委或工作单位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报县(区)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政部门批准,发给独子女父母光荣证. 生育证地办理 申请人带双方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所有证件地复印件: 申领人若是有一方再婚须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地原件及复印件,女方孕检证明(区级以上医院);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病残儿地医学鉴定(区级以上计生部门指定地医院所做地鉴定); 申领人带上述资料及相关证明到街道计生办领取并填写《生育证审批表》; 在收到齐全地证明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区计生局.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地,区计生局在日内审批、签发生育证,不符合条件地,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地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地; 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地; 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年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地;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地,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地;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地; 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地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地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地;

转所申请书

篇一:律师转所申请书 律师转所申请书 致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本人自2008年4月份到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以来,在xx所及各位了律师的帮助下,办理了各类案件,在知识和办案经验上有了很大提高,在此,对xx所及各位了律师表示感谢!现因个人发展需要,特提出转所申请,请求批准。 此致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x波 2010年5月10日 篇二:转所申请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 篇三:律师转所申请业务指南 律师转所申请业务指南 1.特别提示 1.1 律师转所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执业律师从一家执业机构变更为另一家执业机构执业的情形。 1.2 变更执业机构在同一市属辖区内的,为市内转所;变更执业机构不在同一市属辖区内的,为跨市转所。 1.3 合伙人申请转所的,应先办理退伙登记手续;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派驻律师申请转所的,应先办理撤回派驻登记手续。 2.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转出所同意转出,转入所同意接收的,可申请转所执业: (一)申请市内转所,在转出所执业已满六个月的; (二)申请跨市转所的; (三)设立新所或加入转入所合伙人的; (四)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 (五)其他确需转所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所: (一)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的; (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 (四)合伙人、派驻律师申请转出而未办理退出合伙、撤回派驻登记的; (五)其他不予转所的。 3.申报材料(均一式三份): 《执业律师市 (一) 内转所申请表》或《执业律师跨市转所申请表》(原件三份并盖章); (二)律师执业证(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三)与接收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四)职业道德证明、财务结算证明(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国资律师事务所占有编制的律师转入合伙或个人所执业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执业律师市 (一) 内转所申请表》或《执业律师跨市转所申请表》(原件三份并盖章); (二)律师执业证(原件);(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三)辞职材料或退休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四)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五)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材料(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六)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合伙或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转入国资律师事务所占有编制执业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执业律师市 (一) 内转所申请表》或《执业律师跨市转所申请表》(原件三份并盖章); (二)律师执业证(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程,流动人口婚 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管理,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第三条《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第四条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第五条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婚育证明》。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暂缓办理或者不予办理《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未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二)申请人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三)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第七条发证机关应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婚育证明》工本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婚育证明》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有效。 第九条《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婚育证明》。 第十条《婚育证明》由持证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转让或者涂改。 《婚育证明》丢失或者严重损坏的,须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并注销原《婚育证明》。

律师转所申请业务指南

律师转所申请业务指南 1.特别提示 1.1 律师转所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执业律师从一家执业机构变更为另一家执业机构执业的情形。 1.2 变更执业机构在同一市属辖区内的,为市内转所;变更执业机构不在同一市属辖区内的,为跨市转所。 1.3 合伙人申请转所的,应先办理退伙登记手续;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派驻律师申请转所的,应先办理撤回派驻登记手续。 2.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转出所同意转出,转入所同意接收的,可申请转所执业:(一)申请市内转所,在转出所执业已满六个月的; (二)申请跨市转所的; (三)设立新所或加入转入所合伙人的; (四)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 (五)其他确需转所的情形。

(一)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的; (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 (四)合伙人、派驻律师申请转出而未办理退出合伙、撤回派驻登记的;(五)其他不予转所的。 3.申报材料(均一式三份): (一)《执业律师市内转所申请表》或《执业律师跨市转所申请表》(原件三份并盖章); (二)律师执业证(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三)与接收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四)职业道德证明、财务结算证明(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国资律师事务所占有编制的律师转入合伙或个人所执业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执业律师市内转所申请表》或《执业律师跨市转所申请表》(原件三份并盖章); (二)律师执业证(原件);(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律师转所申请书

律师转所申请书 篇一:律师转所申请业务指南律师转所申请业务指南 1.特别提示 律师转所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执业律师从一家执业机构变更为另一家执业机构执业的情形 变更执业机构在同一市属辖区内的,为市内转所;变更执业机构不在同一市属辖区内的,为跨市转所 合伙人申请转所的,应先办理退伙登记手续;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派驻律师申请转所的,应先办理撤回派驻登记手续 2.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转出所同意转出,转入所同意接收的,可申请转所执业: (一)申请市内转所,在转出所执业已满六个月的; (二)申请跨市转所的; (三)设立新所或加入转入所合伙人的; (四)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 (五)其他确需转所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所: (一)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的; (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该所负责

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 (四)合伙人、派驻律师申请转出而未办理退出合伙、撤回派驻登记的; (五)其他不予转所的 3.申报材料(均一式三份): (一)《执业律师市内转所申请表》或《执业律师跨市转所申请表》(原件三份并盖章); (二)律师执业证(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三)与接收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四)职业道德证明、财务结算证明(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国资律师事务所占有编制的律师转入合伙或个人所执业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执业律师市内转所申请表》或《执业律师跨市转所申请表》(原件三份并盖章); (二)律师执业证(原件);(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三)辞职材料或退休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与原

律师执业变更跨转所用申请表.doc

律师执业变更 ( 跨市转所用 ) 申请表 业务受理号: XXXXXXXXXXX 姓名张 XX 性别男女执业证号14403XXXXXXXXXXXX 变更前律师 XXXX律师事务所(全称) 变更后律师事务所名称XXXX律师事务所(全称) 事务所名称 变更前律师专职/ 兼职变更后律师专职/ 兼职 执业类别执业类别 基执业证书是否上缴(是√)(否)是否有受处罚、处分经历 ( 是)(否√)本财务案源是否结清(是√)(否)是否合伙人(是)(否√)情是否有未结的投诉(是)(否√)是否派驻律师(是)(否√)况是否正在处罚、处分期内(是)(否√) 变 因 XXX原因(如:与原执业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等),现申请转所。 更 事 由 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手签) 年月日案由案号交接情况 XXXX与 XXXX纠纷XXX已交接/已办结归档 案 XXXX与 XXXX纠纷XXX 已交接 / 已办结归档 件 交XXXX与 XXXX纠纷XXX 已交接 / 已办结归档 接 情 XXXX与 XXXX纠纷XXX 已交接 / 已办结归档 况 登 XXXX与 XXXX纠纷XXX 已交接 / 已办结归档 记 XXXX与 XXXX纠纷XXX已交接/已办结归档 XXXX与 XXXX纠纷XXX已交接/已办结归档

案XXXX与 XXXX纠 纷 件 交 接XXXX与 XXXX纠 纷 情 况 登XXXX与 XXXX纠 纷 记 变 填写意见(同意),签署日期,更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前 律 师 事 务 所 意(盖章) 见 年月日XXX已交接 / 已办结归档 XXX已交接 / 已办结归档 XXX已交接 / 已办结归档 变填写意见(同意),签署日期,加更 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后 律 师 事 务 所(盖章)意 年月日见 所 在变县更区前管律理师部事门务意所见 所 在变市更局前管律理师部事门务意所见 管 理登部记门管经理办机人关意 见 所 在变 县更 区后 管律 理师 部事 (盖章) 门务 意所 年月日见 所 在变 市更 局后 管律 理师 部事 (盖章) 门务 意所 年月日见 管登 理记 部管 门理 意机 见关 签名: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完整版)

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 经村(居)委会审核,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后,经办人签名、盖章。 3、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核实,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凭 《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表》到县办证大厅计生窗口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注: 已生育子女的流 出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提交环孕检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证明。 《一胎计划生育证》办证程序 作者: 发布201X-04-28 来源: 1、申请领取《一胎计划生育证》的育龄夫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领取《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栏目,签上姓名,送交双方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凭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二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及环孕检证明(特殊情况的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计生办审核,办理《一胎计划生育证》。 第四篇: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工商法人变更登记需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相关资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相关流程和要求 一、办证条件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二、办证资料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三、办证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2020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格式范本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格式范本 范本1: ____________,性别,身份证号,于___年___月___日与 _________结婚登记,初婚未育,特此证明。盖上单位公章和日期。 兹有(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子女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出生证号:____________, 准生证号: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年____________月日 单位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范本2: 编号:

本村(居): 姓名: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登记结婚,系初育。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居)委会(公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扩展阅读: 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其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1)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核实,流动人口的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4)已在现居住地购买住房的,并办理《住房产权登记证》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仅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市)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不超过三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律师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实习流程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实习流程 一、办理条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实习人员可以申请调转律师事务所实习: (一)实习期间,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的; (二)律师事务所停业、合并、注销或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的; (三)律师事务所未能履行实习协议的; (四)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中无合格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五)出现实习协议约定可调转实习的情形的; (六)其他确须调转实习的。 出现上述条款第(一)、(二)项所列情形的,转所申请被批准前,实习人员应停止实习活动。出现上述条款第(三)、(四)、(五)、(六)项所列情形的,转所申请被批准前,实习人员应停止实习活动并接受原律师事务所管理。 实习人员的调转实习只能在本市进行。 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转所实习申请表》(点击可下载)一式两份; (二)与拟转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原件一份; (三)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新.doc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转所原因证明文件; (五)拟转入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符合规定条件的材料,具体包括: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新指导律师执业年限证明(加盖公章); 2、新指导律师指导意见; 3、新指导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含:执业证号页 +照片页+最近一年年检注册页)。 (六)实习证原件。 三、审批: 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自收到实习人员转所申请材料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经查属实后,批准实习人员转所,已进行的实习有效。 四、要求: 1、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实习的,应自转所原因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律师事务所负责核对指导律师执业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由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以上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

办理律师执业证、转所、遗补、注销须知

办理律师执业证、转所、遗补、注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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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执业证、转所、遗补、注销须知 专职: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两份,贴足照片,附正面二寸蓝底照片一张; 2、资格证书(副本第2、 3、 4、5页)、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两份; 3、实习律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无业证明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两份; 5、聘用合同两份; 6、实习人员登记表两份; 7、交纳社保记录证明材料; 8、保证书(承诺书)两份。 另:超过六十周岁者,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两份。注:上述1、2(其中学历证书除外)、4、5、7、10须提供电子扫描图片(JPG格式,每张图片小于2M,应清晰)兼职:除专职材料 中第4、9项不需 提交外,需另附院 校出具的从事教研 工作及品行良好、 同意兼职证明,教 师资格证和职称复 印件,任课课程表。 转往外省: 1、《执业律师调出 申请表》两份; 2、与原所财务、 案件、卷宗结清证 明两份; 3、原所及主管局出 具的品行良好证明 两份; 4、执业证原件。 省内转所: 1、《执业律师流动申 请表》两份; 2、转所申请两份(写 明转所原因); 3、转出所三清证明两 份; 4、转出省辖市局出具 的品行证明两份; 5、聘用合同两份; 6、暂住证和租房协议 各两份。 7、真实性保证书两份。 转入南京市执业的,还 需提供执业证原件及 正面二寸蓝底照片一 张。 执业证遗失补办: 1、《律师执业登记 表》两份,贴足照 片,附正面二寸蓝 底照片一张; 2、资格证书、身份 证、学历证书复印 件两份; 3、登报遗失启事 原件两份(省级报 刊,须登有姓名、 证号、流水号); 4、真实性保证书两 份。 省外转入: 步骤一:申请调业 务档 1、《执业律师调入 申请表》两份; 2、执业证、身份证、 学历证、资格证书 复印件两份; 3、暂住证、租房 协议复印件两份; 4、省辖市局出的未 受过行业处罚的证 明两份; 5、未受过刑事处罚 的证明两份。 步骤二:办理新的 律师执业证(材料 见专职)。 市内转所 1、《南京市律师人员 流动申请表》二份; 2、转所申请一份(写明 转所原因); 3、转出所三清证明及 主管局品行良好证明 一份; 4、聘用合同一份。 5、真实性保证书两份。 执业证原件、正面二寸 蓝底照片一张。 执业证注销: 1、律师执业证注销 登记表两份;2、本 人申请中止执业申 请书两份;3、原所 解除聘用合同及三 清证明两份;4、执 业证原件。5、承诺书

律师市内转所登记变更办事指南

律师市内转所登记变更办事指南 申请材料:(市内转所) 1.《执业律师转所申请表》一式三份 (从https://www.360docs.net/doc/eb6475686.html,下载表格) 2.转出所出具的合同期满或解除、业务、债权和债务结清证明,业务档案归档管理证明,完税证明;(复印件各2份,验原件) 3.转入所聘用合同(作为转入所合伙人的,提供入伙登记表;作为新所发起人的,提供新所成立的批文);(复印件各2份,验原件) 4.律师执业证原件; 5.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 6.执业证超过有效期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刑事处罚证明(有效期半年)并办理注册手续;(复印件1份,原件1份) 申请受理机关:深圳市司法局 决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 事项程序:申请人就律师执业证的换领、补发或律师市内转所或律师省内跨市转所登记变更或律师执业类别变更登记或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登记或律师事务所注销业务申请,属区属所的,应向现区属局司法局提交材料相关;如属市辖所,律师执业证的换领、补发或律师市内转所或律师执业类别变更登记或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登记,应向市律师协会提交相关材料,但律师省内跨市转所登记变更或律师事务所注销业务申请应市司法局提交相关材料。然后逐级上报广东省司法厅审批决定。 事项时限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 事项时限二: 证件及有效期限:如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期限不受限制。 法律效力:经初审后,报广东省司法厅核准; 事项收费:无。 申报律师执业证初审相关事项 事项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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